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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震云小说一句顶一万句阅读(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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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国现代小说的阅读与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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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中学语文教材为了拓展学生的多元文化视野,更全面地了解世界各国文学,在新教材中新增加了不少的外国现代小说篇目,如卡夫卡的《变形记》、斯特林堡的《半张纸》、约翰尼斯·延森的《安恩与奶牛》等等,不仅如此,近年来这类外国现代小说也开始走进我们的中高考语文试卷,如2011年的安徽卷和辽宁卷的文学类文本阅读题。这些外国现代小说无论在内容还是表现形式上都和古典小说有着很大的不同,给我们的阅读欣赏带来了新的挑战。要提高阅读欣赏这类小说的能力,关键是要提高以下几方面的素养。

首先,要了解现代小说产生的背景

捷克现代小说家米兰·昆德拉在《小说艺术》一书中这样写道:小说研究的不是现实,而是存在,凡是发生的事情都属于现实,而存在则是关涉人生在世的基本境况。小说的使命不是陈述已经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而是要揭示存在的尚未为人所知的方面。从这个意义上说,西方现代小说在其思想和理论基础上已经完全颠覆了古典小说的传统。在古典小说的传统中,小说曾经被等同于讲故事,小说家则等同于讲故事的人。在古典小说中,小说家通过真实或虚构故事来描绘生活,解释生活,对生活作出一种判断。读者对小说的期待往往也是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读者也以故事是否吸引人来评定小说的优劣。而西方现代小说产生于传统的形而上学崩溃的哲学背景之下,现代哲学陷入了意义的迷茫,传统的形而上学对生活的一切清晰的解说都成了问题,于是,像卡夫卡、乔伊斯这样的现代小说家的作品在哲学上也几乎完全陷入了一种困惑和迷茫之中,在他们的作品中,以往对生活的一切清晰的解说都成了问题,生活成为了不再是一个具有确定意义的对象,而是成为了一个未知的领域,而这些小说家们的职责就是要用他们的小说去对人的意义进行形而上的思考,去引领人们探索和思考人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存在?

其次,要把握现代小说的几个特征

一是逻辑的解构。现代小说认为,正是因为我们太习惯于用逻辑的方式去理解生活、推演生活,从而使真实的生活无法进入我们的视野,成为被永远遗忘的存在。所以,在西方现代小说家的笔下,他们认为导致生活中某一结果的发生,原因其实是无限的,而且几乎不存在任何逻辑上的确定的因果关系。所以,现代小说家的本领就在于谋划设计一些看似不重要,因而容易被忽视的一些细节,然后在可能的限度内进行深度的挖掘,复原生活的真实过程。

二是道德判断的悬置。人类有两种根深蒂固的习惯,一个是逻辑的推演,另一个就是道德的判断。因为从逻辑推演出发,我们认识事物总习惯于寻找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往往造成对因果关系之外的广阔现实却视而不见,因此而失却了对生活中真实的把握。从道德判断出发,我们总习惯于对人和事情做善与恶的判断,因此,而对善与恶之外真实生活却熟视无睹,由于这两种习惯都阻碍了我们对真实生活的认识与判断,所以,现代小说在追问人究竟是怎样的存在?的问题上,从根本上是抛弃逻辑与道德判断的,更讲究细节和人内心世界的真实。

三是反抒情性。西方现代小说对情感持的是一种研究而非颂扬的态度。米兰·昆德拉就曾批评浪漫主义小说家用夸张的言辞,渲染人物的爱和恨。现代小说家认为,感情的浮夸其实质是企图用华美的言辞掩盖思想的平庸,用激情的语言就是企图弥补感觉的贫乏。现代小说更追求从浪漫浮华的激情中走出来,用冷峻犀利的眼光还原人的平常和基本的生活真实。

四是主题多元、结构自由和游戏精神。西方现代小说家认为,小说家创作就像是在进行一场自己喜欢或入迷的游戏,根本不需要考虑为了满足小说主题或形式的需要,而强制离开写他们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东西。小说家有离题的权利,在小说创作中,他们可以自由地写使自己入迷的一切,所以,这就使得现代小说的主题根本就不是唯一的,而是多元的,小说的结构是自由的、活泼的、多变的。

第三,要掌握欣赏现代小说的基本方略

一是对小说主题做形而上的思考。

米兰昆德拉在《小说的艺术》中说,小说的内容永远是生活,但小说家的使命却不只需要对生活进行描绘、再现、加工和解释,而是要担当起认识生活真相的艰难使命。因此,西方现代小说为了担当起揭示生活真相的使命,将一切都作为主题,小说往往多主题或在元主题的广阔背景前展开。现代小说虽然看似写的只是小题材、小细节,有的或者只是撷取的生活中的一个小小的片断,但透过小说情节、人物和事件,却意蕴丰厚,蕴含着深刻的哲理,迸发着思想火花。所以,阅读西方现代小说时,我们必须读出小说深处的思想意蕴,学会用形而上的哲学眼光思考人究竟应该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和生活的本质究竟是什么?

二是对小说表现的内容进行动态的心灵体验。

现代小说家认为小说是表现与创造,不应是现实的再现与模仿,应该是表现人物的心理的真实,表现人物的意识与潜意识。而人物内心的真实往往是看不见、摸不着,并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读者要认识这些必须靠丰富的内心体验。为了表现人物某一瞬间的感觉、印象和精神状态,现代小说家们还经常在形式上进行大胆的探索与创新,使小说在形式结构上也呈现出多变化、多突兀、多层次,需要读者不断地用心揣摩、体验和领悟。

三是要了解现代小说常用的几种表现手法。

1.象征的手法。象征手法原是象征主义创作的重要手段,现代小说家们也普遍喜爱使用这种手法。在他们的笔下常常用具有物质感的形象表现微妙、隐秘的思想和情感,用具体的形象表现抽象的概念。而且这种象征突破了传统象征手法对象明确的特点,如太阳象征光明,玫瑰象征爱情等,现代小说中的象征往往具有极强的主观色彩,表现为复杂多变。

2.意识流的手法。美国哲学家威廉·詹姆斯在其《心理学原理》一书中说:意识并不是片段的联结,而是流动的,用一条河或一股流水的比喻来表达它是最自然的了。因为现代小说家注重表现人物的主观世界,重视人物的心理描写,意识流的手法成了现代小说家广泛使用的一种表现手法。他们往往运用内心独白和自由联想来表现人物复杂微妙不断变化的心理活动。

3.时空倒错的手法。在西方现代小说中,小说家还常常将时间顺序颠倒,将空间界限混淆,把过去、现在和未来融合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使得每一个时空都包含着过去、现在和未来,运用这种时空倒错的手法,打破时空的界限表现人物内心深处的秘密和多层次的复杂心理活动,使得小说的情节结构和人物的个性特征具有多层次性。

4.荒诞离奇的手法。在现代小说家笔下,荒诞常常表现为人与物的变形和解体,如卡夫卡的《变形记》格里高尔由人变成了一只甲虫的荒诞情节。变形为人物的语言行动的怪诞反常,如约翰尼斯·延森的《安恩与奶牛》中安恩将牛牵到集市上却不卖牛;再比如《城堡》,近在咫尺的城堡,人们耗尽所有的精力却总不能到达等等荒诞离奇的情节。小说家们正是通过这些极度离奇古怪的荒诞手法来透过事物的表象,揭示出了事物的本质特征。

当然,尽管外国现代小说无论在内容、主题方面,还是艺术形式、表现手法方面,与传统小说有着很多的不同,但只要我们不断提高这方面的素养,用文学欣赏的方法去揣摩、体验和感悟,我们就一定能够接近小说艺术的本质,也一定能够更全面、更深刻去理解它、鉴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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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骆驼祥子全文阅读:小说主要内容介绍

全文共 3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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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主要内容:旧北京人力车夫的辛酸故事

从祥子力图通过个人奋斗摆脱悲惨生活命运,最后失败以至于堕落的故事,无情地批判了那个社会——不让好人有出路。《骆驼祥子》问世后,被译成十几国文字,产生较大影响。

祥子来自乡间,日益衰败的农村使他无法生存下去,他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的诚实劳动,创立新的生活。他试过各种工作,最后选中拉洋车。这一职业选择表明祥子尽管离开了土地,但其思维方式仍然是农民的。他习惯于个体劳动,同时又渴望有一辆像土地那样靠得住的车。买车,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这是他的志愿,希望,甚至是宗教。”城市似乎给了祥子实现志愿的机遇,经过三年奋斗,他买上了车,但不到半年,竟被大兵抢去;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拥有自己的一辆车的梦想,尽管他对自己的追求不无怀疑,几度动摇,但仍然不断振作起来,再度奋斗。应该说,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构成了小说的主要情节内容。而搏斗的结局,是以祥子的失败告终的,他终于未能做成拥有自己一辆车的梦。这部小说的现实主义深刻性在于,它不仅描写了严酷的生活环境对祥子的物质剥夺,而且还刻画了祥子在生活理想被毁坏后的精神堕落。“他没了心,他的心被人家摘去了。”是这个社会让原本对生活充满美好幻想且勤劳善良的农村青年,就这样成为一个行尸走肉般的无业游民。

祥子本来生活在农村,18岁的时候,不幸失去了父母和几亩薄田,便跑到北平城里来做工了。生活迫使他当了人力车夫,他既年轻又有力气,不吸烟,不赌钱,咬牙苦干了3年,终于凑足了100块钱,用96块钱买了一辆新车。这使他几乎激动得哭出来。自从有了这辆车,他的生活过得越来越起劲。他幻想着照这样下去,干上两年,就又可以买辆车,一辆,两辆……他也可以开车厂子了。

祥子每天放胆地跑,对于什么时候出车也不大考虑,兵荒马乱的时候,他照样出去拉车。有一天,为了多赚一点儿钱,他冒险把车拉到清华,但是在抄便道的途中连车带人被十来个兵捉了去。这些日子,他随着兵们跑。每天得扛着或推着兵们的东西,还得去挑水烧火喂牲口,汗从头上一直流到脚后跟。他的心中仿佛忘记了任何事情,只知道跑和睡觉。他恨透了那些乱兵。他自食其力的理想第一次破灭了。

一天夜里,远处响起了炮声,军营一片混乱,祥子趁势混出了军营,并且顺手牵走了部队丢下的3匹骆驼。天亮时,他来到一个村子,仅以35元大洋就把3匹骆驼卖给了一个老头儿。一次,祥子突然病倒了,在一家小店里躺了3天,在说梦话或胡话时道出了他与3匹骆驼的关系,从此,他得了“骆驼祥子”的绰号。祥子病好以后,刻不容缓地想去打扮打扮。他剃了头,换了衣服鞋子,吃了一顿饱饭,便进城向原来租车的人和车厂走去。

人和车厂的老板刘四爷是快70岁的人了。他在年轻的时候当过库兵,开过赌场,买卖过人口,放过阎王债;前清时候打过群架,抢过良家妇女,跪过铁索;民国以后,开了这个车厂子。他这儿的车的租金比别人贵,但拉他车的光棍可以住在这儿。

刘四爷只有一个三十七八岁的女儿叫虎妞。她长得虎头虎脑,虽然帮助父亲办事是把好手,但因为相貌和性格,没人敢娶她作太太。刘四爷很喜欢祥子的勤快,虎妞更喜爱这个傻大个儿的憨厚可靠,称祥子傻骆驼。祥子回到人和车厂以后,受到了虎妞的热情款待。祥子把30元钱交给刘四爷保管,希望攒满后再买车。

祥子没有轻易忘记自己的车被抢的事。一想起这事,他心中就觉得发怵。他恨不得马上就能买上一辆新车。为此,他更加拼命地挣钱,甚至不惜去抢别人的生意。祥子在杨先生家拉包月,受了气,只待了四天就离开了杨家。

心事忡忡的祥子回到车厂已经是晚上11点多。刘四爷离开家走亲戚去了。涂脂抹粉,带着几分媚态的虎妞看见祥子,忙招呼他到自己的屋里去。桌上摆着酒菜。虎妞热情地劝祥子喝酒。三盅酒下肚,迷迷糊糊的祥子突然觉得这时的虎妞真漂亮,不知咋地,便和她睡在一起了。醒后的祥子感到疑惑、羞愧、难过,并且觉得有点危险。他决定离开人和车厂,跟刘四爷一刀两断。

在西安门,祥子碰到了老主顾曹先生,曹先生正需要一个车夫,祥子便高兴地来到曹家拉包月。曹先生和曹太太待人非常和气,祥子在这里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亲切、温暖、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他去买了一个闷葫芦罐,把挣下的钱一点儿一点儿往里放,准备将来第二次买车。

一天晚上,虎妞突然出现在祥子面前,指着自己的肚子说:“我有啦!”祥子听后惊呆了,脑子里乱哄哄的。虎妞临走时,把祥子存在刘四爷那里的30元钱还给他,要他腊月二十七——她父亲生日那天去给刘四爷拜寿,讨老头子喜欢,再设法让刘四爷招他为女婿。这天晚上,祥子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他觉得像掉进了陷阱,手脚全被夹子夹住,没法儿跑。

祥子一次送曹先生去看电影。在茶馆里碰见了饿晕倒在地的老马和他的孙儿小马。老马是一个有自己车的车夫,他的悲惨遭遇给祥子最大的希望蒙上了一层阴影。他隐约地感到即使自己买上车仍然没有好日子过。

祭灶那天晚上,铺户与人家开始祭灶,看光炮影之中夹杂着密密的小雪,热闹中带出点阴森的气象,街上的人都急于回家去祭神。大约9点,祥子拉着曹先生由西城回家,一个侦探骑自行车尾随他们。曹先生吩咐祥子把车拉到他好朋友左先生家,又叫祥子坐汽车回家把太太少爷送出来。祥子刚到曹宅要按门铃时,便被那侦探抓住。原来这侦探姓孙,是当初抓祥子的乱兵排长,他奉命跟踪得罪了教育当局的曹先生。孙侦探告诉祥子说,把你放了像放个屁,把你杀了像抹个臭虫,硬逼着祥子拿出闷葫芦罐,把他所有的钱都拿走了。祥子第二次买车的希望成了幻景,他带着哭音说:“我招谁惹谁了?!”

不久,曹先生一家离开了北平。第二天祥子只得回到人和车厂。虎妞看见祥子回来,非常高兴。刘四爷的生日很热闹,但他想到自己没有儿子,心里不痛快。加上收的寿礼不多,他指桑骂槐,把不满倾泻在祥子和虎妞身上。他不愿把女儿嫁给一个臭拉车的。更害怕祥子以女婿的身份继承他的产业。要祥子滚蛋。虎妞并不买父亲的账,撕破了脸公开了自己和祥子的关系,并说决心跟祥子走。

和父亲大闹了一场后的虎妞,和祥子在毛家湾一个大杂院里租房子成了亲。婚后,祥子才明白,虎妞并没有真怀孕。祥子感到受了骗,十分讨厌虎妞。虎妞打算把自己的400多元体已钱用完以后,再向父亲屈服,承受老头子的产业。祥子认为这样做不体面,说什么也不干,坚决要出去拉车。虎妞拗不过他,只得同意。

正月十七那天,祥子又开始拉车,凭的是拉“整天儿”。拉过几个较长的买卖,他觉出点以前未曾有过的毛病,腿肚子直发紧,胯骨轴儿发酸,汗拍嗒拍嗒的从鼻尖上、脸上一个劲儿往下滴嗒,接钱的时候,手都哆嗦得要拿不住东西似的。他本想收车不拉了,可是简直没有回家的勇气。他感到家里的不是个老婆,而是个吸人血的妖精。

如今的“人和车厂”已变为“仁和车厂”。刘四爷把一部分车卖出去,剩下的全倒给了西城有名的一家车主,自己带着钱享福去了。虎妞听到这消息后,非常失望,她看清了自己的将来只能作一辈子车夫的老婆,大哭一场后,给祥子100元钱,买下了同院二强子的一辆车。

不久,虎妞真的怀孕了。祥子拼命拉车、干活儿。祥子病倒了。这场大病不仅使他的体力消耗过大,而且虎妞手中的钱也用完了。为了生活,祥子硬撑着去拉车。虎妞的产期到了,由于她年岁大、不爱活动、爱吃零食,胎儿过大,又是头胎,难产死去。为了给虎妞办丧事,祥子被迫卖掉了车。这样,他到城里来几年的努力全部落了空。

祥子要搬出大院了。邻居二强子的女儿小福子来看他,表示愿意跟他一起过日子。祥子从内心喜欢这个为了养活弟弟而被迫卖淫的女人,但又苦于无力养活她们全家。看着眼已哭肿的小福子,祥子狠心地说:“等着吧!等我混好了,我一定来娶你。”祥子又在雍和宫附近的夏家拉上了包月。年轻的夏太太引诱祥子,使祥子染上了淋病。

病过之后,祥子几乎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身量还是那么高,可是那股正气没有了,他不再要强了。刮风下雨他不出车,身上有点酸痛,一歇就是两三天。染上了抽烟、喝酒、打架的陋习。对车座儿,他绝不客气,讲到哪里拉到哪里,一步也不多走。在巡警眼中,祥子是头等的“刺儿头”。

冬天的一个黄昏,祥子在鼓楼前街拉着一位客人向京城跑。后来才发现这人原来是刘四爷。他把刘四爷赶下了车,感到出了一口恶气。

祥子没有办法,又找到曹先生家里,把自己的一切告诉了曹先生,要曹先生给他拿主意。曹先生要祥子回他这儿拉包月,答应让小福子来曹家帮忙,还同意让出一间房子给他们住,祥子心里充满了一线希望和光明。祥子带着这个好消息去找小福子,可福子两月前因不堪娼妓的非人生活上吊死了。

祥子在街上失魂落魄,终于完全堕落。他吃、喝、嫖、赌,还染上淋病,而且变得又懒惰又滑头,还做出卖朋友的事。他没有回到曹先生家,最后靠给做红白喜事的人打杂来维持生计,祥子走到了自己的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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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花千骨小说全文阅读1水鬼拦路

全文共 2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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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没有星子更没有月亮漆黑得像一个大洞让人有些颠倒分不清上下似乎一失脚就要坠进去。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一个莫约十二三岁的小孩孤零零一个人在路上急的走着。右手握着一小串佛珠碎碎的念左手提着个油皮灯笼。

与其说她是走不如说是在跑因为那些东西一直在后面跟着她只是因为佛珠的原因不敢太靠近。周围漆黑一片只看得见灯笼荧荧鬼火一般在半空中飘移着。四野寂静得有些诡异连流声虫鸣声都听不见。

马上就要到村子里了进了村就好了小孩不断提醒自己苍白着脸冷汗直往下掉。腾出右手把身上披的八只黑狗皮拼制成的披风裹得更严实一点妄图不让自己的气味更多的散出去。

可是走到村头的小石拱桥上小孩还是傻那里了。一个打着纸伞的女人站在桥上正对着她伞面上绣的是红得耀眼的桃白色的衣裙上也是。伞打得很低看不见脸。明明是炎热酷闷得没有一点风可是那裙袂却激荡的上下翻飞着。

小孩吓得停在那里双腿直打颤完了遇上鬼拦路了。

“南无阿弥陀佛……”她继续低声念着侧过身子想从桥另一边过低下头装作没看见她。却现她眨眼间又站在了她的面前。精致的白色绣花鞋上沾满了泥脚边是一滩的水还有各种绿色的水藻和贝壳。这时她才看清那裙摆上的哪是桃花分明是溅染的鲜血。

突然手中灯笼本应该温柔的黄光开始诡异的从青色变成红色好像也被血染过了一样。空气里满是刺鼻的河里的膻气与血的腥臭。

“南无阿弥陀佛……”硬着头皮把佛珠举到前面那女鬼退了两步小孩又前进两步那女鬼又退两步。快到桥头时却听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响起。

咣的一下面前的女鬼散裂了开来肢体断作无数截仿佛被硬生生砍碎一样一地都是血和蛆虫。

小孩吓得差点扔了手中的佛珠还有灯笼就往回跑两条腿抖个不行。

却见有个圆圆的东西骨碌碌的从伞下滚了出来滚缠着黑色的长竟然是那个女人的头。小孩浑身上下如被冰冻半点都动不了了。一个声音不停的在心底喊快跑快跑可就是移不动一点步子。

那头皮球一般s型的左右乱串撞到桥栏又反弹回来一会儿就蹭到了小孩的脚边吓得她差点没整个瘫软的坐在地上。

静止了片刻小孩瞪着脚边那个突然不动的头心都快从喉咙里跳出来。却见突然那个头一下翻转过来小孩这才看到她的脸脸上黑乎乎的两个大洞眼睛竟然被硬生生抠去。一只不知道到哪里去了另一只由一些血管、神经和组织牵连着半挂在脸上晃来晃去白惨惨的眼珠还飞快的转着向上直瞪着她。嘴唇似是被河里的鱼都咬烂了残缺不全得瑟瑟哆嗦似是要向她说些什么却只出风吹木头门一样嘎嘎的响声。

小孩忍住呕吐的冲动跨过那个头就往前跑顾不得正踩在一地的残肢上。突然间腿被抓住是一只半截的右手手指在水里泡涨了腐烂而白手臂肉端处可以看见森森的白骨。

惊恐当中现那个脑袋又飞快的像自己弹了过来张开大嘴就咬到了自己的右腿小腿上剧痛之中更加伴随的是刺骨的阴冷瞬间传遍了四肢百骸。

小孩挥舞着佛珠向那头上打去然后听见一阵仿佛生肉放在烧红铁板上的嘶嘶响声好一半天那个头才松口脱落。小孩拔腿就跑却突然听见什么破裂的声音脚底下什么东西硌着自己。抬起来一看竟然是那女鬼的另一只眼球不小心被自己踩爆了正流出滚滚的脓水和蛆虫。

小孩一边干呕一边飞也似的逃下桥现那只手竟然还抓在自己腿上而那个脑袋还在桥上蹦呀蹦呀上下牙齿互相敲打着叫着“手手手……”声音又凄惨又恐怖只是下不了桥无法追来。惨死在水上的人灵魂只能永远困在那里。

小孩使劲把那残臂从腿上扯了下来用力的抛回桥上。然后转身不要命的往前跑。脸上早吓得半点血色都没有了。

村子里的人此时都睡了安静得连声鸡鸣狗叫都听不到。小孩在一家药店前疯狂敲门整村人却仿佛都在睡梦中死去一样没有半点反应没有一家灯亮。小孩拼着命的敲了好半天里面才有了一点动静。

“谁啊……”

“张大夫张大夫我是小骨!快救救我爹他快死了!”叫小骨的孩子心急如焚的大声叫道。

“哦哦小骨啊你别急等我穿好衣服收拾好马上马上……”

不一会儿一个半白头的老男人提着药箱出来了和她一块匆匆往回赶去。

“你怎么晚上一个人出来了啊!没遇上什么吧?”

“刚刚在桥上有……没办法爹突然病得很重……”小骨拉住张大夫的衣服躲在他身后一瘸一拐的走着身子依然不停的抖。慢慢的走近小桥时偷偷探出头来却现刚刚那一地的残尸还有自己踩碎的眼球全都不见了。好像什么都没生过一样。

她的八字太轻阴气太重天煞孤星百年难遇。出生时即伴随着母亲的难产而死满城异香明明盛春时景却瞬间百花凋残于是取名叫花千骨。

父亲是个屡次落第的秀才因为命硬倒也一直抚养她到如今。但是因为花千骨体质太易招惹鬼怪给村里惹下不少麻烦只好单独领她住在村郊小河边随意搭建的木屋里。

花秀才请了游方的高僧来给花千骨驱鬼改命格和尚也只是摇头给了花千骨一串随身携带多年的佛珠还有让用八只黑狗的皮做披风掩住花千骨身上普通人闻不见只有鬼怪能闻到的异香。并嘱咐太阳落山后便不要让她出门这才安然活到了十二岁。

张大夫怜惜她小小年纪就受如此多的惊恐和磨难。一向对他父女俩多加照顾。他是医生手上握过太多人的命宿沾染过太多人的生死身上阳气和煞气都比较重一般小鬼不敢来招惹。牵着花千骨的手回到他们住的地方一路倒也没遇上什么麻烦。

只是花秀才病得很厉害和花千骨长期生活在一起总是难免有各种的邪气缠身不到四十的年纪却苍老衰弱的像五六十。张大夫一个劲的摇头叹息怕是熬不过今晚了。

花千骨跑进跑出的烧水煎药给花秀才抹身擦汗。不敢让自己闲下来心里隐约知道所以一直担惊受怕。这是她世上唯一一个亲人了。

花秀才终于还是没能挨到天亮弥留之际担心的仍是自己死后花千骨一个人该怎么办。张大夫安慰他说会收养照顾千骨花秀才却一不想牵连他二也怕他保护不了千骨多久。于是交代花千骨等他死后去传说中的茅山拜师学艺。等学有所成就再不怕妖魔缠身了。

花千骨握着父亲逐渐冰凉的手心里凄芜荒凉一片连父亲都走了自己孤孤单单一个人留在这世上又有什么意义?努力的逼迫自己不要哭不要哭从小到大父亲唯一对她严厉的时候就是不准她哭。她知道一是因为她一流泪必定天有异相二是知道自己不能一直陪着她逼着她努力的学会独立和坚强。

张大夫帮她把腿上的伤处理了一下挤出黑的浓血洒上些许香灰又涂了点药膏包扎好。只是一点尸毒倒也并不严重。

第二天张大夫和村里几个热心人帮着她把丧事简单的办了。张大夫认为她年纪还太小不能一个人便外出去闯荡希望先收养她最起码先把腿上的伤养好。她却下定决心立马启程听从父命上茅山去学道。张大夫拗不过她只好帮她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变卖了然后又资助了她些许银两。

第二日晚花千骨裹着狗皮披风听着屋外的大风还有鬼哭狼嚎在空荡荡的木屋中光光的床板上睁着双眼躺了一整夜。脑中蓄满了悲伤和对未来路途的迷惘。翌日大清早便告别村里人向着茅山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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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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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讲述的是一部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

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大师兄孙悟空。他原来是一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他是一个天真烂漫、调皮任性的无拘无束的“野猴”。他夺走老龙王的镇海之宝——定海神针;游乐地府撕碎“生死簿”;大闹天宫,偷吃仙桃仙丹,不把玉皇大帝放在眼里,还自封“齐天大圣”。用他的七十二变大闹天宫,惹怒了如来佛祖,便被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唐僧救了他,他便跟着唐僧西天取经。为了师傅的安危奋不顾身的他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反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各路神仙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其次是二师兄猪八戒。他贪财好色,有着一身毛病,好吃懒惰,爱占小便宜,怕困难,总是退缩,还特别爱吃,每次孙悟空叫他去找食物,他总是打着找食物牌子,却总是在半路睡觉,或者是找到了食物在回来的路上也吃得一干二净了。它相对来说小脑筋比较多,我很清晰记得有一集,某条河流结了冰,但这样马就不容易前行了,当大家都在困扰之时,猪八戒立即就说可以给马蹄裹上布,增加摩擦力。虽然他很贪吃,但是也非常护主,丝毫不比孙悟空差,一旦唐僧有危险也会那把九齿钉钯奋不顾身的去救他。

然后是三师弟沙悟净。他心地善良、安于天命,他的本领更比悟空,八戒是弱一些。他淳朴憨厚,忠心耿耿,总是挑着行李默默跟在身后,任劳任怨,憨厚和淳朴的形象生动的展现出来。

最后是师傅唐僧。他胸怀天下,惠及黎民百姓,善良闵城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为了求取真经而不惜远行,而且他心思缜密,能注意到事物的细节,自我要求严格,坚持原则,规范严谨,善于发现问题,低调不张扬,遵守时间。

就是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又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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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大好时光小说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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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大好时光》没有不是根据小说改编的,所以没有小说版,该剧是由金牌编剧王丽萍原创的剧本,跟《生活启示录》是一个编剧。电视剧播出后可能会出该剧的小说版。

胡歌主演的电视剧大好时光正在热播,同名小说也遭到热搜,大好时光小说txt免费下载地址在哪里呢?

大好时光讲的是大龄男女青年在追爱的路上遇到的各种坎坷和领悟。胡歌饰演的是一个旅游公司的领导,有房有车有存款,是一个理想的对象,然而却因为和远在美国的女友谈了十年的异地恋,由于跟女友的约定,让他没有察觉到十年来,自己对女友的感觉已经变了。

于是跟女友十年的感情只能以分手作为结束,在事业袁浩又遭到了小人的陷害,爱情事业双失意的他有陷入了小鲜肉夏冰冰的阴谋爱情里,连续受伤。

剧本创作

《大好时光》的故事写了大半年,其中半年时间王丽萍都花在了和创作团队、采访对象聊天上。剧本写起来很顺,其中不少素材来自于王丽萍担任点评嘉宾的《相约星期六》

小说《大好时光》大结局

袁浩是个事业上小有成就的旅行社首席代表,人长得帅气,有房、有车、有存款,而且还单身,是大多数女人梦寐以求的结婚对象。现年33岁的袁浩,可谓正值人生的大好时光,但由于自小成长于破碎的家庭,又遭受着女友死缠烂打般的疯狂逼婚,使袁浩对婚姻恐惧更甚,并标榜本身是不想结婚的男人。直到有一天,见着女人就能变成“耗子”的袁浩,却阴差阳错地遇到了“猫”一样敏捷、聪慧的女人茅小春。身世复杂、还有着一段不同寻常感情经历的医院护士茅小春,后来也成了一个不婚主义者;她和袁浩不打不相识,两人由一见面就互掐的关系,渐渐发展至擦出火花,这对不想结婚的男女,最终还是克服所有障碍,一起走进了结婚礼堂

剧集评价

对于剧中呈现的婚恋观,《大好时光》从“不婚男”入手,通过对于“不婚者”的诠释,该剧传递给人一种年轻人“不负大好时光”,“该爱就爱,该结就结”的正能量,让人通过一部电视剧能够有所启发,选择最适合本身的生活。剧中,无论特立独行的“不婚族”,还是对未来充满懵懂的“90后”,又或者人到中年的“恐婚族”,都是角色鲜明,带有明显的“性格标签”。在当今社会,《大好时光》令都市白领一族在面对社会压力,家庭压力,以及自身内心的自卑与恐惧的时候,产生共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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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阅读第1章

全文共 12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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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我们保中女子中学的排球队一行八人,由教练老文康率领,到泰国集训。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面包树,树高三十多公尺,会开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状象一颗圆形的钮扣,它会渐渐长大,最后长成像人头一样的大小,外表粗糙,里面塞满了像生面包一样的果肉。将这种果实烤来吃,味道跟烤面包非常相似。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八六年,我读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队的,我们被球队那套红白间条制服迷死了!而且五十岁的老文康教练在学校非常有势力,他喜欢挑选样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队。当时能够成为排球队队员,是一份荣誉。

跟我们同时加入球队的,有韦丽丽、乐姬、宋小绵、叶青荷和刘欣平。韦丽丽是一个例外--她长得不漂亮,健硕黝黑,头发干硬浓密卷曲,活脱脱象一块茶饼。中二那年她已经身高五尺七寸,后来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两条腿,粗壮得象两只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员,老文康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

乐姬是校花。她的确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裤,那两条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许因此,她对人很冷漠。

我叫程韵。

在保中七年,我们没有见过什么好男人。连最需要体力的排球队教练,都已经五十岁,其他男教师,更是不堪入目。

朱迪之比我早熟。她喜欢学校泳池新来的救生员邓初发,他有八块腹肌和一身古铜色皮肤,二十岁,听说从南丫岛出来。

为了亲近他,迪之天天放学后都拉着我陪她去游泳。

为了吸引邓初发的注意力,迪之买了一件非常暴露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会让人看到乳沟--如果主人胸部丰满的话。可惜,读中二的迪之,才十四岁,还未发育,穿上那件泳衣后,我只看到她胸前的一排肋骨。那个时候,我们几个女孩都是平胸的,除了韦丽丽。她发育得早,身高五尺七寸,曲线也比较突出,她又不戴胸围,打球的时候,一双乳房晃动得很厉害。我猜想她不大喜欢自己的乳房,所以常常驼背。我和迪之、光蕙、小绵、青荷、欣平私底下讨论过一次,我们不希望乳房太大,那会妨碍我们打球。

到了冬天,学校泳池暂时关闭,邓初发放寒假。我不用再陪迪之在乍暖还寒的十月底游泳,暗暗叫好。迪之虽然有点失落,却很快复原。少女的暗恋,可以是很漫长的。

那个寒假,发生了一件大事。宋小绵在上英文课时,第一次月经来了。她把浅蓝色的校服弄得一片血红,尴尬得大哭起来。她们说,她第一次就来这么多,有点不正常。第一次通常只来很少量。这件事很快传开,小绵尴尬得两天没有上课。

「我希望我的月经不要那么快来。每个月有几天都要在两腿间夹着一块东西,很麻烦!」我说。

「听说月经来了,就开始发育。」迪之倒是渴望这一天,一旦发育,她便名正言顺恋爱。

终於,来了!

迪之在上历史课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第一次月事来了,乍惊还喜地告诉我。当天正是星期三,放学后要到排球队练习,迪之到总务处借了卫生巾,又大又厚,非常不自在。我暗里庆幸自己的麻烦还没有到。怎知道在更衣室沐浴时,我的第一次月事也来了。

「程韵来月经啦!」迪之在更衣室高呼。我难堪死了!迪之常说,我们是在同一天成为女人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我们曾经误会对方,也能够和好如初。

我和迪之住在同一条街,父母都不大理我们。月事第一次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买生平第一包卫生巾。那时是一九八一年,超级市场不及现在普遍,买卫生巾要到药房。药房里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很大方地叫出卫生巾的牌子,但我鼓不起勇气向一个男人要卫生巾,迪之也是。那天晚上,我们在药房附近徘徊了两个多小时,药房差不多要关门了,我们才硬着头皮进去买卫生巾。由于「飘然」卫生巾的电视广告卖得最多,我们选了「飘然」。后来,又轮到沈光蕙。到暑假前,青荷、欣平、乐姬都有月事。这时,韦丽丽才告诉我们:

「我小学六年级已来了!」

我们目瞪口呆,小学六年级就来?真是难以想象!

听说现在的女孩子,六年级来月经并不稀奇。有些女孩十二岁已经有性生活。我们十四岁才有月经的这一代,也许因此比她们保守,仍执迷于与爱并存的性。

后来,我和迪之都有勇气自己去买卫生巾。许多许多年后,迪之还可以叫男朋友去替她买卫生巾。但,我不会。我看不起肯替我买卫生巾的男人。

朱迪之说得对,女孩子的第一次月事来了,身体便开始发育。每次练习结束后,我们躲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讨论大家的发育情况。

「我将来一定是平胸的,我妈妈也是平胸的。」小绵有点无奈。

「我喜欢平胸!平胸有性格,穿衣服好看。」青荷说。

青荷是富家女,住在跑马地,父亲是建筑商。她的家有两层高,单单是那个平台,也比我们的体育馆大。她是家中幺女,两个姐姐在美国读书,父母最疼她。我们参观过她的衣柜,衣服多得不得了,全是连卡佛的(是一九八一年的连卡佛!)。如果拥有这几个衣柜的衣服,我也愿意平胸。

「平胸有什么好?」沈光蕙揶揄她。

光蕙对青荷一直有点妒忌。青荷家里的女佣每天中午由司机驾着酒红色的平治送午饭来给她,我和迪之时常老实不客气要吃青荷的午餐,只有光蕙从来不吃。

刘欣平家里也有女佣,但气派就不及青荷了。欣平的母亲余惠珠是学校的中文老师,父亲是政府医院的医生,家住天后庙道。

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虽然是好同学,却有很大的距离。光蕙不喜欢青荷,也许是她对这种距离,比我敏感。数年前,有一个男人追她,人不错,她就是不喜欢。后来我才知道,他住在屯门。对她来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最低限度,也要嫁入跑马地!

宋小绵长得比较瘦小,八百多度近视,除了打排球时显得非常勇猛,其余时间都很斯文。

她父母在西营盆经营一间云吞面店。

小绵的父母都很沉默,尤其她母亲,是个很干净骨子的女人。她很会为儿女安排生活和朋友。我看得出她最喜欢小绵跟青荷和欣平来往,她很想把自己的女儿推向上层社会。

韦丽丽住在铜锣湾,我上过她的家多次。一次,她母亲刚好回来,我简直不相信那是她的母亲。韦丽丽的母亲长得年轻漂亮,衣着摩登,她有一头浓密的曲发,丽丽的头发也是遗传自她,但丽丽的象一块茶饼,她却象芭比娃娃。她和丽丽同样拥有高佻身段,笑容灿烂迷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丽丽的父亲。怎么说呢?她的家,当时是连一点男人的痕迹都没有的。没有父母亲合照,没有全家福,没有男人拖鞋。浴室里,也没有属于男人的东西。

夏天来了,泳池开放,邓初发也回来了。朱迪之再次穿起那件性感的泳衣,已不是露出一排肋骨,而是露出深陷的乳沟。

我不明白迪之为什么会看上邓初发,他不过泳术很出色而已,而且据说是两届渡海泳冠鍕。

「他的蝶式游得很好。」迪之说。

「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式游得好?」我惊叹。

「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需太复杂呢?」迪之说。

「我认为爱情应该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我说。

「程韵,你将来要爱上什么男人?」迪之问我。

「我不知道,总之不是一个只是蝶泳游得好的男人,也不是去参加渡海泳,跟垃圾和粪便一起游泳的傻瓜。」

「我知道邓初发打算参加下个月举行的渡海泳。」迪之说,「我准备跟他一起参加,这是一个接近他的好机会。」

「二十五公尺你都力有不逮,还说渡海泳?」

「我已经决定了!我们一起参加。」

「我才不要!要渡海,我不会坐渡海小轮吗?」

「那我自己去!」

朱迪之果然说服邓初发带她去参加渡海泳。

比赛在浅水湾举行,真的有许多傻瓜参加,迪之跟在邓初发后面,不时向我们招手,还借故拉着邓初发的手。

比赛开始,邓初发首先带出,迪之努力地前进,我们高声为她打气。想不到迪之为了一个男人,可以置生死于度外。海里的人太多,大家又戴着同一款式的泳帽,很快便不见了迪之的踪影。海里突然有人呼救,救生艇上的救生员立即跳下水救起一个女子,好象是迪之。

被救起来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给一只大水母炸伤了整个臀部!她被救生员送上岸时,伏在担架上,痛苦地哭叫。

邓初发仍在海里,迪之被送去医院,医生替她涂了药膏,说没有大碍。她要伏在病床上跟我们说话。

「你这次真的是为爱情牺牲!」我说。

「邓初发不见得也喜欢你,我看你别再一厢情愿了。」光蕙劝她。

「我的屁股会不会有疤痕?」她忧心。

「邓初发不会介意吧?」我揶揄她。

「朱迪之,你没事吧!」邓初发捧着奖杯冲入病房,他看来很着急。

「我伤得很重。」迪之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想到她演技精湛。

「我来背你。」邓初发把奖杯交给迪之。

「你拿了冠鍕?」迪之问他。

邓初发点头:「送给你。」

迪之伏在邓初发背上,温柔地说:「谢谢你!」

迪之和邓初发就这样相恋,二十一岁的邓初发,原来也是初恋,恋爱在保中女中,是一项禁忌。训导主任王燕是一个脸上长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岁还未嫁,她对中学生谈恋爱,深恶痛绝。每天放学时间,她会站在学校大门监视,不准男孩子来接女生放学。

如果她知道邓初发和保中的女生谈恋爱,一定毫不犹豫立即把他辞退,并肯定会在早会时向全校公告这件事,痛心疾首,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们,恋爱是洪水猛兽。再以她个人为例,她就是一直放弃许多恋爱机会,才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一直怀疑,这些机会是否确曾出现。

这件事也不能让教练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细心挑选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队。她们样貌娟好,成绩中上,玉洁冰清,如果有一个队员,十四岁开始谈恋爱,且跟学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员恋爱,他肯定会大发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

我一直也觉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种气质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任由摆布,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当然,我也不象保中学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听话,老文康曾说:「程韵,我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工作适合你!」

后来,我才知道,是恋爱。

邓初发把迪之霸占了,从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只剩下我和光蕙两个人,一个海滩或一个泳池,才有一个救生员,她一个人便等于一个海滩。

我不是看不起邓初发,只是我常常觉得,一个男人,选择去做救生员,是否比较懒惰呢?

「他不过暂时做救生员。」迪之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香港游泳代表队,参加奥运。」

「参加奥运?他廿一岁,是不是老了一点?」我说。

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邓初发,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我只是觉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欢他。

多个月后的一天,迪之兴高采烈跑来告诉我:「邓初发不做救生员了!」

邓初发有一个朋友在湾仔经营一间体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里帮忙。

「好呀!以后买球鞋有半价。」我说。

暑假后,邓初发离开保中。我们买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价优待。星期日不用上课,迪之会到店里帮忙,俨然是老板娘。

那时,我以为她会一直跟邓初发在一起,他们看来很幸福。后来,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个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标,也许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中五和预科的那一批球员,相继因为升学离开,老文康决定集中训练我们。当然,我们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谓训练,不会十分严格,他自己都五十三岁,才没有那么多精力训练我们。集中训练的意思,是学期结束前,在我们当中挑选两位正、副队长。

能当上保中女排队长,自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我们这批人之中,以韦丽丽的球技最好,但韦丽丽肯定不会被选为队长,因为她长得不漂亮。

剩下来的,只有我、迪之、光蕙、青荷、乐姬。乐姬的技术,在这两年间进步了很多,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们都担心她会当选。她是那种一旦让她做了皇后,她便会排除异己的人。最想当选的,是光蕙,她时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证明自己,尤其向叶青荷证明。

那一年,中国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鍕,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热。我们都各有偶像,韦丽丽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晓兰,她是最漂亮的一个。那时,我已经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中五这个学期开始后的第一次排球队练习,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决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队长。迪之、小绵、青荷、欣平、丽丽都热烈鼓掌,我注意到乐姬眼里充满妒意。她就是那种女孩子,以为她这么漂亮,不应该失去任何东西。

老文康选光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这个人比较有组织能力,比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欢光蕙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并非很漂亮,却是娴淑的小家碧玉,脸蛋圆嘟嘟,腰肢也浑圆,象个听话的小媳妇。

老文康的小儿子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他常常想找个小媳妇。我们常常这样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欢老文康,她最崇拜他。

至于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听话。老文康选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

会考到了,我们应付得很轻松,还可以每星期回去练习一次排球。

放榜那天,成绩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个a ,我也有四个a。老文康请我们吃了一顿潮州菜作奖励,那时,我觉得他很疼我们。直至中七,我才发现他并非我想象那样。

预科第二年上学期的一个下午,我本来约好光蕙一起去找老文康商谈订造新球衣的事,临时不见了光蕙,我唯有先去找老文康。敲门敲了很久也没有人应门,我以为他不在,掉头走了一段路,回头竟看见光蕙从他的房间走出来。光蕙和我在走廊上看见对方,她没有跟我说话,从另一边离开。我把这件事告诉迪之。

「你是说教练他--不会吧!他都五十五岁了!而且,他那么正直。」迪之说。

「我也这样想,也许光蕙有心事要向老文康倾诉吧!她一向崇拜他。」我说。

这件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光蕙也若无其事地跟我们一起玩。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相约在湾仔一间清吧喝咖啡,光蕙也来了。

「老文康喜欢我。」光蕙告诉我们。

「我知道!他很疼你。」我说。

「不!不是这样。他……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不是男女之情那么世俗,是爱情,是一种升华了的爱情,他爱我,我也爱他。」光蕙甜蜜地说。

我和迪之都吓呆了。

「你跟老文康搞师生恋?」我有点难以置信。

「可以这样说。」光蕙说。

「但,但老文康已经五十五岁,你……你才十九岁,也比你大三十六年!他可以当你的爷爷!」迪之说。

「年龄不是问题。」光蕙说。

「你怎知道他爱你?」我说。

光蕙说:「你们要发誓不告诉别人,他吻了我。那天,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我不久便要离开保中了,他想吻我一下,我点头,我以为他会吻我的额头,但他吻我的嘴唇,接着,他吻我的胸部。」

「什么?你和他做这种事?」迪之吃惊地望着光蕙。

「什么这种事,我们没有做过什么。」光蕙说。

「还说没有什么?你们接吻!」我说。

「你们接着又怎样?」迪之问她。

「他脱去我的校服,抱着我很久。」光蕙说。

我真的很吃惊,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女之情并不涉及肉体。

「迪之,我想问你,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一个女人才会吻她的。」光蕙问迪之。

「应该是的。但,光蕙,你和老文康是不正常的。我真是不敢相信,他会跟你做这种事,你是他的学生呀!他最小的儿子年纪也比你大。」

光蕙说:「迪之,爱不是这样的,我不计较他的年龄和背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象父亲和女儿,他吻我,也是象父亲吻女儿。」

「父亲怎会吻女儿的胸部!」迪之说。

「所以我和他的爱情,象父女,也象男女。」

「怪不得那天我看见你从他的房间走出来。」我说。

「你们要发誓,不告诉任何一个人。」光蕙说。

当时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迪之会比我清楚,她和邓初发一起五年了,光蕙把事情说出来,是想听听迪之的看法。

那一夜,我们喝咖啡直到凌晨,光蕙比蜜糖还要甜,她觉得自己正在开始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

当老文康再次在我们面前,义正辞严,痛心疾首地批评如今的学生不懂得尊师重道,我有点鄙视他,由他来说「尊师重道」?

我和迪之的看法一致,老文康和光蕙之间,绝对不是什么父女之爱,师生之恋,而是男女之情。

一天,我和迪之一起下课,迪之对我说:「我问过邓初发,他说一个男人吻一个女孩子的胸部,绝对不会没有企图。」

「什么?你把事情告诉邓初发?你答应过光蕙不告诉任何人的。」

「怕什么!邓初发又不是外人,况且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那你该告诉光蕙,别再跟老文康继续下去。」

「程韵,你到底懂不懂?一个女人决定要爱一个男人的话,谁也没法拦住她!」迪之说。

「这就是爱情?」我说。

「直到目前为止,我比你了解爱情。」

是的,那时的我,凭什么跟迪之争论爱情呢?她有五年恋爱经验,而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爱情,我只有幻想,而且因为看小说看得多,以为爱情都是玉洁冰清的。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直到目前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着说。她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争辩。

这却令我狐疑:「什么男女之间的事?你跟邓初发……」

迪之尴尬地回答我:「没什么,别乱猜!」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我在当时也告诉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她和老文康的爱情,超脱、浪漫而痛苦。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迪之跟邓初发是一双令人艳羡的小情侣,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应付a-level 。a-level结束以后,我们便可能各散东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为这个缘故,她向大家提议举行最后一次集训。

青荷、丽丽、小绵、欣平都赞成,连一向漠不关心的乐姬也同意。

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妻子来了。

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

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妻子是最聪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诱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

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操,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 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象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股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骚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光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光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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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改编自刘震云小说电影《一句顶一万句》观后感

全文共 1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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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在《人民文学》杂志看到一篇小说的后半部分,这本小说叫《一句顶一万句》,这部分的名称,叫:回延津记。那时所有人都在备战高考,我却无所事事,整天看课外书。我是一口气看完杂志连载的小说的。看完以后,大呼过瘾,心想:肏,小说还可以这样写!

2011年,我在书店把这本书买下来,看了上部回延津记,又看了一遍下部。再后来,我又用手机读了一遍上部。算起来,我读了两遍这本书。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原因很简单:这本书好。文法好,立意好,内容好。我的文风的转变,和刘震云,汪曾祺等作家有一定关系。我以前写文字,爱显露才华,觉得怎样华丽就怎样写,写得绕,写得空。后来领悟文字的本意是真诚,于是写得越来越直白。

刘震云的小说就是超级写实的。直截了当。有时候不加工生活,直接搬运过来,让人忍俊不禁。我喜欢这种不故意显露的幽默。

《一句顶一万句》讲的是说话。每个人都想倾诉,找个能说话的人,但这样的人并不好找,你的家人未必是这样的人,爱人未必是这样的人。说得着的能在一块儿相处,说不着的,就成了陌路;说得着的,一句顶一万句,说不着的,一万句不顶一句。有些人,你以为你们说得着,但其实并不在一条线上;有些人,你以为你们说不着,但其实有共同话题。有些人这时候和你说得着,在那时候又说不着了;有些人现在和你说不着,过段时间居然说得着了。我们要不说话,就憋得慌。等一张口,满嘴都是胡话空话废话。人的交流有百分之九十是废话,但若没有这些废话,人该多么无聊多么孤独啊。芸芸众生承受不了这样的孤独。

刘震云牛逼之处,在于他不是去写那些孤芳自赏的边缘人物,而是去写贩夫走卒,写的是如你如我一般的普通人。小说跨度上百年,把大众的孤独拉长成了民族性的孤独。这孤独,在一个个鲜活的人物里彰显出来,有点无奈,有点残酷。我们这些张三李四,王二麻子,说到底,都是一样的。

小说的结构不是严格的叙事结构。事情很少,话多。一会儿这个回忆一段,一会儿那个回忆一段。我一直想,这小说是绝对不可能拍成电影的;同时又期待,要是能拍成电影就好了。但刘震云往往给人惊喜。其实我们早该想到,他既然能把纪实文学《温故一九四二》改编成电影,就一定能把《一句顶一万句》改编成电影的。我们早该想到的。

果不其然,这不就拍成电影,并且还上映了吗?导影是他女儿,编剧是他自己,他自己还在里面客串了一个相亲对象。这是他们父女合作的电影。

电影取巧。人物很少:牛爱国、牛爱国老婆庞丽娜、女儿牛百慧、姐姐牛爱香、姐夫宋解放、战友杜青海、情敌蒋九、蒋九老婆赵欣婷、同学章楚红。情节很少,只有牛爱国两口子闹离婚,牛爱香张罗着要结婚。故事围绕着这群人说得着说不着展开。

牛爱国和庞丽娜十年前因为说得着而结婚:一句话,还没说,对方全知道了。十年后,因为说不着而闹矛盾,进而还到了闹离婚甚至差点闹出人命的地步。庞丽娜十年前和牛爱国说得着,十年后说不着了;她和牛爱国说不着了,和婚纱摄影店老板蒋九却说得着;因说得着,二人就在一起了。牛爱国发现了蒋九和庞丽娜的奸情,没当场揭发,而是告诉蒋九老婆赵欣婷。原以为赵欣婷会和蒋九闹,没想到她会直接喝农药。喝了农药没死,蒋九回心转意,两口子和好如初。这时庞丽娜要离婚,牛爱国却不离了。为的是让庞丽娜先逼蒋九离婚,他才离:目的当然是让大家鱼死网破。后来因他不离,庞丽娜和蒋九就私奔了。老婆跑了,他就得假装去找,不然面子上过不去。他没找到老婆,却偶遇同学章楚红。二人一见如故,说得着。章楚红对他说:日子是过以后,不是过以前,你是别着心了。

故事还有其他线索。如牛爱香原以为和宋解放说得着而和他结婚,没想到结婚后二人说不着了。宋解放和老婆说不着,和牛爱国女儿牛百慧却说得着;因二人说得着,宋解放觉得和牛百慧姑姑这婚结得值。

故事简单,比起小说略显单薄,但也算得上是好电影。比较小众,但懂的人会喜欢。

另,刘震云有个朋友叫王朔,又有一个朋友叫马原。刘震云说这二人是真懂小说的人。他们几个说得着。说得着,因想法能套在一块儿。前日看一篇马云的小说,《虚构》,里面除了讲人生的荒诞,也说了人的孤独。有个段落是这样的,摘录如下:

“她们都不会说话吗?”“都说话。她们很少说话,没有什么可说。”“还有,楼上两个人也都不说话。”“矮的想说说不出,高的能说不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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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小说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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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三国演义》。

在中低年级,我看《三国演义》时,它在我心中是一篇长篇历史小说,它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更让我记着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胆狭义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抬棺上战的庞德、阴险狡诈的曹操……

在小学高年级,再读《三国演义》时,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周朗、空城计、妙锦斩魏延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

可他也并非神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上奏后主刘禅自贬三等,从中我么可以看出人也有失败的时候。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普通人。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要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的失利而灰心气馁,更不应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的地方。

而我喜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经常喝醉,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投靠东吴的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赤壁之战”了。当时,曹操带领八十万大军与周瑜三万军士隔江相对。周瑜手下一员大将黄盖考虑到敌强我弱的情况下献计苦肉计和火攻结合在一起的计策。首先,黄盖假装要让周瑜投降,接着周瑜罚黄盖一百军棍,后来,黄盖写了一封诈降信。曹操接到信后高兴极了。不但没有防备,反而大摆宴席来迎接黄盖。结果被黄盖的计策骗得团团转。这个故事就是以少胜多的典范

随着我的成长,每次研读《三国演义》都有不同感受,《三国演义》真是伴我成长的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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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阅读小说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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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读上了《三国演义》这本书后,我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三国英雄也明白了很能多故事,如刘备、关羽、张飞、袁绍、曹操《刘关张桃园三结义》《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关羽温酒斩华雄》可是令我受益良多的,是《关羽温酒斩华雄》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说了,董卓在汉山横行霸道,有一次令华雄到袁绍寨前挑战,袁绍派名将俞涉、潘凤出击,谁知都被斩了。关羽请战,却因关羽只是马弓手被袁绍大骂。曹操却酾上温酒让关羽壮胆,关羽要求先战后喝。关羽果然斩了华雄,并且回到寨时酒还尚温,曹操大喜。

关羽温酒斩华雄这一段写的栩栩如生,仅用几个词就写出了当时的激烈场面,鼓声大震,喊声大举天摧地塌,岳撼山崩,是这段的点眼之笔。酾提掷更写出了关云长的英勇、大胆。这也正是云长停盏施英勇,酒尚温时斩华雄。可见关羽比那些认为厉害的人要强好多。

《关羽温酒斩华雄》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只看表面和他的职位定一个人的才能,并且不能只欣赏地位很高的人,因为他们不必须是最棒的,或者真正的人才。天才在一些不起眼的人群当中,可能他的才能比地位很高的人强记多了,却只是还没被人发掘出来。这个故事还告诉了我:做人就必须做像关羽一个勇敢、有胆识、有自信、雄心壮志,不能贪生怕死、胸无大志。让我们也来当上个小英雄!

曹操招兵买马,会合袁绍、公孙瓒、孙坚等十七路兵马,攻打董卓。刘备、关羽和张飞追随公孙瓒一同前往。董卓大将华雄打败了十八路兵马的先锋孙坚,又在阵前杀了两员大将,十分得意。十八路诸侯都很惊慌,束手无策,袁绍说:可惜我的大将颜良、文丑不在,不然,就不怕华雄了。话音刚落,关羽高声叫道:小将愿意去砍下华雄的脑袋!

袁绍认为关羽可是是个马弓手,就生气地说:我们十八路诸侯大将几百员,却要派一个马弓手出战,岂不让华雄笑话。关羽大声说:我如果杀不了华雄,就请砍下我的脑袋。曹操听了,十分欣赏。于是,就倒了一杯热酒,递给关羽说:将军喝了这杯酒,再前去杀敌。关羽接过酒杯,又放在桌上说:等我杀了华雄再回来喝吧!说完,提着大刀上马去了。

关羽武艺高强,没一会儿,就砍下了华雄的脑袋。他回到军营,曹操连忙拿起桌上的酒杯递给他,此时,杯中的酒还是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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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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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名字,就明白这书必须很无聊。《海底两万里》,一看便不是我喜欢的书的类型,我更是不会好奇里面的资料,若不是该死的作业,我怎会买这样一本看起来如此枯燥的书。“忍耐一下,你是为了完成作业,你务必看这本书,不管它有多么糟糕。”我这样对自我说。

就这样,我翻开了第一页……

故事开始于1866年一件闹的满城风雨的怪事,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怪物,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理解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他不幸落水,才发现这怪物不是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鹦鹉螺号”,船长尼摩邀请他们开始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经历了各种险情。最后,到达挪威海岸时,不辞而别的阿龙纳斯将海底的秘密公之于众。

书中人物寥寥,有名有姓的只有几个。但就是这么几个人,一艘潜水艇,一个神秘的船长尼摩,一个学富五车的科学家,在各种探险历程中,在将近一年的时光中,纵横海底两万里,为演绎出一个个故事,展现出一幅幅惊险刺激画面,海底墓地,珊瑚谷,巨型章鱼……描述了他们周游各大洋的冒险经历,故事曲折惊险,引人入胜,画面多姿多彩,气象万千。

故事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物是尼摩船长。他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十分吸引人的人物。他如大海一般兼具热情、冷酷、和善、危险、温和、暴躁、随和、任性……他根据自我的设计建造了鹦鹉螺号潜水艇,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我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但他的良心从没有被残酷的生活经历磨灭过。

他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他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他会把整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他心中充满痛苦,却仍是善良的……在南极缺氧的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潜水服上的储气罐里最后一丝空气,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不惜牺牲自我生命的行为深深感动了我。

合上了书,我的心仍停留在奇幻的海底。就是这以前被我无限排斥的书,竟然会如此好看,在漫长的旅行中,我时而被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被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和细致入微的刻画交替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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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大汉情缘之云中歌小说阅读

全文共 1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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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歌》是中国言情作家桐华所写的一本小说,是《大汉情缘》系列小说的第二部,三部小说的背景及人物有贯通和串联,但是彼此又是独立的故事。《云中歌》承接了上部作品《大漠谣》的故事背景,讲述西汉时期,霍去病与金玉的女儿霍云歌与汉昭帝刘弗陵和才子孟珏的爱情故事。

该书共分为三册,首版于2007年在作家出版社出版;2014年该书由于正工作室改编拍摄为《大汉情缘之云中歌》。

《第一部》

西汉时期,八岁的汉昭帝刘弗陵被追逼到万里荒漠,走投无路之际,一个骑着天山雪驼的绿衫女孩云歌凭空降临,将其带出荒漠。冷漠似冰的刘弗陵最终被精灵可爱的云歌打动,互赠礼物后相约十年后的长安相会。

十年后,云歌带着儿时的诺言来到长安寻找刘弗陵,无奈此时的刘哥哥不仅不记得儿时的大漠诺言,而且身边还多了个贤惠美丽的女子许平君。伤心的云歌正欲返回西漠,却遇上了难缠的绝世美男孟珏,云歌以为幸福的生活从此开始,谁知又卷入了一场宫廷王位之争。

《第二部》

牢狱中的奄奄一息的云歌终于被辨认出身份,与皇帝刘弗陵劫后重逢。因为无法立刻接受自己当年认错人,后来移情公子孟珏的事实,更不知如何面对真正的“陵哥哥”,遂与刘弗陵定下一年之约。宫中的时光渐渐愈合了云歌心中的创伤,与刘弗陵日渐熟稔起来。在撮合刘弗陵与皇后上官小妹未果之后,云歌终于接受了刘弗陵的感情,两人决定日后离开皇宫,比翼双飞。孰料就在等待刘弗陵安排“后事”的过程中,云歌无意发现刘弗陵流连上官小妹处,遂伤心欲绝而归去。路遇公子孟珏,谈话中心生疑惑,拨马回宫后发现隐情--刘弗陵已得不治之症。云歌誓与刘弗陵不会再分离,多方寻医为其治病,甚至为此许嫁他人。刘弗陵病情反复,刘弗陵选中的两人:荒唐王爷刘贺和卫公子之孙刘询之间的暗自斗争已呈白热化趋势,手握大权的霍光又蠢蠢欲动。当山雨欲来的时刻,云歌选择和刘弗陵把握住当下的快乐和幸福。

《第三部》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生幸福;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场心伤;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世无奈;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段折磨。

云歌与刘弗陵终结成夫妻,彼此情投意合,感情和睦,在刘弗陵的悉心安排下,上官小妹的协助下,历经与霍光的明争暗斗,皇位最终交接给流落民间的皇孙刘询,刘询成了这一场皇位之争的最大获益者,而刘贺则是这场皇位之争的最大受害者,红衣为了救他,身受重伤而亡,刘贺到最后才明白“同心结”的寓意,孟珏此时也明白了云歌心中的同心结所指。刘询登基后,看似是一个好的开始,其实一切的阴谋才真正开始从海面下浮出,云歌面对一个接一个残酷的真相,命垂一线,许平君身亡。纷纭往事俱过,当刘询打开封藏在树洞里,年少时大家许下的心愿时,不过淡淡几滴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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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外语原版小说阅读技巧与策略

全文共 3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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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在原版小说阅读方面,我不是高手,虽然有很多恩师淳淳教导,自己也买了借了很多原版小说,在我印象中,没有一本好好读完的,唯一的一本大16开的600多pages的原版教材,到是花了3个月的时间啃完了.

近来由于2外的需要,本人再次向原版小说进军.我把自己的一些3角猫的阅读技巧策略祥述如下,希望各位高人指点在下…

1. why to read original edition novel

要想真正提高外语水平,阅读原版小说是必经之路,正如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外语高手一样,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有毅力读完N本原版小说的.(我特佩服门卫,能够把一本都上N遍,如果我有这种毅力的话,早就成为高手了…)

2. fundamental conditions

语法:系统准确的掌握语法. 基本上,如果是E,高中毕业以后这一点都达到了

词汇: 熟练词汇>2.5k, 认知词汇>5k

工具书:一本C-E,

一本E-E,或者用文曲星代替,但我偏好字典----词汇认知学指出,词汇的记忆效果与词汇的检索时间正相关(我现在读法文,由3本D, F-C,F-E,F-F)

3. 选材,仁者见仁,就我个人而言, 我偏好当代中篇作品(我现在选了一本Marcel Pagnol 写于1957年的, 280pages)

4. 前期工作:

查找百科全书或相应的工具书,了解到作者的生平,作品,世人的评价.

5. 阅读中的词汇学习:

每天阅读6 pages(6X225=1350字),在阅读过程中碰到new words先做标记,读完后再查D, 把生词记载在本子上,并及时背诵(我现在最怕的就是这一点,会不会半途而废???)

6. how to read

我准备默读, 这是我的习惯,朗读太费尽了,泛读也没有意义,介于精泛之间

7. read what

我主要研究其词汇搭配.词汇的用法是语言中最难的,比如,法语中最简单的一个介词à,用法不计其数,在大型D上有好几页,为什么同样的词汇在名家手下就生龙活虎,到了我的手下就一潭死水呢?我认为这应该是读原版小说的最根本目的.

记得AS以前告诫我,要多学词法,少背词汇, 可惜一直没有好好的实行, 现在,我就以法语作为实验品吧…再次谢谢AS!!!

我准备把注意力集中在届词,练词,动词上面,因为名词和形容词的用法太简单了,不知这样是否OK?

8. how to digest

每读完一章写一篇读后感,相当于开卷考试,经常并及时背诵本子上的new words

9. 结语

方法人人都有,上面只是我个人的对策,真诚的希望大家对阅读原版小说提出意见和建议.

向更高英语水平迈进之阅读篇

阅读也是让我操心最多的技能之一。

一开始,词汇量不够,读起文章来总是磕磕碰碰。关键词不懂,凭你猜功再怎么好也白搭!好么,我就背单词,再阅读起来就好多了。记得最痛苦的经历是外教让我们读尼采的The Birth of Tragedy。好家伙,晦涩难懂的美学文章,又是英文,什么酒神啊,太阳神啊,很多同学都看不下去,我是硬着头皮,心里想着 “面包会有的,房子会有的,¥¥会有的···”(什么和什么啊?!)查着字典啃了下来。读后的感觉啊,象是脑子里叫人灌了稀饭,玄而又玄,稀里糊涂的(说全是水么,不对,还有米;说全是米么,哪来这么多的水?!)反正是似懂非懂的,这才明白阅读的“难”!一般的文章,在词汇量达到1万时,已经是轻而易“读”了。

阅读没有什么诀窍,就是先过单词关,再涉猎广泛的材料,不要一味地读自己喜欢的东西,你不妨也去读读尼采的文章(最好是睡不着觉时读,呵呵)。

强烈推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英国文化选本》和《美国文化选本》(杨自伍主编),有不少大家的作品,我打算全背下来(不知是不是痴人说梦),其中的议论很经典(写作时抄它几句,呵呵)。为了准备考研和专八的阅读,我做了一个月的GRE阅读理解,那本书上说1.3分钟一道题,那就做喽,错误率总很高。可是时间长了,错误就少了,很高兴速度有了保证,每次都能按时finish(比如,不论篇幅大小,共有20道阅读问题,就是20Ⅹ1.3=26分钟!)有种要飞的感觉。因此,速度的提高是强化出来的,不逼自己,别想速度能上一个台阶。当然,要保证质量。平时有空就读读英语,看看英文,临考时就能省下可观的时间用于理解。要是考试时还在研究这个定语从句,那个独立主格的,速度能快么!

想起当初考研时必须100分钟出头做完80道阅读问题就后怕,大部分比八级的题还难,现在叫我再做肯定不行了,这说明了一个道理,就是英语真的要天天看,不看会生疏的。很多东西要是读了不理解,是对“英语”还不够熟,让你多看几遍就能做对,是不是?问问自己花在“读”的时间有多少。我曾经花了不知多少个“3小时”读枯燥的文学评论(是英文的哦!)你呢?

揭密英语阅读策略

阅读能力是英语考试中重点考查的英语语言运用能力。以中、高考英语试题为例,阅读理解题在试题中所占的比重最大,同时听力、完形填空、书面表达、单项填空等题型的答题效果也直接或间接地依赖于阅读能力。如完形填空,也叫缺词阅读,如果学生不能读懂短文的大意,就无法正确地填上所缺的单词。因此,提高英语阅读能力在英语学习中常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尽管中学英语教学历来重视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但由于传统的英语课堂教学过多地承担了词汇、语法等语言基础知识的教学任务,英语教师常把大量的时间、精力用于知识点的传授、复习、掌握和操练上,专门的阅读训练,尤其是以语篇能力、思维能力和阅读技巧为核心的阅读能力训练不足,导致学生的阅读能力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提高。其外在的表现是,学生参加英语考试时经常在阅读理解和完形填空等题中失分过多。

从提高英语阅读能力的途径看,学生的阅读训练与学习主要有两类:一类以开阔视野、欣赏鉴析为主;另一类是以阅读策略为主要目的的专项训练。仅从应试的角度看,与前者相比,后者更能够使学生在较短的学习时间内大幅度提高英语阅读能力,从而在英语测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阅读策略的内容主要包括阅读技巧、语篇能力和思维能力。从全国各地中高考英语试题的设计去分析,涉及阅读技巧和语篇能力方面的考点主要有:理解主旨大意与细节、根据上下文线索猜测生词词义、识别具体事实和抽象概念、把握全篇的结构与逻辑关系、理解文章的字面意思与深层含义、理解图表信息等。这方面的训练必须通过学生独立自主的阅读和有针对性的解题实践,才能使他们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阅读理解能力。

随着近年来中高考英语试题难度和阅读量的不断增加,思维能力的局限越来越成为阻碍学生提高英语考试成绩的一大障碍。如近年来完形填空题的考核已经不再以语法知识为主,而是重点考查学生对文章意思的理解,即所要填写的词只能从一定的语境中找出。这就要求学生学会根据上下文的逻辑关系进行仔细的分析与判断。而阅读理解题更是越来越多地检测学生对文章的隐含意义、逻辑结构等的理解和对主旨大意的概括,例如推断作者的写作态度和意图、猜测生词的词义、确立文章的主题等,这些问题的答案多数隐藏在文章的脉络之中,学生通常无法直接从字面意思中获得,必须开动脑筋、激活思维。因此,要想在英语考试中取得高分,学生必须学会灵活运用分析、综合、归纳、判断、推理等思维方法。

由国际阅读协会资深专家Diane和James教授合著,华东师范大学英语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吕良环副教授编注的《成功英语阅读策略》丛书,汇聚了中外英语教学专家多年的研究成果,为广大中学生提供了一条提高英语阅读能力和英语考试成绩的捷径。该套丛书正是通过对阅读能力的核心--阅读策略的逐一揭示,让你感到,英语阅读原来并不神秘,提高英语阅读能力的时机是那么近在咫尺。读完丛书,你将发现英语阅读的技巧原来是如此丰富,你将懂得如何巧妙地运用自己的思维去分析作者隐含在英语文字中的思想,你也将领悟从语篇的角度去把握文章的脉络是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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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太子妃升职记小说阅读_第4章

全文共 2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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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篱却说:“娘娘,太子殿下已经到了宫门外,您得快点了。”

有宫女赶紧上前用热毛巾给我净面,净手。

“绿篱,我——”

绿篱打断我:“娘娘!您必须得去!”

又有宫女把我摁凳子上,前后左右地围住了,上妆的上妆,梳头的梳头。

我从人缝中找绿篱:“绿篱,我——”

“娘娘!您不能再使性子了!”

绿篱又说,亲手执了洒金绣凤的宫裙在一旁等着。

跟女人抢话说话,你晕头了吧?于是,我乖乖地闭嘴,任由她们把我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地收拾了一遍。

扶着绿篱的手迈出殿门的时候,我突又想起我那被打断了无数次的话,于是转头看看绿篱,欲言又止。

绿篱连忙低声问:“娘娘,还有什么事?”

我才终得把话说全了:“绿篱,我那八宝粥且留着,我回来再喝。”

绿篱的嘴角动了两动,到底是没能说出什么来。

我回过头,见等候在殿外的东宫众嫔妃,顿时眼前一亮,嗬!真个的千娇百媚,各领风骚啊。

我压制着激动的心情走上前去,假意贤淑地给黄良媛整了整领口,帮李承徽顺了顺腰间的流苏,又替陈良娣抿了抿鬓角的发丝……正欲蹲下去给王昭训理理百花裙的裙边,绿篱终看不下去了,一把拉住了我,强笑了笑:“娘娘,快些吧,太子殿下就要到宫门了。”

我看看绿篱眼中的急色,再转头看看诸位美人眼中讶色,只得点头道:“那好,这就去吧。”

心中却只在想豆腐不是一日能吃完的,且放着吧。

带着一群大小美人迤逦而行,到了宫门口却不见那太子齐晟的身影,才又想到女人向来是爱夸张的物种,绿篱的话实不可信,于是,只得又领着一伙子娇娇嫩嫩的美人们在宫门口等着,直候了个把小时,那齐晟才远远地来了。

这是我第三次见齐晟,貌似是比上一次黑了些,厌烦之情顿时少了些,男人嘛,还是黑一点更像男人。

领着一群莺莺燕燕行完礼,说完两句场面话,回身时看到诸位美人眼中的贼光,心中很是不爽,真想好好教育一下这些女同胞:你们这些颜控啊!从来不知道男人的内涵要比外表重要太多!

同时又忍不住怨恨司命星君,如果给我安排的肉身是这太子该有多好。

好在齐晟这人很不管对谁都是冷着一张脸,心中顿时舒服不少,然后又听齐晟几句话把各位美人都打发走了,心中更是狂喜,忍不住转头看绿篱一眼,竟然在她眼中也看到了一抹喜色。

没想到绿篱竟然也是同道中人,真想握住她的双手叫一声同志:原来,你也不忍心看到这些美人遭齐晟毒手啊。

实在没忍住,手上还是用力攥了攥绿篱的那只扶着我的手,冲她挑了挑嘴角。

绿篱回了我一个微笑,手上用力回握了我一下。

齐晟冷着脸瞥了我一眼,嘴角似冷冷挑了一挑,吓得我心里一虚,差点当场就把绿篱的手给扔了,只想高声表白:你这东宫的美人,我可一个都没沾过!

谁知那齐晟却没说话,只转身向东宫内走去。待看到那齐晟一路走进我那殿中,我这才突然明白过来,我擦!这小子放着那许多美人不睡,不会要过来睡我吧?

绿篱手上使劲捏了我一把,我转头看她,她嘴角还带着笑,然后又瞄了瞄殿中的齐晟一眼,给了我一个鼓励的眼神。

我顺着绿篱的眼神看过去,见那齐晟已转回了身,正面无表情地看着我,缓缓地抬起了两个胳膊。

这是要我过去抱一抱?

感情与理智在我脑中激烈地斗争着,最终,我还是用“韩信尚仍受□之辱”说服了自己,然后在众位宫女美眉的注视之中,闭上眼,一咬牙,上前给了齐晟一个紧紧的兄弟抱。

我真无耻,我真贪生怕死,我真没尿性,我真……

齐晟却是动也不动,双手仍张着,只淡漠地说道:“更衣。”

啊?原来不是要抱一抱啊!我讪讪地松开手,心里琢磨着这位兄台到底是想换衣服呢,还是想去方便呢?

齐晟垂着眼皮看我,嗤笑一声,轻蔑地问:“就如此等不及了?”

我一怔,咂摸了咂摸才明白齐晟的意思,只觉得脑门子一热,差点骂出声来,我一大老爷们,每天对着眼皮底下的波涛汹涌过日子都熬住了,至于对你等不及吗?

你才等不及了呢,你们全家都等不及了!

许是看出我要不淡定了,绿篱连忙从一旁过来,一边给旁边的宫女递眼色,一边去给齐晟去披风。旁边的宫女见状连忙都围了上来,有过去给绿篱帮忙的,还有过来给我换衣服的。

我稍一冷静,也明白了此刻的处境,我才不过是个小小的太子妃,离太后还太远太远,没什么资本耍威风,且忍着吧。

于是,也学着齐晟的样子,把两只手微微一张,任由宫女美眉们帮我宽衣解带。

嘿!还别说,只要闭上了眼不去想我这副身体,那感觉还真不错!

待换上了常服,殿外有内侍进来传膳,我这才想起我那碗腊八粥来,忍不住转头瞅绿篱,用口型问绿篱:粥可还留着?

绿篱颇为无奈,小心地瞥了一眼齐晟,赶紧冲我点了点头。

我终放下心来,只安心地在椅子上坐着,淡定地等着我那碗腊八粥,谁知齐晟却突然冷笑了一声,站起身来甩袖就走。

他这一走,莫是绿篱,就是我也愣了,好半天才缓过神来,再低头见绿篱已是在我身旁跪下了,正仰着脸看着我,关切地唤:“娘娘……”

我抬头看看殿门,再低头看看绿篱,十分不解地问:“我那腊八粥怎么还没端上来呢?”

绿篱:“……”

太子虽然走了,可是菜却依旧得上,对着一桌子丰盛的佳肴,我吃得很哈皮,一想晚上不用和个男人一起睡,腊八粥就又多喝了一碗。

绿篱却一直红着眼圈在旁边看着,等我又把碗递给她让她再给我盛点的时候,绿篱却扑通一声跪在了我的脚边,抱着我低声哭道:“娘娘……您就别再苦自己了!”

我被这丫头搞得很无语,只得用手轻拍拍她的背,轻声道:“乖绿篱,你这是嫌我吃得多吗?”

绿篱却哽咽道:“殿下他……总有一天会回心转意的。”

我又说:“行了,别哭了,快点把那碟辣子鸡丁端近点,放这么远哪够得着啊!”

绿篱狠狠地摸了把泪,抬头看着我:“娘娘,咱们一定要整的江氏那贱人生不如死!”

得!整个一个鸡同鸭讲。

已近年关,宫中也忙了起来,自从初八那日齐晟在我这殿里拂袖而去之后便再未进过我这殿门。只过年那几天才叫人传了我,然后领着我出去溜了几圈,在各宫娘娘面前应了应景,除此以外便对我不闻不问了。

老板既然放水,我乐得逍遥。绿篱的神情却是一天比一天哀怨,到后来我实在是看不下眼去了,只得同她讲道:“绿篱啊,这都过年了,咱能乐呵点吗?你整日里苦着一张脸,你这是嫌我红包给你包得太少?”

谁知我无论怎么说,绿篱却只是默默地看着我,眼中的同情显而易见,明白白地写着:您不用说了……我……都懂的……

我仰天长叹一声,终于放弃。

于是,我依旧逍遥我的,绿篱依旧哀怨她的。

日子就在这半是明媚半是伤中过着,直到正月十五元宵节那天,绿篱才终于一扫脸上哀怨之色,从早上起来就开始翻箱倒柜地给我找晚宴上要用的穿戴,我见她忙得欢快,便也不忍心剥夺她的这点乐趣,便随着她在我身上脸上捯饬。

其实,我一大老爷们挺烦整日里穿红戴绿的,可一想大过年的就应该图个喜庆,于是便老老实实地换上了绿篱准备的大红宫裙,然后外面又披了件大红斗篷。

为了自欺欺人,我连镜子都没敢照,只当自己看不见。

又不放心地问绿篱:“我今是穿定了红了,太子不会穿一身绿来配我吧?”

绿篱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我忍不住也跟着笑了,轻声说道:“傻丫头,大过年的,就该多笑笑。”

谁知绿篱听了这话却突然不笑了,只看了眼殿门口,然后低下头去小心地行了个礼,叫道:“太子殿下。”

我转头,见齐晟不知什么时候来了,正在殿外站着,沉默地打量着我。

我也上下打量着他,幸好,穿的不是一身绿,我终于大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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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如懿传小说阅读第5章_而今识尽愁滋味

全文共 5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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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到晚来时分,青樱回自己殿中歇息,只觉得精疲力竭,连抬手喝茶的力气也没了。

惢心吩咐了一声,立刻便有小宫女上来,捶肩的捶肩,捏背的捏背。阿箬准备了热水正要给青樱烫手,惢心悄悄摇了摇头,低声道:“换冰水来吧。”

阿箬即刻换了水来,惢心已经从黄花梨的银锁屉子里找了一段清凉膏药出来,伺候着青樱浣了手,用银签子仔细挑了点药膏出来,小心翼翼地抹在青樱十指。

阿箬见青樱的十指个个留着绯红的印子,知道是烫的了,不觉柳眉倒竖,叱道:“惢心,你是跟着小主出去的,怎么小主的手会烫得这么红?你是怎么伺候的!”

惢心急得满脸通红,忙低声道:“阿箬姐姐,这件事说来话长……”

“说来话长……”阿箬轻哼一声,“无非是自己偷懒不当心罢了,这会子还敢回嘴!到底不是跟着小主的家生丫头,不知道心疼小主!”

阿箬是青樱的陪嫁,一向最有脸面,便自恃着是青樱的娘家人,说话做事也格外厉害些。惢心是潜邸里指过去跟着伺候各房福晋格格的,都是从了心字辈,虽然也是体面丫鬟,但毕竟比不上阿箬了,因此阿箬说话,她也不敢过多分辩。

青樱听着心烦不已,只冷冷道:“我没伺候好太后,弄伤了自己,午后已经上过点药了。”阿箬吃了一惊,立刻闭上嘴不敢多言,行动伺候间也轻手轻脚了许多。

青樱涂完了膏药,就着惢心的手喝了一盏茶,缓和了神色,阿箬方上来笑道:“今日是最后一日举哀。明儿个是皇上正式登基的日子,小主也该换点喜庆颜色的打扮了。”

阿箬见青樱点头,愈加笑起来,“奴婢听说前头定了皇上的年号是乾隆,真真是个兴隆旺盛,气象一新的好年号。奴婢们也跟着沾沾喜气,就等着皇上册封小主那一日了。”

青樱默默喝了口茶,“那又如何?”

阿箬喜气洋洋请了一安,“奴婢就等着娘娘册封贵妃的好日子了,这两日别的小主来探望您,她们身边的奴才也都这么说呢。”

青樱似笑非笑,只捧了茶盏凝神道:“你便看准了我有这样的好福气。那么阿箬,若是我只被封做答应,抑或被赶出宫中,你觉得如何呢?”

阿箬大惊失色,张口结舌道:“这……这怎么会?”

青樱敛容道:“怎么不会?有你这样红口白舌替我招祸,还敢与别人说这样的是非,我怎会不被你牵连。皇上要册封谁贬黜谁,那全是皇上的心意,你妄揣圣意,我问问你,你有几条命?”

阿箬吓得跪下,“小主,奴婢失言了,奴婢也是关心小主情切。”

青樱冷了冷道:“惢心,带她出去。阿箬言行有失,不许再在殿内伺候。”

阿箬惊慌失措,忙抱住青樱的腿道:“小主,小主,奴婢是您的陪嫁侍女,从小就伺候您,还请您顾惜奴婢的颜面,别赶了奴才去外头伺候。”

青樱摇头道:“你三番五次失言,来日皇上面前,难道我也能替你挡罪吗?”

阿箬哭道:“奴婢伺候小主,一直不敢不当心。小主喜欢多热的水多浓的茶,奴才都牢牢记在心里,一刻都不敢忘。还请小主饶恕奴才这回吧。”

青樱自知自己在潜邸里得意惯了,身边的人难免也跟着不小心,可是如今形势大变,不比往常,这心里的为难气苦,也只有自己知道。偏偏阿箬仗着是自己的陪嫁丫鬟,惯来无甚眉高眼低,自己有心要拿她做个筏子,却也狠不下心来。

半晌,青樱见阿箬兀自吓得伏在地上发抖,拼命哀求,也是从未有过的委屈,立时喝道:“还不出去!要再这样言语没有分寸,立刻叫人拖出去杖责,打死也不为过。”

阿箬闻声,吓得脸也白了,拼命磕头不已,还是惢心机灵,一把扶起了阿箬,赶紧谢了恩让她退下了。

这一来,殿中便安静了许多。伺候青樱的人都是见惯阿箬的身份和得宠的,一见如此,不由得人人噤声。青樱扬一扬脸,惢心立刻会意,打开殿门,青樱慢慢啜一口茶,不疾不徐道:“如今是在宫里,不比在潜邸由得你们任性,胡言乱语,信口开河。但凡我听到一句敢在背后议论主子的话,立刻送去慎刑司打死,绝不留情。”

她这句话虽无所指,但人人听见无不起了冷汗,齐齐应了声,不敢再多惹半句是非。

青樱扬一扬脸,众人会意,立刻都退了出去。惢心见殿中无人,方伺候了青樱卸妆梳洗。青樱由着她摆弄,自己只坐在妆台前,望着镜中的自己。镜里容颜是看得再熟悉不过了,她才不过十九岁,出自先帝皇后的母族,一路顺风顺水,得了庇护,也难免性子娇些。这一路走路不能不说是安稳,但若论万事真有不足,那也是数年前那一桩旧事了。

出身高贵,青樱知道自己的身份,这一世不论高低,哪怕不是选秀进宫为嫔妃,也是要嫁与皇亲国戚的。最好的出路,当然是成为哪一位皇子的嫡福晋,主持一府事务,延续乌拉那拉氏的荣光。

先帝成年的儿子,只有三阿哥弘时、四阿哥弘历、五阿哥弘昼。当时她要被许配的,是三阿哥弘时。可是弘时偏偏心有所属,并不认可自己做他的福晋。万般无奈之下,正逢上当时尚为熹贵妃的太后为四阿哥求娶,她才如获大赦一般,逃脱了被人指指点点的尴尬,做了四阿哥的侧福晋。

嫁入四阿哥府邸后,日子也还算顺畅。虽然先帝跟前,四阿哥一直不算是最得宠的皇子,她也安下了心思,陪他过着每一日看似平静却得仔细打算着过的日子。幸好家中还安宁,府中比她地位高的,唯有一个嫡福晋富察氏,她一心只念着为四阿哥开枝散叶,巩固地位,也少与她争执。这些年四阿哥虽然收了几个妾室,但待她也算亲厚。她虽然出嫁前性子被家中宠得娇惯些,又有夫君的宠爱,难免骄横些。可是先帝最后那几年,自己的姑母乌拉那拉皇后失宠,她也不敢不收敛了些许。如今先帝驾崩,自己的夫君一朝登上九五之尊的位置,她心中自然欣喜万分,为他骄傲不已。可宫中的生活,才这几日便已经如履薄冰,晞月的凌驾,皇后的冷目,太后的敲打,无一不警醒着她,从前无知无觉的快乐岁月,是一去不复返了。

青樱静静地坐着,看着镜中形单影只的自己。为着先帝驾崩,宫中虽然一切简素,也让她们暂居偏殿,但宫殿到底还是宫殿,富丽堂皇,金堆玉砌,一切都如同繁花拱锦绣,无一不华美炫目。只有她,她是一个人的,对着镜是一个人,影子落在地上还是不成双,如那锦堆里的一根孤蕊。

青樱伸出手,握成一个虚空的圈,才知自己什么都把握不住。她的人生里,从未有过一日如今日这般惶惑无依,仿佛所有的底气,都一朝被抽尽了。

正惶惑间,外头突然吵闹了起来,似乎有人声喧哗,惊破了她孤独的自省。青樱蹙了蹙眉头,还未来得及出声询问,外头守着的阿箬已经推了门进来,惊惶道:“小主,苏格格像是疯了呢,满脸是泪跑到咱们这里来,一定要闹着见小主。天这么晚了……”

阿箬话音未落,却见苏绿筠已经跑了进来。她想是准备歇息了,只穿着家常的玉色薄绸长衫裙,外头罩着浅水绿银纹重莲罩纱,跑得鬓发散乱。这样夜寒露冷的秋夜里,她居然跑得满脸是汗,和着泪水一起混在脸上,全然失了往日的娴静温懦。

青樱乍然变了脸色,大惊失色道:“绿筠,这是在宫里,你是做什么?”

绿筠的脸全然失了血色,苍白如瓷,她仿佛只剩下了哭泣的力气,泪水如泉涌下。良久,她终于“扑通”跪下,倒在青樱身前,放声大哭,“姐姐,姐姐,你救救我!主子娘娘派人带走了永璋!我的永璋,我的三阿哥!他才几个月大,主子娘娘就派人带走了他!”

青樱当下明白,皇后在太后跟前言及自己所亲生二阿哥永琏已经在阿哥所抚养,那么身为小小一个格格所生的三阿哥,更没有留在生母身边养育的理由了。

绿筠哭得头发都散了,被汗水和泪水混合腻在玉白的脸颊上,仿若被横风疾扫过一般。她伏在地上,哀哭道:“姐姐,我求求你,帮我去求求主子娘娘,让她把永璋还给我,还给我!”

青樱忙伸手扶她,哪知绿筠力气这般大,拼命伏在地上磕头不已,“姐姐,我人微言轻,主子娘娘不会理我!可是你不一样,你是出身高贵的侧福晋,以前在潜邸的时候,主子娘娘也只还肯听你几句,你帮我求求她,好不好!”

以前,以前是多久的事了。那是彼此身份地位的约衡,而非真心。

青樱使个眼色,阿箬与惢心一边一个半是扶半是拽地扶了她起来坐定。她见绿筠哭得声嘶力竭,心下亦是酸楚,只得劝她,“永璋是主子娘娘派人带走的,但不是主子娘娘能带得走永璋的,是祖宗规矩要带走永璋!”她顿一顿,“这件事,太后是知道的。”

绿筠登时怔住,双肩瑟瑟颤抖,“哪怕是祖宗规矩,可是永璋还那么小……”

青樱按着她的肩头,柔声道:“永璋是还小。可是你要是在宫里生下的永璋,从他离开母腹的那一刻,他就被抱走了,顶多只许你看一眼。”她缓一缓声气,低声道,“何况主子娘娘禀告了太后,她亲生的二阿哥已经在阿哥所了,她也不敢违背家法。”

绿筠身子一晃几乎就要晕去,青樱忙扶住了她,在她虎口狠狠一掐。她本留着寸长的指甲,这一掐下去绿筠倒是醒了许多,只痴痴怔怔地流下泪来。阿箬赶紧喂了绿筠一口热茶,“小主别这样,真是要吓坏我们小主了!”

青樱按住了她,低柔道:“你这个样子,吓坏了我也就算了。可要吓着了宫里其他人,被她们那些嘴一个接一个地传出去,那成了什么了呢?你不要体面,三阿哥也是要的。”她扬一扬脸,示意惢心取过自己妆台上的玉梳来,一点一点替她篦了头发,挽起发髻,“咱们一进了宫里,就由不得自己了。从前我还是混混沌沌的,到了今日也算明白了。你比我还好些,还有个儿子。不比我,外头看着还不差,其实什么也没有了。你的永璋,养在阿哥所里,有八个嬷嬷精心照顾着,每到初一十五,她们就会把孩子抱来和你见上一个时辰,为的就是怕母子太过亲密,将来外戚干政。这件事,你是求谁都没用了,只能自己受着。”

青樱的手摸到绿筠的脸颊上,脂粉是湿腻的,泪水是灼人的滚烫。绿筠的泪落到手上,青樱才觉出自己双手的凉,竟是一丝温度也没有。这些话,她是劝绿筠的,也是劝自己。事到临头,若是求谁都没用,只有自己受着,咬着牙忍着。

她读过那么多的宫词,寂寞阑干,到了最后,只有这一点顿悟。

绿筠的眼泪啪嗒啪嗒落到衣襟上,转瞬不见。她满眼潸潸,悲泣伤心,“那么以后,难道以后,我就只能这样了。只要生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就得离开我,是吗?”

青樱为她正好发髻,取过一枚点蓝点翠的银饰珠花,恰到好处地衬出她一贯的柔顺与温和。青樱扬了扬脸,示意惢心绞了一把热帕子过来,重新替绿筠匀脸梳妆。她侧身坐下,轻轻道:“绿筠,不管你以后有多少个孩子。唯有这些孩子,你才能平步青云,在这宫里谋一个安定的位子。如果你真的伤心,你就记着一个人。康熙爷的德妃,先帝的生母孝恭仁皇后,她生先帝的时候,自己身份低微,只能将先帝交给当时的佟贵妃抚养。可是后来她诞育子女众多,最后所生的十四王爷便是留在了自己身边。如今你刚刚在宫里,大家也是一同入宫的,交给谁抚养也不合适,送进阿哥所是最好的。往后,往后你一切平安顺遂,你也能抚育自己的孩子。明白吗?”

绿筠怔怔地坐着,由着宫女们为她上好妆,勉强掩饰住哭得肿泡发红的双眼,泪汪汪道:“姐姐,那我该怎么办?”

青樱拿过绢子,替她拭了拭泪。“忍着。忍到自己有能力抚育自己的孩子。所以,现在你不能出错,不能出一点点错。”她拉着绿筠的手起身,“你现在打扮得整整齐齐的,去皇后宫里,向她谢恩,谢她让阿哥所替你照顾三阿哥。你刚才哭,刚才跑到我宫里,是因为你伤心过了度,一时昏了头。现在你明白过来了,这是恩典,你都受着了。”

绿筠咬着嘴唇,凄惶地摇头,“姐姐,我说不出来。我怕我一说,就会哭。”

青樱安慰似的抚着她单薄的肩,“别哭,想着你的将来,三阿哥的将来,你还有别的孩子。流泪,是为了他们;忍着不哭,也是为了他们。”

绿筠死死忍着泪,点了点头,向外走去。庭院内月光昏黄,树影烙在青砖地上稀薄凌乱,静谧中传来一阵阵枝丫触碰之声,那声音细而密,似无数细小的虫子在啃噬着什么东西似的,钻在耳膜里也是钻心的疼。青樱看着绿筠的影子拖曳在地上,单薄得好像小时候跟着嬷嬷们去看新奇的皮影戏,上头的纸片人们被吊着手脚欢天喜地地舞动,谁也不知道,一举一动,半点不由人罢了。

今时今日的她与绿筠,又有什么不一样呢?

这一夜,琅华本就睡得不深,暂居的偏殿不是睡惯了的安稳的旧床,耳边没有永琏熟悉的儿啼,她怎么也睡不安稳。地翻个身,陪夜睡在地下的侍女茹心便听见了,起来点上蜡烛,倒了盏安神汤递到琅华跟前,体贴道:“都三更了,娘娘怎么还睡不安?”

琅华本无睡意,便支着身子起来,“二阿哥不在身边,我心里总是不安稳。”

茹心塞了个鹅羽软枕在她腰间垫着,温言劝道:“娘娘安心。奴婢早去问过了,三位阿哥都在阿哥所,那些奴才们对咱们的二阿哥最尽心了,生怕有一点照顾不到。那些乳母奶水养得又好又足,轮流喂着二阿哥,嬷嬷们也伺候得精细,一点都不敢疏忽。”

琅华叹了口气,郁然道:“祖宗规矩在那儿,我不能常去看,你一定要替我尽心着。”

茹心忙道:“那是自然了。咱们二阿哥天尊地贵,其他阿哥连他脚趾上的泥都配不上,底下没有一个人敢不尽心尽力的。”她轻笑一声,“今儿三阿哥也被送离了苏格格身边,奴婢才叫高兴呢。凭什么娘娘守着祖宗家法,她偏母子俩一块儿,奴婢就是看不过去。”

琅华就着茹心的手慢慢啜饮着暗红色的安神汤,随口道:“罢了,她也可怜见儿的,明明伤心成那样了,还硬忍着到我跟前来谢恩。听说她哭着跑去乌拉那拉氏那儿了,她也不敢陪着,赶紧送了苏氏出来。”

茹心高兴道:“就得这样!青福晋能帮她,奴婢才不信。她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今儿午膳的时候太后都给了她好大的没脸呢。”

琅华微微一笑,“本来乌拉那拉氏是太后为皇上求娶的侧福晋,又是先帝景仁宫皇后的侄女儿,我怎么也要让她三分。如今太后都给了这样的脸色,宫里的人就更有数了。”

茹心扬了扬唇角,甚是欢欣,“宫里除了太后,娘娘是唯一的主子娘娘。你要她们怎么着,她们就只能怎么着,就像那戏台上皮影似的,都得在您的手里。”

琅华抚着胸前一把散着的青丝,凝神片刻道:“是得都在我手里。所以茹心,你明儿就去阿哥所吩咐下去,一定要好好待三阿哥,比待我的永琏更好更精细。吃食由着吃不许约束,冷暖要注意着,一定要好好疼三阿哥,在襁褓里就尽着他玩尽着他乐。咱们皇家的孩子吃不得苦,好好宠着一辈子就是了。”

茹心虽不解其意,但听琅华这样郑重吩咐,忙答应了,取过她手中喝完的安神汤,重又垂下了珠罗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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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女医明妃传小说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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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该剧讲述了明代著名女医谭允贤凭借对医学的痴迷和热爱,克服重重困难,开创并建立女医制度,最终成为一代女国医的经历。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1集 允贤俆府救人挨家法

大明中期,程朱理学兴盛,礼教苛严,女子地位地下,贵族女子不得抛头露面,即使生病,也要谨遵男女有别,以致于隐疾难治,而女子从医则更是容易被世人议论为“三姑六婆”,名声不雅。明英宗朱祁镇继为皇位,孙太后辅政,英宗年少荒诞,亲信东厂太监头目曹吉祥,孙太后以此为由迟迟不肯归政。徐侍郎家大摆寿筵为太夫人贺寿,实则是以贺寿为由为徐家公子挑选儿媳,各家小姐争相展现才艺,安和郡主汪美麟才艺出众,赢得众人喝彩,只有杭允贤一人不为所动。代父送礼的允贤被徐府院子里的一株药草铁皮石斛吸引,在采摘药草的时候,婢女紫苏被陌生男子挟持,允贤发现对方身中剧毒,性命垂危,不但不计前嫌,反而施以援手,将铁皮石斛赠给对方解毒。原来这名陌生男子是铖王朱祁玉,孙太后想将铖王立为新君,曹吉祥唯恐东厂地位因此受到撼动,遂背着皇上派人追杀铖王。东厂的人闯入徐府搜捕,混乱中,徐太夫人突然中风,众人皆手足无措,唯有通于医理的允贤镇定施救,施针放血,及时救回徐太夫人的性命。汪美麟在其父汪国公的授意下假装晕倒避人耳目,随后偷偷找到铖王,将其藏在自己的轿中带出徐府。救了人受到众人高度赞扬的允贤回到家却招来父亲的一顿家法,因允贤违反了“族人不得从医”的家训——谭家祖上为御医,却因被奸人陷害而遭遇灭顶之灾,允贤的爷爷为了庇护家人上吊自杀,以此谢罪,允贤的哥哥也在逃亡的途中不治丧命。谭家从此改名换姓,换为杭姓,允贤的父亲也因此入军职,以期立下军功早日晋升,在朝堂上为家族洗清冤屈。虽有家训如此,但允贤天资聪颖且热衷学医,允贤的奶奶亦不忍谭家医学自此失传,遂默许允贤自幼随其学习医理。

第2集 允贤皇上初遇 合力救人

奶奶得知允贤不但在俆府擅自施针救人,还给徐太夫人开了药方,奶奶让允贤背药方,发现允贤用药有所偏差,急忙示意紫苏到徐府,让徐府换掉药方,好在徐府早已采用新药方,允贤得以逃过一难。虽然并未铸成大错,但允贤还是为徐太夫人的病许久未好利索而感到自责。允贤到永庆庵祈福,教庵内尼姑以燕子窝和油帮人治恶疮,住持静慈师太见其妙手仁心邀其内坛进香。于家夫人小产,于大人虽与夫人情深意重,但却拘泥于男女有别而不肯为其夫人请男大夫看诊,于夫人的婢女遂来到永庆庵求救,得知前来进香的允贤懂医理便求允贤随她去救人,允贤不仅医者仁心,且十分敬重于大人的官品为人,欲前往救人,但又碍于父亲的训诫不敢贸然行事,纠结不已。这时,突然出现在庵内的纨绔公子元宝,却毅然决定出手相助,鼓动允贤同其驾马车前往于家救人。允贤一开始并不信任元宝为人,且碍于规矩礼节有所犹豫,静慈师太说服两人一同前往。见元宝一路嬉戏调笑,允贤点了他的麻经,元宝生气之下让随从停下马车,好似忘了要去救人,允贤愤而下了马车,打算徒步去救人。允贤用一番正义之辞指责元宝,被允贤的善良和正义打动的元宝更加坚定了去救人的决心,强行将允贤扛上马车。允贤为于夫人施针止血之后,开出药方,两袖清风的于大人因为其中的一味药材“阿胶”颇为昂贵而苦恼,见此情形,元宝随手给出一个金元宝让其解燃眉之急,而刚直不阿的于大人却一昧拘于旧礼,不但不受反而要开门送客。元宝、允贤同于大人这个“老顽固”据理力争,最终说服了于大人接受二人的帮助。 返回的途中,元宝为于大人受到孙太后最宠幸的太监压制打击而打抱不平,允贤误以为元宝是因犯了事而得罪了孙太后,建议元宝去请求汪国公这样的太后亲信去为其说情,元宝听了却异常愤怒。此时的允贤并不知道眼前的这个纨绔公子元宝就是那个世人眼中荒唐的皇帝,更不明白元宝心中对于太后的不满和厌恶。

第3集允贤祁钰互生情愫

救完于夫人,允贤同郑齐乘马车返回永庆庵,途中允贤的一番“劝解之辞”竟意外惹怒郑齐,郑齐不顾允贤弃马车而去,允贤只好打定主意自己架马车回去,不料马却突然受惊失控,允贤陷入险境,正巧路过的祁钰出手相助,蹿上马背,抱住马脖子,用手蒙住马的眼睛,使马镇静下来,助允贤脱离了险境。允贤欲谢救命之恩,祁钰却率先发现自己救的正是当日赠药草相助的善良女子,允贤也从祁钰手中的那株“铁皮石斛”记起当日情形。二人正巧都要前往永庆庵遂同行,允贤发现祁钰碰到伤口,于是将自己的丝帕赠予祁钰擦拭伤口。祁钰临时改变行程,与允贤别过,得知允贤姓“杭”,推测允贤是杭将军的女儿,并从丝帕上知道允贤名中有一“贤”字。祁钰拾到允贤摔坏的玉簪,问了随从京城中最好的珠宝铺子,打算送去修理或仿制。于大人携于夫人到访杭府,欲谢允贤救命之恩,允贤本担心于大人向父亲言明她再次私自行医救人的事实,非常紧张,但于大人此次竟比当日豁达开明得多,不仅帮允贤隐瞒了真相,还向杭父坦言想要认允贤为义女的意向,杭父应允,于杭两家自此结为通家之好。于夫人请允贤到于府做客,并将允贤以义女身份介绍给其闺阁好友,得知允贤懂得岐黄之术,众夫人小姐竟一番讥讽,但允贤心思聪颖,不仅不生气,反而巧用美容养颜的“七白膏”化解了尴尬,并答应给各位夫人小姐制作七白膏相赠。祁钰派小厮给允贤送回玉簪和丝帕,紫苏见此情形拿允贤与那位朱祁钰朱公子打趣,见祁钰如此赤诚,允贤也不免芳心萌动。太后私下见祁钰,并示明欲立他为新君的意图,而祁钰却感念于与皇兄朱祁镇的情谊以及恪守为人臣子的本分断然拒绝,太后因此大为恼怒,当即命人对祁钰施加了一顿皮肉之苦。

第4集

汪美麟得知祁钰被关担心不已,而曹吉祥在永庆庵没有接应到祁钰。徐侍郎上门与杭纲商议两家的亲事,允贤当面拒绝了徐侍郎,徐侍郎忿忿而去,杭纲亦是大怒。 王夫人慕允贤七白膏的美名前来讨要,谁知允贤非但说她不适合使用、而且还指出她体含诸多病症,王夫人讳疾忌医十分不快、忿忿离开。于夫人为允贤抗婚的事劝导了她,谁知徐夫人因为徐公子本不是她的亲子,并未因此而责怪允贤,相反热切地请她为自己看诊,并坚持要她写下了需要购买的药名。谁知徐夫人抓药服用后竟然一命呜呼,徐侍郎将允贤告上了顺天府。 程十三的侄子、刘平安的弟子程村霞从南京太医院归来,为了给他一个露脸的机会,程十三让他去庭上辅助庭审。 允贤被收监大牢,杭老夫人、于夫人前去狱中探望允贤。

第5集

在徐侍郎的安排下,允贤被换到了条件极差的牢房,周围尽是病人。允贤见不得狱友受苦,热心为她们诊治,却苦于狱卒刁难,没办法配药。送牢饭的罗大娘原是个医婆,她被允贤的侠义心肠所动,便教她救人,又传授了许多民间治病救人的奇特偏方,让允贤获益匪浅。她还提醒说,徐夫人可能服用过其他药理冲突的药草,这才身亡。案子开审时,允贤质疑徐夫人私自服用过其他药物,矛头直指太医院隶下的惠民药局。被软禁的祁钰得知允贤陷入官非却无力营救,十分着急,让吴太妃设法救助允贤,吴贤妃派人拿银子贿赂出庭作证的程村霞,遭到拒绝。原本程村霞要听从叔叔程十三的安排维护惠民药局的声誉,就更加以为允贤品性不端。程十三怕徐夫人之死一事连累到自己的名誉,让程村霞一定要把责任都推到允贤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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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如懿传小说在线阅读第3章_隐忍

全文共 3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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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

殿中富察氏正喝药,莲心伺候在旁,接过富察氏喝完的药碗,又递过清水伺候她漱口。方漱了口,素心便奉上蜜饯,道:“这是新腌制的甜酸杏子,主子尝一个,去去嘴里的苦味儿。”

富察氏吃了一颗,正要合着被子躺下,忽地仿佛听到什么,惊起身来,侧耳凝神道:“是不是永琏在哭?是不是?”

素心忙道:“主子万安,二阿哥在阿哥所(1)呢,这个时候正睡得香。”

富察氏似有不信,担心道:“真的?永琏认床,怕生,他夜里又爱哭。”

素心道:“就为二阿哥认床,主子不是嘱咐乳母把潜邸时二阿哥睡惯的床挪到了阿哥所么?宫里又足足添了十六个乳母嬷嬷照应,断不会有差池的。”

富察氏松了口气:“那就好。只是那些乳母嬷嬷,都是靠得住的吧?还有,大阿哥也住在阿哥所……”

素心微笑:“主子娘娘的安排,哪次不是妥妥帖帖的?大阿哥虽然也住在阿哥所,但和咱们二阿哥怎么能比?”

富察氏点点头:“大阿哥的生母虽然和我同宗,却这样没福,偏在皇上登基前就过世了,丢下大阿哥孤零零一个。”她婉转看了素心一眼,“你吩咐阿哥所,对大阿哥也要用心看顾,别欺负了这没娘的孩子。”

素心含笑:“奴婢明白,知道怎么做。”

富察氏似乎还不安心,有些辗转反侧。莲心放下水墨青花帐帷,苦口婆心劝道:“主子安置吧,睡不了几个时辰又得起来主持丧仪。今夜您不在,大殿里可不知闹成什么样子了呢。”

富察氏微微一笑,有些疲倦地伏在枕上,一把瀑布似的青丝蜿蜒下柔婉的弧度,如她此刻的语气一般:“是啊。可不知要闹成什么样子呢?尚未册封嫔妃,她们就都按捺不住性子了么?”

莲心淡然道:“由得她们闹去,只要主子娘娘是皇后,凭谁都闹不起来。”

富察氏淡淡一笑:“闹不起来?在潜邸时就一个个乌眼鸡似的,如今只怕闹得更厉害吧。”她翻了个身,朝里头睡了,“只是她们耐不住性子爱闹,就由着她们闹去吧。”

富察氏不再说话,莲心放下帐帘,素心吹熄了灯,只留了一盏亮着,两人悄然退了出去。

青樱回到宫中,只仿若无事人一般。陪嫁侍婢阿箬满脸含笑迎了上来:“小主辛苦了。奴婢已经准备好热水,伺候小主洗漱。”

青樱点点头不说话,抬眼见阿箬样样准备精当,一应服侍的宫女捧着金盆栉巾肃立一旁,静默无声,不觉讶异道:“何必这样大费周章?按着潜邸的规矩简单洗漱便是了。”

阿箬笑盈盈靠近青樱,极力压抑着喜悦之情,一脸隐秘:“自小主入了潜邸,皇上最宠爱的就是您,哪怕是福晋主子也比不上。高小主虽然也是侧福晋,但她起先不过是个格格,后来才被封的侧福晋,如何比得上您尊贵荣耀?”

惢心淡淡看她一眼:“好端端的,你和小主说起这个做什么?”

阿箬笑意愈浓,颇为自得:“大阿哥是富察诸瑛格格生的,诸瑛格格早就弃世而去,那就不提。福晋主子生了二阿哥,将来自然是皇后,但得不得宠却难说。苏小主有了三阿哥,却和高小主一样,是汉军旗出身,那可不行了。”

青樱慢慢拨着鬓角一朵雪白的珠花。银质的护甲触动珠花轻滑有声,指尖却慢慢沁出汗来,连摸着光润的珍珠都觉得艰涩。青樱不动声色:“那又怎样呢?”

阿箬只顾欢喜,根本未察觉青樱的神色:“所以呀,小主一定会被封为仅次于皇后的皇贵妃,位同副后。再不济,总也一定是贵妃之位。若等小主生下皇子,太子之位还指不定是谁的呢……”

青樱望着窗外深沉夜色,紫禁城乌漆漆的夜晚让人觉得陌生而不安,檐下的两盏白灯笼更是在夜风中晃得让人发慌。青樱打断阿箬:“好了。有这嘴上的功夫,不如去倒杯茶来我喝。”

惢心机警:“小主今日哭久了,怕是口渴得厉害。”

阿箬喜滋滋正要离去,青樱忍不住喊住她:“先帝驾崩,你脸上那些喜色给人瞧见,十条命都不够你去抵罪的,还当是在潜邸里么?”

阿箬吓得一哆嗦,赶紧收敛神色,诺诺退下。青樱微微蹙眉:“这样沉不住气……惢心,你看着她些,别让她失了分寸惹祸。”

惢心点头:“是。阿箬是直肠子,不懂得收敛形色。”

青樱扫一眼侍奉的宫人,淡淡道:“我不喜欢那么多人伺候,你们下去,惢心伺候就是。”

众人退了出去。

青樱叹口气,抚着头坐下。哭得久了,哪怕没有感情投入,都觉得体乏头痛,无奈道:“在潜邸无论怎样,关起门来就那么点子大,皇上宠我,难免下人奴才们也有些失分寸。如今可不一样了,紫禁城这样大,到处都是眼睛耳朵,再这样由着阿箬,可是要不安生。”

惢心点头道:“奴婢明白,会警醒宫中所有的口舌,不许行差踏错。”

青樱颔首,便由着惢心伺候了浸手,外头小太监道:“启禀小主,海兰小主来了。”

因着海兰抱病,今日并未去大殿行哭礼,青樱见她立在门外,便道:“这样夜了怎么还来?着了风寒更不好了,快进来罢。”

海兰温顺点了头,进来请了安道:“睡了半宿出了身汗,觉得好多了。听见侧福晋回来,特意来请安,否则心中总是不安。”

青樱笑道:“你在我房中住着也有日子了,何必还这样拘束。惢心,扶海兰小主起来坐。”

海兰诚惶诚恐道了“不敢”,小心翼翼觑着青樱道:“听闻,今夜高晞月又给姐姐气受了。”

青樱“哦”一声:“你身上病着,她们还不让你安生,非把这些话传到你耳朵里来。”

海兰慌忙站起:“妾身不敢。”

青樱微笑:“我是怕你又操心,养不好身子。”

海兰谦恭道:“妾身是跟着小主的屋里人,承蒙小主眷顾,才能在潜邸有一席容身之地,如何敢不为小主分担?”

青樱温和道:“你坐下吧,站得急了又头晕。”

海兰这才坐下,谦卑道:“在小主面前,妾身不敢不直言。在潜邸时月福晋虽然难免与小主有些龃龉,但从未如此张扬过。事出突然,怕有什么变故。”她抬眼望青樱一眼,低声道,“幸好,小主隐忍。”

青樱默然片刻,方道:“高晞月忽然性情大变,连金玉妍都会觉得奇怪。可是只有你,会与我说隐忍二字。”

海兰道:“小主聪慧,怎会不知高晞月素日温婉过人,如今分明是要越过小主去。这样公然羞辱小主,本不该纵容她,只是……”

“只是情势未明,而且后宫位分未定,真要责罚她,自然有皇上与皇后。再如何受辱,我都不能发作,坏了先帝丧仪。”

海兰望着青樱,眼中尽是赞许钦佩之意:“小主顾虑周全。”她欲言又止,似有什么话一时说不出口。青樱与她相处不是一两日了,便道:“有什么话,你尽管说就是。这里没有外人。”

海兰绞着绢子,似乎有些不安:“妾身今日本好些了,原想去看望主子娘娘的病情。谁知到了那儿,听娘娘身边的莲心和素心趁着去端药的空儿在说闲话。说月福晋的父亲江南河道总督高斌高大人甚得皇上倚重,皇上是说要给高氏一族抬旗(2)呢?”

青樱脑中轰然一响,喃喃道:“抬旗?”

海兰脸上的忧色如同一片阴郁的乌云,越来越密:“可不是!妾身虽然低微,但也是秀女出身,这些事知道一星半点。圣祖康熙爷的生母孝康皇太后的佟氏一族就是大清开国以来第一个抬旗的。那可无上荣耀啊!”

青樱郁然道:“的确是无上荣耀。高晞月是汉军旗,一旦抬旗,那就是满军旗了。她原本也就是出身上不如我一些,这一来若是真的,可就大大越过我去了。”

海兰有些忧心:“人人以为小主在潜邸时受尽恩宠,福泽深厚。如今妾身看来,怕却是招祸多于纳福。还请小主万事小心。”她微微黯然,“这些话不中听……”

青樱微微有些动容:“虽然不中听,却是一等一的好话。海兰,多谢你。”

海兰眸中一动,温然道:“小主的大恩,妾身永志不忘。妾身先告辞了。”

青樱看海兰身影隐没于夜色之中,不觉有些沉吟:“惢心,你瞧海兰这个人……”

惢心道:“她在小主身边也有些年,若论恭谨、规矩,再没有比得上她的人了,何况又这样懂事,事事都以小主为先。”

青樱凝神想了想:“仿佛是。可真是这样规矩的人,怎会对宫中大小事宜这样留神?”

惢心不以为意:“正是因为事事留神,才能谨慎不出错呀。”

青樱一笑:“这话虽是说她,你也得好好学着才是。”

惢心道:“是。”

青樱起身走到妆镜前,由惢心伺候着卸妆:“可惜了,这样的性子,这样的品貌,却只被皇上宠幸过两三回,这么些年,也算委屈她了。”

惢心摇头:“小主抬举她了。海兰小主是什么出身?她阿玛额尔吉图是丢了官被革职的员外郎。当年她虽是内务府送来潜邸的秀女,可是这样的身份,不过是在绣房伺候的侍女,若不是皇上偶尔宠幸了她一回,您还求着皇上给了她一个侍妾的名分,才被人称呼一声格格,今日早被皇上丢在脑后了,还不知是什么田地呢。”

青樱从镜中看了惢心一眼:“这样的话,别浑说。眼看着皇上要大封潜邸旧人,海兰是一定会有名分的,你再这样说,便是不敬主上了。”

惢心有些畏惧:“奴婢知道,宫里比不得府里。”

青樱望着窗外深沉如墨的夜色,又念着海兰刚才那番话,慢慢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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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佳期如梦结局章节阅读

全文共 3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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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上海又留了两个礼拜,阮正东的情形时好时坏,因为病情持续恶化,不得不服用大量的止痛剂,很多时候他都是昏昏沉沉睡着的。

医生并没有太多办法,这医院有全国最优秀的肝胆外科医生,可是也只是尽力。因为肝癌晚期,全世界的医学界都束手无策。

只能用镇痛剂减轻痛苦。

佳期去看他,静静的呆在病房里,江 西默默的离开,而她也只是坐在那里,安静的看着病床 上,他的睡容。

偶尔他醒来,剧烈的疼痛令他满头大汗,可是见到她还是微笑:“你走好不好?”

她知道他不愿意让她看见,于是总是点头,默默走开。

他一直让她走开,可是她真的舍不得,哪怕多留一天也是好的。

他却一直让她走开。

她一天天捱下去,因为每一分,每一秒,都如此痛苦,都如此珍贵。

最后一次她去医院看他,他的精神实在不错,很难得的下床 走动了一会儿。

他已经很瘦很瘦,体重剧减,虚弱的依靠营养液维持,已经有好几天没能下床 了。

但今天他精神出奇的好,在病房里走动了一会儿,又打开窗子透气。

佳期陪他站在窗前,他看窗外太陽很好,暖暖的,仿佛春天已经来了。

他说:“真快,上海今年的春天,仿佛来得特别早。”

她说:“是啊,花又要开了。”

他微笑:“还是冬天呢,正月都还没有过完,等到再过一个月,才是真正的春天了。”

上海的春天会比北京早。

时光在这里,总是特别的匆忙。

每一分,每一秒,都特别的匆忙。

他说:“你今天走吧,我给和平打电话,让他去机场接你。”

她说:“我明天再走。”

他说:“你昨天就说了,今天走,怎么说话不算数呢。”

她说:“我明天走。”

他说:“一定哦。”

她说:“一定。”

他微笑伸出手来:“拉勾。”

这样小孩子气的动作,有很多年没有做过了。她微笑着伸出手来与他拉勾,他的手很凉,因为体重急剧下降,所以瘦得指骨分明。

她的尾指终于勾住他的尾指,轻轻的摇了一摇。

他低声说了句什么,她似乎并没有听见。

第二天她终于离开,江 西开车送佳期到机场,在一路上,她们两个人都是沉默的。

直到最后,江 西才说:“佳期,认识你我很高兴。”

佳期说:“我也很高兴。”

江 西反而笑了:“你瞧,我们还算是有缘份,不过这辈子好像缘份浅了一点,所以不能做一家人。”

佳期努力微笑,可是抑制不住,总仿佛想要流泪。

“我真的觉得很幸运,和平他教会我,怎么爱一个人。哥哥他教会我,怎么样用另一种方式爱一个人。”

“爱一个人不仅仅是独一无二。爱一个人还希望她比自己幸福,比自己快乐。佳期,一度我很嫉妒你,可是现在我觉得,我一定可以找到我的那个人,爱我就像和平或者哥哥爱你一样,那样独一无二,那样坚定,不管能够得到什么,可是执着而无悔的付出。”

她轻松的笑起来:“你放心好啦,我会照顾好哥哥的。哥哥他也很坚强,早晨我去医院看他,他还说了,叫你走的时候别哭,还有,结婚的时候别忘了他的请柬,他给你们预备了一特别惊喜的大红包。还有,将来你们的孩子,一定要认他当干爹,还有,他还叫你一辈子都别忘了他,好叫孟和平吃一辈子的醋。真是罗唆,对吧?”

佳期想像着阮正东说这番话的样子,笑得眼泪哧哧的掉下来。

江 西说:“哥哥不让你去医院看他,也没别的原因,就因为早上他要做化疗,他说做化疗太难看了,不愿意让你看见,真的。”

佳期一直点头:“我知道。”

机场终于到了,江 西把车停在停车场,说:“我就不送你进去了,我最害怕侯机厅送人那种场合,我怕我会哭的,我可是公众人物,知名女主播,哭起来会上小报花边新闻的。”

佳期一直点头:“我知道。”

江 西张开双臂,用力的拥抱她:“替我向和平哥哥问好,你们要保重。”

“我知道。”

“佳期,再见!”

“再见。”

江 西看着佳期走进机场,一直看着佳期渐渐的消失在玻璃墙内,她整个人仿佛一下子被抽空了力气,软绵绵的,靠在车内,连手指都无法再抬起来。她竟然能够做到,她一直以为,自己没有办法做到,自己会在任何一秒钟,忍不住放声大哭。

电话一直在响。

她终于接听。

“江 西,我是张秘书。你是不是回医院一趟,很多后事要跟你商量办理。还有东子的一些遗物,要处理一下。从今天凌晨到现在,首长一直十分悲痛,滴水未进,我真担心首长的身体也会一下子垮下去。希望你能劝劝他。”

凌晨时分,她和父母守在哥哥的病床 前,他最后一句话是:“不要让她知道。”

她一直点头:“我明天会去送她,哥哥,我答应你,绝不让她知道,让她安心离开。”

佳期走进机场,嘈杂的侯机厅,无数人来人往,广播里在播放着登机启事,有小孩子的笑声,还有推车滑过地面的声音,那样嘈杂,那样热闹,这个世界,一如既往的熙熙攘攘。她低头极快的走着,一直低着头。

佳期很快的办完手续,然后登机。

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来,一直等到起飞。

当滑行由慢至快,当机身仰起的一刹那,当飞机脱离地心引力的瞬间,她终于抬起头。

相邻座位上是一位年轻的母亲,和她的孩子,小男孩大约才四五岁,解开安全带后,就爬上爬下,好奇的打量四周,没有一刻肯安份。

最后,小男孩稚嫩的声音,压得极低,偷偷问自己的母亲:“妈妈,你看那个阿姨,她为什么一直哭,一直哭?”

年轻的母亲低声哄着:“乖,阿姨一定是很疼,所以哭了。”

他不想让她知道,她就不知道。他想让她安心的走,她就安心的走。

他让她安心,她也要让他安心。

她永远也不能忘记,那一天晚上在医院里,她站在病房门前,从两三寸阔的缝隙里望进去,窄窄如电影 的取景,他整个人深深的陷在沙发里,只能看见他的侧脸,他一定坐在那里很久了,因为他嘴里含的那枝烟积了很长的一截烟灰,也没有掉落下来。她几乎不敢动,只能顺着他的目光望出去,茶几上放着她那只保温 桶,鹅黄色的桶身,上头还画着两只绒绒的小鸭子,在落地灯橙色的光线下,温 暖如两只小绒球。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直起身来,只是掐熄了烟头,重新拿了一枝烟,划火柴点燃。

一点小小的火苗,照着他的脸,幽蓝的一晃,又被他吹熄了。

他伸出手去,用食指触摸那保温 桶外壳上画的两只小鸭子,动作很轻,仿佛那是两只真正的小鸭,指尖顺着那小绒球的轮廓摸索着,小心翼翼。过了一会儿,也不知想起了什么来,自顾自微笑。

他笑起来很好看,眼角深斜飞入鬓,唇线抿起,弧度柔和。

她将头抵在门侧,忽然落泪。

他说:“你怎么又回来了?”

她说:“我没有等到你。”

其实他一直在那里,他始终都在那里,只要她回头,她就能够看见的。

他一直在等她。

过了这么久之后,她才知道,原来早在那一刻起,她遇见他。

他的字迹飞扬流畅:“佳期,终于等到你回家。”

他说:“我这辈子不可以了。所以,下辈子我一定会等着你,我等着比所有的人都早,早一点遇见你。”

她却不能说,她其实已经遇见他,在他等着她的时候,她其实已经爱上他。

这么多年,她花了很漫长很漫长的时光,才学会结束,才学会重新开始爱上一个人。

可是他却不能在那里,他却没有时间给她。

在最后的时候,他以为她爱的并不是他,所以,他安心的离开。

就这样,她让他安心的离开自己。

当我终于爱上你,我却永远也不会告诉你,因为怕你觉得来不及,怕你觉得对不起。

怕你会对我内疚,怕你会觉得不安心。

你一直等着我,而我,会用这一生来记得你。

当他的尾指勾住她的尾指,他说:“一百年,不许变。”

他和她约定了一百年,她不会变,她会一直记得,一直记得,一百年。

泪如同小蟹,狰狞的爬过每一寸脸颊。

她会一直记得。

她与他的一百年。

小男孩忍不住,歪着头看着。过了好一会儿,突然想起来,从自己口袋掏出半包纸巾,递给佳期:“阿姨你别伤心了,我妈妈说,如果你伤心的话,疼爱你的人会更伤心的。所以我每回我摔跤的时候,虽然很疼很疼,可是我从来不哭,因为我怕我一哭,我妈妈会更伤心。”

佳期接过纸巾,流着眼泪,却努力想要微笑:“谢谢你。”

她一定会照顾好自己,因为如果她伤心,那么疼爱她的人,会比她更难过。

她一定要过得幸福,不管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都要幸福。

她答应过他,一定要让自己幸福。

幸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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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如懿传小说阅读第7章_赐名

全文共 3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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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后宫·如懿传》作者是流潋紫。全书共六册,主要讲述了《后宫·甄嬛传》的后续故事:乾隆即位,乾隆后宫嫔妃青樱(乌拉那拉·如懿)、高佳·晞月、富察·琅嬅、金玉妍以及魏嬿婉之间的明争暗斗 。下面是yjb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青樱入殿时,太后正坐在大炕上靠着一个西番莲十香软枕看着书。殿中的灯火有些暗,福姑姑正在添灯,窗台下的五蝠捧寿梨花木桌上供着一个暗油油的银错铜錾莲瓣宝珠纹的熏炉,里头缓缓透出檀香的轻烟,丝丝缕缕,散入幽暗的静谧中。

太后只用一枚碧玺翠珠扁方绾起头发,脑后簪了一对素银簪子,不饰任何珠翠,穿着一身家常的湖青团寿缎袍,袖口滚了两层镶边,皆绣着疏落的几朵雪白合欢,陪着浅绿明翠的丝线配着是花叶,清爽中不失华贵。她背脊挺直,头颈微微后仰,握了一卷书,似乎凝神端详了青樱良久。

青樱福了福身见过太后,方才跪下道:“深夜来见太后,实在惊扰了太后静养,是臣妾的罪过。”

太后的神色在荧荧烛火下显得暧昧而浑浊,她随意翻着书页,缓缓道:“来了总有事,说吧。”

青樱俯身磕了个头,仰起脸看着太后,“请太后恕罪,臣妾方才夜入景仁宫,已经去看过乌拉那拉氏了。”

青樱微一抬眼,看见在旁添灯的福姑姑双手一颤,一枚烛火便歪了歪,烛油差点滴到她手上。太后倒是不动声色,轻轻地“哦”了一声,只停了翻书的手,静静道:“去便去了吧。亲戚一场,骨肉相连,你进了宫,不能不去看看她。起来吧。”

青樱仍是不动,直挺挺地跪着,“臣妾不敢起身。乌拉那拉氏乃是先帝的罪妇,臣妾未等禀告,擅自漏夜看望,实在有罪。”

太后淡淡道:“看都看了,再来请罪,是否多此一举?”

太后声音虽轻,语中的沉疾之意却深沉可闻。有清风悠然从窗隙间透进来,殿外树叶随着风声沙沙作响,不知不觉间秋意已经悄无声息地笼来。

青樱不自觉地耸了耸身子,“不是多此一举。是因为无论今时,还是往后,太后都是后宫之主。”

“后宫之主?”太后轻轻一嗤,撂下手中的书道,“哀家老了,皇帝又有皇后,不是该皇后才是后宫之主吗?”

青樱寥寥相应,“您是皇上的额娘,后宫里毋庸置疑的长辈。”

太后目视四周,轻叹一声,“可惜啊!委屈你来了这里见哀家,这儿是寿康宫,可不是正经太后所居的慈宁宫。”

青樱即刻明白,慈宁宫新翻修过,是后宫的正殿。而寿康宫,一切是简陋了不少。她即刻道:“皇上刚登基,事情千头万绪,难免有顾不到的地方。但总也是因为亲疏有别,外头的事多少臣民的眼睛盯着,一丝也疏忽不得,都是加紧了办的。里头是皇上的亲额娘,稍稍耽误片刻,只要皇上的孝心在的,太后哪里有不宽容的呢?到底是至亲骨肉啊!”

太后的眼睛有些眯着,目光却在荧荧烛火的映照下,含了朦胧而闪烁的笑意,“你这番话,既是维护了皇帝,也是全了哀家的颜面。到底不枉哀家当年选你为皇帝的侧福晋。只是你这番话,不知道是不是皇帝自己的心意呢?”

青樱咬了咬唇,闭目一瞬,很快答道:“皇上忙于朝政,若一时顾不到,那就是后妃们的职责,该提醒着皇上。”

“这就是了。”太后看了青樱两眼,温和道,“虽然你是先帝与哀家钦赐给皇帝的侧福晋,身份贵重,潜邸之时亦是侧福晋中第一,比生了三阿哥的苏氏、后来才从格格晋为侧福晋的高氏都要尊荣。可是如今,却不一样了……”

青樱愈加低头,神色谦卑,“臣妾自知为乌拉那拉氏族人,景仁宫乌拉那拉氏有大罪,臣妾为之蒙羞,若能在皇上身边忝居烹茶添水之位,已是上苍对臣妾厚爱了。”

太后扬一扬脸,不置可否,片刻,方低声说:“福珈,你扶青樱起来说话。”

福姑姑伸手要扶,青樱慌忙伏身于地,“臣妾不敢。臣妾有罪之身,不敢起身答太后的话。”

太后微微叹一口气,柔声道:“青樱,你姑母是你姑母,你是你。虽然你们都是乌拉那拉氏之人,但先帝的孝敬皇后就是皇后,乌拉那拉皇后是罪妇,而你是新帝的爱妃。个中关系,哀家并没有糊涂。”

青樱眼中一热,稍稍安心,“多谢太后垂怜。”

太后微笑,“当年是哀家做主请先帝赐你为皇帝的侧福晋,如今自然也不会因为乌拉那拉皇后而迁怒于你。”她稍稍一停,笑意暗淡了三分,“人死罪孽散,乌拉那拉氏幽禁多年,是不久于人世的人了。哀家活到这个年纪的人了,难道还看不破吗?”

青樱终于敢抬头,再次叩首,热泪盈眶,“多谢太后恕罪。”

太后瞥了青樱一眼,“还不肯起来吗?你初居宫中,哀家就要让你长跪,岂不让那些无端揣测是非之人以为哀家迁怒于你?日后,你又要在宫中如何立足?”

青樱脑中一懵,全然一片雪白。当时脑中一热,只求请罪避嫌,竟未曾想到这一层。青樱呆在当地,只觉太后目光明澈,自己手足无措,只能由着福姑姑扶起自己按在座上。

太后目光一转,只打量着青樱,“新帝潜邸中的那些人,除了你和新后富察氏,还有格格珂里叶特氏,其余都是汉军旗。富察氏和你出身高贵,其他的人就不用说了。可是新帝登基,自然要求满汉一家,所以高氏虽然在潜邸时位分不如你,但是如今在后宫,却不得不多赏她几分脸面了。而且高氏的父亲高斌,也是皇帝所倚重的能臣。”

青樱一怔,心中渐渐有些明白,立刻起身,恭谨道:“臣妾与高姐姐原如姐妹一般,高姐姐贤惠端雅,处处教导臣妾,自然该居臣妾之上。”

太后道:“教你受委屈了。可是有些委屈,你既来了这里,就不得不受。昨日午膳哀家驳你的面子,就是为了这个理儿。以后这样的委屈,即便哀家不给你受,你也少不了的。”

青樱低首含胸,诚恳道:“太后肯教导臣妾,臣妾怎会委屈。”

太后似笑非笑,似有几分不信,只斜靠着软枕,拔下发间的银簪子拨了拨灯芯。

青樱笑一笑,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此刻大方也不是,客气也不是,左右为难,到底露出了几分小儿女情态,“太后,臣妾明白皇上为难,后宫比不得潜邸。可是皇上应该自己和臣妾说,请太后来安慰臣妾,固然是皇上看重臣妾,可也显得臣妾忒不明理了。”

太后这才笑起来,温煦如春风。“你到底才十八岁。若是太贤惠了,也不像个真人儿了。”太后目光锐利一扫,“你那位罪妇姑母,就是贤惠太过了。”

青樱身体一凛,只觉得悚然。

太后道:“你们小夫妻一心,你肯体谅就最好。自然,新帝在潜邸时一直宠爱你,你另一位姑母也是先帝的孝敬皇后。所以了,哀家与皇帝也不会委屈你。”

青樱心中说不出是感泣还是敬畏,只望着太后,坦诚道:“有太后这句话,臣妾就不算委屈。”青樱福一福身,“臣妾还有一事求告太后,青樱之名,乃臣妾幼年之时所取。臣妾觉得……这个名字太不合时宜。”

太后微眯了眼睛,“不合时宜?”

青樱有些窘迫,“是。樱花多粉色,臣妾却是青樱,所以不合时宜。”青樱仔细窥着太后神色,鼓足勇气,“何况……臣妾是乌拉那拉氏的女儿,更是爱新觉罗的儿媳,恳请太后亲赐一名,许臣妾割断旧过,祈取新福。”

太后凝神片刻,“你这样想?”

青樱恳切望着太后,“若太后肯赐福……”

太后托腮片刻,沉吟道:“你最盼望什么?”

青樱一愣,不觉脱口道:“情深意重,两心相许。”话未完,脸却烫了。太后微微震惊,颇有些动容,姣好如玉的脸上分不清是喜还是悲。良久,她轻声道:“如懿,好不好?”

“如意?”青樱细细念来,只觉舌尖美好,仿似树树花开,真当是岁月静好。“可是事事如意的意思?”

太后见青樱沉吟,亦微笑,“如意太寻常了。哀家选的是懿德的懿,意为美好安静。《后汉书》说‘林虑懿德,非礼不处’。人在影成双,便是最美好如意之事。这世间,一动不如一静,也只有静,才会好。”

青樱欢喜。“多谢太后。”她微微沉吟,“只是臣妾不明白,懿便很好,为何是如懿?”

太后的眉间的沉思若凝伫于碧瓦金顶之上的薄薄云翳,带了几分感慨的意味,“你还年轻,所以不懂这世间完满的美好太难得,所以如懿便很不错。”

青樱心头一凛,恍若醍醐灌顶,瞬间清明。“太后的意思是完满难求,有时候退而求其次便是满足。”她深深叩首,“太后的教诲,臣妾谨记于心。”

太后微微颔首,含了薄薄一缕笑意。“好了。夜深,你也早些回去歇息。今日就是新帝登基之日,为先帝伤心了这些日子,也该缓缓心思迎新帝和你们的大喜了。”

青樱起身告辞。太后见青樱扶了侍女的手出去了,才缓缓露出一分笃定的笑容。福姑姑为太后披上一件素锦袍子,轻声道:“移宫的事儿,太后嘱咐皇后一声就行了,或者月小主如今得皇上的器重爱惜,她去说也行。青樱小主……不,是如懿小主的身份,不配说这样的话。”

太后拾起书卷,沉吟道:“你真当她不够聪明吗?从前是家世显赫,被宠坏了的小姐脾气,不知收敛。从乌拉那拉氏被幽禁至今,世态炎凉,还不够打磨她的吗?凭她今日去见了乌拉那拉氏还敢来回哀家,这就是个有主意的丫头了。”

福姑姑迟疑道:“太后是说,她明知宫中人多眼杂,万一将来露了去景仁宫探望的事要遭祸患,所以先来向太后请罪?”

太后道:“宫里除了哀家,还有谁最介意乌拉那拉氏?只要哀家不动气,旁人也就罢了。且她事事撇清,请哀家赐名,又表明心意,只说是爱新觉罗家的儿媳,就是为了消哀家这口气,更是为了求她自己一己存身之地。”

福姑姑叹息道:“昔年乌拉那拉氏那样凌辱太后,这口气一时如何能消得掉?”

“不管消不消得掉,她要求的是安稳。宫里有皇后,又有高月新宠当道,她的日子不好过。若哀家再不放松她些,她就真当是举步维艰了。就因为这样,她才会想方设法去皇帝面前提移宫的事,也会想方设法做好,不容有失。而皇后既有地位,又有皇子;高月有恩宠有美貌,她们什么都不用向哀家求取,自然不会用心用力了。”

福姑姑恍然大悟,“所以太后才会容得下如懿小主。”

太后凝眉一笑,从容道:“容不容得下,就且看她自己的修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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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类阅读答题技巧

全文共 3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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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情节是在小说提供的特定环境中,由于人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人与环境间的矛盾冲突而产生的一系列生活事件发生、发展直至解决的整个过程。如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小说类阅读答题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一、小说的三要素

人物:主人公

刻画人物的方法:语言描写、动作描写、心理描写、外貌描写、细节描写、正面描写、侧面描写(间接描写) (环境描写衬托对比等)

环境:自然环境——渲染气氛、烘托心情;社会环境——交代时代背景

情节:序幕、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尾声

二、小说的命题基本上围绕着五个关键词:

环境:分析小说中环境描写的作用

情节:着重于情节的概括、情节的特点分析、情节的高潮或结尾作用理解、情节的合理性探究。

人物:人物个性特征分析、主要人物形象的辨析 、人物性格发展的合理性探究。

主题、探究:着重小说意蕴主旨的全面理解或小说主旨某一侧面的归纳、合理性探究。

三、小说阅读考查的一般设题角度

(一)自然环境描写的作用(品味精彩语句的表现力、分析表现手法)

(二)故事情节及其特点赏析(分析作品结构,分析作品体裁的基本特征、分析表现手法)

(三)人物的性格特点及塑造人物的艺术手法赏析(欣赏作品的形象,赏析作品的内涵,领悟作品的艺术魅力)

(四)小说主题的赏析(概括作品主题)

(五)对小说社会意义或表达技巧的探究(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发掘作品的丰富意蕴、对作品表现出来的价值判断和审美取向作出评价)

环境描写

1、自然环境——人物活动的具体场景,如地点、气候、时间、景色、场面等。

作用:

(1)提示时间、季节和环境特点;

(2)渲染气氛,为后边刻画人物作铺垫;

(3)烘托人物性格,或某种心理;

(4)展开、推动情节发展;

(5)深化主旨;

(6)象征和暗示。

2、社会环境——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

作用:

(1)交待人物活动及其成长的时代背景,揭示了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

(2)交代人物身份,表现人物性格,或影响或决定人物性格;

(3)揭示社会本质特征,揭示主题。

3、环境类试题的答题思路:

①环境本身(交代……时间,交代……背景,营造……氛围,渲染……气氛)→②情节(推动/暗示/铺垫)→③人物(烘托/映衬)→④主题(表达/寄托/暗示/揭示)。

根据要求还可以这样来组织语言表达:XX具体描写了……景色,营造(创设)了一种……气氛;渲染(定下)了……的抒情基调;烘托了人物的思想感情;为下文……情节展开作了铺垫,推动……的情节发展。

故事情节

1、把握好故事情节,是读懂小说的关键,是欣赏小说艺术特点的基础,也是整体感知文章的起点。大致包括以下三种题型:

(1)用一句话或简明的语句概括故事情节;

(2)文中共写了哪几件事,请依次加以概括;

(3)以填空的形式概括小说的部分内容。

2、情节归纳方法:

1、把握场面,一般一个场面可以概括为一件事

2、学会按何时何地何人做何事的格式加以概括

3、情节的作用:

(1)交代人物活动的环境;

(2)设置悬念,引起读者阅读的兴趣;

(3)为后面的情节发展作铺垫或埋下伏笔;

(4)照应前文;

(5)线索;

(6)刻画人物性格;

(7)表现主旨或深化主题。

4、情节安排基本技巧:

(1)倒叙——不按时间先后顺序,而是把某些发生在后面的情节或结局先行提出,然后再按顺序叙述下去的一种方法。造成悬念,引人入胜。

(2)插叙——在叙述主要事件的过程中,插入另一与之有关的事件,然后再接上原来的事件写。对主要情节或中心事件做必要补充说明,使情节更加完整,结构更加严密,内容更加充实丰满。

5、情节类题目的答题思路:

明确情节构思为表现人物的宗旨,结合情节的一般作用,然后根据题目要求,结合文章作答:

①情节(使情节波澜再起,引出另一个情节,制造悬念,情节更突出,照应前文情节)→②人物(丰富人物,表现人物性格)→③主题(深化某种主题,突显某种主题)。

根据要求组织语言表达:XX情节(事物)在文中有……作用,突出了……,表现了……

人物形象

1、揣摩人物形象,大致包括三种题型:

(1)指出小说对人物进行描写的具体方法;

(2)概括指出人物的性格特征;

(3)对文中人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析(包括作者自身对人物的态度和读者对人物的评价)。

2、表现人物的手法:

(1)正面描写——直接描写:肖像描写、语言描写、行动描写、细节描写、心理描写等。

(2)侧面描写——间接描写:概括地说就是通过其他人物的言行,间接写主人公,如用环境描写衬托或烘托。

3、形象刻画基本技巧——各种描写手法的运用与作用

(1)肖像、神态、动作描写:更好地展现人物的内心世界及性格特征,使形象刻画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2)语言描写:言为心声,人物的语言也体现着人物的思想性格。

(3)心理描写:直接表现人物思想和内在情感(矛盾/焦虑/担心/喜悦/兴奋等),表现人物思想品质,刻画人物性格,推动情节发展。

(4)细节描写:更细腻地展示人物某一特征。其作用如下:

①典型的细节可以刻画人物性格。

②典型的细节可以深化主题。

③典型的细节可以推动情节的发展营造一种氛围。

④典型的细节可以渲染时代气氛、地方特色。

⑤典型的环境可以渲染人物心情/心理活动。

4、人物类试题答题思路:

通过人物的描写(语言、行动、心理、肖像、细节)分析人物的性格特征,然后根据题目要求作答。:

①人物(自身的性格特点,与另一个人物烘托、映衬、反衬)→②情节(人物性格决定情节发展)→③主题(突显某种主题)

根据要求组织语言表达:XX是一个……的人物形象。作为什么人,他怎么样,表现了他怎样的性格(思想品质)。

主题内容

小说的主题是小说的灵魂,是作者的写作目的之所在,也是作品的价值意义之所在。主题的深浅往往决定着作品价值的高低。概括主题内容的方法有:

1、从小说的情节和人物形象入手;

2、联系作品的时代背景及典型的环境描写,认识人物形象的思想性格上所打上的时代烙印,把握住人物形象所折射出的时代特征——达到揭示小说主题的目的;

3、抓关键句

写作技巧

质量上乘的作品,离不开精妙的写作技巧,这是因为写作技巧是作家驾驭文学语言,运用多种艺术表现手法、及表达方式、修辞手段等,来构思文学作品塑造文学形象时所表现出的熟练而又独具特色的艺术才能。

从整体上把握小说在艺术构思上的特点,我们只要知道一些常见的精妙技巧:

1、情节曲折生动,结局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2、细节描写(人物塑造)生动细致。

3、场面(环境)描写真切感人。

4、……手法的运用。

主题探究

1、对作品表现出来的价值判断和审美取向作出评价

评价方面:小说思想是否积极,健康,深刻,与时代精神是否合拍;作者观点是否正确,是否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批评力量;作者的感情是否真挚,是否符合时代精神和审美习惯。

2、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发掘作品的意蕴、人文精神等

意蕴:在于故事情节,人物形象,主题思想,语言表述

人文精神: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维护,追求和关切,对精神文化的珍视,对理想人格的肯定和塑造。

3、探讨作者的创作背景和创作意图

(1)创作背景:

宏观:政治格局,审美情趣,价值取向

微观:作者的心境,影响心境的因素

(2)创作意图:挖掘作品意蕴,民族心理和人文精神

4、对作品进行个性化阅读和有创意的解读

(1)答题指向不是单一的,是多向的;不是单层次的,是多层次的

(2)答案不是唯一的,需发现作品的丰富内涵和深层意义

(3)试题是半开放的,有一定的开放性,但不是漫无边际

环境描写

环境描写是小说艺术的一个重要内容,分析环境描写是全面理解小说的重要环节。环境是形成人物性格、促使人物行动的指定场所和范围。小说中的环境描写,有 时是为了表现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社会条件,用于烘托人物活动的时代意义;有时是为了渲染气氛,从侧面表现人物的性格,它是整个作品中不可分割的构成部 分,对于增强故事的真实性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在分析人物形象的时候也要分析环境,要连带写景的部分一起分析。

⒈环境分类及作用

环境是人物活动的舞台,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小说的环境描写跟人物的塑造与表现主旨有极其重要的关系。阅读中始终把环境、情节和人物联系起来,才能把握小说创作的真谛。

⑴社会环境——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

作用:

①交待人物活动及其成长的时代背景,揭示了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

②交代人物身份,表现人物性格;或影响或决定人物性格;

③揭示社会本质特征,揭示主题。

⑵自然环境——人物活动的具体场景,如时间、地点、气候、景色、场面等。

作用:

①自身的、独立的审美价值:表现地域风光,提示时间、季节和环境特点;

②渲染气氛,为后边刻画人物作铺垫;

③烘托人物性格,或某种心理;

④展开、推动情节发展;

⑤深化主旨;

⑥象征和暗示。

2.命题指向

⑴在文中准确地找出描写环境的句子;

⑵就指定的环境描写说出其作用;

⑶找出文中描写环境的句子,分析环境描写对塑造人物或表现主题所起到的作用;

⑷依据文章内容发挥想像续写一段环境描写。

4.答题指要

⑴解题思路 明确环境描写必须为主题服务的宗旨,结合环境描写的作用:

①交代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暗示社会环境(背景、习俗、思想观念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等);

③揭示人物心境,表现人物身份、地位、性格;

④渲染气氛、奠定基调;

⑤推动情节的发展或作为情节线索;

⑥揭示或深化主旨;

⑦象征暗示,对比烘托

然后根据题目要求,结合文章作答。

⑵答题规范 环境+人物+情节+主题

⑶环境类试题的答题思路:①环境本身(交代……时间,交代……背景,营造……氛围,渲染……气氛)——→②情节(推动,暗示,铺垫)——→③人物(烘托,映衬)——→④主题(表达,寄托,暗示,揭示)。

根据要求还可以这样来组织语言表达:XX具体描写了……景色,营造(创设)了一种……气氛;渲染(定下)了……的抒情基调;烘托了人物的思想感情;为下文……情节展开作了铺垫,推动……的情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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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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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八戒,大家肯定是耳熟能详。他出自著名小说家吴承恩先生所写的《西游记》。本是一介天将,却因为做错事被贬下人间,又错投了猪胎,所以才变成现在这幅"卷脏莲蓬吊搭嘴,耳如蒲扇显金睛。獠牙锋利如钢锉,长嘴张开似火盆"的模样。

八戒他有一个坏习惯,就是——懒!每次妖怪来的时候,都是悟空上,没有悟空也有沙僧,而八戒呢?八戒总是在"后退",遇到事情就想逃跑。这可谓不好,男子汉大丈夫,遇到困难岂能有退缩之行!可能会有人说,八戒是实力弱,打不过那些妖怪。不不,可不是这样的。在高老庄时,他与悟空的那场战斗,他若是没些真本事,早在刚开始时就被悟空打成肉饼了。还有,他原为天蓬元帅,手下兵将数千万,如果他实力弱,不早就被赶下台了吗?所以,八戒不是弱,而是懒!

八戒还非常好色。在天庭时,他因"色胆如天叫似雷"调戏嫦娥被贬。到了凡间也不知悔改,不论人魔,是个美女就两眼发愣。就连唐僧也治不了他。在《四圣试禅意》中,嘴上对着母女四人说"出家人不结亲"却在背后一个又一个"娘"叫着。却不知这是菩萨为了考验他们而设的圈套,而他不幸上当了,被施与惩罚。有了教训以后,还是不思进取,在《三打白骨精中》,被那"村姑"迷住了眼,差点就吃了那所谓的斋饭。还有更荒唐的是,女儿国中,竟然说要留下来与美丽的女王做夫妻。一个出家人,能口不择言地作出这种事,可谓愚蠢!

在黄风岭时,八戒会勇敢的与黄风怪战斗,来保护师父。而且每次悟空去探路时,也总是会叮嘱八戒保护好师父。可是在《三打白骨精》的最后,在悟空被唐僧放逐时,孙悟空对沙僧说了什么?说要提防着八戒。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八戒的不靠谱。大概会有人嘲笑八戒,说他缺点好多,一点用也没有。但是,这不正是现代社会的很多人吗?懒惰,胆小,不告谱。也许,我们真的该好好的反思自己了,为何人的各种缺点在八戒的身上被无限地放大,值得让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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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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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6 Read the novel "Living" reading notes 6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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