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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淘书乐的作文【实用20篇】

《历史研究》是英国史学家阿诺德·约瑟夫·汤因比著图书。关于淘书乐的作文,我们来看看下文。接下来开学吧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关于淘书乐的作文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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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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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的好: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写了一个真实而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从中受到了许多教益。

这本书记述了美国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一生。海伦一岁半就因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而丧失了视觉与听力,这对一般人来讲,是一个不可想象的很难经受的痛苦和打击。但是在老师的精心教育帮助以及她自己的努力拼搏下,海伦在二十四岁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著名的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女子学院,她还学会了用手指“讲话”。此后,她将毕生的精力投入到为世界盲人、聋人谋利益的事业中去,受到了许多国家、政府及高等院校的赞赏和嘉奖。

一个盲人,竟然能战胜病残,取得如此大的成就,是何等令人惊叹。假如海伦当初屈服了那个不幸的命运,那么她将成为一个一无是处的废人。可她并未向命运低头,没有自暴自弃,却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意志走完了自己的人生道路,更为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成为一个知识渊博、令人敬佩的人。

我看完书后,深刻地体会到、认识到:一个人的成功与失败不在于一个人生长条件的好坏,而是取决于你有没有努力拼搏、奋斗的精神。平时,我们总是遇到一点点困难就退缩。但是,和海伦相比,这些困难都是那么微不足道!一个人只要心存远大的理想,树立正确的目标,再加上努力奋斗,让自己能够掌握命运。这样,你才能弹奏出人生辉煌的乐章!

怎么样,看完我的介绍之后,是不是心动了?快,心动不如行动,来看看这本书吧!相信你看完这本书之后,一定会使你一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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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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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伴随着小学六年学习生涯的当然有许许多多的课外,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学会爱》,因为是它让我学会了感恩!

还记得那年期末结束的时候老师送了我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我最喜欢的刘墉先生。书中的一个个故事都是发生在作者和他儿子,女儿和妻子之间,引人深思,看了之后让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我学会爱了吗?”

书中有个故事让我看了之后尤其觉得惭愧。有一天,刘墉到朋友家做客。晚餐之后,刘墉指着桌子上的残羹剩菜,对主人客气地说:“您准备的太丰盛了,剩下这些,多可惜啊!”岂知主人才六七岁的小孩竟毫不考虑地搭了腔:“不可惜!奶奶吃!”“我婆婆等一会儿出来吃!”女主人说,看见我十分惊讶,又解释,“她不喜欢一起吃,叫她吃好的,她还不高兴,只有剩下来的,她才吃,而且吃得高兴!”难道他们就不能理解老人是因为爱才宁愿自己吃残羹冷炙,而把新鲜美味的食物留给自己爱的人吗?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情。记得小时候最爱吃的就是妈妈烧的`红烧小排,只要妈妈一烧小排,我就能吃满满的两碗饭。“开饭啦”妈妈悦耳的声音从厨房飘来,早已饥肠辘辘的我赶紧跑到了餐厅,”Yeah!今天有小排!“我高声喊道。端起饭碗,我就开始像这盆小排发起了积极的进攻,没过多久,餐桌上的这盘小排就被我快消灭完了。

爸爸妈妈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我吃得这么香的样子,妈妈说:“还有几块,孙霄你都把它给吃了吧!”“可是妈妈,你和爸爸都没吃过呢?”妈妈一说,我才猛然发现爸爸妈妈根本还没有尝过这盆小排的味道呢!妈妈说:“你爱吃,你就吃掉吧,爸爸妈妈不爱吃。”听妈妈这么一说,我马上毫不犹豫地把这盆小排都给吃完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瞬间明白了“爸爸妈妈不爱吃”的这句话的含义了!我为自己当时的不懂事而惭愧,也为自己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对自己的爱,自己又该如何去感恩这份爱而感到庆幸。就像书中所写的“有一种爱,它深藏在内心,温柔而克制,却在生活的每一个琐碎的瞬间,每一个琐碎的细节上,得到呈现。”父母无私的爱,让我们感到温暖,但我们必须要懂得那份爱,必须要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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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关书的初三作文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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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人间,我爱春天芬芳的花,爱夏天欢唱的鸟,爱秋天飘香的果,但我最爱的还是冬天那晶莹剔透的雪。

每当看着雪花纷纷扬扬地飘落,我心中总有一股说不出的愉悦与激动。那晶莹和洁白的雪,传说中每片雪花,都是一个精灵,带着上帝的祝福,飘飘扬扬,在这喧闹的城市显得纯洁而高贵。

银灰色的天空飘洒着雪,雪花飘飘,宛如银蝶翩翩起舞,一团团,一簇簇的雪,铺天盖地而来,天地白茫茫的一片,看不清房屋,看不清树木,看不清山头,看见的只是重重叠叠被扯碎的棉絮,大片大片的雪花,玲珑剔透,洁白如玉,婀娜秀逸的神韵,玉洁冰清的风采,优美多姿的精灵,如轻歌曼舞的天使,美丽的雪花在北风粗犷的乐曲中,笑嘻嘻地摆弄六角形的身体,乐呵呵地扭动纤细的腰肢,慢悠悠地整理着小巧的衣裙—————飘扬的雪花像鹅毛,像银星;上下起舞,像玉屑,似柳絮,煞是美丽,小雪花在快乐的舞步中渐渐长大。曾聆听到小雪花的吟唱。梦中的吟唱。不久她便在黎明之时伴着晨光。而来,是不是要展示那颇让她自豪的杰作。数不清的冰花霜锦,说不尽的银枝玉叶,看不厌的珊瑚琉璃,真可谓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啊,孩子们笑声追随着雪粒漫天飞舞,演绎了一出冰雪中纯真无邪的美丽童话,远望,飞雪弥漫,似烟非烟,似雾非雾,迷蒙一片。

雪虽然来得匆匆,去得匆匆,转眼即逝,但它那短暂而美妙的一生,却为人间带来了生活的不凡,平添了与众不同的神秘与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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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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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无需用华丽的词藻去修饰,有时,它就像一杯暖开水,虽然平淡无味,但足以让人感到温暖。而那只递过本的手,就是最美丽的母爱写照。

有一次,我急急忙忙冲进教室,坐在位置上,费劲地翻着书包,准备拿《英语活动手册》早读,忽然,心头一颤,咦?手册呢?难道……

时间回到早晨上学前,因为英语老师说今天要考英语活动手册,我便早早地起来背诵。正当背地津津有味时,猛然间发现时间不早了,我便胡乱地吃了早饭,急忙收拾书包,就走出了家门。难道,就是那时,把《英语活动手册》落在家里?想到这里,不禁心中大喊:我怎么这么倒霉啊!但事已至此,也只能认栽了,现在只好看着同桌的书和大家一起早读。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教室门口,啊,是妈妈!我赶紧跑过去,叫道:“妈,你怎么来啦?”妈妈小心翼翼地把手上的书递给我,还不忘关心地说上一句:“真是粗心,这么大一本书放在桌子上都看不见。”

接过这本书,我欣喜若狂地回到了位置。打开书才想起,还没和妈妈说“谢谢”呢,妈妈每天忙里忙外地操持着这个家,而现在看到落下的书本,又马上不辞辛苦送来学校。我不禁感慨:妈妈每天早晨五点就得起床煮饭,这是多么勤劳的手啊;妈妈晚上很晚才睡,半夜还要起床给我盖被子,这是多么温暖的手啊;我的每次作业妈妈都仔细地检查,指点出错误的地方,这是多么严格的手啊。

而如今,递过书本的这双手,因没日没夜地操劳,已不再细嫩。然而正是这普普通通的手,却比任何人的都要美丽。只要一想到这双手,我就会觉得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这真是一双极度不平凡的手!

妈妈用双手诠释着关怀,让我感到了温暖与快乐,也正是这伟大的母爱,让我的心灵得到极大的鼓励与自信。我很幸运,有这样的妈妈。“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但我一定会好好学习,用实际行动报答那双不平凡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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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是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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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所以这本书要我自己写。我会写天上的每一片云,地上的每一棵草,我要趴在一棵树下,树叶筛下斑驳的阳光映在书上。热?不要紧,自有树捧着蓊郁为我遮阳,自有清风,擦去我脸上的汗珠。春天,树上有花,花落下,悄无声息,花落在书上,而洁白的纸上也正开出一朵朵绚丽的花,我要把那棵树也写进我的书中去。

我写遇到的每一个人,世上最沉痛的相遇,莫过于相见不相识。也许我曾经与我命中的贵人擦肩而过,从现在起,我要对我遇到的每一个人微笑,能相遇,哪怕是我生命中的过客,就是有缘人,相视一笑,天涯海角的陌生都成熟稔。

我写一年四季风霜雪雨的轮回,写每一个老师,每一个同学,每一场风。别小看风,它是这世界上最不朽的。世界上每一场花开,每一次下雨,风都知道。

我遇到的每一个熟人将是这本书的读者,也将是这本书的演绎者,他们的出现,成就一个章节的圆满。

翻到空白的一张纸,我突然下定决心要写尽世上的美好,不过世事正如张晓风所说,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还要怎样的好?即使无情的尘世让你变得一无所有,你还拥有满天的星星,拥有宝贵的生命,世上还有那么多花在为你开,我们都是富有的,因此没有理由气馁。人生这本书,没有人知道它有多厚,但它必定会教会你学会乐观,学会坚强。人生还教会我怎样感恩,怎样欣赏。虽然我不是被岁月偷走年华的老妪,人生已经教会了我许多。

再回首,翻阅人生这本书,无论谱写的是什么,终究是我自己的人生画卷,无论是油画的雕缋错采,还是山水的清水芙蓉。无论是刷子的恣意涂染,还是毛笔的纵情挥洒,都证明了我曾经的存在。

我就是不一样的那本书,慢慢走,慢慢读。握住剩下的盛夏和青春,努力演绎属于自己的精彩。唯有努力,不负青春,不负时光,不负人生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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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最爱的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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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为每个人都不熟悉。它们是人们精神的食粮,我们不能没有书。今天我将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它知识丰富,老师推荐给我们作为优秀的推荐书目。我从中学到了很多。比如藏獒有两种,一种是穿越过灵魂的家犬,聪明勇敢;还有一种从未穿越过灵魂的野魂狗,残忍粗暴。

它的故事太有趣了,我忍不住想看下一章。故事紧张时,我的心也紧张,故事轻松时,我也为他们松了一口气。故事难过的时候,心里也有说不出的难过和遗憾。故事出乎意料的时候,我有无数的惊喜和好奇。它具有撩人心弦,随故事而动的能力。它有感人的力量,故事主要讲的是老猎人叫做盘巴的第七只猎狗。老猎人40年也找不到一只满意的猎狗,总是很可惜。

这第七条狗是军犬的后代,它“驱山如风,猎虎如林”。称盘巴为掌上明珠,取名“辣椒”。原来是这么一只猎狗,却因为误会差点被赵盘霸打熟。好在他是和辣椒一起长大的。孙子素素放手了,池莉满腹委屈逃到山里去了。他靠打猎为生,成了一群豺狼的首领,但池莉仍在暗中保护着赵盘霸。有一次豺狼包围了赵盘坝,疯狂发动攻击。这位老猎人处于事故的边缘。关键时刻“辣椒”及时赶到,不顾自身安危救了老主人一命。这时候,我被池莉的忠诚感动了。

是沈的著名动物小说《第七只猎狗》,它告诉我们,世界不仅是人,也是动物,我们应该与动物和平相处。它和我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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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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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三体》共有三部,虽然我刚刚看完了第一部,但已经迫不及待地要向小伙伴们推荐这部有趣的小说。邀请小伙伴们和我一起走进“三体”的科幻世界。

《三体》 的第一部,主要讲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全球掀起一番探索外星文明的热潮。已经厌倦了人类的自私与贪婪的中国物理学家叶文洁,想让“三体文明”改变地球。于是,她向宇宙发出信号,让“三体文明”确认了地球的位置。叶文洁还成立了地球的背叛者ETO组织。但ETO也并不团结,他们分为两大分派:降临派和拯救派。降临派想让三体文明直接占领地球文明,他们对人类是仇恨,疯狂,有些甚至心理扭曲;拯救派则对三体文明充满美好的遐想,想让他们侵略地球拯救人类。“三体人”收到了来自叶文洁的信号,他们狂喜,认为自己终于可以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显然,他们没有叶文洁所想的那么美好。他们决定用智子控制人类的科学,最后占领地球。危机在地球上蔓延……

中以宇宙文明为背景,故事以叶文洁、汪淼、丁仪等多个人物的视角展开,充满悬念,极大满足了我对浩瀚宇宙的好奇心。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它新颖的剧情、紧凑的情节,一环扣一环,逻辑很严谨。书中很好地将文学和科学紧密地连接在一起,融入了不少物理知识,让人觉得更真实。虽然很多知识我还不太明白,但作者将每一个细节,前因后果都描述得很清楚,读着觉得很过瘾,是思想上的享受。

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也在猜想,我们的宇宙中是不是真的存在其他的星球文明?他们过着怎样的生活?有一天,地球文明是不是会真的受到其他文明的威胁?如果那样,我们一定要让地球文明发展更强大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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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览室看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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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盼望已久的阅览课终于到了,我很高兴又能去阅览室了,我从书中学到了不少东西。

一进阅览室,我的心情很分外激动,因为我好不容来看一次书,真是好高兴,可是这些书就令我眼花缭乱,我不知是挑哪一本好了,我挑来挑去,最后我就选了一本《赛尔号——节日》的这本书,这本书讲了许多的节日是几月几日的,而且很吸引我,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里讲了,儿童节是6月1日,端午节是8月15日,腊八节是1月17日,国庆节是10月1日,教师节是9月1日……着每个节日里都有一个很好看的小故事呢,比如书腊八节是因为天气很冷所以家家户户都熬腊八粥,而且腊八粥里面还有许许多多的食物,有绿豆、黄豆、米……

着这本书里令我收获很多,以前我不知道很多节日,如今我只知道了不少的节日呢!而且我也知道了这一天是干什么的,有什么意义在里面,我都知道了,所以这本好看的书令我收货了许多。

今天阅览室我可真是高兴,我从收获了许多,我希望下一次阅览室快点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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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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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作者是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他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福尔摩斯,大家都应该听说过,他是赫赫有名的大侦探,破过许多经典的案子,这本书收录了其中的12个,如:斑点带子案、身份案、银色马等。福尔摩斯有一个助手,是一名医生,名叫华生,整本书就以他们俩为中心来写。

福尔摩斯是一个观察力很敏锐的人。比如:华生第一次见到他,他说了一句让华生终身难忘的话:“你到过阿富汗。”华生当时十分惊讶,以为是别人告诉他的。后来,华生才知道是福尔摩斯从自己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有军人的气概,加上皮肤的颜色和动作僵硬的手而推断出来的。

福尔摩斯是一个知识广阔的人。他很爱读书,在《五个橘核》这个案子中,他知道3K党,所以破获了这个案子。也告诉了我们知识无边无际,要想成为一个优秀的侦探就必须具备丰富的知识,才能在蛛丝马迹中找到事情的真相。

就因为《福尔摩斯探案集》,我爱上了侦探小说,也因此有了自己的目标——当一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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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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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向大家推荐的是《鲁滨逊漂流记》,假期中,我看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是一本世界名著,讲述一位叫鲁滨逊的航海商人,独自一人来到漂流到一座荒岛,他克服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他靠顽强的意志和自己掌握的科学知识,在岛上生活了28年,终于回到了故乡,鲁滨逊的坚强不禁让我佩服,他的乐观精神也值得我佩服,初到荒岛,鲁滨逊因为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也做不出一块木板。

我被鲁滨逊这种顽强的意志和他的乐观精神深深的打动了,由此我联想到残疾人不就是这样吗?残疾人就是这样,他自己虽然残疾了,却靠它自己顽强的意志和乐观精神活了下来。这本书给我们讲的虽然是鲁滨逊有不怕困难的精神,同时烘托出了穷人的生活艰苦,和富人在自己身上发现不了的顽强意志和乐观精神,这两点是富人怎样用钱也买不到的。

我一定要向他们学习顽强的精神和乐观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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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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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有《鲁兵逊漂流记》、《绿山墙的安妮》、《森林报》、《爱的教育》、《昆虫记》在这里,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名叫《森林报》的书。

一听“森林报”这个书名,很多人都会以为它是报纸。可《森林报》并不是报纸,而是一本像报刊一样的书。他是苏联科普作家——维?比安基的代表作。在他的笔下,所有的动物、植物都有着丰富的情感。

不止是我们人类有新闻,住在森林的动物们也有新闻。《森林报》就是来记述这些新闻的。森林里面的新闻可真不少呢!比如说:“兔妈妈什么时候生下了小兔?黄鹂的住宅是什么样的?森林大汉——麋鹿为什么打架?……”这些新闻你都能在《森林报》中看到。

在众多的森林的新闻里,最吸引我的新闻是一个森林起火案:森林里突然起火了,是谁放的火?有许多被怀疑的动物、植物,但都被一一排除了,最后确认为一种非常香的花。原来,那种非常香的花只要一遇到干燥或者是高温的天气,就会自动燃烧。

在这本《森林报》中,你既可以学到知识,也能知道森林中关于动物与植物的各种趣事、新闻。还等什么呢?赶快找到它来读一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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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姐姐是个小书虫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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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长长的黑发,两只如黑葡萄般的大眼睛,一对小小的耳朵,一张樱红小嘴和一双雪白的手,可爱吧?你们猜这是谁?对了!就是我们家的——小姐姐

姐姐的房间里除了床、桌子,一些生活用品以外,最多的就是书!书架有大有小,大的有五六层,小的有三四层。这样的书架,她房间里有五六个,不过这还没满足她,因为她的书有上百本,床头、箱子、盒子、地上……只要能装书,姐姐就把她的书塞进去,塞到连一只蚊子都飞不进去为止!

有一次,我和姐姐在房间里津津有味地看着书,不知不觉过了几个小时,我突然闻到了美味的饭菜香味,原来妈妈开始烧晚饭啦!现在的我,已经不能在认真看书了,魂已经被饭菜的香味给勾走了,满脑子想着美味佳肴了。可反观姐姐呢,她还是老曾入定般一动不动,捧着她的书呢。

过了一会儿,妈妈叫我们去吃饭了:“孩子们!吃饭了!再不吃,饭菜要凉喽!”我一听见期待已久的声音,就以飞一样的速度跑了出去,因为我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刚到饭桌旁,我就想起了姐姐,就兴奋地喊:“姐姐!你出来一起吃饭吧!你闻,多香啊!”姐姐却说:“弟弟,你先吃,今天买的这本书太好看了,我看一会儿再出来!”饿得受不了的我,立马坐在餐桌旁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后来,妈妈又叫了姐姐好多次,可姐姐还是同样的话。过了半个小时,这本书终于被姐姐看完了。这时姐姐也出来了,可餐桌上的饭菜早就凉了,剩的也不多了,可姐姐还是吃得津津有味。

因为姐姐很爱看书,所以获得过很多“作文大王”的称号,也得过许多征文比赛的大奖,我从来没听过半次的故事,她也能生动流利地讲下来。姐姐参加过许许多多的讲故事比赛,每次都拿第一名。

我姐姐是不是名不虚传的小书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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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书伴我成长400字作文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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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懂事起,我就开始看,什么《西游记》,《论语》,《三国演义》,《水浒传》……我都看了个遍。但我更喜欢坐在椅子上,听妈妈讲童话故事,想长出翅膀,在天空中飞翔;想变成美人鱼,在大海中感受海水;想穿上公主裙,在皇宫中玩耍……

我与书,有许多故事。记得一个星期六下午两点半左右。我捧起一本《窗边的小豆豆》,如饥似渴地看着。隐约听到妈妈的声音:“娟娟,我出去有事,大概下午六点回来,一定要把数学和语文作业做完哟,我会检查的。”“哦哦!”我不高兴地说着,也没在意她说什么话。这样不知过了多久,我看了两本书了。我腰酸背痛,眼睛红肿地从书堆里钻出来,看看时间,“哇,五点了!”我惊呼一声,拿起笔赶紧在本子上画了起来。画完后我一看这字,哇,这还是我写的字吗,这是甲骨文吧!正在这时妈妈回来了,一看见作业,就狠狠地批评了我一顿。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歌德也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群高尚的人说话。”书,我们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盏神灯。所以,让书伴我们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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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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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们看过许多各式各样的书,从无字书到绘本,从绘本到童话,从童话到小说,又从小说到传记……在数不胜数的书中,总有一本使你爱不释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萤王》。

这本书十分感人,它讲的是:一个小男孩为了抓一只豆娘,不幸在高高的芦苇荡中迷了路,他在漆黑的夜晚中无助地走着,边走边掉眼泪,就在他要绝望的时候,一道美丽的亮光从远方连了过来,他跟着亮光走,这才走了出去;那亮光是成千上万只萤火虫连起来的,为了报答它们,男孩一辈子都在保护萤火虫;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天,所有的萤火虫都来了,落满了他一身;他的儿子按照他的愿望将骨灰洒在萤火虫常出没的小溪边,就在他儿子将骨灰撒向空中的那一瞬间,萤火虫如礼花绽放一般在空中出现,星星点点一直亮着,向远处飘散,好像在为他送行……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男孩在芦苇荡中被萤火虫带出来的那个部分,萤火虫在男孩最无助的时候出现在了男孩身边,为男孩带来了光明,带来了希望,并带着他走出了黑暗,走出了绝望。这让我感受到人与动物美好、充满善意的感情。

我最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曹文轩笔下的《萤王》十分纯美、简单;里面的人物更是刻画得栩栩如生,他们的性格各不相同,都很有特点;里面的内容很贴近事实,讲的都是乡村里的美好生活;主角的经历总是曲曲折折,不会一帆风顺;故事情节不会平淡无奇,很耐看;最重要的是,这本书真的很感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都能看看《萤王》这本书,并从中体会人与动物美好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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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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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被熏陶着成长。学习名人读书的故事;背诵名人读书的名言;阅读名人的图书。于是,书籍这个老师,就踏入了我的日常生活。

我从小就喜欢读小说。记得我最先读的小说就是黄蓓佳写的。他写的小说让我爱不释手。第一本就是《我要做好孩子》。它教会了我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这本《我要做好孩子》鼓励我在学习生活中不断地超越自己,做到更好。

我要做好孩子,不需要父母操心的好孩子;一个努力追求上进的好孩子;一个善良、纯洁的孩子。以后,经历过的事情,听到过的事情,我都会细细品尝,因为,我要做好孩子。

有人说,读书没有什么好。读书是一种负担,读书时犹如把自己关在一个密不通风的笼子里。读书仿佛在接受魔鬼训练一般,使你生不如死,读书是多么痛苦。它是致人于死地的毒药。这只是那些文盲的看法。我却觉得读书的好处多多。我认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无声的老师,书是我们知心的好友,书是营养的药丹,书是精神的食粮,让我们走入仙境。

在我童年的黄金屋中,永远存在这两个字“读书”。只有先学会读书,才懂得享受读书的快乐。只有读书才会绽放出光芒,你也不会虚度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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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书的力量600字

全文共 1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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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的作品。这几天,我把古白话文版《西游记》“啃”了下来,下面和大家分享一下。 "Journey to the West" is one of the four masterpieces of our country, and is the work of Wu Chengen, a novelist of the Ming Dynasty.In the past few days, I have "stabbed" the ancient vernacular version of "Journey to the West" and share with you below.

《西游记》主要讲述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他们经历了一共“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真可谓是经历了千难万险!但是,他们师徒四人虽然经历了那么多磨难,却没有放弃取经的念头,他们不怕途中的妖魔鬼怪,一直勇往直前,而且还经常帮助他人,真令人敬佩。他们心中有一股力量在不停的流动,也正是这股力量使他们把取经这件事坚持到底。

《西游记》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三打白骨精”这一章。师徒四人经过一座山,前方出现了一个少女,孙悟空用火眼金睛分辨出她是妖精,于是一棒将她打死,可善良的唐僧却误认为悟空伤害了百姓,经过悟空劝说后,原谅了悟空。之后,白骨精又变成了一位老太太,说自己的女儿出去为何还不回来。孙悟空再次认出是妖怪,将其打死。

唐僧发怒坚持把悟空赶走,经八戒和沙僧劝说,才勉强将其留下。走过一段路后,他们再次遇到了白骨精变成的老爷爷,询问老太太和女儿的去向,唐僧听后深信不疑,终将悟空赶走了。随后,唐僧和八戒被白骨精的两个手下骗到了白骨洞。无奈之下,沙僧只好来找悟空帮忙。悟空听说白骨精的母亲来吃唐僧肉,就打死了她,扮成她的模样,进入洞穴,消灭了白骨精,救出了师傅和师兄,回到了师傅身边。

读了《西游记》,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事要有恒心,持之以恒,才能成功。不是吗?师徒四人就是靠心中的这股力量而坚持到底的。我想,悟空、八戒、沙僧甚至唐僧可能都产生过放弃的念头,但是,正是他们心底的那股坚韧,支持他们克服困难和杂念,最终取得了成功。我想,我们也应该有这种持之以恒,坚韧不拔的念头和力量,这样我们就可以品尝到劳动后的甜甜果子了。

再说说作品,《西游记》创造了神奇绚丽的神话世界,人物的活动有广阔的天地,可以无拘无束地充分施展超人的本领。情节生动、奇幻、曲折,表现了丰富大胆的艺术想象力。

《西游记》——一本好,推荐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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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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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春风,洗濯内心的尘埃与苦楚;书,是阳光,驱除内心的阴霾与黑暗;书,是琼浆,滋润我的筋骨与意志。打开书扉,轻嗅书香,仿佛与老友相遇重逢,不管是童话名著,科普漫画,只要遇见了,便会上演一场精神上的“美食”之旅。

我在家里,为我的“小伙伴”——书籍,做了精致的“家”一架白色的小书架。每当指尖轻触书棱,都会有许许多多与书有关的故事从我脑中涌现: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我懂得了珍惜现在有幸福生活;读《秘密花园》,我领略了大自然的奇珍异草;读《木偶奇遇记》,我感恩着儿时的童真与美好。

我是一个“小书虫”,因为读书,也闹出不少笑话来,让人忍俊不禁,我家的沙发旁总铺着一块厚厚软软的地毯,因为读书入迷的我,经常从沙发上掉下来;妈妈总是喜欢在我读书时大着嗓子喊我,因为进入书海的我经常听不到别人说话,记得有那么一天,我正在书桌前读着《木偶奇遇记》。厨房里正在做饭的妈妈发现没盐了,便叫我去买盐,我迷迷糊糊的“嗯”了一声,便下楼去超市,一路上,我脑海中想的都是《木偶奇遇记》里用木头雕刻出来的男孩,那个自私,懒惰,厌恶学习的男孩最后会怎么样呢?到了超市,心想:我怎么来超市呢?来超市买什么呢?一看手中的钱,我匆忙买了袋糖往家赶,一到家妈妈看着我,气得哭笑不得的对我说:“我让你买盐你怎么买糖回来了!”唉!她拿她这个“小书虫”儿子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读书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了,书简直成了我形影不离的“伙伴”,读书更成为我每天的“头等大事”。

我爱读书,像春风爱柳条。我爱读书,像阳光爱椰林。我爱书,我为书痴,我为书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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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书里有个我初二作文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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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爱看,其中有一本与我结下不解之缘,每日形影相随,情深难离。它就是冰心的《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中都是一些短小却蕴含丰富的小诗。每一首都宛如夜幕中的繁星,荷叶上的露珠,晶莹纯净。每当我捧起它时,感觉书中的感情就是我的情感,书中处处有我的影子,让我迷醉其中。

书中有这样的一段,不仅是我的心声,也是普天下所有儿女的心声:“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诗人冰心用生动形象的比喻,把母爱之情传达出来,是多么情真意切、感人肺腑啊!

我小时候经常生病,爸爸常年在外地打工,只有母亲一个人照顾我。每当黑夜来临时,总是她在我身边,为我赶走恐惧;每当我头痛发烧时,总是她背着我,送我去医院;每当我受到委屈时,总是她安慰着我,让我破涕为笑……时光暗淡了她的容颜,拘偻了她的腰身,但唯有对我的爱不曾退色。母亲,我就是诗中的那只小鸟,天上的风雨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蔽天空下的荫蔽?

《繁星·春水》不仅有我真实的情感体验,还像一面镜子,烛照、荡涤着我的灵魂。

当我受到老师表扬沾沾自喜时,当我站在领奖台上忘乎所以时,当同学请教我问题我趾高气扬时,那几行哲理小诗“墙角的花,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让我一下子就脸红了,是的,我就是那朵孤芳自赏的小花,骄傲自大,心胸狭窄。感谢你——《繁星·春水》,是你让我知道:为人处世应当谦虚、坦荡。生命之花,总是在谦逊的心境中绚烂开放。一旦陷入孤芳自赏之中,就会枯萎凋谢。

捧着它,细细咀嚼,慢慢品尝,就会发现字里行间处处蕴含着我的真情实感,到处可见我的身影。读着它,我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神圣,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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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本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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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一本好书会给我们带来无穷的快乐和丰富的知识。

朋友们,你们喜欢读书吗?我想向你推荐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是由主人公鲁滨逊写的(自传体小说),有的小说一般都是编造出来的,而这本《鲁滨逊漂流记》所写的内容都是真实的,绝无一处是编造的,就比如:中国的“四大名著”《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三国演义》,都是由作者把一件小事扩大为大事才形成的,也就是说他们都是编造出来的。那么编造出来的和真实发生的,你们喜欢看哪个呢?当然是喜欢看真实的《鲁滨逊漂流记》了。

记得书中有一处是这样写的:“我已经待在这里很长时间了,甚至连今天是几月的几日我都忘了。我是多么渴望能有个人来陪着我说话呀!虽然也有,但它只不过是一只陪伴我很长时间的小鸟呀!”在这几句话中,我们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孤单和无助。还有一句,我也是挺喜欢的,它是这样写的:“我现在非常想念我的父母,我不该为了航海而抛弃我的父母和我的兄弟姐妹,现在我只能祈祷上帝了,幸亏我在那条废弃的小船上发现了这本《圣经》。在我没事的时候,只有读读《圣经》才能让我解闷。”这几句话中,鲁滨逊充分地写出了他在危难的时刻,第一想到的是他的亲人。而在无聊时刻,不是像(现在的)我们玩玩手机,而是看书。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多读书。

在这本《鲁滨逊漂流记》中,我学到了一些在危难时刻求生的技巧,比如:做木船的方法和做房子的方法。

最后希望大家马上去新华书店,买这本书,好读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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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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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从前令我熟悉而陌生的字眼。自我有记忆以来,书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我的生活。但对于以往的我,与其说看书时为了向家人老师交代,不如说我只是把看书当成是一道命令,一道不可抗拒的命令。 随着书的陪伴,我也渐渐的长大了,也渐渐的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记得冰心奶奶曾经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这句看似浅显易懂的道理对于小时候的我来说却是如此深奥,直至现在,我才能够真正明白它的含义。

书的世界是五彩缤纷的,我能够在书中尽情欢舞,尽情疯狂,尽情释放。在书中,我可以喝大诗人李白杜甫讨论古诗的风格,和徐霞客一起游山玩水,一起登山爬顶,还可以和孙子一起讨论兵家常事……对于我来说,每一本书都是一个精彩不同的世界。

前苏联作家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每一本不同的书都能够使人类大开眼界,了解其中之奥妙,使人类不断进取,不断开拓。

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终身知己。书带领我们走向不同的世界,读书可以提升你的个人修养,陶冶你的情操,释放你压抑已久的心灵。

从现在起,拿起你手中的书籍,抛下以往的一目十行,走马观花,一起同书中的主人公们畅谈欢乐。相信这样,你的明天将因为书籍而变得有所不同,更加美好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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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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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文彬

我最喜爱看的是《鲁滨逊漂流记》,里面的鲁滨逊做事聪明,思想开阔。在书中,鲁滨逊从陆地走到船上,他的整个人生就变了。

他在一座荒岛上险象求生,就仅凭身上带的东西,在岛上生存下来,在一次巡逻时,救回了马上就要被吃掉的星期五,并教会了他说话,最后,他们还是回到了人类文明。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了在危险中一定不要慌张,要冷静思考什么办法最好,而且做事情前一定要想好了再做。

我认为呢,这是一本好书,因为里面注入了许多真情实感,而且语言优美,情节跌宕起伏,真是引人入胜,让人浮想联翩。所以,我十分喜欢这本《鲁滨逊漂流记》。真的是非常喜欢它。

人有生存的决心、欲望、信心,就一定能够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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