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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有感优秀5篇 作文怎么写(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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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七夕节有感:七夕情怀环环相扣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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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七 ,过七夕,点点情思醉心语,暖暖情意赠佳人,我厮守一轮清月,笔若含墨,字若含情,写下一句:一生有你,此生不悔,情意常在,爱无别恋。---------蓝叶心雨

夜如此安静,月相对明净,只是一厢情愁扰乱了如此安逸的心灵。想你,在今日的夜色里,伴随着夜入凉风荡进了我的心海,思念没有前奏地如期而至。深夜的风更凉,今夜念你的心愈浓,此时此刻,我就着那丝清风而席,携念着你的模子而眠。

岁月的清风里,带走了太多的相知相许,过往的青淡年华留下了太多的相言而论。只是走过的那些的时光里,那清清淡淡的生活里存留了我与你最普遍的真实情素。

还记得你初见我的那一刻,你与我对望一眼,你没有言语,我亦是一如平静,你停留在原地没动,我闲步于你身边而过。如此而来,如此而走,可你的心里记下了我,而你也印在了我的脑海。如是一见倾心的情缘许了我们一世的情份,在对的时间遇上了对的人,就对了你我一生。

悠悠岁月,匆匆时光里,彼时懵懂的我,也逐渐明白了,爱的缘头是付出,爱的尽头就有所得。太多的事,太多的情,在苍白流年中,彼时情,此时意,已被生活中的五味瓶所占据。人生总有想当初,只是再美的眷恋也会归咎于现状。于是痴痴的我,会在只影寂寥的夜, 写下对你的绵绵情思,默默地让心去知晓,也不必再慷慨一切爱恋就于口中。

爱着,恋着,相处着。有幸相见,有幸相知,有幸相许。这焉然红尘里,遇到一个合适的人,要累积多少缘分?相守青丝到白头,要经历多少风雨路程。或许人生本是一条直线,为了遇见你,我转了个弯,只是那个转角遇到爱后,我希望以后可以都是直线。

今夜的风很轻,今晚的月很明,今日的我却也多情。有风,有月,也有星辰,如此七夕,我再也别无所求,只要你拥有一颗爱我的心,我就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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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武汉日夜观后感_观武汉日夜有感心得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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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而已,若白驹之过却。数万万中华儿女已与疫情抗击数月有余,从起始时的岁暮天寒到如今的春回地暖,有这么一群人如寒梅般绽放在孤傲的枝丫,将自身的光热散播在懵懂的你我面前。她们,暂时远离了恬逸的烟火气,赴一线,护万家。

一封封请战书、一个个红手印,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时,他们纷纷请愿出征,没人退缩、没人躲避。他们也是父母捧在手心里的宝贝,也为人之父之母,他们以勇担当、扛责任的信念,为我们竖起了一道防护罩;他们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为我们抵挡了病毒的侵略,撑起了武汉,拯救了全国。女子本弱,为医则刚,在这批逆行而上的人群中,女护士有很多,她们剪短了秀发,拭去了妆容,即使被防护服、口罩等防护装备在脸上勒出一道道印痕、被生理期疼痛折磨,她们也毫无怨言,依旧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乐观向上的心态干好本职工作。她们说,“当我踏入这个行列、穿上这个衣服,这就是我的职责,无可厚非”。

这场战疫中,白衣战士们是最可爱的人,是他们的勇敢逆行与无私付出换来了今天战疫的阶段性成果,武汉这座城市慢慢苏醒……在危急时刻,他们挺身而出,舍小家为大家,拼尽全力,竭尽所能,救治病人,最好的诠释了医者仁心。在未知病毒的恐惧下,他们依然选择逆行,以命搏命,保家卫国,面对艰难险阻,也不回头,勇敢往前走,秉承仁心仁术,尽平生所学,终挽疫情狂澜于既倒,扶生命大厦于将倾。这段刻骨铭心的经历,注定会成为你们职业生涯中永恒的回忆。战疫路上,有苦、有累、有牵挂,也有感动与收获,经过一个个危险时刻的大考,他们交出了合格答卷。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这来之不易的局面,离不开他们的艰辛付出。感恩他们,为我们守护生命,向白衣战士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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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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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看这本书时从头到尾脑袋里都萦绕着两个字——家园,阿米尔的家园、哈桑的家园、我们的家园。父母亲的呵护,伙伴间的嬉闹,褪色的房子,夕阳下的召唤,以及那些贯穿于整个童年之中的游戏,这些都是家园的一部分,构成了我们心中最最安全的那个角落。在走向成人世界的过程中,每每回望都是一种心灵的满足。

本书作者卡勒德·胡塞尼一定缺乏安全感,作为一个阿富汗裔的美国人,在911之后他的生活必定会受到影响。当误解和猜忌来临的时候,他也许会望向那片他从未涉足过的远方故土,胸腔中猛然澎湃起和那里苦难同胞们一个味道的鲜血。这就是血脉,不仅在祖辈与后辈间传承,也在乡土的滋养下传承。如同剖开我们的血管,里面流淌着的有李白的诗酒、唐宗宋祖的风骚、方块字的儒雅和乡间陌上的花开一样,他的血管里也会有巴米扬的大佛、兴都库什的雪山,这不可改变,永远都不会。

小说的主人公阿米尔在战乱中少年离乡,又在中年时千差万错地赶回去,我想这该是作者深藏在心底的灵魂皈依与精神回归。作者用他与故乡之间那根情感的线,构成了小说主人公的行动轨迹。在这条线上,是他对童年伙伴的愧疚,对自私的谴责,我们在这种情感中慢慢舒展自己的阅读神经,却不料在后面发现了更为震撼的背叛与欺骗。这都不算什么,在欲望与政权面前,人们对内心罪恶感的救赎更显伟大。

每个人都曾经靠近罪恶,做过一些不能原谅自己的事情。当阿米尔看到仆人哈桑被鸡奸,他选择了逃避与沉默,而哈桑擦干眼泪后一如既往地用真诚相待。这种纯洁到残忍的真诚让阿米尔有了更大的罪恶感,甚至开始设计陷害哈桑,只为了能够不再见他而忘记那一幕……我记得小学时院子里面住着一个成年侏儒,有一次在澡堂洗澡,为了在伙伴面前逞能,我跑到他旁边去比个子。当时的得意换来了我长达二十多年的愧疚,我到现在仍能记清他假装没有看到我闭着眼睛使劲儿洗头时的表情。也许,这就是最初尝到犯罪的滋味吧,在以后的人生旅程中,尝的多了也就没有了反应。但最初的,仍旧很痛。人类是有原罪的,内心深处永远有一些东西引导我们制造罪恶,而后自责……好在我们的生活中没有逃难,没有塔利班,没有屠杀,于是也就没有了书中所描述的那些巧合与高潮。但是我们始终与罪恶感相伴,这种感觉会化生出不同的情绪来影响我们每一天的生活,比如伤害,比如过激,比如悔恨,比如诅咒,比如谅解,比如很多很多叫不出名字却时时存在的波动。

哈桑的儿子被阿米尔带到了美国,他带他走出阴霾,他教他去追风筝。书的结尾绽放着一种童年的光彩,它足以化解两代人之间的恩怨、背叛与欺骗。好在作者就此收笔,留给了我们无声、无形的宽慰,带我们回归最初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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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白雪公主有感600字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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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岁那年,我接触了人生中的第一本课外书:《格林童话》。

从那以后,我便四处购买各种童话故事书,里面的内容能倒背如流,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这个故事:《白雪公主》。

内容的大概是:恶毒的皇后,嫉妒白雪公主的美貌,派人去杀害白雪公主。在斗智斗勇的过程中,白雪公主不仅收获了自己的幸福,而且她的父王也赶走了恶毒的皇后。

善良的白雪公主是否真的善良了?在猎人要杀白雪公主的时候,她天真地以为猎人是和她一起去森林里玩儿,这不就是现在的傻白甜吗?她在森林中无意闯进了小矮人的家里,还吃了他们的食物,睡在了他们的床上。

没有得到主人的允许,她就做出了这样不礼貌的行为,这是否能说明她在皇宫时也有这种行为呢?小矮人和王子救了她,是因为她有着惊人的美貌,她和王子的生活真的幸福吗?

王子遇见她时,她是一个吃了毒苹果而昏迷不醒的人。王子在听了她的故事后,却想要带她回到自己的国家,这难道只有单纯的目的吗?

恶毒的皇后是否真的恶毒呢?皇后一开始有了杀白雪公主的念头,只不过是因为妒忌白雪公主的美貌而已。后来真的想杀害白雪公主的时候,不过是魔镜在一旁不停地赞美白雪公主的美貌,让皇后心中妒忌的种子发芽,不停地生长,那魔镜是不是也算伤害白雪公主的帮凶呢?

在皇后亲自动手,想要杀白雪公主的时候,只是拿了一个毒苹果,而吃了毒苹果死的时候也有一个全尸,皇后有那么血腥和残忍吗?

在送毒苹果的时候,如果白雪公主听信小矮人的话,那后来的事不就不会发生了吗?但是白雪公主在两次遇害后还是选择了吃毒苹果,这样是不是也能体现出她的好吃懒做呢?

所以事情不一定只有表面现象,同样的,人不一定只有表面的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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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看开学第一课有感:弘扬长征精神

全文共 1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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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指一挥间,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胜利已经有80周年了。时光如流水,当年一脸稚气的红军小战士,现在大多是饱经岁月沧桑的白发老翁了。一切的一切,都早已随着时代的变迁而物似人非了。然而今天,当我们追忆那段红色的历史,重走那段红色的历程时,仍旧会热血沸腾,感慨万千。

随着影片《长征》我仿佛又又回到了那段让人永远难以忘怀的历史,眼前出现了一支斗志激昂的队伍——红军。这是 1935 年的 6 月,正是南方最热的时候。可我们英勇的红军战士们却要翻越长征路上的第一座雪山——大金山。红军中有许多是南方籍的战士,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从来没有看见过雪山,更别说去翻越它了。但困难吓不到我们坚强的红军战士,摔到了,爬起来继续走;没有粮食,就吃草根,甚至吃皮带。为了党,为了革命事业,为了广大的劳苦大众能过上好日子,有许多红军战士永远留在了雪山上,他们献出了自己最绚丽的青春、最宝贵的生命。

二万五千里长征中,感人的事迹数也数不清,说也说不完。我们英勇的红军战士总是把生的希望让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记得一个名叫邓仕俊的红军战士,在战斗中负了伤,不幸又得了伤寒病,实在是走不动了。面对茫茫大草地,他痛苦地流下了眼泪。师长杨朝礼同志得知后,决定留下 4 个战友照顾他。邓仕俊在战友们的悉心照料下终于赶上了大部队,但是照顾他的 4 个战友却到下了 3 个。革命胜利后,邓仕俊同志以“生命”为题写下了这段感人的回忆。在回忆中他深深地怀念那些为了革命事业而献出宝贵生命的战友。邓仕俊同志深情地说:“想到这儿,我就越发感到我的生命不是属于自己的。”

像这样感人的故事在长征路上还有很多很多,我不能一一叙述。二万五千里长征不是一般的国家,一般的政党,一般的人能够完成的,他只属于我们坚强的中华民族,只属于我们勇敢的共产党人,只属于我们英勇的中国人民。

看完影片后,我陷入了无限的沉思中。与那些坚强的红军叔叔相比,我觉得自己与他们相差得太远太远了。记得上次体育课时,体育老师说今天女同学 800 米测验。体育老师的话还没说完,我就吓得喊爹叫妈, 800 米对我来说简直是一个天文数字。我长这么大,爸爸妈妈还从来没让我干过一件重活,从没叫我走过一次远路,叫我跑 800 米不是存心为难我吗?好话说了一大堆,可体育老师楞是没有心软,硬叫我跑完那可恶的 800 米。跑完之后,我只觉得两腿发软,两眼直冒金星,害得我回家大哭了一场,连邻家的小妹妹都笑我真没用。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自己真是太没用了,与红军叔叔相比真是太软弱了。二万五千里长征红军叔叔是在上有飞敌机轰炸,下有敌兵追击的情况下一步一步走过来的。可我呢却被这小小的 800 米打垮了,我真是太不应该了。一位伟人曾经说过:“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世界任何一座高峰。”红军战士就是这样征服 40 多座高山险峰,先后跨越近百条江河的吧!我们是新时代的少年儿童,是建设祖国未来的生力军,我们同样需要红军叔叔的顽强拼搏精神

我想,我以后不会这样了,我要向红军叔叔学习,学习他们不怕困难、坚忍不拔的毅力;学习他们先人后己、助人为乐的高尚品质;学习他们为了革命事业而勇于献身的无私奉献精神。作为新时代的少年儿童,我们有义务、有责任去继承红军的长征精神,并把长征精神发扬广大,让它代代相传,万古不朽,让长征精神永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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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观疫情防控思政大课有感

全文共 1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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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长河奔腾不息,有风平浪静,也有波涛汹涌。我们不惧风雨,也不畏险阻。”时至今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__新年贺词中掷地有声的奋进宣言犹记耳畔。惟其艰难,方显勇毅。历史已经证明,在中华民族一次次最危险的时刻,共产党员从不退缩,一旦冲锋响起,誓要全胜收兵!新冠肺炎疫情正处于防控关键期,这是我党践行初心使命的又一次赶考、又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役”。全体共产党员要铭记初心誓言、牢记使命诤言,明知征途有艰险、越是艰险越向前,冲在防控最前线、勇夺战“疫”制高点,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以下是我观看疫情防控思政大课后的一点感悟。

“疫”句话里有“不计报酬,无论生死”的忠诚信仰,折射初心的执着。“石可破也,而不可以夺坚;丹可磨也,而不可以夺赤。”“对党忠诚,永不叛党”是每一名共产党员站在党旗下许下的诤诤誓言,吾辈理应怀赤子之心,誓死坚守,忠诚于党。革命年代生死存亡关头时,充满理想的叶挺,面对屠刀毅然坚定跟党走;建设岁月国事艰难时,负笈西土的钱学森,信仰不移选择回归;改革时期需要闯将时,栽树二十载的杨善洲,坚守精神家园,将余热燃尽到生命最后一刻。回首我党波澜壮阔的奋斗历程,惟有忠诚信仰,方能指引前行。疫情来袭,无数共产党员不计报酬的逆风而行、无论生死的勇往直前,在疫情火线上坚守理想信念,折射出新时代共产党人矢志不渝恪守初心的执着。“不计报酬,无论生死”的“疫”句话必将激发强大的精神力量,激励全党经受住疫情的考验,带领全国人民走向胜利。

“疫”句话里有“首战用我,用我必胜”的铮铮誓言,彰显使命的坚韧。原本是万家团圆欢乐时,却猝不及防打响了新冠肺炎阻击战。在这个没有硝烟却惊心动魄的特殊战场上,习近平总书记叮嘱党员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担使命,就是要勇于担当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守责映照使命,离开责任,使命便无从谈起。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此刻,全党上下都是战士,要“不待扬鞭自奋蹄”,保持永不懈怠、一往无前的精神状态,发扬不怕辛苦、连续奋战的优良作风,以践行伟大使命、不负人民重托的强烈责任感,忠诚履职、扎实防“疫”。共产党人要在“首战用我,用我必胜”的“疫”句话里彰显坚韧的使命、无畏的气概,实现首战“一炮打响”,在这场“不能输掉的战争”中,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疫”句话里有“我是党员,让我先上”的冲锋之姿,点亮前进的道路。“我是党员,我先上”“选我,我党龄32年,娃儿也参加工作了,我家庭没得负担”“我是单位退休职工,我志愿申请重新归队投入战斗”……这些铮铮誓言中,有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有守护平安的人民警察、有奋战一线的基层干部,此时此刻,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那就是中国共产党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在当前与新冠肺炎的严峻斗争中,一名党员就是一个先锋战士、一支先锋队就是一个战斗堡垒,他们在“我是党员,让我先上”的“疫”句话里纷纷请战挺身而出,以冲锋之姿勇当战斗先锋、以初心光芒点亮前进道路、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共产党员不忘初心使命的铿锵誓言。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接过历史接力棒、踏平坎坷成大道,这场战“疫”,我们一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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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感动中国人物》有感[400字]

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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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网上阅读《感动中国人物》的故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主动捐献器官的学生》。

“正是花样年华,你却悄然离开。你捐出了自己,如同花朵从枝头散落,留得满地清香。命运如此残酷,你却像天使一样飞翔。你来过,你不曾离开,你用平凡生命最后的闪光,把人间照亮。”她就是一个12岁的女学生,何玥。何玥是广东桂林人,因肿瘤扩散脑部组织,2014年11月脑死亡。在她听说自己的生命只剩3月时,决定将自己的器官捐给需要的人。

12岁的小学生何玥,竟然做出了如此令人惊讶的事情,感动了全中国人民。这种花样年华,何玥不故一切坚决把自已的器官捐献给比自己更需要的患者。何玥的行为是多么伟大,全国人们不禁为这位年轻的小姑娘而感到激动。何玥在我心里就像一位勇者,用性命挽救了更多的生命。虽然已经离去了,但是她的灵魂又回来守护着祖国,为全国人民默默祈福。

何玥的故事使我想起四年级的一篇语文课文《永生的眼睛》他们每一代都将去世后的眼角膜捐献于他人,使他们重见天日。他们和何玥都把自己平凡的生命最后的一道闪光,把人间照亮。

我相信他们的精神将会一代代的传递下去,我们的明天将会更加地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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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青铜葵花有感优秀作文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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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的尽头,有一个叫葵花的小女孩双亲都去世了,一位叫青铜的哑巴男孩和他的亲人收养了他。青铜和他的家人把全部精力,大爱都给予了葵花,可是,命运又将葵花召回她所生活的城市。青铜还是遥望芦荡的尽头。

读完此书后,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唯美凄凉。青铜家穷,我想葵花看到别的女孩子拍照片,穿新衣服,不可能不羡慕的吧。她却没和青铜要钱拍照,难道这不是葵花的爱吗?可她博得了全村女孩子没有的:青铜对她的爱。有了这种美丽的爱,神圣的爱,杰出的爱,无价的爱,即使一生没有荣华富贵,金山银山也值得!文章的结尾虽没有大团圆式的结局,但也体现出青铜对她的爱,他的爱芬芳生命,超越时空。用这种爱打破本应千年不变的常规:他会说话了!

他们互相爱着。

本次四川地震,虽然房倒瓦散,一片废墟,但是人们都踊跃地向灾区捐款,人们感受到了被爱和给予爱的温暖,人间变成了爱的天堂。

每当你在家中吃饼干,舒服地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你是否想过帮父母做些事情,是否想过山区的那些孩子还没有的读书。爱,不是说只是别人给予你,你就是在着儿守株待兔的等待爱的到来?朋友,别忘了,爱,不是一个人去爱,而是全世界!播撒爱的种子,收获快乐甜蜜,捕捉永恒瞬间。

我们生活在一个现代社会,有吃有穿,被父母宠着,父母把所有的爱都花在了你的身上,每天过着悠然的生活。更应该也试着去关心别人,真心的温暖,帮助他人。

生活如你所愿,你一定得到了真实的,这个世界值得用生命浸润神圣的爱!同时将爱传递下去!

[读青铜葵花有感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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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军训第一天有感_中学生作文450字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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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星期一,晴

今天是军训的第一天,“军训”这个词汇,昔日的我理解得总是那么天真与逍遥。幼年的我给予灌输的理解,将“军训”翻译得一塌涂地。烈日下,现实不得不将我的天真修改得面目全非。

9点左右,军训进行曲在教官洪亮的口号声中“演奏”得如火如荼。尽管站在遮阳的楼下,但毒辣的太阳残酷地烘烤着这个可怜的地球。果然,可恶的阳光干扰着我的心,密布的汗珠爬满了额头,一声又一声的口令,一个又一个动作——“心静自然凉”,谈何容易?

枯燥、厌倦、疲劳,萦绕在每个细胞的左右。慢慢的,我们胜了放弃的念头,可转念一想,中学生的字典中没有“放弃”这沉甸甸的词语,我也不可以让之前的努力功亏一篑。我一定要突破自我,咬紧牙关,向太阳,向军训——

宣战!

下午,一切似乎进入了轨道。不过,一个又一个动作的重复,枯燥的心情依然挥之不去,上午劳累的尾巴,也跟着溜到了下午的训练。这两大“天王”同时驾到,把我折腾的疲惫不堪。我必须得加油!

五个小时的军政训练给我的第一天印象毋庸置疑的就是:累!

新的一轮太阳爬上地平面上后,新的一天又会偷偷的来到,一天的时光转瞬即逝,军训也会随岁月的长河飘走。渐渐地,我学会了“珍惜”。

无论如何,明天,后天,大后天,加油!我不可以输给预计的我!

[军训第一天有感_中学生作文4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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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观三傻大闹宝莱坞有感1000字

全文共 3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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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子名字叫做《三傻大闹宝莱坞》,是部印度的片子,原先以为是部很搞笑的片子,然而事实上并不只如此。整部片子洋溢着轻喜剧的欢快,很多场景和剧情虽然有波折但基本上总能圆满完结,总是以快乐收尾。除了开始的乔伊的那段。

片名叫做三傻,说心里话,我认为整部片子只有一个主角,那就是兰彻(虽然他的真名不是这个,但是他的这个名字贯穿了大部分的影片,所以还是用这个吧),他的两个挚友,仅仅是陪衬。片中的兰彻自信,快乐,执着,机智。刚开始进校园的时候,他就那么与众不同。第一眼,就看出他的不同。面对学长的刁难,他作出自己的反抗,偏偏又是用他最钟爱的工程学的方法。其实整部电影写到关于他学习的场景很少,非常少。只有一部分,就是他无论何时都在钻研工程学和机械,他拥有自己的思想,不盲目跟从老师的节奏,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从他经常被赶出课堂和在开学典礼上的提问都可以看出来。而,被赶出课堂之后,他没有沮丧,他换个教室继续上课。他心志十分坚韧,百折不挠吧。他不墨守成规,敢于挑战。他不乏机智,经常做出一些超出常规的事情,比如换衣服去院长女儿的婚宴上混吃。他教毫米穿校服混进学校去上课。他不拘泥于现实中的条条框框,只要达到目的就好,但又不是不折手段,他有自己的原则。从他指责那些在印度学了工程学,然后去美国学管理,当银行家,并在美国定居的那些人,看出他对祖国深深地爱。他很善良,他提醒琵亚不要和那个“价标”结婚,虽然刚被院长刚走,但他依然帮院长的女儿接生,他帮助乔伊,想给乔伊一个惊喜,他不顾一切地骑车冲进医院帮莱俱送他父亲去医院,帮法涵说服他父亲,帮法涵联系那个摄影师……他很热情,他的快乐很容易感染周围所有的人。在医院出院的时候,他分蛋糕给每个人,他不在乎其他的什么,他只是想传达自己的快乐。他的世界很简单,工程学和朋友。而,事实上,他,确实是个圣者,是个完美的人。一直以为他的家庭很优越,然而事实上,他其实一无所有,然而,他却那么快乐,那么执着,那么让人感动。在他的身上,我感受到什么是赤子之心,他的心很纯净,纯净得仿佛根本不容于这个浑浊的世界。记得在一本书中看到过,能把可能完成的事做到最好,是人才;敢于去向不可能的事挑战,虽败也不气馁,是人杰;而能一次次去征服不可能之事,破除常规,创造奇迹的人,是人王。很显然,兰彻是第三种人。

其他两个好友,一个叫做法涵,一个叫做莱俱。说实话,一直觉得整部片子法涵比较打酱油吧,人家莱俱好歹也有三个以上的主要剧情,一个是父亲的病危,一个是自杀,另一个是“叛变”。法涵出自一个中产家庭吧,条件不是很好,但也不差,父亲是“希特勒”那种人,从小就强势的要求他做个工程师,所以造成法涵有点懦弱的性格,然而他真正的理想是做个摄影师,并且付出良多。最后,在兰彻的帮助和指引下,他感动了父亲,去了巴西,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莱俱的家庭很贫困,母亲是个怨妇,姐姐28了还嫁不出去,父亲瘫痪在床,家里的重担都在他的身上,所以他很有压力。这就造成他在成绩滑坡之后一度“背叛”三人组,投身沉默者那一边。选择那种死记硬背的学习方法。然而为了让他改变心意,兰彻搞了个大动作,在典礼上让沉默者出丑,用事实告诉莱俱,那种学习方法行不通。莱俱是个虔诚的教徒,为了学业,为了家庭,一直虔诚地祈祷。然而,在自杀之后,他通过那段时间的思考,明白了,原来一味的祈祷没有用,未来,只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他也被兰彻所改变。

女主是琵亚。第一眼看到她,有种惊艳的感觉。也许是印度的服饰,也许是她的长发和眼睛。当她在宴会上转过来的时候,忍不住发出惊叹。之后她和男主之间的关系纠缠不清吧,首先,她是院长的女儿,而院长极度厌恶兰彻。价标是她的未婚夫,已经订婚了的。而兰彻几次和医院有关系,都有她在身边,比如,莱俱的父亲,莱俱自杀,琵亚的姐姐生产……那天,她明白,她爱上了这个风一般的男子。脑海里的一切都是他。然而,兰彻却不能接受她,因为他来上学用的都是冒名顶替,毕业之后他要了却一切和这里的瓜葛和眷恋。所以,他无法接受她啊!即使她喝醉酒闯入他的宿舍,即使她表现得那么明显,兰彻依然只有拒绝,用炸米糕引开她的注意力。这份爱,不是不爱,而是无法去爱!最后的结局很完满,符合这部片子从头至尾的风格吧,虽然有波折,但总是好的结局。

反面一号,很显然是病毒先生。院长,死板,刻薄,严厉,自大,是旧有教育体制的典范。他的死板表现在一成不变的开学典礼。从毫米在一边跟他说一模一样的话可以看出,他的开学讲话从无变化。而那么多年的教育生涯,把这个学院变成全国第一,给他自大的资本,他觉得自己什么都是对的。另外,他很严厉,甚至严厉得有些严苛了吧。他自己死了儿子可以第二天来上班上课,可是他为什么要用这个来要求乔伊?你自己的原则不要强加于人!他从不考虑自己的决定可能对学生产生的影响,从不。所以,他间接造成乔伊的死,儿子的死,还有莱俱的自杀。但是,最后,在兰彻的影响下,他改变了。他孙子出生时,说的不是将来做个工程师,而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然后,看到兰彻提着行李离开,那时的落寞,那时的孤寂,和不远处婴儿出生带来的欢笑形成鲜明的对比。院长追过去,很激动,含着眼泪回答了兰彻开学典礼上的提问,他说兰彻不是永远是对的。那时,我看到的不是指责,不是教导,不是一位老师对学生的教导,那明明是幡然醒悟之后对学生深深的爱!他把那支象征着一个比自己更卓越的学生的笔送给了兰彻,代表他对他彻彻底底的认同。

反面二号和喜剧二号,同一个人,那就是沉默者。任何影片,都应该有个反面,大部分吧,否则没有矛盾,没有冲突,就没有扣人心弦的剧情。而沉默者恰到好处得扮演了这个角色。首先,他站在兰彻的对立面,对于学习,他只知道死记硬背,从不去理解到底是什么意思。比如,那堂课,老师问机械的定义,兰彻的回答很简洁,而沉默者完全照课本背诵了一长段,得到了老师的嘉奖,而兰彻被赶出了教室。之后,那个典礼发言,更是把死记硬背的做法讽刺到极点。后来十年之后吧,沉默者当了副总裁,以为自己成就最大,肯定压倒兰彻,所以一路都是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然而结局出乎意外(当然,不出观众的意外,导演在神化主角,怎么可能让他混得比反面人物还差),兰彻居然变成了那个需要自己去巴结去讨好的那个拥有400多项专利的科学家。

总体上来说,这是一部很容易让人感动的轻喜剧吧。在这部电影里面,有浓浓的兄弟之情,有纠结的父子之情,当然还有淡淡的爱情。兰彻在莱俱的病床前卖力表演,只想让莱俱早日醒来,法涵在家中最后和父亲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整部片子,通过兰彻这个几近完美的人,和老师院长之间的一次次冲突,批判和讽刺了现行的教育制度和社会现状。学院的第一名,那个不用寻常学习方法的人,那个把现在的学校戏称为“训练”而不是“教育”的人,其实是个事实上不存在的人。呵!这对于现实,是对大的讽刺!成绩最好的,反而是冒名顶替来上学的,这是莫大的讽刺啊!片子中采用过去和现在两条线交叉拍摄的手法,过去是回忆大学时候发生的事情,现在是根据十年前的约定,寻找兰彻的过程。很多地方用到了夸张的手法,比如刚开始的那段进入校园在屁股上盖邮戳。并且导演用很形象的画面表现出人物的内心,比如当莱俱想象父亲骑着琵亚的摩托车的情景,比如琵亚思念兰彻的时候,感觉到电视中每个人物都是兰彻。剧情非常连贯,前后起伏大,扣人心弦吧。在中期之后。有波折,但是结尾总是好的。比如他们因为偷试卷被赶出学校,那个夜晚正好大雨,正好琵亚的姐姐临产,所以给了一个救赎自我的机会,最终获得圆满的结局。这就是电影。在现实中很难发生的事情。剧情前后呼应,比如那天琵亚闯入兰彻的宿舍,想和他接吻,说,不知道接吻时会不会碰到鼻子。剧终的时候,他们接吻之后回答了这个问题。

这部片子,声效不错。尤其是刚开头的时候,他们刚开车去寻找兰彻,俯拍的那片森林,配上那段音乐,绝对是经典。可能很少接触印度的音乐吧,很多配乐感觉都不错。片子中有一段,他们开车的时候,路上一边是山,一边是河,路边有石墩拦着,突然让我想起去泸沽湖的路,也是这个样子吧。

这部片子,有几个不足的地方。首先,语言混乱。在一种不知名的语言中夹杂着英语,总是偶尔来几句我听得懂的英语。其次,开头的剧情,不连贯,有值得改进的地方。还有,开头那段拍得感觉就像MV,很无厘头,和整部片子的风格大相径庭,是个败笔吧。有一部分可能是印度的文化吧,比如脱裤子,比如那几句什么“供奉”的,外国人很难理解。这不算不足吧,只是一点点意见和感受。总体来说,是部十分经典的好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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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观看阅兵式有感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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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阅兵式不比往年的逊色,它虽然没有华丽的语言,精彩的对白,但是它有着精彩的画面,这令我明白了中国这在日益强大,日益繁荣,不用受帝国主义的统治了。

庆典开始时,先是习近平主席致辞,然后习近平主席乘着车子检阅,还边说,:“同志们好。”千万人民回答道:“首长好。”“同志们辛苦了。”“为人民不。”再是军人们踏着整齐的步伐,手持军刀,精神抖擞地排成方阵向我们走来,军人叔叔们为了接受人民和国家的检阅,在烈日炎炎下走过十里长街,这是多么强的毅力啊!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哒哒哒”嘹亮的脚步声又在我的耳旁响起,多么悦耳。这哪是战士们普普通通的脚步声?这分明是中国前进的声音,是中国人民扬眉吐气的声音,是中国崛起的声音,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巨大成功的喜悦。接下来便是武器受人民和祖国的阅兵了,先是坦克从十里长街开往天安门广场,只见它的队伍颜色各异,先是黄,再是蓝,然后是绿,最后是白,这说明中国已经向信息化发展了,还有雷达,无人机,飞机。飞机最为漂亮,只听“呼呼呼”的声音,飞机围绕天安门广场上空飞过,飞机放出的尾气五彩缤纷,有紫,有粉,有蓝,有黄,紫的像葡萄,粉的像朝霞,蓝的像大海,黄的像金子,那北京城上空彩色弥漫,令人赏心悦目。

结束时有千万只鸽子飞向蓝天,千万只气球飞向蓝天,从远处看,就像七色的彩虹,这是中国人民美好的愿望,这是全场拍手。我想:如果中国到了最危难的时候,一定每个人都会站起来保卫自己的国家,自己的家园,最后习近平主席宣布“反法西斯70周年阅兵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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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俗世奇人有感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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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学期,我读了《俗世奇人》。读了这本书,我非常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清朝时期一个小码头上各种各样身怀绝技的“活神仙”。比如妙手回春的苏七块;刷浆不漏的刷子李;力大无穷的张大力;捏泥神态逼真的泥人张;能说会道的好嘴杨巴……他们虽然都是俗世俗人,却个个身怀高招,有独门绝活,在码头上享有盛名。

他们都是俗世俗人,哪来那种“活神仙”的通天本领呢?当然,他们这些“神仙”般天衣无缝的本领,并不是与生俱有的,而是经过千锤百炼造就的,是通过几年或是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磨练出来的。不然,那些普通.平凡之辈哪有这种绝活呢?为了练成一番手艺, 他们宁可花掉一生中最好的青春年华学本领, 也不愿混混日子一事无成,遗臭万年。所以 ,那些受人尊敬的,在行业中名列前茅的,没有一个不是通过刻苦练习练出来的。这就像我们学生学习一样,如果没有长期地积累知识,进行艰苦的学习,哪能取得好成绩?哪能考上名牌大学?哪能为国家,为社会效力呢?

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要想学成本领,就要脚踏实地去干,不能总想着走近道。其次便是坚持,不可半途而废。如果有了这两点,我想我们就可以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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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写借条有感

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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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长征的故事》,其中有一个故事让我感受最深。

这个故事讲述红军长征路过云南,部队粮食短缺,连周副主席都饿着肚子行军打仗,警卫员小魏见了,心疼周副主席。一天,部队刚到一个村庄,小魏就拉着另一个战士给周副主席找粮食。谁知,他们跑遍了整个村庄,却没有见到一个人,原来,由于战乱,村里的人都跑光了。只有村东头的一个农户看起来并不像长时间没人住过,小魏喊了几声,没人回应,两人只好往外走。忽然,小魏发现了一个筐子,里面有十多个鸡蛋,二碗苞米饭,决定先拿回去再说。两个刚进门就碰到了周副主席,周副主席问了几句,小魏如实回答了,周副主席生气地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你们怎么学的?这是违反纪律!得好好检讨一下!我们是红军,是人民群众的子弟兵,每一言一行都要先想到群众,这样我们才能永远胜利,怎么能随便拿老百姓的粮食呢?”听了这一番话,小魏和那名战士惭愧地低下了头,一个参谋长走过来说:“先这样吧,多留点钱放回老乡家,再写个条子说明一下情况。”……

从这个故事中,我深深体会到红军严明的纪律约束,顽强的斗争精神,坚韧的革命意志。虽然他们身陷困境,但是,他们严格约束自己,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正是因为他们的崇高品质,使他们赢得了全国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得民心者得天下”,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以坚定的革命信念和执着的追求缔造了新中国,并逐步走向繁荣富强,创造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美满的生活,想到这我情不自禁: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多么来之不易啊!

由此,我联想到现在有些学生迟到、旷课、早退是家常便饭,只要主科老师不在,便是“老虎不在家,猴子称大王”,上课打打闹闹,讲小话,搞小动作,甚至打架!我觉得他们这样的行为是目无纪律,不尊重老师,不严格要求自己的表现。与红军相比,真应自惭形秽。我们是革命的接班人,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因此,我希望同学们改掉这些坏毛病,做一个乐学上进、严于律己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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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追风筝的人》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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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已经读过三遍了,每一遍都会被深深的感动。我始终在追寻,到底触动我的是什么?那柔软细腻的笔触,那毫无矫揉造作的描写,那关于童年的跳动,那罪恶的定格,那救赎的可贵……

"为你,千千万万遍"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的塔布尔,就像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这里有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和最丑恶的东西,友谊、忠诚、信任,背叛、歧视、自私……

童年,是孩子们的天堂。阿米尔和哈桑,在一个富裕家庭长大的两个亲密无间的主仆,一起爬树、一起搞恶作剧、一起看电影、一起放风筝,一起在树上刻下"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我喜欢所有的这一切的描写,那么亲切、自然、童趣,那微妙的幸福悄悄的在心中蔓延着,蔓延着……

阿米尔和哈桑,"无论如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因为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没有。"这些"不能改变的历史",给了阿米尔背叛的勇气和借口,并最终背负着这个罪恶。在那场追风筝的比赛中,那那条小巷之中,在那打开父亲心门钥匙的蓝风筝与对友情的背叛中,我们再也看不到阿米尔眼中的澄清与欢愉。

对阿米尔来说,美国是个埋葬往事的地方。但,往事终究会自行爬上来,你会发现,原来它从未离开过你。

一条救赎之路,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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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童年》有感初中生作文

全文共 1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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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童年,他们有的无忧无虑,有的则黯然失色;他们有的欢天喜地,有的则悲痛欲绝;他们有的充满生活的乐趣,愿望的美好,有的则充满对生活的憎恶,对理想的不屑一顾。在每个人心目中,童年的意义是各不相同,有悲,有欢,有痛,有乐。但这些对于当今的孩子们都算不上是童年,在他们眼中,只有随心所欲,挥金如土,才叫做童年。

这已经是社会上司空见惯的事情,大街上随处可见小孩向父母撒娇,要求买这买那的,丝毫没有一丝放弃之意。我是一个因外部环境的原因造成过早成熟的少年,对于眼前的一切,我只能抱之以长叹,“这就是当今华夏儿女的童年吗?”事至今日,我在图书馆阅读了一本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之后,我才看到了当今儿童的童年究竟在哪里。

《童年》一书深刻细致地描写了著名文学家高尔基的童年,再现了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俄罗斯人民生活的社会环境。故事在一个小市民家庭里展开。阿辽沙三岁就失去了父亲,他被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中。那是一个濒临破产的小作坊。在这个小市民家庭里恃强凌弱是人们的嗜好。半瞎的老匠人就首当其冲。这里的人几乎每晚都要给这个老匠人安排一个侮辱性的恶作剧式的“玩意儿”。阿辽沙的俩舅母,也先后被两个舅舅摧残致死。他的继父也经常毒打他的母亲。就连受人尊敬的外祖母也难逃外祖父的打骂。孩子们当然也不例外。这种残暴的行为给孩子带来了严重的伤害,使他也变得同大人们大相径庭。

但在其间,他也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与熏陶,这使他倍感温暖。此时现实生活中的善与恶,爱与恨已经在他幼小的心灵留下深刻的印象。十一岁,阿辽沙的母亲去世,外祖父也破产,他只得独立谋生。他当过鞋店活计,洗碗工人,也当过小佣人。无论在哪里,他都担负着一个孩童难以胜任的劳动,受尽屈辱,饱尝辛酸,切身体会到劳苦大众的非人生活,开始模糊认识到沙皇****制度的反动本质,进一步了解并更加痛恨市侩生活,同时也发现了劳动人民具备纯朴善良、吃苦耐劳等优良品质。此时书籍打开了他的眼界,为他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新世界,诱使他渴望新的生活,对他的成长起着重大的作用。

高尔基的童年充满了无限的黑暗,残暴,恐怖,自私与贪婪,如果以现代人的角度来看,可以说高尔基根本就没有实际物质上的欢乐童年,甚至可以说他根本就“没有”童年。但事实上高尔基拥有童年,他的童年比我们现代的任何人的童年都还要有意义,都还要富裕!在他的童年之中,他不能也不可能随心所欲;在他的童年,他不能也不可能挥金如土;在他的童年,他不能也不可能无忧无虑的生活。但正是如此,高尔基才看到了与常人所不一样的世界,也懂得、明白了与常人不一样的人生目标!因此,他才成为了前苏联伟大的文学家。

我们与高尔基唯一的不同就是没有他的特殊经历,但事实上他也有着与我们不一样的经历,我们也有着与他所不一样的财富。但现在的青少年却不明白他们的童年是何等的高贵,何等的宝贵!在他们心中也许只有游戏机、肯德鸡、阿迪达斯菜市他们的童年,他们“所谓”的童年!

我因为早熟从而有着与别的同龄儿童所不一样的感悟与见解,如今,在我看来,中国的青少年恐怕都是世界上最可怜的人!因为他们始终都不能明白自己的童年是什么,始终都不会明白自己有着怎样的童年,始终都没有自己真正的童年!

[读《童年》有感初中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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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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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关于阿富汗少年心灵自我救赎的故事,这是一场关于人性真理的探讨。它是一个悲剧,一个宽恕,一个救赎。

人之本性虽是虚无,然万物生于一,归于一,在这份虚无中难免会滋生出一些原罪,他们分别是:贪婪,色欲,贪食,妒忌,懒惰,傲慢,暴怒。人们只熟知“饿”是一种本能,“ 渴”是一种本能,却没有意识到罪恶也是一种本能。在《追风筝的人》这种书中,所有的爱恨情仇,恩怨纠葛,无一不是起源于人的原罪。每个人或多或少,手上总沾有一部分鲜血,也许自己并没有意识到,或者在无能为力的情况下行为,又或者,被伤害者已经宽恕了这一行为,然而我们终将无法逃过自我良知的谴责。有的人或许怀着这份自我谴责煎熬的度过一生,而有的人,会走上一条自我救赎的道路。比如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阿米尔。

并非有所作为后才造成了罪恶,有时候“不作为”也是一种罪恶,阿米尔看着自己的同伴阿桑惨遭种族歧视之痛,受人侮辱然没有伸出援助之手,与其说是他的懦弱,不如说是他没有克服“恶”的勇气。他认识到这一种背叛,然而他自认为无能为力,甚至为自己的懦弱找出各种理由和借口来证明自己的“正义”。

人性就是这样,人们往往太以自我为中心,心安理得的在内心制定着道德的法则,所谓社会公德,人们只认同与自己内心道义相符合的那一部分,我们活在自我欺骗的世界里,活在“大多数人认为”的世界里,活在苍白的.话语和苟且的文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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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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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一本描写阿富汗人民的小说《追风筝的人》风靡全球。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出人性的本质,故事残忍,但又饱含着温暖,读起来令人荡气回肠。

为你,千千万万遍。

为了保护阿米尔,其实在阿塞夫的武力威胁下,哈森还是毫不犹豫的拿起了弹弓,说着与身份性格不符的话;为了让安米尔拿到风筝比赛的第一名,获得父亲的赏识,哈森不顾一切的去追逐那顶蓝风筝,即使将受到非人的伤害,他也没有将蓝风筝拱手让人,之后仍铭记着自己的承诺,将蓝风筝送给了阿米尔;在被污蔑偷窃时,他没有揭发阿米尔的所作所为,而是恳求阿里守住这个秘密,在自己名誉受损的第一时间,他想到的仍是阿米尔。

“他为什么这么傻?”每次读到关于他的事件,关于他对阿米尔至死不渝的忠诚时我都在想。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或许是哈森的身份让他清楚地明白阿米尔是主,自己是仆;或许谁哈森一直打心眼里的认为阿米尔自己的朋友;或许哈森一直把阿米尔当做是自己最重要的人;或许……

后来哈森走了,但他留下来的索拉博也继承了他良好的品质。他善良正直,在某次事件中,为了保护阿米尔而攻击了阿塞夫。那一刻他爆发了,他用自己小小的身躯保护了阿米尔。

索拉博一直铭记着父亲哈森的话,“不能攻击任何人,哪怕是坏人,他们也只是无法分辨好坏才误入迷途的。”

索拉博就像是另一个哈森,阿米尔想在索拉博身上来弥补自己当初所犯下的错。他对索拉博很好,就像是对待自己的亲生孩子。

就如同当初哈森对他说的话一样。

为你,千千万万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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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培根随笔有感笔记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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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西斯·培根作为英国杰出的哲学家和文学家,想改变社会现状。青年时代的他,就开始用写作拯救人类的思想,一生从未放弃。《培根随笔》融入了他一生经验的五十八篇文章,播撒向国家,走进了世界。

《培根随笔》在政治、人生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辩证的讨论,面对身边的社会问题,他尖锐直率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字里行间表现出他对高尚品格的追求和急于改变黑暗的梦想。一个爱国、平等、正义、热爱生活的形象在我们眼前逐渐高大着,我们的内心也强大起来。

其中有几篇文章对我有较大感触。在《论帝王》中,面对这个崇高而不可触犯的人,他并没有畏惧,也没有花言巧语。他用客观公正的态度谈论了帝王的原则与做法。他主张约束君王权力,限制帝王欲望,同时对帝王的下属进行了分析阐述。他的侃侃而谈无时不让人为他的智慧所屈服。

在《论美》中,培根的看法更是独特。不管是当时还是现代,人们对美的追求从未消退,不少人对外貌不满,甚至为此失去信心,但培根说:“天生容貌胜过粉黛胭脂,而优雅之举又胜过天生容貌。”培根喜欢一切自然的事物,认为做善事使人更美。这对处在青春期的我们有很大启发。

厄运是人类最恐惧最厌恶的东西,但培根在《谈厄运》中却提到厄运的好处。“厄运中也不乏种种慰藉和希望”,经历了一生大起大落的培根,被挫折磨练得更加成熟勇敢,厄运会给一个人带来好的一面,与厄运斗争过的人,善的德行更显著,被打磨后的人生才会露出生命最璀璨的光芒。

培根在汹涌的时代潮流中显得渺小,然而他的思想成为永不褪色的章节,他睿智的大脑和慈悲的心时刻激励着我们,鼓舞着世界人民去进行正义斗争。培根对善的诠释感化了亿万人民心中的良知。这就是他语言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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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_读后感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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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打开书柜,缕缕书香溢满书房,静静的享受着读书带给我的乐趣,轻抚书上的文字,让一串串跳动的音律带我遨游书的海洋,在成年上万本书中,我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的海伦.凯勒,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而感动,更为丑小鸭成为白天鹅喝彩,但最吸引我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被鲁滨逊敢于冒险,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而折服,这本书深深的鼓舞着我,激励着我,犹如一盏指明灯,为我指引前进的方向与行进的动力。

下面随我共同走进《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这本书是家喻户晓的自传体长篇小说,故事的写作背景在英国资本主义社会大规模发展时期,以塞尔克克的经历为原型而创作,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作家丹尼尔.笛福,他被誉为“欧洲小说之父”,其中,这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他是英国资本家庭,善于冒险,有着顽强的意志力。在生活中的苦难敢于斗争,成为生活中的强者,而另一位就是他救下的一位野人——星期五,是他的仆人,星期五具有着知恩图报,忠诚为人的性格特点。

这本书共分为8章,分别是:离家遇险、艰难谋生、苦中作乐、遇险惊魂、“虎口”救人、激战野人、绝处逢生、重返祖国。主要讲述了英国青年鲁滨逊乘坐的船被巨浪打翻,独自一人被海浪冲到了一座陌生的岛上,在那里他仿佛回到了原始时代,只依靠着双手和有限的工具艰难的活着,但是鲁滨逊毫不退缩,用自己坚强的信心决心勇气战胜了各种困难,用28年的时间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庄园,最后又回到了自己的祖国。

是啊!这28年的荒岛生活,可以说给鲁滨逊带来一段非凡的人生经历,虽然他与世隔绝,但从不放弃对生的希望,他凭借着人类独有的智慧和灵巧的双手,终于制造了一个“世外桃源”,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

是什么能让他坚持了28年,守得云开见月明,终于等到了离开荒岛上那一天呢?是因为他有乐观的生活态度以及吃苦耐劳坚持不懈的精神。古人云:“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笑对困苦,永不放弃,这就是成功必需的因素,鲁滨逊正是拥有这些优秀的品质,才能在常人无法想象中的逆境中顽强的生存起来,想想我们从小娇生惯养,生活条件优越,从来没吃过苦,承受挫折的能力不强,我认为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这种精神,努力做生活中的强者。

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当我们在成长道路上遇到坎坷时,千万不要放弃希望,一定要坚守梦想,付出持之以恒的努力,总有一天你会发现成功就会在离你不远的地方。读完这本书,我感到一股精神的力量在我心中涌动,让我相信自己不会惧怕风雨,在磨砺中会变得更加坚韧不屈!鲁滨逊的美好品质永远伴随着我,他又像启明灯的照亮着我前进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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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王尔德童话有感_读后感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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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伟大的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这一句话书,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好比一把钥匙为我们开展进步的大门……

在这个暑假中,我读了王尔德童话让我记忆犹新。

这本书的作者是王尔德,王尔德,他是英国作家,诗人喜剧家,1854年10月16日生于爱尔兰,都柏林附近是著名的医生,母亲是爱尔兰民族主义女诗人,所以她从小受到了浓郁的文学气息的陶醉,他毕业于牛津大学早期作品有诗歌和童话故事,1888年5月他第1部童话集快乐王子及其他,包括快乐王子,夜莺的玫瑰,自私的巨人,忠诚的朋友和神奇的火箭出版了,这本书一出版的时候轰动了,一是1891年12月,他的另一部童话集闻是16~5首,有4部童话少年国王孝公主的生日,渔夫和他的灵魂和心海使得他得了极高的名胜,这两本童话集遗载入了英国儿童文学史册。

瓦尔德又幽默睿智的笔法,天马行空的想象为我们留下了这么多唯美的图故事,他在童话的作品中没有门课画了乐善好施的快乐王子,用鲜血培育红玫瑰的小夜莺,把花园留给孩子们的巨人为朋友,在所不辞的小汉斯,这些主人公都是为了爱追求,美不付出一切,而这些充满童真乐趣的童话里,同样蕴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每一篇童话都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

网友的童话给我们奏响的是一支美的颂曲,是一首爱的赞歌,他善于准确贴近的拟人比喻纵横奔驰的联想想象和妙恋诗歌般的语言,创设出神话般的情节,智美人物,瓦尔德的每一篇童话几乎都是音质,一个爱而变成至美的形象,如快乐王子夜莺小汉营心海,等儿童画的主意一般都是集中在个体的人物形象上,因此我们把握童话主义可以从分析人物形象入手,比如快乐王子是我们结识了善良无私付出不求回报的王子和燕子之美的语言。王尔德的每一篇童话都可谓笔法华丽,比喻生动,他运用细腻的笔触,优美的语言,为我们描绘了种种美好形象,祈福情节,美丽景物,这些精彩的语言不仅使我们有身临其境的感觉,而且有利于我们形成个性化审美体验和独特感受,比如夜莺与玫瑰中队几种玫瑰色彩的描述似乎让我们目睹了玫瑰中队几种玫瑰色彩的描述似乎让我们目睹了玫瑰多,多彩的样貌之美的构思,曲折诱人,颇富戏剧性的情节源于王尔德,独特的世人觉得大胆的构思,作为唯美主义的代表作家王尔德的童话作品,处处都显示出唯美主义色彩,他打破了传统,膨化的创作模式赋予了新童话新的主题,新的内涵,新的思想以及表现的形式,给我们带来了全新的阅读体验,比如零农夫和他的灵魂故事的情节就一波三折,跌宕有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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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同学读童话的时候经常有外语课时,放下书就不去思考从中学到了什么,或认识了什么,这无异于买毒还珠,其实童话作品往往是为了说明一个道理,传达一个思念,表达一种情感给人启迪,下面让我们来一起尝试以下几个角度阅读阿尔德童话,相信我们获得了不仅是精美的夹子,而且还是获得了珍贵的珠子,童话作品的要说明的道理,传达的思念,表达的情感,其实上就是童话的主意,是作者的目写作目的,观点,看法,思想感情,是作者想要告诉读者的表扬,是他赞扬什么歌颂什么批评什么否定什么,我们可以从故事情节中分析认识童话的主意如,夜莺与玫瑰记述了夜莺为帮助一个年轻的学生得到玫瑰献给教授的女儿,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可是教授的女儿并不领情,而年轻的学生也因此伤心,随意丢弃了夜莺,用生命换来的玫瑰,我们为夜莺的勇敢献身而感动,同时也为教授女儿和年轻学生都不懂得珍惜与愤恨,这就是童话所要告诉我们的道理,我们可以按照这个方法去试一试整体感知童话的内容,领悟作者的意图,相信我们一定会读懂王尔德童话的主意。我们可以从标题的含义中领悟同化的主意,如自私的巨人作为同样的标题,突出自私两字,那么王尔德,对巨人这种自私持什么态度呢?读完了整篇文章,我们就会从标题在暗示中得到很多启发,我们还可以从语言的情感特色中提炼出童话的主义文章不就是无情物,你看辛亥革命中王尔德所用的语言的情感的设立,包包充满了褒义,写的是那么美好那么动人,连周围的景色都会青海的转变更加美丽了,盲人的要赞扬什么歌颂什么我们就很清楚了,当然我们不能把简王尔德这篇篇童话,要当做一个孤立无援的文学作品来看,我们应该联系我们的生活学习实际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同学们,相信你看我的文章之后,你一定会有所收获!这就是我对你们的阅读指导,我期待着你们读懂这本书的精髓,领悟人生的道理,感悟生活的美好,了解生活的真谛,读懂生活的智慧,品味人生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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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读《童年》有感[5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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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伊始,我们学校四年级学生的必读书目是《童年》这本书,所以我有幸又和同学们一起拜读了这本书。

读过《童年》这本书的人都了解,这本书的作者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童年》这本书的小主人公阿廖沙就是高尔基本人,书中描写了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的岁月。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烙印。

童年是每个人漫漫人生的开端,儿童的心灵、思想是天真无邪的。平常的人和事物都会影响到儿童。如果受到了好的影响,那么会使人一生受用。反之,则会让人丧失目标、困惑迷惘。这就好像一个人做某一件事情,如果连开头都把握不好,那么后面又怎会很好地继续下去呢?

阿廖沙寄住在外祖母家时又接触到了一种小市民的社会生活,而这个阶层的人的所作所为令人不堪。,甚至令人感到厌恶。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始终保持着自己高尚的思想。这种思想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他所有的内在美。阿廖沙的童年就是如此,让人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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