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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经典20篇

总书记强调,全体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党员讲政治有信念发言稿,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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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基层党组织民主化进程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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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民主化进程,落实“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结合实际,要注重做到三个“严格落实”。

一是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权力约束,规范权力运行。民主决策是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活动的核心。基层党组织要严格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在决定支部工作计划、党员发展等重要事项时,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作出最终决定,不搞一言堂。特别要对基层党组织的各项工作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监督,切实提高议事决策水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阳光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

二是要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生活会制度是提高班子成员整体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的有效途径。民主生活会要真正解决基层党组织班子及成员思想上、行动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克服形式主义,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参加基层党组织的生活会,形成良好工作机制。

三是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断改进和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内容、组织形式。把“三会一课”与“学习型”党组织和“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严守组织规矩,强化党员教育,不断激发党员的学习热情和潜在活力,增强党员学习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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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全文共 2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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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们党员干部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大多数同志能严格遵守党规党纪,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各级党员干部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行政治纪律不严、遵守政治规矩不力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惕。

(一)要清醒认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各种表现。归纳了一下,主要表现为“五个主义”:

一是理想信念上的虚无主义。习总书记在出席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时指出,“虚无主义是在西方各种以唯心主义历史观为哲学基础的错误思潮影响下,形成的一股政治思潮。它消解的是人们的文化认同,瓦解的是人们的理想信念,摧毁的是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消融的是民族精神。”作为马列主义政党,没有马列主义作为思想上的“定海神针”,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就会产生动摇,在事关重大原则问题上就会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就会旗帜不鲜明,就容易丧失基本的政治立场和党性原则。周永康、李春城之流,不信马列信鬼神,不问苍生问“大师”,日常工作有“大师”相伴,重大决策由“大师”定夺。河北省有一个贪官,贪了很多钱财,自己也没有享用,为求仕途升迁,专门找“大师”算命,将贪污受贿来的大笔钱财捐给了寺庙。这些行为都折射出,他们已经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最基本的信仰。现在,我们少数党员干部不珍视党的历史,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社会主义的必然性、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理性不能保持一贯清醒的认识,对党的理论体系和决策部署不学习、不研究、不领会,认为共产主义是虚无缥缈的幻想,导致理想信念动摇,精神空虚匮乏,行为出现偏差。如我镇少数镇村干部对一些封建迷信活动不警醒、不反对、不制止,有的自己还求神拜佛,这是非常要不得的,必须加以纠正。

二是工作落实上的本位主义。本位主义者缺乏大局观和全局意识,考虑问题时往往以自我或小团体为中心。它包括形形色色的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和以个人利益为中心的官本位主义。其中,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的突出表现为:有的党员干部大局观念淡薄,在执行上级决策上搞实用主义,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合意则取、不合意则舍,在贯彻执行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自我标榜为“聪明灵活”;有的对可能涉及牺牲个人或局部利益的工作,态度不坚决,甚至拖着不办当“钉子户”。官本位主义突出表现为三种类型:1、权力崇拜型。有的干部做了一点事情,生怕领导不知道,总想找机会向领导汇报汇报,正常汇报工作是必要的,但是心里揣着“小九九”来汇报工作的,我们是不欢迎的。2、权力滥用型。一些干部权力法定、权力公器意识淡薄,行使权力不讲边界,不讲规则,不讲程序,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我的地盘我作主”,听不得不同意见。3、权力寻租型。有的干部把权力作为追求和实现个人利益的资本和筹码,大搞权物交易、权钱交易。党的十八大以来,相继落马的国家级、省部级高官,他们的违纪违法行为无一不夹杂这几种“交易”。虽然我们基层干部手中掌握的权力不大,但是寻租的空间却不小。同时,我们有些单位的“一把手”,在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这是非常要不得的,现在指出来,希望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

三是同志关系上的山头主义。有的党员干部热衷于拉帮结派,以地域、同学、战友以及出身、经历划界,立山头、搞宗派、编“关系网”,搞团团伙伙、亲亲疏疏、利益输送,把正常的同志关系扭曲成庸俗的人身依附关系,甚至搞“私人俱乐部”。这些都是“山头主义”的典型表现。最近,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高官违纪违法的案情逐渐浮出水面,这些“大老虎”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拉帮结派。媒体称周永康是“豪门寡头”、令计划搞“家族集团”,把周徐令苏的这种搞小圈子的做法称为“封建依附”。这些拉帮结派的山头主义,如果不是党中央重拳出击,及时打击,只怕不仅会误党误国误民误军,还很有可能动摇党的执政根基,甚至丢掉执政党的地位,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在我们党员干部中,可能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山头主义”,但是存在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现象。

四是个人行为上的自由主义。毛主席曾写过一篇著名的政论《反对自由主义》,文中列举了自由主义的11种表现,有不少至今还能在我们周围发现。比如,少数党员干部在一些重大问题,特别是在一些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重大问题上,信口开河、妄加评论,散布一些与党中央不一致的论调,把听来的小道消息当做“新闻”传播,对社会舆论产生了错误导向;有的同志对镇委镇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是一五一十地去抓落实,而是在背地里说三道四、叫苦连天,觉得工作推进太难了,任务太重了,在局部造成了非常消极的影响;有的同志在工作中“爱国爱党”,在网络中却自由散漫,发帖跟帖随意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人格分裂,做“两面人”。

五是困难斗争面前的好人主义。好人主义奉行“多栽花、少栽刺”庸俗关系学,回避问题、掩盖矛盾,放弃原则、取消批评,害党,害人,害己。好人主义体现在政治立场上,就是缺乏定力、不敢斗争。比如有的党员干部对社会上流传的政治笑话、灰色“顺口溜”不制止、不斗争,对社会上的错误思潮、错误行为、错误倾向缺乏鉴别力、免疫力和抵抗力。我们有的党员干部对一些诋毁诽谤党和政府的反动言论视而不见,当政治逃兵,扮“绅士”、装“深沉”,在政治言论上该一致的不一致,该斗争的不斗争。好人主义体现在为人处事中,就是一团和气、八面玲珑。有的班子表面上维持一团和气,出了问题掩着、盖着,生活会上你好、我好、大家好,谈成绩的多,相互批评的少;有的干部怕丢选票,宁可得罪工作,也不得罪“朋友”,宁伤原则,不伤感情;有的领导对下级该公开批评时,却包着、护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下级对上级则投桃报李,随声附和,抬着、捧着;同级之间,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明知这个干部不咋样,只要与自己没有利害冲突,有组织来考察,说优点一大堆,说问题轻描淡写,做顺水人情,当“好好先生”。去年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情况是很好的,但是在开生活会的过程中,仍然有少数党员干部好人主义盛行,怕得罪领导、怕陷入孤立、怕丢掉选票,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仍然存在对上级放“礼炮”,对同级放“哑炮”,对下级放“空炮”的现象。好人主义体现在干部监督管理中,就是不管不问、听之任之。现在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如果有的党支部书记和领导干部继续当“老好人”,一旦下属出了问题,你也要吃不了兜着走。原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好人主义体现在遇到各种困难时,就是怨天尤人、不思进取。有的同志自己不敢担当、不愿负责也就罢了,在别人克难攻坚、冲锋陷阵的时候,他非但不鼓劲儿,反而在旁边“喝倒彩”,劝别人“不要上”、“搞不得”。表面上看,这种同志好像是在为别人考虑,做“好人”,实质上是政治上的“坏人”、是影响事业发展的“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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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纪委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心得体会

全文共 2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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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乡(镇)、村三级党委换届,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纪检监察机关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中负有监督重任,必须认识清醒,牢记使命,用保障换届的全局视野、服务换届的科学思路、严格监督的切实举措和严明纪律的换届要求,为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保证。

1.统筹协调,正确处理好换届监督中三个工作关系。要明确纪检机关在换届监督工作中的角色定位,摆好纪检机关行使监督职能与协作配合的关系,选准监督切入点,形成各方助力共推的工作合力。一要正确处理依靠上级和本级党委领导与纪检机关开展监督工作的关系,牢固树立换届工作“一盘棋”思想,从履行监督职能出发,既要全力以赴抓实上级规定的监督工作,做到不折不扣,又要紧紧依靠本级党委领导,组织和抓好自选监督工作,做到监督预案系统全面、纪检机关层层联动、运行机制有力管用、应变反应快速及时。二要正确处理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在换届选举中分工与协作的关系,既要和组织部门做到重要问题共同研究、重大案件共同核实,又要在协同作战中各司其职,做到在整体程序的共同跟进中分工负责,在关键环节的共同把握中分兵把守,在重要工作的共同参与中分口监督,坚持干部任用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健全完善回复意见工作机制,确保换届期间干部征求意见回复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做到工作有分有合、有所侧重、优势互补、相得益彰。三要正确处理纪检机关专门监督与发挥各种形式监督作用的关系,以纪检监督为主导,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等为补充,加强舆情实时监控,建立应对舆情机制,特别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健全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在密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设置专人负责,实行专项登记、逐件梳理,并及时汇报主要领导,做到三日内回复;开办“换届专栏”,将有关换届文件要求、纪律通知等信息一并公布在网上,方便群众及时查阅,建成灵敏快速反应换届选举信息的“千里眼”和“顺风耳”。

2.充分履职,突出发挥好换届监督三个作用。一要切实履行教育引导职责,充分发挥纪检机关的预防监督作用。通过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全员学习、举办换届纪律知识培训等形式,严明“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教育领导干部严守防线,不越雷池。要敲警钟,联合组织部门召开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换届纪律专题谈话会、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换届纪律的专题教育,尤其是把近年来查处用人不正之风的典型案例以及换届期间发生的拉票贿选、干扰换届等方面的案例整理归类,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开展以案明纪案例分析研讨会,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并针对换届期间可能出现问题和存在不稳定因素的部分乡镇、村屯进行重点预防,重点学习,切实做到公开告诫,提前预警。二要切实履行保障推进职责,充分发挥纪检机关的全程监督作用。科学布局,统筹兼顾,既积极服务上级换届督导组、考察组的工作,又抓好本级换届监督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做好换届情况前期调研,对所属范围的换届监督工作做出系统的安排和部署。市纪委、市组织部、派驻室成员联合314名党风廉政监督员,组成16个督查组对全市各单位、乡镇、村屯的换届选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将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换届选举各个环节。同时,换届选举期间,乡镇党委班子关于换届工作的有关会议,纪委派驻室成员必须列席,全程参与,使整个换届工作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三要切实履行依纪查处职责,充分发挥纪检机关的惩戒监督作用。实行案件查核专办制度,明确案件主办负责人,落实专案专查责任。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等违反“5个严禁和17个不准”的行为,要从快从严查处,按照“5个一律”的要求,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对换届风气不好、出现干扰换届、阻挠调查和处理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3.科学谋划,保证换届监督整体工作达到预期效果。一要注重纪检机关在换届监督工作中的政治效果,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做到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统一,讲党性,讲原则,把党的选人用人主张融入到具体监督工作之中;做到对上级负责和对本级党委负责的统一,讲政治,顾大局,重要工作及时请示,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做到依纪惩治与保护干部的统一,妥善回应社会关切,打击铤而走险者,保护被诬告陷害者,维护党的正确用人导向。二要注重纪检机关在换届监督工作中的法纪效果。要把换届选举作为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法纪教育的生动课堂,把法纪教育渗透到纪检监督的每个环节,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通过换届选举的教育洗礼,陶冶道德情操,升华精神境界,增强党性修养。要及时总结加强换届监督的实践经验,把整治换届风气的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监督的长效机制。三要注重纪检机关在换届监督工作中的社会效果。要在配合组织部门对换届风纪总体情况进行考核的同时,自觉推进执纪监督公开,邀请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对换届过程中纪检监督工作情况进行测评和民意调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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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问题及整改措施

全文共 2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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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阐述了政治规矩的基本内涵,并强调指出“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这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一、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从近年来地区法院系统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少数党员干部包括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漠,政治纪律松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为以下 “四性”:

(一)政治上的迷茫性

一是政治立场偏移。有些党员干部实为政治上的糊涂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比如有的人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判断上,没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积重难返。而有的又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有的对当今自上而下开展的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不是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甚至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做做样子,走走过场,阵风吹过,难以持久。二是政治言辞偏激。有些党员干部私下显能,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

(二)思想上的片面性

一是于己无关论。有的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极遁世,不问政治。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没有遵守的必要;有的一般党员干部,则认为自己有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也没有约束的必要。二是民主自由论。有的党员干部在党内片面要求决策要民主、言论要自由,不能摆正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说了一些违反组织原则的话,做了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事。三是自以为是论。有的不是全面、正确地理解中央精神,而是片面曲解原意,甚至把自己的不正确理解当成中央精神,使之在执行中变形走样。

(三)工作上的本位性

一方面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本单位本部门局部利益,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部署的工作,有利争着上,难事绕道走,合口味的立马照办,不合口味的消极应付。另一方面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有些单位受自身利益的驱动,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从而出现“利大快执行,利小慢执行,无利不执行”现象。

(四)行为上的自由性

一是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貌似“双面人”,对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难以落实。有的党员干部参与组织讨论决定时,仍然存在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违纪行为。二是信仰缺失,行为荒唐。有极少数党员干部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主义,信宗教迷信。不讲班子团结,讲团团伙伙。其行为完全丧失共产党员的立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极不良影响。三是利益至上,违纪违法。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行为方式上自由散漫,逃避监督,价值取向上追求个人利益至上。

二、对策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曾强调:“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政治活动涉及政治方针、政治方向,非组织政治活动应该是指和党组织的政治方向背道而驰的,甚至违反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的政治活动,有反党、背叛党的宗旨的基本属性。因此我个人认为当前全国法院干警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第一位,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要严格执行各项政治纪律要求,确保“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纪律要求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决不允许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犯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对错误的言论、谣言要亮明正确观点、避免“以讹传讹”。要坚决维护党组织的严肃性,决不允许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坚决维护组织人事纪律,决不允许说情打招呼、跑风漏气、进行利益输送;要坚决执行办案纪律,杜绝吃拿卡要、收受钱物、接受吃请等行为。要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规矩,严格遵守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严格遵守人民法院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服务大局、司法为民、重视调解等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充分发挥人民司法制度的优势。

(二)要自觉践行守纪律讲规矩的基本要求

强化党性意识,始终把党的要求作为最高准则,增强对党的认同感、归宿感、责任感,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约束,坚决落实党的组织原则;要强化责任意识,以邹碧华等先进典型为榜样,把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作为自己的政治责任,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模范遵守党的纪律;要强化自律意识,始终把“三严三实”作为立身标准,做人要本分,办事讲规范,始终做到心存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三)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狠抓各项纪律和规矩的落实,努力在法院机关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要加强思想教育,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要抓好党章及党的政治、组织、财经纪律以及人民法院有关廉洁从政规定的学习,使党员干部形成稳固的纪律观念,引导法院干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行为准则;要坚持严字当头,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要敢于较真碰硬,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以严的措施管住干部,严肃查处一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行为,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坚持把履责与问责结合起来,决不能让纪律成为“稻草人”、“橡皮筋”;要注重执行力建设,切实增强执纪工作实效性。要结合人民法院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对现行的纪律和规矩进行完善、细化和创新,对人民法院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进行梳理、传承和发扬,并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坚持同步推进廉政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执纪监督方面的重要作用,确保每项改革都能体现惩治与预防腐败的要求;要坚持严格要求与热情关怀相结合,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千方百计帮助大家排忧解难,多做得人心、暖人心、聚人心的好事实事,努力创造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

党章明确规定,共产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遵章守纪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党员干部的“紧箍咒”、“护身符”和成长路上的“安全带”。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把党章作为根本的行为准则,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都要经得起风浪考验,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不能在政治方向上走岔了、走偏了,真正做到在任何情况下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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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优警风个人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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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部省市和省厅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决策部署,巩固和深化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成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有为的过硬公安队伍,3月21日上午,市公安局召开专题动员会议,部署从现在起至4月底,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优警风”集中学习教育。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永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的决策部署,也是回应基层和群众的呼声期盼,更是全力创建“最安全城市”、实现港城公安“后发先至”的任务所需。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清开展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坚持联系问题学、聚焦问题查、对照问题改,确保集中学习教育落在问题上、扎在现实中。要有的放矢有效“学”,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深入领会贯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任务,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区分不同问题、区别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确定不同的重点学习内容和学习方法,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要求深求实精准“查”,对照身边人、身边事,深入查摆在执法意识、执法行为、执法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扎实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深入查找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力争把存在问题找准、查实;要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对待每一个问题,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要动真碰硬用心“改”,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要建立整改台账,个性问题边学边改、即知即改,共性问题上下联动、专项整治,力求推动彻底解决;要发扬“解剖麻雀”精神,抓住一些典型案例进行解剖、曝光,实现自我提醒、自我警示,自觉增强政治定力、规矩定力,坚决防止出现反复、反弹现象。

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内容多、要求高,全市公安机关务必高度重视,要带着“后发先至”的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领导要带头。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当好学习教育的引领者、示范者,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生活制度,带头制定和落实自学计划,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立足岗位作贡献,发挥带学促学作用,引领推动学习教育扎实开展。督导要跟进。政工、纪检、督察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拓展督导范围,深入了解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宣传要到位。要通过微信蓝信、网上专栏、微博微视等平台载体,及时反映活动进展情况,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大力弘扬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民警树立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好形象。工作要统筹。要把开展集中学习教育与创建文明城市、打造最安全城市,推进“连云港论坛”实体化建设和安保维稳等各项公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公安部部署开展的“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双进双促”有机结合起来,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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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全文共 3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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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 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 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第五十四条 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 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 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 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条 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一条 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 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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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严肃环境纪律镜鉴观后感

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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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鉴》一书讲述了近10年来多位金融领域高管商业贿赂的实例,这些人本是金融领域里的佼佼者,理应在各自岗位发光发热,可是他们却没能抵挡住权利和金钱的诱惑,在滋生腐败观念之后更由于自身修养不足而逐步沦陷,利用职位便利进行商业贿赂,违背职业道德,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镜鉴,在本书有警戒之意,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衰;以史为镜,可以明事理;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同处于金融行业的我们,书中人物的事例无疑给我们敲了一记警钟——我们在职业发展的道路中,除了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还应该着重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做到“三省吾身”,把腐败的观念扼杀在摇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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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得体会精选

全文共 3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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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得体会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员干部最起码、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在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作为刚性约束贯穿专题教育的全过程,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对党忠诚才会守纪律守规矩。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广大党员干部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每个党员干部都要自觉遵守党章,用党的纪律、党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决不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决不能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决不可自由散漫、目无组织。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定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守纪律守规矩才能个人干净。个人干净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只有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做到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权力,正直为人、干净做事、坦荡为官,始终坚守个人干净的为官底线,才能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堤坝,用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去激浊扬清,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守纪律守规矩就是一种责任担当。当前,云南的发展正处在关键期,改革进入攻坚期,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不少难题和挑战,尤其需要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去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各项工作,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创造新的业绩。

牢固树立守纪律守规矩的意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使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成为一种常态,坚定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我们就能锻造出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实保障。

【篇二】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得体会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且明确提出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五个必须”要求。骆惠宁书记在中共青海省十二届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认真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那么作为领导干部和党员,怎样做到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呢?

要树立纪律、规矩意识,时时刻刻绷紧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不放松。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如果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就会成为乌合之众。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纪律意识淡漠,政治纪律松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已经查处的令计划引发的“山西帮”,端掉以郭永祥、李崇禧、冀文林为代表的“秘书帮”,捣毁包括蒋洁敏、王永春等在内的“石油帮”等;有的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摇摆不定,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指指点点,甚至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有的口无遮拦,乱评妄议,毫无顾忌,甚至捕风捉影、编造传播政治谣言;有的对中央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的跑风漏气,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有的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等等。这些问题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必须从严要求,进行纠正,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党员领导干部的“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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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5年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心得体会

要提高党纪、党规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是党的生命线。正如骆惠宁书记所强调的,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党章明确规定,共产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各级领导干部和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通过深入学习党章,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把党章作为根本的行为准则,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都要经得起风浪考验,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绝不能犯政治方向性错误,真正做到在任何情况下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要突出从严执纪意识,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做坚决的斗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从严执纪。各级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把牢政治方向,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始终心中有党、对党忠诚。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监督检查,敢抓敢管,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严肃处理,维护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一是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决落实中央提出的“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的刚性要求,对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依法惩处行贿犯罪,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各级党委(党组)要真正把担子担起来,不能当“甩手掌柜”。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是各级党委要加大对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领导、支持和监督力度。从班子、队伍、思想、作风、能力等方面支持纪委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地聚焦主业,严明各项纪律,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提高政策水平,努力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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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清单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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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守政治纪律态度不坚决

大局观念和长远发展意识有待加强,有时不顾长远发展追求短期效果和成绩。政治敏感性不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不足,有的干部在公开场合口无遮拦,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说三道四,甚至捕风捉影;有的自视“消息灵通”,透露一些所谓“内部消息”;还有的对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一些政治谣言和错误言论,不抵制、不斗争,甚至随声附和。有的对歪风邪气不作斗争,视而不见、装聋作哑。

(二)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不严格

执行民主集中制基本程序不严格,存在随意性和简单化现象,有的议题事先没有征求意见,发扬民主不充分,有时搞临时动议,造成仓促议事,充分酝酿讨论的时间偏短,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或建议不够。党内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致使“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停留在纸上。学习教育搞形式。班子成员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氛围不浓,搞一团和气。对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一些不良风气批评和整治力度不大,总是手下留情。存在抓业务工作与抓反腐倡廉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一岗双责”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配套规定、转变作风不到位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得到了很大的改观,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有的班子成员认为贯彻八项规定是一阵风,使八项规定的实际效果打了折扣。二是会议多文件多的问题依然没有很好解决。涉及全区层面的会议明显减少,但工作部署、协调方面的会议又明显增多。公文冗长的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哪些该发哪些不该发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三是深入基层调研解决突出问题的力度仍然不够,特别是真正沉下心来深入基层切切实实为群众解决几件突出问题的工作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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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习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优警风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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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公安队伍里的一份子,我深知人民警察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神圣职责。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均与小至公安形象,群众满意度,大至国家安危,社会荣枯息息相关。《人民警察法》里“担任人民警察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这一规定,高度地概括了人民警察作为一个执法者,应具有特殊的修养和道德风貌。人民警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不仅应具备一定的文化基础和健康条件,更重要的是,还决定了我们应具有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具体表现在人民警察必须具备“立场坚定,爱憎分明;刚直不阿,威武不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的特殊品格。

(一)立场坚定,爱憎分明

毋疑置否,人民警察的立场是国家的立场,是人民的立常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同时也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归宿。我们必须站在这一立场上,坚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并以之去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凡是利国利民的事,我们就旗帜鲜明地去支持,去保护,否则,就反对,就打击。

(二) 刚直不阿,威武不屈

我们在履行职务时,必须敢于主持正义,不畏强暴,不阿权贵,也就是说要有硬骨头精神。我们经常面临着两种压力:一种来自当事人的怨恨报复,一种来自上司权贵的说情干扰。对这两方面的压力,

我们应采取什么态度,是抗争还是屈服,是战斗还是妥协?对人民警察而言,无疑是一场严峻的考验。

(三) 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严格执法(见《警察法》

第四条) 我们的职责本来就是“用法持平”、“依法公断”。受了贿赂,就会身不由己地受人支配,就会有“吃了嘴软,拿了手软”的精神负担。 所以,我们必须具有坚强的意志,廉洁奉公,在种种诱惑面前不为所动。

(四)努力学习,精通业务

公安执法是一个具有严密性的社会工程,要做好公安工作,人民警察必须具有广博的知识,较高的业务能力。要做到这一点,唯一的办法,就是努力学习。

首先,我们必须总之,具备上述六条,才是一名称职的、合格的人民警察。在职的任何人民警察都应该通过自盛自悟、自律,通过学习,不断加强自己的修养,以便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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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发言稿

全文共 2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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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新的高度,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乡镇纪委作为与群众面对面接触最直面的监督部门,要通过层层压责、织密制度、精准问责、营造氛围等举措,切实提高镇村干部责任感,推动责任“硬着陆”、监督基层“微权利”、提升群众“获得感”,将全面治党的成效惠及人民群众,真正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

一、层层压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镇纪委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结合实际及时向党委提出《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按照区委签订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协助镇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各村(居)、镇属镇办单位党支部书记签订目标责任书,班子成员和各站所责任人签订责任书,纪委书记和村监委会主任签订责任书份。协助镇党委落实“一岗双责”,制定了《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组织各村(居)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监委会业务培训,使每位成员明白怎样监督、监督什么;积极开展谈心约谈,即纪委书记约班子成员谈、约村支部书记谈,班子成员约各站所负责人谈;定期召开班子成员及镇属镇办单位、各村(居)支部书记“个人述职和民主测评大会”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保证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

二、织密“篱笆”,创新监督载体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预防做在事前,以查促建、以查促管,深入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镇村干部工作作风做到警钟长鸣。

一是加强镇村干部管理。按照镇党委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度,完善《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镇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规范》、《镇民事帮办制度》、《镇干部驻村工作责任制》《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强对干职工的教育和管理,确保任务落实。

二是严抓“四风”问题不放手。坚持在重要节日向镇村干部发廉洁过节短信,围绕“酒局”、“牌局”、“收受礼金”等不正之风发廉政风险提醒短信,教育干部始终保持警觉。狠杀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推诿扯皮、打牌赌博、大操大办等违规行为。

三是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解决突出问题。针对一些干部上班时间擅自离岗、纪律松散等行为,镇纪委深入开展“庸懒散慢”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活动,改进镇政府工作人员的纪律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能得。

三、精准问责,形成压力威慑

谁的“责任田”里有“害虫”,谁就要被追究责任,以问责的震慑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镇党委负主体责任,镇纪委负监督责任,其关键点在于“责任”二字,镇纪委如何做到精准问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

一是要明确问责情形,即“对谁问”。镇纪委要分解责任,层层追究,明确哪些情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哪些情形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哪些情形追究两者的共同责任,切实将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做到失责必问责。

二是要明确问责内容,即“问什么”的问题。在行政问责上,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在监督问责上,对协助镇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部门及各单位、村(居),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是要规范问责程序,即规范“怎样问”的问题。从问责的启动、调查的展开,到处理意见的提出、研究,再到处理决定的形成、送达,以及问责对象的申诉渠道和程序等,都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规范,多倾听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实现问责程序“一个不少”,问责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要运用好问责结果,即“问后怎么办”的问题。要制定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建立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结果运用的完整链条。凡经查实的问题,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坚决追究责任,决不搞下不为例,不搞姑息迁就,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凡被问责的部门、单位、村(居)及个人,都应与其评优评先、工资、提拔重用等挂钩,尽最大化地运用好问责结果。

四、积极倡廉,营造浓厚氛围

加强廉洁文化引领,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是提高监督工作实效的重要保证。通过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廉洁文化“思想利刃”的作用。

一是创新教育载体,扩大廉文化覆盖面。通过远程教育、宣传栏、专题座谈会、纪律讲堂、专题党课、座谈等形式,定期发布中央、省、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信息、工作动态,解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策规定、重大举措,剖析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积极抢占党员干部思想阵地,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二是完善机构,提高群众监督效能。通过在各村(居)、单位建立廉政工作领导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党风廉政工作监督小组的形式,聘任廉洁从业纠风员,定期对所在单位、村(居)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廉政监督,及时掌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切实提高监督效能。

三是打造阳光政务,加大群众监督力度。通过政务公开栏,对党务、政务、财务等信息进行公开,成立督查组入村督查,及时掌握各单位、各村(居)“三务公开”进展情况,并将“三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内容,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保证“三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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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言稿

全文共 1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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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的省委办公厅综调一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他在会上强调,作为一名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首先要找到自己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报告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支部成员围绕“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题,对个人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摆,逐一开展相互批评,并提出整改措施。大家敞开心扉、坦诚相见。

在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徐守盛说,这次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鲜明、准备充分,支部成员之间坦诚地交流了思想和看法,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他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是党章的明确规定,也是我们党历来的优良传统,作为一名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首先要找到自己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他联系自己入党40年来的学习、工作、生活体会谈到,我们党有许多优良传统,比如“三会一课” 等党内生活制度,在新的形势下要继续坚持和发扬,今天我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与支部同志一起相互学习、交流和沟通,不仅仅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也是履行好职责任务、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通过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进一步听取意见建议,更好地促进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不断增强党性修养。

徐守盛要求,要把高质量、高水平开好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全省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省直部门的教育实践活动,决不能放松处长层面的联动。每一个处、一个处长、副处长,就是机关保运转、抓执行的重要工作环节,有的处甚至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作风怎么样、形象好不好,人民群众、基层同志的评价高不高、 满意不满意,往往是以这个处、这个处长、副处长为评判对象。所以,以处为单位的支部组织生活会不能有须臾疏忽,同样要从严从实、扎实深入,同样要立足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徐守盛指出,省委办公厅是全省机关之首。省委办公厅的文稿服务工作,不仅仅是简单的文字工作,而是一项政治性、全局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依托文稿服务这个载体,为省委科学决策当好参谋,为省委领导当好“外脑”。要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把群众观点和群众工作方法贯穿于文稿服务的全过程,加强调查研究,带头改进文风,好学上进、团结友爱,勤奋务实、清正廉洁,握好手中的笔杆,为党的事业辛勤耕耘,为湖南未来奋笔书写,为人民群众忠实代言。

徐守盛强调,每一名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都是党的伟大事业这台“大机器”中不可或缺的一颗螺丝钉,不论职位高低,不论从事何种工作,只有分工不同,都有自己的用武之地。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始终深怀对党、对组织、对人民的感恩之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牢记职责使命,坚决反对“四风”,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成全面小康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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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的合格党员

全文共 1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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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政治、有信念”作为合格党员的首要标准,可以说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凸显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理想信念的重要性。

前些年,曾经有个小学生在写作文时说,自己的梦想是长大了当“贪官”,一度引起社会热议。近年来,随着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怀着“长大当贪官”梦想的孩子少了,但在实际工作生活中,对腐败怀着复杂心情的人依然不少——很多人说起“老虎”“苍蝇”往往咬牙切齿,但真碰上自己要办事,却依然习惯于托关系、走后门、送礼、塞红包。

对于这种“腐败亚文化”产生的危害,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掷地有声、发人深省,“如果升学、考公务员、办企业、上项目、晋级、买房子、找工作、演出、出国等各种机会都要靠关系、搞门道,有背景的就能得到更多照顾,没有背景的再有本事也没有机会,就会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这种情况如不纠正,能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生动局面吗?这个社会还能有发展活力吗?我们党和国家还能生机勃勃向前发展吗?”

俗话说得好,“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权钱交易成了社会的“潜规则”,用红包打点、摆平一切成了“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么腐败的土壤就难以根除,清正廉洁的社会风气就难以形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从颁布中央八项规定做起,从文风、会风、吃喝风等方面入手,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狠抓落实,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转变,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获得了社会广泛赞誉。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社会风气的改变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做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传统文化中,“千里为官只为财”“朝中有人好做官”“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等“腐败亚文化”已绵延数千年。人情社会里,所谓“有关系走遍天下,没关系寸步难行”“办事先送礼,平事先拿钱”“不看僧面看佛面,不看情面看钱面”等观念仍颇有市场。在有的学校,连小学生竞选班干部都知道要给同学老师送礼拉票。因此,要抵制“腐败亚文化”的侵蚀,彻底扭转社会风气,需要从每个人做起,特别是需要8700多万党员主动带头向“腐败亚文化”说不。

每名党员在入党宣誓时,都曾承诺“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也就是说,入党就意味着党员要将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作贡献。因此,作为党员就不能将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在遇到“腐败亚文化”对个人利益带来的挑战与考验时,应当主动抵制诱惑,不为人情关系所累,拒绝随波逐流、为虎作伥,为广大群众作出榜样。

眼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已在全体党员中启动,要求广大党员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在复杂的社会生态里,是做一匹易受浸染的白布,还是做一块能够净化水质的明矾,是每个人都要面临的选择;对于一名共产党员来说,要求就更高一筹。愿广大党员以“两学一做”为契机,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向“腐败亚文化”说不,驱散“腐败亚文化”的阴霾。

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牢记党员身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要以身作则,不要要求他人树榜样。自己带好头,群众是看到的。社会风气自然好转,这就是新时期党员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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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突出政治纪律强化核心意识发言稿

全文共 2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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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哲人曾说,人生如屋,信念是柱;柱折屋塌,柱坚屋固。理想信念便是人生之柱,是指引人生的灯塔。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对每个党员干部的基本政治要求,也应是每个共产党人的自觉精神追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在我市第四期全市领导干部读书班开班动员讲话中,市委书记李安泽强调: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为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城乡一体化而努力奋斗。

理想信念作为人的精神支柱,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表现。树立了正确崇高的理想,就有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精神支柱。有了正确而坚定的理想信念,就能够始终对党充满忠诚,对人民充满感情,对事业充满激情,满腔热情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尤其是在遇到挫折和困难的时候,在面对诱惑和挑战的时候,有没有理想、有什么样的理想更具有决定性意义。

从小处看,理想信念可以影响一个人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从大处看,则关乎一个政党、民族和国家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邓小平曾经说过:“光靠物质条件,我们的革命和建设都不可能胜利。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有了共同的理想,也就有了铁的纪律。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这都是我们的真正优势。”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坚定的理想信念对于广大党员在现阶段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伟大事业中,始终保持正确的前进方向和昂扬的前进力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理想信念的确立与坚定,要靠社会的教育与引导,更要靠党员干部自我的约束。当前,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重要精神,推动新余实现“两个提前建成”的目标,就必须切实增强四种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

第一,要增强忧患意识。回顾我们党走过的90多年的光辉历程,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对于党领导人民革命、建设和改革所取得的辉煌所产生的巨大推动力。从我们党所经历的挫折,我们可以清醒地看到,信念动摇对党和人民的危害。现在,我们处在一个不需要为追求真理抛头颅、洒热血的和平年代,在这个精彩纷呈的太平盛世,能否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坚守崇高的精神家园,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外部环境的错综复杂使所有的人必须面对更多考验,一些社会负面的影响使得越来越多的人理想信念开始动摇。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失、精神迷失”。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东欧剧变、苏联解体,重要原因就是忽视和放弃理想信念教育,使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产生了普遍性的精神懈怠,最终导致亡党亡国。我们党执政已经64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面对肩负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必须增强忧患意识,清醒地看到存在的这些问题,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化解精神懈怠的危险。

第二,要增强公仆意识。能否增强公仆意识,关系到党的性质和宗旨,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一个有着坚定理想信念的干部,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定是为民谋利,心里一定能够装着人民群众,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能够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鱼水相依的感情。要坚持问需于民,切实为民谋利。必须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忧人民之所忧。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大于一切的位置上,时时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绝不能为个人或某个小团体的私利工作,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牢记权力来自人民,勇于接受监督。要始终牢记,人民是一切权力的主体和最终来源,是权力的所有者。必须明确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责任,而不是享受。工作中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勇于接受人民的监督和批评。要坚持廉洁为官、依法用权。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自重自爱,克己奉公,光明磊落,反对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树立廉洁公正的良好形象,努力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第三,要增强责任意识。我们党担负着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这是当代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也是每一个党员干部的责任。要有使命和担当意识。“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使命担当是责任的具体体现,是共产党人执政为民的动力源泉。当前,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必须始终牢记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勇敢肩负起“为党的事业奋斗终生”的神圣使命和崇高责任,常思党员之责,常寻改革之路,常除懈怠之心。要有求真务实的作风。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成就一切事业的关键在于实干。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勤于政务,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任劳任怨,正确看待政绩,绝不搞形式主义,做事讲求效率、注重实绩。要不断加强学习。“胸藏文墨虚若谷,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学得越多、钻研得越深,眼界就越开阔,思想就越深刻,境界就越高远。重视学习、善于学习,是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的有效途径,必须把加强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思想境界、一种现实需要。

第四,要增强节俭意识。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不断战胜艰难困苦,成就事业、实现目标的强大精神动力。增强节俭意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对于当下尤为具有现实意义。要把节俭作为一种价值追求。节俭,不仅可以节约钱财,节省资源,累积财富,更重要的是它可以陶冶人们的情操、意志,提升人的品性,培育一种奋发进取的价值取向。崇尚节俭的人,必然具有高尚的精神追求、健康的生活情趣。节俭,才能守住做人的“贞节”,守住为官的“气节”。要把节俭作为一种精神状态。节俭不仅是一种行动,更是一种精神。节俭作为一种精神力量,能够起到砥砺意志、催人奋进的重要作用,形成凝聚人心、战胜困难的强大力量。安逸优越的环境往往消磨人的意志,使人耽于安乐,也是腐败现象产生和蔓延的根源。一个奢靡盛行的社会,必然是腐化堕落、不思进取的社会;一个崇尚节俭的社会,必然是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要把节俭作为保持清廉本色的内在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财力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财权、物权比以前大得多了,增强节俭意识,就要珍惜民财,把钱用在发展经济、解决民生、促进和谐上,使老百姓更富足,使社会更发展,使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从个人生活细节而言,许多领导干部蜕化变质,一步步陷入违法乱纪的泥坑,往往都是从吃喝玩乐这些享乐主义的行为开始的,要坚决做到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永葆党员干部的清廉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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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得体会

全文共 2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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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学习教育活动,本人切实感觉到“严纪律、守规矩”对一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性。此次集中学习,使本人深刻领会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基本内涵、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对个人思想、工作实际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提高。经过学习,本人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思想根基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最为重要的就是要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信念,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不动摇,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做到这一点,首要的是加强学习。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不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修养学习就会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导致思想认识模糊、党性观念淡薄、政治信念动遥,因此,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党章》以及党的若干准则,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认真学习李鸿忠和侯长安同志在全省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集中培训班上的辅导 报告以及《神农架林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学习读本》、“学思践行”系列文章。只有学习加强了、认识提高了,才能自觉地把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和人生准则,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信念,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要牢固树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

守纪律讲规矩,首先要树立大局意识。要着眼全局,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自觉围绕大局有效履责、充分发挥作用,绝不能各行其是,因小失大,以私废公。要讲政治、顾大局,明辨是非,不谋个人私利、不计个人得失,全心全意把聪明才智用到干事创业上来;要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凝聚战斗力和执行力,激发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激情;要做到小局服从大局、地方服从中央、个人服从集体、下级服从上级,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其次,要树立廉政意识。德能勤绩廉,廉是基础,失之则一切皆无。“公生明,廉生威”,党员干部要守住廉洁底线,正确行使权力,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始终保持头脑“清醒”;要做到慎始、慎微、慎独、慎行、慎权,管好自己的口、手和脚,算清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帐、自由账;要树立“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的信念,始终对身外之物“看得透、想得通、放得下、忘得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歪风邪气,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最后,要有敬畏意识。一个人,心存敬畏,就会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就会从严要求自己,慎言慎行,反之,一个人一旦没有就了敬畏之心,就敢罔顾党纪国法,把自己摆在“特权”位置,做一名“特殊党员”,就敢越“雷池”、闯“红灯”、踩“底线”,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跌倒在权力、金钱、美色等关隘上,就是因为失去了敬畏意识,心存侥幸,胆大妄为,最终一失足成千古恨,追悔莫及。

三是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纪律和规矩从来都是规范社会运行的行动指南和准则。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首先要牢记自己党员的身份,做到真正的心中有党,这是讲纪律的要求,更是守规矩的具体表现。真正做到了心中有党,才能自觉用党员的标准约束规范自己,才能明了哪些事不能做,哪些话不能说;哪些该这样做,哪些该那样做;哪些要请示,哪些要报告,才能真正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衡量一个党员干部合不合格,守纪律、讲规矩是一条重要标准。

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起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决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坚决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定不移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要带头遵守中央提出的“五个必须”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坚决杜绝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政治主张、政策主张上各行其是,确保中央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党员干部不仅要在八小时之内守纪律、讲规矩,而且在八小时之外也要把纪律和规矩作为言行举止的戒尺。时刻把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记在心头,严格要求身边的工作人员和亲属,遇到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人和事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种社会矛盾、利益纠葛凸显,改革的复杂性、深刻性、艰巨性前所未有,谨守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做到“五个必须”,是对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对党忠诚度的重要考量。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章党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继承和发挥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锤炼党性修养,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练就为民服务的好本领。通过前段时间的学习,我认为,守纪律讲规矩,既可以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健康发展,又能够有效保护我们的党员干部不犯错、少犯错,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守纪律讲规矩,才能增强党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健康发展。有约束才更自由,有纪律才更有力。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自觉严格按规矩办事,按纪律办事,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一种行为自觉。只有这样,才能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的神农架、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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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突出政治纪律强化核心意识发言稿

全文共 1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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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省、市关于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建设的工作部署,县委在全县开展以“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为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通过这次集中教育主题活动的学习,我认识上得以提高,思想上得以升华。“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中讲的是政治规矩;廉洁为官、事业有为,讲的是为官规矩;诚实做人、讲究诚信,讲的是做人规矩。我们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践行“三严三实”,坚持忠字当头、廉字托底,以严正己、以实导行,集“干净”与“干事”于一身、“勤政”和“廉政”于一体,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结合工作,联系实际,践行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要从以下六个方面予以加强和提高:

一是要树立政治意识。守纪律、讲规矩,第一位的要求就是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同地区、部门、行业的工作虽然有其特殊性,但在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不能有丝毫含糊,不能各行其是,搞这样那样的变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反腐败斗争。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就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积极贯彻中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二是要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就是要确立纪律和规矩的权威,遵从纪律和规矩,不违纪、不逾矩。当前,领导干部要按照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的“五个必须”要求,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三是要树立组织意识。纪律是维护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的有力武器,规矩是增强党员干部组织观念的有效手段。守纪律、讲规矩就要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即使是领导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也必须服从组织,不能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党的战斗力需要铁的纪律来维系,对组织决定不能“选择性服从”,顺其心愿的就服从,不合心愿的就不服从。需要强调的是,树立组织意识,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决不允许违背组织决定另搞一套;领导干部可以对组织决定通过组织程序发表不同意见,但不能采取其他违背组织决定的行动。

四是要树立原则意识。从现实情况来看,一些领导干部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参与腐败、合谋腐败、寻租腐败,教训极为深刻。这表明不仅领导干部本人要守纪律、讲规矩,而且要让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守纪律、讲规矩。新形势下,管好领导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已成为党的重要规矩。树立原则意识,就是要按照习近平同志指出的那样,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不能公私不分,把公权力用于回报私情;不能情大于法,因感情因素而有失公正;不能利压倒法,为谋取私利而罔顾国法。

五是要树立团结意识。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大局。党的纪律是有利于党的工作大局的纪律,党的规矩是有利于维护党的团结局面的规矩。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内决不容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领导干部在组织路线和用人问题上,必须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只要是德才优秀的干部,无论来自哪湖哪海,都要人尽其才、用当其时;只要是忠实于党的同志,无论和自己有无“交集”,都要用其所长、充分使用。

六是要树立程序意识。领导工作是在一定的组织系统中进行的,是在一定的制度规则中开展的,由此保证各级党组织工作的正常秩序。这些制度规则就是党的规矩,有些已成为刚性的纪律。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懂得组织运行的程序,明确自己的权限,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违规用权、擅自越权,表面上看尝到甜头、办成了事,但破坏组织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留下严重隐患。守规矩,就要讲程序,组织程序凝结着党的工作规律,不可置之不理。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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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最新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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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纪律作风,近期总队支队组织开展了“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我认识到一名消防警官应努力提高廉洁自律能力,使大队领导班子真正成为“学习创新、民主团结、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坚强集体,在学习活动中我切身感受到了“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做一名廉洁自律优秀领导干部的信念。现将学习收获和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事关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是不可逾越的‘红线’。”王君正指出,全市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政治方向、严守政治规矩、发挥表率作用,做思想上的“明白人”、政治上的“清醒人”、实践中的“带头人”,真正让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推动全市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政治氛围。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关口”和“牛鼻子”。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勇担组织领导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责任追究之责,以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做落实主体责任的践行者、引领者。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坚持防松懈、防变通、防反弹,形成作风建设严查严管的新常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正风肃纪。要在党性教育、建章立制、权力制约上狠下功夫,筑牢思想防线、制度防线、监督防线,深化“治庸问责”、“市民问政”,狠刹为官不为之风,严惩为官不为之人,严治为官不为之事,激励广大干部“廉洁为官、事业有为”。

“清正廉洁是党对干部的基本要求,是领导干部的从政底线。”,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守住权力底线、法纪底线、道德底线,坚决不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坚决不碰党纪政纪的“高压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继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坚持不懈地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锻造一支无愧于党和人民的反腐“铁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一心为党,保持一身正气,坚持一丝不苟,始终一尘不染,争当群众敬重、干部敬畏、被处理者敬服的纪检监察干部。

在领导班子成员中抓学习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把党委中心组学习、支部活动、业务学习有机结合,明确学习要求,统一领导干部的思想,强化宗旨观念、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认真开展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和自查自纠等活动,培养部队全体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勤政为民的责任意识,建设一支作风扎实、纪律严明、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干部队伍,起到鼓舞斗志,凝聚力量,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风正、气顺、心齐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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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

全文共 1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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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懂规矩、守纪律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力保障,是同煤集团对每一位领导干部更好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寄予期望。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不仅是每一个人完整人格的重要构成,更是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遵循的政治操守和基本要求。对如何顺利推进“建设新同煤、打造新生活”战略愿景,实现建设煤电一体化综合能源大集团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能不能自觉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体现了一种品德和修养,更表现了一种政治上的清醒与成熟。社会越进步,经济越发展,越要讲政治、越要懂规矩、越要守纪律。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置身于规矩之下,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以制度管人管事,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一、用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明“方向”

毛泽东同志曾指出,不讲政治,就等于没有灵魂。讲政治是对领导干部第一位的要求,政治上的明白是最大的明白,政治上的成熟是最好的成熟。每位领导干部都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在政治上做一个明白人。“诸葛一生唯谨慎,吕端大事不糊涂”。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同组织保持一致,做到听招呼、讲规矩、守制度,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决不能歪曲和变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顾全大局,克服本位主义、个人主义,坚持小道理服从大道理,个人利益服从大局利益。人们常说:“干部走什么路,群众迈什么步。”讲政治就是要用政治标准要求我们的干部,使各级领导干部具备坚定的政治信念,崇高的政治理想,清醒的政治头脑,严明的政治纪律和良好的工作作风,这是保障“两新”战略目标实现最大、最根本的保障。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同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行为旗帜鲜明地作斗争,做党的理论的忠实实践者,方针路线的坚决执行者,政策原则的坚定维护者,确保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用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促“有为”

人生的价值,不在于长度,而在于宽度;干部的口碑,不在于职位,而在于作为。我们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程序、按规矩办事,该沟通沟通,该请示请示,该汇报汇报,不能随心所欲,乱了章法。要时刻保持工作上的主动性,带头倡导雷厉风行、立说立行的工作作风,该自己干的工作,积极主动地去干好,不等不拖;该自己配合的工作,不遗余力地配合好,不推诿不扯皮。要有一种干就干好、事争一流的工作标准,对集团公司党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一抓到底,决不允许敷衍应付。懂规矩,就要求我们公安保卫部门不断强化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健全执法制度,推进执法规范化,从源头上减少执法随意性,增强执法公信力,提升执法满意度。围绕“三项整治”切实加强队伍管理,推进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和预防民警职务违法违纪专项教育活动,在公司叫响“违法违纪零容忍”的口号。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简化办事程序,广泛开展创学习型、效能型、廉政型、和谐型公安保卫部门。但是,我们所强调的懂规矩,绝不是抑制活力,要严防把懂规矩同思想解放、工作创新割裂开来、对立起来。

三、用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树“形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靠什么治?就是靠严明纪律。要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坚定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始终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好民主集中制,经常性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要抓好作风建设,紧紧扭住“四风”不放松,抓常抓细抓长,真正让好作风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信念、一种习惯,成为全局上下的一种风气、一种氛围。要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干部管理规定,用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严的纪律约束干部。要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强化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性。同时,每位领导干部都要注重修养,明荣知耻,讲操守,重品行,始终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党的传家宝,领导干部要牢记“两个务必”,不搞攀比、不讲排场、不摆阔气,要注意生活小节,小节之中有政治、有形象、有人格。领导干部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还要在生活小节上严格自律,警惕潜移默化的腐蚀作用。在新的形势下,在新的历史时期,更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和集团公司的具体要求,努力做一名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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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民警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优警风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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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党的反腐败斗争坚持“零容忍”、“无上限”,从严治党容不得忘了规矩、没了组织观念的干部。就党和国家而言,规矩就是党纪和法纪;对党员干部来讲,守规矩就是遵纪守法,按照党纪法规办事。身为党的干部,肩上责任重、群众期待高、面对诱惑多,讲党性、守规矩显得尤为重要。守规矩贵在自知、自觉,干部在用权、干事、交往上切不可忘乎所以,无所顾忌,必须坚持做到心怀敬畏、心中有戒,把“守规矩”当成一种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用权守规矩”当成自觉。干部有权不讲规矩,权力越大,危害越大。十八大以来,“大老虎”、“小苍蝇”的纷纷落马,充分验证了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任何人都不能超越党纪国法的权威,守好规矩才是正道。干部一旦越了党纪国法的红线,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终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不贷。干部使用权力必须守规矩,慎用权力,坚持依法用权、以德用权,自觉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滥用权力,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的“高压线”更是坚决不能碰,自觉把手中权力置于党内规矩的约束之下,守职尽责,确保行使权力不失范。

“干事守规矩”当成自觉。干部守好规矩、干净干事才更有凝聚力、号召力。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干部干事守规矩,就必须担负起该担负的责任,自觉遵守办事规程、行为准则,谋事、干事过程中坚持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坚持按规矩办事,反对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杜绝推诿扯皮、避重就轻,做到公私分明、不与民争利,才能为民干成事、创好业。

“交往守规矩”当成自觉。干部掌握一定的权力,在社会交往中稍不注意,就会交友不慎、失了规矩,最终陷入腐败圈子不能自拔。落马“大老虎”周永康、令计划等人背后的“山西帮”,“秘书帮”,“石油帮”坍塌,就是交往不守规矩而自食恶果的鲜明例证。什么人该交,什么人不该交,干部心中应该有杆秤。干部在交往中必须坚守原则、恪守规矩,谨慎交友,广交益友,不交损友,坚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明辨是非、抵御诱惑,坚守底线、不触红线,不断增强在交往中防腐拒变的“免疫力”。

规矩意识是底线思维,是敬畏之心。自觉守好规矩,不仅要将规矩意识内化于心,也要把“守规矩”变成为人、处事、从政的自觉行为习惯,坚定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严格按照“三严三实”标准要求自己,把规矩意识铭刻在心,把改革重担扛在肩上,把群众企盼挂在心中,勤政廉政、干事干净,自觉维护党和人民利益,促进党的事业发展,做守规矩、讲担当、能干事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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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得体会

全文共 2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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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会议上尖锐指出一些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问题并作了深入剖析,再次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公安机关是党的“刀把子”,担负特殊使命,在当前日益复杂的维稳和治安形势下,更应该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

党的规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党章。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二是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三是国家法律。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四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之于政党,堪称生死攸关的生命线,它作为党的全部纪律和规矩的基础,一直是我们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和规矩,也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核心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对我个人而言,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至少要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在政治上用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明“方向”。毛泽东同志曾指出:不讲政治,就等于没有灵魂。讲政治是对党员第一位的要求,政治上的明白是最大的明白,政治上的成熟是最好的成熟。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在政治上做一个明白人。“诸葛一生唯谨慎,吕端大事不糊涂”。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同组织保持一致,做到听招呼、讲规矩、守制度,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决不能歪曲和变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顾全大局,克服本位主义、个人主义,坚持小道理服从大道理,个人利益服从大局利益。要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同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行为进行斗争。周恩来同志说“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作为党和国家的“刀把子”,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显得尤为重要,坚定不移的听党的话,接受党的领导,做党的理论的忠实实践者,方针路线的坚决执行者,政策原则的坚定维护者,确保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是在工作上用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促“有为”。俗话说,万物有理,四时有序。人生的价值,不在于长度,而在于宽度;干部的口碑,不在于职位,而在于作为。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程序、按规矩办事,该沟通的沟通,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能随心所欲,乱了章法。时刻保持工作上的主动性,践行雷厉风行、立说立行的工作作风,该自己干的工作,积极主动地去干好,不等不拖;该自己配合的工作,不遗余力地配合好,不推诿不扯皮。要有一种干就干好、事争一流的工作标准,对上级交办的任务高标准完成,决不敷衍应付。要有一种孜孜以求、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各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不以事小而不为,不以事杂而乱为,不以事急而盲为,不以事难而怕为,把事情想在前头,把工作做在前头。在公安业务工作中,守纪律、讲规矩最重要的是将人民满意作为首要标准,推动民生警务,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在执法工作中,守纪律讲规矩最基本的就是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维护法律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保证法律实施,使人民群众在个案和公安行政管理中,体现公平正义。

三、是在生活上用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树“形象”。“一针不缝,十针难补;小洞不补,大洞受苦”。自我注重修养,明荣知耻,讲操守,重品行,始终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牢记“两个务必”,不搞攀比、不讲排场、不摆阔气。注意生活小节,无论衣着打扮,还是言谈举止,都与自己的身份相适应,不做亏心之事,不动害人之心,不受无功之禄,不贪无功之赏,不失举止之态、不失人格之于言、不失行为之信。对党员干部来说,小节不小,小节之中有政治、有形象、有人格。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还要在生活小节上严格自律,警惕潜移默化的腐蚀作用,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把住小节、守住底线。作为一名民警,我们每个人的形象都代表了人民警察的整体形象,在新的形势下,在新的历史时期,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分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一名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的好干部,为公安工作做出自己的应有贡献。

做为县公安局政委,在引导全体民警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上,要做到三点:一是守纪律,立规矩,促清廉。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廉政纪律等,同时要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二是抓党建,管长远,注活力。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责任和最大政绩,必须把维护上级权威、确保政令畅通摆在首位,着力增强执行力;必须把服务中心、队伍建设作为核心任务,着力增强保障力。三是抓班子,带队伍,履责任。干事业,靠队伍;抓队伍,靠干部;抓干部,靠作风。一个单位、一支队伍是不是对党忠诚,是不是守纪律、讲规矩,是不是有战斗力,核心看班子建设,靠班子的引领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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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全文共 3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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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第五十四条 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条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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