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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在遵守廉洁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精品20篇)

检讨与自我检讨在定义上可以解释为对过往经验的分析、总结过程,现实中人们只是犯错误的认为它只是表示对一个失败经验的分析及总结过程。开学吧小编整理了相关的检讨书范文,欢迎欣赏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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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组织生活会方面存在问题

全文共 1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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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巡视公开工作的意见》,巡视整改情况要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今日起,省委巡视办将通过南方日报向社会公开介绍各被巡视单位的整改情况。现介绍第一巡视组巡视的省委党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整改情况。

南方日报记者 梁文悦 通讯员 吴计政

省委党校

成立领导小组处理历年基建遗留问题

针对“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省委党校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校院委领导班子成员广泛开展了交心通气,增强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的意识;班子长期不和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由领导职务调整为非领导职务并调到其他部门工作。

省委党校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上级相关规程,修订完善《校院行政部门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和《校院教研教辅部门领导干部选聘工作办法》,规范校院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以解决“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强烈不满”问题。

针对“基建工程和政府采购违规问题突出”问题,该单位成立了处理历年基建遗留问题领导小组;聘请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对尚未完成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的基建工程项目进行审核;建立和完善校院政府采购和校院内部采购招投标制度;对长期负责基建工作20多年没有进行轮岗的同志进行岗位调整。

省委党校对“监督执纪失之于宽松软”问题进行了整改。其中,“个别领导干部作风粗暴、殴打下属,影响恶劣”问题,校院常务副校院长对该同志诫勉谈话,开展批评教育。

针对“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问题,省委党校对违规出境干部作出党纪处分意见;对2014年、2015年、2016年抽查未按要求填报的干部进行相应处理;认真核查干部档案。

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然存在”问题,省委党校继续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及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和“回潮”。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责令清退违规发放的春节利是50.22万元

针对“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工作部署不力”问题,该局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一方面,突出对粉尘涉爆企业事故多发问题的整治;另一方面,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狠抓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隐患大整治。

针对“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够强”问题,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强学习,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党组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班子科学决策水平;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增强班子活力和凝聚力;强化制度机制,提升自我约束能力;狠抓作风建设,强化班子责任担当。

“未经批复定点国家危化基地”问题正在整改。该局就湛江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问题向省委、省政府呈报了报告,并按省领导批示要求立行立改。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总局等有关方面沟通协调,争取将湛江、茂名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纳入国家级基地建设计划。

该局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进行了整改。其中,针对“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违规发放春节利是”问题,局党组责令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于2016年10月19日全部清退所发款项和金额共50.22万元;针对“擅自变出国培训路线”问题,省直纪工委和机关纪委已分别给予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两名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针对“涉嫌以采购办公用品名义购买烟酒物品问题”问题,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已中止与相关供应商的采购行为,修订《办公设备和文具用品管理办法》,严格规范采购程序,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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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个人执行纪律方面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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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下午,省委第八巡视组组长孙伟化、副组长黄昭君、闫春光,向鸡冠区区委书记左晖和区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左晖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问题

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递减,纪委履行监督职责还不到位,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曝光不够、震慑作用不强,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违纪干部没有及时调整,有的涉嫌违纪仍在重要岗位工作。基层组织建设薄弱,战斗堡垒作用不强。规矩意识淡薄,选人用人不规范,“三超两乱”等问题比较突出。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三公经费”没有严格执行预算。在解决棚改回迁安置等民生诉求强烈的问题上懒政怠政问题比较突出。此外,巡视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建议

党委要把主体责任落实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始终,创造性地推动党建工作不断发展。要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落靠“一岗双责”责任。纪检部门要完善监督手段,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坚决刹住“四风”并防止反弹。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决杜绝违规进人用人、“三超两乱”等问题发生。要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依规使用专项资金。增强群众观念,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民征地补偿、回迁安置等群体信访突出问题,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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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永葆党员本色发言稿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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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仅要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和理论水平,我认为,更重要的一点是要紧紧把握“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这个基本原则,切实把我们的所学、所感、所悟应用到我们每名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真正发挥其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作为中心一名普通党员,要自觉遵守、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分清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用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接受监督。

作为一名中心财务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六大纪律”,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防微杜渐,不触碰纪律的“高压线”和“底线”,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财务服务工作中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保障中心财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保证中心财务资金安全,保障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作为一名支部纪检人员,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己正方能正人的原则,自我加压,主动学习,不断强化自身素质修养,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不谋私利,清正廉洁。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认真履职,勇于监督,敢于担当,不当“老好人”,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严格执行纪检工作纪律规定,对发生在身边的问题线索、问题苗头、问题人员要及时制止并向上级请示报告,配合中心纪委做好中心的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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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党员干部两学一做讲规矩有纪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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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5日下午,按照校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医院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具体安排,我院组织召开了以“讲规矩、有纪律”为专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部署会。学院·医院领导班子、全体中层干部和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

林丽霜书记首先传达学习了浙江省委组织部近期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她强调指出会后要组织全体党员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同时,各党支部要尽快落实贯彻浙江省委《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化推进“红色细胞工程”推动党员认真践行“四讲四有”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抓严抓实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的通知》、《全省高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关于认真抓好暑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头深入实施“红色细胞工程”,在带领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实践“四讲四有”方面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最后,林丽霜书记对照省委和校党委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学习教育方案,对暑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了具体部署。她强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部署,是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实践。各党支部要及时总结前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及经验做法,并在下一阶段的学习教育部署上下功夫。面对暑期就诊高峰的压力,她希望党员干部更要带头“学”和“做”,在学习教育中走在前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学树理想、懂规矩、促作风,做到守纪律、有担当、强服务。尤其行政后勤党员要有效地发挥主观积极性,增强各科室执行力,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为临床一线提供全方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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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目前国有企业薪酬体制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3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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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支付依据不够明晰。虽然现在许多国有企业的经营部门和机构框架已完全符合现代企业的结构,甚至做到了完全的自负盈亏,但是薪酬制度更多的还是与干部职工的行政级别直接关联。虽然企业章程和文件明确规定薪酬的分配要考虑干部职工的工龄、学历、职称等因素,但是对于如何将这些因素纳入到薪酬支付,以及每一因素与薪酬的关联有多大,并未有细化的规定,因此可操作性不强。部分国有企业认为,明确的按照职工的贡献和价值来支付薪酬,可能会伤害到老职工的感情,甚至对企业的稳定产生冲击,不利于内部的团结。因此,薪酬体系的革新整体上滞后于其他部门的变迁。

职工薪酬差距划分不合理。在市场化的背景下,为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吸引新的人才加入,国有企业纷纷开展了聘用制、劳务派遣制等灵活多样的职工录用程序,且使薪酬标准尽量与市场水平相一致。这一办法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同时也引进了一批技术型人才。然而,许多国企的财务部门对于原有的职工薪酬并未作出市场化的调整,还是与级别、资历相捆绑,企业内部存在薪酬“双轨制”。原有职工的薪酬较之于市场偏高,而新入职的员工薪酬水平则与市场持平,甚至很多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聘任制员工工资远低于“老人”的薪酬水平。这样,很容易产生企业内部的矛盾,甚至造成反向的激励。要想获得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终身制职工与聘任制职工的差距必须加以调节。

薪酬未能与市场接轨。薪酬制度与市场经济对接方面存在两个问题。其一,完全市场化的企业应当是根据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特征来调节自身的薪酬结构,其薪酬的支付应该是动态的,在供求平衡点附近移动的。但是我国的国有企业,大多还是按照自身的节奏来对薪资状况进行调整,甚至有些岗位的工资已经固化,造成自然垄断型企业的薪酬常年高于市场均衡水平。其二,不同的国有企业共用一套薪酬结构。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的国企均将工资划分为职位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三项,而难以作出因地制宜的调节,容易造成企业薪资与所处的经济生态圈市场环境差异很大,更难以形成对职工的有效激励。

绩效考核制度有待加强。绩效考核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概念,到目前为止,已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了国有企业的绩效考核制度。但是,由于基层国企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没有随着考核制度的应用而发生改变,出于“一团和气”的考虑,绩效考核轮流坐庄或平均主义的情况十分普遍,使得考核流于形式,考核的结果自然不能反映企业内部的真实情况与每位员工的贡献多少,绩效工资就成为了轮流坐庄的结果,无法对职工形成有效的激励。在一些国企,绩效工资甚至是以几人名义领取,所有人平分,这种情况下,绩效考核沦为了职工领取补贴的程序。

分配科目复杂,薪酬体系臃肿。薪酬体系臃肿也是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很多国企员工的收入既包含国家规定的薪资,又含有企业单独的福利政策,名目繁多,科目复杂,员工难以知道每项收入的缘由,只知道总的数字。这样,员工不能切实了解到某月工资总量上升或下调的原因,自然无从坚持或更正某一行为,薪酬模式的导向不明一方面造成了企业刚性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对员工的激励效度。

这一问题虽非国有企业所独有,但在国有企业之中却较为典型,具体原因如下:第一,许多国有企业都是由政府部门改制过来的,虽在结构上进行了调整,基本符合现代企业制度,但员工的思想意识与业务能力还没有跟进市场化的模式,薪资的安排也出现了行政化与市场化两种方向同时存在的问题。

第二,国有企业出于平衡各种关系的需要,在薪资安排上既要体现国家规定,又要表征行业特征;既要契合地区经济环境,又要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关怀,以此来表达对各方面的重视,这就直接增加了薪酬与福利的数目。

第三,盲目跟风,缺乏统筹。近年来,各种行业协会在企业发展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行业间的比较与沟通的机会也多了起来,少数国有企业在与私营或合资企业的交流过程中,发现较好的薪资激励方式,就直接引入到自身管理当中,没有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分析,这就直接造成了薪资划分的细碎,令员工不知其激励的目标所在。甚至还有部分空降的薪资制度因水土不服而在实施过程中夭折,造成了人力、物力与时间的浪费。除上所属问题与困境外,国有企业薪酬体制还存在着绩效工资主观分配,薪酬激励通道单一,“人情”观念等问题,亟待解决。

国有企业薪酬体制改革趋势探究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中,非常重视国有企业现代薪酬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明确指出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根据宏观的经济环境与企业管理变迁,可以初步看出国有企业薪酬体制改革的趋势。

市场将在薪酬的决定过程中发挥主导性作用。今后,大多数的国有企业将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形式存在,市场化的作用将贯穿于国有企业的整个发展过程,且渗透在企业的运作过程之中。就薪酬体制而言,国资委更多的采取资本管理的方式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督,且其自身薪酬与相应级别公务员相同;国企管理者则作为职业经理人,按照市场上的均衡价格进行招聘,且采用市场化的管理方式;企业基层员工的招聘方式将会更加灵活多样,其薪资情况将按照市场行情与自身绩效进行分配,原有的薪酬完全由行政级别决定的问题将不复存在,职工的业绩、资历、品行等因素在薪酬决策中所占的比例随之逐渐加大。

在对薪酬体系进行市场化调整过程中,要注意先期的规划与设计,逐步开展改革,避免“一刀切”造成“老”职工的大量流失,给企业带来不利的影响。坚持做到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同时强化配套设施的建设,保证改革的平稳进行。

薪酬的支付制度将更加透明化。透明化的薪酬支付制度,一方面可以让每位职工的收入都被监督,避免激励发放主观性问题的出现;另一方面,又可以让每位职工都成为同事、领导收入的监督者,及时发现违规操作的现象。此外,国有企业较之于私营企业而言,承担的社会责任更为重大,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其行动也将成为市场上的“领袖”。公开的薪酬制度使得国企的神秘面纱被揭开,让社会公众不在单方面质疑国企职工收入,而是成为监督者,促进国企薪酬制度的不断完善;透明化的薪酬也有利于国资委制定关于国企负责人的考核指标,增加国企管理层的发展紧迫感;透明化的指标也是与国际上的“阳光政府”等理念相契合的,有利于其他国家与我国国企展开合作。

薪酬体系设计多元化、科学化。薪酬体系的设计关乎到后续财务部门的操作与企业的整体发展,必须得到应有的重视。薪酬制度细则制定随意性大、主观性强是过去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薪酬体系的参考作用较弱,不能发挥充分的激励作用与财务工作指导作用。此外,各地区、各行业的国有企业使用大同小异的体系设计,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发展。未来的薪酬制度改革应当在体系设计上下功夫,提升测评指标的可量化程度,使薪酬支付的依据更为明晰,形成实现效益与薪酬总额的比例联动关系,从而鼓励员工为企业的发展积极献计献策,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积极性与创造性。收益分配方面,既要考虑长期收益,又要保证短期效益;既要满足个人基本需求,又要与国有资产收益相匹配。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让薪酬体系得到整个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的认可,为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促进作用。

建立起更为公正合理的绩效评估措施。在现代薪酬体系中,“大锅饭”、“轮流坐庄”将成为历史,每个人的薪资收入都将直接决定于其工作的成果与表现。出于公平、公正的目的,一个设计合理的绩效评估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编制考核细则,明确工作的重点方向,量化考核指标,细化考核程序,制定考核方法与考核计划,确保不遗漏每位员工的表现,也不会模糊评价。

第二,在有了指导性的考核标准后,还需要抓好绩效考核落实工作。将月度、年度考核与随机抽查结合起来,在客观的工作成果统计基础上,从上级、同级、下级三个层次展开对职工的调研,结合其自身的述职报告,确定对员工绩效的评估。

第三,绩效评估的结果与薪酬的发放应当尽量对应起来,对于一些非量化的、难以确定的绩效结果,要在薪酬确定时多方考量,坚持原则,做到有理有据。

最后,还要做好绩效评估的透明化工作,将薪资确定的原因、结果以文件或邮件的形式发放给被评价的对象,使其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与应当避免的行为,改进今后的工作。另外,还应疏通申述渠道,一旦员工对绩效评估的结果有所异议,可以第一时间将意见上达,并获得人力部门的充分重视,对评估结果或薪资情况进行检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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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在发挥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1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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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的统一布署,在全县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我认真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学习了有关方针政策,以及有关领导的讲话,思想认识有了很大有提高,深深认识到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了努力搞好机关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反思了自己在思想、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情况,感到存在许多不足,现就自己存在的一些问题查摆。

一、思想方面

问题1、思想理论学习不够深,有时只顾忙于一些具体的工作,自觉主动在挤时间学习不够,闲时学一阵子,忙时学的少,有时看报纸也是看看大标题,结果对理论上的一些问题,尤其是一些新问题理解还不深,使理论水平不能尽快得到提高。

原因:一是思想上对理论重要性的认识,没有上升到应有的高度,二是时间观念不强,没有把点点滴滴的零星时间利用起来。

二、作风方面

问题1、谦虚谨慎的思想作风坚持的不够一贯。比如在廉洁自律方面,有自满情绪。认识不到位,总认为我们做的不错,而且多次受到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表扬,什么超标准和违约的事我们从未敢,也没有条件去做,这样就不自觉地产生了自满情绪,以致在廉洁自律方面没有提出更高的要求。

原因:一是对中纪委等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学习不够,对《党章》、《准则》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学习不够,掌握不牢。二是求真务实的作风不够扎实,满足现状的思想不同程度的存在。

三、工作方面

问题2、抓行政后勤工作改革的力度不大,在水电、车辆、服务、安全等方面管理不得力,致使一些工作出现一些漏洞和失误。在有关考核和分配方面,还未制定出更加公平,有效的制度和措施。

原因:对行政后勤工作,认为有专门负责这方面工作的同志具体抓就行了,结果对这方面的事情,过问不及时,指导不具体,督促不得力。

四、纪律方面

问题1、对组织纪律方面的教育不够经常,使得个别同志在有些时候组织纪律观念淡薄,遵守纪律不够自觉,有迟到、早退或超假的现象,任其发展,就会影响团结,不利于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够高,有关纪律的条文、规定学习不够;二是对纪律、制定的拟定比较多,但能否认真执行检查得少,而且对个别不遵守纪律的现象没有给予及时批评,使个别同志觉得遵守不遵守纪律一个样,于是不同程度地在个别同志身上出现了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

总之,要以这次教育活动为契机,使自己纠正一些缺点错误,解除一些思想负担,改进一些工作方法,理清一下工作思路,振奋精神,开拓前进,和全体同志齐心协力,努力奋斗,争取早日跨入先进单位行列,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为我市三个文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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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通过观看记录片,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增强廉洁意识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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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思想理论,以案为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牢固理想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示能力。

二是廉洁自律,以身作则,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要始终坚持廉洁的理想信念。在工作中,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同时,自己要严格要求自己,从思想深处根绝贪图享受、拜金主义、目无法纪等错误思想,不断反省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与任何违法违纪问题不沾边。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从细节做起。作风体现于细节,倡导树立好就要从细节抓起。要从细小的问题入手。无论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都要做到心不贪,嘴不馋,手不长,洁身自好,时时警惕,不给别有用心者留下可乘之机,在思想作风上过得硬,才能经得起任何考验,永远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鉴之于史,问己于廉,三省于身,厉行于事,而后才能立于民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为人民谋利益、办实事,为维护社会公正、法治注入“正能量”的人,终究会被时代镌刻、被人民铭记。我们要常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之心,常怀“居安思危”之心,警钟长鸣。作为校领导,要身体力行,要率先垂范,在学习廉政知识、遵守廉政纪律、执行廉政规定方面发挥带头作用,象焦裕禄、郑培民、任长霞一样忠贞爱民,一心向党,只有这样,才能凝聚民心,汇聚民意,才能提高学校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才能促进学校科学、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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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存在廉而不勤的问题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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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局作为同基层群众直接沟通的部门,少数干部职工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工作敷衍应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凭个人喜恶办事,热衷于形式主义。多年来存在的老旧化粪池的安全隐患问题,老旧市政设施破损严重问题,城区的烧烤规划问题,无物管小区的管理问题就避而不谈。导致这些问题拖了又拖,至今也没有拿出相关的解决办法,同时在工作中缺乏长效管理意识和工作机制,只讲完成任务,不求精益求精,导致工作长期出现反弹,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时好时坏。

2、少数领导对工作不深入,不具体。习惯于办公室办公,习惯于电话听汇报,习惯于远程指挥。出现困难问题时有的班子成员不愿意主动走出机关,深入城管队伍、服务对象中对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而是闭门造车,脱离实际的分析,在新情况新形势如何开展城市管理学习的不够深入。

3、满足现状,缺乏锐意进取精神,对困难缺乏斗志,思想上不求进步,精神上没有动力,满足于既有“地位”,缺乏创新,放松思想,不再追求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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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4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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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多高,在党内都是普通一员,应该和其他普通党员一样,编入一个支部和小组的活动。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有利于倾听党员的意见要求,接受党员的批评帮助和监督,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加强自身思想的革命化。党员领导干部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活动时,也应向党支部和党小组请假。

2.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民主生活会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民主生活会是因为这些同志长期在一块工作,接触比较多,互相比较了解,而且他们之间在思想上、工作上有些不同意见,又不便在支部或小组会上谈,支部或小组也难以帮助解决。因此,需要党委(党组)单独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就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在政治上和中央保持一致的情况等一些重要问题,以及相互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认识。这样做,有利于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有利于提高觉悟,增强团结,加强集体领导,不断改进领导工作,提高领导水平。

3.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组织离退休党员过组织生活,要以既便于管理,又便于这些同志参加为原则。

⑴凡就地安置仍归原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原单位的党组织应将他们编入相应的支部,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有条件的,可以单独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的关系已转至街道或乡镇党组织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应将他们编入相应的支部,并组织他们过党的组织生活。

⑵居住地离原单位较远的离退休党员,党组织可根据情况,将他们另编小组或支部,由党委指派专人负责联系;也可与居住地的街道党委联系,平时在街道参加活动,定期回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⑶对于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党组织可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⑷退职干部党员和退休工人党员,由街道(或农村)党组织负责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⑸组织离退休党员过组织生活,要根据老同志的特点安排活动。活动要照顾他们的身体情况,不宜过多。

4.长期病休的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对于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党组织要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对于他们的组织生活,应视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

⑴对于那些身体状况较差,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困难的党员,党组织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可指定专人负责与他们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⑵对于那些身体条件许可,本人坚持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同志,在安排他们参加组织生活时,次数不宜太多,时间不要太长。

⑶对于休养地点距离单位较远,休养时间较长的党员,党组织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把他们介绍给所在疗养单位或有关地方的党组织,由这些单位的党组织酌情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

5.患精神病的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对患有精神病的党员,在其患病期间应保留其党籍。但由于这些党员不能履行党员的义务和行使党员的权利,可以暂时停止其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内其他政治活动。当其病愈后,是正式党员的,应即恢复组织生活;是预备党员的,应经一定时间的考察,按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规定讨论其转正问题。

6.党员在“停薪留职”期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问题

⑴外出有固定单位,时间在6个月以上,不能回原单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原单位的党组织可将他们的党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当地党的组织生活。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可出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单位的组织生活。

党员经单位批准“停薪留职”后,他们无论外出做工或经营,党组织仍要予以关心。要根据他们外出所承担任务的情况,采取多种方法,使他们在“停薪留职”期间能够参加党的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

⑵外出无固定地点的党员,时间在3个月以上者,应主动与原单位党组织保持经常性联系,汇报外出情况,并按时交纳党费。返回后应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工作、学习等情况。党组织要组织他们过组织生活,传达党内有关文件。

⑶就近做工的党员,党小组长要提前通知本单位党的组织活动的时间和地点,使他们能按时参加党的活动。

7.长期外出的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长期外出,时间超过半年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可带党员证明信,由所到单位的党组织,把他们编入支部和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阅读党内文件,听有关报告。如果不能在一个地方固定工作,不能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党支部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一起外出的党员在三人以上的,可成立临时支部或党小组,定期过组织生活。长期外出未转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在他们回家期间,党组织应单独组织他们学习,过组织生活和传达党内有关文件。

8.易地安置的退(离)休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易地安置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到接收地区,由接收安置地区的党组织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负责安排和组织他们过党的组织生活。

9.持临时党员关系介绍信的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持临时党员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可同所去单位的党员一样,参加那里的党组织生活,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去单位建立临时性党组织的,他们在这些临时党组织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0.党员调动到新的单位,在党的组织关系未转去之前,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调动工作必须在办理调动手续的同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并由自己带到新的单位。在组织关系未转去之前,不能参加新单位的组织生活。

11.经支部大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问题

在上级党委没有批准入党申请人入党之前,不能以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12.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他权利和义务都同原来一样,仍然要过组织生活。

13.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之前,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一般情况下,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上能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因为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必须经过上级党委批准之后,才能生效。如其问题属于敌我矛盾,应当停止其组织生活,等上级党委批示后,再按批示执行。

14.党员干部停职反省期间过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干部经组织批准停职反省是为了把他的问题查清,党员干部应当认真反省检查自己的问题。停职反省期间应照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15.正确对待党内不同意见

党内在思想认识上有不同意见和争论是正常的。党员对党的方针、政策、决议有不同意见,对党的任何一级组织和领导人有意见,都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提出,都可以声明保留意见,并向上级党委直至中央提出。这是党章赋予党员的基本权利,应当切实保障。党组织对于党员的不同意见应当持冷静的态度正确对待,坚持“三不主义”,即: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一方面,需要对不同意见作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对其中正确、合理的部分,应当积极采纳和接受;对错误的意见如属非原则问题,可以给予解释,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属原则问题,则要实事求是地提出批评,但不允许任意夸大,无限上纲。另一方面,对待思想认识上的是非,不能采取压服的办法。有些思想理论上的不同认识一时解决不了,除了具有重大政治性和迫切性的问题外,一般不要匆忙下结论,可以留待以后进一步研究和经过实践来解决。

16.保留意见与坚持错误的区别

允许党员保留意见与党员坚持错误,是有原则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允许党员对党的决议、政策和党的工作在党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意见,是党章赋予党员的民主权利,是正常的,声明保留自己的意见是允许的,符合党的组织原则。但是,保留必须以无条件执行党组织的决议为前提。如果实践证明自己的意见是不对的,就应该放弃,不能借口保留意见,明知不对还固执己见,甚至坚持错误意见。坚持错误,是指党员在思想认识上有错误或违反了党的纪律经党组织和同志们的批评、教育、帮助,仍不承认和不改正错误甚至继续犯错误的行为。这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党组织对于犯了错误而坚持不改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17.对因故未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不同意见的处理

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会议。党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还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如果他们对会议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支部委员会如果认为其意见是正确的或基本正确的,可以提请下次党员大会再议,或者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如认为他们的意见是不正确或不可取的,应当向其说明。在未改变支部党员大会决议之前,有不同意见的同志必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的决议,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但本人可以向上一级党组织陈述自己的不同意见。

18.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

我们党对犯错误的同志历来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于犯一般错误的同志,主要采取批评教育的方法,帮助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对于错误性质较严重,必须给予处分的,要按照党的纪律和有关程序,该给什么处分给什么处分。但是,不论进行批评教育还是纪律处分,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教育和挽救同志,而不是要一棍子把人打死。党内不搞惩办主义,反对残酷迫害,无情打击。党的历史经验证明,如果在党内滥用组织手段压制、打击、惩办同志,不但不能正确地维护党的纪律,反而会伤害同志,使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所以,对犯错误的同志,应当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惩戒为辅。要给犯错误的同志以改正错误的机会,使没有犯错误的同志引以为鉴。只要犯错误的同志愿意改正错误,就要满腔热情地帮助其改正,绝不能采取歧视和排斥态度。这样,既能够达到挽救犯错误的党员本人,又能达到教育其他党员和群众的目的。

19.党章第八条中提到的“其他特定组织”的问题

所谓“其他特定组织”是指在特殊情况下指定或临时组建的党组织。比如党员在外执行任务、帮助工作、度假、养病或出国援外、留学、考察等等,不能在原来支部、小组参加活动,有的需要在指定的党组织中参加组织生活,有的需要在临时组建的党组织中参加组织生活。这些都属于“其他特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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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党员干部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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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通过“三严三实”第二专题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作为党员干部,严以律己重在守纪律、讲规矩,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定不移从思想上、行动上严格践行,人生才会少走弯路、不走歪路,成为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首要的是:坚守政治底线,对党忠诚“不摇摆”。对党忠诚,是对党员干部第一位的政治要求。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焦裕禄、谷文昌等当代党员干部楷模,无不是对党忠诚的典范。从他们身上,我深深体会到:对党忠诚,就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都坚决服从组织决定,不讲条件、不计得失,将组织决定作为最高号令,在组织面前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但现实生活中,有的党员存在对党假忠诚现象,组织上入了党,但思想上未入党,严重损坏党的形象,侵蚀党的肌体。对此,我将时刻提醒自己,倍加珍视党员身份,坚决同损害党形象的行为作斗争。

根本的是:铸牢廉政红线,行为有度“不出格”。领导干部不管有多大功劳、苦劳,如果在廉洁上出问题,所有的成绩和名誉都会毁于一旦。纵观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腐败分子的种种表现,要么趣味低级、贪婪成性,要么滥用权力、法为私器,要么胆大妄为、不择手段,这些行为无不始于廉洁之心消失、律己之心荒芜。因此,不管在工作还是生活中,都时刻提醒自己,坚持清廉从政、清白为人,以党规党纪为标尺,检身正己、常思不足,克服攀比心理、侥幸心理,守住欲望的闸门,为思想系上“安全带”、给行为加装“防护栏”;始终牢记权力有边界,不为权力、金钱、美色所惑,永葆高尚的道德情操,固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

关键的是:聚焦发展主线,尽职担当“不懈怠”。党和人民的事业,是每个共产党员为之奋斗终生的使命。毛泽东同志力挽狂澜,救革命于危难之际,领导人民建立新中国;邓小平同志筚路蓝缕,辛勤探索发展新路,带领人民步入改革开放新时代,展现了老一辈共产党人的责任担当。尽管时代不同、岗位不同,但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的目标是相同的。当前,发展不足仍然是南昌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我将以省委“16字”方针为指引,以市委“20字”总体任务为遵循,用“人一我十、人十我百”的劲头,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着力化解好发展难题,朝着“四个强起来”目标努力奋进,真正把南昌建设成为引领带动全省发展的“排头兵”、“火车头”,为全省“五年决战同步小康”作出应有贡献。

1.纪检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心得体会

2.纪委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心得体会

3.领导干部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心得体会

4.党员干部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心得体会

5.党员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心得体会

6.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心得体会

7.学习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心得体会

8.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心得体会

9.2017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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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领导干部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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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要想取得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员的信任、对党组织工作的支持,每一名党员都要从我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凡是中央倡导鼓励的,带头去做,凡是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坚决不做。

党员是否“合格”通过平常日子看得出来。党员是社会生产生活的一员,在工作中身先士卒,在生活上作好表率,就是合格党员。比如,干部服务群众,关心百姓疾苦,受百姓拥护,就是合格党员;教师辛勤耕耘,培养出优秀的学生,受学生爱戴,就是合格党员;医生耐心问诊,治好病人的疾病,受患者尊敬,就是合格党员;商人诚实守信,出售品质优良的商品,受客户信赖,就是合格党员……这些看似平常,但若做到了一定是行业内的佼佼者,合格党员就要做行业内的佼佼者、领头羊。

合格党员关键时刻应站出来。党章规定:“党员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关键时刻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也许这句话看起来大义凛然,似乎不符合实际。但在一个个重大关头、危险时刻,在一次次抗洪抢险、抗震救灾中,共产党员以不怕牺牲、冲锋在前的实际行动,书写了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在人们心中掀起了“心灵海啸”,也为社会注入了信心和能量。关键时刻何以定义?凡是人民迫切需要帮助的时刻就是关键时刻!老人晕倒在街无人搭理,妇幼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病人身患重病无力医治,这些关键时刻,都需要共产党员们挺身而出、作出表率。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人的素质,关键在党员队伍的质量。做合格党员,要按照《党章》的规定,认真履行好党员的义务,发挥党员在不同时期的作用,心里装着远景目标,行动为着远景目标,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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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

全文共 1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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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及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市科协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查摆出来的“四风”方面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思路和措施,现就市科协领导班子整改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整改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整改工作的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切实解决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固化学习教育、对照检查成果,加强市科协领导班子班子自身建设,切实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

(二)目标要求

1.政治定力更加增强。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好中央和省、市委权威。

2.正确政绩观更加牢固。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低调务实不张扬、埋头苦干,切实把功夫用在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工作效果上。狠刹“四风”更加有效。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22条措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建章立制,推动科协系统党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联系群众更加紧密。继承和发扬延安精神,牢记“两个务必”,科协领导班子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牢固树立,切实以惠民益民的工作成效当好党委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

3.党内生活更加严格。“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有效落实,民主集中制全面贯彻,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开展,组织生活健全规范,班子更加团结有力。

(三)整改思路

1.坚持立说立行。扭住集中解决“四风”这个聚焦点和突破口,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反馈的意见改起、从分管的工作抓起,落实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方针措施,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坚决刹住“四风”。

2.坚持领导带头。明确“一把手”责任,率先垂范,以严格标准、严厉措施、严肃纪律管好自己和家人、身边工作人员,为科协系统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3.坚持建章立制。继承与创新、当前与长远相结合,以法治思维、改革精神,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把查出的漏洞和短板扎严补齐,形成按规矩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4.坚持言行一致。定下的规矩决不突破,作出的承诺一定兑现,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坚决整改,自觉接受监督,让群众及时感受到新的变化、看到新的气象。

二、整改内容

(一)加强科协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政治定力和履职能力

着眼长远,抓住根本,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推动科协领导班子成员在党性修养、思想作风上实现新提升。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党组成员带头深入学习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国防外交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以参加集中培训、中心组学习为主要形式,分专题学习研讨,提高政策理论水平。结合传达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对科协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配合市委组织部负责对科协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轮训。由李义祥同志负责,机关党委落实。

2.抓好延安精神学习教育。把继承和弘扬延安精神作为科协领导班子建设的压舱之宝,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作为科协领导班子建设的方向和标准,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按照市委要求,教育引导科协全体党员干部做延安精神的坚定继承者、传承人。结合“523”讲话,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关于延安精神的主题教育活动。由李义祥同志负责,机关党委落实。

3.作出反对“四风”承诺。在落实好省、市委反对“四风”各项承诺的基础上,市科协领导班子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坚决抵制“四风”,向广大科技工作者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由王铜芳同志负责,调宣部落实。

4.严格党内生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坚持原则,不断提高党内生活质量。党组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定期过好组织生活,增强党性观念,接受组织监督。指导和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由翁正强同志负责,办公室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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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全文共 6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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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一条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三条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零六条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第一百零九条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

(二)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条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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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心得体会

全文共 1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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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这是党中央从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的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为了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解决广大干部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我办从今年2月中旬开始进行为期3个月的领导干部作风整顿。通过前一段时间的认真学习,我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通过集中学习,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作风的内涵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领导干部的作风,主要体现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新时期、新阶段扶贫开发各项工作的必然要求。

二、通过集中学习,进一步认识到了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这些突出问题集中表现在: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漠视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铺张浪费、贪图享受,阳奉阴违、我行我素,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以权谋私、骄奢淫逸,等等。这些现象虽然只有少数在扶贫队伍的领导干部身上有所体现,也只有极少数的扶贫领导干部存在一些问题,但这些问题的存在,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扶贫开发工作,干扰了我们的扶贫开发进程,破坏了扶贫队伍在贫困群众心中的形象,对扶贫工作形成了阻力和障碍。

三、通过集中学习,深刻领会了锦涛总书记提倡的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等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的重大意义。总书记倡导的八个良好风气不仅对全党的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对扶贫工作、扶贫事业和从事扶贫工作的扶贫队伍领导干部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这八个方面既是我们扶贫队伍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主要内容,也是我们扶贫队伍领导干部实现作风好转的鲜明标志。

四、扶贫战线上的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对自己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以良好的作风和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的精神面貌投身到通江的扶贫事业中去。每个扶贫人都要始终牢记理想信念,保持政治上的清醒;要始终牢记责任使命,心系全县贫困群众;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贫困群众谋利益;要始终牢记党员形象,做贫困群众的贴心人;要始终牢记党纪国法,爱岗敬业真扶贫。

五、本次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十分必要,它对于我们树立扶贫队伍的良好形象、凝聚扶贫队伍的合力、完成扶贫目标任务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克服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到:一是加强学习,提高领导干部个人和扶贫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是每个扶贫领导干部履行扶贫职责的重要保障。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在思想上做到与时俱进,在行动上符合扶贫政策的要求,在工作上增强科学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政策、学习新时期、新阶段的扶贫方针,提高我们每个扶贫领导干部从事扶贫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在学习中摆正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无论工作有多忙,都要积极参加党组组织的统一学习,将集中学习与自学结合起来,保证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成效。二是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指把自己放在一个贫困群众贴心人的位置,对来访的贫困群众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尽心帮扶,及时处理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把贫困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在思想上、行动上和作风上真正做一个贫困群众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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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纪委干部讲规矩有纪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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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字上打基础

“不忘初心,接地气。干实事,做群众满意的基层干部,实实在在地解决群众工作和生活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主动求知,增强工作技能,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才能做到与时俱进”。

“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好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不断增长学识,拓展能力,深入群众服务群众,做好一名党的基层工作者应有的职责”

9月6日上午,在宅吉社区党委召开的“两学一做”第二次专题讨论会上,全体党员踊跃发言,围绕立足自身岗位,如何遵守好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进行学习讨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讲述自己的切实感受和体会。“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学党规、知敬畏、守规矩”,通过学习讨论使自己对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感悟。

“做”在一线,“改”在一线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直是宅吉社区服务中心工作核心的主要内容,如何在实际的工作中扎实做到做好“两学一做”,宅吉社区党委副书记万轶同志在专题讨论会上对全体党员提出了结合社区基层工作,“做”在一线,“改”在一线的工作机制。

以知促行、边学边做把“做”的要求落实到联系服务群众具体实践中。让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的诉求就是‘做’的方向”的观念,通过对自身工作进行认真思考、对社区群众进行深入调研、对社区建设进行积极展望,从中找寻、发掘出一个以上的“痛点”,使党员自觉建立起“以问题为导向”的思维习惯,切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借助“结亲连心”群众诉求搜集、研判、解决、反馈动态循环机制,为民排忧解难。使自身在思想意识、党性修养、思维模式、行为作风、品性习惯、工作能力等方面至少弥补一块短板、实现一处提升,真正做到“改”。

做新时期党的好干部

“守纪律讲规矩、做表率讲贡献和做新时期党的好干部”,在讨论会上,宅吉社区党委副书记万轶同志强调指出,社区服务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中有“一把尺子”严格自律,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从自身工作中点滴做起,既要做纪律与规矩的执行者,更好做好纪律与规矩的守护者。

在工作中不仅要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更要用实际行动“做表率讲贡献”丢掉“官气”接“地气”,社区党员要进一步深化服务意识,将原来的“坐等居民上门办事”、“出现了矛盾再去协调”工作模式转变为“主动上门倾听诉求”、“化解矛盾在萌芽状态”的积极主动的工作状态。在工作中做到倾听百姓心声,不忘初心干实事,此外,全体党员在基层工作中一定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不断增强大局意识,牢记道德“底线”,严守纪律“红线”,做新时期党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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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基层干部严守纪律做合格党员发言稿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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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纪律是治党之戒尺。靠法律惩治贪渎腐败的是极少数,靠党纪管住党员干部的是大多数,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只有坚持纪法分开,才能使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既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又配套联动、相得益彰,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合力;只有坚持纪在法前,才能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病毒和虫害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小错酿成大祸;只有坚持纪严于法,才能突出强调党员和党组织区别于普通公民的政治责任,唤醒全党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一要立纪明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三严三实以及县六条戒律等规定,已经给我们立了规矩,明确了纪律,是我们工作生活的行为准则。

二要加强学习。学习是抓好一切工作的基础。纪律不彰、规矩不严,其根源是学习不深不透,思想认识模糊。只有思想认识到位了,理论水平提高了,才能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行动自觉。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加强党章党纪、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县党委关于纪律规矩要求的学习,准确把握各项党纪国法的内容和执行的要求、标准、尺度,真正把一些模糊认识搞清楚、弄明白,真正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和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内涵和县六条戒律的实质。

三要严格遵守。将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同时,还应外化于行,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忠诚于纪律规矩,严格按纪律规矩行事,做规矩人,办规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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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个人组织生活会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2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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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召开民主生活会,是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也是一次自我检验和锤炼。按照要求,认真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查找问题,深刻剖析,认真思考,总结经验,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近半年来各方面的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一个简要汇报:

一、学习工作思想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

1、抓学习,提高综合能力

在工作中,注重加强理论学习,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在大事大非问题上,能够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要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做好工作,还必须注重业务和其它方面的学习,尤其是面对知识经济的时代,学习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所以根据工作需要和自己实际,坚持读一些科技、管理、法律、历史等方面的书籍,丰富自己的知识,开拓自己的视野,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水平。

2、抓思想,树立为民服务的意识

在工作中,我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在工作中牢记“两个务必”,增强群众观念,扎扎实实干工作。在思想上坚持以马列主义为指导,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并始终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按照中央和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办事,始终自觉的维护办公室的良好形象,恪尽职守,努力工作,自觉当好“三个代表”的实践者,自觉加强对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尤其是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3、抓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在工作中,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以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不拖拉、不推诿、不扯皮、不误事。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树立爱岗敬业,勤奋务实,埋头苦干的精神,增强对办公室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各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增强责任感,尤其是面对新形势要具有不断更新观念、改进工作方法,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好“三个服务”,踏实办好“三件事”

4、廉洁自律,牢记优良传统

廉洁自律是对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必须做到廉洁自律。在工作和生活中,自己能认真学习党的纪律和法规,经常用《廉政准则》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来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拿的不拿,不该说的不说,自觉加强党性修养。

二、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理论基础知识薄弱。作为一名党员,我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拥护,但是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指导思想做得不够。表现为自身的学习抓不紧,没有自觉和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导致自己理论基础不够扎实,仅凭自身了解应付工作。在政治思想上学习不够,缺乏一些基本的政治素质,不善于用政治的头脑思考问题,有时看问题和做事情过于片面,也没有站在全局的角度思考问题解决问题,不利于自身工作的提高。

二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虽然平时比较注重学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都能积极参加,但平时自己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的不透,掌握的不够好,不是力求全面发展,有时只注重当时用的着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对当前市场经济和wto知识掌握的不够,懂的较少,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感到知识贫乏,尤其是深入基层少,对农业农村工作缺乏了解。

三是在工作中自我要求不严格,有时会违背爱岗敬业的精神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我的惰性也随之增长,只安于做好领导交代的任务和自己份内的工作,不注重思考工作中的问题,工作一忙,有时会出现急躁情绪。

四是保持和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不够。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时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对时时处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根“弦”绷的不紧。

五是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有时,对领导安排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和急躁思想,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用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去做创造性的工作不够。到基层、乡镇调研不多,对基层、乡镇的工作了解不够。

三、努力方向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两个务必”等中央精神,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并联系实际努力改造世界观,不断提高理论水平,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勤学习、勤动脑、勤动手,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拓展知识面,在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努力适应新的形势,新的变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提高标准严以律己。在工作和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为沾益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严格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克服工作中急躁情绪,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树立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少说空话,多办实事,树立办公室工作中良好的党员形象。

3、转变作风,积极工作。要贯彻落实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多学习多了解基层的工作,考虑问题三思而后行。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一切都要以党和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做老实人,办老实事,对工作勤勤恳恳,求真务实、兢兢业业,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今天能办的事不拖到明天,这一周能办的事不拖到下一周,用最短的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4、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放在首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为实现自我价值不断努力,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服务创优上狠下功夫,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做好“三个服务”、办好“三件事”以良好的形象,一流的业绩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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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在组织生活方面问题

全文共 1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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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律己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工作上遇到难题时,不善于思考、动脑,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能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满足于过得去。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缺乏一种孜孜以求的精神。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省事,照搬照抄,沿用老方法解决问题;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逃避的倾向,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2、在“严以修身”、关心热爱来访群众方面不够仔细、耐心。平等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是做好管理工作的一个关键,但是,自己在工作中有时缺乏耐心,帮助他人,与他人谈心、交流、沟通的机会相比之下还是少了一些。

严以律己存在问题的原因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研究专业少,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节,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没有做到真正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事物,研究新情况、处理新问题。思想和工作存在主观性、局限性和片面性,站的不高,想的不远。

2、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没有树立牢固为老百姓服务的宗旨观;对于“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理解的不够深入透彻;没有坚定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标准,这是工作中缺乏耐心的根本原因。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认为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缺乏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够,有时把工作当成一种负担。

严以律己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措施

1、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明确自己前进的方向。只有理论上清醒和坚定,才能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学习不只是一般知识的积累,而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造的大问题,理论水平提高了,看问题的能力也会提高,工作能力也同样会提高。只有刻苦学习政治理论,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在工作中要严于律已,以身作则,真正做到率先垂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注意思想的解放,观的创新,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求,蹲下来和群众对话,保持平和心态,做到 “有耐心、有爱心,又细心”,不过于急燥,始终要保持平等、公正的态度。

3、端正学习态度,自觉、主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理论学习。缺乏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今后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随着形势的发展,只有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理论学习,不断完善自我,才能使人信服。

通过以三严三实为镜,对自身的查摆剖析、整改完善,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会创造更加优异的、让群众满意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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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在品德合格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

全文共 2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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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当前四个多样化的复杂形势,党员干部在理论学习上还存在着诸如重干轻学、重读轻议、重旧轻新、重唱轻做等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一、当前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存在的问题

1、在学习认识上,自觉意识不强,缺乏主动性。在相当一部分机关党员干部头脑中还存在着轻视和忽视理论学习的思想,对理论学习认识上不重视,自觉学习意识不强,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被动的参加理论学习,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少数部门领导干部没有充分认识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没有把理论学习摆在重要位置,学习时间、经费和制度都难以保证。有些领导虽然也认为学习理论不可少,但认为是软任务,而把经济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当作硬任务,时常出现硬任务挤压软任务现象,使理论学习落不到实处。不少领导和干部认为“理论学习空对空,基层工作实打实”,抱着无所谓的学习态度,影响了学习效果。也有的领导和干部认为自己是“老机关”了,平时报纸杂志文章也常看,理论水平蛮高了,产生自满情绪,对理论学习缺乏热情。

2、在学习方法上,形式手段单一,缺乏吸引性。当前机关理论学习大多采用老办法,在学习形式的创新上探索得不够,“一张报纸、一杯茶,围在一起听报告”成了机关干部理论学习的主要方式。学习形式以听、读为主,内容大多以纯理论为主,枯燥乏味,常采用满堂灌输的方式,往往是讲的人滔滔不绝1小时,听的人昏昏欲睡60分,讲的人照本宣科夸夸其谈,听的人索然无味开小差。即便是听后的发言讨论,往往也是脱离实际的空议论,而且还会常常跑题,最后在对某个大众敏感话题的哄笑声中嘎然而止,起不到讨论的实际效果。这种单调的学习模式抑制了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的结果是使相当一部分的党员干部产生厌学情绪,对理论学习缺少兴趣。

3、在学习效果上,过于追求形式,缺乏实践性。当前机关政治理论学习中,存在着片面强调形式,喜欢做表面文章的现象,爱干面子的活,只求花样多、活动多、口号新,不注重教育的质量、效益和成果。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只求一个到课率,每次理论学习都座无虚席,人人做笔记,看似很认真,其实是课停人走,笔记本一合,万事大吉。同时在机关理论学习中还大量存在着为了理论学习而学习的现象,往往只是用理论学习装门面,实际上所学的理论与实际工作完全脱节,起不到理论指导实践的应有效果。

4、在学习机制上,制度不健全,缺乏约束性。从我区机关理论学习的现状来看,虽然建立了一定的领导、督查、考核机制,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如干部理论考试是检验干部理论学习效果的主要手段,但现在每次考试都是试卷、答案一起发,人人参与,人人过关,成绩全优。这种自欺欺人、徒有虚名的考试形式,不仅亵渎了理论学习,还败坏了机关干部的学风。

二、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对策

1、提高认识,在思想上增强自觉性。新时期干部理论学习教育,要注重在方法上有所创新,要寻求新的载体、新的形式,力求教育形式的多样化,以进一步增强理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改变过去那种“如雷贯耳”的强制性、灌输式教育方法,倡导一种“润物油无声”的渗透教育方式,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要增加理论学习的“自选动作”,减少“规定动作”,把个人自学与集体辅导、报告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有机的结合起来,同时探索不同学习途径。如开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等主题的大讨论活动,以讨论促学习。理论学习教育还要引进现代化教育手段,如用电化教育代替开大会,用网络学习代替集体阅读,用观看光盘、录像带的方式弥补报告会的局限性,以新的方式和载体,进一步增强理论学习的吸引力。

2、适应需求,在内容上体现系统性。理论学习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年初要提出理论学习的指导意见,编印学习参考专题,从内容上体现系统性。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有关时事政治为重点,深入系统的进行学习,注重把握理论的内在联系和辩证统一的关系,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要联系各单位实际工作的需要,在学好上级布置的重大学习内容和课题后,进一步加强经济、文化、科技、法律等专业知识的学习,拓宽知识面,增强工作本领。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理论学习的过程变成增强党性的过程,变成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过程,变成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共产党员本色的过程。

4、联系实际,在效果上讲求实效性。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要在把握政策、更新观念、开拓进取上有新的突破,把理论学习与深入调研、分析情况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有所创新。具体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理论学习与统一思想、保持一致结合起来。使理论学习成为一个不断统一思想、保持一致的有效载体,实现思想上的统一。二是把理论学习与科学决策、解决问题结合起来。把理论学习作为谋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依据,适时进行前瞻性的谋划和现实性的务虚,注重以决策对象为中心,从理论高度上进行分析、研讨,提高科学决策的水平。三是把理论学习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结合起来。坚持把理论学习渗透到调查研究之中,把实际问题“带”上来,使理论学习进一步指导实践工作。

5、健全机制,在制度上实行约束性。制度是理论学习的一种手段,又是促进理论学习的重要保证。要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必须要求有一套完整而有效的机制,促使理论学习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才能把理论学习的具体任务落到实处。因此,必须建立健全以下制度:一是第一责任人制度。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理论学习第一责任人,签订学习责任状,责任具体内容列入对党委的年度目标考核,通过平时的汇报、督查,看责任是否到位、任务是否落实。二是集中培训制度。根据年初统一制订的教育计划和培训大纲,由各类党校分别对不同对象的党员干部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的学习培训。集中学习有利于增强理论学习的条理性和系统性,便于广大党员干部掌握所学的理论知识。三是理论学习“五个一”制度。要求党委中心组成员到“五个一”,即读一本辅导书、记一本笔记、写一篇调研文章、作一次中心发言、作一次辅导讲课。四是理论学习联系点制度,由区委领导到所在联系的点,指导、督促基层单位开展理论学习,形成一级一带一级、一级促一级的良好理论学习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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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党员干部廉洁颂我身边的好规矩观后感

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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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党员干部首要的一条就是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既是一种政治觉悟,更是一种政治责任。说它是政治觉悟,是因为这是一个党性原则问题,我们要无条件地听党指挥。说它是政治责任,是因为作为党员干部,有责任有

义务带头执行好、维护好,旗帜鲜明地同一切危害大局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党员干部就要严格自律。“祸患常积于忽微,智勇多困于所溺”。一个人违反纪律不是突发形成的,总有一个日积月累、逐步蜕变的过程。有人爱贪小便宜,唯利是图,慢慢陷入私欲膨胀的泥潭不能自拔,贪赃枉法,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有人爱吃吃喝喝,“酒杯一端、纪律放宽”,丧失了党员干部的原则立场,对纪律的限制、约束、惩戒无所畏惧,一步步走入人生的死胡同;有人自觉不自觉地把一些违法违纪行为当成合法合理的来看待、当成新生事物来接受,难免会步入“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的境地。

在工作中我们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立“亲民、富民、安民”的从政理念,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该珍爱手中的权力,珍惜人民的信任,充分发挥权力的作用,为人民群众谋福利;在工作中要勤于思考,勇干探索,不怕困难,不怕挫折;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汲取群众的智慧和经验,放下“官”架子,去掉身上的“官”气与群众平等相待,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要脚踏实地,注重实效,不做表面文章,不虚报浮夸,把为人民群众办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牢固地树立起共产主义人生观,在任何条件下都应该自觉地、无条件地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既要勤政为民,无私奉献,又要淡泊名利,廉洁奉公,还要艰苦奋斗,求真务实,不断开拓进取。人是应该有点精神的。而真正的共产党人更应多一些奉献精神,正如鲁讯先生所赞颂的“孺子牛”精神,吃的是草,而奉献给人民的却是奶汁。古人尚能“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何况是以解放全人类为己任的共产党人呢!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就要清清白白做官,兢兢业业干事,永葆共产党员的青春本色,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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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领导干部作风纪律整顿心得体会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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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没进入纪委前,我对基层腐败有所耳闻。但真正体会腐败问题的严重性,还是在办理民生案件中,才有了较深层次的认识和体会。

2015年6月,在当年的学生资助金专项监察中,县纪委领导安排我调查天堂镇大院小学套取学生资助金案。

接到案件,我第一反应是“学校,应该是块净土呀?学生资助金,不就是每个学生每天几块钱的生活补贴吗?这几块钱若管理不当,根本不够用,还被套取了?”。带着这些疑问,我带调查组展开了调查。

原来,天堂镇大院村有个村办的山村幼儿园,20多个幼儿在大院小学搭小学生的营养餐用餐,并将用餐的费用交给了大院小学。大院小学本该将这笔资金交县教育局或者用于学生营养餐,但该学校的负责人却把这些钱用来发放所谓的教师“加班费”。最终,该校的负责人受到党纪处分。

我们的教师明知道是套取和挤占学生资助金,却领得“心安理得”、吃得“心安理得”,全然忘却了自己教书育人的职责,最让人痛心疾首。另一方面也验证了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决策部署的正确和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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