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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精卫填海的传说(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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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朱熹集理学之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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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朱熹的重要着作有《四书集注》、《诗集传》、《楚辞集注》、《易本义》、《通鉴纲目》等,后人偏有《朱子语类》和《朱子大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历史典故,欢迎参考阅读!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公元1162年五月,没有皇子的宋高宗,立太祖赵匡胤的后裔赵玮为太子,并改名眘(shèn)。六月,高宗宣布退位,做太上皇去了,太子赵玮即位,这就是宋孝宗。

宋孝宗即位后,也想整顿朝纲,抗击金兵,收复大宋疆土,因此一度出现了较好的局面。他即位后不久就下诏书,要大臣们对朝廷政治提意见。曾任泉州同安(今福建厦门东北)主簿的朱熹立即写了奏章。在奏章中他指出,与金人“不作战不能复仇,不守住国土不能确保胜利”;甚至提出,和议有百害而无一利。他还劝孝宗要“正心诚意”,多学知识,管好国家。

朱熹是南宋时着名的哲学家、教育家,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人,公元1148年的进士。朱熹从小就很聪明,有悟性。在他刚学说话的年龄,有一天,他父亲朱松手指着天空教他说:“天。”朱熹仰头看看天,眨巴着眼睛竟问他父亲道:“天的上面是什么东西呀?”朱松又惊又喜,于是便教他读书。朱熹学习很努力,熟读经史,受到老师的赞赏,称他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公元1163年,朱熹被朝廷授予武学博士一职,两年后到临安上任。但那时宋军在符离(今江苏宿州东北)大败,宋金签订了“隆兴和议”;而宋孝宗依仗为抗金“长城”的大臣张浚,也病死了,朝中主和派又占了上风。主张抗金的朱熹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不多久便辞职回家。十多年后,他已经四十九岁时,才又到南康军(治所在今江西星子)主持政务。

任职期间,朱熹修复了庐山五老峰下的白鹿洞书院,并亲自为学生讲课。那时,他的学说正是发展成熟时期,影响很大,因此吸引了各地的读书人,他们纷纷来到白鹿洞书院求学。白鹿洞书院一时间也声名远扬,成了和石鼓、应天、岳麓齐名的宋代“四大书院”。

朱熹在学术上最大的成就,是发展了北宋哲学家程颢(hào)、程颐兄弟关于“理气”的学说,集理学大成,建立了一个完整的理学体系。

自从汉武帝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学说便成了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主流。为了适应各个不同时期封建统治的需要,儒家所提倡的学说又有所不同。宋代的儒学着重阐释天道义理,所以叫理学,也称道学。它是新儒学,是儒学发展史上最大的学派和思想体系。

理学的先驱是北宋早期的哲学家周敦颐,奠基者是程颢、程颐。兄弟俩都是周敦颐的学生,世称二程。他们长期在原籍洛阳讲学,建立了以“天理”为核心的唯心主义理学体系。他们以“理”为最高范畴,主张“天下只有一个理”,认为“天理”是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产生万物,主宰万物,“顺之者昌,逆之则难”;他们还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这一着名的理学原则。当时曾有人问:如果寡妇家庭贫穷,能不能改嫁?他们回答说:“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朱熹是二程的四传弟子,他继承并发扬了二程的学说,他们的学说被世人称为“程朱理学”。朱熹继承并发展了二程的“理”、“气”学说,主张理、气相依而不能相离,“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是生物的根本,气是生物的形态。但“理在先,气在后”,“理生气”,“有理便有气,流行发育万物。”这就是朱熹理学的哲学本体论。

朱熹的理学也具有辩证法思想,他提出“凡事无不相反以相成”,天下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都有相对应或对立的一面。这些对应、对立的方面是相互转化、相互联系的。朱熹还继承了二程的主张,坚持“天理”和“人欲”的对立,提倡“存天理,灭人欲”,把人的自我完善放在最重要的地位。

公元1190年,宋光宗即位,朱熹被授以漳州(在今福建)知府一职。三年后,他又调到潭州(今湖南长沙)当知府。在潭州,他又重建了四大书院之一的岳麓书院,引来众多的学子前来求学。公元1195年,宋宁宗即位,朱熹被宰相赵汝愚推荐为焕章阁侍讲。但赵汝愚是太宗赵匡义的后代,宁宗是太祖的后人,因此他不久就引起了宁宗的猜忌,被贬为福州知府。朱熹等人也受到株连,他不仅被罢官,连他的理学也被定为是“伪学”,他的学生被称为“伪党”。这就是历史上的“庆元党jin”。

公元1200年,七十一岁的朱熹因病去世。他去世后,党jin渐渐放松,他的学说也渐渐受到重视。到元代时,科举考试要采用他的《四书集注》;而明清两代则把他的学说提到儒学正宗的地位,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统治思想。日本在江户时代,也流行他的“朱子学”,可见,他的学说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

朱熹的重要着作有《四书集注》、《诗集传》、《楚辞集注》、《易本义》、《通鉴纲目》等,后人偏有《朱子语类》和《朱子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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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孺子牛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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孺子牛是极具中国特色的喻称,其背后有着什么样的故事呢?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孺子牛历史典故,一起来看一下吧。

【出处】《左传·哀公六年》。

【释义】原意是表示父母对子女的过分疼爱。后人们用孺子牛来比喻心甘情愿为人民大众服务、无私奉献的人。

【历史典故】

春秋时期的齐国是一个比较强盛的国家。齐景公是齐国国君在位时间较长的一个。他有6个儿子,他最喜爱的是小儿子晏孺子。

晏孺子长得聪明伶俐,活泼可爱,又是齐景公的庞妃所生,所以景公非常偏爱他。景公经常整日和孺子一起玩耍、做游戏。孺子叫他怎么玩,他就怎么玩;叫他当什么,他就心甘情愿当什么。当时的景公已经将近六十岁了,玩起来,不是滚,就是爬,但他觉得很开心。

有一次,孺子要齐景公装作一头老牛让他牵着玩。齐景公竟然还让人拿来一根绳子,让孺子牵着一头,另一头他自己用牙齿紧紧咬着。这么一来,孺子很高兴。一会儿骑在“牛背”上,一会儿便像牧童一样,牵着“牛”满院子跑。为了让儿子高兴,齐景公就装着牛叫在后面跟着跑。跑着跑着,孺子没小心,突然跌了一跤。齐景公没有防备,紧咬着绳子的门牙一下子被拽掉了一颗,口里立刻流出鲜血。

年幼的孺子不知如何是好,吓得哭起来。孺子一哭,景公非常心疼。他不顾自己,上前将孺子抱到怀里,哄着孺子不要哭。终于孺子不哭了,他又陪孺子玩起来。

后来,在孺子不足10岁时,齐景公病死了。他临死前,立下遗嘱,要晏孺子继位。齐景公的长子阳生得到消息,暂时出逃到鲁国,其余几个都被逐出京城。

孺子年幼无知,后来封了与景公的长子阳生交好的大夫陈喜子为相。陈喜子为阳生愤愤不平,杀掉了辅佐孺子的两个大臣。后来,又用个大皮囊将阳生带进宫中,强迫孺子退位,拥立阳生为国君。

原来的相国鲍牧惊讶地说:“你们这么做,难道忘了先王因为做孺子牛而崩落一颗牙齿的事吗?这是背叛先王遗命啊!”

满朝大臣们,见大势已去,也不再说什么。阳生却说:“废掉一个国君,再立一个国君的事情很多,这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我弟弟年幼无知,无法理国。我是长子,接替国君,当之无愧,是天经地义的事。相国只要权衡是否有利于国家就是了,何必一定要看什么先王遗命呢?”

齐悼公继位当天便把晏孺子杀了。不久,又借故把鲍牧杀了。

【成长心语】

高尔基说:“父爱是一部震撼心灵的巨著,读懂了它,你也就读懂了整个人生!”总有一个人将我们支撑,总有一种爱让我们心痛,这个人就是父亲,这种爱就是父爱。在你的人生道路上,当你遭遇坎坷时,父亲永远是你最坚实的依靠。“可怜天下父母心”,简简单单的几个字,饱含了多少辛酸和无奈!面对父母的恩情,有多少人能够真正懂得并珍惜呢?所以,当你想摆脱父母的束缚、行使自己的“叛逆”权时,一定不要忘了父母源于爱的初衷,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深地爱你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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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历史典故:李存勖统一北方

全文共 2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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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十国时期,政权迭立,争战不已。在这期间,李克用和李存勖父子的兴衷,正是这一时期的一个经典缩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典故:李存勖统一北方,欢迎阅读!

黄巢起义以后,唐朝召沙陀族首领李克用帮助镇压起义军。李克用武艺高强,但瞎了一只眼,人们称他为“独眼龙”。因为他镇压起义有功,唐朝任命他做河东节度使,后来又封他为晋王。他占领现在的山西太原一带,成了一股强大的割据势力。

公元884年,李克用打败黄巢起义军,在返回河东途中经过朱温的驻地汴州。朱温害怕李克用的势力强大,对自己不利,一心想消灭他。李克用一到,朱温表面上对他非常客气,把他接进驿馆,设宴招待,暗地里却在驿馆四周埋下伏兵。到了深夜,伏兵突然杀进馆舍。李克用正吃醉了酒,呼呼大睡。幸好他的随从拼死相救,用褥子把他裹起来,藏在床底下,才没有被杀。就在这时,突然来了一阵闪电雷雨,李克用和随从乘机逃出驿馆,狼狈地回到军中。打这以后,李克用就和朱温结下了深仇,两人经常打来打去。

朱温灭唐建梁,李克用不服,仍旧用唐朝“天”年号,打着兴复唐朝的旗子,跟后梁对抗。当时,北方的契丹族逐渐强大起来,它的首领耶律阿保机统一各部,建立了政权。他带领三十万军马,攻打云州(今山西大同)。李克用决计利用契丹的力量,一道对付朱温。因此,李克用派人和耶律阿保机联系,在云州东城跟他相会,并和他结为兄弟,约定当年冬天一起出兵攻打梁朝。耶律阿保机在李克用军营中留了十天,李克用送给他很多金帛,他也回送给李克用很多马匹和其他牲畜。不料耶律阿保机一回契丹,看到梁朝势力强大,马上背弃盟约,倒向梁朝一边了。为了这事,李克用气得不得了。

公元908年正月,李克用生了毒疮,眼看治不好了。他临死时,拿出三枝箭,交给儿子李存勖(xù),郑重地嘱咐他说:“梁朝是我的仇家,这你知道。燕王刘仁恭、刘守光父子是靠我的推荐担任卢龙军节度使据有幽州的,契丹的耶律阿保机曾经和我相约结为兄弟,他们却都背弃了我,前去归顺梁朝,跟我作对。这三件事,都是我遗留下来的恨事。如今给你三枝箭,你千万别忘记你父亲未了的心愿!”

李存勖接过了箭,答应一定给父亲报仇。李克用一死,李存勖就继承他的爵位,做了晋王。他继位以后,下令把这三枝箭供奉在宗庙里。以后每次出兵作战,他就派人去拿出这三枝箭,放在一个锦囊里,让人背着,走在队伍的前面,等到作战回来,再放回宗庙。

他为了给父亲报仇,积极训练军队,严明纪律,规定行军不得违反命令,碰到危险,不许躲避,违反军纪,立即杀头。将士们都很害怕,只得拼死作战。

不久,李存勖亲自率领大军,前去救援遭后梁军队围攻的潞州(今山西长治),把后梁军打得大败而逃,一下子歼灭敌军一万多人,缴获的军器粮草堆积如山。朱温原来以为必胜无疑,安坐在京城里等候捷报。他听到败讯惊得目瞪口呆,过了半晌方才叹了一口气,说:“生子当如李亚子(亚子是李存勖的小名),我的儿子不过是猪狗罢了!”

过了两年,李存勖又率领大军,在柏乡(今河北邢台北)把后梁军打得大败。这一仗,后梁损失更重,被杀的将士就有两万多人。从此,后梁军都对李存勖产生了恐惧心理。

朱温不断吃败仗,后来又出动五十万大军,想和李存勖决战,结果还是被李存勖打得溃不成军。朱温又气又火,一病不起,公元912年,被他的次子朱友杀死了。

接着,李存勖又出兵打破幽州,活捉了刘仁恭、刘守光父子,把他们押回太原杀了,完成了李克用交给他的一项任务。

朱温死后,朱友自立为帝。第二年二月,朱温的第三子朱友贞不服,发动兵变。朱友自杀,朱友贞即位做皇帝。这就是后梁末帝。这以后,李存勖的主要对手就是后梁末帝和契丹的耶律阿保机了。

公元916年,耶律阿保机即位称帝,这就是辽太祖。第二年,契丹军进攻幽州,号称有百万之多。李存勖正在黄河沿线跟后梁军作战,他派了三个大将前去,把契丹军打得大败,解了幽州之围。过了几年,耶律阿保机又率领大军南下。李存勖亲自带领骑兵做先锋,又把契丹军打得一败涂地。耶律阿保机不得不败逃回去。李存勖接连获胜,也可以算是完成了李克用交给他的另一项重大任务了。

李存勖跟后梁末帝打了十来年仗。他看到后梁快要完蛋了,就在公元923年四月,在魏州(今河北大名北)即位称帝,国号唐,历史上称为后唐。他就是后唐庄宗。这年十月,他又灭了后梁,统一了北方,把都城迁到了洛阳。

李存勖报了父亲的三个大仇,当了皇帝,志满意得。他认为天下都是靠他的武力得来的,不再考虑治理天下的事,只顾享乐腐化了。

他生平最喜爱三件事:打仗、打猎、演戏。灭掉后梁以后,不打仗了,他就把大部分精力用在打猎和演戏上。

唐庄宗李存勖只当了四年皇帝。他在位期间,猜忌大将,杀害功臣,因此闹得众叛亲离。公元926年,魏州发生兵变,李克用的养子李嗣源利用这个机会,夺取了汴州。李存勖的禁卫军指挥使郭从谦本来也是个伶人,曾认大将郭崇韬为叔父。后来,郭崇韬遭陷害被杀,郭从谦一直怀恨在心,这时也在京城中发动叛乱。乱兵人多势众,李存勖抵挡不住,中箭死了。

李存勖死后,李嗣源到洛阳即位做了皇帝。他就是后唐明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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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关鱼腥草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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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腥草是一种重要的中药材,其根茎有利尿通淋、清热解毒之功效。鱼腥草主产湖南,而又以怀化市各县最多,其他下茎成为人们最爱吃的桌上佳肴。近几年,在一些城市的商店里,还出现了真空包装的袋装鱼腥草食品。公路边,还有人用稻田大片进行人工栽培鱼腥草,很多农民靠种植鱼腥草走上了致富路。其实,吃鱼腥草是有个由来的。那是从古沅洲(即今芷江)开始流传着的一个真实的故事。

相传宋朝熙宁6年夏季,大雨滂沱,河水猛涨,泥沙淤塞,冲毁房屋,淹没农田,弄得沿河两岸侗民们流离失所,无家可归。传说雨停水退后,沿河两岸的侗民甚至牲畜大多患上了同样的一种病,整天拉稀。由于当时医疗条件很差,没有人知道得的是什么病,一时间,闹得人心惶惶。

就在这紧要关头,在白马滩侗寨(今芷江新店坪镇白马铺村)里,有一个张姓后生手持一把鱼腥草,对寨子里的人说:“这种草大概可以治这种病,大家不妨试试看吧。”

侗民们半信半疑,想了想,反正等死也是死,那就死马当作活马医吧,试一试也无妨。于是,侗民们就拖着病躯上山下地挖鱼腥草的根吃,果然病情见好。消息很快传遍了沅洲各寨,所有染病之人全都因吃了鱼腥草把病治好了。

原来,姓张的后生是因为他家常用房前屋后的鱼腥草喂猪,左邻右舍的猪都病了,惟独他家的猪没有发病,全家人都甚觉奇怪。由于他对草药也略知一二,他想:难道是吃了鱼腥草的缘故?难道鱼腥草可以清热解毒、通淋利尿?于是全家人试着挖鱼腥草吃。果然不出三天,全家人的病情大为好转。

从此,沅洲侗民对鱼腥草特别珍爱,觉得越吃越好吃了。吃的方法也越来越讲究,把鱼腥草在地下茎洗净切短,拌上烤香的辣椒粉、生姜、芫荽、葱蒜、味精、香料、食醋等。就这样一直吃到今天,吃出了一种传统美味,吃出了一道药食同源的佳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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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元节与鬼神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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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七月十五是传统节日中元节。中元节本是祭祀地官的节日。古人以正月十五为天官生日,故定为上元节(即元宵),七月十五为地官生日,故定为中元节,以十月十五为水官生日,故定为下元节。到后来,民间又流传七月十五地府开门放鬼魂的传说(部分地方是七月十四,比如广东),于是中元节渐渐具有了“鬼节”的意味。又适逢佛教超度亡魂的“盂兰盆节”也在这一天,所以七月十五便成了一年之中阴气最重的节日。

中国有着慎终追远,事死如生的传统,“鬼”在中国文化中也意味着逝者以另一种形式存在并影响着我们。《韩诗外传》说“鬼者,归也”, 《礼记•祭义》说:“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鬼只是生命的回归,回归并不等于终结,而是回到未有生命之前的寂静和暗涌。其实,我们习惯的说法“阴魂不散”是不正确的,因为古人认为,人的肉身才是阴气的聚集,人的精神却恰恰是阳气的律动,肉身叫“魄”(比如“体魄”一词),精神叫“魂”,魂属阳,魄属阴。灵魂脱离了阴森重浊的臭皮囊(魄),自然变得阳光灿烂,虎虎生风。“阴魂”其实恰恰是“阳魂”。或许,对死亡的恐惧,常常影响了我们对灵魂的看法。但假如我们能正确地认识灵魂的性质,我们也就能正确地认识死亡。有一个故事很好地解释了这个道理:《左传》里记载,春秋时郑国一度闹鬼,不少人夜间都见到刚去世不久的上卿良霄的鬼混出现。郑国国君于是请教子产,问世间是否真的有鬼。子产说:“有。灵魂属阳,魄属阴。属阳的灵魂寄居于属阴的魄中。如果一个人生存条件良好而又有所作为,魂魄就变得强大。所以,即便是布衣蔬食的平民百姓,他们仍然可以变为厉鬼,何况良霄三世公卿,取精用弘(成语“取精用弘”就出自这个故事),他的灵魂显然更加有力量也更加持久。我们看到他的灵魂,又有什么奇怪呢?”这种“灵魂不死”的观念,古希腊柏拉图的《斐多》篇也提出了,并且成为了基督教灵魂论的先驱,正因为如此,苏格拉底在临刑前慷慨陈词:“我去死,你们去生。哪个更好,只有神知道。”也正因为如此,古罗马大政治家加图读着柏拉图的《斐多》篇,安详地结束了生命。子产和柏拉图的讲述其实告诉我们,我们不应该只看到灵魂(鬼)的阴森可怖,我们还应该看到灵魂(鬼)的强大,看到生命的生生不息,一阳来复。笔者认为,古人“天人合一”的内涵,除了汤一介老先生“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身心之间的和谐”之外,还应该加上人鬼之间的和谐,人鬼和谐的本质就是人与历史的和谐,是过去与现在的和谐。虽然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未知事人,焉知事鬼。”但孔子并不是认为鬼和死亡就不重要,而是认为在安顿好生命,把握好当下的情况下,讨论死亡和鬼神才有根基。人是基础,而鬼是超越,生是前提,而死是净化。这就是生死人鬼的辩证关系。

虽然鬼和灵魂是一个庄严的话题,但由于它的神秘性和虚幻性,它也是各种民间故事取之不尽的宝库。可以说,每个中国孩子都是听着老人讲的各种鬼故事长大的。千百年来,鬼是文学艺术家的“宠儿”,在他们笔下诞生了无数人鬼情未了的旖旎缠绵、夜访吸血鬼的悬疑惊悚,宋定伯捉鬼的壮伟,有钱能使鬼的世故。不管是和谐还是敌意,是喜感还是悲情,这种沟通两界的奇妙景观,不能不说是“天人合一”思想的一种蔚为壮观的民间范式。这些鬼故事中,鬼的形象各种各样,有的善良,有的搞怪,有的猥琐,有的凶残,而人鬼关系大致可以分为敌对关系、和谐关系和喜剧关系,其实喜剧关系也可以归入和谐关系,而敌对关系也常常以喜剧收场。下面就分享几个有趣的鬼故事。

晋朝时有个阮瞻的人不相信有鬼,他有一个著名的推论:“假如人会变成鬼,那人穿的衣服也会变成鬼吗?”后来有一天晚上,一个“人”找上门来对阮瞻说:“你认为世上没有鬼吗?我就是鬼。”阮瞻吓了一大跳,这一跳可吓得不轻,没过多久阮瞻就被吓死了。这个故事里,人与鬼当然不算和谐,但也不算对立,因为鬼只是想吓一吓阮瞻,没想到阮瞻自己不争气,哏儿屁了(北方话“死了”),死得既不伟大也不光荣,和生前言之凿凿的气概形成鲜明对比。与阮瞻类似的一个故事发生在年轻的大学问家王弼身上。王弼有一次注解《周易》,参考前人郑玄的著作,他说了句“郑玄这个老东西,水平也不过如此吧。”有一天,郑玄的鬼魂找上门来,说:“你小子胆挺肥哈,敢说我的不是?”王弼也吓尿了,没过多久就结束了二十郎当岁的生命。估计王弼是晚上讲的那句“老东西”,忘了“白天不说人,晚上不说鬼”的古训,结果应验了。所以“晚上不说鬼”的禁忌,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的。当然,讲这个故事的人一定是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学者,知道郑玄王弼学术之间的对立,竟至于需要鬼现身来解决。

虽然儒家主流思想中鬼是严肃的,是需要“敬而远之”的,但民间文学的鬼却不仅有人的七情六欲,而且还有人的贪婪、猥琐、懒惰等缺点。最典型的要数我们常说的那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是对《幽明录》里一个故事的概括:有一个新死的鬼十分瘦小,遇到地狱里肥肥胖胖的鬼同伴,很是羡慕,问他如何增肥。胖鬼告诉他:如果到人间吓一吓人,人们就会害怕,就会供奉祭品。你把这些祭品都吃了,就可以像我一样肥了。于是瘦鬼照着办,他到了一户人家,见家里有一口磨,于是就小跑着推了起来。他想以自己那看不见的身体推磨来显示灵力,逼主人献祭。但恰好这户人家是穷人,没钱买祭品,于是这个可怜的瘦鬼不仅没吃到便宜,还因为推磨而累得更瘦。在这个故事之前晋朝人鲁褒写过一篇《钱神论》,文章里有一句话叫“有钱能使鬼”,后来跟这个推磨的故事一合成,就变成了“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个俗话了。

鬼虽然常常未能免俗,但也常常被人间道德所约束甚至感化。其实鬼也是人变的,鬼与人之间并没有“心灵”的鸿沟。《幽明录》里还有一个故事,说一个鬼向一个人勒索他的更牛,威胁说如果不给,老婆就会死,那人偏偏不给,于是老婆死了。鬼又要挟道如果不给,儿子就会死,那人仍然不给,于是儿子死了。鬼再次要挟:如果不给,你本人就会死。那人还是不给。鬼被这个人的倔强和骨气折服,于是坦白说:其实你的妻子和儿子都是阳寿已尽,不管给不给牛他们都会死。但你坚决不给还是很有种!你是个有福的人,能活到80岁。后来这个人果然天年善终。其实这个故事很像《左传》里太史四兄弟的故事:齐国崔杼弑君后威逼史官篡改历史,隐匿自己恶行,但史官四兄弟都拒不执行,老大老二老三都被崔杼杀死,老四同样不执行,崔杼无奈,只好放了老四。鬼和恶人在人的德性面前都不得不收敛和心折,这说明道德的力量正如《诗经》大序里说的一样,是可以“惊天地,动鬼神”的。

也正因为鬼与人的这种异质而同构的特性,所以人们对鬼神也渐渐从害怕到不怕甚至斗争。毛泽东在建国后曾让何其芳等人编写《不怕鬼的故事》,而干宝《搜神记》中著名的《宋定伯捉鬼》更是被收入初中语文课本。这里讲一个大诗人阮籍的故事。阮籍有一次晚上点灯读书,见到了鬼,他连忙一口气把灯吹灭,但他灭灯的原因并不是怕鬼,而是“耻与鬼争光。”在阮籍看来,一切牛鬼蛇神都是纸老虎,除了吓人就没有别的本事。因此,对鬼的态度便从战略上蔑视发展为耻与为伍,进而连秉烛西窗都成了此生的污点,竟至于灭之犹恐不及,这恐怕只有魏晋名士才有这种气概。20世纪诗人聂绀弩,在经历了人生和国家的浩劫后,写下了“哀莫大于心不死,名曾羞与鬼争光”的诗句,用的就是这个典故

当然,人鬼同构的思想,演绎得最多的还是人鬼之间的爱情,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霍小玉、聂小倩的故事,这些故事流传千年,家喻户晓,在新时期被搬上电视电影屏幕,更是留下许多经典的银幕形象,以至于大作家宁财神这个笔名都要和《聊斋•聂小倩》的男主角宁采臣谐音。这些故事大家都耳熟能详,在这里再讲述就难免陈言务去之讥了。其实这些人鬼恋的故事,体现的与其说是民间对神秘界的猎奇,不如说是对人伦关系的扩充,对天人关系的理解,对自然秩序的合理想象。毛泽东说《聊斋》一书是“借鬼狐说教”,这一评价可谓吃透了古人,因为古人向来有“圣人神道设教”的传统。其实记录了《董永卖身葬父》故事的《搜神记》同样也是“借神鬼说教”。须知编《搜神记》的干宝并不是蒲松龄式的失意文人,他是东晋史学家和思想家,著有记录晋朝历史的《晋纪》和政治哲学论《晋武革命论》。《搜神记》里记录的许多孝子孝女感动鬼神然后人鬼(神)相恋的故事,还有被录入《二十四孝》的《卧冰求鲤》、《郭巨埋儿》的故事,其实也是对晋朝“以孝治天下”政策的一种图解。这些民间鬼故事经历了精英的整理和升华,它的神秘意味便升华为道德意味,它的鬼神色彩便具备了人的色彩,这也就是儒学大师冯友兰先生说的“儒学使宗教变成了诗。”这个“诗”当然不是诗词歌赋的诗,这个“诗”更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诗表达的是可能发生的事。”这种“可能发生”也即是一种理性的必然,宗教变成“诗”其实就是德国大思想家马克斯•韦伯评价中国先秦思想时所说的“理性化”。如果说孔子不语怪力乱神并且敬鬼神而远之是一种消极的理性化,那么东晋时期把民间鬼神传说改造和吸纳进儒家道德谱系和文化谱系,则是一种积极的理性化,而且这种理性化不露痕迹,炉火纯青,不得不让人对儒学的包容性叹为观止。

那么,在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的新时代,我们应该如何对待鬼神呢?孔子的“敬而远之”,毛泽东的“不怕鬼”,其实都各有道理。两千年前的荀子,对于祭祀和鬼神这一类看起来可有可无,若有若无的事物有一个经典的论述“君子以为文,小人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对于那些既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的存在,君子将它们理解成一种必要的文化,理解为一种教化民众维护秩序的政治智慧,也理解为人区别于禽兽的高贵性所在,而无知民众则将它理解为真实存在的灵异来迷信,却不懂得真心敬畏、努力修德。所以笔者以为,对于鬼神的正确态度,敬是必须的,不怕也是必须的,在“敬而远之”的基础上还应该“畏而不怕”,鬼神固然不可怕,甚至不存在,但我们仍然必须心存敬畏。须知“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倘无敬畏,则无所不为,无所不为则难免无恶不作。鬼神的意义,一是给我们历史感,让我们不忘先人的遗泽,在追思中自勉、自强,不堕家声,不忝所生,传承高贵,恩泽后世;鬼神的另一种意义就在于给我们敬畏感,让我们约束自己,善待他人,有所为有所不为。从这种“人鬼和谐”中开出人与历史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这或许是新时代“鬼节”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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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萝卜换汗血宝马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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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血宝马,是经过三千多年培育而成的世界最古老、纯正的马种。每一匹汗血宝马都有血统护照,可上溯至前五代,每匹马价值百万元左右。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萝卜换汗血宝马的历史典故,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

萝卜换汗血宝马的历史典故

北宋初期,宋辽之间战争不断,虽有杨家将等镇守边关,但面对以骑射着称的辽人,宋军仍处于弱势。

这年冬季,杨六郎细细揣摩了宋辽之间的兵力,觉得宋军处于弱势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辽人长期游牧骁勇善战;二是辽兵的马匹膘肥体壮,而宋人一直过着农耕生活,马匹少不说,能训练成战马的马匹更是稀缺。此时正是战争年代,辽国对马匹管控很严,要想从辽国私运马匹过来,真是难如登天。

晚上,一筹莫展的杨六郎闷闷不乐地在营帐中拿起书卷,心神不宁地胡乱翻着。突然,他的眼睛一亮,细细看了起来,而后丢下书卷,研墨执笔修书一封,派通信兵连夜快马加鞭送往京城。

令杨六郎眼睛一亮的是书卷中的几个字:汗血宝马。

书卷中记载,汗血宝马产于西域,奔跑极快,耐力很强,并且极其耐渴,一天可以只喝一次水。这对于在战场上连续不断厮杀的将士来说,是再好不过了。

通信兵一路马不停蹄,将这封信送到京城的时候,适逢早朝。

接到前方加急来信,大宋皇帝坐在龙椅上将信看完,询问起满朝文武对这封信有何看法。朝堂之上很快形成了两种声调:一是认为汗血宝马虽古来便有记载,西域也曾在汉朝时进贡过,但这种马作战能力恐怕被夸大描述了。何况就算记载属实,汗血宝马在西域的数量也并不多,又怎么能够弄到那么多的马匹充实军队?因此杨六郎的想法虽好,却不符合现实,当下之急还是考虑如何防御辽兵进攻为好。而另一些大臣认为,既然史书有记载,那绝对不是夸大。就算汗血宝马没有那么多,即使只能弄到几匹,作为主要将帅的坐骑,也能多斩几名辽将于马下。

两种声音在朝堂上激烈争论起来,谁也说服不了谁。

嘈杂的争论声中,一个名叫张立的大臣朝前迈了一步,垂首对龙椅上的皇帝说:“依微臣之见,争执不是办法,何不派人前去探访?能带回宝马更好,即使是带回混了血统的西域马,那也比我朝的土马强!”

张立的话得到了皇帝的赞许,皇帝捻须点了点头,说道:“那就照张爱卿说的办吧,朕就封你为特使,带人前往西域,务必多带些神马回来为我将士添翼!”

张立接了圣旨,不敢延误,带上随从便朝西域进发了。

数十日后,张立一行出了关,到达西域的喀喇汗王国属地。

见到了喀喇汗国王,递交了国礼,张立将此行目的说了,喀喇汗国王笑吟吟地听后,很热情地款待了他们。可是除了盛情招待,连着数日国王对汗血宝马之事却始终不吱一声。这天,负责招待他们的喀喇汗国的一个大臣又来到张立的住处,邀请他去宫廷用膳。张立瞅瞅四下,见无旁人,便从衣袖之中掏出一颗胡桃般大的珍珠,塞到了对方手里。

由于喀喇汗王国处于沙漠地带,离海很远,因此光滑润泽的大珍珠立时把这个大臣的眼球吸引住了。

得知张立送珍珠,只是为了打探国王为何不提汗血宝马之事,该大臣便告诉张立:并非喀喇汗国王不卖汗血宝马,而是因为国王有更周全的打算,那就是不仅仅卖马,更想做长远的其他贸易。前些时日,辽国也派来了使者想要购买汗血宝马。如今宋辽正在交战,无论卖给哪一方,另一方肯定会不满,所以喀喇汗国王正在考虑把汗血宝马卖给哪一方。无论如何,喀喇汗国王的选择肯定是有利于国富民强,可以做长久贸易的。

张立恍然大悟,在醒悟过来的同时又有些惊讶,他惊讶拥有彪悍战马的辽国竟然也来这里买汗血宝马,看来汗血宝马确实是马中极品。

知晓了喀喇汗国王的底牌,再见面的时候,张立便主动提出要和喀喇汗王国做长久生意。果然,喀喇汗国王听了这话,很是高兴,但国王还是犹豫地说:“我喀喇汗王国想的是与一个富裕的国家长久往来,既然贵国有这份诚心,那么尊贵的使者你能否证明一下你们宋朝是如何的富裕?”

听了这话,张立信心满满地将大宋京城的繁华,以及江南水乡的丰腴,还有丝绸、陶瓷等说了一通,可喀喇汗国王却一再地摇头说:“不,不,你说的我们看不到,所以我们只能以自己的方法验证一下,那就是无论哪一国的使者过来,都请先买我们的萝卜。如果能买得起我们的萝卜,那就说明你们宋国确实是富裕的!”

从国王随后的话里,张立才弄明白:今年喀喇汗王国的萝卜大丰收,到处堆积如山,正愁无法处理。

对于这个让人哭笑不得的验证方法,张立虽然觉得可笑,但是却不敢拒绝,只好施了一礼回复说:“请国王陛下容许我思量一下!”

喀喇汗国王听了这话,依然不恼,笑眯眯地朝张立做了个请便的手势。

回到住所,随从们都围上来问情况,张立将喀喇汗国王的话复述了一遍,无奈地说:“让咱们把买汗血宝马的钱拿去买萝卜,这不是开玩笑吗?回去皇上见到这些萝h还不把咱们全都给斩了!可是,不买这些萝卜,他们就不卖马,这可该如何是好?”

随从们听后,也纷纷嚷了起来:“这不是瞎胡闹吗!”

就在张立摇头叹气的时候,一个随从却很镇定地说:“依我看,如果当真这样的话,那倒不如买了萝卜。”

听到这话,张立惊诧地看着这位随从,还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

那随从笑道:“大人,小的没有发烧,说的也不是胡话,这不马上就要到春天了吗?”

张立更纳闷地点了点头:“是啊,是快到春天了。一到春天,那些萝卜就都开始发糠,而我们买回去的是一车车坏萝卜——这还不是说胡话!”

那个随从毫不在意地又说了一通话,说完之后,张立沉默了,他思索半晌后,点了点头。

张立将所带的用于买汗血宝马的金银,全买了萝卜,然后朝大宋疆域返回。为了亲眼验证宋朝的繁华,喀喇汗国王特意派出了大臣一同前往。

长长的满载萝卜的车队进到了大宋的地界内。行不多久,喀喇汗国的使臣便发现了让人不可思议的景象:每到一处,便有不少车上的萝卜被当地的老百姓抢购一空。越往前走,抢购一空的车辆越多,上下不过几目光景,那如一个个小山般的萝卜便全给抢购完了。

卖光了萝卜,张立便吩咐车队折转,重回喀喇汗王国用卖萝卜的钱去买汗血宝马。

进了王宫,喀喇汗国的使臣把路上令人吃惊的景象向国王禀奏了,然后感触地说:“依微臣所见,宋国百姓对运送的萝卜可谓到了疯抢的地步,估计是因为宋国的萝卜是白的,而我们的萝卜是红的,他们感觉稀奇;还有就是因宋国百姓太富有了,连远离京城的百姓都这么富有,那他们的京城又该会是多么的繁华,他们的国家又该是多么的富裕!”

喀喇汗国王大喜,当即下令挑选一批上好的宝马,运往大宋。

有了这些宝马,战场上冲锋陷阵的将士们果然如虎添翼,接连收复了不少失地。

大宋皇帝听说宝马是用萝卜换回来的,很是纳闷,张立便将事情的来由禀明,之后笑道:“喀喇汗王国的使臣以为是萝卜不同,百姓富有,其实主要的原因他却不知道,那就是当时恰逢立春。立春这一天,我大宋国无论贵贱家家户户都要买萝卜来咬,谓之‘咬春’。所以别说这些萝卜,就算将他们全国的萝卜运过来,也照样不够我朝百姓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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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历史典故:讳疾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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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韩非子·喻老》。

【释义】讳:忌讳;疾:疾病。隐瞒疾病,不愿医治。比喻怕人批评而掩饰自己的缺点和错误。

历史典故

扁鹊是战国时期的一位名医,医术非常高名,他只需诊脉,就能知道患者脏腑里的病。

有一天,他去见蔡桓公。他仔细端详了蔡桓公的气色以后,说:“大王,您得病了。现在病只在皮肤表层,如果不及时医治,恐怕病情会加重的。”蔡桓公不以为然地说:“我没有病,也用不着治!”扁鹊走后,蔡桓公对左右说:“当医生的就爱给人治病,没病也说你有病,只为显示自己医术高明。”

过了几天,扁鹊再去看望蔡桓公。他着急地说:“您的病已经发展到肌肉里去了。可得抓紧治疗啊!”蔡桓公把头一歪,只当没听见,理也没理他。

又过了几天,扁鹊又来见蔡桓公。他看了看蔡桓公的气色,焦急地说:“大王,您的病已经进入了肠胃,不能再耽误了!”蔡桓公还是不予理睬。

又过了几天,扁鹊再一次去看望蔡桓公。他只看了一眼,掉头就走了。蔡桓公心里好生纳闷,就派人去问扁鹊:“您去看望大王,为什么掉头就走呢?”扁鹊说:“病在皮肤里,可以用热敷;病在肌肉里,可以用针灸;病到肠胃里,可以吃汤药。但是,现在大王的病已经深入骨髓。病到这种程度只能听天由命了,所以,我也不敢再请求为大王治病了。”

果然,五天以后,蔡桓公的病突然发作了。他打发人赶快去请扁鹊,但是扁鹊已经逃到秦国去了。没过几天,蔡桓公就病死了。

【成长心语】

闭目塞听的人,往往自视甚高,自以为是,结果却背道而驰。蔡桓公因为害怕别人知道自己有病,就一次次拒绝扁鹊的劝告,结果也只能自作自受。古人云:“自古大度之主,不以言罪人。”我们对待批评的态度,应该是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我们要认真接受他人纠正过错的好意,这样才能避免犯更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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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鸿门宴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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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羽接受了章邯投降之后,想趁着秦国混乱,赶快打到咸阳去。

大军到了新安(今河南新安)投降的秦兵纷纷议论说:咱们的家都在关中,现在打进关去,受灾难的还是我们自己。要是打不进去,楚军把我们带到东边去,我们的一家老小也会被秦朝杀光。怎么办?

部将听到这些议论,去报告项羽。项羽怕管不住秦国的降兵,就起了杀心,除了章邯和两个降将之外,一夜之间,竟把二十多万秦兵全部活活地埋在大坑里。打那以后,项羽的残暴可就出了名。

项羽的大军到了函谷关,瞧见关上有兵守着,不让进去。守关的将士说:我们是奉沛公的命令,不论哪一路军队,都不准进关。

项羽这一气非同小可,命令将士猛攻函谷关。刘邦兵力少,不消多大功夫,项羽就打进了关。大军接着往前走,一直到了新丰、鸿门(今陕西临潼东北),驻扎下来。

刘邦手下有个将官曹无伤,想投靠项羽,偷偷地派人到项羽那儿去密告,说:这次沛公进入咸阳,是想在关中做王。

项羽听了,气得瞪着眼直骂刘邦不讲理。

项羽的谋士范增对项羽说:刘邦这次进咸阳,不贪图财货和美女,他的野心可不小哩。现在不消灭他,将来后患无穷。

项羽下决心要把刘邦的兵力消灭。那时候,项羽的兵马四十万,驻扎在鸿门;刘邦的兵马只有十万,驻扎在灞上。双方相隔只有四十里地,兵力悬殊。刘邦的处境十分危险。

项羽的叔父项伯是张良的老朋友,张良曾经救过他的命。项伯怕仗一打起来,张良会陪着刘邦遭难,就连夜骑着快马到灞上去找张良,劝张良逃走。

张良不愿离开刘邦,却把项伯带来的消息告诉了刘邦。刘邦请张良陪同,会见项伯,再三辩白自己没有反对项羽的意思,请项伯帮忙在项羽面前说句好话。

项伯答应了,并且叮嘱刘邦亲自到项羽那边去赔礼。

第二天一清早,刘邦带着张良、樊哙和一百多个随从,到了鸿门拜见项羽。刘邦说:我跟将军同心协力攻打秦国,将军在河北,我在河南。我自己也没有想到能够先进了关。今天在这儿和将军相见,真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哪儿知道有人在您面前挑拨,叫您生了气,这实在太不幸了。

项羽见刘邦低声下气向他说话,满肚子气都消了。他老老实实地说:这都是你的部下曹无伤来说的。要不然,我也不会这样。

当天,项羽就留刘邦在军营喝酒,还请范增、项伯、张良作陪。

酒席上,范增一再向项羽使眼色,并且举起他身上佩带的玉玦(音ju,古代一种佩带用的玉器),要项羽下决心,趁机把刘邦杀掉。可是项羽只当没看见。

范增看项羽不忍心下手,就借个因由走出营门,找到项羽的堂兄弟项庄说:咱们大王(指项羽)心肠太软,你进去给他们敬酒,瞧个方便,把刘邦杀了算了。

项庄进去敬了酒,说:军营里没有什么娱乐,请让我舞剑助助兴吧。说着,就拔出剑舞起来,舞着舞着,慢慢舞到刘邦面前来了。

项伯看出项庄舞剑的用意是想杀刘邦,说:咱们两人来对舞吧。说着,也拔剑起舞。他一面舞剑,一面老把身子护住刘邦,使项庄刺不到刘邦。

张良一看形势十分紧张,也向项羽告个便儿,离开酒席,走到营门外找樊哙。樊哙连忙上前问:怎么样了?

张良说:情况十分危急,现在项庄正在舞剑,看来他们要对沛公下手了。

樊哙跳了起来说:要死死在一起。他右手提着剑,左手抱着盾牌,直往军门冲去。卫士们想拦住他。樊哙拿盾牌一顶,就把卫士撞倒在地上。他拉开帐幕,闯了进去,气呼呼地望着项羽,头发像要往上直竖起来,眼睛瞪得大大的,连眼角都要裂开了。

项羽十分吃惊,按着剑问:这是什么人,到这儿干么?

张良已经跟了进来,替他回答说:这是替沛公驾车的樊哙。

项羽说:好一个壮士!接着,就吩咐侍从的兵士赏他一杯酒,一只猪腿。

樊哙一边喝酒,一边气愤地说:当初,怀王跟将士们约定,谁先进关,谁就封王。现在沛公进了关,可并没有做王。他封了库房,关了宫室,把军队驻在灞上,天天等将军来。像这样劳苦功高,没受到什么赏赐,将军反倒想杀害他。这是在走秦王的老路呀,我倒替将军担心哩。

项羽听了,没话可以回答,只说:坐吧。樊哙就挨着张良身边坐下了。

过了一会,刘邦起来上厕所,张良和樊哙也跟了出来。刘邦留下一些礼物,交给张良,要张良向项羽告别,自己带着樊哙从小道跑回灞上去了。

刘邦走了好一会,张良才进去向项羽说:沛公酒量小,刚才喝醉了酒先回去了。叫我奉上白璧一双,献给将军;玉斗一对,送给亚父(亚父原是项羽对范增的尊称)。

项羽接过白璧,放在座席上。范增却非常生气,把玉斗摔在地上,拔出剑来,砸得粉碎,说:唉!真是没用的小子,没法替他出主意。将来夺取天下的,一定是刘邦,我们等着做俘虏就是了。

一场剑拔弩张的宴会,终算暂时缓和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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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伏羲制琴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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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琴历史悠久,出现古琴到底是什么时候?史学家众说纷纭,不去计较学术的考证,我们且听一个传说的故事吧。

传说中华夏民族先祖——伏羲,由于母亲华胥氏一日在东方的一个名为“雷泽”的沼泽边,看到巨人的脚印觉得好奇而踩踏上去,突然受到一种令人昏厥的震动感,那以后不久便生下一个人下孩,见风就长,没多久便长成一个巨人,华胥氏给他取名为“伏羲”。

伏羲聪明能干并且很有爱心,他教会世人使用火种煮熟食物后食用以减少因吃生食而带来的疾病,创造出八卦图为人们记录天地的奥妙及身边的发生各种事情。还教会大家用蜘蛛网的样子编制渔网下水捕鱼等等,使老百姓的生活一点点的好起来。

一天,他正在四处巡查,看看还有什么可以帮助大家的,走着走着看到西山桐林霞光万丈,祥云四起,两只巨大彩鸟从云中而降飞向林中,栖息在最大梧桐树上,瞬间天空中飞鸟全都停在了四周,齐声叫起来,如朝拜一般。伏羲非常的惊喜,找来树神句芒问:“这是什么神鸟?”句芒回答:“这就是传说中的凤凰。雄鸟叫凤、雌鸟叫凰,是“德、顺、义、信、仁”五德皆具的吉祥鸟。百鸟之王,您看所有鸟都来朝拜他们。”伏羲恍然说:“我听说凤凰通天祉、应地灵、律五音、贤九德,非醴泉不饮,非梧桐不栖,由此看来此树必是桐林中的神品,可以做成乐器,让人们通天地,泯自性,繁衍生息。”

几年以后,他再次来到西山桐林,却看到大树繁叶飘落、树枝干枯、显示出枯萎的样子,他很难过,又找来树神句芒问道:“这颗灵树怎么了?”句芒答到;“自您上次见过神鸟凤凰以后,他们便不知去向,这颗灵树也好像在等待着凤凰,可凤凰有好几年都没来过,灵树可能是伤心了!”。先祖伏羲听了后很难过,为了使大树的生命得到延续,他决定用最美的声音来使大树复活。于是,朝那棵桐树行了三拜大礼,说道:“皇天降祉,施民以乐。”然后, 他找来了几个有经验的能工巧匠,小心翼翼的将大树砍下,然后按33之数,将梧桐截为三段。他用手叩击上段,发出的声音太清;他又叩了叩下段,发出的声音太浊;最后他取中段叩之,发音正好清浊相济。于是,他让工匠将中段桐木按照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数字,斫出了长三尺六寸五的琴胚,又按四时八节之数,定为后宽四寸,前阔八寸,并把琴按“天圆地方”的认识概念,将琴的底板作平,面板却做出半圆的弧形,代表着天地同心。然后按阴阳两仪之数在底板上留出龙沼、凤泽,再按金、木、水、火、土五行之意配上宫、商、角、徵、羽五根弦。随后又依百鸟朝凤凰的情景编创了《驾辩》乐曲,供弹唱,以纪念灵桐之义、凤凰之德!

随后,琴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每当人间庆贺丰收和节日的时候,人们便用伏羲留下火种将食物煮熟,用他帮助编织的鱼网,打捞出水里的鱼,烹调出美味佳肴,摆成丰盛的宴席。在宴席当中,大家还要弹奏伏羲发明的乐器,高唱他创造的乐曲,歌颂着先祖的公德,期盼着风调雨顺,其乐融融也。明代朱权编辑的琴谱《神奇秘谱》上古神品篇中所记乐曲《神人畅》就形象的表达了这一场景。全曲只用了一至五弦进行演奏。也应算是五弦古琴的一个有力佐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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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中国历史经典典故十: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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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句出自《周易》第二卦:坤卦。全句为: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整句意思是说,积累善行善德的家族,这个家族的福报不会断绝,家族的后代也会承受福报。常常做不善之事的家族,这个家族会经常发生灾祸,甚至连累后代。

古大德教人改心,现在人叫调整心态,起心动念,言语造作,当以善念,当每晚省身,害人伤人之心切不可有,助人谅人之心还须思之,道家说祸福无门,惟人自召。人还是广积德,深积阴德为好,信仰“德”没亏吃的,德的能量甚大,荀子说,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易经》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正所谓“德不配位,必有灾殃 ” 。《朱子治家格言》说“伦常乖舛,立见消亡。” 人还是但行好事,莫问前程,不要做事就要利儿,老子说;“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正所谓吃大亏得大福,不吃亏不得福。佛家说,“诸恶莫做,众善奉行” 。蜀先主给傻儿子阿斗留下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箴言,但阿斗不信不听,最终亡国奴一个,回归道德信仰才能根治当下芸芸众生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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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蔺相如完璧归赵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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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83年,秦昭襄王派使者带着国书去见赵惠文王,说秦王情愿让出十五座城来换赵国收藏的一块珍贵的“和氏璧”,希望赵王答应。

赵惠文王就跟大臣们商量,要不要答应。要想答应,怕上秦国的当,丢了和氏璧,拿不到城;要不答应,又怕得罪秦国。议论了半天,还不能决定该怎么办。

当时有人推荐蔺(音lìn)相如,说他是个挺有见识的人。

赵惠文王就把蔺相如召来,要他出个主意。

蔺相如说:“秦国强,赵国弱,不答应不行。”

赵惠文王说:“要是把和氏璧送了去,秦国取了璧,不给城,怎么办呢?”

蔺相如说:“秦国拿出十五座城来换一块璧玉,这个价值是够高的了。要是赵国不答应,错在赵国。大王把和氏璧送了去,要是秦国不交出城来,那么错在秦国。宁可答应,叫秦国担这个错儿。”

赵惠文王说:“那么就请先生上秦国去一趟吧。可是万一秦国不守信用,怎么办呢?”

蔺相如说:“秦国交了城,我就把和氏壁留在秦国;要不然,我一定把璧完好地带回赵国。”(原文是 “完璧归赵”。)

蔺相如带着和氏璧到了咸阳。秦昭襄王得意地在别宫里接见他。葡相如把和氏壁献上去。

秦昭襄王接过璧,看了看,挺高兴。他把壁递给美人和左右侍臣,让大伙儿传着看。大臣们都向秦昭襄王庆贺。

蔺相如站在朝堂上等了老半天,也不见秦王提换城的事。他知道秦昭襄王不是真心拿城来换璧。可是璧已落到别人手里,怎么才能拿回来呢?

他急中生智,上前对秦昭襄王说:“这块璧虽说挺名贵,可是也有点小毛病,不容易瞧出来,让我来指给大王看。”

秦昭襄王信以为真,就吩咐侍从把和氏璧递给蔺相如。

蔺相如一拿到璧,往后退了几步,靠着宫殿上的一根大柱子,瞪着眼睛,怒气冲冲地说:“大王派使者到赵国来,说是情愿用十五座城来换赵国的璧。赵王诚心诚意派我把璧送来。可是,大王并没有交换的诚意。如今璧在我手里。大王要是逼我的话,我宁可把我的脑袋和这块璧在这柱子上一同砸碎!”

说着,他真的拿着和氏璧,对着柱子做出要砸的样子。

秦昭襄王怕他真的砸坏了璧,连忙向他赔不是,说:“先生别误会,我哪儿能说了不算呢?”

他就命令大臣拿上地图来,并且把准备换给赵国的十五座城指给蔺相如看。

蔺相如想,可别再上他的当,就说:“赵王送璧到秦国来之前,斋戒了五天,还在朝堂上举行了一个很隆重的仪式。大王如果诚意换璧,也应当斋戒五天,然后再举行一个接受璧的仪式,我才敢把璧奉上。”

秦昭襄王想,反正你也跑不了,就说:“好,就这么办吧。”

他吩咐人把蔺相如送到宾馆去歇息。

蔺相如回到宾馆,叫一个随从的人打扮成买卖人的模样,把璧贴身藏着,偷偷地从小道跑回赵国去了。

过了五天,秦昭襄王召集大臣们和别国在咸阳的使臣,在朝堂举行接受和氏璧的仪式,叫蔺相如上朝。蔺相如不慌不忙地走上殿去,向秦昭襄王行了礼。

秦昭襄王说:“我已经斋戒五天,现在你把璧拿出来吧。”

蔺相如说:“秦国自秦穆公以来,前后二十几位君主,没有一个讲信义的。我怕受欺骗,丢了壁,对不起赵王,所以把壁送回赵国去了。请大王治我的罪吧。”

秦昭襄王听到这里,大发雷霆。说:“是你欺骗了我,还是我欺骗你?”

蔺相如镇静地说:“请大王别发怒,让我把话说完。天下诸侯都知道秦是强国,赵是弱国。天下只有强国欺负弱国,决没有弱国欺压强国的道理。大王真要那块璧的话,请先把那十五座城割让给赵国,然后打发使者跟我一起到赵国去取壁。

赵国得到了十五座城以后,决不敢不把璧交出来。”

秦昭襄王听蔺相如说得振振有辞,不好翻脸,只得说:“一块璧不过是一块璧,不应该为这件事伤了两家的和气。”

结果,还是让蔺相如回赵国去了。

蔺相如回到赵国,赵惠文王认为他完成了使命,就提拔他为上大夫。秦昭襄王本来也不存心想用十五座城去换和氏壁,不过想借这件事试探一下赵国的态度和力量。蔺相如完璧归赵后,他也没再提交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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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越王勾践剑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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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历史故事,已经是尽人皆知了。这个历史故事说的是:传说在春秋时期的一场战争中,吴国打败了越国,吴军把越王勾践包围在会稽山上,致使越王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忍辱求和。从那以后,越国成为吴国的臣国,并受控于吴国。越王勾践像奴隶一般在吴国宫中服役3年,后来吴王免去了勾践的罪,让他回国去了。为了不忘亡国之痛、报仇雪恨,勾践在屋顶上面吊了一个苦胆,无论是出是进、是坐是站,就连吃饭睡觉,也要尝一尝苦胆之味,用来激励自己的斗志;他还既不用床,也不用被褥,累了,便睡在硬柴堆砌的“床”上,以此锻炼自己的筋骨。越国最终灭了吴国,就是因为勾践这十多年的磨炼并实行了各种得力措施。

闻名于天下的不仅仅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还有1965年12月出土于湖北省江陵望山的一号楚国贵族墓的越王勾践青铜剑。考古工作者在挖掘的时候发现在墓主人身体的左手边,有一柄装在黑色漆木箱鞘内的名贵青铜剑。青铜剑与剑鞘吻合得十分紧密。拔剑出鞘,寒光耀目,而且毫无锈蚀,刃薄锋利。试之以纸,20余层一划而破。剑全长为55.6厘米,其中剑身长45.6厘米,剑格宽5厘米。剑身满饰黑色菱形几何暗花纹,剑格正面和反面还分别用蓝色琉璃和绿松石镶嵌成美丽的纹饰,剑柄以丝绳缠缚,剑首向外形翻卷作圆箍,内铸有极其精细的11道同心圆。专家通过对剑身八个鸟篆铭文的解读,证明此剑就是传说中的越王勾践剑。

现代的击剑运动用的剑则与中国古代的宝剑有很大区别,它比的不是剑的锋利程度,而是用剑技巧。为了满足人们对击剑的爱好和需要,又不至于伤害生命,剑身一般较短,并且是呈菱形或长方形的钝头,分为重剑,花剑和佩剑三种。运动员穿戴击剑服装和护具,在击剑场上以一手持剑互相刺击,被先击中身体有效部位的一方,为被击中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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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历史典故:破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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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pò tiān huāng

【成语故事】

天荒,本指浑沌未开的原始状态,比如盘古开天地。这里的天荒是指荒凉而落后的地区。把荆南地区称做"天荒",是讥笑那里几十年没能有一个人上榜提名。

唐宣宗大中四年,荆南应试的考生中终于有个叫刘蜕的考中了,总算破了"天荒"。当时,魏国公崔弦镇守荆南一带,得知刘蜕考中进士,便写信表示祝贺,并赠他70万"破天荒"钱。刘蜕不肯接受崔弦所赠之钱,在给崔弦的回信中,他写道:"五十年来,自是人废;一千里外,岂曰天荒。"

旧时文人常用"破天荒"来表示突然得志扬名。现在用来指从未有过或第一次出现的新鲜事。

典故】唐荆州衣冠薮泽,每岁解送举人,多不成名,号日天荒解。刘蜕舍人以荆解及第,号为‘破天荒’。

宋·孙光宪《北梦琐言》第四卷

【释义】指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事。

【用法】作宾语、定语、状语;指从未出现过的事

【结构】动宾式

【近义词】前所未有

【相反词】司空见惯

【押韵词】人谋不臧、捉贼捉赃,捉奸捉双、搅海翻江、软玉娇香、杨虎围匡、化被万方、行不逾方、乞穷俭相、鲁殿灵光、志洁行芳、......

【年代】古代

【灯谜】战胜自然灾害

【歇后语】半天云里长满草

【英文】occurforthefirsttime

【德语】nochniedagewesen

【日文】破天荒(はてんこう),未曽有(みぞう),前代未聞(ぜんだいみもん

【法文】sansprécédent

【成语例句】

◎ 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妈死了,他就这样形同虚设,这回他破天荒地用满是老茧的手摸摸我的头。

◎ 但是一天晚上,海门抱着他的宝贝儿子找到我门上来了,进门就一个劲地让他儿子叫叔叔,这可是破天荒第一回。

◎ 今年春节,叶家终于破天荒杀了年猪,人均比上年增收300多元。

[历史典故:破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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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木兰从军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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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年间,有一个名叫花弧的将军,他在战争中受了重伤回老家养病。花弧有三个孩子,大女儿花木莲,二女儿花木兰,最小的孩子是个儿子,名叫花雄。

花木兰从小活泼好动,缠着父亲学了不少武艺。她天天苦练功夫,渐渐地,连父亲花弧也不是她的对手了。

这年,木兰十七岁,长成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武艺也更加精进了,手中一杆枪使得出神入化。

一天,父亲带着木兰姐弟外出狩猎。木兰拉弓射箭,箭无虚发,不一会儿,就射下了好几只大雁。花弧乐得笑眯了眼,小儿子花雄也乐呵呵地跟在姐姐后面捡大雁。

有了大雁,弟弟花雄又嚷着要吃鱼,于是花弧又带着他和木兰来到河边钓鱼。他们坐在河岸上,一边钓着鱼,一边欣赏着河岸的景色,不一会儿,鱼儿就上钩了。“呵!这可真是一条大的鱼啊!”花弧看着钓上来鱼,乐呵呵地说。

花雄见了,也开心地说道:“我们快拿回家去,让木兰姐姐给我们做好吃的鱼肉吧!”

木兰看看天,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于是笑眯眯地对弟弟说:“你这个馋嘴猫。不过,好吧。现在天色也不早了,是该回家了,母亲和姐姐还在家等我们呢。”于是花弧收拾好渔具,带着两个孩子,提着猎获的大雁和鱼回家去了。他们刚走到村口,妻子袁氏和大女儿花木莲就出来迎接了,一家人说说笑笑地往家走。

就在这时,远处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花弧心中猛地一惊,心想:“最近听说朝廷要和柔然人打仗,难道是战书来了?”

果然,战马在花家门前停下,送书信的人高喊:“花弧!花弧快接战书!”

花弧赶紧迎上去,颤抖着双手接过战书。送书信的人嘱咐花弧早做准备,然后又跃上战马,急促地奔向了远方。

“爹爹,柔然人真的要攻打我们北魏了吗?”木兰接过父亲手中的战书问。

“是啊。”花弧喃喃地说,“爹爹我又要重返沙场了。”

“可你的伤还没全好啊。”妻子袁氏担心地说,“再说你这么多年都没打过仗了,又上了年纪,能不能不去啊?”

“那怎么能行!我是军人,不能临阵脱逃!”花弧严肃地说完,就急匆匆地拿起枪,激动地演练起枪法来。没想到刚挥舞了一会儿,他就累得气喘吁吁,腿也疼了起来。那条在战场上受过伤的腿,这几年一直忽好忽坏,有时候连走路都有点跛脚。

这下花弧自己也犹豫了,这样的身体上战场别说杀敌立功了,明摆着是去送死,有损北魏的军威啊!

事情就这么拖了下来,可是军情紧急,没几天工夫,战书就不断地传来,花弧一家愁得连饭都吃不下了。木兰看到这种情形,心里难受极了。怎么才能让爹爹不去打仗呢?木兰思前想后,最后毅然决定:自己要替父从军!

第二天一大早,木兰悄悄出了门。她买回一匹白马,配上新马鞍,又买了一身盔甲,女扮男装穿戴整齐后,回到了家里。

“花将军在家吗?”木兰装模作样地敲门问。

“这位小英雄是……”花弧看着门口的年轻人,心里不禁赞叹:“多精神的小伙子啊,简直就是当年的自己。”不知道为什么,花弧对这个年轻人特别有好感。

“哦,花伯父您好,我是您以前的战友王云的儿子——王飞。我替爹爹去打仗,顺便来您家里拜望拜望。”小伙子向花弧施礼说。

王云是花弧当年征战时的好朋友,花弧曾不止一次给木兰讲他们的故事。所以,花弧听完深信不疑,并热情地把王飞迎接到家里,问这问那,王飞对花弧所提出的问题,一一做了回答。花弧问起武艺、兵法,王飞全都对答如流。这下可把花弧高兴坏了,他拍着王飞的肩膀大加赞赏:“我要是有你这么个儿子,做梦都要笑醒。”

“非要儿子吗?女儿就不行?”王飞突然变了腔调,赌气把帽子摘了下来。哎哟,花弧这一看,眼前站的不正是自己的丫头木兰嘛。

这下可好,木兰不依不饶,说爹爹偏心,重男轻女喜欢儿子,还说爹娘和姐姐弟弟都没看出来自己是女子,她替爹爹去打仗肯定没问题。花老爹被木兰说得无言以对,他看到木兰这么坚持,就只好什么也不说了。

河水哗啦啦向北流,晚秋的风呼呼地吹着,现在已经有了冬天的气息。木兰和父母姐弟道别了,大家眼泪汪汪,依依不舍。木兰忍着眼泪,骑上马,猛地一挥鞭子,头也不回地走了。

木兰和同乡的伙伴们一路奔波,很快来到黄河岸边。浑浊的黄河水咆哮着滚滚向前,木兰看着奔腾的河水,突然觉得增加了许多豪气。

这一路上,木兰结识了好几位战友,他们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这天,又到做饭的时候了,可那帮男人哪懂这些呢。这不,他们又在喊木兰帮忙了。

“花老弟,快来帮忙。”他们已经被烟熏得头晕脑涨了。

“哦,来了。”木兰赶紧跑过去帮他们烧火做饭。

真奇怪,只见她把木柴一架,轻轻吹几口气,火就着了。

“真有你的啊,花老弟。”另一个战友拍了拍木兰的肩膀夸奖说。

“嘿,你们看花老弟秀气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个女孩子呢。别说生火做饭,说不定连织布缝衣服都会。”又有战友逗笑说。

“会织布缝衣服有什么不好?”木兰瞪着眼睛问,“女孩子又怎么了?你们在外面打仗,身上穿的衣服、鞋子可都是女孩子给你们做的呢。”

这下战友们都没话说了,他们想起了远方的母亲和妻子,她们操持家务也都不容易啊!

战士们在黄河边休息了一夜,又拔营向北走了,路越走越荒凉,天气也越来越冷,离柔然也越来越近了。路上,他们看到荒芜的庄稼地,看到那些衣服破烂、拄着拐杖讨饭的百姓,心里对柔然人充满了仇恨,恨不得马上冲上战场,杀光那些贪婪的人。

战争开始了,木兰冲锋陷阵,奋勇杀敌,她的英勇很快得到了元帅的赏识,他提木兰做了小头领。木兰把从小学到的用兵布阵之法用到战场上,果然,一连打了好几次胜仗,花木兰的名字响遍了整个军营,就连柔然人也知道了,北魏有一个漂亮的花小将,作战勇敢,熟读兵书,非常有计谋。

北魏人一步步前进,柔然人一步步后退,退出了他们抢占的土地,退回了他们抢走的奴隶。战争一连打了十二年,柔然人终于被打败了。木兰他们可以得胜回朝了!

大军回到京城,元帅大力向太武帝举荐花木兰。太武帝见到年轻英俊的花木兰非常高兴,下旨封花木兰做尚书。

木兰一听就急了,她恳求说:“皇上,木兰已经多年没有守在父母身边尽孝了,现在战乱已平,请皇上恩准木兰的愿望,让臣回家陪伴父母吧。”

太武帝当然不肯失去这员前途无量的猛将,可是花木兰再三恳求,太武帝只好答应了花木兰的请求。

追随花木兰的许多将士也都请求回归乡里,他们拥着花木兰,回到花家庄。花弧一家人听说木兰回来了,早早就到村口迎接,他们见到木兰,都欢喜地流下泪来。

木兰请战友们在厅堂歇息,她回到自己的房间,摘下帽子,梳理柔顺的黑发,重新戴上女孩喜欢的头饰,穿上漂亮的裙子,走出房门,笑眯眯地看着昔日的伙伴。

“这位是花将军的妹妹吗?”战友们都觉得很好奇,这是怎么搞的,为什么怎么看这个姑娘都像花将军啊?

“我就是花木兰啊!”木兰调皮地用以前的声音一一喊出战友们的名字。

“啊!”战友们听了全都惊呆了,这明明是花将军的声音,可怎么他变成了女儿身呢?

花弧笑哈哈地向大家讲述了木兰代父从军的秘密,从此,巾帼英雄花木兰的故事传遍了五湖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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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诸葛亮南征七擒七放孟获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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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南征,是225年蜀汉丞相诸葛亮为了平定叛乱而对南中蛮族发动的一场战争。下面是小编分享的诸葛亮南征七擒七放孟获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诸葛亮,字孔明,号“卧龙先生”,是位足智多谋、智勇双全、善于用兵的全能人才。诸葛亮也是一位军事家,他也曾带兵南征北战,在《出师表》中更是对当前的局势分析的头头是道,顺便还向刘后主刘禅提出许多中肯的建议。在文学方面,诸葛亮更是能够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还自己发明孔明灯、木牛流马,用于军事战场上。这些都是诸葛亮优秀的地方,好像诸葛亮能够随手就能想到计谋计策似的,诸葛亮的渊博是我们震惊,诸葛亮的计谋更是使用的出神入化,能够体现在各个方面。

诸葛亮可谓是很好的谋士,在政治上才能更加杰出,在陈寿的《三国志》中,更是对诸葛亮评价为“史官鲜克知兵,不能纪其实迹焉”,诸葛亮的军事才能也广受历代兵家的认可。

公元225年,诸葛亮率兵入南蛮。而此时南蛮内部刚经历内讧,高定军事政变杀了前首领拥护孟获称王。诸葛亮派马忠和李恢兵分两路攻打南蛮,自己率军击败高定主力部队,杀了叛军高定。孟获退回益州郡。五月,蜀兵渡过沪水,进入云南,于孟获交战,生擒孟获。

首次抓住孟获,诸葛亮好酒好肉招待,并且故意让孟获观看蜀军军队实力,孟获看了并不服。诸葛亮就放他回去。之后却找来孟获副将,称孟获把罪名全部怪在他身上。副将十分生气,诸葛亮故意把他也放了。副将回去后,心中愤愤不平,就把孟获绑了送至蜀营。孟获第二次被抓,心里更是不服,诸葛亮再次放他回去。这次孟获回去也想出一计谋,其弟孟优假装来蜀营投降。诸葛亮识破其计,故意灌醉孟优。等到孟获来劫营的时候,再次被诸葛亮擒住。这第三次擒拿孟获,孟获仍不服气,认为不过是遭人暗算被计谋陷害,并不臣服。诸葛亮仍然放孟获回去。第四次孟获以为诸葛亮独自出来堪察地形,带兵欲偷袭诸葛亮时候,又中计被抓。第四次孟获部下感恩诸葛亮宽厚,竟然灌醉孟获,亲自把孟获送至诸葛亮军营。第五次被抓的孟获仍然是觉得被内贼陷害,于是诸葛亮又放回孟获。

如此反复几番,孟获并不臣服,最后孟获投奔木鹿大王还有乌戈国国王,两个大王虽然兵力强势却仍然被诸葛亮打败,孟获最后终于下跪起誓,永不反叛,效忠蜀国。至此,几次三番和南蛮征战,终于收复南蛮人心,保障了以后蜀国南境安宁。

诸葛亮出战之前曾有部下阻止,称南蛮险恶之地,不宜一国丞相出师,以防意外。可是诸葛亮擅长外交权术,人心连结,当时诸葛亮就已有征服南蛮免除后患之心。在南蛮境内,诸葛亮闻之孟获在当地破有人心,于是想到制服孟获,以其来统领南蛮效忠蜀国。于是便有了诸葛亮南征七擒七放孟获的典故。

[诸葛亮南征七擒七放孟获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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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苏东坡买房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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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那年的春天,苏洵带着两个儿子苏轼和苏辙,来到了汴京。汴京宽阔的大街上,兄弟二人左顾右盼,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世上还有这么繁华的城市。在一处幽深的巷子里,那个花蝴蝶般的妓女朝苏洵招了招手,苏洵的脸立即涨成了猪肝色。他看了两个儿子一眼,对这座城市刹那间充满了无名的恐惧。

照苏洵的意思,在汴京租一处房子住下算了,等谋取了功名,说不准都是要外放的。苏轼不同意。苏轼说:“租房子哪如买房子!”苏轼又说:“租的房子永远是人家的,买的房子才是自家的。”

苏辙也附和哥哥,说:“我们应该买一处房子。”

于是,他们就有了一栋房子。这栋房子在仪秋门附近,房前房后遍栽高大的榆树和槐树。房子的后面,是一处占地约半亩的小花园,园内的花儿已开始含苞吐蕾,有早熟的蝴蝶在花蕾上扇动翅膀。

不久,朝廷的任命下达,苏洵被任命为校书郎,在京城任职。苏辙只有辞去外补职务,陪同父亲住在汴京,这是宋朝的规矩,无须赘言。

苏轼却去了凤翔府,出任签书判官,不得不告别刚刚入住的房子。苏轼的这一西行,在他以后人生的旅途中,或许埋下了某种暗示。

以后的若干年,苏轼辗转于凤翔、杭州、徐州等地方任上,居住的都是官舍。年轻的苏轼,一心想建立功业,还没有出现过为自己造房筑屋的念头。

乌台诗案后,苏轼被贬黄州。在这里,他开始筑建他一生中最有田园风味的“雪堂”。

这一年的冬天,黄州飘起了鹅毛大雪,雪稍霁,苏轼就开始在黄州东门外东坡故营地筑造房屋。房屋建好,苏轼给它取名雪堂。

苏轼在雪堂的四壁画上了森林、河流及渔夫垂钓的景致。雪堂的石阶下有一座小桥跨沟而过,除了下雨天,这条水沟都是干涸的。沟里常有野兔出没。在雪堂的东边,苏轼栽了一棵柳树,每天早晨,枝头有黄雀梳理着羽毛。苏轼雇人在柳树下打了一眼土井,井水清澈,除了汲水做饭,苏轼还用井里的水浇花、洗衣服。绕过柳树,走下山坡,是一望无际的稻田,稻田旁栽着几棵高大的桑葚树,桑葚成熟时,小孩子吃得满嘴红紫。

雪堂后边,是一个小土岗,遍栽青翠的毛竹,荫翳蔽日,苏轼搬一把躺椅,就在这下边乘凉,间或打个小盹儿,立即就有蝴蝶飞来,在他眉毛上翩翩起舞。

这一段时间,苏轼喜欢读陶渊明的《归去来兮》赋。在田间耕作时,他将《归去来兮》中的句子打乱,重新组合起来,配上当地民歌小调,教家人吟唱。他用竹枝敲击着接牛角,敲出了优美的旋律。

一幅多么美妙的田园图啊!

然而,这种生活不久就被打破。朝廷一张诏书,苏轼由黄州迁任汝州。是夜,苏轼站在雪堂的院子里,遥望满天星辰,长久地沉默不语。

苏轼九月抵达金陵,和王安石在一起数日,饱览了秦淮河两岸的美景,他怀恋雪堂,想在这儿再置一处房子。他想,朝廷这样把他调来调去,每到一地都得寻找房屋,很是操劳,不如趁早找一个养老的去处。

消息传出,仪真的太守邀请苏轼,让他把养老的房子建在仪真。

仪真靠近金陵,有着优越的地理条件。

湖州太守腾元发是苏轼的好朋友,亲自登上门来,迎接苏轼去湖州小住,并劝他在山清水秀的宜兴买上一块田地,还出主意,让苏轼上表朝廷,一家老小需要靠种田谋生,申请朝廷允许他把家安在宜兴。

恰巧,腾元发有一个亲戚,在宜兴城外二十里的深山中有一处田地,每年可产八百担大米,苏家可以凭此衣食无忧了。苏轼有点儿动心。托人卖掉了他父亲当年在汴京买下的那处住宅,筹了银两,用来购买田产。

一天清晨,苏轼去看那片田地。船在荆溪里行走,两岸繁树浓荫,恍如仙境。想到将来要在这样的环境中颐养天年,苏轼几乎陶醉了。

那果然是一片肥沃异常的土地,可以说旱涝都能保住好的收成。

苏轼站在那片田地上,开始谋划起来,那儿种水稻,那儿种桑椹,那儿种柑橘。等等。他手舞足蹈,像一个小孩子。

苏轼把这片地买了下来,又写信给腾元发,说已决定在荆溪边买上一处房子,然后把家小接来,要长期定居于此了。

过几天,房子找到了,这是一栋老宅子,房子建得古朴而精巧。

几经说合,原房主人同意五十万钱出手,苏轼掏干净所有口袋,才凑齐这笔钱。买下房子,苏轼掐着手指头定了个黄道吉日,准备在那一天搬进新房子里去。

离搬进新房子的日子越来越近了。这天晚上,有着很好的月亮,苏轼与朋友邵民瞻在月下散步,邵氏就是这所房子的说合者。他们偶然进了一个村子,听到一个老妇人在一间茅舍里很伤心地痛哭。苏轼听得心酸,就推门进去问个究竟。

老妇人说:“我有一套房子,世代相传好几百年了,可我生个不争气的儿子,卖掉了房子,把我撵到这间茅屋里来了。看到明晃晃的月亮,想起祖宅,很是心酸。”

苏轼一问之下,暗自吃惊。老妇人所说的房子正是自己刚买下的那所。苏轼弯下腰安慰那位老妇人说:“你不用伤心了,我就是买你房子的人,现在我就把房子还给你。”苏轼掏出买房的字据,当着老妇人的面撕掉了。

苏轼带着家眷要离开宜兴了。小船在荆溪里穿行,两岸有怪鸟惊起。小儿子问苏轼:“父亲,我们的房子呢?”苏轼站在船头,抬目望向远处。

远处一片迷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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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鲁班发明锯子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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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有一年夏天,鲁班家乡鲁国国王要鲁班监工营造一座宫殿,期限为3年。但是这座宫殿所需的木料,鲁班等工匠们到山上砍上3年也完不成任务。

这可急坏了鲁班,因为国王的话就是圣旨,是不允许随便更改的,如果真的是耽误了工程进度,杀头是不可避免的。鲁班愁得连觉也睡不踏实。

为了加快砍伐木料的进度,鲁班每天都要提前上山选择好要砍的树木。这天,天色刚蒙蒙亮,鲁班便迎着晨曦,踏着夜露,提前出发了。

为了节省时间,鲁班便抄小路走,小路上山近,可是坡陡路滑,而且横七竖八地长满了小树、杂草,行走非常不便。

鲁班只好搀着树木、拽着茅草往上爬。忽然,脚底一滑,身体便顺着山坡往下滚去,鲁班急中生智,急忙抓住一把茅草,由于没有抓牢,反而感到手掌心疼痛无比。

滑到山脚,鲁班狼狈地爬了起来,伸开手掌一看,掌心已是鲜血淋漓。鲁班非常惊奇,为何一把茅草能够划破人的手掌。

鲁班顾不得疼痛,沿着滑下来的山坡,爬上去一看,这丛茅草与别的草没有两样。鲁班不甘心,便揪下一根茅草仔细地观察起来。

这茅草的叶子很怪,叶子两边都长着锋利的小细齿,人手握紧它一拽,手掌就会被划破。鲁班又试着用茅草在他的手指上拉了一下,果然又划开一道血口。

鲁班正想俯身探究其中的道理,忽然看到近处有一只大蝗虫,两枚大板牙一开一合,很快吃着草叶。鲁班把蝗虫捉住细看,发现蝗虫的大板牙上也排列着许多小细齿。

鲁班从这两件事中得到启发,心想:如果仿照茅草和蝗虫的细齿,来做一件边缘带有细齿的工具,用它来锯树,岂不比斧砍更快、更好吗?

鲁班忘记疼痛,转身下山,做起试验来。在金属工匠的帮助下,鲁班做了一把带有许多细齿的铁条。

鲁班将这件工具拿去锯树,果然又快又省力。锯子就这样发明了。这个故事虽说是传说,但是,我们从中却可以得到这样的启发:实践出真知,钻研出智慧。

传说鲁班的母亲和妻子对鲁班的发明创造有很大的帮助。

例如,鲁班做木工活,用墨斗放线的时候,原来是由他母亲拉住墨线头的。后来,母亲在线头上拴一个小钩,这样,一个人操作就可以了。后世木工把这个小钩叫做“班母”,以纪念这个创作。

又如,木工刨木料的时候,前面顶住木头的卡口叫做“班妻”,这是因为传说鲁班刨木料起初是由妻子扶住木料,后来才改用卡口的缘故。

鲁班的妻子云氏也是一位出色的工匠,根据《玉屑》上的记述,伞是她发明的。直到今天,伞仍然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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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张之洞和听月楼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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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重臣张之洞长期在外为官,很少回到家乡。这天他接到家乡的信儿,说准备为他盖一座高楼。张之洞一听很高兴,自己告老还乡后,可以悠哉游哉地登楼望月、饮酒赋诗了。高兴之余,他亲自为高楼起了一个雅致的名字——望月楼。

望月楼竣工这天,张家大宴宾客,楼上楼下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张家的亲朋好友都来祝贺。正在热闹之时,忽听望月楼外有人在大声吟唱宋词:“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大家一听,就知道是一个叫秦博古的老秀才到了。

秦博古是个才子,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无不精通。晚清科场黑暗,他虽满腹学问,但因无钱无门,不会钻营,所以屡试不第,到老仍混得一文不名。平日里秦博古最欣赏宋词《虞美人·听雨》,认为是自己悲凉身世的写照,所以自号“听雨”,人们也就称他“听雨先生”。今天,秦博古也来望月楼凑热闹。

张家人知道秦博古的书法非常了得,就请他留下墨宝,亲自把“望月楼”这三个大字书写在楼上。

几杯酒下肚,秦博古已经喝得头大,他也不推辞,抓起毛笔,晕晕乎乎地爬上了临时脚手架。听到张家总管不停地称他“听雨先生、听雨先生”,秦博古心里挺滋润,谁知他只顾得意,竟把“望月楼”错写成了“听月楼”。

众宾客望着“听月楼”三个大字,觉得怪怪的,心里犯嘀咕:天上风有声、雨有声,风雨有声皆可听;月亮有形而无声,月亮能“听”吗?这老秀才真是喝多了!

张家总管凑近秦博古,小心地说:“听雨先生,张中堂为高楼拟出的名字叫‘望月楼’,这——”

秦博古一时惊醒,顿时吓出一身冷汗,但他是要面子的人,自然不肯认错,于是把眼一瞪,大大咧咧地说:“什么张中堂?别在我面前摆谱,我还是他老师哩!”

人们都吃了一惊,不知秦博古何时当过张之洞的老师?但“中堂老师”实在名头太大,谁也不敢多问,听凭秦博古把“望月楼”换成了“听月楼”。

宴席继续进行,人们对秦博古这个“中堂老师”刮目相看,纷纷上前恭维敬酒。

秦博古虽然很陶醉,但毕竟不踏实:刚才题字时走神,把望月楼捣鼓成不伦不类的“听月楼”,后来又“急中生智”,冒充了张之洞的老师。如果此事被张之洞知道,还能有好果子吃吗?不过,随后他又坦然了:张之洞身负社稷重任,常年在外,忙得焦头烂额,哪有机会回老家啊。

想到这一层,他心里有底了,竟借着酒劲儿,用筷子敲着盘子,有板有眼地唱起来:“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

正在这时,门外突然一阵喧哗,只听有人高声喊道:“张中堂大人回府——”

张家人与众宾客一窝蜂似的出门迎接。张之洞真的回乡了!他奉诏从湖广回京面君,顺道祭祖,回到了阔别多年的老家。

这一下,秦博古傻眼了,他像一嘴吃了二十五只老鼠——百爪挠心哪:对中堂大人出言不逊,该当何罪?题错望月楼名号,又该当何罪?这时的秦博古,真是要溜跑不掉,要躲无处藏,只恨不得有个地缝可以钻进去!

张之洞在“听月楼”下驻足良久,细细观看“听月楼”三个大字。张家总管小声告诉张之洞:“这是您的老师听雨先生刚刚留下的墨宝。”

张之洞一愣,不动声色地“哦”了一声,继续盯着“听月楼”看,看着看着,眉头就拧成了个大疙瘩。秦博古躲在暗处,偷偷观看张之洞的脸色,他看到张之洞望着“听月楼”不住地皱眉头,知道坏事了,只能傻愣愣地等着中堂大人缓过气儿来,随后处置他。

好久,张之洞才忽然问道:“听雨先生何在?”

躲在角落里的秦博古知道是祸躲不过,他战战兢兢地来到张之洞面前,脚一软就跪了下去。

不料,张之洞却双手扶住秦博古,把他拉到上席就座。

秦博古哪里敢坐,张之洞把他强按到首席坐下后,朗声对众宾客说道:“刚才我在楼外细细欣赏‘听月楼’三个大字,但见听雨先生字迹遒劲圆润、俊秀飘逸,有‘落霞孤鹜’之遗风,听雨先生真乃吾之师也!”

刚刚还吓得魂飞魄散的秦博古慌忙站起来,红着脸不住地说:“哪里,哪里,中堂过誉!都怨我酒后失敬,把‘望’错写成‘听’,显得不伦不类,贻笑大方、贻笑大方!”

不料张之洞竟离开座位,站在厅中,对秦博古深施一礼,继而侃侃而谈:“非也,听雨先生过谦!当年李太白在咏楼诗里说过,‘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可见人间天上声息相通、情景交融。以张某揣度,待夜深人静之时,身临高楼,这圆月美景一定是可以‘听’的!有诗为证:吴刚坎坎伐桂树,玉兔橐橐捣药声,忽闻楼台仙乐起,拂面嫦娥舞袖风。”

张之洞即席赋诗,众宾客听得如醉如痴,大家都感到用“听月楼”代替“望月楼”,显得更加悠远灵动,意味无穷。用一个“听”字,确实把“望”、“观”、“得”、“抱”等字比得粗俗不堪!

正在这时,人们更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只见秦博古突然离开首席,来到大厅中央,在张之洞面前“扑通”跪下,他两手左右开弓,在自己的脸上“啪、啪”不由分说地扇起来。

秦博古声泪俱下地告诉大家,自己是如何酒醉后写错字,下不来台时,又如何胡编乱造、信口开河地冒充是中堂的老师。他说,张中堂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但仍能虚怀若谷、宽宏大量,与自己的轻浮狂妄比起来,简直有天壤之别,自己感到无地自容。

听了秦博古的话,众宾客都十分感佩,叹服张之洞不但有经纬天地之才情,而且有包容四海之雅量。

面对众人的一片赞颂之词,张之洞不为所动,他真诚地对大家说:“唐朝韩文公说过,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人生不可无师,人之师有一字之师、一技之师、‘三人行’之师、传道授业解惑之师,不一而足,听雨先生何必耿耿于怀!”张之洞将秦博古扶起,让他坐在首位,向他恭恭敬敬地敬上一杯酒,然后又对大家说,“听雨先生即使只是我的‘一字之师’,也同样是我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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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历史典故:熟能生巧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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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时期,有个人叫陈康肃,号尧咨,他从小就喜欢射箭,整日练习,所以他的箭术十分精湛。他因此非常骄傲,常常夸耀自己的本领。

有一天,陈尧咨练习射箭,只见他举起了弓,搭上箭,一连发出十支箭,每支箭都正中红心。旁观人见他有如此高超的射箭本领,无不拍手叫好。陈尧咨自己也很得意,他环顾四周,发现一个卖油的老头只是略微地点了点头,有些不以为然的样子。陈尧咨心里很不舒服,不客气地问他:“喂,你这个老头也会射箭吗?你看我射得怎样?”老人很干脆地回答:“我不会射箭。你射得还可以,但并没有什么,只是手法熟练而已。”

陈尧咨听了有些恼火地说:“老头儿,你敢小看我射箭的本领,难道你有什么更高超的本事吗?”老人笑着说:“这射箭的本领我可没有,不过我可以倒油给你看看。根据我卖油的经验,知道你的射箭本领也是熟能生巧而已。”说完老人拿了一个盛油的葫芦放在地上,又在葫芦口放了一枚有孔的铜钱。然后舀了一勺油,眼睛看准了,油勺轻轻一歪,那些油就像一条细细的黄线,笔直地从钱孔流入葫芦里。倒完之后,油一点儿也没沾到铜钱。

老人谦虚地说:“这也是一种平常的技术,只不过是手法熟练罢了!”陈尧咨听了十分惭愧,从此更加努力地练习射箭,再也不夸耀自己的箭术了。

做什么事情熟练了,就能找到窍门。学习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需要我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钻研。同时,人的大脑记忆功能有一个遗忘的过程与规律,我们所学到的东西如果不及时复习的话,很快便会忘记。所以,学习中不断地重复是必不可少的。读书学习还有一个把书变薄再变厚的过程,抓住重点,加以联想、引申、升华,掌握其中的精髓,逐渐转化为自己的知识与理论。在多次重复之后,我们便可以熟练地运用这个知识点或者是这项技能了。

[历史典故:熟能生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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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历史典故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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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齐国的国君齐宣王爱好音乐,尤其喜欢听吹竽,善于吹竽的乐师便有三百个。齐宣王爱摆排场,总想在人前显示国君的威严,所以每次都会让这三百个人一起合奏给他听。

有个南郭先生听说了齐宣王的这个癖好,觉得有机可乘,就跑到齐宣王那里,吹嘘说:“大王,我是个有名的乐师,听过我吹竽的人没有不被感动的,就是鸟兽听了也会翩翩起舞,花草听了也会合着节拍颤动,我愿把我的绝技献给大王,我愿意成为大王众多乐师中的一员。”齐宣王听了很高兴,毫不怀疑地收下了他,将他编进三百人的吹竽队伍中。从此以后,南郭先生就和众人一块儿合奏给齐宣王听,和大家享受同样优厚的待遇。

其实南郭先生压根儿就不会吹竽,他跟齐宣王说的那番话只不过是他的一个弥天大谎。每逢演奏的时候,他就捧着竽混在队伍中,人家摇晃身体,他就跟着摇晃,人家摆头,他也跟着摆,装出一副动情忘我的样子。就这样,南郭先生混过了一天又一天。

过了几年,齐宣王死了,他的儿子齐湣王继位。齐湣王也爱听吹竽,但他和齐宣王不一样,他觉得独奏更悠扬、更逍遥。于是齐湣王下令,要这三百个吹竽的人好好练习,做好准备,一个个轮流吹竽给他欣赏。其他乐师们都积极练习,想一展身手,只有那个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吓得惶惶不可终日。他想来想去,觉得混不过去了,只好连夜收拾行李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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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历史典故之丝绸之路的故事

全文共 1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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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骞是汉武帝时期的人。公元前139年,他受命率人前往西域,寻找并联络曾被匈奴赶跑的大月氏,合力进击匈奴。

张骞一行从长安起程,经陇西向西行进。一路上日晒雨淋,风吹雪打,环境险恶,困难重重。但他信心坚定,不顾艰辛,冒险西行。当他们来到河西走廊一带后,就被占据此地的匈奴骑兵发现。张赛和随从一百多人全部被俘。

匈奴单于知道了张骞西行的目的之后,自然不会轻易放过。把他们分散开去放羊牧马,并由匈奴人严加管制。还给张骞娶了匈奴女子为妻,一是监视他,二是诱使他投降。但是,张骞坚贞不屈。虽被软禁放牧,度日如年,但他一直在等待时机,准备逃跑,以完成自己的使命。

整整过了十一个春秋,匈奴的看管才放松了。张骞乘机和他的贴身随从甘父一起逃走,离开匈奴地盘,继续向西行进。由于他们仓促出逃,没有准备干粮和饮用水,一路上常常忍饥挨饿,干渴难耐,随时都会倒在荒滩上。好在甘父射得一手好箭,沿途常射猎一些飞禽走兽,饮血解渴,食肉充饥,才躲过了死亡的威胁。

这样,一直奔波了好多天,终于越过沙漠戈壁,翻过冰冻雪封的葱岭(今帕米尔高原),来到了大宛国(今费尔干纳)。高鼻子、蓝眼睛的大宛王,早就听说汉朝是一个富饶的大国,很想建立联系。但苦于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故一直未能如愿。因此,当听说汉朝使者来到时,喜出望外,在国都热情地接见了张骞。他请张骞参观了大宛国的汗血马。在大宛王的帮助下,张骞先后到了康居(今撒马尔罕)、大月氏、大夏等地。但大月氏在阿姆河上游安局乐业,不愿再东进和匈奴作战。张骞未能完成与大月氏结盟夹击匈奴的使命,但却获得了大量有关西域各国的人文地理知识。

张骞在东归返回的途中,再次被匈奴抓获,后又设计逃出,终于历尽千辛万苦,于13年后回到长安。这次出使西域,使生活在中原内地的人们了解到西域的实况,激发了汉武帝“拓边”的雄心,发动了一系列抗击匈奴的战争。

公元前119年,汉王朝为了进一步联络乌孙,断“匈奴右臂”,便派张骞再次出使西域。这次,张骞带了三百多人,顺利地到达了乌孙。并派副使访问了康居、大宛、大月氏、大夏、安息(今伊朗)、身毒(今印度)等国家。但由于乌孙内乱,也未能实现结盟的目的。汉武帝派名将霍去病带重兵攻击匈奴,消灭了盘踞河西走廊和漠北的匈奴,建立了河西四郡和两关,开通了丝绸之路。并获取了匈奴的“祭天金人”,带回长安。

张骞不畏艰险,两次出使西域,沟通了亚洲内陆交通要道,与西欧诸国正式开始了友好往来,促进了东西经济文化的广泛交流,开拓了丝绸之路,完全可称之为中国走向世界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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