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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征稿启事范文20篇

五四征稿启事范文最重要的就是写清楚招聘的职位,以及招聘要求和公司联系方式。下面就为大家分享几篇五四征稿启事范文范文,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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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荷塘区摄影作品征稿启事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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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隆重庆祝荷塘区新一届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换届选举,推动荷塘区经济社会发展再攀新台阶,区委、区政府决定举办全区性摄影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荷塘区委、荷塘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荷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征稿对象:全市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二、征稿时间:作品征集截止日期:2016年8月27日

三、征稿要求:

1、主题:“喜迎党代会,展示新成就”

2、征集限荷塘区范围内,关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活动、人文景观和发展成果等内容的摄影作品。摄影内容要求朴实、生动、丰富。图片要求富有故事性、艺术性,能通过图片表现出丰富的寓意,或感动、或震撼、或惊艳,使观者能够透过表现理解“故事”背后的含义。

3、投稿作品均为JPG格式,相机组文件大小不低于6M,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手机组文件大小不低于2M,长边不低于1200像素。

四、作品类型:分别为相机组、手机组

五、奖项设置:

相机组: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入围奖若干名(暂定)

手机组: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入围奖若干名(暂定)

六、投稿方式:投稿作品请按“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的格式修改作品名称,并于截稿日前发至收稿邮箱:13271533@qq.com,同时加入“喜迎党代会展示新成就”QQ群,群号为578873615,投稿后的所有有关赛事通知限群内通知。

联系人:何建辉(电话:13973372268)

杨淑如(电话:13007335127)

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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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砥砺奋进的五年”新闻作品征稿启事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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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扎实做好党的十九大宣传工作,按照交通运输厅党委安排部署,开展征集“砥砺奋进的五年”新闻作品活动,征稿启事内容如下:

一、作品主要内容

1.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作品,反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在新疆交通运输行业成功实践的作品。

2.反映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在建管养运、农村公路“畅通富民”、交通扶贫攻坚等方面变化及取得显著成就的新闻作品。

3.展示新疆交通运输行业各族干部群众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立足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喜迎十九大胜利召开的新闻作品。

4.宣传反映交通人弘扬中国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交通人精神,彰显时代主旋律、传递社会正能量的新闻作品。

(二)作品形式

1. 消息、通讯。新闻作品主要围绕“砥砺奋进的五年”主题。

2.摄影图片。作品主要围绕“砥砺奋进的五年”主题,单照和组照均可,如果是组照,则一组作品控制在3-5张。图片格式为JPG或TIFF,每幅照片数据不小于1Mb。

二、作品要求

1. 新闻作品要围绕“砥砺奋进的五年”主题,反映建管养运取得的成就。

2.摄影图片作品要构思巧妙,构图艺术性和表现力强,色彩搭配和谐,画面清晰完整。

3.报送作品必须为原创,报送者必须享有作品完全版权。作品一经报送视为自动授权活动主办方可无偿用于公益宣传,包括可对作品进行进一步修改。

三、征集作品时间及联系人

本次主题作品征集时间:6月至9月。

《新疆交通运输报道》联系人: QQ邮箱:

新疆交通运输厅网站联系人: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宣教中心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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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幸福西宁”为主题的征文征稿启事

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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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幸福西宁阳光,讲述幸福西宁故事。

幸福西宁,是我们对现实最切身的感受和认同,也是对未来更美好的梦想和期许。

今年2月,西宁市十五届人大八次会议提出,不断强化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委“131”总体要求,实现市委“12315”总目标,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开启“幸福西宁”建设新征程。

为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共圆“幸福西宁”新梦想,从即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青海省作家协会、西宁市文联共同举办“幸福西宁”主题征文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作品,以亲历亲闻形式讲述“幸福西宁”故事。

征文内容围绕“幸福西宁”主题,深入挖掘西宁源远流长、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展示西宁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发生的丰富鲜活、多姿多彩的巨大变化;讲述西宁日常生活中生动感人的幸福故事;抒写对未来西宁的美好愿景。重点应突出文明城市建设、民生向好、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明和文化生活方面的幸福感受、幸福印象和幸福追求主题,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描绘辉煌中国梦的西宁篇章。

征文体裁主要为散文、随笔、精短故事等,文章字数在3000字以内。要求原创,主题突出,内容健康、文笔流畅,注重文学品质和故事性,见人、见事、见精神。

征文拟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入围奖40名。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邀请有关专家评选优秀作品,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凡入选作品将以《幸福西宁》为题结集出版。

本次征文接受纸质稿件和电子稿件。纸质稿件投稿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90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11楼《雪莲》编辑部;电子稿件以附件形式发至:1473853870@qq.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幸福西宁”征文、作品标题,同时文末注明作者创作简历、联系方式等。

联系电话:0971-6142588

联系人:柳小霞 张剑峰

青海省作家协会

西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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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翰墨成都”书法作品年度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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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把成都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世界文化名城、国际化大都市的宏伟目标,打造成都书法活动品牌,促进书法创作,培养书法新人,发掘成都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扩大成都书法的知名度、影响力,特定于2016年12月举办“翰墨成都”书法作品年度展,现将征稿启事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成都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成都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范围

成都市法家协会会员及全市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三、作品内容及规格要求

1、内容:以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主题和讴歌成都历史文化、建设成就的诗词歌赋、楹联,以及健康向上的古今内容均可,提倡自作诗文。

2、作品规格: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整纸的竖式作品,书体不限,不需装裱,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不收横幅、册页、条屏)。反对过度拼接、染色,杜绝抄袭代笔。

3、填写信息

请在投稿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勿用笔名。

四、评审

1、成都市书协将组织专家对全部来稿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遴选出200件参展作品,并从参展作品中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分别发给三千至一万元的收藏费。

2、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参展作品展出后退还作者本人,由成都市文联和成都市书协共同颁发参展证书,并正式刊号出版发行《2016“翰墨成都”书法集》,参展及获奖作者每人两本。

3、非成都市书协会员入展可批准加入成都市书法家协会。

五、本次展览不收取评审费。

六、截稿日期

2016年11月15日。

七、展出时间、地点

2016年12月9—13日在四川省图书馆展出。

八、收稿地址

成都市金家坝街7号成都文联大厦810室,成都市书法家协会(收 ) 邮编:610000

电话:028-61316550,

联系人:袁碧秀13666251260

唐树良13608048267

主办:成都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成都市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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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洛阳旅游有奖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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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放眼洛阳旅游,围绕食、住、行、游、购、娱,您尽可谈感悟、吐心声、抒情怀。作品内容或以洛阳景区(点)为依托,以小见大,升华情感,反映洛阳自然美和人文美;或聚焦洛阳旅游从业者,诉说感人故事,反映其敬业精神,传播社会正能量和主流价值观;或追溯上下五千年,思考天地间,讲述“洛阳那些事”;或为洛阳旅游建言献策,对旅游热点发表评论;或寄情山水田园,讴歌生活,引领洛阳旅游新风尚。

为深入贯彻落实洛阳市委、市政府“旅游兴市”战略精神,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洛阳旅游业发展,提升洛阳旅游的美誉度和影响力,现面向全国开展“大美洛阳·我讲洛阳旅游故事”美文征集大赛活动。

本次活动由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洛阳市文明办、共青团洛阳市委、洛阳旅游发展集团、洛阳日报报业集团、洛阳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旨在真实记录洛阳旅游业发展历程,真情讲述河洛大地发生的旅游故事,真切表达中外游客在旅途中的所见所感,力求以优美的语言文字激发群众发现美、享受美、传播美的热情,为新时期、新阶段、新形势下洛阳旅游取得更大发展助力添彩。

征文题材以游记、传记、随笔、杂说等为主,要求字数800字至1200字,征集时间为2016年1月30日至7月30日。

放眼洛阳大旅游,围绕食、住、行、游、购、娱,您尽可谈感悟、吐心声、抒情怀。作品内容或以洛阳景区(点)为依托,以小见大,升华情感,反映洛阳自然美和人文美;或聚焦洛阳旅游从业者,诉说感人故事,反映其敬业精神,传播社会正能量和主流价值观;或追溯上下五千年,思考天地间,讲述“洛阳那些事”;或为洛阳旅游建言献策,对旅游热点发表评论;或寄情山水田园,讴歌生活,引领洛阳旅游新风尚。文章要求生动活泼、新鲜有力、喜闻乐见,具有大众性、趣味性,接地气。结合文稿需要,可配发1张至2张图片。参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主办方拥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

参赛者可选取以下一种方式投稿,勿多方式传送(作品后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方式一:发送作品至电子邮箱wjlylygs@163.com。

方式二:登录洛阳网或洛阳旅游网点击进入活动页面,上传作品。

方式三:关注洛阳旅游微信公众号(lylvyou63322),回复关键词“投稿”,进入报名页面上传作品。

方式四:将作品邮寄至承办单位:河南省洛阳市开元大道218号《洛阳晚报》副刊部(电话0379-65233690),信封正面左上角标注“旅游征文”。

作品将通过初评和专家复评,最终评出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一等奖2名,各奖3000元;二等奖10名,各奖1000元;三等奖20名,各奖500元;优秀奖30名,各奖价值200元的精美旅游纪念品一份。

在征文期间,洛阳网、河图网、洛阳旅游网开设专题页面同步展示优秀作品。《洛阳晚报》副刊和《洛阳旅游》择优刊登部分作品,评选出的优秀美文最终统一结集出版。(旅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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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知青”史料征稿启事

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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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发挥人民政协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作用,根据省市政协有关要求,新乡县政协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征集《青春记忆—我的知青岁月》有关史料。征集我县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末的20余年间, “知青上山下乡”运动中的重大事件、典型人物资料,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稿,汇编出版纪念文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青春记忆—我的知青岁月》专题史料征集内容

1、各级知青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干部、基层知青场(队)带队干部的回忆;

2、知识青年在新乡县工作生活的回忆;

3、新乡县籍支边知青的回忆;

4、新乡县知青农场、知青队、知青集体的回忆;

5、在新乡县插队知识青年的回忆;

6、新乡地区以外户籍的知青在新乡县的回忆;

7、接受插队知青的农村房东家庭、大小队干部及有关人士的回忆;

8、新乡县知青运动中发生的重大事件。

二、史料具体要求

1、“三亲”原则。必须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的相关历史事件当事人或见证人亲历、亲见、亲闻的史料,并以征集事件亲历者史料为主。

2、存真求实原则。史料应做到忠于历史、实事求是,客观记录、反映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中的重要事件和人物,确保真实、准确、可信,不溢美、不贬损。

3、文责自负原则。坚持尊重差异,允许多说并存,史料可从多种视角反映上山下乡运动的事件和人物,从多种视角展现历史面貌,作者应为所提供的史料负责。

4、文字稿主要为记述体,以第一人称撰稿,如实记述“我”的“亲历、亲见、亲闻”。文字应生动朴实,可读性强,文字可长可短,原则上3千字以上,最多控制在1万字以内,最好配有相关图片。忌写成工作总结或资料汇编。照片、音像、视频及重要实物史料有完整文字说明。

5、所有各种载体的史料均应以文字形式注明撰稿人单位、姓名、简介、联系方式等。

6、除重要实物史料外,其余各种载体史料经过初步编辑加工后,均以电子版形式汇总上报。

7、 征稿期限:即日起至2016年11月底。

8 、上报文稿一经采用,将给予适当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联系方式

地址:新乡县政协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 邮编:453000

联系人:范子全 电话:0373-5589078 13937374736

邮箱:fanziquan123@126.com

新乡县政协学习和文史委资料委员会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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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国家公祭原创微视频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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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同时也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设立第二年。为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特主办“让记忆照亮未来”国家公祭原创微视频大赛,现面向海内外公开征稿启事如下: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新华报业传媒集团 南京报业传媒集团 南京艺术学院

二、大赛主题

让记忆照亮未来

三、征稿范围

1、围绕“记忆”主题,以对南京大屠杀及日军在江苏其它地区暴行发生地(丛葬地、慰安所等)相关事件的追忆,对幸存者、慰安妇、抗战老兵等的追访,对参观纪念场馆、抗战历史遗迹、遗址等经历故事为蓝本创作的作品;

2、围绕“和平”主题,从不同的侧面(历史的、现实的角度,身边的场景、平凡人的故事等切入点)反映日本军国主义侵略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激励人们为维护世界和平而不懈奋斗的作品;

3、围绕“梦想”主题,结合身边事、身边人,在回望历史、穿越家国风云的同时,更好地展望未来、振奋前行,诠释“我的中国梦”的作品;

4、围绕“青春”主题,展现年轻人勿忘国耻、奋发有为、圆梦中华,为实现民族复兴而努力奋斗的精神风貌的作品。

四、征集时间

2015年10月14日-11月24日。

五、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分为纪录片(10分钟以内)、剧情片(10分钟以内)、宣传片(3分钟以内)三种,每件作品均需提交MP4、MOV、AVI或VOB、MPEG等常用视频格式(不压缩,像素比例为高清1920×1080)和FLV格式(FLV格式视频大小不要超过200兆)两种,同时配以中文字幕,包括片头、片尾、字幕。

2、制作要求:15秒黑场(含标版),标版和光盘标签请注明:制作单位(制作人)、参赛类别、节目名称、时长,报送作品应达到相应的技术指标,画面清晰,音效清楚。

3、大赛分设业余组(各大高校、社会人士参加)和专业组(省市专业电视台参加),同一作者可以提交不同类别的作品,报送时需标注作品类别。

六、参赛方式

1、邮寄报送

参赛者请登陆大赛官方网站(http://gjgj2015.longhoo.net),下载申报表(复印有效),申报表需由主创人员亲笔签名确认;剪辑完成的作品光盘或U盘1份,封面请注明作品名称;将以上资料邮寄大赛组委会,封面注明“国家公祭原创微视频大赛”字样。

邮寄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集团视觉传媒中心8楼国家公祭原创微视频大赛组委会 邮编:210092

2、网络报送

(1)登录大赛官方网页(http://gjgj2015.longhoo.net),下载并填写大赛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和参赛作品一起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vijs_xhby@163.com。

3、直接送达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69号(地铁2号线、10号线元通站2号出口向南400米)新华报业传媒集团一号楼8楼视觉传媒中心国家公祭原创微视频大赛组委会,联系电话:025-58680860 58680861。

七、奖项设置

对专业组和业余组分别设置如下奖项:

评委会大奖1名,奖金5万元(个税自理);

一等奖若干,每名奖金2万元(个税自理);

二等奖若干,每名奖金1万元(个税自理);

三等奖若干,每名奖金5000元(个税自理);

最佳社会反响奖1名,奖金5000元(个税自理);

优秀奖、最佳组织奖和最佳传播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

八、注意事项

1、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2、所有参赛作品均需原创,且原创人拥有本片的版权,大赛指导单位和主办单位享有播放权和改编权。

3、大赛揭晓后,主办方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获奖作者,如因参赛者提供错误信息导致无法联系的情况,视为作者自动放弃奖项。

4、凡提交作品的参赛者,均视为接受上述各项条款,大赛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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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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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广东省文化强省建设,鼓励广东散文创作,褒奖优秀文学作品,勉励优秀文学人才,广东省作家协会、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佛山市作家协会、佛山市南海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

一、征稿宗旨

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鼓励关注现实生活、体现时代精神的散文作品;确保评奖活动的正确导向性、权威性、公正性;鼓励散文创作的艺术探索和创新,尤其褒扬那些具有岭南风格和岭南特色的富有艺术感染力的散文作品。

二、奖项设置

金奖1部(篇),奖金5万元;

优秀奖10部(篇),奖金10000元/部(5000元/单篇)。

三、评奖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评奖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成立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评奖组织委员会和评奖会务办公室。并邀请省内外著名作家、评论家担任初评委、终评委。

(一)初评:电子邮箱的投稿由会务组定期分发给各位初评委审读。初评投票产生进入终评的候选作品,候选作品可多于获奖作品数,但不超过获奖作品数的50%。

(二)终评:投稿截止后,终评委在认真阅读初评委评出的全部入选作品的基础上,参考各界反馈意见,经充分的协商与讨论,最后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获奖作品。为避免遗珠之憾,对在初评中未获入选的参评作品,经三名以上终评委提名,由终评委投票有三分之二以上赞成者可以进入终评。

(三)公示:评选结果由主办单位统一发布并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作家颁发奖励证书、奖品。

四、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广东省籍作家(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及在广东工作、生活两年以上的入粤作家(须有推荐单位证明)。

五、推荐名额

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参评作者可向以下推荐单位提出作品参评意向:

省作协文学院、创研部、组联部、广州市作协、深圳市作协推荐名额为3-4部(篇);其余地级以上市作协、省作协公安分会、省作协检察分会、省作协司法分会、省作协地税分会、省市各出版社、省级各报社、文学杂志社和广州市、深圳市文学创作室等专业团体机构推荐名额为2-3部(篇)。

六、截止日期

推荐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0日24点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七、投稿要求

在评奖年度内(即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由国家批准出版发行的报纸、刊物、出版社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散文均可参加评选(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结集参评的作品,应在评奖年限内出版且其间创作的作品应占结集字数的1/3以上(若书中未予标识,则每篇作品须注明首次发表或写作日期并由推荐单位出具证明)。结集参评的作品,须拥有合法出版书籍的统一编号和版权页。

八、注意事项

(一)请参评者认真填写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报名表,注明真名实姓、所在单位、详细的通联、作品详细信息(结集参评作品请注明出版的统一编号和版权页)等,并连同参赛作品电子版一起发送至邮箱cyb510635@126.com。

(二)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报名表纸质版一式叁份连同参赛作品请寄往:广州市天河北龙口西路552号广东省作家协会创作研究部(邮编510635)。

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大赛组委会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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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生态大漠”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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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作为奈曼旗“文化旅游发展突破年”,自7月起将陆续举办大型沙漠那达慕、蒙古族服饰沙漠集体婚礼、越野车(U2、UTV)摩托车沙漠越野拉力赛。

为全面推广奈曼旗旅游事业,展现奈曼旗民族文化和独特魅力,提升奈曼旗在全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奈曼旗人民政府与中国摄影报社共同举办2016“生态大漠”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委员会、奈曼旗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通辽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共奈曼旗委宣传部、奈曼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奈曼旗旅游局、奈曼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奈曼旗摄影家协会、内蒙古乃蛮部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影像中国网、新华网摄影频道、国际在线旅游频道、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内容:

面向全国征集反映奈曼旗自然风光、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社会事业、人文风情等内容的摄影作品。特别征集奈曼旗境内的沙漠那达慕、蒙古族服饰沙漠集体婚礼、越野车(U2、UTV)、摩托车沙漠越野拉力赛等系列文化旅游推广活动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谢绝中国摄影报“走进生态大漠——奈曼旗摄影联谊赛、中国摄影报“走进沙海明珠-奈曼旗”摄影联谊赛入展作品。

3.作品必须取材于奈曼旗行政区划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4.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大尺寸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或不按规定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作品入展后,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作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作者承担;作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7.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组织摄影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投稿者须在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参展”专区的“2016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该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2016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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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潇湘杯”网络微文学创作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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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中共湖南省委网信办、湖南省第四届网络文化节组委会指导下,作为湖南省第四届网络文化节子项目之一的第四届“潇湘杯”网络微文学创作大赛正式启动,现向社会征稿

一、主办单位

湖南省作家协会 湖南日报

二、承办单位

湖南作家网、湖南日报《湘江周刊》、“新湖南”客户端《湘江》频道、《湘江》微信公众号

三、征文主题

1、围绕“新湖南发展成就及变化”这一主题,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歌颂和描述湖南省全面深化改革的恢弘场景和成就,通过文学作品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讲好“湖南故事”,发出“湖南声音”,描绘“湖南奇迹”;

2、从不同侧面深入描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波澜壮阔伟大进程中每天孕育发生的丰富鲜活、多姿多彩的动人故事,倾诉爱国情怀,讲述凡人小事,记录身边感动,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塑造道德模范。

四、参赛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0日

五、参赛方式

1、大赛不接受纸质稿件,湖南作家网开辟大赛投稿专区接受投稿:

http://bbs.frguo.com/showforum-1120.aspx;

2、参赛作者进行在线投稿时,必须仔细阅读 “参赛要求”。

3、如遇投稿专区发帖不成功情况,则可将稿件电子版发送至湖南作家网邮箱:dsjxxbzw@163.com,咨询电话:0731-88920101 湖南作家网。

六、参赛要求

1、本次大赛体现“微文学”特征,推崇短小精悍,参赛作品体裁为微小说、微散文、微诗歌三种。每位参赛作者每个门类限报一篇。微小说、微散文限500字以内,微诗歌不超过10行;

2、文章标题格式为【第四届“潇湘杯”网络微文学大赛】+文章标题;

3、作品题材围绕规定主题;

4、参赛作品系参赛者本人原创首发,严禁抄袭,文责自负;严禁一稿多投。在此次大赛结束前,参赛作品不得在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和网站(微博、博客除外)发表,也不可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文学大赛或类似征文活动。一经发现,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5、为确保大赛公正和作者隐私,参赛作品投稿仅需提供电话号码或QQ号码以便通联。获奖作品名次确定后,再由组委会工作人员联系作者获取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

6、参赛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作品简、繁体专有出版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由承办方代理。对于大赛的参赛作品,大赛主办者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公益性活动。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网络最佳人气奖和专家评审奖两类。

1、网络最佳人气奖(由网友投票,票数最高者获得):

微小说、微诗歌、微散文各1名,共3名,奖金各4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2、专家评审奖(由作家、编辑、评论家组成的评委打分,按平均分多少评定):

一等奖3名,微小说、微诗歌、微散文各1名,奖金各4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6名,微小说、微诗歌、微散文各2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9名,微小说、微诗歌、微散文各3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本次网络文学实行评委集中评审和网友网上投票两种方式评奖,设专家评审奖和网络最佳人气奖两大奖项。专家评审奖评审实行百分制,按平均分数高低排序,确定获奖名次,评委集中评审隐藏作者姓名和单位,评委实名打分;网络最佳人气奖实行网友投票制,在湖南作家网大赛专区设立投票通道,接受网友评审投票,每个IP地址限投一票,按有效票数量确定获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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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达州市首届青少年书画大展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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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艺座谈会精神,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紧紧围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努力展示我市青少年书画艺术风采,提高我市青少年文化艺术水平,让青少年通过书画作品展示达州美景和近年来发生的巨大变化,选拔培养优秀艺术人才,达州日报社、巴山书画院决定联合举办达州市首届青少年书画大展赛。

一、活动宗旨

为培养、选拔、发现优秀艺术人才,激发青少年的艺术热情,展现艺术风采,在实践中提高文化艺术水平,促进我市青少年书画艺术水平不断提高,组织举办本次大展赛。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达州日报社巴山书画院

(二)承办单位:《达州日报·教育周刊》达州美术馆

(三)协办单位:达州市书法家协会达州市美术家协会达州市瀚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支持媒体:达州日报达州晚报达州日报网秦巴网达州日报社app、官方微博、微信

三、大展赛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5月8日

2、报名地点:达州日报社4楼11号

3、联系人:王万礼联系电话:*******

4、注意事项:集体或个人参加展赛的均到达州日报社报名(集体是指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展赛的学校或社会书画培训机构),统一报送作品,每件作品必须填写展赛报名表一份。

(二)大展赛评奖颁奖和开展

1、评奖时间地点:2015年5月9日,地点:巴山书画院。

2、颁奖暨开展仪式时间地点:2015年5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巴山书画院,展览1个月。

四、参赛对象:

全市在校中小学生和年龄在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的社会青少年均可参赛。

五、展赛分组、项目设置及设奖

(一)展赛分组及设奖

1、展赛共设两个类别四个组:

a、书法类少儿组(7周岁—12周岁)

b、书法类青少年组(13周岁—18周岁)

c、美术类少儿组(7周岁—12周岁)

d、美术类青少年组(13周岁—18周岁)

2、奖项设置

四个组别分别设奖:

一等奖2名,奖金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10名,奖金5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20名,奖金1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72名,颁发荣誉证书;

入选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另设优秀指导教师奖128名和优秀组织奖30个,颁发荣誉证书。

(二)作品要求

(1)书法类: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书体不限,作品尺寸不小于四尺对开;草书篆书请附释文并落款;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书体、作品名称、作品尺寸、指导教师、所在学校、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可以为指导教师电话)。

(2)美术类:画种设国画类、素描类、色彩类和综合材料类。作品要求思想性、艺术性强,色彩鲜明。作品背面请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画种、作品名称、作品尺寸、指导教师、所在学校、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可以为指导教师电话)。

六、展赛评审

(一)评委选定:

由主承办单位聘请市书协、市美协艺术家及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按展赛组别分别评比。

(二)作品评审:

作品收齐后在5月9日由评审组直接评定奖项。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全部获奖作品将在达州美术馆展出。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入展作品用于各类展览、印制画册、网络传播和媒体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

七、展赛规则

1、每人限投1件作品,提倡多种风格、多种形式的作品。投稿时每幅作品须附已填写好的展赛报名卡,无报名卡者视为无效作品。

2、书法、美术类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近期原创作品,一律拒绝剽窃、盗用他人作品参赛,且要求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侵犯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若有违反参展规则并引起法律纠纷的,由投稿者独自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主办方、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一经发现虚假作品,将取消评选参赛资格,三年内不得再参加主办方举办的任何赛事。

3、参加本次大赛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4、所有参赛获奖作品一律不退。

5、本次大展赛解释权归组委会。

达州市首届青少年书画大展赛组委会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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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全国第二届楷书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2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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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全面展示当代楷书的整体水平和艺术成就,引领楷书创作方向,激发楷书创作热情,积极开展对于当代楷书发展趋势、风格流派、创作思潮、技法探索等领域的学术研究,中国书法家协会拟定于2017年2月举办“全国第二届楷书作品展”。现将征稿启事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

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河北省书法家协会

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中共正定县委

正定县人民政府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二届楷书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的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规格: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 cm,宽度不超过97 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数量

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一次寄出,不收取第二次寄出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30元为保险费,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60元退还作者。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二届楷书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全国第二届楷书作品展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http://www.ccagov.com.cn/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全国第二届楷书作品展评审初步定于2016年12月举行。

3、本次展览将提高抽查比率,实行面试现场计分制,并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抄袭他人者,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并列为今后展览必查对象,同时视面试具体情况将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或通报其所在团体单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入展作品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

4、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展览拟定于2017年2月在石家庄举行,将展出200件左右的入展作品。届时将举办《龙藏寺碑》与楷书发展学术论坛及相关学术研讨活动,详情见学术活动《征稿启事》。

六、出版

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二届楷书作品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 元(税后)。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品入展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4、中国书协会员参加、入选本次展览,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优秀会员评选、专业人才选拔和邀请参加中国书协举办的展事、学术、交流等专业活动的依据和参考。

5、本次入展作品收藏费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中国书协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达作者;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6年11月15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及汇款地址

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楷书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100号紫金大厦2417室

邮编:050000

联系人:李海玉 徐志宾

电话:0311-67501125 13230406712 13230406721

十、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联系人:郭琳,电话:010—59759592,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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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美丽乡村”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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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千年古城 更忆临海”之“美丽乡村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海山仙子国,邂逅寄孤蓬,万象图画里,千岩玉界中”,山海之灵气滋养了临海,两千多年的历史和山河形胜,造就了这座古城。

近年来,乡村旅游已逐渐成为国内旅游的热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并承载着广泛而深远的社会意义。以“文化为魂,山水为魄”的古城临海,也全面开启了美丽乡村建设。临海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以展现农村生态魅力为特色,打造“苍山灵水千年古城,嘉禾圣果一品乡村”的美丽乡村建设的品牌形象。展开“一镇一品牌、一村一特色、一路一景观”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从“美丽乡村”建设到全面推进乡村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逐渐实现千年古城的新崛起。

穿行于临海乡村间,黑色的柏油路两旁是一幢幢粉墙黛瓦的民居、一片片青翠的绿化苗木和姹紫嫣红的花卉,好似一幅生机盎然的江南半山区的风情画卷。临海“美”的分享时刻,就是从这样的一个个美丽乡村开始。一首“三部曲,四季乐”的乡村旅游之歌在临海唱响。“第一部曲”,山水形胜的自然风光游;“第二部曲”,厚重缠绵的文化体验游;“第三部曲”,现代都市人回归田园的特色农业生态游。三部曲唱出临海旅游的古今特色。再配以“春夏秋冬”为主题的“四季乐”节庆活动,吟出了临海乡村旅游的副歌。

继2014年、2015年连续成功举办两届“千年古城 更忆临海”摄影大展后,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政府携手中国摄影报社,共同举办2016“千年古城 更忆临海”之“美丽乡村”全国摄影大展。本次大展旨在吸引摄影人群以敏锐的洞察力、独特的视角通过优秀摄影作品充分挖掘临海市乡村旅游资源,吸引更多的人前来临海体验属于临海人独有的幸福,感受临海人“面朝大海、诗意而居”以及“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美好状态。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政府、中国摄影报社

协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中共临海市委宣传部、台州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临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临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临海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

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影像中国网、新华网摄影频道、央广网、国际在线、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时间

2016年5月—2017年5月15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取材于临海市境内(不含临海市古城区、桃渚古城),反映乡村自然风光、人文风情、乡村生态旅游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临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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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远去的乡愁”中华朱方篆刻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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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篆刻艺术拥有悠久的历史,与书法、国画一起成为中华文化艺术的瑰宝。为了传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篆刻艺术从“小众欣赏”走向“大众艺术”,镇江市篆刻艺术推广协会、镇江市文广集团等决定将举办“远去的乡愁——中华印章•闪耀朱方”中华朱方篆刻大赛,并将此次活动打造成全国性篆刻艺术交流的品牌与推广平台,让“篆刻”留住“乡愁”,让“篆刻”闪耀朱方。

一、征稿要求

1、本次大赛分初评和终评。初评请投寄作品印蜕。进入终评的作品由承办方通知作者投寄原作。

2、内容:以“远去的乡愁”为主题,反映镇江悠久的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传承京杭大运河为代表的运河文化内涵,发扬中华传统文化,具有新时代的特征,有哲理、贴近生活的作品。

3、印材及篆刻方法:可采用石材或木质等新印材,手工或数控篆刻均可。积极倡导用电脑设计及用雕刻机、激光机等专用设备数控篆刻印品。

4、篆刻作品每件印蜕6-10方,并附两个以上边款拓片,需自行黏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上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作品请附释文。

5、每件作品背面右上角需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并另附身份证复印件。

6、入展作品不退原件,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篆刻作者寄原石1-2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收藏(支付收藏费200元/枚)。

二、征稿对象

广大篆刻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特别欢迎海内外镇江籍人士、在镇江曾经工作或生活过的外籍人士)。

三、评选办法、奖项及奖金

1、由组委会特邀著名篆刻家、文化名人、书画家等组成本次大赛评委会。评审工作于2016年5月份开始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2、奖项设置及奖金

一等奖:手工篆刻3名,每人奖金5000元;

数控篆刻3名,每人奖金5000元;

二等奖:手工篆刻6名,每人奖金1500元;

数控篆刻6名,每人奖金1500元;

三等奖:手工篆刻20名,每人奖金800元;

数控篆刻20人,每人奖金800元;

纪念奖若干名,每人赠精美纪念品一份。

3、大赛组委会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

4、大赛组委会将诚邀全国著名主持人或文化名人前来参与颁奖仪式。

四、大赛作品展览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6月

2、地点:镇江城市山林美术馆(地址:镇江市长江路33号文广集团行政服务中心旁)

五、大赛征稿广告发表日期

2016年1月中旬出版的《书法报》和各大书法篆刻网站。

六、大赛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止2016年4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投稿地址及联系方式

投稿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长江路33号文广集团12 F 27室(镇江文广集团朱雀创意设计中心)

邮 编:212001

联 系 人:刘女士 俞先生

联系电话:18352865998 15051145093

“远去的乡愁”——中华朱方篆刻大赛组委会

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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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杨花词杯”全国爱情诗有奖征稿启事

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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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迷小编为您分享了一则“杨词杯”全国爱情诗大奖赛征稿启事,大家快来参加吧!

“阳春二三月,杨柳齐作花。春风一夜入闺闼,杨花飘荡落南家。含情出户脚无力,拾得杨花泪沾臆。 秋去春还双燕子,愿衔杨花入窠里。” 这首诞生于北朝时期的诗歌名篇《杨花词》(又名《杨白花歌》),是北魏太后胡充华为思念情人杨华而作,其情思切切,哀婉动人,流传千古。爱情是人类最永恒的主题,为了充分展示当代爱情诗的优秀成果、进一步繁荣爱情诗创作,《飞天》杂志社拟与胡太后故里相关单位联合举办 “杨花词杯”全国爱情诗大奖赛。

一、主办单位

《飞天》杂志社、镇原县委宣传部、庆阳市作协。

二、承办单位

镇原县文联、镇原县胡氏文化研究会、镇原县人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征稿范围

国内外华语诗人及文学爱好者。

四、征稿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以爱情为主题,总行数在300行以内的最新原创新诗,每首不超过30行,谢绝在正式报刊发表过的作品参赛。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

二等奖4名,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各3000元;

优秀作品奖若干名;

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六、评奖办法

主办方将聘请国内著名诗人、作家、评论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评选,评选结果将在《飞天》杂志及其微信平台公布。

七、活动成果

1.《飞天》杂志将以专辑的形式集中推出获等级奖和部分优秀奖的作品。

2.本次大赛的所有获奖作品,将由主办方结集交由国内出版社正式出版,同时向参赛者每人赠送一册。

3.评奖揭晓后,于2016年中秋节期间,由《飞天》编辑部、镇原县委宣传部、镇原县文联联合在甘肃镇原举行隆重的颁奖大会,邀请著名诗人、作家、评论家和获奖代表出席。

八、参赛须知

1.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享有刊登和结集出版使用权,不另付稿酬。

2.本次大赛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谢绝一稿多投,作品文责自负。

3.征稿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4.参赛作品整理为一个word文档,电子版请务必在稿件主题中注明“杨花词杯”全国爱情诗大赛”字样,发至ftwxs@163.com;

纸质稿件邮寄到:730000兰州市东岗西路668号《飞天》编辑部“杨花词杯“全国爱情诗大奖赛办公室收。

稿末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个人简介、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飞天》文学月刊编辑部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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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首届“博阅书苑杯”网络文学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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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共桦甸市委宣传部主办,桦甸市文广新局、桦甸市互联网信息中心、桦甸市文联承办,桦甸市博阅书苑协办,于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举办桦甸市首届“博阅书苑杯网络文学征文大赛。大赛旨在贯彻落实中央《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围绕“大力发展网络文艺”的精神要求,扎实推进“全民阅读”营造书香桦甸的浓厚氛围,引导全市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网络文化产品的生产创作,促进网络文化发展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旋律,挖掘优秀文学作品及写作人才,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满足大众文化需求。

据了解,本次征文大赛主题要求展现新时代桦甸新风貌,立意积极,抒发真情实感。提倡以小见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提倡从不同角度反映桦甸的发展与进步;提倡讲述发生在身边的知礼向善、传递正能量的故事;提倡描绘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凸显家乡之美的文学作品。

参赛要求:1、参赛作品体裁以短篇小说、散文、诗歌为主。小说限5000字以内,散文限2000字以内,组诗限100行以内,单首诗歌不超过50行。作品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可读性强。2、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严禁抄袭,文责自负;严禁一稿多投,在此次大赛结束前,参赛作品不可未经主办方同意在纸质媒体上发表或出版,也不可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文学大赛或类似征文活动。一经发现,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3、参赛作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作者资料,包括姓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此信息将作为作品著作权归属及活动奖励的依据。因资料不准确、不完整引起的责任由作者自负。4、参赛作品系原创首发,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对于大赛的参赛作品,大赛主办方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公益性活动。

此次大赛截至6月30日,参赛文章在“桦甸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率排名前50名选手进入复赛。进入复赛名单在“桦甸发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由大赛组委会组成评审组,由评委进行打分,满分百分制,评出获奖选手。获奖名单于2017年7月30日前在“桦甸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奖项设置一等奖3名,奖励价值3000元精美图书;二等奖6名,奖励价值1000元精美图书;三等奖9名,奖励价值500元精美图书;优胜奖20名,奖励价值180元精美图书《读点经典礼盒》。

投稿方式:(一)每人投稿数量不超过2篇。(二)作品为原创,没有在任何公开(包括网络媒体)上发表过的文学作品。(三)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赛者任何费用。(四)参赛作品投稿邮箱:[url=]97558122@qq.com[/url]。(联系人:黄杰堃 电话:66231360)参赛作者需在作品正文前注明个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详细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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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关于“爱我中华”全国书画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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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发现和选拔书画精英人才,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和大众书画院拟于2015年7月在大众日报社山东传媒大厦举办“爱我中华金誉杯全国书画展”,即日起开始征稿

一、作品征集:

1、征稿内容:与爱国、社会和谐、中国梦相关的书画篆刻均可参赛。

2、征稿范围:面向全国,面向大众,面向所有书画家和书画爱好者。年龄、身份、行业、作品件数不限。并欢迎海外华人踊跃投稿。

3、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张(草书、篆书附释文)。一律竖式,无需装裱。

4、美术作品:画种、尺寸不限,无需装裱;

5、篆刻作品:寄印稿3-5方,附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6、费用:除中国书协、美协会员外,每件作品收参评费30元,海外汇60美元,用于专家评审、统一装裱、寄发证书奖品等,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参加评审。

7、备注:请在作品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连同汇款收据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人力所限,恕不退稿。

8、注明:来稿请在信封相应位置注明“爱我中华”金誉杯字样。

二、征稿日期:

2015年6月2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7月初展览开幕,活动进程请关注“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网(www.shuhuaxiehui.com)和“中国大众书画网”(www.zgdzshw.com)。

三、评审:

由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大众书画院特邀孔维克、张仲亭、滕西奇、路千里、梁益强、张泰捷、王建新等知名专家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依据评审细则严格评审,七月初公布评审结果。

四、奖项:

1、设金奖1人,奖金5000元;银奖10人,奖金1000元,铜奖30人,精美礼品一件;入展奖200人,颁发入展证书。为保证公平公正,主办单位(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和承办单位(大众书画院)专家作品以特邀身份参展(不参加评奖)。

2、非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和大众书画院会员获奖或入展,具备加入“一会一院”条件。

五、收稿和汇款地址 :

寄稿地址:济南市东关大街5号中泰大厦500室(收件人:李娟);邮编250013

参评费一律通过邮局寄:

济南市华龙路8号大众书画院办公室(收款人:**);邮编250199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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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现代农业与都市生活”摄影竞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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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对现代农业发展工作的新闻宣传力度,多层次、多视角、全方位展示现代农业与都市生活的密切关系,市农业委员会、芜湖日报报业集团联合开展“现代农业与都市生活”摄影竞赛活动,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踊跃参赛。

一、征集内容:以摄影手法客观再现我市优质高效农业、高科技设施农业、绿色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展示我市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成果,以及对现代都市生活的影响。

二、征稿日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200元。

四、征稿细则:

1、参赛作品不得经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后期制作除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外,不得用电脑ps等软件进行添加、删除、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2、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张图片大小3M左右,彩色、黑白不限。

3、投稿方式:来稿请传xwtp2012@163.com信箱,并注明“现代农业与都市生活”,每幅作品需标明作者、时间、地点及简单的文字介绍。

4、参赛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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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第五届“宜居宜游新安宁”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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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展示十里桃乡安宁优美的自然风光和不断完善的人文景观,展示安宁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展示全区人民良好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打造生态安宁、宜居安宁、宜游安宁、幸福安宁、美好安宁,兰州市安宁区旅游局联合甘肃省现代摄影学会等单位举办了四届摄影大赛,对促进安宁区的对外宣传作出了贡献。为了进一步宣传安宁,鼓励全区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兰州市安宁区委宣传部、安宁区文明办、安宁区文广局、安宁区商务局、安宁区旅游局将再次联合甘肃省现代摄影学会等单位举办2017年(第五届)“宜居宜游新安宁”摄影大赛活动。

一、活动宗旨

通过全方位、多视角的摄影活动,充分展示安宁各景区景点的靓丽景观,宣传安宁特色生态资源,深度挖掘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秀美的自然风光,进一步提升安宁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二、活动主题

宜居宜游新安宁。

三、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安宁区委宣传部、安宁区文明办、安宁区文广局、安宁区商务局、安宁区旅游局

协作媒体:人民摄影网 甘肃零距离网、兰州新闻网、兰州广播电视报、现代摄影网、大长焦(微信公众号)

承办单位:甘肃省现代摄影学会、兰州市旅游摄影家协会、安宁摄影协会

四、摄影内容

主要是安宁区内以仁寿山景区为代表的各大旅游景区以及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十里桃林、城市发展、工业园区等方面的摄影作品。组委会在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和区旅游局的组织下积极做好以下三项活动:

(一) 举办摄影大奖赛

设立较高的奖项,鼓励摄影人积极参与本次摄影活动,征集出较高的摄影作品;全方位、多视角的摄影活动,充分展示安宁景区景点的靓丽景观和社会发展成果。

(二)举办摄影创作活动

实行分散和集中形式的摄影创作,配合节会重点活动,组织水平较高的摄影家多次进行重点采访。同时,对全区经济、文化、生活、生产、教育、卫生、社区、企业和商贸等多角度、全方位可喜发展变化的拍摄题材,不要遗漏下遗憾的活动照片,鼓励大部分摄影人按照自己的构想实行个体创作,拍出视角独特的作品。

(三) 举办摄影展览

征集到的摄影作品,经过评委评选后,对优秀摄影作品放大制作进行展览。

五、参赛对象

凡是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比赛

六、评 委

组委会邀请省内著名摄影家9人组成评委会

七、奖项及其他费用设置

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500元;入围奖20名,奖金200元。各奖项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八、作品要求

(一)参赛人:参赛作者年龄职务不限,省内外摄影人均可投稿。

(二)参赛作品:以2016年以来的作品为主。数量不限,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照片。创作表现形式不限,允许不同风格和式样的作品参与。

(三)投稿要求:作品投稿为电子版(须打包发送),照片每幅不得低于5M。作品不得设置边框或其他特殊标记,作品必须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

(四)凡是参加比赛的作品均可在今后的宣传活动中予以使用。如不按时提交原创电子版作品者,视为放弃比赛资格。

九、作品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31日

十、作品报送地点

(一)南关十字光达图片社 地址:庆阳路南关十字百安商场外廊光达数码影像

联系人:杨焕光 电话:8401122、13919088010 QQ邮箱:350939270

(二)甘肃省现代摄影学会网 联系人:高启洪 电话:18919945936 电子邮箱:196219451@qq.com

十一、作品展览及颁奖仪式

本次大赛将对获奖作品进行展出,展出及颁奖仪式将于2017年10月中旬在安宁区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安宁区旅游局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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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首届全国农民画选展暨研讨会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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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画,是一个充满浓郁生活情趣,源于作者对生活的原始憧憬和心灵反映的画种,它以各地民俗风情为养分,以作者自身生活感悟为源泉,内容丰富,个性鲜明,能体现出浓厚的地域特色。为继承和挖掘这一独特的绘画样式,推动全国农民画(渔民画)艺术的交流与研究,充分发挥上海市文史研究馆馆员以及全国各地区专家对农民画指导、理论研究的优势和作用,展示中国农民画的现状,使之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推动和发展,我们将于2016年11月举办“朵云轩杯”首届全国农民画选展暨研讨会。现面向全国农民画作者、爱好者征稿

一、支持单位

上海市文史研究馆 中央文史研究馆书画院

二、组委会

主任:郝铁川 马新林

副主任:潘鲁生 骆献跃

委 员(按姓氏笔画):马雄福 忻雅华

刘丽玲 李丽娜 杨海涛 郭 静 奚吉平

梁 江 曹保明

三、评委会

主 任:陈佩秋

副主任:潘鲁生 吴彤章 廖开明

委 员(按姓氏笔画):左汉中 朱国荣

池沙鸿 阮章云 汪观清 张为民 张培础 郑土有

四、投稿与评审(一)投稿

1.作品必须是作者近5年内新作,且未参加过省级以上农民画评奖活动。作品内容与展览主题相符,具有当今时代风貌,要体现农民画的艺术特点。体裁、材料不限。

2.作者须实名投稿,禁用笔名投稿。作品必须作者原创,不得以代笔、抄袭作品投稿,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作品尺寸不超过80×80厘米,每位作者送展作品1件,不收装裱及装框作品。

3.征稿要求及日期:初评时,同时递交纸质和电子稿:

(1)纸质材料:作品照片1张(冲印10寸以上),背后注明作品题目、尺寸、作者姓名;《投稿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等同时装入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省份、姓名及联系电话寄组委会办公室。

(2)电子稿:作品照片电子版(3M以上,注明作品题目、尺寸、作者姓名)、《投稿登记表》、个人照片,传至指定电子邮箱。《投稿登记表》请登录http://www.shwsg.net网站下载。

初评作品照片(纸质)收件截稿日期: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6年2 月28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评奖

1.初评结束,入围者由主办方电话或邮件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寄作品原件参加复评终评,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作者所寄原件,将视为自动放弃。初评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2.作品原件接受个人和集体送件,鼓励集体送件;作品邮寄时以挂号或快递形式并妥善包装,如在寄送途中有所损坏,主办方概不负责。投稿邮寄费用由选送方承担,不收到付件;退还邮寄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3.通过复评终评,最终从来稿中评选出入展作品200件,其中包括60件优秀奖作品。

(三)展览时间:2016年11月将在上海举行,并将组织举办农民画理论研究研讨会。

五、作者待遇及相关责任

1.组委会将向获奖、入展作者颁发奖金、证书。优秀作品奖金2000元,入展作品奖金500元。免费赠送参展作者展览作品集一本。

2.展览结束后,参展作品退还。

3.组委会对入选画展的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4.组委会在相关杂志、报纸和网站上对相关活动、获奖作者进行介绍宣传。

特别提示:投稿请以挂号信或快递形式寄至:上海市思南路41号102室,“朵云轩杯”首届全国农民画选展组委会办公室,邮编200020。投稿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shwsgar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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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黔西南州“张之洞奖”书法篆刻双年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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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展示我州近年来的书法篆刻艺术成就,进一步推动全州书法事业健康发展,促进我州书法艺术创作和文化品牌建设,定于2015年11月在兴义举办第二届黔西南州张之洞奖”书法篆刻双年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黔西南州文联

联合主办: 贵州省浙兴置业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黔西南州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第二届黔西南州“张之洞奖”书法篆刻双年展组委会由黔西南州书法家协会和贵州省浙兴置业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岑岚担任组委会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活动的统筹策划和组织协调;韦锋任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1)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岑岚担任,成员由州内的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组成。

(2)监审委员会主任由张宏全担任,成员由州书协相关人员组成。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黔西南州籍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书写自撰内容和赞美黔西南的内容,内容要相对连贯、完整。

(2)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两个部分。

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六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不收手卷和册页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根据自己擅长的书体投稿(每一种书体限投稿一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3幅。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篆刻印屏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

(3)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第二届黔西南州“张之洞奖”书法篆刻双年展投稿作品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随作品一并寄出。

四、评审、获奖与入展设定

1、评出获奖作品15名。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

2、入展作品数量根据来搞数量和质量而定。

五、作者待遇

1、向获奖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展览作品集一册。其中:一等奖每名4000元,二等奖每名2000元,三等奖每名1000元。

2、入展作者均颁发证书、大赛作品集。

3、非会员作者入展,即具备加入州书法家协会条件。

4、获奖、入展作品由贵州省浙兴置业有限公司收藏。未入展的作品,限于人力,不退稿。

六、征稿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9月1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请用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欢迎直接联系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七、展出时间

定于2015年11月在兴义贵州省浙兴置业有限公司开幕并颁奖。

八、投稿及联系方式

地址:兴义市建设路27号州公安局政治部

收稿人:韦锋 邮编:562400 电话:3292017 13885915187

九、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黔西南州书法家协会。

4、评委和监审组成员不得投稿参评。

黔西南州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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