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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精卫填海的传说【汇集20篇】

下面是开学吧为大家整理提供的关于名人的论据素材,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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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避三舍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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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晋献公听信谗言,杀了太子申生,又派人捉拿申生的弟弟重耳。重耳闻讯,逃出了晋国,在外流亡十几年。经过千辛万苦,重耳来到楚国。楚成王认为重耳日后必有大作为,就以国君之礼相迎,待他如上宾。

一天,楚王设宴招待重耳,两人饮洒叙话,气氛十分融洽。忽然楚王问重耳:“你若有一天回晋国当上国君,该怎么报答我呢?”

重耳略加思索说:“美女侍从、珍宝丝绸,大王您有的是,珍禽羽毛,象牙兽皮,更是楚地的盛产,晋国哪有什么珍奇物品献给大王呢?”

楚王说:“公子过谦了。话虽然这么说,可总该对我有所表示吧?”

重耳笑笑回答道:“要是托您的福。果真能回国主持朝政的话,我愿与贵国友好。假如有一天,晋楚国之间发生战争,我一定命令军队先退避三舍,如果还不能得到您的原谅,我再与您交战。”

四年后,重耳真的回到晋国当了国君,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晋文公。晋国在他的治理下日益强大。

公元前633年,楚国和晋国的军队在作战时相遇。晋文公为了实现他许下的诺言,下令军队后退九十里,驻扎在城濮。楚军见晋军后退,以为对方害怕了,马上追击。晋军利用楚军骄傲轻敌的弱点,集中兵力,大破楚军,取得了城濮之战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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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历史典故:鸿鹄之志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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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于比喻志向远大。《史记·陈涉世家》其中“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意思是“那燕子、麻雀怎么能知道天鹅的志向呢”。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战国)吕不韦《吕氏春秋·士容》和(西汉)司马迁《史记·陈涉世家》。

【释义】鸿鹄:天鹅,叫声洪亮,飞得很高;志:志向。天鹅翱翔于天空的远大志向。比喻志向远大和有抱负的人。

【历史典故】

秦朝末年,统治者昏庸无道,不断搜刮民脂民膏。百姓不仅要交纳沉重的赋税,还要服繁重的徭役,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当时,有一个人名叫陈胜,字涉。他因为家境贫寒,不得不以替别人耕种为生。他深刻地体会到下层人民的疾苦,也为当时社会上所存在的严重的贫富差异而愤愤不平,于是,他便暗暗地下定决心,一定要改变这种局面。

一天,他和别人一起在地里劳作,中间休息的时候,他们谈起了现在过的苦日子。陈胜因失望而叹息了好长时间以后,对同伴们说:“假如以后谁发达了,一定不要忘记曾经一起受苦的人啊!”同伴们都觉得他是异想天开,笑着回答他说:“我们都是被人雇来耕地的农民,连自己的土地都没有,哪里谈得上富贵啊?别做白日梦了!”陈胜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燕子和麻雀又怎么会知道天鹅凌空飞翔的远大志向呢!”

胸怀大志的陈胜,后来揭竿而起,成为秦朝农民起义的领袖之一。

【成长心语】

树立一个远大的理想是一个人成才的基础。舒尔茨说:“理想犹如天上的星星,我们犹如水手,虽然不能到达天上,但我们的航程可凭它指引。”从古到今,大凡有作为的人都是有崇高理想的。吴王夫差灭了越国,越王勾践怀着复国之志,卧薪尝胆,发愤图强,终于打败了吴国。我们敬爱的周总理,在青年时代就树立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远大志向。他以此为目标,奋斗终生,实现了他的抱负。让我们树立一个远大的理想,向着远大的目标前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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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历史典故:管鲍之交

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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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管仲和鲍叔牙之间深厚的友情,已成为代代流传的佳话。朋友是一种相遇,朋友是一种相互认可,朋友是一种相助,朋友是一种关爱。

【出处】(西汉)司马迁《史记·管仲传》。

【释义】管:管仲;鲍:鲍叔牙;交:交情。春秋时齐人管仲和鲍叔牙相知最深。后常比喻交情深厚的朋友。

历史典故

春秋时期,齐国有一对好朋友,一个叫管仲,另一个叫鲍叔牙。管仲家里很穷,又要奉养母亲。鲍叔牙知道了,就找管仲一起做生意。赚了钱以后,管仲分到很多,鲍叔牙却分到很少。人们纷纷议论管仲是个贪财之人,不讲情谊。鲍叔牙知道后,便替管仲辩解说,管仲不是不讲情谊,他家里情况不好,而且要奉养母亲,多拿一点没有关系的。

管仲和鲍叔牙一起去打仗,每次进攻的时候,管仲都躲在最后面,大家都说他是个贪生怕死的人。鲍叔牙听说后,向人们解释说,管仲不是贪生怕死,只是他得留着命回去照顾家中的老母亲啊!

后来,公子诸当上了国君,他每天吃喝玩乐,任意妄为。鲍叔牙和管仲都预感齐国将会发生内乱,就分别带着公子小白和公子纠逃到莒国和鲁国去了。不久,诸被人杀死,管仲想让纠顺利地当上国君,于是便在暗中对付小白,可惜把箭射偏了,小白不仅没死,还当上了齐国的国王,是为齐桓公。

齐桓公即位后,决定封鲍叔牙为宰相,鲍叔牙却对齐桓公说:“管仲各方面都比我强,应该请他来当宰相才是!”齐桓公惊讶地说:“管仲曾经想要杀我,你居然叫我请他来当宰相?”鲍叔牙却说:“这不能怪他,他是为了帮他的主人才这么做的呀!”齐桓公听了鲍叔牙的话,便请管仲回来当宰相,在管仲的辅佐下,齐国迅速强大起来。

管仲在谈到他与鲍叔牙之间的往事时,曾说:“我曾和鲍叔牙一起做生意,分钱财,自己多拿,鲍叔牙不认为我贪财,他知道我贫穷;我曾经三次作战,三次逃跑,鲍叔牙不认为我胆怯,他知道我家里有老母亲。生我的是父母,了解我的是鲍叔牙啊!”

【成长心语】

管仲和鲍叔牙之间深厚的友情,已成为代代流传的佳话。朋友是一种相遇,朋友是一种相互认可,朋友是一种相助,朋友是一种关爱……但是,朋友最为可贵的还是相互信任。一旦成为知己,一定是彼此了解的,或许细节并不熟悉,但观念必定是了然于胸的,对于对方的行为总是可以作出最符合其初衷的解释。

管仲在鲍叔牙的坟前说过:“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叔牙。”管仲一生因为有这样一个知己,显得更加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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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墨子破云梯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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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战国初年的时候,楚国的国君楚惠王想重新恢复楚国的霸权。他扩大军队,要去攻打宋国。

楚惠王重用了一个当时最有本领的工匠。他是鲁国人,名叫公输般,也就是后来人们称为鲁班的。公输般使用斧子不用说是最灵巧的了,谁要想跟他比一比使用斧子的本领,那就是不自量力。所以后来有个成语,叫做“班门弄斧”。

公输般被楚惠王请了去,当了楚国的大夫。他替楚王设计了一种攻城的工具,比楼车还要高,看起来简直是高得可以碰到云端似的,所以叫做云梯

楚惠王一面叫公输般赶紧制造云梯,一面准备向宋国进攻。楚国制造云梯的消息一传扬出去,列国诸侯都有点担心。

特别是宋国,听到楚国要来进攻,更加觉得大祸临头。

楚国想进攻宋国的事,也引起了一些人的反对。反对得最厉害的是墨子。

墨子,名翟(音dí),是墨家学派的创始人,他反对铺张浪费,主张节约;他要他的门徒穿短衣草鞋,参加劳动,以吃苦为高尚的事。如果不刻苦,就是算违背他的主张。

墨子还反对那种为了争城夺地而使百姓遭到灾难的混战。这回他听到楚国要利用云梯去侵略宋国,就急急忙忙地亲自跑到楚国去,跑得脚底起了泡,出了血,他就把自己的衣服撕下一块裹着脚走。

这样奔走了十天十夜,到了楚国的都城郢都。他先去见公输般,劝他不要帮助楚惠王攻打宋国。

公输般说:“不行呀,我已经答应楚王了。”

墨子就要求公输般带他去见楚惠王,公输般答应了。在楚惠王面前,墨子很诚恳地说:“楚国土地很大,方圆五千里,地大物博;宋国土地不过五百里,土地并不好,物产也不丰富。大王为什么有了华贵的车马,还要去偷人家的破车呢?为什么要扔了自己绣花绸袍,去偷人家一件旧短褂子呢?”

楚惠王虽然觉得墨子说得有道理,但是不肯放弃攻宋国的打算。公输般也认为用云梯攻城很有把握。

墨子直截了当地说:“你能攻,我能守,你也占不了便宜。”

他解下了身上系着的皮带,在地下围着当做城墙,再拿几块小木板当做攻城的工具,叫公输般来演习一下,比一比本领。

公输般采用一种方法攻城,墨子就用一种方法守城。一个用云梯攻城,一个就用火箭烧云梯;一个用撞车撞城门,一个就用滚木擂石砸撞车;一个用地道,一个用烟熏。

公输般用了九套攻法,把攻城的方法都使完了,可是墨子还有好些守城的高招没有使出来。

公输般呆住了,但是心里还不服,说:“我想出了办法来对付你,不过现在不说。”

墨子微微一笑说:“我知道你想怎样来对付我,不过我也不说。”

楚惠王听两人说话像打哑谜一样,弄得莫名其妙,问墨子说:“你们究竟在说什么?”

墨子说:“公输般的意思很清楚,不过是想把我杀掉,以为杀了我,宋国就没有人帮助他们守城了。其实他打错了主意。我来到楚国之前,早已派了禽滑釐等三百个徒弟守住宋城,他们每一个人都学会了我的守城办法。即使把我杀了,楚国也是占不到便宜的。”

楚惠王听了墨子一番话,又亲自看到墨子守城的本领,知道要打胜宋国没有希望,只好说:“先生的话说得对,我决定不进攻宋国了。”

这样,一场战争就被墨子阻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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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华佗求学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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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佗开初行医的时候,本领也不怎么高明。因为他能虚心向别人学习,一点一滴,取长补短,终于成了名医。成了名医以后,他也不忘向高明的老先生请教。这里讲一个华佗虚心求学的故事。

有一天,来了个年轻人,请华佗给治病。华佗把脉一按,就对病人说:“你是得的头风病。药倒有,只是没药引子。”“要什么药引子啊?”“生人脑子。”病人一听要生人脑子做药引子,吃了一惊,心想这没法找,只得回家去了。

过些日子,这年轻病人又找到位老医生。老先生问他:“你这头风病找人看过吗?”年轻人说:“找华佗治过,他说要生人脑子做药引子,我没法,只好不治 了。”老先生哈哈大笑,说:“用不着去找生人脑子啦,找十个古旧草帽,煎汤喝就行了。只是记住要找人们戴过年数多的草帽才顶事。”

病人照样做了。果然是药到病除。有一天华佗又碰到这个年轻人,见他生龙活虎似的,不像有病的样子了,就问道:“你的头风病好啦!”年轻人笑着回答: “是呀,多亏一位老先生给治的。”华佗又问吃的什么药,什么做药引子。年轻人说:“用草帽煎汤。”华佗一听,连忙问那老先生住在哪里。年轻人告诉了华佗。

华佗回家一想,别人积了多少年的经验,才得到的秘方,哪里会轻易传授,我只有去到他门下求学才行。于是华佗就装扮成一般人模样,跟那老医生当学徒,一学就是三年。

这天,老先生出外治病去了。华佗同师弟在屋里炼药。这时门外来了一个大肚病人,只见他肚大如箩,腿粗像斗。病人说是特意来找老先生治病的。老师傅 不在家,华佗的师弟不敢随便接待,就叫病人改天再来。病人苦苦哀求道:“求求先生,帮我治一下吧! 我家离这儿很远,来一趟真不容易啊!”这时华佗出来了,见病人确实病重,不可迟延,就说:“我来给你治。你拿二两砒霜,匀两次吃。可不能一次就吃了啊!” 病人接过药,连声感谢,走了。

病人走了之后,师弟埋怨华佗了:“你可知道那药有毒,吃死人怎办?”华佗说:“这人得的是膨胀病,必须毒攻,这叫做以毒攻毒。”师弟说:“治死了谁担待得起?”华佗笑着说:“不会,出了事由我担着。”

再说那大肚病人拿了药走到村外,正巧碰上老医生回来了,病人走上前向老医生求医。老医生一看病人,说道:“你这病容易治,买二两砒霜,匀两次吃,一次吃有危险。快回去吧。”病人听了,把手一伸,说:“二两砒霜,你徒弟拿给我了,他也叫我分两次吃。”

老医生接到药一看,果然上面写得清楚。老先生想:“我这个验方除了护国寺老道人和华佗,还有谁知道呢?我还没有传给徒弟啊!”他回到家里,就责问两 个徒弟:“刚才大肚病人的药是谁发的?”师弟指着华佗说:“是师兄,我说这药有毒,他不听,充能哩。”华佗一旁不慌不忙地答道:“师傅! 这病人得的臌胀病,腹中有毒,砒霜也有毒,以毒攻毒,病人吃下肚有益无害。”

“这是谁告诉你的?”“护国寺老道人。我在那里学了几年。”

老医生这才明白,他就是华佗。叫道:“华佗啊! 你怎么到我这儿来学医呀?”“师傅,你认错人了吧!”“不会,我的秘方没别人知道。”华佗这时只好把来求学的来由说出。

老医生听华佗说完一把抓住他的手说:“呀,你已经名声远扬了,还到我这穷乡僻壤来吃苦头,真对不起你啊!”

华佗说:“老先生,人的才能有高有低,但是都各有所长,我没有的东西,就该向你学。行医人和行医人都是一样的啊!”

老医生感动得直掉眼泪,当即把自家的独门偏方告诉给华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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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诸葛亮南征七擒七放孟获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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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南征,是225年蜀汉丞相诸葛亮为了平定叛乱而对南中蛮族发动的一场战争。下面是小编分享的诸葛亮南征七擒七放孟获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诸葛亮,字孔明,号“卧龙先生”,是位足智多谋、智勇双全、善于用兵的全能人才。诸葛亮也是一位军事家,他也曾带兵南征北战,在《出师表》中更是对当前的局势分析的头头是道,顺便还向刘后主刘禅提出许多中肯的建议。在文学方面,诸葛亮更是能够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还自己发明孔明灯、木牛流马,用于军事战场上。这些都是诸葛亮优秀的地方,好像诸葛亮能够随手就能想到计谋计策似的,诸葛亮的渊博是我们震惊,诸葛亮的计谋更是使用的出神入化,能够体现在各个方面。

诸葛亮可谓是很好的谋士,在政治上才能更加杰出,在陈寿的《三国志》中,更是对诸葛亮评价为“史官鲜克知兵,不能纪其实迹焉”,诸葛亮的军事才能也广受历代兵家的认可。

公元225年,诸葛亮率兵入南蛮。而此时南蛮内部刚经历内讧,高定军事政变杀了前首领拥护孟获称王。诸葛亮派马忠和李恢兵分两路攻打南蛮,自己率军击败高定主力部队,杀了叛军高定。孟获退回益州郡。五月,蜀兵渡过沪水,进入云南,于孟获交战,生擒孟获。

首次抓住孟获,诸葛亮好酒好肉招待,并且故意让孟获观看蜀军军队实力,孟获看了并不服。诸葛亮就放他回去。之后却找来孟获副将,称孟获把罪名全部怪在他身上。副将十分生气,诸葛亮故意把他也放了。副将回去后,心中愤愤不平,就把孟获绑了送至蜀营。孟获第二次被抓,心里更是不服,诸葛亮再次放他回去。这次孟获回去也想出一计谋,其弟孟优假装来蜀营投降。诸葛亮识破其计,故意灌醉孟优。等到孟获来劫营的时候,再次被诸葛亮擒住。这第三次擒拿孟获,孟获仍不服气,认为不过是遭人暗算被计谋陷害,并不臣服。诸葛亮仍然放孟获回去。第四次孟获以为诸葛亮独自出来堪察地形,带兵欲偷袭诸葛亮时候,又中计被抓。第四次孟获部下感恩诸葛亮宽厚,竟然灌醉孟获,亲自把孟获送至诸葛亮军营。第五次被抓的孟获仍然是觉得被内贼陷害,于是诸葛亮又放回孟获。

如此反复几番,孟获并不臣服,最后孟获投奔木鹿大王还有乌戈国国王,两个大王虽然兵力强势却仍然被诸葛亮打败,孟获最后终于下跪起誓,永不反叛,效忠蜀国。至此,几次三番和南蛮征战,终于收复南蛮人心,保障了以后蜀国南境安宁。

诸葛亮出战之前曾有部下阻止,称南蛮险恶之地,不宜一国丞相出师,以防意外。可是诸葛亮擅长外交权术,人心连结,当时诸葛亮就已有征服南蛮免除后患之心。在南蛮境内,诸葛亮闻之孟获在当地破有人心,于是想到制服孟获,以其来统领南蛮效忠蜀国。于是便有了诸葛亮南征七擒七放孟获的典故。

[诸葛亮南征七擒七放孟获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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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历史典故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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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越国有一位美女叫西施,无论举手投足,还是音容笑貌,都十分惹人喜爱。西施略施淡妆,衣着朴素,但美若天仙,无论走到哪里,都有很多人向她行注目礼,都为她的美貌而折服。美貌的西施却患有心口疼的毛病。一天,她的病又犯了,手捂胸口,双眉皱起,流露出一种娇媚柔弱的美。从乡间走过的人,无不睁大眼睛注视着心口疼的西施。乡下有一个相貌很丑的女子,名叫东施。她平时动作粗俗,说话大声大气,总想让自己变成像西施一样的美女。她看到西施捂着胸口、皱着双眉的样子竟博得这么多人的喜爱,回去以后,也学着西施的样子,手捂着胸口,紧皱眉头,在村里走来走去。哪知这使她的样子变得更难看。结果,人们见了这个怪模怪样的东施,简直像见了瘟神一般,都离她远远的。东施看到西施皱眉的样子很美,却不知道其中的缘由,只是一味地模仿,落得一个被人嘲笑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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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与猪有关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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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人们对牛年、马年等都说了许多好听的话,如“老黄牛”精神、“千里马”速度等等,对猪能说什么呢?我左思右想,想了许久,竟然想不出一个好听的词语来形容猪。似乎猪给人的印象,就是丑、懒、脏、笨。确实,猪不雅观,眼小耳朵阔,头大鼻嘴长,脚短身体胖,臃肿怪模样。因此什么“猪朋狗友”、“猪生狗养”、“猪狗不如”、“猪拖狗拔”、“猪嘴里吐不出象牙”、“猪鼻子插葱——装象”、“猪头三”等等词语,没有一个说得好听的。就连那个也有三十六般变化,能驾云使风的八戒也没个好形象。他本是天篷元帅,因罪被谪,只因误投猪胎而生,就成了半猪半人的形体。他虽身粗力大,但好吃懒做,贪图女色,喜进馋言,并好用小手段占小便宜。其实人们对猪是很不公平的。人们几乎三天两头要吃猪肉,还吃猪肝、猪肚什么的,猪的皮给人制革,猪的鬃给人制刷,猪胆还可以制药,猪心还可用来修补人的心脏。猪可谓向人们作了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奉献了,可是人们还说它许多坏话。我们常说做人难,看来它做猪也难啊!

唐时有个猪龙的故事,说唐玄宗与安禄山一起饮酒,安禄山醉后睡觉,竟变成一个猪身龙首的怪物。左右劝玄宗杀了他,玄宗说“此猪龙,无能为”,玄宗认为是猪龙,没本事的,不会出问题的。后来却发生了安史之乱。安禄山作乱怎么也加上个猪字呢?大概猪有乱撞乱窜,会发猪颠风的特点吧。人们还说猪贪,《左传》中就有“实有豕心,贪婪无厌”的话。豕,是古代猪的别称。后来,这豕心就用来比喻贪得无厌了。这是因为猪的肚子大,吃得多给人留下的印象。在政治也有用到过猪字的,曾有人称袁世凯时的国会为“猪仔国会”,称那些议员为“猪仔议员”,因为那些议员非常贪婪,他们被袁世凯用金钱收买、利用,成了无耻的猪仔了。

由于猪是下等的,所以古人也有用猪来作谦词的。古人有称自己的儿子为“豚儿”的。豚,指小猪,温州人叫猪豚。如《聊斋志异•青凤》中有“俄少年自外入,叟曰:‘此豚儿也’。”也有称“豚儿犬子”的。

《韩非子》中有一则不错的教子故事:曾子的妻子要去市场,儿子哭着要跟去。其妻说:“不要跟去,我回来杀猪给你吃。”妻子一回来,曾子就捕猪要杀。其妻说:“不要杀猪,我是哄骗孩子的。”曾子严肃地说:“不能对孩子说谎,孩子不懂事,会跟大人学。你骗他,是教他骗。这样教育是不行的。”曾子就真的把猪杀了,烹给孩子吃。《吕氏春秋》中有一个三豕涉河的事故。“有读史记者曰:‘晋师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是巳亥也。’。”原来是已与三相近,豕与亥相似,在传抄时写错了。这就成了因字形近似抄写出现谬误的典故。这两则故事提到猪,并未说猪好坏,只是颇有趣味,故不妨一提。还有因与猪某些方面相似的,也会带上一个猪字。如入药的真菌植物,有利水渗湿功效的猪苓,因其皮黑作块似猪粪。又,长江中的扬子鳄,因鼻嘴特长,故俗称猪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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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雌雄剑的传说典故

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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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越国被吴王打败,越王勾践负辱在吴,卧薪尝胆,终于取得了吴王的信任,被放回越国。

勾践记恨在心,他一面继续讨好吴王,贡奉古木修筑姑苏台,选送绝代佳人西施给吴王,巧施美人计;一方面富国强兵,暗自铸造精良兵器。勾践为使自己有一把世上独一无二的宝剑,特意挑选了当时最好的工匠郑勤来为他铸造。

郑勤和他的儿子郑刚凝聚平生心血,整整用了七七四十九天时间,终于锻铸出一对雌雄剑。

那天深夜,郑勤按照越王的吩咐,刻好“超王勾践自作用剑”八个字后,便对他儿子说:“我明日早朝,将雌剑献给越王,此去必然凶多吉少,性命难保,或许连你也要受到株连,你赶快带着这把雄剑,连夜投奔楚国去吧。”说完父子俩抱头痛哭,洒泪而别。第二天早朝,越王勾践传郑勤献剑。郑勤递上剑,越王将剑拔出剑鞘,只见光芒四射,耀眼夺目,越王顿时喜形于色,众大臣也赞不绝口。

勾践为了炫耀一番,手执宝剑,对着大臣的兵器,初试锋芒,果然削铁如泥,锋利无比。

越王得意之余,心想:郑勤若再造出如此好剑,我勾践岂能称雄于世?想到此,他陡然声色俱厉,命武土将郑勤推出午门斩了,并通缉全国捉拿郑刚。郑刚听说父亲被越王杀害,悲痛欲绝,又见到处有通缉自己的告示,感到身佩宝剑易于暴露,只好将宝剑埋藏在雁荡山中,并乔装打扮成一渔女,日夜兼程逃出越国,只身投奔楚国去了。

郑刚来到楚国后,把从小随父亲学到的冶炼手艺,精心传授给楚人。很快使楚国的冶炼业得到发展和提高,与越齐名不相上下。郑刚从而得到楚王的赏识,被封为冶炼吏。这时,楚国进一步广征役卒,大造精良兵器,一时国威大振。之后,楚王亲率数十万大军去讨伐越国。楚军英勇善战,只杀得越兵丢盔弃甲,抱头鼠窜,很快就攻破越都,直追王宫。越王见大势已去,只好用那把雌剑自刎而死。恰巧楚王一步走来,连忙从地上捡起了越王剑。

楚王久闻此剑盖世无双,真是梦寐以求,本想留作自用,但又觉得它已不是吉利之物,便灵机一动,把它赏给了一位立了战功的武官。后来,这位武官病亡,越王剑就成了他的殉葬品。

郑刚定居楚国后,虽然被楚王封为冶炼吏,但他怕再引起杀身之祸,一直没把铸造雌雄剑的事说出来。因此,那柄被郑刚埋在雁荡山中的雄剑,至今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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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故乡的历史传说作文

全文共 2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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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乡河南省安阳县马头涧乡,今属安阳市龙安区管辖,与我们鹤壁市搭界,距山城区石林乡时丰村仅十华里。有一些历史传说,听起来非常有趣。

一、本乡地名的传说

马头涧乡地名的由来,传说不一。据《彰徳府志》记载,该地村南沟涧呈马头形,故曰马头涧。又据该村清同治秀才靳体仁所立碑文录载,“东魏丞相高欢与西魏尔朱世龙相角于此,尔朱世龙阵亡,兵溃,战马纷纷投涧自亡。”羊马比君子,故得名马头涧沿用至今。

高白塔村在马头涧乡南五华里,据清《安阳县志》记载,该村宋时称西白塔。相传该村东部从前有座白马寺,寺内有白石塔,该村以塔取名,查现有同治十一年高氏祖莹碑文记载,崇祯末年,屡被兵焚,族户凋零,寺院白塔俱废。今寺址石佛尚存,因该村高姓居多,故称高白塔。

史葛涧村在马头涧乡西南三华里,据清《安阳县志》记载,该村宋时称葛涧,相传早年一史姓人家在河涧旁定居,涧内盛产葛藤,故称史葛涧。

元二庄村在马头涧乡东南五华里,相传文王被殷纣王押送幽禁羑里时,其子伯邑暗地里护送到此,文王怨儿送行,料必遭纣王所杀害,取名“怨儿庄”,村民嫌此名不雅,遂改为元二庄。

王二岗村在马头涧乡东南十华里,相传文王被殷纣王押送幽禁羑里时,其子伯邑暗地里护送至此,文王怨儿送行,料必遭纣王所杀害,阻儿再送。文王行至此地高岗上,回头再看望儿子,故取名“望儿岗”,村民嫌此名不雅,遂改为王二岗。

张家村在马头涧乡西北7华里,据清《安阳县志》记载,高欢既败尔朱世龙,于此作景观,俗曰骷髅台,在县城西南28华里,周围240步,东高2丈,西高3丈,后又讹曰独乐台。该村宋时称西独乐台,因该村张姓居多,故称张家独乐台,后人简称张家村。

二、史郡马的传说

相传明朝永乐年间,史葛涧村里有一个姓史的煤贩子,因父亲早亡,母亲年近花甲,长卧病床,一家生活全靠其赶驴贩煤维持。

有一天,煤贩夜半动身,要将先一天于鹤壁买来的煤,起早送到安阳城变卖。一路心急腿快,加鞭催驴,来到安阳城下,因天尚未明,城门紧闭,他只好喊路边客店暂宿一时。这一呼喊不大要紧,店主在酣睡中,忽地梦见一只黑虎,咆哮入门,店主惊醒,一看原来是一煤夫求宿。心想定是贵人临门,便热情招待,并讨好地告诉煤夫说:“方才我做梦为证,贵容定是黑虎星,今日午时本城明成祖三子赵简王高燧之女将于高阁寺飘彩招亲,小人情愿送你银两前去聚客。”煤贩感到意外奇怪,出于前去混顿饭吃的心理,便将煤寄于店内,接过银两,到城里买了一套新衣,直向高阁寺大步走去。

高阁寺前张灯结彩,车水马龙,好不热闹。煤夫无心观赏,光着膀子挤进客厅,与各家公子王孙并坐入席,只见满桌酒肉鲜果,便狼吞虎咽地大吃起来,肚饱十成,放下碗筷,挺身而出,走上街头。这一大方爽快的举动,早被彩榜上的简王郡主看中,见之生情,就在煤夫走过楼前时,投掷彩球,正巧打入煤夫手内,煤贩一时喜出望外,主彩官立即上前施礼祝贺,并吩咐其三天之内送来千车滚龙钱,以作聘礼。煤贩听后闷闷不乐,匆匆告别了店主,赶驴回家,将飘彩之事原本告诉老母,母子二人都为千车聘礼发愁落泪。此刻,忽见一白胡子老人走进屋里,只笑不语,逗得煤贩火冒三丈,举手就打,老人破门而跑,煤贩随后紧追,谁知刚刚追上,老人竟变成一缕白气,入地不见了。煤贩心奇,掂来铁锨、镢头寻找,三尺之下竟挖出金山银山,当天雇来百辆大车,运送聘礼,连运数日。简王大喜,不久,煤贩子就与当朝简王之女婚配成偶,作了闻名千秋的史郡马。

现在史葛涧村北150米处,还有史郡马牌坊,座北朝南,巨石砌筑,前壁有石刻对联,上联为:“启秀发祥子孝孙贤传世世”,下联为:“居仁由义粟陈贯枯自年年”。牌坊北30米处为郡马墓,建有围墙,时经百年多变,一切建筑残损无迹,至今尚有牌坊犹存。

在史葛涧村,旧时还有一座望京楼也与史郡马有关。该楼建于明永乐十年,是赵简王高燧为女而筑。简王之女飘彩下嫁史郡马后,隐居偏僻之地,寂寞不安,日夜思念王室,垂泪不止。简王得知,爱女心切,即传令大兴土木,于郡马府修筑高楼,名曰望京楼,直至郡主登楼看得见安阳城内高阁寺方止。该楼高12层,高约40米,首层为石砌,8米见方,以上11层皆为古砖建筑,墙宽3尺余,清时拆除上8层,1958年拆除下4层,至今尚存残迹。

三、独乐台的传说

独乐台地名的来源,还有一个版本。传说元朝时,太行山区有一只母猩猩,会说人话,通达人情,常出没于百里荒山野林。有一年,猩猩将一民间樵夫抓入洞穴,强迫配偶,不久生一男孩,取名胡大海。由于樵夫思念家乡心切,一日趁猩猩外出之机,打开洞门巨石,抱着不满七岁的胡大海逃往本乡,途中樵夫病逝,大海以乞讨为生。因其浑身是毛,面目丑陋,百姓不但不敢接近,反而欺打侮辱,从此他便对本乡一带百姓怀恨在心。

元末年间,胡大海在江湖流浪中,与武士常遇春结交为友,并参加了朱元璋领导的农民起义,南征北战,屡建功劳,后来朱元璋即帝位,胡大海成为当朝的有功之臣,曾多次向明太祖表达要报幼时讨饭被辱之仇,并扬言要将中原一带的百姓全部杀光。太祖无奈,经过再三思量,允许他报一箭之地的仇,即由太祖射箭,箭落到哪里杀到哪里。大海不满,怎奈皇上之命,不敢违抗。

一日,朝中文武百官聚集城头,太祖当众张弓搭建,箭离弦飞空,恰被一大雁叼走,惊飞百里,结果中原一带百姓多遭杀戮。张家一带被惊鸿绕飞数周,因此杀戮更惨,血流成河,尸骨成堆,故此地得名骷髅台,只因历史演变,后来更名为独乐台。大约这独乐台,也只有胡大海一人乐得起来罢了。

[故乡的历史传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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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历史典故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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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时期,有个叫卢承庆的人,字子余,他被任命为考功员外郎,是专管官吏考绩的。因为他做事认真、公正,深受人们的敬重。

一次,卢承庆奉命调查漕运船只失事的责任问题,他给负责此事的一个官员评定了“中下”的评语,并通知了本人。受到惩处的官员听说后,没有提出意见,也没有任何疑惧的表情。卢承庆事后想了想,觉得粮船翻沉,并不是他一个人的责任,也不是他一个人可以挽救的,给他一个“中下”的评语未免太过严苛了,于是,就把评语改成了“中中”,并通知了本人。那位官员依然没有发表意见,既不说一句虚伪的感激的话,也没有什么激动的神色。卢承庆得知此事,脱口称赞道:“好!宠辱不惊,难得难得!”于是,又把他的评语改成了“中上”。

后来,卢承庆本人也经历过大起大落,命运坎坷,但他的心情始终平静如水,并不因命运的起落无常而改变自己为人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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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蛮腰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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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常使用“小蛮腰”来形容腰围纤细的女生,但有史料指出,其实这是一个千古误解。“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历史上,楚灵王喜爱纤细的腰,所以朝中大臣每天都节制自己只吃一顿饭,上朝前还要抑制呼吸收腰,然后再把腰带束紧,搞到最后得扶着墙壁才能站起来。

根据《广州大洋网》报导,史料中记载,关于“小蛮腰”的典故有二,一说是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家姬小蛮,她的腰就像杨柳一般,所以之后泛指女人的细腰。另一说是“楚王好细腰”,当时楚国所处地理位置,被中原王朝视为荆蛮之地,因此称细腰是“楚腰”或“蛮腰”。

“第二说的可信度较高。”报导指出,历史上,楚灵王所好的细腰,并非女人的腰,而是“士人”之腰,就是大男人们的腰。因为楚灵王个人的爱好,朝中大臣每天都只吃一顿饭控制腰围,上朝前还要把腰带束得很紧。到了第二年,满朝文武官员的脸色都变得黑黄。

报导还说,《战国策》和《兼爱》篇里都明言“楚灵王好士细腰”。但在春秋战国时期,“士”是介于卿大夫和庶民之间男性群体的专用称呼,女人是没有资格被称作士的。所以有人猜测,楚灵王可能有同性恋倾向,或者是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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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华佗学艺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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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佗的师傅是个老郎中,这人脾气古怪,与众不同。那时候,各行各业师傅收徒弟,是把徒弟当奴仆使唤,洗衣煮饭,扫地倒尿,什么累活脏活都做。这老郎中不是这样,他在书房门口贴了一副对联:

不倒尿,看水穿石悟诀窍

莫洗衣,见病如亲学功夫

谁要是来学艺,就先到书房门口对联下来“考”一下。

这天,华佗来投师,老郎中还是不改老规矩,把华佗带到门口,让华佗看了对联,问道:“华佗,你记住吗?”

华佗说:“记住了:不倒尿,看水穿石悟诀窍;莫洗衣,见病如亲学功夫!”

“好。你懂这个意思吗?”

“我不懂。我慢慢学吧!”

“好!”

老郎中高兴了,因为好多年轻人来投师时,都说:“懂。”一懂就坏了,老郎中就不收了。因为讲起来简单,做起来复杂啊!于是,老郎中带着华佗到后园,指指水檐下一块青石说:“什么时候,水滴石穿,你就学好了。”“嗯!”

第二天,老郎中开始门诊了。一天下来,老郎中看了五个病人,全要华佗把病例记下来。记一个,老郎中问一下:“华佗,你怕麻烦吗?”“不怕。”“华佗,你怕辛苦吗?”“不怕。”吃了晚饭,老郎中把华佗叫到跟前,说:“华佗,你把今天五个病例,查对一下医书,看看用药有无差错处。”

华佗在灯下,对着病例,翻着医书,一行一行地看着。五个病例弄好,也差不多二更鼓尽。华佗伸个懒腰,打着呵欠,感到疲劳。于是脱衣上床。刚好上床,老郎中来了,他说:“华佗,我来给你讲课。”华佗只得起来。讲完课,老郎中说:“师傅引进门,修行在个人。你自己看吧!”于是,老郎中向外踱着,学着老夫子的腔调,哼着诗:“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用功时……”华佗听着老郎中的诗,不觉舌头一伸:“好严的老头儿,这比洗衣倒尿难多啦!”又用心地看下去……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老郎中都这样要求着,华佗勤奋学习,毫不松懈。

一年下来,华佗的病例已记了一千五百多个。这日,老郎中问道:“华佗,一千五百多个病例中,有多少黄疽病?”华佗说:“三十二个。”老郎中又问:“这三十二个用药都相同吗?”“没有一个相同。”“为啥!”“根据老师教导,因为病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初患和复发等不同情况,因此用药各不相同。”

华佗像背书一样地回答,老郎中高兴得直点头。直到晚年,他才收了这么一个称意的徒弟。华佗的功夫过细、过深,使他佩服,老郎中戏谑地说:“看样子,快水滴石穿快了!”华佗谦虚地说:“早咧!”

一天,一个产妇难产,去请老郎中和华佗。老郎中到了产妇家,没费多大工夫,孩子就生下来了,可是落地没有声音。老郎中招呼华佗说:“这是羊水闷的……”华佗没等老郎中说完,就弯下腰,用嘴吮吸着胎儿嘴里的羊水,孩子“哇”的一声哭了。产妇全家高兴极了,热情地款待了师徒俩。

师徒俩高高兴兴地回到家,走到檐下,老郎中指着青石说:“细水滴穿青石,全靠功夫深啊!”华佗点点头!走到书房门口,老郎中指着那对联说:“华佗,如今你领会了吧?”

华佗望着老郎中,恳求他说:“老师啊,我还是领会不深。”老郎中高兴地说:“你的话对啊,学无止境嘛!当初我行医时,就遵循两条:一是多熟读医书,多临症;二是对病人‘不是亲人,胜似亲人’。你如今两条都已具备,就出师去闯吧!常言说得好,‘只有状元的学生,没有状元的老师’,我相信你将来会大有作为的。”

华佗牢记老郎中的话,依依不舍地告别了师傅。果然,他后来行医出了名,名气比他的师傅还响,还大,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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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与茶圣陆羽有关的历史典故五则

全文共 2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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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羽一生嗜茶,精于茶道,以着世界第一部茶叶专着——《茶经》而闻名于世,被誉为“茶仙”,尊为“茶圣”,祀为“茶神”。他也很善于写诗,但其诗作目前世上存留的并不多。他对茶叶有浓厚的兴趣长期实施调查研究,熟悉茶树栽培、育种和加工技术,并擅长品茗。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与茶圣陆羽有关的历史典故五则,希望读者喜欢。

与茶圣陆羽有关的历史典故五则

典故之一

刺史李季卿在扬子江畔,遇见了在此考察茶事的陆羽,便相邀同船而行。李季卿闻说附近扬子江中心的南零水煮茶极佳,即令士卒驾小舟前去汲水。不料士卒于半路上将一瓶水泼洒过半,偷偷舀了岸边的江水充兑。

陆羽舀尝一口,立即指出“此为近岸江中之水,非南零水。”李季卿令士卒再去取水,陆羽品尝后,才微笑道:“此乃江中心南零水也。”取水的士卒不得不服,跪在陆羽面前,告诉了实情,陆羽的名气随后也就越发被传扬得神乎其神了。

明清时的一些茶艺专家认为,南零水和临岸江水,一清一浊,一轻一重,对茶圣陆羽来说是不难分辨的。陆羽逝世,后人尊其为“茶神”,肇始于晚唐。唐时曾任过衢州刺史的赵磷,其外祖与陆羽交契至深.他在《因话录》里说:‘陆羽性嗜茶,始创煎茶法。至今鬻茶之家,陶其像置于锡器之间,云宜茶足利。’”

在中国茶文化史上,陆羽所创造的一套茶学、茶艺、茶道思想,以及他所着的《茶经》,是一个划时代的标志。

典故之二

陆羽出生于唐时复州竟陵,就是现在的湖北天门,可竟陵这个地方留给陆羽的只是难以言说的辛酸。你只要翻开陆羽写的自传——《陆文学自传》,就能迎面闻到这一浓郁的伤感气息。他写道:“(陆羽)字鸿渐,不知何许人,有仲宣、孟阳之貌陋;相如、子云之口吃。”虽然用语诙谐,但其实也属事出无奈。貌丑和结巴也就罢了,可“不知何许人也”一句,实在让人无限同情。

陆羽是一个弃婴,《唐国史补》、《新唐书》和《唐才子传》里,对此都毫不隐讳。公元733年深秋的一个清晨,竟陵龙盖寺的智积禅师路过西郊一座小石桥,忽闻桥下群雁哀鸣之声,走近一看,只见一群大雁正用翅膀护卫着一个男婴,男婴让严霜冻得瑟瑟发抖,智积把他抱回寺中收养。这座石桥后来就被人们称为“古雁桥”,附近的街道称“雁叫街”,遗迹至今犹在。

积公是唐朝着名高僧,而附近的寺西村里那时正卜居着一位饱学儒士李公。李公曾为幕府官吏,动乱时弃职,在景色秀丽的龙盖山麓开学馆教授村童,与积公感情深厚。积公就请李公夫妇哺育拾得的弃婴,当时,李氏夫妇的女儿李季兰刚满周岁,就依着季兰的名字取名季疵,视作亲生一般。季兰季疵同一张桌子吃饭,同一块草甸上玩耍,一晃长到七八岁光景,李公夫妇年事渐高,思乡之情日笃,一家人千里迢迢返回了故乡湖州。

季疵回到龙盖寺,在积公身边煮茶奉水。积公有意栽培他,煞费苦心地为他占卦取名,以《易》占得“渐”卦,卦辞上说:“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意思是鸿雁飞于天空,羽翼翩翩,雁阵齐整,四方皆为通途。于是定姓为“陆”,取名“羽”字,以鸿渐为字。积公还煮得一手好茶,让陆羽自幼学得了艺茶之术。十二岁那年,陆羽终于离开了龙盖寺。此后,陆羽在当地的戏班子里当过丑角演员,兼做编剧和作曲;受谪守竟陵的名臣李齐物赏识,去火门山邹老夫子门下受业七年,直到十九岁那年才学成下山。

典故之三

陆羽生活的年代正是“安史之乱”前后,中国文化史上儒释道三家并行,南方则儒禅汇流。

陆羽初到江南,结识了时任无锡县尉的皇甫冉,皇甫冉是状元出身,当世名士,为陆羽的茶事活动提供了许多帮助。但对陆羽茶事活动帮助最大而且情谊最深的还是诗僧皎然。皎然俗姓谢,是南朝谢灵运的十世孙。皎陆相识之后,竟能结为忘年之交,结谊凡四十余年,直至相继去世,其情谊经《唐才子传》的铺排渲染,为后人所深深钦佩。皎然长年隐居湖州杼山妙喜寺,但“隐心不隐迹”,与当时的名僧高士、权贵显要有着广泛的联系,这自然拓展了陆羽的交友范围和视野思路。陆羽在妙喜寺内居住多年,收集整理茶事资料,后又是在皎然的帮助下,“结庐苕溪之滨,闭门对书”,开始了《茶经》的写作。

典故之四

陈师道在《茶经序》里这样写道:“夫茶之着书,自羽始;其用于世,亦自羽始。羽诚有功于茶者也。上自宫省,下迨邑里,外及戎夷蛮狄,宾祀燕享,预陈于前。山泽以成市,商贾以起家,又有功于人者也。”也就是说,陆羽是天下第一个写茶书的人,对茶事人事功不可没。

因为有了一部《茶经》,陆羽从唐代起,就开始被人尊称为“茶圣”,这可是亘古未有的巨大荣誉。而陆羽为之付出的心血,是常人难以估量的。

从火门山上下来之后,年仅十九岁的少年陆羽便心无旁骛,立志于对茶事的研究考察工作。全唐诗里收录了他着名的《六羡歌》:“不羡黄金盏,不羡白玉杯,不羡朝入省,不羡暮登台,千羡万羡西江水,曾向竟陵城下来。”“安史之乱”后,陆羽一路考察茶事,辗转来到江南的湖州,当时年仅二十四岁,从此定居于此,起早贪黑,跋山涉水,以茶民为友,以茶叶为伴,用大量的实地考察资料充实《茶经》的写作。

典故之五

据说,唐代竟陵积公和尚,善于品茶,他不但能鉴别所喝是什么茶,还能分辨沏茶用的水,而且还能判断谁是煮茶人。这种品茶本领,一传十,十传百,人们把积公和尚看成是“茶仙”下凡。这消息也传到了代宗皇帝耳中。代宗本人嗜好饮茶,也是个品茶行家,所以宫中录用了一些善于品茶的人供职。代宗听到这个传闻后,半信半疑,就下旨招来了积公和尚,决定当面试茶。

积公和尚到达宫中,皇帝即命宫中煎茶能手,砌一碗上等茶叶,赐予积公品尝。积公谢恩后接茶在手,轻轻喝了一口,就放下茶碗,再也没喝第二口茶。皇上因问何故?积公起身摸摸长须笑答:“我所饮之茶,都是弟子陆羽亲手所煎。饮惯他煎的茶,再饮别人煎的茶,就感到淡泊如水了。”皇帝听罢,问陆羽现在何处?积公答道:“陆羽酷爱自然,遍游海内名山大川,品评天下名茶美泉,现在何处贫僧也难知晓。”

于是朝中百官连忙派人四处寻找陆羽,不几天终于在浙江吴兴苕溪的杼山上找到了,立即把他召进宫去。皇帝见陆羽虽说话结巴,其貌不扬,但出言不凡,知识渊博,已有几分欢喜。于是说明缘由,命他煎茶献师,陆羽欣然同意,就取出自己清明前采制的好茶,用泉水烹煎后,先献给皇上。皇帝接过茶碗,轻轻揭开碗盖,一阵清香迎面扑来,精神为之一爽,再看碗中茶叶淡绿清澈,品尝之下香醇回甜,连连点头称赞好茶。接着就让陆羽再煎一碗,由宫女送给在御书房的积公和尚品尝。积公端起茶来,喝了一口,连叫好茶,接着一饮而尽。积公放下茶碗,兴冲冲地走出书房,大声喊道:“鸿渐(陆羽的字)在哪里?”皇帝吃了一惊:“积公怎么知道陆羽来了?”积公哈哈大笑道:“我刚才品的茶,只有渐儿才能煎得出来,喝了这茶,当然就知道是渐儿来了。”

代宗十分佩服积公和尚的品茶之功和陆羽的茶技之精,就留陆羽在宫中供职,培养宫中茶师。但陆羽不羡荣华富贵,不久又回到苕溪,专心撰写《茶经》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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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历史典故:熟能生巧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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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时期,有个人叫陈康肃,号尧咨,他从小就喜欢射箭,整日练习,所以他的箭术十分精湛。他因此非常骄傲,常常夸耀自己的本领。

有一天,陈尧咨练习射箭,只见他举起了弓,搭上箭,一连发出十支箭,每支箭都正中红心。旁观人见他有如此高超的射箭本领,无不拍手叫好。陈尧咨自己也很得意,他环顾四周,发现一个卖油的老头只是略微地点了点头,有些不以为然的样子。陈尧咨心里很不舒服,不客气地问他:“喂,你这个老头也会射箭吗?你看我射得怎样?”老人很干脆地回答:“我不会射箭。你射得还可以,但并没有什么,只是手法熟练而已。”

陈尧咨听了有些恼火地说:“老头儿,你敢小看我射箭的本领,难道你有什么更高超的本事吗?”老人笑着说:“这射箭的本领我可没有,不过我可以倒油给你看看。根据我卖油的经验,知道你的射箭本领也是熟能生巧而已。”说完老人拿了一个盛油的葫芦放在地上,又在葫芦口放了一枚有孔的铜钱。然后舀了一勺油,眼睛看准了,油勺轻轻一歪,那些油就像一条细细的黄线,笔直地从钱孔流入葫芦里。倒完之后,油一点儿也没沾到铜钱。

老人谦虚地说:“这也是一种平常的技术,只不过是手法熟练罢了!”陈尧咨听了十分惭愧,从此更加努力地练习射箭,再也不夸耀自己的箭术了。

做什么事情熟练了,就能找到窍门。学习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需要我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钻研。同时,人的大脑记忆功能有一个遗忘的过程与规律,我们所学到的东西如果不及时复习的话,很快便会忘记。所以,学习中不断地重复是必不可少的。读书学习还有一个把书变薄再变厚的过程,抓住重点,加以联想、引申、升华,掌握其中的精髓,逐渐转化为自己的知识与理论。在多次重复之后,我们便可以熟练地运用这个知识点或者是这项技能了。

[历史典故:熟能生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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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开卷有益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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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可以彻悟人生意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开卷有益历史典故,欢迎阅读!

开卷有益:人可一日不食肉,不可一日不读书

【出处】(晋代)陶潜《与子俨等疏》。

【释义】开卷:打开书本,指读书;益:好处,收获。打开书本阅读,总有益处。勉励人们勤奋好学,多读书。

【历史典故】

宋太祖赵匡胤和宋太宗赵光义都是武将出身,他们深知“不能马上治天下”的道理,所以极为重视读书。他们以身作则,经常翻阅各种书籍,尤其喜欢读史书,从中了解历朝历代的兴衰更替。

宋朝初年,宋太宗赵光义命文臣李防等人编写一部规模宏大的分类百科全书——《太平总类》。这部书收集摘录了一千六百多种古籍的重要内容,分类归成五十五门,全书共一千卷,是一部很有价值的参考书。

对于这样一部巨著,宋太宗规定自己每天至少要看两三卷,一年内全部看完,遂更名为《太平御览》。当宋太宗下定决心花精力翻阅这部巨著时,曾有人觉得皇帝每天要处理那么多国家大事,还要去读这样一部大书,太辛苦了,就劝告他少看些,也不一定每天都得看,以免过度劳累。可是,宋太宗却回答说:“我很喜欢读书,从书中常常能得到乐趣,多看些书,总会有益处,况且我并不觉得劳累。”于是,他仍然坚持每天阅读三卷,有时因国事忙耽搁了,他也要抽空补上,并常对左右的人说:“只要打开书本,总会有好处的。”

宋太宗由于每天阅读三卷《太平御览》,学识十分渊博,处理国家大事也得心应手。当时的大臣们见皇帝如此勤奋读书,也纷纷效仿,所以当时读书的风气很盛。

【成长心语】

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书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读书,可以彻悟人生意义;读书,可以洞晓世事沧桑;读书,可以广济天下民众;读书,可以深入科技殿堂。古人说:“人可一日不食肉,不可一日不读书。”培根说:“史鉴使人明智,诗歌使人巧慧,数学使人精细,博物使人深沉,伦理之学使人庄重,修辞与逻辑使人善辩。”无论是什么类型的书,总能给人以帮助,或者是知识,或者是能力,或者是生存的哲学……把看电视、吃零食的时间留出来一点,去书店买一本让自己心动的书,在一个陽光明媚的下午,细细体味书中的情感,这必将使你获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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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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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此地无银三百两比喻想要隐瞒掩盖某些事,但反而暴露。此话来源于一个故事。以下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历史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拼音】此地无银三百两 cǐ dì wú yín sān bǎi liǎng

【释义】比喻想要隐瞒、掩盖真相;因手法拙劣;反而彻底暴露。

【出处】 民间故事:有人把银子埋藏地下,并在地面留字写道:“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偷走了银子,也留字写道:“隔壁王二不曾偷”。

【用法】复句式;作主语、分句;比喻打出的幌子正好暴露出来

【近义词】欲盖弥彰、不打自招

【历史典故

从前有个人叫张三,喜欢自作聪明。他积攒了三百两银子,心里很高兴,但是他也很苦恼,怕这么多钱被别人偷走,不知道存放在哪里才安全。带在身上吧,很不方便,容易让小偷察觉;放在抽屉里吧,觉得不妥当,也容易被小偷偷去,反正放在哪里都不方便。他捧着银子,冥思苦想了半天,想来想去,最后终于想出了自认为最好的方法。

张三趁黑夜,在自家房后,墙角下挖了一个坑,悄悄把银子埋在里面。埋好后,他还是不放心,害怕别人怀疑这里埋了银子。他又想了想,终于又想出 了一个办法。他回屋,在一张白纸上写上“此地无银三百两”七个大字。然后,出去贴在坑边的墙上。他感到这样是很安全的了,便回屋睡觉了。

张三一整天心神不定的样子,早已经被邻居王二注意到了,晚上又听到 屋外有挖坑的声音,感到十分奇怪。就在张三回屋睡觉时,王二去了屋后,借月光,看到墙角上贴着纸条,写着"此地无银三百两"七个大字。王二一切都明白了。他轻手轻脚把银子挖出来后,再把坑填好。 王二回到自己的家里,见到眼前的白花花的银子高兴极了,但又害怕了起来。他一想,如果明天张三发现银子丢了,怀疑是我怎么办?

于是,他也 灵机一动,自作聪明地拿起笔,在纸上写到“隔壁王二不曾偷”七个大字,也贴在坑边的墙角上。

〔注〕:后来人们根据这个民间故事,把这句话“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不曾偷”当作一个成语,用来比喻自作聪明,想要隐瞒,掩饰所干的事情,结果反而更加暴露明显了。这句成语,被简化为“此地无银”了。 “此地无银三百两”,本来的意思就是这个地方没有三百两银子。后来人们用这个成语比喻由于做事愚蠢,想隐瞒的事情反而被彻底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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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越王勾践剑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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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历史故事,已经是尽人皆知了。这个历史故事说的是:传说在春秋时期的一场战争中,吴国打败了越国,吴军把越王勾践包围在会稽山上,致使越王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忍辱求和。从那以后,越国成为吴国的臣国,并受控于吴国。越王勾践像奴隶一般在吴国宫中服役3年,后来吴王免去了勾践的罪,让他回国去了。为了不忘亡国之痛、报仇雪恨,勾践在屋顶上面吊了一个苦胆,无论是出是进、是坐是站,就连吃饭睡觉,也要尝一尝苦胆之味,用来激励自己的斗志;他还既不用床,也不用被褥,累了,便睡在硬柴堆砌的“床”上,以此锻炼自己的筋骨。越国最终灭了吴国,就是因为勾践这十多年的磨炼并实行了各种得力措施。

闻名于天下的不仅仅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还有1965年12月出土于湖北省江陵望山的一号楚国贵族墓的越王勾践青铜剑。考古工作者在挖掘的时候发现在墓主人身体的左手边,有一柄装在黑色漆木箱鞘内的名贵青铜剑。青铜剑与剑鞘吻合得十分紧密。拔剑出鞘,寒光耀目,而且毫无锈蚀,刃薄锋利。试之以纸,20余层一划而破。剑全长为55.6厘米,其中剑身长45.6厘米,剑格宽5厘米。剑身满饰黑色菱形几何暗花纹,剑格正面和反面还分别用蓝色琉璃和绿松石镶嵌成美丽的纹饰,剑柄以丝绳缠缚,剑首向外形翻卷作圆箍,内铸有极其精细的11道同心圆。专家通过对剑身八个鸟篆铭文的解读,证明此剑就是传说中的越王勾践剑。

现代的击剑运动用的剑则与中国古代的宝剑有很大区别,它比的不是剑的锋利程度,而是用剑技巧。为了满足人们对击剑的爱好和需要,又不至于伤害生命,剑身一般较短,并且是呈菱形或长方形的钝头,分为重剑,花剑和佩剑三种。运动员穿戴击剑服装和护具,在击剑场上以一手持剑互相刺击,被先击中身体有效部位的一方,为被击中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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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盘古开天地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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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大大小小数百个国家和地区,不管东方还是西方,几乎每一个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最美丽的创世纪传说。西方人说世界是上帝创造的,上帝先创造了男人亚当,然后又用亚当的一根肋骨创造了夏娃,此后才有了人类。

而我们中国人则认为世界是由盘古开天辟地创造了人类。

大约在三百二十六万七千年以前,太阳系的地球上。而这时地球上天地还没有形成,到处混沌一片,即分不清上下左右,也辨不出东西南北,整个世界就像一个中间有核的浑圆体。人类的祖先盘古便在浑圆体的核心中孕育而成。

盘古经过了一万八千年的孕育才有了生命。当他有了知觉的那一刻,便迫不及待的睁开了眼睛。可是周围一片黑暗,他什么都看不见。急切间,他拔下自己的一颗牙齿,把它变成威力巨大的神斧,抡起来用力向周围劈砍。

浑圆体破裂了,沉浮成两部分:一部分轻而清,一部分重而浊。轻而清者不断上升,变成了天;重而浊者不断下降,变成了地。盘古就这样头顶天脚踏地的诞生于天地之间。

盘古在天地间不断长大,他的头在天为神,他的脚在地为圣。天每日升高一丈,地每日增厚一丈,盘古每日生长一丈。如此一日九变,又经过了一万八千年,天变得极高,地变得极厚,盘古的身体也变得极长。盘古就这样与天地共存了一百八十万年。

盘古想用自己的身体创造出一个充满生机的世界,于是他微笑着倒了下去,把自己的身体奉献给大地。在他倒下去的刹那间,他的左眼飞上天空变成了太阳,给大地带来光明和希望;他的右眼飞上天空变成了月亮,两眼中的液体撒向天空,变成夜里的万点繁星。他的汗珠变成了地面的湖泊,他的血液变成了奔腾的江河,他的毛发变成了草原和森林。他呼出的气体变成了清风和云雾;发出的声音变成了雷鸣。

盘古倒下时,他的头化作了东岳泰山(在山东),他的脚化作了西岳华山(在陕西),他的左臂化作了南岳衡山(在湖南),他的右臂化作了北岳恒山(在山西),他的腹部化作了中岳嵩山(在河南)。从此人世间有了阳光雨露,大地上有了江河湖海,万物滋生,人类开始繁衍。

盘古死后,人们为了纪念这位创造世界的圣祖,在南海为他修建了盘古氏之墓,方圆三百余里。传说墓中仙居着盘古氏之魂,如今广西桂林还存有盘古祠,每年都有许多人到庙里去祝祀。

盘古开天辟地的故事,显然是古人对人类始祖的神化,他体现出中华民族向往光明,为造福人类社会无私奉献的伟大精神。是谁创造了人类社会,是劳动人民自己,劳动者在劳动中不断进化,他们用群体的智慧不仅创造了丰富的历史文化,也为后人留下来许多美好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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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史可法死守扬州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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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帝在煤山上吊自杀的消息传到明朝陪都南京,南京的大臣们一片慌乱。他们立了一个逃到南方的皇族、福王朱由崧做皇帝,在南京建立了一个政权,历史上把它叫做南明,把朱由崧称为弘光帝。

弘光帝朱由崧是个迷恋酒色、极端荒唐的人。凤阳总督马士英和一批魏忠贤的余党利用弘光帝昏庸,操纵了南明政权。弘光帝和马士英根本没想抵抗清兵,却过起荒淫作乐的生活来。

南明政权的兵部尚书史可法,本来不赞成让朱由崧做皇帝,为了避免引起内部冲突,才勉强同意。弘光帝即位以后,史可法主动要求到前方去统率军队。

那时候,长江北岸有四支明军,叫做四镇。四镇的将领都是骄横跋扈的人。他们割据地盘,互相争夺,放纵兵士残杀百姓。史可法在南方将士中威信高,他到了扬州,那些将领不得不听他的号令。史可法亲自去找那些将领,劝他们不要自相残杀;接着,又把他们分配在扬州周围驻守,自己坐镇扬州指挥。大家就称呼他史督师。

史可法做了督师,以身作则,跟兵士同甘共苦,受到将士们的爱戴。这年大年夜,史可法把将士都打发去休息,独自留在官府里批阅公文。到了深夜,他感到精神疲劳,把值班的厨子叫了来,要点酒菜。

厨子回报说:“遵照您的命令,今天厨房里的肉都分给将士去过节,下酒的菜一点也没有了。”

史可法说:“那就拿点盐和酱下酒吧。”

厨子送上了酒,史可法就靠着几案喝起酒来。史可法的酒量本来很大,来到扬州督师后,就戒酒了。这一天,为了提提精神,才破例喝了点。一拿起酒杯,他想到国难临头,又想到朝廷这样腐败,心里愁闷,边喝酒边掉热泪,不知不觉多喝了几盅,带着几分醉意伏在几案上睡着了。

第二天一清早,扬州文武官员依照惯例到督师衙门议事,只见大门还紧紧地关着。大家不禁奇怪,因为督师平常都是起得极早的。后来,有个兵士出来,告诉大家说:“督师昨晚喝了酒,还没醒来。”

扬州知府任民育说:“督师平日操劳过度,昨夜睡得这么好,真是难得的事。大家别去惊动他,让他再好好休息一会吧。”他还把打更的人找来,要他重复打四更的鼓(打四更鼓,表示天还没亮)。

史可法一觉醒来,天已经大亮,侧耳一听,打更人还在打四更,不禁勃然大怒,把兵士叫了进来说:“是谁在那里乱打更鼓,违反我的军令。”兵士把任民育吩咐的话说了,史可法才没话说,赶快接见官员,处理公事。

打那天起,史可法下决心不再喝酒了。

没多久,清军在多铎带领下,大举南下。史可法指挥四镇将领抵抗,打了一些胜仗。可是南明政权内部却起了内讧。驻守武昌的明军将领左良玉为了跟马士英争权,起兵进攻南京。马士英害怕得要命,急忙将江北四镇军队撤回,对付左良玉,还用弘光帝名义要史可法带兵回南京保护他。

史可法明知道清军压境,不该离开。但是为了平息内争,不得不带兵回南京,刚过长江,知道左良玉已经兵败。他急忙回江北,清兵已经逼近扬州。

史可法发出紧急檄文,要各镇将领集中到扬州守卫。但是过了几天,竟没有一个发兵来救。史可法知道,只有依靠扬州军民,孤军奋战了。

清军到了扬州城下,多铎先派人到城里向史可法劝降,一连派了五个人,都被史可法拒绝。多铎恼羞成怒,下令把扬州城紧紧包围起来。

扬州城危急万分,城里一些胆小的将领害怕了。第二天,就有一个总兵和一个监军背着史可法,带着本部人马,出城向清军投降。这一来,城里的守卫力量就更薄弱了。

史可法把全城官员召集起来,勉励他们同心协力,抵抗清兵,并且分派了守城的任务。他分析一下形势,认为西门是最重要的防线,就亲自带兵防守西门。将士们见史可法坚定沉着,都很感动,表示一定要和督师一起,誓死抵抗。

多铎命令清兵没日没夜地轮番攻城。扬州军民奋勇作战,把清兵的进攻一次次打回去。清兵死了一批,又来了一批,形势越来越危急了。

多铎下了狠心,开始用大炮攻城。他探听到西门防守最严,又是史可法亲自防守,就下令炮手专向西北角轰击。炮弹一颗颗在西门口落下来,城墙渐渐塌下,终于被轰开了缺口。

史可法正在指挥军民堵缺口,大批清军已经蜂拥着冲进城来。史可法眼看城已经没法再守,拔出佩刀往自己脖子上抹。随从的将领们抢上前去抱住史可法,把他手里的刀夺了下来。史可法还不愿走,部将们连拉带劝地把他保护出小东门。这时候,有一批清兵过来,看见史可法穿的明朝官员的装束,就吆喝着问他是谁。

史可法怕伤害别人,就高声说:“我就是史督师,你们快杀我吧!”

公元1645年四月,扬州城陷落,史可法被害。

多铎因为攻城的清军遭到很大伤亡,心里恼恨,竟灭绝人性地下令屠杀扬州百姓。大屠杀延续了十天才结束。历史上把这件惨案称作“扬州十日”。

大屠杀之后,史可法的养子史德威进城寻找史可法的遗体。因为尸体太多,天热又都腐烂了,怎么也认不出来,只好把史可法生前穿过的袍子和用过的笏板,埋葬在扬州城外的梅花岭上。这就是到现在还保存的史可法“衣冠墓”。

扬州失守后几天,清军攻破南京。南明政权的官员投降的投降,逃跑的逃跑,弘光政权被消灭了。

清兵继续南下,还颁布一道剃发令,强迫百姓在十天之内,改依清人的习惯,一律剃掉前半部头发,留下一条辫子,违抗命令的处死,实行“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这一来,更加激起了江南百姓的反抗情绪。江阴军民在典史(县衙里一种小官)阎应元的率领下,顶住二十多万清兵的重重包围,坚守了八十多天。城里男女老少,没有一个投降。清军死伤惨重。嘉定军民坚持抗清斗争三个月,被清军屠城三次,牺牲两万多人。历史上把这次惨案称作“嘉定三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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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孔雀公主与傣族王子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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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多年前,奔流不息的澜沧江边,盛开着101朵花;茫茫的大森林里,有101个国家。在这101个国家中,最美丽、最富饶和治理得最好的是勐董板,即人人都向往的孔雀国。据说,孔雀国位于茫茫森林边缘,那里的山最绿,水最清,花最清,花最香,人也长得最漂亮,并且每个人都有一件孔雀羽衣,穿在身上便可以飞,在这个国家里,人人有事做,个个有饭吃,没有吵架,没有盗窃大人知书达理,小孩天真活泼,村村寨寨和睦相处,官家百姓都以善待人,这样美的地方,谁不称赞,谁不喜欢,谁不向往!

孔雀国王和孔雀王后是两位慈祥的老人,他们共同生育一七个女儿,被称为孔雀七公主。孔雀七公主长得一模一样,每隔七天,她们便要告示别父母,飞到金湖里洗一次澡。金湖坐落在茫茫森林里,隐藏在绿色群山之间,湖的上空云雾缭绕,在阳光照耀下金光闪闪,湖面宽阔无比,一片碧波,像一面镶着宝石的明镜,倒映着蓝天白云和四周的鲜花绿叶,孔雀七公主每次飞到这金湖里洗澡,都十分快乐,总想多玩一阵,但又担心父王母后挂念,不得不依依不舍地离去。

一天,她们照例来到金湖里,七姐妹游呀游呀一会儿潜力入水底,一会儿浮出水面,一会儿相互泼水,一会儿相互追逐,玩得十分开心,差点儿忘了回家,当她们想起父母正在焦急等待,急忙近回岸边穿衣时,最小的妹妹孔雀七公主南穆娜的羽衣却不见了!她们找遍了周围的草地,也找不到。这是怎么回事呀,茫茫森林无人迹,难道是天神盗走了?孔雀七公主哪里知道,盗走羽衣的不是天神,而是勐板加王子召树屯。召树屯王子七天前带领随从到森林里打猎,为追逐一只金鹿来到这碧波荡漾的金湖边,看见孔雀七公主正在金湖里洗澡,那美丽的身影、花一样的笑容,深深地迷住了他,他一见钟情,爱上了最小的七公主南穆娜,可是,正当他想唱一首情歌表达爱意时,孔雀七公主穿上羽衣飞走了。

王子一片茫然,站在湖边发呆,此时,王子的好朋友神龙看出了他的心思,急忙跑来对他说,“七天以后,孔雀七公主还会再来的。你可以在湖边搭一个树棚,住在那里,耐心等待。等到孔雀七公主再飞来洗澡时,你便悄悄走过去,取走羽衣,这样她便无法飞走,你就有机会表达爱情了。”

王子召树屯按照神龙的安排,搭了个树棚,在里面等了七天七夜。到了第七天早晨,像一道彩虹,孔雀七公主果然又飞来洗澡了!云雾弥漫的金湖立即金黄色光闪闪,七姐妹脱下衣裙像七朵睡莲飘入湖中。王子召树屯想起好朋友神龙的话,悄悄地从树棚里走出来,取走了年纪最小的七公主南穆娜的羽衣,此刻,孔雀七姐妹已经洗完澡,踏上绿茵茵的湖边,六个姐姐已穿好衣服,正在慌慌张张地帮助小妹妹寻找羽衣,王子召树屯的心返而有点不安起来。“不能让她们太着急!”他从容地从树棚里出来,走到七公主南穆娜身边,很有礼貌地作了道歉,说明自已取走羽衣并无恶习意,而是为了表达爱慕之情,南穆娜公主台头一看,见召树屯王子英俊魁梧,容貌像宝石般闪光,心想,:这不是普普通通的人,一定是个有理想,有智慧而又心地善良的青年。不觉一见钟情,也深深地爱上召树屯。于是,两颗纯洁的心碰在一起,两股甘甜的水流在一起,俩人都用明亮的眼睛交流了相互爱慕之情。六个姐姐见小妹妹爱上了召树屯,不知如何是好,更加焦急,一次又一次催促小妹妹快点从召树屯手中接过羽衣,飞回孔雀宫殿。可是,孔雀七公主却一动也不动,微低着头,默默地站着,她已把占燃爱情之火的心,交给了召树屯王子,无法再离开她,六个姐妹明白:善,能使人献出一切财富去帮助他人;爱,能使人产生巨大力量去创造幸福。她们了解小妹妹的心,理解小妹妹的爱。六个姐姐都认为:不能拆散已经交了心的恋人,不能毁掉刚刚建好的花园。于是由大姐姐作主,同意将小妹妹南穆若娜留在召树屯身边。召树屯和南穆若娜立即双手合十,感谢六位姐姐成全了俩的爱情。六个姐姐姐又一次向小妹妹祝福后,挥泪告别,飞回孔雀国去了。

召树屯与孔雀公的结婚大典刚结束,边境便函爆发了战争,为了保卫国家的安全和百姓的生命财产,召树屯告别新婚的妻子,带领士兵到前线抗击敌人。临行前,他一再嘱咐妻子:“请多保重,如果感到寂寞孤单时,可回忆我们在金湖边相见的情景,这样,爱神就会飞到身边,给你无限力量与温暖。”孔雀公主牢牢记住丈夫的话。人间既洋溢着幸福,也充满了灾难。当召树屯一离开心爱的妻子,灾难就落在孔雀公主南穆若娜的头上,负责祭祀的摩祜拉在国王面前诌会飞的孔雀以主为“妖女”是她给勐板加带来了无穷的灾难。恶毒地说,“只有用孔雀公主的血祭勐板加的神灵,勐板加才会消除灾难。”老国王不明真相,误码听了摩祜拉的谗言,决定忍痛处死自己的儿媳——孔雀公主。这突然降临的灾难,令孔雀公主南穆娜十分伤心,她并不怕死,但决不能被冤枉而死。那么如何才能掊离危险呢?美联社丽善良的孔雀公主在次冷静地思索着。当士兵将她押到刑场时,她猛然想起丈夫临走时的嘱咐:“如果你感到寂寞孤单时,或回忆在金湖边相遇的情景,这样你就会获得无限力量和温暧。”哦,有了!正是在金湖边召树屯取走了羽衣,一想到这里,她立即翩翩起舞,飞离地面,在天空向勐板加的头人和百姓告别之后,便飞回自己的家乡——勐董板孔雀国去了。

打败了入侵的敌人,召树屯王子凯旋归来,一走进宫殿,就听到妻子南穆若娜被诌害的消息,十分悲痛。父王为了安慰他,把全勐板最漂亮的姑娘都召到宫里,任由他挑选一个做一个做妻子。但召树屯一生只爱孔雀公主,不会再娶加外的女人。他决心要去寻找妻子,哪怕孔雀国远在天边,沿途有无数艰难险阻,他也要去。爱情使他产生巨大的力量。召树屯挎上战刀,毅然离开了宫殿,踏上了漫长而又艰辛的寻找爱妻的路途。他走了999天,在神猴和神龙的帮助下,从巨蟒身上越过了能熔化刀剑的黑河,翻过了像风车不断旋着的大风山,终于到达了孔雀公主的家乡——孔雀国。

爱情的力量最终战胜了邪恶势力,失散的夫妻又团圆了。此时,满天彩霞。孔雀国的所有男人都有为纯洁的爱情而欢呼,所有姑娘都为夫妻团圆而起舞。在孔雀国住了一段时间,召树屯便告别岳父岳母和孔雀国的所有臣民,治国有方,勐板加年年风调雨顺,丰衣足食,全勐的百姓都说,这都是美丽善善良的孔雀公主带来的。

从此,傣族人民更加崇拜孔雀,热爱孔雀,把孔雀视为吉祥幸福的象征。由于这一缘故,又派生出一系例习俗:赕佛的时候,教徒们喜欢把朝佛的更多保佑和恩赐;家里添了女儿,你父母亲喜欢起个孔雀的名字,希望女儿的心灵有如孔雀公主一样纯洁;在城镇里,人们常常在主要的街道塑上一尊孔雀公主的雕像,认为吉祥的孔雀会给城镇带来繁荣和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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