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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抗战题材楹联创作征稿启事【最新】合集七篇 作文(最新20篇)

以话题为内容的开放式命题与以往的命题作文相比较,它的好处是给考生写作的空间更大,发挥的余地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15年抗战题材楹联创作征稿启事【最新】合集七篇 作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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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征稿启事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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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先。2014年教师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座谈时,曾语重心长地勉励广大教师:做好老师,要有理想信念;做好老师,要有道德情操;做好老师,要有扎实学识;做好老师,要有仁爱之心。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这是每一个教师应当奉行的准则。高尚的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是对学生最生动、最具体、最深远的教育,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16年师德建设月活动实施方案》(苏徐技师院〔2016〕61号)文件精神,广泛征集师德建设的建议,弘扬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薄名利、自尊自律的教师品格,特举办本次主题征文活动。

1、征文主题: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

2、征文要求:格式不限,标题自拟,字数不超过3000字。来稿观点明确,内容积极,言之有物,有感染力。文末请注明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优秀作品将在《徐州技师学院》上发表。

3、征文对象:全校教职员工

4、征文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5、投稿方式:jsxybjb@126.com 主题注明“四有老师”征文

电话:83446710

联系人:卜蓓蓓 韩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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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寻找身边的好人”征稿启事

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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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身边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犹如深夜里的星星,虽然渺小,却为夜空增添了一丝光明;他们犹如一缕春风,虽然细微,却温暖了人们的心灵;他们又如飘飞的蒲公英,虽然柔弱,却将爱与善的种子播撒大地,生根开花。有了他们,世界才变得更加温暖而美好。亲爱的小记者们,快去观察生活,用你们的笔,告诉我们“身边好人”那些感人故事吧!

征稿外,还征集以“寻找身边的好人”为主题的儿童画,稿件一经采用,将颁发入选证书,但不参加征稿评奖。投稿方式同征文投稿方式。

征文要求:

1、投稿要写明姓名、学校班级、小记者证号。

2、稿件字数为300—600字。

3、请将稿件的电子版发至cw*******@126.com。

4、征文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

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和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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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童声里的中国-成长的歌谣”创作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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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谣是有韵的诗歌,校园歌曲是记录梦想与激情的乐章。优秀童谣、校园歌曲能滋润孩子们的心灵,帮助他们增强审美情趣,塑造开朗人格,培养美好情感,养成文明习惯,传承中华美德。通过征集和推广一批优秀童谣、校园歌曲,目的是让孩子们在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首届“童声里的中国-成长的歌谣创作大赛由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明办、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妇联主办;江苏少儿出版社、江苏省音协教育委员会、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童声里的中国”少儿艺术创研活动基地协办;江苏省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承办。

一、参赛条件

童谣创作,面向6-18岁未成年人征稿,同时欢迎社会各界、文学艺术爱好者投稿。校园歌曲创作,年龄不限。

二、投稿期限

2015年8月20日—11月10日

三、作品要求

1、童谣、校园歌曲创作内容:(1)围绕在青少年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创作反映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内容的歌谣;(2)围绕加强未成年人“八礼四仪”文明礼仪养成教育,重点创作反映仪表之礼、餐饮之礼、言谈之礼、待人之礼、行走之礼、观赏之礼、游览之礼、仪式之礼等“八礼”内容的歌谣;(3)围绕学习宣传美德少年先进事迹,重点创作反映青少年尊师孝亲、勤学创新、自强励志、团结助人、诚实正义等道德闪光点的歌谣。

2、童谣作品创作要求:通俗易懂,简洁明快,生动活泼,朗朗上口,体现童心童趣,时代感较强,适合幼儿园、小学生诵读传唱。

3、校园歌曲创作要求:词曲风格朴实明快,清新爽朗,展现青少年蓬勃朝气和健康阳光气质,适合所有未成年人传唱。

4、已在全国、省获奖的作品不再申报。作品坚持原创,拒绝抄袭、剽窃,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投稿方式

1、作品采取实名制报送,同一作者的童谣作品、校园歌曲各限报一个。请在作品最后注明姓名、年龄、学校或单位(含省市全称)、年级、联系方式(家长或老师电话)、指导老师。

2、投稿一律用word附件发送,每个作品限1个word文档,文件名为“作品名称+姓名”,发电子稿至专用邮箱tsldzg61@126.com。同时,校园歌曲简谱或五线谱均可,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寄送,有条件者同时寄送歌曲录音小样CD一份。寄送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江苏省少年儿童文学艺术促进会(南京大学出版社内);邮编:210008。联系人:张锋,手机:13951075263,电话:025-83594833;马如俊,手机:18118998765,电话:025-88802692。

五、活动流程

1. 投稿:2015年8月20日—11月10日。

2. 初评:2015年11月10日—11月19日。

3. 终评:2015年11月20日—11月30日。由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儿歌专家、作曲家、词作家等组成终审评委会,通过个人评审和集体讨论两个评审阶段选出优秀童谣100首,其中,青少年组、成人组分别评出优秀童谣一、二、三等奖;评出最佳校园歌曲20首。获奖名单及作品在江苏省文明网、江苏省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官方网站、各协办单位网站等刊登公示。组委会根据参赛及获奖作品数量、质量等评出优秀指导老师、优秀组织奖。

4.颁奖仪式:2016年1月,在“童声里的中国”少儿艺术创研活动基地(江苏南通)举行颁奖仪式,邀请全国著名儿童文学、儿歌作家、词曲作家和获奖学生、老师、学校代表参加。颁奖活动由江苏广电总台优漫卡通卫视频道录制播出。

5.宣传推广:汇编出版《首届“童声里的中国-成长的歌谣”优秀作品选》,制作最佳校园歌曲CD,入选者免费获赠。组织相关媒体同步发布征评结果,利用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多种途径传播获奖作品。同时,利用中小学校和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校外活动阵地组织,青少年诵读和传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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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洋眼看江苏”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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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加深国际友人对江苏的了解,鼓励国际友人深入了解百姓生活,充分融入江苏文化社会建设,江苏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江苏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特联合举办“洋镜头新视野——洋眼看江苏”摄影大赛,本大赛由新华报业传媒集团视觉传媒中心承办。

一、大赛主题

洋镜头·新视野——通过国际友人的目光展示“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形象与内涵,营造开放江苏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征稿时间:

2016年9月20日-12月20日

三、参与人群:

目前或曾经在江苏学习、工作、旅行或生活过的外籍人员。

四、征集内容

记录外籍人员在江苏学习、生活,实现自身梦想故事的照片;

记录外籍人员在江苏工作、创业,为江苏发展做贡献故事的照片;

记录外籍人员和江苏人民友好交往,建立深厚情谊故事的照片;

展示江苏自然山水之美的作品;

展示江苏人文风俗风情的作品;

展示江苏城乡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的作品;

展示外国人眼中的江苏人真实生存状态和生活场景的作品;

展示在江苏生活的外国人真实生存状态和生活场景的作品。

五、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8000元;

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8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12名,奖价值500元礼品;

最佳组织奖3个,奖金2000元。

本次大赛奖金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代扣。

六、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的题材、形式、风格不限,黑白彩照均可。手机、相机拍摄均可,来稿数量不限。但不得标有水印、Logo、名字或者用多图拼接,否则将自动作废;

参赛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但可适当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调整;

参赛作品须为JPG格式,所有照片要求长边不能小于2400,单张照片大小不超过10兆。

七、投稿方式

邮箱发送:参赛作者将作品以电子文件夹形式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xhbysjzx1@163.com,图片JPG文件、文字说明TXT文件需同名,格式为:“国籍(中文简称)+作者姓名+标题”,文字说明中需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图片说明,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如为故事性图片,请详细写明相关情节。缺乏文字说明的照片将不予参加评选。

八、注意事项

1、作品要求为2010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1日期间在江苏境内拍摄,在江苏境外拍摄但含有江苏元素的亦可。

2、为帮助外籍人士更好地了解江苏,组委会将不定期地组织与大赛主题有关的摄影采风活动,欢迎参加,详情见大赛官方网页及相关宣传海报。

3、获奖和入选作品,大赛组委会有权调取原始文件,以读取图片的原始数据,确定照片的真实性。

4、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如参赛作品存在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本人承担。

5、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均自动收入视觉江苏网(江苏图片库),主办单位及相关用户需使用时,另付稿酬。其中获奖和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支付奖金或奖品后,有权在新闻出版、举办展览、公益广告等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6、参赛作品在上传过程中,如因作者个人失误或网络问题未能及时投稿成功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7、本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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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第二届中外诗歌散文邀请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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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展示中外当代诗歌散文新成就,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团结中外诗歌、散文作家,发现和培养诗歌、散文作者及爱好者,我们成功举办了2014年中外诗歌散文邀请赛,其颁奖大会在京隆重召开,相关领导专家和海内外获奖诗人作家出席大会。第二届中外诗歌散文邀请赛即日起向海内外征稿,2015年的盛夏我们将相聚在北京,播种希望,放飞梦想,用我们的心,感知生命与岁月,用我们的笔,讴歌生活与爱情。

主办单位:中华散文网、华夏博学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协办单位:世界诗人大会中国办事处

参赛对象:中外华语诗人、作家及文学爱好者均可参加。

征稿日期:即日起至2015年6月1日。

征稿内容:创作格调高雅、立意新颖,能够体现时代精神和反映现实生活的诗歌、散文、散文诗。要言之有物,情真意切,且富有文采。作品题材不限,发表与否不限,可寄复印件并注明出处,文责自负。

征文要求:

1.诗文类:新诗限2首共50行以内。传统诗词限3首。散文限1篇2000字内;散文诗限3章,每章限800字内,提倡精短,以小见大。谢绝组诗、应酬诗和自传式文章。

2.图书类:请寄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三部样书和该书的介绍短文。

3.稿件注明详细地址和真实姓名、电话及创作简历,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为保证稿件或快递作品的安全送达,请一定通过中国邮政投寄。

4.欢迎电子邮件投稿,勿用附件,投稿邮箱:*******。

5.每人限参加其中一类评比,重复无效。电子投稿后请勿再寄纸稿。

评选与奖励:

1.邀请赛不收参赛费、评审费。由主办单位领导和在京作家、诗人组成评委会。入围即为初评,再经复评、终评程序。

2.邀请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等,同时评出十篇“邀请赛最佳诗歌奖”,十篇“邀请赛最佳散文奖”等,另设“邀请赛图书奖”十名。均颁发证书,无奖金和奖品。

3.凡获奖作家给予书面通知,邀请到北京参加颁奖盛典和创作论坛,其作品将在中华散文网发表,并将由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集。获奖图书将在中华散文网推荐。优秀获奖者可出国参加世界诗人大会。

来稿请寄:北京市石景山路52号4300-13信箱中外诗文办公室 赵红(收)

邮编:*****

咨询电话:010-******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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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记住乡愁”荆门古民居摄影展览征稿启事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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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倡导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立足于以荆门本土文化为素材的创作理念,努力创作出更多接地气、有温度和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摄影作品,服务文化荆门建设,特举办“记住乡愁”荆门古民居摄影展览

一、主办单位:荆门市政协书画摄影研究室、荆门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主题:全面征集荆门境内以“记住乡愁”为主题的古村落、古民居,包括古民宅、祠堂、会馆、书院、牌楼等摄影作品。作品重在纪实性,兼顾艺术性和观赏性。

三、征集时间:自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7年9月30日止(以收到稿件为准)。

四、作品评选:本次摄影作品展览将由主办单位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参展作品进行公开公平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市新闻媒体上公布。

五、入展作者待遇:入展作品120幅,入展作者均颁发证书并付一定稿酬。拟定2017年年底举办“记住乡愁”荆门古民居摄影作品展。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记住乡愁”荆门古民居摄影展览作品集》,入展作品作者每人获赠作品集一册。

六、征稿细则:

1.荆门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和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必须取材于荆门市境内。

3.作品拍摄时间不限,黑白、彩色不限,投稿数量不限,谢绝组照及电脑后期制作合成的作品。

4.参赛作品一律为数码文件(JPEG格式),单幅文件量不得小于3MG。作品(电子文件)必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作者姓名、作者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未注明者视为放弃评选。

5.作品(电子文件)发送至332315515@qq.com,联系人:陈锋,联系电话:13886928418。

6.投稿者应对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7.本次展览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主办单位对入选的作品有权使用(包括宣传、展览、出版、内部学术交流等),不再另付稿酬。如摄影作品用于商业性质,由使用单位与作者本人联系协商另付报酬。

8.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主办方均视其为同意并遵守此规则。

“记住乡愁”荆门古民居摄影展组委会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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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化龙镇工会庆“京杭大运河十一”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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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建设幸福美丽番禺进程中,化龙镇经济社会发展迅猛,为赞美化龙人民在不同历史时期洒下的辛勤汗水,激励职工群众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一路前行,不忘初心,化龙镇工会举办庆“十一”征文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化龙镇工会

(二)协办单位:番禺日报社、化龙镇团委、化龙镇文体中心

二、作品主题

以“歌颂化龙、歌颂工会、歌颂安全”为主题,可从多角度,反映化龙镇风土人情、工会的表现及作用、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或监管责任等,表达对化龙、工会及安全生产的热爱和豪迈情怀。

三、征稿时间

2016年9月21日至10月31日

四、作品内容

1.每篇征文在2000字以内,征文可以以个人名义参加,也可以单位、集体和班组名义参加。投稿数量不限。

2.征文体裁不限。已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过的作品需注明。

3.政论性文章要求观点正确、主题鲜明、论据充分、结构严谨、说理透彻、数据准确;记叙、回顾性文章可结合个人所见、所闻、所感或者亲身经历,以写实手法反映身边的人和事。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

六、征稿方式

所有来稿作品须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每份作品须将文件名改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投稿多于1份者请将作品用文件夹形式打包提交。

电子邮箱:37487128@qq.com。

联系人:李俊鹏 联系电话: 84753778。

化龙镇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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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生态会都醉美雁栖湖”首届全国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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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和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的成功召开使“北京雁栖湖·国际会都”的品牌蜚声海外,已不仅成为国际高端会议和国际大型商务会展活动的重要举办地,更建设成为了国际一流的生态发展示范区、首都国际交往职能的重要窗口、世界级城市旅游目的地和生态文化休闲胜地。

由新华社图片中心与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生态会都 醉美雁栖湖”首届全国旅游摄影大赛,通过影像作品展示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优质的生态环境、丰富的旅游资源、和谐的社会文明以及建设发展所取得的系列成就。旨在呈现雁栖湖作为知名摄影旅游休闲胜地的真正魅力,让更多人了解并记住雁栖湖。

一、组织构架:

主办单位: 新华社图片中心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协办单位: 北京雁栖湖旅游区开发总公司

承办单位: 新华通讯社《摄影世界》杂志

支持单位: 怀柔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征稿时间: 2015年6月27日——2016年6月30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作品1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10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二等奖作品5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三等奖作品10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优秀奖作品20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网络最高人气奖1件,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备注:

1、大赛提供的奖金或奖品全部为税前价值。获奖者所得奖金或奖品的个人所得税由大赛组委会代扣。

2、网络最高人气奖获评选以大赛官网(http://www.photoworld.

com.cn/2015yanqihu)最终得票数据为准,得票统计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16:00。

四、参赛细则:

(一)拍摄主题:

以“生态会都 醉美雁栖湖”为主题,可从各角度体现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的风采。拍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21公里范围内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文化、动植物资源等;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与国际化发展的成果与特色;

其他相关内容。

(二)投稿方式:

1、大赛官网投稿:

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photoworld.com.cn/2015yanqihu进行投稿。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要求正确填写相关资料。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2、微博官方话题投稿:

新浪微博发布作品并添加话题#醉美雁栖湖# @摄影世界,请随图标注作品名称及拍摄地点。

3、新浪分赛区投稿:

登录新浪爱拍摄影赛事平台 http://aipai.sina.com.cn/activity/detail/183/ 进行投稿。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信息提示正确填写相关资料并提交作品。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三)作品要求:

1、本次大赛采用网上实名投稿方式。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他人作品。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赛制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奖项不再替补。主办方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项;

2、参赛作品为长边不低于1200像素的JPE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图片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不得装裱设计;

3、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八张,一组照片按一幅计算,组照命名格式为“组照名称、组照张数-图片序号”,如“醉美雁栖湖8-1、醉美雁栖湖8-2”);

4、作品创作时间不限,拍摄器材不限,手机相机均可。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胶片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并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参赛作品可做裁剪、色彩、曝光和对比度的调整,但不能增减原始画面元素,不能作合成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不符合投稿规定的作品将不予参评。所有入围作品,经主办方通知后,作者需在规定日期内提供包含EXIF数据的高精度图片(须在分辨率300 DPI下长边大于3000像素,手机作品长边大于16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2M),逾期视为弃权;

6、曾参加各类摄影比赛,并获得名次的作品,不可参赛。

(四)参赛须知:

1、参赛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2、 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主办方任何时候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3、大赛主办方和承办方、协办方有权在宣传本次大赛及雁栖湖旅游的展览、印刷、出版、网络宣传、户外播放等使用参赛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4、 曾在国内其他摄影赛事获奖的作品,不参与本次大赛评奖,但可受邀参与展览,并签署著作权协议;

5、 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

6、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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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首届河南高校影像文化节暨河南第一届高校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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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丰富河南高校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河南省摄影家协会和新华网河南频道联合举办“首届河南高校影像文化节暨河南第一届高校摄影大赛”。以此为契机,鼓励广大师生用镜头来表现生活,用镜头来呈现经典,用镜头来诠释人生。

本次摄影大赛旨在为河南高校师生提供一个展示和分享影像的平台,希望高校师生用摄影的方式记录下身边的美好瞬间,在比赛中提升自我,展现文化追求与创作才华,诠释影像的力量。希望高校师生不仅用眼睛欣赏视界之内的美好,更用心灵体察视界之外的人生,鼓励高校师生发散思维,突破束缚,锐意创新。

一、主办单位:

河南省摄影家协会 新华网河南频道

承办单位: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郑州和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河南库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郑报豫览影像

二、征稿日期:

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以每个季度为一个赛段,共4个赛段。每一季度最后一日为本季度比赛截稿日期。

三、征稿主题:

面向全省征集能够充分反映高校师生的生活、学习情况,以及高校发展新貌的优秀摄影作品。

四、作品设置:

每赛季设优秀作品50名。

年赛产生一级佳作4名、二级佳作10名、三级佳作16名。

优秀作品获得者每赛季不得重复,年赛佳作作品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作为申请加入河南省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五、征稿细则:

1、本次比赛限河南高校教师和学生参加。参赛类别分为甲、乙、丙、丁四类。其中,甲类为相机摄影类,乙类为无人机航拍类,丙类为手机摄影类,丁类为VR及微视频类。

2、参赛作品要紧扣时代主题,内容积极向上,能反映作者的学术思想和审美追求。

3、参赛作品须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准和内涵,能较好地表达作者的生活感受和创作理念,具有创新性。本届大赛限2016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优秀摄影作品。

4、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摄影作品,谢绝使用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仅可以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能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电脑技术处理)。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6、对于佳作及优秀作品,主办方有权在本单位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和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7、凡佳作及优秀作品,作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大赛组委会提供含有拍摄信息的原始数码照片,以便鉴定和制作展览作品之用。

8、主办方对此次征稿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投稿方式:

1、甲、乙、丙类作品投稿方式:

本届比赛可报送单幅和组照作品。每季每人每个类别最多投稿10幅(组),组照每组不超过8张,并附文字说明。参赛作品直接报送电子文件,单幅电子文件要求相机文件JPG格式5M以上,手机文件JPG格式1.5M以上。每幅作品投稿时均须以“学校-作者名-类别-《标题》-手机号”格式命名,例如:“郑州大学-张三-甲类-《校园春秋》-139××××××××”,信息不全者不予评奖。

网络投稿邮箱:hngxyxwhj@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河南第一届高校摄影大赛投稿)

2、丁类作品投稿方式:

作品时长:30秒—30分钟。作品格式:MPEG-4,要求提供高清的视频文件。作品报送存储介质:以数据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为确保安全无误可同时提供光盘和U盘。须标明作品名称、时长、参赛者姓名、学校名称。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开大道与康庄路交叉口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象湖校区)行知楼6016

七、联系方式:

睢媛媛 电话:13939010614 0371-65582852

郭 浩 电话:18538771779

河南省摄影家协会

新华网河南频道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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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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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广东省文化强省建设,鼓励广东散文创作,褒奖优秀文学作品,勉励优秀文学人才,广东省作家协会、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佛山市作家协会、佛山市南海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

一、征稿宗旨

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鼓励关注现实生活、体现时代精神的散文作品;确保评奖活动的正确导向性、权威性、公正性;鼓励散文创作的艺术探索和创新,尤其褒扬那些具有岭南风格和岭南特色的富有艺术感染力的散文作品。

二、奖项设置

金奖1部(篇),奖金5万元;

优秀奖10部(篇),奖金10000元/部(5000元/单篇)。

三、评奖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评奖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成立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评奖组织委员会和评奖会务办公室。并邀请省内外著名作家、评论家担任初评委、终评委。

(一)初评:电子邮箱的投稿由会务组定期分发给各位初评委审读。初评投票产生进入终评的候选作品,候选作品可多于获奖作品数,但不超过获奖作品数的50%。

(二)终评:投稿截止后,终评委在认真阅读初评委评出的全部入选作品的基础上,参考各界反馈意见,经充分的协商与讨论,最后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获奖作品。为避免遗珠之憾,对在初评中未获入选的参评作品,经三名以上终评委提名,由终评委投票有三分之二以上赞成者可以进入终评。

(三)公示:评选结果由主办单位统一发布并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作家颁发奖励证书、奖品。

四、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广东省籍作家(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及在广东工作、生活两年以上的入粤作家(须有推荐单位证明)。

五、推荐名额

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参评作者可向以下推荐单位提出作品参评意向:

省作协文学院、创研部、组联部、广州市作协、深圳市作协推荐名额为3-4部(篇);其余地级以上市作协、省作协公安分会、省作协检察分会、省作协司法分会、省作协地税分会、省市各出版社、省级各报社、文学杂志社和广州市、深圳市文学创作室等专业团体机构推荐名额为2-3部(篇)。

六、截止日期

推荐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0日24点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七、投稿要求

在评奖年度内(即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由国家批准出版发行的报纸、刊物、出版社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散文均可参加评选(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结集参评的作品,应在评奖年限内出版且其间创作的作品应占结集字数的1/3以上(若书中未予标识,则每篇作品须注明首次发表或写作日期并由推荐单位出具证明)。结集参评的作品,须拥有合法出版书籍的统一编号和版权页。

八、注意事项

(一)请参评者认真填写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报名表,注明真名实姓、所在单位、详细的通联、作品详细信息(结集参评作品请注明出版的统一编号和版权页)等,并连同参赛作品电子版一起发送至邮箱cyb510635@126.com。

(二)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报名表纸质版一式叁份连同参赛作品请寄往:广州市天河北龙口西路552号广东省作家协会创作研究部(邮编510635)。

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大赛组委会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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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首届全国农民画选展暨研讨会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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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画,是一个充满浓郁生活情趣,源于作者对生活的原始憧憬和心灵反映的画种,它以各地民俗风情为养分,以作者自身生活感悟为源泉,内容丰富,个性鲜明,能体现出浓厚的地域特色。为继承和挖掘这一独特的绘画样式,推动全国农民画(渔民画)艺术的交流与研究,充分发挥上海市文史研究馆馆员以及全国各地区专家对农民画指导、理论研究的优势和作用,展示中国农民画的现状,使之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推动和发展,我们将于2016年11月举办“朵云轩杯”首届全国农民画选展暨研讨会。现面向全国农民画作者、爱好者征稿

一、支持单位

上海市文史研究馆 中央文史研究馆书画院

二、组委会

主任:郝铁川 马新林

副主任:潘鲁生 骆献跃

委 员(按姓氏笔画):马雄福 忻雅华

刘丽玲 李丽娜 杨海涛 郭 静 奚吉平

梁 江 曹保明

三、评委会

主 任:陈佩秋

副主任:潘鲁生 吴彤章 廖开明

委 员(按姓氏笔画):左汉中 朱国荣

池沙鸿 阮章云 汪观清 张为民 张培础 郑土有

四、投稿与评审(一)投稿

1.作品必须是作者近5年内新作,且未参加过省级以上农民画评奖活动。作品内容与展览主题相符,具有当今时代风貌,要体现农民画的艺术特点。体裁、材料不限。

2.作者须实名投稿,禁用笔名投稿。作品必须作者原创,不得以代笔、抄袭作品投稿,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作品尺寸不超过80×80厘米,每位作者送展作品1件,不收装裱及装框作品。

3.征稿要求及日期:初评时,同时递交纸质和电子稿:

(1)纸质材料:作品照片1张(冲印10寸以上),背后注明作品题目、尺寸、作者姓名;《投稿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等同时装入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省份、姓名及联系电话寄组委会办公室。

(2)电子稿:作品照片电子版(3M以上,注明作品题目、尺寸、作者姓名)、《投稿登记表》、个人照片,传至指定电子邮箱。《投稿登记表》请登录http://www.shwsg.net网站下载。

初评作品照片(纸质)收件截稿日期: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6年2 月28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评奖

1.初评结束,入围者由主办方电话或邮件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寄作品原件参加复评终评,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作者所寄原件,将视为自动放弃。初评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2.作品原件接受个人和集体送件,鼓励集体送件;作品邮寄时以挂号或快递形式并妥善包装,如在寄送途中有所损坏,主办方概不负责。投稿邮寄费用由选送方承担,不收到付件;退还邮寄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3.通过复评终评,最终从来稿中评选出入展作品200件,其中包括60件优秀奖作品。

(三)展览时间:2016年11月将在上海举行,并将组织举办农民画理论研究研讨会。

五、作者待遇及相关责任

1.组委会将向获奖、入展作者颁发奖金、证书。优秀作品奖金2000元,入展作品奖金500元。免费赠送参展作者展览作品集一本。

2.展览结束后,参展作品退还。

3.组委会对入选画展的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4.组委会在相关杂志、报纸和网站上对相关活动、获奖作者进行介绍宣传。

特别提示:投稿请以挂号信或快递形式寄至:上海市思南路41号102室,“朵云轩杯”首届全国农民画选展组委会办公室,邮编200020。投稿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shwsgar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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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生态大漠”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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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作为奈曼旗“文化旅游发展突破年”,自7月起将陆续举办大型沙漠那达慕、蒙古族服饰沙漠集体婚礼、越野车(U2、UTV)摩托车沙漠越野拉力赛。

为全面推广奈曼旗旅游事业,展现奈曼旗民族文化和独特魅力,提升奈曼旗在全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奈曼旗人民政府与中国摄影报社共同举办2016“生态大漠”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委员会、奈曼旗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通辽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共奈曼旗委宣传部、奈曼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奈曼旗旅游局、奈曼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奈曼旗摄影家协会、内蒙古乃蛮部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影像中国网、新华网摄影频道、国际在线旅游频道、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内容:

面向全国征集反映奈曼旗自然风光、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社会事业、人文风情等内容的摄影作品。特别征集奈曼旗境内的沙漠那达慕、蒙古族服饰沙漠集体婚礼、越野车(U2、UTV)、摩托车沙漠越野拉力赛等系列文化旅游推广活动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谢绝中国摄影报“走进生态大漠——奈曼旗摄影联谊赛、中国摄影报“走进沙海明珠-奈曼旗”摄影联谊赛入展作品。

3.作品必须取材于奈曼旗行政区划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4.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大尺寸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或不按规定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作品入展后,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作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作者承担;作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7.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组织摄影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投稿者须在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参展”专区的“2016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该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2016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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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千年古县美丽南郑”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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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位于陕西省汉中盆地,风光旖旎、资源丰富,素有“西北小江南”的美誉,被农业部授予“中国美丽田园”称号,是国际名茶“汉中仙毫”的核心产区,也是中国油菜花海的精华区域。

这里历史遗迹丰富,人文景观众多,民俗特色鲜明,是联合国地名组织命名的“千年古县”,有距今120万年的古人类遗址龙岗寺,有川陕革命根据地遗迹,有秦巴风情的汉调桄桄、藤编、棕编等一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2016年3月,中国最美油菜花海汉中旅游文化活动将在南郑县举办,为彰显“金色花海,真美汉中”的独特魅力,也为全国摄影爱好者搭建富有古韵和瑰丽自然风景的摄影创作基地与交流平台,新华社《摄影世界》杂志社与中共南郑县委、南郑县人民政府联合开展“千年古县美丽南郑”全国摄影大赛,现面向全国影友征稿

征稿时间:

2015 年7 月25 日至2016 年4 月15 日

组织构架:

主办单位:

新华社《摄影世界》杂志社

中共南郑县委南郑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中共南郑县委宣传部

汉中市摄影家协会

摄影新视界网

奖项设置:

典藏大奖1 件,奖金50000 元或等值奖品

金奖作品2 件,奖金10000 元或等值奖品

银奖作品5 件,奖金5000 元或等值奖品

铜奖作品10 件,奖金3000 元或等值奖品

优秀奖作品30 件,奖金1000 元或等值奖品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价值,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入选作品将择优在《摄影世界》杂志选登。

参赛细则:

(一)拍摄主题:

以“千年古县美丽南郑”为主题,可从各角度展现南郑风采。拍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南郑县优美的自然景观与生态环境、历史遗迹与文化遗产、丰富的民俗人文和民间艺术、独特休闲生活方式以及南郑县发展建设的成果与特色、城市风采等。

(二)参赛方式:

本次大赛采用网上实名投稿方式。参赛者可登陆大赛官方页面(http://www.photoworld.com.cn/2015nanzheng)上传提交参赛作品。也可直接登录摄影新视界网(www.photodbs.com)注册后,在比赛专区上传作品、展示。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他人作品;

2.参赛作品投稿时需长边800 像素的JPEG 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要求正确填写相关数据(或在摄影新视界网上展示),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3.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八张,一组照片按一件计算,组照命名格式示例:“组照名称8—1”、“组照名称8—2”);

4.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往年作品须在2015 年10 月30 日前提交,并在摄影新视界网上展示,以便出版画册及时选用),拍摄器材不限,相机、手机均可,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胶片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并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参赛作品可做裁剪、色彩、曝光和对比度的调整,但不能增减原始画面元素,不能作合成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所有入围作品,经主办方通知后,作者需在规定日期内根据通知要求提供包含EXIF 数据的高精度图片(不提供原始数据者,视为自动放弃) ;

6.曾参加各类摄影比赛并获得名次的作品,不可参赛,但可投稿注明为编辑南郑画册选用。

(四)参赛须知:

1.参赛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它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2.主办方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3.参赛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大赛投稿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由作者拥有),可以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出版等用途,不另付稿酬。

4.使用权仅指用于摄影大赛的宣传、以及获奖作品可能用于出版宣传南郑的画册,所有参赛作品不会用于其它用途。如果参赛作品被选择用于其它稿件,按杂志正常标准支付稿酬。

5.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同意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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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天下龙缸”公开征集楹联启事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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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云阳县龙缸国家地质公园,国家AAAA级景区,风景奇特秀美,有“天下第一缸”的美誉,且土家文化积淀深厚,已成为享誉全国的旅游胜地。为进一步推进龙缸国家地质公园的文化建设,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部分景点楹联作品。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重庆市云阳县龙缸国家地质公园管委会

二、承办单位:云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征集要求:

(1)“楹联”征集(共9个景观建筑):月壁亭(1副,7至9言),月眉楼又名壁挂楼(2副,7至9言),闲适亭(1副,7言),情思廊(2副,5至7言),情语廊(1副,5言),情侣廊(2副,7至9言)),七夕楼(2副,9至11言),云间小街(1副,7至9言),长亭花廊(1副,11言)。【相关图片或文字说明附后,也可根据景观建筑名称进行创作】

(2)“楹联”为本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否则不予列入选用范围,且文责自负。

四、奖励办法:所征集的楹联作品,经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一经采用,每副作品颁发奖金2000元。

五、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4月10日止。

六、评审机构:成立专门的楹联作品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严格、公平、公正的评选。

七、报送方式:所报送的楹联一律为电子件格式,并署作者真实姓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八、经费来源:云阳县龙缸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人及报送地址:

联系人:陈迪春 (云阳县文联)

电 话:(023)55668100

报送地址:471388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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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国陶都醉美安陶”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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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区人民政府对“中国陶都、醉美安陶”的文化定位,为推动安陶文化的复兴,进一步丰富荣昌安陶的内涵和品质,以陶器为载体将书法艺术完美的融入陶文化之中,向世界宣传荣昌、宣传安陶、促进安陶的文化及旅游事业大发展,特举办本次书法作品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荣昌区文学艺术联合会

重庆市荣昌区书法家协会

重庆市荣昌区旅游发展中心

重庆市荣昌区文化委员会

荣昌区安富街道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展览时间

2016年底前

四、展览地点

荣昌区体育馆(暂定)

五、书写内容

本次展览书写内容原则上以吟咏中国安陶的诗、文、联为主,欢迎自撰与安陶有关的诗、文、联作品。

六、征稿范围

凡居住在荣昌区域内,年满18周岁以上的书法工作者及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参加,欢迎荣昌籍在异地的书法爱好者踊跃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性名。

七、征稿要求

1、书法作品书体不限,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作品规格不得超过六尺(180×97公分)整纸、一律竖式。可以少量册页作品投稿。

2、费用:本次展览免收作品评审费。

3、说明: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八、评审

由区书法家协会组织专家对所有来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出入展作品100件。

九、作者待遇

1、为入展作品作者颁发证书,每幅入展作品奖励200元。

2、编印《中国陶都 醉美安陶书法作品集》赠送入展作者每人一册。

3、非荣昌区书法家协会会员入展,可申请加入荣昌区书法家协会。

4、本次展览作者证书,作品集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式工发给作者。开幕式当天未到场的作者,展后在组委会指定的地点领取或邮寄。

十、说明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问题,经组委会核实,取消入展资格。

2、所有来稿作品一律不退。展出后作品归陶都博物馆永久性收藏。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所有作品主办单位有展出、编辑出版、宣传发行、收藏的权利。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荣昌区书法家协会。

十一、收稿地址

荣昌区昌元街道后西二街张大毅装裱店。

邮编:402460 张大毅 电话:1522319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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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关于“我的勤廉家风”征稿启事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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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风,是指一个家庭或一个家族世代相传的道德准则和处世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时强调,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家风状况,直接关系到党风、政风、民风的好坏。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培养好的家风、锤炼好的作风、树立好的党风、营造好的政风,县纪委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勤廉家风大家晒”活动,现面向党员干部征稿

一、稿件要求

1.作品主题:以“我的勤廉家风”为主题,自拟题目,结合自身经历谈谈家风对个人成长、工作的影响。

2.作品形式:体裁不限(诗歌除外),字数在1000字左右。

3.作品要求:来稿须为作者原创,严禁抄袭。

二、截稿日期

2015年6月30日

三、投稿方式

电子稿件发送至pxjwdys@163.com,邮件主题请以“征文+标题”格式呈现,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纸质稿件请送至县纪委1321办公室,电话:89675928。征稿结束后将评出若干奖项,择优在《沛县日报》、沛县廉政网刊发。

中共沛县纪委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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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美丽镜湖”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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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大城市建设融合区、现代水城核心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城市生态示范区“四区”功能定位,做强做优做美镜湖核心是绍兴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也是全市人民的热切期盼。为形象地展示近年来镜湖新区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用摄影手段全方位记录镜湖新城之美、人文之美、生态之美,绍兴市镜湖新区管委会、绍兴日报社、浙江省摄影家协会、绍兴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绍兴人手册》编辑部协办“美丽镜湖”摄影比赛

一、拍摄范围:绍兴市镜湖新区区域范围

二、创作主题:新区城市发展,自然生态、人文景观、人居环境等。

三、参展规则及作品要求

以纪实的方法,运用摄影艺术,形象地表现创作主题。参赛照片必须是在2013年后拍摄。

四、征稿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11月15日。

五、征稿要求:参赛照片要求以电子文件投稿,必须配备题目和相关的文字说明。说明要准确、简洁。作者姓名及有效联络方式请在投稿专区填写。组照一定要标明统一标题和完整序号。数码要求为3m以上。单幅、组照不限。请参赛者注明作品标题及作者姓名、电话、单位、地址。

1.作者应保证对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因上述事项导致纠纷的,均由投稿者承担法律责任。

2.大赛组委会拥有对获奖入选作品的使用权(包括使用获奖入选作品进行复制、发行、展览、信息网络传播等),不再向获奖入选者支付稿酬。

3.大赛作品评选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用专家评委评选的方式进行。

4.同一作者不得重复获得铜奖(含)以上奖项。所获稿酬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5.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举办单位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进行通报。

六、投稿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628号绍兴日报社519室,联系号码:0575-*******,联系人:沈洁。qq:*******邮箱:*******qq@.com,参赛作品邮寄地址:浙江绍兴市延安东路628号,绍兴日报社519室(请在信封上注明“美丽镜湖”摄影比赛字样),邮编:312000。

七、其他事项:来稿请自留底稿,一律不退。获奖作品将在:《绍兴日报》等媒体上刊登。版权归绍兴“美丽镜湖”摄影比赛组委会所有,以后使用不再另付报酬。未获奖参赛作品,如有商业用途,另与作者联系。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自负。

八、奖项设置:

金奖:1名奖金6000

银奖:3名奖金3000

铜奖:8名奖金2000

优秀奖:30名奖金500

入围奖:50名价值100元的纪念品一份

九、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美丽镜湖”摄影比赛组委会所有。

“美丽镜湖”摄影比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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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印象江北·新区崛起”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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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6月27日国务院批准设立以来,南京江北新区各项扶持政策陆续出台、高端产业项目接踵而至、优质民生配套纷纷落地,新区以日新月异的发展速度刷新着人们的印象

为迎接新区成立两周年,现举办“印象江北·新区崛起摄影大赛。通过专业摄影师和摄影爱好者的广泛参与,遴选出一批具有视觉感染力的摄影佳作,以展示新区优越的自然人文资源,纪录新区开发建设的历史进程。

一、主办单位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南京报业传媒集团

二、承办单位

南京市摄影家协会、《金陵瞭望》杂志社(南京紫风文化传播公司)

三、征集主题

大赛主题为——印象江北·新区崛起。“印象”是通过镜头实录加深人们对新区的直观印象,进一步塑造新区形象;“崛起”意味着新区已逐渐崛起于南京长江之北,未来必将崛起于国家级新区之林。“印象江北·新区崛起”,既是动员参赛者从自身独特的视角记录下新区成长的美丽瞬间,也是向外界宣示新区对“最近的未来”的信心与期待。

四、征集时间

2017年4月14日-5月26日

五、征集细则

1.拍摄日期:比赛作品征集时间范围内。

2.拍摄区域:江北新区范围内(浦口区、六合区、栖霞区八卦洲街道)。

3.拍摄内容:新区内的自然风貌、人文景观、产业发展、人物风采、城市建设管理、民生社会事业等主题。

4.作品形式:只接受电子数据照片,长边不低于1024,JPG格式。图片彩色黑白不限,风格不限。组照限4—8张,须拼接成一幅作品。作品入选后需要调取原图和大图,参赛者须保留原始拍摄数据备查。每件作品文件名顺序为“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

5.参赛作品包括相机、手机和航拍图片,谢绝电脑创意作品。

6.参评者所提交的照片不得嵌入任何标记、边框、文字等。含有暴力、色情、宗教禁忌等法律、宗教所不允许的内容的作品,不予参评。

7.参评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8.本次大展评委会对来稿进行初评、终评后,产生拟入选作品。拟入选作品将在指定互联网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评委会有权结合公众反馈对拟入选作品的艺术性、合规性进行重新审视,并予相应调整。

9. 对于拟入选的作品,参评者须在拟入选名单公布后7日内提交原始数字影像供组委会审查,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查的,取消其资格。

10.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对于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并不再支付报酬。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承办单位。凡参评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12.参评者将作品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到大赛专用邮箱:jbxqsyds@163.com,联系人:纪虹竹,电话:15996474352。邮件须以“江北新区摄影大赛+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为标题,邮件正文内请完整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作品名称、创作时间和作品简介等相关内容。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奖项设置如下:

金奖2名,奖5000元;

银奖4名,各奖2000元;

铜奖10名,各奖800元;

优秀奖70名,各奖200元。

以上获奖者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

南京报业传媒集团

南京市摄影家协会

《金陵瞭望》杂志社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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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株洲市荷塘区摄影作品征稿启事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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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隆重庆祝荷塘区新一届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换届选举,推动荷塘区经济社会发展再攀新台阶,区委、区政府决定举办全区性摄影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荷塘区委、荷塘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荷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征稿对象:全市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二、征稿时间:作品征集截止日期:2016年8月27日

三、征稿要求:

1、主题:“喜迎党代会,展示新成就”

2、征集限荷塘区范围内,关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活动、人文景观和发展成果等内容的摄影作品。摄影内容要求朴实、生动、丰富。图片要求富有故事性、艺术性,能通过图片表现出丰富的寓意,或感动、或震撼、或惊艳,使观者能够透过表现理解“故事”背后的含义。

3、投稿作品均为JPG格式,相机组文件大小不低于6M,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手机组文件大小不低于2M,长边不低于1200像素。

四、作品类型:分别为相机组、手机组

五、奖项设置:

相机组: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入围奖若干名(暂定)

手机组: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入围奖若干名(暂定)

六、投稿方式:投稿作品请按“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的格式修改作品名称,并于截稿日前发至收稿邮箱:13271533@qq.com,同时加入“喜迎党代会展示新成就”QQ群,群号为578873615,投稿后的所有有关赛事通知限群内通知。

联系人:何建辉(电话:13973372268)

杨淑如(电话:13007335127)

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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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最美是西青”诗歌散文征稿启事

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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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展示西青区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成果,弘扬中华文化,讲好西青故事,进一步扩大西青在国内外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特面向社会征集以“最美是西青”为主题的优秀诗歌散文(含游记)作品,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作家、散文家、诗人及文学爱好者积极参加,踊跃投稿。现将具体征稿事宜公布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中共天津市西青区委宣传部

承办:天津市西青区新闻中心

二、活动主题

以“最美是西青”为主题,讴歌诗意的古柳美景、精武精神、运河遗韵、年画精粹、文脉传承、历史掌故、名人轶事、民俗古风、今昔巨变,以诗歌、散文(含游记)为媒介展示西青历史文化名区和创新活力之地的独特韵味与魅力,彰显西青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精彩篇章,为西青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三、征稿时间

2017年4月1日至7月1日

四、征稿要求

1、作品主题鲜明,具有西青元素、地方特色,以弘扬和传播正能量为主旋律,体现时代精神和人文情怀。

2、作品具有高雅文艺气息,立意高远,格调阳光向上,具有一定的思想性、文学性和较强的可读性。

3、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文责自负,杜绝抄袭、套改、拼接之作,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4、作品请作者自留底稿,不退稿,如决定采用,主办方将于第一时间通知作者。

5、作品以新诗、传统诗、散文(含游记)为题材,散文类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诗歌不超过50行。

五、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征稿截止后,主办方将聘请业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严格评选,活动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评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投稿方式

1、来稿一律发电子邮箱,以word文档编辑,附件发送。

2、投稿邮箱:xqsgsw@163.com

3、邮件主题请标明“最美是西青”应征作品字样。

4、在稿件最后请注明作者个人信息:真实姓名和笔名、投稿题材、身份证号、通信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作者简介。

联系电话:022-27913979 022-27398024

联系人:翟金良 袁忠清 孙红

七、活动成果

1、获奖作品和参赛优秀作品将在《天津日报》、天津广播电视台、西青电视台、西青广播电台等市、区级主流媒体选登。

2、获奖作品和参赛优秀作品将有选择编入相关诗歌散文集。

3、部分获奖作品将参加西青区诗歌散文诵读电视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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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禺山情·劳动美”有奖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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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我区劳动者风采和文学才华,番禺区总工会特举办“禺山情·劳动美”征文大赛。现面向我区广大劳动者征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番禺区总工会

承办单位:番禺日报社

二、征稿时间

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三、征文内容

反映我区职工辛勤、诚实、创新劳动,抒发出劳动者在我区“宜业宜居、现代文明、价值凸显的广州时尚创意都会区”战略目标实践过程中所发挥的主力军作用。

四、征文要求

(一)每篇征文在1500字左右,征文可以以个人名义参加,也可以单位、集体和班组名义参加。投稿数量不限。

(二)征文体裁不限。已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过的,需注明。为增强文章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可配发相关照片。

(三)政论性文章要求观点正确、主题鲜明、论据充分、结构严谨、说理透彻、数据准确;记叙、回顾性文章可结合个人所见、所闻、所感或者亲身经历,以写实的手法反映身边的人和事。

五、征稿方式

本次征文可投电子稿件或纸质稿件,电子稿件请发至电子邮箱:516017696@qq.com。纸质稿件请寄至番禺日报社(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区行政办公中心东楼六楼袁辉收)。投稿请在标题处注明“征文”,稿件末端写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参赛稿件将择优安排在番禺日报刊登。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80名,奖金200元或价值200元纪念品。

七、颁奖时间、地点

2015年4月至5月举办颁奖仪式,具体情况以组委会正式通知为准。

八、本赛事最终解释权归系列活动组委会。

广州市番禺区总工会

“禺山情·劳动美”系列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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