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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山墙的安妮读书笔记好词好句感悟【20篇】

导语: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读书的优秀作文,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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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读书感悟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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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位名人这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进行交流。我爱读书,读各式各样的书,比如《伊索寓言》、《一千零一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但给我感受最深地是爸爸最近给我买的新书《弟子规》。

那天,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就被那精致的封面吸引住了。我爱不释手地翻开看了起来。爸爸告诉我说:“这是中华传统教育的一本经典好书,好好读读吧,你会有很大收获的。要不咱们一块儿学吧。”我们从总序的“弟子规,圣人训”一直到“有余力,则学文”,又从“父母呼,应勿缓”到“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 …

爸爸一边和我朗读,一边给我讲解。爸爸说,有些古代的思想现在可能已经不适合了,我们就把好的有用的记下来。“首孝悌,次谨信”教会我们从小要懂得孝敬父母,关爱同学,同时要做一个诚实守纪律、有爱心懂礼貌的好孩子。“居有常,业无变”告诉我们,作为一名小学生从小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早睡早起,平时做事要有一定的规矩,还要有恒心,坚持把每件事做好,这也是对爸爸妈妈和老师最好的回报。“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是说我们读书要心、眼、口 都要一起专心在书上,只有认真去领会,才能有所收获,才能感受到读书的乐趣。

我和爸爸每天晚上都要坚持读一段,直到能够领会诗意,后来妈妈也被我们感染了,被“俘虏”了,加入了进来。我们仨时而齐声朗诵,时而互相提问,在不知不觉中感受着读书的快乐,在快乐中共同成长。

我爱书,书也爱我,我们成了要好的伙伴。读书,自有一分乐趣在其中,一分辛苦自有一分收获。让更多的小朋友加入到读书的队伍中来吧,诵读经典,共同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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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徒生童话》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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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看了《安徒生童话》这本书后,令我十分着迷,童话故事十分搞笑,十分精彩,从书中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这本书的作者是——汉斯·克里斯蒂安·安徒生先生

《安徒生童话》中有一个《白雪公主》的故事:在很久以前,有一位国王,她的妻子生下了一个白白嫩嫩的公主,随后妻子就死了,于是国王又娶了一个妻子,这个妻子有2个女儿,她的心肠恶毒,对白雪公主充满了嫉妒,常常针对她。妻子把白雪公主赶到森林,白雪公主温柔的性格使她在森林里结实了许多的朋友。她们快快乐乐地在一齐生活,然而,有一天,妻子知道白雪公主并没有死,就变成为老奶奶,把藏有毒的苹果拿给白雪公主吃,白雪公主吃了,随后就晕倒在地。这时,王子赶来,亲了白雪公主,白雪公主就醒过来了。最后,她们开开心心地生活在一起了

《安徒生童话》中每一个搞笑的故事,都让我们明白了道理。还有一个更加搞笑的故事——“皇帝的新装”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一个傻皇帝被人骗的故事。告诉我们不好正因别人说什么聪明的人能看见这类骗人的话,就硬是说自己能看见,别自己骗自己,有看到就说有看到,没看到就说没看到。《安徒生童话》里不仅有这些,还有《海的女儿》《白雪皇后》《红舞鞋》《冰雪公主》《凤凰》《拇指姑娘》等更加搞笑的故事等着我们去专心致志地阅读。同学们,请你们去阅读这些搞笑的故事吧,我坚信你们必须会爱上这本书的。你们必须会爱上这本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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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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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人的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她是那么的天真可爱,是美好记忆的开始,也是人生旅程的起点。童年亦真亦梦,回忆童年总能含泪带笑。

我是在无意间接触到的一本书,打开她的第一眼,作者就将我带到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而我,也来到了作者的童年。

英子生活在北平城城南四合院内的一户温馨的大家庭中。随着一页页的深入,许多鲜活的人物与生动的故事映入了我的眼帘,在我脑海留下了一副副画面:我与“妞儿”一起快乐的看小鸡捉米;我在床头静静地听秀贞“疯言疯语”;与“小偷”一起待在草丛里谈心,答应与他一同去看海,辗转于“兰姨娘”与“德先叔”之间为他们做红娘;与“宋妈”一起寻找小丫头片子;答应父亲考上了年级第一却永远告别了父亲……一件件童年的往事描绘出了一副童年的画卷,平淡而引人入胜。

倘若这本书中,有最吸引我的,那便是《我们看海去》。可最让我思考的却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篇文章描写的令我伤感:那年,英子终于毕业了,她作为一名优秀毕业生代表同学上台领毕业证书并致谢词,他实现了父亲当年的梦想,可她的爸爸却躺在医院见不到这一幕。当他拿着毕业文凭急忙忙赶回家时,得到的却是爸爸的永别。那一瞬间,他似乎还是小孩子,但那一瞬间,他似乎长大了,再也不是小孩子了。读后,我想:似乎,这就是成长吧。

合上书,我依然意犹未尽,英子童年有快乐,有忧愁,有相聚,有爱,有恨。作者从英子独特的视角展现了他童年的平凡小事,但其中却蕴含许多深刻道理,他提醒我们无论经历了什么,都将成为人生中的财富。

童年像一个百味瓶,装满了酸甜苦辣,同时也绽放着耀眼的光芒。都有最为珍贵的记忆,它就是我们最珍贵的宝物,深深地埋在我们的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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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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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中的家却是恶魔、监狱、刽子手。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己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积极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牺牲了一个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己的源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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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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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是一部很具有年代感的文学巨作,时间跨过后期到改革开放初期。曾在高中时,粗浅的看了一遍,记忆不是很深,也曾经看过几集电视剧,直到参加了青年读书班才阅读了全集。

小说中对于上世纪农村生活的描述,可能青年人都不理解或是不相信,因为当代年轻人生活在改革开放以后,物质生活比较优越,很难想象到当年的生活状况。虽然我从小在农村长大,深知农村生活的不容易,但是并没有亲身感受那样的艰苦。

现在已无法细数当时生活的种种,但我记忆犹新的是小学每天放学都会做一件事,用当时农村的话叫“烧二遍锅”,就是用农村大锅煮“苞米碴子”。到现在,我还是对小时候吃过的很多种粗粮有种排斥感。

小说中描述少平上学时的情节,通过每天吃饭,显现出了少平的一丝自卑。其实,每个从农村出来的孩子多少都会存在一些自卑心理。无论物质条件、自身素质还是在学习上,或多或少会与城里孩子做一些比较。路遥先生用很现实的例子写出了少平的自卑,但他的自卑中充满了倔强和不屈。

其实,不论电视剧还是小说,《平凡的世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少安。少安对爱情的追求与放弃,对于人生理想的执着与坚持,深深感动了我。少安的爱情观是很现实的,他深爱着润叶(也是让我深深喜欢上的一个小说中的人物),当少安理解到自己与润叶的距离后,他深深压抑着自己的那份爱,不想让自己拖累润叶,为了他认为的润叶的幸福而离开了润叶,更是置对润叶的伤害而不理。爱情是美好的,可少安的心里,更多的是让家里的每个人都过上好日子,不能只图自己高兴。对于爱情,他选择了放弃。可以说润叶后来生活的坎坷和少安的放弃不无关系。

喜欢这部小说,很大原因是喜欢少安这个角色,他的顽强、他的担当、他的强大生命力激励了我。我从少安身上深深体会到了一种勇于改变现实生活的韧劲和执着。我更看到了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中国普通百姓不屈不挠和坚忍不拔的性格特征。

读这篇小说时,经常想起小时候奶奶对我说过的话:眼是懒蛋,手是好汉。不要总想着结果,要用自己的双手去打拼。长大后更加明白坚持的重要性。坚持难能可贵,它可以是在某一个岗位上的坚守,可以是对一件事、一项工作的努力完成。做人做事,都要怀有坚忍不拔的精神,坚持初心本性的毅力,还要有慎始如终的意识。工作不难,难在我们有一颗坚持的心,有一股坚韧的劲。

平凡的点滴浇灌了生活的幸福美好,生而平凡却坚持着自己的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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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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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这本漫画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自从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之后,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真是百看不厌。书里的漫画故事如救火、失败的音乐会和会走的箱子等等,每次看到都能让我喜不自禁,开怀大笑。

救火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儿子放学回来,看到从家里的窗户里冒出滚滚黑烟,以为家里着火了,就赶紧去打来一桶水从窗户里泼了进去,想把火扑灭,谁明白一桶水下去,黑烟没有了,却看到爸爸浑身湿乎乎的、像个落汤鸡一样拿着他的烟斗从窗户里怒气冲冲地探出头来。原先那滚滚黑烟是爸爸在家里抽烟抽出来的,儿子的这一桶水全浇到了爸爸的身上。哈哈哈哈!真是太好笑了!

书里诸如此类的幽默漫画一篇之后一篇,笑的我肚子都疼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除了它的幽默之外,关键是书中父亲和儿子的善良、乐观、遇到困难从不绝望的品质感动着我,他们一向过着许多人向往的温馨而快乐生活,表现出了人类最无私的亲情。我喜欢这本书,但我更喜欢书里的父亲和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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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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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经典人物在许多人童年的时候就伴随他们成长。它被翻拍成电视剧,更是成了家喻户晓的一部神话小说。这部小说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在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主要人物是优柔寡断的唐僧、敢爱敢恨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和忠厚诚实的沙和尚。

它根据真实历史改编,增添了神话元素,使其成为最优秀的神话小说之一。唐太宗时,玄奘,也就是书中的唐僧,从长安出发,历尽艰难险阻,最后到达天竺,在此地学习,后返回长安,带回佛经657部。后来,唐僧西天取经的故事在民间广为流传。吴承恩正是在这民间神话的基础上,完成了这部文学巨作。

《西游记》中人物众多,要说最喜爱的人物是哪个,相信许多人首选会是孙悟空。孙悟空的身上具备着许多良好品质,武功高强,果敢机智,嫉恶如仇,面对困难不屈不挠,勇于拼搏等等。同时,他又性子刚烈,调皮好动,是当时封建社会的反抗者。在他的身上发生了许许多多的精彩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三打白骨精》这一回。

白骨精三次伪装成人形,企图吃到唐僧的长生不老之肉,但都被孙悟空识破,打回原形。而此时,好色的猪八戒却因为孙悟空“打死”了这个“美丽女子”产生了不满,向唐僧胡乱说明,不知道事情缘由的唐僧气的念起了紧箍咒,无论孙悟空如何解释,唐僧都不听,最后竟然还要与悟空断绝师徒关系。悟空无奈,回到了花果山。后来,唐僧遇难,悟空心系师父安慰,前去营救,最终又回到了西天取经的队伍。

当唐僧不听悟空解释并要断绝关系的时候,他却将委屈埋在心底,不计前嫌的去挽救师傅的生命,可见他对唐僧的一片真心。

孙悟空的这种知恩图报,不计较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同时在学习中,我们也应该奋发图强,面对挫折迎难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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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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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提起鲁迅先生,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总是那个“早”字。年少时的他,因为父亲的病而迟到后,便在学桌上刻下了“早”字来激励自己,警示自己从此不再迟到。读了《父亲的病》后我觉得,鲁迅刻下的“早”不仅是惜时的早,更是提示国人:事事都要早,思想、技术、科技、国力,都应该争先于他人,社会才能进步,国家才能富强。也许医治鲁迅父亲的病在当今并不是一件难事,但在那个时候,却让鲁迅东奔西走四处求医,最终鲁父还难逃一死。

由此我联想到当时中国的落后,不仅仅是医学技术的低人一等,在思想观念上、综合国力上又何尝不是是固步自封呢?在欧洲人经过工业革命进入了机械的时代,中国却盛行女人“裹足”、“巫医不分”,延续了千年的封建思想、迷信意识,使中国人难以走出落后的泥沼。再追溯到鸦片战争,甲午中日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我们中国人都扮演着被侵略的角色,“东亚病夫”在中国人的心里留下了沉痛的烙印。但中国人不甘落后。于是,便有了“新文化运动”,高举“民主”与“科学”的旗帜,对旧世界旧思想宣战;之后,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为中华民族的崛起指引了光明的道路。1949年10月1日,中国人民终于站起来了。一条巨龙终于在世界的东方开始了腾飞。

这六十多年来,中国恢复了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进行了改革开放,第一艘载人飞船上天,成功举办奥运会。经济飞速发展,正在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迈进。鲁迅先生的一个“早”字提示我们:只有事事早,时时早,不断进取发展,我们伟大民族才能繁荣富强。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应当刻苦学习,提升素养,让外国人对我们中国人刮目相看。这才是我们给祖国母亲的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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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艾青诗选读书心得感悟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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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无事可做,当书柜看到一层灰铸爱清诗,轻轻刷掉灰尘,翻了几页。爱清中国蓝色忧郁深深吸引了我。

艾青的诗是古诗的内涵和这首诗的外套的完美结合。它通常能够是我的开放,小幽默地描绘它。在他的诗中,现在有一个安静流动的蓝色忧郁。我爱爱清的诗,因为诗这种蓝色的忧郁。是第一个担心和担心的世界,经过音乐和音乐的世界的忏悔精神,锻炼出了诗人对我的大感受;所以痛苦不是因为自己的私人,所以悲伤不是因为自己的利益。

如果我是一只鸟,我应该用一根嘶嘶的喉咙唱歌,这根喉咙被风暴打了;为什么我的眼睛常常含有泪水,因为我深爱这片土地。诗人的感情从自己的悲伤出来,会去哪里?中国的文化土产生了对祖国,人民和光的这样一个答案。人们的土地被栖息,作为诗人的心的形象自发地出现。

曲元的香草美,杜甫的国家在山川和河流,城市春天深植被。感觉当花飞溅,恨其他鸟惊。不是因为时事的艰辛和选择精神逃避,不是因为食物和水果,担心整天吃没有鱼。也许无处不在,永远不会是一生,但我仍然会站在那里,微笑,看着大海(爱清礁)。诗人走出了未来的内心经验,与古国的未来,未来和忧虑。你不能想象诗人的肩负荷的力量,他想要把更多的责任给世界作为他的职责。这是中国知识分子和思想基础的来源。

我爱爱清的诗,因其诗歌充满语言紧张。爱清的诗经常是上半年或直接的,或者激情澎湃,但往往是诗的最后使用表达方式达到诗的高潮,然后在高潮的窗帘调用。这经常产生一种已经做出的话,没有感觉,所以留下的声音,三天无休止。好的!

我爱爱清的诗,从爱清的广义;我爱爱清的诗,因其天然天成,有最大的方式,是深入的文化积累,彻底消化产品;我爱爱清的诗,因为我和诗人一样,爱这片土地和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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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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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姑娘》讲的是一个女孩子,母亲死了。她的继母整天让她干活,对她很不好,但是对自己的两个亲生女儿却很好。灰姑娘想去参加舞会,她的继母却不让她去,害怕给自己丢人。灰姑娘在母亲坟前许愿,得到漂亮的衣服和鞋子,参加了舞会。王子只和她跳舞,一连三天都是这样。最后,王子想了办法,最后找到灰姑娘,和她结婚了。他们很幸福地生活在一齐。

读过灰姑娘的故事,我感受到人要善良,要学会忍耐,不管别人对你怎样不公平,都要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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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初二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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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双眼,就无法看到这炫丽多彩的世界;没有了双耳,就无法停下来,倾听鸟儿们的“大合唱”;没有了嘴巴,就无法向别人分享自己的快乐,倾诉自己的痛苦。

假如你失去了双眼、双耳和嘴巴原有的能力,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我们简直无法想象!

当知道写《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海伦女士是位聋哑人时,我十分震撼。我佩服她,佩服她身残志坚;同时,也佩服莎莉文老师,是莎莉文老师打开了海伦内心的窗户,成为了海伦新生活的引导者,使海伦对生活重新充满了希望,充满了激情。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的自传作品,分两个部分,四个章节:《开启心灵的眼睛》,《我的求学之旅》,《迎接新生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前半部分主要写了海伦变成盲聋哑人后的生活。刚开始的海伦对于生活是失望的,用消极的思想去面对生活,情绪非常暴躁,常常发脾气,扔东西。后来在沙莉文老师耐心的指导下,海伦学会了阅读,认识了许多的字,也让她知道了爱,感受到了身边无处不在的爱。在海伦的求学生涯中,她遇到了许多困难,但同时她也结识了许多朋友。她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成功实现了她的大学梦想,进入了哈佛大学。

相比较海伦而言,我们是多么幸福啊!每天早晨睁开眼就能看见这绚丽多彩的世界,支起耳朵就能听见大自然的各种声响,张开嘴巴就能说话能诵读,“咯咯”的笑声、“朗朗”的读书声伴随着我们度过人生美好的时时刻刻……我们真应该好好珍惜生命,珍惜时间,热爱生活,关爱他人。

同学们,去看看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吧,相信读完之后,你也一定深受鼓舞,收获成长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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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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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的童话故事《拇指姑娘》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妇人,她很想要一个小巧又可爱的孩子。她便去请教女巫,女巫说非常容易,便给她一粒麦穗,让她种在花盆里。当这个花朵绽开时,拇指姑娘便出生了,她生活得非常幸福,可是有一天,一只丑陋的癞蛤蟆把她抱走了,让她当小癞蛤蟆的妻子。水里的鱼儿很同情小小的拇指姑娘,便把荷叶的一根茎咬断。拇指姑娘顺着荷叶飘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她为了躲避风雨,来到花朵的一片叶子下。清晨,以露珠为饮料,以花蜜为食物,生活还算过得去。夏天和秋天过去了,又寒冷又漫长的冬天 …… 过了很久,她终于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并且和那个国家的王子结了婚,日子过得非常美满。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拇指姑娘非常勇敢,虽然她遭到了很多的不幸,但是她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终于过上了快乐幸福的生活。从这个故事种,我知道了我们做事只要不断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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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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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段时间不读这类的作品,我通常喜欢把文字分类。简单的、沉重的、激励的、消沉的……这本书是被我化为沉重的一类,我不大触摸这一类,情绪难以平静。

记得上大学的时候,友人推荐我看这本书。不明白什么原因一向拖到这天。当翻开这本书,读过第一章,我就被深深的吸引了。伏案苦读了三天,这天早上最后泪眼婆娑的结束了这部作品。但是一向到下午我仍回旋在故事当中,感受着一个个主人公的生与死,爱与恨。

回族女作家霍达用玉和月两条鲜明的主线,以独特的结构阐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60年代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以及在不同的宗教信仰下的感情杯具。当看到书的题目时,我认定这是个杯具,葬礼,从字面意思看,肯定有主人公死了。看完才明白,书中的葬礼不仅仅仅是生命的结束,还埋葬了汉人与回回之间不同宗教信仰下的感情。感情在那个年代,穿但是伦理、世俗和信仰的鸿沟,杯具一个接一个的产生。无论你爱的多么执着,那么激烈。我不禁为美丽而聪颖的新月和才华横溢的楚老师惋惜,也为玉儿和韩子奇感到悲哀。

作者的笔法也令人佩服,该书以玉和月为主线,自然也少不了对他们的描述。玉给人以纯洁、灵气的感觉,月给人以恬静、幽美,但是玉是易碎的,月是悠远的。故成就了如此让人回味、清美忧伤的作品。

记得上学的时候写读后感通常是把书中的人物和故事情节拿出来评论一大段。我不明白真正的读后感是不是该那样,那时是为了完成任务凑齐字数。如今不会去在意那些,真正对穆斯林的葬礼有兴趣的人会亲自去领会其中的意境的。何须咀嚼别人品尝过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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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列那狐的故事》2024读书笔记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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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传说中或在神话故事里,狐狸代表着狡猾多端的象征,而在西方,狐狸就成了聪明、机警、有心机的“绅士”形象,比如《列那狐的故事》就是一个例子。

一看这本书的标题,我就猜想到这是一本有趣的童话故事书,后来一读,不得不说,还真是,列那狐不仅狡猾,还机智,有人说列那狐是个不懂情义的人,可我并不这样认为,那是因为你用的是那种中国古代的心情读的这本书,但你不妨用不同的心情读一读,比如用开朗一点的心情,这样你会看到不一样的列那狐,书中讲述列那狐与自己的狼叔叔斗智斗勇的故事,体现出了列那狐的勇敢和机智,故事中还不得由然的升起了一种滑稽感,你感到列那狐是背叛了它的亲人,可是你用上帝视角看一看,动物的天敌中狼不就是其中一位么,那列那狐背叛狼,还与它死拼到底,说明了列那狐不仅不自私而遍向狼,还站在了大众的视角来看待它,这一点我们因该赞扬它,并不是指骂它。

我们也要学习一下列那狐无论发生任何事都笑对人生的精神,有两个例子,第一个是在列那狐饿坏的时候去抓母鸡时只抓到一只瘦小的母鸡,可它也认为这是一个不错的晚餐,尽管把自己弄的遍体磷伤,第二个是列那狐在和雄狼的对战中,就算自己奄奄一息,但是看到被自己弄的好不到那去的狼也会知足,正是它这种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

虽然列那狐最后去逝了,可它教会了我,只要你微笑,只要你不急燥,成功就会降临在你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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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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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我已经读了无数遍,每次读的时侯我的心里都是酸酸的,像打碎了五味瓶。也给了我很多的感受。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孤儿,他孤苦伶仃,四处流浪,过着饥寒交迫的日子。他见小羊有母羊地疼爱,小鸡有母鸡地照顾,小狗有母狗地喂养,可是他却什么都没有,他伤心极了。

三毛在旧社会四处流浪,他把垃圾桶当成床,把报子当成被子,把温暖的太阳当成爸爸,把纯洁的月亮当成妈妈。为了生活,三毛做过很多事,比如:学艺,擦鞋,拉车等,可是都做不长,还常被人打骂,被人欺负。不论他的生活多么艰苦,他一直保存着善良的优秀品质。比如有一次,他被一个坏蛋利用做坏事,事先他还一点也不知情,他知道事实的真相后宁愿自己吃苦,也不被利用做坏事。

三毛还是个善良、坚强、乐观的好孩子。三毛看见一位老人摔了一跤,连忙上前搀起老人。他还把身上仅有的一块烧饼全给了老爷爷,自己却饿着肚子。三毛也很爱看书。三毛干完了活,就拿起了书看,可老板看见就说三毛浪费电……

与生活在旧社会的三毛的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我们拥有爸爸妈妈的呵护,老师的关爱,拥有明亮的教室,崭新的书本,拥有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在这样优越的环境里,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向三毛学习,做个懂事的孩子,不怕苦,不怕累,长大了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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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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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朝花夕拾》里读到了青年的鲁迅有份深藏不露的志气。《父亲的病》里写到,在父亲因庸医愚昧而去世后,为避开那无聊的流言,也为了母亲,鲁迅毅然到陌生的他乡求学。

在日本留学时,为了救国图存,毅然谢绝了藤野先生的极力挽留,又放弃自己的专业,孤独地投入艰难的文艺运动——虽然这一切在文中都只是轻描淡写,但是蕴藏在字里行间的那股无形的爱国热情,把每一位读者的心都点燃了,这是在许多作家作品中都找不到的感觉。难怪一位日本学者说:“纵使日本有一千个川端康成,也比不上中国,因为中国有位鲁迅。”

人生阅历的疏密、时代氛围的错落,造就了不同时代不同人的思想。过多的“斗士”形象的渲染,让人过多的感受到鲁迅的“冷峻”,就像最常见的那尊他的胸像。当我们忘记鲁迅身上的光环,或者忘记鲁迅,细细品读《朝花夕拾》,就会发现一个“冷峻”外的鲁迅。从而发现鲁迅内心深处的一片净土。正是在这片净土上,散发着鲁迅许多人性的灵光,使他的文章洋溢出浓浓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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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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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叫《木偶奇遇记》的书。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科洛迪的原著。书中主要描写了老木匠杰佩托有一次在森林里得到一段神奇的木头。之后他把这段神奇的木头精心雕刻成一个木偶,他还给木偶取了一个名字,叫皮诺乔。

老木匠杰佩托非常喜欢皮诺乔,可木偶皮诺乔却是个让人失望、淘气、撒谎、不爱读书、好吃懒做的孩子。杰佩托为了让皮诺乔能够好好地学习,卖掉了自己的上衣给皮诺乔买本子。可这淘气的皮诺乔却卖掉了自己崭新的识字课本,买了门票到马戏团去看戏,马戏团好心的班主看他家里很穷,就给了皮诺乔五个金币,叫他带给爸爸用。在回去的路上,拿着金币的皮诺乔相信了假扮成穷人的瘸腿狐狸和瞎眼猫,结果被他们的花言巧语骗去了所有的钱。后来,皮诺乔跟着班上的同学小灯芯到了玩儿国,他们整天在玩儿国里玩。有一天他洗脸的时候,发现自己变成一头驴子,他害怕极了,幸好有个披着蓝头发的仙女帮助了皮诺乔,但仙女告诉他要好好学习,孝敬父母。他醒来的时候,已回到了老木匠杰佩托身边。从此,皮诺乔刻苦学习,他不在是木偶了,而是一个聪明漂亮的男孩子了。

我最喜欢看《木偶奇遇记》里的最后一篇,皮诺乔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那时皮诺乔有多么高兴啊。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很多道理。一是要听父母的话,做一个孝敬父母勤奋学习的好孩子;二是不能像皮诺乔那样不动脑筋,随便听坏人的话,结果被骗去了金币;要想想有些事情会不会发生;三是做错一件事后要马上改正,不能像木偶皮诺乔那样,经过了一连窜的教训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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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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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是戏剧性的,也是震撼的,他的生命证明了他对哲学的定义:爱智慧!我喜欢那些坚持一些纯粹的东西的人们,那些太专注于世界上有意义的事情而不在意其他事情的人们,那些乐于向肉体无法超越的雨宇宙中发起挑战,提出问题的人,那些能够真正快乐的人。

苏菲跟着哲学老师游览了雅典的山城,甚至还有过去的雅典。柏拉图问了她几个问题,马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吗?某种程度上是的啊,他们有相似的基因,尽管他们不知道什么叫遗传学,孟德尔还未曾和这群人交流过,他们的提问,也已经触摸到了真相的边缘。

那么是否可以推论,其他的一些猜测,如同其实摸到了当年不知道的遗传学的边缘一样,我们也摸到了宇宙的真相的边缘?人类的灵魂真相的边缘?这样想想,尽管仍然不自知答案是什么,但有生之年能知道,有一定的几率是对的,接近对的,该有多么快乐。

起码我现在就很快乐,一方面因为共鸣,一方面因为阅读这件事本身。

我喜欢阅读,只因为它让我快乐,和成功学,或者乃至于积累知识这种诉求没什么关系。我既不寄希望于阅读让我走向成功,也不等待阅读增加我可以炫耀或者运用的知识量。

我只是单纯的享受阅读,可能我读的方式并不如何好,也没有记住一长串的希腊人名地名,但阅读的过程中我确实获得了精神的愉悦。这种开始前的期待,期待www.simayi.net进入书的世界,和进入后的快乐,在书的世界里好像灵魂暂时探出了现实的一方天地,来到了别的世界经历奇妙的旅程,这种体验感才是我所享受的,也可以说是我阅读的目的。

那么说,喜欢阅读的人和不喜欢阅读的人有什么区别吗,我觉得只是爱好不同,无高下之分。不喜欢阅读的人不是不会去读书的人,他们也会读书,只是读书并不作为爱好,并不通过对其的喜爱获得快乐。

喜欢阅读的人大多和喜欢阅读的人才能交流阅读,因为这是双方所感兴趣的。那喜欢阅读的人和不喜欢阅读的人交流,就是他们之间其他的共同爱好,比如舞蹈,绘画,音乐等等。这样想想,阅读之于我就像音乐之于我,以获取快乐为最大目标,不过不同人追求爱好的方式不同,也可能其他人的阅读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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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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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年,一个人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存了二十八年!

这就是我看完《鲁滨逊漂流记》后的一个惊人的感触!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鲁滨逊第一次航海,遇到了可怕的风暴,翻了船,船上所有的人除了他以外,都无一幸免。鲁滨逊和他的船一起漂流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凭着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逊?克罗索。

鲁滨逊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存了二十八年,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呀!可见他那惊人的毅力与智慧啊!他刚来到孤岛时,天天悲痛不已,沉浸在自己的悲观思想中。可是,渐渐地,鲁滨逊那独有的性格体现了出来,他不再伤感,而是在逐渐安排自己的生活。就这样,他开始盖起了属于自己的房子、还捕获了绵羊、又种起了小麦,自己制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王国。最后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逃离了这个小岛。

我记得很清楚,他说过这么一句话:“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自己一个人,没有帮手,也没有一个倾诉对象,只是自己一个人蛮干,甚至有许多事都是白干的。但是,他没有放弃,依旧失败后总结经验,再来一次。

我不禁想到了我自己,如果是我到了那样一个小岛上,我能坚持多长时间?可能连一个星期都坚持不下来吧?现在的我洗个袜子都不会,就更别说生存了!

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第一次去了九顶塔,那时正值暑假,蝉在树上 吱吱乱叫,我的心也烦得很。走了一段时间后,我看到了一个令我两眼发光的牌子,上面写着:前方是民族风情园,园内设有攀爬“M”架等娱乐场地。

“M”架?我的心中映出了一个大大的问号。这“M”架到是一个稀奇玩意,我一定要试试看!想完后,我对爸爸说:“爸爸,咱去玩一下‘M’架吧?”“‘M’架?这我也没玩过,恩,也好,也让你长长见识。”听老爸这口气貌似能试一试,我不禁心中暗暗自喜。

到了,我已经可以看到那个“M”架了,但是去玩可以,十元一人,一人一次。爸爸二话没说就交了钱,和我进“M”架的入口了。

刚开始看到它,心中还夸下海口,这个,小意思。但现在的它却是个庞然大物,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

开始爬了!在第一个大坡是我竭尽全力,鼓足了力气,笨拙的向上方爬去。还没爬几步,我就发现:这种方法太消耗体力了,还没等我爬上去可能就累得不行了,要不我这么爬吧!于是我先把左手抓好,再蹬右脚,然后把右手抓好,最后再蹬左脚。就这个动作,来来回回的重复,慢慢的,我已经从“M”架的一个脚逐渐爬到了半山腰。

没想到这还是一个体力活!我一边大口大口地喘息,还不时嘟囔上两句。眼看就要到“M”架的第一个高峰,我突然感到脚下一阵疼痛。低下头一看,原来是右脚没踩好,踩空了,脚踝一下子就碰到了打铁柱子上,立马就青了。一阵阵疼痛使我向前的脚步放慢了。

我缓缓地爬向顶端,一边咬牙坚持,一边不停地告诉自己:很快就会好了,加油啊!经过我一布又一布的攀爬,终于到了“M”架的第一个顶峰。我坐在上面轻轻抚摸着那块被我碰青了的脚踝,眨了几下眼,继续前进起来。

忍着疼痛,我依然不停地前进,现在的我的心中只有四个字:加油,前进!

在向下爬完后的我几乎筋疲力尽了,恨不得马上躺下睡一觉。但是,就是剩下最后一个高峰屹立在我的眼前。我咽了一口唾沫,爬向“M”架的最后一个高峰。

就这样,万分努力后,这“M”架终于被我征服了,我顺利的爬过了最后一个高峰,而后又平稳落地。筋疲力尽地我下来后说什么也不走了!因为真的太累了!

鲁滨逊在那样一个环境下都能生存,我们这些“温室里的花朵”就更要学会像鲁滨逊那样顽强的毅力和坚持不倒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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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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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读过《木偶奇遇记》的故事吧,但我们对其中的道理认识也应该不同吧,现在我们一起来交流,分享一下吧!

《木偶奇遇记》的主要讲,老木匠杰佩托因为爱心把一块能哭会笑的木头雕成了木偶,取了一个可爱的名字:匹诺曹,并把木偶当成自己的儿子。匹诺曹和许多男孩一样,调皮、捣蛋,给他的亲人带来了一系列的麻烦:父亲因他差点送了他的命……他自己也遭到了很多的惩罚……经过种.种遭遇,匹诺曹终于认识自己的错,痛改前非,并努力学习、辛勤劳动,最后救出了父亲,他变得诚实、勤劳、善良,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

和匹诺曹相比,我觉得自己就是现实版的匹诺曹:把手机充电器插进弟弟屁股里给他充电;把妈妈的手机放到鱼缸里,想让小鱼给我打电话;把家里雪白的墙壁上画画……好不容易长大了,又迷恋上了网络,每次看到妈妈生气的样子,我很是得意……

看了《木偶奇遇记》,我也认识到自己的缺点,要学习他的有错就改优点,做一个诚实、善良、坚强、上进的好孩子,相信我,到时候你们一定会看到一个全新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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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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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得这本《活着》是经朋友介绍才知道的,但是我并没有太上心,也没有机会看。难得有时间品读此书,居然吸引我一气读完了此书。

作者在书中以福贵地主少爷从大富败落成一贫如洗生活经历为主线,以其人生八劫的悲惨和其乐观豁达形成的反差,引人深思——人为什么活着。

少爷福贵富有时没有得到良好得教育,一直过着生活放荡的日子,吃喝嫖赌,嗜赌成性,父母的管教,良妻的劝说均不奏效,到输光家业,一贫如洗时才猛然醒悟,悔时已晚。从此福贵成穷人贫民,承受起养家糊口的担子与责任。父亲气死了,母亲不堪劳苦病倒了,贫穷中的福贵在为给母亲求医的途中被果民党抓去成壮丁。经历了战争的波折,回到家时福贵的母亲已去世,聪明的女儿因病已成了聋哑人。贤良的妻子支持着福贵,共同养育着一双儿女,然而,福贵的儿子在读五年级时为救学校校长产后大出血,奋勇献血,居然因抽血过度而死。然而,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过一阵子平安的日子,厄运总要降临到福贵的头上。给女儿找到女婿成了家,女儿却在产后不久即离开人世,也是大出血。被困苦潦倒拖累的妻子承受了儿子、女儿早逝的痛苦后离开人世。福贵的亲人只剩下女婿与外孙,爱婿又被一次劫难夺走了生命,饥饿中长大了几岁的外孙,一次,发烧时外公买来很多豆子,难得吃饱肚子外孙的开怀痛吃,结果被豆子撑死了。

我想造化弄人,与福贵生不逢时不无关系。否则,也不至于那么悲惨,但是也不得不叹服作者在平铺直抒下叙写了那么震撼人心的故事。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来丽。卡特对中国著名作家余华的《活着》的评价,他对小说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生活,简朴优美未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先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艾来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用。”

死并不可怕,人生自古谁无死,但是,太多的亲人一次次的离去,承受一次次的打击,确实也需要坚强的意志和正确的生命观。福贵从物质富裕而精神空虚的纨绔子弟,变成物质上贫乏而精神丰富的明白人,从不能体恤妻子贤良苦心,到发现妻子的美德,痛改人生方向,踏实走勤劳耕作之路,一家人妻贤子孝,其乐无比。

福贵前半生糊涂做人,后半生却不糊涂,在平凡中表现了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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