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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讲不完的故事阅读感受【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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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进易退的经典哲理故事阅读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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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生病了,躲在洞穴中大声地呻吟。附近的一些动物听到了狮子的呻吟,纷纷进洞探视。狐狸走到洞穴前,听到狮子的呻吟声愈来愈大,可怜极了。当它正想进洞时,忽然竖起了耳朵,并收回了正欲跨进洞穴的前脚,走洞穴四周来回踱起步来。洞里的狮子忍不住问道:“狐狸啊!你既然到了,为什么不进来呢?”“我只看见一些走向洞里的动物脚印,却没有看到走出来的脚印,我怎么敢进去呢?”狐狸回答。

寓意:

看得出,狐狸的警惕心无人能及,这正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智慧。

你绝不能比狐狸笨,因为社会中的陷阱比比皆是,只有时刻保持警惕的心,方可避免受到伤害。

要时常训练自己对环境的观察力,提高观察社会的敏锐度,一旦面临险阻,就能够迅速地做出反应,让自己脱离险境。

这篇成人童话也说明:凡事进易退难,谋定而后动才是明智之举。率性莽撞而行,只能把自己置于不利的境地。

在这个社会中生存,你一定要有狐狸的警惕,切记“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训诫,处处小心自己的脚步,千万不要走错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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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一次感受深刻的阅读

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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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风习习,月光倾泻在我的肩头,晚风带来让人心寒的凉意。子墨般的夜空下,我手捧一杯香茗,阅读桌上的史书,去感受埋葬在乌江的豪情壮志。

在书的世界里,我从战国铺天的箭弩里穿行,我从汉末铮铮的铁蹄中走过,沐浴过唐风宋雨,赏过了月明清风。悠远的书香下,无数英雄在那兵荒马乱的时代横空出世,各有千秋。而我唯独钟爱楚霸王——项羽。

有人说项羽是失败的,他的孤傲终结了他的辉煌,他的自负将他推向灭亡。而我则认为项羽是个真正的英雄。在秦始皇无情的暴政下,他敢于反抗,从不逆来顺受,他是个英雄!鸿门宴上,他不会像小人那样杀掉刘邦,他是个英雄!当大敌当前时,他让兄弟先行逃脱,自己面对百万大军,他是个英雄!当将士们想带他逃离险境,劝他“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时”,他却摇头,愧疚地让自己的生命消失与乌江,他是个英雄!

夜风从窗子里灌进来。我抬头,在茶气氤氲中,我仿佛感受到项羽当时的辛酸。

当他看到自己的双手染上无数为他出生入死的兄弟的鲜血时,当他看到自己心爱的虞妃躺在自己怀里时,一代的霸王——项羽终究是落下了清泪。当鲜血源源不断地冒出时,在那一片鲜红中,他仿佛看到了曾经辉煌无限的霸王楼轰然倒地!一切都好像是海市蜃楼,是那么的不真实……

乌江的这个夜晚注定不会平静。

紧随着项羽的死亡,我的泪也悄然滑落,低落到茶水中,荡起一层层的涟漪,层层叠叠。项羽,你应该是不恨的。自古以来,“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没有什么好后悔的。我也不嘲笑你的“自负”,只应我坚信你那份是属于王者天生的孤傲,你有俯视众生的能力!尽管你最后死去,可这泯灭不了你楚霸王的张狂!你永远是个英雄——这一点无人可以改变!

对于项羽,我怀有的情感不仅是悲凉,更多的是敬佩。“志存高远”这句话和项羽是最为搭配的。项羽,我要学习你的勇敢,你的豪情壮志。一个无名小卒,到最后成长为一代霸王,这其中的辛酸或许只有你一个人清楚。我愿意和你一样,为自己制定一个目标,为自己去找一个梦想,倾尽所有努力,放手一搏,即使最后失败了,但我不会后悔。因为每个人没什么不同,各人的命运永远由自己掌握。我们只会成长为“会成功”或者“会失败”的人。只有努力了,到最后才不会后悔。

轻轻合上书本,喝完杯里的最后一口浓茶。我抬头仰望月明风清的夜晚。曾经,项羽也是看着这样的夜晚吧?我擦干眼泪,不再品味一代霸王的辛酸,只因,我也有属于自己的梦想。

晚风习习,月亮的银辉倾泻在荡漾的乌江上,亮光一片。空气里沉重的悠远的楚歌混合着滚滚的乌江水,似乎在诉说着曾经埋葬在这里的豪情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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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历史成语故事阅读

全文共 1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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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成语的背后都有一个含义深远的故事。下面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了关于历史成语故事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山流水

春秋时代,有个叫俞伯牙的人,精通音律,琴艺高超,是当时著名的琴师。

一夜,伯牙乘船游览。面对清风明月,他思绪万千,于是又弹起琴来,琴声悠扬,渐入佳境。忽听岸上有人叫绝,伯牙闻声走出船来,只见一个樵(qiáo)夫站在岸边,他当即请樵夫上船,兴致勃勃地为他演奏。伯牙弹起赞美高山的曲调,樵夫说道:“真好!雄伟而庄重,好像高耸入云的泰山一样!”当他弹奏表现奔腾澎湃的波涛时,樵夫又说:“真好!宽广浩荡,好像看见滚滚的流水、无边的大海一般!”伯牙兴奋极了,激动地说:“知音!你真是我的知音。”这个樵夫就是钟子期。从此二人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

成语“高山流水”,比喻知己或知音,也比喻音乐优美。

道不拾遗

春秋时,郑国政治家子产由于平定贵族旧势力的叛乱有功,成了郑国的正卿(qīng)(官名)。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郑国经济发展;同时还主张依法治国,制定了严厉的刑法来处置犯罪行为,因此,国内没有盗贼。“道不拾遗”(路上丢失东西,别人不会捡去);街上的桃树、枣树长满了果实,也没人爬上去摘。由于子产把国家治理得非常好,郑国富强起来了,虽然连续三年受灾,老百姓也没受冻挨饿的。

“道不拾遗”这个成语常与“夜不闭户”连用,形容社会风气良好。

大义灭亲

春秋时期,卫国的州吁(yù)杀死哥哥卫桓(huán)公,自立为国君。

州吁驱使百姓打仗,激起人民不满。他担心自己的王位不稳定,就与心腹大臣石厚商量办法。石厚就去问自己的父亲——卫国大臣石(què),怎样巩固州吁的统治地位。石对儿子说:“诸侯即位,应得到周天子的许可,他的地位就可以巩固。”石厚说:“州吁是杀死哥哥谋位的,要是周天子不许可,怎么办?”石说:“陈桓公十分受周天子的信任,陈、卫又是友好邻邦。”石厚没等父亲把话说完,抢着说:“你是说去请陈桓公帮忙?”石连连点头。

州吁和石厚备了许多礼物,却被陈桓公扣留了。原来,这是石的安排。卫国派人去陈国,把州吁处死。卫国的大臣们认为石厚是石的儿子,应该从宽处理。石就派自己的家臣到陈国去,把石厚杀了。史官认为石杀子是“大义灭亲”。

成语“大义灭亲”,现在指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对犯罪的亲属不徇(xùn)私情。

志在四方

春秋时,晋献公在宠妾(qiè)骊姬的挑拨下,杀了太子申生,公子重耳和夷吾分别逃亡到狄(dí)国和梁国。

后来,晋献公死了,夷吾在秦穆公和齐桓公的帮助下做了国君,他怕重耳回来争夺王位,就派人去杀他。于是,重耳又从狄国历尽艰险,逃到了齐国。

齐桓公对重耳以及追随他的子犯、赵衰、狐偃(yǎn)等人都十分优待,还把一个本家姑娘齐姜嫁给了重耳。重耳在齐国一住七年,日子过得舒服极了,他也不想再回晋国去了。

齐桓公死后,齐孝公做了齐国国君,齐国开始衰弱。子犯、赵衰、狐偃等一起来到桑园里秘密商议,要想办法让重耳离开齐国。

这事让重耳的妻子齐姜知道了。齐姜是个女中豪杰,希望丈夫可以做一番大事业,就对重耳说:“公子,你有远大的志向,我很高兴。你走吧!男子汉大丈夫总得做一番事业,留恋妻子和贪图安逸是没有出息的!”

重耳听了十分惊讶,说:“我并没打算离开你,离开齐国呀,我不走!”齐姜听了,知道重耳不想走,就和子犯等人商量了一个计策,用酒把重耳灌醉后,把他送出了齐国。

后来,重耳在六十二岁的时候,终于回到晋国,当上了晋国的国君,史称晋文公。

成语“志在四方”,常比喻人要树立远大的志向。

居安思危

宋、齐等国联合攻打郑国,弱小的郑国知道自己兵力不足,于是请晋国做中间人,希望宋、齐等国可以取消攻打郑国的念头。其他国家因为害怕强大的晋国,于是纷纷决定退兵。为了答谢晋国,郑国国君就派人献给晋国许多美女与贵重的珠宝。收到这些礼物后,晋悼公十分高兴,就将一半的美女赏给大功臣魏绛(jiàng)。没想到正直的魏绛一口拒绝,并且劝晋悼公说:“现在晋国虽然强大,但是我们不可以因此大意。因为人在安全的时候,要想到未来可能会发生的危险,这样才会有备无患。”晋悼公听完魏绛的话,知道他时时刻刻都牵挂国家与百姓的安危,从此对他更加敬重。

成语“居安思危”指处在安全的环境而想到可能会出现的危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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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阅读故事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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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古往今来,无数的成功人士之所以能在各方面取得成功,就是因为他们读了许多好书,有着对书的强烈的热爱与兴趣。现在,从书中获益匪浅的我也对书产生了巨大的好感,有时还会沉醉于书的情节中,无法自拔。

记得我爱看书是从一年级开始的。当时我有一本厚厚的注音版《安徒生童话》,因为刚学会了拼音,不懂的字便能很快地掌握,所以我识的字越来越多,知识面也越来越广。班里的小朋友遇到了什么不认识的字,基本上都来找我。

现在,在家里,我可算得上是一名“小书虫。”书橱里大约有500本书呢!每天回到家做完作业我便会立刻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陶醉在书的海洋中,有时竟然连吃饭都忘记了呢!记得有一次,我们快要期终考试了,妈妈亲切地嘱咐我:“这段时间别看书了,免得耽误你的学习。”我呢?理直气壮地为我看书的举动辩护:“谁说我看书会影响我的学习呀?俄国大诗人普希金说过‘阅读——是最好的学习’——”当时我列举了从古到今国内外许多名人对阅读的评价讲给妈妈听。妈妈听后大吃一惊,问:“你是从哪里知道这些的?”我得意洋洋地说:“这还用问,从那里——”顺手指向那一本本我读过的书。于是妈妈没有再阻止我看书,但她语重心长地对我说:“看书也好,可以开阔你的视野,不过要合理安排时间,不耽误学习你能做到吗?”“遵命!”我信心十足,一溜烟跑到房间里又看起书来。妈妈见状,又是高兴又是无奈地说:“看来,你早晚会得‘书痴症’的。”

我对读书越来越痴迷,就连每次和别人“打赌”的时候,赌的也是书,有一次我一下子赢了爸爸13本书;到郊外旅游时,只要有空闲,我都会把带去的书拿出来阅读;晚上睡觉前,我也要看书,看到好晚才睡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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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阅读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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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就听妈妈说:书是人类的朋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不大明白其中的意思,只知道妈妈是说读书好。

上小学后,说真的我不太爱看书,一有时间不是想着看电视就是想着玩手机,无论妈妈怎么提醒我该看看课外书了,我都无动于衷,提不起兴趣。家里课外书一大堆,我却没理过它们。

三年级的一个周末,我和姐姐做完作业后我无所事事,只听到姐姐在房间里不时的发出笑声,我好奇地走了进去,只见姐姐手里捧着一本《三毛流浪记》。我问到:“有这么有趣吗?”姐姐笑着回答:“是啊!你又不看书,看了你就明白了。不信你看看。”就这样,我怀着一颗好奇心把《三毛流浪记》拿过来,也试着读起来。随着对故事的了解,我时而为三毛的可怜感到无比的同情。时而又被三毛的搞笑感到无比的开心。谁知没一会,整本《三毛流浪记》竟然被我读完了。

姐姐告诉我,三毛系列的书籍可不止这一本,还有《三毛从军记》《三毛百趣记》《三毛解放记》等等……我一下来了兴趣,和妈妈说我还想看三毛系列丛书。妈妈听了高兴极了,立马就在网上把整套书买了下来。

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阅读故事,我特喜欢《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妈妈也给我买了全套。

最近这段时间,在黄老师的带领下我们全班都在读《夜莺林的秘密》。为了找这本书妈妈跑了两个书店没买到,最后只能在网上买了。书虽然回来晚了点,但我一定会好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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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阅读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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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希腊神话》的书,这本书,令我印象深刻。

在新华书店挑书时,我看到了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看历史类的书,所以一下就选中了这本书,并立马买了下来。

我回到家后,立刻打开了这本书,哇!这上面有好多神话故事啊!我马上兴奋地看起这本书来。

书里有好多鲜明的人物,精彩的故事。我贪婪地津津有趣地阅读着,时不时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让我印象最深刻的神。那就是勇敢的普罗米修斯和坏心肠的天神宙斯。

要不是普罗米修斯盗走了天火送到了人间,说不定人间现在还没有火呢!

宙斯原来是地母该亚和天神乌拉诺斯生的一个儿子。后来,乌拉诺斯又被儿子克洛诺斯推翻,成为了天神。最后,他的儿子宙斯使用狡猾的手段推翻了他,成为天神。宙斯变成天神后,把他的母亲和父亲以及其他兄弟姐妹全都关进了地狱最深处的塔尔塔罗斯。

我是个爱看书的小书迷呢!有一次,我在家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奶奶却要让我用电水壶烧开水,我不耐烦地说了一句:“知道了!”可是,我却因为看书看太入迷了,完全把烧开水这回事飘到九霄云外去了。最后,我受到了奶奶的责罚。

因为我喜欢这本书,所以,我一有时间就看,没想到,虽然这本书很厚,但我却只用了1天时间就把这本书看完了。我很开心,因为,我又增加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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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英语阅读故事[200字]

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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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周一啦,每个周一的早晨我们都会有班会课,班会课讲了什么呢?陈老师说可以讲班级的事情也可以讲国家大事。今天我们班会的主题是【班级里的行为规范】,我有时行为规范有点不好,但是请老师相信我我一定会慢慢努力做个行为规范好的学生。

今天英语课的9月悦读故事我非常喜欢,回家妈妈帮我下载之后我听了很多遍,真的很好听哦!

意外的惊喜:妈妈下班回家送了一盆我期待已久的含羞草给我,我会好好养护它的,每天帮它浇水,仔细观察它的生长情况,我还可以用显微镜来观察它的叶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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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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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特别长的时间在读书,每一次都将我读过的好书送给大家,接下来就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我从二年级开始就和同学们一起在微信群中分享各自读过的好书,就像我四年级时说的:“读好书,读书好。”其实“读好书”就是让我们明白读好书特别好,能让我们增加更多知识,并且在那本书里面还能知道好词好句,让我们的作文有所提高,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作文就是打水仗,后来在妈妈和老师的帮助下,我的作文终于有所提高,原因是老师让我们班所有同学一起在一个老师建的群里发语音,必须每个人每天发,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作文有所提高。

我记得有一次四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我花了一天就看完了,但是我没有发语音。还有一次,妈妈在网上给我买了一套——八本的书。八本书到了之后我就把包装拆开看一看,都是对我的学习和学习状态有帮助的,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坏习惯,快走开》因为这本书名让我明白只要从小养成一个很好的习惯,就能实现我们的梦想。其实《坏习惯,快走开》这本书,很好看,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同时也让我知道21天是一个好习惯的养成。

这一次“讲述我的读书故事”不仅让我告诉大家一些书,还让我在其中领悟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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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阅读感受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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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课余生活,有游泳有阅读也有旅游,它们都是照耀我生活明亮的“星”,而这么多美丽的“星”中,最闪耀的莫过于阅读这颗“星”了。人们常说生活中充满着酸甜苦辣,而我在阅读世界里同样感受到了这四种味道。

酸。书海中有一些故事,总能让我心酸不已。《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中,小女孩饥寒交迫,点燃了火柴,看到了火炉、烤鸭和自己最亲爱的奶奶,最终去了天堂。小女孩儿“卖火柴了,谁要火柴”的叫声,让我心中泛起酸楚,她的生活是多么的不幸,悲惨,而我们的生活富足温暖,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也要努力让自己成为一个有能力的人,关心身边需要帮助的人,让世界更加温暖,每一个人都不再心酸。

甜。甜蜜的故事在我的书海世界里面比比皆是。《草房子》中,我认识了桑桑、纸月等小朋友。跟他们一起感受了小学的生活:少男少女间的纯情,自己与同伴间美好的友谊,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的感情。故事质朴而又甜蜜,那么贴近我的生活,让我学到了如何与同学和谐相处,留下一片真挚的友谊。

苦。阅读时总会遇上一些苦涩的故事,让人悲伤难过,《红颈环的林中悲歌》是其中的代表作。它讲了小松鸡红颈环的一生:它有过自己的幸福,跟妈妈温馨生活,又有了自己的孩子,可是幸福是那么短暂,苦难就来了,它失去了一个又一个孩子,自己也被猎人射杀了。读着这些情节,我眼泪都要出来了,仿佛从这个书本中见到了一个个家庭的悲欢离合,一个个伙伴的消失。也让我心中暗下决心:我们不要做文中的猎人,破坏别人的幸福。

辣。辣在我的阅读世界里,是那种让人热血沸腾的愤怒与不平。《水浒传》中108位好汉的相聚,让人豪气冲云霄。他们灭方腊、擒田虎、败王庆,立下了大功,这时的我被他们的勇猛感染,自己仿佛变成了英雄,跟他们一起冲杀。当宋江被高俅设计害死时,我感到愤愤不平,而当花荣吴用两人自缢而死时,我又痛苦流涕。这些故事,让我对他们所在的朝代和社会有了了解,也更加珍惜自己的生活。

读书这颗星在我的生活中永远都大放光芒,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变得更加有滋有味,我跟随着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在不同的世界和时空里穿梭,吸收着无数的知识和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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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伊索寓言》阅读感受300字

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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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伊索寓言》这本好书,书中介绍了各种各样的寓言故事,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有两篇。

印象深刻的第一篇是《猫和老鼠》:猫觉得自己很聪明,因为每次都能轻而易举地抓住老鼠,把它吃掉。但是老鼠提高了警惕。有一天,猫在屋梁上装死,想引老鼠出来,然后把它吃掉。一只老鼠出来,观察了一番,报告给了大老鼠,大老鼠出来一下就看穿了猫的诡计,没有上当。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聪明人总能在上次的失败中吸取教训,不会再受欺骗了。

印象深刻的第二篇是《河狸》:因为河狸会打洞,所以被人们称为“动物中的建筑师”。又因为它还是一种特别名贵的药材,所以人们想方设法抓住河狸。于是河狸把它的房子建在了隐蔽的山林中,还挖了安全通道,便于逃跑。如果避闪不及,它就会把自己身体的一小部分忍痛撕下来,拋向远方,从而引开人们。过一段时间,它的伤口会自动复原。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舍弃一些小的利益来保全大局,是明智的做法。

《伊索寓言》故事精短,道理浅显,生动有趣的故事,令我受益匪浅,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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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伊索寓言》阅读感受300字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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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做《伊索寓言》,里面的每一篇寓言故事都能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

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马和驴》,讲述的是一位商人,有一匹马和一匹驴。马是他的坐骑,驴是用来拉货的。有一天,驴生病了,驴对马说:“马大哥,我今天不舒服,能不能帮我拉点货?”马很不乐意地拒绝了。过了一会,驴实在走不动了,它再次请求马帮他拉点货,马再一次拒绝了它。又过了一会儿,驴竟然倒下死了。驴死了以后,商人就把驴身上的货物都堆到马背上去了。直到这个时候,马才感到后悔:“要是我帮驴分担一点货物就好了,它活着我俩还能一起驮,就不会这么艰辛了。”后来,商人走累了还骑到了马身上,马就更加不堪重负了。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自私的人总是为自己考虑,不肯帮助别人。其实,帮助别人,有时候就是在帮助自己。”

以后在生活种我也要学会帮助别人,做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学生。这样的话,如果有一天我遇到了困难,我相信我的朋友也会来帮助我。

马和驴互帮互助,才能背着货物走得更远更轻松;我和朋友互帮互助,才能学会承担收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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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阅读故事作文550字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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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说咖啡苦涩,有的人说咖啡香浓;有的人喜欢加糖,有的人不喜欢加糖,为何同一杯咖啡,那么多人尝出来的口味不同呢?吾曰:心境不同。

小时候,表姐家里有许多有字有画的童话书籍,令我羡慕不已,整天缠着让妈妈给我买。那个时候的事,我至今都还记得,我沉浸在童话中,甚至连晚上做梦时梦到的都是白雪公主、拇指姑娘、灰姑娘的故事

现在,我长大了,我最喜欢曹文轩的作品了。他写的《草房子》《青铜葵花》《山羊不吃天堂草》等相伴我童年最美好的时光。我不清楚自己为什么那么喜欢他的书,我只知道我喜欢沉迷于那如水似纱的优美文章中。喜欢抛开城市的喧嚣,逃离吵闹的人群;躲开现实的残酷,只为待在那个飘渺的世界中。

我还记得,吃完晚饭后,我看书入了迷,不知不觉就到了该睡觉的时候。妈妈把灯关了之后,我表面上“阳奉阴违”,但等妈妈走了之后,我又偷偷打开手电筒,继续看书。那时,我正看到最精彩的部分,青铜和葵花正决定抓银杏决定谁去上学,我双手握拳,为主人公的命运捏了一把汗。正在这时,灯开了,只听见妈妈说:“你这个小狐狸”,真是的,就再看两分钟吧!每天的“两分钟”、让我知识变得丰富,我像一块海绵,贪婪的吸收着知识海洋中的海水。

天空中因为有了白云的陪伴才更加美丽,花朵因为有了绿叶的陪衬才更加绚丽,我的世界因为阅读才更加精彩、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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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母爱如天作文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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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放学回家后,妈妈让我写作业,半个小时后我才写了几个字,妈妈非常的生气!到了晚上我不肯独自睡觉,跳来跳去,妈妈火冒三丈,但是她压住心中的怒火对我说:“可可,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听完或许你会明白些什么。”

孟子小时候住在离墓地很近的地方,就常常玩起办丧事的游戏,孟母觉得这里不适合儿子,就搬到了集市旁边。孟子又学起商人卖东西的样子,孟母觉得这里也不适合儿子,就搬到了学宫旁边,孟母终于定居在这里了。孟子学会了在朝廷上的礼节,长大成人后,学成六艺,获得了大儒的名望,这就是著名的《孟母三迁》的故事。听完后我感叹地对妈妈说:“原来环境对人的成长这么重要呀!”妈妈说:“嗯,妈妈们所做的一切事都是为了孩子更好!”我忽然又一想,是啊!我的妈妈做的并不比孟母差,对我百般呵护:我喜欢挑食,她就变着花样做我喜欢吃的,从不怕麻烦;我睡觉总是踢被子,夜里她不停的起来帮我盖好;炎热的夏天停电了,她给我扇扇子,直到我入睡;我被人欺负,她比我还难受;上幼儿园时我哭闹,她急得一天吃不下饭;下雨的时候,她宁愿自己淋雨也要把我遮挡好……

记得印象最深的是我生病那一次,当时我咳嗽又发烧,已经是冬天的深夜了,妈妈决定带我看急诊,她急急忙忙的把我穿暖和,由于出门太着急,她却穿得很单薄。接着在医院跑上跑下忙了几个小时,虽然是冬天,可是我看见妈妈热得满头大汗。回到家后,我迷迷糊糊的睡着了,但是能感觉到妈妈一晚上都没睡,不停地给我量体温、喂水喂药、擦身体降温。童年的往事像流水一般流出,我生活在这么幸福的家庭,爸爸妈妈为我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我应该珍惜啊!忽然间,我明白了妈妈对我的良苦用心,就像《游子吟》中的“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惭愧的对妈妈说:“对不起!妈妈,我自己睡,以后我会更加的听话和努力!”妈妈开心的点点头,我带着幸福的微笑睡了……

通过《孟母三迁》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好的学习环境会影响人的一生,更重要的是,明白了孝敬父母。啊!妈妈,能做您的孩子我感到无比幸福!妈妈,我爱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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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知识的魅力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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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长假我除了每天自由开心的玩耍,还做了很有意义的事情,那就是读书。一本成语故事讲述了好多传统经典,我记忆深刻并深受启发的是《开卷有益》这一篇。

故事讲到宋太宗赵光义,非常喜欢看《太平御览》这本由李舫花了六年时间编撰的百科全书。他给自己规定每天都要看三卷,即使当天没有时间,也会在第二天补上。他常常到三更半夜还在读书,当大臣们劝他注意身体时,他却回答:“只要打开书阅读,就能从中得到益处,也就感觉不到累!”

细细一想,一代帝王都能如此酷爱学习,说明知识真的很重要。我想,书中的知识带给我们的的确是数不尽道不完的好处,它能教会我们文明礼仪,它让我们认识了很多学习的榜样,它传递给我们温暖,它能帮助我们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它还能开阔我们的眼界;所以,书本就是百宝箱,阅读是一件开心的事,知识是一股强大的力量。

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作为祖国的未来的花朵,我们的学习之路还很漫长。我将会把阅读当做习惯,让知识做伴,为自己插上美丽的翅膀,在未来的天空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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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阅读故事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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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知识比作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酒瓶,那书籍就是甘甜可口的美酒;如果把知识比作夜空,那书籍就是那颗颗耀眼的星星。

谈到读书,我便忍不住把自己的心里话一字不漏地说出来。

我从小就会听大人们讲故事,因为我觉得故事的内容很有趣。而且,我还认为读书是每个人在人生必须经过的一条路。书可以让整个世界变得更有趣,令人生变得丰富多彩,让个人变得更有品味。

我仍然依记得,在我7岁的时候,我读了拼音版的《国王的新衣》,我觉得故事中的两个骗子非常狡猾、可恶。9岁时,我再一次翻开这本书,我想起了自己以前那天真而可笑的想法时,不禁为自己的幼稚感到有趣。12岁时,我再次读此书时,我感谢故事中那个诚实的孩子给我的启示。现在读此书,我看到的是国王的虚伪和大臣们的贪生怕死令来感到可笑、可悲。

我爱看书,是书令我自由地邀翔在知识的海洋里;是书令我写意地徜徉在科学的世界中,是书令我学会了真、善、美;是书令我明白了是非黑白;是书教会了我独立自强;是书让我领会了人生的真谛……在看《鲁滨逊漂流记》时,我看到了鲁滨逊的勇敢、坚强,不畏困难的精神。想到了做人也要勇敢、坚强、不畏困难。在看《爱的教育》时,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书中人物的善良,他们乐于助人,有一颗“同情之心“。在看《中华上下五千年》时,我知道了中知道了中国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读书,可以让我懂得许多人生哲理。书让我知道了作为女性的尊严,像裴多菲说的“若为自由放,二者皆可抛。”伏尔泰曾说过“劳动是快活的根源。”这句话中,我知道了劳动也是一种快乐。达尔文说过一句话让我感动,他说:“幸运喜欢照顾勇敢的人。”这句话使我懂得做人就要勇敢。

我感到我就是一个朴实的劳动者,辛苦的耕耘,而上帝喜欢照顾勤劳的人。我得到的不是水中月,而是累累硕果,似蜜的甜泉。我真佩服卢俊,他说:“耐心虽苦,成果却甜。”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的阅读故事8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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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培根随笔》阅读感受和启示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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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你可以把《培根随笔》当做生活交友的教科书,也可以把它看作是混迹官场的厚黑学。培根的一生是追求知识的一生,也是追求权力的一生。作为一个哲学家,文学家,法官和政治家的培根,也许就是世事的复杂,造就了他的思想复杂,面目多变。手里的这本小小的书,我仿佛穿越时空,看到培根的思想,尝到它不同的味道。

无论从哪个角度,我都比较喜欢培根的《论真理》,《论死亡》,《论天性》。从这三篇文章中,我看到了我所喜欢的培根对哲学的激情。

他崇尚真理,认为“人生至乐莫过于高踞清新纯静的真理之巅,俯瞰谷底种种谬误迷惘,云遮雾障。……如果所思所念能以仁慈为主宰,以天道为归宿,以真理为枢纽,那简直是身居尘世乐比天堂。”我看到激情的培根充满希望。我看到他对天堂的向往,他不甘于沉浸尘世的浑流中,就像是一名佩带重剑的骑士,有着无法克制的欲望,所以我看到他在战斗,灰飞烟灭,轰轰烈烈。

他参透生死:“复仇之欲压倒死亡,爱恋之情蔑视死亡,荣誉之尊高于死亡,悲伤之极向往死亡,畏惧之心期待死亡。……死亡开启荣誉之门,熄灭嫉妒之心。”我看到多情的培根对人世的感慨。死亡,这个令人恐惧的字眼,而培根正阐述了人内心的对这种情感的恐惧的原因。不同的心态面对同一件事,是完全不同的结果。

他直指人性:“德以善为首,此乃上帝的特性。若无这种品性,人将沦为蝇营狗苟,惹事生非,无可救药的贱货。”我看到清高的培根踞于尘世之上,俯瞰沧桑变故。高高在上,那么遥不可及。

我看到的培根,儒雅,激情四射,冷静,骄傲……多面而丰富。

《培根随笔》犹如一杯浓茶,苦涩难懂,却朦胧中好似一股清泉流过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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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阅读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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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看书,经常看得废寝忘食、如痴如醉,有时甚至达到忘我的境界。由于我总喜欢去注意那些广告之类的只言片语,才养成了我爱阅读的习惯。

但随着年级的增高,做作业的时间占了我许多阅读的时间。虽然我也希望自己能够先做作业再看书,可我常常还是会忍不住,在写作业时拿本书来看。

上个星期,老师让我们写关于“自己的看书方法”的一篇练笔。我打算拿一本书作为范例,重新读一遍,并把读书方式记下来。我从书柜中拿出《窗边的小豆豆》,努力回想我以前是怎样读这本书的。我写完两句话,便又开始“回顾方法”。与其说我是在写小练笔,还不如说我又津津有味地读起了书:读到小豆豆第一次来到巴学园时,我感到新奇,幻想着自己也能在这样的学校里上学;读到学生们去九品佛寺参加“试胆量”活动时,我也看得提心吊胆;读到巴学园毁灭,我也很留恋、很悲伤,心里升起对战争的痛恨……直到我差不多把厚厚的一本书全部看完的时候,我才猛然清醒过来,想起了我要写的小练笔,赶紧飞快地写了起来。可没过一会儿,我又神不知鬼不觉地看起书来……等我终于把小练笔写完,这本书已经被“手贱”的我看了快两遍。可谁有办法呢?只要让我看上一小段,就能使我牵肠挂肚。

书籍不光能使我浮想联翩,还是我的“避难所”。每当我遇到伤心事或受了委屈、挨了骂,我就会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往往,阅读能使我忘掉悲伤。

书,带给我们丰富的知识,是一位无声的老师,也是一位随时陪伴着我的知己。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但我觉得书不光能医愚,还能治愈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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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精选优秀作文:我的阅读故事

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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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歌德说过:“读一本书就像和一些高尚的人谈话。”

我想:“书就像那神秘的宝藏,里面藏着无限的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得博学多才;书是最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会默默地帮助你。”所以,我爱书,也爱看书。

我爱书,也爱看书,常常被书里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久久不愿放下。记得有一天晚上,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妈妈刚买回来的《小飞侠》这本书,妈妈突然来到房间说:“辉辉,时间不早了,该睡觉了!”我心里好不耐烦,便跟妈妈商量道:“妈妈,我把这一章看完就睡行吗?就剩一点点了。”还好,妈妈同意了。不一会儿,这一章就看完了。我悄悄打开房门,一看,妈妈到卧室休息了,心里暗暗窃喜:“哈哈!我又可以多看一会儿了.”于是我又进入了小飞侠的世界里去了。不知过了多久,妈妈神不知鬼不觉地又站在我房间里,气呼呼地说:“你明天不上学吗?还睡不睡觉了?”我赶紧放下书,吐了吐舌头,说道:“这就睡觉。妈妈,晚安!”

我爱书,也爱看书,常常把书里的故事讲给妈妈听。那是一个假期的中午,我没什么事做,便到书架找到一本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看了起来。每看完一节,脑子里就想着下面鲁滨逊又遇到了什么事。于是,那天一吃过午饭,我就又和鲁滨逊一起“漂流”去了。就这样安安静静的,我不知不觉把这本书看完了。顿时,我感觉好有成就,开心地跑到妈妈那炫耀起来,还给妈妈讲起这本书的精彩内容:《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鲁宾逊·克鲁索出生于上流社会家庭的人,他不满足于现有的生活,从小就有一个远大的志向——乘风破浪到世界各地远航。可他的父母坚决反对他出海。他只能瞒着父母进行他的梦想。一次,两次,三次,在第四次航海中,船只遇到了暗礁,不幸沉没了,只有鲁宾逊一人幸存了下来,流落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他从沉没的船只上仅仅找到一些生活用品。在岛上,他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身存下去。最后,终于在三十年后,有一艘英国船因水手闹事而在鲁滨逊所在的那个岛附近抛了锚,鲁滨逊帮助那个船长夺回船,才最终回到家乡。

这就是我阅读的故事。在阅读中,我明白了:看书能让人懂得新的知识,懂得做人的道理,还能收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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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阅读故事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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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酷爱读书,在我的阅读经历中,融入了酸甜苦辣,下面我将一一道来。

说到酸这个字,大家大概都会想起那杨梅吧。杨梅虽酸,但给人的感觉只是味觉上的酸,但读书的酸则是心酸,它更酸。让我告诉你吧:刚开始,我读书时并不自觉,都是被爸爸痛骂后,鼻子都酸着才去看,那时我什么也看不进去,回过头来考试时,脑子里一片空白,看到成绩后心里酸酸的。

说到甜,是上了三年级以后发现自己作文写得不好,于是我学会了主动去阅读,后来竟然迷上了看书,隔几天就催爸爸妈妈为我购买新书。渐渐地,我学会了借鉴他人作品中的优美词句。所以,在三年级下半学期我的作文水平不断提高,作文总在90分以上,每次老师评出的好作文都有我,所以老爸的打印机开始不停地为我工作起来。

说到苦,我最了解。迷上书后,总想抽空读一读,但是因为我写作业动作慢,总抽不出时间供自己去阅读,因此整天想着书,弄得我成绩有所下降,不管怎样都克制不了,命太苦了,书使我快着魔了。

说到辣嘛,我受过不知多少次了,我总是趁着午休时,在床底下藏一本书,等爷爷闭目养神或看报纸时偷偷看,却不止一次被发现,然后受“暴风雨”的袭击。

这就是我的阅读生活,它融合着各种滋味,但却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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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这个故事让我爱上了阅读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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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小女孩!书柜里装满着书、书桌前堆着书、床头边放着书、沙发上散落着书……到处都是我的书。晚上睡觉前我在看书,早上一睁眼我仍在读书,放学回家作业一完成我又开始“啃”书。妈妈经常说我是“小书虫”,对于这个称呼,我倒特别喜欢。

为什么我会这么爱阅读呢?这还得感谢一个故事《嘟嘟熊》。这是我一岁的时候,妈妈给我买的生日礼物。那时的我可痴迷了,完全被故事中有趣的东东、倒倒、西西、歪歪深深的吸引了,连吃饭时,我都要大人给我读,他们读得津津有味,我就吃的津津有味,只要一停,我立刻就不吃了。

《嘟嘟熊》带给了我乐趣,开启了我的读书之旅。从那以后,我每天都要缠着爸爸妈妈给我读书,每个夜晚我也是伴着读书声进入梦乡。妈妈见我如此爱读书,便经常在网上给我买书,到图书馆借书,去姐姐家拿书,找朋友换书,我的书越来越多,我对书也越来越情有独钟。

书是知识的宝库,是她,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书是人类的阶梯,是她,帮助我不断提高,不断进步;书是快乐的源泉,是她,带给我幸福,带给我满足。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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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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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你们知道吗?书。被大家称为“朋友”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由此,我和“朋友”结下了有趣的故事,下面就让我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去买一个东西,可我正在看书,我机灵一动说:“妈妈,我肚子疼,要去厕所”。妈妈亲切地说:“去吧!”我把书藏在衣服下直向厕所奔,我坐在马桶上看着书,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书看完了,我故意冲了一下马桶,藏好书出来了,妈妈说:“舒服吗?躲在厕所里看书”。不好我的诡计被识破了,我不好意思的说:“对不起,妈妈”,我立刻“跪地求饶”,妈妈知道我的刀子嘴豆腐心就原谅了我。妈妈对我说:“你看书,妈妈当然是给的,但是你看书应该在适当的时候看书,如果你在写作业,而你看书,这是不对的,你要知道看书不能在不该看的时候看,记住我说的话了吗?”我惭愧的低下了头。

有一次周五,妈妈在上海给我买了《芝麻开门》这本书,一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品尝”了起来,转眼间,就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了,妈妈用那“狮吼功”也叫不起来我了,妈妈没办法,唯一能“叫醒”我的办法,当然,妈妈最清楚了,她一把夺过我的书,“啊!”我的书我还要看呢!”我生气的说。吃过午饭,我连嘴都不擦去看我心爱的《芝麻开门》。有时候,我把自己的作业都不做,哎,谁叫那本书那么迷人呢!

有一次,我的同学张雨欣借了一本《初晨是我故意忘记你的》和刘磊借的.《老天会爱笨小孩》两本书,到了晚上,我非常想看完这两本书,因为这两本书有一本内容非常的感人,另本呢?它非常的有趣。我想,我还是不睡觉了吧,干脆读完再睡,那天晚上,我看书看到1点多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教导我们,启发我们,帮助我们,今后,我们要多阅读,就能增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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