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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的随笔(20篇)

导语:暑假里,我有些时候和寒假一样,炒炒菜,煮煮饭。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秀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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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随笔作文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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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里,我发过的作文也有百篇了吧?有的人说我写的错别字特别多?我想告诉你,我的错别字多?你的错别字呢?也很多唉。不要光说别人,看看你自已。

好就没有听音乐了,站在街头,熟悉的旋律,熟悉的店,却没有熟悉的你。还记得我们经常一起来这里逛街。你的衣服大多书都是从这家店里买的,我还给你买过衣服呢!看着店里,仿佛又看到了我和你……

那是一个夏天,天气特别炎热,你和我约好一起来逛逛,结果我有事迟到了半小时,你没有怪我。“没关系,你没来的这段期间我去逛了一会儿。”我很抱歉,让你等这么就,作为补偿我决定买给你一件衣服。你和我开心地逛街,逛了好多店都没有找到你喜欢的衣服。来到“星星”服装店,点里的人不多,但衣服都是新上市的。你选了好几件衣服。你看中了了一件价格很高的连衣裙,可惜你带的钱不够。我看得出来,你很喜欢你件连衣裙,我偷偷买了下来,想给你一件惊喜。不知逛了多久,累了,就回家了,没想到当天晚上你哭着跟我是你要走了,去另一个城市读书。没想到你是我和你最后一次逛街。

机场。

你和我拥抱在一起,都是哭着,我那出那件连衣裙,就当你离别礼吧。你跟我说长大后一定要来上海找我。我答应了。看着你渐渐离去的背影,我哭得更厉害了,一个人蹲在地上,埋头哭。

看着这家服装店,我就会想起你,瞳,你现在还好么?有没有想我?长大后我一定会去找你的,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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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随笔200字作文

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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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们要举行数学嘉年华。下午上学我和哥哥是自己走着去的,我到学校时已经满头大汗了,我进学校的时候听见里面吵吵嚷嚷的,我顺着声音的方向走去终于看见的的正前方向有一个跟训练营一样的,我的朋友王嘉宁也在那儿看热闹。有许多许多人,有一个教练说抬起右脚,他们就抬起右脚,说抬起左手,他们就抬起左手,教练问他们喜不喜欢当军人,大家都照着教练的问题回答。

下午举行数学嘉年华,好好玩啊!有巧移火柴棒,有大家来找茬,有超级变变变,有抢二十一,还有脑筋转转转,非常多的游戏,大家玩得好开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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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拥有阳光心态随笔作文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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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阳光心态会帮你很多。

朋友,当你因遇挫折而气馁,不要马上灰心,找个有光的地方坐下来,跟自己谈谈心,问问自己决定要“沮丧”还是要“阳光”。

朋友,这世上的坏事情有很多,不是举一两个例子就能概括出来的。正因为如此,你才要锻炼自己的阳光心态,以乐观的心去面对一切困难与挫折~一句话说的好“人生如同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也对你笑,你对他哭,他也对你哭。”所以当事态向你摆出一副沮丧的脸时,你要以绚烂的笑颜给他以最温暖的安慰。

朋友,意志是你战胜困难的利剑,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你都要相信你的信念,怀揣你的梦想,用最大的力量,像只海豚那样,华丽的翻身吧,你马上就会发现,今日的太阳无限好,今日的夜空多么的深邃!

朋友,如果你是一个有心的人,就更不应该忧愁,因为上帝已经赐予了你一切,只是以五个普通的包裹将它们赠予了你,他们是:勇敢、坚强、自信、乐观、坚持。你也许从来没有发现,每每你遇到困难,你都会不经意的使用他们,是他们其中的几个帮你从束缚中挣脱出来,重新享受太阳的光芒。

朋友,我只是一个很懂得大道理的人,其中的很多,我同你们一样,都不一定能做到,但是只要我们理解自己的内心,心灵向往有阳光的地方,花葵的种子就会在你我心灵深处,悄悄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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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培根随笔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1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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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随笔》是英国随笔文学的开山之作,以其简洁的语言、优美的文笔、透彻的说理、迭出的警句,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读之犹如聆听高人赐教,受益匪浅。"

我是在老师的推荐下认识这本书的,那时语文老师让班上的同学每个周末回去摘抄《培根随笔》上的好词好句来进行赏析,我也因此认识了这本书。在书中,作者通过一篇篇的随笔表达了自己的思想,对世事的看法以及自己的理解与态度。其中语言简洁,文笔优美,警句迭出。在《论学业》中写到:“史鉴使人明智,诗歌使人灵秀,数学使人慎密,自然哲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和修辞之学使人善辩。”说理透彻,具体的把自己对于学习的事物的不同而导致不同的变化的想法直接的表达了出来,更能引起读者的共鸣,我也不由自主的被吸引,不禁佩服作者的思想。学习不仅仅是为了学习,更应该是通过学习来提升自我,要从学习中感到快乐,也要理解学习的作用,才能从学习的“苦海”中脱离出来,正如培根在书中所言“学问并不教人使用学问,对学问的使用,乃是一种在学问之外又高于学问的智慧,是一种通过观察而获得的智慧。”有些人全盘否定学问,有些人尽信学问,而有些人则在心中斟酌对比,这就出现了书中的“机灵的人蔑视学问,朴实的人羡慕学问,而聪明的人则使用学问。”我们在平时的学习中也应不断推敲,来实现对知识的使用。

除了学问,友谊也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在《论友谊》培根提到了友谊的三个果实,它们各自有着不同的作用,为自己分担烦恼,向自己提出忠告以及做自己的镜子,书中写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从这里可以看出,朋友在生活中的地位是无可替代的,担任着一个重要的角色。当双方都是朋友时,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不受其他的因素限制,因此人们才能向朋友吐露心声,并从朋友那里得到继续前进的力量。因此人们才能从朋友那里听到他们的忠告,才能改正自己。因此人们才能把朋友看做另一个自己,甚至还要超过自己。而一个人若是没有真正的朋友,就会同书中所说一样,会体验到一种纯粹而又可悲的孤独,“喜欢孤独的人不是野兽就是神。”要珍惜身边的朋友,因为他们除了朋友以外,还是我们的良师益友。

在读《培根随笔》的过程中,有些随笔并不能一次就读懂,读通,往往要经过多次的翻阅,而我也常常绞尽脑汁去跟随着作者的思想去思考,正如培根所认为的一样,有一些书是需要读者去不断咀嚼和消化的。在书的前言有提到关于培根的生平,他也不是一个是十全十美的人,而是一系列的沉浮中慢慢积累,凝聚他的心血,才有了《随笔集》这本世界性的书,这也是为什么培根在《论伪装与掩饰》中为这两者做了客观的批判:“最完美的人品素质需要谦虚坦荡诚实的名声,守口如瓶的习惯,适当的掩饰技巧,以及在迫不得已时才使用的伪装能力。”

读完了《培根随笔>,正如文章开头所说的那样,我受益匪浅,脑袋里的精神世界再一次得到了充实,相信蕴藏在书中文字的积极向上的能量会帮助我们继续完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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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植树节随笔

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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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植树节到了,阳春三月,丽日晴空,春姑娘迈着轻轻地脚步来到人间。

“植树节”是一些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以宣传森林效益,并动员群众参加造林为活动内容的节日。按时间长短可分为植树日、植树周或植树月,总称植树节。中国的植树节开始时是为纪念孙中山先生逝世,1979年2月23日,中国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仍以3月12日为中国的植树节,以鼓励全国各族人民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改善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愿天下所有人都种一棵小树,看着他们长大,那多么有趣!让我们都来植树,人人都有绿色意识,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和谐,地球的未来一定是绿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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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六年级随笔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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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少年,很少烦恼”......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书包也越来越重了,读六年级的我的学习负担越来越重,要看的书也越来越多,从前星期六、星期天看课外书的时间也换成了上二课堂的时间。

我就再也没出去玩过,一个休息日的早上天气晴朗,风和日丽,爸爸对我说:“儿子,今天我带你上街去。”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走在街上我想:“莫非是爸爸今天格外开恩,带我去吃肯德基或麦当劳。”我见前方有一家肯德基,而爸爸就带着我径直向前走去,我想:“耶,爸爸今天真好。”走到那家店前,爸爸就停了下来,我就朝店内走去,爸爸一把抓住我说:“你干什么去。”我回道:“你不是带我去吃肯德基吗?”爸爸说:“你想的倒美,现在学习这么紧张还带你去吃肯德基,我是带你去对面的二课堂报名,于是我只好愁眉苦脸的跟着爸爸去报名,心想:“报名后肯定会有许多的书向我的书包挤来,我真同情我可怜的书包。”

爸爸帮我报完名后,就带着我去了新华书店,一个服务员走过来对爸爸说:“先生你买书吗?”爸爸说:“恩是的我来帮我的儿子买辅导书,你有什么推荐的吗?”服务员说:“推荐啊,那就买尖子生、一课三练还有课课过关这些都很适合你的儿子。这时我真想变成闪电侠,冲出这书店,离开这给辅导书的世界,突然一本本书都变成了一条条巨大的恶龙,而爸爸妈妈们变成了一个个骑士驾着恶龙来追我们,我们这群孩子们都慌不择路,但是爸爸妈妈还有一件法宝就是巨大的书包,他们把书

包打开把我们吸了进去,我突然从噩梦之中醒了过来,摆在眼前的还是一本本书。

我想:“过去秦始皇为什么不把所有的书都烧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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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随笔日记大全初中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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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不单单是生下来活下去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让生命充满活力朝气。

日子总会过去,无论悲伤、快乐,它一样在流逝,从不因此减速,你要知道,悲伤的叹息唤不回失去的时光。当你为飞逝叹息时,它也不曾停下。而你在期盼它早点过去的时候,它不会加速。反正时间总会走的,又何必为他叹息,因此折磨自己,让自己难熬?与其这样难过,倒不如坦然面对,以一种积极的心态生活。

也许,遇到了分讨厌的课,总觉得课上很枯燥、无聊,度秒如年的感觉。是不停地在心里默念:怎么还不下课?还不下课!受不了了!不断祈祷:快下课吧,快下课吧!这样,课堂的重点就可能没有掌握,没学好知识,到头来,时间浪费了,知识点也落下了。这是多么的不划算,倒不如纠正好自己的心态,认真对待每堂课。

有许多意外,会突如其来的扑向你,让你措手不及。既然它都来了,那么就接受它吧!不要怨天尤人,埋怨不公。意外——就是让你以更好的心态去解决下一个意外的。或许,有一件事让你兴奋、狂喜,但突来的意外,却无情把你的快乐剥离。一只手,把你从云端拽下。

每个人都会跌落。但是,有的人,会一直待在谷底,深深地悲痛着;有的人,会努力向上攀爬,但却选择了中途放弃;有的人,不会因为失败而放弃,最终回到崖顶。

希望我们都能做后者。为了生活、生命,珍惜每分每秒,不让生命留白,让生命绽放狂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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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以七夕惜缘为题的随笔作文

全文共 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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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婵娟,方得你我得一相见,望君惜缘,缘起,缘天

--题记

一直是相信缘的,望着同一片天,是缘;守着同一缕烟,是缘;天天相见,相望年年,可有谁珍惜这份缘?人心往往最容易忽视的,是身边。眼向前,也要适当的偏。

时缘未到,你求不来。缘,不是偷摸硬拐,这是宿命,强求不来。你心里有他,他心里未必有你。不必抱怨,这是属于他们的缘,请相信,你的宿缘,在前面。

缘来了,你躲不开。缘,不一定是一场倾国倾城的旷世绝恋,平平淡淡的,悄悄地把你的手牵上另一个手,但你们的“爱”也要经得住考验,才能得一世婵娟,所以,望君惜缘。

世间万物皆生缘,每个人都有独属自己的那一份,而我,失了缘。至今仍记得,我们共度的每一天,每一年,从有缘相见到执手相看泪眼,由近,到远。清冷的冬天,夜里,飘着寒烟,有你陪,曼舞的梅花,更美。你说过,这样的梅,最美,失了雪,便少了些韵味。那时我只知道《咏梅》的“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我念出来,在你眼前献了丑,至今还记地牢牢的,你随即念出的那首:“有梅无雪不精神,有雪无梅俗了人。日暮诗成天又雪,与梅并作十分春 。”很美,不知诗出何处,只记得梅边望月的,那个人,你会吹萧,我会抚琴,我们便在梅前月下,一梦千年.........

风吹过,散了云烟。曾天真地想着,我会守住这一世情缘,谁知,时光无情地,变了缘,只空留一地的想念。那天,睁开眼,想着见面,看见一条信息,署名......是你,当时我满心欣喜,如我所料,却也忘了呼吸,你让我夜里在老地方等你。夜未央,带上琴,早早地便去了,半悬幽月中飘着梅,最爱的梅里飘着雪。满月之下,满怀心许,许了个愿,便拿出琴,等你。你来了,痴情的我以为如此美妙的意境,是为了给我们营造浪漫的气氛,而浪漫的你道出的,却是别离,顿时心碎了一地,但我不想你和我一样难过,所以我说,说不必为我难过,你没有错。等你走后,那天夜里,我们共作的一篇又一篇,我弹了一遍又一遍,心中始终飘着雨,散了烟,这是我为你,泪满天。

七夕了,清心女子,宛若莲,你有另一个人陪,我与清风明月过。独舞,漫步水云天,望君惜缘。

不羡鸳鸯只羡仙,不愁弯柳只愁烟。遥望云边,心生怜;独守寒烟,泪满天。暗香浮,摇疏影;夜飞霜,弯月圆。真心祝愿:天长地久,环手人间!

[以七夕惜缘为题的随笔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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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冬日随笔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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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父的脚步落进了地底,隐藏进了阴云背后的阳光开始精疲力尽,世间万物渐渐地冷了下来,暗灰色的视野笼罩着萧条的大地。从十二月开始,气温直线下降,卷进身体里的寒流冰冻着灵魂。孤独的芦苇在四野寂寞地挥手,一个人的脚步游离在青石板路上,说不尽的冷冷清清。

冬的温度开始衰竭,肆无忌惮的风席卷寒冷傲然行走在苍茫的大地上。四处飞舞的尘埃,逐渐消瘦的枝叶,徒劳地在萧萧风中作无谓的最后挣扎。

静立或者摇动,那不是一棵树能够自主的。芳草用微弱的气息守住呼吸,不知名的鸟儿呢喃低鸣,岁月的心跳恪守冬季独有的庄严。

走进田野,走进荒凉的十二月。暗沉沉的天穹下裸露出冬的脊梁,枯竭的河流日以继夜地私语,残破萧条的大地上,万事万物的灵魂寂静无声。

用眼睛去感受冬天,那是一幅浅浅的水墨画。目光所到之处,一片枯败贫瘠。更远处的山失去了往日的色彩,凄清落魄而毫无生机。

用耳朵去感受冬天,那是一首淡淡的古筝曲。迷茫伤感的音符,被风的纤手细细弹奏。张开耳朵,听一片河山轻轻奏响凄婉忧伤的音韵。

关于冬天的意识,应该从一股寒流开始。在这一季冰冷中遍搜各种冬的印象,奈何所有心事纷纷冰冻,思想拐角处一切回忆通通退让。

站在冬季的风口,看漫天飞舞的枯叶和尘土在半空中翩跹,看微弱的阳光从这个山头爬到那个山头。不觉生出了许多黯然伤怀的情结。躺在冬天的怀里,听枯枝败叶在不远处悉悉索索地呻吟,听风的号叫从这个地方辗转到另一个地方。便无端生出许多的情怀来感叹季节的无常。

心,开始莫名地惆怅。身体里的水分,秘密风干。空荡的天穹下,感觉自己好像成了一粒随风飘摆的尘埃,不知所措地徘徊在偌大的旷野里。

心绪,陡地沉重。阴云里堆积的感伤暴露在冬日的阳光之下,冷空气中凄凉的思想被岁月的光阴一一丈量。一座铁塔,横亘在冬季的腰间。

前进或者后退?彷徨的脚步僵直在风中的旷野。起落不定的枯叶谱写着此时此刻的心情,一根根紫外线,无法触及最冷的心里。

心事徘徊不定,思想徘徊不定。当我沉睡的思想被冰封,那枚时光的书签就掉落在茫茫的天地间,伴着风声一起淹没在冬季冰冷的气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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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高中作文读书随笔700字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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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有太多想写的文字,可时间真的如白马过隙,转瞬即逝。 想着时间是海绵中的水,挤挤总是有的,可有时等你终是在夹缝中挤出时间,适才灵光一感的美妙文字,此时却不一定能大驾光临,虽写,却总点不同的韵味……

这几天,有太多想写的文字,可时间真的如白马过隙,转瞬即逝。

想着时间是海绵中的水,挤挤总是有的,可有时等你终是在夹缝中挤出时间,适才灵光一感的美妙文字,此时却不一定能大驾光临,虽写,却总点不同的韵味。

有一阵子,我甚至想出了随身带纸笔的方法,在公交车上,在任何可以让我动笔写字的场所,当脑中有灵感闪过,我就拿出纸笔来记录,当然,这样的行为很自然地引起过路人侧目。我的专注力不够,在外界目光的影响下,总是有些动摇。

而每当脑中有美妙的灵感闪现时,当我铺开纸笔,想要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时,却发现下笔写出的文字是那般的苍白无力,丝豪描绘不出心中的真实炫彩。

我陷入深深地自省中,渐渐地发现,自己的阅读量太少了,正如杨绛女士说的,书读的太少,想的太多。

书读的太少,而即使少量的书,阅后却不懂思考,那从书中汲取的营养更是少的可怜。

我开始丰富自己的阅读量,却也为读什么书而困惑。

现在的鸡汤书,鸡汤文章太多,简短又易饱,闲暇时光,很容易就被这些“鸡汤香味”给勾了去,当然,其中的正能量肯定是有的,但是总觉得是零星的碎片阅读,打了鸡血之后,用的也比较快。

后来看到一段话,大意是说,看整本的著作的好处在于,书中的全体框架,结构,思想,逻辑,是值得我们慢慢地琢磨,推敲的,而不是一篇小文章,简短,消化快,其实忘性也快,而一本好书,我们花了的时间,跟着作者在文字中畅游,跟着他的文字逻辑思考,一本好书所带给我们的是不一样的感受。

读书,读好书,不仅读小文章,也要读大部头。

[高中作文读书随笔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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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周末随笔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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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春天的气息铺天盖地时,人们不但被温暖包裹着,还迎来了不可抗拒的春困。

下班回家,吃完午饭,就开始春困,我常常自嘲:饭醉了!加之中午时间很短,因此如果没有午休,那一下午就将昏昏沉沉,难受之极。

在单位无论你有没有事情都得坚持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是上班族的第一要务,我也不例外。有时想来也真是无聊得很,忙惯了的人一闲下来确实不知所措。我极力的在寻找事情干。甚至帮助以前的同事整理账务,干家务等,这都打发不了我的闲暇。有时我寂寞的想着为什么会这样,原来是女儿离我远去,没能照顾上她,心里空虚的非常。这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要上网,主要是看看女儿在没,知道女儿隐身,无论怎样我一上,第一件事就是给女儿发信息,问问在没,女儿总是或快或慢地回信息给我,发来一个咧着大嘴笑的图片,每每看到这个图片我都会开心的一笑,和看到的图片一样。

紧接着就是几分寒暄,问问女儿吃的什么,作业多不多。女儿总是说作业很多,周末也没出去休息,我总是叮嘱女儿吃好点,有时间跟同学出去走走,散散步。女儿这一学期很乖巧,也很规矩,总是呆在宿舍,不乱跑。有时我也跟女儿谈很多关于成长的事,比如学业,交际,还有看待当今事物的一些观点,仿佛是两个同龄人。一天女儿问我:妈妈假如一个男朋友像狗一样的爱着你,但是有个富二代又追你,你怎么选择?我笑着回答,当然选择第一个。她沉默了,也没做回答。我就纳闷儿,这孩子成天在琢磨啥啊,总是在情感上纠结。我极力地在说服她,希望她能努力学习,不要把精力用在那些无足轻重的事情上,但是女儿有自己的观点,虽然跟我们这辈人有很多的差距,但是这就是九十年代青年人的理念。谈恋爱不是为结婚,只是想找那种自己喜欢的感觉,自己喜欢的那种人,即使受伤也愿意,痛并快乐着!我听到她这些观点木然了,很是感叹,世道变了,人也变了,我们落后了!

我常常很欣赏自己与时俱进,但是看来还是与现实相差甚远!孩子的理念代表着当今社会上的一大批年轻人的思想。我们这代人不得不服老。我理论不过女儿,心里有几分惶恐。不能理解这代人的思想,也怕女儿受伤,痛苦!但是女儿看我理屈词穷,话锋一转说:妈妈,你放心我已经走出来了,不会再有什么想法,我会珍惜自己的大好时光,我知道自己将来的负担很重,现在必须得努力学习本领,将来才能立足。当然我心欢喜!

一个礼拜天我问女儿干吗,女儿说晒晒太阳,打酱油去。我纳闷,女儿又不做饭打酱油干吗!女儿笑了说:妈妈你这就不懂了吧,这是当今的流行的话语,就是看来没事,但又有事,看着是溜达,实际有事去办事。说着从网上剪贴了关于打酱油的说明给我,打酱油是一个态度,所谓的沉默的大多数,所谓的“非暴力不合作”; 打酱油是一个生活,既不是简单的路过,也不是单纯的看热闹;打酱油是一种娱乐,冷眼旁观他人的喧嚣,静静品味自己的沉默。我恍然大悟,哦,原来打酱油还有那么多意思啊!我感叹当今的网络用语流行的太快,也有些叫人不能顾名思义,就像当今的年轻人的思想一样叫人朴树迷离!难怪有很多汉字演变到至今意义就相差十万八千里了。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我们也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了,要不然代沟是越来越深了,也越来越融不到这个社会了。看不惯也要看,也要接受,也要理解!生活本来就是千变万化的,用辩证的眼观看待问题。这是当今我们这代中年人必须要做的!

女儿说她毕业后不想回西安,想在上海闯闯再说,其实我以前一直很支持女儿这个观点,但是自从母亲的离去我的思想发生了变化,因为我没能很好的去照顾母亲,给自己留下了很多遗憾,想起母亲病重到离去,心总是阵阵绞痛!因此产生了希望女儿留在自己身边的想法。当我把想法讲给女儿的时候,女儿没有激励的反抗,只是淡淡的说,还早呢,到时候再说吧!我漠然!

社会在变,生活也在变,人的思维和观念也在变,真是此一时彼一时啊!

无论怎样,我都希望女儿过得好,快乐,幸福!

这些天很多家长又开始在纠结孩子的高考,偶尔也有家长提到了女儿,说是女儿优秀,于是我也变成了成功妈妈。其实我也在思考,孩子的成功未必全靠家长,还有孩子自己的不懈努力,双方的奋斗才会成功!看到临近高考的孩子和家长我很能理解他们这段时期的焦虑和不安。没办法啊,这就是现实,每个孩子都要经历的,每个家长都会陪着自己的孩子走完这段艰辛、忧虑的路!

在此我只能祝愿天下考生一切如愿!愿天下考生的家长陪着孩子走完这段难熬的路!前面就是鲜花和掌声在迎接你们!加油哈!

[周末随笔作文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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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生活随笔:春节观电影有感

全文共 1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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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三年正月初一安排看电影,从《西游降魔》到《大闹天宫》再到《钟馗伏魔》,这些被骂得臭头的烂片并不妨碍我乐呵呵地往电影院凑——本来嘛,春节档的片子,热闹多过于严肃,喜庆多过于深刻,不必太计较。

钟馗伏魔,漏洞百出。主线前言不搭后语,旁枝莫名其妙,下一步要发生什么,一猜一个准,讲的并不是一个好故事。但钟馗却是个当主角的上上之选。这个中国民间传说中能打鬼驱邪又能求福求财的门神,道教神仙体系里唯一的万应之神,生时才华横溢,面相丑陋难看,明明人人都知道其人,却又人人都不详其人,实在有太多值得书写的余地。

伏魔的过程,也是觉醒的过程。我很庆幸钟馗并没有遁入“打破自己心魔再伏魔”的老套路,尽管故事采用插叙方法交代了故事的始末,但我们依然可以厘清钟馗三副皮囊,两个转折,以及所成就的那一段传奇。

作为人时,钟馗只是个白面书生。白衫列列,文韬武略,钟馗在躯体上与芸芸众生并没有什么不同,在精神上也只是跟那个时代“学得文武艺,报与帝王家”士子们拥有一样的理想追求。这个时期的钟馗,只是比一般人更优秀一些的人的存在,不会也不可能有超越人的觉悟和能力。于是,在这个阶段我们所看到的,是一个自由却又迂腐,潇洒却又偏执的钟馗书生,这个书生,因下意识的迂腐让心爱的“雪妖”伤心离开,又因根深蒂固的偏执让自己走上血溅皇榜的不归路。

每一次重大改变必然有一个转折点,血溅皇榜是钟馗命运的第一个转折点。因他人贿考而怒起触榜,或许这个“死亡”的转折点太个体,与后面人、神、魔的交织相比太微渺,但这对于钟馗而言,却是世界观的坍塌,是生存信念的消亡,更是与过的决裂。可惜的是,这种死亡,只有破没有立,只是“终结”却没有“向”:越过这个转折点,他从人变成了非人,他保留了钟馗的躯壳,却只是有一个有魂无魄的迷离之肉身。

于是,我们看到钟馗的第二副囊相——赳赳武夫。把钟馗的第二阶段的形象塑造成武夫,有点邋遢,有点豪迈,不问过往,不识未来,很是合适。只有这样一个不细究自己是人是鬼的躯壳,才符合张道仙的选择,才能在张道仙的摆布中不思考也不挣脱。于是,这个看起来有勇有谋,其实失魂落魄的降魔士,在张道仙勾勒的世界里,为降魔的信念赴汤蹈火,义无反顾。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其实自己亦成了魔。

如果故事到此结束,那这大概就平淡过头了。我们的钟馗还要迎来命运的第二个大的转折点,拥有第三副面孔。可以说,从人到非人的转折是世界观的坍塌,而从魔到非魔的转折则是境界的提升。推动钟馗走向这种提升的,有两种力量,一是爱,二是探索,再究得更深入些的本质,还是爱。爱,让他有了作为独立个体的感受和情感,于是他开始有了牵挂、思考和反抗——牵挂雪妖的安危,思考妖魔的善恶,以及反抗张道仙冷酷的指令。但这种倾注于某个个体的情感对于提升境界是远远不够的,人的觉醒还要搭配理性的生长,才能拥有升华的力量。于是,开始有了触觉有了感知的钟馗,也有了眼睛和脑袋,他审视这个世界的仙魔和善恶,发现种族与良善并非天生的统一;他探索和质问,发现张道仙的伪善与邪恶;他进而反抗和战斗,扞卫抽外在的真理和美好。一下子就醒了!所谓开眼看世界,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与张道仙彻底对立,与人类变得陌生,这个时候的钟馗拥有了虬髯生霜、面目狰狞的容貌,更有了令人恐惧的魔的身躯。但这又怎样,这是皮囊而已,谁说相由心生?生亦可,不生亦可,本心能持便足矣。

至此,钟馗经历了两次大的转折,拥有了三张脸,也成就了自己的一段传奇,而我的评论照理也应该结束了。只是话唠本色难改,吐槽技能依旧,忍不住再谈三点意见:其一,受尽误解和苦闷的钟馗在漫天冰雪中奔跑,最后愤怒平息在雪妖冰冷却温软的怀抱中,是令人感动的一幕,但冰冰姐你的光打得太夸张了知道吗,电影大概看了三分之一我才敢确认女主是你。其二,群众的眼睛从来不是雪亮的,而是金灿灿的,普罗大众的心和双眼其实是混沌的,他们盲从于神和权威,真正能够打动他们的,从来不是真相,而是利益,但这并没有错,利益是一个中性词,所有他们因利益唾弃钟馗,也因利益感激他。其三,陈坤天生没有贵气,有的只是平息愤怒和用力之后的傲气,这样的人,还真挺适合演这样样的钟馗的,而连李冰冰都有尚算不错的演技了,范冰冰你能不能停止走秀?然后那个谁谁,没错,迪克牛仔,啊,错了,是吉克隽逸,能不能不要黑乎乎的闪来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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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心情随笔

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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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过后,便独自一人来到楼下公园散步。

一阵柔和的清风,温柔的抚摸着我的脸颊,如同情人之间的爱抚,让我心中格外安宁。深吸一口清新的空气,心神坦荡,无比欢快。

望着从我身边走过的人,心中又泛起无限伤感,果然长大后的小孩总会想的太多啊。想到和朋友之间的不理解,真的很苦恼啊!即使知道她心里把我放在第一位,但只要看到她和别人玩的太近,心里总是不舒坦,总会觉得她背叛我。即使知道不是这样,但还是受不了。想起席慕容的一句话:友谊和花香一样,还是淡一点的比较好,越淡的香气越能是人依恋,也越能持久。想想,说的也对。太近了,就越在乎,太远了,两人就会疏远,还是张弛有度才好啊。这样,我想对两人都好吧、起码我舒服了。

我知道自己占有欲很强,所以常常压制自己的坏情绪。但、很难受,很苦恼,说真的,受不了了。我知道,这样对两个人都是一种折磨,但我甘愿这样,也总比太在乎来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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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培根随笔观后感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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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培根,但我却不!我讨厌这个站在贵族立场与男权视角的培根,我讨厌这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我讨厌这个拥有着功利主义思想、深谙于官场运作的培根!

不过,前两天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的热,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

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矗。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 ,不得不肯定,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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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随笔日记600字大全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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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似乎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就连能称为“景”的地方也少之又少。除了的汨罗江外,就几乎没有什么可观之处。但是如果你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你就会发现那些微小却美不胜收的景色。

故乡,故乡,关于你,虽然记住的只是点点滴滴,但是如果一一品味,依然会有温馨如初的味道。云的纯白,江的浑黄,还有那被彩色装扮的墓地,记忆中的颜色,就是我不可遗忘的美景。

天蓝得过分,衬得云朵总是异常纯白。并没有奇特的模样,只是因为它并不单调的形状,让它如同奇景一般,充满神秘的色彩。你见过一个圆形,接着一个圆形,整朵整齐飘浮的白云吗?你见过从圆形变成正方形,再变成不规则形状的云朵吗?反正我是见过的。但这还不是最奇怪的地方,当白云变成乌云,下起雨时,云团会随着雨的大小,来改变自己的大小。

故乡的墓地是最神秘的景象。那建在青山上的墓地,并没有让我感到恐怖,反而给我一种兴奋的感觉,它就如同蓬莱仙岛一般。神奇的是,本应幽暗恐怖的墓地,却并不是灰黑的肃穆之色。每块墓碑旁都长满了杂草,还有几束插着的假花,把本来应该让人感到毛骨悚然的墓地林,装扮成花与草的海洋。

故乡的江,是我最引以为傲的景色,尤其是那条汨罗江。汨罗江在我的心目中是附有灵魂的。流动的、波涛汹涌的江水是它的双足;岸旁的野草是它的双手;它的上游有它的头颅、五官与大脑,下游有它的器官还有性格。平静时,江面上没有一点风浪,但愤怒时,那时,朵朵江浪,会变成骏马到处冲击。

景色是一个地区的灵魂。纯白的云,让汨罗柔软,彩色的墓地印证汨罗人的生死乐观;还有奔腾不息的浑黄的汨罗江,它是汨罗的血脉。故乡,故乡,并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发现那云、那墓地、那江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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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六年级随笔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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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是深秋,吵闹的知了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清脆的蛙鸣也难觅踪迹。初秋时那夏日的余毒此时亦不复存在了。呼吸那秋风中零落的气息,我的心便开始蠢蠢欲动起来。出去走走吧,出去走走吧,内心深处的呼唤如同进击的战鼓一般一遍一遍敲击我的心灵。

一个人,走在坑洼不平的小路上,每走一步,都可以感受到泥土的味道。那么的踏实,那么的令人心安。左边的稻田里满是收割后留下的稻草屑,静悄悄的躺在那里,好似迟暮的老人,享受这秋日的余晖。

小路的右边是干涸的沟渠,原先那鱼虾极易隐匿的地方,现在已被厚厚的水泥抹平了。渠里不算光秃,干焦的污泥上冒着枯黄的干草。真是令人惊叹,那一根根可以被大家不费吹灰之力就可折断的小草居然可以穿透人力不可凿的“铜墙铁壁”。屹立于飒飒秋风之中。

走着不多会,就感到疲乏了。一边感叹于自己的身体素质日益下降,一边停下脚步,闲立于一池塘边上,背对着稻田顺着明亮望去。好一处醉人的风景。远处,一排密密麻麻的杨树就像台上褶皱的幕布一般,遮住了它后面的神秘。给人一种被猫爪挠的感觉,让你着急期待那幕后之美,却又难已触摸得到。

而那树梢上的金乌好似挂在幕上的聚光灯,增亮已不是它的职责,朦胧才是它的任务。看那被它染红了的半边天不正是如此吗?收缩一下目光,再看看近处。杨树不再是密集,挺拔地站立着了。它们七倒八歪,勾肩搭背,就像喝醉酒一样。瞧,它们脸上那闪闪的红晕不是最好的证明吗?薄散的炊烟经秋风的指引,轻柔地荡过树梢。

远处的归鸦火烧火燎地朝林子里钻,偶尔传来几声喳喳的麻雀声。“嗞”的一声,一片,两片秋叶向大地旋舞,估计是那几个调皮的鸟儿不小心的吧。学着稻草屑,张开双臂,闭上眼睛,沐浴这金黄的余辉,呼吸这安详的宁静,一切烦恼顿时烟消云散。

感受到脸上的温度正在下降,我缓缓睁开双眼。东边凄清的月光正在挤压西天的红霞。两者仿佛在打一场拉锯战吧。可是金乌毕竟忙了一天了,累了。它需要休息了。悄悄的拉扯它那金黄的裙摆退出幕后。留恋与不舍,直至消失。

其色惨淡,烟霏云敛。其气凛冽,砭人肌骨。其意萧条,山川寂寥。此时的秋才是秋之为状吧。可是谁能想象一刻钟以前,整片天地还是那么的醉人。回去吧,回去吧,露珠已经上来了。是啊,冬离大家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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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随笔700字作文赏识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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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喜欢看书、看电视、画画、听英语,也爱游泳、唱歌,虽然我的爱好不是很广泛,但是喜欢看书的性格营造了我好学的习惯。对于好的书,我总是爱不释手;对于英语学习,我也是如此!

我之所以爱上英语,源自于三年级的泡泡少儿英语大赛;当时,是巫绮慧老师帮我报名的,没想到第一次报名,便赢得了深圳赛区的优胜奖,那次的大赛给了我很大的鼓励。从那时起,我开始爱上英语。后来,妈妈知道了我喜欢英语,便帮我报了校外英语培训班,从此为考深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天我的梦想终于实现了!听到考上深外的那一刻,我特别地激动!我成功地考上深外了!在我努力的过程中,我想跟我的爸爸妈妈说一声:“感谢你们!”感谢爸爸妈妈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我、栽培我;还要感谢我以前的班主任姜巍巍老师,在我倍感压力时,她给了我强大的勇气和鼓励,激发了我的梦想。

我总觉得,一个人首先要有兴趣,才能建立理想,并为自己的理想赴诸努力。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因为有了对学习的兴趣,所以学习起来才会倍加轻松,并且乐于赴诸努力。但是,努力不是空谈,而是要付出实际行动并且需要持之以恒的。所以,想学习好,就得勤动脑,我爸爸常说的一句话,勤快勤快有饭有菜,所以在未来,我也要必须勤奋努力,才能面对新的起点、新的竞争!

此外,还要学会感恩。其实我是个平凡的女孩,如果没有上沙小学的领导及老师们的精心栽培,我可能会一直平凡下去。但因为你们教会了我知识和做人的道理,我才能有今天的成绩!感谢上沙小学的所有老师,虽然在此时,我谨能以小小的文字代表深深的谢意!

小升初只是人生的第一个小转折点,我深深明白未来的路还很长,初中、高中才是真正的中原逐鹿,我将会更加努力,以优异的成绩回报母校,同时也希望学弟学妹们更胜我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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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学生活随笔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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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的小学时光流逝快飞,在朝夕相处的老师和同学身旁悄然流逝。不知几时,心中想起只有一个学期了,接着便是分别。

漫步于林荫小道,花还开着,只是盖上了一层薄霜;草还绿着,只是披上了一缕轻纱;树还挺拔着,只是绕上了六圈年轮。茫茫的世界,物是人非。

六年一路走来,有过欢笑,有过泪水,洒下过希望的汗水,收获过成功的种子。想到分别,我就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泪水已朦胧双眼,往事的一幕幕浮现在眼前……

记得我们曾共同携手,在运动会的赛场上奋勇拼搏,洒下了成功的汗水;记得我们曾万众一心,在爱心义卖中献出自己微薄的力量,共筑爱的桥梁;记得我们曾孜孜不倦,在考场上发挥出自己的最好水平,成为年级段的佼佼者;记得我们曾共同欢笑,在金华双龙洞秋游时的那个不眠夜,宾馆上空久久回荡着我们的欢声笑语……记得那一切的一切。老师。同学。还有那挚爱的母校。

就要分别了,我们将告别胸前飘扬的红领巾,去迎接团徽的召唤。第一次感受到离别时的不舍,第一次感受到老师的教诲是那么悦耳,第一次感受到同学之间地久天长的友谊。

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们真的要走了,要离开相伴六年之久的母校,离开朝夕相处的老师和同学。

中学的号角似乎已经吹响,我们不得不进行最后的告别。

再见。母校。

再见。老师。

再见。同学。

脸颊上多了两行还未被风吹干的泪痕……

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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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生随笔400字日记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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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的记忆脑海中,有许多个那一刻,但让我后悔的只有一个。

那天,我在公园里悠然自得地散步,找找素材写日记。到了中午,太阳烤焦着大地,连脚踩在脚下都是很热的。我拿出了解渴的冷饮“咕噜,咕噜”的喝了起来,才一会儿,就把冷饮给一扫而光了。而我的心里那叫一个凉快啊,只以一个字:爽!

喝完了饮料,但是我得把饮料瓶给扔掉。我是扔到地上好呢?还是扔到远处十几米的垃圾桶里呢?我犹豫不决,从何下手。此时此刻的我心里有两个可爱灵活的小精灵,一个拿着天使棍棒的白精灵,一个拿着黑色叉子(类似于猪八戒的九齿钉钯)的黑精灵。白精力对我说:“一定要丢进垃圾桶里,要保护环境的喔!”黑精灵说:“切!直接丢在地上,你想想要走几十米远诶!”我很赞同黑精灵说的话,毕竟公园里都是小孩,没有大人可以教训我没素质啦。贪图方便的我随手把冷饮瓶丢在了地上,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这时,一个小男孩跑过来,用手指着我天真的说:“大哥哥不听话,老师说过不能随便乱扔垃圾,地球妈妈也是爱美的,只不过她需要我们来为她装扮!”说完之后,我就拿着冷饮瓶扔进了垃圾桶,回头对我笑了。这一刻,我很后悔。

我很惊讶,一个小小年级的男孩居然比我懂事多了,真是后生可畏啊。如果世界上在增添几个像这样的男孩,那么地球妈妈该多么欣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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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交友随笔_1200字

全文共 1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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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人与自然也日臻和谐,与动物交朋友的人越来越多,而且会让你逐步感受到和狗交朋友更可靠。它不计较主人的身份,无论富有还是贫穷,只要你对它好,它就会永远忠实于你,绝无二心……

我们中国有一传统名谚“一个篱笆三根桩,一个好汉三个帮”说的是任何人的成长、成功都离不开别人的帮助。因此,中国人就最爱交朋友。再用拆字法看我们的祖先是如何理解朋友关系的。先远时代人们祈祷一人有一块田便是“福”,有衣穿有粮食吃就是富“裕”了,然而朋友之“朋”乃肩并肩的两个“月”字,楷书起来两个“月”字大小、长短均一样,就说明,祖宗认为既为“朋”就不分高低、贵贱乃至穷富。既做朋友,又称兄道弟,那更应涤除世俗,以真诚相见。一代伟人毛泽东在延安时期与美国记者斯诺交上了朋友,他无论什么时候都记住他,一次国庆大典,参加的人那么多,其中还有外国元首,上了天安门,主席让周总理把斯诺请到自己身边一同观礼,亲切交谈,接受万众欢呼,可谓交友之楷范。可是,人们在生活中往往因势利而市侩,在公众场合,他总会先拣官大的钱多的招呼,忙得头昏脑胀,根本无心搭理那些单薄的朋友,甚至不愿在大庭广众之下承认某某是自己的朋友,生怕那些肥胖的朋友笑话他居然与如此单薄的人交朋友,而一次次让自己的朋友难堪。场面上的事倒也罢了,人活着总要谋生、谋权、谋利,这也许是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光明和动力的一面,也同时是阴暗和消极的一面,这大概就是社会。本来,城市平民、普通百姓理应一律平等,朋友就是朋友,兄弟就是兄弟,还有必要分什么等级吗?

几十年来,我一直奉行把情感给予自己最尊重的人。生活中有两种人我永远尊敬,一是有德性,二是有特长。前者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他的外衣长短,只要品格高尚,也不论其属师属友属尊属晚;后者是有一技之长,就是有才能有玩艺。我还觉得,处好朋友关系,必须常常拿朋友的长处来比自己的短处,从朋友身上不断汲取优良的、美好的东西来充实自己,会越来越感到朋友的可爱。否则,拿自己的长处去比朋友的短处,那你就会越比越长,朋友这也不如你,那也不行,到头来你会昏昏然而让朋友永远离开你,真的“水清则无鱼”了。我一旦尊敬个人,交了一个朋友就可以向他掏心窝子,中听的要讲,不中听的也要讲,给朋友以高度的信任。当然我的真实也让我吸取许多教训,甚至被拐卖,我想这个问题大家都会碰到,当学费吧,交就交一点。

近几年,我养了条京巴,取名笑笑。小东西是离开妈妈欢欢28天被我儿子抱回来的。我本不喜欢养小猫小狗,觉得这些东西脏,还要有足够的闲情逸趣。可是一旦养了,真的就宠上了。它的行为叫你牵肠挂肚,叫你甘愿为它尽心尽力,把它当孙子一样,完全是家庭成员的一分子,自然成为最亲近的朋友了,去年秋天,我去滁州参加一个活动,当晚回不来。笑笑居然在廊下苦等,老伴三番五次叫他回屋,它都不理睬,整整等候一通宵。第二天大早我和老伴通电话,得知这一消息,我的心真的颤抖了,止不住流下了泪水。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把笑笑抱起来亲热一番。

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人与自然也日臻和谐,与动物交朋友的人越来越多,而且会让你逐步感受到和狗交朋友更可靠。它不计较主人的身份,无论富有还是贫穷,只要你对它好,它就会永远忠实于你,绝无二心。

人生不能没有朋友,可真正能和你同甘共苦的朋友不是随处可得的。这就使我进一步理解“人生得一知己足矣”那一名句的深刻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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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我的表弟随笔作文

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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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郭鹏程是表哥和表弟。我是表哥,他是表弟,我们从小都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比如:有一次,老师让我们交书费。当时我身上没有带足够的钱,我向同学借的时候,他们都说没有了钱。当我正慌张的时候,突然,想起了我的表弟郭鹏程。我便一溜烟地跑到了四(4)班向他借钱,他毫不犹豫的把他的零花钱拿了出来,借给我。我这才向老师交了差。

还有一次,我和表弟郭鹏程在一个陌生的院子里玩。突然,一群大孩子围了上来,说我的表弟以前打过他们的朋友,一直没有找到他。冤家路窄,今天在这里碰见了他。说完他们便把表弟给按在地下打,我连忙去解释。没想到我也被这一群孩子给拦住了,我为了把表弟拉出来,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和他们打了起来。天快黑了才“收场”。表弟被别人打的鼻青眼肿,我也被打的两眼冒金花。

有了这两次的事,我和表弟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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