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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抱怨的世界读书笔记汇集20篇

《草房子》是一部讲究品味的少年长篇小说。本书写了男孩子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和直接参与了一串串看似寻常但又吹人泪下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的纯情,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草房子读书笔记,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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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灰姑娘》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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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和爸爸一起读了格林童话选中的《灰姑娘》。故事中说:

从前,有个富商的女儿,因亲妈去世,父亲又找了个后母,后母和后母的两个女儿经常虐待她,弄得身上整天脏兮兮的,被人称作“灰姑娘”。

灰姑娘每天都要去母亲的坟前哭泣,一直小白鸟可怜她,经常帮助她。

王子要挑选未婚妻了,全国的漂亮女孩都接到了邀请 ,灰姑娘知道后,便请求后母让她去,虽然她完成了后母两个刁难性的要求,可是还是没能去成。小白鸟帮助她在母亲的坟前穿上了漂亮的衣服去参加宴会,王子很喜欢她,整晚都在和她跳舞,第二天同样如此,但是她拒绝王子送她回家,灰姑娘在回家的时候掉了一只水晶鞋,王子拿着这只水晶鞋找到了心爱的灰姑娘。她的后母和两个姐姐也因心地太坏受到了惩罚。

我觉得灰姑娘很可怜,但是她心地很好,我要学灰姑娘的爱心、善良、宽容,做一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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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皮皮鲁传》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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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阅读了老师推荐的《皮皮鲁传》这本书,书中描写了小男孩皮皮鲁和他的双胞胎妹妹鲁西西在生活中发生的许许多多奇迹而又诸多的小故事,仔细的刻画出了皮皮鲁是一个聪明、淘充满正义感的一个小男孩,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非常引人入胜,例如“红塔乐园”、“名画风波”、“梦中人”等等都非常精彩。

我最喜欢的是“名画风波”,故事描写了F国有24幅名画中的8幅画运到皮皮鲁的国家展出,皮皮鲁通过小技巧赢得了去看展览的机会,到了展出场他一眼就喜欢上了一幅十七世纪欧洲画作中的少女和牧羊犬,他痴迷的看了两个小时,并用眼神和心灵与她沟通,奇迹的事发生了,画中的少女莎莉居然被他所感悟,从画中走到现实世界,之后皮皮鲁努力的说服家人,保护莎莉确保莎莉不受到任何伤害,充分表现皮皮鲁调皮,勇敢和善良的性格,这篇故事我一口气全部读完了,意犹未尽,非常的精彩。

《皮皮鲁传》这本书的想象力很丰富,能让小朋友充分的融入故事情节之中,感同身受,值得大家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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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笑猫日记之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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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素有“心灵鸡汤”美称的笑猫日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接下来,我为大家讲一讲我印象最深的场景。

在一个春天,二丫有了一个小小的愿望,那就是帮助卖报的聋哑老人买报。为了这个理想,她找到了鹩哥(一种会说人话的鸟,比鹦鹉说的还好),求他叫她说人话,从此,二丫每天都要去学。把嗓子都练出血了。

这就是我印象最深的一幕。在我看来,连猫都有这种悲天悯人的情怀,难道我们人不应该更胜一筹吗?没有,我们没有像二丫那样做。反而,一再的给那些人白眼看。没错,这个世界本来就是残酷的,但是,即使打着“优胜劣汰”的旗号,也不能成为漠视生命的理由。所以,我希望,大家都可以伸出援助之手,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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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骆驼祥子》读后感悟_读书笔记700字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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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老舍先生最钟爱的作品,他在书中叙述了旧北京人力车夫的辛酸故事,塑造了祥子,这样一个自尊好强、吃苦耐劳的形象。

在我阅读的一开始,我就迷上了祥子。他仿佛不是一个虚构的小说人物,而是在生活中真实出现过,他老实、坚忍、要强,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站在我面前。这都是因为老舍先生出神入化的文笔,他对祥子的不幸深感同情,同时又无情地批判了黑暗的社会,这展现出老舍先生人格的魅力。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在欣赏、学习老舍先生的写作手法的同时,我也在思考。祥子一开始是个老实坚忍、自尊好强的人,但最后竟变得麻木、狡猾,沦为行尸走肉,是什么打击的祥子如此堕落?

是他悲惨的遭遇。祥子的梦想是拥有一辆自己的车,他与命运抗争,却屡战屡败,受到了三次沉重的打击:第一次,辛苦攒钱三年买来的车被大兵抢走了;第二次,车还没买上,钱就被孙侦探敲诈去了;第三次,刚用虎妞的钱买上了车,虎妞就难产死了,祥子只好卖车安葬了她。兜兜转转,一切又回到原点,祥子还是一无所有,倒添了一身、满心的伤痛,自此,祥子失去了生活的信心。

是伤害他的人,更是这个社会。黑暗的社会孕育出了残忍霸道的车主_,大胆泼辣、精明蛮横的虎妞,利欲熏心、狡猾_诈的孙侦探,这些吃人的老虎,他们榨干了祥子的精血,蚕食了祥子的血肉,让祥子变得麻木,沦为行尸走肉,堕落在黑暗社会的深渊。

“雨下给富人,也下给穷人;下给义人,也下给不义的人。其实,雨并不公道,因为下落在一个没有公道的世界上。”生活在没有公道的世界上的人们是不可能凭一己之力获得出路的,因为这个世界不给好人出路!贫穷而心地善良的人们应该团结在一起,共同与命运抗争,争取自己的幸福。这或许是老舍先生真正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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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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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读完了简爱这本书。说着的我不舍得放手,我太崇拜里面的主人公了。我深深被简爱所吸引,我发现我的心中充满了悸动。我不知道世界的另一端生活着我是这莫喜欢的一个人。

她的倔强,善良,纯洁,包括她的胆小,她的坏脾气,我都一并是那末喜欢。简爱,从小就生活着一个寄宿家庭里,她的舅妈并不喜欢她,孩子们都拿她当下等人看待。她终于反抗啦,她毫不客气的维护了一个人本有的自尊,她不担心这样做的后果。

后来她被送到了寄宿学校,他是那麽优秀,在一个环境如此恶劣的情况里,成长为一个有修养,有文化,有本事的女强人。后来她自力更生,给别人当家庭教师,所有人都很好,她得到了主人的喜爱。

就这样,她见到了罗彻斯特先生,一个可以作她父亲的男人,两人相爱,当由于很曲折的原因,简爱牺牲了自己,离开了她爱的人。来到了圣约翰家。简爱发现他是一个令末的人,因此和他保持着隔阂,但她不知道实际上圣约翰先生已经爱上了她。

但见忘不了罗彻斯特,毅然放弃了很美好的一段姻缘。

当时过境迁,她再回到罗彻斯特先生身边的时候,罗彻斯特已是个废人了,此刻两人已在不能分开,拥抱着。 简爱和罗彻斯特结婚了,他们从此幸福的生活着。

大家看看吧,真的是太美好了。我爱你,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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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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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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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五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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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所描写的人物形象鲜明,尤其是主人公,正直勇敢的保尔.柯察金。他在战场上是一个刚毅坚定的铁汉子,可是在背地里却是一个感情细腻的热血青年。

他从小就生活在一个贫困潦倒的家庭中,在餐厅里打工赚钱,偶遇心爱的姑娘,却又因为参军而不得已离开故乡。在这场战争中,他义无反顾,但在战争中意外负了伤,在护士的日记中,我清晰的了解到保尔在换药时忍受着剧烈的疼痛,我能想象得到他脸色煞白,咬紧牙关,额头还冒着细密的汗珠的景象。护士的日记中说,他还经常痛的昏了过去,天呀,这需要怎样的坚强和刚毅。

我光是看书就能切身体会到他的感受。他的生活中遇到重重困难,但他却永远不会感到绝望,他顽强的生命力是他在困难的泥潭中,燃气熊熊希望。是他内心的不甘心,不服输,不愿意向困难低头,这种顽强不服输的精神让他充满了勇气和信心,克服了生活中的重重挑战。

永远不要失去信心,没有了信心,还哪里来的勇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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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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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假期,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爱丽丝梦游奇境》这本书是英国作者刘易斯·卡罗尔写的。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美妙的童话王国,使我受益匪浅。

故事是这样讲的,爱丽丝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在梦中,她看见了一只穿着衣服的白兔跑过去,她十分好奇,就跟了上去,当她走进黑洞的时候,发生了一些不可思议的奇怪的故事,她喝了一杯水,却长高了,长到十英尺高。她吃了一块蛋糕,却又变矮了,后来她遇上了坏脾气的老鼠,爱砍别人脑袋的王后,就在王后要看爱丽丝头的时候,爱丽丝从梦中醒来了。

爱丽丝是一个勇敢,乐观,乐于助人的小女孩儿,在面对各种稀奇古怪的人和物的时候,能保持冷静,坚持自己的判断,爱丽丝的故事告诉我,在今后的生活里,可以向她一样机智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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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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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星期我读了安徒生童话,我觉得里面《皇帝新装》很好笑。故事是说:有两个骗子,来跟国王说自己能织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衣服:如果是傻子,就看不到这件衣服,聪明的人才看得见这件衣服。皇帝便给他们很多

钱,让他们给自己做这件衣服。

我觉得这里面的国王又傻又笨,脑子一点也不会想,就轻易相信骗子,还亏了这么多钱。而且,这位皇帝还穿着这件独一无二的衣服去参加游行,结果被人给嘲笑了。

小朋友们,我们可不能像这位皇帝一样轻易的相信别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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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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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讲诉的一个叫灰姑娘的故事,大概资料是这样的;一个叫灰姑娘的女孩妈妈去世了,她爸爸又娶了一个后妈,这个后妈对她很不好每一天叫她去厨房干活,有一次一个王子请全国女孩子去跳舞,她的俩个姐姐参加了,灰姑娘的后妈不同意让她去她很悲哀,有两只小鸟帮她参加了舞会她和王子跳的很开心,夜深了灰姑娘该回家了王子很舍不得她走,当她要走的时候丢下了一只舞鞋,王子拿着舞鞋就到处寻找能穿上这只舞鞋的女孩子,灰姑娘穿上这只舞鞋正好适宜,王子也认出了灰姑娘就是他要找的人。于是王子就带着他的新娘回到王宫去了。看了这个故事已后我懂得了,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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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世界名著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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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许多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水浒传》了。这本书的作者是明代的施耐庵。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不愧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

这本书主要记述了北宋时期农民大起义,其中有 108 位英雄人物形象。小说生动地描写了人民群众反抗压迫的行为,充分概括了当时不同阶层的人们从觉醒到反抗的斗争道路。

《水浒传》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其中有性格刚烈的武松,有具有反抗精神的李逵,还有最后走上反抗道路的林冲……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第五章的花和尚倒拔垂杨柳了。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花和尚犯戒被罚到菜园里看地。有一群泼皮见鲁智深初来乍到,仗着自己人多就想欺负他,对他进行挑衅,而他们却不知眼前这位大汉是功夫高手。鲁智深为了惩戒这群泼皮,就把两位头目踢进了粪坑。众泼皮见鲁智深武功高强,心里十分佩服,就买下酒菜想与他喝一杯。他们商量了一下,凑了些钱,买了 10 瓶酒,杀了一头猪,宴请鲁智深。众人吃的正尽兴,突然,鲁智深听见树上的乌鸦窝里有一只乌鸦在叫,就觉得是不好的兆头,众人就忙去搬梯子,找竹竿,想把乌鸦窝给捅掉。这时鲁智深说:“不必了,我用一双手就能把树给推倒。”从此以后,众泼皮都非常佩服鲁智深,每天都拿酒给他喝。

这就是妇孺皆知的《水浒传》里的一个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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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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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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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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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放前的上海,三毛是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家,没有亲人,无家可归,衣食无着。吃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为了生存,他卖过报,拾过烟头,帮别人推黄包车,但总是受人欺侮,但他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饭都不够。只有与他命运相同的流浪儿关心他,给他温暖。

一天,他在路旁拾到一个钱夹,好心的三毛把它交还了失主,而失主反诬他是扒手,打了他一顿。流氓爷叔见三毛年少不懂事,便利用他做坏事。等三毛明白自己受了爷叔利用时,宁可饿肚子,也不再乾爷叔教他的坏事。

一个有钱的贵妇人收养了三毛,给他穿上皮鞋,对他进行管束,天性散漫的三毛不愿在富人家过寄生虫般的生活,在一次为他举行酒会的时候,他捣乱酒会,脱下华丽的衣服,披上麻袋片,又回到流浪儿队伍中来。和往日一起讨饭的小伴一起,走向属于他们的流浪生活。

解放后,他结束了流浪,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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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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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我该反省,我做了什么?很少有时间看书,很忙,无厘头,不过还是要分享这本书。王小波的文字并不是那么容易看懂的,他的性格也很独特,大概就是某个老师说的他是个有个性的人!

看到了一个新名词——“行货感”,这是我们会有的感觉。至于为什么有这种感觉,能说明的就是:人家那你干了什么或对你有什么任何一种评价,都无须向你解释或征得你的同意。王小波给出的解释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不是王;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我又不是王。”王小波给出这个名词是为了引申到中国的文化现状,那我想,大的文化方面先不说,就看看我们现在的生活,就很能说明这样的现象。

高校中非常普遍,借用某个老师说的一句话说,“高校的学生干部是社会最大的腐败的毒瘤。”这句话我认为,大部分我是赞同的,具体为何,我也就不一一道明了,相信能明白的人就自然会明白,不能明白的说了怕是要举报我了。这种事在中国古代就存在,到如今也没有什么变化,不知是“奴性”还是什么因素。

说到“奴性”,王小波也没有直接道破,而是给我们展示了一个有双性恋的性虐待倾向的洋鬼子见到中国男人唯唯诺诺,妇女裹足,中国人给人跪地磕头等事时倍感兴奋的故事。看了这一篇章,我确实有被恶心到,但是事实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像现在,这样的人,我们的身边不多吗?别说身边的人了,我们自己本身也是这样的吧!当然可以说是顺应时代潮流的发展,但同时,我们确实也不能否认这个事实的存在。

关于真实,王小波如是说,在“真实”这个论域里,假如你让我说话,假如是,我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绝不乱说,《圣经》上就是这么说的:再多说一句,就是出于那伪善者。自我反省一下,毫不避讳的说,我就是个伪善者,这点我做的很差。

就比如说,今天有很多要我做的事(这个时候又能看出我的“行货感”了),我累的睡着了,醒来被消息轰炸,我一一回复,还加上了自己解释的理由。很可能,别人不需要我的理由,可我却说了我自以为要说的很多。这点,我该多加注意,别人问起缘由我就说,不问就不说。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我想提到的,“中国的人文知识分子”,有种以天下为己任的使命感,总觉得自己该搞出些给老百姓当信仰的东西。这大概可以理解为强迫性的一种方式,只是被现在的文人们美化了说法,不过确实也不是可以称得上是思想自由的方式,文人不是也该打脸了!按照中国的知识分子的中古遗风来说,知识分子就算得上是有些过分了。

很多自以为优秀的文人(包括大学生)都不自觉有种感觉,比如说,人家不知道鲁迅、郭沫若了,就把这些人归为无知一类。但是,为什么一定要知道鲁迅、郭沫若呢?而且,知道这些人,但是也仅仅只是知道,又有什么样的用处吗?知识分子自命不凡,喜欢踩着弱势上去。这大概也是自以为是,只知道用自己的标准评判别人的知识分子形象。这一点,我也同样需要反省。

说了这么多,但也只是《沉默的大多数》中的一小部分。以前,我也没觉得自己是这么恶劣。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更该关注的就是“人性”。这本书,我建议每一个文人、知识分子都好好看看,吃一吃里面的见解,反省反省,自己是不是条条中招。我想,多少是有些用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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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父与子》读书笔记 武辰耕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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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一本由德国的埃。奥。卜劳恩画的一本漫画书——《父与子》。

《父与子》这本书讲的是儿子和父亲之间的一些有趣的事情,虽然书里没有字,但很容易让人看懂。看似简单的图片,却蕴含着很多的道理,时不时就会让人深思.

父亲有个大肚子,身子圆滚滚的,头呈椭圆形,看起来慈祥而幽默。儿子呢,留着一个刺猬头身子瘦瘦的,看起来调皮而可爱。这样的父亲和儿子再平凡普通不过,简直就是千千万万父亲与儿子的缩影。据说,人物形象及故事的灵感就来自于作者本人和他的儿子。

书中的精彩故事太多:有一次,房子里着火了,父亲把一些贵重的物品急忙搬出来,可儿子呢,却趁着着火把家庭作业全扔了进去,真是叫人哭笑不得。还有一次,父亲在屋子里抽烟,儿子正好在屋外玩耍,看见屋里冒出的烟以为着火了,把一桶水一下子浇在了父亲的头上,哈哈哈哈。

虽然父亲常常教训儿子,但我从他们俩的动作和神态可以看出他们都很爱彼此。?这本书之所以能够闻名于世,我觉得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它不但变现出来父子之间的深厚感情,还不失搞笑与幽默。

有趣的漫画虽然看完了,可这对父子却深深的留在了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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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妮日记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1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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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日记》是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记述二战期间密室里的人的生活实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1942_1944),战争境况对德国纳粹来说越来越紧迫,同时,他们对犹太人的大肆屠杀也在不断加剧。安妮弗兰克随着家人躲藏到父亲公司的顶楼上,同时还有父亲的朋友万达安一家,随后又来了一位犹太医生。

1942年7月,安妮刚刚过完13岁生日,他们就开始了躲藏生活,8个人在密室里生活了25个月之久。白天他们不能说话不能穿鞋不能有任何动静包括严禁上厕所,只有到晚上才能打破禁忌,他们只能依靠父亲公司的同事供给食品生活用品,和获知外界的一切。在漫长的25个月里,安妮用她的笔,用她要做个作家的梦想,支撑她记录下顶楼内每一天的事情和自己的成长,她思考战争、反犹太人主义,思考与父母的关系、自然、性、上帝、宗教等等,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对生命有很深感悟的人。因为突然处于狭小的空间,突然面对每天被发现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8个个性不一的人,对于继续生存的希望有形形色色的表现,人在困境下的真实的表现―――这种真实本身所传达出的信息与意义就能让所有人感受到一种使人窒息的深刻,直到最终被发现被逮捕送往纳粹集中营。

一般人总是将《安妮日记》与控诉德国纳粹的暴行或是一个小女孩的成长联系起来,但是不仅仅如此,在密室中发生的一切,“正当恶劣的环境像山一样压在人们头上的时候,我们看到,特别是成年人,是立刻调整自己的行为,想方设法顺应环境,还是在这种调整中以环境压力作为放弃理想与原则的借口?”就像万达安先生在和平时期还能帮助初到荷兰的弗兰克先生,为什么在这种绝境下却表现出极端的自私去偷孩子们的食物?这也是我们要思考的问题。

而13岁的安妮呢?面对死亡的阴影,她的心灵一直是平和与真挚的。安妮说:“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当我抬头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变越好,残酷终将结束,和平与宁静会重新来临,我更加坚定自己的理想,也许有朝一日我能够实现所有的梦想:我最大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记者并最终成为享誉盛名的作家。我仍然坚信,人们的内心是善良而美好的。”

所以,在阅读《安妮日记》时,在大的战争背景下,我们得到更多的是一种温暖人心的东西。有一种欢快温暖的种子萦绕在每一个角落,是安妮带给周围的每一个人的。她说:“我必须承认,坐在天窗下面,感觉到阳光照在你的面颊上,拥抱着一个可爱的男孩,有什么比这更愉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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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最新《鲁滨孙漂流记》初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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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星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逊?克罗索。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

他用自己的力量竟在岛上生活了28年,在这28年他用自己在船上的东西开始种植东西有大麦、稻子,自制的器材烘出了粗糙的面包。他捕捉并驯养野山羊,让其繁殖。他还制作陶器等等,保证了自己的生活需要。还在荒岛的另一端建了一个“乡间别墅”和一个养殖场。虽然这样,鲁滨逊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他砍倒一棵大树,花了五六个月的时间做成了一只独木舟,但船实在太重,无法拖下海去,只好前功尽弃,重新另造一只小的。鲁滨逊在岛上独自生活了17年后,一天,他发现岛边海岸上有一个脚印。不久,他又发现了人骨,生过火,原来外岛的一群野人曾在这里举行过人肉宴。鲁滨逊惊愕万分。此后他便一直保持警惕,更加留心周围的事物。直到第24年,岛上又来了一群野人,带着准备杀死并吃掉的俘虏。鲁滨逊发现后,救出了其中的一个。因为那一天是星期五,所以鲁滨逊把被救的野人取名为“星期五”。此后,“星期五”成了鲁滨逊忠实的仆人和朋友。接着,鲁滨逊带着“星期五”救出了一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不久有条英国船在岛附近停泊,船上水手闹事,把船长等三人抛弃在岛上,鲁滨逊与“星期五”帮助船长制服了那帮水手,夺回了船只。他把那帮水手留在岛上,自己带着“星期五”和船长等离开荒岛回到英国。此时鲁滨逊已离家35年(在岛上住了28年)。他在英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妻子死后,鲁滨逊又一次出海经商,路经他住过的荒岛,这时留在岛上的水手和西班牙人都已安家繁衍生息。鲁滨逊又送去一些新的移民,将岛上的土地分给他们,并留给他们各种日用必需品,满意地离开了小岛。

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不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这个让我知道了,只有自己种,才有吃不完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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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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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随着宝玉了却尘缘,红楼一梦终于归结。也许是由于阅历过浅,在这一部绵长细腻的经典面前,我竟有些哑言,如同涓涓细流无意间初入大海,《红楼梦》那高不可攀的艺术性与思想性,即便是在世界文学作品中,也理应。

若是把《红楼梦》单纯地当作爱情悲剧来读,未免低估了其中的内涵。宝黛的爱情悲剧,固然反映了封建时代的专制和那时有情人难成眷属的无奈、痛苦,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曹雪芹对封建制度的抨击。而贾府上上下下所有的人物,是否都可以代表封建时代某些典型的人物?贾府的兴衰史,是否又可来影射中国整个封建社会的兴盛与衰亡?当然,这都是一些宏观的角度。就个人而言,贾府的命运是否也就是曹雪芹及其家族的命运?他思想的先进,又未尝不是隐含着对功名未就的抱怨?

这些的确是读过《红楼梦》之后应有的共识,但从那些华美传神的文字背后,我读出的则大多是曹雪芹对后人的谆谆教诲。

每每读到贾府丰裕的家产,诸如黄金几千两,白银几千两,绸缎多少匹,总会隐隐担心,如此富贵的家族到底能不能成功地延续下去,毕竟“富不过三代”的定律似乎很少被打破。果不其然,贾府中鲜见勤奋的身影,大多是笙歌不断,鼓乐不休,结果难逃败落凋敝的命运。这不免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另一个生动的例子,就是曾经活跃于历史风烟中的那一群五陵少年。他们多是皇亲国戚的后代,大富大贵,衣食无忧,不必考虑学业,不必操劳生计,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让他们变得百无聊赖。为了打发难以消磨的时光,他们互相攀比,互相炫富,为非作歹,花天酒地,结果如何?终被世人遗弃,被历史遗忘。

字里行间,他仿佛在对我们说,一切繁华都是红楼一梦,何苦为儿女情长苦苦纠缠,何苦为人情世故操劳奔波,何苦为琐屑小事争执不休,何苦为追求金钱呕心沥血,何苦徒增无尽烦恼。心安即是归处。

虽然《红楼梦》只是一部文学作品,但它真是把“人”写绝了:人的美好,人的智慧,人的劣性,人的悲哀。读这样的作品,我们便懂得了自己,懂得了我们的家庭。向曹雪芹先生致敬,正因有了他,荣辱兴衰、人性冷暖尽收眼底。向那些努力修行品德的志士致敬,英雄造时势,唯愿不再是个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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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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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动物中一般都是雄性称王,可是,有一匹沈石溪笔下的母狼,创造出了奇迹。

那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的伴侣黑桑不幸被野猪的獠牙咬穿了头颅。黑桑去世前告诉过紫岚他想当狼王。他死后,紫岚便专心辅导她们的孩子。然而,她的孩子因为各种原因并没有当上狼王,于是她又努力地想让她的孙子当上狼王,最后,她为了孙子当上狼王,与凶猛的金雕同归于尽。

在这篇文章中,我知道了有些事情不一定是雄性才能做到的,有些事情雌性也能做到,而且雄性做地没她们好。文中的紫岚,是匹充满母爱的狼,她聪明、勇敢。她虽然没有看到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但她努力了,为后代付出了,她可以毫无遗憾地离开了。

我们要学习紫岚坚持不懈地精神。可能我们完成一件事十分困难,但如果你努力,付出了,你就会在你的一生记上“成功”这两个字。我们也要学习紫岚身上的“花木兰”精神。只要努力,女生也能做得比男生好。在夏令营,我变成了22人中的王者,在领袖班,我当上了副队长……这也证明了古代著名的女将军花木兰说的一句话:谁说女子不如男?

另外,紫岚身上的母爱使我感动,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她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呵护我……

如果大家想认识坚持不懈、内心强大的紫岚,请来看《狼王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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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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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读过西游记,但也只是囫囵吞枣。今年寒假,老师让我们读原著西游记,看这本书时犹如看一场惊心动魄的大电影,鲜明的人物性格,让我感受颇深。

我先来说说各个人物的特征吧! 孙悟空忠心护主,一切的魑魅魍魉全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到了西天取经之后,他被封为斗战胜佛。 猪八戒,法名悟能,他身上的缺点数也数不尽,贪、懒、色、馋……尽管这样,但他还是努力改变着自己的缺点,并且总帮助孙悟空降妖,他是一个让人发笑的角色。 沙和尚,法名悟净,尽管作者没花太多笔墨去刻画它,但他踊跃降妖,是一个肯干肯吃苦的人。 唐僧,从唐朝去西天取经,一路风霜雪月,收了三个徒弟,不过他有时好歹不分,总是对悟空念紧箍咒,他是一个没主张的人。 西游记中猪八戒的形象跟我倒是有几分像,看着小说中的他,我也在反思自己,我也应该尽快努力改正自身的毛病。要说小说里的人物,我最喜欢孙悟空,羡慕他的七十二变,筋斗云……他的脑袋也是很灵活的,如果对付妖怪这个计谋不行,他就会立马想出另一个计划,他的乐观是无人能及的,当他的金箍棒被一只妖怪用金圈拿走之后,他居然笑了,原因竟是大丈夫不能哭,如果不能哭的话,那就笑,我敬佩孙悟空的勇气,他率众猴,抵十万天兵天将,与如来斗法……不过我也为他打抱不平,他三打白骨精时,唐僧肉眼凡胎,不知是妖怪,就把紧箍咒念了二十多遍,把孙悟空贬回花果山。 虽然西游记中一切都是虚拟的,但我们要在生活中,学习中,学习他们的精神如悟空的嫉恶如仇,忠诚,八戒的憨厚老实,有力气,沙僧的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唐僧的善良……

人生不是一帆风顺的,正如去西天的路一般,只有去勇于面对,才能战胜心魔,实现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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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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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一本根据对昆虫的习性、生活详尽、真实的观察而写成的一本不可多得的书。书中记述的昆虫的生活习性等各方面真实情况,而且作者描写手法轻练清晰,文笔幽默搞笑,因此,该书被称为“昆虫的史诗”,作者本人也被赞誉为“昆虫的维吉尔”。

打开这本,我首先看见的就是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和我国的文学巨匠鲁迅先生对这本书的称赞。这引发了我强烈的好奇心,是怎样的一本书能让这二大巨匠做出好评呢?我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

法布尔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的观察和研究,所以他笔下的小虫子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了灵性,让人看了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也让人看了觉得妙趣横生。在所有的昆虫里面我最喜欢豌豆象,它长的小头、大嘴、身着褐色斑点的灰衣裳,长着扁平鞘翅,尾腿部有两个大黑痣,有个和它实际极不相符的名字“象”。每年五月的上半月,它们就开始活动,碗豆象产妇开始产卵。八月小碗豆象从碗豆里爬了出来,它的天敌小蜂在它的头顶上飞来飞去,小豌豆象最后成活率很低,只要给小蜂叮上,把卵产在豌豆象的身上,豌豆象就变成小蜂的粮食,最后生存下来的豌豆象都是斗智斗勇的胜利者。另外松树鳃角金龟也让我感到很神奇,它的正式名称叫缩绒鳃金龟。嘻嘻!一个小昆虫有两个名字够奇怪吧!

希望大家和我一起来读一读这本书,它可以让你增加有关昆虫方面的知识,也可以让大家了解作者那种似散文诗般的写作方式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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