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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在遵守廉洁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精选20篇)

检讨与自我检讨在定义上可以解释为对过往经验的分析、总结过程,现实中人们只是犯错误的认为它只是表示对一个失败经验的分析及总结过程。开学吧小编整理了相关的检讨书范文,欢迎欣赏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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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政治纪律存在问题

全文共 1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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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参加我所组织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查自纠活动以来,积极认真的学习和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有关文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所里下发的各种文件,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细致地查找自己在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以及规范从事经营活动等各方面存在问题

作为一名基层管理人员,除了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外,还应该积极的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现将本人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维护党中央权威方面

本人时刻坚定的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对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决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在任何场合,决不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决不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维护党的团结方面

本人坚定的维护党的团结,在工作中坚持团结五湖四海、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决不以人划线和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遵循组织程序方面

本人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对重大问题请求汇报,决不擅作主张和我行我素,决不超越权限办事,决不任何形式的先斩后奏。

四、服从组织决定方面

本人坚决从组织决定,坚持遇到问题找组织、依靠组织,决不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决不搞非组织活动或跟组织讨价还价。

五、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方面

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决不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擅权干政、谋取私利、

不允许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不允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六、规范从事经营活动方面

严格遵守党中央对规范从事经营活动的若干规定,决不私自从事经营活动或利用职权为亲属从事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决不在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亲属从事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决不在与我所有业务竞争关系或业务往来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习意识不强。本人对于工作和学习的思考不够深入、不够全面、不够细致,常因工作繁忙或其他借口而放松学习和自我深造。时常缺乏系统、主动地学习,造成理想上逐渐缺乏多学习多研究多实践的激情,事业心、责任感、紧迫感也不够强。

2、工作要求不高。对自己缺乏高标准、高要求,在工作上存在过得去就行的思想,缺乏精益求精精神。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满足于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任务,未把工作做细、做实、做深。

3、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中,存在着因循守旧的观念,习惯于按旧框框办事,缺少创新意识。比较习惯于老套路、老办法,凭自己的经验办事,导致创新能力不强,往往对于一些新问题、新困难感到不适应。

八、整改措施

随着自查活动的不断深入,通过对自身存在问题的排查,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也更加增强了我改正错误、提高自己思想素质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全面认真系统地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有关文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及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熟练掌握和运用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2、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努力做到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平庸懒散,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深挖其中的规律性;从事物之间的种种联系去分析和解决问题;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和自身工作特点,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地投入到管理工作中去。

3、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一是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不要凭主观臆断行事。二是要敢于讲实话、真话,敢于听实话、真话。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三是创造性地工作,大胆地投身到工作实践中去,在工作中勇于开拓创新、不墨守陈规、不固步自封、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真理、研究新问题、解决新问题,不断总结和完善已有的经验,提出新思想、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

4、注重“自我修养”,从“守纪律、讲规矩”做起,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经过深入的自查自纠,结合本部门的职能职责,我会认真对待这次廉政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在今后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探索先进的方法,总结提炼员工和群众经验,强化学习,完善机制,不断提高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认真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同时,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克服松懈心理和懒散情绪,树立崭新的奋斗目标,保持旺盛的精力,积极肯干,吃苦耐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出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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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遵守课堂纪律,改善学习风气的倡议书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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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们:

课堂教学是学校培养学生的主要手段,因此良好的课堂纪律无疑是学校教学成果的最有力保障,对提高和改善校风学风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学院的部分课堂上课堂秩序较差、学生自律意识不高等情况较为普遍,这种现象制约了学院学风建设工作的开展,也影响了学院学习风气的改善。为了能够让同学们拥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更高的学习效率,分团委和学生会在此向全院学生发出倡议,全体同学共同遵守课堂纪律,尊重任课老师的工作和劳动,改善学习风气,一起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带食品进入教室,关闭通讯工具及相关电子设备,上课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课堂上人到心到,并让我们每一个人用自己的行动来践行以下的承诺。

1、课堂是进行学院教学的重要场所,每一位学生在课堂内保持严肃、安静。

2、在上课铃响前进入教室并就座;迟到的学生在教室前门口处报告取得教师同意后方可就座听课;教师未宣布下课,学生不擅自离开教室。

3、上课时,学生认真听讲,不讲话、影响他人听课,不随意进出教室;前堂课没下课,后堂课的学生不可进教室占座位。

4、上课时间每一位学生自动关闭通讯工具和其他电子设备认真听讲。

5、教室内任何时候禁止吸烟;不在课堂上吃早餐和零食,不在课堂上看与本节课无关的书籍和杂志,不在课堂上听音乐和发短信以及玩游戏。

6、上课时每一位同学衣着整齐,不穿拖鞋、背心,不赤脚、赤膊上课。

7、教师提问学生时,学生必须起立回答;学生需要向教师提出问题时,应举手示意,经教师同意后起立发问。

8、教室内保持整齐洁净,不踩踏桌椅,不随意在课桌上涂写,不随地扔碎纸和吐痰,上课前和课间应有值日生将黑板擦干净。

9、在教学楼内应保持肃静,不在走廊和教室内高声喧哗以及做有碍上课和他人自习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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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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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院整体部署,3月是全院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学习月。我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努力夯实思想基础,力争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形象意识,督促自己坚持当好“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检察形象”明白人。通过一个月深入的理论学习,领会学习重点,学习全省和本院先进典型事迹,本人的思想素质和政治觉悟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对照自身所承担的岗位职责,形成个人心得体会

一、领会活动意义,树立两个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讲话中强调, “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提出了纪律建设的明确要求,指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着力方向。张昌尔书记在全省政法系统“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上说,“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守讲树”活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服务竞进发展大局的必然要求,是政法工作争创一流的作风保证,是打造过硬政法队伍的有力抓手”。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因此,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严守党的纪律,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检察建设“五个过硬”中的纪律过硬,也是要求我们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自身硬、自身净。对于检察干警来说,我们应当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抓学习,严格自律,严格规范执法,要围绕廉洁自律查摆整改问题,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要严格落实好“两个责任”,打造过硬队伍。

二、狠抓政治学习,认真对照自查在本次学习活动中,我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省、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刘检主题讲话重要精神,做到每次学习认真思考,形成理论学习笔记,积极参与讨论交流,向本局其他同志学习请教,不断提升政治素养。通过认真对照自查,围绕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查摆整改问题。经过深刻反思,个人在工作中存在迟到早退、工作不规范、对自身要求不严的问题,导致自身对工作的主动性不强、办案工作的标准低、轻团队利益重个人利益。归根结底,这些都是思想觉悟不高的表现,在此次主题教育活动中必须强化自律意识,纠正自身规矩意识弱化、缺乏奉献精神等问题,多从自身查找问题,多向身边同事学习。严格做到规范执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力求守纪律,讲规矩,讲作风,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都严格要求自己。

三、立足岗位职责,严格规范执法。扎实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做到严抓纪律执行,严抓执法监督,严格执纪问责,要求我们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因此,作为自侦办案工作岗位的一名干警,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从严要求自己。在此次主题教育活动中,要进一步学习《刑事诉讼规则》以及各级领导关于执法规范、办案纪律规范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规范执法理念,严格落实执法办案的各项要求,重程序,重细节,严格落实案件流程规定,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保证办案安全。在办案工作中,要多向办案组长请教,要强化责任意识,守纪律、重规范、重细节,注重办案质量,保证办理案件的高质量、高标准。

四、加强严格自律,做到廉洁从政。作为自侦战线的一名年轻干警,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时刻警醒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碰“高压线”,严格按制度、按规范办事。在日常生活中,要严以律己,信守规范,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党纪党规,严格从政行为准则,思想上和行动上同院党组保持一致,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忠于职守,热爱岗位。在本职业务工作中,必须做到原则不动摇,条件不变通,程序不走样,不搞特权,不搞歪门斜道。要强化自律意识,坚持工作原则,不迟到早退、不搞特权主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在生活中,注重提高自身修养,努力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公公正正做事,树立人民检察官的良好形象。总之,个人要在此次“守、讲、树”学习活动的良好氛围中,进一步夯实思想基础,严抓业务学习,稳打稳扎,加强思考,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都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检察良好形象。要围绕我局领导提出的年度工作目标,立足自身工作岗位特点,做到学习与办案两不误,认真办案,服务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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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4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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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

注重把日常管理、重点管理和关键时刻管理贯通起来,把科学定责、加强考核、强化监督等链接起来,先后制定实施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努力做到对象全覆盖、过程全覆盖,形成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管理监督闭环系统。

第二,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积极回应民意关切和社会期待,持续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比如,集中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超配的4万多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已整改消化2.5万多名,完成62.7%;集中清理“裸官”,截至目前,全国共集中清理副处级以上“裸官”3961人,对不符合要求的1061人进行了岗位调整;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去年的抽查比例是3%5%,今年提高到10%。截至今年上半年,有1790名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的考察对象,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清理整顿领导干部社会化培训,对参加高收费培训的3094名干部督促退学,23个高收费项目停办;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重点审核是否存在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等问题,目前省管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基本完成,对273名档案存在问题的干部作了处理,市县两级和中央单位专项审核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第三,严格日常管理监督。

立足于抓早抓小抓预防,积极探索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有效办法,把干部管理监督的关口前移,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加大提醒教育力度,严格落实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去年以来,中央组织部对9名中管干部进行了函询或约谈,并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对有举报反映的193名干部进行了函询或约谈。把谈心谈话作为严格管理干部的常态化工作,对有问题反映的、工作不在状态的重点谈、及时谈,加强引导、指出问题、提醒帮助。完善日常管理机制,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组织管理和个人自律结合起来,加强对干部队伍状态的分析研判,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和纪检监察、巡视、审计、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等成果,使干部时刻感到管理就在身边、管理无处不在。

在从严管理的同时,注重关心关爱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制定出台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最美基层干部评选活动,提高老少边穷地区、特殊岗位以及基层干部的待遇,切实把中央关心关爱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今年“七一”,还在全国范围内推选表彰了百名优秀县委书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他们提出了当好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的殷切希望,这对激励广大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起到了极大的鼓舞和鞭策作用。

五、从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树立大抓基层的导向,努力扩大组织覆盖、建强骨干队伍、强化基础保障,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第一,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各领域的党建工作。

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服务功能,广泛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加强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选派300多万名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担任第一书记,推动970多万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新建、扩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5.8万个。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加强农村、社区党的建设,总结推广浙江、吉林等地的经验,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制定实施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扩大党在社会组织领域的影响力凝聚力。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确保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同步加强。加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力度,全国共排查软弱涣散村党组织5.8万个,已整顿转化94%;排查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5200多个,已整顿转化95%。

第二,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对每个党员的严格教育管理上。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加强对党员队伍总体规模的调控,适当控制党员数量增长过快势头,切实提升发展党员的质量。党员总数净增幅从2012年的3.1%下降到的1.28%,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高知识群体党员占比增幅明显加大,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占比明显回升。二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制定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五年规划,综合运用远程教育、共产党员网和微信易信等信息化平台,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和及时性。三是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努力纯洁党的队伍。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地共认定不合格党员7.9万多名,其中作出组织处置的6.2万多名。四是做好关爱服务党员工作。各地普遍建立党员服务中心、服务站,重点做好流动党员特别是农民工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向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第三,全面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他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为了推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从去年开始,各地自上而下开展了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通过述职评议考核,真正述出了责任、评出了压力、考出了动力,使基层党建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许多参加述职的书记表示,述职评议考核让自己明确了主责、回归了主业,增强了谋党建、抓党建的主角意识。

六、从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一,依纪依法严惩腐败,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取得重大进展。

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就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党的十八大以来,共立案查处中管干部超过100人,对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郭伯雄、苏荣等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山西省、中石油等地方和单位多年积累的严重腐败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彰显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注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办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专项经费以及科教文卫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加强防逃工作,布下天罗地网,不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逍遥法外。

第二,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发挥反腐“利剑”作用。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巡视工作,制定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确定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修订颁布巡视工作条例,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研究巡视工作,听取每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推动巡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一是巡视针对性更强。聚焦中心、攥紧拳头,剑指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四个着力”,即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巡视覆盖更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开展7轮巡视,共巡视118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实现了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5家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全覆盖,并对16个中央部门、12个事业单位、1家中管金融企业和2个中管高校进行了巡视。三是巡视方式更灵活。实行巡视组组长、巡视对象、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三个不固定,一次一授权;带着问题去巡视,下沉一级到干部担任过“一把手”的地方了解情况;探索灵活机动的专项巡视,创新“一托二”巡视方式,冲着具体人、具体事,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去巡视。巡视工作的加强和改进,有效起到了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成为反腐败斗争的一把“利剑”,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支撑。

第三,落实“两个责任”,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腐败现象之所以滋长蔓延,甚至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与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有非常直接的关系。针对这种情况,中央突出强化“两个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担子担起来。大力推动纪检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进纪检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大追责问责的力度,对山西发生塌方式腐败负有责任的省委班子进行了改组性质的调整,严肃处理了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有关责任人,并将处理的结果向全党公布。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极大地提振了全党的信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国家统计局在22个省区市开展入户调查,结果显示,88.4%的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许多干部群众说,不反腐败就会亡党亡国,真反腐败才能兴党兴国,现在中央是腐败分子的克星、人民群众的福星,党和国家更加充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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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组织生活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全文共 4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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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行机关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

近年来,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基本上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的轨道。其形式而言主要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等,通过以上活动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议定党内有关重大事项等。总而言之,机关党组织生活已成为机关党的建设及党内活动必不可少的主要形式和途径。

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发挥了学习教育主渠道的作用。机关各级党组织始终把以“三会一课”制度为主要形式的党内组织生活作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最基本途径。通过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传达中央及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学习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及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发挥了党内民主监督的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以民主生活会为载体开诚布公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分清是非,沟通思想,总结经验教训,统一认识,从而起到相互监督、相互约束、增进团结的作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既增进了同志间的思想交流,密切了上下级关系,又加强了广大党员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形成了一个良好的监督机制。

三是坚持开展有益活动,增强了党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机关党组织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及组织公益性的社会服务、义务劳动来教育党员和体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参与社区党建活动,以党员志愿者的身份积极为社区服务。创新活动形式,增强活动效果,如:缅怀先烈活动、联谊活动、歌咏比赛等,对党员进行教育,通过开展这些党员喜闻乐见的,既富有娱乐性又有教育意义的组织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目前机关党组织生活的现状看,总体上实现了组织生活的制度化,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强化党员的责任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机关党内组织生活在其内容、参与度、组织形式和质量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弊端,主要表现在:

1、组织生活形式主义现象较严重,质量不高。部分单位党内组织生活只满足于时间、次数要求,形式主义现象突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传统只是在形式上继承,并没有从实质上突破。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上民主气氛不够浓厚,思想放不开,做不到畅所欲言,等待观望的现象比较严重。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影响支持率。由于这“三怕”,造成了过组织生活时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你好我好大家好。有的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存在着组织随意、管理松散的现象,有的以学习会取而代之。

2、联系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不紧,针对性不强。没有用心去谋划好每一次难得的组织生活,随意性和主观性的现象较为普遍。目前组织生活会大多以学习教育为主,注重宣传大政方针,念念文件,读读报纸,然后泛泛提几点要求,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党组织对涉及党员思想、工作、生活的问题贴近不紧,针对性不强,对党员关注的热点和核心问题把握不准,释疑解惑的说服力不强,组织生活联系党员主观世界,解决思想问题不够。

3、组织生活的形式和内容缺乏创新,与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在现有的机关组织生活模式中,大多数以开会形式过组织生活,而且支部所有的学习和教育活动大多数是单向的,主要由支部书记或者是组织者以灌输的方式来进行,缺少互动性。组织生活的内容也主要以学习为主,80%的组织生活基本上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由于机关人员流动性少,而且现有党员比例较高,一些机关基本上全员都是党员,因此发展党员、审批事项等在有的党组织生活中已不存在,这些单位的组织生活内容基本上只剩下了学习。随着社会的进步,党员素质的不断提高,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获取信息渠道的不断多元,现有单调的组织生活方式已很难满足党员的需求,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

4、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被动应付,缺乏自觉性。有的党员对参加组织生活持无所谓态度,以工作忙等理由推托,表现出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意识在逐渐淡化。有的党员反映组织生活形式陈旧单一,内容枯燥无味,没有吸引力,缺乏参与兴趣;有的党员认为组织生活是“一言堂”,缺乏党内民主,参与组织生活是一种“负担”;有的在网络上下载一些文章在会上应付了事。

5、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较少,监督作用缺失。目前,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过好组织生活的意识不强或是被逐渐淡化,总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不参与组织生活,努力游离于组织之外。除了过好每年一次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外,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则较少参加。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对于我们党的各级领导人,应该有监督。这种监督来自上面,来自下面,来自群众,也来自党小组生活。”《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而党组织生活是一个有效的党内监督途径,尤其对领导干部。因此领导干部不能经常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则组织生活的监督功能就很难体现。

以上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有四:

一是对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把《党章》的有关规定置之脑后。认为党员教育管理单靠组织生活解决不了多少问题,开展得好不好关系不大。不能真正从战略和政治的高度上充分认识开展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把组织生活等同于一般工作会议,仅停留在执行制度的要求上,可有可无的思想比较严重。还不能从内心深处真正感悟到组织生活对党的组织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组织生活质量的高低对党组织这个机体的生存与发展能有多大的促进作用等。

二是部分党员对组织生活的认同感存在偏差。更多地把参加组织生活作为义务对待,而不是履行权利。《党章》规定党员必须编入一个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这是党员的义务,同时也是一种权利。通过参加组织生活,党员可以行使和享受学习权、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民主权利。造成这种认识偏差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由于党员权利意识不强,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总感到是要我过组织生活,而不是我要过组织生活,把参加组织生活当成一种额外负担被动应对;二是一些党组织缺乏党员是党的主体的意识,在组织生活中一味强调义务的多,体现党员权利的少,久而久之,党员的权利意识在以履行义务为主的组织行为中不知不觉被弱化。

三是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思想性不强。有的机关党的组织不注重引导党员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强调党员的先进性,不积极帮助党员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使组织生活达不到党性锻炼的目的。有的组织生活思想性不强,不能有效解决党员的思想困惑,对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缺乏有力的影响,从而制约了组织生活教育功能的正常发挥。由于组织生活的原则性较差,怕得罪人的心理在起作用,党内不能开展严肃的思想斗争,党内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风气不浓,好人主义之风盛行,不同程度地影响了组织生活会的质量。

四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组织生活的重视不够。其根源在于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好与机关党组织的关系。在党的组织中,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一名普通党员,都应把自己置于所在党组织的监督之下。由于不能调整自己的角色,对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客观上又存在着公务繁忙的因素,造成一些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较少。领导干部不能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也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机关党组织生活的质量。

三、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的主要对策

党的组织生活质量直接关系到教育管理党员成效的好坏。要保证组织生活的质量,提高组织生活的实效性,就必须明确要求,提高认识,加强管理,精心安排。尤其要注意从以下几方面加以突破:

首先,要对过好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性进行一次再认识,增强主动性。过好党内组织生活,是中国共产党有别于其他任何一个政党的显著特征,是我党的性质及其执政地位所决定的,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手段。《党章》规定:党内不允许有不过组织生活的特殊党员。因此各级党的组织尤其是党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把过好组织生活作为一件头等大事,在思想认识上要上水平,在工作盘子上要有位置,在具体落实上要有制度。这是确保组织生活不走过场的关键之所在。

其次,要注重党员在组织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增强互动性。党内组织生活是党员进行自我教育的重要途径,党员作为组织生活的主体角色,不只是受教育的客体,还是教育的主体。组织生活的实施只有充分考虑到党员的主体地位,才具有感召力和凝聚力。在组织生活会的安排上,可以让党员事先参与,对组织生活的形式、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集思广益,共同谋划和设计出生动有效的组织生活形式。这样可以激发支部成员的参与意识,并化作每个党员的自觉行动。在过组织生活的过程中,要突出民主互动性,人人既是参与者又是组织者,努力营造一种民主和谐的氛围。要变组织生活传统灌输式、说教式为融思想交流、情感沟通为一体的民主互动式,切实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

第三,要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工作的实际,增强针对性。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就是要围绕发展这个主题,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抓党建。组织生活也应牢牢把握这一导向,突出服务发展、服务中心工作的主题。在内容上尽可能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与当前工作重点相衔接,与广大党员的思想现状相协调。但要克服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效果的倾向。在内容的选择上应当立足时效性和针对性。如:结合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积极开展以此为主题的实践活动;针对办公室以文秘工作为重点的特点,组织公文写作研讨等。力求通过组织生活这一教育途径,充分调动每个党员在各自岗位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市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献计献策。

第四,要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增强引领性。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不能因自己是行政领导而忽视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要积极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在党员中发挥表率作用。另一方面,机关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落实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能因其是行政领导而放弃监督。要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和通报制度,同时在安排组织生活时尽可能周密部署,充分考虑领导的工作安排,做到“两不误”,为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五,要丰富组织生活的形式,增强实效性。组织生活的形式单一会影响组织生活的质量,会影响党员的参与热情,选择有效的形式和载体可使党的组织生活更加生动有趣而富有成效。所以组织生活的形式应当呈现出多样性,对传统的活动形式要有选择地继承,有创新地发展。当前,网络的迅速普及应用,为党的组织生活开辟了新的活动空间,机关党组织可以尝试利用网络开设党建网页,在网上开展党课教育。建立网上党组织生活平台,借助QQ聊天工具,开展党组织生活会,由于相互之间不直接面对面,民主评议时大家可以放下思想包袱畅所欲言,这为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

总之,过组织生活是手段,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是目的。各级党的组织,只有不断地总结和提高,与时俱进地不断创新,切实做好、做实、做强党内组织生活这篇文章,才能为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战略,为闽北经济社会可持续和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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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

全文共 2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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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推进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和矛盾,要防止来自各方面消极因素的干扰,以确保在及时解决问题中得到有效推进。

认识偏差

当前,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与推进这项工作的现实要求之间还不完全相适应,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必须引起警惕。

抽象地认同。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大方向能够接受,对加大反腐败力度总体认同,但一涉及实际问题,比如经济的局部性短暂性调整,社会关注和舆论反映的周期性阶段性爆发,就会定力不足、产生怀疑,出现诸如反腐败过头论、影响经济发展论等各种各样的杂音。

有选择地支持。站在局部利益的立场看问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举措,一旦触及小单位小群体乃至个体利益时,往往有保留、打折扣,只愿意对人严不愿意对己严,只想严一时不想管长远,只问工作不问思想,只管8小时以内不管8小时以外,对严管狠治实际上横不下心、较不了真、落不到底。

摇摆观望。认为从严治党的度不好把握,过松了过不了关,党和人民不满意;过严了会得罪人,自己跟自己过不去。信心和决心不足,畏首畏尾,做样子的多、迈步子的少,花招虚招多、硬招实招少。认识上的局限性必然导致行动上的滞后性。要准确把握当前基层思想认识的动向,加强教育引导,加大督促检查,澄清模糊认识,进一步深化各方面的认知和认同,以激发和释放更大的主观能动性。

重心偏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要义作了系统阐述,十分鲜明地指出了管党治党的重心所在、关键所系。现实中,对从严治党究竟应该重点管哪些、突出治什么,有的还存在一些偏差。

不准。对严管的重点简单按照所处的职务层级来划分,抓不到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甚至以领导机关和基层单位、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简单划分来确定是不是重点。

不实。没有把初步治标与制度治本、思想治根统一起来,面对如何突破思想管理这个难题、制度落实这个难点,往往形式大于内容,在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不够。

不当。尤其在基层,面对规范津贴补贴、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新情况,过分地突出激励和关爱,反而将从严这条主线放到一边。这些现象,实际上是对全面从严治党本质本义的曲解和异化。全面从严治党,要以规管权力为核心,把重点布控在一切权力周围,既抓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又抓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这个群众身边的干部群体。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统一,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对重心偏离的,及时调准焦距,在从严治党上真正抓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方法不当

全面从严治党,既有一个态度问题,更有一个方法问题。各级党组织在具体实践中进行了探索实践,但仍有一些因路径选择不同而影响到推进成效。

与群众脱离。把从严治党仅仅作为党内的事,搞内循环,拒绝走群众路线,有意无意地排斥干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习惯于围着上级监督打转转,对同级监督和下级监督不放心不放手。

与实际脱节。一方面,在教育引导上重视不够、作为不多,导致党员干部思想上没有真正紧起来,存在走过场心态、侥幸心理的不在少数;另一方面,日常和基础工作跟不上,缺乏有效的过程管理,风险点防控不到位,关键点规范不明确,缺点提醒纠正不及时,从而导致边管边犯错误,边严边出问题。

与发展脱轨。把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搞成两张皮,在从严治党上仍然囿于过去的老套做法缺乏与时俱进,习惯于人治思维而缺乏法治思维。应进一步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在运用过去从严治党基本经验的基础上,主动进行流程再造,走与群众相联系、与实际相结合、与发展相统一的路子,增强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始终做到严之有道、严之有效。

明确检验标准

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需要通过一定的标准来衡量。抓党的建设既然是各级党组织最主要的工作,就必须赋予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明确检验标准,对于落实责任具有规范性导向性意义。

看发展。党的建设与党所领导的事业从来紧密相连、密不可分。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直接体现在党的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上,间接反映在经济社会的更好发展上,这两者应该是相互联系和统一的有机整体,不能把这两者分割开来,甚至对立起来。

看民生。党的建设是为了实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人民群众的期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价值追求,能否推动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取得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说得出的变化,是衡量全面从严治党成效的重要社会指标。

看党员干部状态。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党员干部既是参与主体,又是落实客体,这项工作是不是真正严到份上、管到位上,可以从党员干部的思想状态、行为状态和作风状态上得到直观反映。如果一个地方党员不像个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始终突出,党内消极腐败现象大量存在,那就是对其管党治党成效最直接的否定。我们必须突破过去对党的建设缺乏衡量标准,导致评价模糊、责任虚化的困境,把标准和责任有形化,算出明白账,打好考核牌,在不断求效问效中持续提效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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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个人理想信念方面的问题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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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任何工作都要从理想信念开始,理想信念是源头,是根本,只有治本才能治标,最终达到标本兼治。就比如我们学习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其内容通俗易懂,学习起来很容易,理解也很容易,关键是要知道如何去做,这就需要我们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把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要坚持正确的理想信念,围绕工作目标,切实落实保障措施,把工作做好做实,并要体现在真正把工作做好做成功的坚定的理想信念上。在事业部成立的第一次中层会议上,我就深入地讲解了理念的问题,我认为我们现在工作中的许多问题都是理念不到位造成的。

当前,公司着力推进的卓越绩效管理、阿米巴经营模式,作为公司管理的路线、信念,是公司改进经营管理模式,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重大举措,是公司经营管理中的质的提升。卓越绩效管理和阿米巴经营模式是在国际上许许多多成功的案例上总结管理方法和核算模式,是成功的案例,是事实,这是一定能够实现的,我们对此不要有任何怀疑,主要是要看我们自己如何做、如何做到位,不仅自己要做好,还要带领团队做好,要有卓越绩效管理和阿米巴经营模式一定能够成功的理想信念。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上明确了每项工作要如何去做,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只要自己能够真正做好,做到位,《准则》的要求就一定能够实现。而我们当前推进的卓越绩效管理和阿米巴经营模式,是公司管理的圣经,是公司今后在经营管理上的信念,如果确定了目标,明确了信念,再知道如何去做,如何从本职岗位上做好工作,最终把卓越绩效管理和阿米巴经营模式真正落到实处,真正推向深入,则公司战略目标一定能够实现,百亿九鼎、百年九鼎的目标也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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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干部作风纪律整顿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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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纪律作风整顿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开拓创新的精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过去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做得也不错,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果断和胆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对业务知识钻研不够,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认为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3、在组织纪律方面存在执行制度不严,有时上班有迟到现早退现象。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已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对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八个方面风气”的思想还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开拓创新精神不够。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上级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上面有安排再开展工作,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仅对局里面上的事情做的多,但是还对工作还缺乏系统化和高质量的要求。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老干部政策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方面风气”和“八荣八耻”等重要论述,精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委会上的讲话等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业务素质;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想办法,办实事,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模范遵守各贡规章制度。明确自己的职责,告诉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以中国共产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向先锋模范看齐,以严谨的态度对待工作,以热诚的态度对待同志。

4、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对学习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各项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工作扎扎实实、提高工作效率,当日事当日毕,做到对国家对群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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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全文共 3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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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 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 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五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六条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八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条 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一条 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 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四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六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条 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三条 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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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遵守纪律的观后感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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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遵守纪律遵守的就是上课不乱讲话,吃饭拿饭不大声喧哗,排队时不能交头接耳。然而每当老师让同学们遵守纪律时,同学们都说能做到,可是真正做到的同学又有多少呢?

当老师没来教室上课时,教室里便会乱成一锅粥,每个同学都在交流,有的甚至手舞足蹈起来,然而老师快走进教室时,教室里的同学便会鸦雀无声。难道,我们是为了老师而遵守纪律的么?难道,这就是所谓的遵守纪律么?

当老师没来管理吃饭拿饭时,有的同学不排队了,有的同学说起话来了,有的同学打闹起来了,然而老师走过来时,拿饭的同学着急的的排成了一条队,队伍没了声响,打闹的同学慌张的回到了自己的座位。难道,我们遵守纪律是给老师看的么?难道,这就是所谓的遵守纪律么?

当排队去其他教室上课时,有的同学先走了,队伍一下子少了好多人,有的时候领队都走了,队伍散成了一堆沙子,现在的队伍并不是昔日那条整齐安静的队伍了,那条安静的队伍是老师铸造起来的,现在没有了老师,队伍便成立不起来了,难道,有了老师我们才能做好么?没了老师是否我们就做不好了呢?老师会永远跟在我们身旁么?难道,这就是所谓的遵守纪律么?

在我看来,遵守纪律是要做到自觉的,是要做到持之以恒的!当老师不在时班长就要担任起管理班级的责任。当吃饭时老师不在身旁管理时,自己就要自觉的排队拿饭,吃饭要保持安静。当排队时老师不在身旁管理时,领队的人就要担任起整理队伍、让队伍保持安静的责任!遵守纪律是需要每个人自觉的,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却是我们长大步入社会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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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基层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5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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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强化党的建设有着深刻的战略意义,是为维护党的形象威信,夯实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所作出的战略决策。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局关于开展2016年纪检监察理论专题调研的工作要求,洛宁县局成立以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为组长,监察室人员为成员的课题调研工作组,通过实地调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发放问卷等方法,针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等问题,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从基层工作实际出发作了深入的思考和探索。

一、充分认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意义

(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治党“全面”的要义所在。

基层处在党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的一线和前沿,党的政策制定于中央,而落实于基层,基层干部的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往往都成为党的形象和威信在人民群众心中最直观的呈现,人民群众往往是通过身边党员干部的言行来衡量和评判我们党,党的基层干部如果作风不实,自律不严,对党的负面影响最大,危害最深,也更容易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只有重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干部作风和腐败问题,实现从严治党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全覆盖,才能真正在人民群众心目中为党的形象和威信加分,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全面从严治党不留死角。

(二)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推进党的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当前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节点,历史和人民对党的执政和领导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在这一关键时期显得更加紧迫而重要。党的执政根基在基层,动力源泉在基层,基层干部虽然位低权小,但作为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的具体执行者,他们手中掌握着许多与人民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权力,如果基层权力没有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它所啃食的就是群众的获得感,侵蚀的就是党群干群关系,动摇的就是党的执政基础。只有基层作风公道正派,党的作风转变才能得到有力保证;只有基层平稳健康发展,党的事业发展才能得到坚实支撑;只有基层赢得群众肯定,党的执政基础才能得到巩固夯实。

(三)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强保障。

地税部门作为国家的经济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行政执法权限,如果地税干部不能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诱惑,就会严重涣散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影响整个队伍执法的公正性,进而会导致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执法过程中无法得到有效落实。因此,只有坚定不移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提升地税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水平,把党的建设作为加强地税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才能贯彻好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真正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才能牢牢抓住新时期税收工作主题,做好依法治税、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等重点工作;才能更好发挥调控经济、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服务好地方经济发展大局。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还存在不到位的问题

长期以来,有些基层党组织常常认为业务工作是中心,党建工作是从属,只要业务抓出成效,就是对工作负责,对组织负责,抓党建工作务虚较多,难出成效,对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谋划少、思路少、落实少。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对上级工作部署“上传下达”,个别基层单位仍然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对于上级要求开展的党建工作,常常是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对于工作开展不能做到主动思考、积极谋划、创新方法,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过程中,往往被动应对,缺乏内生动力,少数基层组织还存在“空挂”党员和“失联”党员,存在压力递减,推进梗阻的问题,进而导致工作效率不高,成果不佳。

(二)“两个责任”落实上还存在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方面,有的基层单位在“两个责任”落实上,认识不到位,研究和安排不足,单位主要负责人因为日常工作内容较多等原因,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方面存在精力不足等问题;部分领导干部在履行“一岗双责”上,常常是重业务职责,轻廉政职责,对于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关注不够,抓的不多。另一方面,在部分基层单位实际工作中,由于人员配备不到位等原因,还存在着纪委“三转”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有的纪检组长还分管相关业务工作,分散了抓纪检、抓监督的精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责任的落实。

(三)个别基层干部还存在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少数税务干部长期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想有所滋长,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从近几年地税系统违法违纪问题就可以看出端倪,有的干部大局观念不强,常以管理者自居,服务意识较差,工作方法不能满足纳税人越来越高的服务需求;有的干部自律意识不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吃拿卡要等问题还时有发生;有的干部工作激情匮乏,办事拖拉,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抱怨多、思路少,懒散多、主动少。

(四)在对基层干部监督问责上还存在不到位的问题

有的基层纪检干部还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由于内部监督受工作方法、工作范围的局限,监督难以摆脱人情的制约,对于纪检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往往是注重对党风违纪案件的事后教育、处理,而忽视了事前预防、事中监督,致使很多能够防范的案件发生;对于税务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还缺乏有效手段,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现象还依然存在,给以权谋私、以税谋私者带来可乘之机,出现问题本着保护干部的原则,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导致违法违纪问题在系统内部仍然不时发生。

(五)对于从严治党工作的考责评责体系还存在不够完善的问题

有的基层单位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由于从严治党工作不同于业务工作,目标难以量化,其考核指标制定时,往往是关注形式大于关注实效,难以客观公正的反应治党成效,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形式主义。同时,由于从严治党工作考核方法过于单一,常常是作为综合考核中的一项具体工作出现,对于日常考核和结果运用缺乏相关配套制度,导致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难以得到实际发挥。

三、问题和困难出现的原因

(一)部分基层单位班子从严治党观念没有做到与时俱进

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对税务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还停留在旧有模式中,权力本位和官本位思想还没有完全破除,认为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就是做好了税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淡薄,没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缺乏正确、科学的认识和判断。

(二)纪检部门勇于执纪、严于执纪的能力不够

部分基层单位由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组织机构不健全、“三转”要求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纪检人员学习和工作能力不足,难以有效履职;有的基层纪检干部存在不敢管、不愿管的情绪,有的基层纪检干部存在综合业务知识匮乏,对于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做得不到位,导致纪检部门履职能力弱化。

(三)少数基层干部廉政意识薄弱

少数基层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只讲做事不讲规矩,长期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无权也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足,廉洁自律的意识不强,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导致违纪违法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四)部分基层党组织对于党建工作制度执行不力

党建工作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出现执行不力、落实不严的问题。分析近年来地税系统违法违纪案件所产生的原因,有的是违反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事项个人说了算,搞利益输送,从中谋利;有的是违反民主集中制,在选人用人上搞一言堂,收受利益关系人的礼金贿赂;有的是违反党的财经制度,随意处置集体资产资源,造成单位利益受损。

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对策及建议

(一)率先垂范,严于履职,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一是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基层单位党组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单位党组和纪检组要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基层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的职责,党组班子成员要根据“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层层递增压力,层层抓好落实。

二是认真梳理,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对“两个责任”进行分类梳理,从领导、用人、管理、监督等多个方面,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清单,抓好责任落实。

三是认真履职,勇于执纪问责。纪检组要严格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问责,转变执纪理念,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履行监督责任,在监督范围上完成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干部”转变,在执纪内容上完成从紧盯违法违纪向运用“四种形态”转变;在执纪方法上,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

(二)创新载体,倡树典型,发挥廉政教育的引导带动作用。

一是抓宗旨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在学习过程中,注重分类指导,强化检查督导,注重结果运用,为基层党员提供交流和学习的平台,通过扎实有效的学习强化党员干部的六种意识,引导党员干部争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

二是抓纪律教育,打通治党要求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把纪律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以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融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之中,把纪律教育作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使党章、党规、党纪真正根植于每一名党员干部内心,在基层培育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组织氛围。

三是抓警示教育,树起拒腐崇廉的“思想防线”。通过廉政警示教育夜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学习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活动,特别是注重对系统内违法违纪案件的剖析借鉴,教育引导每一名干部算好腐败的“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自由账、健康账”,从思想深处筑牢拒腐崇廉的道德防线。

(三)创新制度,完善机制,保障权力科学规范运行。

一是加快制度创新,健全制约机制。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特点和新问题,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针对权力运行的薄弱环节和腐败多发易发的部位,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不断深化“两权”监督制约,以税务管理信息化为依托,深化征管体制改革,优化业务流程,科学分解权力,坚持公开透明,建立和完善人机结合的监控机制,把监督制约贯穿到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全过程。

二是科学设置标准,完善考核机制。按照科学设岗,责任到人,量化考核,易于操作,责任追究的思路建立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目标管理体系,将职责落实到每一个基层部门,明确到每一位税务干部。特别是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的领导机制和规范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内建立上下级的督查督办体系,强化内部监督;对外推行公开办税,拓展监督空间,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畅通信息渠道,健全预警机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开监督举报渠道,利用综合考察、述职述廉、内部审计、巡察巡访、案件查处等多种途径获取苗头性、倾向性信息,注重从机构调整、人员变动、重大节日、婚丧嫁娶等重要时间节点了解和掌握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对收集到的信息和问题加强评估和研判,树立问题导向,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对预警评估结果的运用,不断前移防范关口,把可能发生的腐败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敢于执纪,严于问责,坚持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

一是更新思想观念,转变工作思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与时俱进开展纪检工作,树立保廉防腐的观念,切实把握好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多种方式经常性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抓细抓常,紧紧扭住教育预防和执纪问责不放松,勇于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拒腐崇廉的治本之策。

二是聚焦作风建设,严防“四风”反弹。针对“四风”问题在当前形势下呈现出的新形式和新特点,持续发力整治“四风”不放松,促进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入脑入心,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收送节礼、公车私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聘请廉政监察员在节假日开展明察暗访,实现监督时间无空窗,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是严惩违纪违法,发挥震慑作用。要以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及时约谈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及时转入案件调查程序,始终保持对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发挥案件查办工作的震慑教育作用。

(五)优化结构,提升素质,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一是树立正确导向,凝聚发展共识。组织干部职工就如何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开展大讨论活动,严格按照“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让“想事、干事、成事、不出事”成为全体干部的共识,让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开拓创新成为地税机关的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化解负能量,积极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坚持党管人才,落实轮岗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打通干部任用、提拔、交流、晋升通道,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搭建干部养成平台。落实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对征管一线的基层干部保持定期岗位轮换,对于默默奉献的基层干部,组织上要能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加强关心、指导,满足合理诉求,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动力、活力。

三是构建纪检网络,勇于亮职履责。加大纪检干部考核和培训力度,选配敢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干部加入纪检干部队伍,制定科学考核评价机制,激发兼职纪检监察员的作用,落实纪检监察员工作待遇,把纪检队伍的抓手延伸到每一个基层征管单位。探索开展纪检干部“亮牌上岗”工作办法,基层单位要以桌牌、门牌、公示栏等形式,公示纪检干部办公地点或联系方式,纪检干部要在履职过程中佩戴纪检干部标示,向干部群众亮明身份,对于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果断执纪、及时提醒、敢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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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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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按照习总书记的这一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

一、增强党员意识,自觉遵循党的章程。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制定和完善党章,党的一大制定了党纲,党的二大制定了我们党的第一部党章,自此以后9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总是认真总结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及时把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体现到党章中,从而使党章在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在党章中完整表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内容写入党章,并对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的干部的要求作了充实。通过这次修改,党章这个党的总章程更加完善,必将在推进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中更好发挥根本性规范和指导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掌握党章的基本内容,深入学习党章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党员权利和义务、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党的纪律等各方面作出的明确规定,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按规行使党员权利,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特别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实事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努力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

二、增强党纪意识,坚决执行党的纪律。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对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尤须严明纪律、严守规矩。只有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保证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令行禁止,才能将我们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党的纪律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党的性质、纲领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而确立的各种党规党法的总称,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因而,党的纪律是党对党员的刚性约束,是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底线。《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党纪处分条例》进一步规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凡是违犯党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可见,《党纪处分条例》作为我们党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对于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对《党章》、《党纪处分条例》和各项党的纪律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经济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敢于坚持原则,带头弘扬正气,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尤其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要深刻认识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要象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那样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这些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规矩。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对党是不是忠诚,这“五个必须”是重要的考验、根本的检验。总之,要坚决做到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坚定不移。

三、增强法治意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在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过民主立法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体现,是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制度、文化制度和人权保障制度的规范化、法律化。因而,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党章》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列为党员应尽的义务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对未来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做出战略规划部署的同时,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切实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可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是摆在全体党员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卢梭说过,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中,它才形成国家真正的宪法。同样道理,作为党员干部只有将法治意识铭刻心中并认真遵守,才能使之成为保护我们的护身符和有效屏障,在人生道路上少犯乃至不犯错误而奋勇前行。为此,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深刻认识“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要将宪法法律作为最高行为准则和不可逾越的红线,始终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带头依法办事,绝不违法行使权力,绝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加强对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制度的深入学习,不断增长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努力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四、增强党性意识,大力弘扬优良传统。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和丰厚的政治资源,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我们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系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主要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此外,还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等作风。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集中体现了党风最本质的方面,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要迎接和战胜新的挑战和考验,肩负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神圣使命,必须继承和发扬这些优良传统作风,并以新的时代精神赋予其以新的时代内涵,使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生命活力,只有这样才能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不断取得新的胜利。正因如此,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矢志不移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他还指出:“今天,衡量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有客观标准的,那就要看他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能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能否勤奋工作、廉洁奉公,能否为理想而奋不顾身去拼搏、去奋斗、去献出自己的全部精力乃至生命。”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我们一定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崇高信仰,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补足精神之“钙”,夯实信念根基,投身改革实践,立足本职工作,永远保持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和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做到既胸怀远大理想、站稳政治立场,又脚踏实地、勇于开拓创新。要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充分认识“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观,时刻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切实从思想上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始终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真正将宗旨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与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拜人民群众为师,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好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大力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积极主动地对照检查自己的思想与言行,认真分析自己的缺点错误,明确提出改进改正的措施,同时要积极开展相互批评,以对党和对其他同志负责的态度,积极而慎重地对其他同志的缺点错误进行严肃认真的批评,帮助其他同志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并要以诚恳的态度对待别人的批评,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认真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尊重规律、真抓实干的政绩观,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埋头苦干,狠抓落实,把抓落实的出发点放到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把抓落实的落脚点放到办实事、求实效上,把抓落实的重点放到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打好基础上,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真正干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政绩。要大力弘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务必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保持和发扬革命先辈那么一股革命热情、那么一种拼搏精神,谦虚谨慎,无私奉献,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以优良作风带领群众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大力弘扬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标准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模范践行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真正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和外部环境考验,做一名合格乃至优秀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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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从执行纪律合格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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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遵循,是挺纪在前、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行动指南。笔者认为,要抓住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行中的存在问题,从而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达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

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充分理解“四种形态”。“四种形态”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精髓,与“把纪律挺在前面”是一脉相承的。“四种形态”是对纪律审查工作的高度概括,各级党员、干部应准确理解其中的含义。当前,还有一些党员、干部没有深入领会“四种形态”的正确内涵,误将“四种形态”当作纪律审查工作开始放缓的信号。

(二)没有转变执纪监督观念。“四种形态”的提出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应转变执纪监督的思想观念,重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问题的扩大化。当前仍有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观念还未转变,认为纪委的主要职责就是办案,以能“办大案、办要案”感到自豪,由此导致出现“事前缺乏监督,事后从严查处”情况,一些干部甚至存在“放长线钓大鱼”的错误政绩观。

(三)监督执纪两端化严重。监督执纪被划分为“违纪”与“未违纪”,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纪律审查两端化现象严重。要正确区分好“四种形态”,以“四种形态”的科学论断处置问题线索是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难题。

二、针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行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正确理解“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我党监督执纪工作的准确阐述,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指明了监督执纪的具体方式与路径,具有极强的实践性。领悟、把握好“四种形态”,关键在于提高对违纪行为的辨识和处置能力上,辨清其中的是非曲折及轻重缓急,增加监督执纪方式与违纪违规行为的适配度,争取以最小的组织代价换取最大的纠错效果,既要做到“惩前”更要做到“毖后”。紧紧围绕“四种形态”做好政策研究,探索可行的执行方案,宣传好、落实好纪检监察的工作方针。

(二)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制度机制建设的重点,按照“科学、管用、成熟”的要求,做到成熟一项、出台一项、管用一项。同时,对相关制度机制进行全面梳理,做好废、改、立,以制度机制的创新推动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以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为目的,着力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注重培养年轻干部,从而运用好“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三)发挥信访函询作用。现今社会日新月异,信访举报部门应保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信访举报机制,将现代社会的科学技术运用到信访举报工作来,让群众的信访举报更加方便快捷,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处置也更加快速。例如,开展信访举报qq群、微信群、论坛或其他适合一般群众参与的信访举报途径等,信访举报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及时跟进相关举报信息,掌握舆情民意,从中挖掘线索,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避免小问题酝酿为大问题,突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作用。及时以信访函询的方式处置党员、干部的“小毛病”、“小问题”,进而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体现“治病救人”、“严管就是厚爱”"的纪检监察理念。

(四)提高明察暗访实效。各级党委(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谈话提醒的重要形式,制定工作计划,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分批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于问题反映比较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重点约谈相关责任人,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同时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季度将本单位开展谈话提醒的人数等情况报送上级纪委,上级纪委不定时对相关情况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应成为监督执纪的常态,形成对党员、干部的有效监督。以“四种形态”正确区分各类问题,及时处置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

(五)强化执纪审查警示。“四种形态”的提出,体现了纪律审查是经常的,是主动积极的,保持执纪审查的高压态势,定期不定期对党员、干部、单位、机关等进行执纪审查,形成完善的审查机制,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轻处分等方式处理轻微的违纪问题,以立案审查的方式严肃处理严重的违纪问题,避免党员、干部陷入涉法犯罪的深渊。执纪审查不是洪水猛兽,“四种形态”旗帜鲜明指出了严明的执纪审查才能维护党纪的威严,树立党纪国法不可逾越的高墙。通过执纪审查工作警示党员、干部动辄则咎,切勿踩踏党纪国法的红线,永葆党的纯洁性与先进性。

(六)增强派驻监督力量。要增强派驻监督力量,例如将年轻干部补充到派驻纪检监察组中来,由此实现派驻监督的年轻化,增强派驻监督的力量,进而更加有效的落实好“四种形态”。要准确领会好、落实好“四种形态”就必须具有专业的纪检监察知识,可通过系统的、专业的培训或联合办案来提高业务能力。

(七)建立线索倒查机制。建立违反“六大纪律”的线索倒查机制,追查形成违纪问题的原因,肃清违纪成长的土壤,对执纪审查过程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予以追究,突出政治纪律与组织纪律。利用审理回访教育过程,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的谈话与沟通,使违纪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从而改过自新,进而教育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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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问题及整改措施

全文共 1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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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确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淡化,政治纪律执行不力,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呈现以下“四性”:

(一)政治上的迷茫性。一是政治方向偏向。有些党员干部针对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行业分配不公、少数人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等,就在政治方向把握上摇摆不定,甚至把此类问题归结为改革开放造成的。二是政治立场偏移。有些党员干部实为政治上的糊涂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比如有的人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判断上,没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积重难返。而有的又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有的对当今自上而下开展的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不是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甚至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做做样子,走走过场,阵风吹过,难以持久。三是政治言辞偏激。有些党员干部私下显能,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

(二)思想上的片面性。一是于己无关论。有的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极遁世,不问政治。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没有遵守的必要;有的一般党员干部,则认为自己有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也没有约束的必要。二是民主自由论。有的党员干部在党内片面要求决策要民主、言论要自由,不能摆正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说了一些违反组织原则的话,做了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事。三是自以为是论。有的不是全面、正确地理解中央精神,而是片面曲解原意,甚至把自己的不正确理解当成中央精神,使之在执行中变形走样。比如在执行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一些镇、村干部嫌工作麻烦,将强农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应发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违规套取、截留使用,严重背离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精神。近两年来,已查处7件此类案件,对相关人员及时给予纪律处分。

(三)工作上的本位性。一方面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本单位本部门局部利益,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部署的工作,有利争着上,难事绕道走,合口味的立马照办,不合口味的消极应付。有的强调以本地工作特色为由,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另一方面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有些单位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不从经济社会发展长远利益考量,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从而出现“利大快执行,利小慢执行,无利不执行”现象。比如少数行政执收执罚部门,踩红边线,打擦边球。少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工作保密等为由,另设办事大厅,规避集中监管。致使“三乱”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

(四)行为上的自由性。一是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有少数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貌似“双面人”,对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难以落实。有的党员干部参与组织讨论决定时,仍然存在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违纪行为。二是信仰缺失,行为荒唐。有极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主义,信宗教迷信。不讲班子团结,讲团团伙伙。其行为完全丧失共产党员的立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极不良影响。三是利益至上,违纪违法。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行为方式上自由散漫,逃避监督,价值取向上追求个人利益至上。有的与不法商人打得火热,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有的甚至受利益驱使,蜕化变质,出卖情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比如2011年4月,该县查处县法院一法官周某某违纪违法案,因其政治纪律松懈,难抵金钱诱惑,迷失政治方向,通过互联网络,向境外敌特组织出卖情报,终因犯间谍罪,被依纪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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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强化党员意识发言稿

全文共 6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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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对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做出全面部署,特别强调要严明党的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就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的建设,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上,总书记突出强调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并提出明确要求。今天,我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主要就严明党的纪律,谈一些认识和体会,与大家作个交流和探讨。

一、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党的纪律是根据党的性质、宗旨、纲领,为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而制定的制度规范,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这是根据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总结我们党自身建设经验教训得出的重要结论。

纪律严明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显著标志。马克思主义政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严明纪律写在自己的旗帜上。1847年,马克思恩格斯创建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同盟章程就明确规定,盟员个人必须服从同盟组织,全盟各级组织必须服从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马克思深刻指出:“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列宁是最早提出“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的革命领袖。他在创建俄国革命党时就强调:“党不仅是工人阶级有先进觉悟的部队,同时又是工人阶级有组织的部队,它有其为党员必须遵守的纪律。”纵观苏联和东欧共产党由盛而衰直至解体的演变历程,原因是复杂的,但从某种程度上说,与组织纪律有很大关系,是成也纪律,败也纪律。列宁在分析俄国革命取得胜利原因时曾指出:“一个弄得精疲力竭的又弱又落后的国家竟战胜了世界上几个最强大的国家,根本原因就在于集中、纪律和空前的自我牺牲精神。”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苏东共产党后来纪律松弛、组织涣散、腐化堕落,丧失了凝聚力、战斗力,最后导致党亡政息的历史悲剧。对此,列宁早就敲响警钟:“谁哪怕是把无产阶级政党的铁的纪律稍微削弱一点,那他事实上就是在帮助资产阶级来反对无产阶级。”铁的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凝聚力所系、战斗力所在,离开这一点,即使规模再大、人数再多,也只能是一盘散沙。

严明纪律是党的事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经验总结。毛泽东曾有一句名言:“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90多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有铁的纪律做保证。党的一大通过的纲领就对党的性质、组织、纪律做出了规定,二大制定的第一部党章专门设有“纪律”这一章节。井冈山斗争时期提出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为造就一支越战越强的精锐之师提供了坚强保证。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拥有800多万军队,但纪律松弛,结果我们党仅用了3年时间,就取得了夺取全国政权的伟大胜利。毛泽东1949年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总结中国革命胜利经验时,第一条就是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周恩来在阐述这段话时指出:“毛泽东同志特别把有纪律放在最前面,这不是偶然的。因为这是决定党能否坚持革命、战胜敌人、争取胜利的首要条件。”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指出:“没有纪律,党决不能领导国家和人民战胜强大的敌人而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深刻总结十年“文革”浩劫惨痛教训,明确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30多年来,正是凭着这两条,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历经风险坎坷,奋勇开拓前进,在改革开放伟大征程上昂首阔步前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纪律严明是党的事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关键所在,什么时候纪律松弛了,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

严明纪律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执政,如果不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严明纪律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显得尤为重要。从总体上说,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状况是好的,但也要看到,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现象还大量存在,突出表现为“三个弱化”:一是政治纪律意识弱化。少数党员干部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左右摇摆,对维护中央权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立场不坚定;有的缺乏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对社会上流传的各种政治谣言见怪不怪,甚至津津乐道、以讹传讹;有的对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行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甚至公开发表有悖于党的纪律的言论。二是组织纪律意识弱化。少数党员干部本位主义严重,“小团体”利益至上,对上级决策部署和制度规定,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不服从组织安排,跟组织讨价还价;有的对组织决定有不同意见,不是通过正常渠道、按照组织程序反映,而是口无遮拦、四处乱说;有的重大事项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有的把上下级关系搞成人身依附关系,办事不靠组织靠熟人,关系网越织越密,潜规则越用越滥。三是廉洁纪律意识弱化。有的不能严格遵纪守法,不能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守不住底线,经不住诱惑;有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拉帮结派、任人唯亲,团团伙伙、相互包庇,甚至“集体腐败”。组织涣散、纪律废弛必将给党员干部个人成长和党的事业发展带来严重危害。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高度,牢固树立党的意识、组织意识、纪律意识,严守党的纪律,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严明纪律是在应对风险挑战中谱写中国梦江苏篇章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确定了“两个百年”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部署,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当前,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各种政治较量、经济较量更加激烈,西方从来不希望看到一个强大的中国,对我国的围堵遏制有增无减。国内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但宏观经济环境中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经济发展“三期叠加”面临的问题错综复杂。江苏省实施“八项工程”、推进“两个率先”,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涉及更多深层次的利益调整,顺利完成中央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需要付出艰巨的努力。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繁重,越要加强纪律建设,确保形成统一意志和统一行动,团结带领人民不断开创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严守纪律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

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等多个方面。毛泽东同志说过,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守党的纪律,要注意把握“一个根本”,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

把握“一个根本”,就是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党全部纪律的基础。什么是政治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是一句空话,而是重大政治原则,是重大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方向问题。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很强的政治定力,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在具体行动上要自觉做到“六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贯彻中央精神与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有机统一。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决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这是坚定不移的。但强调贯彻中央精神并不是说不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只有把中央精神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创造性开展工作,才能把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即个人与组织、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自律与他律的关系。

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是党的组织纪律重要内容。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有句话大家都耳熟能详,就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什么是核心力量?这不仅体现在党制定科学理论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体现在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上,同时,也体现在党的严密组织体系和强大组织能力上,没有这一点,党就难以形成领导事业发展的核心力量。相信组织、忠于组织、服从组织,是党内许多老同志最可贵的品质。革命战争年代,许多同志为了完成组织赋予的使命,不惜抛头颅、洒热血。“文革”期间,许多老同志历经磨难、受尽冤屈,但仍然相信组织最终会还给他们清白和公正。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强化组织观念,牢记入了党就是党的人,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任何时候都做到与党同心同德。

做到个人服从组织,要注意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个人的意志和行动必须无条件服从组织的需要和安排,勇于承担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不计得失、不计报酬、不讨价还价,尽心竭力为党和人民做好工作。二是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决定,这是党员个人服从组织的最集中体现。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按组织程序反映,但是在组织没有改变决定前,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延缓、消极抵制决议的贯彻执行。三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个人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不能把个人意见强加于组织,不能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党内不允许有凌驾于党章和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四是不能把党组织等同于领导干部个人,党内不能搞庸俗的人身依附关系,不应该把上下级关系搞成毛泽东同志多次批评过的“猫鼠关系”,搞成旧社会那种君臣父子关系或者帮派关系。现在有的干部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架天线”,有的领导干部希望别人唯命是从,多些“自己人”,结果两下一拍即合,形成小圈子、拉拉扯扯。有的案件一查处就是一串人,拔出萝卜带出泥,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存在事实上的人身依附关系!这要引起我们高度警惕。

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党内共识来源于民主,形成于集中。民主是集中的基础,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形成正确的集中;集中是民主的保障,只有进行正确的集中才能形成统一意志。这些年来,江苏各级领导班子在加强民主集中制上做了大量工作,但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党员干部习惯于个人说了算,搞个人专断,听不进他人意见;有的我行我素、各自为政,不按组织原则办事,严重影响了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

党章规定党员享有八项民主权利,特别强调“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从有利于党的事业发展、有利于维护党的利益出发,严格按照正常渠道和组织程序行使民主权利,做到襟怀坦荡、光明磊落,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开展工作、形成共识的本领,该集体研究的就不要擅自表态,该征求意见的就不要简化程序,要有足够的耐心听取大家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真正做到从谏如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要善于进行正确集中,及时做出决策。一经组织决定,党员个人就要坚决服从,并付诸实施。

正确处理好自由与纪律的关系。自由是在纪律约束下的自由,没有一定的纪律约束,自由也就无法实现。毛泽东同志指出:“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党员在党内享有党章规定、制度保障的自由,但必须以遵守纪律为前提。每个党员干部都要认识到,纪律是个圈,自由在里面,与纪律统一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在纪律约束下的自由才是真实的自由。正确处理好自由与纪律的关系,一要存敬畏之心。始终保持对纪律的高度敬畏,把纪律作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敢于向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亮剑”,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逾越纪律“红线”。二要明规矩之限。搞清楚党员应该享有哪些权利、履行哪些义务,弄明白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应该怎样做,明确纪律的界限,切实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讲政治、顾大局,懂规矩、守纪律。三要负担当之责。在遵守纪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和主动性、创造性,把个人理想追求与党的事业、江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八项工程”、推进“两个率先”的生动实践,勇于担当、干事创业,为推动改革发展多做贡献。

正确处理好自律与他律的关系。自律是内在自我约束,他律是外在强制性要求。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是每个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硬杠杠,同时,党的纪律又是建立在党员自觉遵守基础之上的,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只有把自律和他律紧密结合,才能保证纪律的有效执行。

遵守纪律,贵在自觉。古人云:“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严格自律,关键在“四慎”:一要慎独,就是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也能够严格要求,时刻检点自己的行为,不做有违道德和纪律的事,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有没有监督一个样。能不能慎独是检验一个人自制力和自觉性强不强的重要标志。二要慎微,就是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防微杜渐、洁身自好。许多干部走上违法违纪道路,往往是从不注重小事小节开始的。党员干部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做起,切实做到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违纪之事不干,坚决守住第一道防线、避免第一次放纵。三要慎情,就是要理智对待亲情友情,不能错位,不能越界。共产党人不是六亲不认,也有亲情友情,不是不讲义气,但不是“哥们”义气、江湖义气,而是讲民族大义、事业大义。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亲情观,教育引导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友靠自身的努力干事发展,决不允许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防止为情所累、为情所伤、为情所误。四要慎友,就是要在社会交往中把握好尺度,不能把人际交往异化为酒肉关系、交换关系和金钱关系。党员干部要注意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广交益友、诤友,远离“小圈子”、“小兄弟”。特别是官商交往要有道,不要搞成“拍肩膀”的关系,不要搞成彼此不分、公私不分的关系,真正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严明纪律,仅靠个人自律是不够的,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理直气壮抓纪律,一贯到底抓纪律,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基本遵循和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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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党员干部讲规矩有纪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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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十八届中央纪委原委员、河北省委原常委、组织部原部长梁滨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近日河北省原组织部长梁滨因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的报道在媒体和网络上引发舆论沸腾。又一位重理级高官落马了。这不是十八大以来从严反腐执纪的常态吗?这梁滨虽贵为一箥组织部长,但这样级别的落马者何其多也,不要说落马的厅局级官员有多少,即使是落马的省部级自十八大以来也上两位数。因此,让“懂规矩”成为领导干部最好“保护伞”。

树欲静而风不止。在众多落马官员中,梁滨可算是不太惹公众注意的角色,甭看他在省委组织部长的位置上有多呼风唤雨、左右逢源,但作为一位深藏不露的资深腐败者内心真的有幸福感吗?是否能没心没肺的正常入眠而不做恶梦?是否曾感到有一丝一毫的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不管有或无,旁观者实无法读懂其内心的独白。

多行不义必自毙。据媒体透露,梁滨落马并非“坑”在其腐败手段的拙劣和“同伙”的算计或出卖,而是与前不久已经臭名昭著的“亿元水官”马超群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利益关系。大家不难发现,作为马超群这样级别的水系官员,如果没有省级人事部门的任命说不过去,而媒体细挖才知,让马超群在“水官”任上肆无忌惮敛财的正是时任河北省组织部长的梁滨。显然,“亿元水官”都是梁滨“提携”和“保护”的,作为“靠山”的梁滨又岂会是两袖清风?

打铁真需自身硬。作为一省组织部长,全省的干部管理皆在其手,梁滨之流能如此往腐败里干,纵容、豢养下级腐败官员,当然是以兹攫取更大权益回报。但我们会问,在其严重违纪甚至违法之时,其周边的监督执纪纠偏的力量去哪了?都说领导个人专权、滥权,虽存在这样的情况,但有一丝冤枉,既然党纪国法罢在那,监督执纪问责的机构和机制是健全的,为什么一旦发案就常常“哑火”“失灵”?难道就没有监督、执纪者的责任?

得民心者得天下。显然,腐败泛滥,因然有相应权力约束、监督、惩处机制的不健全甚至缺乏,但根本还是腐败者内心的贪婪、失去自律、失去党性、失去为民之心导致。习总书记指出,干部要守纪律守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今天,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我们这个有着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更需要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自觉和常态。只有这样,我们党才会更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成为一个万众归心、坚强有力的大党。要不然,我们党员干部将会在上面栽跟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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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新形势四风四气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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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问题表现的新形式、新动向

(一)吃喝风 “化整为零”。一些干部不敢去大饭店、高档会所,把吃喝地点转移到单位、企业食堂、农庄、甚至是私营企业老板的家庭厨房。有的单位在这些地方购买高档家具、餐具等,雇人做饭,照样吃喝玩乐。一些机关干部不敢直接动用公款,利用村、社区财务管理上漏洞,借用支持村、社区建设名义,空转款项,用以大吃大喝。有的在订餐时只留人名不留单位,抹去公款吃喝的痕迹。有的将餐费开成办公用品、会议费、小型工程费等,想方设法公款报销。公款吃喝依然变相换形,穿上“马甲”,隐身在大街小巷、偏僻乡村,不易发现、难以查处。

(二)送礼风“化实为虚”。一些领导干部本人再也不敢直接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一些领导干部通过短信支付、微信、支付宝等电子预付卡等隐蔽性更高的方式进行送礼、受礼。有的利用手中的权力和掌握的公共资源,通过暗示、授意,为领导干部的亲戚、朋友谋取利益,间接实现“利益输送”。

(三)公车私用 “化公为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后,一些领导干部不再使用公车,外出办事用私车,美其名曰“私车公用”,用公车的加油卡给私车加油变得更加名正言顺。有的单位公车不用了,但燃油费、维修保养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各种花费却仍然居高不下,有增无减。一些公车闲置不用,反而造成了浪费。

(四)执行工作纪律上“化勤为懒”。“为官不为”逐渐成为一种隐形的腐败。一些企业老板反映,现在不请吃不请喝,项目少,业务少了;大领导不出面,小干部出来了,照样吃,照样拿。一些领导干部慑于反腐风暴之威,不敢公然大吃大喝。既然吃不了、拿不着,干脆少做事、不挑担。一些地方“门好进、脸好看”了,但事依然难办,干部“不作为”“低效率”现象比较严重。有的党员干部在工作日或执行公务期间饮酒后,直接请假,逃避监督。有的遇督查组检查,领导、同事帮忙“打圆场”,临时造假条,找理由包庇说情。有的上班时间反锁门,睡觉、玩游戏、看电影,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有的以到企业检查、督导工程项目等名义,工作时间到企业单位喝茶、打牌。有的购买“指纹套”,让别人代刷指纹逃避考勤机监督,“人脸识别”虽难以造假应付,但有的却“刷完脸”就走,我行我素,脱岗溜号。

二、整治“四风”问题的对策和途径

(一)继续加强宣传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基础。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思想教育。用好各种特色教育平台、廉政教育基地,就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廉政法规等继续开展多角度、大力度、深层次的宣传教育。树立正反典型,加大宣传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教育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弦。

(二)继续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公务开支。加快推进公务用车等制度改革,以“车补”、购买公共服务等形式,推行公车管理货币化,逐步取消公车。尽快出台相关规定,凡公务支出项目一律附加明细才可入账报销,从源头上严格控制财务开支。强化对一把手财务权监督,改革“一支笔”审批制度,推行一把手不直管财务等制度改革,成立廉政小组,负责财务开支的,规范关键权力运行流程。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让公众监督“三公”经费使用,让“三公”经费开支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三公”经费的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审计等,及时检查发现并纠正各类违规开支问题。

(三)创新执纪监督方式,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注重运用督办约谈、通报曝光等手段,充分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作用,有效传导压力,督促各单位看好“钱袋”。注重从查处的违纪违规案件中总结经验,探究问题发生的一般性规律和动态趋势,研究制度性防范、查纠措施,健全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公车使用和管理,建立纪检、公安等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严格节假日封存停驶,落实定点存放、用车审批、出车登记等制度。统一喷涂公车标识,安装GPS定位仪,强化公车监督,确保公车公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鼓励、奖励知情者参与监督举报,对有价值的线索揪住不放、一查到底,查实一起、公开通报曝光一起。运用户外公开栏、广播电视等载体,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公开作风纪律条文,划清“可为”、“不可为”界限,方便群众监督,提升监督实效。

(四)开展专项整治,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结合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把整治“慵懒散”作为作风整顿的重要突破口,从严肃工作纪律抓起,切实解决对“四不”即“为官不正、为官不廉、为官不实、为官不为”问题。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发现违反作风纪律行为,严厉问责违纪违规人员,并严肃追究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责任,倒逼责任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各派驻纪检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集中一段时间和精力,对“四不”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必要时可以采取交叉执纪的办法,对市直机关各部门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作风考核评价新机制,把班子及其成员作风状况、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为考核内容,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凝聚各级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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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品德合格方面存在问题

全文共 2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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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利推进的过程中,围绕 “四风”问题,重点从理想信念与思想意识,遵守纪律和加强团结,科学决策及关心群众,理论学习和文风会风,规范用权与效能建设,执行纪律与廉洁从政,干部管理和选拔任用等七个方面进行查找,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共51条,主要要集中如何引进人才和留住人才、如何改善干部职工待遇、如何强化制度管理等方面,涉及到“四风”方面的仅12条。经梳理后,主要存在如下问题和不足:

(一)形式主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班子对发展研究不够,工作效果还不很理想,比如,产业发展后劲不足,研究产业问题还需加强,人才问题较突出。在抓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工作时,有时有考虑改善面貌、提升形象的成份。

(二)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路子还不够宽,对群众反映的有些问题,因政策或体制原因而不能及时解决的,作解释说服工作相对多一些,虽然积极想办法,努力向上级争取,但受政策等方面的制约,无法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如:自然增长劳动力的社保问题等。在利益问题上,有时对职工群众的利益考虑不够充分。会议部署多,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还需加强。

(三)享乐主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学习有待加强,不能很好的沉下来搞学习。对有些遗留的“老大难”问题和矛盾,处理的时候,有时为了保稳定,不敢大胆碰硬较真。为了沟通协调工作,或多或少参加过请吃、陪吃和吃请。

(四)关于奢靡之风:本单位经济基础相对较差,加上内部造血功能不足,领导及干部职工的待遇较低,经查找,没有奢靡之风的现象;班子成员在“车轮上的铺张”、“人情消费”、“职务消费”、“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违反规定配备秘书等七个方面亦无问题,但仍需进一步提高认识,保持清醒的头脑,防微杜渐。

产生问题的原因

上述主要问题和不足的存在,有多方面的原因。通过专题讨论分析,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学习不够深入,创新意识还不强。一直以来,对学习是十分重视的,建立了学习制度,完善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大力推进了学习型单位建设。但有的同志自认为理论水平尚可,对理论学习自觉性不高,忙于事务,工作冲淡了学习。学习分心,精力分散,刻苦钻研理论不够,在学习上,特别是在理论学习方面存在表面应付、完成任务的现象,理解精髓不够。对学习制度坚持得不够好,工作忙起来,就放松学习,存在“以干代学”、“先干后学”的思想。学习安排上集中少、自学多,专题讨论少、宣读文件多,剖析问题少、部署工作多,在主观上对加强理论学习的紧迫感认识不足。究其原因,还存在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思想。

(二)价值观念偏差,自我约束还不强。总的说来,班子理想信念是坚定的,党性观念是较强的,能够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忽视对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造的倾向,导致有时价值观产生位移。在实际工作中,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勇气有时还不足,解决职工群众的根本问题的办法还不是很多,对场内干部职工思想、纪律、作风上存在的一些不良风气和苗头重视还不很够;对身边的一些错误行为,批评和纠正的力度还不很大,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好人主义”和怕得罪人的思想。有时因为各种事务千头万绪,困难和矛盾层出不穷,扎实干事的劲头还不很足,改革创新的勇气有待提高。解决问题有时有些患得患失,不够果断。在模范遵守各项纪律方面,有时存在讲究面子、迎来送往、请吃等现象。究其原因,价值观取向发生偏差。

(三)进取精神退减,宗旨意识还不强。始终把实现和维护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在改革开放和经济转轨的新形势下,开展工作时,我们的群众观点相对有些弱化,想问题、办事情,有时不能完全从群众利益出发,极个别时候还存在与民争利的现象。日常工作过程中,班子成员的工作负担都很重,具体事务挤占了很多时间,到基层一线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的时间相对减少。究其原因,没有从根本上理解和遵守党的宗旨。

(四)服务意识滑坡,工作动力还不足。近年来,对党员干部强调:抓住现XX的契机,开拓进娶奋力拼搏,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正确对待事业,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但对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干部事业心责任心缺乏有效明显成效的工作举措,没有形成开拓进取的明确导向机制,存在着工作研究就事论事多、开拓创新不够,工作推进布置任务较多、讲求质量较少等问题,工作干多干少、干快干慢、干好干坏大多靠个人的自觉性,致使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动力不足。加上部分班子成员担任领导职务时间较长,情况熟悉,存在一种“功到业熟”的想法;部分单位负责人年龄结构老年化,存在一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倾向。完成工作标准不高,面对本单位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迎难而上的勇气。开拓进取的弱化退化,导致思想上有些因循守旧、工作上有点按部就班,影响了改革创新水平和工作创新能力的提高及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究其原因,是革命意志、奋斗精神衰减。

(五)管理有待加强,制度执行还不够严。始终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但对照高标准要求,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有时认为工作需要多方支持,来客接待,开点支、花点钱把菜安排好一点,烟酒档次高一点,让客人觉得有面子,是情理之中,吃一点土菜,喝一点中档白酒,没什么要紧的,跟外面和其他单位比根本谈不上什么铺张浪费,不会影响什么形象,时有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制度虽然比较健全,但由于随着形势变化,还需进一步修订完善,有的制度还缺乏可操作性、针对性。同时,有时好人主义思想严重,执行制度时原则性不强,遇到得罪人的情况,就想有意回避,把制度束之高阁,制度的执行还存在重形式、轻落实、轻执行到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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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政治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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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更是我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近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要突出主题,对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要求,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开出高质量、见真章、有实效的民主生活会指明标准和方向。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效果怎样,党员领导干部还存在什么问题,需要经常性进行“政治体检”。年底的民主生活会就是一次“体检”机会,检查是否存在着政治立场不坚定、纪律观念不严格、道德品行不合格、先锋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只有对照“四个合格”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扭住关键少数,对标找差距、深度整改,从严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才能强党性、筑党基,校准队伍、全员“看齐”。

对标“四个合格”进行党性分析,关键在“深”。党性分析,是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深刻进行自我剖析的行之有效的党性教育方法。然而,一些领导干部党性分析存在“应付”心理、“闯关”心态,搞形式走过场,标准不严,效果不佳等问题,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开展党性分析,要深中肯綮、入木三分。直指内心、直面弱点,扪心叩问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纪律执行是否合格,道德品行是否合格,担当奉献是否过硬。要撕开自我包装、自我保护的外衣,深入挖掘思想根源、摸清思想短板。躬身自省,贵在经常。党性分析还应贯穿工作、融入日常,以“吾日三省吾身”的自觉,让党性分析更持续、更深入,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对标“四个合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应着眼于“实”。要对照政治、执行纪律、品德、发挥作用等四个方面的要求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准。批评要实事求是,出以公心。要见人见事、点名道姓,对于严重问题不能轻描淡写、避重就轻,对于具体问题更不可大而化之、避实就虚。要杜绝人身攻击、上纲上线,禁止拉扯吹拍、评功摆好,戒除好人主义、一团和气。自我批评要见筋见骨、揭短亮丑,做到狠。要不避要害、敢触痛点,实打实、点对点,不泛泛而谈、更不自我表扬吹捧,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千方百计揪出小错、发现苗头,宁动小手术,不要大换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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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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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近期“讲规矩”成为政治生活的高频词。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重要的位置。

党的规矩主要包括党章、党纪、国法,还有党的优良传统,都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规矩。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自我约束的不成文的纪律,同样需要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懂得并自觉遵守这些规矩,个人才能不触雷、不踩线,党才更有凝聚力、战斗力。

自古以来,规矩就是一种约束,一种准则,就是一种标准,一种尺度,更是一种责任,一种境界。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校验。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讲,规矩既包括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又包括道德规范,标准礼仪,党员干部是一个地区社会行为规范的创导者、表率者,担负着发展一方经济,稳定一方社会的职责。党员干部一定要牢记自己是人民群众的公仆,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对其自身、对党组织、对群众造成了伤害。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规矩很重要,不懂规矩、不用规矩、不守规矩就要出问题,就会栽跟头。十八大以来相继落马的一些省部级高官,就是活生生的不懂规矩、不用规矩、不守规矩的反面教材。

作为党员、干部,要先学会懂规矩,做到知晓规矩、认同规矩、遵守规矩,将规章制度入脑入心,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做到不超雷池,不乱章法。

作为党员干部更要学会守纪律,做到知大知小,知进知退,知荣知耻,知是知非。强化纪律观念和服从意识,对纪律心存敬畏,把纪律作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做到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其他各项纪律规定。

作为党员干部子女要公道正派,不徇私枉法。始终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件事情,以敬业奉献的精神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党员干部的形象严重关孚党和政府的守法意识,自觉学习和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就是对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权威最强最有力的捍卫。

作为财政干部,首先要加强对财经法规、财经政策的学习,始终把握《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各种《会计制度》、《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基础性规章作为进财政队伍的门槛,让每个财政干部学懂其内涵,知晓其职责。其次要建立健全财政管理的内控机制,要遵守机关各项管理办法,完善资金审批、项目审批、公务接待、小汽车使用、政策告知、财政监管、机关效能、政务公开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实行闭环管理。三是完善公示制度。推进局机关党务、政务、财务、事务公开,按月公开三公经费、设备采购等事项,让社会了解财政工作,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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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遵守政治规矩存在问题

全文共 1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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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和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规矩中,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从表现形态来看,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白纸黑字明文规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主要是党章、国家法律等党内外规章制度。另一类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新形势下,党中央把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具有深刻的历史必然性、现实紧迫性。

从历史看,继承党的光荣传统,保持党的强大的凝聚力、战斗力,必须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成立伊始,我们党就强调立规矩、讲纪律。1922年,党的二大制定了党史上第一部党章,便对政治纪律作了明确强调。1929年,古田会议通过的《决议》,针对党和红军内部存在的不讲政治的单纯军事观点、极端民主化、非组织化、小团体主义等不良思想倾向,专门作出了纪律规定。1942年,延安整风进入关键时期,毛泽东同志特别强调,孙行者头上套的箍是金的,共产党的纪律是铁的,比孙行者的金箍还厉害。1948年,党中央在西柏坡召开会议,强调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在即将进京“赶考”的神圣时刻,又订下了“两个务必”、“六条规定”。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吸取文革教训,党重新设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制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加强纪律和规矩建设。我们党正是靠这些严明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一路走来,也必然要靠更加严明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才能凝聚全党力量,不断攻坚克难、夺取胜利。

从现实看,克服“四大风险”、迎接“四大考验”,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我们党是一个拥有8700多万党员的大党,新的形势下,面临“四大考验”、“四大风险”。打铁还要自身硬,接受这些考验,化解这些风险,都必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是靠严明纪律和规矩。这其中首要的,就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没有落实,成为摆设,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就会形成“一人违纪、众人随之”的“破窗效应”,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各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就会逐步丧失,从而党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执政地位也就会逐步丧失。

从国外政党兴衰成败看,充分吸收借鉴经验教训,必须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政党。现代政党是为了共同的政治目标而组成的政治组织,必须要有特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来确保本党政治目标的实现。尽管西方发达国家的资产阶级政党与无产阶级政党具有本质上区别,但他们国家的主要政党在政治方面对其成员却是有严格约束、严肃要求的,政党的重要成员都必须拥护本党的主流意识形态、重大的政治主张、政策主张。对那些在政治上行动上与本党离心离德的党员,西方国家政党也是要执行纪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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