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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兽》小说内容简介经典20篇

2024年8月21日,《北京折叠》获得第74届雨果奖最佳中短篇小说奖。《北京折叠》是科幻作家郝景芳创作的中短篇小说。该小说创造了一个更极端的类似情景,书里的北京不知年月,大概在22世纪,空间分为三层,不同的人占据了不同的空间,也按照不同的比例,分配着每个48小时周期。为此小编为你们整理推荐了一些关于《魔兽》小说内容简介优秀作文,欢迎查阅,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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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兽世界官方小说三部曲》之二《恶魔之魂》内容简介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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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之魂》--魔兽世界官方小说第二部 作者:zqwnet

在强大的阿克蒙德的指挥下,无数的恶魔战士正列队穿行于卡利姆多大陆之上,所过之处尸体满地,一片狼藉。谜一般的永恒之井是这场野蛮入侵的核心力量——它也曾是暗夜精灵神秘法力的源泉。

为了抵抗燃烧军团凶猛的攻势,暗夜精灵守军在年轻的德鲁伊玛法里奥·怒风以及龙族魔法师克拉苏斯的带领下与恶魔们进行了一场殊死的抗争。正当希望的火焰一点点熄灭时,一股古老的力量在这个世界最黑暗的时刻赶来支援。以实力超群的守护巨龙耐萨里奥为首的龙族造出了一件无比强大的武器:龙之灵魂。然而,这件杰作虽然可以把燃烧军团永远赶出这个世界,却也会带来谁也无法预见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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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张爱玲《沉香屑第二炉香》内容简介

全文共 1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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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通过描写了同一个家庭由于女性对于性知识不了解导致的连续两个悲剧的婚姻,并引发的社会问题,从而发出对当时的家庭观,爱情观,社会观以及价值观的一种控诉。

沉香屑第二炉香》是一个很特别的故事,张爱玲在描写时更多是通过外部环境的描写来阐述人物的命运,是一部值得推敲的小说。看完小说后肯定很多人会有像我一样的疑问。为何愫细会在结婚当夜逃跑?为何罗杰想尽快的离开学校?为何罗杰选择自杀?其实这些问题的答案张爱玲在小说里已经告诉了我们,只是写的非常的隐含。

《沉香屑·第二炉香》 描述一个把自己女儿永远看作孩子的母亲为了保持她们的“纯洁的思想”而把她们与性知识进行隔离,使她们对于“性”一无所知。无知使出嫁的大姐靡丽笙误以为有生理需求的丈夫佛兰克丁贝是个变态,而了解此事的母亲由于溺爱自己女儿而宁愿促使大女儿离婚也不愿对女儿进行适当的性教育。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二女儿愫细儿身上,不懂性知识的她在新婚之夜出逃,让不了解事情真相的人误以为其丈夫罗杰是一个鲁莽的色情狂,致使罗杰在工作,生活中屡屡受挫,终于在受到别人讽刺之后罗杰选择了与 佛兰克丁贝 相同的道路——自杀。

故事的开头是由克荔门婷和“我”的对话展开的,张爱玲在描写时把自己当成了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就像是张爱玲在香港听到的一个传奇故事。在我们的眼中一直误认为西方在性教育上一直是很开放的,所以在阅读克荔门婷和女主人公的对话时我并没有觉得什么稀奇的!但张爱玲小说中这样一句话告诉我们西方在当时的性教育的程度可能并不是我们想的那样。小说是这样说的“多数的中国女孩子们很早就晓得了,也就无所谓神秘。我们的小说书比你们的直爽,我们看到这一类书的机会也比你们多些”。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当时英国淑女教育的流行,张爱玲写这部小说的意义是对所谓英国淑女教育的根本否定。

对于这样一个故事克荔门婷与张爱玲显然持着不同的价值观和评价。克荔门婷觉得这个故事是秽亵的故事,对于故事的男主人公没有一点的同情甚至是充满着鄙视。张爱玲却说这个故事是残酷的,他认为这个故事并没有秽亵。因为人总是脏的,沾着人就脏。从中可以看出张爱玲对于男主人公罗杰的遭遇是同情的,把罗杰称为淫贼更是可笑的。

在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罗杰与愫细是存在着很大的年龄差距的。但罗杰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他不在意世俗人的眼光,他不介意别人说他“老马吃嫩草”。他只知道他爱愫细,但他却不知道蜜秋儿太太之所以答应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年龄过40岁的罗杰,只是她的一个圈套。蜜秋儿太太故意不对愫细进行性教育,让愫细把罗杰对她的爱看成性暴力。致使愫细在结婚当晚逃跑。这件事的发生使蜜秋儿太太收回女儿的计划获得成功,愫细可能再也不相信男人的爱了。也使罗杰失去了名誉。让全香港的人觉得罗杰是个性暴力者。

其实罗杰和愫细都是英国淑女教育的受害者,这件事的发生都使两人对“性”产生了恐惧。人们都认为“性”是脏的,就像张爱玲说的,人的出身就带着“脏”。没有“脏”又哪来你的出身与存在。当罗杰被认为是性暴力者后,他对女人变的小心谨慎,他只能压抑自己。但这一切已没有用了。因为他不仅要面对这些世俗人嘲讽与谩骂,他的生活也就此毁了,因为没有女人会愿意嫁给被别人说成是性暴力的男人。也没有人愿意让一个性暴力者来自己的学校公司工作。因为他们怕会损害他们的名誉。罗杰被他们逼上了绝路,他再也不能在社会上立足了,因此最后只有选择自杀这条路。

张爱玲在《沉香屑第二炉香》中对这种磨灭人性的做法进行了激烈的批判与讽刺,人们总认为性是肮脏不堪的,但如果他们自己不带着脏,他们又哪来的子女,他们又何以存在这个世界。他们又何以有资格说别人的性行为是脏的。但这些人依然固执的继续磨灭别人的人性,确实让人感到滑稽与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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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恶灵之门》小说和现实,真的分的清楚吗作文

全文共 1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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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现实,你真的分得清楚吗?“

恐怖小说家两年前开车意外撞死了一对路人母子,妻子张静茹替他顶罪,出于对妻子和那对意外身亡母子的愧疚,他的情绪出现失控,把自己封锁起来,得了自闭症,还出现了幻觉。

从那以后,他忘记以前关于自己的一切,也忘记了替他顶罪的张静茹。

为了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他把那对意外身亡的母子写进了他的小说,“包装”成他的老婆和孩子。而他妻子坐牢出来之后再遇到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漂亮性感的新邻居。

多么讽刺!

随着“新邻居”介入他的生活,让他原本幸福的“一家三口”出现了裂缝。或许是因为曾经跟张静茹之间的爱,让沉浸了虚幻世界的泽田出现了动摇,他开始在小说里幻想这位性感的“新邻居”,感受她给自己带来的温暖与悸动。

张静茹的出现让他在现实与小说里挣扎。

他看到张静茹开车”撞死“了他的老婆和孩子,愤怒地想杀了她。在寻找张静茹的过程中,所有的真相逐渐被揭开。而他,也被迫走入这个陌生的现实世界。

结满蜘蛛网的破败房间,发霉的散落在地上的苹果,被虫子腐蚀过的泡面……他不敢相信,这就是他之前生活了两年的房子……

幻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清醒之后的泽田面对这个陌生而又的熟悉的现实世界,他适应不了,他始终过不了自己那关。

他不能原谅自己开车撞死了那对无辜的母子,也不能忘记虚幻里有老婆孩子的三口之家的幸福。即使张静茹已经很清楚地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但他还是愿意选择那个幻想出来的世界。

他又一次看到了他的老婆周丹和孩子小天......

周丹告诉泽田,只要没有张静茹,他们一家三口还可以回到原来的日子。到这一次,泽田已经彻底疯了。他逃避这个现实的世界,他想要回到以前的虚幻的世界,所以,他要杀了张静茹。

在摇曳的灯光下,他将张静茹绑在椅子上,目光凶狠。他拿出绳子,勒住张静茹的脖子。只有杀了这个女人,他才可以做回以前的那个泽田,那个好爸爸,好老公。

画面一转,他推开了奄奄一息的张静茹。在现实和虚幻之间,他选择了现实。

就像张静茹曾经问过他的,小说和家,你选哪一个。当时他的回答是,两个都选,他认为这两个并不冲突。然而,现实是,这两个,他只能选择一个。

出于对张静茹的爱,他没有杀她,而是选择自杀。他告诉她,如果自己不死,早晚会杀了她的。他把绳子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他欠那对母子的,打算用这样的方式还给他们。电影结尾是张静茹虚弱的声音——“你说过你爱我,我现在信了。“

由此可见,即使最后泽田想要摆脱那个虚幻的世界,但他那时已经陷得太深,回不来了。电影里他放过张静茹而选择自杀的画面,只不过是他幻想出来的(证据就是他当时看见了周丹和小天)。而最终,张静茹还是被他杀了。

至于泽田的结局,不知道,可能,一直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世界里。也可能,他在杀了张静茹之后,真的自杀了。

作者宇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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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原来你还在这里》小说简介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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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你还在这里》是辛夷坞所著的青春文学作品,07年首次出版,2016年《原来你还在这里(插图纪念版)》完美上市。由吴亦凡和刘亦菲主演的同名电影,也将于7月8日上映。

该书主要描写了一对情蔻初开的高中学生苏韵锦与程铮彼此深爱着对方,却因家庭背景不同,生活上的差异不得不分开,而后分分合合的爱情故事。

内容简介

苏韵锦爱上了高中同学程铮,程铮也深深爱着她。但是两人毕竟背景不同,生活上的差异不断让感情出现裂痕。当好强的韵锦决定要告诉程铮自己已经怀孕的时候,两个人却已经走到了分手的境地。四年后,事业有成的韵锦发觉程铮又出现在她的生活中,他们的爱情又再一次抨击出新的火花。

程铮:高大帅气的大男孩,真诚善良且有些孩子气,但对待爱情却有认定既不放的执着。在高中时期就一直暗恋着漂亮温柔的苏韵锦,并从不放弃地展开追求。最终在程铮不断地亲近和攻势下,两人成为情侣。无奈相爱容易相处难,两人在争吵中还是分了手,当再次相遇后,知道真相后的他再次和苏韵锦守在了一起。

作品鉴赏

《原来你还在这里》是对青春与爱情最纯粹也最美好的记录与回味。作为辛大的处女作,它映射出她最初执笔时心底那些激越而痛楚的情感,那是少年甜蜜与痛苦所交织的青涩年华,是爱情的美好和无奈在程铮和韵锦生命中缓慢流淌过的痕迹。它只是一个安静而纯粹的爱情故事,简单到只有爱情,在彼此的青春岁月中反反复复地滋生又幻灭。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种简单与质朴,因为那些琐碎的少年心事,充满热情的期待,暧昧而甜蜜的过程,小小的争执与不安,所有的一切都一目了然,却又让人怦然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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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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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

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家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

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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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内容简介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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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克从中西部故乡来到纽约,在他住所旁边正是本书主人公盖茨比的豪华府邸。这里每晚都在举行盛大的宴会。尼克和盖茨比相识,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尼克对盖茨比充满探究的兴趣。探究的结果是:尼克了解到盖茨比内心深处有一段不了之情。年轻时的盖茨比并不富有,他是一个少校军官。他爱上了一位叫黛茜的姑娘,黛茜对他也情有所钟。后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盖茨比被调往欧洲。似是偶然却也是必然,黛茜因此和他分手,转而与一个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结了婚。黛茜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因为汤姆另有情妇。物欲的满足并不能填补黛茜精神上的空虚。盖茨比痛苦万分,他坚信是金钱让黛茜背叛了心灵的贞洁,于是立志要成为富翁。几年以后,盖茨比终于成功了。他在黛茜府邸的对面建造起了一幢大厦。盖茨比挥金如土,彻夜笙箫,一心想引起黛茜的注意,以挽回失去的爱情。

尼克为盖茨比的痴情所感动,便去拜访久不联系的远房表妹黛茜,并向她转达盖茨比的心意。黛茜在与盖茨比相会中时时有意挑逗。盖茨比昏昏然听她随意摆布,并且天真地以为那段不了情有了如愿的结局。然而真正的悲剧却在此时悄悄启幕。黛茜早已不是旧日的黛茜。黛茜不过将她俩的暖昧关系,当做一种刺激。尼克终于有所察觉,但为时已晚。一次黛茜在心绪烦乱的状态下开车,偏偏轧死了丈夫的情妇。盖茨比为保护黛茜,承担了开车责任,但黛茜已打定主意抛弃盖茨比。在汤姆的挑拨下,致使其情妇的丈夫开枪打死了盖茨比。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了牺牲品。盖茨比至死都没有发现黛茜脸上嘲弄的微笑。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把一切都献给了自己编织的美丽梦想,而黛茜作为他理想的化身,却只徒有美丽的躯壳。尽管黛茜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却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重温旧梦。人们在为盖茨比举行葬礼,黛茜和她丈夫此时却早已在欧洲旅行的路上。不了情终于有了了结。尼克怀着一种悲剧的心情,远离喧嚣、冷漠、空洞、虚假的大都市,黯然回到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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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再也不看恐怖小说了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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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看恐怖小说了!

唉,说起来都是我的好奇心太旺盛,星期二路过书店时,我看到了书架上一本封面怪异的书,翻了一下,是一本恐怖小说。我从未接触过这类题材,好奇心的趋使便买了下来。这下好了,结果,一直到今天星期五都觉得身边还围绕着恐怖的气息。

星期二上午的课间,我偷偷打开了书。一开始就看得入了迷,结果连上课铃响了也不知道。上课时,老师说的什么也没听进去,心里想着恐怖小说情节,好几次老师点名我都不在状态。心中只盼望着快快下课,好让我接着往下看。

晚上,放学了,天也黑了,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小路上。看着一片黑暗的小路,我忽然想起小说情节,觉得周围阴森恐怖,就怕周围蹦出个女鬼或一具尸体。我安慰自己说:“那只是小说中的情景,不会出现的,更何况我又没做什么坏事,我不怕它们来找我,身正不怕影子斜!而且周围这么多人,我不怕它!”我嘴上是这么说,可是双脚却不由自主地跑了起来。

终于回到家了,这下安全了,我心里高兴地想着。可是当我打开门时,心却凉了半截,因为家里没有一个人!家里黒漆漆的,原本就心里不安的我一下子又开始害怕了起来。为了不让自己害怕,我把电视声音调到最大,把客厅的灯全部打开。电视调到我最喜欢的电影频道,想看些搞笑片壮胆,也想放松一下心情,却发现播的还是鬼片!这真是雪上加霜,更增加了我的恐惧感。我害怕地想:难不成真的有鬼?我赶紧摇了摇头,想把这个想法从脑袋里赶出,可是这个想法像生了根一般,牢牢的抓着我的思想不放。我赶紧把电视调到湖南卫视频道,看着搞笑的《恋家有方》,才算是放松许多了。

看着看着,到了八点半,我该睡觉了。等等,睡觉!睡觉=关灯=鬼!一想到这,我全身都布满了鸡皮疙瘩。但是,不睡觉=早上起不来=迟到=被骂。两个结局都不好!我该怎么办!我快抓狂了。

做了一场激烈的思想斗争,我还是认命地躺在床上,我害怕地想:妈妈怎么还不回来,我爸也是,平时这个时候该回来了。好恐怖,好黑,女鬼不会找我索命吧?为什么我还是睡不着,睡觉了就不怕有鬼了。我也不敢睁开眼睛,怕眼前出现一个女鬼。就这样,我在胡思乱想中迷迷糊糊睡着了。

早上,六点钟起床,冬天,天还是黑的。虽然很不想出来,但是我昨天看恐怖小说,忘记背书了,昨天的任务没完成,今天还不背那就惨了!

我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在一片漆黑的小路上,又想起小区里经常有老人离世,这些人要是留恋人世,他们的魂魄在这里不走的话该怎么办?它们会来找我吗?我越想越怕,恍惚间,又好像听见身后有脚步声。越来越近,我不敢往后望,怕看见不该看见的东西。脚步声停了,我越发越怕。实在忍不住了,撒腿就往有灯和人的大马路上跑。

来到学校上课时,老师说什么我都听不进去,我只想睡觉,连下课都没精打采的。唉,不用说,这都是这恐怖小说惹的祸!

我再也不看恐怖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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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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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十分好看的书——《呼兰河传》,它的作者是萧红。

这本书中作者的童年是快乐的,也是寂寞的。呼兰河并不繁华,就只有春夏秋冬这样来回走着。在这里,到处可见由于人们的无知发生的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人们只为活而活,为了死而死。接二连三的悲剧,让我也无法判断谁对谁错了。

萧红给我们带来了童年的快乐,让我们一起走进了她的世界。让我们体会了生活,让我们了解了生命。在这,我也想起了我五彩缤纷的童年,我一想起它,我便会会心一笑······那是一个大夏天,我正在空调房里玩游戏,我突发奇想:这么舒服的地方,我干嘛不去“偷”点糖化糖水喝呢?说干就干,于是我拿起杯子,蹑手蹑脚地走到厨房,将杯子倒满水,心想:嘻嘻,他们都没发现我,现在偷糖可是最佳时机。我用小手捂着嘴巴,傻笑了两声,可开心没多久,问题就来了:两个瓶子里都是白色物体!哪个是糖呢?我拍了拍脑袋,自言自语地说道:“妈妈怕不够,一定多买了一瓶,这么说来就有两瓶糖!”我正在自作聪明的时候,我看见两个瓶子上有不同的两个字,这下我纳闷了,心想:怎么会!难道不是两瓶都是?哎,这下我的聪明才智该发挥出来了。我在那念着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突然,我好像知道了什么,便拿起勺子,舀了一大勺“糖”放进水里。我还开心的一跳,以为自己拿到了糖,可傻傻的我却不知那是盐。回到房间,我用手搅了一下,便一口气喝完了。不一会儿,我的脸色突然变暗了,连忙找水喝。哈哈,不认字的我实在太可爱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推荐大家读读《呼兰河传》这一本近代小说,它能带着你回到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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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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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读了《童年》这本书,作者是苏联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的作品。书中主要讲得是阿辽什卡(简称阿廖沙)童年的生活,是一段童年时光的真情演绎,一部激励读者的励志佳作。

阿辽什卡小时候由于父亲去世,只好跟着母亲到外公家去生活,一到外公家,他母亲就走了。外公很粗暴,管教也很严厉,阿辽什卡常常受到外公的打骂,可阿辽什卡并没有怪外公,只要外公打骂亲人,阿辽什卡就用恶作剧来报复外公,报复完又被外公惩罚。

阿辽什卡的母亲生了个小弟弟,继父对阿辽什卡的母亲经常打骂,有一次被阿辽什卡看到了,他就想杀死继父再自杀。却被母亲一把推开,只划破了裤子,然后跑了。阿辽什卡的母亲因为饥饿、疾病,最后死了,阿辽什卡流浪街头,和穷孩子捡一些能卖钱的垃圾。

虽然阿辽什卡在一个穷苦的家庭,经历很多事。幼年父亲早早过世,母亲被继父打骂,自己也经常被外公打骂……等等各种生活的挫折和不公平的待遇,他勇敢的面对这些事,用平和的心态,坚强的战胜了这些挫折,体现出他坚忍不拔的品质和对生活的热爱,他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面临挫折时,也要像他一样,成为坚强、勇敢和乐观的面对挫折。

智慧和坚强是唯一支撑我们生活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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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上古情歌小说《曾许诺》人物简介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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蚩尤:无父无母 从小与野兽长大 因机缘拜炎帝为师 爱上西陵珩 最后为了救阿珩而死

西陵珩:轩辕国的王姬 黄帝的女儿 与蚩尤相爱 却不得为了家人国家嫁给了少昊 和蚩尤生有一女

少昊:高辛国王子 俊帝的儿子 开始为了得天下而娶阿珩 最后却爱上了阿珩

青阳:轩辕国王子 黄帝的儿子 阿珩的大哥 和少昊是知己 一直承担着保护家人保护国家的责任 最后被黄帝利用死在蚩尤剑下

昌意:黄帝的儿子 阿珩的哥哥 最后为了轩辕国而死

昌仆:昌意的妻子 与昌意相爱 和昌意生有一子 最后为昌意报仇 然后自杀了

茱萸:本来是一块木头 却因为被青阳放入怀中,一直随身携带 借着他的灵气,最终修成人形,化作女儿身 最后爱上了青阳却不知道 一直等着青阳回来

云桑:神农国王姬 炎帝的女儿 爱上了诺奈 却为国家嫁给了已死的青阳 最后跟随了诺奈一起死去

诺奈:高辛的将臣 和云桑相爱 为了云桑去神农作奸细 最后死在战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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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1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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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丞哥,我爱你”的时候,我觉得窗外午后的阳光是那么明朗。

终于,爱上一匹野马,也可以让它在自己的草原上纵情撒野了。

之所以打五星,是因为我看完一整本书都觉得,此文并没有强行分出个攻受,不是攻受之间的打情骂俏,并且不仅仅是两个男孩之间的爱情,它关乎作者对于生活与成长的理解,所以是很饱满的小说

另外,这是一篇有颜色的小说。一地颓废的灰白色中,有一两滴汗渍的痕迹,却又仿佛有丝缕的阳光,在努力地透窗进来,直到一片敞亮。

说是爱情,不如说,是两个在漆黑的夜空中放着光的孤独灵魂的相遇。只有他们能辉映彼此。优秀的丞哥来到了一个不属于他的钢厂,遇上了一个完全可以大放异彩却沉没在乌烟瘴气的钢厂的顾飞。

丞哥知道自己的格格不入,他是大城市长大的孩子,有着傲岸的灵魂,有梦想,有定力,他想要离开。顾飞也知道自己的才华横溢,可他拒绝触碰闪烁的微光,家庭的重负和从小便缠绕他的无数阴影让他离不开。

顾飞是在丞哥独自面对钢厂种种是非和不适应的时候,他坚实的后盾,而丞哥则是把顾飞一点点从黑暗中救赎出来的那个人。

细节,琐碎就是时光的组成部分,他们的特别,只有彼此最能懂,所以他们可以相爱。一起包饺子吃烤肉火锅,一起玩很智障的游戏,大飞给丞哥拍帅气的照片,丞哥像照顾亲妹妹一样爱护顾淼。比起激情戏,永远是简单的触碰和话语最为动人,所幸本文,嗯,两样都不少。但是无论是唠嗑的电话,下去吃早饭的信息还是耳鬓厮磨,每每语气清浅却温柔的时候,都是异常动人。

然而作者写得十分现实的一点也就是他们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所以不可能一帆风顺。有一个人累了,便坚持不下去。可丞哥是谁呢?是最优秀的丞哥。哪怕被顾飞的一句“算了吧”放弃打击到几乎崩溃,从心脏痛到四肢百骸能把读者心疼到暴哭的丞哥,也会坚持下去。或许他是知道,这世界上的人如果一对一对地配对消失,他和顾飞也一定会是配着对一起消失的两个人,不会留下另外一个孤零零地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冥冥之中,他们分不开。不仅仅是因为顾淼的联系,而是早已习惯把彼此刻进生命。

丞哥无处不在,就算你说算了吧,丞哥也还是想要把你从泥淖中,一点一点拖出来,让你直面这个残酷的人生却依然笑得明朗,让你知道你就算要很慢才能够睁开眼睛,丞哥也一直在你身后。丞哥没有家,丞哥只有你。

或许是读者我本来就很喜欢又学霸又有点高冷有点酷又温柔起来就要人命的男生。所以蒋丞同学可以说是深得我心了。当然也很欣赏顾飞,只是我更喜欢蒋丞同学那种写在顾子里的坚强与骄傲。如果他不是这样,他就不会吸引顾飞,也不会强大到可以最终掌握自己的爱情与命运而不是被丢到哪里听之任之。

他们相互扶持,终于像彼此一样勇敢。

令我印象特别深的是高考。如果说读者我把丞哥的学习方法都记在小本子上是不是要笑死人了哈哈哈哈。这段描写真的挺真实的。因为细节作者把控得很好,丞哥怎么复习的,顾飞怎么照顾的,老妈子一样的老徐,霸气的老鲁,让人看了总是嘴角含笑。每一个配角都十分饱满。

我最喜欢丞哥说的,我就是学霸,但学霸不是不复习,我也很认真辛苦地学,你比不过我,就是没我能拼。

多么帅气,多么坦率的人!骄傲而有资本的人,只会另人敬服。

看到33%的时候打了四星,因为觉得作者的文笔并不是我特别喜欢的行云流水或是精致细腻型(虽然也不知道这两个有没有关系哈哈哈),作者的文笔挺平实,嗯,有点儿糙汉子的感觉,可是有些感情戏又能直接戳到你的心血管,让人欲罢不能。如果能够有些地方详略得当,再把控一下行文节奏,或许会更好。

但我看完了全书依然打了五星。不管在作者心里有没有攻受之分,至少我看起来随便飞丞丞飞常常是处在“力量持平”的阶段,或许是因为他们都有深深浅浅的伤痕,而都需要彼此去慰藉,他们是彼此扶持着长大的,他们两个在彼此身后,努力地强大,努力地倔强。

这本书对于只看过一两篇同人bl的我来说,也算是挺新鲜的了,但它有意思的地方不在于用bl本身来刺激读者的爽点,而是描写了两个孤独灵魂的相濡以沫。

我欣赏这种势均力敌的爱。我不排斥这样真正的两个成长着的,不断追求着强大的男生之间的感情。其实此文如果写成哥们儿情深,也一定是相当自然和感人的(当然bl就是为了bl嘛谁叫我们丞哥一开始就,嗯哈哈),因为我觉得最重要的不是男男,男女,男男中谁是谁的媳妇儿,谁要娶谁,不是飞丞丞飞。

而是,这个充斥着悲哀,苦难,艰辛,绝望的世界啊,我和你并肩而行,就拥有了所有这些词语的反义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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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挪威森林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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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春树--挪威森林》是日本的村上春树写的一部小说

一本风靡全亚洲百分之百的恋爱小说,曾高居日本文学史上的“超级畅销书”。

这当然要被算成是村上春树的代表作。许多人认识这位日本人就是从这本书开始。全书以回忆为线索,表达了青少年面对青春期的孤独困惑以及面对成长的无奈、无聊。村上通过年轻人在社会压力下无法摆脱的生存痛苦,第一次明明白白地强调了他在以后书中不断反复强调的主题:生命的悲哀与无力感。

这是一部伤感,又有痛苦,百分之百的恋爱小说。

小说主人公渡边展开他同两个女孩间的爱情纠葛。渡边的第一个恋人直子原是他高中要好同学木月的女友,后来木月自杀了。一年后渡边同直子不期而遇并开始交往。此时的直子已变得娴静腼腆,美丽晶莹的眸子里不时掠过一.

内容简介

村上春树--挪威的森林(全译本)特色及评论

鼓涌着一股无可抑勒的冲击波,激起读者强烈的心灵震颤与共鸣。小说想向我们倾诉什么呢,生与死?死与性?性与爱?坦率与真诚?一时竟很难回答。读罢掩卷,只是觉得整个身心都浸泡在漫无边际的冰水里,奔波于风雪交加的旅途中,又好像感受着暴风雨过后的沉寂、大醉初醒生的虚脱……。

村上春树--挪威的森林(全译本)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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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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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一部章回体历史演义小说。也是四大名著中人物最多的小说。那首的开篇词: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每次听到或看到,都让我心潮澎湃。

三国时期是一个英雄云集的时代。在这个时代,诞生了许许多多的英雄,每个人物都独具特点,各领风骚。在这诸多英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关羽。温酒斩华雄,显示了关羽的勇猛;千里走单骑,显示了关羽的忠心;单刀赴会,显示了关羽的勇敢;下棋刮骨疗毒,显示了关羽的坚毅;华容道义释曹操,显示了关羽的仁义。关羽的这些品德,都是值得我好好学习的。在学习,生活中,我要像关羽一样面对困难,勇往直前;遇到挫折,毫不退缩;碰到失败,毫不气馁。还有一个人物也是我的偶像,那就是诸葛亮。他是三国时期蜀国的政治家,军事家。他身高八尺,羽扇纶巾,才智过人。许多精彩的故事,都发生在他身上。刘备没碰到诸葛亮之前,一直东奔西走,寄人篱下。自从诸葛亮出山助他之后,他就咸鱼翻身,有了自己的地盘。而且这地盘还越做越大,在曹操占尽天时,孙权占尽地利之后,依靠人和与其他两人形成了三国鼎立之势,可见诸葛亮的厉害。

曾经多少次我在梦里穿越到了三国,我梦见和关羽谈笑风生,和张风大口喝酒,与诸葛亮学习谋略,与曹操吟诗作赋。在梦里,我时而是将军,时而是谋士,时而是文人,与三国英雄们一起对酒当歌,仰天长啸,醉卧沙扬,开怀大笑。每次梦醒十分,我总是不能在梦里多待一会儿而忧伤。

三国演义,每次翻起你都让我意犹未尽,回味无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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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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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名字,就明白这书必须很无聊。《海底两万里》,一看便不是我喜欢的书的类型,我更是不会好奇里面的资料,若不是该死的作业,我怎会买这样一本看起来如此枯燥的书。“忍耐一下,你是为了完成作业,你务必看这本书,不管它有多么糟糕。”我这样对自我说。

就这样,我翻开了第一页……

故事开始于1866年一件闹的满城风雨的怪事,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怪物,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理解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他不幸落水,才发现这怪物不是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鹦鹉螺号”,船长尼摩邀请他们开始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经历了各种险情。最后,到达挪威海岸时,不辞而别的阿龙纳斯将海底的秘密公之于众。

书中人物寥寥,有名有姓的只有几个。但就是这么几个人,一艘潜水艇,一个神秘的船长尼摩,一个学富五车的科学家,在各种探险历程中,在将近一年的时光中,纵横海底两万里,为演绎出一个个故事,展现出一幅幅惊险刺激画面,海底墓地,珊瑚谷,巨型章鱼……描述了他们周游各大洋的冒险经历,故事曲折惊险,引人入胜,画面多姿多彩,气象万千。

故事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物是尼摩船长。他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十分吸引人的人物。他如大海一般兼具热情、冷酷、和善、危险、温和、暴躁、随和、任性……他根据自我的设计建造了鹦鹉螺号潜水艇,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我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但他的良心从没有被残酷的生活经历磨灭过。

他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他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他会把整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他心中充满痛苦,却仍是善良的……在南极缺氧的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潜水服上的储气罐里最后一丝空气,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不惜牺牲自我生命的行为深深感动了我。

合上了书,我的心仍停留在奇幻的海底。就是这以前被我无限排斥的书,竟然会如此好看,在漫长的旅行中,我时而被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被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和细致入微的刻画交替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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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学生优秀作文:第一次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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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乐趣,当它跑开时,你得紧紧跟在后面,抓住它不放开,它绝不会遗弃你,而永远陪伴你。——题记

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六年级小学生,很少在某件事中体会到乐趣;但是,我依然决定要追逐乐趣,我不会退缩的!可接二连三的暴风雨已将我折磨得奄奄一息。就在那天,一场金色的梦唤醒了我,让我决定用手中黑色的笔写出一篇又一篇的金色的文章,我,一定要闯出一片自己的天地!

我一如既往地背着书包,拎着那破了个洞的袋子走进了校门,可今天却大不相同。刚来到校门,保安叔叔对我笑;走进了校门,同学对我笑;最让我震惊的是:毛校长经过,也对我笑了笑!我纳闷了:今天有神马喜事啊?为什么大家都对我笑呢?带着种种疑问,我走进了“溢香楼”。啊,好壮观呀!只见走廊里挂满了彩带,墙上全是代表喜庆的蝴蝶结,全班同学已经下来了!只他们手举彩带对着我招手,卢老师和徐老师走了过来,对我说:“叶临风,你的《生命的三华章》发表啦!”我怔住了,挠了挠头:“什么《生命的三华章》啊?我又没有写过。”

只见这时,一本书不知从哪里飞了出来,上面写着金光闪闪的六个大字:《生命的三华章》。我接了过来,啊呀!作者居然是我!我兴奋地翻开了书……

一阵闹铃声响了起来,我被惊醒了。原来,是一场梦呀!我低下了头,照平常一样洗漱上学去了。我又来到了熟悉的校园,门还是那个门,走廊还是那个走廊,还是和原来一样啊……

到了第三节课,老师让我们根据课文《长城赞》中的一句话来写一个片段。我不想写,但手中的笔却不由自主地动了起来,瞬间,一个片段呈现在了我的眼前。老师走过,让我去讲台上年,这一念,让全班同学震惊了:春秋时期的一个深夜,万物已沉睡在寂静之中,而禅城上依旧回荡着苦力的呻吟声。不时,监工拿起了那粗粗的皮鞭对苦力一阵打骂。在血与汗中,无数的人民倒下了,只留下伤痕累累的幸存者和已发黄的具具白骨。某些城池已经倒了,无数家庭被拆散了,爱夫心切的妻子和儿子被无情的吏卒杀掉了,那闪耀着血光的剑诉说着人民的悲苦……

这真的是我写出来的吗?当我重新抬头,已被同学们围住了。有人说我写的真好;有人说他比我还行;有人讽刺:你既然写得这么好,为什么不去写小说呢?!教室里一片寂静。

回到家,我躺在床上。“莫名其妙的梦,莫名其妙的小说……这,难不成在暗示我去写小说?好,我写!”从此,在我们小区经常能看到一个人,伏在窗前挥动着手中的笔。

[中学生优秀作文:第一次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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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内容简介

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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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世纪的巴黎,在愚人节那一天。巴黎民众抬着残废畸形的“愚人之王”——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在圣母院前面的格莱夫广场上欢呼游行。吉普赛少女爱斯梅拉达带着一只小羊跳舞卖艺,穷诗人甘果瓦被她的美貌和舞姿迷住了。他在夜里听到她动人的歌声,情不自禁的跟随着她这时忽然跳出两个男人把她劫走了,他认出其中一个就是其丑无比的卡西莫多,被卡西莫多打昏。

甘果瓦醒来后跌跌撞撞,在黑暗中误入了“奇迹宫”的大厅,那是乞丐和流浪汉聚集的地方,外人闯进去就要处死,除非有个流浪女愿意嫁给他。正在千钧一发的危机关头,爱斯梅拉达忽然出现了,原来是巡逻的弓箭队队长弗比斯把她救了出来。她心地善良,不忍看着这个素不相识的年轻人死于非命,表示愿意嫁给他,和他结成了名义上的夫妻。第二天,卡西莫多被绑在广场上示众,在烈日下口渴难忍,遭受围观者的嘲笑和辱骂,只有爱斯梅拉达不计前嫌,把水送到他的嘴里,使这个看起来丑陋无比愚钝无比的人感动得流下了眼泪。

爱斯梅拉达爱上了外貌英俊的弗比斯,他们在夜里幽会,不料弗比斯被人刺伤,她也因此被当做女巫抓了起来。就在她要被处死的时刻,卡西莫多冲进刑场,把她救到圣母院的钟楼上,因为那里是世俗法律无权管辖的地方。为了她的幸福,卡西莫多去寻找弗比斯,然而弗比斯这个逢场作戏的花花公子,已经丢下她另寻新欢去了。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克洛德企图纠缠她,原来他看起来道貌岸然,其实心底邪恶,早就觊觎爱斯梅拉达的美色。正是他指使卡西莫多劫持了她,又躲在窗外用匕首刺伤了弗比斯。卡西莫多是弗洛罗收养的弃儿,一向对他唯命是从,此时居然能极力保护爱斯梅拉达不受他的凌辱。

法院决定逮捕爱斯梅拉达,流浪汉们赶来营救,遭到国王军队的镇压,死伤惨重。克洛德乘混乱之际,用谎言欺骗甘果瓦把她带出圣母院的后门,逼迫她顺从自己,在遭到坚定地拒绝之后,弗洛罗恼羞成怒,把她交给隐修女看管,自己去叫官兵。隐修女认出爱斯梅拉达是自己16年前丢失的女儿,但是眼看着她被官兵抓去而无能为力,被刽子手推倒致死。

克洛德站在圣母院的顶楼上,看到爱斯梅拉达被吊上绞架,发出了得意的狂笑。卡西莫多终于认清了弗洛罗的狰狞面目,猛扑过去,把他从钟楼顶上推下来摔死,自己则来到刑场上,抱着爱斯梅拉达的尸体遁入了墓地。几年后,人们发现了他们拥抱在一起的遗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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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内容简介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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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劫不复有鬼手,太平人间存佛心。抽丝剥笋解尸语,明察秋毫洗冤情。

"20个挑战心理极限的重口味案发现场20份公安厅从未公开的法医禁忌档案尸语者残忍、变态,惊悚、刺激、真实、震撼……高速公路上抛下9袋尸块,被割下的膀胱里居然藏有冰碴,2000辆飞驰而过的车里,谁才是真正的凶手?垃圾场里被捆绑的女尸,全身器官都已经蜡化,要如何下手,才能验出她死亡的真相?电话打到一半,话筒里却传来沉闷的挣扎声,潜伏在校园当中的魅影,真的吞噬了那些女孩?资深法医老秦亲自捉刀,首度披露惊悚案发细节,创下悬疑小说从未到达的震撼尺度!

荒山残尸、灭门惨案、校园禁地、公路游魂、水上浮骸、天外飞尸……

每一案都让你无法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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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内容简介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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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的凉夏就是二十八岁凉夏的乌托邦。成长不可避免之痛似乎就是,我们总会离那个纯真的原点越来越远。内心矛盾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时光倒流?这是一个关于成人的选择,一个在长大后因为不能按照自己的内心生活而选择自暴自弃的人,想用少女时的自己来解决未来的问题。“为什么一个人不能一直喜欢做一件事呢?不能一直只爱一个人呢?”成年人把简单的事情想得复杂,因而也更容易疲惫。不如跟着凉夏,用十七岁的眼睛重新去看这个世界吧。

只不过睡了一下下,醒过来居然是十年后了,接受了最讨厌的工作,变成了最讨厌的样子,还跟个男人结婚了...虽然这个男人还是不错啦,但是关系差到极点,快要离婚不意外吧,掰掰指头差不多把十七岁时下定决心不会干的事情全干光了,二十八岁的自己排排屁股闪人了,让十七岁未成年的她解决这种成人问题么,她掺合起来充其量就只能多撇一腿和自己一直暗恋的好兄弟纠缠不清,这种不在状况的人生就算是"以后"的自己的,她能大手一挥,离婚么...那好吧,就大手一挥,离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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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内容简介

全文共 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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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垂青史的年轻君王,高傲锐利,野心勃勃,任性不羁。

弱水三千,他却只心悦意中人,未及欣喜,平地起波澜,楚宫翻云覆雨,前路未可知,帝王之爱悬而未决……

她,出现在云梦的迷雾之中,踏入这个古老之国,溯洄从之,寻觅流转,神秘的气息,谜一般的族人,原始奴隶、古老森林、绝色君王、宫廷重重陷阱如同百年传说惊现……

水其洋洋兮,流何活活。

美人在渚兮,我心自往。

薜荔为帐兮,芳桂为梁。

逐之以兰舟兮,结之以兰茞……

那天边的美人啊,我心向往之,愿与你结同心两姓之好,你意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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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红与黑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4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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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是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而本书则被许多国家列为禁书。《红与黑》在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后来者竞相仿效这种“司汤达文体”,使小说创作“向内转”,发展到重心理刻画、重情绪抒发的现代形态。人们因此称司汤达为"现代小说之父"。《红与黑》在今天仍被公认为欧洲文学皇冠上一枚最为璀璨精致的艺术宝石,是文学史上描写政治黑暗最经典的著作之一,100多年来,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并被多次改编为戏剧、电影。

小说内容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 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父,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父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 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 点闯进了她的房里。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

红与黑学院进修。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

图书《红与黑》,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儿,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 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儿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儿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玛特儿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儿很快就后悔了 。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儿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

图书《红与黑》、红衣主教、将军。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儿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儿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特儿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

红与黑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儿寄来的急信。信中说:一切都完了。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 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玛特儿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 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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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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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小时候我喜欢在田野中捉小虫子,因为我那时认为它们是我在童年是最重要的玩伴,正是怀揣着这种情感阅读了达尔文的《昆虫记》在这部作品中我领略到了前所未有的昆虫王国,在这里我了解了许多关于昆虫上的知识,弥补了在昆虫科学上的欠缺。达尔文倾注了许多心血在这本《昆虫记》中,他对那些昆虫的描述生动形象尤其是在一些细枝末节的地方处理的非常到位,所以说他为我们世人打开了一个全新的昆虫世界并且《昆虫记》是一部出色的文学作品。

全书大概描述了32种不同的昆虫种类,而在这些中有一种令我印象深刻也许是因为那句谚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所以我才会对螳螂记忆颇深,螳螂的腰部非常的长。不光是很长,还特别的有力与它的长腰相比,螳螂的大腿更要长一些。总而言之它拥有一副娴美而且优雅的身体并且它具有极大的杀伤力。可以说它是一种温柔与残忍并存的小动物。

在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科学的奇妙,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会对这方面进行深层次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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