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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淘书乐的作文【推荐20篇】

《历史研究》是英国史学家阿诺德·约瑟夫·汤因比著图书。关于淘书乐的作文,我们来看看下文。接下来开学吧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关于淘书乐的作文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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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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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是灯塔,为我们指引前进的方向;书是蜡烛,照亮着我们前进的道路;书是信念,向提供我们前进的动力。我们每天都沐浴在书海中,接受知识的灌溉。你们一定都看过很多古典名着吧?我也不例外。今天我就要向大家推荐——《西游记》。

西游记,大家都再熟悉不过啦。作者吴承恩展开他丰富的想象,将读者们拉进一个奇妙的世界。用生动的语言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到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形象地描绘出了孙悟空、猪八戒、唐僧、沙和尚等个性鲜明的人物。

在这些人物中,我最敬佩的就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护送唐僧师徒西天取经时忠心耿耿,对妖魔鬼怪毫不留情,为人间打抱不平正义凛然,面对危险毫不畏惧,勇往直前。在我心里,他就是一个机智勇敢,诚实聪明,无所畏惧,嫉恶如仇的大英雄。他敢于反抗天宫,能上天入地、呼风唤雨,多少次濒临绝境,孤立无援,甚至被妖魔缴去金箍棒,他都从不气馁,往往吸取教训,计上心来,重新抖擞精神,继续作战,终於绝处逢生,赢得胜利。他这种不畏艰险,前仆后继的精神令我敬佩。

《西游记》是一部规模宏伟,结构完整,并用幻想形式来反映社会矛盾的巨着。所有看完这本书的人,都会对它赞不绝口。久久回味在曲折的故事中,你对西游记感兴趣吗?如果感兴趣的话,就买来看看吧。相信你一定会被里面精彩的故事情节所吸引,对它爱不释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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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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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不得是什么时胡候开始,爸爸妈妈教我看识字。日久天长,我渐渐地爱上了书,书成了我真挚的朋友,看书也成了我成长的好伙伴。

书,是人类进步的罗盘;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宝库。书,能帮助我们揭开大自然的奥秘,战胜一切困难。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读书在人们心中的重要性。

我蹒跚学步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看图识字》、《儿童画报》等少儿读物,我一页一页地翻着,一点一点地“啃着”,一幅幅的画面意思终于被我弄明白了:这幅画的是小朋友在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那幅画的是小朋友们在快乐地拍皮球

上小学一年级了,妈妈给我买了《看图识字》、《读读想想报》。有时候,稍有不顺,我急起来,就把书给撕了。可是妈妈并没有责怪我,而是耐心地教我看图识字,把书中的故事讲给我听。直到我弄懂为止,如有不懂时,妈妈仍不厌其烦地回答我。

升到五年级了,我读懂书更多了,有《365夜故事》、《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读了这些书,使我知道了女娲补天,黄帝是我们祖先等神话传说。

有时候,我看到一本精彩的书,书中的情节太吸引人,我会一直看下去,舍不得放下,甚至会废寝忘食地看下去。

有时候,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会找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的保尔柯察金仿佛会告诉我,怎样去面对困难,使我找到了战胜困难的勇气。

几年来,书一直陪伴着我。书像一只风帆,把我带进知识的海洋,伴我远航;书给了我启迪;书,陪伴在我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书,是我一生中最好的伙伴,伴随我探索、追求科学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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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推荐一本好书五年级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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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尔卡说过:读一些好的,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说话。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黑天鹅紫水晶》。

此书主要讲了约翰·维廉斯去澳大利亚完成祖先留下的遗嘱,却意外的当上了黑天鹅紫水晶的丈夫。经过种种困难,紫水晶的四只小天鹅终于长大,而约翰·维廉斯祖先留下的羊皮卷也一页页地翻到了尽头,原来遗嘱就是要约翰·维廉斯亲手杀死四只黑天鹅,用它们的血,祭奠他的祖先。最终,约翰·维廉斯掏出打火机,将羊皮日记焚烧了……

这本书反映了人类的残忍:沛朗·维廉斯他们吃紫水晶(300年前的那只黑天鹅也叫紫水晶)的宝贝蛋,和它的丈夫,却不容许紫水晶有基本的反抗,难道,等人类残忍地把动物杀害时,还不容许动物们有殊死的反抗吗?只是因为紫水晶投了几块石头,就要让沛朗·维廉斯的后代们都每人杀死四只黑天鹅吗?家族颜面至今,已经有十多代传人,每一代继承家业的男子,都要杀害四只无辜的黑天鹅,血腥的屠杀,已持续了三百年,已杀害了40多只可爱的黑天鹅。

这本书还歌颂了紫水晶无私的母爱:为了赶走针鼹,紫水晶身上被刺扎得遍体鳞伤;为了赶跑澳洲蜥,紫水晶珍贵的婚羽全被澳洲蜥咬掉,血红色的皮囊渗出一粒粒血珠;为了赶走袋獾,保护红宝石,紫水晶永远的失去了一只脚;为了使宽嘴雄和黑丝带从死神手中逃脱,紫水晶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一位母亲必定是一位英雄。

希望大家喜欢这本沈石溪写的《黑天鹅紫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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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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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一个高高的个子,圆圆的脸蛋,就是体重有一点胖,你们知道是谁吗?对了!他就是我的“哥哥”。

他天天至少要看三次,分别是早上、下午、晚上这三次。

有一次,我去他家玩,我先是看了一会儿电视,又玩了一下他的玩具,觉得太无聊了,就去找哥哥玩,可是,我在他家都找遍了,还是没有找到他。最后我就去问我阿姨,我说:“阿姨,你知不知道哥哥去哪里了?”她说:“哥哥在楼上看书。”我说:“奥。”我就立马泡上了楼,打开门说:“哥哥,我们去玩吧。”她说:“你一个人去玩吧。”后来我进去了,发现他的书柜里全是书,还有我最喜欢看的《西游记》,我说:“我可不可以看《西游记》?”“可以”哥哥说,“但是别烦我。”“好”我说。我就拿起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还有一次,我和哥哥都在外婆家,哥哥在看书,我在玩,后来我叫他跟我一起玩捉迷藏,他答应了,我躲了起来,等了半天,哥哥还没有找到我,我出去一看,原来哥哥在找我的时候发现一本书,看了起来。

我哥哥还真是只“小书虫”啊,干什么事情忘不了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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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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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以物质价值来看,它和纸张的价值是等同的,那为什么书籍被誉为“人类进步的阶梯”呢?书籍和纸张最大的区别便是那些文字。一本书真正的价值不是看它用的纸张的质量,而是看其记载的文字的好处。那文字有好处,这书便是好书,反之,文字无好处,那书便等同废纸。废纸是不能够陪伴一个人的,所以,能够伴一个人成长的,都是好书。

最令我感受至深的是一本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作者柯南·道尔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在他的笔下,一篇篇精彩绝伦的案件一个比一个触动人心,当然,福尔摩斯总能想出解决的办法,这一点必定要归功于他那冷静对待事物的方法。无论是再离奇,再不可思议,他都会比别人更先静下来,整理头绪,心里是十分平静的。在我们此刻的社会中,有几个人会这样认真对待思考问题?平静身心,也是我们要向大侦探福尔摩斯学习的。可是,福尔摩斯也不是没有失败过,他也有挫折,失败过四次,三次败于几个男人,一次败于一个女人,这也很明显的证明,这世界上没有人是东方不败,也没有人是常胜将军。可是在福尔摩斯最忧愁的时候,他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借酒消愁,也不会自暴自弃,而是悠闲的拉着小提琴,来调节自我的心态,在音乐中找回原先的自我。这也是这个人物成功的一点,也让我在困难面前想到了他,不悲观,不退缩,平静地应对事实。

一本好书真的能让人感悟到很多很多,就像《福尔摩斯探案集》真的使我很受益,小到清茶淡水,大到人生哲理。好书是心灵的血脉,而读一本好书就是为身体换来全新的血液。此刻对我来说,书就是我生活的推进器,它给我启迪,给我目标,给我生活的动力,推进我向前。

读好书,好读书,读好书,这是我读书的目标。一本好书有它无限的魅力,能够吸引全球的目光。让好书陪伴你的成长,让好书陪伴我们的生活,启迪我们一生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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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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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是个小书迷。书是我的好伙伴,书是我的好老师。

我爱看书,我爱看好书。因为是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快乐,在我寂寞时,是书成了我的知心朋友。

读书真好,是书带我走进了童话世界;读书真好,是书带我来到了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身旁,了解到穷苦人的悲惨遭遇;读书真好,是书带我走到了西蒙和桑娜身旁,了解到了他们的勤劳善良,了解到了他们为了帮助别人宁肯牺牲自己的高尚的道德品质。

读书真好,是书带我了解了祖国的大好河山,是书让我"攀登"了泰山,恒山......了解了桂林的绣,庐山的峻,泰山的雄,黄山的贵,索溪峪的野;是书让我了解了十万个为什么:天上的星星为什么不会掉下来,为什么黑暗过去就是黎明......

读书真好,因为有了书的陪伴,使得平凡的童年变的快乐了,有趣了。

热爱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热爱书吧,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热爱书吧,它是我们精神的食粮;热爱书吧,它会让我们终身受益。

知识是无止境的,所以读书就没尽头,让书陪伴你我他走向人生最高境界,走向成功之路,让读书走进人生,让人生之路飘逸书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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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书是我的好朋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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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让我们更了解这个世界;书给我们带来了精神上的财富;书是过去已知的知识学问和经验的记录,多读书可以帮我们解决问题;书也是我的好朋友

书让我体会到了许多人生中的道理。

在阅读高尔基的《童年》时,我体会到了高尔基生活的艰苦,更体会到了当时政府的腐败,让一些人的生活变得艰苦,让他们受到欺凌。

当我阅读绝境狼王系列的书时,我看到了一只小狼死里逃生,最后当上狼王的那种勇气和坚定的意志。

当我阅读《中华上下五千年》时我更是体会到了中华的强大,以及古时人们的智慧。这让我觉得我们作为祖国的新一代,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像历史中的英雄一样为祖国做奉献。

我认为,了解这个世界最好的方式就是阅读,我认为了解中国历史的最好方式就是阅读史书和古诗词了。

我常常跟随着我的好朋友――书,一起划着小舟,探索着历史。首先,我看到了中国伟大领袖――毛泽东,他的“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的气质,让我看到了红军长征时的情景,他们一次次地克服着困难,为人民付出的精神令我十分感动。慢慢地,我经历了元、明、清朝,在路途中我被于谦那“粉身碎骨魂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精神给感动了。我来到了宋朝,我看到了辛弃疾眼中的“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那清静的田园生活。

我乘着小舟,来到了繁荣的唐朝,我看到了诗仙李白那“飞流直下三千尺,疑似银河落九天”的气势和劝酒时那“将进酒,杯莫停。”我也看到了王维那“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的清静生活。我的历史之旅也结束了。

书籍让我明白了历史的美好,也让我更了解了这个世界,书籍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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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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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叫《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写了一个名叫鲁滨孙的英国青年,非常讨厌家里平淡的生活,决定要周游世界。在1659年,他上了一艘到非洲的船,不幸遇到大风暴,然后自己一个人漂流到一个陌生的荒岛。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和他制造的工具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还救下一个土著人。

我觉得精彩之处在鲁滨孙和野人战斗的时候:星期五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我,眨也不曾眨一下。我放完第一枪,马上把手里的短枪丢在地上,拿起那支鸟枪,星期五马上也照着做了。他看见我闭着一只眼睛瞄准,他也照样瞄准。“凭着上帝的名义,开枪!”我大声喊道,又开了一枪。这次我们枪里装的都是小铁砂和收起子弹,所以只有两个倒了下来,但受伤的却很多,只听见他们号叫着乱搞乱跳,有的全身是血,多数都受了很重的伤,有三个紧跟着又倒了下来,但还不曾死去。……

鲁滨孙的辛勤,告诉我付出必有回报;鲁滨孙的不服输,告诉我一切都有可能。

假如现实生活中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本书不就成了我们的“生存宝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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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好书伴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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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成长,是少不了好的陪伴的。

四岁那年我还在上幼儿园,不认识字,每天回家爸爸妈妈都给我讲一个个好听的故事。通常都给我讲《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伊索寓言》里面的故事。讲得最多的就是《安徒生童话》了,当我听到《卖火柴的小女孩儿》时,心里想那个小女孩儿多可怜啊,如果我在场,我一定送她一些好吃的,让她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当我听到《皇帝的新装》时,又体会到了,做人不要贪钱,爱慕虚荣、愚昧无知。《安徒生童话》带给了我许多乐趣,我很喜欢它。

后来随着我年龄的增长,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了,渐渐地我可以自己看书。现在我经常看科普书、文学、画报等。《中外名著文学经典》这种文学书籍,让我知道了许多名人故事。《三十六计》让我增长了智慧,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也学会了一些计谋的使用。《十万个为什么》让我增长了许许多多的知识。

各种各样的书有的是介绍历史的长河,有的是对未来的新奇创造。漫长的时空辽阔壮观,还有很多等着我们去探索、去创造。我长大想当科学家,希望在好书的陪伴下,让我离理想更近一步。

俗话说,“读书不知已春晓,一寸光阴一寸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每当我愤怒、伤心、难过、悲伤时,书是我唯一知心的好朋友。愿好书伴我一生成长,到达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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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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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我照着镜子,镜子里立刻出现了一个帅气的小男孩。我的个子很高,总爱穿着一件绿色的衬衫,大大的眼睛,一笑就会露出两个小酒窝。

我是一个“小虫”。记得有一次妈妈带着我到图书馆看书。妈妈说:“已经看了两个半小时的书,可以回家了。”我说:“再让我看半个小时吧!”妈妈说:“好吧!”过了半个小时,我拿起一本历史书说:“妈妈,我想买这本书可以吗?”妈妈说:“不行,我们家的书太多了,不能再买了。”我说:“家里的书已经看完了,我真的好想买呀!”妈妈说:“好吧。”

我也是一个“小糊涂虫”。去年暑假,妈妈带我去日本。到了酒店,我们放下行李,就准备去吃饭,我突然说:“妈妈,我的墨镜不见了。”妈妈:“在不在你的口袋里?”我摸了摸口袋说:“妈妈,你真厉害,果然在口袋里。”

我还有还多的优点,比如画画好、爱运动、爱劳动……不过,我也有些缺点,比如漏题、贪玩等。

这就是我,一个顽皮、可爱的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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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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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极普通的字,全世界的人每天都与它打交道。从牙牙学语一直到今天,我也如此。我与书的故事可谓是源远流长呀!

三四岁时,妈妈为我念的第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那时,我什么都不懂,只是用那双天真的小眼睛,静静地注视着妈妈的嘴,倾听着文中的故事,心中有诸多的疑问和好奇,不知怎么发问。

五六岁时,我有了独立意思,自己捧起漫画书《爆笑校园》,认真看了起来。那一组组小小的漫画,使我发笑,让我每天看得失魂落魄。

八九岁时,我已经知道“凡读无益之书,皆是玩物丧志。”,我要感谢王豫,是他的话引导我读有益的,让我没有误入歧途。我放下了那搞笑的《爆笑校园》,手中捧着名家名著,徜徉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享受书的熏陶。渐渐地,渐渐地,我对书从好感到痴迷,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最近,我被不老泉系列的《真正的贼》迷住了。记得那个夜深人静的夜晚,我无意间拿起了它,却不知道已是夜里十点了,我看得越来越起劲,连妈妈劝我睡觉都成了耳边风。我看完,已是十一点半了。虽然睡晚了,但是我从书中明白了:有错误就要站出来,不能因为关系到自己的利益就去冤枉别人,我要做个有担当的人。

书是知心朋友,它会带你走向人生中成功的道路。如果你还没有和它交上朋友,就赶紧动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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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书声点亮校园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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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里,树荫下,凝神晨读的身影被朝阳勾勒鲜明的轮廓;琅琅的读声点亮了校园的四季;夜灯下,奋笔疾书的姿态被凝固成了最美的雕塑,燃烧的激情装扮了靓丽的青春。

——题记

清晨,初曦微绽,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的青草气息,恬淡悠然。

校园被一层淡淡的金光笼罩着,隐约透出一股青春的朝气。悄悄凑近教室,“学堂青玉案,彩服紫罗囊”,书声朗朗八方传,在寂静的校园里显得格外清晰嘹亮。

三尺讲台催苗绿,五方净土育红花。课堂上,我们风华正茂,书生意气,在老师的引领下,尽情挥毫泼墨,大胆说出自己独到的见解,认真领会我们收获的知识。我们好似玫瑰,在老师的哺育下明艳;又如那小草,在老师的滋润下如茵。春拨桃李三千圃,秋来硕果满神州,老师像红烛,蜡炬成灰泪始干;老师像春雨,润物细无声;老师像园丁,园丁美,粉笔生涯,讲台春秋。因为老师的眼里满是“钙质”,所以我们的体内才满是铮铮傲骨。

在忙碌的学习后,我们便可以忙里偷闲。像鲁迅幼时一样体会百草园中的乐趣,了解正直热情的藤野先生,品味孔乙己悲惨的人生。亦或是在孔子的带领下了解诸子百家的学说,感叹那个思想繁盛的年代。

操场上,为运动会准备同学们,挥洒着青春的汗水,跑着跳着,互相鼓励,互相加油,让青春散发着活力的色彩。这里是我们成长的地方,嬉戏打闹,纵情奔跑,偌大操场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我们美好的记忆。

当月亮悄悄爬上天空,星星与它作伴,明亮的灯光点燃了校园的学习。“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英语词汇,数学题海,语文阅读,科学探究,都像是一把钥匙,带领我们开启校园知识的宝盒,余韵犹存,正可回味。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晚自习的每一分每一秒,同学们你追我赶,奋笔疾书,共同进步,畅游在知识的海洋中。

在这白驹匆匆间,于校园,挥洒着我们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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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是个书谜初三作文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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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在妈妈的影响下,我每天都要看一会儿,看书让我忘记吃饭,忘记睡觉,忘记时间。

我爱看书,还得从我小时侯说起:一两岁,我不认识字时,就缠着爸爸妈妈给我讲,看着书中的画面,我听得可认真了;三四岁时,通过看书我认识了许多简单字,还会背许多英语单词和唐诗,背给幼儿园老师听,老师都吓了一跳;上小学学了拼音,我能看的书更多了。暑假爸爸妈妈上班了,我在家一看就是一上午,一看就是一下午,从不觉得累。

为看书,我还闹了不少笑话呢!一天早上,起床后就随手拿了一本书看,过了一会,妈妈叫我吃饭,我边吃边看,竟然把书当馒头往嘴里送,惹得妈妈又好笑又生气。书看完了,饭还有一大半,我就说“吃”饱了,拿起书包就去上学,所以妈妈送我“吃书虫”的雅称。

为看书,我挨了不少批评。经常看课外书,自己学习的书就看少了,考试就没考好,妈妈说我不认真学习,学过的知识不巩固、不复习,就知道看书,早知道这样就不给你买这么多书了。有时还吓我要把所有课外书都收起来,我只有把学习搞好,才有可能看我心爱的书。

为看书,我受到了不少羡慕。经常看书,我喜欢把看到的新内容讲给爸爸妈妈听,讲给同学们听,有时还把好词好句写到作文里,所以老师经常在班里朗读我的作文,妈妈也喜欢我写的日记。去年在县里举行“看电影,谈感想”的征文活动中获奖了,奖品是一个高级日记本,同学们都羡慕我,老师也叫我“小博士”,我可高兴了。

书,给我带来知识;书,给我带来快乐;书,给我无穷的力量,我更爱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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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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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快乐!

书是灯塔,能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书是蜡烛,能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书是信念,能提供我们前进的动力。书更是支撑我们活下去的一种不可缺少的元素,带给我们无限的动力,促使着我们插上光明的翅膀。古人云:“腹有诗书气自华”,不错的,书是我们精神的食量,正所谓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如果不趁着少年的大好时光多读书,就要白首方悔读书迟了。以前,我并不喜欢读书,我觉得书中的故事并不现实。它虽然来源于生活,但更多是高于生活。但是,我渐渐爱上了读书,是什么原因让我的变化如此之快呢?就听我细细道来吧!

有一段时间,学习压力大,并总会遇到困难,而朋友又不理会我。我很失落,觉的是我的缺点多,于是我努力改正,但没用。我只能站在门前,看他们在外面玩,我学会了独处,经常做事,让自己变得快乐起来,变得开朗些。

有一天在家,我看见我的作业桌上放本书,咦?这本书怎么没见过?旁边有张小纸条,写“最近看不见你,上哪去了?没有了你就少了快乐,希望这本书给你一些快乐......你的好朋友”。她朝我点点头,我看见她的眼睛说“没关系”。我便开始读这本书,它是杨红樱的《女生日记》,我觉得这本书与生活体贴,它讲的故事也熟悉,完全是与小孩子的视角来写的,在这本书上我也知道了很多我完全不知道的东西,同时也看到了他们纯真的友谊!

从此,我爱上了读书,现在,它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了,它是可以慰藉我心灵的一位朋友,也是一位无声的导师,你会从中找到你的身影,找到你的向往!

读书,真的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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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书的观后感

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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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生的话题在我心中一直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但一直无法有清楚的答案。古人说:十五而向学,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我想自己连而立之年还未经历,又何谈不惑。

一直读季羡林的《谈人生》,季羡林谈自己对生命意义、做人处事、名誉、朋友、压力、困难、爱情、成功等等人生中各种境遇的看法,那么我的一生怎么样完成?我想要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我的爱人?我的父母,兄弟姐妹?我的价值?...。

路遥的《人生》则通过小说的故事发展,展现每个人对自己人生的选择,而这些选择有出于惯性、本能、环境、也有欲望、梦想,在时间推移中,人物在不同境遇下通过行为表达自己的人生。

《人生》具体背景我没有查证,应该在改革开放萌芽期,小说主人公高加林以农村知识青年身份出现,有激情、勤奋、才华、理想,在现实社会一次一次打击下任坚持努力去实现梦想,但另一方面欲望、虚荣充斥着他矛盾的内心,并最终被冲破。刘巧珍一位勤劳、朴实、善良的农村女性,她渴望知识、敢于追求、热爱生命、忠于现实,她给人以正面形象,或许表达着作者心中对一些事物美好寄托。黄亚平和克南虽都在城里长大,但成长环境的不同也使他们形成了不同的性格,女性的黄亚萍任性而敢于追求,男性的克强虽也敢于追求,但男性的理性、努力也时时左右他的行为。高明楼的圆通、眼界和眼光,马栓的圆滑,德顺的眼光,高玉德的憨厚,刘立本的精明。

这本小说是朋友推荐的,总希望能找到一些什么,可越是期望越是失望,直至被去除教师资格的高加林在农田里对德顺说德顺爷爷,我一开始就想把最苦的都尝个遍,以后就什么苦活也不怕了。才被震撼。人最怕面对的是脆弱自己,大的是内心的坚韧。

社会是现实的,人生的岔口也有很多,选择也就很多。在面对成绩,成功时要保持冷静,要戒躁戒躁,找到原本的自己,真实的自己。在失意的时候,在给自己希望,想想美好未来,重新看待自己,相信一切都会变好。在普通中,在平凡中要耐得住性子,需要努力积累,只有在积累后才能抓住机会,如果高加林没有才华,也可能成为优秀的通讯干事。要有坚韧的性格,在困难面前理清思路,克服困难,坚定不移的走出自己的路。

高加林还是高加林,虽然故事结尾他回到了高家村,但我想所有人都清楚只要他梦想不熄灭,此段经历会成为他最为宝贵的财富。人要有梦想,要有激情,要吃苦耐劳,要敢于折腾,敢于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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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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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童话,特别是杨红樱写的童话,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毛毛虫的天空》。

《毛毛虫的天空》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毛毛虫经历的一些事情。这些事情是这样的:一只毛毛虫长得很丑,很多昆虫都嘲笑他长得丑。

一天,一只蝴蝶对那只毛毛虫说:“你长得真可爱!”

毛毛虫听了哑口无言,好不容易才说出一句话:“真的?那为什么很多昆虫都说我长得丑呢?”

蝴蝶斩钉截铁的说:“当然。因为我小时候也和你一样,但长大了就是现在这样了。”

“那太好了,我真想早点变成蝴蝶。”

“当蝴蝶虽然美丽,但生命短暂,你确定要早点变成蝴蝶?”

“确定。我只想变美,哪怕是一秒、一分钟,只要变美丽,我什么都愿意。”

过了几天,毛毛虫开始吐丝了,它把自己包在里面。从前嘲笑毛毛虫的那几只昆虫也发现毛毛虫不见了,虽然觉得它长得很丑,但是也开始担心起来。它们在那里讨论着,谁也不知道毛毛虫去了哪里,只有那只蝴蝶知道。

毛毛虫在它吐的丝里面做了好多个梦,终于有一天,它飞了出来。

“哇,我已经变成一只蝴蝶了!”毛毛虫说。其他昆虫都不敢相信曾经那只丑丑的毛毛虫如今变得如此美丽。从那以后,这些昆虫再也不会嘲笑其他人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谦虚,不能骄傲。每个人都有优缺点,我们不能拿别人的缺点跟自己的优点比。同时我们也要多多学习别人的优点,这样才会真的越来越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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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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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喜欢到睡不着觉也要看完的吗?我有,我看过许多好看的书,但是最令我喜爱的是罗尔德·达尔的《好心眼儿巨人》,今天我就要向你推荐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两个人,第一个人是小女孩索菲,她是一个开朗的小女孩,她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和一副眼镜;第二个人是一个巨人,大家都叫它好心眼儿巨人,好心眼儿巨人有一双大耳朵和一个大鼻子,它最喜欢的食物是大鼻子瓜。而其它巨人都是吃人肉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小索菲,因为她是一个机智勇敢、胆大,可爱的小女孩。

令我最难忘的情节是第19章王家早餐,主要写了好心眼儿和索菲来到王宫向女王请求帮助干掉食肉巨人,顺便吃了一点早餐,不过最精彩的是好心眼儿巨人把索菲一把带走,整整跑了大半夜,最后来到了一个连英国皇家空军的地图也没有标注的地方——巨人国。

天哪!巨人国里有各种各样可怕的巨人,有吃人肉的巨人,嘎吱嘎吱地嚼着骨头的巨人、肉油滴滴答巨人,大吃特吃内脏巨人和喝血巨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吃人!

女王军队来到巨人国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呢?如果想知道就请拿起这本书,跟随好心眼儿巨人和小女孩索菲一起去经历一次神奇的历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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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主题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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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喜欢漫画的人都知道〖德〗埃·奥·卜劳恩的名字,他的漫画作品《父与子》的享誉世界,我很喜欢看。不妨听我给你介绍一下。

埃·奥·卜劳恩是一位享誉世界的漫画大家,他的作品《父与子》贴近人们的日常生活,所表现的内容都是人类最无私的亲情,在德国家喻户晓,并赢得了整个世界范围内的读者们的喜爱,且老少皆宜。被誉为是德国幽默的象征,享有极高的艺术评价。所以,《父与子》这本漫画丛书,历经了近百年,仍经久不衰。书中的每一幅漫画,都体现了父与子的温情与幽默,也深深地感染着每一位读者,要么把你带入不尽的思索,要么让你啼笑皆非捧腹不止。《父与子》一书的出现,立刻给读者带来了惊喜和极大的艺术享受。

如今,该书早已跨过国界,成为全世界的人们不可多得的精神财富。

我称《父与子》这本漫画丛书,是揣在兜里的“快乐宝库”,无论你走到哪里,它都会如影随形地跟随着你,无论你有什么烦心之事,只要翻开这本书,一切烦恼马上就会烟消云散。我相信,你观赏之后,一定也会爱不释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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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书的力量500字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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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背囊》如《读者》般事业广阔,似《青年文摘》那样见解深刻,做人的这里就深藏于此,《智慧背囊》让我的人生无限。亲爱的朋友,请和我一起阅读《智慧背囊》吧! "Smart Backpack" has a wide career like "Reader", as well as "Youth Digest", it is hidden here, "Smart Backpack"Make my life unlimited.Dear friend, please read "Smart Backpack" with me!

我们一家人都爱看,因为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智慧背囊》系列从书。希望大家也能和我一起分享这套书。

其中,《绿色的手》这篇文章我还记忆犹新,主要讲述的是一个解放军在洪灾中救了无数老百姓,而自己却牺牲了。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在洪水肆虐的时候,在人们受到死亡的吞噬的时候,“解放军”这个光辉的名字,跃入了人们的视线,他们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人。

书中的一篇篇文章,一则则小故事蕴涵着深深的道理是我们人生的导航,一件件感人肺腑的事激励着我们共同前进,一段段简短的话语浓缩了生命的真谛,一句句富有哲理的话让我们认识到勤劳的可贵。《智慧背囊》这本书让我的心灵受到了洗礼,让我的品质得到提高。

《智慧背囊》中的语言,句句畅通,慷慨激昂。让人跟着故事的情节时而悲时而欢,随着主人公的情感情不自禁,随着主人公的足迹一步步追逐,随着主人公的心理而探索……其实,每个小故事都有一个道理,例如;《秀的是你自己》告诉我们要多看看自己的优点;《把石头放在脚下》告诉我们面对生活中的困难,要学会积极乐观的行动。诠译出做人的智慧……

《智慧背囊》如《读者》般事业广阔,似《青年文摘》那样见解深刻,做人的这里就深藏于此,《智慧背囊》让我的人生无限。亲爱的朋友,请和我一起阅读《智慧背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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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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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说过“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由此看来,从古至今,书一直是人们很重视的。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吧!书名叫作《小公主》,这本书的作者是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莎拉·克鲁的女孩子。她的爸爸是一位富有的商人,但是,莎拉的妈妈在她两岁的时因病去世。爸爸把莎拉送到明棋学校就读,爸爸给她买了许多书、衣服、帽子等。还给她准备了特殊房间,专门的马儿,车夫、女仆。莎拉不仅长的很美丽而且学习很好。每次周日,老师、校长、学生们一起礼堂时,一路上,总会许多人说:“看,那个领头的女孩子,长得多像一位高贵的公主啊!”然而,不幸的事又发生了,莎拉的爸爸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病而死去,而那一天,正好是莎拉的9岁生日,莎拉听到这个消息后,她没有哭,也没有大吵大闹。明棋校长让她住在阁房上一间有老鼠的屋子。莎拉没有反抗,反而和老鼠一家成为了好朋友。她很开朗,也很乐观。夜晚,点着蜡烛,在微弱的灯光下看书,直到这一截蜡烛燃尽,不过,这个故事在后来有了转机,旁边来了一个非常富有的先生。先生看到这个女孩那么可怜,于是在莎拉不知道的情况下,为她准备足够的生活用具。直到厚爱,先生才知道莎拉就是那个他一直在寻找的女孩。于是,莎拉又变成了一位“高贵的公主”,明棋校长后悔不已。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莎拉在那么恶劣的情况下,还要读书,而我呢?我一定要向莎拉学习,无论在怎么样的情况下,都要好好学习,热爱书的同学们,这本书值得我们细读,动起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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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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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的名字是《五三班的坏小子》,里面有肥猫、米老鼠、豆芽儿、兔巴哥……

肥猫,全名鲁云飞,体重是超重的,喜欢吃东西,举个例子吧,在《课堂不是饭堂》这一文中,肥猫早上要吃两个鸡蛋,两个中国式汉堡,喝两瓶牛奶,读到这儿时,我觉得很吃惊,“一个人吃这么多!?”第四节课还要吃鸡蛋和葱香牛肉饼,难怪他体重超重。

说完肥猫说米老鼠,米老鼠全名米奇,他的性格极其相似,个儿虽小但破坏性极强,在《米老鼠的馊主意》中,肥猫被米老鼠害得请家长,米老鼠让一个卖棉花糖的中年男子冒充肥猫的舅舅,结果被严老师当场识破,错上加错,还得肥猫一阵好打。

还有豆芽儿,他的全名是黄豆豆,他头大身子小,想象力十分丰富,他和他爸爸去了沙漠,他一下子成了新闻人物,大家都听他讲“沙漠奇遇记”,他站在桌子上,便有了表演成分,当然买足了关子,大家半信半疑,“吹牛大王”从此戴在了豆芽儿的头上。

兔巴哥,全名战小欧,比兔子跑得还快,再加上他的小脑袋,大门牙,都叫他兔巴哥。每期运动会兔巴哥都是主力队员,他闭上眼睛跑,结果跑到了五四班的道,得了第三名,还有一场400米,因为摔了一跟头,兔巴哥站起来就跑,可跑反了,兔巴哥超过了所有的选手,他获胜了!

……

话不多说,快去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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