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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新发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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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适时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第三条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五条 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六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七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八条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第九条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一条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二条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三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五条 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八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

(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三)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条 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二十一条 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 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 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六条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第三十一条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四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五条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六条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第三十七条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八条 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四十条 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第四十一条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三条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编 分 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五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第五十四条 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条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未完待续)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六十三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四条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五条 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六条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九条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条 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

(四)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党组织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第七十三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四条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八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九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十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一条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三条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零六条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第一百零九条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

(二)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条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编 附 则

第一百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者单项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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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党员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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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党章》,使我对新党章有了一定的认识,特别是把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写入了新党章,对我党今后的工作起到了指导的作用,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目标任务的高度概括,体现了我们党最大的先进性。首先我觉得对党章进行修改是很有必要的。十五大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历史性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顺利实现,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达到了小康。跨入新世纪,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

在新世纪新阶段,党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和行动纲领,党章中的相关内容需要进行调整。这些年来,我们党的自身建设也取得新的进展,积累了新的宝贵经验。特别是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根本要求,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新发展。这也决定了有必要对党章进行修改,在党章中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其次十六大修改党章遵循的总的原则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江泽民同志十六大报告中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纳入党章,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已经在全党形成共识、深入人心。

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进党章,这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根本要求,是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客观需要,也是全党同志的共同愿望。党章总纲部分,增加了关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这次党章修改,充分肯定了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十三年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取得的成就,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的实践基础和理论渊源。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总纲部分高度评价了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鲜明地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强调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全党同志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再次,党的性质有了新的表述。十六大修改后的党章,将党的性质进一步表述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样表述党的性质,切合我们党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符合时代要求,有利于我们党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有利于拓展党的工作的覆盖面,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全党同志更加深刻地认识和落实党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党章总纲中对我国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指导原则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党的十五大以来,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党确定的二十世纪末的奋斗目标已经实现。为了适应我国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党章总纲部分补充了如下新的内容:

一是确立了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二是增写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经济建设方面的内容。

三是增写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容。党的十五大总结我们党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治理国家的经验,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任务。十六大进一步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明确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强调要坚持这三者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不断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向前进。

总纲中增写这一内容,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充满信心,有利于全党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树立依法执政意识,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四是在总纲增写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内容。为此,我们不仅要深刻理解党章的精神实质,还要用新党章的内容来指导我们的实践,努力学习,把科技工作推向新的高潮。

科协作为密切联系全市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把树立诚信观念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科技实践活动中,培养热爱祖国、顽强拼搏、平等竞争、清正廉洁、多作贡献的观念,培养严谨求实、一丝不苟、学术民主、坚持真理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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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歌颂中国共产党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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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在XX年的中秋佳节,这是一个团圆的节日。那时正是祖国上下大搞建设,经济快速发展,一片美好和谐的景象。我很幸运地降生在这样一个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同祖国一起成长。

2011年的暑假,我在上海有幸参观了中共一大会址。从这里的介绍,我了解到中国共产党建设的背景。那时清政府的懦弱使外国帝国主义侵占我中国。而俄罗斯的十月革命给中国送来了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这里举行,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诞生。1949年,是中国共产党的新政府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了解到这些后,我郑重地站在党旗下举起右拳:我长大也要成为共产党员!你知道吗?我的爸爸妈妈都是中国共产党员。我们都非常骄傲的站在党旗下合了影。

这次暑假上海之行其实最重要的是看世博。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也让我们看到了祖国的强大。我真自豪我是一个中国人。在中国馆里,2我看到了1978年爸爸妈妈小时住的家,那时候的家非常简陋,只有基本的家具,墙上挂着黑白照片;然后我们来到1988年的家,这时的家开始有收音机了。1998年的家更大了,装修色彩更鲜艳了;最后我们来到现在的家,它是跃层的,客厅、卧室绚丽多彩,生活变得舒适而享受。妈妈爸爸因为是深有体会,他们看着看着就掉下了眼泪。

是呀!改革开放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多么大的变化呀!而我的成长岁月只是改革开放逐渐辉煌的一段。如果没有改革开放,我也不会有这样优越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我很欣慰。我沐浴着改革开放的阳光幸福成长。我一定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不辜负党和祖国对我们新一代的殷切期望,将来为社会、为祖国出一份微薄之力。我相信,祖国一定会更美好。我能生活在这个时代,是我的快乐。

啊!我心永向党,祖国发展我成长!祖国,你永远是我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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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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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笔者认为全会关于党内监督方面的条例修订适逢其时,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强有力的保障。

守纪律、讲规矩是对每一个共产党员最起码的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确立并一直遵循的基本组织原则。我们党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建设,1990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第一次正式使用“党内法规”名称,目的是为了通过规范党内法规的制定、审查、备案和清理,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的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而促进从严治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以党内法规的形式予以固化,本次全会提出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要“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这“四个做到”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这“三个监督”,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更是对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完善、更规范、更细化的制度保障。

全会指出,党内监督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同级监督即内部监督,是指依靠本级组织的要素,监督权力运行,降低廉政风险,提升廉政绩效的监督体制。中纪委机关报曾刊文指出,有些干部习惯和稀泥,应付上级糊弄下级。笔者认为,同级群众最大的优势在于熟悉同级各方面的事务,只有同级监督与上级监督相结合,才能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矛盾。同时,同级之间发现了错误不但可以及时提醒,这也是一面“正衣镜”,能起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作用。

我们常说,率先垂范方能上行下效,全会提出“新形势下必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笔者认为,着重强调高级领导干部这一点非常必要,如果看不住领导干部的权力,领导干部不能在从严治党上做出榜样,就谈不上以上率下。全会强调,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这正表明一个浅显而深刻的道理: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以身作则才能树立一面旗帜,展现一种作风,凝聚一种力量,引领一种风尚,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才能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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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巍巍高哉,中国共产党_900字

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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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有巅峦,水有清源,人有祖迹,家有古屋,国有执政之党—中国共产党!

回首望去,92年的足迹,一脚一脚的走来,深刻而斑驳,艰辛而幸福。那一步一步向前去的,是未来,是方向;那起点处的,是诞生时永不能忘记的日子——1921年7月1日。

当嘉兴湖上的13人走出第一个脚印的时候,宣告着中国的未来有了最令人期许的新生。这新生的第一声呐喊,像一声惊雷,将中国这头沉睡了百年的雄狮,彻底地从酣睡中唤醒,开始了它作为百兽之王的复兴之路。而中华民族也开始了他最强势的一次伟大复兴,而这复兴之路的方向和目标,正是中国共产党这个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政党手中一页一页写出来的。

翻开新中国长长的历史画卷,最伟大的最辉煌的便是那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一步一步走来的艰难而又充满了血泪的一页最让人刻骨铭心。那奋斗几十年的岁月里,到处都是硝烟,到都是战场,有共产党人的地方,就有共产党人留下的血和泪,更有共产党人创造出来的丰功伟绩。

今天,回首望去,那条奋斗的血泪之路上,永远安息着那些为了伟大而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而长眠于地下的英雄们;那厚重而沉稳的英雄纪念碑,承载着无数伟大的英魂,这英魂的品格----巍巍高哉!

从武装斗争解放全中国,到摸着石头过河建设新中国,神州大地上的每一寸变化都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无私而伟大的心血,是他们无私奉献,领导着新生的中国人民走向一条通往社会主义的道路。这条道路使新生的中国人民幸福而快乐。当我们回想着那些默默献身于祖国建设中的英灵们的时候,想起今天的美好生活,想起了那句话: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那些伟大而无私的共产党人,就没有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

历史翻过去,是新的一页,是新中国的明天和未来,更是中国人民的明天和未来。中国人民的领导者中国共产党,无时无刻地不在为这个伟大的民族、伟大的国家而奋斗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日子在历史的长河中洗过,不见了痕迹,却留下了影子。中国共产党已成立92周年,在这九十一年的日子里,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一起同舟共济,相濡以沫。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一起经受住了任何的打击,依然挺立着不屈的脊梁,依然稳稳地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扛在宽厚的肩上,一步一步地向前走去,走向那更加美好的明天。

2013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的诞辰,我站在党徽面前,真心的祝福我们伟大的党,真诚的说一句:

巍巍高哉,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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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_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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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服务创业的一名工作者,我认真参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对每个工作岗位的重要意义,这两部党内法规,前一部重道德自律,后一部重制度他律,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既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划定明确的行为底线,作为一名干部,要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

为官之道,德在其首。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同志提出首先要从思想上建党,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在各方面包括道德修养方面成为模范。一心为公、艰苦朴素、清正廉洁、关心群众的“苏区干部好作风”和“只见公仆不见官”的“延安作风”,成为战胜各种困难、夺取革命胜利的强大力量。

首先,要做到“自律”与“他律”结合.《廉政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大量的资源和权力主要掌握在党员领导干部手中,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律”上下功夫。要做到自律,首先要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提高遵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而对于少数不能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还需要加强监督检查,辅以“他律”。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等的监督作用,从而自觉遵守《廉政准则》。

其次,要做到“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最后,要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当前,我们党已经是一个拥有82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上的第一大执政党,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长期执政,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复杂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危险,如果没有统一的意志和严明的纪律来维护,只能是一盘散沙,只会是一事无成。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

总之,通过学习,我认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断送前程,重则身败名裂、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对《准则》深入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廉洁从政,做一名真正做为民办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党员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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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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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布的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重修后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重修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党员干部,体现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中央对党内两大法规采取“一揽子”修订的方式,分别确立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德法相依,相辅而行,将有助于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是《准则》中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风。把党员领导干部修身齐家摆在重要的位置,重点要做好“四个必须”。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些要求与总书记在今年党中央、国务院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对家庭建设问题的生动论述中提出的。“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认识到自己的家风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带头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带动“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党员干部“四个必须”与总书记对家风建设“三个注重”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更好地诠释了党员干部修身齐家的重要性。

二是《准则》覆盖所有中共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从近年查的案件来看,小官巨贪的案例很是普遍,“小官”身份与巨额贪污数字之间的强烈反差,为百姓痛恨。“小官大贪”贪腐行为多发生在群众身边,是近年来打击腐败的重点之一。

三是突出政治纪律,严惩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规矩行为。对于《条例》来说,突出政治规矩是又一亮点。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有它的特殊历史背景。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反腐大旗帜,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反腐无禁区,一批大“老虎”纷纷落马。其中,最为典型的要属山西。2014年是山西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系统性、塌方式”的严重腐败震惊全国。7名省级领导干部被立案调查,全年处分市厅级干部45人、县处级干部545人。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教训十分深刻。“对抗组织审查”的案例,也不鲜见。中央纪委监察部曾通报称,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所以在新版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解决党员对组织忠诚这个根本问题。对于违反组织纪律,也有教训。即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另外,中纪委通报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潘逸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送给他人财物等。新版条例突出了“非组织活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新问题,强调要忠诚于组织,要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从以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出中央修改《条例》,有它的原因和历史教训,并且从这些教训深刻的案件中,得出的新纪律约束与规定,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四是史上最严党纪。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重修后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国家治理需要依靠法律,党员管理则要强调纪律。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是分内之事,而由于角色身份特殊,还需遵守纪律和规矩,党纪严于国法,标准更高,要求也更高。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就难以体现,容易出现“没查都是好同志 ,一查就成 阶下囚 ”的现象。此次修订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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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表彰大会讲话

全文共 10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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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共同回顾我们党走过的95周年光辉历程。刚才,又有11名新党员在党旗下举行了庄严的入党宣誓,光荣的加入了党组织,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对2014年工作突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表彰并颁发了奖牌、奖状,先进党支部代表和优秀共产党员代表分别进行了发言。在此,我谨代表xx镇党委向无私奉献、辛勤奋斗在全镇各条战线上的广大党员致以节日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向今天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各位新党员表示热忱的欢迎!这次表彰大会是纪念建党95周年,“七·一”建党节来临之际召开的一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会议。借此机会,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缅怀党史,重温党词,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至今,走过了95年的光辉历程。这95年,是我们党探索救国真理、开辟民族独立和民族振兴道路的95年;是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以实际行动和辉煌业绩赢得人民群众拥护的95年。95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相结合,相继创立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这些一脉相承的光辉思想指引下,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和气势恢宏的现代化建设,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使我们国家走上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征程,谱写了中华民族发展史和人类发展史上的华彩乐章,取得了辉煌成就。

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实现历史性跨越。95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以自己的勤劳、坚韧、智慧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令人赞叹的“中国奇迹”。1953—201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按可比价计算增长了125倍,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人均GDP由1952年的119元增加到2014年的45176元(约合7298美元),根据世界银行划分标准,已由低收入国家迈进上中等收入国家行列。

经济结构的协调性逐步增强。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产业结构以农业为主,城镇化水平低,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较大。95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经济结构逐步优化。产业结构不断升级,从落后的农业国发展成为世界制造业大国并正向服务业主导型经济转变。近年来,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产业发展呈现由工业主导型向服务业主导型转变的新趋势。2014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上升到47.8%,首次超过第二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第一大产业。同时,我国所有制结构、收入分配结构、区域结构、城乡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来源日益多元化,中西部地区发展加快,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趋势明显,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2014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65.3%,比1959年提高49.61个百分点。

商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极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不仅成功解决了世界1/5人口的吃饭问题,也为世界粮食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2014年,粮食产量达到60195万吨,比1959年增长4.3倍。谷物、籽棉、花生、茶叶、水果产量稳居世界第一位。主要工业品供给实现了从严重依赖进口到满足世界需求的历史性跨越。根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资料,目前我国工业竞争力指数在136个国家中排名第七位,制造业净出口居世界第一位。按照国际标准工业分类,在22个大类中,我国在7个大类中名列第一,钢铁、水泥、汽车等220多种工业品产量居世界第一位。服务业长期发展滞后的局面逐步得到改观,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日益繁荣,房地产、金融等新兴服务业方兴未艾。

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跨越式发展。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薄弱,严重制约工农业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建国以后,我国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发展突飞猛进,农业、能源、交通、邮电通信等领域的瓶颈制约不断缓解并形成比较优势。农田水利建设成效显著,防洪、防涝、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农业机械总动力由18万千瓦增加到103907万千瓦。能源生产能力由弱变强,成为世界第一大能源生产国。交通运输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由铁路、公路、民用航空、水运和管道组成的综合运输网络四通八达。铁路营业里程居世界第二位,其中高铁运营里程突破1万公里,居世界第一位;公路里程(不含村道)435.6万公里,增长53.0倍,其中高速公路里程10.4万公里,位居世界第二位;沿海规模以上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72.8亿吨,比1985年增长22.5倍,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邮电通信业发展迅猛,现代信息通信基础网络初步建成。

对外开放成就举世公认。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我国对外贸易规模小,贸易伙伴少,基本处于封闭半封闭状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融入世界经济的步伐不断加快,对外经贸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对外贸易规模持续扩大,2014年货物进出口总额突破4万亿美元,达到41590亿美元,占世界的比重上升至11.0%,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位。货物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3.9%,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年均增长18.2%。货物贸易结构不断优化。服务贸易从无到有,成为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5396亿美元,居世界第三位。

参与国际分工合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1979—2014年,我国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累计达13937亿美元,是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

人民生活水平发生翻天覆地变化。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生活极度贫困。95年来,党和国家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生活从基本消除贫困到解决温饱再到实现总体小康,正在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迈进。就业规模不断扩大。2014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6977万人,比1952年末增长2.7倍;其中城镇就业人员38240万人,增长14.4倍。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2014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6895万人。城乡居民收入成倍增加。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比1978年实际增长11.3倍,年均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比1978年实际增长11.9倍。2014年末,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到447602亿元,比1978年末增长2124倍,年均增长24.5%。居民生活质量显著改善。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由1956年的42.6%下降到2014年的35.0%,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由1954年的68.6%下降到2014年的37.7%。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实现全覆盖。

社会事业取得长足进步。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社会事业基础薄弱、水平低下,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经过建国后多年发展,社会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社会与经济发展协调性不断增强。教育事业取得巨大进步,实现了从文盲大国到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科技事业快速发展,我国成为举世公认的科技大国。随着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的实施,我国成为少数几个独立掌握空间先进技术的国家之一。医疗卫生事业成绩斐然,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居民平均预期寿命由新中国成立前的35岁提高到74.8岁;婴儿死亡率由200‰下降到9.5‰。此外,文化、体育、环保等事业发展取得重大进步,极大提升了人民生活水平和我国国际影响力。

以上取得的辉煌成就说明,中国共产党紧紧依靠人民,不仅可以夺取革命的胜利,也可以取得建设和改革的胜利。在积极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过程中,我们党锤炼了顽强奋斗意志,掌握了高超领导艺术,积累了丰富执政经验。建国66年来,在决定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紧要关头,正是党的领导,保证了我国现代化建设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向前推进;面对前进过程中的各种艰难险阻,正是在党的领导下,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奋力拼搏,使国家建设不断走向新的辉煌。事实证明,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核心力量,是引领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中流砥柱。

无可辩驳地证明:我们的党是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勇于变革、勇于创新、不断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的党;是具有强大战斗力、久经考验,能够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党;是忠实实践科学发展观,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民谋利、造福人民的党。95年波澜壮阔的历史告诉我们,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发展中国。

今天,我们大家共同回顾党的灿烂历史,缅怀党的光辉业绩,隆重纪念和庆祝党的生日,目的就是动员和鼓舞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自觉担负起时代赋予我们新的光荣使命,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实干苦干,认真践行群众路线,争做“三严三实”型基层好干部,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良好的形象、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建成小康提速而不懈努力。

二、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以践行“三严三实”来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今天,我们11名新党员在鲜红的党旗下庄严地进行了入党宣誓,光荣地跨进了党组织的大门,成为党组织中新的一员。入党宣誓是一名党员政治生命开始的象征,体现了一个共产党人为实现人生最高价值所作出的无悔选择。希望大家都要永远记住这个神圣的时刻,永远记住已向党和人民许下的郑重诺言,把入党誓词作为自己终身的追求,终身的修养和终身实践,做到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好党员的先进性。借此机会,我向各位新党员提三点希望和要求:

一要坚定信念,时刻牢记使命。 今天,大家在组织上虽然已经入党,但更重要的是要在思想上入党,希望大家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行业,都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以一名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走在群众的前面;时时处处发挥好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掌握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思想、意见和要求,成为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前进。

二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作为一名新入党的同志,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过严格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增强组织观念,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在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下,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纠正错误,自觉保证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的一致,巩固组织上的团结和统一,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要不断加强学习,投身实践,为党旗增辉。在新的历史时期,作为一名新发展的党员,要努力学习现代科学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始终保持健康向上、勇往直前的心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在各行各业中争当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为党旗增辉。

今天会上还对47名“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表彰,这些受到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都是经过各党支部提名,镇党委严格审核把关最后确定的,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影响力。有优秀的党务工作者、优秀的村支书记、优秀党员干部、农村致富能手,大家都是基层各行各业选出的优秀代表。我们镇还有郑河村、洪畈村、教育三个党支部被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另外两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三名优秀共产党员受到了县里的表彰。“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他们是我们的标尺,我们应当以他们的闪光点和先进事迹为典范,凡事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认真对待身边的事和人,冥思善辩,谋求发展,团结进取,争做一个对社会负责、勇于担当,扎实创业的新型公民。新形势下,如何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带头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解放思想永无止境。全镇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为定势所困,不为视野所限,不为困难所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自觉打破唯条件论的思想障碍,树立“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进取观念;打破传统粗放的发展观念,树立又好又快的科学发展理念;打破无所作为的懒惰心理,树立永不自满、争创一流的观念,努力营造“打破常规干事业、不拘一格谋发展”的局面。全镇每个共产党员都要坚定地把发展做为第一要务,用发展来凝聚人心,用发展来衡量得失,用发展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真正使党组织的威望在发展中树立起来,党员形象在发展中塑造出来,党群干群关系在发展中得到改善。

二要强化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每一名共产党员都要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多为老百姓出实招、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要多出利民之招,从点滴小事着手,从帮助身边的群众做起,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提供服务,多做暖人心、得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把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要切实关注民生,解决好群众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

三要勇于担当重任,发挥模范作用。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是通过工作业绩来检验的。党员形象就是岗位形象。一个党员在本职岗位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就为群众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在战争年代,对共产党员的要求是不怕牺牲,冲锋在前;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对共产党员的要求就是解放思想,努力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创造一流成绩。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自身岗位实际,多思多想多问,镇直单位党员要常问自己在推动xx镇的经济社会发展上做了什么;企业党员要常问自己在服务企业上做了什么;农民党员要常问自己在带头致富上做了什么;个体工商业的党员要常问自己在自主创业上做了什么。通过这种自问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使广大党员在xx经济社会发展中真正带好头、引好路。

三、描绘蓝图,坚定信心,以抢抓新机遇引领全镇经济社会创新发展。

近年来,全球经济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以低碳发展为特征的绿色经济已成为经济的主旋律,推进绿色发展已成为各地发展的总基调。另一方面,我国整体进入小康社会阶段,正在向富裕型社会迈进,人们将更加关注生态、呵护健康,休闲养生将成为一种重要的生活方式和社会趋势。同时,全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60岁以上老龄人口比例达到13%,已跨过10%这一老龄社会门槛。

基于上述考虑,我们xx镇审时度势,经过详尽调研,决定依托xx现有的资源,引领全镇人民坚持走生态立镇、旅游兴镇之路,按照田园风光、现代服务、城市生活的要求,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养老两个产业,将xx建成旅游胜地,养生福地,成为商城县城的后花园。

(一)发展背景

1、生态低碳生活方式兴起。工业文明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物质生活,却带来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气候异常等一系列问题,优质生态环境日益成为紧缺资源。随着社会进步、绿色生态、环保低碳等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生态低碳生活方式也逐渐成为人们追求的时尚。在这种时代背景下,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xx镇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

2、休闲旅游经济蓬勃发展。随着人们旅游观念的日渐成熟和休闲需求的不断增长,度假休闲式旅游成为旅游消费的主流。xx镇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资源非常适合开发休闲式旅游,迎来了发展良机。

3、养生(养老)经济潜力巨大。随着物质财富的增长,养生活动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产生了巨大的养生需求及市场。同时,养老经济也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快速到来而拥有巨大的市场潜力。按照国际惯例,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以上,即为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达到1.78亿,占人口总数的13.3%。预计202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4亿,占总人口的17.2%,老龄化社会为老龄产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二)基础分析

1、环境得天独厚。xx镇位于商城县南部,属亚热带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5.5℃。xx镇境内农村山地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集镇建成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普遍高于国家二级标准。“千岛湖”鲇鱼山水库和铁佛寺水库环绕东西,有大小河流37条,其中毛坪河、普救河、下马河(我镇境内郑河为其中段)为三条最大的河流,河床较宽,水源较长,小型二类水库8座,万方大塘数百口,主要水系的水质均符合国家Ⅱ类标准。xx镇是商城县重点山区乡镇,森林覆盖率达到79%,境内拥有生态茶园2.6万亩,享有“生态茶乡”的美誉。先后获得“省级生态乡镇”(现正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省级绿化模范乡镇”、“信阳市美丽宜居乡镇”,素有“天然氧吧”之称。

2、文化底蕴浓厚。xx镇人杰地灵,是清朝时期福建水军提督洪梓青、原江苏省镇江军分区司令员常玉青的故里;清朝进士、翰林院编修蒋艮的故事在这里流传;“茶叶之乡”的美名享誉豫南大地 ;至今留有祭拜观音、土地庙等民间神氏古老的习俗;民间文艺皮影戏、花鼓戏、花挑、大鼓书都列为非物质遗产保护名录。

3、养生资源丰富。作为国家级生态乡镇,xx镇具有良好的资源禀赋,发展生态休闲养生养老比较有优势。有动植物400余种,盛产茯苓、灵芝、桔梗、二花、夏枯草等名贵中药。其中,食用菌、木耳、香菇、板栗、茶叶等农特产品已形成了一定的种植规模。传统工艺品有剪纸、根雕、烙画等。

4、区位条件优越。xx镇位于商城县南北中轴线上,在县城南9公里处,东依国家地质公园金刚台,西眺中原神水汤泉池,南濒国家级森森公园黄柏山,省道S216穿境而过,是商城县“黄金池观”四大景区的重要衔接地,区位优势明显,具有开发生态休闲养生游市场的区位条件。

根据现有资源优势,xx镇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集中突破,整体推进,通过招商引资和项目带动,构建适应市场、各其特色、错位发展、互为依托的生态休闲旅游养生(养老)功能片区,加快形成xx镇生态休闲旅游养生(养老)业发展新格局。截止目前,成功引来了4家公司,投资新建4个旅游建设项目。分别是:1、由商城县恒座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大别山旅游休闲度假中心;2、由金印谷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金印谷原生态乡村旅游景区;3、由黄柏山茶叶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韩冲万亩生态茶园休闲观光体验游景区;4、由丰渠源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大别山旅游商品集散中心。

今年上半年,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全镇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乡村.文明集镇.幸福xx的宏伟目标,坚持走科学发展、生态立镇之路,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思路,注重社会管理和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全镇经济社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一是“十件实事”进展顺利。截止目前,2015年拟办的“十件实事”已完成3件,其余实事正在紧锣密鼓的建设中。二是美丽乡村·文明集镇建设成效显著。精心打造了古井何湾、郑河卢湾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美丽乡村建设向纵深推进,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完成了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工程的前期规划工作,美丽乡村建设在生态环境上、宜居品位上和文明内质上实现了新的提升,从县里评比成绩来看,我镇的美丽乡村建设成绩位居全县中上等,尤其是文明集镇建设的评比成绩位居全县前列。三是旅游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强力推进我镇生态养生旅游业的兴起和发展。大别山休闲度假中心建设项目征地工作进展迅速,即将开工建设;杨湾毛坪河生态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稳步推进,目前正在进行规划编制和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韩冲万亩生态茶园旅游景点已纳入县旅游景区打造范围,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正编制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与相关职能部门兑接,积极跑争项目资金,将分批分期完成前期的基础设施建设,正准备对公路沿线的住户房屋进行徽式改造。四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空前。余新湾等7座小型二类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经接近尾声,年底将对新增加的蒋岗河口水库和郑河周冲水库进行除险加固;15公里的农村道路建设已完成道路硬化前的土路基工程,即将实施硬化;幼儿园建设项目已完成前期的征地工作,报批手续正在办理中;1000余万元的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工程即将开工建设;实施了集镇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完成;按照乡镇垃圾填埋场达标要求,对镇垃圾填埋场进行了达标性建设;建成4G移动通讯塔4座,改善了通讯条件。五是各项社会事业协调推进。认真落实和兑现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教育和卫生院基础条件加快改善,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六是社会大局更加和谐稳定。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四项”基础制度建设,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开创和谐安定的新局面。七是基层党建工作有声有色。半年来,镇党委坚持把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摆在各项工作首位,党建工作有声有色。以党的理论武装为根本,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理论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强化服务功能为主题,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完善思路,拓宽领域,强化功能,提高了镇村两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提高执政能力为主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领导干部问责制,实行“一岗双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加大整治“为官不为、懒政怠政”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队伍;以“三严三实”为内容,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全镇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勤政为民的理念,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带头约束自己的行为,切实增强克己奉公、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制定了《xx制度汇编》,坚持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规范了“三公经费”的管理,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做到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情,真正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以优良的作风保障我镇快速发展。目前全镇上下形成了“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的良好氛围。

以上所取得的各项成绩说明,凡事只要认真去抓,没有抓不成的事,没有纠正不了的风气。这些成绩的取得是镇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抢抓机遇、实干攻坚的结果,更离不开在座的各位党员干部的带头和支持,全镇广大党员干部都能够着眼全镇发展大局,立足岗位,勤奋敬业,带头创业,为全镇经济社会的发展出了力,流了汗,在各项工作中创造出了一流的业绩,为全镇广大干部群众作出了表率。在此,我代表镇党委对大家并通过你们向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辛勤奉献的全体共产党员和社会各界能人之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志们,当前,我们正处在加快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要认清形势,继续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一要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在巩固已打造的古井何湾、卢湾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的基础上,要加快粉壁渡村凤凰窝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做好全县组织观摩的前期准备工作。二要抓好以计划生育为主的当前各项工作,计生工作从今年开始实行了常态化管理,应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缴力度,完成半年一半的征缴任务;对已组织收缴的新农保工作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收缴,镇上要排出名次,今后每项工作,都要有考核、有评价结果,年终列入综合考核分值中,作为对每个村全年工作的整体评价,奖优罚劣,用事实说话,用结果说事,真正做到有付出就有收获,调动大家公平公正干事的积极性;三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性,积极、认真、务实地做好社会管理各项工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防汛、WW等工作,为xx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与和谐稳定的氛围;四要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活动,加强干部作风转变,坚持深入群众,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以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工作重点,树立“亲民、爱民、为民”的思想意识,进一步坚定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打牢思想政治基础,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推动xx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五要克难攻坚,积极开展灾后重建工作。6月27日至28日,连续的暴雨,让我们xx镇受到前所未有灾难。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倒塌房屋 166间,发生山体滑坡175处,道路损毁36.8公里(其中水泥路5公里),损毁桥梁3座(其中包括杨湾村长110米小铺桥被彻底损毁),冲垮大塘86口,农作物受灾面积达5248亩,被冲走和死亡440余头猪和牛(其中包括粉壁渡村支部书记王忠侠养猪场被冲走200头,直接损失20多万元),被冲走小轿车2辆,冲走食品和药品价值约30余万元。受灾最重的要数杨湾村和粉壁渡村,受灾的程度可用满目苍夷,惨不忍睹来形容,损失不可估量。灾难发生时,我们的领导干部深入到各村与村干部一起,积极引导群众开展自救,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的程度。尤其是我们的村干部,大灾来临时,充分发挥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舍小家,顾大家,带领群众自救,由于救援引导及时,避免了人员的伤亡。杨湾村的村干部雷前元就是我们党员干部的楷模,在自家养鱼塘被淹没,损失6万余元的情况下,还积极疏散群众,引导村民自救。作为一名党员,他做的很优秀,让人敬佩。还有很多像他这样的人,我也不再一一列举了。昨天,市委书记郭瑞明、县委书记李高岭、县长周哲都深入到杨湾、粉壁渡村察看了灾情,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并要求我们要积极引导群众开展自救。我们的党员干部要迎难而上,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要做好灾后群众的思想工作,让那些无家可归的群众投亲靠友或多方协调让他们安居下来,稳定他们的情绪,对冲毁的道路要抢修,解决好交通问题,对损坏的变压器要抓紧安装,解决好照明问题,让受灾的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

同志们,回顾党的光辉历程,我们倍感欣慰和自豪;展望美好未来,我们深感任重而道远。我们xx镇正处在发展的攻坚阶段,机遇把握的关键时期,要把xx人民的事情办好,政府落实工作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离不开在座大家的辛勤努力和大力支持,俗话说得好,“人心齐泰山移”,希望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各级党组织要站在科学发展的角度,牢记使命,坚定信心,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进一步解放思想,传承美德,勤干苦干,开拓创新,为建设美丽乡村·文明集镇·幸福xx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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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

全文共 2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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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驱除了黑暗的幕纱,是谁把光明播撒,是谁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让中国人民站起来了,是谁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让中国人民自己当家作主,是谁把“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作为全党唯一的宗旨,是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努力建设自己的国家,把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全党的奋斗目标,众所周知,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

泱泱大国,华夏之邦,曾经有过辉煌的历史和灿烂的文明。可到了近代,由于封建王朝的黑暗统治和帝国主义列强的大肆入侵疯狂掠夺,中华大地满目苍夷民不聊生。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中国人民处在水深火热之中。

从1840年开始,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进行了疯狂的侵略,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华民族面临深重民族危机和社会危机。

1840 年6月21日,英国政府发动了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历时两年多,中国失败。在侵略者的大炮威逼下,中英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从此,为帝国主义列强进一步侵略打开了缺口。继而,英、美、法、俄等国逼迫清政府又签订了《天津条约》《瑷珲条约》《北京条约》等不平等条约。清政府不但赔款还要割地,香港和九龙被英国霸占了,黑龙江以北的领土被俄国霸占了。

1860年10月,英法联军入侵北京,不但把中国历代收藏的文物珍宝抢劫一空,还放火烧了圆明园。

1894年,日本发动了侵略中国的甲午战争,清政府又以失败告终,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赔偿白银2万万两,割让了辽东半岛和台湾。

1900年,英、美、德、意、法、俄、日、奥等八国联军侵占北京。

1901年9月,英、美、德、意、法、俄、日、奥、比、西、荷等11国又迫使清政府接受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从此,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

从鸦片战争开始,也就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反对封建主义压迫斗争的开始。先后爆发了太平天国运动,戊戌维新运动,义和团运动,都没有找到出路,都未能成功。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政府,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中华民国,从此结束了2000多年的封建帝制的统治。

十月革命的一声炮响,給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

1921年7月1日,代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利益的中国共产党成立,为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带来了光明和希望。

1924年,国共第一次合作,并建立了国民革命军。

1926 年,国民革命军开始了反帝反封建反军阀割据的北伐战争。正在北伐战争节节胜利的时候,蒋介石在英、美、日等帝国主义的支持下,于1927年4月12日发动了“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对共产党和革命人民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大屠杀。国民革命失败,中国共产党处在危机之中。

共产党人擦干了眼泪,掩埋好牺牲同志们的尸体,又起来战斗了。

1927年8月1日,共产党在南昌发动了武装起义,打响了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

1927年9月,共产党毛泽东在湘赣边界发动了秋收起义。

1928年4月,毛泽东率领的秋收起义的队伍和朱德率领的南昌起义的队伍在井冈山胜利会师,成立了中国工农红军,创建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

蒋介石为了消灭共产党所建立的红色政权,开始了大规模的围剿革命根据地,共产党领导工农红军展开了针锋相对的反围剿斗争。从1930年到1933年,蒋介石共发动了五次围剿,工农红军取得了前四次反围剿斗争的胜利。由于临时中央的错误指挥,第五次反围剿失败了,红军损失惨重,不得不实行战略大转移。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从江西瑞金出发,开始了历时一年长达两万五千里的长征,于1935年10月到达陕北,并在延安建立了新的革命根据地。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延安领导了八年抗日战争和三年解放战争。

日本帝国主义在做好了全面侵华战争准备之后,于1937年7月7日在北京卢沟桥制造事端,攻击卢沟桥的中国驻军,中国驻军奋起反抗,打响了抗日的第一枪,从而拉开了全国抗战的序幕。

1937年9月,为了抗击日本帝国主义,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组成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国开始了长达八年的艰苦卓绝的抗日战争。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国人民终于取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这也是中国近代中国人民抗击外来侵略取得的第一次胜利。

抗战胜利后,国共两党在重庆进行和平谈判,并于1945年10月10日签订了《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

欢迎关注官方人才。,

1946年3月,蒋介石在美国政府的支持下,公然撕毁停战协定,大举进攻解放区,妄图一举消灭共产党,内战爆发。经过三年的解放战争,1949年4月23日,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宣告了国民党反动派的覆灭。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外国列强任意欺负中国人民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中国近代史,是一部中华民族的屈辱史,是一部中国人民的血泪史。中国人民在苦难中挣扎,在黑暗中探索,经过一百多年的斗争,终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了中国革命的最后胜利。从此结束了自鸦片战争以来,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奴役中国人民的苦难历史。使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变成了真正独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他领导的中国革命驱散了黑暗播撒了光明,他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彻底改变了亿万中国人民的命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所以说共产党是光明的使者,人民的救星!

建国以后,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自己的国家,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这是在中国社会发生的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是人类历史进步的巨大飞跃。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和政策。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党认真总结国内国际的历史经验,实行改革开放,使我国社会.经济展现出蓬勃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事实胜于雄辩,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世人瞩目的巨大变化就发生在这片古老而又崭新的土地上。一跃成为全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和人民的生活都有了明显的提高。中国人民的精神面貌和生活质量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华民族早已巍然屹立在世界的东方。

当今的中国,全国各族人民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阔步走在和平发展实现中国梦的宽广大道上,这就是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习总书记指出:“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他指给了人民奋斗的目标,他领导人民走向复兴。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就不会有未来中国的前途和发展,所以说共产党是胜利的保障,幸福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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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普通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心得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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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五中全会前夕,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2月初,全乡组织学习了两个文件内容。准则和条例的出台,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能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要多管齐下,落实在行动中。

一是强化自身担当责任。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每员党委要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认真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二是做好监督。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章》明确规定,把党内监督和执行党的纪律作为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落实好《准则》和《条例》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纪律保证。

三是发挥党员表率作用。党员是党的细胞,是党组织联系群众的纽带。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带头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绝走过场,要在全党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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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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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和《条例》是大会的具体成果,充分体现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就全面认识大会和《准则》《条例》的深远意义,个人有“六个新”的体会

新起点、新长征: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的历史节点,在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刻,我们党以制定修订《准则》和《条例》为重点,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充分体现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走好新的长征路的高度自觉,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对民族命运的使命担当。在新的长征路上,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就必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为的就是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新高度、新局面:作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正面临着如何保持自身肌体健康问题,在新形势下如何时刻保持初心,不断焕发生机,更是一个富有挑战性的时代命题。我们看到,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思想上的建设”,更是“制度上的探索”,而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经验总结,更是全面部署。从价值路径上的固本培元,到实践路径上的以上率下,再到制度路径上的立规明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和坐标。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也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加系统地提升到新高度。

新成果,新贡献:《准则》和《条例》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刻总结党的建设历史经验,直面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聚焦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基本遵循,是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制度安排,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发展。外媒报道称,“公报”将从严治党推向中共执政理念的新高度。这一理念不但有益于中国未来发展,也将为世界政治提供新的参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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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党员观看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心得体会

全文共 7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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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年,鸦片战争拉开了中国近代历史的序幕,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中国从此一步步沦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苦难深渊。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成为中华民族面对的两大历史任务。从太平天国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到辛亥革命,不屈不挠的中国人民奋起抗争,苦苦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但一次次都失败了。严酷的现实表明,需要新的社会力量来寻找先进理论、开辟前进道路。代表中国社会发展正确方向、代表无产阶级和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光明和希望。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从此,中国诞生了完全新式的、以共产主义为目的、以马列主义为行动指南的、统一的工人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成立,给灾难深重的中国人民带来了光明和希望,给中国革命指明了方向。正如毛泽东所说的那样,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一个开天辟地的大事变。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中国革命的面目为之一新。

中国共产党成立95年来,始终坚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领导中国人民顽强拼搏不懈奋斗,谱写了一曲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的壮丽史诗。集中体现为完成和推进了三件大事。

第一件大事,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使命。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斗争,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开辟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崭新时代;结束了旧中国四分五裂的局面,实现了全国范围(除台湾等岛屿以外)的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成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扫清了障碍、创造了根本前提,开启了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新纪元。

第二件大事,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在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基础上,成功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创造性地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历史性转变,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人民的正确选择,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从此,中国人民开始了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

第三件大事,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进行了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把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并从中国实际出发,逐步确立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30多年来,以改革开放为强大动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把中华民族复兴伟业大大向前推进。实践证明: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坚持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

这三件大事,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开启了中华民族不断发展壮大,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进军等具有5000多年文明历史的中国面貌焕然一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中国的发展和进步是全方位的,其中具有决定性、根本性意义的,主要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4个方面。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不断巩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旺盛生命力。政权问题是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也是民族复兴的根本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人民在不断巩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基础上,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建立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同时,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不断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实现国家多项工作法制化,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建立强大的现代化的人民军队和巩固的国防,维护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和核心利益;成功实施“一国两制”基本方针,香港、澳门顺利回归,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巩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与完善,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了政治和法制根基。

社会生产力极大解放和发展,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快速上升、极大增强。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大力加强经济建设,使中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快速上升、极大增强。新中国成立时满目疮痍、一穷二白的状况彻底改变。2015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7.7万亿元,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跃居第二位。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的增强,为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新中国成立后,党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积极吸收人类文明先进成果,坚持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团结人民、凝聚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群众精神世界日益丰富,国家文化软实力不断增强,中华文化“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尤其是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实现了中国人民的百年梦想,展现了走向复兴的东方大国的崭新精神风貌。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社会事业蓬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积极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经过多年建设和发展,人民收入大幅增长,健康水平和文明素质明显提高,生活显著改善,“吃穿住行用”水平不断提升,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实现了由解决温饱到总体上达到小康的巨大变化。

开辟世界社会主义事业新境界。世界社会主义事业的勃兴、曲折和发展,是20世纪以来具有深远意义的重大事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把世界社会主义事业推向一个新境界。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进程中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赢得了人民的支持和革命的胜利。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又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使占世界人口1/4的东方大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中国社会变革和历史进步的飞跃,同时也极大地支持和推进了世界社会主义事业。

20世纪中期,世界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各社会主义国家都取得了重大成就,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随着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发展,改革成为继续发展社会主义、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但是,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方向,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否则就会带来灾难性后果。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东欧原社会主义国家在改革中抛弃科学社会主义原则,否定、取消党的领导,背离社会主义方向,相继走上改旗易帜的不归之路,使世界社会主义事业遭到重大挫折。

与其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创造性地探索和回答了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形成了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成功开辟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取得了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功。在世界社会主义事业陷入低潮、国内外风云急剧变幻的复杂局势中,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顶住压力,砥柱中流、岿然不动,把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上一个又一个新台阶,稳住了世界社会主义事业的阵脚,展现了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蓬勃生机和强大活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实践是中国共产党对世界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性贡献,其重要意义在于:进一步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并没有过时,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鼓舞和坚定了人们的信心信念;进一步揭示了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本国具体实际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努力探索符合客观规律和各自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是世界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进一步赋予世界社会主义事业以新内涵,深刻改变了传统社会主义模式,促进了世界社会主义事业的振兴。

推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过去一个世纪,是人类历史上不寻常的世纪。经过血与火的洗礼、光明与黑暗的搏击,和平与发展成为各国人民的普遍期待。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自觉地把中国的前途命运同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联系起来,在推动中国革命事业发展的同时推动人类正义事业的前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中国共产党高举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大旗,带领全国人民浴血奋战,成为抗日战争的民族先锋和中流砥柱,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成立,大大加强了世界和平民主力量,改变了世界政治力量对比,有力推动了被压迫民族和人民争取解放的斗争。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从实际出发制定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方针,卓有成效地开展对外交往。中国共产党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对国际关系准则的一个创造性贡献,已写入中国与160多个国家的建交公报。中国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形式的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坚决抗击各种侵略、破坏和武装挑衅,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独立,并向世界庄严宣布中国永远不称霸,成为稳定国际社会的重要力量。

进入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准确把握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努力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以大力发展自己,又以自身的发展不断为世界和平与发展增添积极因素。中国对世界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和拉动力日益增强,特别是近年来在世界经济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中国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健康发展,为世界经济的复苏和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世界多极化与经济全球化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坚持把中国人民的利益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结合起来,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全方位开展对外交往,倡导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日益发挥着负责任大国的重要建设性作用。

95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对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其重要意义在于: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在与世界各国和平共处和协调发展中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与西方大国血与火的崛起之路根本不同,开创了世界历史之先河,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坚持以自己的和平发展促进世界各国共同发展,已经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强大引擎,并将继续给世界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更加广阔的市场和不竭的发展动力;倡导构建和谐世界的政治理念,超越了传统的国家关系和国际秩序理论,为人类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揭示了新的方向,正在得到越来越多国家和人民的理解赞同,必将在实现人类美好理想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中国共产党建党95年来,中国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巨大的发展成就和社会进步,之所以能够对世界社会主义事业、对人类和平与发展事业作出如此卓著的贡献,归根到底都是因为有了中国共产党。事实雄辩地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伟大、光荣、正确的党。

中国共产党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党。坚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在坚持中发展马克思主义,在发展中坚持马克思主义,不断赋予马克思主义鲜明的实践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是科学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真谛。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正确方向,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党坚定不移地立足中国国情走独立自主道路,在不同时期制定正确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领导人民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中国共产党是密切联系群众、完全彻底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党。中国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一切奋斗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从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创造中汲取不断前进的动力,这是党能够赢得广大人民全力支持和衷心拥护的根本原因,是党能够长期执政的力量源泉和牢固基石。

中国共产党是始终高度重视并不断保持和发展先进性的党。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党,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以自己的远见卓识、巨大牺牲和全部工作展示了先进性,广大党员以自己对人民的无限忠诚、牺牲精神和英雄业绩实践了党的先进性。坚持不懈地把先进性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保证了党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愿望,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焕发出巨大的凝聚力、感召力和战斗力。

中国共产党是坚持与时俱进、富有创新精神的党。创新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党在领导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过程中,形成了富有中国风格的马克思主义重要成果,开辟了富有中国特色的革命、建设、改革道路,创建了富有中国气派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制度和体制,提出了富有中国文化内涵的国际关系原则和理念。坚持站在时代高度,以宽广的世界眼光观察事物,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不断创新理论、创新实践,保证了党在风云变幻中从容应对复杂形势,不断开创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新局面。

中国共产党是坚持在引领中国发展进步中自觉地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的党。党通过实施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努力把党建设成为用先进理论武装起来的、用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具有严明纪律和强大战斗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使党成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95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行的不懈奋斗、取得的辉煌成就和作出的历史性贡献,彻底改变了中国社会的面貌,实现了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性跨越,从两千多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政治的历史性跨越,从国家被侵略、民族被压迫到自立自强于世界民族之林、成为世界经济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强大动力的历史性跨越,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中国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永远告别了饥寒交迫的悲惨生活,稳定地走上了富裕安康的广阔道路,近百年来对于民族复兴、国家现代化、生活富裕和社会和谐的梦想正在一步步变为现实。

回顾中国共产党95年的风雨历程,回首中国社会95年的沧桑巨变。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这样一个真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发展中国!

2016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我们迎来中国共产党95周年华诞。青少年朋友们,在举国同庆中国共产党诞辰95周年之际,我们穿越历史时空,深情回顾中国共产党人为拯救中国,追求真理,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的可歌可泣的风雨历程;热情讴歌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人民自力更生、奋发图强建设新中国社会主义大厦的壮丽图景;衷情赞颂中国共产党人力挽狂澜,与人民共同踏平激流险滩,拨正革命航向的卓越历史功勋;满怀豪情礼赞中国共产党人披荆斩棘,率领各族人民勇创改革开放大业,努力实现中国梦,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一路高歌猛进的磅礴气势!95年光辉历程,95年丰功伟绩,值得我们由衷的歌颂!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应该懂得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更应该懂得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和历史使命,进一步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继承和弘扬共产党人的理想信仰,追寻革命先辈的光辉足迹,激发我们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激发我们强国富民、勇于担当的责任感,从小培养爱党爱国意识,“胸怀中国梦,永远跟党走”,唱响中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的主旋律,我们要把爱党爱国精神内化于心,转化为勤奋学习、增强本领、报效祖国的实际行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方针,了解国内外形势及未来发展趋势,把握新形势下学习的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增强爱党爱国情感,确立远大志向,努力陶冶情操,培育良好品德,珍惜美好时光,刻苦学习知识,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以中国精神、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为引领,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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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中国共产党讲政治有信念党课心得

全文共 1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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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顾守活动已展开4天,这几天主要进行了动员,学习了上级精神和一些管理规定,在学习中,我深进感遭到了“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这九个字有了更加深进的感悟。结合学习内容,对“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有下面几点熟悉。

一、讲政治

关于讲政治,***同道在国防大学国防研究系学员座谈会上的讲话讲了六个方面,即政治方向、政治态度、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对军队来讲,解决好这六个方面的题目,最根本的就是要保证党对军队的尽对领导,保证人民军队的性质。在坚持党对军队的尽对领导题目上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定。假如在这个题目上含含糊糊,乃至自行其是,那是尽对不能答应的。一定要在全军牢固建立党对军队尽对领导的观念,保证枪杆子永久把握在忠于党的可靠的人手里,保证我军在任甚么时候候、任何情况下都同党中心在政治上保持一致,模范地贯彻执行党的线路、方针、政策,一切行动服从党中心、中心军委的指挥,彻彻底底地执行党中心、中心军委的决策和唆使。我军在国家生活中的这类特殊的职能和地位,决定了讲政治是我军良好传统的精华和军队建设的灵魂。因此,作为一位基层干部,任甚么时候候在讲政治的题目上都必须有更高的要求和更高的自觉性,做到三点:

首先,严守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心。要相信党,一门心思抓工作,不为个人的升迁往留等分心走神,所有精力都放在工作素质和带兵能力进步上,更好的带好连队。

其次,加强自我思想政治教育。没有思想上的过硬就没有政治上的坚定。作为连队指导员,要教育好战士,必须首先坚持不懈的加强自我学习和自我教育,不断进步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进步思想政治素质,进步辨别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荣与辱的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第三,针对新时期官兵的特点弄好团结。带领所属支部成员,牢牢团结在营党委四周,展开好各项工作。对我来讲,团结不是弄好人主义,不是那种表面上很团结,会议上没有“杂音”,而是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工作讲支持,生活讲帮助。

二、顾大局

国家当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军队建设要果断服从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胡主席在十七大提出“必须站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兼顾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兵的同一”就是大局。作为基层干部应当自觉做到以下三点:

首先,坚定军队改革发展的信心。随着经济实力增强,国家对国防和军队建设投进延续增加,在军人待遇及相干保障制度上有很大提升,更加坚定了广大官兵献身国防的信念。纵观军队改革各个阶段,我们始终是在党中心的统揽下,依照新时期建设方针稳步前进的。我们一定要坚定对军队改革的信心,坚定党中心和中心军委的领导,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十二五建设目标的逐渐实现,我们军队战争力会更加强大。

其次,承受利益关系调剂的考验。作为一位党的干部,必须要有牺牲奉献精神。革命战争年代,要求的是不怕死的牺牲精神,如今,很多时候要求的仅仅是能够正确对待利益调剂题目。军队编制体制调剂和平常建设发展中免不了触及到我们个人利益的得失,关键时刻我们必须以军队建设为重,以单位发展为重,调剂个人目标和发展需求,为单位建设添砖加瓦贡献最大气力。

第三,要自觉在大局下行动。作为连队主官,必须对连队建设发展目标、思路和计划了熟于胸,时刻围绕基层发展建设和首长唆使精神的落实上做工作。以积极主动,踏实务实的工作态度和高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履行好岗位职责。

三、守纪律

*****同道在军委常务会议上的讲话指出:遵守政治纪律,就是要同党中心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一切行动听指挥,果断贯彻执行党中心和中心军委的决策。

这几天,我们学习了很多纪律和管理规定,作为一位基层干部,必须要熟知这些纪律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培养自觉而严格的纪律观念,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严厉认真、全面深进地把各项纪律落实到位,使之成为个人的自觉行动。要严格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心保持高度一致,果断服从党中心、中心军委和胡主席指挥。要严格组织纪律,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要严格军事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果断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和命令唆使,抓好条令条例和各项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用共同条令规范个人平常行为。要严格群众纪律,保持我军酷爱人民、服务人民的政治本质,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发扬拥政爱民的良好传统。要严格保密纪律,狠抓保密制度规定落实,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军事秘密安全。在工作和生活中,作为一位干部,我更要模范遵守纪律、果断维护纪律,以实际行动带动连队纪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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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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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如何持续打响反腐攻坚战?《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通过对推进反腐制度化进程有什么意义?

解读丨加强党内监督主要监督谁?怎么监督?

升级版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何新意?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3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升级版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体现了哪些新意?

首先,其立意更为明确,在于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在一党长期执政的条件下,执政党一定要有自我监督自我革新的意志和能力。

第二,条例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专门设了对中央组织进行监督的条款,这确实是一个不小的突破。以前很多党内规章制度,如果细心阅读,人们会发现,它的适用对象都是中央以下的。这次的突破,表明了中央下的决心。

第三,条例针对性明确。条例明确指出要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不仅明确而且实在,因为这些问题大家都感觉得到,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了。

解读丨加强党内监督主要监督谁?怎么监督?

为什么要强化党内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在中国全面执政的党,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党面临的“四大考验”与“四大风险”,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

强化党内监督是为了保证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永远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也是为了保证广大党员干部都能“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因此,充分吸收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经验,包括开展巡视工作的经验,对现行党内监督条例进行修改完善,是新形势下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的需要,也是完成党的使命的需要。

一把手该怎么监督?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发表了一系列讲话,指出“强化监督才能管住权力”。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补足这块监督短板,就要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有效途径。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用好巡视“利剑”,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构建全方位的监督机制。从宽、松、软真正走向严、紧、硬,让党内监督动真碰硬、展现刚性,才能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困境,使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大量腐败案件表明,一把手监督常常是薄弱环节,一把手监督难题亟待破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越大越需要监督。 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里的“笼子”是制度,是法律,也是监督。

解读丨加强党内监督主要监督谁?怎么监督?

加强党内监督是对领导干部的保护

我们培养一个在困难形势下挑大梁的干部非常不容易,加强党内监督也是为了保护我们的主要领导干部,不要让一些居心叵测的人以为,搞定了一把手就搞定了一切,从而把他当做用糖弹密集轰击、千方百计拉下水的对象。

此外,开展批评自我批评既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或直接上下级,每天一起工作,对对方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比一般干部群众清楚得多,使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是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因此全会强调要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在班子里有多少这样敢于直言的铮友,就等于自己的视野扩大了多少倍,对自身对工作都会受益无穷。

监督是否仅限于党内?

权力属于人民,除了党内监督,还要拓宽人民监督权力的渠道。包括鼓励社会团体的监督、舆论监督等。保障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这些都是对党内监督的重要补充,也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对于群众实名举报的领导干部的腐败活动,党委和纪检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两个责任”。

解读丨加强党内监督主要监督谁?怎么监督?

实际上,加强党内监督的最重要意义之一,就是要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通过全方位的党内外监督,形成一个使人不敢腐、不能腐的天网。同时加强对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教育,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用人导向,不想腐的效应也会进一步显现。这样距离形成一个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活环境必然为之不远了。

各级党组织都要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必将进一步推动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进步,也使党内监督工作这一篇大文章越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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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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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以来,本人通过电视、报纸和参加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新《准则》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新《准则》的颁布,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既严又实的科学治党思维,反映了“三严三实”要求的精神内核。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如何在遵守《准则》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干干净净做事,忠诚老实做人,永葆纯洁本色,抓岀人民满意的纪检工作。

一、加强学习,坚定信念

纵观任何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无不是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动摇,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所致。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置《准则》于脑后,放弃了对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的不良现象。因此,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自己要坚持经常性学习,大力提高自身的政策和理论水平。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不断增强自我约束、自我警省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牢记宗旨,以上率下

作为县级部门纪检组长,首先要强化自身的政治责任意识,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时刻记住自已的责任,全力为县文厂新局纪检工作有效开展和全县文化发展做岀贡献。

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一要顶得住歪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二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

三、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立足本职,勤恳踏实干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自身履职能力。要正确对待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真诚公平的对待他人,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强化奉献意识、增强宗旨意识,深怀爱岗敬业之心,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沾的东西不沾,不该做的事情不做,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人。积极探索文广新局党凤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模式和新方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力推进文广新局纪检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遵纪守法,不越红线

党的纪律、各种法律法规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在纪律面前没有特殊党员和特殊干部,作为党员干部更不能等同于一般干部群众,必须严格遵守、模范执行《准则》和各项党纪国法,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群众,取信于组织。

经常算算廉政账,对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是一份清醒剂,它可以使人明辨利弊得失,坚定理想信念。算好政治账,不能自毁前程,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算好经济账,不能丢掉公职,生老病死难保障;算好名誉账,不能自毁声誉,颜面尽失;算好家庭账,不能妻儿受累、老人蒙羞;算好自由账,不能众叛亲离、遗憾终生。要在廉政上做到慎独、慎微、慎行,从小事上就严格要求,要三思而后行,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生活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实实在在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干好本职工作。

总之,通过《准则》学习,我觉得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首先,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真正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加强主观世界改造,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其次,进一步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警钟长鸣,慎独慎微。“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一个人在生活上不拘小节,在思想上放松警惕,就会不自觉放纵自己,在错误的道路上就会越滑越远,最终一失足成千古恨。因此,党员干部千万不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一定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用党章党纪严格约束自己,经常用先进的思想道德对照检查自己,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自己,筑牢思想道德的防线;再次,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更加严格的教育、管理、监督措施,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第四,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阳光文化”,确保权力运行处于有效监督之下。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突出领导干部这一重点,加强党性教育和党内监督,创新警示教育、廉政谈话方式方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监督检查执纪职责,全力打造文广新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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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七一建党节征文:感恩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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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7月1日”这是一个多么难忘的日子,“95周年”这是多么艰难而光辉的里程,“中国共产党”这是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这些在每个中华儿女心目中烙下深深的记忆。95年的岁月沧桑,95年的社会变革,95年的只争朝夕,印证了中国共产党是唯一能够引领中国走向光明,发展壮大,繁荣富强的政党。

老师告诉我们,在一个多世纪里,中华民族遭受了外来侵略者的欺凌和压迫,在生死存亡之际,优秀的中华儿女奋起反抗,用生命和鲜血保卫祖国。但伟大的事业需要英明的领导,就像航船必须要有明确的航标。1921年7月1日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中国的革命才找到了前进的方向,面对如狼似虎的列强,中国人民再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一批批仁人志士,终于联合起来,救中国于水深火热之中。特别令人难忘的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坚持八年抗战,终于赶走日本侵略者。可是反动派蒋介石悍然发动内战,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为人民谋幸福的政党,毅然担负起了解放全中国的重任,历尽千难万险,克服重重困难,终于创造了人类战争史上的奇迹,打败了反动派,建立了新中国。广大人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当家做主人,从此人民安居乐业,我们国家也踏上了伟大复兴的历史征途。

在电视节目里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建设日新月异,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工农业生产逐年上升,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日趋强盛……当前我们国家正迈进新农村建设中,我们农村孩子也亲身感受到了党的温暖。

听爷爷说,自古以来农业税就是农民沉重的包袱。党的十六大召开以来,党中央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农业税收,这虽是个小数目,但对种田谋生的农民来说,可解决了大问题,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国家还对农民进行种粮补贴,这使农民紧巴的生活宽松了不少,许多由于经济条件限制而辍学除外打工的青少年,纷纷结束打工生活,重返校园学习。国家还实行了农村合作医疗,彻底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有病不能治的问题。同时对老年人实行养老保险,彻底解决人民的后顾之忧。党的好政策确实给人民带来了实惠。

我还听爸爸讲过,他们上学时,在又低又暗的教室里上课,用的是土桌子,坐的是土凳子,照明用的是煤油灯。尽管这样还有许多孩子因交不起学费而失学或没上过学。而今国家不但为我们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还为我们免去了学杂费,使我们受到良好的教育。就拿我们学校来说吧,我上一二年级时在一所红瓦房里上课,上三年级时搬进了崭新的教学楼,四年级时用上了崭新的课桌凳,上到五六年级又用上了电化教学,冬有暖气扇,夏有电风扇。事实上我们才是彻头彻尾的党的好政策的受益者,我发自内心感念中国共产党的恩德。

我作为一个新时代少年,肩负着建设祖国未来的重任,一定要发奋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把自己培养成合格接班人,为建设社会主义强国贡献自己应尽的力量,以报答中国共产党的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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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4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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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如何利用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利契机,抓住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比较有利的外部环境和发展机遇,正确处理好管理、保障、服务的辩证关系,建立健全集中统一、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科学规范、系统完善的保障制度,市场导向、多元并存的服务机制,是摆在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和实践思考。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胆创新、积极作为,从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监管考评、争创服务品牌入手,及时打造机关事务工作统一管理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机关事务工作管理、保障和服务水平。

一、以贯彻落实两个《条例》为契机,科学构建机关事务工作统一管理服务平台

(一)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把握发展方向。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机关事务工作行政法规的空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对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促进廉政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机遇千载难逢,改革正当其时,我们要高度重视两个《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把握发展方向,适应新常态、实现新发展,确保机关事务工作沿着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和服务社会化方向创新发展,切实实现“三个转变”:管理由粗放型、经验化管理向集约型、专业化管理转变,保障由领导意志、政策文件向依靠制度标准、法律法规转变,服务由“自我服务”向“购买服务”转变,用改革创新驱动开创机关事务工作新局面。

(二)科学构建服务平台,全面强化机构建设。设置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统一管理服务平台是做好机关事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们要在深入调研、考察学习、借鉴经验的基础上,从解决机关干部职工饮食、出行、用水用电、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维修和群众咨询投诉等民生问题入手,从成立机构、规范机构着眼,调整内设机构,整合内部资源,立足本局实际,在原有的“综合服务中心、生活服务中心、财务核算中心、安防监控中心、文印服务中心、房屋设备维管中心、物业管理中心”等七大中心的基础上,增设机关事务工作质量监管中心,构建集咨询投诉、报修服务、会务保障、现场督查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统一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强化机构建设,形成以局机关为中枢,各中心提供服务为支点,各服务单位经营为保障的统一管理服务的新格局,确保机关高效有序运转。

(三)明确平台职能定位,全面规范服务运行。在职能定位上,明确赋予该平台六大职能:一是负责机关事务工作咨询、投诉和设施设备报修、会务保障等热线服务。二是负责现场督查行政中心区域内环境绿化、卫生保洁、餐饮服务、节能管理、资产管理、安全消防及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负责处理交办来电来访服务事项和现场督查发现的问题。四是采取电话回访、走访和第三方调查等方式,负责跟踪问效统一管理服务平台交办事项落实的结果。五是负责将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局领导。六是负责做好月、季、年度工作情况分析,找出规律,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在服务运转上,按照“简便、规范、优化”的原则,详细制定中心职责、中心日常管理制度、中心工作规范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做到服务范围清晰、服务内容明确、服务程序规范,实现标准化服务。在人员选配上,从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内抽调“服务态度好、专业技术精、工作标准高、责任心强”并涵盖综合服务、安全保卫、资产管理、设施设备维修等重要岗位人员组成,选优配强一支既懂管理又懂技术的人才队伍。

二、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驱动,不断完善机关事务工作统一管理服务平台制度建设

(一)用好政策,细化事权,全面加强职能建设。两个《条例》坚持全面规范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构建体制机制与完善制度标准相结合,明确职责分工与加强协同配合相结合,对机关经费、资产、节能和服务管理等重点工作和有关问题进行了规范,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法律文件。我们要根据两个《条例》和 “三定”规定,进一步加强职能建设,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规范落实:一要合理界定好机关事务工作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进一步理顺与相关部门的权责关系,努力解决管理体制不顺、职责不清、手段弱化等问题。二要规范好现有管理职能,对于已落实的各项职能,逐项理顺完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事权,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的运行制度机制。三要落实好“三定”规定明确赋予但未落实的有关职能,如落实资产管理、重大接待服务、爱国卫生、社会事务综合管理等职能,要全面强化,创新而为,切实做到在“越位”中“退位”,在“错位”中“复位”,在“缺位”中“补位”。

(二)完善机制,革故鼎新,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完善的制度是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提高机关事务工作效能的重要保障。我们要按照“增强针对性、注重操作性、体现长期性”原则,积极推进制度机制的立、改、废工作,认真梳理、修订、补充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统一管理服务平台日巡查、周会诊、月通报、定期回访及问题整改等内部制度机制,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工作机制。同时,又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定,形成“统一受理、统一服务、统一监管”的运行体系,切实做到遵循有原则、执行有制度、操作有标准,不断提升机关事务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水平。

(三)制定规范,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制度标准。我们要紧密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情况,从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业务事项出发,制定与之相适应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和服务规范,形成“结构完整、内容全面、形式规范、层级分明”的机关事务工作制度标准体系,从程序上和实体上保证机关事务管理、保障和服务活动的规范、高效和有序运转。局机关各处室要重点在财务核算、安保消防、综合保障、质量监管、资产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车辆管理、食堂管理等方面建立新制度,形成新规范。局属各单位及服务外包单位要重点在供水、供电、供暖、供气、消防、会务、餐饮、保洁、保安、绿化等方面建立工作秩序,制订服务规范,并使制度和规范深入到全局每一个岗位、每一项服务、每一次管理之中,让大家对工作中的目标、标准、时限和责任一目了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依照制度进行服务。

三、以强化监管考评为重点,着力提高机关事务工作统一管理服务水平

(一)发挥监管作用,提高监管水平。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机关后勤逐步实现了“管办分离”,后勤服务实现了由“自我服务”向“购买服务”的根本性转变。如何在社会化条件下加强对服务的监管,提高监管水平,成为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监管的杠杆作用,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紧紧抓住在“谁来监管、监管什么、如何监管”等问题上做文章,在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措施、实施监管手段上求突破,详细制定面向服务单位的监管方案及考核实施细则,严格落实日巡查、周会诊、月通报、定期回访及问题整改等工作机制,确保监管内容涉及每个岗位、每个场所,监管时间细分到每周、每天、每时,监管方法做到定人、定位、定职责。

(二)加强行业指导,促进服务水平。针对机关事务工作服务保障范围不断拓展和服务对象需求逐步提升的实际,我们要充分利用统一管理服务平台和《条例》赋予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业务上的指导、监督职能,加大行业指导和对口帮带力度,加强对会议接待、卫生保洁、绿化管护、安保消防、设施设备维管、餐饮服务等重要外包服务项目的监督考核,督促服务外包公司严格按合同办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形成上下协调、指导有力、监督到位的工作机制。

(三)健全监督网络,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构建监督网络,有序公开政务事项,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评判,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到服务行为受管理,管理行为受监督,监督结果有反馈。

(四)强化监管考评,完善激励机制。一要严格制定日常监管考核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阶段目标和工作措施,把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进行量化,细化分解到每个季度、每个月,落实到每个人,实行量化管理。二要制定完善岗位工作规范、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完善综合考核监督评价办法,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充分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激发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活力。三要完善激励机制,强化绩效考评,把考核的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以争创服务品牌为抓手,全力打造机关事务工作统一管理服务平台升级版

要打造平台升级版、打响品牌知名度,就必须始终坚持服务宗旨,夯实真诚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这个根本,积极开展“争创服务品牌”活动,持续推进“一个主品牌、八个子品牌”创建,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品牌意识、窗口意识,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服务机关、服务群众能力,进一步规范服务设施、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凑响平台升级版主旋律。

(一)持续开展机关事务主品牌创建活动。紧紧围绕局“工作提速、行政提效、服务提质”目标,积极拓展“真诚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主品牌新内涵,不断延伸辐射效果,形成上下联动、全局互动、全员行动的“争创服务品牌”生动局面。

(二)持续推进服务子品牌争创活动。用主品牌带动子品牌升级增效,用子品牌助推主品牌行稳致远。综合服务中心要进一步确立“快速、热情、细致、周到”服务品牌,扩大服务广度,加大服务深度,完善服务评价和信息反馈机制,努力做好幼儿教育保障、医疗保障、会务保障、卫生保洁等工作,确实把优质的服务保障奉献给服务对象,体现服务有力。生活服务中心要进一步确立“吃得健康、吃得放心”服务品牌,及时了解就餐人员需求,强化膳食营养搭配,提供科学服务、人性化服务和温馨服务。财务核算中心要进一步确立“精准核算、用心服务、创新创优”服务品牌,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高效热忱做好财务服务保障工作。安防监控中心要进一步确立“平安机关、和谐机关”服务品牌,抓好保卫、保密、消防、交通安全管理,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安全制度和预防措施,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常态化管理和应急处置机制,实现治安、刑事、消防案件“三零”目标,着力构建平安和谐机关。文印服务中心要进一步确立“快速、优质、准确、保密”服务品牌,全日制一条龙服务,高效落实“保质、保量、保密”工作要求。房屋设备维管中心要进一步确立“机关满意、社会认可”服务品牌,做到急修15分钟内到达现场查看处理,一般维修不超过24小时,零修合格率100%。物业管理中心要进一步确立“东恒物业、服务无限”服务品牌,坚持标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服务对象满意率不低于95%。质量监管中心要进一步确立“服务态度好、工作协调好、质量监管好”服务品牌,实行热心、细心、真心、耐心、暖心“五星级”服务,履行监管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着力提高监管水平。

(三)持续推进物业管理达标创优活动。我们要在物业管理创省优达标的基础上,持续推进物业管理创优工作向国优目标发力,以“国优”目标为牵引,对标找差,顺势而为,激励干部职工争创一流服务单位、争树一流服务形象、争建一流服务队伍,带动服务保障品质升级。

管理无止境,服务无终点,满意无极限。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两个《条例》,积极学习和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进一步凝聚发展共识,创新服务理念,优化管理模式,克难奋进,迎难而上,积极创新作为,在厉行勤俭节约、推进公车改革、规范资产管理、优化社会化服务中彰显价值、展示风采、续写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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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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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内监督,是我们党从所处的历史方位、所面临的内外形势、所肩负的使命任务出发,着眼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等重要问题作出规定,为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

修订条例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实现新时期党的历史使命的迫切需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我们党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肩负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同时,我们党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任务越艰巨,挑战越严峻,越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修订条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有利于破解党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监督难题,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巩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修订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一段时期以来,有的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从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党内监督还存在不少漏洞。比如,监督的系统性、经常性、有效性不够,监督有盲区;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缺乏硬性规定,有的没有把监督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监督一把手有效管用的办法措施不多,有的一把手成了脱离监督甚至监督不了的“特殊人”;对监督发现问题的纠正和整改刚性约束不足,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等等。《条例(试行)》自2003年12月颁布施行以来,对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其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明确、监督制度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等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显现出来。形势发展需要我们对条例进行修订,通过明确责任、完善制度,把党内监督严起来、实起来,把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焕发出来,推动管党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修订条例是坚持依规治党、总结提炼党内监督新实践新经验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强化党内监督方面作出积极探索,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经验。制定并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央政治局时时处处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召开专门会议对照检查落实情况,引领全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管党治党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明确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这些创新实践,深化了党内监督内涵,丰富了党内监督形式,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修订条例,及时将这些成果固化为制度,既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管党治党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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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中国共产党党章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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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修改过的党章,在党员的八项义务中增加了“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这是顺应总纲部分的修改而与之相匹配的规定。做为一个党员,当然不应该忘记这些义务。随着社会发展进程的变化和党的任务的不同,对党员必须有不同的要求,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千变化万变化,只有一条是最根本的,那就是不要忘记自己是共产党员。

通过重温党章,使我充分认识到,要履行好党员应尽的义务,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必须始终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自觉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

自觉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是作为一个党员最基本的要求,要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就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遵守国家法律。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始终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学习国家法律,培养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共产党员必须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保证国家法律实施。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做斗争。共产党员要带头守法用法,坚持事实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扬我党的优良传统。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刻以党章中关于共产党员的标准来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履行好党员的八项义务,用纪律和党章来保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一个共产党员要保持先进性,就必须在思想道德建设方面时刻用共产主义道德要求自己,使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成为模范。首先,在个人要求方面,党员既要模范执行党的现行政策,又要在实际工作中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共产党员要发扬高尚道德风尚,先人后己,必要时放弃自己的利益,无私奉献。其次,共产党员作为社会中的一员,要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以是非感、正义感、责任感、同情感和自尊、自爱、自重等为表现的道德良心,对道德选择的确定、道德目标的追求和理想人格的形成都有重要影响作用,失去了道德良心,我们就不能保持先进性,不能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党员在遵守党性纪律的同时,不能忽视良心的作用,要以最纯洁的良心支配自己。这样,才能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在群众中才能树立起既高大,又亲近的道德榜样,同时确保拒腐防变的能力。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建设,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去感染身边的人,在自身修养提高的同时,促进别人的共同提高。因为我们的目标不仅仅是提高党员的素质,而是提高我们全体人民的素质。

三、提高科学文化素养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已经渗透到社会生产和生活每一个领域,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以至于思维方式。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广大党员又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所以每一个党员都应该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素养,否则就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挑战,难以完成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艰巨历史任务。衡量和判断一个党员是否具有先进性,其先进程度如何,最根本的是看其在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中的作用。科学文化素养是要在学习工作中长期积累的,因此,要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实践“三个代表”,永远做合格的共产党员,就必须努力提高科学文化素养,树立终身学习的信念,增强终身学习的决心和毅力。

四、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这是最重要的一点,一个没有为人民服务意识的党员是不合格的党员,不是真正的党员,没有资格成为共产党员。我们要保持先进性,就必须在如何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上下功夫。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忘记远大目标,不是合格的党员,不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纲领努力奋斗,同样不是合格的党员。为此,党员就必须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廉洁奉公,顾全大局,无私奉献。我们要始终坚定伟大理想和信念,发扬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党的先进形象,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永恒的宗旨。

通过学习,我深深地感到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我更应该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着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在学习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活动、国土资源规划工作等方面积极参与、开拓进娶、与时俱进、忘我工作,做党员的先进、群众的表率。

通过学习,我深感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是无尚光荣的,更应该时刻紧密联系实际情况,把握时代脉搏,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我们相信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经过我们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能力,奋勇拼搏,一定能不断创造出更美好、更灿烂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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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基层干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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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市纪委召开常委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包昌林主持并讲话,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讨论。大家纷纷表示,《问责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党规特色,是全党问责制度的一次重要完善和创新,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包昌林要求,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从修订出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中央不断箍紧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高度重视,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学习《问责条例》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包昌林强调,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问责条例》内容简明扼要,明确了问责的依据与原则、主体与对象、内容与情形、方式与方法。市纪委要迅速下发通知,动员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深悟透《问责条例》,并运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中。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系列形式多样的活动,让《问责条例》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包昌林强调,要带头执行落实《问责条例》。《条例》已经出台,关键在于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较真碰硬,结合当前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让“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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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党员读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心得体会

全文共 6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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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上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发表了重要讲话。共青团北京市委、北京市青联、北京市学联以及全市各级共青团和少先队积极组织各界青少年通过多种方式收看收听大会盛况,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团员们在团组织的带领下聚在一起,一边观看实况转播一边认真作着笔记,认真领会着总书记讲话的深刻内涵;在高校,大学生们在教室、图书馆收看大会直播,并踊跃地在校园论坛、博客、微博中写下学习感受;在企业,青年职工们以团支部为单位聚在一起关注大会盛况,感受着总书记讲话带来的鼓舞;在社区和村镇,青年们早早来到了社区青年汇,收看收听总书记的讲话……

大会胜利闭幕后,团市委、市青联、市学联、市网友组织协会及时召开座谈会,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青联委员、学联代表、青年社团负责人以及青年网民畅谈了学习体会。全市各级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广泛开展了“在光荣的旗帜下——党团队员话成长”主题团队日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学习探访、举办互动交流等多种形式,带动全市各界青少年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广大团干部纷纷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的要求,紧密围绕党政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青年英才培养,加大力度关注青年、关心青年、关爱青年,倾听青年心声,鼓励青年成长,支持青年创业,切实履行共青团四项基本职能,努力使各项工作让党放心、让青年满意。团员青年们纷纷表示:总书记的讲话催人奋进、令人鼓舞,作为首都青少年,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深刻了解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不懈奋斗的光荣历史和伟大历程,永远热爱我们伟大的祖国,永远热爱我们伟大的人民,永远热爱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坚定理想信念,增长知识本领,锤炼品德意志,矢志奋斗拼搏,在人生的广阔舞台上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尽情展现人生价值,让青春在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中焕发出绚丽光彩,让青春在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进程中谱写新的乐章。

座谈研讨,深刻领会讲话精神

在市青联秘书处,来自多个界别组的委员代表齐聚一堂,认真学习着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委员们表示:总书记的讲话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市青联是党领导下的各族各界、各行各业优秀青年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党的领导,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和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和发展贡献青春力量是青联永恒的主题,也是青联委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每一位青联委员都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弘扬时代新风,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奉献爱心、回馈社会,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市学联召开的首都大学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座谈会上,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首都高校的学生理论社团及市学联主席团代表、青年学生代表,围绕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畅谈心得体会,表达了青年学生永远跟党走、勤奋学习、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坚定信念。

在东城区炮局青年汇,来自老百姓国学会、战旗堂、双截棍俱乐部等多家青年社团的百余名青年汇聚在一起,共同分享学习心得。老百姓国学会的成员说:总书记讲话让我们很受鼓舞,在党的带领下,我们不断接受教育、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将优秀传统文化与当今社会实际相结合,倡导文明风尚。我们坚信,在党的领导下,祖国一定会越来愈强盛,人民一定会越来越幸福。

北京市网友组织协会是全国首家由网友组织联合组成的省级社会团体,7月1日,协会青年成员从四面八方赶来,一起在青檬网络电台畅谈内心的感受。一位网友说:以前和协会的成员多是在虚拟空间里沟通,今天大家聚在一起,就是要面对面地分享喜悦,总书记的讲话让我进一步学习了党的发展历程、感受到的党的伟大,作为一个青年网民,我要从自身做起,多在网络上传达党的主张、宣讲党的政策。网友组织协会的相关负责人说:通过学习总书记的讲话,我们进一步明确了我们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今后的日子里,协会要进一步倡导健康网络文化,推进网络文明建设,引领广大网友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学习探访,亲身感受党的传统

在聆听总书记重要讲话之后,丰台团区委带领百余名社区青年代表来到新华街南社区,参观由社区老党员赵祥泉老人发起举办的“庆祝建党90周年剪报展”。记者在展览现场看到,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七大,从小岗村的包产到户到中国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从北京奥运会到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赵祥泉老人的剪报内容丰富、生动形象,丰台团区委还专门邀请赵祥泉老人为青年们讲解剪报背后的故事,向青年们介绍自己入党的经历。社区青年们参观后有感而发:剪报展不仅仅是一个展览,更是党光荣历史的见证,党的光荣传统就在身边、就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在首都师范大学,“在光荣的旗帜下——党员团员话成长”主题团日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来自全校多个院系的百余名青年师生代表共同观看了《中国共产党九十年光辉历程》纪录片,重温了党的光辉历程,进一步了解了党的伟大成就。校团委还请来了学校老党员、十大教育新闻人物何钊教授,何教授和同学们分享了学习总书记讲话的体会和感受,用朴实的语言讲述了自己平凡而闪光的工作经历,阐述了自己对党性、信仰、奉献的理解。在场青年师生纷纷表示:要继承老党员的优良传统,学习本领、磨练意志、努力工作,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

为了加深青少年对党的光荣传统的理解,密云团县委组织地区青少年代表参观了承兴密联合县政府旧址,专门邀请了大岭村的老党员刘瑞华同志与青少年们交流。刘瑞华同志结合年轻时参加革命的经历,动情地向青少年们介绍了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感受,结合日常生活的巨大改善,向青少年们讲述了党的伟大,结合县政府旧址的布局陈设,向青少年们回忆了当年党带领当地人民浴血奋战的难忘岁月。参加活动的青年告诉记者说:我是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了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聆听了老党员的动情介绍,更加坚定了我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决心。

交流互动,用实际行动表达对党的热爱

在北京地铁公司万柳车辆段,200余名来自地铁一线的青年工人交流了学习总书记讲话的体会,重温了入团誓词。北京市行业状元——北京地铁运营三分公司太平湖维修中心的刘铭说:作为一名青年工人,我们要时刻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永远跟党走,要将对党的热爱化作工作的动力,要在地铁的岗位上建功立业。地铁公司团委负责人告诉记者:总书记的讲话极大地鼓舞了广大青工的士气,公司团委将以学习总书记讲话为契机,邀请单位老党员定期为青工讲课、传授技艺,鼓励青工岗位建功,用实际行动表达对党的热爱。

在北京第一实验小学,200余名少先队员参加了市少工委组织的“在光荣的旗帜下——党团队员话成长”主题队日活动。活动中,少先队辅导员用深入浅出的语言向少先队员们传达了总书记的讲话精神,鼓励少先队员们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了用榜样的力量引领少先队员们健康成长,市少工委还专门邀请了优秀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和共产党员代表参加活动。优秀少先队员代表邵帅介绍了他无畏救母的事迹,优秀共青团员代表袁日涉介绍了她长期开展环保志愿服务的故事,优秀共产党员代表交警孟昆玉介绍了他入党的经历和他对党员责任的理解。市少工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希望通过这种形式加深少先队员对总书记讲话的理解,增强少先队员对党的认识,鼓励少先队员努力学习、不断成长,用实际行动表达对党的热爱。

(2) 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为帮助大家准确理解、深刻把握总书记讲话的重要观点与思想内涵,省委宣传部和本报约请了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和部分知名专家,以“笔谈”形式对讲话精神作重点解读。

保持先进性关键是“四个坚持”

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中关于保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四个坚持”的论述,深刻总结了我们党90年发展历程的基本经验,揭示了党的建设的客观规律,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指明了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保持和不断发展党的先进性是我们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秘诀与致胜法宝,是党永葆生机活力和健康肌体的根本保证。而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不是一句抽象的口号,不是一个空洞的承诺,它要求我们党不仅要遵循历史规律、代表人民利益,沿着正确的方向走历史必由之路,而且要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先锋作用,使党成为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团结奋斗、开拓进取的坚强领导核心。

为了深化党的先进性建设,我们要充分运用“四个坚持”的宝贵经验,把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和辩证扬弃的批判意识结合起来,勇于变革和创新,永不僵化和停滞,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思想路线的指引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拓新实践,创造新经验。我们要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坚持走自己的道路结合起来,坚持一切从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我们要把代表人民利益、引领人民前进与发挥人民聪明才智、激发人民创造热情结合起来,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以人为本,关心群众,在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增长才干、推进事业。我们还要把扩大党员数量与提高党员质量、把集聚人才与用好人才结合起来,广泛吸收和积极培养各类优秀人才,在源源不断地增加新鲜血液、选拔年轻干部的同时,教育、帮助他们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党的事业、心系人民群众、专心做好工作、不断完善自己,使其在艰苦复杂环境和重大斗争考验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正确方向。我们更要把党的先进性建设与党的各方面建设结合起来。党的建设涉及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等方面,而贯穿其中的则是党的先进性建设;在执政条件下,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相辅相成。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的建设必须以加强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着力点,这样才能使我们党充满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承载使命 砥砺前行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阐述了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完成和推进的“三件大事”: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进行了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开创、坚持、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三件大事集中体现和反映了党率领亿万人民群众砥砺前行、奋斗探索的光辉历程。

新民主主义革命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就在于我们党从建立之初,就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从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出发,运用“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实现了近代以来几代中国人梦寐以求的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目标,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就在于我们党创造性地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在中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对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进行艰辛探索,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同时,我们党在探索过程中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在失误和曲折中奋起、不断开辟正确发展道路,不仅为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奠定了较为坚实的经济和政治基础,坚定了人民群众对党和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心,也为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创立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供了重要思想来源。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就在于我们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立足基本国情,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这个理论指引下,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深化对基本国情的认识,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走上了充满希望、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征程。

90年的发展历程证明,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成为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的核心力量,之所以能够承担起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历史重托,之所以能够在剧烈变动的国际国内环境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根本原因是我们党能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在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壮阔进程中,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选择了改革开放。”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这种选择是中华民族唯一的科学选择。

加强理论武装工作 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五项目标任务,这是历史经验的深刻启示,更指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的科学导向。其中,首要的目标任务是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

马克思主义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先进的科学理论体系。中国共产党紧紧依靠这一科学理论加强自身建设,这是我们党保持和发展先进性的根本所在。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的学习运用,最为精要之处在于:既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又坚持其与时俱进的内在理论品质,从而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程中,在实践、比较、总结的探索中,产生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两大理论成果。这两大理论成果,是我们党最可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

学习,特别是对科学理论的学习,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前进道路上不断取得成功的最大秘诀之一。历史经验证明,大学习带动党员素质本领大提升、推动党的事业大发展。党的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党的理论武装就跟进一步。当前,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重新学习、继续学习的任务,又一次十分紧迫地摆在我们面前。建设学习型政党,为我们加强理论学习、深化理论武装提供了重大机遇和广阔平台。胡锦涛总书记要求我们,“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只有把“全党变成一个大学校”,只有党员干部真正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精神追求,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同时认真学习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才能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增强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坚定性。

加强理论武装,必须把“真学、真信、真懂、真用”统一起来。胡锦涛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源泉是实践,发展依据是实践,检验标准也是实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关键是弘扬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及时学习总结人民群众创造的新经验,及时回答解决实践提出的新课题。江苏“两个率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区域性探索,既是伟大的实践创造,也包含着丰富的理论创新。我们要深入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江苏的成功实践,及时挖掘“两个率先”的新创造新经验,为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出新贡献,在此进程中提升党员干部运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 刘德海(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道路

我体会到,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中就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道路问题的论述,起码有以下几层深刻的理论意义,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大力贯彻和落实:

把优秀人才汇聚到“两个率先”伟大事业中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这一重要论断,站在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战略高度,鲜明地提出以更宽的视野选才、更高的境界育才、更大的气魄用才,对于做好新时期党的干部人才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千秋大业在于人才。人才资源优势是我省最为宝贵、最具潜力、最可依靠的优势。江苏经济社会的率先发展,得益于培养造就了一代又一代优秀人才,江苏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迫切需要汇聚大批各方面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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