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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有感【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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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尼尔斯骑鹅旅行记_观后感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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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我偶然间在班级中的图书角借到了一本《尼尔斯骑骑鹅旅游行记》。刚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就觉得很纳闷。一个人怎么可能骑在鹅背上,更别说还去旅行了。所以,我便开始阅读这本书,来解开我的疑问。

这本书说要讲述的是一个14岁的小男孩尼尔斯被一个小精灵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儿,跟随大雁们一起旅行。在途中由于尼尔斯能在黑夜里看得和白天一样清楚,所以他在旅行过程中还帮了大雁和动物们许多忙。由于他乐于助人,所以动物们都很喜欢他,尼尔斯也从原来一个不爱学习,不爱护小动物的人,变成了一个富有同情心和拥有善良品质的人的这样一个故事。

读完这本书后,我为尼尔斯能有这种勇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的良好品德感到开心。我也明白了尼尔斯为何能骑着鹅去旅行的原因。在书中还有一个情节讲的是:尼尔斯如果要变回原形,就必须要好好保护雄鹅还有要让尼尔斯的妈妈把它杀掉。尼尔斯不想失去他的好伙伴雄鹅,宁可自己不变回原形,最后由于他的这种“不抛弃,不放弃”的信念,使他变回了人形。

通过这本书,使我学会了一个人要具有不放弃任何一丝希望,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还要有勤于改正自己缺点的品质,才能成为一个被人喜欢的人。我也知道了,在面对困难时,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去危害他人。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尼尔斯那样,成为一个有克服困难的信心,对任何事情都抱定胜利的决心,成为坚毅、勇敢、善良、勤劳的好孩子。尼尔斯就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一定会以他为目标,成为一个具有优秀品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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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雪后有感散文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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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罢午饭,难得这样恬静的日子,外头的暖阳向我挥手,便耐不住心性走出门,去感受这个村庄的气息。

阳光一把搂住我,我好像很久没这样亲切地感受大自然了。前几日的雪已褪去,留下的破败气息与这暖阳让人着迷,这是一个落后的村庄,还是泥路,踏着很朴实,很厚重,只是路还未干。我很讨厌下雨和下雪,但我不怕下雨,更不怕下雪,虽然我会被淋湿,虽然我会感到寒冷,可又能怎样?

摸出手机,点开歌单,放出古风歌曲,曲风婉转悠扬,词韵优美,令人神往,戴上帽子,插上耳机,在门前那潭死水边踱步,说是死水一点也不夸张,池水碧绿,上面飘着垃圾,看着让人浑身不舒服,但也无妨,这点瑕疵与我心中的雅致算不上什么的。

这潭死水边围了一圈树,树很高大,很萧条,没有生意,树叶在一股股秋风吹拂中,一次次拍打中,已悄然飘落,落在池水中,更显得脏乱。唯一一处不应景的但不是高大笔直的光秃秃的树,而是那棵,那棵树不高大,倾斜生长在池水边,池水倒也能倒映出它那可笑的样子,树枝很乱,主干都分不清在哪,好似一位老乞丐,但又不同。它的叶子不但没有落下,反而还是绿油油的长在枝干上,虽然叶子毫无生机,已经下垂,但与周围的环境相比,不由得让人眼前一亮,更感欣然。它在肃杀的环境中,安然自若,只是凛冬将至,它还挺不挺的过去?

我迈着步子来回游走,不禁在过去与现在穿梭,思绪也凌乱了几分。我突然觉得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我没有朋友,只有几个能让我睡安稳的亲人。我这个地方是我最陌生的家乡,我觉得我没有依靠。我不出去玩耍,是因为我没有朋友,我唯一有的只是那部冰冷的手机。

在那个熟悉的第二故乡,哪怕只是与几个陌生人走上一圈便也觉得世界美好。那个时候我有手机,却不常用他,这个时候我怀念朋友,却放不下手机,是手机改变了我,还是环境改变了我,我迷茫,但我想把握方向。

或许再也没有人似我这般无聊了,心中的千愁万绪也该在此释然了,笔尖儿的千言万语消融在寒冷的心尖儿,我畏畏缩缩的身影只是为了期盼中的明天。时间总是把我推向人生的高点,热闹与幸福,孤独与怅然。十七岁那年,我祈祷:那些逝去的流年,别再让疲惫的灵魂去流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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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观建军90周年阅兵有感600字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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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上午9时,在朱日和训练基地举行了庆祝建军90周年的阅兵仪式。

90年前,我国正处于一个黑暗而危险的时期。1927年8月1日发生了由共产党所领导的南京暴动,这是一场反帝主义的暴动,是我们英勇无畏的红军的来源。为了纪念南京暴动的胜利以及红军的建立,1933年6月26日,中共苏区中央局决定自1933年8月1日为中国工农红军成立纪念日。

观完此次的阅兵仪式,我不仅了解到了我们国家强大的国防力量,更是为保卫国家,保卫人民的军人发出油然而生的无限敬佩。他们为了国家的安宁,为了人民的安全,不论严寒酷暑,他们始终站在第一前线。他们远离家乡,驻守边疆,只能留下一丝“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的无限眷恋。每当战争来临,他们一往无前,保家卫国,是他们的责任和使命。让人不禁想起那句“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90年后的今天,我国俨然成为众多强国中的一员,有了不少先进的武装:信息作战群、特种作战群、防空反导群、海上作战群都无不反应着我国强大的作战能力。但是我们仍不能忘记80多年前那段屈辱的历史,落后就得挨打,这是历史血淋淋的教训。如今东方的雄狮已经苏醒,展现出它锋利的獠牙。界线即是底线,属于我们的领土,一点都不能丢,一寸都不能少!

观完阅兵仪式后,我的心中时不时浮现出一个个笔挺的背影无时无刻的坚守着我国的领土,今天的和平是他们用自己身体一点一点的捍卫出来,我们更应该去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和平,铭记先辈的牺牲,团结一心,去捍卫国家和平,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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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观《加菲猫》有感_中学作文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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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们学校组织看了一场名叫《加菲猫》的电影。

加菲猫是只又懒惰又贪吃的猫,只会依靠它的主人杰米。有一天,杰米的女朋友给它送了一只通人性的狗,叫欧迪。此后,杰米发现欧迪既勤快,又温顺,十分的灵巧可爱,慢慢就喜欢上了它,也就有点冷落加菲猫了。加菲猫想尽各种办法讨主人欢喜,可是适得其反,杰米越来越讨厌它,最后把它扔了出去。

加非猫只好睡在门口。被抛弃加菲猫显得十分的苦恼、孤单和无助。善良的欧迪可怜加菲猫,担心它孤独,担心它着凉,便背着主人杰米,悄悄把门打开,让它进了屋子。但是任性惯了的加菲猫不仅不领情,反而气冲冲地将欧迪关在门外。

欧迪进不了屋子,在外面逗留,它跟着一辆摩托车迷了路,被一位好心的太太收留了。但不久又被一位坏主持人骗走了,准备去纽约演出。加菲猫从电视上知道了件事,心里非常后悔,悔不该将欧迪关在门外。欧迪不在家的日子,主人杰米十分挂念,加菲猫也不断地想起欧迪的许多好处,心底又惭愧又思念。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加菲猫决定把欧迪救回来。

加菲猫没告诉杰米,独自去救欧迪,一路上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欧迪和主持人。加菲猫和主持人斗智斗勇,调虎离山,趁主持人不在场时,终于将欧迪救了回来。

可是一回到家,加菲猫又旧病重生,还是像以前那样霸道、顽皮。好在欧迪宽容大度、处处相让,但它们还是成了好朋友。

这部影片告诉我们:理解别人就能受到别人的理解,付出总有回报。还告诉我们:团结就是力量,友情是伟大的。我们同学应该团结友爱,相互理解,相互帮助,遇到困难和麻烦,不仅要勇敢,更重要的是要善于动脑,积极想办法,要有勇有谋。

当然,加菲猫的霸道、贪吃、懒惰万万学不得,要学它勇敢、乐于助人的精神。欧迪因为粗心被关在门外、因为草率被迷路受骗,也是一个教训,值得让人注意和警醒,而它理解人、关心人的品格,以及宽容、包容的精神,却值得我们推崇和好好学习。

[观《加菲猫》有感_中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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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龟兔赛跑有感550字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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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一些故事能够告诉我们许多许多的道理,这其中的道理需要我们放到生活中去自己体会。我们都学过龟兔赛跑这篇文章,大家很多人听完以后会哈哈一笑,觉得就是一个故事而已,但是我却从中明白了许多许多做人的道理。

这个故事大家都不陌生,大概讲的就是乌龟和兔子赛跑的故事,但是兔子非常的骄傲,觉得自己肯定可以赢了乌龟,所以跑到半路的时候,看着后面的乌龟还没有追上来,自己便躺在大树底下乘凉睡觉了,这一睡觉可不要紧,时间过得很快,另一方面,乌龟知道自己爬得很慢,但是自己却从没有停止自己前进的脚步,一步一步的向前爬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当兔子醒来的时候,发现乌龟已经落它很远了,这时候兔子才开始着急,满头大汗的往前跑,可是距离太远了,已经跟不上了,最终乌龟获得了这次赛跑的胜利。

我们看似一个简单的寓言小故事,可是大家从其中明白了哪些道理呢?首先做人一定不能骄傲,我们都听过一句话: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人一旦骄傲以后就会无视其他人对自己真正的能力不能够看得很清楚这样往往会给自己造成失败的结果。

从另一个角度看乌龟的话,乌龟很明白自己的能力,所以自己一定要“笨鸟先飞”,自己一步一步的通过自己的努力,坚持不懈,最终获得了成功,这对于我们生活中是一样的,我们应该正视自己的能力,在此同时能够面对自己,深知自己的不足,并且改正自己,多多发挥自己的长处,这样我们成功的机会便会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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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游桃花源有感作文

全文共 1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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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湖南湘潭县江声中学李永振

公元421年,晋恭帝刚刚被废,一场战争正在向另一场战争过渡。此时的陶渊明正在自己的屋门前喝着闷酒。突然,马蹄声乱,奔向陶渊明简陋的草屋,扬尘四起。陶渊明见状,惊喜万分。他当然会惊喜——一个人长年累月隐居山林,就算日夕的山气再佳,林中的山水再清秀,只要一次绵绵的夜雨,只要一群暮鸦的嘶啼,只要晨钟与暮鼓的低奏,那么形单影只者就多少会显得可怜,多少会按捺不住孤寂。于是他立刻备觞斟酒,待与友人共醉。友人纵身下马,作揖以礼,说: “五柳兄,我今日所来并非玩乐,而是有事相告。最近听说刘裕害死了天子,实在不仁不义也!”陶潜猛然一惊,满腔怒火,之后又满脸黯然。 “欣欣以向荣”的林木也跟着黯然了, “涓涓而始流”的清泉似乎也正在呜咽……一切都归于死寂,一切义都在呐喊。今天,不会再看到那个“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的陶渊明。

如血的残阳沉没了,黑暗侵蚀着大地。陶渊明的房间里青灯昏暗,照出一个微屈的背影,正奋笔疾书。青灯灭了,黑暗中出现了四个光灿灿的大字——桃花源记。

一篇传世奇文就这样默然诞生了。没有奉承,真正美好的东西从不需要奉承;没有宣扬,宣扬是心虚的昭示……然而从此,终于有那么一个地方可以将心灵安放;终于有那么一方净土,在浊世中散发光芒。

去桃花源时是晚春,绵绵的丝雨铺天盖地地下着。于是只得撑伞,以更为虔诚的方式去探寻那浩大的文化盛宴。

在门口时我还在想,桃花源到底是个怎样的存在。它只是出于陶渊明的虚构,按理来说并不存在;但若以虚构的桃花源来说,它则有着深厚的文化积淀。

门后是一条小道,两旁栽满桃树。桃花都已败落,枝干突兀,不过确实是“中无杂树”。文中渔人缘之而行的小溪并未见到,委实有点遗憾。继续向上走去,终于看到了一条小溪。说是小溪,其实最多只能称之为泉罢了!之后就到了陶潜祠堂与高举阁。祠堂应该是新近修建的,高举阁内则空无一物。我对于“古韵”的期待立即荡然无存。而我最期待的还是那个“秦人洞”,就是那个“初极狭,才通人”,走出后“豁然开朗”的洞。想着会看到那样一番景象,心中不免狂喜。走近了,发现洞确实如文中所描绘的。走出洞后的那个天地却令我大失所望,不过是一块小小的方坪。站在那里,可以看到一侧有一个狭小的山谷,那就是文中所说的“世外桃源”了。虽感失望,但我很快又自我安慰起来:“世外桃源”到底只是陶渊明虚构出来的一个理想圣地,若是真有那么一个地方,那才真的奇怪呢!

我朝着山谷走去。

没想到一路上都是店铺和摊位。我的目光被一个小摊上的擂茶吸引。擂茶是常德的特产。不知怎的,我对于特产总有一种特别的情感,以为它们最能体现当地的文化特色。于是买了两袋。可离开不久,竟得知我买的擂茶掺了假。我满腔愤怒,在这样的文化圣地怎会有这样的事情!文化本应与唯利是图丝毫沾不上边!文化,不能容忍铜臭的污染!因此我又走向了那个摊位,要求退货,摊主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推脱。终于,我感到的悲愤转化为滑稽与讽刺,最后只得苦笑着离开。一瞬间,曾经所幻想的心中“圣地”轰然倒塌。

终于走出了山谷,我向曾经的“圣地”投去最后一眼。而它给我的印象是一种莫名的凄凉——我竟分明看见陶渊明长袖一挥,离开这里而走向了更为僻远的山林。

好吧!既然“世外桃源”真的不适合存在于凡间,那就让它留存在幻想中吧。

得赶紧回去。雨怕还要下得更大!真冷!

编辑絮语:

本文有如下几个优点:一、作者在第一部分虚构了陶渊明创作《桃花源记》的经过,第二部分别是以写实的笔法叙述了自己游览“桃花源”这一景点的情形,结构上一虚一实的结合颇为新颍,也并没有给人不协调的感觉。二、作者在文中对陶渊明诗文的饮用十分贴切。三、虽然经过了编辑一定的修改,但作者的文字还是值得肯定,不少句子都颇有文采、意蕴 四、结尾也不错,将自己的心境含蓄而又简洁地表达了出来。

然而,此文也有以下两点不足:第一就是对“桃花源”景点的描述过于简陋,某些文字还是编辑加上去的 为什么耍写详细一点呢?因为描述一个景点,就好比画一幅画,你如果画得很简单潦草,别人怎么能理解你所说的哪儿是什么,甚至哪儿好看哪儿不好看?第二就是永振同学因为买到了掺假的擂茶就对“桃花源”景点失望至极,感觉有点孩子气了——也许永振同学确实是出自真情实感,但苦非要写“失望”,与其把重心放在这上面,还不如放在前文提到的“古韵”的缺失上呢。商业气息太浓、商贩唯利是图等,都可以归人“古韵”的缺失,可惜的是作者没有将它们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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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500字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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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历险故事书,书中描述了一个叫鲁宾逊的人,一次随船出海,船舶在海中遇险沉没,他一个人漂流到一个小岛上。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不是坐以待毙,而是积极的面对现实,为了生存下去,他用勤劳的双手和聪明的大脑战胜了种种困难,最终等到了路过小岛的船只,回到了人类大家庭。

故事中,鲁滨逊由现代人突然回到了原始社会,一个人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孤独寂寞又很恐惧。但鲁滨逊并没有绝望,他看到岛上有野果,就采野果子充饥,发现有山羊,就驯养山羊,目的是为了在没有野果吃时用山羊肉来充饥。他无意中发现了几颗水稻种子,就把稻种收集起来,利用岛上的水热条件,种植水稻?。总之,为了生存下去,他发现什么就利用什么,吃的,穿的,住的,一切都靠自己的双手劳动创造出来。这种勇敢而顽强的精神真让人佩服。

一个人生活,最怕的就是生病。鲁滨逊生病了,小岛上又没有药。鲁宾逊当时只有坚定信念,他坚信自己的病是会好的,凭着这种顽强的意志力,他奇迹般地战胜了病魔,并得到康复。

读完这本书后,鲁滨逊的形象在我面前变得特别高大,他那种战胜一切困难的勇气使人感到无比钦佩。在今后的生活学习中,我一定要向他学习,学习他战胜一切困难的决心,他的精神永远激励我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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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二作文:读《沉思录》有感_1500字

全文共 1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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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回不去的旅人,迷失了, 在寻找青鸟的路程。

在路上,艰难地跋涉着……

我害怕,变成了青鸟,没有脚,只能不停地飞,唯一的一次着陆,就是死。

马可,你画下的每一个符号都让我深思与敬仰……

这样的我如你所愿的走下去,全然忘记了句号。

“帝王哲学家”,双重雍容华贵的身份冠称你完美的魂灵。作为帝王,竭忠尽智,夙兴夜寐却仍无法遏制你的帝国衰败成朽木,没落为泥沙。如李煜般痛心疾首的事先抛开不谈,怕还的你在千古风尘中的一声叹息。单从哲学家这一身份剖析,手中的这本《沉思录》也足以流芳百世,世代相传了。

“语言平实,无华丽辞藻”的空话起就不讲了。毕竟当做日记写,庸人自扰又何必?而其内容蕴含的宝藏才是真正发人深省的。

你说,哲学家都是爱思考的人。如今似被框限了年代和年龄。平时用时思考与自身无切实利益或直接相关的事物的人,总是被认为不务正业,荒诞不经。生命与智慧多么抽象,诞生与灭亡多么虚妄。诸如此类的,确实没有太多考虑过现实功利性的问题。迈入社会,作为一个现代人,面对现代快节奏生活与浮夸功利的现实主义,确实显得幼稚而天真,吃力而不讨好,空想而不切实。而我也无力辩驳。其中,与社会个体矛盾也如此。教材上写道“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而事实是少数人要服从多数人,于是真理就还是由多数人掌握,多么无奈!鲁迅先生也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而能肩扛得住舆论压力剥削的又有几个勇士?精神上的宰割最终会带你走向无尽的深渊。而我就是这样在人海中沉浮!

而你,就是我灵魂上的救世主。让我不在挣扎于所谓的世态炎凉,也不摇头叹息世风日下。选择退守自己的心田,立志做一个温良谦逊的人,忽视外界甚嚣尘上的唯利主义,构筑自己的世外桃源。

但是,这将成为傻子,一个无人问津的孤独者。学习哲学与思考这一点足以被贬得一无是处。单后生活又带给我们恐惧根深蒂固。哲学家们精神失常甚至选择死亡的事例不胜枚举,而我却选择了坚持。在我脚下最真实的路只有我切实体会到,磨砺成泥沙。我不愿让一时的害怕造就终身的遗憾。你如此想,于是你写了;我如此想,于是我做了。

几十万年前,原始人类为了一块腐肉争得头破血流,谁也没有力气去做或去想别的东西,当然,除了明天的食物问题。然而其中一员爱上了看星星和眺望远方。几十万年后,现代人类学家说,那个第一个仰望星空呢的原始人类,开始了人类的新时代。只是没有人知道,第二天他就死于饥寒交迫,并被同伴唾弃。真是死有余辜,他们恨恨的想。

你知道的,我是不怕去做那个看星星的人的!

就这样……

我仍旧疲惫地背着行囊走着,一个转角,却颠覆了我的思想!

身羁宫廷的自身和自己所处混乱世界的感受,你选择追求一种摆脱了激情和欲望、冷静而达观的生活。

而我在深刻反省后不得不要迎头痛击自己的,也正是你的字里行间......

你反对物质欲,认为时间所有金钱,地位,权利等都需要摒弃,就如同一个高富帅痛惜说“其实我并不想过这样富足,令人羡慕的生活,我想归于贫穷”一样令穷人唾弃。而我现在奋笔疾书,在学习中心力交瘁要换回的无非是这种生活。

你说“无论命运将什么事情加注于你,都要怀着崇敬接受”,这也太绝对了吧!现实的残酷,人心的险恶。胸襟博大人之品德必须拥有,但并非是无知和逆来顺受。谁愿意默默忍受至白头?即使别人都不相信你生活简朴,谦虚和满足,也绝不会动怒,循着一方宁静,纯粹的贵土。你有没有想过,不别人信任多么可悲,而我注定要孤单一人?

还是留给那些年迈的老人和历经沧桑洗涤他们疲惫不堪的灵魂,及处于混乱世界,面对道德低潮却又无能为力,在生活方面遭受挫折,失望堕落,但又不至于向上帝援手的人提供最好的安慰。因为过于深沉的年轻却没有激情只要正直就不怕去闯什么。有负担的年轻人不能逃避,切不可把它当做人生知道和行为准则。

而我并不是要把全盘否决的,只是原来过分依赖导致如今太过偏激了。

你说的,我们拥有的只有现在,任何人都盗不走我们应该拥有的东西。

你说的,本质往往最简单。做人的心态要平和,不因得意而娇纵,失意而颓废。

你说的,不要被事物表象的华丽所迷惑,要认清事情的真相,那是用双眼看到的。

……

之前的分歧,是因为我排斥了你的另一个身份。

你毕竟是皇帝,而我们是一介凡人。无法随意处置别人,也无法赦免什么。你拥有我无法 想象的荣誉,而我却活着 ——你执着一世的宁静生活。

因为有了因为,所以有了所以;既然已成既然,何必再说何必……

让我无所适从的又何止你的这本《沉思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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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谈生命》名篇有感1000字

全文共 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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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1900-1999),原名谢婉莹,福建长乐人。现代散文家,小说家,诗人,儿童文学作家。主要作品有诗集《繁星春水》,散文集《寄小读者》等。而这篇《谈生命》,却是她一份发表后便遗落50多年的瑰丽明珠。

与世纪同龄的冰心比我的父辈还年长50来岁,我的父辈已经是她的读者了。还记得我小学四年级时买了一本冰心的诗集《繁星春水》,我现在还记得那时父母看到这本书时眼中放射出地兴奋的光芒。

冰心奶奶说:“生命像东流的一江春水,他从最高出发源,冰雪是他的前身。他聚集起许多细流,曲折穿过了悬崖峭壁,快乐勇敢的流走,一路上不管遇到的是暴风雷雨,还是晚霞新月,他都勇往直前,似乎有一股力量催逼着他向前走……”她还说,生命像一棵树,从幼芽到枯老衰竭。也许有一天,他再一次从地下的果仁中,破裂出来,又长成一棵小树。

宇宙是个大生命,我们是大生命中之一叶,最终也会江流入海,叶落归根。当我们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我们就注定要经历生老病死,在人生的路途上,我们会经历无数坎坷,我们总要学会面对,学会解决,学会迎难而上,不管怎样的狂风暴雨,都要不被打倒。

“也许有一天,他再从地下的果仁中,破裂了出来。又长成一棵小树,再穿过从莽的严遮,再来听黄莺唱歌,然而我不敢说来生,也不敢信来生。”是啊,来生究竟是什么,我门谁也不知,谁也不晓,来生究竟会怎么样,我们也无从探究。但是,我任坚信,生命会使我们的灵魂继续延续。

文章的最后一段使我对生命的了解更加深入,透彻。其实我们的存在是那么渺小,但是宇宙与社会的进化,却是由我们每个人组成的。可并不是每条江流都能入海,不流动便成了死湖;不是每一颗种子都能成树,不成长便成了空壳;也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成才,不进取就变成了无用之人。成功有很多种,并不是只有成为一个著名的作家,富有的商人才算成功。只要你为社会作出你的贡献,每天活的有意义,不碌碌无为,那么,你业算是成功。

成功不在与是否成名,能让自己的生命活的有意义,有价值,才最重要。不管快乐,还是痛苦,我们都要感谢生命。因为快乐固然很好,痛苦又何尝不美丽?快乐与痛苦并存,才能使人生更加精彩,更加美好!

人生是漫长的,也是短暂的;是痛苦的也是快乐的。年华似流水,转眼我们都已长为少年,当我们有一天变成白发苍苍的老人时,我们也许会懊悔当初的虚度。那么,为何不从现在开始,让我们的生命变的充实,人生变的有意义,也不枉我们的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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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文化苦旅》有感学生作文

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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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苦旅》是余秋雨的一部重要作品,这部书描写了祖国各地浓郁的民族文化,悠久的历史,美丽的自然风景,通过小小的字体来展现深刻的文化的浓厚的风韵。

我拿这这本书,心中涌起无数的感慨,文化苦旅苦在何处呢?是旅行的苦吗,是对文化细细品位而产生的苦吗,我想这都有吧。整个书都是作者在旅行中对苦难历史文化的深思,穿越空间,穿越时间,在思考之中旅行,在体会中旅行。从古代到现代,从风土到人情,缓缓的流入到书中,跨越了时空和空间的界限,通过一幅幅生动的画面,一行行精彩的文字。描写了这苦难的民族的苦难历史,展现了多姿多彩的文化。

最令人难忘的怕是这个悲剧的人物了,余秋雨在《信客》这篇里道出了信客充满艰辛的一生,他是一个真正的默默的为人们奉献自己一生的人。在当时通信极端落后的时代,信客是唯一连通这个小乡村与外面世界渠道,就是这个小小的通道联系多少期待的心,联系多少漂泊的心。他在走南闯北的信客生涯中,遇到多少难言的辛酸,吃最差的饭,坐最差的车箱,甚至用自己的双脚跋涉千里。作信客这个特殊的行业,人们既需要他,又防备着他,使他倍感人生的无奈。他在作信客时,不忘同虚假与丑恶做斗争,同时又以一颗宽怀博大的心原谅他人,他的艰辛赢得人们对他的尊敬。学校需要老师时,他又去了,他以自己的巨大的人格魅力,使一批又一批的学生走进知识的殿堂。而他自己呢?终身一人,同时因做信客而得的疾病摧毁了他的身体,我们在他的艰辛中看到他的伟大。他是我们民族的缩影,我们不是有众多人们默默的日以继夜的劳动,为着他人无怨无悔。

还有《都江堰》,作者高度赞扬了她的历史作用,认为只有她才是真正的造福于这个民族的伟大工程。作者通过她与长城比较,长城、只是这个苦难的民族给地球留下人类意志力的标志,留下孟姜女哭长城这个悲伤的传说,留下千万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而都江堰呢,给人们带来的是潺潺的流水,滋养这博大的土地,造福于人民。正是这寂寞的堰,这脉脉的流水,日日夜夜的书写着这真正的历史。通篇文章以波澜不惊的平静谈论着这苦难的民族近千年的大起大落,赞扬了真正造福人类的工程和造福于人类的人。

从个人到社会,从古代到现代,一个又一个曲折宏大艰辛的片段,构成丰富多彩的文化,它是苦的也是幸福的。历尽沧桑也许是一个艰难的过程,但也是一个造就伟大和美丽的可歌可泣的过程。

[读《文化苦旅》有感学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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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狼王梦》有感:执着的追求

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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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从同学那儿借来了沈石溪的描写动物的小说《狼王梦》,因为早就听说过这本小说很精彩,所以我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读过之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狼王梦》讲的是母狼紫岚引领孩子执着追求王位的故事。

母狼紫岚时刻铭记着丈夫黑桑死前成为“狼王”的遗愿,将黑桑的野心和理想继承,希望黑桑的未酬壮志,能在他们的孩子身上得以实现。为此,紫岚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为了 能在产后让孩子们吃到足够的乳汁,她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偷闯马鹿圈。为了能让活下来的孩子活得更好,她不得不强忍悲痛吃下已经死掉的第五个孩子尚还温热的身体。

在四个成活的孩子当中,她最偏爱老大黑仔,因为黑仔太像死去的黑桑,她坚信黑仔能长成像黑桑那样具有强壮体魄、聪慧头脑和出众胆略的大公狼。于是,她处处袒护着他。把最好的食物留给他。让他拥有足够结实健壮的身材,为日后的夺王奠定坚实的基础。

然而,黑仔的大意使他成了金鹰的口中餐。这对紫岚来说是沉重而又惨痛的打击。她的“狼王梦”会因此而破灭吗?我真替紫岚担心。

但这位母亲,这位执着追求梦想的母亲,把希望寄予在了二儿子蓝魂儿身上。随着蓝魂儿因中了猎人布置的陷阱死去,紫岚的希望又一次破灭。按理说,“狼王梦”到此该结束了吧?因为剩下的老三双毛实在不是当“狼王”的料。而老四又是条母狼。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母狼没有放弃,她想尽一切办法唤醒双毛的残忍本性,为双毛铺就了一条平坦的“狼王路”。最后,双毛终因年幼,而被狼王咬破喉管,断气身亡。所有的男性成员都死了。我想“狼王梦”也该画上句号了吧?可没想到的是,紫岚再次把幻想寄托在女儿媚媚的身上。希望她能和最优秀的公狼生出她的孙子,由孙子来实现她和丈夫的梦,因为那个孩子毕竟也流淌着他们的血。多么可笑的理由啊!

尽管故事的最终,紫岚风烛残年、露宿荒野,与金鹰同归于尽,尽管她在死前还没能亲眼看到她的子孙后代登上王位,但我已被这个伟大的母亲所深深折服。折服于她的那份不懈,那份执着。

大千世界,连动物都能这样为了自己的梦想而执着追求,哪怕有一丝希望都要拼死一搏,都要努力尝试,更何况我们人呢?我们没有理由轻言放弃,没有理由因一次考试的失利就一蹶不振,更没有理由因生活的小小坎坷就对生活失去了信心,我们也该为了自己的梦想而不断地追求,像紫岚那样,不懈的努力,执着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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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观三傻大闹宝莱坞有感1000字

全文共 3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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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子名字叫做《三傻大闹宝莱坞》,是部印度的片子,原先以为是部很搞笑的片子,然而事实上并不只如此。整部片子洋溢着轻喜剧的欢快,很多场景和剧情虽然有波折但基本上总能圆满完结,总是以快乐收尾。除了开始的乔伊的那段。

片名叫做三傻,说心里话,我认为整部片子只有一个主角,那就是兰彻(虽然他的真名不是这个,但是他的这个名字贯穿了大部分的影片,所以还是用这个吧),他的两个挚友,仅仅是陪衬。片中的兰彻自信,快乐,执着,机智。刚开始进校园的时候,他就那么与众不同。第一眼,就看出他的不同。面对学长的刁难,他作出自己的反抗,偏偏又是用他最钟爱的工程学的方法。其实整部电影写到关于他学习的场景很少,非常少。只有一部分,就是他无论何时都在钻研工程学和机械,他拥有自己的思想,不盲目跟从老师的节奏,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从他经常被赶出课堂和在开学典礼上的提问都可以看出来。而,被赶出课堂之后,他没有沮丧,他换个教室继续上课。他心志十分坚韧,百折不挠吧。他不墨守成规,敢于挑战。他不乏机智,经常做出一些超出常规的事情,比如换衣服去院长女儿的婚宴上混吃。他教毫米穿校服混进学校去上课。他不拘泥于现实中的条条框框,只要达到目的就好,但又不是不折手段,他有自己的原则。从他指责那些在印度学了工程学,然后去美国学管理,当银行家,并在美国定居的那些人,看出他对祖国深深地爱。他很善良,他提醒琵亚不要和那个“价标”结婚,虽然刚被院长刚走,但他依然帮院长的女儿接生,他帮助乔伊,想给乔伊一个惊喜,他不顾一切地骑车冲进医院帮莱俱送他父亲去医院,帮法涵说服他父亲,帮法涵联系那个摄影师……他很热情,他的快乐很容易感染周围所有的人。在医院出院的时候,他分蛋糕给每个人,他不在乎其他的什么,他只是想传达自己的快乐。他的世界很简单,工程学和朋友。而,事实上,他,确实是个圣者,是个完美的人。一直以为他的家庭很优越,然而事实上,他其实一无所有,然而,他却那么快乐,那么执着,那么让人感动。在他的身上,我感受到什么是赤子之心,他的心很纯净,纯净得仿佛根本不容于这个浑浊的世界。记得在一本书中看到过,能把可能完成的事做到最好,是人才;敢于去向不可能的事挑战,虽败也不气馁,是人杰;而能一次次去征服不可能之事,破除常规,创造奇迹的人,是人王。很显然,兰彻是第三种人。

其他两个好友,一个叫做法涵,一个叫做莱俱。说实话,一直觉得整部片子法涵比较打酱油吧,人家莱俱好歹也有三个以上的主要剧情,一个是父亲的病危,一个是自杀,另一个是“叛变”。法涵出自一个中产家庭吧,条件不是很好,但也不差,父亲是“希特勒”那种人,从小就强势的要求他做个工程师,所以造成法涵有点懦弱的性格,然而他真正的理想是做个摄影师,并且付出良多。最后,在兰彻的帮助和指引下,他感动了父亲,去了巴西,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莱俱的家庭很贫困,母亲是个怨妇,姐姐28了还嫁不出去,父亲瘫痪在床,家里的重担都在他的身上,所以他很有压力。这就造成他在成绩滑坡之后一度“背叛”三人组,投身沉默者那一边。选择那种死记硬背的学习方法。然而为了让他改变心意,兰彻搞了个大动作,在典礼上让沉默者出丑,用事实告诉莱俱,那种学习方法行不通。莱俱是个虔诚的教徒,为了学业,为了家庭,一直虔诚地祈祷。然而,在自杀之后,他通过那段时间的思考,明白了,原来一味的祈祷没有用,未来,只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他也被兰彻所改变。

女主是琵亚。第一眼看到她,有种惊艳的感觉。也许是印度的服饰,也许是她的长发和眼睛。当她在宴会上转过来的时候,忍不住发出惊叹。之后她和男主之间的关系纠缠不清吧,首先,她是院长的女儿,而院长极度厌恶兰彻。价标是她的未婚夫,已经订婚了的。而兰彻几次和医院有关系,都有她在身边,比如,莱俱的父亲,莱俱自杀,琵亚的姐姐生产……那天,她明白,她爱上了这个风一般的男子。脑海里的一切都是他。然而,兰彻却不能接受她,因为他来上学用的都是冒名顶替,毕业之后他要了却一切和这里的瓜葛和眷恋。所以,他无法接受她啊!即使她喝醉酒闯入他的宿舍,即使她表现得那么明显,兰彻依然只有拒绝,用炸米糕引开她的注意力。这份爱,不是不爱,而是无法去爱!最后的结局很完满,符合这部片子从头至尾的风格吧,虽然有波折,但总是好的结局。

反面一号,很显然是病毒先生。院长,死板,刻薄,严厉,自大,是旧有教育体制的典范。他的死板表现在一成不变的开学典礼。从毫米在一边跟他说一模一样的话可以看出,他的开学讲话从无变化。而那么多年的教育生涯,把这个学院变成全国第一,给他自大的资本,他觉得自己什么都是对的。另外,他很严厉,甚至严厉得有些严苛了吧。他自己死了儿子可以第二天来上班上课,可是他为什么要用这个来要求乔伊?你自己的原则不要强加于人!他从不考虑自己的决定可能对学生产生的影响,从不。所以,他间接造成乔伊的死,儿子的死,还有莱俱的自杀。但是,最后,在兰彻的影响下,他改变了。他孙子出生时,说的不是将来做个工程师,而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然后,看到兰彻提着行李离开,那时的落寞,那时的孤寂,和不远处婴儿出生带来的欢笑形成鲜明的对比。院长追过去,很激动,含着眼泪回答了兰彻开学典礼上的提问,他说兰彻不是永远是对的。那时,我看到的不是指责,不是教导,不是一位老师对学生的教导,那明明是幡然醒悟之后对学生深深的爱!他把那支象征着一个比自己更卓越的学生的笔送给了兰彻,代表他对他彻彻底底的认同。

反面二号和喜剧二号,同一个人,那就是沉默者。任何影片,都应该有个反面,大部分吧,否则没有矛盾,没有冲突,就没有扣人心弦的剧情。而沉默者恰到好处得扮演了这个角色。首先,他站在兰彻的对立面,对于学习,他只知道死记硬背,从不去理解到底是什么意思。比如,那堂课,老师问机械的定义,兰彻的回答很简洁,而沉默者完全照课本背诵了一长段,得到了老师的嘉奖,而兰彻被赶出了教室。之后,那个典礼发言,更是把死记硬背的做法讽刺到极点。后来十年之后吧,沉默者当了副总裁,以为自己成就最大,肯定压倒兰彻,所以一路都是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然而结局出乎意外(当然,不出观众的意外,导演在神化主角,怎么可能让他混得比反面人物还差),兰彻居然变成了那个需要自己去巴结去讨好的那个拥有400多项专利的科学家。

总体上来说,这是一部很容易让人感动的轻喜剧吧。在这部电影里面,有浓浓的兄弟之情,有纠结的父子之情,当然还有淡淡的爱情。兰彻在莱俱的病床前卖力表演,只想让莱俱早日醒来,法涵在家中最后和父亲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整部片子,通过兰彻这个几近完美的人,和老师院长之间的一次次冲突,批判和讽刺了现行的教育制度和社会现状。学院的第一名,那个不用寻常学习方法的人,那个把现在的学校戏称为“训练”而不是“教育”的人,其实是个事实上不存在的人。呵!这对于现实,是对大的讽刺!成绩最好的,反而是冒名顶替来上学的,这是莫大的讽刺啊!片子中采用过去和现在两条线交叉拍摄的手法,过去是回忆大学时候发生的事情,现在是根据十年前的约定,寻找兰彻的过程。很多地方用到了夸张的手法,比如刚开始的那段进入校园在屁股上盖邮戳。并且导演用很形象的画面表现出人物的内心,比如当莱俱想象父亲骑着琵亚的摩托车的情景,比如琵亚思念兰彻的时候,感觉到电视中每个人物都是兰彻。剧情非常连贯,前后起伏大,扣人心弦吧。在中期之后。有波折,但是结尾总是好的。比如他们因为偷试卷被赶出学校,那个夜晚正好大雨,正好琵亚的姐姐临产,所以给了一个救赎自我的机会,最终获得圆满的结局。这就是电影。在现实中很难发生的事情。剧情前后呼应,比如那天琵亚闯入兰彻的宿舍,想和他接吻,说,不知道接吻时会不会碰到鼻子。剧终的时候,他们接吻之后回答了这个问题。

这部片子,声效不错。尤其是刚开头的时候,他们刚开车去寻找兰彻,俯拍的那片森林,配上那段音乐,绝对是经典。可能很少接触印度的音乐吧,很多配乐感觉都不错。片子中有一段,他们开车的时候,路上一边是山,一边是河,路边有石墩拦着,突然让我想起去泸沽湖的路,也是这个样子吧。

这部片子,有几个不足的地方。首先,语言混乱。在一种不知名的语言中夹杂着英语,总是偶尔来几句我听得懂的英语。其次,开头的剧情,不连贯,有值得改进的地方。还有,开头那段拍得感觉就像MV,很无厘头,和整部片子的风格大相径庭,是个败笔吧。有一部分可能是印度的文化吧,比如脱裤子,比如那几句什么“供奉”的,外国人很难理解。这不算不足吧,只是一点点意见和感受。总体来说,是部十分经典的好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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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观70周年阅兵式有感1000字

全文共 1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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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兵式上说,70年弹指一挥间。

面对现今的和平,也许有人觉得战争、鲜血已经离去,当代人已经不用像先辈那样口中高喊着“为祖国献身”的悲壮之词。也许有人会疑惑爱国主义是否还有意义?爱国究竟是什么?

抗日英雄、爱国将领吉鸿昌说,“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

新文化运动先驱者之一、中国革命文艺奠基人茅盾说,“爱国,是一种极高贵的感情活动”。

著名数学家华罗庚说,“为了抉择真理,为了国家民族,我要回国去”!

中国土木工程学家、桥梁学家、工程教育家茅以升说,“虽然科学没有国界,科学家却是有祖国的!我是中国人,我的祖国现在正需要我”。

也许有人说爱国不过是一种形式主义,然而爱国不仅仅是一种口号。

风雨飘摇,在国家危亡之际,革命先烈们抛头颅、洒热血,撑起了中国脊梁;建国之初,为了百废待兴的中国,那些早有成就的科学家不远万里、历经艰难,回来建设祖国;汶川地震,面对满目的断壁残垣,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全国人民全力支援……

这不过是百年时光中,短短的一部分。这些艰难的日子是爱国主义的高光时刻,但却不是爱国主义存在的唯一日子。爱国早已融入我们的骨血,表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曾吐槽过这个国家或这个社会存在的种种问题,但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我们都将毫不犹豫地站在祖国这边。

一场阅兵式,彰显的是国家的武装力量,点燃的却是国人的精神力量。

阅兵式还未结束,网上就传着一张图片,阅兵时有两辆车牌号分别为“VA01949”和“VA02019”的车。那辆“VA01949”上没有人,大家都说,那上面坐着英雄们,“想让你们看见,这盛世如你们所愿”。还有人发着飞机队列的图片,对着过去的人说,“我们的飞机再也不用飞两遍了”。

爱国,已经铭刻在中国人的灵魂上。会有人看着升国旗、唱着国歌落泪;会有人为了国家的繁荣富强而自豪;会有人以血肉之躯维护着祖国的和平统一;会有人在岁月静好之下默默负重前行……

礼车上有些座位有人举着已故之人的照片,有些座位却只孤零零的立着相片,还有些座位坐着那些饱经风霜的老兵。老兵们的身体已经不再硬朗,甚至衰败,却仍执着地敬礼。泪水涌出,也许,有一些人再也等不到下一个十年了吧。

我只看过两场完整的阅兵式,十年前的60周年大庆,和这一次的70周年大庆。十年光阴,天安门依旧矗立在那儿,我们的国家也越发强大,但是在阅兵现场的人和守着电视看直播的人都变了。曾经意气风发的人,也露出了疲态。我的心被触动,时光使他们苍老,却不能使根植在他们灵魂深处的对这个国家的热爱褪色,而他们担负的责任必将落在我们的肩头。

林耐说,“假如我有一些能力的话,我就有义务把它献给祖国”。

这是我们的责任与担当,我爱你,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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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观《真情人生》有感:老奶奶的故事

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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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看了四川台的真情人生节目,使我很受触动。在四川一个贫困的农村,一个老人和两个孩子的故事。已经年迈70多岁的农村老妇千辛万苦,靠捡破烂、种地来抚养两个孙子,她们住的是一个用塑料布搭建起来的简陋的房子,里面的设置极其的简单,只有一张很破的双人床,三口人相依为命的住在一张床上,第当刮风下雨这样极其简陋的塑料房就像一叶风雨中飘摇的小舟一样,在狂风和暴雨下任凭浪花的狂打。奶奶平时是靠捡破烂度日支持家用,剩余的给两个孙子交学费,她说过她一定要供两个孩子上学不会让他们退学。她们平时吃的东西是奶奶亲自下地种的红薯,有一段时间家里没有任何收入,他们就连续吃了半个月的煮红薯和腌菜。

这样的日子过了已有七个年头了,为什么这样的一个家只有一个老太太和两个孩子呢?他们的父母在哪呢?这要回到七年前了。老太太共有五个儿女,由于疾病和事故已去世了三个儿女,现在只剩下了一个女儿和一个小儿子,这两个孩子就是小儿子的。老太太为儿子办了婚事可媳妇生下孩子不久就和别人跑了,只得由老太太抚养,几年过后儿子又娶了一个媳妇也不知什么原因也离开了,这样儿子就说老太太八字不好,克人。先后克死了三个儿女,现在自己的媳妇又跑了,因此他狠心撂下7岁和未满1岁的两个儿子离家出去打工了。一连几年没回过家,只是在两年来前回家看过一次就走了。

现在好心的邻居一直帮助这三个人,如没有了米就给贴补家用,最近一段时间又忙着给一家三口赊钱盖房子,由于她自己也没多少钱只能是给他们赊一些旧料盖。最后由于没钱给工人,盖到一半就不盖了,只剩下了空空的底座。不得已老太太带着两个孙子去找女儿,可女儿把她当成瘟神一样,不给予帮助,而且一点亲情也不顾,她不拿正眼看生养自己的亲生母亲,人性在哪里呀?没办法老太太带着孙子走了,她拖着沉重的脚步离开女儿家,她的心是悲痛的但是她没有哭。两个孩子通过打听知道父亲在一个饭店打工,然后就去找,找了好多家就是没这个人,最后很奇迹般的在大街着看到父亲骑着摩托车,这里采访车就追可父亲看到后马上逃走,最后被采访车拦住了。他也没好脸色,说了一些没有人性的话后,就走了,世上居然有这样的父亲真是悲哀。

好心的邻居告诉了县里的相关领导,领导对这件事很重视,马上带来救济款帮老人盖房,好心的人们听到报道后,都来频频献爱心,也有的买了好多的新衣服。不久房子盖好了,老人笑了,她露出了最甜美的笑容,搬新居那天老太太和两个孙子换上新衣服,像过大年一样终于走进了新居,他们买了新的床,不用再挤在那张床上了,终于告别了那个塑料布搭建的房子。他们笑的很灿烂,我从来没有看到过的幸福,原来,幸福如此简单。

孩子被父母亲遗弃了,但奶奶没有遗弃他们,政府也没有,社会也没有,他们终于告别了那个不能挡风雨的简陋的塑料房,我相信他们会永远平安幸福的生活,我相信两个孩子会努力学习来报达他们最亲的亲人,赡养抚养他们长大的奶奶。

最后我希望这一家三口能永远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这些好心的人会永远支持他们,也希望他们的父母能受到良心的谴责,因为你们最终也会有老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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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800字,中国女排夺金有感

全文共 1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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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后,中国的体育变得更强大了,中国人依然会想起2016年8月21日的这个场景:中国女排姑娘站在里约奥运会冠军领奖台上,齐声高唱国歌:

“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中国女排里约之行,完全可以拍成一部大片,逆袭命运,咬牙死磕,绝地反击,最终迎来气壮山河的胜利!

这是里约奥运会中国人最关注的一场比赛。一位“80后”妈妈在朋友圈里写道,她带着6岁的女儿在客厅里看完了这场直播,“奏国歌时,我把女儿拽着站起来,一起跟着唱”。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总有刻骨铭心的集体记忆、共同情结,对中国人来说,中国女排就是集体记忆、共同情结。新一代中国女排在里约的伟大胜利,又在中国年青一代中延续和强化了对这支队伍和“女排精神”的认知和情感。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刚刚拉开帷幕,封闭已久的中国大门,向世界缓缓打开。那是一个中华民族争取“球籍”的年代,百废待兴,而又迷茫困惑,中国人需要精神偶像。关键时刻,中国女排带来了一场关键胜利。1981年年底,中国女排以亚洲冠军身份参加了在日本举行的第三届世界杯排球赛,7战7胜,首次夺得世界杯赛冠军。

那时在中国,黑白电视机都不多见。决赛那天,人们黑压压一片守在电视机前、广播前,收看收听中国女排对阵日本队。在主场球迷震耳欲聋的呐喊声中,一个叫郎平的北京女孩扣下了世界冠军,中国女排3:2获胜。举国沸腾。天安门广场上,人们彻夜高呼:“中国万岁!女排万岁!”

在今天回望上世纪八十年代,那是一个激情燃烧的年代,那是一个人人谈理想为荣的年代,那也是一个国人争先恐后用勤奋与智慧改变祖国面貌的年代,而中国女排用“五连冠”的佳绩,对各行各业的中国人起到了激励、感召和促进作用,为当时的改革开放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动力。诚如当时《人民日报》头版评论员文章《学习女排,振兴中华——中国赢了》所言:“她们的胜利捷报,也使在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全国人民得到极大的鼓舞……看看女排,想想自己,我们难道不应该好好向她们学习吗?中国女排在体育战线上为国争光,我们就不能在自己的岗位上为祖国多作贡献吗?用中国女排的这种精神去搞现代化建设,何愁现代化不能实现?”

三十多年过去了,中国早已今非昔比。1981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还不到5千亿元,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已达67万亿元。各个领域,中国都迎来了收获时刻。中国人对待奥运金牌的心态,越来越理性。毕竟,值得中国人骄傲的,已不仅仅是体育了。但是,中国女排在里约奥运会上对巴西、荷兰、塞尔维亚的比赛,为何仍然让中国人揪心关注、热泪盈眶?

这又是一场关键时刻的关键胜利,远远超出了一块金牌的含义。中国人从这场比赛中,看到了理想的复苏,看到了奋斗的价值,看到了精神的顽强!

在今天,中国已进入改革攻坚阶段和深水区,前面路上充满激流险滩,每进一步,都要付出更大的努力。面对改革的复杂形势,许多人像中国女排在里约那样“一分一分咬牙顶”,但也有人迷茫,也有人退缩,还有人堕落……在今天,时代和人民对精神的渴望和呼唤,越来越清晰有力。

精神是凝心聚力的兴国之魂、强国之魄。如果没有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没有团结一心的精神纽带、自强不息的精神动力,任何一个民族都难以在世界上生存,更谈不上实现伟大的梦想。

“只要坚持,梦想总是可以实现的”——中国女排在里约的坚持,不正是形象地指明梦想实现的路径吗?中国人用“女排精神”去坚持去努力,像中国女排那样专注、团结、拼搏,一定能够实现“中国梦”!

“中国梦”的提出,基于近代以来中国与世界的历史大背景以及当代中国发展现状,揭示了中华民族的历史命运和当代中国的发展走向,把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和每个人的具体利益都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指明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奋斗目标。梦想总是美丽的、动人的,是激励人前行的不竭动力,但追梦之路,并不平坦,有不少的艰难与险阻,有不少的挑战与考验。

如果说,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国女排之崛起,极大地激励了中国人投入改革开放;那么,三十多年后的今天,中国女排的夺金成功,将再度激发中国人的精神动力,积极地走在实现“中国梦”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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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观《最美孝心少年》有感范本

全文共 1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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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我看了电视上播出的“2013年度最美孝心少年”节目,深受感动。在他们身上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十一个名字犹如十一朵花,绽放在我的心间。

当我们还乳臭未干,偶尔躺在妈妈怀抱里撒娇的时候,他们却早早地承受了厄运的考验,成为家里的顶梁柱;当我们无忧无虑地背着书包,走向学校的时候,他们却背着木柴艰难地行走在山路上;当我们在书声琅琅的教室里,沐浴着知识的阳光时,他们却做着许多与年龄不符的事情:做饭、耕地、送票、卖烧烤,甚至在关键时刻把自己的骨髓献出来救母亲……

最让我感动的是今年14岁的徐沁烨曾有一个幸福的家。妈妈养猪料理家事,爸爸外出做些零工,一家人的生活虽然平淡、不富裕,但幸福和谐。然而2011年12月,母亲杨菊被诊断出患了急性淋巴性白血病,要先做化疗,然后进行骨髓移植,才有生的希望。母亲得知自己的病况后,一度想要放弃。懂事的小沁烨每天都开导母亲,告诉她“没有钱可以凑,骨髓可以找,一定要坚强”。母亲在病重期间强忍着病痛,坚持绣了一幅长约2米、宽约1米,名为“旭日东升”的十字绣,想把这份最后的礼物送给女儿做嫁妆。小沁烨深知这份礼物厚重,也知道母亲的苦心,母亲绣十字绣时她帮母亲理理绣线、和妈妈说说话,母亲绣得身体疼痛时,她就帮母亲按摩,并安慰她,“妈妈不疼,妈妈不哭……”

幸运的是,经过检查,杨菊的四哥和杨菊骨髓配对成功,可以移植。然而,对这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说,化疗、骨髓移植以及后期的昂贵费用,让他们一家陷入困境。为此,徐沁烨向晚报记者求助,希望能卖掉妈妈在病中为自己绣好的“十字绣”来挽救母亲的生命。

湖州爱心企业家现场颁奖

“最美嫁妆,让我甚为感动!丝绸之路集团帮困基金及我本人愿尽绵薄之力。”在看到本报刊发的《13岁女孩卖嫁妆救母》报道后,丝绸之路集团董事长凌兰芳立即联系了本报记者,并表示愿意以2万元“买”下小沁烨的这幅嫁妆十字绣“旭日东升”,帮助沁烨救她妈妈。“但是,这幅嫁妆实在是太珍贵了!我真的不忍心把它带走,所以还是留给沁烨吧。”最终,这份“嫁妆”还是留给了徐沁烨。徐沁烨说她虽然没有见过凌伯伯本人,但她心中却一真珍藏着这份感激。巧合的是,孝心故事被央视今年的《寻找最美孝心少年》公益活动中发现。在昨晚现场,央视特邀了凌兰芳作为颁奖嘉宾参加晚会的录制。晚会上是央视着名主持人欧阳夏丹把徐沁烨介绍给大家,又把凌兰芳请上台给沁烨颁奖。在采访中凌兰芳说,我的家乡浙江湖州是写《游子吟》的诗人孟郊故乡,孝顺传为美德,小徐姑娘是无数感人的典型之一。

看完这个节目,我已抑制不住自己的泪水。我想:他们用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证明了什么是孝心。相比之下,我自愧弗如。父母养育了我,给了我无微不至的关爱,我不仅要感恩,还要用实际行动去报答他们。今后我一定会好好地学习,关心父母,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们,也成为一名最美孝心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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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登临翠华姑娘庙有感的作文

全文共 1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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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华姑娘庙在国家地质森林公园西安翠华山景区的最高处,我曾两次登临,一次是成年前,一次是成年后。

翠华山,原名太乙山,是因为太乙真人在此山修行得道而命名的,后改为翠华山是因为翠华姑娘避难于此,并升空成仙而更改的。

说到翠华姑娘不得不提到一段有关于她的流传久远的动人故事。相传很久以前,咸阳的泾阳县有个名叫翠华的姑娘,其人不仅美丽出众,而且心灵手巧。与本村一位名叫潘郎的男子两情相悦,并私定了终身大事。由于翠华的父母早亡,她的婚事就由兄嫂做主,兄嫂为图钱财将她许配给咸阳城里一位姓王的财主为妾,逼其成婚。眼看婚期将至,翠华思恋潘郎,日夜纺线。一天夜里,翠华来到潘郎家门前,正欲敲门突闻有野犬狂吠,吓得翠华赶紧躲开。

犬吠过后,翠华把纺线系于潘郎门前的大树上,然后为逃婚连夜直奔太乙山,藏于山间湖畔的石洞中,盼望着潘郎能顺着纺线找到她,与其私奔。妹妹跑了,兄嫂难以向王财主交代,便四处打听妹妹的下落,当得知翠华藏于太乙山时,忙上山寻找,果然见其坐在石洞旁,他们上前扯住翠华,让她与王财主成亲,翠华不愿意,在彼此拉扯之时,只听霹雳一声巨响,地动山摇、山景骤变,只见天仙出现并古乐齐鸣。在众仙女的陪伴下,翠华姑娘成风冉冉升空,成为天宫的仙女。为纪念这位敢于反抗封建礼教的姑娘,后人将太乙山更名为翠华山,并修建翠华姑娘庙供人瞻仰膜拜。

登临瞻仰后,站立于庙前,观看着山上的胜景,回想着动人的故事,使我的思绪不由得想到了“牛郎织女”、“孟姜女”、“白蛇传”和“梁山伯与祝英台”,这中国古典四大爱情传说,它们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情节生动感人,结局褒贬不一,但都是对封建礼教的抨击。包括翠华姑娘故事在内的所有爱情传说,都可以使我们能明显地感受到传统观念对爱情或婚姻约定俗成的一种束缚的理念。

这种理念就是在婚姻中要讲究的“门当户对”。就以“牛郎织女”的故事作一例证,试想:如果织女要嫁给的人不是牛郎,而是供职于天庭的文官或者武将,那么王母娘娘还会这样横加阻拦、棒打鸳鸯吗?我想:可能不仅不会,而且还会为其加官进爵。可是,身为天宫仙女的织女偏偏看上的却是凡夫俗子、世代为农的牛郎,王母娘娘能不生气吗?当召织女回天宫时,她对牛郎还恋恋不舍,充满了“依依惜别的深情”,王母娘娘能不大为光火吗?

古典爱情传说,虽然悲剧的成分较多,但仍能广为传颂,是因为它们的内涵与思想是几千年来,人们对待爱情与婚姻的综合:理想中的爱情能使人津津乐道,现实中的婚姻又可使人欣然接受。但是,人们几乎都认为,只有“门当户对”两人才能幸福长久,这就是“门第观念”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个人并不否认这样的观念存在一定的道理,但并不是完全正确。

因为能存在于世间的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所以必须要相对地、理性地去看待和对待。爱情与婚姻更是如此,如果只是一味的讲求于“门当户对”,而忽略了两人之间的感情,那样会令彼此都很痛苦难受;反之,如果只过于看重感情,而忽视其他对婚姻产生影响的客观因素,那样两个人同样不会幸福、快乐。毕竟,爱情是理想的,婚姻是现实的它不是两个人的简单结合,而是两个人生活习性、家庭环境、社会背景、文化层次等等诸多方面的有机而统一地结合。

由翠华姑娘及古典爱情传说,偶感而发如上所述。我在心里只愿有情人终成属,这是一种企盼,但更多的是渴望人世间有更加温馨浪漫又充满喜剧色彩的爱情与婚姻!

观看完美景,回想完传说,感受完人生,天色也晚了,我该下山了。

[关于登临翠华姑娘庙有感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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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水浒传》有感心得400字

全文共 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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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一百单八将,谱写一篇惊世曲。

在这个暑假中,我受到电视上水浒传的影响,跑到了书店去专门买了一本精美的水浒传实体书。闻着书中的墨香味,看着一个个跟电视上略有不一样但又十分熟悉的故事,仿佛真的回到了那个年代,进入了这本奇书的世界,看着一名名英雄好汉在席间敬酒,在战场上呼啸如风,好不快哉!

其中我最为欣赏的,如同我儿时一样,依旧是打虎大英雄行者武松,以及倒拔垂杨柳的花和尚鲁智深。这二人的形象始终在我脑中挥之不去,虽然随着故事情节的变化,二人的形象性格也有所不一样,但在我心中他们始终是最初那样铁铮铮的英雄好汉!

先说武松,打虎英雄武松初登场,就展现出了一个大无畏的好汉形象,在景阳冈打虎这一段更是将武松的武艺以及勇敢刻画的淋漓尽致,应对猛虎这样的危机依然坚持着冷静,抓住机会将其击毙,获得了最终的胜利。每每看到那里,我都忍不住在内心欢呼雀跃,心中的武松形象在那一刻是如此的的清晰明亮,相貌堂堂,身体健壮,一身伤痕仍不掩正气。

这时候的武松,是一个完美的英雄形象,而然随着故事的发展,以往的英雄也开始发生了变化,大哥的死让他怒不可赦,愤然将仇人正法。在犯下了罪行后,从未想过逃窜,而是坦然的自首,以坦荡的面目承担自我的犯下的过错。可是那个世道终究是一个吃人的世道,在恶势力的逼迫下,武松不得不犯下了一个又一个罪行,血溅鸳鸯楼、醉打蒋门神,彻底被这个世道闭上梁山,成为了一名凶戾的行者,让人回想起他以往的英雄形象时不由得叹息。

而花和尚鲁智深却是与武松相反的经历,从一开始暴躁的鲁达,到最终智深成佛,种种经历如同百炼成钢一般让人不由得深思。以往的鲁智深,为了逃避罪行而剃度出家,虽然出家但却毫无顾忌的破戒,好酒好肉,还喜欢挥舞着拳头宣扬武力。可是其内心生杀予夺极有分寸,而不是占着倒把垂杨柳之力肆意的妄为,以一副粗狂的外貌掩盖其内藏的智慧,其行为其准则完全不负‘智深’之名。

以上两人都是虽说经历不一样,但都可称得上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大豪杰,与其并列的其余水浒好汉也是各有千秋。一部水浒集齐百余英雄好汉,果然不愧为一代奇书,值得我用更多的时间去慢慢的品读,细细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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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500字作文范本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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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篇精彩的小说,它教给我很多人生道理,其中感受最深的是体会到了“失败乃成功之母”的内涵。懂得了遭遇挫折既是磨难,又是机遇。挫折就是一叶扁舟,载着我们抵达成功的彼岸。读完小说,鲁滨孙这个人物是不是浮在我的脑海里,鲁滨孙——一个孤独而顽强的冒险者;鲁滨孙——一个在孤立无援的时候能够知足安命的人;鲁滨孙——一个能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为自己的梦想而拼搏的人;鲁滨孙——一个真正的勇者,一个真正的冒险家;鲁滨孙——……面对恶劣环境的挑战,鲁滨孙没有绝望和妥协,而是勇敢地面对现实,用顽强的毅力和勤劳的双手同困难作斗争,创造了不朽的传奇。他能在一座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独立的度过二十八年的时光;二十八年,整整二十八年,一个多么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多么不可思议的数字,一个你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数字,而他,鲁滨孙,就在海上漂泊了二十八年!一切的一切,都说明鲁滨孙是个敢于冒险、百折不挠、聪明能干的人。这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故事,这是一次生死的转折!

其实,生活就本身就是一幅画,有的人画出了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绿荫;秋天的收获;冬天的希望。而有的人却画出了春天的寂寞;夏天的焦躁;秋天的凄凉;冬天的悲哀。画的色彩如何,全取决于作画人本身对生活的态度。鲁滨逊那种对生活不断追求,对交往的向往都源于他那对生活无比热爱崇尚的精神。而这些也都正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阿斯图里亚斯曾在《玉米人》里说过:“只有勇敢镇定的人,才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总之,鲁滨孙的经历告诉我们:阳光总在风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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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看《开学第一课》有感_初一作文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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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看了《开学第一课》,感触很深。今年的主题是美就在身边。美,一个很常见的字,我们都肤浅地认为美就是漂亮的意思。那么,美的真谛何在?

怀着疑问我看了起来,第一课是发现美。美怎么发现?这让大家陷入了沉思。正当大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时,主持人请“神州”9号航天员刘洋为大家讲述。刘洋说,宇宙是无边无际的,比她想象的要大的多:长长的银河、相望的牛郎织女星、水星、土星……。全都尽收眼底。最有趣儿的是失重的时候了,大家一个个都漂浮在空中,笔呀、本子呀什么的都乱作一团,可好玩了。最后,她总结了发现美的真谛:要爱运动,更要会发现身边的美,这样美就会在你眼前展现。

山区小学的教师刘丽莉随着第二节课的铃声走上讲台,她今年才二十几岁,在这个花季年龄里,许多女孩儿都在享受,谁会去贫困山区受苦呀!可刘老师不,她也是从山里走出来的,刘老师用大爱成就孩子们的幸福,她手把手教孩子们美术、体操等山区孩子根本不可能学到的知识。刘老师播种了美、传递了美。让山区的美发芽、结果。所以她理所因当的被人称为最美的老师,这不就是创造美吗?

体操队队员陈一冰也上了场。他在伦敦奥运会上为祖国贡献了自己,主持人问他为什么会赢?他答:在参加比赛前,他们被视为失败者。可由于同伴们的互相支持,互相鼓励。使他们一举得冠。这种同伴的鼓励就是传递美。

最让我有感触的是于丹老师的一番话。她用和谐美打了一个比方,把鸡蛋、茶叶、萝卜放入沸水中煮,鸡蛋变硬了,茶叶化成了香浓的茶,萝卜则变软了。这说明什么呢?变硬鸡蛋往往是那种不合群的人,他们一意孤行,萝卜则太懦弱,他们没把握好交友的度,以致不被人理解,所以被人欺负。而茶叶呢?它与水融合了,这种人善于团结集体,所以他们是和谐美的最好代表。

《开学第一课》只有短短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却让我受益匪浅。

[看《开学第一课》有感_初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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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读目送有感800字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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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小学的时候考过一句话“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说实话那时我是真不知道什么含义,只是写了几个字“真实,戳中了所有人不愿了解的痛点。”

确实如此。

每天清晨,在车上吃完橙子,擦擦手,伸出去一勾,勾在一起“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兴许那就是送别,当我过那条3米长的斑马线,踏上马路的另一头,转过身时,刹那间,仿佛一下子明白了龙应台所说的那个父女间的送别。爸爸在车里,有时会兴奋地大叫:“点子!你们学校在放那首昨天听的歌!”

我点点头,又转过身。或许爸爸心里也听到我灰色绿色相间的校服背影,对他说:不必追。

每周四一放学,黑乎乎的空气中,都是亮着的,时不时有几根手指在屏幕上划来划去。我看见传达室旁也有一束光——和别的不一样,是镜片的反光,镜片下一双寻找着姚兮远,一双清澈又迷离的眼睛。我于是跑过,从她的镜片底下溜到她身边,她扭过头:“吓我一跳啊你!”镜片暗了,瞳孔闪烁着微弱又不容忽视的光。

有一天,妈妈不语,像有什么心事,我想起了那句囤积于脑海中多年的话:“我想看你笑,妈妈。”和书里写得一样:“她看着我,微笑了。我这才注意到她穿着黑衣白领,像一个中学的女生。”

我总是把《目送》想成《看见》,因为柴静和龙应台的文字都有万丈豪气,可以看破不说破,犀利又不尖锐,总在最顶端,快达到极致时突然果断地回头转身。

《目送》同时也可以看出她的款款深情。

沙上有印,风中有音,光中有影。她说:可以让时间慢下来的——除了亲情,便是旅行。“海风习习,明月当空,凤凰木的细叶在夜空里飘散,像落花微微。”

笑,世界便与你同声笑;哭,你便独自哭。而那个母亲,痴呆了的母亲的女儿不哭也不笑,她很平静,像个医生面对临死的父亲一样冷峻,却又不乏温情。

“你来看此花时”,我采下每一朵美好的花——被美丽逼迫摘下,可摘下的那一瞬间,美好稍纵,即逝。

龙应台说:这本书,《目送》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也是告诉所有热爱美好的人:珍惜当下,过去的不必追,未来的稍纵即逝,只有当下,你实实在在踏踏实实地握在手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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