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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读后感高中(优秀20篇)

《红楼梦》是一部经典文学名著,中国的四大名著之首,《红楼梦》成为一种文化,它的根基随着时间的流逝一直在民间慢慢延伸。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红楼梦高中读后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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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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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我摇头晃脑地背诵着《论语》。这句话的意思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就是聪明智慧。

《论语》是两千五百年前的经典语录,集中了孔子的人生感悟和思想精华,影响中国社会两千多年。“子曰:‘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一句话看上去十分平常,我却认为它就是一条真理,因为我有着深刻的体会呢!

有一天夜晚,我在家里做奥数班的预习作业,我的人在书桌旁,可心早已飞到电脑桌旁去了;嘴里虽然念着:“5X+3y=34,X+y=10……”脑子里其实是想着等一会儿怎么把游戏打通关。都怪妈妈,游戏玩到一半就不让我玩了,非逼着我预习奥数班的作业。我不停地抖动着手中的笔。书桌摸起来十分不舒服,凉凉的、滑滑的。我的心不在焉地盯着窗户,窗外黑黑的,平时皎洁明亮的月亮在今天也显得特别无趣。

我已经没有心思再做题目了,便与爸爸说:“爸!我做好预习作业了,去玩会儿电脑!OK?”

“都懂了吗?”卧房里传来老爸粗重的声音,“一定要认真预习,有些题目老师可能一带而过,不会仔细讲的。你只有理解了考试才能考好。

“哦,知道了。”我不耐烦地回答道,心里却嘀咕着:怎么那么烦的,真是。

“2x+3y=50,3y+3z=54,那么x、y各是几?”老师枯燥地讲着方程式,我却一点不懂。窗外吹来一阵清风,感觉很凉快。耳边想起一阵嗡嗡嗡的声音,像蜜蜂一样。我迷迷糊糊的上完了课。

“开始考试了,请大家准备好。”这下惨了!!不会考这种枯燥的x、y吧!我还没弄懂呢!试卷发下来了,白纸上黑色的字显得极不协调,我能看懂每一个字,却不懂怎样解。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这可怎么办??我手里捏着笔,黏黏的,全是汗了。绿色的铅笔闪着诡异的光,好像在嘲笑我:“谁叫你不懂装懂,这就是后果,哈哈,知道错了吧!晚了!”可想而之,我这次考试考得很差

爸爸知道后,语重心长的对我说:“不懂就是不懂,不能因为想做别的事而违心地说:‘我明白了’、‘我知道了’在学习上如此以后在工作上也如此。”“哦。”我似懂非懂地说。爸爸笑着说:“这次考试对你来说,就是这个道理的最好验证。”

随着年龄的增长,《论语》中许多的精髓都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当中,如:“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学校的校本课程里编辑了《论语》的经典语句,让我们诵读。二零零八奥运会开幕式上出现的“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也出自《论语》。

《论语》影响着我们这一代人,现在,我时刻提醒着自己做一个人格修养完备的人。让我们共同把这传承了两千多年的思想精华继续发扬光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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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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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这部书是以中国封建礼教下的大家庭为背景,阐述了在那个时代的青年们如何被摧残。

巴金是以自己的大家庭为背景完成这部小说的。在高家这个大家庭中,主要人物有高老爷子,他是整个家庭封建礼教的主人,也是整部小说悲剧的创造者。高觉新是高家的长孙,是一个拥有现代思想的进步青年,无奈却因要继承家庭,顺承父辈的意思,而断送了大好前程,成为封建主义的奴隶,并在进步思想与封建思想中间夹缝求生。高觉慧是高觉新的同胞弟弟,他同样是爱国的进步青年,他厌恶自己的家庭,并且支持自己的二哥觉民逃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同时他也干预追求自己的幸福,大胆的同丫头鳴凤谈恋爱。或许这样的事发生在现代是很正常的,但在那个时代的婚姻都是讲究门当户对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此便可看出高觉慧的确是一个用于冲出封建礼教的进步青年。

当然,高觉慧是一个正面的例子,但在封建社会下,更多的是悲惨的例子。比如高觉新,他的婚事原本可以很顺利,不想高觉新的继母和梅的母亲在牌桌上发生矛盾,于是梅的母亲一气之下就退了这门亲事。而高老爷子居然用抓阄的方式来决定觉新的婚事。而觉新的人生悲剧并没有就此停止。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又遇到了他的初恋情人梅,觉新便在梅雨现任妻子瑞钰之间非常矛盾,结果梅却因为觉新而含恨而终,而瑞钰却因难产而死,他纵有万般无奈的怒火却不敢发泄,这一切都因为封建礼教与他自己的不反抗主义而造成的。

觉慧并不像他大哥那样软弱,他决定挑战象征封建主义的爷爷,支持并帮助二哥觉新逃婚,并在他的撮合下,他的二哥觉民终于反抗成功并能够与表姐琴在一起。他自己加入新青年的社团,与社团成员一起出版《新青年》这本杂志来指责所谓的政府军队对学生与百姓们的伤害。尽管他们到处受到政府的打击与排挤,还几次被警告必须要停止出版,但他们并没有停止与恶势力的斗争。继续想办法出版《新青年》,但命运似乎也与觉慧开了一个玩笑,他的恋人鳴凤要嫁给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为妾,而鳴凤因为觉慧而不愿嫁给别人为妾。无奈之下选择投河自杀。觉慧因为鳴凤的死,大受打击,一气之下决定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封建家族。所幸的是在他的大哥和二哥的帮助之下,他离开这个家,走向一个新的天地,上海。

巴金以自己的形象创造这个人物觉慧,我非常喜欢他,有自己的思想,敢于创造机会,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才象我们现代人一样,有蓬勃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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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借花喻人的高中记叙作文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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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与夏交接的季节,也从不炫耀自己的美丽,粉红柔嫩的瓣若人喜爱,挺立着,有的白似瑞雪,春天确实是一个万物复苏的季节,那傲雪而放的梅花,真真切切的象征了我们的革命战士们。有的艳如朝霞,那么耀眼,就在这雪地中傲然挺立着。

我欣赏梅花的品质,令人陶醉其中,都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工作着,我赞美勇斗西风的篱菊,你突然看到前方有一株挺立着的梅花,它虽不像玫瑰的香气那样浓烈,一串串粉嘟嘟的桃花,愈是寒冷,那是翠绿,你就不被她那种不畏寒霜。她的朴质与素雅;滋润它的不是清凉甘甜的雨水,面对如絮飘舞的白雪,她与红军战士们坚强不屈的精神多少有些相似吗,而这小小的花,为祖国换来了繁荣昌盛,丝毫受不到风雪的影响,有时还带着一点点粉红,淡淡的粉白。

而此时,席卷而来。它是寒意中傲人的芳香,还有的绿如碧玉,你不用担心花瓣会摔破?难道你不曾想到,可我更赞美梅花的傲雪怒放,姹紫嫣红。股股清香,就在这漫天遍野的雪中,就有几只小蜜蜂钻了进去。

五月份,牡丹高尚的多,他们那仅剩下的矮小的枝。在风雪中怒放,月季冒出了小小的蕾,然而梅花却在风雪中开着那小小的花,花开得愈是有骨气;有的刚刚绽放,苍古而清秀。是的,开得那么鲜丽;有的盛开许久,任凭风雪的吹打。

这就是我喜爱梅花的原因,无边无尽的绿,梅花却仍然绽放得那么美丽,却如早晨的空气那样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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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爱花的牛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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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牛》?你看到题目也很奇怪吧。一开始我猜难道是爱吃花的牛?一看封面,是一头强壮的公牛拿着一朵花,在嗅着花的芬香。它周围满是白色的花朵。那花和牛会撞出怎样的故事呢?

这个幽默的故事发生在西班牙,远处的小公牛正冲着地上的乌龟喷着气,追着蝴蝶,更远一点的在抵角。而故事的主人公费迪南却喜欢静静地坐着,闻闻花香。牧场外那棵栎树下,是它的世外桃源。就如有人千万遍地痴读《红楼梦》一样,别的牛翘首盼望着去参加马德里的斗牛大赛。这是他们最想达到的目标,尽管这毕生的荣耀也许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可费迪南依然坐在树荫下闻着花香……

出乎意料,费迪南被选去参加斗牛大赛。赛场上,千万观众屏息注视着“凶猛之牛”,想像着惊心动魄的战斗……然而,费迪南静静地坐下来闻着台下女士们的花香,任凭激它,无动于衷。无奈,只好将它送回,继续闻着花香,幸福地生活……

有人认为费迪南是一头胸无大志的牛;有人认为费迪南是全世界和平友好的象征,具有反战精神;也有人说想起庄子的“无用之用论”——“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庄子用“树木不成材,却终享天年”来解释“无用之用”。

有人认为费迪南去决战斗牛士,一举成名才“有用”,殊不知“无用”的爱好对于费迪南就是“有用”,正是因为喜爱闻花香才让它安全归来,过着幸福的日子!

我们学习是头等“有用”,可不要觉得诚实、分享、善良、劳动等品质是“无用”的。生活中这些被认为掌握“有用”技能的人往往是被“无用”的人所领导。汉高祖刘邦带兵打仗和战无不胜不如韩信;运筹帷幄和决胜千里不如张良;冶理国家和安抚百姓不如萧何,却得到无数英豪死心塌地的辅佐!谁能说他无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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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高中

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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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这部小说是从书的名字“平凡”二字吸引到我的,每个人的世界都是平凡的。平凡的人物,在这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生活。但是,路遥在他书中却看到了主人公,在那艰苦的岁月里,平凡的人物也有着不同常人的毅力,有着对生活的热爱和不懈追求。

人的一生就像这本书一样,不在于结局如何而应在于过程是否精彩。书中孙少平面对生活的困难,从不低头,表现出来的自信、自强,真正的给我们好好上了一课。

文章中孙少平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是一个农民的儿子,从小就在艰苦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但是他没有抱怨命运的不公,没有向困难低头,而是迎难而上,最终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人生之路。在我们生活中亦是如此,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你是选择逃避还是面对?逃避只能使我们的人生充满遗憾;只有敢于面对,在困难中坚忍和奋斗,才能让我们的人生更加闪耀。也许我们在平凡的生活中遇到一些不公平的待遇,但是我们要学会适应,学会改变,那样我们就能从中体会到快乐。我们现在正是青年时期,大好年华,就应该把困难和挫折踩在脚下,勇往直前。

其次由于家庭贫困,使他在生活上产生了自卑心理,为了改变这种心理,他选择看书,在书中找到一些心灵的安慰。在后来和田晓霞的爱情里,也反映出来了,尽管和她在生活地位、生活环境有着天壤之别,但这并没有让他放弃,而是选择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把她当做人生的伴侣。在后来当他沉浸在爱情的时候,一场洪水却夺走里田晓霞的生命。在我们平凡的世界,总会有波澜,可这就是我们生活的常态。

我们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在追求的路上我们可能有付出没有回报,可能开始美好结局悲观,但是生活就是这样,人的一生就是在这样的生活中磨练出来的。就像文中的孙少平那样,在平凡的生活中,在追求自身价值的时候,人生显得那么的不平凡。

最后就像书中所说的那样,“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已去争取和奋斗;而不论其结果是喜是悲,但可以慰藉的是,你总不枉在这世界上活了一场。”在平凡的世界,平凡的生活中,总是充满着坎坷,只有自己不惧困难,敢于面对,哪怕最后的结局不尽如人意,我们也能心安理得的对自己说,我不后悔。作者:刘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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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高中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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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十九世纪有两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就是海伦·凯勒。”

奇人?一个聋哑人,一个一生在黑暗中度过的弱女子,一个一生仅希望能获得三天光明的人。却为人间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

在书中海伦说道“要是人把活着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那就更能显示出生命的价值,然而人利用时间和享受时间却是有限的”看来他写书那时早已不像小时那样的暴躁、任性和孤独。以走出困境,已经走出她那漆黑的世界。对她的人生来说,已经成功了一半。

然后凭着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就这样,她竟获得哈弗学院博士学位。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海伦的坚强以千种方式将自我的局限变成了美好的殊荣,使自己能够安详而幸福地行走在失去视觉的听力所造成的阴影之中。

世上仿佛只有聋人才珍惜失而复得的听觉?只有盲人才珍惜重见天日的幸福?为什么我们从没有为拥有听觉与视觉而感到幸福。其实,我们真的很幸运,我们永远可以看到黎明时由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到剧院或电影院享受色彩、优美和动作的完美结合;浏览城市中令人敬畏的建筑艺术;漫步在大街、公园,瞧瞧万花筒般五光十色的景象。这还不够吗?

我们那么幸福,但为什么我们从没有幸福的感觉呢?三天对于海伦凯勒真的是奢望。而我们已经拥有了三千多天的光明,让我们反省一下,我们是否利用这天赐的五官和四肢去感受大自然的美丽和生活的美好了吗?不,没有。而是每日懒懒地生活,懒懒地工作,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上天不公。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时间如流水飞逝。“善用你的眼睛吧,犹如明天你将遭到失明的灾难。”

我们是不是应该更爱惜自己每一点的所见?

珍惜我们所拥有的吧!尽管是额上一缕发丝,它也是母亲给予你的美好礼物。别再等失去才发现已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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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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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成功的。除首联外,句句都似非写月,但句句与月相关。用词典雅含蓄,设意新奇别致。尤其是颔联,对仗工稳,言浅意深,堪称精妙。它最大的优点,是切合香菱自己的身世,借咏月而怀人,流露了真情实感。这样,诗就不是空洞的而是有内容的了。香菱的成功,一方面说明了她自己的聪明与优雅素质,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一个道理,即小说四十九回写众人看了她第三首诗所说的“无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如此,香菱住在大观园里更为名正言顺,她做副册第一人也就顺理成章了。

红楼梦》中有许多诗词,这是今天读者的阅读难点之一。许多人草草看过,以为作者无所用心,这是可惜的。书中诗词,往往是与故事情节融为一体的,每个人的诗作都有自己的特点,表现了不同人物不同的思想性格。有些诗作,还点明了人物的处境与命运归宿。如上引香菱诗第三首中的“精华欲掩料应难”,实际就是在说香菱目前的情况。因此,仔细品味书中诗词,也是欣赏《红楼梦》的乐趣之一。

曹雪芹借写香菱学诗,还表达了自己对诗艺的一些看法。他特别强调诗要有新意,要寄情寓兴,不能以词害意,这是一种通脱明达的认识。从课文中,读者还可以了解到作者比较欣赏唐人诗作,如王维、杜甫、李白等都是曹雪芹心仪的优秀诗人。

香菱要学诗,不拜身边的宝钗为师,却去找黛玉,这也是合乎小说情理的一笔。宝钗博学多才,诗也写得不错,但她并不看重这个,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而且,宝钗生性沉稳,不喜欢太麻烦的琐事,所以香菱是不便向她学诗的。黛玉虽然生性孤僻,喜散不喜聚,却也有热情大度的一面。她指导香菱不厌其烦,循循善诱,而且言简意赅,所以香菱才能很快悟入门径,获得成功。黛玉的这种表现,是她性格中另一侧面的反映。从某种角度说,黛玉比宝钗其实更容易相处,也更同情弱者。

课文中写到的其他人物,如探春、湘云、宝玉等,着墨不多,都是陪衬人物。但作者轻点淡染,也颇见精神。如写湘云健谈、探春机敏,就符合她们一贯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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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花谢花开高中作文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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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我在这条小路上才出一个个漂亮的水,欣赏着他们的圆舞曲,手中蕾丝伞上的雨滴在我的转动下,沿着不同的抛物线落到地上,化成水,然后渗透进小路的缝隙,直到消失不见,十六年,花谢花开,这条小路伴我成长。

小时候觉得这条路要走很久很久,现在却觉得她很短几十步便可走完。唯一不变的是,她依旧不厌其烦的在我耳边絮叨着连我自己都已记不清的童年。第一次走路,第一次跌倒,第一次奔跑,她都记得。她像是我童年的故事书,讲述着我曾今的过往。合欢迎风笑着,桃花迎风笑着。弹指一挥间,在他们的笑声中,在听小路的故事中,我已从幼稚到了明理懂事,从那个爱哭哭啼啼的小女孩长成了坚强乐观的长发少女。

十六年,我很少讲述什么,只是做一个静静的聆听者,听着这里的过往,听着这里的趣事,听着这里的欢笑与无奈。她教我倾听,她教我做像山一样沉稳的人。她告诉我,凡事只要用心倾听,就能听见最动人的声音。我总好奇,这条路有多少年的力历史了,每每问起,她总是孩子似得说她早已忘却了自己有多老,却允诺我,她不会忘记每个在她心上留下过痕迹的人和事。

也许,有人会笑,这只是一条路,没有什么不同。只是,这条路于我,就像王子的玫瑰一样,有别种意义存在。我喜欢这条路,这条走了十六年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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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朝花夕拾小学生优秀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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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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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高中生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

全文共 1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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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尝红房子。让我难忘的是弱小的林姐,她多愁善感,却对鲍哥有着特殊的爱;她体弱多病,却骨子里有一种自豪感;她虽然是个孩子,却有一种冒犯性的自尊。

“黛玉”,顾名思义,总是穿着浅朱红色的粉末和绿色的衣服,使她瘦削而悲伤。她常常一个人。晚春,桃花凋谢,让人悲痛欲绝。也许他们认为在不久的将来他们也会这样做?独自一人,肩上扛着锄头走出闺房,悠闲地走向森林。她轻轻地把从包里捡来的花瓣倒进挖坑里,用锄头把它们埋了起来,泪水顺着她瘦削苍白的脸滚了下来,掉进了土里。加上她的悲伤,她带出了“农夫今天的花葬人,谁知道他什么时候埋葬了农夫?”我第一次见到红楼的时候不喜欢黛玉。她的嫉妒使我厌恶。我曾经把她比作身上长满荆棘的玫瑰,总是伤害好人,让气氛极为尴尬,但她没事。后来,我得知她小时候父母去世了,她被迫被别人关在篱笆下。但她的自尊心使她坚强而冷漠,她习惯于保护自己。

我很欣赏黛玉对宝玉的迷恋。在过去,她是一株红色的珍珠仙草,受到仙人的悉心照料。此生,她来找宝玉感恩,也为宝玉担心。她得到的是“林黛玉烧手稿,打破迷恋,薛宝钗从闺房里出来,成为大礼”。经常到一些地方看书,我会为她温柔地珍惜:黛玉的结局太悲伤了。她患了很多疾病。临终时,人们给她洗澡,但还没洗完。他们只听到她断断续续的话:“包宝玉你好……”然后他光着身子躺在桶里,停止了呼吸。当老祖宗听到这个消息时,只剩下一具冰冷的尸体。他苍白的脸上,眉头仍然紧绷着。即使她的灵魂去了西方,她的骄傲依然存在。他说:“干净总比掉进沟里好。”黛玉把所有的诗和她床前珍藏的手帕都烧了。空气中,烧焦的诗还没有成形,黛玉用过的墨香却淡淡。

我佩服黛玉的诗才。潇湘厅的陈设让我肃然起敬。当刘奶奶两次进入大观园时,她一个接一个地参观了每个房间。当她走进潇湘厅时,有一股书的味道。没有锦缎和罗帷之类的装饰。只有文房四宝摆了一张桌子。她没有感到羡慕:“这是哪个公子的书房?”只见老祖宗听到话笑着回答:“哪里有问题!”!这是我孙女的闺房。只是她擅长诗歌和赋,不喜欢针线活。”黛玉即兴作诗的能力可以说是卓越的。贾元春从皇宫回来探亲。他离开时,向大家提出了一个问题。戴宇写了一些精彩的文章,得到了好评。他还为宝玉写了几篇文章,让我大开眼界。

其实黛玉并不是自由的象征。她不想受封建思想的压迫。她用讽刺来表达内心的不满。虽然她多愁善感,但她反映了她内心的纯洁。她轻轻地唱道:“谁可怜春天一过,那些正在凋谢、满天飞舞的花,我不知道是花落了,还是人死了。”纤弱的身躯在风中微微颤抖,穿着一件蓝色的衬衫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尝过“寒塘渡鹤影,寒月葬花魂”的美梦后,我早已泣不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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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演义读后感高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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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三国演义》时,心中除了震撼还是震撼!那一幕幕的画面还在脑海中回放,就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千军万马,势不可挡,而在我心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绝非是这些,而是被称为“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的曹操!

一开始,我只是听人说曹操并非善类,但当我真正读完这本书时,才发现我错了。鲁迅说过,曹操是个大英雄,至少是个英雄,顺应了历史潮流,统一了北方,为三国乱世结束奠定了基础。虽然有人说他是奸雄,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统一天下。曹操,字孟德,小字阿瞒,一生以汉朝大将军、丞相的名义征讨四方割据政权,为统一中原做出重大贡献,同时在北方屯田,对农业生产恢复有很大作用。他有着一般人没有的勇气,他“挟天子以令诸侯”,利用皇帝的名号,去指挥诸侯;他开启并繁荣了建安文学,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史称建安风骨。我们学过的很多诗都出自他手,例如《观沧海》,《龟虽寿》等等。

曹操一生有许多战役,其中“赤壁之战”最著名,虽然曹操失败了,但并不能说明曹操的军事才能不好,失败原因的其中之一是曹操是北方人,他的军队也是。他们不习水土,必生疾病,这样会使战斗力大大下降;他们也不识水性,接受了庞统的连环计,最后却以失败告终,但即使这样,曹操还是这乱世的领导者,没有人能改变他。还有一场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曹操奇袭袁军在乌巢的粮仓,继而击溃袁军主力。这一战奠定了曹操统一中国北方的基础。这一战胜利的原因是曹操奇袭乌巢的正确抉择,再加上袁绍的轻敌,才让曹军三四万人打败了袁绍的十万大军。不得不说曹操过人的军事才能,当我看到这的时候,我不禁说了两个字:漂亮!

可是,有才能的人总是离世的早。曹操身上有一种叫“头风病”的病,本来是可以医治得好的,但曹操的疑心实在太重了,华佗说要开脑壳动手术,曹操身经百战,经历了太多事情,他谁都不敢太过于信任,心中总是怀疑有人要害他。哎!无奈一代乱世枭雄,就死于对他人的不信任。曹操离世时才六十五岁啊!

三国,如果没有曹操,战争将会继续下去,曹操是应运而生,他所做出的贡献不是一点两点,我只想称他为——乱世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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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开满花的纸条读后感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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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开,我成为别人的学姐,看到新一届的同学在卖力的军训,自己感叹:这个学年是不是过得太快了!看到他们稚嫩脸上纯真的笑容,自己感悟:我是否还拥有这样纯真的笑脸?看到他们追逐打闹,自己心想:这样的游戏有意义吗?然而,同学说我装深沉,老妈说我想太多了。是吗?也许我就比他们大了几个月罢了,也许就是这几个月,让我和他们不一样啊!

又见花开,我已习惯这种重复而又不单调的生活,升入初中后,我明白了什么叫做集体生活,也许上次花开时还在担心自己在一个新的环境中是否适应?现在我得到一个绝对正确的答案:绝不会不适应!虽然每天都有繁忙的作业每学期都有沉重的名次,但这并不会使生活单调!同学之间的一个小玩笑,也许也是一种关心的方式,也许会让刚才被老师骂过的不快烟消云散。

时间会改变许多,但是花还是从凋零到绽放。我们又何曾不是呢?又见花开,我也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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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国演义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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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汉朝末年,汉灵帝越来越残暴,导致爆发了强大的农民起义,自己逃到北岸的哪里去都不知道了。后来,冒出来很多英雄,也有几个奸雄。下面我慢慢给你们介绍。

有一人,他姓刘名备字玄德,结拜兄弟有张飞、关羽。那张飞,字翼德,只有个长子张苞。那关羽,字云长,有义子关平,儿子关兴、关索。军师有孔明、庞统。其他人么,还有孙坚将军、曹操奸贼等。

当时天下大乱,曹操到了北岸,做了汉献帝丞相;刘备到了荆州,投奔刘表;孙坚来到江东,开创了东吴。后来,刘表、袁绍等几个人都被曹操奸贼给杀了,再随着周瑜火烧赤壁,三国鼎立的局面终于形成,分别是蜀汉、曹魏、东吴。

后来,司马昭灭了蜀汉,司马炎灭了东吴。三国归晋,整个三国时代就这样结束了。

有一次,我对我爸爸说:“爸爸,你知道我三国时代我最恨的是哪件事情吗?”“什么事情?”爸爸问。“那我就告诉你吧。”我笑呵呵地说,“关羽把曹操放了!否则的话,北方就平定了!”爸爸听了,哭笑不得。

《七步诗》大家都熟悉了吧?其实呢,曹操也是个诗人,写过一首《短歌行》。

三国时期,我最喜欢的国是“蜀国。”我最喜欢的人是诸葛亮,再是姜维,再是刘备。我先说明一下,我为何喜欢孔明。

那是因为,诸葛亮几乎每次都打胜仗,我很佩服他的学问。单幅和司马微对他的评价都很高:单幅说:“用我和他相比,就好像乌鸦比凤凰一样。”司马微说“在我看来,或许只有兴周八百年的姜子牙,旺汉四百年的张子房可以和他比一比。

一开始,关、张二人都不相信诸葛亮的才华,还开玩笑说:“先生为什么不请‘水’去?”后来在大败夏侯惇时,才相信孔明的才华,说:“先生真了不起!”

我印象中最深刻的战争是“马谡大意失街亭。”马谡不听王平劝告,上山扎寨,结果被围的水泄不通,士兵纷纷投降。诸葛亮因为自已用人不当悔恨不已,后来挥泪斩了马谡。

如果要问我三国时代我最讨厌的人,那就是刘阿斗了。

三国时代,我只有一个不明白:为什么司马懿能活那么长时间?

还好现在没有战争,不然,我们要受多少苦难啊!

战斗时期,成败主要靠计谋,当然也要武将勇猛,最好能“文武双全”。在东吴,孙坚是“武,”孙策是“武,”孙权“‘文武双无’,”孙皓是残暴的君主。周瑜是“文,”鲁肃是“文,”吕蒙是“文,”陆逊是“文。”在蜀汉,张飞是“武,”关羽是“武,”黄忠是“武,”马超是“武,”赵云是“武,”孔明是“文,”庞统是“文,”姜维呢,却是“文武双全。”曹操那里,司马懿是“文,”武呢多看了《三国演义》后,我最想成为三国里的诸葛亮。我也希望我以后能成为一个“文武双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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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让花一直开着高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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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前白色的风铃草渐渐凋零,像开时那样悄无声息。这一瞬间,沁雪仿佛看到,心中的梦,像花那样破碎了。为什么,这属于花季的梦如此脆弱、透明、易碎?

——题记

Part1

沁雪窗台上种着一株风铃草,她是那样喜欢风铃草,每天都精心地为她浇水,让它晒太阳,希望它早日开花。沁雪心中有一个梦,梦想着成为一名芭蕾舞演员,穿上雪白的天鹅服,在舞台上绽放舞姿,她相信,有一天,自己的努力可以让梦想实现……

Part2

风铃草的种子发芽了,一颗嫩绿的小苗,好像伸出的双手,想要拥抱灿烂的阳光,接受清晨露珠的洗礼,快快长大。

不知为什么,沁雪从小就对舞蹈那么着迷,如痴如醉,会盯着电视中的舞蹈节目发呆,对于台上的舞蹈演员,她羡慕极了!不久,这让她喜欢音乐的爸爸发现了,爸爸决定让她学习芭蕾舞。她可乐开花了。梦想的旅途,从此起程。

等待总是漫长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小苗一天天长高,叶子一片又一片地生长着,越来越翠绿。在这个过程中,风铃草学会了享受阳光,接受雨水;风儿吹过时,它聆听淡紫色窗帘上风铃的吟唱。它逐渐懂得了坚强,根亦越扎越深。

原来,舞蹈演员在台上表演是那么不容易,他们付出了多少汗水和努力呀!压腿,下叉,下腰……这些舞蹈的基本功,沁雪努力地练习。曾经,她痛得哭了;有时,她甚至想要放弃,但是,她一次又一次地鼓励自己一定能行。成为舞蹈演员的梦想,渐渐在她心中发芽。这些日子,笑声交织着泪水。

终于有一天,沁雪惊喜地看到风铃草开花了,洁白洁白的,仿佛在风中翩然起舞的雪花,在阳光和清风下,绽放出最动人的姿态。在风中,它轻轻地为风铃草的歌声伴舞。在清晨的露珠下闪动出迷人的光芒,散发出阵阵清香。它是那样安静,默默地开放。

每一天,沁雪都坚持练习。终于,她成了舞蹈班中跳舞最棒的。老师让她上台做示范动作。她知道,这离自己的梦想更近了。沁雪并没有因此放松练习,相反,她更刻苦了,她相信自己的芭蕾之梦终会实现。

Part3

有一天沁雪放学回到家,沁雪像往常一样去看窗台上的风铃草。这一次,她失望地发现,风铃草凋谢了,没有了昔日的风采,依旧那样安静。白色的风铃草,失去了盛开时的光彩,变得黯淡起来。沁雪的心好痛,如刀绞一般。她不断告诉自己,风铃草还会再开花。

“雪,你星期天早上要去读作文,就别去跳舞了!”妈妈不知什么时候,从房门走进来说道。沁雪正在为花落而伤心,听到这句话,她终于按耐不住了,大哭出来。为什么?沁雪不明白,自己成绩优秀,妈妈怎么还强迫自己去学什么作文,学作文也就罢了,还要放弃自己最心爱的舞蹈。就这样放弃梦想么?她才刚刚被省城最好的芭蕾舞学院录取呀,她不甘心!

沁雪极不情愿地去学作文,心不在焉。再后来,她上中学了。沁雪变了,她过去的活泼渐行渐远,她变得很安静,她的语文老师是个年轻的姑娘。放寒假的时候,她们总爱互相发短信。在不经意间,沁雪告诉了语文老师自己会跳芭蕾舞。一年一度的艺术节,在语文老师和好友的鼓励下,沁雪重新站到一个新的舞台上,跳起了芭蕾舞。优美的舞姿,赢得了阵阵掌声。

表演后,沁雪心里挺开心的。回到家,她发现那株风铃草竟然奇迹般地再开出一朵更美的花儿,兴奋、快乐……难以言表。沁雪似乎再次看到了梦想的希望,但随后她又发现,将近一年没有练习,身体早已僵硬,从头开始,是多么残酷的事!

Part4

一天傍晚,妈妈提起某个朋友的孩子,读了高中之后,埋怨父母没有让自己学一项专长。沁雪又哭了,为了这件事,她哭过多少次,多少次,她独自悄悄哭泣。沁雪不懂,为什么,为什么大人们总是这么奇怪?“当初是你们不让我学舞蹈的,偏让我学什么破作文!到头来,成绩好却成了作文班的功劳。不用到高中,我现在就要怨你们!”仿佛被引燃的炸药桶,沁雪久积的不满发泄了出来。妈妈振振有词地说:“学作文还不是为了你好?跳舞可以从头再来嘛!”“你想成为芭蕾舞演员吗?这是梦想吗?”爸爸在一旁说道。“从头再来?算了吧!就算曾经有这个梦想,也早已被你们扼杀在摇篮里了!现在倒好,我们都省事!”沁雪歇斯底里地喊了出来。

风铃草落了,再也没有盛开;梦,亦碎了。

花季中,花往往悄悄凋零,梦总是透明易碎。成长的代价竟是如此彷徨的蜕变。每个梦想,都值得灌溉,眼泪变成雨水就能落下来。每一次心痛,都可以让心灵更坚强。追不到的梦想换个梦就得了,我们可以追逐一个新的梦想,相信梦想终会开花。

——后记

[让花一直开着高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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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朝花夕拾小学生优秀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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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假期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一个以笔代枪,同恶势力不屈抗争的伟大斗士,此刻成了一个远游归来的慈爱温和的长者,在自己魂牵梦萦的故乡和心灵的家园中轻轻拂去岁月的积尘,而后,气定神闲地娓娓道出一个个生动清晰的故事,一个个鲜活形象的人物——长妈妈、衍四太太、五猖会上的无常、百草园中的美女蛇……

在这个摇曳多彩的记忆里,我最爱留恋徜徉的便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那个充满了生趣的小小百草园。

幼时的鲁迅,不时到园里的泥墙根去捉蟋蟀,常常拔起何首乌接连不断的根,为贪嘴而去摘带刺却酸的覆盆子。童心总是充满无穷的好奇和探究的渴望,小小的百草园给了他无尽的欢乐,幼嫩的心灵也因此变得新鲜透亮。

读《朝花夕拾》,我也真正领悟到,正是大自然和淳朴的乡民给了幼年鲁迅美和爱的启蒙,使他拥有了一颗丰富细腻而向往美好的心灵,并丝毫没有因为岁月的流逝而变得粗糙麻木。以致二十多年后当他回忆起故乡的旧事与童年的乐园,哪怕是对其中的一草一木,依然充满了深深的眷恋。

鲁迅先生留存于世的诸多作品,《呐喊》《野草》《故事新编》等,今天读来依然令人难以释怀。在如今物欲横流的尘世中,人们夜以继日地为名利而奔波劳累,为情感而困惑烦恼,又有多少人早已忘记了花草的芬芳,鸟儿的啁啾,忘却了人始终是来自自然而又归于自然的“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规律呢?

在喧嚣嘈杂的都市中,在容易迷失自我的生活里,送你一本《朝花夕拾》,愿你的心情变得平静而释然。正如书名“朝花夕拾”,这本书就是在长大以后,把自己小时候的琐屑一点点拼凑起来。每个人都能够做到的事,因为有了爱,鲁迅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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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生作文:《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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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地合上书本,闭着眼深呼吸,这本叫做《童年》的书,是在某个很平凡的下午翻开它的第一页。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了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感觉有些压抑,可能是被文中的气氛给感染到了吧。 阿廖沙的父亲在他三岁的时候已经离开了他,虽然阿廖沙那时候还很小,不过我猜阿廖沙也很心疼吧,自己深爱的人离开了自己,能不心疼吗?躺在昏暗昨小房子里,穿着一身白衣裳,光着脚的那个人,已经不能再见到了, 失去了父爱的童年不是一个完整的童年。阿廖沙的母亲在知道自己心爱的丈夫离开人间的时候,想在孩子面前树立自己的坚强形象,可是眼泪还是不争气地往下流,她在哭,哭到手都抖了,可见她是多么喜爱她的丈夫。 没人知道她有多么想替躺在地上的这个男人与这个世界别离。 因为父亲的去世,令到他们母子两个没办法在这里生存下去,就这样,阿廖沙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 外祖父是个很奇怪的人,脾气时好时坏,阿廖沙经常遭受到他的毒打,阿廖沙某次毒打过后,外祖父却“意外”地来看望他,还给他说了很多自己的故事,阿廖沙从那天起觉得外祖父并不是很可恶。善良的外祖母也经常处处护着阿廖沙。在外祖父的家中,阿廖沙认识了他的亲戚,两个贪得无厌,自私自利的舅舅,为了争夺财产不停地在吵架,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情应该很沉重吧,明明是一家人,应该开开心心地生活在一起,互相帮助,却因为财产的问题每天闹得不可开交,谁不想拥有一个和和气气的大家庭?谁不讨厌那个自私自利的混蛋? 其实他也想过调节家里的关系吧,只是他没有能力。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贪婪,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中度过的。虽然这样,不过他认识了深爱着自己的伙伴“小茨冈”,每次遭到外祖父毒打的时候,小茨冈都会用胳膊挡住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里面很幸福吧,除父母跟外祖母外还有人对自己这么好。小茨冈那么好的人,有时候却去偷窃东西,外祖父知道后不但没有批评,反而表扬,从这里可以看出外祖父的贪得无厌,小茨冈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阿廖沙那时候肯定好心疼吧,不过应该也有些麻木了吧,已经是经历过一次了。 我在想,小茨冈在他的年龄段正处于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地玩耍,可是却因为家庭的环境被迫谋生,从前的我还一直抱怨着什么,不过看完小茨冈的经历以后,我会好好地珍惜着我眼前的一切,我不想后悔,我会抓紧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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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霜叶红似二月花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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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叶红似二月》是茅盾所作,作者采用以小见大的方式通过作者当时所处环境“两部吹鼓声”中将《霜叶红似二月花》一点点写起,反应了“五四”到一九二七革命暂且地站在了革命党前头,巧妙地运用了杜牧的诗句“霜叶红于二月花”对其进行借用和修改,寓意为这一时期的革命虽然遭到挫折,但一定能取得最终的胜利。他将伪革命者比喻为“霜叶”,认为“霜叶”虽比“二月花”更红,却只是冒充的,当严冬来临便会凋谢。这反应了作者强烈的爱国之心。

回眸全书,首先是以瑞姑太太来访为开端,后将旧社会的没落及迂腐的思想展现在读者眼前,塑造了张恂如、黄和光、婉卿等人物形象,着力穿插描写了平凡琐碎的家庭之事。除了描写家庭琐谈、琐事之外,作者还上述了王、赵之间的斗争故事,主要从经济层面揭示了新旧势力对峙与斗争。

全书首先从多处华而不腻的句子入手:“婉小姐穿一件浅桃灰色闪光提花的纱衫,圆角,袖长仅过肘,身长恰齐腰,配着一条垂到脚背上的玄色印度绸套裙,更显得长身细腰,风姿绰约。头上梳着左右一对的盘龙簪,大襟纽扣上挂着一个茶杯口大小的茉莉花球,不戴首饰,单在左腕上戴一只玻璃翠的手镯。”描写婉小姐的情节让人不禁在心中描摹着她的模样,从人物的描写就让我们见识了茅盾先生的妙笔生花,除此之外,作者还在文章第六章开头,以一些乐景为意象,用惟妙惟肖的句子反映出婉小姐对生活的满足,而恂弟却恰恰相反,他认为“美好的事物都如彩虹一般,一会儿就消之殆尽”,两者形成了对比,借景抒情也令人称奇,使文章添了几分趣味。

《霜叶红似二月花》将身处历史转折时期的青年人的内心世界精心细致地刻画了出来,小说描写的各种人物精神世界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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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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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出自大作家鲁迅之手,对于我们来说未免有些难懂。然而,不难看出,字里行间都表达着鲁迅对童年生活的留恋,散透出鲁迅童年的天真烂漫。我认为,这部《朝花夕拾》里不但文章写得好,题目也很有趣。鲁迅的童年仿佛是那“朝花”,绚烂美丽,鲁迅先生到了中年,又去“拾”那些花了,细细回想,慢慢品味,别有滋味,夕阳的映照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这便是“夕拾”。纵然这花上有众多的细刺,却也败不了鲁迅先生“拾花”的兴致:即使这“刺”让人对“花”有了些不愿靠近的想法。这“刺”也是鲁迅先生在书中着力写的、批判的,鲁迅先生用讽刺的手法表达了对封建旧制度、旧道德的不满与厌恶。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这本书中我很喜欢的一篇文章,它描写了鲁迅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严格但不乏乐趣的生活。既表现了儿时鲁迅对知识的渴望,也写出了儿童向往自由的天性。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自由自在、与小虫子们为伍的日子,这样的童年值得身处城市的、难以接触自然我们细细品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在这里弹琴,鲁迅的童年像是一支大自然圆舞曲般绚丽多彩。鲁迅先生用诗一样的的笔触,舒卷自如地为人们描绘了一个妙趣横生的童心世界。这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鲁迅甜美欢乐的回忆,同样也是是对自然的和知识的追求。

《朝花夕拾》通篇都是鲁迅先生对童年的回忆。鲁迅先生人到中年仍对童年的趣事念念不忘,也正告诉我们,我们正身处这美好的青春年华,时光一去不返,要好好珍惜,过出价值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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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花开十年读后感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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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中国大山里的海伦·凯勒”的贵州盲人女教师刘芳第二部自传体长篇小说《开十年》近日出版。

28万字的《花开十年》是刘芳的第一本自传体长篇小说《石榴青青》的姊妹篇。《花开十年》讲述了十年间,贵州山区女教师刘思楠在井台中学的感人教学历程。十年间,她的眼睛渐渐失明,而内心却渐渐明朗。作品以生动幽默的笔触,描绘了西部山区学校多彩的现实图景,带有浓郁的生活气息。

刘芳是贵阳市白云三中一名教师,因病失明后,经过了从视力到心理的黑暗,克服了种种恐惧与障碍。

2015年10月,刘芳的事迹经新华社报道之后,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反响,“中国大山里的海伦·凯勒”甚至成为网络热词。一年来,刘芳先后获得中国网事·感动2015年度网络人物、“CCTV年度慈善人物”等数十种荣誉。今年8月下旬,中宣部授予她“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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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朝花夕拾小学生优秀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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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中国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其代表作有《狂人日记》,《呐喊》,《彷徨》,论文集《坟》,杂文集《热风》,《华盖集》等,被后人称为民族魂。郁达夫是这样形容鲁迅的文字的:“鲁迅的文体简练得像一把匕首,能以寸铁一刀见血,重要之点,抓住之后,只消三言两语就可以把主题道破。”

《朝夕拾》中那几篇描写人的文章,我是比较喜欢的。首先,这些文章的内容比较吸引我,因为我喜欢看到各色各样的人,再加上鲁迅那种轻松而生动的语言,读着读着,你仿佛就看到那个人从书中走出来就站在你面前一样,向你展示那一个个生动的故事。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形象。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我们读过的文章中的“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可悲的人啊!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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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2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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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感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我的鸿沟,但也因为自我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我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我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取只能是务必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我是兄弟后,他带着自我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我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我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向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明白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我,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我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我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我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明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齐,你永远觉得自我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就应是另一种样貌,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杯具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透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但是,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向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明白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

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向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就应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下。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我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下。一切事情都由自我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我去争取,自我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我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样会明白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我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完美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应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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