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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真让我着迷六年级【精品20篇】

有人喜欢泉水,因为它带给我们清雅纯洁的心境;有人喜欢大海,因为它带给我们无私博大的胸怀;有人喜欢高山,因为它带给我们坚强无畏的意志;而我最喜欢的却是读书,因为它给了我认知世界的双眼和衡量自我的砝码。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读书真让我着迷六年级,供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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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六年级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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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二年级的小朵朵》。书中的主人翁小朵朵是一个天真、可爱、总爱闹笑话的二年级小女生。

有一次,毛毛虫老师问小朵朵长大了想当什么?小朵朵大声地回答,“我长大了想当一个妈妈!”看到这儿,我忍不住笑喷了。小朵朵可真可爱呀!

小朵朵班上养了一只小兔子,大家很喜爱它,都叫它“白雪公主”。同学们轮流把“白雪公主”带回家饲养。轮到小朵朵照顾它时,小朵朵陪它玩,带它散步;为了让它吃上最新鲜的胡萝卜和小白菜,不爱吃素菜的她甚至答应妈妈自己也吃。一天,“白雪公主”在外面不小心吃了刚打过农药的草,被毒死了。小朵朵抱着“白雪公主”,心都要碎了,眼泪哗啦啦的流下来,就像下了倾盆大雨。我也忍不住哭了,真希望它能像童话中的白雪公主一样重新活过来。

这本书里还有很多像这样的故事,一会儿逗得你哈哈大笑,一会儿又让你泪如雨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成语泪如雨下:眼泪象雨水似的直往下流。形容悲痛或害怕之极。如:宋·陆游《闻虏乱有感》诗:“有时登高望鄠社,悲歌仰天泪如雨。”又如:眼盻盻看着他人去了,自己不能奋飞,万箭攒心,不觉泪如雨下。——明·冯梦龙《喻世明言》卷八

成语主人翁:当家作主的人。如:邓小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我们热诚地希望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都以主人翁的态度,关心国家大事。”又如:路遥《平凡的世界》第五卷第37章:“因此,很多人对煤矿没什么主人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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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书的乐趣六年级优秀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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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读书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可以使我们开阔眼界,还可以使我们变得学富五车、博学多才。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有些人,面对一篇作文,就算是绞尽脑汁,用尽脑细胞也想不出来。相反,那些爱好读书的人,写文章时,得心应手、信手沾来,分分钟就可以把一篇作文搞定。多读书,可以让人自信,走起路来就雄赳赳气昂昂。别人一问什么问题,你就侃侃而谈,让人觉得你是一个博学多才的人。

就拿我来说吧,每次语文考试,是令我最头疼的事,因为要写作文。每次写作文时,我脑袋就空空如也,一坐就要大半天。而现在,情况却不同了,每天做完作业后,我都先捧起一本课外书,翻上几页,再摘抄几句,有必要时还在旁边做批注,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的作文终于有了提高。学习固然重要,但每天我都要抽出一点时间来阅读,阅读可以使我们陶冶情操。开可以提高语文成绩。

读书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自读能力和阅读能力,还能让我们巩固课内知识以及加强课外知识,这样对我们语文有极大的帮助。

古今中外,哪些名人不是通过读书来获得成就的。高尔基是苏联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一生写过无数篇巨著,自传就写过不少,有《在人间》、《童年》、《我的大学》,他从小时候没钱上学到现在博古通今,哪能是没有书就获得的成就呢?居里夫人也是通过查阅资料可善于观察,才发明了镭元素……

总之,读书的好处有很多,让我们一起读书,不断蜕变,让自己也成为一位有气质、有才华的读书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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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六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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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叶圣陶爷爷的写的【稻草人】,使我感触很深。

稻草人想着主人——一位老太太。这位老太太很可怜,九年前,她的丈夫死了,儿子也死了,家中只有她一人,稻子也被洪水淹了。这时,稻草人看到一只小蛾子落到了稻叶上,他马上认出了那是稻子的天敌,他努力的挥动扇子,但没有风,最终没将小蛾赶走。小蛾终于走了,但稻叶上留下了小蛾的子。主人去看稻子,但主人老眼昏花没有看见,稻草人十分着急,但主人并不知道已经留下了祸根。几天后,蛾子的幼虫将一大片稻子啃地光省杆了,稻草人难过得哭了。你瞧!稻草人多么的尽职呀!虽然,稻草人并没有将小蛾子赶走,但是,稻草人这种努力保卫庄稼不顾一切的尽职精神实在让我们佩服。

稻草人看到一对母女在船上,母亲为了准备明天的鱼汤,她不顾一切的打鱼,孩子口渴得厉害,直咳嗽。稻草人看到了心里很不好受。母亲终于打上来一条鱼,把鱼丢到鱼篓里,正好放到稻草人旁边。鱼苦苦哀求,稻草人也想救鱼呀!可鱼听不懂它的意思,反而误解了他。这时,稻草人听到远处传来一阵微弱的声音,原来有人要寻死。稻草人想要帮助她,可自己只能定在那,动也动不了。可怜的稻草人看着自己想做又不能做造成的后果,没等看到那女的跳河,就晕倒了。稻草人并没有为人们做什么事,但可以看得出,稻草人有一种助人为乐的精神。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深的感受到叶圣陶爷爷非常关心同情劳苦人民,可是又无能为力。想想我现在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我一定要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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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学六年级读书笔记大全

全文共 1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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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现在独生子女多了,最多的家里也只有2个孩子,所以现在的孩子都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王子公主般的生活。什么事情都要父母来帮忙或完成。对父母产生了一种依赖,就是因为这种依赖感,让现在的孩子不愿自己动手,不愿自己独立。

我也是一个依赖父母,不肯自己独立的人。但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让我想改变自己的书,那就是——《胡小闹日记.爸妈不是我的佣人》。这本书主要讲了:本来,胡小闹的日子过的很平静,每天像王子殿下一样被父母伺候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可突然有一天,这种平静被打破了。班里来了一位特立独行的新班主任——高歌。

随后,胡小闹和小樱桃,闫石三个人展开了一场特别的独立竞赛,获胜者将和高歌老师一起去电视塔层的旋转餐厅共进晚餐。竞赛的过程中,胡小闹三人一同来到了一个贫穷的山村,结识了一群很贫穷但也很了不起的孩子们,经过一次又一次的经历,他们在这里不仅收获了友谊还学会了独立。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我也该学会独立了,碰巧爸爸妈妈要上班,爷爷和奶奶又得回一趟老家。家里只剩下我的弟弟了,本来妈妈给了我一些钱让我和弟弟去外面吃中饭。可我想自己学习做饭,但是我又没经验,于是我打开手机上网查寻,看了半天我还没下厨,弟弟已经在地上打滚了,边打滚边大叫:“啊!我饿了,我要吃饭!你怎么这么慢呀!我要吃了,我要吃了……”我实在被他烦得不行了,只好拿出一包零食把他打发走了。

我开始“下手了”,先做一碗蕃茄炒蛋吧,我根据网上的讲述,先把洗好的蕃茄切开,可我一切下去,蕃茄汁“啪”得一下就溅出来了,板上,锅底,我的脸上,围裙上都有了,我只好用纸巾擦干净,擦好后,我按照网上的方法打了两个蛋,把蛋打好后,在锅里倒了一点色拉油,“嗤嗤”的几声,油都溅出来了,我赶紧退后了几步,“胆怯”地拿起了锅铲,再端起打好的蛋倒了下去,“嗤”的一声,油又溅出来了,我连忙退后几步,不小心踩到了弟弟的玩具,给摔了一大跤,我扶着墙站了起来,揉揉摔疼的屁股,赶紧跑过去,“呀!我的蛋!”我赶紧拿着锅铲炒了起来,但是还是晚了,蛋早就糊了,我只好将蕃茄倒了进去炒起来,炒了3分钟,加了二勺盐,我连忙把这锅“可怜”的蕃茄炒蛋盛了出来,慢吞吞地把它端上桌。

弟弟已经等得迫不及待了,拿起筷子,夹了一口尝一尝,说“还,还可以,就是太咸了,蛋嘛,就不说了。”说完,就从嘴里呸的一声把蛋吐了出来,然后跑进厨房狂喝起水来。我只好把这碗失败的“蕃茄蛋糊”赏赐给了垃圾筒。做个蕃茄炒蛋,在一般人手里是很简单的事情,可在我的手里却是那么的难,看来我还需要多多的锻炼。

我终于明白了,父母代我做事,使我习惯了懒惰;有了父母的庇护,使我成了笼中的小鸟……虽然这次没有成功,但我相信只要试着去尝试,只要多做就能成功。

我要学会自律,要向胡小闹一样独立,正直,成为一个独立加自律的好孩子,决不让父母成为我的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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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六年级作文:读书之趣

全文共 1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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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好是读书,因为他能使我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所以我喜欢读书。

我是一名高年纪的学生了,对于我来说,老师所讲述的知识还不够。我渴望得到更多的知识,因此,我从四年纪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读书。

我爱书,因为它能使我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故事中的情节使我吃惊、使我感动。书中的主人公悲伤,我就和它一起流泪,书中的主人公高兴,我也露出笑容。书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好的老师。它使我明白了人间的事理,使我知道了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一本《谁动了我的奶酪?》让我懂得,只要好好的掌握变化,就会收获非凡。一本《哈利波特》使我知道了勇敢和友谊才是最重要的,邪恶打不过正义。

在短短的几年中,我读的书还不算多,但在书的世界里,我获得了许多许多。比如:《儿童百科全书》《十万个为什么》《贝多芬》《李时珍》等科学书籍,让我知道了科学技术是世界上最伟大、最神奇的力量,它改变着整个世界,也改变和完善人类自己;杂志《世界博览》、《海外文摘》等让我饱览世界风土人情,了解世界,走向未来。知识性较强的《成语故事》《文化艺术》让我懂得了如何吸取祖国和世界文化艺术的精华,去创造人类更美好的明天……遨游在书的海洋里,我受益匪浅。我在书上还知道了:

书籍是面包,能补充精神食粮;

书籍是良药,能医治愚昧之病;

书籍是钥匙,能开启智慧之门;

书籍是阶梯,能直通理想巅峰……书是我的老师,书是我的朋友。读书使我忘记了吃饭、读书使我失去了和妈妈、爸爸出去吃饭的机会、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看着新买回来的《李时珍》这本书时,妈妈叫我吃饭,并大声喊到:“晶晶,今天有你爱吃的:土豆丝、油闷大虾、炒芹菜。”我当时什么也没听进去,便回了一声“知道了”,我仍旧坐在书桌前津津有味的看着李时珍给人治病。这要是在平常,我早一溜烟儿的跑到饭桌前大口大口的吃上了。可现在我早把吃饭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过了一会儿妈妈又大吼到:“吃饭了。”我听到后,才想到妈妈早叫我吃饭了,可我还在看书。我走到餐厅准备吃饭,可一进门,妈妈的一双气愤的眼睛正注视着我呢!我吓了一跳。妈妈用严厉的语气问到:“怎么不早来?还想不想吃饭了?”我吞吞吐吐的说:“我……看……书来着。”妈妈又说:“看书看书,天天看书,连饭都不吃了?好,那你就别吃了。”我瞪大了眼睛看着妈妈。想着桌上的美食,嘴里嘀咕着:“该被饿肚子了!!”过了一会儿,妈妈心软了,把菜给我热了一遍,让我吃了饭。读书伴我成长,它给了我知识和力量,给了我前进的动力,读书陪伴我,为我指明正确的航向,让我在前进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好。书是我的老师,书是我的朋友。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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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六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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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擒住了几个妖,又降住了几个魔。这是我们学过的、看过的、读过的西游记虽然很老套但我仍然喜欢。

今天我读了古代“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这部名著是由古代一位名叫吴承恩的人写的。我们先来介绍一下他吧。吴承恩,字汝忠,号射阳山人,山阳(今江苏淮安)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中了举人,嘉靖四十五年(1566)任浙江长兴县丞,晚年又被任为荆王府记善。

神佛妖魔故事在我国有创作系统和丰富的艺术经验的积累,也受外来的主要是印度佛教文学的影响。除了神仙和鬼魂是古代原始宗教的产物以外,神仙和妖怪是秦汉以来方士、道士然后是艺术家、民间艺人和文人的虚构。《西游记》的艺术虚构正是建立在传统艺术经验和这种社会的宗教性观念和风习的基础之上的,但也融入了作者自己的喜怒好恶。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神仙都是正义的化身,但在《西游记》中,吴承恩却将神与魔一视同仁,玉皇大帝、太上老君、西方佛祖释迦如来,都是被捉弄的对象,不少妖魔倒是可亲可爱、有人情味,是引人寄以同情的形象,猴精孙悟空便是最突出的一个。

它是个玉帝口中的妖猴,不被天庭认可,但它率真可爱,不受天规约束,为了追求自由平等,它不惜大闹天宫,敢和天斗,敢和神争,它是我最喜爱的英雄。在《西游记》中,吴承恩还塑造了许多滑稽人物,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猪八戒,这是个取经路上最不诚心的人,动不动就要分行李回高老庄,还贪吃贪睡,偷奸耍滑,一路上闹了不少笑话,是孙悟空口中的呆子、夯货,但这个人物被吴承恩写得生动活泼,不但不惹人厌,反倒惹人喜爱。在这本书中我最不喜爱的人物是唐僧,这是个迂腐无用的人,不辨善恶,不分忠奸,孙悟空为了保护他,吃尽了千辛万苦,而他却常受人挑拨,不去详察,动不动就念“紧箍咒”,还要把孙悟空赶回花果山,恨死他了。不过他身上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那就是为了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不惧艰险,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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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六年级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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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还很小的时候,我就听妈妈爸爸给我讲《西游记》里的故事,我第一次听到的故事好像是“大闹天宫”,会七十二变的孙悟空,把神仙们个个都打得晕头转向,从此《西游记》就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扎下了根。后来我长大了一些了,妈妈给我买了拼音版的《西游记》,我就边看电视版的《西游记》,一边看。真是太神奇了!孙悟空能有七十二变,一会变成赤脚大仙,一会又变出瞌睡虫迷倒妖怪,让唐僧一次次死里逃生;好吃懒做的八戒虽然一路上嚷着分行李,回高老庄,但也会三十六变,跟随孙悟空降妖除魔……在取经路上,沙和尚一次又一次的充当和事佬,吴承恩把每个人物都写“活”了!电视版、动画版以及原著版的西游记都是我的最爱。那时候,一听到西游记的片头曲就不免就兴奋一阵,赶紧坐到电视机前看。

《西游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它是由明朝的吴承恩所编写的。吴承恩的家乡流传着许多神话故事,小时候的吴承恩特别喜欢听这些神话故事,日积月累的,他对神话的感情也越来越浓了。除了小时候神话的熏陶,后来他的接连两次落榜,对吴承恩的打击是沉重的,孙悟空大闹天宫的那一声“玉帝不会用人”就是他对朝廷的一种呐喊,孙悟空就是吴承恩想象中的自己。如此种.种,一部千古流传的名著——《西游记》就此诞生了。

《西游记》中还有许多深刻的道理。话说卷帘大将被贬下凡后,在流沙河为妖。脖子上有九个骷髅,这是九个取经人的骷髅,在这流沙河中只有这九个骷髅浮在水面。细细观察,其实不难发现,作者想表达的意思是“久经”,这时就已经影射出后面的的内容,并告诉人们,唯有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经历无数的风风雨雨方能修成正果,取得最终的成功。

这次读完了《西游记》都感觉十分亲切,仿佛自己也在那取经路上,虽然《西游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中最浅薄的一本,但它带给我们的快乐却是最多的。我从心底里喜欢《西游记》,它伴随我度过我的童年,带我遨游神话世界,让我受益匪浅。

经典的东西往往能伴随我们的成长,《西游记》伴随了我爷爷奶奶一代,爸爸妈妈一代,现在又伴随了我这一代。现在许多时尚的东西可以讨人一时的欢喜,但唯有经典经过了岁月的洗刷,才能永远伴随我们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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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学六年级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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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中,我读了《傅雷家书》,很为书中父母亲为孩子不辞劳苦的操劳感动,特别是读到傅雷对儿子的谆谆教导,一次次地与儿子谈心,一次次表明收到儿子信的高兴时。我也是一个母亲,我对自己的女儿却只有训斥,只有打骂,有时还是恶毒的咒骂,甚至是不闻不问。现在我很难想象女儿被我非人的折磨后的心情,我真不应该这样对我的孩子。

最近几天,我又一次读这本书,读到儿子给父亲的信,收获又多了一层:孩子也同样把父母亲当做了朋友。他们的信中交流的最多的还是艺术,同时又让我感到自己对艺术的一窍不通,心中向往着音乐的殿堂。

由于我这一次只读了34页,感受也只写到这儿吧。建议做父母的朋友,静下心来读读 ,你一定也会有收获。毕竟开卷有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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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读书我快乐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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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是高尔基先生的这句话使我从小就养成了爱好阅读的好习惯。

以前,我爸妈每天要辛勤工作,所以白天没人陪我。由于无聊我便趴在床上认真的看书。刚开始,我都是囫囵吞枣,只看故事的情节。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知道了看书不仅仅看故事的情节,而且还要积累各种优美的词语和句子。后来,我养成了看书时做笔记的习惯,书中任何一个优美的词语句子我都不放过。这使我作文常常居全班之冠。

记得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题目是:荷花。老师刚布置完,同学们就千篇一律地写:夏天到了,清澈的池塘里的荷花怒放……时,我心想:大家都这样写多没意思呀!我坐在座位上静静地想,慢慢地写,终于写出了一篇不错的文章。果然不出我所料,我的作文收到了好评,被老师当范文在班上朗读。当老师读到”荷花展开了甜美的笑脸,荷叶展示了绿色的时装。叶似翡翠般碧绿晶莹,花如白玉般纯洁无暇。烈日下,撑起一把把绿伞,给大地一片清凉。时,老师说:这句话实在是太好了!你们有多多向蒲伟康同学学习啊!听了这句话后,我的心美滋滋的。

还有一次,我在家看书,爸爸说看书多会伤害眼睛,我不听。爸爸就把我的书没收了。我只好走出门,刚刚走到门口发现爸爸养的植物变得枯黄干燥。爸爸他每天都细心照料,可植物就是枯黄。我想了想,顿时计上心来。我拿了一颗妈妈补铁的药,然后在把它溶入水中。最后把谁给植物喝。第二天,植物竟奇迹般得恢复了。爸爸问我怎么回事。我自豪地说:“我在一本书上看过植物有时候会出现缺铁的情况,我看到植物变得这么枯黄,所以我断定植物得的时典型的缺铁“失绿症”然后我就给植物补铁呀!”爸爸听后高兴地说:“你真是一个聪明的孩子,我再也不反对你看书了,不过你一定要合理安排时间哦。”“噢耶,噢耶!”我高兴地喊着。

啊!书,你曾带给我多少欢乐,多少雷鸣般的掌声啊!我读书,我快乐

东莞市洪梅中心小学六年级:蒲伟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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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书让生活更美好六年级作文篇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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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像一艘渡轮,带我们驶向知识的彼岸;阅读,像一座阶梯,带我们攀登知识的高峰。阅读能让生活美好

阅读,是一程享受。早晨,我捧起一本新书,轻轻翻开,便有一股墨香迎面扑来,令人心旷神怡,神清气爽。书中那一个个活灵活现、宛如精灵般跳跃的文字,那一段段行云流水、酣畅淋漓的优美语句,在纸上绽放着它们无限的魅力。书页被风吹动着,“啪啪”地哼着小曲儿。温暖的阳光透过茂密的枝叶洒在书本上,斑斑驳驳,增添了那么一点温柔。清新的墨香、活泼的文字精灵、崭新的书页,岂不令人深深地沉醉在那多姿多彩的书的海洋里?这就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阅读,是一次旅程。在阅读的世界里,我们能够卸下心中烦恼,放松地在无边的草原上奔跑,自由地在无际的蓝天中飞翔。阅读《绿野仙踪》的时候,我好像进入了书中的童话世界,在幽静的森林里沿着石径走到翡翠城,路途如梦如幻,宛若仙境;阅读《天方夜谭》的时候,故事中一个个神秘惊悚的章节,一个个触目惊心的画面,都会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一直对它爱不释手,欲罢不能;阅读《三国演义》的时候,我不禁被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和鞠躬尽瘁的爱国精神所折服,为他舌战群儒的风采而拍案叫绝。阅读,就像一场无比愉悦的梦境,一场无比美妙的旅程。

阅读,总是那么令人痴迷。无论什么时候,我的身边总会摆着几本我喜爱的书,它们像磁石一般吸引着我,我的目光和心思都无法转移。无论是写作业还是休息,我的手总是情不自禁地去触碰那些书。我一旦捧起书本来阅读,就会深深地融入其中,如痴如醉,忘记了时间,忽略了身边的一切。书本,一直是我形影不离的伴侣,阅读,让我何等快乐!

阅读,能让生活更美好。我爱阅读。阅读,“悦”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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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书让生活更美好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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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读书一直都让生活充满乐趣。读书可以丰富人的情感;读书可以让人们了解知识;读书可以让我们走向成功。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这句话出自清代哲学家朱熹的《观书有感》。这句话告诉我们读书可以净化人的心灵。朱熹能成为出名的哲学家,不就是因为他读书多吗?换句话说,读书,使人们走向成功。

我永远觉得读书是我这一生最大的乐趣。

这句话,出自冰心奶奶的文章《忆读书》。这篇文章是冰心奶奶90岁时写出的,包含了她这90多年来对读书的感悟。她觉得读书是她这一生最大的乐趣。而文章最后,她送给我们一句话: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这便是这一家子,爱书如命的一家子。

这是出自外国文学家的《爱书如命的一家子》里的一句话。经梳理整篇文章之后,发现这一家子都因为读书而忘了自己在干什么。爷爷因为读书而把烟灰当成咖啡喝了,妈妈因为读书又把温度计当成锅铲炒饭,而就连猫因为看书都能把电插头当成了老鼠洞。

人间的书是读不完的。就拿宋代著名文学家苏轼来说吧。小时候,苏轼很喜欢读书,但他把家中的书读完之后,便觉得自己已经读遍人间书,识遍天下字。于是,他就在自己家门前贴对联,上面写着识遍天下字,读遍人间书。他们邻居家的老爷爷觉得他这样自大长大必成祸害,于是拿出一本写满生僻字的书,去苏轼家请教,苏轼被难住以后,便把对联改成了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

在听了这么多事之后,你也一定会有所感触吧。在我短短这几年的读书生涯中,我渐渐地悟出了一个道理:读书,让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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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书的苦头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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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有个习惯——在路上时,喜欢边走边读书。在车上时,读书;走在路上时,看报。为了这个“好”习惯发扬光大,我可吃了不少苦头

一次,公交车上,我津津有味地看着《根鸟》。当我陶醉在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中时,当我为主人公即将掉下悬崖而担心时,“砰”的一声,一个急刹车,我的脑袋撞倒前排座位上,撞起一片黑青。我苦恼地揉揉脑门,不过过了一会儿,我的精神便又回到了书上。

母亲曾多次劝我别在路上看书,可我却一直改不了这个“好习惯”!

早读的好处

每天早晨,我总是要早起十来分钟,读一些现代寓言、成语等短小的故事。这样,从中学到的道理就会激励我一天的学习生活。

也许是巧合。一天早晨,我刚看到“竭泽而渔”这个成语故事。来到学校的考试中,就考到了这个成语。从此,我下定决心,每天早读,为了有个好成绩,更为了一个美好的人生。

书带给我的梦

每晚,当夜幕降临时,打开床边的小台灯,靠在床头,我读着优美动人的故事,真是一种享受。一次,我读了童话《海的女儿》不禁为伟大的爱情所震撼。夜晚,我进入了梦乡,梦到的却是小女儿重生了,和王子幸福快乐地生活着。这童话令我魂牵梦绕,想必,这便是童话所震撼与人的力量吧!

我手中,已经紧紧握住了那盏最最明亮的灯。有了它,前方的路不再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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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七年级作文读书真让我着迷

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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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艳丽的花园,将我带入芳香迷人的天堂。书,是彩色的翅膀,带我遨游浩瀚神奇的宇宙。书,是奔驰的骏马,载我驰骋在辽阔无边的草原。书,是甘甜的泉水,滋润我荒芜干涸的心灵。

也许是妈妈启发了我,在我牙牙学语时,用一首首儿歌触动了我的心灵,让我觉得书是那么有趣,在我的心里种下了热爱阅读的种子。

小时候。《安徒生童话》打开了我阅读的大门,一个个精彩的小故事领我结识了无数的朋友,和他们在童话中漫游让我很开心。上了小学,《小猪唏哩呼噜》让我爱不释手,傻乎乎的小主人公让我开怀大笑。三四年级,《小海蒂》的传奇经历令我感叹,她积极乐观的精神令我佩服。五六年级,四大名著步入了我的生活。《三国演义》让我见识了古人的智慧与神勇。《西游记》让我体会到了古典神魔小说的魅力……在一本书中遨游,使我倍感快乐。这些生动的故事,让我对读书着了迷。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该是对我每日状态的最好描述。书是我生活中最不能割舍的伙伴。早晨睁开眼,习惯性的翻几页书,让书香成为我一天的开始。等吃饭的间隙也要瞄几眼书,妈妈三催四请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觉可以一日不睡,饭可以一口不吃,书不可一日不读。”这句话可不是甚对我心。“梁勍,课外书放家里,不要带到学校去,在学校里专心学好课内知识。”妈妈不放心地叮嘱。“知道了。”心虚地回答,连忙跑出家门,省得妈妈看出端倪。

下课铃响起,迫不及待地请出我最心爱的伙伴,津津有味地品读起来。哪管它教室嘻笑打闹,不管他窗外欢呼声高。“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课外书。”

放学回家,急忙写作业,好留出足够多的时间来大饱眼福。宁静的夜,靠于床边,打开床头灯,惬意地无拘无束地读一会儿书,岂不是人间美事一桩?以书香开始,让我一天充满能量。让书香伴我入梦,这一天才算完满。夜深了,满足的放下书,闭上眼,在梦里继续与书中人物纠缠……

读书放飞了我的想象,积累让我的灵魂丰富。优美的文字浸润了我的文笔,我的作文水平一天天提高。“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古人诚不欺我!轻轻捉笔,在洁白的纸页上划出一个个流畅的文字。我笔写我心!灵感如涌泉,一气呵成,妙笔生出花一样的文章。

读书不是我生命的附属,而是我生命的全部。从没有任何一项活动,任何一件事情能让我如此着迷。愿读书习惯伴我一生,让我的生命溢满书香。读书真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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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围城六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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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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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围城六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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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城内的人想进去。

初次读《围城》,是高三的时候。大抵是因为钱钟书先生文化底蕴太高,那时候根本读不懂他想表达什么,只迷迷糊糊的记住了几个主人公的名字——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

第二次读是暑假,刚考完试有大好心情,于是便拿起书来读,这次阅读比第一次却有体会。文中的方鸿渐懦弱,胆小,随遇而安……一辈子在人生的围墙里走不出来。在城中,他饱受社会冷暖,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他有失败的婚姻,有失败的事业。靠着岳父的资助想要闯出一片天地,却在国外买了一张假文凭草草了事。回国后生活所迫,不得不前往三闾大学求职,可是懦弱无能的方鸿渐又在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在我看来,方鸿渐的失败是必然。一个连自己都不能征服的人凭什么区征服世界?

尽管如此,社会中还是存在不少自我感觉良好的人。在命运面前屈服,他们沾沾自喜。像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像李凌,见风使舵,独留苏武守群羊;像汪精卫,卖家卖国,却不想招万代唾弃。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那些不向命运屈服的人时刻在激励着我们。耳熟能详的霍金,虽然身体被禁锢在轮椅在,可是他的思想从没被禁锢。霍金是继牛顿和爱因斯坦之后最杰出的物理学家之一,被世人誉为“宇宙之王”,他用手指用嘴创造了奇迹。勾践,虽然遭遇命运的捉弄,可是不向命运屈服的他选择了卧薪尝胆,最终反败为胜。

想想自己,辛苦的高三岁月已经过去,可是精彩仍在延续。我们勇敢的经历了高三,尽管很累很困,但是那段一起奋斗的日子真的很好,那段回不去的年少时光里至少我们没有屈服。

遥望未来,身处大一的我们存在很多不确定性,路在脚下,需要我们自己去开拓。很多师兄师姐说,大学不仅仅是来读书的,更是来学经验的。如若自己给自己一个枷锁,大学生活必定不会精彩纷呈。

枷锁只有自己可以给自己,聪明的人会丢掉枷锁,因为他们懂得,莫被自己禁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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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围城六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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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围城》,跟读一般的小说感觉很不一样。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很难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围城》不是这样,它通俗的可以,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总有那么一处是撞击到你尘世的灵魂。本来觉得

40年代的作品,是太公太爷辈的事了,想要找到一丝与现实相关的东西无异于到秦始皇的墓里挖计算机。

谁知读的时候,它竟多次引起我的共鸣!很多的事情,就像是发生在身边;人物的心情,就像是从自己记忆中掏出来的东西,贴切的让人吃惊!仿佛去看心理病的人被人一下子戳中了心事一样,有几分不可思议,又有几分难堪,却还有几分爽快!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在这个领域来说,鲁迅应该算的上是鼻祖级人物了。鲁迅是严肃的,狠狠的提出问题,像是尖锐的猫爪抓的你鲜血淋淋,钱钟书则不然,他漫不经心的提出问题,就像有只手在轻轻的挠你,他挠啊挠,你笑啊笑……最后终于发现了!原来自己身上有只虱子!也可以这么说,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灸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一部好作品,就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契诃夫的作品追求辛辣幽默,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

你看《围城》中,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艳活和逼真。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都一跃纸上,让人又爱又恨。钱钟书善于用洞烛幽微,纤芥并肖的笔触刻画人物心理,其犀利精微的心理讽刺,使人物很具立体感。老处女范懿年华老去却乏人问津,一心想汪太太帮他做媒,却又装腔作势,故作矜持。一见到赵辛楣就原形毕露,“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己跟辛楣华围在里面,说话密切泼水不入”,回去的路上,她几次设法要把同行的方鸿渐、刘小姐支开,留下赵辛楣和她两个人走。

她一会儿说桥太窄,让赵辛楣拍她走河底;一会儿说忘了手提包,让赵辛楣陪她回去取。又有幽默,又有讽刺色彩,妙哉!第三章写几个知识分子的聚会就更加叫绝了。赵辛楣一心想灌醉方鸿渐以泄爱人被夺

之恨,谁知苏文纨对方鸿渐的关怀更教他醋上心头,褚慎明和方鸿渐在席上互相鄙视,相互拆台,褚慎明看到方鸿渐酒醉后呕吐,故意嫌恶的捂着鼻子,心生一种幸灾乐祸和解脱的快感,“觉得自己泼出的牛奶,给方鸿渐的呕吐在同席者的记忆里冲掉了”,这种知识分子的丑陋灵魂,通过心理战昭然若揭,猛然外化的手法,显示出钱钟书讽刺幽默的高超、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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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学六年级上册读书笔记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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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在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辏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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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在读书中成长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1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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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人有一个传统,那就是在小孩刚出生不久时,在书上涂上蜜糖,让孩子去舔尝,目的是让孩子从小感觉到书是甜蜜的。我老妈当然不知道这个故事,但她知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所以,当我还在咿呀学语之时,便在她的引导下走进了书的世界——一个趣味无穷的世界。

读了十年多的书,知识不知道学到多少,人倒是先变得多愁善感。记得读雨果的《悲惨世界》时,我躲在被窝里边看边哭,结果一卷纸巾被我用的只剩一小疙瘩。后来,每当我看见街上的乞丐或是电视上悲惨的人物角色,我的泪腺就变得十分发达,同情心使劲的泛滥。虽然如此,这也让我更加懂得了世间的人情冷暖,懂得去体谅他人。读书,丰富了我的情感。

人们常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而我更多时候是看热闹的人。陶渊明说过“好读书,不求甚解”,这句话倒是成了我读书的写照。我好读书,从不刻意在文字上下工夫,向来视读书为一件放松身心的休闲活动。能够和书中的主人公同喜同悲,就是我最大的快乐。而至于从书中学到什么、领悟到什么倒是次要的。每当追随书中的故事情节一波三折,我就感觉自己仿佛是主人公,畅游在作者所描绘的世界里。也因此,对我而言,一本好书,一杯清茶就是我最大的享受。读书,丰富了我的生活。

回顾一下这些年读过的书,还真是不少,范围很广,基本上什么方面的都有。有历史方面的,比如《上下五千年》、《资治通鉴》;散文方面的,朱自清、冰心、三毛等人的作品集;至于小说就多了,特别喜欢的,有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雨果的《悲惨世界》,还有《呼啸山庄》、《简。爱》,还有老舍的《骆驼祥子》、林语堂的《京华烟云》,张爱玲的《倾城之恋》;诗歌方面,普希金的《假如生活欺骗了你》,泰戈尔的《飞鸟集》,徐志摩的《再别康桥》等等,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说来惭愧,虽然读了这么多些书,但由于我那“不求甚解”的读书方式,写作水平也没提高多少。不过,不经意间,我的视野和知识面也自然而然的被拓宽了。读书,丰富了我的内涵。

说真的,我还真得感谢书。我是一个喜欢展示自己的人,读书赋予我的众多课外知识,使得我能够抓住各种机会表现自己。在学校第一届的艺术节上,我能在“百科知识竞赛”中荣获了二等奖,也得益于平时读书的点滴积累。同时,通过读书,我能够获得更多锻炼自己的机会,使我的思维更灵活,思想更有深度。读书,丰富了我的阅历。

古有云:“腹有诗书气自华”,我认为确是如此。读书能够影响人的品性、内涵、气质和修养,能够开拓人的眼界,是不可多得的良师益友。在读书的过程中,我的各个方面都得到了发展,我会在读书中成长,在成长中读书。

书就像是人们至今仍能聆听的智慧之声,将人类的文明代代相传。因为有书,我们才能够与历代的伟人英才在同一个时代里一起粉墨登场。多读书,读好书,人生将因此分外精彩!

[在读书中成长六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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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爱读书六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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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多读书,才能攀登上知识的高峰,“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对于爱读书的人来说,不读书就像鱼儿没有了水,花儿没有了生机。我们读书就像一叶扁舟,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中,却怎么也划不到尽头,又如一只勤劳能干的蜜蜂,在知识的花海里尽情地采蜜,尽管酿了再多的蜜,仍是采不完,知识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所以我们要多读书,多学知识。

知识像一个调皮的小精灵,把我们领到了知识的源泉,带领我们遨游世界,领略作家们的风采,感受他们的文笔。“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莎士比亚这种看法,我完全赞同。如果没有书,人们就没有精神食粮,整个世界会变得毫无乐趣。

我爱读书,更喜欢读经典的书,在别人的眼里一本字密密麻麻而没有一点图画的书,翻动几页,就会使人感到头晕目眩,厌恶至极,但我却读得津津有味,因为里面的故事情节写得十分传神细腻,令我十分赞叹。别人读书也许如一只老鼠咬文嚼字,但我却如一只骆驼,慢慢地细嚼慢咽,深深地刻入脑子里,里面有趣的故事情节令我有喜有忧,有时,我为主人公的悲惨命运感到悲痛万分,而有时看到阴险狡诈的人,我却忍不住紧握拳头,狠狠地说几句打抱不平的话,恨不得把这些十恶不赦的大坏蛋全部给毙了,而有时看到一些有趣的事却情不自禁地捧腹大笑起来,让我捂着肚子直喊疼。

一本好书,蕴藏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让你明白世上的许多道理,领悟人生的真谛。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一个睿智而高尚的人谈话,有闲暇时,何不找几本书翻阅一下?而且读书关系到我们的写作,读的书越多,得到的知识就越多,写作的水平也就越高,何乐而不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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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读书六年级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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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对极了,读书能引领美好的生活。书也是人类的好朋友,在失败时,你也许可以在书中看见许多名人都是如此走过;在犹豫时,也许书就是金药钥匙,打通了你紧梆的思维;在快乐时他会与你一起分享你的喜悦之情。

在书中,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夸张;也有“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的思念;还有“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的悲哀。我读着曹雪芹的《红楼梦》时,如同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同时耳边响起林黛玉的女声女气,就像有一汩涓涓细流在我心中流淌着,给人以舒适的感觉。我虽没有长大成人,但我也感受到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悱恻缠绵,林黛玉的尊严就是《红楼梦的尊严》。

一次,我邀游在书的海洋,像一条小鱼儿,贪婪地享受着海洋的广阔。妈妈捧来了一盘油条,而我却不知道。妈妈连叫了我几声:“吃早餐了。”我像发梦似的被惊醒起来,来了一条油条。“以后多注意了。”妈妈说。我又继续看起来,爸爸和姐姐们都已经吃完早饭了,我的书也看完了。我走过去,问妈妈:“妈妈,我的早餐呢?”“那”妈妈说,“不就在你手中吗?”啊,我的早餐只有一根油条,不过,我还有另一个早餐。想着,我又捧着了《中国历史文化》看了起来

读书,就是这么有趣。读一本好书就是的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知道,那是心灵与作者的共鸣;就像小流经山谷,看出了作者的心声,也像骏马在草原上奔驰,分享作者的喜悦。每每与作品产生共鸣时,我就深深体会到这种心灵交流的乐趣。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就是我读书的感想,读书可以明智,可以修德,可以养性,可以育好读书,应当是当今社会青少年应该具备的品质。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感受读书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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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读书真让我着迷作文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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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最好的伙伴。当我读书入了迷的时候,那就糟糕了!我会忘掉一切!饭可以不吃,觉可以不睡,事情可以不做。

我读书因为常常会入迷,也就常常会出现一些笑话。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格林童话,妈妈突然跟我说:“来,帮妈妈倒一下垃圾!”我头也没抬,就说:“知道了!”可我还是继续看书,把倒垃圾的事忘得一干二净。过了许久,妈妈在里面的房间里问我倒好了没有,我这才清醒过来。我很怕妈妈骂我,便随口说了一个谎:“倒了!倒了!”心想:这下应该可以安安静静地看书了吧!可是又一想:万一妈妈来检查怎么办?“突然,我急中生智,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马上跑去厨房把垃圾袋拎起来随手从窗户口丢了下去我又接着津津有味的看书了。心想:哈哈,我多聪明啊!这样既可以节省时间,又可以早点看到书。”说完,我有一动不动地,像个木头人一样看起了书。“叮咚,”门铃响了。我抱怨道:“谁呀?这么讨厌,在我看书的时候打扰我。

我就知道,好景总是不长。打开门一看,原来是最爱干净的小红妈妈来了,我妈妈感到莫名其妙,好像在想:好端端的来我们家干嘛,我们又没做错事,难道你要把我抓到警察那吗?”过了一会,他开口了:“你们家有没有人往下丢垃圾啊,我看着就觉得恶心。”我妈妈一本正经地回答:“怎么可能,难道你认为我是这种人吗?”小红妈妈看到这个态度,只好垂头丧气的走了,就像只斗败了的公鸡一样。这时妈妈看见看见我的脸红得像一个红苹果一样。就好像看透我的心思,便说:“老实说,这事是不是你干的?”我只好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妈妈。为这件事,我还被妈妈批评了一顿。

可我还是不放弃书。书,我虽然为你吃了点苦头,可我还是爱你。我的好朋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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