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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淘书乐的作文(精选20篇)

《历史研究》是英国史学家阿诺德·约瑟夫·汤因比著图书。关于淘书乐的作文,我们来看看下文。接下来开学吧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关于淘书乐的作文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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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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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里有个我初三作文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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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豪朱自清以其著作《荷塘月色》而享誉文坛。他的语言素朴缜密,清隽沉郁,字里行间无不充沛着自己真切的感情。然而,另一篇散文真正触动了我。那便是——《背影》。

《背影》描述了在家庭变故的情况下,父亲送别儿子远行的经过。其中,父亲在我上车前蹒跚地翻越过月台为我买橘子的情形最让我为之感动: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样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读着读着,我竟不由地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想起了那年那天……

“儿子,背包那么重,爸爸来帮你背吧!”说着他伸手便想来替我背包。我天真地笑了笑,说:“我能行的!”说罢一扭身,躲过了那双大手……到了车站,爸爸陪我有说有笑地等车,在那略显疲惫的脸上,竟也绽开了那么和谐迷人的笑容,他不顾自己是个成熟男人的身份,和我打闹,与我一同欢笑,打发等车这无聊漫长的时间。一会儿,车来了,他笑着送我上了车,我趴在车窗边,冲他招手,他也扬起那只宽厚温暖但有些粗糙的大手,朝我微笑,车子开动了,我却发现,在他转身欲去的那一刹他的眼底透出一丝依恋,一丝不舍,一丝牵挂,一丝落寞……他的背影,越来越小,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直至消失在这纷扰的人海中,无处可寻……不知何故,小小的我也默默地留下了眼泪。

他是我父亲,他不是最富有的,不是最温柔的,不是最神气的,不是最完美的。但那些我并不在乎,因为,他是最爱我的,最疼我的,最亲近我的,最关心我的!

父亲的背影,父亲的爱,父亲的笑,我都将一一将其铭刻在心间——那人世间亲情之所在。

从朱先生的《背影》中我看到了人间真情,领略到了深沉的父爱,也想起了这在另一个城市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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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是个书谜初三作文

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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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跳舞,有人喜欢唱歌,我却喜欢看,简直就是一个书迷。

我爱看书,因为书是知识的海洋,书给了我们智慧和力量。

以前,我不爱看书,有一天,我在同学家里看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就蹲在同学的的墙脚下看,一下子就着迷了,不知不觉天黑了,书也看完了,妈妈一直在找我,回家怕妈妈吧,谎称在外婆家吃饭了。以后,我和书就成了不可分割的好朋友。

有一次,我坐公交车去大舅家,带了一本书在车上看,下子就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住了,车子到站了,乘额陆续下车了,我却一动不动的看书,车子又向始发站开去,车子到了站,我的书也看完了,我下车看了看,觉得高楼很熟悉,售票阿姨笑着说:“你在车上和我绕了一个来回”。

同学样,为了灿烂的明天,让我们一起和书交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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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好书伴我行小学生作文600字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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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云,读使人充实,读史令人明智。余深以为然。书文者,字之碰撞,思想之迸发,气之所形也。印于竹帛而留痕于心也。凡乐读书,亦好为文,然文不可以学而能,则养而致气。所以致气者,读书也。亦读亦作,字字珠玑之妙,盈于心,见于行也。

所以击掌称快,自觉乐在其中者,盖读书也。余身长五尺,双目能顾其耳,面如冠玉,唇若涂脂,居老武昌城西北隅。雉堞坍圮,榛莽荒杂。有小楼二间。春日将近,然余寒犹厉,冻风时作,作则飞砂走砾。居于一室之内,生檀香一炉而密雪骤至,碎玉声丁然。但宜读书尔,坐一隅之下而诵《诗》《书》《史记》,每遇有感之处不禁脱口而诵,声若洪钟。一时间,鸟雀惊鸣,绕树三匝,无敢依枝。余则自得于己,面有得意之色,常欣然忘食,不能自己。乐者,书之所与。

所以行之有素,谈吐不庸者,盖读书也。每遇硕师先达,欲援疑质理,则俯身倾耳以请,故鲜遇其叱咄。如此者,缘读书之时,常慕古之儒雅羽扇纶巾、长袍飘逸之形,亦仰其恭敬礼周之举。时效法矣。色恭,礼至,故余常有所得。又好作文,固不及宽厚宏博,冲乎天地之间,亦尚存些许疏荡,幸得以尘秽大方视听,尝得其指教。故余之所得,拜读书之赐也。

所以心若止水,思之至深者,盖读书也。存书于心,又幸而遇时,尝假书于藏书之家,古之经达无所不读。又恐汩没陈迹之中,复随书指引,求字内之奇闻壮观以晓天地。恣观终南之秀,慨然如见古之豪士,细察畅春之婉,怅然如闻凄冷之音。

已东览高山大野以自广,北顾奔流黄河以自达,西过秦汉之都以自醒,南及儋州汩泉以自静。无复求绮绣,朱缨宝饰之帽,腰白玉之烨然矣。见浮世之徒,自念不汲汲于富贵。又闻有功而谪者,吊日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偶遇拥才不遇之人,劝之,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宠辱不惊,心若止水,思之至深,再拜读书也。

故读书之利,不可一而足也。个人之感,亦趣舍万殊。惟有手捧一卷,亲临其中,方见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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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这本书真有趣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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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我看过许多书,有四大名著、沈石溪与他的动物小说、曹文轩的门道,但看过后最令我难忘的是一本外国作家写的《列那狐的故事》,也是我要向大家推荐的书。 文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列那”的狐狸,它非常的聪明、调皮、狡猾……小的时候它专门盗窃。

它走进鸡窝偷蛋,却被鸡妈妈赶了出来;它爬上树偷鸟蛋,却摔了一个“狗啃泥”。这一个个故事逗得我哈哈大笑。长大以后,它跟一只名叫“厄雷格斯”的狼成为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起去打猎、游玩、吃饭。但是后来,由于列那狐经常捉弄厄雷格斯,它俩绝交了。

列那狐去当兵,治了国王的病,国王一直很依赖列那狐。最终,列那狐装死,逃脱了国王的追捕。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聪明、勇敢、坚强。不能学习列那狐的调皮捣蛋,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事,真让我感到“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这本书实在太好看了,小朋友你们也快去感受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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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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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我翻阅了不少好,有《草鞋湾》、《哈利·波特》、《象母怨》、《少女的红发卡》、《云雀谣》等,书中的精彩内容都使我记忆犹新,我尤其欣赏《云雀谣》。

《云雀谣》出自曹文轩的小说文集,出版于2014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曹文轩文集以落笔唯美、简单质朴,结尾给人遐想而闻名。

离别十年,蓝蓝从农村来到妈妈和外婆身边,外婆是这个城市的市长,蓝蓝从一个乡村丫头摇身一变成了高官家属,蓝蓝不仅要面对身份巨大的转变,更要体验随之而来的人情冷暖和世间百态。妈妈想补偿蓝蓝失去的母爱,又对来自农村的奶奶充满了嫌弃与轻视,终于,奶奶无法忍受妈妈厌恶的眼神而回到了农村,她带走的不止是蓝蓝的心……

本篇文章中那鲜明的人物特点深深地打动了我。外婆十分善良,有耐心;妈妈则势利,以金钱为重;奶奶勤劳、憨厚、老实、隐忍。人物的性格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看得出,作者在刻画人物性格方面十分用心。

除了人物性格之外,生动、感人的故事情节也吸引了我的眼球。在这个支离破碎的家中,妈妈总是对奶奶横眉冷对,弟弟童童更是傲气不已,蓝蓝只能感受到奶奶一人的爱,她被孤独包围了,同时也开始变得多愁善感。

“人,且不说该有多好的境界、多好的德行、多好的品德,但最起码得讲点良心、讲点孝心!”这句话出自外婆的口中,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也是使我感触最深的一句。文章中的奶奶最终回到了农村,然而,她却带走了辛劳和痛苦。当然,如果你想细细品味书中的酸甜苦辣,就请打开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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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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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关于读的名言,如: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我喜欢读书,读过的书也不少,如《巴黎圣母院》《简?爱》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我9岁那年买的《地球46亿年之谜》。

这是一本漫画书,分5章,讲了从地球形成到人类出现这段漫长时间,生物种类和生物与生物之间发生的事情。书中讲了许多有知识的东西,如地球是怎么诞生的、生命是怎样产生的……想知道还有什么吗?请听我细细道来。

46亿年前,宇宙中的一些尘埃云团形成了地球;35亿年前,生命出现了;5.7亿年前,多细胞动物出现了;4.39亿年前,鱼类出现了;4.085亿年前,陆地上开始有了生命;3.625亿年前,爬行类动物出了;2.45亿年前,恐龙出现了;6500力年前,恐龙灭绝了;160万年前,人类出现了……

这本书以图画的方式,写得十分生动。我前后看了几遍。它使我懂得了许多年前我不知道事的知识,我十分喜欢,爱不释手。

《地球46亿年之谜》这本书让我了解了很多课外知识。今后,我还要读更多有知识的课外书,掌握更多的知识,长大后为国家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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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一本书《伊索寓言》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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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晔涵

小时候,我读过很多的,可令我最难忘的还是那本爸爸送给我的《伊索寓意》了。

这里面有许多的小故事,每个故事后都有一个道理,有些故事后还有图画。这本书引起了我对它巨大的兴趣。

伊索寓言》里面的人物栩栩如生,如善良的农夫,聪明的小鸭子,可恶的大灰狼和忘恩负义的蛇……

《农夫与蛇》讲了一个农夫在寒冷的冬天,发现了一条被冻僵的蛇,他觉得蛇太可怜了,便给它取暖。蛇苏醒后,狠狠地咬了农夫一口。农夫临死前说:“我真是活该呀,明明知道蛇是凶恶的,却还要救它。”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哪怕你对恶人再好,他也不会知恩图报,反而会害了你自己。

《狡猾的狐狸》告诉我们,做什么事一定要先想好做了这件事会有什么结果,不然就会像山羊一样被困在井里出不来了。

《小鸭子与狼》,则告诉我们,遇到危险要沉着冷静,不能慌张,不然就会被坏人欺负。

《伊索寓言》中的每一个故事中的每一个道理,都来自生活中。所以,它能提醒我们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解决好。

今天,我给你们推荐的书,希望你们也能去读读,不仅可以读到很多有趣的故事,还可以懂得许多生活的哲理。希望你好好珍藏它,好好利用它,推荐给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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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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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韦思桐

有一天中午,天气晴朗,妈妈穿着漂亮的花格子围裙,开心地做香喷喷的饭菜,而且还有我的最爱:白切鸡!饭菜做好准备开饭了。

妈妈让爸爸去叫儿子出来吃饭。嗯,儿子在哪儿呢?爸爸找了客厅、房、终于在他的房间里找到了儿子,可是儿子没有发觉,仍在津津有味地看书,爸爸大声地喊道;“儿子,吃饭啦!”爸爸这么一吼,把儿子吓得一蹦三尺高,赶忙跑出去吃饭了,爸爸很好奇儿子这么入迷到底看的是啥书,爸爸看了一下,原来是《父与子》漫画书。

儿子和妈妈准备要吃饭了,等了很久爸爸还没来,怎么回事?儿子就回去找爸爸,原来爸爸趴在他房间的地板上看《父与子》,连他进来都没有发觉,儿子也对着爸爸的耳朵大吼一声:“爸爸,吃饭啦 !”也把老爸吓了一跳。《父与子》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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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以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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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帮我买了一本,名字叫《半小时阅读》,这本书可吸引人啦!

书的正面,画着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猪,正专心致志地读着一本书,仿佛要告诉我们:“亲爱的小朋友,看书不仅可以增添兴趣,还可以增长知识,让聪明的人更聪明,请多看书哦!”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这本书,一下子像磁铁一样紧紧地把我吸引住了。

那一个个新颖奇特的题目,如“零的突破”、“可口香味电影”、“女教师的特异功能”……直吊我的胃口,使我恨不得一口气把它们读完。看着,看着,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幕幕生动的情节,使人浮想联翩。你别急,让我就为你介绍一篇吧!

就说这“女教师的特异功能”吧。一看到这题目就把我嘘得一愣一愣的,细细地看下去更让我感慨不已。这故事发生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村头有一座小小的学校。有一天,上课必须用的粉笔突然用完了,女教师想了个办法,用手指醮水在黑板上写字。

又有一天,她走进教室,准备上课,突然发现杯子里的水已经全部漏完。就在这时,女教师突然感到,她右手的手指上,正不断渗出亮晶晶的水珠,天!她有了特异功能,这种奇怪的教育结果,便造就了一个神童被一所著名的大学破格录取了。有人化验过,那女教师手指上的水与泪水的化学成份是一样的。

在这本书里,似这样新奇的文章比比皆是,读着读着,都让你爱不释手。不信,你也来读读!

朋友,你们都知道,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请爱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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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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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曰: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但不可一日不读。我们现在应该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我来为你推荐一本书吧!

我向你推荐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大学生被警察抓走,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真本书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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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特殊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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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数学补习班老师给我们发了一本特殊而又精美的立体探究用

这本书的名字叫《芝麻书》。这本书发下来之前,我们还不知道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当时老师并没有告诉我们,只是开玩笑地跟我们说,这是一本装满了芝麻的书。等这本书发下来之后,我们才知道这是一本有趣的立体书。

《芝麻书》很厚,只不过只有几页,我觉得很遗憾。虽然只有几页,但这几页的内容总是令我回味无穷,看了一遍还想再看一遍。因为这是一本立体书,自然书中会有一些“机关”,但是这些“机关”非常容易找,我总是能够迅速找到!

不仅如此,我还和这本书有过许多故事呢!

有一次,我和妈妈顶嘴,被妈妈狠狠地批评了一顿。当时我非常生气,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见《芝麻书》时,我饶有兴趣地翻开了这本书来看,不一会儿气就消了,开始认真地找起“机关”来。等到这本书看完,我就高高兴兴地走出房间,又和妈妈谈笑风生了。

你看吧!我无论是高兴、生气还是伤心,都会捧起《芝麻书》来看,所以这本书对于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理所当然,这本书也是我最真心的朋友了。

我喜欢《芝麻书》,因为它能给我带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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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书的味道作文800字

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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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作者通过他的笔使我感受到酸甜苦辣,令我为书中活生生的人物痴迷。

仿佛又是鲁镇的酒楼,那个穿着破烂长衫的身材高大而又脸色惨白的孔乙己倚在台边,品着温酒,嚼着茴香豆,虽没有进学,但也是天天“之乎者也”。喜欢喝酒,不欠酒钱,却从不靠踏实工作来挣钱。几个小孩向他要茴香豆,他只是看了看豆,慢慢拿起几颗,一颗一颗给,孩子吃了一颗还想要,便眼巴巴地看着盘中豆,他却慌忙用手遮住豆,打发走孩子,暗自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矣。”最后,这位酸腐文人却是因为偷东西的毛病,最后“大约的确是死了”。孔乙己让我品到了酸,是旧社会文人酸腐的酸,是像泡菜腐肉般的酸。

隐约在一轮明月下,带着银项圈的矫健的少年站在瓜田里,那是闰土。他屏着呼吸,小心翼翼的抬起叉子,对着偷吃瓜的猹狠狠刺去。他是迅哥家的长工的儿子,下了雪后,他与迅哥扫开雪,支起一个竹筐,撒一些秕谷,躲到墙后“请鸟入瓮”,两个人小脸都被冻得红扑扑,鼻涕也流了下来,但是抓到了鸟,他们的脸上都洋溢着欢乐。他们一起去沙滩上捡五颜六色的贝壳,去看跳跳鱼。少年闰土和迅哥一起度过了快乐而又甜滋滋的童年。闰土让我尝到了甜,是儿时欢乐玩耍的甜,是像蜜糖一样的甜。

好像又是鲁镇鲁家中,那个终日干活的可怜的妇人祥林嫂。她早早成了寡妇。她模样周正,手脚都壮大,又常常顺着眼,是一个安分耐劳的人,却因丈夫染风寒死了,儿子被狼叼走了,背上了个“克夫”的名。用辛苦挣来的钱给土地庙门槛捐门槛,试图要洗刷自己身上的罪孽也是枉然。某年冬天,当家家忙着祝福时,皑皑白雪中走来破衣烂裳的祥林嫂,她真瘦啊!原本壮大的手脚变成了竹枝似的,身子单薄的就像一张纸。孤苦无依的她,像一片雪花一样轻轻倒在了雪地里,无声无息的带着茫然死去了。祥林嫂让我看到了苦,是妇女被封建社会死死压迫的苦,是像苦茶青橄榄一样的苦,

似乎是未庄赵家,那个赵太爷,衣着打扮整整齐齐,脸上布满了深深浅浅皱纹,没有老人应有的慈祥,而是一味的阴险狡诈。他先是欺负自认赵家亲戚的阿Q,不让阿Q姓赵,后来又担心被高喊“造反了”的阿Q造了反,便使出浑身解数讨好阿Q。在未庄中他表面上是“精神领袖”,其实是拥有钱财却压迫别人的封建阶级,城府极深,毒辣之极。赵太爷让我感到了辣,是封建阶级阴险狡诈的毒辣,是像老姜一样的辣。

每每翻看这些鲁迅先生写的文学作品,细细品味他犀利的笔锋下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总是那样令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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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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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儿爱广阔的天空,鱼儿爱无边无际的大海,而我,爱。如果,人生是夜空,那么书就是夜空中最耀眼的那颗星;如果人生是天平,那么书就是天平上最凝重的一枚砝码。

我非常爱书,我对书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在童年中,书陪伴了我无数个日日夜夜,它是我亲密的朋友。我和书虽然不能面对面的交谈,但是它却犹如一位老师,教会我知识;让我明白世间的真谛;带我领略祖国的秀丽神奇……

记得那时我读三年级的时候,在一次数学测验中,我考出的成绩出乎意料的差。面对从未有过的打击,我灰心了,丧气了……在无意中,我看了一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一句话——“生命的意义在于奋斗!”这句话虽短,可它却那么的有道理。是啊,在人生漫长的道路上,怎能没有挫折与失败呢?可是,只要你勇敢的去拼搏,去奋斗,才会从一棵经不起风吹雨打的小树苗,长成一棵坚韧挺拔的苍天大树。在不知不觉中,这句平凡有简单的话找回了我以前的自信。

书是一把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是人类的精神营养品。是书,让我有了自己的理想,让我在理想中不断进步。一本本好书伴我度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一本本好书伴我迎接灿烂的明天。书是我人生旅途上的一位良师益友,好读书,读好书,是我一生中最大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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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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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讨厌历史类的,偏偏家里最多的就是历史书。平常,我连那些书碰也不碰一下,可是现在呢?就是不想看,也得看呀!

在妈妈注视下,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三页…我极不情愿地看着,突然,我心中一动,可以把自己喜欢看的书夹在里面偷看呀!反正妈妈已经走了,再说,从正面看根本就看不见,哈哈哈!我总算可以背着妈妈看闲书啦!

正当我沉醉在可以看闲书的喜悦之中时,妈妈走过来了,她可能要查验我书看得好不好,但里面的小人儿书往哪儿藏,我急得手心都出了汗。还好还好,妈妈只是去我旁边的洗手间了。我需要尽快把书藏好,不然妈妈突然走过来看我,我该怎么办,对了,我可以把小书放在屁股下面,因为小人书之所以叫小人书,是因为它非常小嘛!嘿嘿!

呀!杨歌真勇敢,陈雪虎真聪明,老肥(张大军)真过分,竟然把杨歌和陈雪虎的功劳都归功于他……我看得十分投入,不知不觉中,嘴巴走漏了风声啦!把我心里想的都说出来啦,妈妈会不会听到啦?“咚…咚…咚…”是妈妈来了吗?哦,不是,是邻居在修房子,正因为如此,声音比较大,才没有惊动妈妈。

我继续往下看,不料我体内膀胱中的“液体”在不知不觉中多了起来,不得不上卫生间,怎么办?怎么办?有了,把小人书放进书架子,大书直接放在椅子上,我轻手轻脚地放好书,向走廊里看了看,没人,好,走,赶紧去了卫生间把体内多余的“水份”排泄一空。爽!回到书房继续接着看我的小人书。

真好看呐,我简直忘记了时间,直到整本书都看完了,我咽了一口唾沫,把书中“精华”的知识都咽了下去,才开始做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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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小书虫初二作文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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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有一个同学叫小星,是一个“小虫”。

他长得圆头圆脑圆眼睛,精致的鼻子上面还架着一副眼镜,看起来知识很渊博的样子。不管你问什么问题,他都会给你答案,没有什么可以难倒他。所以他作文写是很好,故事也讲得最棒了。他经常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次当他看起书来时都废寝忘食的。

有一次,学校组织去春游。一到郊外,同学们就像冲出牢笼的小鸟,个个都去玩了,唯独不见他的身影。我找来找去,原来他躲在一棵大树下面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书,正徜徉在书海之中呢。天黑了,大家要回去了,老师数来数去,就差“小书虫”一个人。老师叫同学们分头去找,原来他还在树下看书。我过去推了他一下,他才如梦初醒。

这就是我们班的“小书虫”。他看书看到有趣的地方时,就会哈哈大笑;看到悲伤的情节时,就会流下眼泪;看到发人深省的地方时,就会陷入沉思。你们说他是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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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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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儿童节到了,妈妈让我选择一套喜欢作为节日礼物。我高兴地来到汉唐书店,精心地挑选了一套很有意思的彩色绘本,书名叫《法布尔昆虫记》,是法国著名的生物学家,动物学家法布尔写的。

这套书每一幅图画都栩栩如生,每一个故事都生动有趣,在故事中能不知不觉的了解很多昆虫知识。当我阅读时,就像走进了法布尔的昆虫世界,做了一次次惊奇的探秘旅行。那里有充满爱心的毒蜘蛛,残忍的杀手泥蜂,用生命歌唱的音乐家蝉,可怜的奴隶蚂蚁,吃掉新郎的螳螂新娘,伪善的杀手萤火虫,铁嘴铜牙的天牛,还有一只快乐的推着粪的圣甲虫……它们的生命虽然很短暂,但一生却很精彩。

读完后,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则是《闪电飞行员---蜻蜓》。文中讲道:红蜻蜓千木是蜻蜓家族中的佼佼者,他勤学苦练梦想成为一名闪电飞行员。在选拔赛这天,千木为了救一只掉入淤泥中的小蜻蜓,错过了一生只有一次的选拔比赛,再也无法实现飞行员的愿望,可他没有后悔救小蜻蜓,仍然每天坚持练习飞行。一天,食虫芒袭击蜻蜓家族,千木发现后,拼命飞行赶回报信,并疏散同伴,救了大家,最后成为了闪电飞行队的一员。故事中的千木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喜欢《法布尔昆虫记》,它让我更加热爱昆虫,更加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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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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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它的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是一本新奇有趣、语言优美生动、情节曲折离奇、人物个性鲜明,思想会给人带来启迪的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1909年获得诺贝尔奖奖金。拉格洛夫生于瑞典西部的一个陆军中尉家中,幼年时下肢瘫痪,但她爱文学自强不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她的代表作品有:《有形的锁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他之前是一个爱欺负动物又不太听父母话的调皮男孩,动物们都很讨厌他,父母也对他感到失望。在一次奇特的际遇下,尼尔斯见到了传说中无所不能的小精灵,他顿时有了捕捉小精灵的邪恶想法。就在他正得意自己的计划时,小精灵先发制人的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小得连动物们都瞧不起他。

在后来的日子里,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会了帮助其它动物,跟动物们交流谈心。他和大雁们经历了种种困难,受到了真正的锻炼,改正了他以往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缺点,最后以完美的成长回到了父母身边。

其实,书中的小精灵就是人们心中的小恶魔,来提醒人们不能做什么,也是人们心中的小天使,来帮助人们该如何选择。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尼尔斯,因为他年纪虽小,却很勇敢。有一次,他被老鹰捉住了,老鹰说要把他吃掉,尼尔斯却没有害怕,反而冷静的待在洞里想办法怎么逃出去。他先给老鹰的`小宝宝们讲故事,等小宝宝们睡着后,尼尔斯就让老鹰去找食物,等老鹰飞远后,他就趁这个时机偷偷逃出去了。

与此同时,尼尔斯非常乐于助人,动物们受伤时,有困难时,他都能解决。比如,有一只松鼠它去找食物,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给划伤了,尼尔斯看见了,就赶紧去安慰它,一边安慰还一边帮它包扎伤口。这让动物们非常的喜欢他,这也是让我喜欢他的一幕。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当中,人类和动物都应该互相尊重,生命都应该珍惜,世界才会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的美好与幸福。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这是一本成人和学生都可以看的童话哦!喜欢的话,就赶紧去书店买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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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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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心中,我已经出版了一本,它便是我的日记。

从小学二年级起,我便开始记录生活的点点滴滴以及生命的此起彼伏。我用所识的几个简单的字词拼捧起人生的酸甜苦辣,放入记忆的匣子。

如今,我的日记已积累为厚厚的一本,它颇似“小学生起步作文”,从句到段再到篇地记录了我从小到大,从简单的心灵体会到复杂的灵魂感悟的发展过程。

从初中起,忙于学业的我已不再写日记,偶尔心波涌动,总是吟出几句朦胧的诗,连自己都感到一种油然而生的迷茫。所以,回到家,总是打开日记本,望着跳跃的字迹心动,随着记忆的鼓点扭动。

此时此刻,面对那串童真的字迹,面对一颗纯真的心,一切都显得清楚明白。此情此景,促使我不由感慨万分;长大,到底意味着什么?难道长大就是一种失去?

我郁闷,面对日记本上敞开心扉的诉说,除了心痛,还心酸。记忆确实让我受益匪浅。它鞭策我去寻觅人生的真谛以及生命的价值。

当别人拿著名人名著细心品读时,我却沉浸在过去那美好年华的辛酸苦辣之中窗外纷飞的细雨洗不掉我向往童真的浮尘,天边炙热的骄阳烤不完我憧憬纯洁的甘露。记忆不会被永远封印。

我的第一本书,虽不能被除我之外的任何人所认可,但它却已在我灵魂深处被出版,发行……第一本书告诉我:纵使眼前已是乌云密布,心也必须是阳光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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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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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开始识字,就读了一些,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山羊不吃天堂草》。今天,我就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

我读的这本《山羊不吃天堂草》是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是北京大学教授、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他的作品除了《山羊不吃天堂草》外,还有《青铜葵花》《草房子》《根鸟》等。

《山羊不吃天堂草》是一部长篇小说,写于1991年。小说的主要人物有明子、黑罐、三和尚、鸭子、紫薇等。其中主人公明子具有天生的聪明与机灵、正义勇敢还有善良的性格特点。而黑罐的性格中带有胆小懦弱、还有不灵光,但他却能忍耐和包容。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做明子的孩子,家里养了许多的羊,可是因为草原上的草不够吃,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处叫天堂的草地,可是羊儿又不肯吃,于是这些羊全部都饿死了,家里欠了很多债。没办法,明子只好跟着村上一个有名的木匠师傅和木匠师傅的一个徒弟——黑罐去城里干木匠活,来为家里还债和糊口。

《山羊不吃天堂草》真的是一本好书。如果你有时间,就好好读一读吧!我想每个读这本书的人都会有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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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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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我的世界里有很多书,但我心中最喜欢的书是老主人。

在小学里,有时你会看到很多人在关注老人,基于好奇,我会借一本书来看看老人,翻开第一页,觉得没什么,看到了几秒钟后,他们看到了第二页,然后忍不住看了第三和第四页,不知不觉就把整本书阅读,一天啊!这本书是如此的有趣如何,顿时心情开朗了很多,也有很多的话里面的话,那我真的很感激,正因为如此,每读一本书,我想去借一个,几天后,我想到的所有的老人,不仅给学校悲痛欲绝学校的学生不在意,功课也偷偷的看着,无法忍受,甚至课本,功课一落千丈,那么我不在乎,但直到妈妈开始阻止我,我知道的严重性这种情况,我抛开老人告诉我,他都看不到,才终于拉回功课,渐渐忘记这本书的存在。

直到有一次,要写作文,我一直在想一些词,又想不出来,翻字典又好无聊,突然间,我想起了老夫子,又在回头看了看老夫子,他用的词语我都看的懂,例如说:“原来如此、耐人寻味、一箭双雕......”,内容又不无聊,让我这一次的作文第一次得了五及分,这一次是他帮我立了大功,而不是让我又沉迷其中,使我知道,有趣的书,只能偶而看看,适时的放松一下,学习一下词语也是不错的选择。

许多人可能认为这本书不重要,但对我来说,他既有娱乐的效果,也有学习四个词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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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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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们看过许多各式各样的书,从无字书到绘本,从绘本到童话,从童话到小说,又从小说到传记……在数不胜数的书中,总有一本使你爱不释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萤王》。

这本书十分感人,它讲的是:一个小男孩为了抓一只豆娘,不幸在高高的芦苇荡中迷了路,他在漆黑的夜晚中无助地走着,边走边掉眼泪,就在他要绝望的时候,一道美丽的亮光从远方连了过来,他跟着亮光走,这才走了出去;那亮光是成千上万只萤火虫连起来的,为了报答它们,男孩一辈子都在保护萤火虫;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天,所有的萤火虫都来了,落满了他一身;他的儿子按照他的愿望将骨灰洒在萤火虫常出没的小溪边,就在他儿子将骨灰撒向空中的那一瞬间,萤火虫如礼花绽放一般在空中出现,星星点点一直亮着,向远处飘散,好像在为他送行……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男孩在芦苇荡中被萤火虫带出来的那个部分,萤火虫在男孩最无助的时候出现在了男孩身边,为男孩带来了光明,带来了希望,并带着他走出了黑暗,走出了绝望。这让我感受到人与动物美好、充满善意的感情。

我最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曹文轩笔下的《萤王》十分纯美、简单;里面的人物更是刻画得栩栩如生,他们的性格各不相同,都很有特点;里面的内容很贴近事实,讲的都是乡村里的美好生活;主角的经历总是曲曲折折,不会一帆风顺;故事情节不会平淡无奇,很耐看;最重要的是,这本书真的很感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都能看看《萤王》这本书,并从中体会人与动物美好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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