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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有感优秀5篇 作文怎么写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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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的战友邱少云》一课有感_议论

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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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爱听革命烈士的故事,如黄继光、江姐、雷锋、邱少云……等。

老师让我们预习——《我的战友邱少云》一课,我回到家反复的默读着课文,读好课文,我疑视着书上的插图,仿佛那张花在我的脑海里不断地扩大,扩大。烈火在我的眼前腾腾燃烧。邱少云叔叔坚毅的精神展现在我的眼前……我的眼睛湿润了。我含着热泪默默的说:“邱少云叔叔,您没有死,您光辉的名字永远活在我们的心里,您的名字永远光辉闪耀!”

邱少云叔叔为什么能忍着烈火烧身一动也不呢?是因为他不怕烫吗?不,是因为他有高度的共产主义的精神,能把革命利益看得高于一切。所以他为了革命的胜利,宁肯牺牲自己。

这说明我们这一代的幸福生活正是用无数革命烈士鲜血换来的啊!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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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八年级《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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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不能不委曲求全。但是绝对不能为了活着才委曲求全。那些老去的岁月,点点滴滴,历历在目,原本以为过往皆浮云,不料那都是罪恶的开始,是阿米尔想抹也抹不去的,可怕的过往。

“哈桑没有反抗,甚至没有呻吟。他稍稍转过头,我瞥见他的脸庞,那逆来顺受的神情。之前我也见过这种神色,这种羔羊的神色,我随即明白:这是哈桑最后一次为我牺牲。”不知道看到这一幕大家是什么感受,我知道阿米尔心里不好受,可是他没有站在正义的一面,他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哈桑受欺辱甚至事后还嫌弃哈桑,在大多数人眼里是嫌弃,厌恶阿米尔的,毕竟哈桑是为了他才如此。可是正如阿米尔所想,他站出来又有什么用?他是胆小,是懦弱,可是现实就是这个样子,当善良袖手旁观时,就成全了邪恶的胜利。

有谁知道风华背后的沉重,又有谁能感受微笑背后的眼泪。世上没有鬼怪,不,阿米尔认为他就是鬼怪。笑话,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会不顾一切地去重新找回那个曾经的自己吗?答案是肯定的,时间是岁月在人身上留下的印记,而邪恶是恶魔在人心上留下的烙印,无论过了多久,记忆是不会骗人的,从前的痕迹,以为风吹云散,却不料,一点两点的,只要轻轻拨弄,它就哗啦啦的奔涌出来。所以,朋友们,你们要珍惜当下,不要让自己后悔。

我们最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的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的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救赎。其实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而不知悔改。世界很大,可以包容你所犯下的错误,但是你必须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墨写的谎言掩盖不了血的事实,所以为了将来不后悔,追随内心是你唯一的法宝。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切的事情都要转机,上帝在为你关上一道门的同时,必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朋友们,如果命运是世界上最烂的编剧,那么就请你争取做人生最好的演员,去相信只要你努力了,一切皆有可能。未来很长,可以改变的就一点都不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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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骆驼祥子》有感心得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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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骆驼祥子》的第一感就是:不过瘾,实在太短!但是意味深长,使人回味无穷。

这是一个可悲的故事,讲述了北平城里活生生的一幕。祥子,一个像骆驼一样坚强、善良而又老实的好汉,为了自己永恒的理想拉车,竟拼命地工作着,但他遭受了一次有一次的挫折后终于绝望了。

祥子是那时坛坛劳苦的典型例子。他从乡下来到北平,无依无靠,但他要强靠着自己的身子和永恒的理想而努力着,他为了买车能付出一切,这是多么的不容易。他靠着自己强大的身子拉车挣钱,挣钱买车可他多次买了车,而又多次地丢失了。不是因为被抢就是遭遇不幸,还有苦于生计被迫卖掉的。祥子有强大的身体可又因为他的善良老实而常常被人欺负,别人和他打架,用钱,用势力,用悲惨的命运来压他,他一生受煎,可却从来没有人来安慰过他,他的老婆虎妞骗祥子有了,祥子不能放弃她肚子里的孩子就被迫娶了那个母夜叉。虎妞虽然给祥子带来了财富和祥子盼望以久的车,但她好吃懒做给祥子带来了不少麻烦,还不让祥子去拉车,最终虎妞难产而死。祥子看上了邻居小福子,小福子也愿意嫁给他,于是祥子又去拉车,他没有向以前的坚强,在外面他学会了吃喝嫖赌,跟虎妞一样懒惰。但他想起了小福子,为了她,他又坚持下去。祥子来到了曹府,看见了高妈他们回来了,心情放松了许多,曹先生又让小福子到他太太那工作,祥子更为高兴,回去找小福子,但了解。小福字的爹把她卖到了妓院,小福子受不住那种生活就上吊自杀了,这使祥子悲痛欲绝,在街上当起了混混。

祥子凄惨的结局,使我又一次认识到国家的卑微和渺小,因为这毕竟是我国近几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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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西游记有感篇

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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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整个世界上的人可能都看过《西游记》这本书吧!首先我先介绍一下这个故事里的主要人物。有猪八戒,为什么他叫猪八戒呢?因为他本来就是一头猪。自从师父领他之后就让他戒掉八条不良的习惯。所以他叫猪八戒。猪八戒好吃懒睡不干活,肥肥大大的。还有沙僧,他本是天上的一名大将,犯了错误被打入流沙河成了妖精。自从师父带他去西天取经后,他才变成了好人。他勤劳,老实,憨厚,听师父的话。再说孙悟空,孙悟空原本是从石头里碰出来的,所以是只石猴。为了学本领,他不怕艰苦,到处拜师学艺。他忠于师父,降妖除魔,他还很勇敢。最后说唐僧,就是我所说的他们三个的师父。唐僧一心想到西天去取到真经,但是他经不住妖魔鬼怪的诱惑,经常被妖精逮住,有时候还差点被蒸了,亏了他的徒弟来救他,才得了一条性命。

《西游记》我相信大家都看过或读过,它主要说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拜佛求经的经过。在这同时,也表现了他们个人的特点。

孙悟空非常勇敢,天不怕,地不怕,忠心地保护着师父去西天拜佛求经。他的头脑很机灵,而且喜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是他有一个缺点,就是非常冲动,就因为如此,唐僧就常常念紧箍咒,使得他疼痛难忍。

唐僧在取经的路上不受任何诱惑和阻力。不管是金钱还是美色,他都当作一堆泥土。就算前方有一大堆妖魔鬼怪,他也毫不恐惧,一心只想取得真经。他的这种精神实在让人佩服。可他有时却不分青红皂白地冤枉别人。

猪八戒就是好吃懒惰,贪图荣华富贵和美色。但他对师父也是很忠心的。

沙僧忠厚老实,也不贪图荣华富贵,对师父更是忠心耿耿,他可以拼了命地保护师父。

吴承恩在写这部书的时候,主要体现了四个字“勇者无惧”。

做每件事都要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就一定能够达成我们的梦想。

他们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做什么事情都要三思而后行,不要太鲁莽。还有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能做到一半,就不做了,就象小婴儿学走路,即使摔倒了也不要害怕,爬起来继续向前走,最终才能达到目的。

[读《西游记》有感的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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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喜迎国庆70周年有感诗歌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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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马拉雅山脉

高耸起中国的骄傲

长江与黄河

喧响着中国的自豪

悠悠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

焕然一新,已跨入新的征程

民族壮举,已载入新的史册

太阳能、原子能的应用

早已代替了燧人氏的钻木取火

现代化的高楼大厦

早已取代了茅房窝棚

“嫦娥”奔月不再是神话

青藏高原也搭起了天路

春天里,生长与拔节的

不止是苍苍树木与菁菁芳草

还有希望与富强

沧桑巨变啊

万里锦绣已不算稀奇

神话正悄然走进千家万户

新农村比肩沸腾的城市

中华大地,同唱一首繁荣之歌

遥想当年,上海英租界

立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

——“华人与狗不得入内”

如今,华人

遍布世界的各个角落

而且,只要亮出中国人的身份

外国人,目光里的尊重

立马增加了几分

这一切,都只是因为

中国,已巍然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东亚病夫”的帽子

早已丢进了太平洋

阳光,彻底吞噬黑暗

生活与道路

像一株株芝麻节节向上

日子与梦幻,似一颗颗露珠

晶莹而清新

泱泱中华,雄狮威武

全策全力,上下一心

高举改革开放的伟大旗帜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五十六个民族,共同圆梦

同唱一首幸福的歌

亲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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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友情的救赎——《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全文共 1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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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的仆人之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小说的文字细腻温暖,就像是书的橘黄色封面上如火的晚霞。绚烂的空中,一只带着两条长长尾巴的风筝在轻轻飞舞,它的牵绊所在,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

故事的开始,从阿米尔和哈桑两小无猜的童年写起。爬树,摘桑葚,恶作剧,这跟所有调皮捣蛋的男孩子们的童年没什么两样。他们朝夕相处,他们疯玩笑闹,他们一起成长。本以为这是个关于男孩子间的伟大友情的故事,但文中提到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时,我意识到,哈桑对阿米尔,不只是哥们儿义气,那是对友谊的绝对忠诚。

哈桑嘴边的第一句话必是:“阿米尔。”

他们的共同爱好在于风筝,阿米尔是放风筝能手,而哈桑是追风筝能手,他俩无疑是黄金搭档。然而在现实里,他们并不是并肩前进的。因为他们一个是少爷,一个是仆人的儿子。他们注定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这让我想到阿来的《尘埃落定》,即使在和仆人索郎泽郎玩得亲密无间时,麦其家的这个傻瓜少爷也很清楚:“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或许之于阿米尔,哈桑只是他“宠爱的仆人”,说到底还只是仆人。所以在哈桑信守承诺为朋友追到风筝而受到凌辱时,懦弱的阿米尔并没有站出来,他安慰自己:哈桑只是仆人。他以“少爷”的姿态掩盖了他的无能,也扼杀了一段友情。

而哈桑,倔强到固执地相信着这段友情。他从来不会对阿米尔说“不”,他小心地鼓励着有些自卑的阿米尔,甚至为他的一句话就可以“吃烂泥”。记得有这样的细节,在哈桑受辱前,阿塞夫试图说服哈桑把蓝风筝让给他,然而哈桑不答应,只因给阿米尔的承诺。于是,伴着古尔邦节宰杀绵羊的情节,哈桑的悲剧犹如那只黑耳朵绵羊的悲剧,他眼睛里有着为了崇高目的而牺牲的坚定。

在神的面前他们同是人,但在现实中,他们的出身就是他们友谊的最大障碍。王子与庶民永远站在不同的位置,他们最初的一点点差异,在社会、教育、舆论的推搡下,犹如蝴蝶效应般渐渐有了千差万别。友谊,经受不起这巨大裂痕而被撕裂——阿米尔偷偷地把钱放在哈桑枕头底下。

哈桑知道阿米尔的想法,他最后一次成全阿米尔的心意——永远离开了阿米尔的家。

长大后生活在如天堂般的美国,远离硝烟弥漫的阿富汗,阿米尔仍然有着挥之不去的愁绪,仍然想着那令他魂牵梦绕的故土,是哈桑,那个最忠于他的奴仆,不,是童年的伙伴,是他最愧对的人,让他的心灵永远处在忏悔与不安中。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于心。

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了哈桑的消息,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然而哈桑却再也没有机会听到阿米尔的忏悔了,他死了。

阿米尔最后救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以之来救赎自己的灵魂。

不论之后阿米尔怎样愧疚怎样赎罪,伤害依然发生过。赎罪唯一改变不了的事实就是罪。而后来哈桑与他同父异母的事实被揭露,不可谓不是一个讽刺。

那么我们,活在相对平等的社会里的我们,是不是就可以坦诚地举起右手发誓自己从未辜负一段友情呢?有些情感并非无法逾越身份等级的鸿沟,而是无法逾越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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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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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想说的是我对于这本书的认知,可能语言略显逊色,但是真情实感总让人难于忘怀,我最深刻的印象不是“我”赎罪的过程,也不是我经历磨难的艰险。

令我最难忘的是,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它可以使任何人瞬间失去一切,我看见商人一下子成为救济的对象,我看见教授一下子成了乞丐,我看见孩子一下子就失去了父亲,我看见杀戮随处进行,我看见人生可能瞬间停顿。

一下子想到我们现在所处的环境,和平是那么重要。至少,我们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安静的享受阳光的温暖,自由的呼吸大自然的新鲜空气,孩子躲在母亲的怀抱享受哺育,但是对于战争中的人来说,一切都是奢望,可想不可及的事情。就如小说中伸手乞讨的教授。

但是我最想说的不是战争,还有更让我难过的,那就是阿米尔的自我救赎,等了几十年,人都死了,才鼓起勇气去拯救失去的灵魂,是那么可悲。我在想,有没有更好的方法让生命变的真实起来,有没有幸福从一开始就没有错误产生。

如果小说中的阿米尔能够有一个导师指导他的生活,理解他的苦闷,倾听他的心声,我想他不会那么懦弱,我想他至少知道这时候自己该怎么做,这样结果的原因,可能是他失去母亲,没有爱的依托,更重要的是没有人来指导这个看上去富庶的大少爷,财富就是一切了吗?阿米尔实际从情感上讲是一个贫穷者,所以即使他有太多想法的时候也不能,被他人所理解,不能被他人,发生这些误解的原因是因为他拥有了太多的财富,可是我们知道财富与思想不能等同的,阿米尔一个可怜的思想乞讨者。哈桑之所以勇敢,是因为他从小灌输的是服从与尽职,虽然贫穷,但他有阿里无限的爱,他知道自己能做什么,或者必须做什么,阿米尔却没有人来告诉他指导他,这对于尚处于成长阶段的孩子来说,那是缺憾,更是教育的失败,即使有父亲,即使有老师。

想到今天中国的孩子,虽然还不是最发达的国家,但是至少是平安的社会,那么孩子的成长就不用担心了吗。孩子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思想,有渴望,对于他们的成长,作为家长,作为老师都应该树立准确合理的教育观念,教育首先要育人,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反观中国家庭教育现状,我不无担忧,因为独生子女的原因,很多家长孩子都不能正确看待孩子自己与学习,一味的走溺爱的教育路线,不能吃苦,没有正确对待挫折,就一定能平安度日吗?很多家长看见孩子被欺负,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来一顿教育,“孩子,他要再揍你,你就揍他,使劲,出了事,你妈我给你兜着。”很多时候孩子之间的矛盾就是这样的教唆,变成恶劣事件。作为父母最应该做的是了解事情原委,弄清是非黑白,教给孩子正确的处理方式,回击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

其实,最希望这世界多几个“拉辛汗”。他用爱心,指导着阿米尔的成长,虽然只有短短的时间,他用行动指导阿米尔的写作之路,我们从那个写作的皮本子,就能看出,写作对于阿米尔来说,是那么重要,那个本子就是对他爱好的最大支持,更是书法内心的最好地点,也是后来,只有“拉辛汗”才能把“阿米尔”从美国不远万里拉到黑暗的阿富汗,来赎罪来证明自己,虽然有点晚,但是至少他来了,至少他救渎了自己的灵魂,让人生的后半生没有遗憾留存。如果这世界多几个拉辛汗,那么这世界就会少几个阿米尔的羞愧,也少几个哈桑的被欺,也没有哈桑的“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没有主见的奴性语言,更没有阿瑟夫变态的人格。

故事就是故事,幸运的是阿米尔没有被塔利杀死,幸运的是他被索拉博相救,幸运的是他有一个在移民局工作的舅舅相助,试想如果没有这些,那会什么样?小说就是小说,它来源于生活并且高于生活,此时的我们最担忧的还是处于水深火热的孩子们,还有心灵空虚的孩子们,他们正在等待我们的正确学习指导、尤其是做人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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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观七月与安生有感

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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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七月安生》讲述的是一对好朋友的故事,电影采用倒叙的方式开幕,以出版社寻找《七月与安生》的作者和安生与家明多年后的地铁偶遇各种扑朔迷离开始了整个剧情。

两个截然不同的家庭环境里走出来的女孩,一个是温暖完整的充满关爱的乖乖女七月,一个是单亲家庭母亲受人唾骂不知生父的安生,在中学军训时成了一辈子的好朋友,然而命运弄人她们爱上了同一个男人,相爱相杀的故事铺散开来,可是这并不是一场勾心斗角的龌龊争斗戏,整个故事充满了付出,隐忍与反转。

乖乖女七月按部就班在家乡城市里上学毕业上班不出意外地与家明谈婚论嫁,叛逆的安生为了成全七月的爱情流浪远方受尽苦难。故事反转与一场意外相遇,北漂的家明遇到未婚夫车祸的安生,安生被所谓的未婚夫欺骗被他的老婆夺走一切心灰意冷。爱情的纠葛,友情的纠缠让整个剧情走向高潮。

结局却哀伤有出人意料,乖乖的七月选择逃婚流浪远方,不羁的安生选择成家安歇。然而七月却死于产后大出血,安生抚养了七月与家明的孩子。回到开头,安生与家明相遇。

作者何其玲珑剔透又用心良苦,从主人公的名字就能看出。七月是热烈不羁注定燃烧的名字,安生是安稳平和稳定一生的名字,当我第一次看到乖乖的七月和不羁的安生的时候我一度觉得他们的名字错了,反了。可是看完电影才发现作者从一个名字已经折射了人物隐藏内心,暗示了故事的结局。七月终于按耐不住内心的激荡,除去尘世的枷锁除去隐藏自己内心的乖巧的面具逃婚流浪,未婚生子。安生也终于停下流浪的脚步,洗尽铅华,放下防护的刺猬壳子寻找一直渴求的家庭温暖。

看了《七月与安生》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始终相信真正的友情会超越时间超越爱情。对于安生来说,七月才是她的生命。在她破败斑驳的生活中七月是她始终的牵挂,她羡慕七月的和睦温馨家庭,她想成全七月的完美,她用自己的远离呵护着七月的爱情。对于七月来说,她好像为了爱情放弃了安生,事实最后的结局告诉我们她放弃了爱情寻找友情回到安生的身边,结局七月的死或许是作者送给安生的礼物,或许是为了成全七月的友情。她们不再亏欠对方,永远的留在对方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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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华文庸《獒》有感优秀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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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你不知道华文庸是谁,但你一定知道《》这本书,华文庸就是他的作者,是那只充满灵性的獒心中的主人。

獒它不美丽,不可爱,甚至有些狰狞,他是孤独的王者,高贵、神秘、气势凛然。在独特又空灵的青藏高原上,它们保持着信仰和忠诚。《獒》要我明白了这些我无法触及、无法了解的生灵,也要我在脑海中遐想到了獒的狞厉之美。这一次华文庸的《獒》使我感动,使我流泪。

去年,再看华文庸的《可可西里的哭泣》,给我的影响不只是又一次的感动,还有的是震撼,与锥心刺骨的疼痛,哭泣意味着伤害,在那遥远的青藏高原之上的美丽可可西里,是被谁伤害?为谁哭泣?

金钱、欲望、罪恶如同秃鹰一般地盘旋在可可西里的上空,划过天空的弧线编织成一条鲜血淋淋的Shatoosh披肩,Shatoosh中文音译为沙图仕,看起来是华美的披肩,其实却被人称作裹尸布。它是由藏羚羊的羊绒制成的,一条那样的披肩中,沉淀的是几十或上百只藏羚羊的鲜血、泪水与凄凉悲哀的嘶喊声。这样一个美丽事物的背后隐藏的却是另一个事物的悲剧。

悲剧的制造者是谁?是中国本土的盗猎者?或是视藏羚羊羊绒为合法的印度人?还是物欲攀比之中游走的卖家。

可可西里之上,除了盗猎者,还有另外一群也因藏羚羊而存在的人——反盗猎志愿者。他们与盗猎者周旋,与死神共舞,他们在刀尖上舔食着盗猎者与队友的鲜血,与孤独为伴。他们因信仰而存在于可可西里,他们也因信仰而葬送在那里。而在这个社会上,没有人承认他们,帮助他们的人是少之又少,至于政府。没有仪式的葬礼是志愿者与盗猎者最终的归宿,在天际盘旋、嗥鸣的秃鹰为生追逐尸体,他们不懂得悲伤。

华文庸用三个月的时间与反盗猎志愿组织暴风在可可西里无人区进行反盗猎活动,目睹了大自然的苍凉、悲壮与磅礴。他用发自内心的文字,谱出了一首关于生命、道德、信仰的悲凉挽歌。他以生命为线,血液为音符,使我再一次的感动。

与此同时,我也希望有更多的人关注青藏高原,关注可可西里,关注藏羚羊。更希望政府对那群孤军奋战的志愿者们,更多有力的帮助。

[读华文庸《獒》有感优秀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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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观大黄蜂有感500字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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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看了一部机器人的电影,名字叫做《大黄蜂》,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他在以前这部机器人的电影名字叫做《变形金刚》,而这一部《大黄蜂》讲述的就是变形金刚机器人里面其中一个人物角色将他的所遇到的事情所经历的,改编成一个故事单独拿出来做的这样一部电影。

这部电影的内容大概讲的是,一个名字叫做“b127”的机器人,受到头领的命令一个人独自来到地球,建立他们的基地,并且要保护地球的安全。可是没曾想到当b127来到地球的时候,他的对手也紧随其后,追赶到地球一场斗争b127从一个能说话的机器人变得丧失了记忆,丧失了语言功能。后来有一名叫做查莉的女孩发现了他,并且收留了她,认识了他她们两个人,成了好朋友。后来他的敌人通过迷惑人类,利用人类的卫星找到了b127,想要将他杀死,最后b127也就是大黄蜂,誓死保卫查莉与地球,最终大黄蜂尽管伤痕累累,但是却获得了最终的胜利。

故事的最后查莉与大黄蜂难舍难分,最终还是让大黄蜂回到了自己的家园。因为大黄蜂还有着他自己的使命。最终查莉也经过这一系列的事情,跟他的家庭和好如初对自己的生活有了信心。

看完这部电影,让我看到了机器人与人类之间那淳朴的感情,有时候其他生物比人类还要懂感情。只是他们的表达方式不一样。

所以我在这里呼吁,无论是人与人之间还是人与动物之间,一定要保留一份像对待朋友那样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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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童年》有感[500字]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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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童年,我的童年是快乐的,但这位俄国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却和我们的童年是大相径庭的。他的童年十分悲惨,幼年丧父,和母亲在外祖父家生活。在他十一岁那年,他又失去了母亲,变成了一个孤儿,开始“人间”的谋生。在他长大成人后,写下了这本回忆他童年的书。

《童年》这本书是由许多小故事组成的。在书里,使我印象最深的是,高尔基为了让母亲不再和继父过那种吵吵闹闹的生活,用亲生父亲在世时留下的西瓜刀刺向继父。虽然,为这件事母亲教育了他,但经过这件是以后,外祖父家变得安静了许多。这件事,小高尔基做得不对。我想,即使他对自己的继父恨之入骨,但也不可以动刀子。这也让我看出了高尔基对安静生活的渴望。

在书中,另一个精彩的人物就是外祖母。因为有了她,才让高尔基的童年生活有了一些光彩。外祖母的一生也是悲惨的,他的儿子为了想要夺取家里的财产,就抡起棍子把外祖母的手臂打得骨折。外祖母并没有叫喊,只是无声的哭啼,当时的外祖母内心一定是十分的痛苦,感觉这辈子白养了一个不孝子。这里也看出了大舅舅人性的贪婪,为了财产连母亲也不顾了。

高尔基的童年生活是多么的悲惨,但他的学习成绩是那么的好,在班级里数一数二的。而我的童年是快乐的,但学习并不理想,使我感到很羞愧。每个人的童年只有一次,所以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童年,以后长大再回忆起来,也不觉得了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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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游菜田有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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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春日的第一束阳光洒满我的窗前,我便知道明媚而和煦的春天来了。

人字形的燕群宛如绅士一般在蔚蓝的舞台上跳起了华尔兹,小草们早已探出脑袋迫不及待地呼吸春的味道,太阳公公伸着懒腰散发出耀眼的光芒,使得人们直呼“暖风熏得游人醉”……

我静静的趴在桌上,望着窗外这般美景,我竟被小山般的作业压得不可动弹,爸爸突然走进了我的卧室里,他对我说,窗外如诗般的美景会带走我内心的烦躁,让我如遇甘霖,焕然一新。我将信将疑,随爸爸走出屋子,去用心感受大自然,我麻木的看着,心里没有一丝触动,直到看见了那一抹绿,那是怎样一株绿色,祖母绿似得叶片高高簇在已经破坏的枝干上。他把我的思绪引到若干年前,那是一个凄冷的夜晚,风雨交加,闪电划破漆黑的夜幕,说时迟那时快,一到惊雷砸在了那棵不知名的树上,我泪流满面,那棵树,承载了我多少美丽的愿望,我幼时在底乘凉,而我大时,它却,它却已经……

可谁能想到他还活着,活得这么威严,这么耸立。我走近他身旁,雨水的侵蚀已让他饱经磨难,他却依然凭着他顽强的毅力生存到现在,树犹如此,我那做作业又算得了什么呢?想到这里,我立刻奋笔疾书,爸爸看到我欣慰的笑了。

是啊,树都没有自暴自弃,我们人又有什么理由来放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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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追风筝的人》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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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卡勒德·胡赛尼

▲连续两年位列《纽约时报》畅销书榜首,全球销量超过2000万册,已经被翻译成42种语言。

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因一场风筝比赛,阿米尔逼走了阿桑。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当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因追逐风筝对阿米尔露出微笑时,阿米尔终于驱散了多年来笼罩心头的阴霾。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对一种希望的寄予,风筝,成了救赎灵魂的上帝。

小说残忍而又美丽,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出人性的本质与救赎,不仅表达了对战争的控诉,也深刻反映了阿富汗存在的种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全书寓意着: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好书推荐尽在推荐书:www.tuijianshu.net)

【经典语录】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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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观青涩记忆有感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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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了城市的喧嚣,他们被放逐在颓废的角落里,伴随着时光的流逝他们的人生将被一点一点地重新塑写。——谨以此文献给那些曾经误入歧途的青少年朋友,希望你们早些省悟归来

前些天有幸参加了电影《青涩记忆》首映式,不少学生和家长代表也参加了……看了15分钟的片花,听到“杜朋”的读白后,原本有些嘈乱的现场明显变得寂静起来……“杜朋”这段最后的遗言,就让它成荧幕上的绝唱,而不希望在现实中重现,这是我们的真切希望。 电影以几个不同家庭背景的孩子为主线,浓缩成了当今青少年的四个缩影。他们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与学校、家庭形成了厚厚的“断层”,导致沉迷于网络,深陷其中。学习一落千丈,家庭没有了温暖,家人之间也少了沟通。唯一陪伴的只是冰冷的鼠标和键盘。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青涩记忆》深刻揭示了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种原因,突出反映了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而带来的心理上和精神上的严重危害。《青涩记忆》给家长们敲响了警钟。家长要做的就是给予孩子更好的保护,只有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全面沟通、溶解下,才能让我们真正健康成长起来,成为祖国未来的栋梁之材。

《青涩记忆》是流着泪讲述的影片,是震撼我们心灵的艺术。我真诚地希望每一位家长都带着孩子一同去观看,而不只是单一的使您有所感触,它会给您和您的孩子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 当今社会,为什么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平均年龄也在降低?是家庭的责任、学校的责任、社会的责任……我相信《青涩记忆》会给您一个理性而深刻的回答,让我们认真思考、感悟。作为家长,如今切实要做的就是给孩子一个幸福的家庭,让他们快乐地生活在充满温馨的家中。 看着现场那些为之触动的人们,我相信,他们是被《青涩记忆》所感动了、所教育了。他们会对生活有一个重新的认识,并会以一个新的心态去面对家庭、学校、社会,来书写他们日后值得骄傲的甘甜记忆。

青涩记忆,流泪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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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练字有感300字作文

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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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妈妈老是要我练钢笔字,当时我第一次练的时候,练的还好。因为必竟是第一次练,描完第一页,还想描第二页。但我那时是一时兴起,到头来什么没干成:书法练了不久又不想练了。许多次想“请假”,但一遭到妈妈的拒绝,还是得乖乖的趴回桌上。

当妈妈知道我不喜欢练字的时候,就开导我:“你不练字你干吗?人总得有一技之长啊!你不练字可以,但你总要学一门特长,比如美术,乐器,书法,外语……都可以呀!”我听了后,认真的练起字来了,当时或许不懂这些话的含意,但后来懂了:练字是为了自己。于是,我更加认真的练了。果然,我的字有了进步。

我没忘记妈妈的话。但愿我的钢笔字越来越好,为写毛笔字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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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魔法师的帽子》有感[400字]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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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爸爸帮我从当当网上采购了很多课外书籍,《魔法师的帽子》这本书的书名瞬间激起了我阅读的兴致,于是我迫切地读起来。

果不其然,芬兰著名女作家托芙·扬松超乎寻常的想象力,使得这本书像磁铁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爱不释手。

姆咪特罗尔、小嗅嗅、小吸吸冬眠结束后在山坡上捡到了那顶魔法师的帽子。你知道吗?所有进入帽子里的东西都会在下一刻变成你意想不到的,和原来的完全不一样的东西。鸡蛋壳进入帽子后变成了五朵可以驾驶的小彩云,姆咪特罗尔变成了一个很古怪的动物,蚁狮变成了全世界最小的刺猬,几株植物标本变成了大森林……真是神奇到令你目瞪口呆!读着读着,我仿佛也来到了姆咪谷,感受着冒险的快乐与刺激,享受着家人的友爱与互助。

我喜欢姆咪一家,这是个十分喜欢热闹的家庭,家中时时充满着幽默与爱心,温馨和睦。“让我们把尾巴缠在一起吧!”在危难时刻,小动物们共同面对,互相鼓励,团结向上,着实令我感动。

这本书虽然讲的是一个虚幻的故事,但从中我却看到了做人的基本准则:真诚、善良。如果我们每一个人多一份真诚,多一份善良,多一份平和,那么世界上就不会再有战争、饥饿、贫穷……人类就会生活得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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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军训有感_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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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秋高气爽,天空蓝得透明,我和同学们在老师的带领下,兴高采烈地上了公共巴士,开始了为期三天的课余生活——军训。你们看,同学们一上车,就七嘴八舌地对着窗外议论着,个个都兴致勃勃。

在训练基地里的第一天,教官教了我们很多有趣的动作,一开始,我们觉得训练很好玩,其实好戏还在后头呢!教官让我们练“蹲”这个动作的时候,同学们这才叫苦连天,我也不例外,唉!今天的军训比苦瓜还苦,要军训三天,我怎能撑得住?但我还是挺住了,我和同学们像钉子钉住了一样,蹲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受到了教官的表扬。第二天,我们练习向左转,向右转,齐步走,正步走,烈日下,我们按照教官的要求,把身子转得尽量快,把脚抬得尽量高,把步伐练得匀称… 我汗流满面,但仍然一丝不苟地练着,。第三天,是我最高兴的一天,这天,我们回到了亲爱的校园,并在校园里表演了学过的动作,这些动作受到了老师和家长的称赞。而我呢,光荣地当上了标兵,心里美滋滋的,高兴极了,这说明我能行,我成功了!

通过这次军训,我知道了:一、小学生要像军人一样守纪律,更要讲速度,讲时效,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事情做得最好。二、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吃了苦中苦,才能有成功

[军训有感_四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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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观忠犬八哥有感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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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电影,一部震撼,堕落的麻木,梦醒时分,有那么的一段感动撼动心灵,闭眼静思。有这么一条狗年复一年的等待……

或许有人会在意值得与否,它也许只是默默地告诉你:当你舍弃一切去做一件事时,没有值不值得,只有想不想做。

有时我们太过于在意价值的讨论,却忽略了事物本身该有的规律。就如这自然,当我们惊叹于它给我们带来的利益,如今的了解才知道潜在的价值远非目前可比。我们有时候放不开眼,所以达不到别人的境界。动物所做的,有时候自己看了都感到惭愧。

我似乎不知道哪里感动,明知已经失去,终日等待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寻找着不可能再出现的他。如果它是人,我们是该说它愚蠢还是傻瓜?还是不可理喻呢?或许吧,它早就知道无尽的等待不会有什么结果,它等待的是一种感觉,一种每次火车鸣动所带来的欣喜,一种每日等待主人归来的熟悉。

四季更替,只有感觉依旧清晰,只有火车的鸣动唤起心中熟悉的身影,只有在过往的人群的嘈杂声中寻找一丝丝的安慰。

等待,春去秋来,此刻心中没有太大的波动。就在那么一刻,它的女主人看到了它,泪眼朦胧,坚强的她再也忍不住对丈夫的思念。就像一个坚强的孩子,无论 怎样的坚强,再见到亲人的一刻,刹那间,泪水夺眶而出,没有思考的余地。我们可以对所有人坚强,在亲人面前,我们总是忍不住自己的情感。

不是感动于它每天的陪伴,也不是感动于它每天的等待,更不是感动于它不幸的遭遇。是感动于它与女主人拭目而对的感动,感动于女主人对丈夫的思念在狗这里得到了无限的放大,更多的是对这一家幸福的家的感动,因为忠犬的存在而感动。

我敬佩于那种等待,哪怕只是寻找那么一丝丝的熟悉,没有值不值得,只有想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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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小屁孩日记有感500字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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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将《小屁孩日记》 认认真真地看完了。这本书是一个美国中学男生的日记,他用独特的方式向大家介绍了他三年的中学生活。

书中的人物十分可爱,主人公格雷是一个狡黠、幽默、自恋、懒散的男孩。他在母亲的要求下写日记,幻想自己成名后蜂拥而至的记者将自己众星拱月般围起来。他收集个人用品,打算以后开个博物馆,赚很多很多的钱。他想与死党罗利推出一个“世界上最大的雪人”,将弟弟曼尼的小雪人踢飞,因此惹怒了老爸,刚花了很长时间完成的雪人两秒就销毁。他在爷爷家的公园中误入女厕所的囧事被哥哥罗德里克在全校大肆宣扬。他心爱的小鱼遭遇不幸,惨死在哥哥的鱼的“毒口”之下。死党罗利受伤后受到女生的百般呵护,他十分嫉妒罗利,自己也扮作伤员,但大家置之不理。雷格再聪明,在家中仍然不是哥哥罗德里克的对手,经常被耍得团团转。正在上幼儿园的弟弟曼尼“以小欺大”,但不管多么调皮捣蛋,老爸老妈也护着曼尼,令格雷头痛不已。

这一个一点也不符合大人们心中那种懂事上进的乖孩子形象的小屁孩,却让无数的人喜欢他。

人们会对生活中一切评论好与不好。若对人们有好处,就是“好”;若没好处,便是“坏”。

而我认为作者笔下的小屁孩虽然对人无益处,但是他仍然惹人喜欢,这就说明了“坏”也可以“好”,没好处不代表无人喜欢!

《小屁孩日记》给了我许多启示,希望大家也来看一看,也像我一样,一起做一回小屁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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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追风筝的人》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3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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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veral years ago,from joyo,I bought the book "the kite runner" which ranked first on best sellers volume.First reading the book,I was totally moved and even cried for the sad story.This year,I knew it has been adapted into a movie.After seeing the movie,I read again this book and gained some new views.

The novel begins a story about two boys.Amir is born in a rich family.Hassan is his servant as well as close friend.They both lose mother from birth and grow up like brothers.Hassan is very loyal to Amiar,but Amiar sells him.Many years later,Amir has settled down in America for years and established a family,but Hassan died for protecting Amirs luxury house in Afghanistan and leave an orphan.Accidentally,Amir gets to know a big secret and decides to atone for his crime that hound around him from childhood.

Reading it again,most of my original views has changed.

At the first place,I have a feeling of being cheated by the writer.The novel first attracted me before because it set its plot in a special environment---Afghanistan which even I often got news about from TV and newspaper,I knew the country utterly ignorant except wars and terrorism.So I wanted to understand more about the calamitous country.However,I am disappointed by the novel which just use a special background environment to tell a so-called travel of human nature .The theme of the novel should be atonement if it was taken off flowery coat.Bad gay like Amir and and good gay like Hassan,adding some the present best sellers polular elements like bastard,forming the main contents. In fact,the kite runner impressed me deeply and it just depends on sensational words.Besides,what makes me most dislike is that the writer,an Afghan-American,contorted some political elements for American advantages.The history background only make the affair of Russia invading and Taliban dictators go into particulars,but not mention Americas ignominious role in this politics.Why Taliban dictators are so unruly?Why Russia invaded Afghanistan in 1979?Why Afghan people still live in poor condition nowadays?America,a main actor is disposed of in this novel.

At the second place,the characters all serve to a tacky theme-atonement and birth secrects.When the birth secrects are exposed,the atonement travel begins.When the atonement finishes,the story finishes.

I even feel I am wrapped around the American medias little finger.Many celebrities and book concerns writed good comments,which helped it ranke first on sales volume for several times and made readers think it must get widely praised and then bought it without doubt finally.

Though I think the disadvantages are more than advatages,compared with the back atonement part,I like the front part that describes the pure friendship and innocent childhood between two boys.The description about the culture of kite in Afghanistan is excellent.

As a first book of the writer,it is resonable that the novel has some deficiencies.I hope his next and next works can more and more perf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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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人教版九年级上册六单元作文:读《史记·陈涉世家》有感_1500字

全文共 1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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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每每吟诵这句诗,便觉得一股血腥风之豪气席卷过五千年青史的长卷。“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而在风雨飘摇的秦末,燃起乱世的战火中,毋庸置疑那第一只手,是属于陈胜的。

曾从一本书上看到:“人的资质不同,又能差出多少?所谓无敌武士,不过力敌百人,纵横十六国的谋士,也有失手的时候。最后决定英雄的,还是他的心。他为何要凭临绝顶,俯瞰群山,这个是他心中的力量,可敌千军万马。”

起初,我不懂,直到从《史记》泛黄的纸页中,看到一个正为佣耕的少年怅恨唏嘘的身影,叹息着:“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瞬间,我仿佛穿越了千年的光影,真实地感受到了一股睥睨山河的英雄抱负。或许,早在那个阳光灿烂的下午,那一席发自肺腑的衷言,就已注定了陈胜——这个不平凡的少年,将会在多年以后,步入历史变化莫测的舞台,大放异彩。

与其说是大泽乡那一场天降的瓢泼大雨,造就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不如说是陈胜那一句“王候将相宁有种乎”的咆哮,震荡了赢氏王朝冷酷残暴的铁血统治。

从入木三分的时事剖析,到勇谋兼备的军事策划,从舆论准备的鱼腹藏书、篝火狐鸣,到起义发动的并杀两尉、为坛而盟。陈胜,这个寒门少年,完全展现了他一介布衣不应有的机智、胆魄和野心。

当大家都被陈胜的光彩吸引了眼球的同时,可曾注意到吴广?那个同为屯长的吴广,共商举事的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的吴广”,他好象拥有不逊于陈胜的条件,无论人脉、胆量抑或计谋,但最后他仍是甘居人下。或者,从那张“陈胜王”的书帛,从他甘听陈胜调遣去篝火狐鸣日“大楚兴,陈胜王”时,就已慷慨地把宝座让给了陈胜,让他成为众人眼中首屈一指的英雄。我只能说,吴广较之陈胜少了一颗英雄心,那是一种掌控天下扫荡六合的欲望,那是一种卓尔不群唯我独尊的胸襟。“且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大概就是最好的诠释吧。

我很佩服吴广愿为绿叶的情怀,但是英雄必竟只有一个,我仰慕英雄,确切地说,是仰慕陈胜那一颗勇于振臂一呼的英雄心吧。

陈胜大军,一路势如破竹,恰恰揭示了秦王朝的腐朽所必然吹响的改朝换代的号角,这正是“强极则辱、官逼民反”的真实写照。高压手段,坑杀战俘换来的四野臣服,是恫吓下的屈从,不知柔怀则为乱国之本。太宗皇帝说得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当陈胜、吴广在秦末的战场上浴血奋战时,他们怎能想到自己只是这一场颠覆江山的鏖战之配角而已,他们的出场只是为了拉开楚汉之战的盛大序幕。农民起义注定有农民的局限性,就象一蓬烟花无论绽放得多么惊艳壮丽,也难逃灰飞烟灭的历史宿命。

陈胜得势后,诛杀故人,“由是无亲陈王者”,骄傲自大,“故天下传之,伙涉为王,由陈涉始”,听信谗言,“诸将以其故不亲附”。凡此种种,焉能不败?部下田臧与吴广有隙,假传王令斩之,秦二世命骊山修阿房宫数十万工匠充军反扑,情况急转,涉之车夫贪功斩陈胜首而献之,诸将纷纷立之为王。凡此种种,焉能不亡?

必竟是布衣出身,没受过先贤治国之道的熏陶,摒弃了文化忠孝礼仪的学问。陈胜,那个揭竿而起欲救万民于水深火热的英雄,那个直捣黄龙凭一腔热血欲创万世基业的英雄,应该就是千万农民的代表吧。代表了他们的挣扎,他们的愤怒,他们的反抗,他们的不甘。曾经那颗英雄心殷红如血、光耀天地因为里面承载的是天下动荡、人民疾苦,后来,那颗英雄心黯淡沉沦、一不振,因为里面牵念的是荣华富贵、淫逸骄奢。他失去了那颗英雄心,所以他败了,也代表着农民的素养难抵红尘声色,终不足以踏入历史的最高点掌控河山。

“陈胜虽已死,其所置谴王候将相竟亡秦,由涉首事也。”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记载到史册上的,也不过是这只言片语罢了。自陈胜后,民心鼓舞,纷起倒秦,所以才有了汉高祖刘邦斩蛇起义的光辉,却都是后话了。

升沉荣辱,布衣将相,成败英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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