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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乔传小说各人物结局【汇总20篇】

红楼梦,本身就是一个梦。功名利禄尘与土只是梦一场。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楚乔传小说各人物结局,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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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一句顶一万句的结局

全文共 19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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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一句顶一万句》是河南作家刘震云重要作品,分为两部: 《出延津记》与《回延津记》。出版于2009年,描述了一种刘震云中国式的孤独感和友情观。《一句顶一万句》被称中国版《百年孤独》,是刘震云的一个成熟、大气之作。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一句顶一万句的结局,以供参考。

因出门找人是假找,牛爱国就得想出一个可去的地方,在那里待上半个月到二十天,再回到沁源,说自己去了山西长治、临汾、太原、运城、大同,也去了河北石家庄、保定,去了陕西渭南、铜川,也去了河南洛阳、三门峡等,甚至去了广州;人跑了不找是牛爱国的事,找又没有找到,就不是牛爱国的事而是庞丽娜和老尚的事了;对庞丽琴、对姐牛爱香、对姐夫宋解放、对女儿百慧、对整个沁源县都有个交代。但坐上长途汽车往霍州去,他还没想出自己该去的地方。世上哪里都能去,就是不能去长治、临汾、太原、运城、大同、石家庄、保定、渭南、铜川、洛阳、三门峡这些地方。也不能去广州,生怕无意之中碰到庞丽娜和老尚;还得避开这些地方,投靠一个朋友,找一个自己能待下来的去处。也可以不投靠朋友,在霍州等近处找一个小旅馆住下来,住上半月二十天,返回沁源,说自己满天下找了个遍。但老婆一次次跟人跑了,说是不在乎,心里还是在乎;想起来心里还是烦;不上路不烦,一上路越来越烦了;一个人憋在旅馆里,一憋半个月或二十天,非把自己憋疯不可;还是想找一个朋友,诉说一番;就是不诉说这事,说些别的,也能解一下自己的烦闷。待到投靠朋友,牛爱国又为了难,前几年还有几个可投奔的地方,如今可去的地方越来越少了。近处认识临汾卖鱼的李克智,但在曹青娥丧礼上,李克智劝过牛爱国离婚,牛爱国没给他面子,两人还说戗了,何况这事和那事也有牵连,临汾不能去。远处认识的有河北沧州做豆腐的崔立凡,但沧州边上就是泊头,泊头有章楚红在那里;几个月前,牛爱国刚从沧州逃出来,也不能去。另外还有河北平山县杜家店的战友杜青海可以投奔,但上次庞丽娜出事后,牛爱国曾去平山县杜家店找过杜青海;到了村头,心还是乱的,也没见杜青海,就在滹沱河畔坐了一夜;上次心乱,这次保不齐心还乱,也不想去。剩下可投奔的人,就是上次说去找没去找的山东乐陵卖大枣的战友曾志远。上次说去没去成,半路上落在沧州,也算牛爱国食言;在沧州待了一年,本想等在沧州立住脚,抽时间去乐陵看曾志远一趟,后来被他和章楚红的事绊住了脚,也没有去。现在想起来,还有些对不住人。按说已经对不住人,不该再找人家,也是实在无处可去,牛爱国坐长途汽车到霍州之后,又给曾志远打了个电话,想试探一下曾志远的口气。如曾志远仍邀牛爱国去乐陵,牛爱国就去乐陵待上一段;如曾志远心已冷了,牛爱国再做别的打算。但电话打通,接电话的不是曾志远,是曾志远的老婆,说曾志远不在乐陵,去外地卖枣去了。问何时回来,曾志远的老婆说或三天,或五天,或半个月,或一个月,一个人出门做生意,就说不准他的归期。牛爱国又给曾志远的手机打电话,找着了曾志远;原来曾志远在黑龙江的齐齐哈尔。曾志远接到牛爱国的电话,倒没冷淡,仍像上次一样热情,说他本来是去唐山卖枣,但生意连着生意,人连着人,又跟人到了黑龙江的齐齐哈尔;接着问牛爱国:“你在哪儿呢?”

牛爱国:

“还在山西老家呢。”

曾志远便认为自上次邀请牛爱国去乐陵到如今,牛爱国一直在山西老家待着,没有动窝。既然一直没有动窝,曾志远倒不像上次在电话那样,急于见到牛爱国:“上次想跟你商量个事,急着见你,但这事现在过去了。等我回到山东,再给你打电话,你何时有空。也来乐陵转转。”

听这口气,曾志远一时三刻回不到山东。就是近些天能回到山东,也没有邀他马上见面的意思。似乎这面可见可不见。明显山东乐陵也去不成了。牛爱国放下电话还疑惑,也不知上次曾志远急着让牛爱国去山东,要跟牛爱国商量个啥事。牛爱国再一次到了左右为难和走投无路的地步。这时他突然想起五年前在长治修高速公路时,认识工地的伙夫叫陈奎一。陈奎一是河南滑县人。两人皆因不爱说话。相互成了好朋友。陈奎一有心事,跟牛爱国说;牛爱国有心事。也跟陈奎一说。牛爱国本不会说话,但在陈奎一面前,算是会说的。陈奎一的心事,牛爱国剥肉剔骨,替他一层一层码放;牛爱国的心事,陈奎一却不会码放,只会问“你说呢?”几个“你说呢”下来,牛爱国也自己码放清楚了;像牛爱国和河北平山县的战友杜青海在部队的时候;无非一问一答,颠倒了过来。工地厨房有猪耳朵、猪心的时候,陈奎一便去工地喊牛爱国;也不是喊,是使眼色;陈奎一使个眼色,说声“有情况”,牛爱国便跟他去厨房,两人头顶着头,共同吃一盘凉拌猪心猪耳朵,相互看着嘿嘿笑了。后来陈奎一和工地的经理也是他的小舅子闹翻了,闹翻也不是因为什么大事,陈奎一买了半扇牛肉,因为价钱的高低,里面藏没藏猫腻,两人吵了起来;陈奎一一怒之下,离开长治,回了河南滑县。两人分别之后,还通过几回电话。陈奎一说他回了滑县以后,在县城“滑州大酒店”当厨子,工资挣得比在长治工地还多;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当时牛爱国还替他高兴,也算祸兮福焉。但分别时间长了,各忙各的,联系也就少了。庞丽娜头一回出事之后,牛爱国心烦意乱,去了沧州,基本上把陈奎一给忘了。现在突然想起陈奎一,便想给陈奎一打个电话;如陈奎一那里方便,他便去投奔陈奎一。但拿起电话,牛爱国忘了陈奎一的电话号码。从提包里掏出电话本,翻了半天,也没找到陈奎一的名字。看来五年前这号码记得太牢了,才没往本子上写;谁知五年后就忘记了。也是实在无地方可去,虽然事先没有联系,也不知这五年陈奎一的变化,他眼下是否还在滑县。牛爱国还是决定去河南滑县找陈奎一一趟。能找着陈奎一算是幸运,找不着陈奎一也不损失啥,也算一个找,比漫无目的地在世界上乱转,在路上有个盼头。于是从霍州坐火车到石家庄,从石家庄倒火车到河南安阳,从安阳又坐长途汽车到了滑县。前后用了两天半。

长途汽车到了滑县已经是晚上。滑县县城的路灯全亮了。从长途汽车站出来,街上人来人往,说的全是河南话;河南话虽跟山西话有区别。但两地靠得近,牛爱国都能昕懂。牛爱国背着提包,向路人打听“滑州大酒店”,原来离汽车站并不远,转过两个街角,也就到了。原以为“滑州大酒店”是个小饭铺;如今大家做事,都爱起大名头;听着名头大,饭店不一定大;如河北泊头的“老李美食城”,说是美食城,也就三间屋子,七八张桌子;但转过第二个街角。一栋十几层的高楼,矗立在眼前;楼顶上,闪烁着一块巨大的霓虹灯牌子,从左到右,快速闪着几个字:滑州大酒店。原来不是个街头小饭铺,而是个大宾馆。在大宾馆当厨子,当然比在长治工地挣钱多,牛爱国又替陈奎一高兴。更让牛爱国高兴的是,在路上心还是乱的,自进了滑县,自己的心突然不乱了;不但不乱,对这地方,还感到有些亲切;庞丽娜头一回出事时,牛爱国先去河北平山投奔战友杜青海,又回山西临汾投奔同学李克智,不管是到了平山,还是到了临汾,心里都乱,比在家还乱;又离开了平山和临汾;最后到了河北泊头,心突然不乱了,才留了下来,去了沧州豆制品厂开车;但当时也就是个心不乱,却没对泊头沧州感到亲切;这回庞丽娜又出事了,自己来到河南滑县,没想到不但心不乱了,对这地方还感到亲切,更觉得来滑县找陈奎一找对了。待进了宾馆大堂,向柜台打听陈奎一。又让牛爱国失望。柜台的服务员说,宾馆后厨里。没有一个叫陈奎一的人。牛爱国以为服务员看他是外地人,有些欺生,便说:“陈奎一是我好朋友哇。”

又说:

“电话里说得死死的,他就在‘滑州大酒店’当厨子。”

又说:

“姑娘,我从山西来,跑了一千多里,不容易,你行个方便。”

服务员看牛爱国在那里着急,倒扑哧笑了:“山西人就是性急,不是不给你找,是真没这个人。”

看牛爱国仍不信,抓起电话,叫来了后厨的厨师长。厨师长矮胖,戴个圆筒纸帽子,一说话是广东腔;听牛爱国要找的人,搔着头说,自己在“滑州大酒店”干了八年,后厨的厨师中,从来没有一个叫陈奎一的人。牛爱国这才知道自己找错了地方;前几年与陈奎一通电话时,要么是陈奎一说错了地方,要么是自己记错了地方。出了“滑州大酒店”,突然又想起,和陈奎一在长治修高速公路时,陈奎一曾对他说,他家的村子叫陈家庄;“滑州大酒店”错了,陈家庄不会错;欲先去陈家庄,找到陈奎一的家,接着再找陈奎一。牛爱国背着提包,走到路边,打问一个卖烧鸡的老头。老头说,陈家庄在滑县最东边,靠着黄河,离县城一百多里。牛爱国道声“多谢”,知道当天去不得陈家庄,只能在县城先住下来,明天再说。“滑州大酒店”是住不起了,沿途问了几家小旅馆,住宿费有贵的,有便宜的。贵的一宿七八十元,或五六十元;便宜的大车店,也要二十元或十五元。走着问着,碰到一个浴池,闪着霓虹灯,名字叫“瑶池洗浴城”。说是洗浴城,也就是一个洗澡堂子。问了一下价钱,洗澡五元,过夜加五元,共十元;觉得住在这里,倒比住在旅店合算;既能住宿,又能洗个澡;便决定住这“瑶池”。一进洗澡堂子,迎面扑来一阵洗澡堂子的热气和人味。又掀开一道布帘。进了男池;男池分里外两间,里间是洗澡的大池子,外间放着几十张单板床;床前散着十几个人,有脱衣服欲洗澡的,有洗完澡在穿衣服的。还有光着身子躺在单板床上睡觉的,有几位发出了鼾声;里间的洗澡池子,涌出蒸汽和人声,看不到洗澡者的身影。牛爱国寻到墙角一个铺位,脱了衣服,将提包和衣服锁在床头的箱子里,拿起钥匙,光着身子往里问澡池子走。迎面一个瘦子,光着身子,拖着趿拉板,肩上搭几条搓澡巾,明显是个搓背的,从里面雾气中钻出来,与牛爱国擦身而过。牛爱国到了澡池子,跳进热水里,水有些烫,浑身打了一个热颤;这时突然觉得刚才那搓背的瘦子有些面熟。忙从热水中抽出身子,身上滴着水。又跑到外间,见那个搓背的瘦子在穿衣服。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陈奎一。左脸有颗大痦子,痦子上长了三根黑毛。牛爱国扑上去:“老陈,你怎么在这儿?”

那搓澡的瘦子愣在那里,也不穿衣服了,仔细打量牛爱国半天,也惊呼:“噫,牛爱国!”

牛爱国光着身子,陈奎一光着膀子,两人厮拉在一起。陈奎一:“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牛爱国:

“你怎么到这儿来了?你不是说你在‘滑州大酒店’做饭吗,咋又在这里搓背?”

陈奎一倒有些不好意思:

“‘滑州大酒店’是请我来着,其实我打小不喜欢做饭,就没有去。”

又说:

“在长治修路时当伙夫,也是没有办法。”

牛爱国:

“你喜欢搓背?”

陈奎一:

“我不是喜欢搓背,我喜欢泡澡;搓背,就能天天泡澡。”

牛爱国便知道几年前两人通电话,陈奎一跟他说去了“滑州大酒店”,是在吹牛。但又知陈奎一是个好面子的人,就没把这层挑破,反倒说:“搓澡也好,冬天还暖和。”

陈奎一撇开搓澡:

“你咋来滑县了?没想到这辈子还能见到你。”

两人刚见面,牛爱国不好说自已是来投奔他。说:“我到河南来办事,路过滑县,正说明天去陈家庄看你呢。”

陈奎一先说:

“来了就好,来了就好。”

又说:

“但我现在顾不上和你说话,我得去办一件事,从明天起,咱再痛痛快快说上几天。我在滑县也没个好朋友,憋死我了。”

牛爱国:

“去办啥事?用不用我帮忙?”

陈奎一:

“回陈家庄一趟,两个儿子打了起来。都娶了媳妇,两头叫驴还是拴不到一个槽上。我回去每人打他们一顿。”

又说:

“你是跟我回陈家庄,还是在这里等我?”

牛爱国本想跟他回陈家庄,但想着人家家里正在打架,自己如何好去添乱?也知道陈奎一回滑县以后,家在这里,也是一手事,不比在长治修高速路,两人在一起吃猪耳朵猪心的时候。便说:“我在这里等你。”

又担心:

“我听说陈家庄离县城一百多里,大晚上,你怎么走?”

陈奎一一笑:

“我学会了骑摩托。”

陈奎一穿上衣服欲走,这时澡堂一个胖老头,手里拿着一把竹牌,挨个跟床铺上的人收澡钱和铺钱;收过钱的,在床头挂一个竹牌;正好收到牛爱国。牛爱国欲掏钱,陈奎一一把攥住牛爱国的手,对胖老头说:“我的朋友,从山西来的。”

谁知胖老头不买陈奎一的账,翻着眼说:“不管谁的朋友,不管从哪儿来的,洗澡住店,就得交钱。”

陈奎一跳到他跟前:

“尻你妈,就是不交,咋了?”

牛爱国忙拉陈奎一:

“别因为十块钱,伤了你们朋友和气。”

陈奎一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

“他不是冲着你,是冲着我。”

如胖老头冲着牛爱国,牛爱国交过钱就没事了;陈奎一说胖老头冲着他,牛爱国反倒不好交钱了。胖老头瞪了陈奎一一眼,转身去别的床铺收钱。牛爱国问陈奎一:“是你们经理?”

陈奎一:

“他能是经理?是经理他姨父,看个床铺,狗眼看人低,你不用理他。”

陈奎一说完,匆匆忙忙走了。牛爱国摇头一笑,原以为到滑县找陈奎一很容易,谁知也费了一番周折。说是周折,没想到又恰好遇上。牛爱国重新去澡池子泡了澡,自己搓了泥。一路上跑了两三天,身上的泥还挺多。将身子搓洗干净,回到外间铺位上,坐着喘了一阵气,盖上一个被单子歇息。也是一路上马不停蹄,跑得乏了,很快就睡着了。梦中,牛爱国似乎没来滑县,还在山西沁源。在爬沁源县城西关的废城墙。待爬到废城墙上。没想到庞丽娜也在上边。原以为庞丽娜跟老尚去了长治、太原、运城、大同、石家庄、保定、渭南、铜川、洛阳、三门峡或广州,谁知就在沁源的废城墙上。原以为庞丽娜出了事,谁知她没有出事;不但没跟老尚出事,几年之前,也没跟西街“东亚婚纱摄影城”的小蒋出事。庞丽娜还是原来的庞丽娜。牛爱国和庞丽娜结婚八九年,两人在一起的时候,一天说不了十句话;谁知到了梦中,庞丽娜拉着他的手,对过去八九年的日子,开始重新叙说;两人把八九年的日子,过成了一锅粥;没想到换一种说法,竟能根根叶叶,说个明白。说着说着,牛爱国也醒过闷儿来。原来日子还可以这么过。接着两人不说了,开始抱头痛哭。接着不是跟庞丽娜在一起。废城墙上站着西街“东亚婚纱摄影城”的小蒋,北街纱厂的老尚;三人为了庞丽娜的事,争吵起来。吵不及,打了起来。不知什么时候,庞丽娜又回来了,蹲在旁边,掩面在哭,像个孟姜女。三人吵着打着,小蒋掏出一把刀子,没扎向老尚,一刀刺进牛爱国的肚子里。牛爱国哎哟一声。醒了过来,出了一身汗。这时明白自己身在河南滑县县城一个洗澡堂子里。庞丽娜在生活中已经跟人跑了,咋到了梦里,又变了一个人呢?还与她重新说起了过去,说着说着,还与她抱头痛哭。出门假找庞丽娜和老尚的时候,牛爱国知道自己表面上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心里还是放在了心上,才不敢一个人在近处旅馆待着,到滑县来找陈奎一;现在看梦里的意思,同是放在心上,这个放在心上,又不是那个放在心上了。正兀自感叹,觉得有人拍他的肚子;这时明白,刚才从梦里醒来,不是被刀扎醒了,而是被人拍醒的。他睁开眼睛,那个手拿竹牌的胖老头,站在他面前,又来跟他收钱。牛爱国这时知道,自己的朋友陈奎一,在这个洗澡堂子,说话并无分量,还不如当年在长治修高速公路时,起码能做猪耳朵猪心的主。牛爱国不愿因为十块钱再与人纠缠,打开床头柜,从衣服口袋里摸出钱,交给胖老头。胖老头收了钱,一边往床头挂竹牌,一边又嘟嚷一句:“住不起店就别住。”

如果牛爱国没交钱,胖老头这么嘟囔没啥,交了钱还这么说,牛爱国就火了。牛爱国翻身起来,欲与他理论,但想起自己身在异乡,因为一句话,与人争执不得;又想着陈奎一在这里搓背,与这里的人闹翻。也不合适。只好装作没听见,又转身躺下。但辗转反侧,再也睡不着。睡不着不是因为十块钱和胖老头的搅扰,而是想着刚才的梦境,千头万绪,又涌上心头。也不是单为梦境,或单为过去八九年与庞丽娜的事;过去八九年的其他事情,包括妈曹青娥的死,还有与河北沧州泊头“老李美食城”章楚红的事,桩桩件件,都涌上心头。牛爱国索性坐起来,抱着膝盖,在铺上吸了两支烟,烦闷还是排解不开。偶尔抬头,看到澡堂墙上的镜子,发现自己三十五岁,竟花了半边头。这时突然感到肚子饿了,才想起自己自进了滑县,只顾找陈奎一,只顾找住处,忘记了吃晚饭。便穿衣起来,出了“瑶池洗浴城”,来到滑县街上,欲找一个饭馆吃饭。这时已是半夜时分,街两旁的店铺都关门了;街上空空荡荡,一个行人也没有,偶尔过去一两辆卡车。一立秋,夜里就不热了,一阵风吹来,牛爱国还打了个冷战。牛爱国信步顺着街道往前走,终于在十字街头,看到一个还在候客的街头饭摊。饭摊摆在路灯下,倒省得再扯电灯。摊主是个中年男人,正在往锅里添水,旁边有一个中年妇女在包馄饨,看上去像两口子。走近看,他们卖馄饨,卖饺子,也卖羊肉烩面;问了一下价钱,馄饨和饺子比过去吃过的贵,羊肉烩面却比别的地方便宜;别的地方大碗羊肉烩面三块,小碗两块五,这里大碗两块五,小碗两块。桌上还有一碗咸菜丝,让客人白吃。牛爱国便在摊子的煮锅前坐下,叫了一大碗羊肉烩面,又掏出一支烟来吸。烩面还没上来,一辆挂着拖斗的大卡车,从城外呼啸着开来,嘎吱一声,停在饭摊前。卡车的主车上高高地堆着化肥,拖车上高高地堆着农药。主车和拖车的轮胎都压瘪了,一看就超载。从卡车的驾驶室里跳下来三个人,也坐到饭摊前吃饭。三个人一个五十多岁,一个三十多岁,一个二十来岁。待他们开口,牛爱国知道三个人中,三十多岁的做主。因为问起饭的价钱,接着吃啥,全是三十多岁的开口,五十多岁和二十多岁的都在随声附和。三十多岁的男人理个平头,问:“老板,饺子多少钱一碗?”

饭摊男人答:

“三块五。”

三十多岁的男人:

“一碗多少个?”

饭摊男人:

“三十个。”

三十多岁的平头:

“来两碗。”

饭摊女人愣在那里:

“三个人,来两碗,你们谁不吃?”

三十多岁的平头拍了一下桌子:

“都吃。一共六十个饺子,不能盛三碗?”

饭摊男人笑了:

“能盛是能盛,没这么个吃法。”

三十多岁的平头:

“今天给你开个头。”

牛爱国以为他们图个节俭,也没理会。这时他的羊肉烩面上来,他剥了几瓣蒜,低下头吃面。面入了味,但汤有些咸;牛爱国让饭摊女人又加了一勺热面汤,自己又加了些醋;再吃起来,就咸淡可口。吃着吃着,身上不凉了,头上出了汗,胃口开了。又要了四个烧饼。就着烩面、咸菜和蒜瓣,吃了两个烧饼,那三人的饺子也煮熟了。三人吃着饺子,三十多岁的平头又问:“老板,烩面多少钱一碗?”

饭摊男人:

“大碗两块五,小碗两块。”

三十多岁的平头:

“来三小碗。但小碗面,大碗盛,多搁些葱花和汤水。”

牛爱国这时觉出三十多岁平头的精明,钱花得不多,但什么都吃到了;又汤汤水水,吃个热乎。饭摊男人这时笑问:“三位大哥是延津人吧?”

三十多岁的平头:

“你咋知道?”

饭摊女人:

“延津人都孬。”

“孬”是河南话,就是捣蛋的意思,牛爱国听懂了。三个延津人笑了,牛爱国也笑了。这时牛爱国突然想起,他妈曹青娥,当年就是延津人。牛爱国问饭摊女人:“大嫂,延津离这里多远?”

饭摊女人:

“两县搭界,一百多里。”

牛爱国来河南本是为了假找庞丽娜和老尚,偶然想起陈奎一,才来到滑县;没想到滑县离妈曹青娥小时候的老家延津这么近。为找庞丽娜,无意之中。找到了妈曹青娥的老家。这时突然又想起曹青娥临死之前,不会说话,拼命敲床,要找一封信;当时大家不懂她敲床的意思,这封信她生前没有找到,她死后牛爱国无意中找到了;读了信的内容,明白了妈找这封信的目的,可能是让给延津一个叫姜素荣的人打电话。临终之前,想让姜素荣去沁源一趟,她有话要说。或有话要问。不想起这些还好,一想起这些,牛爱国对“延津”二字的反应,和刚才偶然听到就不一样。牛爱国将羊肉烩面放下,起身转过桌子,坐到三个延津人跟前:“三位大哥,是延津哪里人呢?”

一老一少仍不说话,三十多岁的平头看了牛爱国一眼,觉出牛爱国问话并无恶意,才说:“县城北街,咋了?”

牛爱国将凳子往前挪了挪:

“既然大哥是县城人,可认识一个叫姜素荣的人?”

三十多岁的平头仰脸想了想,摇摇头,看其他一老一少两个人,两个人想了想,也摇头。那个五十多岁的老者问:“是县城哪街的?干啥的?”

牛爱国:

“哪街的不知道,知道是个弹花的。”

老者笑了:

“现在都没人弹花了。”

二十来岁的年轻人:

“延津县城有几万人。我们哪能都认识?”

说着话,三人又吃完小碗面大碗盛的羊肉烩面。也是急着赶路,三十多岁的平头交完饭钱,向其他两个人挥挥手,三人上了卡车,又呼啸着开走了。

半夜不出来吃这顿饭牛爱国就在滑县待下去了,待上半个月到二十天,又返回山西沁源;吃了这顿饭,知道延津就在一百多里外,第二天一早,牛爱国搭上长途汽车,去了延津。过去觉得延津跟自己没有关系,现在想起妈曹青娥临终前要找的那封信,觉得跟自己关系很紧。当时找到姜素荣来的那封信,觉得妈已经死了,再给姜索荣打电话没有用;现在觉得妈虽然死了,他想找到姜素荣,问一下姜素荣,妈想找她要说和要问的话。妈已经死了不能问妈,问妈想问的姜素荣,说不定也能问出个子丑寅卯。既然八年前姜素荣和吴摩西的后代有了联系,说不定到了延津,连吴摩西的底细,也能打听出来。吴摩西虽然已经死了二十多年,保不齐吴摩西临终之前,会留下什么话。八年前那封信上说,吴摩西的孙子从咸阳到延津来,要见曹青娥;八年前曹青娥没理会这件事,临终前却又惦记着这件事。不碰到延津人想不起从头到尾这些事,见到三个延津人,牛爱国突然想将这些事从头至尾弄个明白。初想弄明白是为了妈曹青娥,再想弄明白是为了牛爱国自己。自己跟七十年前的吴摩西,冥冥之中似乎有什么联系。不说他是自个儿另一个姥爷,七十年过去,两人的遭遇就有些相同,起码出门找人是假找是相同的。既然出门找人是假找,虽然吴摩西后来把曹青娥也就是巧玲弄丢了,怎么一辈子再没回延津呢?弄清楚这些事对吴摩西和曹青娥没有什么,吴摩西和曹青娥都已经死了;但弄清楚它们,说不定能打开牛爱国现在的心结。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没想到这把钥匙,竟藏在七十年前。这时又突然明白,昨晚进了滑县,除了觉得心不乱,还对这里感到亲切,原来以为亲切的是滑县,谁知不是滑县,而是滑县跟延津离得近。他一辈子没去过延津,没想到跟延津有这么紧密的联系。临离开滑县“瑶池洗浴城”,牛爱国给滑县的朋友陈奎一写了一个纸条。纸条上没告诉陈奎一他要去延津的事。没告诉这件事不是有意背着陈奎一,而是关于去延津之事,根根叶叶说起来太复杂,一句两句说不清楚。牛爱国写道:老陈:

山西家里有急事,我先走了。这次能见到你,我很高兴。我改日再来吧,咱留言面叙。你多保重。

牛爱国

写好,知洗澡堂子有人与陈奎一不对付,没把纸条交给洗澡堂子的人,交给在“瑶池洗浴城”门口摆烟摊的一个中年妇女;看中年妇女有些不乐意,便买了她一盒烟。然后去长途汽车站,坐车去了延津。

到了延津县城,牛爱国才知道延津县城之大。比滑县和山西沁源的县城大多了。县城正中有一座宝塔。塔院外是一条津河,浩浩荡荡,从县城中间穿过。河上有一座桥,桥上桥下,皆是挑担的、推车的、卖菜的、卖肉的、卖果子的、卖杂货的;县城有几只大喇叭,里面播着豫剧、曲剧和二夹弦;除了这些河南戏,竟还有锡剧和晋剧;便知道延津是个四方人走动的地方。这么大一个县城,想打听出一个只知姓名不知地址的人并不容易。牛爱国从上午问到中午,从东街问到西街,从北街问到南街,没问出个所以然。这才知道昨天夜里在滑县街头,那三个延津人不知姜素荣为何人,不是妄说。八年前姜素荣给妈曹青娥写的信上,倒有姜素荣的地址和电话;那封信牛爱国还留着,一开始放在沁源县牛家庄,后来放到县城南关租的房子里。他想给沁源的姐夫宋解放打个电话,让他去南关家里找出这封信,告诉他地址和电话;但又怕露出假找庞丽娜和老尚的马脚,只好继续用嘴在延津县城问下去。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县城北关火车站,问到一个卖酱兔腿的,正好姓姜,是姜素荣的本家;经他指点,这才终于在县城南街剧院北侧,找到了姜素荣家。

姜素荣是个三十七八的妇女,她的爷爷叫姜龙。曹青娥活着的时候。给牛爱国说过延津和姜家的事,牛爱国脑子里,对延津和姜家大体有个印象。待见到延津和姜素荣,还是和脑子里想的不一样。四十年前曹青娥来延津时还没有姜素荣,姜家还在弹棉花,如今姜家不弹棉花了;从姜龙姜狗一代到现在。姜家由十几口子变成五六十口子,干啥的都有。姜索荣开了一个杂货铺,卖些烟、酒、酱油、醋、咸菜疙瘩、方便面、各种饮料和矿泉水,门口还有一个冰柜,卖些冰棍和雪糕等。杂货铺的名字就叫“素荣门市部”。没打问出姜素荣家地址之前,牛爱国已在南街来来回回走了三趟,也没留意这个门市部的招牌。姜素荣问明牛爱国的身份,不明牛爱国的来意,一开始以为牛爱国在河南有棘手的事找她,或借钱,或借物,便有些警惕;待牛爱国说清是为了打听些往事,姜素荣才放下心来。接着听说曹青娥去世了,感叹一番,说:“没跟这位姑奶奶见过。”

待牛爱国问到八年前,吴摩西的孙子到延津来,她给山西沁源牛家庄曹青娥写信,让曹青娥到延津来,到底要说个啥,姜素荣却一问三不知。牛爱国:“大表姐,那封信不是你写的吗?”

姜素荣:

“那信不是我写的。陕西的客想说的事,我根根梢梢都弄不明白;我是个急性子,不爱写信,那信是罗安江代我写的。”

姜素荣告诉牛爱国,吴摩西七十年前逃到陕西咸阳之后,不叫吴摩西了,又改名罗长礼,所以他的孙子叫罗安江;八年前写那封信时,罗安江怕事中的曲曲弯弯解释不清,仍把他爷爷说成吴摩西。牛爱国不明白吴摩西到陕西之后,为什么又改名姓,其中又有什么缘由;但也顾不上计较这些七十年前的事,先问八年前的:“罗安江在延津时,都说了些啥?”

姜素荣想了想,说:

“忘了。只记得他想见你妈。他本来该姓杨,从陕西到延津来,按说应该去杨家庄,但他没去杨家庄,来找咱们姜家,就是看能否找到你妈。”

牛爱国:

“他在延津住了多长时间?跟别人聊过吗?”

姜素荣:

“看来他有心事,整天吃不下饭,也不跟人聊;住了半个月,见你妈没回音,他就回陕西了。”

牛爱国:

“既然他想见我妈,从你这里,又知道了山西的地址,为啥不直接去山西呢?”

姜素荣:

“我也这么劝过他。其实他来第二天,我就看出来了,对见不见你妈,他也有些犹豫。你妈来,他也就见了;让他去山西,他死活不去。”

又说:

“也不知他顾虑个啥。”

不管罗安江顾虑个啥,牛爱国从滑县到延津来,等于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姜素荣有个弟弟叫姜罗马,二十出头,在延津县城开三轮车,拉些散客。牛爱国和姜索荣正说话间,他开着三轮车路过姐姐的杂货铺,停下喝水。见牛爱国面生,便问姜素荣这人是谁;打问出牛爱国的来路,倒对牛爱国因为八年前的事,千里迢迢来到延津,有些好奇。接着不去拉客了。留下听他们说话。听着听着,听出不全是为了八年前的事,还为了七十年前的事,就更加好奇了。姜素荣说着说着烦了,姜罗马倒起了兴致。牛爱国见姜素荣说不出什么,也就不问了;下午,姜罗马用三轮车拉着牛爱国。在延津县城四街转了转。姜罗马也是爱说话,指着现在的延津,给牛爱国讲解七十年前的事情。到西街一个地方,告诉牛爱国这是当年吴摩西和吴香香蒸馒头的家,现在成了一家酱菜厂;到了北街转盘处,说转盘西北角,当年是意大利神父老詹的教堂,现在成了“金盆洗脚屋”;到了东街桥下,说这里当年有吴摩西挑水的井,现在成了一个卷烟厂;回到南街,指着姜素荣杂货铺旁边的剧场,说这里当年是吴摩西大闹南街的地方,当年的一个碌碡,现在还戳在剧院门侧。姜罗马对这些事也是听说,这些事在延津只剩姜家知道;牛爱国既对现在的延津不熟,也对七十年前的延津不熟,听后,也理不出七十年前这些事的来龙去脉。这时姜罗马问:“大哥,你从山西到延津来,不会光为打听七十年前的事吧?”

牛爱国一愣:

“那你说我为啥?”

姜罗马:

“我也纳闷了一下午呢。如果是为了现在,应该是找一个东西。可七十年前,一个卖馒头的,能留下啥宝贝呢?”

牛爱国哭笑不得,感叹一声:

“老弟,如为找一件东西就好了。”

但他如何从曹青娥去世说起,说到庞丽娜第二次跟人跑了,自己如何出去假找庞丽娜和老尚,又如何到滑县找陈奎一,接着碰到三个延津人,又到延津找七十年前的事,这些来龙去脉呢?不解释还好,一解释更解释不清了。只好说:“就算是个东西,不是也没找到吗?”

姜罗马听他这么说。倒来了劲:

“杨家庄你还去不去?”

杨家庄是吴摩西或罗长礼从小生长的地方,按说应该去。但吴摩西自逃到咸阳改叫罗长礼之后。再没回过杨家庄,也没回过延津;上次罗安江来延津,也没去杨家庄,想着现在去也是自去,便说:“我不去杨家庄,我想去咸阳找罗安江。”

姜罗马愣在那里:

“大哥,你比我还轴。你这样的人,我没有见过。”

第二天,牛爱国向姜索荣要了罗安江家在咸阳的地址。要去咸阳。当年罗安江对去山西有些犹豫,牛爱国对去咸阳,却没有犹豫。罗安江越是犹豫,牛爱国越想找到罗安江。找罗安江也不是为了找罗安江,还是想找到死去的罗长礼也就是吴摩西,看他临终时留下什么话。七十年前,吴摩西从河南去了陕西;七十年后,牛爱国也从河南去了陕西。牛爱国在心里盘算一下,吴摩西去陕西的时候二十一岁,牛爱国去陕西的时候已经三十五岁了。牛爱国这趟从山西沁源出来,本是假找庞丽娜和老尚,没想到转了一圈,却要去陕西找吴摩西;七十年前吴摩西从延津出门时,找人也是假找;没想到七十年后,一个假找找另一个假找,却是真找。牛爱国倒有些啼笑皆非。姜素荣听说他要去陕西,虽吃了一惊,也没留他,牛爱国坐长途汽车到了新乡,从新乡坐上开往兰州的火车。火车上人多,牛爱国在车厢过道里站了一天一夜,也没坐上座位。也是站久站乏了,夜里站着打瞌睡,裤兜里的钱包被人偷去了。好在车票没在钱包里,在上衣口袋里。第二天下午,车到咸阳,牛爱国拿着车票,背着提包,出了咸阳站。想着与罗安江头一回见面,身无分文去找人家,会有诸多不便,也容易让人产生误会;在肚子里骂了一阵贼,偷人钱事小,误了人家的正事,就可恨了;便在火车站的货栈扛了五天大包,挣了八百多块钱。按说扛五天大包只能挣四百多块,牛爱国白天黑夜连轴转,不知扛了多少大包,挣了八百多块。拿到钱,出了货栈,已是第六天清晨。牛爱国来到火车站广场,坐在一个水摊前喝水。喝完水,五天的困劲儿一块上来了。旁边有几排连椅,供南来北往的旅客歇脚。清晨旅客少,牛爱国躺在一个连椅上,头枕自己的提包,想打个盹。身子刚放平,就睡着了。一觉醒来,还是清晨,太阳还没有升起来。牛爱国以为自己打了个盹,旁边卖水的大嫂却说,他已经睡了一天一夜。大嫂说,昨天看他睡了一天,没有在意;今天清晨又来广场摆摊,看他还在这里睡,以为他病了,刚要喊他,他也就醒了。牛爱国这时感到尿憋得痛。知道自己不是睡醒了,而是被尿憋醒了;又发现胳膊上爬满汗碱,知道睡时出过几回汗,落过几回汗;牛爱国对卖水的大嫂不好意思一笑,说自己没病,就是缺觉;然后先去厕所,排空了肚子,又到火车站水房,洗了洗胳膊,擦擦前胸,又洗了把脸,浑身精神许多。在街巷的小摊吃过早饭,按着在延津记下的地址,去咸阳光德里街水月寺胡同一百二十八号去找罗安江家。有了确切的地址,寻到该找的人倒也不难。但到了罗安江家,才知道罗安江八年前已经去世了,留下一个老婆和两个孩子。

罗安江的老婆四十多岁。瘦弱,白净,叫何玉芬;罗安江的大孩子是个儿子。十八九岁,已出外打工,不在咸阳;小女儿才十多岁,正上小学。何玉芬问明牛爱国的来意,先是吃了一惊,接着倒是个耐心人,按着牛爱国的意思,从吴摩西也就是罗长礼说起,一直说到自己的丈夫罗安江,将过去的七十年,前后说了两个钟头。也许是丈夫死了,平时无人与她说话,说起这些陈年往事,她倒也不烦,不像河南延津的姜素荣,说着说着,自个儿先急了。何玉芬说话不紧不慢,说完一段,还看牛爱国一眼,咂吧嘴一笑,作个了结。她说,吴摩西也就是罗长礼七十年前逃到咸阳后,一直在街上卖大饼。除了卖大饼,还卖芝麻烧饼和河南火烧,还卖牛头肉和羊头肉。整天戴个白帽子,像个回民。听说他来咸阳之前,还去过宝鸡,说是去找一个人。那个人没有找到,折返头又来到咸阳。在咸阳娶妻后,生下三男一女。到了孙子辈,有十几个孙子孙女。何玉芬自嫁给罗安江后,就知道罗长礼跟老伴说不着,跟儿子们说不着,跟儿媳们说不着,孙子辈中,跟其他人也说不着,唯独跟罗安江说得着。全家人都说罗长礼偏心。何玉芬听婆婆说,罗安江一生下来,罗长礼就说他像一个人;罗安江五岁之后,两人就开始说话,夜里睡在一张床上,什么都说,一说就是半夜。罗安江娶了老婆之后,遇事不与何玉芬商量,与爷爷罗长礼商量。二十年前,罗长礼去世了。八年前,罗安江突然得了胃癌。知道自己得病之后,他就闹着去河南延津,说罗长礼生前留下一句话,让他放心不下;不得病就忽略了这事,知道自己在世上时间不长了,便想在临死之前,去延津找一找当年爷爷丢失的女儿巧玲;找不到也就算了,如能找到,好把这句话当面告诉她。找到找不到,都图个心安。家里人看罗安江有病,都拦住不让他去。但八月十五前三天,他趁人不备,一个人悄悄去了火车站,打张车票去了河南。在延津待了半个月,也没找着当年的巧玲,就又回来了。回来三个月后。就去世了。没想到八年之后,巧玲的儿子牛爱国又来找他。说完这一段,又看牛爱国一眼,这次没笑,掩面唏嘘一阵。这时牛爱国又想起延津姜素荣的话,她说罗安江在延津待了半个月,心事很重,吃不下饭;原来不单是心事重,身体也有重病。想来罗安江也是个有心事不外露的人。这恐怕是他妈曹青娥八年前没有想到的。如果妈曹青娥知道罗安江得了重病,也许就去了延津。这时牛爱国又不明白,当年的曹青娥,为啥不与罗安江见面呢?罗安江想见曹青娥,为何又不去山西沁源呢?其中也定有原因。能见面的时候不见面,曹青娥临死之前,像八年前得了重病的罗安江一样,突然又想见面,岂不知罗安江已经死了八年了。大家不见面是不想理会那些事,怎么赶在临死之前,都又想理会了呢?这其中的奥秘,牛爱国想不清楚。牛爱国:“大嫂,你知道姥爷对大哥说的那句话吗?”

牛爱国说的“姥爷”,就是吴摩西或罗长礼了,“大哥”就是罗安江了。何玉芬却摇摇头:“你大哥这人,跟我也说不来,他有话不跟我说。”

牛爱国:

“那他跟谁说得来呢?”

何玉芬:

“他跟儿子女儿都说不来,只跟一个本家兄弟叫罗晓鹏的,两人常在一起说话。”

牛爱国:

“罗晓鹏在家吗?”

何玉芬:

“他带着我儿子,叔侄俩做伴,到广东打工去了。”

牛爱国:

“他俩留的有电话吗?”

何玉芬:

“爷儿俩打工也不容易,一会儿珠海,一会儿汕头,一会儿东莞,没个固定地方,也就没个固定电话。”

看来要找到罗长礼那句话,还得去广东到处找罗晓鹏。这时明白想打听出七十年前的一句话,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至于接着去不去广东,牛爱国有些犹豫。不是犹豫罗晓鹏难找,或犹豫自己的时间或盘缠,而是罗长礼和罗安江说得着是一回事,罗安江和罗晓鹏说得着是另一回事。正因为两人说得着,可说的话题就很多;不知罗安江与本家兄弟罗晓鹏说的许多话中。有无罗长礼与罗安江说的这一段;就是说过这一段,这句话与罗长礼和曹青娥有关,与罗晓鹏无关,不知罗晓鹏是否还记在心中。何玉芬与牛爱国说完这些话,又带牛爱国到正房,看吴摩西也就是罗长礼的照片。还有她丈夫罗安江的照片。墙上的镜框中,有一张全家福,罗长礼也就是吴摩西是个老头,瘦高,尖头顶,留着一撮山羊胡子,坐在正中,眼睛直直的,看着前方。这人虽是牛爱国的“姥爷”,但两人平生无见过面,也无说过话,牛爱国看上去,也就是个陌生人。罗安江站在人侧,板着脸,像罗长礼一样,也眼睛直直的,看着前方。没见罗安江的照片之前,牛爱国想着他是个大眼,谁知是个细眯眼。刚才听何玉芬说,罗安江刚生下来,吴摩西也就是罗长礼说他像一个人,牛爱国以为他像曹青娥也就是巧玲,所以吴摩西也就是罗长礼亲他;现在看上去,跟曹青娥长得一点不像,看来吴摩西也就是罗长礼说的不是曹青娥也就是巧玲,而是另外一个人;那另外一个人是谁呢?牛爱国又想不清楚。何玉芬又带牛爱国走到里间,从墙根柜子里,拿出一沓破纸,说吴摩西也就是罗长礼生前,把这沓破纸。当了一辈子宝贝,临死时,把它交给了罗安江。罗安江生前,也把它当个宝贝,一直放到柜子里,不让人看。牛爱国接过这沓纸,纸已经发黄,许多地方被虫蛀了。打开,纸上是一幅图,画着一座宏大的房子,看上去像一座教堂。教堂顶端有十字架,还有一座大钟。图画得倒是气派,因不知其中的缘由,虽呼之欲出,牛爱国看了半天,也看不出个所以然。将图纸翻过来,图纸的背面,写着两排字。头一排是蝇头小楷:恶魔的私语;第二排是钢笔字:不杀人,我就放火。两排字的字形不同,显然不是一个人写的;多年过去,字迹也有些模糊。牛爱国看到这两排字,皆心里一惊。但物在人亡,既不明白这字是谁写的,也不明白这人写这字的情形,就不明白这些话的含义。琢磨半天,仍难解其意,只知道是两句狠话。倒是这种狠的心情,自己也曾有过。叹了口气,将这纸叠起来,又交给何玉芬。何玉芬又把它放回到柜子里。

吃过晚饭,何玉芬又与牛爱国对坐着说话。一个东向坐。一个西向坐。这时何玉芬说:“兄弟从山西到延津,又从延津到咸阳,不光为打听些过去的事吧?”

牛爱国看大嫂温和,一是与她说得来,二是既与她不熟,也与她不生,半生不熟,适合说心里话;也是一路走来,无人说话,心里憋得慌;便将自己的心事,从妈曹青娥得病住院说起,到曹青娥去世,接着庞丽娜第二次跟人跑了;由第二次跟人跑了,说到第一次跟人跑了;第一次自己出走到沧州,这次出门找庞丽娜和老尚也是假找,如何到了河南滑县,又如何去了延津,从延津又来到陕西咸阳,一五一十,来龙去脉,说了个痛快。说完,牛爱国叹口气:“我也明白,说是为妈找过去的事,还是想借此解自个儿的烦闷。”

何玉芬听完,叹息一声:

“大兄弟,你要这么说,我劝你就别找了。”

牛爱国:

“为啥?”

何玉芬:

“就是找到这些事,也解不了你心里的烦闷。”

牛爱国:

“此话怎讲?”

何玉芬:

“能看出来,你心里的烦闷,比你找的事还大。”

牛爱国心里咯噔一下,觉得何玉芬的话,说中了他的心事。自己的心事,自己未必能掂出它的分量。两人说话说到半夜,各自回房安歇。牛爱国洗过脚,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听到正房的座钟敲响夜里三点,还没睡着。正房传来何玉芬和她小女儿的鼾声。牛爱国披衣起床,来到院中。院中有一棵大槐树,牛爱国搬一个凳子,坐在大槐树下。低头想了一阵心思,猛地抬头,一个大月亮,缺了半边,顶头在半空中。虽是半个月亮,却也亮得逼人。一阵风吹来,槐树的叶子索索地响;脚下树叶的影子,也随声索索地晃动。牛爱国突然想起八个月前,他在河北泊头“老李美食城”,也碰到这么一天,头顶的月亮,比今天还大。那天牛爱国从沧州到德州送豆腐,回来的路上,汽车的水箱坏了,牛爱国只好将车停在“老李美食城”。“老李美食城”的院子里,也有一棵大槐树。就在那天夜里,他和章楚红好了。后来两人越来越好,越来越说得着。夜里说话。能说整整一夜,不困,不累,也不饿。再后来一天,章楚红在床上抱着牛爱国,让他带她走,离开泊头。当时的牛爱国不是过去的牛爱国,成了另一个牛爱国,张口就答应了。章楚红见牛爱国答应了,又抱紧牛爱国:“你要这么说,我就有一句话要给你说。”

牛爱国:

“啥话?”

章楚红:

“我回头再告诉你。”

但等到回头,牛爱国听了沧州“雪赢鱼豆制品公司”崔立凡一席话,害怕出人命,害怕自己带不了章楚红,借妈曹青娥生病,逃回山西沁源老家。从那天晚上到现在,七个月过去了。七个月中,没敢再认真想这事。现在触景生情,突然觉得章楚红没说出的话,和吴摩西临终前要对巧玲说的话一样重要。吴摩西对巧玲说的话,就是到广东找到,也未必能解牛爱国心中的烦闷;章楚红要说的话,却能打开牛爱国心头那把锁。没想起这段事牛爱国还想去广东,接着去找吴摩西当年给巧玲说的话,想起这段事牛爱国想去找章楚红。七个月前他胆小闪了章楚红,现在从沁源到滑县,从滑县到延津,从延津到咸阳,一路走来,人走瘦了;今天晚上,胆子却突然长大了。在那件事情上胆小了,七个月后,却从别的事情上,胆子又长大了。胆子大了的牛爱国,就成了敢带庞丽娜一起出走的老尚。第二天一早,牛爱国就去罗安江家胡同口的杂货铺里,给河北泊头的“老李美食城”打了个电话。电话通了,接电话的是个公鸭嗓,牛爱国听出声音不是“老李美食城”的老板李昆,以为是厨子胖三,便大着胆子问:“章楚红在吗?”

对方回答得很干脆:

“不在。”

牛爱国:

“是出去买菜了,还是这几天去外地了?”

对方:

“走了半年了。”

牛爱国吃了一惊,又爹着胆子问:

“李昆呢?”

对方:

“不在。”

牛爱国:

“去哪儿了?”

对方:

“不知道。”

牛爱国产生了怀疑:

“你是‘老李美食城’吗?”

对方:

“过去是,现在不是。”

牛爱国:

“你现在是啥?”

对方:

“老马汽修厂。”

牛爱国放下电话,知道事情发生了大的变故。接电话的也不是厨子胖三。牛爱国想了想,破釜沉舟,又给章楚红的手机打电话。这号码倒一直记在心中。但七个月来,他一直躲着这号码,一直害怕这号码找他;现在心里焦急,加上胆子大了,径直拨了过去。拨号时,牛爱国心里咚咚乱跳。待拨通,电话里却说,该号码已经停机了。左右找不着人,牛爱国不知情况发生了什么变化,心里更加着急。牛爱国回到罗安江家,当即就要告别何玉芬,上路去泊头。何玉芬见他这么快就要离开,吃了一惊,问他哪里去;牛爱国没说自己要去泊头,而说要回山西沁源老家。何玉芬听他这么说,倒松了一口气,说:“知你夜里没睡好,想孩子了吧?”

牛爱国点点头,收拾东西要走。何玉芬:“大兄弟,家里没别的,临走送你一句话。”

牛爱国:

“啥话?”

何玉芬:

“日子是过以后,不是过从前。我要想不清楚这一点,也活不到今天。”

这话跟妈曹青娥生前说的一样。牛爱国点点头,告别何玉芬,去了咸阳火车站。从咸阳坐火车到石家庄,从石家庄坐长途汽车到泊头,在公路旁“老李美食城”下车,已是第三天傍晚。七个月前的“老李美食城”,现在彻底变了样。过去是一个干净的小院,现在成了汽修厂,地上到处都是油污和汽车的废零件。过去飘出来的是饭香,现在是刺鼻的汽油味和机油味。“老马汽修厂”的老板叫老马,四十多岁,是个大胖子,方头;秋天了,还光着膀子,胸前没有胸毛,刺着一只熊猫;别人刺青刺青龙,或刺张嘴的老虎或豹子,他刺了一只吃竹子的熊猫,让牛爱国觉得好笑。老马养了一只小猴;牛爱国到时,工人们在院子里修车,老马手拿一根鞭子,啪啪甩着,逼着这头小猴在槐树下翻跟斗。猴瘦,显得老马更胖。牛爱国不知老马与过去“老李美食城”李昆的关系,没敢说自己来这里的真实意图,只说自己七个月前在“老李美食城”打工,李昆欠他工钱,过来要账。老马瞥了牛爱国一眼,对着猴儿说:“你这人不老实,一听就是瞎话。”

老马一张嘴,牛爱国听出他是东北人;说话公鸭嗓,知道在咸阳打电话是他接的。牛爱国:“咋了?”

老马:

“说老李别的坏话行,说他欠人工钱,这话编得不像。”

牛爱国知道自己说错了话;牛爱国跟李昆还是朋友时,知道李昆大方;头一回与李昆见面,是个大雪天,车误在“老李美食城”;当时两人素不相识,李昆就请他喝酒。牛爱国忙说:“当时我走得急,老李也是一时不凑手。今天正好路过,过来看看。”

老马不理牛爱国,又甩鞭子驯猴。这次不让小猴翻跟斗了,把一个钢圈立到凳子上,让小猴跃起钻圈。这只小猴翻跟头行,钻圈不行;从一丈之外冲向凳子,跑起来速度倒挺快,但到凳前跃起,又害怕了,不敢钻圈,落回凳子前,由于刹步太急,自己给自己摔了个跟头。老马急了;远处有修车工人在电焊,焊条点到车壳子上。吱吱往外冒着蓝色的火花;老马指着远处的火花说:“怕顶啥用呢?这是钻干圈,将来还得钻火圈呢。”

这话小猴听懂了,更怕,身子蜷到槐树下,瑟瑟发抖。任老马这么玩下去,看来永远没个头。牛爱国跨前一步:“大哥,能否借一步说话。”

老马又瞥了牛爱国一眼,以为牛爱国想在他的汽修厂打工,眼睛离开猴子,打量牛爱国:“我这可不白养人,你会修车吗?”

牛爱国知道老马会错了他的意,但又怕直接打听别的,老马再不理他,便将错就错,顺着老马说:“开过几年车。”

老马瞪了牛爱国一眼:

“又在说瞎话。你要会开车,当初能在饭馆剥葱?”

牛爱国也是进退两难,只好指着远处几辆车说:“大哥,你随便挑一辆。我开给你看。”

老马见牛爱国叫板,将小猴拴在槐树上,指着屋檐下一辆拆下四扇门的破吉普:“走,跟我去镇上拉趟轮胎。”

原来这辆烂吉普,是老马的坐骑。牛爱国也看出来了,胸前刺着熊猫的老马,遇事爱较真。事到如今,牛爱国只好把提包扔到破吉普上,开上车,拉着老马,去镇上买轮胎。从镇上将十几个轮胎拉回来,牛爱国与老马熟了。“老李美食城”被改成“老马汽修厂”。在“老马汽修厂”旁边,又出现一个公路饭店叫“九弦河大酒店”。说是大酒店,也像过去李昆的美食城一样,也就三间屋子,七八张桌子,做些宫保鸡丁和鱼香肉丝等家常菜。附近并没有河,也不知这名字缘何而起。也是到了晚饭时候,牛爱国便在“九弦河大酒店”,请老马吃饭。老马个大体胖,却不能喝酒。几杯酒下去。老马就喝多了。老马一喝多,就成了另外一个人,有点像山西沁源县城东街卖肉的冯文修。老马蜂目,豺声,是恶人相,谁知熟了之后讲朋友。牛爱国还没说什么,老马隔着桌子,对牛爱国说了一大堆心腹话。老马本是辽宁葫芦岛人,早年贩过粮食,开过洗澡堂子,后来在葫芦岛开了汽修厂。按说葫芦岛是他的老家,但因为几桩事,弄得老马伤了心。是几桩啥事,老马也没细说,加上舌头开始绊蒜,大体五桩事情,四桩别人对不起他,一桩他对不起别人。最后对葫芦岛伤了心,便来了河北泊头。老马拍着桌子:“葫芦岛待不了,我来河北成不成?”

又凑近牛爱国:

“我现在不招惹人,我玩猴,行了吧?”

牛爱国连连点头。待老马说累了。点烟之际,牛爱国才转过话题:“大哥既是东北人,来这里开汽修厂,可与我过去的老板李昆是朋友?”

老马:

“见过面,谈房价的时候,知道他够朋友,之前跟他不熟,是通过朋友认识的。”

见老马这么说,牛爱国倒放下心来,问:“老李的饭店开得好好的,咋突然不开了?”

老马瞪大眼珠:

“家里出事了。”

牛爱国:

“出啥事了?”

老马:

“半年前,老李和他老婆离婚了。”

牛爱国:

“为啥离婚?”

老马:

“那女的外边有人了。我听说,老李本来不知道,两人因为别的事吵了起来,吵急了,还是那女的说给老李听。”

牛爱国心里咯噔一声,大概这个人说的就是他了;又猜想章楚红所以说出这事,是要破釜沉舟,下决心跟李昆分手了。老马:“那女的没拿老李当回事,老李却拿那女的当回事,麻烦就在这里。听说离婚时,差点出了人命。”

牛爱国吓出一身冷汗。待吸过一支烟,镇定下来,又问:“就是离婚,那女的走了,也不耽误老李接着开饭店呀。”

老马挥着手:

“这你就不懂了,大概老李也是对这里伤了心,就像我对葫芦岛伤了心,才来河北一样。”

牛爱国:

“那老李到哪里去了?”

老马:

“说不清楚。有人说去了内蒙,有人说去了山东。”

牛爱国:

“他老婆呢?”

老马:

“听说去了北京。有人说,当‘鸡’去了。”

又感叹:

“一个人宁肯当‘鸡’,也不愿给一个人当老婆,可见两人别扭到啥程度喽。”

牛爱国愣在那里。章楚红与李昆离婚,可能因为牛爱国,也可能因为别的事;但不管因为什么事,归根到底,都跟牛爱国有关系。七个月前,牛爱国撇下章楚红逃回沁源,还怕接着出事;因为章楚红知道他山西老家的地址,牛爱国担心章楚红破釜沉舟,去山西老家找他;但章楚红没去找他;半年前,章楚红破釜沉舟,与李昆离婚,也没去山西找牛爱国;七个月来,也从无给牛爱国打过电话;想来也是对牛爱国伤了心。但越是这样,牛爱国现在越想见到章楚红。不管她现在在干啥。找到她不是要从她嘴里打听七个月前她想说而没说的话,来泊头之前也许想知道这句话,现在突然明白,时过境迁,再找到这句话,这句话也已经变味儿了;他现在找到章楚红,不是要打听七个月前的老话,而是牛爱国有一句新话,要告诉章楚红。七个月前牛爱国逃回山西,闪了章楚红,是怕出人命;现在就是出人命,为了这句话也值得。问题是现在想出人命也不得了,李昆和章楚红都各奔东西,过去事情的关节全都不存在了。正因为一切都不存在了,现在想找到章楚红就难了。她的手机停机了。大概她换了手机号码。一个人换手机号码,就是要与过去的生活彻底割断。老马说她半年前去了北京,也不知她是否真的去了北京。就是去了北京,半年后,不知她现在仍在北京,还是又去了别的地方。就是仍在北京,北京大得很,也不知她在北京的哪个角落。这时牛爱国回想与章楚红在一起时,章楚红说过几个她过去的好朋友。章楚红是张家口人,她有一个好朋友叫徐曼玉,原来在张家口开美容厅,后来去了北京;不知章楚红半年前去北京,是否去投奔她。当时听章楚红说,她们两人断了音讯,也有两三年了。还有一个同学叫焦淑青,在张家口火车站卖车票。牛爱国灵机一动,火车四处跑,火车站却是个固定的地方,可以先去张家口火车站找焦淑青。就是焦淑青离开了火车站,火车站的人也该知道她的去向。找到焦淑青,看焦淑青与章楚红是否还有联系。就是焦淑青与章楚红断了联系。通过焦淑青,总能找到章楚红在张家口的家。找到她家,也就找到了老根;通过她家里人,总能找到章楚红现在的去处和电话。于是决定第二天一早去张家口。主意打定。他盘算一下日期,这次从山西沁源出来,从西到东,从北到南,从南到西,从西到东,从南到北,一路走下来。也走了二十多天;别的倒不打紧,只是惦着老家的女儿百慧。算着再过两天,百慧就该开学了。于是第二天早起,去张家口之前,牛爱国先给山西沁源县城东街酒厂的姐夫宋解放打了一个电话,说自己暂时还回不了沁源,让宋解放先照料百慧上学。宋解放在电话里喊:“你在哪儿呢?”

牛爱国:

“远得很,在广州呢。”

宋解放:

“还没找到庞丽娜和老尚吗?要不回来吧。”

牛爱国:

“不,得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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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时期(公元80年),年少的汉昭帝刘弗陵在荒漠迷途,得女孩云歌带其走出荒漠,刘弗陵最终被精灵可爱的云歌打动,互赠礼物后相约十年后的长安相会!10年后,云歌依约到长安,误认刘病已为弗陵,以为他不记得儿时的大漠诺言,身边还多了个美丽女子许平君。伤心的云歌正欲返回大漠,却遇上公子孟珏。萍水相逢的孟珏为云歌排忧解难,看似淡漠,却以独特的方式默默守候云歌。原来,当年八岁的云歌无意中送出两只珍珠绣鞋,一是与她拉钩为誓的刘弗陵,另一就是当年的小乞丐孟珏。云歌费尽心思找寻刘弗陵,机缘巧合地与孟珏相识相爱,却发现自己只是被利用。当她心灰意冷准备回家时,被刘弗陵所救。她以为得到幸福时,陵却意外猝死......珍珠绣鞋牵引出两段情缘,看似造化弄人,却是上天给云歌最好的礼物。

结局有点虐,云歌和刘弗陵彼此相爱后,刘弗陵准备在刘贺和刘询中选一个继承人,他和云歌就可以远走高飞了,但后来他中了毒,本来孟珏可以治好他,结果云歌被人利用,无意中使用的香味刺激了他的毒,结果刘弗陵去世了。后来云歌就比较惨,被霍成君抓住关起来,被鞭打。后来她发现有了陵哥哥的孩子,充满了新生的力量,却被其他人在利益的驱动下算计,孟珏无奈的灌她喝了堕胎药。再后来云歌发现了陵哥哥中的毒,她以为是孟珏下的,准备杀了他,但没有下去手,直到许平君告诉她真相,一切都是刘询和霍成君做的,她才知道错怪了孟珏。许平君被霍成君设计陷害,生孩子的时候难产而死,云歌趁机抓住了刘询,本来要杀死他,但孟珏告诉她,她的陵哥哥在去世前已经知道是刘询做的,但为了国家,他要让刘询活着。为了陵哥哥的心愿,云歌放了刘询,最后在于安的陪伴下,她要陪着心中的陵哥哥去看长安城外的世界,而小妹则在平陵守着与陵哥哥的回忆,守着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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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刻划小说人物注意

全文共 1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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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说中的人物和真实人物不同。他是作者虚构的,而这种虚构的人物来自小说作者的心灵之中,是融有作者的血肉、灵魂、性格、气质的"臆造"的人物。小说中的人物生活在小说的国度里,这个国度是一个叙述者与创造者合而为一的世界。英国小说家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中指出:小说人物在人生中的五项主要活动--出生、饮食、睡眠、爱情和死亡等方面,都有不同于真实人物的特点。只要他了解他们透彻入理,只要他们是他的创作物,他就有权要怎么写就怎么写。这就说明:小说人物由于是作者展开想象、通过虚构创造的,因此他不同于生活中的真实人物。学习小说写作,不能不首先明白这个问题。

(二)小说人物与作者自我之间是一种既矛盾又统一的关系。莫泊桑在《谈小说创作》中告诉我们:作者写的不管是什么人物,"我们所表现的终究是我们自己","我们要使人物各各不同,就只有改变他们的年龄、性别、社会地位和我们自我的生活情况,这自我是大自然用不可越逾的器官限制所形成的。""要使读者在我们用来隐藏自我的各种面具下不能把这自我辨认出来,这才是巧妙的手法。"

同时,莫泊桑又指出:我们作者"如果对人物进行了充分的观察,我们就难免相当准确地确定他们的性格,以便能预见他们在各种不同情况下的行动方式,如果我们能够说:一个具有这样性格的人,在这样的情况下会做出这样的事,但决不能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能够一个个地确定人物自己的非我们所有的思想中的一切最隐蔽的活动,那些与我们不同的本能所产生的一切神秘的希求,他那器官、神经、血液、肌肤和与我们特殊的体质所决定的暧昧的冲动。"这就是说:作者根据自己的艺术构思塑造着人物,但人物却对作者

保持着相对的独立性;作者三番五次地进行艺术构思,修改自己的人物性格,要人物活起来站起来,是典型又是个性;人物性格一旦形成,一旦活起来站起来,他就要顽强地按照他的社会地位、生活环境、思想性格、个人气质来思考,说话,做事,行动,抒发内心情绪。这时候,他常常要跟他的作者发生争执,提醒作者应该怎样描写他。在这样的情况下,作者的笔就只好顺着人物自身的行动进行写作。当然,这种情况是只有在进行认真、深刻的艺术构思后才会出现,草率从事是写不出真正的小说人物的。

(三)小说人物的个性特征需要通过真实的细节描写体现出来。在小说写作中,细节描写对人物的个性化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真实的典型的细节首先是行动方面的,也可以是语言方面的,或者是心理活动方面的,以及其它方面的。作家刘真从创作中体会到:"作品中的细节,就象活人身上的细胞,是艺术作品的灵魂,所谓作品的高度,深度,是由它的细部来决定的。""一个细节很难构成一篇小说,可它常常是一篇小说的引线或基础。"(《首先要攻下的难关》)

学习小说写作,一定要下功夫寻找这样的细节--看似无所谓却有重要意义的细节。因为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正是由许多适当而具有力的典型细节来完成的。唯有把许多有典型意义的细节有机地贯串起来,组织起来,才能达到从典型环境中描写典型性格的目的。另外,有的作者还常常通过写人物小传分析人物性格。这种人物小传对作者掌握人物性格有一定帮助,初学者也可在习作小说时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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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白发魔女传》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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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发魔女传》是作家梁羽生的作品。1957年8月5—1958年9月8日发表。叙述的是明万历四十三年凉秋,云贵总督卓仲廉卸任归故乡陕北,途经川陕边境时被劫富济贫的绿林女大盗“玉罗刹”练霓裳劫去大部分财产。随行护送的武当弟子耿绍南,因傲慢不逊被削去左手二指,以示惩戒,练霓裳自此与武当派结怨。百姓反抗政府,下属背叛上级,奸佞出卖国家,反抗与自由的精神交织在一起,就是那个时代的精神。以下是《白发魔女传》小说结局,欢迎阅读。

三日之后,已是七巧之期。风沙堡中,群豪集聚,龙蛇混杂。有天龙上人和他门下弟子:也有天山南北的各路英雄。堡主成章五拣这日重立香堂,意图在塞外再干下一番事业。

典礼过后,已近黄昏,堡外风沙呼啸,堡中却和暖如春。成章五霍元仲兴哈萨克名武师隆呼图及天龙上人闲坐商谈,隆呼雅图道:“成堡主,你到了草原这么多年,我们都已把你当成自己人了。我们并不是仇视汉人,只奈那白发魔女委实欺人,不把我们塞外英豪放在眼内,这口气不能不吐。”

天龙上人笑道:“谅那白发魔女也不是三头六臂,我们四人随便一个已够她斗了,何况还有许多好汉与她为仇。想那白石道人也曾夸过海口说塞外没有高手,结果还不是被我们擒回来了。谅那白发魔女也厉害不到那里去。”

隆呼雅图笑道:“成堡主,武当掌门若来赴约,你将他打倒,可真是大大露面之事。”成章五用意也是想趁重建香堂之日,打倒一个名手,树立威风。他之约卓一航比试,其实正是因为卓一航乃武当派掌门,正是挑战的最理想人选。并非他和卓一航有什么仇。

天龙上人道:“可不知他敢不敢来。”霍元仲道:“他师叔在此,一定会来。卓一航并不难斗,成堡主定可操胜券。武当派气骄人,待会成堡主将卓一航击倒之后,咱们再把白石道人拉出来,各赏五十皮鞭,将他们赶出回疆,好叫关内英雄也同声一笑。”

成章五道:“霍兄之言,甚合我心。卓一航不比白发魔女,可以饶他一命。”,

天龙上人道:“卓一航和我们可有点过节,成堡主在赶走他之前,我可还要和他谈论。”

黄昏日落,成章五在堡内摆下筵席,大宴群豪,四边墙壁,都插有粗如人臂的大牛油烛,把场子照得通明。众人纷纷向成章五道贺,谈论卓一航敢不敢来。

酒过三巡,外面把门的堡丁进来,献上一张犀牛皮帖子,上面写着:武当派门下弟子卓一航答拜。犀牛皮极厚,普通的刀子也割不开,那几个大字却不是用笔写的,而是用指头划出来的。成章五儿了,哼了一声,立刻叫人开门迎接。

且说卓一航虽因情海翻波,伤心之极:可是为了要救师叔,仍然依期而来,投下帖子之后,便和何萼华大步迈进。

只见场子堆满了人,有一群喇嘛个个怒目相向;还有霍元仲和神家兄弟也杂在人群之中。卓一航傲然不惧,何萼华也神色自如紧紧跟随。

成章五越众而出,道:“风沙堡主成章五敬候,卓先生果是信人。这位小姑娘是谁?”卓一航道:“她是我白石师叔的女儿。”伸手一拉,各运内力,相持不下。成章五哈哈一笑,道:“请先饮三杯!”卓一航放开了手,道:“多谢堡主盛情,美酒慢领,请先把我的师叔放出来!”

成章五哈哈笑道:“这个容易。难得武当掌门到此,我老儿可想先领教几招。”卓一航道:“堡主是前辈英雄,既要赐教,卓某岂敢推辞?不过……”横眼一扫全场,道:“咱们还是先讲好的好,我可和堡主打交道,这么多的英雄好汉,请恕我招呼不周了!”意思是要照武林规矩,以一敌一,定个嬴输。

成章五又哈哈笑道:“承掌门赏面,瞧得起我,老朽实是惶愧,这个拜帖……”说到此处,拿起那张犀牛皮,卓一航道:“荒漠旅途无纸笔,好猎了一头犀牛,剥它的皮,权充拜帖,叫堡主见笑了。”成章五摇摇手道:“不是这个意思。想武当派威震中原,老朽如何敢收掌门的拜帖?”随手一抓,将那张犀牛皮抓得四分五裂,放在掌心一搓,再放开手时,那张犀牛皮竟像卷成了一个纸团,给成章五抛出很远。卓一航悚然一惊,心道:这老儿的鹰爪功也算得是上乘的了,不可轻敌。

成章五显了这手,正想下场,人群中忽然闪出一个少女,叫道:“爹爹,待女儿先玩一场。久闻武当剑法,天下无双,我想先向这位姐姐请教,开开眼界。”这少女正是成章五的女儿,名叫成掌珠。

成章五捋须一笑,道:“也好。我们招待掌门,也不该冷落了这位姑娘。你就向她好好请教吧

何萼华一肚子气,见成掌珠指名索战,也不推辞。两人下了场子,一个用刀,一个使剑,寒喧几句,便动起手来。两人都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一个白衣红裙,一个青色猎装,红白青三色飞扬,两个小姑娘像粉蝴蝶般扑来扑去,功夫虽非上乘,神态却是好看之极?

何萼华剑走轻灵,穿来绕去;成掌珠却是刀沉力重,赛过男儿。两人斗了五七十招,何萼华不敢硬接兵刃,成掌珠却也斫不到她。两人各有擅长,倒是难分高下。

成章五一面看一面微笑,心喜女儿虽然从未和人正式对打过,却也不错。那知成掌珠就吃亏在从无对敌的经验,五七十招一过,被何萼华看出破绽,沉剑一引,待成掌珠一刀磕下,手中剑突然一提一翻,青光闪处,一招“樵夫问路”,刷的向对方“华盖穴”扎去,成掌珠慌忙使个“横架金梁”,横刀力磕,那知何萼华这招却是虚招,青光再闪,娇喝一声:“撤刀!”剑锋刷的指到手腕,成掌珠急忙松手退闪,那口刀呛当当丢了下地。杏脸羞红,跑回父亲身旁。

成章五道:“武当剑法果然妙绝,小女不知自量,见笑方家。还是咱们下场吧。”卓一航道声:“好!”成章五却端起酒杯,连喝三杯,笑道:“贵客远来,未尽杯酒,如何使得?乾了此杯再下场吧!”蓦然双手齐扬,一杯酒和一柄叉着牛肉的小叉,一齐向卓一航面门飞来!

卓一航双指一伸,将那杯酒一勾一旋,旋到口边,口一开,又把那柄飞又咬着,吃了牛肉,吐出飞叉,将酒倒入口中,掷杯笑道:“谢堡主?”与成章五相对拱手,双双奔下场心。

这一战兴刚才小儿女的相搏,大是不同。只见成章五双臂箕张,向外一展,搂头疾抓,卓一航竟不避招,倏然转身,唰的一剑,便刺敌人软肋。章五喝声:“来得好!”往旁一个滑步,身形一俯,左掌直插咽喉,右手横肱撞胁,卓一航腾身一跳,刷刷两剑斜削了来,成章五身躯一翻,运退步连环掌法,半攻半守,俨如神肛盘旋,龙蛇疾走,卓一航一连数剑,都落了空!

成章五暗暗吃惊,料不到卓一航不过三十多岁样子,剑法火候都极老到,两人全神贯注,不敢轻敌。成章五只掌翻翻滚滚,忽扫忽拍,忽抓忽戳,掌风激汤,须眉俱张,卓一航一剑回旋,疾如鹰隼,剑气纵横,变化莫测。只见掌风到处,沙石飞扬,剑气冲霄,人影莫辨。斗到了一百来招,

是不分胜负。

成章五功力较高,但卓一航剑势绵密,却也攻不进去。又斗了一阵,成章五心中焦燥,奋力强攻,激斗之中,飞身突起,五爪如钩,抓卓一航顶心,卓一航一剑上撩,成章五竟然在半空中身子一屈,一掌汤开卓一航的剑势,仍然飞抓上来,卓一航大吃一惊,急展燕青十八翻的功夫,伏地三滚,才避开了成章五一抓,风沙堡众,哈哈大笑,吃过卓一航之亏的副堡主更纵声大笑道:“哈,你们看到了没有?好一个乌龟爬地!”

卓一航闷声不响,挺剑再斗,过了一阵,成章五又用前法,飞身纵起,扬爪下擒,卓一航身子突然斜掠,剑尖一掠,成章五依样葫芦,左掌劈下,有爪一拿,那知掌风到处,扑了个空,卓一航长剑一拖,反手一削,又狠又疾,就像在夜空中闪过一道电光,成章五大叫一声,头下脚上,疾冲出三丈开外,接地之际,才一个斗翻了过来,缠着手腕护手的皮套已被割开,幸好人还未伤。风沙堡众人相顾失色,何萼华也纵声笑道:“哈,你们看到了没有了好一个老狗翻身?”

成章五叫道:“一抓一剑,各不输亏,再来,再来!”飞身又扑,剑掌再度交锋。卓一航细心防备,斗了二三十招,却未见他再施前技。

原来成章五飞身一扑,乃是鹰爪功的精华所聚,厉害非凡。功力最深的可以在半空中转折回旋,屈伸如意,扑下来时,就真如巨鹰扑兔一样,无可回避,可是成章五尚未修到上上的功夫,能在半空中一个回旋,所以后来卓一航使出达摩怪招,立刻还刺了他一剑。

卓一航虽然只识几招达摩剑式,但用于应付成章五的飞擒突袭,却是功效非常,成章五试过吃亏,不知他的虚实,竟然不敢再用这门绝技。

成章五不用飞擒扑击的绝技,卓一航也不用达摩剑式,这样一来,仍变成了武当派的七十二手连环剑法斗他的鹰爪功擒拿掌法,恢复了先前的状况。成章五虽然功力较高,可是卓一航却胜在年轻力壮,久战不衰,加上成章五使不出绝技,心中已怯,锋芒渐减,大不如前。天龙上人皱起眉头,何萼华看得大为高兴。

再斗了三五十招,卓一航渐抢上风,天龙上人忽然跃下场子,双掌一分,喝声:“住手!”卓一航突觉一股猛力推来,急急闪开,冷笑道:“成堡主,这是怎么个说法?”

天龙上人道:“你们斗了许多时候,仍是不分上下,就算平手了吧。”卓一航一想:彼众我寡,也不好太过扫他面子,便道:“多谢堡主手下留情,卓某幸未落败,我的师叔可以放出来了吧?”

成章五面色尴尬,支吾难答,天龙上人道:“那是你和成堡主的事,我本来不好干预,可是我和你也有点小小过节,我敢冒昧请成堡主准允,将两件事情拚在一起,你我的帐算清之后,天龙派从此不向你寻仇,白石道人也放还给你。”

卓一航心念这场恶斗无可避免,朗声问道:“如何算法?你们天龙派人多势众,若要群殴,那么卓某将头奉送给你,抵你师弟徒弟的命便罢!”心念天龙上人也是一派宗祖,自己先用说话将他镇住,谅他不敢不要面子。

天龙上人果然笑道:“你是武当派掌门,我是天龙派教主,旗鼓相当,何必旁人相助。你若胜得了我,白石道人决少不了一根毫毛。可是你苦输了,也得依我们的规矩。”

卓一航道:“什么规矩?”天龙上人道:“我们西域的浮屠弟子,素来有一个规矩,不论是辩论佛法,或比试武功,输的那方,一是投降胜方,自愿做胜方的弟子;若然不愿做得胜者的弟子,那便要将头割下,以赎罪衍。”

卓一航怒道:“你我比试便是,何必多言,我若输了,人头奉送。”天龙上人哈哈笑道:“好,一言为定,列位英雄作个见证。斟两杯酒来!”

天龙派门下弟子捧上两杯满满的酒,卓一航道:“不必多阻时候,喝什么酒?”天龙上人道:“我们西域规矩,临死诀别,必得尽一杯酒,听说你们关内的规矩,死囚待决,狱卒也得敬他三杯。咱们二人决斗下来,总有一个要死,理应互敬一杯!”

卓一航大怒,端起酒杯,照面劈去,就在同一时刻,天龙上人那一杯酒也照面劈来,卓一航想煞他气焰,心念一动,卖弄了一手上乘功夫,左掌向前一推,运掌力压着酒杯,纵身一跃,将那酒杯取了过来,杯中酒竟然丝毫未滴!卓一航一口喝尽,以为必然有人喝采,那料满场鸦雀无声,卓一航纵目一看,不觉大惊失色!

只见天龙上人伸长颈子,向空中吹气,那酒杯被他吹得向上腾起,落不下来,见卓一航望他,这才笑道:“贵客既乾了杯,我也该奉陪了!”说话之际,空中的酒杯翻跌下来,酒如一条银线,从空射下,天龙上人张口一吸,吸得乾乾净净,抹抹嘴道:“葡萄美酒,好香好香!”满场采声雷动。

卓一航吃惊非小:天龙上人竟是远非他的师弟可比,内功在己之上。心中暗暗盘算抵敌之法,只听得天龙上人得意洋洋,微微笑道:“我们都是一派领袖,动手动脚,有失尊严,不如文比了吧?”

卓一航道…“怎么比法?”天龙上人道:“我坐在台上,由你连击三掌,我不还手,若能将我击倒,你便嬴了。”这个比法,看来是卓一航占尽便宜,其实却是天龙上人的老谋深算。

原来天龙上人用杯酒试出他的内功不如自己,心中想道:卓一航剑法超妙,我虽能胜他,恐怕也要百招以外:不如用这个比法,三掌之后,立即胜他,何等光彩!

卓一航也想道:若兴他硬拚,看来非他敌手,他既如此托大,我就试他一试,不信他是铁铸金刚,打他不倒。

当下两方颂意,天龙上人跳上高台,盘膝坐下,挺起一个大肚皮,宛如弥勒佛像,哈哈笑道:“武当派的大掌门,佛爷在此候教了!”卓一航跳上台上,小臂一挥,划了一个半弧,呼的一掌,就向他的大肚皮击去,不料掌锋所及,犹如一团棉絮,而且有一股吸力,竟把自己的手掌紧紧里住,卓一航大吃一惊,急把劲力一松,手掌顺他吸势,轻轻一推,斜斜的在肚皮上滑脱出来。天龙上人见吸不着他的手掌,也微微一惊,却哈哈笑道:“这是第一掌了,再来,再来!”台下众人,纷纷拍掌!

卓一航略一思索,迈前一步,横掌一扫,这一掌不扫他的肚皮,却劈他的面门,心中想道:“任他内功多好,也不会练到面皮上来!”那知一掌劈去,天龙上人突然眉头一抬,“蓬”的一声,硬接了卓一航一掌,卓一航掌锋所及,如触钢板,卓一航给震得倒退三步,几乎跌落台下,天龙上人也被震得屁股移过一边,挪了一个方位。不过有言在前,要将他击倒,才算得胜,他移了一个方位,仍算他赢。台下众人,又是大声喝采!

天龙上人大笑道:“有最后一掌了,你若击我不倒,不做我的弟子,便要割下首级了!”卓一航料不到他内功外功均是登峰造极,一时间想不出向何处落手,手掌挥在半空中将落未落。天龙上人甚不耐烦,喝道:“你怕死么?为何不打?”

堡后面忽然一阵喧哗,成章五喝道:“什么人胡闹?快人去看。”台下众人,仍是目不转睛,要瞧卓一航这最后一掌。

就在此际,堡内传来一声长笑,里面一大堆人,跌跌撞撞,涌奔逃出,卓一航大喜叫道:“练姐姐!”随手一掌,向天龙上人腰胁拍下,天龙上人忽觉胁下一,被卓一航轻轻一送,跌落台下。天龙上人莫名其妙,心中怀疑有人暗算,可是却看不出来,自己是一派宗祖,受人暗算而无法防备,说了出来,更是丢脸,只好鼓着一肚子气,忍着哑亏,腾身跳起。举目一望,但见一个白发女子,从堡内直跑出来,手持长剑,随意挥洒,被她剑尖触及的顿时倒地狂呼,霎眼已冲到场心,大群堡丁纷纷逃避,不敢近她身边。

成章五大叫道:“这是白发魔女!”和十几个有名高手,拔出兵刃,向前堵住,忽见后面还有一人,气呼呼的持剑跑出,大声喝道:“天龙妖僧、霍元仲老贼,吃我一剑!”这人正是白石道人,何萼华大喜叫道:“爹爹!”卓一航已跳下台,将她拉着,道:“不要冲上去,玉罗刹来了,我们绝能脱险!”

你道玉罗刹何以会突然而来,原来她在那晚听了何萼华之言后,见说白石道人被擒,第二日便去查探,始知成章五与天龙上人约了一大群人,对付自己,白石道人被擒,不过是个陪衬,不由大为生气,她虽然憎厌白石道人,至此也不能不救。何况她又探知卓一航在七夕之期,便将赴约,不管她心中有恨,总还不忍卓一航孤身送死。因此,便乘着卓一航在前面和他们相斗之际,悄悄的溜进堡中去解救白石道人。

玉罗刹轻功卓绝,来去无声,更兼一众高手,都在前面看卓一航与成章五及天龙上人比试,被她神不如鬼不觉溜人堡中,正苦于不如白石道人囚在何处,忽见墙角每隔不远,便有黄泥所画的箭头,玉罗刹甚为奇怪,心道:“不知是那位高手,先我而来?”依着箭头,一路找去,果然找到了白石道人的囚房,玉罗刹击晕看守,将白石道人的镣铐削断,懒得听他道谢,便先跑了出来。正遇着卓一航第三掌将要击下,玉罗刹乘着混乱之际,偷发了一枚她的独门暗器“九星定形针”。飞针极小,天龙上人又正在全神贯注,防卓一航的第三掌,因此丝毫没有发现。

再说白石道人那日在大沙漠风砂之际,被天龙上人与霍元仲合力所擒,囚在堡中多日,气闷非常,又突然被玉罗刹所救,更是难以为情,冲了出去,便立刻奔向天龙上人,要和他再决生死。玉罗刹却轻轻一笑,铁掌一挥,冷不防将白石道人挥出一丈开外,令白石道人几乎跌倒。白石道人料不到玉罗刹救了他却又令他当场出丑,瞪大了眼,只听得玉罗刹冷笑道:“白石道人,你不是他的对手,乖乖的站过一边吧!”白石道人气得一佛出世,二佛涅盘,但一来是她所救,二来大敌当前,却也不敢回嘴,满腔怒气,都要忍着!

天龙上人见玉罗刹威势,也自心寒,但当着众弟子面前,仍得硬着头皮骂道:“白发魔女,别人怕你,我不怕你!来,来,来,佛爷和你斗三百回合!”玉罗刹盈盈一笑,丝毫不像要和他对敌的样子,天龙上人怔了一怔,破口骂道:“佛爷是百炼金刚,岂你这魔女所能诱惑!”不料玉罗刹一笑之后,淡淡说道:“你真的不怕我么了你真的是百炼金刚么?你试摸摸你腰脊骨,自下数上的第七节看!”天龙上人由不得伸手一摸,只觉又痒又痛,大怒喝道:“你这魔女,原来是你暗算佛爷!”拔出拂尘,便想拚命,玉罗刹又是轻轻一笑,说道:“你中了我的暗器,若然不再动怒,不再用力,回去静养七七四十九天,以你这点道行,还可以自己运气将暗器迫出来。你若还要动气,不必我再出手,三日之内,便是你的死期!”说完之后,蓦然反脸一喝:“念你是一派宗主,修练不易,饶你一死,你还不快滚么?”这一喝刺耳钻心,天龙上人不由自己的打了一个寒噤,心想:性命交关,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回身便退,天龙派的弟子一哄而散,跟着教主逃出风砂铁堡。

成章五气得面色青白,料不到天龙上人如此脓包,只见玉罗刹眼珠滴溜溜一转,又笑道:“风砂堡主,你邀集了这么多人,为何还不动手?哈,神大元,神一元,你这两个宝贝也在这里,我和爹爹曾两次铙你,今番可放你不过,霍元仲,你也在这里么?南高峰上的教训,你就这样快忘记了么?”

神大元大叫道:“这魔女心狠手辣,而今骑虎叹下,大家和她拚吧!”成章五不知厉害,把手一挥,十几二十名高手一拥而上,玉罗刹一声长笑,转眼之间,刷刷刷接连三剑,将三名好手刺翻地上,成章五一抓扑下玉罗刹道:“好,试试你的鹰爪功夫!”左掌往上一勾,成章五虎口流血,剧痛难当,挣脱之后,大怒喝道:“众兄弟一齐围上,纵然身死,不能受辱!”堡内群豪虽然个个心惊,堡主令下,却都规死如归,人人争上。

玉罗刹点丁点顽,心道:看来这堡主还深得人心。副堡主是点穴名家,判官笔乘空偷袭,玉罗刹直像背后长着眼睛,反手一点,又笑道:“也试试你的点穴功夫!”副堡主大叫一声,当场跌倒,堡丁急忙将他抬出。

这时堡内群豪已将玉罗刹、白石道人、卓一航.何萼华四人都包围起来。成章五率神大元等七人名一流高手,紧紧缠着玉罗刹,玉罗刹虽然厉害,对方人数太多,一时间却也冲不出去。只仗着绝顶轻灵的身法,在兵刃交击缝中,穿来插去,一有机会,便立刻将武功较弱的刺翻地上,霎时问号叫之声四起,成章五气红了眼,紧紧包围,死战不放。白石道人在人丛中追觅霍元仲,卓一航则因何萼华武功最弱,一柄剑龙飞凤舞,紧紧傍在何萼华身边。

混战中,玉罗刹数度在卓一航身边穿过,看也不看他一眼,卓一航连声叫道:“练姐姐,练姐姐!”玉罗刹振剑力战,毫不理睬。激战中卓一航不敢分心,不能解释,只有心中暗自悲哀。

白石道人在人丛中觅着了霍元仲,一肚子气都发在他身上,运剑如风,狠狠追击。岂知霍元仲身手也甚不弱,即算以一对一,他虽略逊于白石道人,也可抵挡百数十招,何况在众寡相敌的情况下,白石道人更不易得手,方斗了五七招,哈萨克的名武师隆呼雅图斜刺冲到,手举铁椎,当头疾劈,隆呼雅图功夫不在成章五之下,一连三椎,打得白石道人手忙脚乱,霍元仲乘势刷刷两鞭,连抽白石道人左右腰背,将白石道人衣裳打得碎成小片,腰背泛起两道血痕,霍元仲哈哈笑道:“两鞭还两剑,不收你的利息了!”收鞭闯出人丛,一溜烟般如飞溜走。从此隐居,再也不理闲事。

白石道人气炸心肺,狂冲猛刺,伤了两人,却又被隆呼雅图挡着,玉罗刹叫道:“你还不快快回来与我们联手,想找死么:“白石道人双瞳喷血,偏不闯回,被隆呼雅图联合几个高手一阵猛攻,险象环生,几遭不测,卓一航何萼华双剑抢救,卓一航这时的武功已在师叔之上,一连几招达摩剑式,怪异狠疾,伤了几人,抢到白石道人身边,玉罗刹看了也暗暗称赞,但亦怕他有失,急忙杀开条路,又和白石道人等联在一起。

这时天龙派的溜走于前,霍元仲溜走于后,风砂堡这边,实力大减。激战中卓一航又叫了两声“练姐姐!”玉罗刹忽道:“一航,好好护卫你的师叔,不要让他再给人伤了。”卓一航忽听得她出声答话,如奉纶音,不暇细想,慌忙答道:“是!我听姐姐吩咐,不能再让师叔给人伤了?”白石道人双眼翻白,几乎气死!何萼华连问他两声:“爹,你的伤碍事么?”他也如听而不闻,闭嘴不答。何萼华见他神色骇人,低低对卓一航道:“爹似是疯了。咱们紧护着他!”卓一航点了点头,一柄剑夭矫如龙,不离白石道人身后。

玉罗刹嘱咐了卓一航之后,一声长笑,脚尖一点,身子突然腾空飞了起来,从成章五等人的头顶飞越过去,在半空中挽了个剑花,向神大元猛刺,神大元吓得慌了,回身一避,反手一抓,神大元的野狐拳本来也是武林一绝,厉害非凡。可是玉罗刹自到塞外之后,潜心研习师父所留下的剑谱,剑法已到出神入化之境,神大元扑前一抓,被她乘势一剑,直透后心,神一元要待走时,又被她朝着后心一踢,顿时呕出黑血,仆地身亡!

玉罗刹哈哈笑道:“风砂堡主,神家兄弟比你如何?你尚不如进退,我可要大开杀戒了!”成章五怒道:“我岂是畏死之人!”竟然迎着玉罗刹剑尖,挥掌猛击!

玉罗刹肩头一缩,左手轻轻一带,成章五脚步不稳,踉踉跄跄的冲过一边,转眼之间,玉罗刹又刺伤了数人,成章正心中大痛,叫道:“你杀伤我一众兄弟,我与你是除死方休!你不必手下留情,杀过来吧,我死也得与众兄弟同死。”玉罗刹身形快极,霎忽之间,又伤了几人,成章五追之不及,想与她拚死,也不可能。

玉罗刹忽然笑道:“风砂堡主,我何曾杀了你的弟兄?”成章五愤怒之极,望着满场翻滚呻吟的弟兄,大声喝道:“你这魔女还说风凉的话儿!”纵身追她,忽听得一阵木鱼声响,“阿尔陀佛”之声在耳边响了起来,成章五纵目一望,只见一个和尚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进来,沉声念道:“阿弥陀佛,冤家宜解不宜结,请快停了干戈斫伐之声!”

成章五邀来的天山南北高手,有过半认识这个高僧,不禁同声呼道:“晦明师!这魔女杀人如草,请快来相助!”玉罗刹微微一笑,道:“岳呜珂,原来是你!”

众人见玉罗刹和晦明师招呼,更是吃惊。晦明师击了一下木鱼,合什说道:“阿弥陀佛,两边都停手了吧!”

晦明师到天山已有八年,武功既是深不可测,人又谦和平易,天山南北英雄无不服他。见他一说,纷纷跳出圈子,只有成章五还不肯干休,披头散发,狠狠追击,要和玉罗刹拚命。晦明师合什喊道:“堡主住手,她并没有说错,你手下弟兄,并无一人丧命。伤了的我替你救,请瞧在贫僧面上,住手了吧!”

风砂堡主愕然住手,道:“伤得如此之重,还能个个都救活吗?”晦明师道:“她虽号称魔女,其实心中却还存着一点慈悲。她的剑尖刺的都是关节;虽然不能起立,却非致命之处。我有上好天山雪莲配制成的碧灵丹,开水内服外敷,痛楚立失,不须一个时辰,便可行动如常。”

晦明师取出了数十颗碧灵丹,交与未伤之人,叫他们一同救治伤者,片刻之后,果然一个个都站了起来。

玉罗刹笑道:“鸣珂,这次又是我遭人骂,你充好人了。你别得意,将来我还要与你比剑!”

成章五忽然向玉罗刹兜头一揖,长叹一声道:“今日我方知天外有天,这香堂我决把它散了,从此不再争强!我还要谢你手下留情!”

晦明师笑道:“瞧,这不是有人向你道好了?”回头向卓一航笑道:“这里事情已了,贫僧也该走了!你们这对欢喜冤家,也该和好了吧?”话刚说完,忽见玉罗刹面色大变,厉声喝道:“卓一航,你这武当派的得意弟子,还不随你师叔回山去么?”卓一航骇道:“姐姐,你听我说……”碍于白石道人父女在旁,不好解释那晚之事,呐呐说道:“姐姐,不管你对我如何,我已是决心终老边荒,追随你了!”玉罗刹冷冷一笑,忽见白石道人双颊火红,突然朝她一揖!

玉罗刹一闪闪开,冷笑道:“我乃邪派魔女,怎敢受武当五老之拜!”白石道人哑声叫道:“这一拜是谢你相救之恩,但我也不白领你的情。我们本来要一航回山掌门,现在我一肩担起,将他让与你了。一航,从此你与武当派两无干系,终生服侍你的练姐姐吧!”卓一航嗫嚅说道:“师叔,这是什么话?”

白石道人携了女儿如飞奔跑,玉罗刹连连冷笑,何萼华却回头道:“玉罗刹,你可得好好待我大哥,不要逞强欺负他!”玉罗刹微微一愕,欲待问时,何萼华已随白石道人奔出。

卓一航呆若木鸡,他受紫阳道长栽培抚育,虽然十多年来,因与玉罗刹相恋之事,为同门所不谅,可是一心都还想报答本门,岂料白石师叔却要把他逐出门墙,这怎能不令他心痛。他却没有想到,他的掌门,有由同门公决,才能免掉。白石道人根本没有权力将他逐出门墙。

玉罗刹又是一声冷笑,卓一航如梦初醒,奔上去道:“练姐姐,你可明白了么?那晚之事,实在是个大大的误会!”

玉罗刹心灰已极,想起十多年来的波折,如今头发也白了,纵许再成鸳侣也没有什么意思。玉罗刹的想法就异乎寻常女子,在她想和卓一航谈论婚嫁之时,便一心排除万难,不顾一切。到如今几度伤心之后,她觉得婚嫁已是没有意思,也就不愿再听卓一航解释,宁愿留一点未了之情,彼此相忆了!

卓一航话未说完,只见玉罗刹已飘然而去,卓一航狂呼追赶,那里追赶得上?但见天上是耿耿银河,地下是黄沙漠漠,玉罗刹的影子又不见了!

卓一航失声痛哭,良久良久,忽觉有人轻轻抚自己肩背,轻轻说道:“情孽,情孽!”晦明师一直就跟在他的身后,让他哭得够了,这才出声慰解。

卓一航默然不语,和晦明师在沙漠走了一程,这才说道:“练姐姐此去,以后相见更难了!”抬头望天,天上双星闪耀,猛然记起,今夜正是七夕佳期,又不禁怅然叹道:“天上鹊桥聚会,人间劳燕分飞,老天爷也未免太作弄我了!”

晦明师也抬起了头,看牛郎织女星冉冉掠过天空,忽然问道:“你饱读诗词,可记得秦少游咏七夕的“鹊桥仙”一词么?”

卓一航情怀怅触,低声吟道: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晦明师道:“可不是么?若她还对你有情,又何必朝暮相处。人间百年,天上一瞬,你若作如是观,则两情相谅之日,也并非地久天长!”两人踏着星光,穿过沙漠,牛郎织女星升起了又落下了!

经过风砂铁堡一战,白发魔女威名远播,天山南北,无人敢再惹她,但大漠草原,却也再难见她的影子,她已隐居天山南高峰,最初几年还一年一度到唐努处作客十天八天,传飞红巾武艺,以后就难得下山了。

卓一航送晦明师回到天山北高峰后,便回到慕十塔格山驼峰之上,辛龙子出来迎接,告诉他道:“数月之前,有一个白发满头的女子,攀上驼峰探望。”辛龙子道:“我怕她毁坏仙花,上前喝问。她轻轻把我推开,对仙花看了好久,叹息几声,面上忽又现出微笑,终于走了。这女人好奇怪,师父,她可是你的朋友么?”

卓一航怅然太息,过了好久,忽叫辛龙子上前问道:“你依实告诉我,你可知道这两朵仙花什么时候才开吗?”辛龙子道:“我问过爹爹,听爹爹说也许要五六十年!”

卓一航道:“好,将来我死了之后,你也要守着这两朵仙花。”辛龙子满腹疑团,见师父目中蕴泪,神色奇异,不敢发问。

是夜,又是淡月疏星之夜,卓一航独上驼峰,凄然南望,避遥见南高峰高出云表,在那变幻的云海之中,似乎有一个人也在向他遥望。

卓一航叹了口气,十数年来情事,一一在他心头掠过:黄龙洞的初会,明月峡的夜话,武当山上的纠纷,大沙漠上的离别,历历如在目前,有忏悔,有情伤,有蜜意柔情,有惊心谣诼,最伤心的是往者已矣,来者又未必可追,所能做的,也只有夜夜在此相望罢了。

卓一航想得如醉似痴,看着头顶上空的星星,想起飞红巾所转达的玉罗刹的话,只觉玉罗刹就像头顶上的星星,离自己像是很近又像很远,心湖浪涌,悲从中来,不可断绝,不觉用剑在石壁上刻下了一首律诗,诗道:别后音书两不闻,预知谐诼必纷纭,只缘海内存知己,始信天涯若比邻:历劫了无生死念,经霜方显傲寒心!冬风尽折花千树,尚有幽香放上林。刻了之后,放声吟诵,余音袅袅,散在山巅水涯,天上的北极星又升起了!

辽饷——明朝未年辽东驻军的饷项;又指为筹措这种军饷而加派的田赋银。这里正是指加派的田赋银。万历四十六年“一六一八年”辽东军饷骤增三百万两,宫内虽有积储,但不肯拨发,于是援御倭例,每亩加派三厘五毫,共增赋银二百多万两。以后不断加增,到崇桢末年,辽饷已增至九百万两。

锦衣卫——明朝的官署名,即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明洪武十五年“一三八二年”设置。原为护卫皇宫的亲军,掌管皇帝出入仪仗。太祖加强专制统治,特令兼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的权力。最高长官为指挥使,常由功臣,外戚充任。锦衣卫所属之镇抚司分南北两部,北镇抚司专理诏狱,直接取旨行事,用刑尤为惨酷。明中叶后锦衣卫与另一特务组织东、西厂并列,活动加强,史称“厂卫”。

梃击案——万历四十三年“一六一五年”,张差手执木棍,闯进太子“光宗”住的慈庆宫,打伤守门太监。被执后供称得郑贵妃手下太监庞保、刘成引进。时人怀疑郑贵妃欲谋杀太子。神宗与太子不欲追究,以疯癫奸徒之罪,杀张差于市,并毙庞、刘于内廷了案。史称挺击案,与“红丸”.“移宫”二案并称晚明三大案。

魏忠贤——“一五六八——一六二七年”明官,河间肃宁“今属河北”人,万历时入宫。泰昌元年“一六二0年”,熹宗即位,任司礼监秉笔太监,后又兼掌东厂,勾结熹宗乳母客氏,专断国政。天散五年!六二五年”兴大狱,杀东林党人杨涟等。自称九千岁,下有五虎、五彪,十狗等名目,从内阁六部至四方督抚,都有私党。崇桢即位后,黜职,安置凤阳,旋命逮治,在途中畏罪自杀。

东厂——明成祖为镇压人民和官员中的反对派,于永乐十八年“一四二0年”在京师东安门北设立特务官署,用官提督,常以司礼监秉笔太监之第二.第三人充任,属官有掌刑千户、理刑百户各一员,由锦衣卫千户,百户充当,称贴刑官;棣役、缉事等官校亦由锦衣卫拨给,从事特务活动,诸事可直接报告皇帝,权力在锦衣卫之上。

西厂——明宪宗时为加强特务统治,于成化十三年“一四七七年”在东厂以外增设西厂,用太监汪直提督。其人员权力超过东厂,活动范围自京师遍及各地,后因遭到反对,被迫撤销。武宗时宦官刘瑾专权,又一度恢复,刘瑾服法后废。

东林党——晚明以江南士大夫为主的政治集团。神宗后期,政治日益腐败,社会矛盾激化。万历二十二年“一五九四年”无锡人顾宪成革职还乡,与高攀龙、钱一本等在东林书院讲学,议论朝政,得到部分士大夫的支持,史称“东林党”。他们反对矿盐,税盐的掠夺,主张开放言路,实行改良,遭到在朝权贵的嫉视。熹宗时宦官魏忠贤专政,党人杨涟、左光斗等因弹劾魏忠贤遭捕,与黄尊素、周顺昌等同遭杀害。魏忠贤使人编“王朝典要”,借梃击、红丸,移宫三案为题,打击东林党,更嗾使其党羽造作“东林点将录”等文件,想把党人一网打尽。天启七年“一六二七年”思宗“崇桢帝”即位后,逮治魏忠贤,对大批阉党定为逆案,分别治罪,东林党人所受迫害才告终止。

顾宪成“一五五0——一六一二年”明江苏无锡人,字叔时,世称东林先生,亦称泾阳先生,万历进士,官至吏部文选司郎中。万历二十二年“一五九四年”革职还乡,与弟允成和高攀龙等在东林书院讲学,议论朝政,颇得士大夫支持,渐成集团,史称东林党。着有“小心斋札记”、“泾皋藏稿”、“顾端文遗书”。熊廷弼“一五六九——一六二五年”——明湖广江夏“今湖北武昌”人,字飞百,万历进士。万历四十七年“一六一九牛”任辽东经略。当时后金“清”崛起,他召集流亡,整肃军令,训练部队,加强防务。在职年余,后金军不敢进攻。熹宗即位,魏忠贤专权,他受排挤去职。天启元年“一六二一年”辽阳.渖阳失守,再任经略,而实权落人广宁“今辽宁北锁”巡抚王化贞手中,化贞大言轻敌,不受调度,次年大败溃退,他同退入关,后被魏忠贤冤杀。有“辽中书牍”、“熊襄愍公集”。

红丸案——泰昌元年“一六二0年”光宗即位后生重病,司礼监秉笔兼掌御药房太监崔文升下泻药,病益剧。鸿胪寺丞李可灼进红丸,自称仙方。光宗服后即崩。当时有人疑神宗的郑贵妃指使下毒,引起许多争论,结果崔文升发遣南京,李可灼遣戍。魏忠贤专政时翻案,免李可灼戍,擢崔文升总督漕运。

杨涟“兵部给事中”“一五七二——一六二五年”明湖广应山“今属湖北”人,字文孺,号大洪。万历进士。官至左副都御史。天启四年“一六二四年”上疏弹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次年为魏忠贤诬陷,死于狱中。有“杨大洪集”。

努尔哈赤“一五五九——一六二六年”即清太祖,姓爱新觉罗,满族。先世受明册封,为建州左卫“在今辽宁省新宾县境”都指挥使,十六世纪后期,由于女真社会的发展,出现统一的趋势。一五八三——一五八八年首先统一建州各部,受明封为都督佥事,龙虎将军等官,更加强了与关内的经济关系。以后又合并松花江流域的海西各部和长白山东北的东海诸部。在统一过程中创建八旗制度和满文。万历四十四年“一六一六年”建立后金,称金国汗,割据辽东,建元天命。天命十年“一六二五年”迁都渖阳,次年进攻宁远“今辽宁兴城”,为袁崇焕击败,受伤,不久即去世。他统一女真各部,在满族初期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故清朝建立后追尊为太沮。

左光斗“一五七五——一六二五年”明安庆桐城“今属安徽”人,字遗直。万历中与杨涟同举进士。任御史时办理屯田,在北方兴水利,提倡种稻。天启四年“一六二四年”任左佥都御史。杨涟劾魏忠贤,他参与其事。又亲劾魏忠贤三十二斩罪。次年,与杨涟同遭诬陷,死于狱中。

袁崇焕“一五八四——一六三0年”明军事家。字元素,广东东莞人。万历进士。天启二年“一六二二年”单骑出关,考察形势,还亲自请守辽。他宁远“今辽宁兴城”等城,屡次击退后金“清”军的进攻。六年获宁远大捷,努尔哈赤受伤死。授辽东巡抚。次年获宁锦大捷,皇太极又大败而去,崇桢授以兵部尚书,督师蓟辽。崇桢二年“一六二九牛”后金军绕道古北口入长城,进围北京,他星夜驰援,崇桢中反间计,杀之。

阮大针“约一五八七——约一六四六年”明未怀宁“今属安徽”人,号圆海。天启时依附魏忠贤,崇桢时废黜,匿居南京。弘光时,马士英执政,任兵部尚书,与东林,复社为敌。后降清,从攻仙霞岭而死,着有“燕子笺”等传奇。

崔呈秀“?——一六二七年”明蓟洲人,万历进士。天启初求附东林,被拒,四年“一六二四年”以贪污革职议罪,乃见魏忠贤,求为养子,相与密谋陷害东林党人。从此为阉党魁首,官至兵部尚书兼左都御史。崇桢即位,令革职逮治,乃自缢而死。

孙承忠“一五六三——一六三八年”明保定高阳“今属河北”人,宇雅绳,万历进!天启二年“一六二二年”任兵部尚书经略蓟辽,在四年,练兵屯田,修城堡数十,后为魏忠贤排挤去职。崇桢二年“一六二九年”,守通州,后移镇锁山海关,收复永平,遵化等地,四年罢职归里,十一年清兵攻高阳,阖家抗战,城破自杀。

高攀龙“一五六二——一六二六年”——明无锡“今属江苏”人,字云从,万历进士,熹宗时官左都御史,因反对魏忠贤,革职,乃与顾宪成在无锡东林书院讲学,时称“高顾”,为东林党首领之一,后魏党走狗崔呈秀往捕,投水而死。着有“高子遗书”。

洪承畴“一五九三——一六六五年”楣建南安人,号亨九,万历进士,崇桢时任兵部尚书总督河南,山西,陕、川,湖军务等职,镇压农民军,后调任蓟辽总督,抗击清兵。崇桢十四年“一六四一年”率八总兵十三万人与清军会战于松山“今辽宁锦州南”,大败,被俘降清。顺治元年“一六四四年”从清军人关,次年至南京,总督军务,锁压抗清义军。后受命经略湖广等地,至十六年攻占云南后始回北京,十八年退职。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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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结局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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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福晋告诉若曦十三爷之所以被囚禁是因为若曦之前告诉八爷要小心的人的名单后,八爷才对付四夜和十三爷的。若曦情绪崩溃流产了,她告诉四爷十三爷被幽禁的原因,四爷很生气,就没理她。若曦很痛苦,就求十三帮她向十四说句:我愿意。十四知道了,就拿着康熙没死之前写给他和若曦赐婚的圣旨在朝堂上要求完婚,若曦就跟了十四走。若曦身体本来就很差,跟了十四走不久就差不多油尽灯枯了,在差不多死的那几天她写了封信给四爷。后来,在桃花树下,若曦死在十四的怀里了,也没说四爷有没有去看她。后来四爷知道若曦死了,去十四的府上把若曦骨灰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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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不是潘金莲小说结局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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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不是潘金莲》确是一部意味深长的小说,它是窗含西岭千秋雪。下面是小编收集我不是潘金莲小说结局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故事落幕,这个为了自己的名誉奔走了一声的女人,还是没有得到她想要的承诺,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结果!

《我不是潘金莲》是作家刘震云写的小说,书中的女主人公叫李雪莲,为了生二胎,她经历了一场荒诞的离婚案,被丈夫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她不是处女,从此背上了“潘金莲”的恶名。

在书中,李雪莲为了扞卫自己的名誉,几乎用了一辈子的时间。而其实,她只是想改变想纠正别人的一句话,但结果却是越纠正越糊涂。

李雪莲上访了20年,见过大大小小的官员。刘震云通过对这一荒诞事件的描写,深刻地揭露了社会体制的存在的不公。看似荒诞的案件背后,是整个社会的深思。

在小说的最后,李雪莲告到中央,让当时为难过她的所有官员都被撤职。而最后当事人——李雪莲的前夫出车祸死掉,李雪莲奔溃大哭,因为就算他死了,也没有人来洗刷她的冤屈,没有人承认她不是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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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楚乔传》小说书评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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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本因为喜欢男主而想看第二遍的书

一开始就喜欢诸葛玥,因为这段:

诸葛玥疑惑的抬起头来,皱着眉向朱成看来:“星儿刚刚八岁,什么姑娘不姑娘的?”

然后看到星儿和燕询入狱,我就想,完了完了,男主大概是燕询,结果星儿果真在燕询身边十年。

这十年变故那么多,诸葛玥却依旧喜欢着星儿,眼泪掉下来。。

她在船上,她的流星冲着她嘶鸣,诸葛玥打马追上。。

终于让诸葛玥占一次便宜是星儿扮成那个女人去侍奉他,在浴池那里,诸葛玥被她伤了。终究只是个便宜。

然后是在庙宇里面,她一个人上山,然后有人过来,我又以为是燕询,一点都不想看了,结果来人是诸葛玥,然后我才想,这般有缘,况且燕询也变了,难不成。。。。就去看最后一页,发现她怀了诸葛玥的孩子。

这就是本书最大的亮点了吧,虐男主千万遍,跟虐男二似的。

然后才满心欢喜的回来接着看,正好看到诸葛玥掉下冰湖,那里星儿说她这一辈子,好似被丝线缠住的木偶,大概就是说她一直在燕询身边,做的不是自己吧,所以她挣脱了丝线,紧随诸葛玥而去。

诸葛玥说燕询,你何其幸运,你不懂珍惜。

他对星儿的感情,真是让人羡慕。

然后是心疼李策,心疼赵嵩。

对燕询却是没什么好感,从他离开大夏那一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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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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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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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结局

全文共 1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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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后的一天夜里有快马飞驰入宫,说齐晟狩猎时被惊了马,坠马身亡。我身子一僵,全然失去了控制,只心中还留着一丝清明,暗道这果真是特么一份惊喜!

太子早已大了,又帮着齐晟处理朝事多年,咋闻噩耗虽然悲恸却没惊慌,带着兄弟们照章守法地处理了齐晟的后事,然后便登基为帝了。

我也便跟着挪了挪地方,终于成了太后。

守了二十年,我终于能坐上太后那个位子了,可为什么心中没有丝毫喜悦,却只想放声大哭?

偏生又哭不出来,只觉的胸口堵得难受。

我就开解自己,我与齐晟好歹也一起过了二十年,就是养个猫啊狗的,这么长日子也处处感情来了,更何况是个活生生的人,心里难受是自然的,

待缓过这个劲来,自然一切都会好起来。

好歹成太后了,皇帝是自己的亲儿子,上面也没有正经的婆婆,只要不卖国夺权,估计是没人敢管我的。

我就想着,等身体好了就搬出这皇宫去,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盖个大园子,把各样的没人养一些,每日里光看着都赏心悦目。

又想着自己现在年纪也不算大,正是徐娘半老的时候,就算是为了避免内分泌不调,也得偷着养几个面首才好。不过这事得隐秘着点,怎么也得给皇帝儿子留个面子。

……

关于未来生活,我想得很多,想得也挺好,只可惜身子却是极不争气,怎么也爬不起来。

玮元公主齐葳已进宫陪我多日,见我整日里吃了睡睡了吃的,像是没骨头一般躺在床上不肯起身,便干脆叫全了兄弟姐妹,齐齐跪在我床前,苦求道:母后,求您节哀吧,您这个样子,就是父皇在天之灵知道了,也会伤心的啊”

齐晟的在天之灵?他有个屁的在天之灵,这都死了两个多月了,早不知道跑哪里投胎去了。

可看着这几个孩子都跪在地上哭求,我也是心疼,说道:“你们都回去吧,我这就好了,放心吧。”

齐灏是皇帝,心思最多一些,立刻就接道:母后一天不肯延医问药,儿臣们就不起来。”

我没法子,只得向他们妥协了,叫他们给我请了太医来,然后该干嘛干嘛去。

太医很快就来了,跪在地上诊了会脉,头上却是滚下豆粒大的汗珠来。

我奇怪了,问道:“难不成还是绝症?”

太医身子抖的更厉害了,伏在地上结巴道:不不不是。“

我奇道:“那你抖什么?”

太医又继续结巴道:“太后娘娘这是是是……喜脉。”

我怔了一怔,闭目停了片刻之后,才低声说道:“你先推下去吧,这事谁也不要说,皇帝也不行。”

太医重重地磕了个头,退下去。

我躺在床上,只觉得心中口中都是一片苦涩。齐晟倒是走的干净利索,却是给我留下个遗腹子,这事叫我怎么和儿子女儿们说?

第二天,赵王进宫来探病,看我还歪在床上,对着我挤鼻子弄眼的,笑的不怀好意,说道:“皇嫂这病臣弟知道怎么治。”

我听了就纳闷了,问他:怎么治?

赵王冲着门口拍了拍手,就见门外走进一人来,身形高大,戴着兜帽,看不清容貌。

赵王冲我嘿嘿一笑,说道:这人定能治好皇嫂的病,臣弟先告退了。说完竟绕过门口那人,走了,顺手连殿门都替我关上了。

我听赵王那话里话外的意思,是给我这个新出炉的太后送面首来了?这青天白日的,他也太大胆了吧?也不怕齐晟气的从皇陵里爬出来?

门口男人伸手摘下了兜帽,缓缓抬起头来,露出硬朗深邃的五官。他冲我咧嘴一乐,低声问道:“芃芃,你总算成了太后,可是如愿了?”

我猛地坐起身来,惊愕地看着他,说不出话来。

他又笑着问我:“这可算是个惊喜?”

我愣愣地坐了许久,直到眼前的事物都看得模糊起来,这才回过神来,点头道:惊喜,真是惊喜。

他却笑得越发灿烂起来。

我又说道:齐晟,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送你一个惊喜,好不好?“

齐晟很是意外地挑了挑眉,问:“什么惊喜”

我也冲他咧嘴笑了笑,答道:“太后……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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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飘的小说结局赏析

全文共 2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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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1900—1949)十年磨一剑的作品,也是惟一的作品。小说以亚特兰大以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场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作品刻画了那个时代的许多南方人的形象,占中心位置的斯佳丽、瑞德、艾希礼、梅勒妮等人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习俗礼仪、言行举止、精神观念、政治态度,通过对斯佳丽与白瑞德的爱情纠缠为主线,成功地再现了林肯领导的南北战争,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

不说什么深刻内涵了,只讨论斯佳丽和瑞特之间还有没有戏,会不会有美好的明天,恩,我觉得有,而且太有了。不同的人对他们的结局会有不同的看法,悲观的人,喜欢悲剧的人,会认为他们之间没有可能了,理由种种;乐观的人喜欢大团圆的人,则会认为他们会在一起,这就是米切尔的高明之处了,如果不是她这样写,而是让王子公主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我想我是绝对不会为寻找一个答案而一遍遍的回味那个结尾以至整本书。关于阿希礼和玫兰妮,他们的结局的确是个悲剧,可是关于斯佳丽和瑞特的结局,我看并非如此吧!小说结尾,斯佳丽一直以来在梦中寻找的依靠,在最后终于找到了,不是阿希礼不是钱,而是瑞特,尽管瑞特要离开她,,让人不免伤感和遗憾,但作者在结尾对斯佳丽的描述可谓震撼人心,斯佳丽不会沉沦,她会为了再次得到瑞特而不懈奋斗。瑞特一直以来最想得到的是斯佳丽的爱,在彻底绝望,准备放弃之时,斯佳丽告诉瑞特:我爱你。自尊高傲倔强的瑞特当然会拒绝,但天知道他心里还想不想与她有瓜葛。

一)关于离开

小说结尾瑞特离开斯佳丽并不奇怪,我认为是顺理成章。他的性格决定了即使再爱也会在那一刻选择离开。关注瑞特与斯佳丽的每一次对话和他们之间的关系,就会发现:不管斯佳丽多么厉害,可在瑞特面前,她永远单纯的像个孩子。他爱她,但决不会被她摆布。

她和他相处很有意思。“她跟他交谈,总像是一场决斗,结果总是她败下阵来”“他总是不请自到,不辞而别”“她每次跟他斗气都难得占上风”“她从来不能杀杀他的威风”。不仅如此,他还似乎很喜欢与她唱反调,并以此为乐。她越是假装淑女,他偏就拆穿她;她越是勾引他求婚,他偏让她做情妇;她越是需要他,他偏偏离开;她越是回避某个问题;他总能饶进来;她越是不想结婚,他却要娶她。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厉害而可怕的对手,她向来欺负别人,却不但欺负不了他,还反被他欺负;她向来主导别人,却主导不了他,还反被他主导。所以结尾,她越是想听他说“我也爱你”,他却说“我不在乎”,她越是不让他走,他却一定要走。其实这一点儿也不奇怪,这是顺理成章,自然而然的。

听过这样一句话:爱情是场战争,没有公平,只有输赢。在瑞特与斯佳丽的关系中,瑞特向来强势,如果在那一刻他接受她的道歉然后和她在一起,那么他会认为他将和追求她的其他男人一样软弱,在爱情里永远处于弱势,他怎么会接受她的“同情和施舍”呢?再说,既然伤的那么深,一句道歉就想消释前嫌重归于好,未免太幼稚了,要谁都不会心甘情愿,何况是瑞特,如此自尊而自负的一个人,他怎么会轻易原谅她呢?怎么说也要看她今后的表现啊!

所以无论她怎样恳求或是怎样说服都无法改变他冷静头脑作出的决定,爱与不爱他都会走,决不回头。但是在那一刻的决然离去,并不代表永远分开,两人今生注定纠缠不休。

二)瑞特内心依然在意斯佳丽

1)既然不在乎,那么在决定说分手前何必那么痛苦?

美兰死后,瑞特一天天垮下去,他酗酒和放荡,糟蹋自己身体,为什么?难道仅仅是因为女儿死么?别忘了,瑞特把美兰当成了童年的斯佳丽,他实际上是想变相的从女儿那里获得斯佳丽的爱。而美兰一死,一切都结束了,冒险再次失败,他付出的爱遭到前所未有的打击,他需要斯佳丽的爱却永远无法得到,他不愿面对现实,所以用酒麻醉自己,他想忘掉她,可惜借酒消愁愁更愁,但是理智让他必须面对现实,他太疲惫了。在他决定放弃她之前想必是做了漫长而痛苦的思想斗争,他那优美整洁的外形遭到破坏就是最好证明。

2)既然不在乎,干嘛不敢面对她?

当斯佳丽说玫兰妮最后提起他时,瑞特的反映很强烈他朝她转过身来,脸上露出一股真情,“她说了什么?”“告诉我”,声音平静,可那只手却抓的她手腕生疼。其实表明他内心很紧张,紧张什么?别忘了瑞特深爱斯佳丽的秘密只有玫兰妮最清楚。(在斯佳丽流产卧床期间,她亲眼看到一大男人憔悴万分,哭着忏悔的模样。除此之外,应该还有。有时我在想,美兰死后,瑞特执意不让埋葬,玫兰妮是如何说服瑞特的呢/会不会提到斯佳丽?一定不会忘记。会说斯佳丽什么呢?黑妈妈求玫荔时提到开枪之事,我想有可能这样说:家里亲戚和街坊邻居都在议论纷纷,如果明天斯佳丽执意举行葬礼,到时候你就会不得不顾全自家尊严开枪打死她,那时你不但失去了美兰,也失去了斯佳丽,我知道你非常爱他,不愿她死,你一定要冷静和理智些啊,巴勒特船长。”)当斯佳丽回答说:对巴特勒船长好些,他非常爱你。”时,瑞特的反映更是:“垂下眼睑,脸上一片茫然。突然他站了起来,走到窗前,拉开窗帘,盯着外面。”接着转换话题。一系列动作表明他在掩饰自己的内心,回避问题。这些可不是无所谓的表现,恐怕他仍怕她知道真相,抓住他的爱想鞭子一样在他头上挥舞吧!

3)既然无所谓,对于那句我爱你的反映何必那么认真?

当斯佳丽说:“你大错特错了!我不想离婚,我(爱你)”他一只手端起她的下巴,静静的抬起她的脸冲着光,然后仔细打量着她的眼睛。回到椅子后,他依然是下巴顶着胸口,扬起黑黑的眉毛用一种冷淡思考的目光望着她。而当斯佳丽急切的说:我非常爱你,我肯定这么多年来一直爱你,只是我太傻,以前没有发现。瑞特,你要相信我”时,瑞特的反映是盯着她盯了好长时间,一直盯到斯佳丽的内心深处。这些表现可不是无所谓啊!可以感觉到他其实很在意斯佳丽是否会真的爱他。一直都在意,所以他的态度是那么认真。

4)既然不在乎无所谓,何必不痛快点离婚?

小说结尾,斯佳丽告诉瑞特,玫荔让她照顾阿希礼,他说“得到前妻的许可,就放便多了啊”“你当然要和我离婚, 带着玫荔小姐的祝福,你和啊希礼的美梦就要成真了。”当瑞特对斯佳丽说他要走了,斯佳丽问“你要抛弃我了?”他说:“别像演戏一样做出一副被抛弃妻子的模样,斯佳丽。你可不适合这个角色。那么我明白了,你不想离婚或分居是吧?好吧,那我会不时回来,次数多的正好不让别人说闲话。”他从来不说自己想要离婚,而是说斯佳丽想要离婚。瑞特一向很强硬,而且对什么都显得不在乎,如果他坚持离婚完全可以,他不就曾因为不愿娶一位“傻姑娘”而在决斗中开枪打死他的哥哥么?然而为什么对离婚却这样一边似乎不在乎,一边又小心翼翼留有余地呢?显然他内心依然愿与他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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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繁星四月》小说人物介绍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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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四月是漫画岛独家连载的漫画。 yuwenm小编整理了《繁星四月》小说人物介绍,欢迎欣赏与借鉴。

肖寒

34岁,摩羯座,傅夏的表舅,叶繁星的男友,阳光百货集团执行总裁,行事冷峻,手腕强硬。

傅夏的叛逆出走使得肖寒不得不接手了阳光百货,他多年来的苦心经营让阳光百货即将成为颇具规模的上市公司,而他对傅夏看似超乎寻常的严苛正是为了好好培养他、以便将来能把集团放心交给他。

叶繁星

31岁,天秤座,SHOWTIME传媒集团当家花旦,能力出众、美丽大方。

叶繁星原名严晨曦,3岁时从孤儿院被一直没有孩子的叶广国和崔凤萍夫妇收养,改名叶晨曦。7岁时,养母崔凤萍生下了妹妹叶繁星。妹妹的出生夺走了小晨曦所有的幸福,在又一次被妹妹欺负后,忍无可忍的小晨曦一时冲动、狠心丢弃了妹妹,却未敢告诉任何人真相。为了安慰悲痛欲绝的崔凤萍,小晨曦改名为叶繁星。

傅夏

24岁,双子座,阳光百货集团正牌继承人,性格阳光,集天使的无辜与恶魔的狡猾于一身,四月小学时的好朋友。

十年前父母车祸双亡,得知真相的傅夏一直不愿意原谅外公,叛逆出逃,游学列国,与叶繁星不打不相识。为了躲避肖寒的控制,意外进入了SHOWTIME,成为了叶繁星的助理。

闵四月

24岁,白羊座,阳光百货集团VIP室服装导购员,性格冲动,敢爱敢恨,家境贫寒,与养母闵秋霞相依为命。

与偶像叶繁星的相遇相知令她兴奋不已,与小时候资助自己读书的大哥哥肖寒重逢令她重新燃起了爱的火花,而她超强的服装时尚感更是赢得了阳光百货VIP客户崔凤萍的盛赞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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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长篇小说中的人物设定

全文共 1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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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设定,实际上,就是为了更好的塑造故事中的角色,而对故事里面的人物做一些规划。概念的东西,咱就不讲了,就说说在网络小说里,该如何去做。

一部小说,有着丰富的剧情、场景、戏剧冲突和思想等等。很多人创作的时候,是从一丝的灵感而来,这些灵感有可能是上面的任何一种。但这些都不是一个小说创作的开端。小说写作,实际上是从人物设定开始。

这一点,很多男性作者尤其是非科班出身的作者,并不知道。面对长达数百万字的男性超长篇小说,从小说读者转化来的作者,很容易从故事入手,觉得先定故事主线,然后写就成了。人物,在写着的过程中,不停地添加就成了。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常常写了个开头,心中那点创作激情消失后,就发现无以为继。写不下去了。

因为,各个网站的编辑一般会找作者要大纲

这种行为,进一步强化了,小说写作是从故事主线开始的这个错误观点。

为什么说人设是小说写作的开端呢?因为,剧情的转折和戏剧冲突、场景的转换、时间的更替,都是跟着人物走的。

说白了,人物是你所有要写的元素的综合载体。故事发展主线,跟主要人物的目的是一致的。戏剧冲突,跟人物的性格和言行是关联的

以上,我已经基本上提到了人物设定的几个关键点。

怎么来做人设?我认为,一个人物需要包含三个关键性的点:目的(欲望)、特点和身份。

①一个人的目的,或者说欲望,强化后,可以转变为整部小说的主线。比如,玄幻小说里,常见的,一个三流家族的废材渴望成为整个大陆的绝世强者。比如,言情小说里,一个宅女幻想回到清朝坐拥江山美男。这里的两个角色都有自己的目的(欲望),这个目的,我上面说了,强化后,细化后,就有可能成为一个故事的主线。每个人想一想,你写的主角,他的目的(欲望)是什么?

②一个人的特点(个性),一个人要有长处,比如,小明是班上成绩最好的学生,全校第一。那么,成绩好就是他的特点;他留给别人的初印象:成绩好的学生。同样,上面那个玄幻的例子里。那个人物的特点是什么?废材!也就是说,这个三流家族里,其他人都很平凡和普通,但比他要好很多。

在设置人物的时候,一定要给这个人物找到一个特点。

很多玄幻小说,为什么喜欢一开头就写主角是穿越的?

就是这个道理:在这个世界上,他是独一无二的,这就是他区别于其他人的地方。穿越者身份和废材的身份,这种设定是最简单最直接的区别于别人的地方;比较难的是个性独特。

言情小说里,经常将男主设置为冷酷的、霸道的男人。

这实际上比外在设定要难一些,是从性格上来设定的。不过,冷酷和霸道相对于人的性格而言,还是太浅白了。当然,现在也被玩坏了。

③一个人的身份。这个是经常为忽视的。实际上,非常重要。写不好的,就会变成小白文,严重的,就彻底失败了。

身份,是人物与故事里的环境相融合的关键点。还拿上面的玄幻的那个来举例:

一个三流家族的废材渴望成为大陆的绝世强者。他的特点是废材,他的身份,是一个三流家族的子弟。

分析:这个身份,决定了,这个异世大陆的阶层结构——以家族等级的模式来构建的、也许等级是以武力来构建的。其他的人物(配角、路人),就要遵循这样的设定。

而且,这样的身份设定,就会延伸出各种各样的配角和他的关系。

1、跟他关系很好的,另一个三流家族的子弟

2、跟他关系很差的,另一个三流家族的子弟

3、跟他关系暧昧的,另一个二流家族的女儿

……等等

人设里,涉及到的其他的细节,我觉得根据每个作者的写作需要,都是可以完善和补充的。比如,主角多少岁啊,穿什么衣服啊,喜欢青楼还是窑子啊,参加高考还是科举啊。这就看每个人怎么写了。

最基础的而言,我觉得人设最重要的就是三个:目的(欲望)、特点(个性)、身份(决定故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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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结局原文

全文共 1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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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绝古城、黑色的扎格拉玛神山、女王的棺椁、尸香魔芋、先知与先圣的墓穴,连同古代那些不为人知的无数秘密,还有郝爱国、叶亦心、楚健、萨帝鹏,都永远埋在了黄沙的深处。陈教授也从毯子中探出脑袋,看着天空傻笑,Shirley杨过去把陈教授头上的沙子抚去。安力满跪在地上祈祷,感谢胡大的仁慈。胖子把所有的行囊翻开找水,最后一无所获,冲我一摊手,做了个无可奈何的表情。

我也无奈地摇了摇头,光顾着逃命,根本没想起来水的事,而且早在七天前就越过了安全返回点,现在想回去,谈何容易。去往兹独暗河的通道也被彻底埋住了,凭我们这么几个人不可能挖开,一滴水也没有,在沙漠中恐怕坚持不了一天,喝咸沙窝子水和骆驼血也不是办法,一想到活活渴死在沙漠中的惨状,便觉得还不如在鬼洞中死了来得痛快。

在沙漠中没有水,就像活人被抽干了血,众人都是一筹莫展,坐在原地发呆。忽听安力满“嗷”的一声大叫:“胡大的使者!”只见离我们不远的沙坡上,出现了一个白色的影子,我以为是又渴又饿,眼睛花了,赶紧揉了揉眼睛仔细去看。原来是我们先前到西夜城之前见到过的那峰白骆驼,它正悠闲地在沙丘上散步,慢慢朝西方走去。

安力满老汉激动无比,话都说不利索了,白骆驼出现在受诅咒的黑沙漠,这说明古老的诅咒已经消失了,胡大又收回了这片沙漠,跟着胡大的使者,一定可以找到水。我也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上次还说进沙漠的旅人见到白骆驼,便会一路平安吉祥,现在又说什么沙漠中的诅咒消失了,不过此时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跟着白骆驼也许真能找到水。

当下赶紧把群驼整队,跟在白骆驼的后边。那峰高大的白骆驼,在烈日下走得不紧不慢,直走了三四个小时,转过一道长长的沙梁,果然出现了一处极小的水洼。水洼四周长着一些沙棘,水不算清澈,可能含有少量矿物质,动物可以直接喝,但是人不能直接饮用。骆驼都迫不及待地去喝水,Shirley杨找了些消毒片,先把水装进过滤器中过滤,再加入消毒片,这才分给众人饮用。

这处水洼可能是兹独暗河的支流,由于夜间沙漠的移动,使得这比较接近地面的河水渗出来一部分。在水洼边生了堆火,烤了几个馕吃。我没把最后爬上山顶时,后背好像有人拉扯的事告诉他们,这件事似真似幻,让他娘的尸香魔芋折腾的,我都分不清真假了。别说最后这件事,包括整个在精绝古城以及鬼洞中的经历,真实虚幻已经没有明显的界限了。我和胖子谈论起来在扎格拉玛山的遭遇,简直就像是一场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噩梦,胖子说:“这狗尾巴花真他妈厉害,说不定咱们根本就没进过精绝古城,这一切都是那鬼花造出的幻象。”

始终没怎么说话的Shirley杨插口说道:“不是,现在脱离了险境再回过头去仔细想想,尸香魔芋幻象的特点还是很明显的,它只能利用已经存在于咱们脑海中的记忆,却不能够造出咱们从没见过的东西。女王的棺椁、鬼洞、先知的墓室、预言,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黑蛇咱们先前也见到过,引诱咱们自相残杀的预言石画,第一层石匣上的是真实的,因为咱们看过了第一层的预言,所以尸香魔芋才能在第二层石匣上造出幻象。”

我对Shirley杨说:“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我也是这么想的,只是不敢肯定,所以一直都没说出来。咱们现在是不是商量一下怎么走出沙漠?”

Shirley杨说:“这就要劳烦安力满老爷了,他是沙漠中的活地图,咱们不妨先听听他的意见。”

安力满见老板发了话,便用手在沙子上画了几下,这一片是咱们现在大致的位置,往南走是尼雅遗迹,距离很远,全是沙漠,咱们补充了足够的水也不一定能走到尼雅;向东是罗布泊,中间是沙漠,另一边是无边的戈壁滩;向北是咱们来的方向,也就是西夜城的方向,但是咱们深入沙漠腹地,要走回去也不容易。

现在看来向东南北,三个方向,都不好走,唯一剩下西面,一直向西是塔里木河,沙漠中最大的内陆河,从咱们现在的位置出发,走得快的话,大约用十天就可以到塔里木河、叶尔羌河、和田河的三河交汇处。到了那里就好办了,再补充一次清水,继续向西走上六七天,就离阿克苏不远了,那附近有部队,还有油田,可以请求他们的帮助。

我们现在最缺乏的水补充足了,差不多可以维持十天,食品还有一些,在沙漠里水比吃的重要,实在没东西吃了还可以吃骆驼。把沙窝里的水一点点过滤储备起来,就足足用了一天的时间,然后才按计划动身出发。一路上免不了饥餐渴饮,少不了风吹日晒、晓宿夜行,终于在第十二天走到了塔里木河,随后继续西行,在第三天遇到了进沙漠打黄羊的油田工人,当时陈教授仅剩一口气了。从沙漠深处死里逃生一步步走出来的心情,不是生活在正常环境中的人轻易能体会的。从那以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在家喝水,不管多大的杯,总是一口气喝得一滴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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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双面胶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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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鹃觉得日子无比美好,呼吸都特别轻松。现在,她在家里悠哉游哉,抱着孩子想上哪上哪。宝宝已经习惯了一睁眼就看见妈妈的微笑,常腻在丽鹃的怀里拱。丽鹃的心都要化了,特别喜欢孩子依赖的表情,还有一张眼就露出的惊喜,看都看不够。丽鹃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里,开始沿袭玉喜以前的习惯,就这么不撒手地抱着晃着,就愿意宠着孩子,让孩子高兴。她终于明白了玉喜还有婆婆当时的心,对这样一个可人儿,再怎么溺爱都不过分。

亚平的妈出奇地沉默。大部分时间一个人蜷缩在厨房里或躲在卧室里不出来。很多时候一个人默默发呆。她已经意识到这个家的现实。她的儿子根本不做主,而她只是在这个家借住。很多时候她如果正在厨房干活儿,不巧丽鹃抱着孩子进门,她会吓得一哆嗦,赶紧低着头躲出去。而亚平无论找多少个机会跟他妈套近乎,他妈都报复性地死不开口。基本上,亚平妈在家说话的机会为零。

亚平妈的乐趣就在看孙子。有时候趴在门边偷偷往卧室里瞅,或贴在墙边听里面丽鹃逗孩子,心里向往,难得露出笑容。

丽鹃知道婆婆趴门口偷看孙子。这一向婆婆默不作声,她又觉得过意不去。内心里其实蛮希望婆婆能够走进来,抱抱自己的儿子。可嘴里就是放不出软话:“要看就进来看,别在门口偷偷摸摸的。”婆婆一听这话,立马转身就走。

转眼三个月产假到期,丽鹃要上班了。丽鹃这一走,整个家包括孩子就丢给亚平的妈。丽鹃想借这个机会跟亚平妈和解,一是为了孩子,二也是为了这个家。

上班前的头夜,丽鹃走进婆婆房间,看婆婆靠在床上警惕地看着自己。

她坐在亚平妈床头,拉着亚平妈的手说:“妈,我明天要上班了,今天晚上还有明天早上,我把奶泵好放在冰箱里,孩子和这个家就全靠你了。谢谢啊!”亚平妈不作声,轻轻点点头。

丽鹃心想,我要对婆婆好点,毕竟她是亚平的妈,是孩子的奶奶。

丽鹃上班一个礼拜,就觉得不对劲。

孩子回来并不饿,塞xx头也不怎么馋。按说孩子越长越快,每天四小瓶奶不至于撑得他不想喝新鲜的。硬往他嘴里塞,他要么使劲咬着玩磨牙床,咬到丽鹃皮破,要么含着就睡着了,并不吸。网上找资料,去问医生,问所有的同事,都说不正常,却找不到答案。

这天丽鹃长了个心眼,掐着孩子中午喂奶的时间回去,一进门,婆婆正把瓶子里泵好的母奶往水池倒,看见从天而降的丽鹃,吓得浑身一哆嗦。手赶紧藏背后。

灶台上,放着一瓶丽鹃从没在家里见过的婴幼儿奶粉,开着盖子。

丽鹃怒火中烧,恨不得冲过去扇那老娘们儿一巴掌,再将她从阳台扔出去。她掏出手机,直接拨到亚平办公室:“李亚平!你现在马上回家!打车回来!半个小时内你要是不回来,你就见不到你娘了!”

亚平妈赶紧伸手拿奶粉,被丽鹃一把抓住:“干吗?想销毁罪证啊!太迟了!你就是喂不熟的白眼狼!我还妄想跟你同一屋檐下生活,对你好!我真是猪油蒙心!你就是时刻准备咬农夫一口的蛇!你老实等你儿子回来,然后你给我滚蛋!”丽鹃两只手捉住婆婆,让她动弹不得,任凭她苦苦哀求:“丽鹃,你听我说!我不是那意思,我不是那意思!”也任凭楼上儿子饥饿的哭声哭破天。

亚平一进门,就见老婆气得扭曲的脸和母亲吓得惨白的面色。

“怎么回事?你先放开我娘!你吓着她了!”亚平赶紧挤在中间,一手抱着娘护起来。

“好!既然你在这了,我也不怕她销毁罪证。我说我儿子怎么不吃我奶了,我说我儿子怎么不饿了。你看你妈,你那亲爱的妈做的好事!她把我泵的奶全部倒掉,喂宝宝吃奶粉。她安什么心?嗯?叫孩子跟她亲是吧?叫孩子不认我是吧!这可是她的亲孙子!她自私到心里永远只有自己!为了达到霸占这个家的目的,连个吃奶的孩子都要利用上!李亚平,你自己决定,今天有她没我,有我没她!”

亚平反感地拉住丽鹃:“就为这事啊!我当什么大不了的。你别没事瞎咋呼好不好?你能不能不拿你的小人心度人啊?你听我妈说什么!”

亚平妈擦着眼泪,去拉丽鹃的手,被丽鹃甩开:“丽鹃啊!我是琢磨,你每天上班这么忙,还要泵奶喂孩子,越往后孩子越大,肯定不够吃。迟早得戒。每天听你回来说奶涨得疼,我和亚平都心疼的慌,想试试看,掺一点牛奶,以后慢慢加,等宝宝完全适应了,干脆就断了。省得你难受。再说,现在的婴儿奶粉,营养跟母奶差不多,有的比母奶营养都全,好多妈妈没奶全靠牛奶喂,都长得壮壮实实的。我绝对没有别的坏心,这孩子是我孙子,但最终是你孩子,我是不能和你比的,你尽管放心。”

“我妈这事在你刚上班就跟我说了。你又说奶疼,宝宝白天在家又饿得直叫,我们俩没办法才商量的这主意。就怕你疑心,才瞒着不告诉你。我们果然没看错你,小鸡肚肠一个。这个家,除了你在搅和,没谁想拆散。你自己想去吧!想清楚了,给我妈道个歉。”亚平声音里甚是不满。

丽鹃呆在那里,不说一句话。从内心里,怎么她都觉得不舒服,怎么都觉得别扭,可面子上,她就是说不出一句!内心里惟一感觉是:又被这老巫婆算计了一把!回回她都走在头里。

丽鹃想了半天,说:“我的孩子,我做主。在半岁之前,他只吃母奶。医生都这么说。我供不上那是我的事情,供得上就得让孩子吃。从明天起,我白天多带几个奶瓶,存起来,晚上带回来。以后不许再喂奶粉。”

现实的残酷性在于,你能和大人对抗,不能和孩子对抗。

宝宝在丽鹃上班一个月后,拒绝吃母奶了。丽鹃知道其中必定有因,可就是说不出个名堂来。现在的奶粉造得,真是具有商业侵略性。也许味道香些,有时候丽鹃甚至怀疑里面放了,总之,丽鹃的母奶在美国奶粉面前,彻底失去市场,在xx头上抹糖也好,抹巧克力也好,甚至贴上海底总动员的大头贴,都不能动摇儿子崇洋媚外的决心。丽鹃的xx头成了儿子的玩具,光摸不吃。日子久了,丽鹃的奶慢慢就回去了。丽鹃得以挟儿子以令诸侯的优势一去不复返。

丽鹃的内心失落又惶恐。儿子跟奶奶在白天玩得精疲力竭,每天丽鹃回来的时候,儿子都在酣睡中,有心去亲亲儿子,奶奶在一旁柔声阻止:“孩子都睡了,别弄醒了。”

丽鹃认定这是老鬼的阴谋,特地把孩子弄得时钟颠倒,跟自己没有交流。心生恨想:难怪那么多妇女辞职在家做全职母亲,原来全是为了对付婆婆!不然,得了工作,失去儿子,损失惨重。

儿子在半岁的时候,就会喊人了:“奶!”这个奶当然可以理解成是要喝奶的奶,这是丽鹃的诠释。但无论儿子的言下之意是什么,亚平妈总答得特别自豪加爽快,声音脆生生的,眼下的余光还不无挑衅地得意地看着丽鹃。至少丽鹃是这样解读的。

丽鹃绝不能让这个在自己身体里每根血管、每条神经都紧密联系了整整10个月,又经过惨烈的分娩痛苦而得来的儿子眼睁睁被另一个在她眼里毫不相干的老女人抢了去,并坐享其成。她抓住每一丝可以与儿子交流的机会,每一分钟都握着儿子的手给他灌输:“妈妈。”

起先的一个月里,儿子没有一点反应。这个妈妈的发音,对他而言,还不如电视机里鞠萍姐姐召唤小朋友,然后音乐声起来得亲切。每当丽鹃紧紧握住婴儿的小手,目带期盼地反复重复‘妈’的时候,儿子都冷漠地将头转到一边,不理不睬。逼急了便一撅小嘴‘卟卟’吹泡泡以表达不耐烦,甚至蔑视。

越是不理睬,丽鹃越是急躁,晃着儿子的小脑袋,掰过儿子转开的脸,用手指捏住孩子的嘴角,硬是希望孩子吐出一个妈字来。

否则,丽鹃的江山,半壁就没了。

孩子慢慢真的有反应了。

孩子先是仔细捕捉丽鹃的‘妈’字,再仔细回想,似曾相识又略有不同,非常急切地蹬着小腿儿期待着下话。可是,到‘妈妈’就没了。

终于,有一天,9个月的儿子憋不住了,在丽鹃不断地重复‘妈’这个字的时候,儿子非常清晰地吐出一个“坏!”

丽鹃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是宝贝儿子在会喊奶奶,会喊爸爸后能清晰吐出的第三个音节。这个音节是四拼不循环发音,拼音如huai,包含了一个声母,一个韵母和一个复韵母,发音的整个过程要先撅起嘴唇变成个小喇叭再迅速放开,咧出个笑模样才能发出来。这个音节的难度,相当于10个奶奶连发和5个奶奶加爸爸的连发。而且这个发音还需要智力和逻辑判断,必须跟在“妈妈”的后面。

丽鹃不相信自己儿子有这么高超的语言技巧,再次试探。摒着呼吸,捏着嗓子,试图将妈妈发音成咩咩,甚至截然不同的音调,第一次期待儿子根本没有反应,甚至像以前那样反感。

“妈妈~~~~~~”丽鹃如此小心翼翼,小心到甚至希望自己的发音只保留一个唇形。

“坏~~~~~~”儿子哈哈大笑着答。

“妈妈~~~~~~”丽鹃再试。

“坏~!”

丽鹃在一分钟之内,经过不下10次的试验之后,用尖利得可以刺破云霄直达天庭的尖叫大喊:“李亚平!!!!!!!!!!!!!!!!!!!!!!!!!!!!!!"

亚平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下来的,而亚平妈也慌慌张张用围裙擦着手从厨房奔过来:“怎么了怎么了?孩子摔着了?怎么这么不当心呢?没听见哭啊!

丽鹃等一家人等全部聚集在身边,冷笑一声,冲着宝宝喊:“妈妈。”

宝宝笑眯眯地以为妈妈在跟自己做游戏,迅速接一句:“坏!~”

全家一片寂静……

亚平反应机敏,他在沉寂了近一分钟之后,笑着弯下身来,拨弄着孩子的胖脸蛋说:“宝宝坏!宝宝是个大臭臭,宝宝拉在爸爸的脖子上,宝宝最最坏!”

宝宝毫不领情,干脆利落地反击:“妈妈坏!”

这是宝宝发出的第一个三音节,完整的句子,有主语有谓语,有人称代词有形容词,还带有阶级情感的语气。

丽鹃哈哈哈哈仰天冷笑,笑到眼泪出来:“我在家养了头野狼,不仅要吃掉我,还要吃掉我的儿子!”

丽鹃直勾勾看着亚平说:“李亚平!这个家,我想只能有一个女主人。那就是我!”丽鹃咬牙切齿,眼睛里发出如困兽般的莹莹绿光,如果眼睛可以吃人,丽鹃已经把慌张的亚平给一口吞进肚子里去了。“我的意思是,你没任何选择余地,我留下,这个老女人滚蛋!或者我留下,你们两个滚蛋!我的话已经非常清楚了。你明天早上告诉我你的决定,这个家究竟走几个人。”

亚平面带尴尬地说:“至于吗?就为个毛孩子一句话。他懂什么呀!你这发的是什么无名火?别老挤兑我妈。动不动就想撵我妈走。我妈整天介带孩子做饭收拾家,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离了我妈,孩子谁带呀!再说了,我妈现在能去哪儿啊!老家的房子卖了,我爸也不在了。你消消气呀!”

亚平妈在一旁,面色土灰,浑身颤抖,一句话也不说,凄苦的眼神里带着绝望的哀伤,求情地,告饶地,哆嗦地收紧身躯委顿在丽鹃眼前,顿时比平时矮了5寸。

丽鹃说:“我一点不计较我儿子说什么。他就是个留声机。他就是个传话筒。教什么学什么。学者无心,教者有意。我得庆幸我儿子学得快,学得好,在我还来得及改正以前。他要是贵人迟开口,到三岁才说话,一切就来不及了。你妈在我这里吃我的住我的,说是替我带孩子帮忙,心里指不定怎么恨我呢,你恨就恨吧!还要教唆我儿子恨我,我看她是空心笋子流黄水,坏透了!今天我不谈了。明天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希望家里少一个或两个人。让我清静清静。我的话完毕,不想再多重复一句。”转身上楼。

亚平看着一切无可挽留,目露凶光,追着丽鹃喊:“要走你走,这个家,还有我妈,还有我儿子,还有我,都得留下,你给我滚出去!”

丽鹃掉回头走到亚平面前:“给你脸不要脸?那好,咱们法庭见。看谁赢。跟我斗?你脑子里有柏油!你也不想想,你儿子还是个吃奶的小家伙,法庭会判给你?这个家,你才出几个钱?法庭会判给你,让我们母子露天?你姐姐的借据还在我手里,我连利息一块儿讨回。我不但要讨回,我还得住着这房子,要你付按揭,付抚养费,让你的儿子姓另一个男人的姓,叫另一个男人父亲,我还要告诉他,他爹和他奶奶,都不是好东西,一窝子狼!狼心狗肺!就像他奶奶当年教他说他妈坏一样,我把你妈灌输给你儿子的一切,我加十倍还给她!李亚平,你跟我斗!你还嫩点儿!”

李亚平冲过去把丽鹃一把扑倒在地,拿拳头使劲砸下去,直击丽鹃的太阳穴。

丽鹃闷闷地发出一声哀号。

亚平的第一拳带着气愤却还略有犹豫。亚平的母亲在一旁,咬牙切齿地喊:“使劲打!打死她!打不死她不松手!这个烂货!捶死她!”亚平放开压抑在胸中许久的怨气,放开力气,像建筑工人砸石头一样放拳打下去,一拳又一拳。

亚平的儿子突然间从胸腔中发出哀号。似乎预感到了不幸。急促而哀伤的哭声并没有阻止他父亲殴打母亲的拳头,尽管他哭得一声赛一声地急。

奶奶抱起孩子,边抖边捂住孩子的嘴,口中解气地喊:“打!打!打死这个女人!就是这个害了我们一家!打!”

不晓得过了多久,疯狂的李亚平突然还魂,惊恐地住手。

丽鹃七窍流血,浑身瘫软,像面袋一样没有筋骨。

李亚平和他妈妈眼珠都要掉出来地对望良久,没有一个人敢去触碰倒地的丽鹃。

足有一个世纪的等待,丽鹃没有一丝反应。

李亚平开始抱住丽鹃猛晃,丽鹃却直直往地下滑。

“你!你!你起来!你你你!别装死啊!你你!你醒醒!你醒醒!醒!我跟你离婚,这个家都给你,儿子给你,钱给你,什么都给你,你听见没有?我跟你离婚!”

李亚平彻底崩溃,瘫软在地上失声痛哭。

亚平妈抱着孩子浑身一软,坐在地上不起,怀里的孩子哭不停。

丽鹃,没有心跳,没有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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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微微一笑很倾城》人物简介

全文共 1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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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一笑很倾城》是2009年首次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网络小说,作者是顾漫。小说讲述了男女主人公在游戏里相遇,现实中相知,最后相恋的故事。

肖奈(一笑奈何):A大校草级人物兼风云人物、计算机系大四学生、计算机系篮球队队员,致一的总经理,是全方面的天才,入校三年多领队在ACM等国际编程大赛中为学校夺得诸多荣誉,还擅长古筝、围棋和扫雷,全能选手,还曾作为游泳选手代表学校夺得金牌。(大神呐!)家境优越,父母为A校历史系和考古系的教授。很自恋,但从来都不表现出来。说话点到为止。别人说他很清俊,室友了解他其实是超级阴险的腹黑男。他初中时与人合伙开网吧,大学时自己在外组建了一个名为“致一科技”的公司,并与风腾公司联合开发《梦游江湖2》。抱着熟悉前身游戏的想法再度进入玩起来,职业为琴师,是其服务器PK榜排行第一,财富榜第一以及多项榜第一的玩家,纯属大神级人物,又因夫妻PK赛与刚刚“离婚”的芦苇微微(贝微微)结婚(其实早已注意到了她),最后现实中和芦苇微微(贝微微)相爱。

贝微微(芦苇微微):A大校花级人物,容貌明艳倾城,身材火辣,睿智又开朗,是A大计算机系大二系花、购物的砍价高手,校园美女榜第二,最喜欢玩的游戏是《梦游江湖》,职业为红衣女侠(一、喜欢其技能;二、着装看起来很强悍;三、衣着不暴露),是服务器“帝都风云”PK榜排行第六的玩家,为做任务嫁给了“老公”真水无香(后其成为小雨妖妖现实中的男友)。与真水无香在游戏中“离婚”后,在真水无香与小雨妖妖的婚礼上被误认为抢亲后无奈下摆摊买药,被一笑奈何(肖奈)求婚(原因是为了夫妻PK赛),因此陷入“网恋”,最后在现实生活中与一笑奈何(肖奈)走到一起。

真水无香:芦苇微微的“前夫”,以貌取人。与芦苇微微“离婚”后又“娶”了小雨妖妖,并与其发展到现实中。后在现实中见到微微,当知道微微为A大计算机系系花后,看到微微真人明艳动人后,对微微心动。被肖奈大神的“我是一笑奈何”六字秒杀。

小雨妖妖:在游戏公司举办了一次玩家真人秀评选活动获得了冠军,被誉为“本服第一美女”。(实际上不如微微美丽,本人现实没有照片好看)但是操作差劲,跑位垃圾,为人虚荣做作,却在网游中极受吹捧,拥有一个小雨家族,已知成员有小雨青青,小雨霏霏,小雨绵绵,后来和真水无香在一起了。

小雨青青:性格十分惹人厌的操作差劲的女玩家,和小雨妖妖是好朋友,曾在玩家见面会时侮辱微微,并口出脏言,妄图让肖奈和微微分手,但最后却反被倒打一耙。在帮派中向男玩家发嗲撒娇,并促使蝶梦和战天下闹矛盾后离婚,雷神妮妮等人非常讨厌她。

于半珊(愚公爬山):肖奈的室友、计算机系篮球队队员、致一科技员工,是一位方脸壮汉,因小时有过成语阴影,所以总乱用成语(有些还不是成语),总体是个很可爱的人物。

丘永侯(猴子酒):肖奈的室友、计算机系篮球队队员。读完研究生后也到了致一科技工作。

郝眉(莫扎他):因为在峨眉山投胎,其娘觉得是个女生,所以出生前名字就取好为郝眉。因为名字谐音“好美”,还是小白脸,故绰号美人师兄、美眉师兄。肖奈的室友、计算机系篮球队队员、致一科技员工、在程序部三大神手之一。(江湖人称眉哥)在新年番外《肖宝贝.....们》中已名“花”有主。“主”即莫扎他口中“人妖中的妖人”在某游戏里与KO先生结婚,得新绰号“美眉哥”。

KO:顶尖的黑客,但在比试中还是输给了肖奈。与郝眉有一段孽缘(在另一款游戏中和莫扎他结婚,但之后被误认为是女性,二人又离婚了)。郝眉在聚会中无意中说出这一段故事之后,一直沉默不语的KO发言了。后来二人成了一对。在番外篇中提到,KO会做各种小点心,并因为郝眉称呼他为“叔叔”的事情对郝眉再次进行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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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原文结局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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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的时候,安生产下一个女婴。因难产而去世。

七月26岁的时候,有了收养的女儿。

她给安生的孩子取名叫小安。她相信这是新的安生。就像安生说的那样,是鲜活洁净的灵魂和肉体。而旧的躯壳就可以腐烂。

小安有一双漆黑明亮的眼睛。七月把她抱到家明的家里去,家明的母亲非常喜欢。

她抱着小婴儿说,应该送礼物给小宝贝啊。家明,你从小戴的那块玉牌呢。虽然破了一角,但是可以用来辟邪。家明和七月都装作没听到。

那块玉牌随安生一起火葬了。

七月总是憨憨的样子。

有时候不知道真相,不了解本质的人,是快乐的。而能够假装不知道真相,不了解本质的人,却是幸福的。

只有一些人例外。比如家明在酒吧邂逅的那个十六岁的女孩。她透过喧嚣的音乐和烟雾,笑着对他说,家明,你的眼睛好明亮。这样的女孩直指人心。但是她不告诉他,她喜欢的绿镯子还是白镯子。她的快乐模糊而暧昧。却不知道躲藏。所以让自己无处可逃。

在幽深山谷的寺庙里,他们看着佛像。她坐在他的身后,轻轻地问他,他们知道我喜欢你吗。他转过身看着她。她掂起脚亲吻他,在阴冷的殿堂里面。

阳光和风无声地在空荡荡的屋檐穿行。

那一刻,幸福被摧毁得灰飞烟灭。

生命变成一场背负着汹涌情欲和罪恶感的漫无尽期的放逐。

半年以后,安生的书出版。书名是七月和安生。

七月和家明过着平淡的生活。

他们没有再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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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云中歌》小说大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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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编自言情天后桐华同名小说的电视剧《大汉情缘之云中歌》,汇聚杜淳、Angelababy、陆毅、陈晓、杨蓉、包贝尔等一众当红演员,将于9月13日登陆湖南卫视钻石独播剧场,势必再掀一轮收视高潮。对于演员的挑选向来把握精准的原著作者桐华,曾坦言该剧的选角难度之高犹如珠穆朗玛峰,但最终以演员的气场和演技为考量依据:“我就是在看过杜淳的少年汉武帝等大量的作品后,才主动跟于正说希望能找到杜淳出演男主角"孟珏"。”

剧中,杜淳化身“玉中之王”孟珏与Angelababy饰演的大漠少女云歌,年少时的一段约定,云歌不记得,却成了孟珏心中永远的牵挂,再次重逢后的他们,本是最般配的一对,却终因造化弄人而上演相爱相杀、纠结复杂的缠绵悱恻。日前剧组还率先曝光了杜淳和Angelababy的多款吻戏剧照,被网友感叹:“Baby依旧美美,杜淳吻戏老霸道了!”此外更有粉丝在网上构想两人在《云中歌》里领衔的组合可以称作“ABCD恋”(即取两个人名字的首字母组成ABCD),可谓未播先火热议不断。

结局:孟钰送了云歌出海,刘洵最后射杀了孟钰,刘洵深爱的许平君早已病逝,他独自一人在他们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回忆......

《云中歌》是中国言情作家桐华所写的一本小说,讲述西汉时期,霍去病与金玉的女儿霍云歌与汉昭帝刘弗陵和才子孟珏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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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都市风流狂医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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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得未来兵王记忆融合,实习医生林昊的妖孽人生正式开启。走出大山只是开始,未来不可想象,且看林昊如何游走花都,穿梭美女之间,成就无上医道。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都市风流狂医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刻名!”林昊沉声道,是在提醒震撼中的小九。

小九看到永恒天碑之后就愣住了,永恒天碑的强大,出乎了小九的意料。

没有迟疑,一人一兽直接在上面开始用伟力刻名,林昊前世的圣祖真名是周文,但这一世他却是林昊,不再是周文。

所以,他所刻的第一个是林字,正一笔一划的刻上去。

可是在刻了林字之后,昊字只是刻了一个一字之后,就已经有些后继无力,他知道这是自己的实力不够。

而小九却已经刻了小字和一撇,同样是不能把九字刻上去。

也就在这时,命运巨眼降临了!

“毁灭!祖兽!你们真是好大的胆子,竟敢在我的眼皮底下刻你们的真名,当我不存在吗?”命运巨眼冷声而语。

“命运!你杀我兄弟,今日这血仇也是时候报了!”林昊沉声怒喝。

“哈哈!就凭借你毁灭和祖兽就想和我斗,你平还差得远!”命运巨眼哪怕看到林昊和小九已经刻了名字在永恒天碑上,但是依然狂妄无边,没把一人一兽放眼里。

它已经和永恒天碑有着无尽纪元的联系,与林昊和小九相比,它和永恒天碑的关系要亲近得多。

只见命运巨眼打出混沌之力,直接控制着永恒天碑向着一人一兽镇压而下!

一人一兽努力的抵抗,但是依然有心无力,只能眼睁睁看着永恒天碑一点点镇压而下。

林昊怒吼:“我不甘心!我要为我的兄弟报仇,我要杀了你!”

命运巨眼却冷笑:“你毁灭确实厉害,在永恒天碑上留下了九笔,而祖兽也留下了四笔,但你别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

谁在永恒天碑上留下的比划多,又没有人留下全名时,是以比划多的人控制永恒天碑!哈哈!”

“你!该死!”林昊再次怒吼,拼劲全力在抵抗。

可是没有用,命运巨眼在上面留下了十二笔,比林昊足足多了三笔,他掌控着永恒天碑的控制权。

小九和林昊再怎么努力也没用!

林昊感觉自己的身体即将要崩溃,哪怕已经达到了圣祖境巅峰的身体,依然要抵抗不住了!

小九也有这样的感觉,它不断的嘶吼,可是却在做无用功。

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本来一直受命运巨眼掌控的永恒天碑,开始有些不受控制起来。

“盘古!阴阳!鸿钧!你们三个混蛋是想死得彻底吗?”命运巨眼气急败坏的威胁。

没错,这正是三位陨落的圣祖在帮助林昊和小九,他们没有死,并且被永恒天碑吸入其中。

他们在合力帮助林昊和小九,甚至让林昊的昊字多了几笔,变成了林日!

小九看到这方法可行,居然直接在永恒天碑上抹去自己的名字,而是在为林昊刻画名字!

它要相助于林昊,让林昊的名字彻底留在永恒天碑之上!

林昊在小九的努力下,变成了林旦,并且还在继续!

“不!不可能这样!”命运巨眼恐慌了,此时林昊在永恒天碑之上的名字,比它还要多了一笔,控制权即将归林昊所有!

在命运巨眼的疯狂之下,它也在永恒天碑上多留下了一点,命云外加一点,比划和林昊相当。

林昊紧咬牙关,嘶吼:“我以我血染苍天,今日燃尽生机斩命运!”

疯狂的举动,彻底的引燃自己的生机,以无尽生机为代价,林昊将最后的大字刻在了上面,永恒天碑光芒大作,林昊二字彻底激活了永恒天碑。

永恒天碑的控制权,瞬间到了林昊手中,林昊没有和命运巨眼客气,控制着永恒天碑杀向了命运巨眼。

命运巨眼带着森然煞气,悲凉的嘶吼:“放过我!我愿意受你奴役,让你掌控天下人的命运!”

“我只要你的命!让你彻底消散于天地间,我命由我不由天,你不该存在于世!”林昊冷冷道。

永恒天碑洞穿命运巨眼,命运巨眼陨落之际,产生了恐怖的能量风暴,但是林昊却一手镇压,让其归于平静。

一切散去,林昊将永恒天碑收入体内,双眼之中带着如释重负的解脱。

现在命运巨眼已死,这天下间再无人是他林昊的对手,同时他也成了无尽虚空的主宰者。

林昊手掐法诀,三道人影出现在林昊面前,赫然是谈一昙、鸿钧对祖和阴阳圣祖。

看到三人出现,林昊道:“以后我们再也不用受命运所掣肘,我会帮你们重临巅峰!”

“多谢道友!我们相信你能行!”鸿钧圣祖含笑而语。

“真是厉害啊,居然把命运给斩了,你现在是什么境界了?”阴阳圣祖问道。

“厉害了我的哥,我就知道我老大是最强的,命运算什么玩意,哪是我老大的对手。”谈一昙很是嘚瑟。

林昊微微一笑:“突破圣祖之境之后,可在永恒天碑之上留名,我名它为天祖境。”

“天祖境吗?老大已经是天祖,我肯定也会成为天祖!”谈一昙大言不惭的说。

没有反驳什么,因为有着天外天的存在,别说是谈一昙,就算是阴阳圣祖和鸿钧圣祖也能做到。

大战已结束,林昊回到了九州世界,身为这一方空间的主宰,林昊一个念头就已经到达九州世界。

若是林昊想的话,随时能把九州世界剥离出来,将之融入天界之中。

十万年之后,谈一昙等三大圣祖重临巅峰,成为了圣祖后期巅峰的存在,而谈一昙依然跟着林昊,和以前一样没变。

九州世界地球之上。

国际最著名的贵族学院,能来这里读书的,皆是全世界最有钱最有势力之人的小孩。

一个名为乐乐的小孩又一次被人在嘲笑着,只因乐乐每次都是坐高铁来读书,而别的小孩,不是千万豪车相送,就是直升飞机送来上学。

“乐乐!你家既然没钱是怎么混进来的?这里可不适合你!”

“说得对!明明没有钱没有势,却混到我们的学校,真给我们丢人!”

“滚出去!这里不适合你,没有千万级别的座驾送你来上学,拉低了我们的档次!”

一个年轻男子向乐乐走过来,微笑道:“儿子,又被同学们看不起了?我说了不要那么低调,你就不能告诉他们,高铁是我买给你的生日礼物吗?

要是他们觉得一架高铁太低端,要不我让林氏集团给你造个宇宙飞船送你上学?”

听到这话,还有看到年轻男子的从小孩,皆是直接石化,因为他们认出了年轻男子是谁,正是掌控着全世界百分之八十金钱和土地,林氏集团的董事长,林昊!

(全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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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神秘男友小说结局原文

全文共 14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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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杨雄吃错了什么药,他站在我面前就哔哔说:“美女,你的手真嫩啊,你到底是不是湛江的女人啊?”

如果我没有记错,他现在跟我说的话,就跟2008年那个下着小雨的凌晨,在我遇见牵着阿达的余明辉的那个夜晚,如出一辙。

那些狗屁的伤感,随着杨雄这么一闹,全不见了。

我站起来,瞪了他一眼,凶巴巴地说:“杨雄你的眼睛是不是瞎了,我是林四四,靠!”

被我这么一瞪,杨雄急急后退了一步,他的嘴角动了动,他还要装作不认识我那样,用手比划着说:“我前几天睡了一个大二的学生…”

我不知道杨雄在发什么神经弄什么情景再现,我也没心情听他瞎掰掰,于是我直接抬起脚,干脆利落往他的膝盖上面踹了一脚,然后我转身,冲着正在一旁捧着一张老子在看戏的脸的三个女人说:“走了,我们回去了。”

李菁朝我努了努嘴,示意我看观海长廊往这边过来的方向。

我瞥了一眼,看到余明辉那傻X,他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条毛色很漂亮长得跟阿达差不多的金毛,急匆匆地朝这边奔了过来。

我总算明白,为啥杨雄会出现在这里,还要跟个弱智似的,把以前说过的话再对我说一遍了。

敢情是余明辉安排的?

好吧,我现在确信,弱智的人不是杨雄,而是余明辉了。

本大爷是不要他了,是不想要他了,而不是失忆了,他特么的弄个初见的情景再现,算是个什么玩意!

简直无力吐槽,我收回目光,转身作势要走。

余明辉已经到了我的面前,他有些气喘吁吁地冲着我说:“怎么的,林四四,需要不需要帮忙?”

我白了他一眼,丢下一句:“妈的智障。”

余明辉的嘴角动了一下,他灼热地看着我,声音却像沉沉的雾霭:“林四四,我只是想见你了,就过来了。可能这个做法是有点幼稚,可是除此之外,我找不到别的理由来跟你见面。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不,你主动上来抱住我….”

我的心被牵动了一下,嘴角抿了抿,说出来的话却冷酷无情,我冷冷打断他:“现在想见我,早干嘛去了?”

余明辉拽了拽狗绳子,他直视着我,缓缓说:“林四四,很多事情说起来,真是一言难尽。但是我想说的是,不管是在我们的婚姻内,还是在我们离婚的之后,我从来没有背叛过你,不管是身体上的,还是精神上的,从来没有。”

那又怎么样?

我跟他之间横陈隔着小灰灰,他甚至在我昏过去的时候,那么焦急地把我的孩子变成一捧白灰,没让我见上小灰灰最后一面,这也成了我怪他的理由。

除非,余明辉他有本事,让我的小灰灰活过来吧,可是我知道,他没有这个本事。

内心像是一下子被燃烧得寸草不生,我冲那三个女人说:“美女们,咱们走吧。”

余明辉却一下子抓住我的手,他将我的手按住去拍了拍那只小金毛的头,他说:“林四四,它叫小达,跟阿达的性格差不多一模一样呢,你摸摸,它很听话的。”

我一把甩开余明辉的手,后退了一步,淡淡笑笑:“怎么的,余先生,我摸完了这只狗狗的头,然后你会像当年那样来一句,要不是小达喜欢你,现在你的胳膊还在不在,还是个问题。然后我很尴尬,我说要报答你,说请你吃饭,然后你让我留手机号码,说以后找我还你人情?”

被我这番抢白,余明辉的脸上露出了讪讪然的神色,他的嘴角动了好几下,才缓缓说:“林四四,你别这样。”

靠,都几年了,他的台词库都还没更新。

那一年,我向他坦白我一地狼藉不堪的过去,他让我别这样。

后面小灰灰走了,我蹲下来自言自语,他也是用这么一句苍白无力的话,企图将我从崩溃的边缘拽回来。

就在今天,就在这一刻,他依然用这么一句毫无营养让我极度厌恶的话,来回答我对他的抢白。

这个男人,还真是超神。他简直就是神一样奇葩的存在。

可是即便他如此超神,我的心里面,竟然依然为他留着一席之地,而他依然在我的心里面扎根着,如同大树一般,当我想要把他拔出来扔掉,那些撼动足以将我全数毁灭掉。

我不敢再在这里呆下去,对于还放不下的人,多看上一眼,都会有再一次拥有他的冲动。我怕我再与他呆多一秒,我会忍不住为他的智障和幼稚笑出眼泪来,我会忍不住心软,我会忍不住给他一个不那么冷漠不那么疏远的笑容,我会忍不住,上前一步,妄图离他近一些,再近一些。

于是,我不得不摆出一副铁石心肠的样子,冷冷扫了他一眼,然后干脆地转身,跟着李菁她们勾肩搭背,一路唱着乱糟糟的歌,离开了观海长廊的酒吧街。

回到酒店里,我胡乱地洗了一个澡出来,把手机关了,倒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李菁坐在隔壁的床上,她说:“林四四,你在想什么?”

我侧了侧身扫了她一眼,说:“没想什么,睡觉了。”

李菁努了努嘴,过了一阵她说:“不然,你就原谅余明辉吧?说实在话吧,这两年以来他经常打给我,问你有没有跟你联系,我说你有给我寄明信片,他就让我给他念一念你在明信片上写了什么。我有时候心情好,就给他念一念,心情不好就凶巴巴地骂他,让他以后别再烦我别再问你的事,他过几天又会打来问,厚着脸皮让我多在微信上面跟你聊聊,关心关心一下你。还有林四四,你还记得上次曹佳颖和萧炎去看你的事不?其实余明辉也去了,他只是没有出现。曹佳颖和何思远说的那些事,我确实是不久前才知道,但是我一直知道的事是,不管多忙,余明辉基本上两个星期就会跑去江西一次。如果他不爱,他不必这样。也就是因为很爱,所以他才会在照顾你的感受和照顾你的安危之间,选择了照顾你的安危。林四四啊,你也别怪他,什么事都一个人兜着,一句也不敢跟你透露。可能在你看来,你没有那么蠢,你完完全全可以跟他一起力挽狂澜,但是在他看来,你就是那么蠢那么脆弱那么不堪一击,那么让他需要小心翼翼小心安放,甚至不惜让你恨他。林四四啊,人得活着,才有奔头。在那些安危面前,那些感受啊什么的,都狗屁不值。换句话说,如果老天爷能让陈道伟活过来,我就算天天活在眼泪里面,我也认了。真的是要活着,好好活着,才有奔头。”

停顿了一下,李菁忽然笑了,她说:“我最近越来越少的梦见陈道伟了,以后少点提他,影响心情。”

我哦了一声,心里面百味杂陈,我不知道该怎么应李菁的话茬,而提起陈道伟我也伤感到不行,于是我说:“睡觉吧,李菁。”

李菁默默叹息,她最终没再说什么,就让我睡了。

我拉过被子把自己的头埋在被子里面,我的眼眶先是干涩着,然后红了又红,我用手拼命地揉了很多下,才止住了眼泪,最终我沉沉睡去。

这一觉,我做了很多的梦,梦见了很多这些年我认识的人,到最后,我梦见陈道伟,而我们所在的场景,就是那一年他让我去上班的那个投资公司的前台,他靠在前台上,问我过得好不好,我摇头,他又问李菁和小念念过得怎么样,我点头,陈道伟就笑了,他绕过前台走到我身边,把我拽起来,他一把将我拥入怀里,他的拥抱让人无比的踏实和温暖,他说:“林四四啊,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像我也好,像余明辉也好,生在这样的家庭,我们也有自己的无能无力。再厉害的人,也有无奈的时候,你要放过你自己,也得放过余明辉。”

我惊醒过来,陈道伟已经不见,满满的阳光透过拉开窗帘的窗台照射进来,照着旁边那张床整整齐齐的空荡。

李菁不见了。

连同一起不见的,还有她的包包,和之前曾经丢得到处都是的衣服。

我有些茫然地坐在床上发了一阵呆,在不知道被什么扯了一下神经之后,我从床头拿过手机开机,我一下子就收到了李菁的短信。

她说:“林四四,今天除夕了,小念念还在深圳,我回深圳了。祝你春节快乐,在2016年的伊始,可以找到自己的幸福。”

我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已经过了十二点了。

有些闷闷不乐,我给李菁回了一条短信,又上了微信给她发了两百块钱的红包,说是给小念念的新年利是,然后我起床洗漱,换衣服,开门出去,去对面拍门。

谁知道,酒店的服务员跟我说,对面我拍的两个房间,早上八点多就退房了。

无比郁闷地回到房里关上门,我给曹佳颖打电话。

曹佳颖很快接起来,她说:“林四四,你醒了?”

我郁闷地说:“嗯,曹佳颖你们怎么退房了?李菁也走了,现在就我一个人在酒店,一脸懵逼。咱们之前不是说好,今天一起吃饭唱K的?”

曹佳颖嘿嘿笑了一下,她说:“林四四,傻啊你,昨晚喝多了说的酒醉话,你还当真了。今天都除夕了,我得回家贴对联准备团年饭什么的。你打给何思远吧,今天她先陪你玩儿,等到明天年初一没那么忙了,我再去酒店找你了。就这样啊,本大爷挂电话了,萧炎在叫我了。”

还真是,一言不合就挂电话,我还想说什么来着,耳边就只剩下嘟嘟声了。

郁闷了几秒,我拨了何思远的电话。

还没等我说话呢,何思远就嘚嘚嘚地说:“林四四啊,你今天可别找我了,我现在在遂溪县啊,在丁展波的家里呢,今天我可有得忙了,你自己找点乐子吧。不过今天除夕,外面的店铺估计关门都早,你要没啥事,就待在酒店看电视或者睡觉吧,等年初一本大爷有空了,再去找你玩。”

停顿了一下,何思远又说:“林四四,我这次过来遂溪,有幸见到你那个浪贱骚的堂妹林晓彤了,就是以前喜欢丁展波那个,我听曹佳颖说她不是啥好人,以前害过你的。你知道她现在多惨不,嫁了个四十岁的老男人,那老男人还赌钱,输钱了就打她,我跟丁展波去菜市场买菜,刚好碰到她被踹倒在地,真是造孽。”

我以前还狠狠地想,要把林晓彤这样的人怎么样,后面也是不了了之,没想到时光荏苒,她把生活过成了这个鬼样子,好吧,这也算是报应吧。

我哦了一声,说:“这样啊,我不知道,这几年基本没联系。”

何思远笑了,她说:“嘿嘿,不联系也好,那种人,后面自有天收。我得挂电话了,我家婆切好了哈密瓜,叫我过去吃呢!”

简直太无情了,何思远也把电话给挂了。

我对着手机懵逼了一阵,实在无奈,只得拨了酒店前台的电话,叫了餐,让酒店给我送上来。

吃完一顿孤单得没有什么滋味的午餐,我百无聊赖地打开了电视,看着看着我犯困了,眼睛禁不住眯了起来。

就在这时,一阵电话铃声将有些迷迷糊糊的我惊醒过来,我拿过手机扫了一眼,显示的是杨雄的号码。

我会有杨雄的手机号码,那是两年前他打给我,通知我去他的夜总会接余明辉,我当时顺手就把他的号码存了,后面我一直没换手机,没想到杨雄也一直没换手机号码。

一想到昨晚我踹他那一脚挺狠,我有些不好意思地接起电话来,一张嘴就客客气气地说:“你好。”

杨雄先是爽朗地笑了笑,他才慢腾腾地说:“林四四,昨晚那事,对不起啊。我没有冒犯你的意思,就是辉哥拜托我,我不得不帮下忙的。”

我更不好意思了,忙不迭地说:“没事没事,我昨晚还踹了你。”

杨雄又嘿嘿笑了一下,说:“林四四,其实我还有一件事,得向你道歉。”

我懵住了,问:“什么事?”

杨雄又嘿嘿笑两声,他说:“不知道你还记得两年前有天晚上我打给你,让你过来我的场子接辉哥这事不?那次我是听从辉哥的安排,先打给你,然后再给赵小宁通风报信,怂恿赵小宁接连不断地给辉哥发微信,引起你的误会的。林四四,我对不起啊。毕竟那时候辉哥答应帮我彻底翻了陈哥他爸爸那个案件,他还答应把罪魁祸首揪出来,我想想那肯定也是陈哥没能彻底达成的心愿,我就听辉哥的话了,后面你跟辉哥离婚这事,我感觉挺抱歉的,我以为你们就真的像辉哥预计的那样,最多分居一阵冷静下,没有想到你们会走到离婚这一步。”

想想杨雄这个以前在我看来,有点渣的男人,他竟然对陈道伟那么有义气,再想想当年余明辉给赵小宁发的那些微信,不过是一场套路太深的好戏,我的心里面百感交集,我握着手机发懵了一阵,最后干笑了几声说:“没事没事。祝你新年快乐啊。”

杨雄又是傻笑几声,他说:“嗯嗯,你也新年快乐吧。对了林四四,你有男朋友不?没有的话,我给你介绍一个?我这边有个哥们儿,条件不错的。反正你跟辉哥也没可能了,不如来一段新感情怎么样?”

我郁闷得要死,想都没想我就说:“不用不用,我觉得单身挺好的,暂时不想找。”

杨雄哈哈笑了两声,他说:“我知道了,你还没放得下辉哥对不对?”

我一脸黑线:“扯,太扯。”

哈哈笑了两声,杨雄说:“得,那就先这样,我去准备贴对联了。”

真是莫名其妙的,在冒出给我介绍男人这些话之后,我才拒绝那么一次,杨雄也就没下文了,他就挂了电话。

我又恢复了百无聊赖的状态。

睡不着了,我坐在床上看电视,一直看到下午五点多,我的手机又响了,我接通,那头说是顺丰的快递员,说有我的快递,让我到楼下拿一下。

虽然很是莫名其妙,我却还是下楼去了。

那个顺丰的快递员气喘吁吁的,把一个包装得很严密的盒子递给我,我签了字,抱着这个盒子,回到了房间里。

拆开看了看,竟然是一件浅红色的羽绒上衣。

里面还有一张卡片。

我拿过来打开,几行字跃然入目:“亲爱的林四四小姐,别问我是谁,请你穿上这件衣服,于今晚八点准时到达海滨码头,按照我说的去做,说不定你今晚会有惊喜,会见到你特别想要见到的人。”

这些字是打印出来的,我根本无法从字迹上面分辨是谁写的。

然而,让我没有当做恶作剧般地把这件衣服和这张卡片随手丢进垃圾桶里面的是,在这几行字的最后面,竟然画着一个稚嫩的小星星。

我将卡片凑到眼前来细细分辨,我的心竟然颤抖了起来。

我觉得我肯定是要疯了,我竟然会觉得,这颗小星星,是我的小灰灰画的!

被这样的念头支撑着,我套起那件羽绒服,在房间里面走来走去,不时会看看手表,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我第一次感觉到,时间那么漫长。

明明从香格里拉酒店到海滨码头,也不过是十几分钟的路程,我却在七点出了门。

可能是除夕夜,平时人来人往喧嚣不断的海滨码头,在现在变得无比寂寥,在冬日繁复的星空下,它就如同一幅沉寂的风景画。

我心急火燎地在那里左边看看右边看看,却一个人影也没有。

实在没辙了,我只得靠坐在旁边的海岸护栏上,转过脸去看很远的烟花,借此来打发时间。

我终于熬到了八点。

正当我想要提高声音问问有没有人的时候,海面上的一只中型的快艇上面,忽然出现了一个中年男人,他跳上岸,走到我面前来,问我:“你好,请问你是林四四林小姐吗?”

我打量了他一下,看到他满脸堆笑,那笑容还淳朴得让人动容,他看起来不像坏人。

我点了点头,却也疑惑:“你好,是你给我发的快递?”

那个中年男人摇了摇头,他笑笑,说:“林小姐,给你发快递的人让我八点钟在这里等你,带你过大海,他会在那一头等你。”

我一个激灵,一个预感,在那一头等着我的人,会是余明辉。

后退了一步,我警惕地问:“是余明辉让你来接我?”

那个中年男人再次笑,他说:“不,是一位姓刘的先生。”

姓刘的先生?

我下意识地先想到了刘学宇。

又是后退了一步,我急急问:“那位刘先生,是不是叫刘学宇?”

中年男人又是摇了摇头,他说:“是刘显进先生。”

显叔找我?显叔回国了,他回来湛江了?

带着一肚子的疑惑,我坐上了快艇,在海风肆意中,我暗暗想幸亏有这件羽绒服,不然我还真是被海风冷死了。

没过多久,快艇在一个小岛上靠了岸,我跳下去看了看,随即愣住了。

这个小岛,是我以前和余明辉来过的那个小岛。

我和他第一次来的时候,他为我挡下了毒蛇的侵咬。

我们第二次来,他把我变成了他的人。

我的眼睛忽然变得有些干涩,我强撑着睁开眼睛朝着有光的地方扫去,才看了一眼,我整个人都愣住了。

在那盏无比耀眼的灯下,李菁抱着小念念,站在李菁旁边的人是杨雄,而紧接着,我看到了丁展波,何思远,萧炎,曹佳颖,显叔,还有余明辉。

而窝在余明辉的面前,抓着余明辉的两只手摇来摇去的,竟然是我魂牵梦萦的小灰灰!

他长高了许多,也换了新发型,他穿着蜘蛛人的冲锋衣,眼睛却依然是亮晶晶的,如同那些璀璨夺目的宝石一样。

有那么长长的十几秒,我以为我是在做梦,然后我用手隔着牛仔裤狠狠地掐了自己一把。

很痛。

原来我没有在做梦。

就像是脚下忽然踩了风火轮似的,我朝着光的方向不断地奔去,而我的小灰灰,他挣脱余明辉的手,也朝我这边的方向奔走过来。

我以为我的眼泪早在两年前就掉光了,我也以为我的眼睛如同干枯的沙漠再也生不出湿润的绿洲,可是在奔赴我的孩子时,我的眼睛源源不断地涌出眼泪来,它们就像一场不可停息的大雨,浇灌着我的眼睛,也让我的视线模糊,以致我在狠狠地拥住我的小灰灰的那一刹那,我看不到脚下的路,我就这样一个打跪,跪在了沙滩上。

我的手却不忘将小灰灰的小脑袋往自己的怀里面按着,我紧紧地抱住了他小小的身体,似乎怕自己一个松手,他就会不见了。

我很确定,这个孩子,他是我家的小灰灰。

因为他还是那么懂事体贴,他的声音还是那么稚嫩那么软绵绵的,他的手覆在我的眼睛,他说:“妈妈妈妈,不哭不哭。”

我抱着他小小的身体,我从来没有想过在我的嘴里面会说出那么俗气的话,我说的是:“妈妈没有哭,妈妈是高兴,是高兴得忍不住掉眼泪。”

小灰灰的手还是覆在我的眼睛上面,他说:“那我帮妈妈捂住。”

我不知道自己抱着他哭了多少分钟,才慢腾腾地松开,扶住他的小肩膀,我的声音因为哭泣变得有些颤抖和断续,我问:“小灰灰这两年去哪里了?可以告诉妈妈吗?”

小灰灰摸了摸自己的头,他回望了显叔一眼,又是看余明华,他转过头来看我,一副严肃的样子说:“有坏人想要把小灰灰抓走,但是爸爸和显爷爷不想让坏人把小灰灰抓走,所以小灰灰只能跟显爷爷一起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显爷爷和爸爸带小灰灰去看病。显爷爷说,等到小灰灰的身体变得很厉害很强壮,就可以回来看妈妈了。”

突兀的,小灰灰忽然拿起我的手,按在他胸口的位置,他说:“妈妈妈妈,爸爸和显爷爷,把我这里变好了。我以后再也不会吓到妈妈了。再也不会把妈妈吓哭了。”

说完,小灰灰又窝过来蹭我,他说:“妈妈,你原谅爸爸好不好?在那个地方,爸爸每过来看一次小灰灰,他回去的时候,都要抱着小灰灰哭,说对不起妈妈和小灰灰。妈妈,爸爸也很难过,你原谅他好不好?”

不知道什么时候,大家已经全部走到了这边来,将我和小灰灰围在了里面。

而余明辉他凑过来,蹲下,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小灰灰,他说:“林四四…”

他的话还没说完,我的手就戳在他的胸口上,我的声音一下子提高:“你这个混蛋!余明辉你这个混蛋!你凭什么帮我做决定,你凭什么帮我做决定!你凭什么私自决定我和小灰灰的生活!你凭什么让我这两年看不到孩子,你凭什么让我们骨肉分离两年!你凭什么!”

被我这样戳着冲他嚷嚷,余明辉一把将我的手按住,他沉声说:“林四四,对不起。”

就在这时,显叔忽然拍了拍我的肩膀,他说:“四四啊,你要怪就怪我这老头子吧,这事不怪明辉,这事怪我这老头子,怪我当初去处理老爷子的遗嘱时出了小纰漏,走漏了些风声,才导致后面一发不可收拾,明辉他也是迫于无奈,他不得已。原本他想让我把你也带走,但是如果我们一下子走三个人,这很容易打草惊蛇引起怀疑,这事容不得一点的差错,不得已,才让你们骨肉分开那么久。四四啊,你要真的有火,往我这老头子的身上撒。原本你昨晚就可以看到小灰灰了,谁知道我这老头子老糊涂了,在路上给耽搁了一阵,这不,我们今天下午六点多才赶回到湛江,怪我啊,都怪我,全怪我。”

纵然我对余明辉还有怨恨,在看到自己的孩子鲜活地站在自己的面前,再听到独自一人帮我带着孩子在国外生活了两年的显叔这番自责,我那些怨恨忽然不用发泄,也慢慢地消散了。

抱着小灰灰,又在沙滩上蹲坐了一会儿,我的情绪慢慢地平复了下来,却依然不肯松开。

小灰灰在我的怀里挪动了一下,他用手轻轻推了推我说:“妈妈,你能不能也抱抱爸爸,他也很难过。”

小灰灰这句话,让我的身体僵了一下,然而我还没反应过来,余明辉已经伸手将我和小灰灰彻底地环进了怀里,他的脸贴着我的脸不断地蹭来蹭去,他低声说:“林四四,对不起。以后再也不会了,以后再也不会让你那么难过了。”

小灰灰忽然就穿过余明辉的臂弯,挤了出去,他站到了显叔的身边去。

而余明辉,他加重力道,将我整个人禁锢在他的怀里,他像是喃喃自语,说:“林四四,当初作出把小灰灰送走的决定,我也很难受,尤其在湛江,我和萧炎演最后一场戏,我发现你不经意地采用自残的方式来宣泄你的难过和奔溃,我整个人也在崩溃的边缘,我那时候真想告诉你真相,可是我不能。在那院子外面虎视眈眈看着我们的,不仅仅有赵小宁,还有我爸和方青青那边的人。赵小宁就是一个神经病,她敢在你们的饮料里面下毒,一计不成,她竟然想毁灭你最在乎的人来打击你。后面她竟然还想往小灰灰读书的幼儿园安放定时炸弹,她完全疯了,她是彻底的疯子。对付一个正常人,我可能会很容易,但是要对付一个不按理出牌的疯子,我除了缓住她,给自己争取时间和制定对策,我别无他法。方青青,她的手上沾了太多条人命,她不在乎再犯下多一个,她总觉得她能逍遥法外,把自己摘得很干净,她在出手害人的时候根本不会眨巴一下眼睛,她对陈道伟,她的亲生儿子都很冷漠,她不可能对小灰灰有一丝一毫的心软。不管是赵小宁也好,方青青也罢,她们出于不同的目的,却有相同的想法,她们就是想先对小灰灰下手。小灰灰也是我的孩子,他是我余明辉的孩子,他更是你的命,我知道的,他对你来说太重要,我不能允许他有一分一毫的损失。我哪怕知道把你们骨肉分离太过残忍,我也不能允许有一分一毫的损失。林四四,原谅我,我越在乎就越胆小,我越在乎就变得越不像我自己。我有了软肋,我就变得越来越不像我自己。你能不能原谅这个变得太胆小的余明辉?”

可能是真的情绪激动,余明辉这些话,逻辑上语序上,都很有问题,我听得费劲,却还是听明白了。

这两天以来,不管是曹佳颖也好,何思远也罢,再算上杨雄,他们主动跟我说很多,无非都是旁敲侧击地告诉我,余明辉当初的这些异常,他所有的隐忍和负重,都不过是一场与狼共舞的好戏,他从未走远。他依然是我林四四认识的那个余明辉,他依然把我放在心上好生安放,他依然是那种情真意切值得我携手一生的人。

说实在话,我有过动摇。

即使没人跟我说这些,他只要对我表现出一丝的热切,我也有过动摇。

我就是那么没有出息。

他不过是多看我一眼,我就有那种想要重新拥抱他的冲动。

像我在江西那两年,经常在午夜梦回时,他不经意地潜入梦来,我抱着他痛哭不止,醒来的时候,只有一片乌漆麻黑的天花板与我相对。

就在我晃神间,余明辉又说:“林四四,让我回到你身边好不好?”

我张了张嘴正要说话,小灰灰忽然过来,他的小手覆上我的头,他说:“妈妈妈妈,你答应爸爸好不好?你答应爸爸,以后小灰灰就可以有爸爸,有妈妈,有显爷爷,大家一起生活,就好像以前那样,大家高高兴兴的一起生活。”

原本看到小灰灰,我对余明辉的怨恨也消散了,但是我一想到他特么的两年以来,跑来江西,却连个脸都不露一下,我还想作一下他,让他忐忑多一阵的,但是小灰灰这么些话,把我的心都融化了,我忽然就不想再作了,也觉得那些端着完全失去了意义。

然而,还真是巧了巧了,还真是唯恐天下不乱啊,何思远她跟我的默契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她可能看得出我已经有所松动,她想推我们一把,说了一句特庸俗的起哄话,她说:“就抱一下有啥意思,有本事来个长吻啊!亲一个啊亲一个!在一起啊在一起!”

像萧炎那么高冷的人,竟然也会陪着何思远疯,他接着何思远的话茬带头起哄:“亲一个啊亲一个,在一起啊在一起!”

没多久,这两句在电视上老听到的话,就在我的耳边连绵成一片。

而余明辉拥着我,他应该有察觉到我不再挣扎,像个小绵羊似的窝在那里,他凑了过来,作势要吻我。

我忽然有点不好意思了。

推搡了一下余明辉,我再看看围在一旁看热闹的大家,我有些嗔怪地说:“得了得了,你别矫情了,先放开我,有两个小孩子在这里呢。”

几乎是异口同声的,李菁和显叔说:“小孩在不怕,我们帮忙捂住小孩的眼睛。”

说完,李菁的手覆挡在小念念的小脸上,而显叔,则用手挡住了小灰灰的眼睛。

我张了张嘴还想说话,余明辉已经凑过来,他的吻如同狂风暴雨般封住了我的唇,我特么的不知道怎么的,就变成了半推半就。

我不知道这个吻持续了多久,总之我差不多窒息的时候余明辉才松开我,他又是腾一声扶着我站起来,他说:“林四四,你站一会,我有事跟你说。”

我有些晕乎乎地站在那里,在大家的起哄声中都不敢随意偷瞄了,只得把头埋下来,就跟个情窦初开的女老汉似的。

就在这时,站在李菁旁边一直把手放在后背的杨雄,像是变魔术似的变成一束花和一个小锦盒,他把这些递给余明辉说:“辉哥,看你的了。”

余明辉飞快地接过来,然后他在我还晕乎乎的情况下,突兀地单膝跪下,他有些手忙脚乱地把花和打开的小锦盒呈到我面前来,说:“林四四,请你再嫁给我一次,好吗?”

说完,余明辉扬起脸来望我,他的眼睛依然亮晶晶的像天上的繁星,比现在这一颗钻石戒指更璀璨,他的眼睛也像一潭深不见底的湖水,这依然让我沉湎不可自拔。

我咬了咬唇,正要强撑着点点头,小灰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挣脱了显叔的手,他走过来,用他的小手抓住我的手递到余明辉的手里,他仰起脸来冲着我说:“妈妈,你就答应了好不好嘛?”

我觉得我要再迟一秒不说答应,小灰灰再给我来一句话,就算现在拿个冰箱过来,也止不住我的心全融化掉啊,于是我忙不迭地点了点头。

小灰灰还真是长大了不少,他看我点头,他的笑脸随即摊开,他的小手拍在余明辉的肩膀上,说:“爸爸,妈妈点头了,你可以给妈妈戴戒指了。以后小灰灰就可以跟妈妈住在一起了。”

余明辉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他很快将那枚戒指套到了我的手上。

我拉了他一把,说:“好了,起来吧,别跪着,把膝盖弄破了。”

余明辉应声站起来,他一只手环住我,一只手环住小灰灰,又将我们抱成了一团。

我不知道为什么,脸突兀的红了。

我又推他,说:“差不多就好了,别这样。”

余明辉这才慢腾腾地松开我和小灰灰,他的手却一边牵一个地牵着我们,说:“大家去吃年夜饭吧,庆祝新年。”

踩着沙子,我们一群人往那盏亮晃晃的灯那边走去,我这才发现那里放了一张大大的圆桌,还铺着一张各种高大上的餐布,而上面的那些佳肴,还散着热气。

我差点又一脸黑线了。

瞬间还是觉得余明辉很超神,他安排这一切,简直是太超神了!我还是第一次在野外吃年夜饭!

但是不得不说,大家的心情都很不错,曹佳颖和何思远还笑嘻嘻的非要挤着我跟余明辉坐在一起,而显叔又把小灰灰抱坐在我右边的椅子上,我被人命里面最在乎的两个人围绕着吃团年饭,身边还有那么多好朋友,吃着吃着,真是差点鼻子发酸了。

在我们吃完了那顿饭之后,余明辉和萧炎丁展波几个男的,他们不知道从哪里抬出来很多烟花,他们把这些烟花抬到远处的海滩上一字排开,又让杨雄逐个逐个去点燃,那些烟花迷离,小灰灰和小念念异常高兴,他们在沙滩上不断地蹦蹦跳跳。

小灰灰喜欢小念念到不行,他不断地用手摸小念念的小脸,这两个小小的人儿,玩儿了一阵,勾肩搭背的,小灰灰还说要当小念念的哥哥,以后好好保护小念念。

我坐在后面看着,心里面百感交集,却也感到安慰。

在余明辉和陈道伟这里,被太多的误会芥蒂阻隔掉的兄弟情深,后面自然有小灰灰和小念念来圆满。

狂欢了那么久,不知不觉夜深了,露水越发的重,我还以为大家这就要打道回府,该住家里的住家里,该住酒店的住酒店,却没有想到,那几个男人开始动手打帐篷。

在帐篷打好之后,显叔过来,说是要带小灰灰去睡觉。

我一想到我今晚才见到孩子呢,我就想让小灰灰陪我睡,谁知道小灰灰却有些调皮地眨巴了一下眼睛,说:“不,我要跟显爷爷睡。”

我自动自觉地认为,这是因为两年的别离,小灰灰不粘我了。

但是小灰灰,他真的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他扑到我的怀里,像一只小绵羊一样窝着,小声说:“我明天晚上再跟妈妈睡。今天晚上妈妈先跟爸爸睡,你们要好好聊聊,大家才不会再难过了。”

停了一阵子,小灰灰摸了摸我的脸,说:“妈妈,你以后能不能经常带我去李菁阿姨家里玩,我想跟小念念玩,他长得好可爱啊。”

我的鼻子再一次发酸,忙不迭地点头。

后来,我还是过去了那个大帐篷,抱着小灰灰,把他哄睡了,又给他掖好被子,才爬出来。

显叔把帐篷的门关上之前,他说:“四四啊,你放心啊,我这老头子做啥不在行,带孩子在行,孩子,去睡吧。”

我嗯了一声,点了点头,又叮嘱显叔得盖好被子,这才慢腾腾地站起来,朝着余明辉在的那个帐篷走去。

在一路上,我经过何思远和丁展波,曹佳颖和萧炎,李菁和小念念,以及杨雄一个人睡的帐篷,他们都一脸坏笑冲我说**一刻值千金,让我赶紧的过去余明辉那边,我一路给他们白眼,内心却暖融融的。

我慢腾腾地来到余明辉所在的帐篷。

他正在铺床铺,他铺得很仔细,一个褶子一个褶子地拉开,又用手抚平。

见到我,他拉了我一把,说:“林四四,你进来。

我爬进去,余明辉很快将帐篷的门拉上,他说:“累了吧,躺下来休息一会。”

我确实有些疲惫,于是循着他的话躺下来。

余明辉给我拉过被子盖上,他很快挨着我躺下来,又是一把握住了我的手。

我们沉默地看了一阵星星,我开口说:“余明辉,下午那个快递,是你发的吧?你是怎么想的?怎么会给我快递这么一件羽绒服?”

&nnbsp;余明辉侧了侧身,他空着的那只手覆上我的头,说:“海边冷,怕你穿得单薄就跑出来,到时候冷感冒了。”

我哦了一声,心忽然像是被重新填满了一样,沉甸甸的。

我揪了余明辉的手一下,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提起赵小宁,可是我确实提了,我说:“听曹佳颖说,赵小宁现在在精神病院。”

余明辉过了好一阵,才嗯了一声,他的声音又变得雾霭重重:“林四四,你是不是觉得我这样很残忍?”

我反手紧握他的手,半响才说:“不是。”

余明辉又摸了摸我的头,他说:“林四四,如果赵小宁她不踩我的雷区,我还是会看在她跟我一起搭档那么多年,而对她网开一面的,可是她的那些行为,已经触犯到我的底线。她和方青青,是同一个类型的人,心肠太狠,手法太毒辣,她犯的那些事,也足够她去监狱里面蹲个十年八年了。可是我怕她十年八年出来之后,还是个定时炸弹,我没有办法,我只得把她弄到精神病院去,让她一辈子也出不来。当然,我知道她会变成那样,跟我也有些关系,我对她是有一点儿的愧疚,但是我一点也不后悔我这样做。因为我有我最想保全和最不想辜负的人,而赵小宁会给我在乎的人带来危险。”

我原本好奇余明辉到底用了啥方式把赵小宁彻底弄疯的,而现在听他语气里面那些复杂的情绪,我忽然就不想问了。

生活嘛,不是什么都要清清楚楚的,偶尔糊涂一点儿,也是难得糊涂。

于是,我凑过来挨他近一些,说:“以后不提她了。”

余明辉嗯了一声,他冷不丁地说:“林四四,我想跟你商量一个事。”

我再凑过去一些,说:“什么事?”

余明辉的手顺着我的头顶一路往下,他说:“你能不能不要继续在江西支教了?虽然说支教是好事,但是你在的那个地方,实在是太落后了。有次我去看到你被蚊子咬了满手臂的包,我那时候差点一个冲动,想去把你拽回深圳了。后来我又想,要不我跟你说出实话,把你送到澳大利亚去跟小灰灰团聚,但是后面我发现,方青青她起了疑心,那事只得作罢。我只得还是继续去江西看你,看你被蚊子咬得起包,却连个蚊怕水,都不能给你送过去。那时候心里面真是难受,感觉你跟着我,就没让你过上什么好日子。感觉自己很没用,说过要护你一生安稳,却原来你生活里面的大风大浪都是我给你的。”

而他说的这些,让我的心也颤了一下。

我倒没有想到他还跟在我的后面了,连我被蚊子咬惨的事他都知道。

关于我在江西支教的事吧,今晚惊喜的事情太多,我应接不暇,然而后面放烟花的时候,我的思维闲暇下来,我确实为了这事为难,正愁着不知道该怎么办,没想到现在余明辉就提了。

说实在话吧,我没有那么伟大,在别人的孩子和自家的孩子间,毫无疑问我肯定会选择我的小灰灰,但是人非草木啊,更何况我还是一个母亲,我带了那个学校那个班的孩子已经有一年半,我跟他们已经建立了很浓厚的感情,也是他们那些璀璨的笑脸,抚平了我曾经的伤口,我怎么能这次一回来湛江,连跟孩子们告个别都没有,就再也不回去了吧?

心情复杂,我缓缓开口说:“余明辉,我这次回来湛江,是跟那些孩子们说我回来参加朋友的婚礼,我参加完婚礼不回去,他们会以为我出了什么事,会担心的。”

余明辉再一次摸我的头,说:“傻,没说不让你回去看看。我是这样想的,我想给那个学校捐款,给建几栋教学楼,换新课桌,再给建个好点的老师宿舍,我顺便再建立一个奖励的基金,鼓励别的老师去到那里去教书,而后面你也可以经常去那边看看孩子们,当然不是你一个人去,我和小灰灰陪你去,怎么样?”

我的心又是一动,往余明辉的身上拱了拱,我小声说:“嗯,听你的。多捐点钱,多过去看看。”

余明辉将我整个人环在了怀里,他说:“林四四,那你过几天是不是会跟我去复婚啊?”

我嗯了一声。

余明辉笑了,他又说:“那你是不是以后都不会再跟我提离婚啊?”

我瞪他:“你是怪我当初提离婚咯?”

余明辉讪笑了一下,他说:“不怪,就是一听到你说离婚就心慌,又无奈。那时候你开着车就要往海里冲,我是怕了。怕你真会做傻事,又怕又慌,从民政局拿完离婚证出来,你走了,我跟了你一路,我以为你怎么的会回头看看我,可是你没有,那时候我真以为我要永远失去你了,还好没有。”

说完,余明辉在我的额头上面亲了一下,浅浅的,让我的额头有点痒,我不得不用手抓了一下。

我推了他一把,说:“困了,睡觉好不好。”

余明辉很快应:“不好,我还有话要说。”

我白了他一眼,说:“快说,本大爷有点困了,我想早点睡,明天早点起,带小灰灰去捡贝壳。”

余明辉突兀地翻身上来将我压在身下,我愣了一下,脸不自觉地红了,撑着问:“你要干嘛?”

余明辉盯着我看了一阵,他说:“我想回答一下你两年前的一个问题。答案是,爱,很爱,爱得没你没行。”

我懵逼了:“你发什么神经?”

余明辉敛了敛眉,说:“林四四你忘了吗?我们离婚前的一个早晨,你连续问了我三次,你问,你还爱我吗?我当时没回答,现在给你答案。我一直记着呢,没想到林四四你都忘了。”

我的心再一动,竟然无言以对。

就在我晃神的当口,余明辉忽然覆过来,他的唇如同狂风暴雨般肆意地落在我的脸上,他的手不断地在我的腹部游弋着,我明白过来他要做什么,我一下子慌了,按住他的手说:“别闹,大家都住在这边呢!”

余明辉的手顿在那里,他说:“不怕,我们的帐篷离他们有五十米远,听不到的。”

我却还纠结,说:“要是听到了怎么办?”

余明辉捏了一下我的鼻子,说:“行吧,听你的。我再忍忍。今天就抱着睡就好。”

我看他说得轻巧,却是一脸的小失落,我有些于心不忍,也可能是被他亲得有些动情,我又纠结了十几秒钟,把脸转到一边去,我说:“那你轻一点,别弄出太大的动静。”

余明辉欣喜若狂地重重点了点头,他又凑过来吻我,我被他吻得七零八落,浑身变得滚烫滚烫的,禁不住半被动地配合着他的动作。

可能是太久没做了,我的感觉来得很快,余明辉还没动多久,我就觉得自己要飞起来了,却又怕被那些损友听了去要笑话我,我不得不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就这样静默忍耐着,任由余明辉带我在云端遨游,带我在海上陈驰。

我们终于累到极点,两两相拥着,止不住的喘息。

过了一阵,余明辉坐起来,他帮我整理收拾了一下,又把我的外套折叠好放在一旁,他打开了帐篷的天窗。

冬日的繁星慢慢地倾泻下来,在我的眼前成靡靡的一片。

余明辉又挨着我躺下来,他抓住我的手,静默了一阵,他说:“林四四,我爱你啊。”

我转过脸去看他,笑笑问:“爱多久?”

余明辉伸手比划了一下,他说:“一生,够不够?”

我随即眉开眼笑,却故作不依不饶,说:“不够不够,真不够!”

余明辉又用手比划了一下,说:“傻。睡觉吧,你不是说明天要早起陪咱们儿子捡贝壳吗?”

我嗯了一声,顺势闭上了眼睛。

过了一阵,我又睁开,而余明辉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上方那一片朗清的夜空,他又说:“林四四,今晚的星空真的挺好看的,就跟我们第二次来这里一样的,好看。”

我循着余明辉这些话,转过身来正面朝着夜空,看着那些朝着我不断眨巴着眼睛的小星星,再想起显叔以前给我寄的明信片上面的小星星,还有我收到那个快递那张卡片上面的稚嫩的小星星,我忽然也觉得,这样的夜空真漂亮。

是的,这样的夜空真漂亮。

于是我不得不相信,在这样的夜空映衬下,明天一定是一个有着明媚的阳光的一天。

我也相信,所有的黑暗阴霾,会随着明天黎明的那道曙光的到来,变得无所遁形灰飞烟灭。

所有参与过我这跌宕起伏的大半生的人,不管是已经拥有自己的长眠安息的老爷子和陈道伟,还是正奔赴在生活的路上的没心没肺却对陈道伟一往情深的李菁,可爱呆萌的小念念,热情心大的何思远,暖男丁展波,高冷的萧炎,曾经错过后面改正过来还是萌萌哒的曹佳颖,更像父辈一样关爱着我们的显叔,讲义气的杨雄,还有我的余明辉和小灰灰,他们后面的生活,会像是一往无前的超人勇士,他们会拥有最温暖的春天,最热情的夏天,最丰收的秋天,和最完美的冬天。

是的,我一直坚信。

我也相信所有的坏日子都会过去,所有的好日子都会来临,我们还是应该对美好的生活多些信任和向往。

而在这个到处欢腾着的日子里面,在这个繁星点点的日子里面,这个充满着俗气,也不够惊天动地的故事,它就该在最美的时候结局,它就该在最美好的时候拉上序幕。

没错,故事到这里,全剧终。

嗯,这个故事到这里,全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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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哥哥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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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Divor”大赛的失利对金家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但是金家人很快就从最初的低迷中恢复过来,纷纷投入到对损失的应急补救中,这点是让人不得不佩服的地方。

大家都在忙着,金家又恢复了原先的平静与忙碌。金樽对我如常,仍旧一样的细心体贴,让我错觉,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然而我深深知道,在平静的表象背后,一切都发生了质的改变。

因为“Divor”大赛后一系列问题的困扰,金翔天无暇分身,暂且将公布我身份的事搁置不提。我也并不在意,只是按时上下学,比平时更加本份乖巧。

我知道金榔一双冷利的眼睛在时时注视着我,他是个厉害的人,虽然外人常常被他纨绔的外表所蒙蔽,即使身边的我,也曾经被他那张玩世不恭,顽劣多变的脸迷惑。但当他的眼睛冷酷如鹰时,所有的迷惑就都会自动消失,在那样的眸光里,我觉得自己变成了猎物,而他,是那种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的猎物脱离他视线范围的猎人。

但他的强势也势必会成为他的最大盲点,因为他自身的强大,他往往会低估他的猎物。

林子仍尽心职守地履行着主人交给他的任务,只要我从金家出去,他是一刻都不离的。但是,我这些天的柔顺乖巧,让金榔和林子都放松了警惕,金家大门口,守夜的福伯也在开始睡安稳觉了。

我准备要提前离开了,因为自从那晚后,感觉不管是再次面对金榔还是金樽,对我都是一种莫大的折磨。

金樽的温柔平和,对我来说不再是从前的如沐春风,而变成一种另类的惩罚;金榔的阴阳怪气,似一把隐形的挠钩在轻轻抓着我的心,让我恨不能立时逃开。

没什么可带走的,唯有几年来我的“百宝箱”里积攒下来的“宝贝”让我舍不下。

这些宝贝皆是这些年收到的小礼物和一些有记念价值的小物件。最宝贝的是那几个玲珑剔透的五香琉琉瓶,还有阿香送的防宝石发卡,榼送的帕子……这些,我都用绢布细细地包起来,准备到时一齐带走。

这些天,总没见榼,我去“紫”看了他。

晓曼在店子里忙碌,她已经休学过来帮榼,她自己的打算是要在“紫”实习两年,因为在榼这个优秀的设计师身边,她觉得反而会学到更多东西。之后,她计划要去报考服装设计学院,在她的眼里,榼一直是她的路标。

很赞同晓曼的选择,她是个很有主见的女孩子,何况“紫”也少不得她的细心与周全。而且,我感觉榼无论在哪方面都越来越依赖晓曼。

晓曼见到我,很开心地和我聊了几句,就向里间努嘴。我轻悄悄走进里间,见榼坐在桌子旁,手里握着笔,垂头聚精会神的画着什么。

他的神情是那样专注,仿佛整颗心思都倾注在设计稿里,外间的一切他都听不到了。

这竟然是我第一次看到榼工作时的样子,那是个很美很另个人感动和神往的画面。

“Divor”大赛的设计稿风波,榼的设计被“易宝”光明正大的占为己有,这次事件中,最有权利愤怒的人是榼,最应该知道事情经纬的人也应该是榼。

金樽的平静,或许是一切都在他眼睛里。金榔的愤怒,却是该有的态度。只有榼什么都不知道,可他从赛后就表现出的淡泊安祥则最让我刮目相看。

但他又不是消极的,他在做着最有效的补救措施---设计出比大赛更棒的稿子,而不是一未的沉于从前的得失!

榼真的成长了,也表现出如天使般的纯净特质。

我不想打扰他,想悄悄退出去,可是脚不小心碰在椅子上。榼听到响声后抬起头来,脸上立刻漫上毫无掩饰的惊喜,“楣楣?你来看我了”

说着,他已经走过来,紧紧抓住了我的手,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我,仿佛几百年没见了一样。

心里不禁叹一声,瞪住他,“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吗?”我摸摸脸。

“没有”他摇头,西湖水一样的眼睛里笼着濛濛雾气,“只是你又长高了些”他拉我到桌前,拿起桌上的图纸要我看,“你瞧,这是我设计的第二辆车,我肯定它一定比第一辆更受欢迎”他偏过头来看了我一眼,“楣楣,放心吧,这次‘蓝天’不会输了,所有的损失我都会让它补回来的”

我看着那张图纸,虽然还未完工,但已经初具模型,依旧秉承了榼独到和细腻的设计手法,却比第一张更加时尚完美。半晌,我抬起头,认真地看着面前俊美无俦的一张脸,“榼,谢谢你”

榼愣了一下,尔后一笑,“还说我说傻话,你说的可不是傻话?”他唇角的笑纹慢慢平复,柔和的目光静静倾在我的脸上,“不要伤心,答应我。蓝天不会再输了,我会保护它,也会保护你,答应我一定要好好儿的,一定要快快乐乐的,只要让我能看到这样的你就好”

我仰脸看着他,他的面颊如同月光一样美丽皎洁,他的内心像天使一样纯净美好。他的要求很小很小,可是就连这样的要求我都没有能力满足……

两颗硕大的泪珠顺着脸颊静静淌下来,对不起,榼,对不起……

榼的眼中闪过慌乱,他抓住我的肩,“怎么了,楣楣,我说错话了?”

我摇摇头,对他笑笑,“没有”,却又有两颗泪滑下眼角。

榼低着头,花瓣一样的唇紧抿,西湖水一样的眼睛里有着心疼。他伸出修长纤细的手指,一点一点替我抹去脸上的泪。

我再也撑不住,伸手紧紧的抱住了他。榼慢慢抬起双臂,揽住我的肩膀。轻声说,“今天是怎么了?”

我将脸埋在他的胸前,“一会儿,就一会儿”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次拥抱他了。

这时晓曼走进来,“楣楣,怎么了,是不是榼又欺负你?”

我松开手,这已经足够了。我冲晓曼一笑,“榼才不会,再说,哥哥欺负我,也有嫂子替我作主呢”

晓曼啐了一口,红了脸。我转过身,“榼,我该走了,你不要太费心,时常想着要回去”

榼的脸上有些失落,但还是点点头。我转身走了出去,晓曼跟出来送。

上车前我对晓曼说,“要好好照顾榼”

“放心吧,每次都是这句”晓曼嗔道。

我笑了一下,向晓曼挥挥手。

看了榼之后,我去了学校,书包里已经装上了我所有的“宝贝”,要去哪儿呢,我心里并没有底,茫茫世界,我并不知道哪里是我的容身地。

第二节课后,林星星忙忙火火地跑过来,将一张报纸放在我眼前。

“楣楣,不得了了,这件事你知不知道?”

我拿起报纸来看。报纸上用大片的版块报道了“蓝天”在美国分公司“寰天”毒品的事,“寰天”是“蓝天”名下的分公司,由远在美国的乔镇天打理,负责一部分汽车配件的制造加工,其产品的主供渠道即是国内的“蓝天”公司。

这次报道称“寰天”出口“蓝天”的汽车配件中被发现毒品,报中写道,“这次事件让一向以正面形象示人的‘蓝天’集团被怀疑以汽车制造为幌子,实则是贩卖毒品与地下洗钱的黑色窝点”

我一下子懵了,待反应过来,抓起书包就往家里跑。

人都在厅里,路平蓝见我跑进来冷冷地说道,“我们‘蓝天’一向清清白白,此次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遭人暗算,而且与上一次Divor大赛设计图泄漏断不了干系,肯定是一人所为,所以不得不怀疑这件事与易宝有关,易宝向来是蓝天的竞争对手,却时常不及蓝天,自从悔婚事件后,易长风更是视蓝天为眼中钉,肉中刺,再加上蓝天内部有人接应,他们得手的机率非常大,况且这个内贼我已经查出来……”说着,路平蓝眼光淡淡扫在站在大厅门口的我身上。

我心里“噔”的一声,又迅速平静下来。她知道了也好,当场说出来也罢,我也就再不欠金家什么了。

这时,金翔天招手叫我坐过去,我坐在他身边,他拍拍我的肩,“楣儿,这一阵是多事之秋,干爹总没顾上你,倒叫你担心,你不要怪干爹才好”

我摇摇头,担心地问“干爹,这次的事要不要紧?”

只听得一声长叹。我的心也揪了起来,知道这次的事一定关系重大,搞不好会毁掉蓝天。

再看金榔和金樽,脸色也都好不到哪去,特别是金樽,平时只见他的淡然宁静,而此时他的眉心竟也轻轻攒了起来。我的心愈加沉重。

这时,榼走来坐在我身边,轻声说,“楣楣,不要担心,哥哥们一定会有办法的”

我点点头。心里却一片怆然,榼的鸿鹄之志,榼的抱负之言犹在耳边,可此时都化作青烟。蓝天已然被人们说成贩毒基地,榼的设计的再好也成徒然。可他却还来安慰我。

他可知我是一个最不值得安慰的人,是我盗了他的图纸给易子抱。

路平蓝道,“现在镇天已经被警方拘留,少不得我要去一趟美国了,机票已经定好,明日早晨就动身”

金榔说,“妈,还是我和哥去处理吧”

路平蓝叹一声说,“不必了,蓝天这里也要你们坐阵,还是我亲自去一趟,况且……炙儿的事还一直瞒着他,这种事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刻,还是我亲自告诉他比较好”说完,路平蓝挖了我一眼。

金榔闻听此言脸上就有些不自在,也不自主地向我看过来。我偏着头,只和榼说话,装作没瞧见。

路平蓝站起来说道,“我去美国这几日,蓝天这里就交给你们了,不要再出一点差错。青天白日的,事情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还蓝天一个清白”然后她转了头,两束眼光似有若无地看住我,“还有,等我回来,再揪出那个内鬼来与她算帐不迟!我累了,就先进去”说完,她径直走了。

我低了头,只听金榔冷哼了一声,说道,“哥,真有内鬼这一说?”

金樽淡淡地答,“妈只是臆测罢了”

金榔听了,又冷哼一声,也拔脚上楼去了。

第二天,路平蓝飞去美国。从机场回来,我直接去了学校。这已经是和易子抱约定的第八天,但金家突发这种状况,我又怎能安心走呢?

没想到路平蓝刚一走,情况却变得更糟糕。不知从哪里传出的谣言,称金家推出的一款重要的中档车型发动机存在严重缺陷,而蓝天只是一味隐瞒而不实行召回,至使一些消费者生命安全遭受严重危险,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各种不断翻新的不利消息如雨后春笋般登上各种报纸的重要版面,再加上前一段,传出的蓝天参与贩毒和洗黑钱的负面报道,顿时在消费者群中引起大哗。

蓝天股票一路狂跌,各种车型积压于仓库,工厂停产,蓝天大厦门口围堵满要求赔偿损失和原价退货的消费者。

除我之外,金家所有人都已是焦头烂额,忙的团团转。

我觉得自己成了多余的人,除了看着他们焦急,我什么忙也帮不上,而且,另我愧疚的是,我还曾是其中的破坏者之一。

悄悄从金樽的门口退回自己的房间,怔怔地坐在床上。

夜色已深,金樽房中的灯仍是彻夜的亮着。他坐在书桌的电脑前,一家家联系着可以贷款的银行,蓝天的资金已经出现缺口,再也无法维持正常运转。只是蓝天的风光不再,人多势利,又有哪家银行肯向风雨飘摇中的蓝天伸出援手呢?

我听到他的叹息,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掐住眉心。他的眼睛疲惫地闭紧,只几秒钟,就又张开来,拿起桌上的手机,一支一支地打起电话。

他的声音平和从容,听不出一丝该有的惶急和低声下气,只是那的确是有求于人的事情啊,一向尊贵风雅的金家大公子何曾有过这种时候?他紧蹙的眉心和轻扣在桌上的食指分明泄漏了那一点在被蹂躏着的高傲。

内心的焦灼和思虑让一向细心的他竟没发现我走进去,看着他疲惫不堪却仍在支撑的样子,感觉心是疼的。

我紧紧地皱眉,漫不经心地轻晃着手中的链锁。

突然,门“砰”地一声被撞开,一个人摇摇晃晃走进来,靠在门角,慢慢随墙跌落在地。

他侧着脸,凌乱的黑发飞扬起桀傲的弧度,半边脸紧紧贴着冰冷的墙面,灯光剪出他俊美无忌的侧影,那双黑眸紧闭着,只看见乌黑的眼睫犹若颤抖的蝶翅,振振却飞不起。

“金榔?……”迎面扑来的酒气让我止了脚步。我凝了眉,还是走近了,俯下身,想把他拉起来,“金榔,起来,你走错房间了”

刚拉起的身子,又蓦地沉下去,我叫了一声,差点扑在他身上。那双眼睛忽地睁开来,如暗夜里开启的一道门,鬼魅而危险。

一双大手伸过来,狠狠在掐住我的颈子,手上的青筋凸起来,十指越来越紧。

我无法呼吸,嘶哑的咳嗽从张开的口中逸出来,眼睛睁的很大,头沉沉的一片空白。

我想叫,可喉头又痛又紧,根本发不出声音。我慢慢沉溺在面前眼瞳中那片黑暗的海里,越来越深,无法自拨。

感觉自己像轻烟一样凫凫飞起来,慢慢的就要散去。突然颈子上的篏制消失了,那一片轻烟又缓缓收拢来,流入我的身体里。

我四肢无力地伏在地上,手抓住颈子狼狈地咳嗽着。

金榔的头凑过来,手鹰一般紧紧抓住我一边的肩膀。“我说过不能再有第二次,你是在故意挑战我的极限吗?”

我抬起头来,难受地说,“你醉了,回你自己房间去”

“回答我!”他使劲摇着我,我觉得本来脆弱的脖子就要被他摇断了。

“你醉了,请你走开!”我大喊一声。

手停下来,乌黑的眼睛瞪住我,突然呵呵一笑,立时又凶恶万状,“该走开的是你……你走,滚出金家,不然我不保证你会不会死在我手里!”他推开我,站起身,趔趄了一下,摇晃着走了出去。

我默然地仰躺在地板上,大口大口地喘息着。

是啊,或许真的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

拉开窗帘,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烟色。将一封信放在桌上,那是给金翔天的,里面装的是妈妈的信。妈妈在信中曾说,那是一封永远不能发出去的信,也是一封他永远都看不到的信,可是这封信将籍由我传递到金翔天手中。

我背起书包,轻轻的走出了房间。

脚步很轻,只怕在这静寂的清晨扰了谁的清梦。心思缠绵,该离开的时候才发现心中的留恋竟是那般浓重。

回过头,眼光留连地落在一张张门扉上,一圈又一圈。最终,我咬咬唇,毅然转身下楼。

“我的姐姐,大清早的要去哪儿?”突兀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厅里响起来。

我唬了一跳,心突突跳起来。转过身,才发现身后站着一个人。

此人斜倚在栏杆上,手里端着一杯黄澄澄的果汁,两颗碧绿的眼珠讽刺地盯着我。

我走过去,拽住她的胳膊将她拉出大厅。她甩开我,“做什么,鬼鬼祟祟的,不怕我嚷起来,到时候你可就麻烦了”她似笑非笑地斜着我说道。

我一笑,笃定地说,“你不会嚷”

“你就知道?”她懒懒地啜了口果汁。

“你不是早盼着我走吗,最好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是呀,现在我哥哥也没了,你也做不成我嫂子了,你留在这里只会抢我的东西,有你在一天,我乔琪永远是个小配角”

“我从没想过要跟你争过什么,那是你自以为是,以后就更不会了”我转过身要走。

“站住”乔琪叫道,“你说的话我从来就不相信,说什么以后就更不会了……哼,你现在明明是在跟我抢,你知道我喜欢易子抱的,现在你就去找他对不对?”

“你喜欢的人还真多啊”我忍不住讽刺道。

“随你怎么说,金家三兄弟是我先认识的,我看不惯他们对你比对我好,所以我就要把他们抢过来,易子抱才是我真正喜欢的型,只是他眼里只有一个你!现在还要说我不会嚷起来吗?”

“你嚷了,又对你有什么好处,一切还是老样子,易子抱也不会多看你一眼。你想想,既然我已经决定要走,又何苦要从一只笼子里出来跳进另一只?”

“你真的不是去找易子抱……?”

“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我走了,你今后要自重”我转身向门口走,丢下乔琪一个人愣怔在原地。

出了门,没走几步,便看到一辆很眼熟的跑车。待疑惑地走近了,易子抱探头向我招手,“小姐,上车吧”

“你怎么在这儿?”我抓住书包带子问。

“等你啊,这已经是第十三天了,前三天我就已经等在这里”说着他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我这才发现他的眼睛虽然仍然很亮却因睡眠不足而有些微微浮肿。

心里突然不来由的恼起来,我脱口而出,“笨蛋,哪个叫你等,我有说要跟你走吗”说着,我越过他往前走。

易子抱从车上跳下来,跑上前揪住我。“喂,你有没有良心?我自己犯贱,巴巴在门外等了三天,就是等你骂我一声笨蛋就完了?”

我挣开他,赌气说,“我哪里有良心,我的良心早被狗吃了”

易子抱却笑了,声音也软下来,“干嘛这么作贱自己?你不坐我的车,那要去哪儿,别瞪我,我关心一下还不行吗?”

我径自往前走,说道,“我自己都不知道,又怎么样回答你!”

易子抱跟上来,也不拦我说道,“就怕你这样,才等你呢,你先去我的别墅住两天,就当是免费旅馆,我知道你身上没钱,又往哪儿找这样的便宜?等你过两天想上哪儿了,拔起脚就走也不迟,到时候我肯定不拦着”

“天下之大,哪里有我的立锥之地,除了金家,我孤家寡人一个,无牵无挂的,又说什么去哪儿不去哪儿,我只是走到哪儿算哪儿罢”

“这样我才不放心”易子抱拉住我的手,“楣楣,求你……留下来……”他的眼光那样恳切的望过来。

一向养尊处优的少爷,收容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女,却还要说出一个“求”字来,怎么不叫人心软呢?

路平蓝的话又浮上耳边,“……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遭人暗算,而且与上一次Divor大赛设计图泄漏断不了干系,肯定是一人所为,所以不得不怀疑这件事与易宝有关……”

我何不趁这个机会问问他。想到此,我下了决心,“走吧,先上车,正好我有话要问你”

易子抱的眼睛又飞扬起来,跑回去开车。

“易子抱,蓝天这次出事与你有关吗?”车子已经开出去很远,我才问。

“你是希望我说有还是没有?”易子抱扭了下脸,瞳仁里闪过认真。

我沉默了,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隔了一会儿,易子抱开口说,“我说过为了你我会不择手段,欺负你的人就是和易家作对,上一次你差点送了命,这笔帐我是不会轻易就撂开的”

“易子抱,不……会……真的是你吧?”我害怕又不确定地问。

车子剧烈地摇晃了一下,又猛地向前冲去,惊魂甫定的时候只听易子抱嚷道,“你还在心软,你忘了她怎么恶毒地想害死你?金家欠易家的,也更欠你的,这是他们应得的”

“真的是你……”

“我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你……现在蓝天的股票已变成一堆废纸,今早,易家已经开始大量收购蓝天股份,过不了多久,蓝天就会更名换姓”

“不要”我尖叫一声,抓住易子抱的胳膊,“你快叫他们停止!”

车子如醉汉一样在公路上摇晃,一声尖锐的刹车声,车子停在了路中间,易子抱剪住我的双手,“楣楣,你醒一醒吧”

我仰起脸来,目光紧紧地看住他,“求求你……快让他们停下来……”

易子抱被我的表情吓住了,那双明亮的眼睛暗淡下来,闪过浓重的无奈和悲哀,他的手慢慢松开,掏出手机。

手机恰在此时响起来,他看了我一眼,按下了接听键。

半晌,他的手慢慢垂下来,手机“叭”一声从他手中滑落在车子里,他木然地转过脸,声音是轻颤的,“楣楣,已经晚了……”

蓝天不再属于金家!它凝着金樽的心血,金榔的奋斗,金榼的希望……可是现在蓝天已经不再属于他们……

原来我还是爱蓝天的,虽然我做过对不起它的事,那时我只是冲动的想给路平蓝一个教训,我知道那个“教训”对于蓝天来说还足以抵抗……可是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我打开车门,跳下车,一个人往前走去。

易子抱追上来,抓住我,他的眼睛里有着恐惧,“楣楣,你去哪儿?”

“别管我”我捊他的手。

他一把抱起我,扔回车里,一言不发地打火开车。

“停车!”我疯子一样地尖叫,他只是不理。我伸手去抓他的胳膊,易子抱不闪也不躲,任红色的跑车蛇一样在公路上扭曲。

他嚷道,“一起死吧,和你死在一起也好”

前面闪过一辆车,“砰”的一巨声,我紧紧地闭起眼睛。

我以为自己死了,可是睁开眼时,却发现自己和易子抱还好好的。只是离我们车子不远,两辆车歪在了地上,车身变形,冒着炝人的烟雾。

我和易子抱对看了一眼,都打开车门跑下去。

现场惨不忍睹,易子抱捂起我的眼睛,他自己打电话报警。我怔怔的站在原地,脸色苍白,我不敢相信,那辆被撞损的出租车里司机旁边坐着的满脸血污的女人竟然是路平蓝。

上天真的很会开玩笑,它安排的事情往往出乎我们意料。

医生走出抢求室说道,“谁是病人家属?去看看病人还有什么要留下的吧”

走进病房,路平蓝慢慢张开眼睛,看到我,她虚弱的脸扭曲了一下,“是你?……真是报应啊……”

“干……妈,你还要什么话要说?”我站在她床前问。

她眼皮缓缓一翻,竟射出两道凌利的光,又迅速暗淡下去,虚弱却格外咬牙切齿的声音从她唇里吐出来,“我……恨你!”

我怔了。

“我恨你们母女……你母亲梅舞抢走了我最心爱的男人的心……他的心里只有她一个人,再也容不下别人……我恨,我不甘心……我伪造了医院的化验单……那个笨女人竟然信了……她离开了翔天,也把他的心带走了……让我没想到的是八年后他们会再次相遇,重温旧梦……他们把我置于何地?……我暗暗告诉了我的表弟镇天,我知道他早被那个狐狸精迷得失了魂魄……而你,就是那个晚上制造出来的小杂种,你的父亲会是哪个?……呵……梅舞死后,我以为自己终于熬到了头……却没想到你却出现在我们金家,搅了我们的平静……我的梦魇还没有结束……看见你我就想到那个狐狸精……可是你不仅长得像她,也同样一身狐魅气……我看着我的儿子们一个个往井里跳,开始我以为他们只是玩玩,可没想到他们竟都动了真心……我……决不允许!咳…咳……为了阻止你攀上易家的高枝,也为了儿子们,我让你跟乔炙订婚,乔炙如果是你亲哥哥,这样你就会痛苦一辈子……梅舞就是死了也不会得到安宁……”

“好了,我不想再听……”我激动地打断她,易子抱走过来,从背后抱住我。

路平蓝笑起来,但看上去比哭还难看,“你以为我赢了?所有人都以为我赢了,可是谁又知道我输给了梅舞,她带走了他的心,留给我的只是一具躯壳,我守着一具空空的躯壳过了几十年……这难道不是老天对我的惩罚?可是它却还嫌不够,还要我最后死在她女儿的手里……呵呵呵……”

尖利的笑声回荡在病房里,听起来让人有点毛骨悚然。路平蓝一张脸扭曲的可怕,那张扭曲的脸慢慢青灰和僵硬……笑声突然戛然而止,路平蓝的眼睛依旧大睁着,却空洞如鬼,空气里一片瘆人的寂静。

我惊吓地扭过脸,易子抱紧紧抱住我,将我带出病房。我浑身发着抖,任由易子抱轻轻拍着我的脊背。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路平蓝虽然做了许多极端的事,但即将离开之前,她都一件一件承担下来,也对得起她的出身了。

而对一个死前都还心心念念对着我说恨我的女人,我还要怎么样呢?

以前在心里累积起来的对路平蓝莫明其妙的恨意都在刹那间消散了,虽然她伤害过母亲,但她自己也承受了他人不能想像的煎熬,我无法再恨她,毕竟她也只是个因爱而走上歧路的可怜女人。

只是我错怪了干爹,而路平蓝虽不是我杀,却因我而死,我还如何再去面对金家父子?

“那辆车上的女孩子怎么样了?”我脱开易子抱,轻声问。

“……因失血过多,已经……”易子抱担忧地看我。

我身体摇晃了一下,稳住身体就慢慢扭身向楼外走。

“楣楣!”

“别跟着我,你嫌我身上的罪孽还不够多吗?”我扭脸对易子抱说。

“一切都是我的错,上天要惩罚就惩罚我,跟你无关”

“可是我无法原谅自己”话一出口,我看到易子抱脸色变得苍白。我接着说,“易子抱,求你三件事,你知道我的脾气,从不轻易求人,所以你一定要答应我”

易子抱痛苦地看着我。

“第一,求你放我走,我好累好累,我要去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也许还可以放下心里的罪过,重新开始生活,不然,留下来,我也会痛苦一辈子。第二,我知道你有办法,让我的名字从这个世界消失。一起车祸也好自杀也罢,要让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以为金楣这个人已经不存在了。金楣已经死了,以后的我会是另一个人。第三,照顾乔琪,她是我妹妹,虽然我们之间根本没有过姐妹之谊,可毕竟她是我唯一的妹妹……答应我?”

易子抱颓然站立着,用一双失去光彩、痛苦无奈的眼睛看着我。

“没的选择,你只能答应我……”我轻声说道。

两颗泪从易子抱的眼角滑落下来,即使含满泪水,也无法让那双眼睛再度燃亮。

他的唇轻轻颤抖着,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我忍着痛,转身走出了医院的大门。

犹豫了再三,我还是拿起了公用亭的电话。

“晓曼,是我……先不要说话,听我说好不好?我知道金家现在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不知道能不能闯过去,你一定要好好照顾榼,我怕接下来,他会承受不起……一切拜托你了……原谅我不告而别,我有不得已是苦衷,今后,也许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一个叫金楣的人……等我安顿下来,或许会联络你,我知道你会替我保秘,对不对?”

“楣楣……楣楣……”

我咔嗒挂掉了电话。

第二天报纸上登出来“昨日市内发生一起恶性车祸,车祸双方均已死亡,然而另人诡异的是,死亡的双方却同为一家人,一方为蓝天集团总裁金翔天的太太路平蓝,一方为其收养的孤儿金楣……”

一年后

已经离开金家一年有余,我摒绝了外界所有的消息,报纸、电视、收音机都一概离得远远的,只怕看到或听到一个“金”字,便扰乱了我所有努力维持的平静。

从舞厅里走出来,那是家叫作“丽都”的三流小舞厅,从前母亲曾在这里工作过,只是这么多年,人事变迁,这个舞厅却一点都没有改变。

从街上买了些熟食,慢慢向租屋走去。

前边有一个老妇刚收完居住区的垃圾,摇摇地将满满的垃圾车推起来,蹒跚的脚步,褴褛的衣衫,不免让人心中有一股悲凉的感叹。

一阵风刮过来,车上的纸片随风乱舞。其中一张报纸“啪”地沾在我的胸前,我漫不经心地取起来,眼睛不经意的瞟下去。

人就像木头一样愣在了街心。

那张残缺的报纸上有两幅照片:两对新人,新郎都身着剪裁合身的手工西装,英俊挺拔;两位新娘皆披着雪白的婚纱,娇羞可人。

下边几行黑字:好事多磨,历尽波折后,金、易两家终于在人们期许的目光中正式联姻,完成金童玉女的最终飞跃。正可谓喜上加喜,双喜临门。不仅金家大公子与易家大小姐联姻,巧中之巧的是易家二公子与金家表小姐也会在同时间举行婚礼。金易两家的此次双联姻,成为社交界的奇谈。两对新人的婚礼在圣玛大教堂举行,真是繁华盛大,客至如流……彼时,蓝天与易宝也正式合并,定名为‘天宝’集团,由金大公子金樽出任总裁,易二公子易子抱任副总裁……金二公子也将在参加完婚礼后远付美国攻读工商硕士……”

纸片从手中飞落,手里的食物也“嗒”地掉落在地上。

我知道他不会看着金家衰败下去,哪怕代价是赔上他一生的幸福……照片上的他俊雅如常,只是那波澜不兴的脸上依旧看不出任何情绪……

金榔,他终于肯走了么,去实现他的抱负……

而易子抱似乎就站在我眼前,挑着眉问我,“三件事我都做到了,而且是彻彻底底的,这下你满意了吗,你满意了吗?”

我点点头苦笑起来,满意了,我很满意……

走进房门,同室的佳佳探出头来,“艳艳,怎么这才回来?呀,你怎么空手就回来了,你不是说今天不要我做饭,要请我吃小炒吗?……怎么了,你?”

“对不起,下次吧”我疲惫地说完,转身走进卧室。佳佳跟过来,坐在床上看着我,“怎么了嘛,是不是又挨老板骂了?喛,你猜我今天看到什么?一则寻人启示,金家你知道吧,他们的四小姐丢了,满世界找呢,不知那四小姐长什么样子,也许和咱们谁有几分相像,冒充进去,咱们也可以享享那种福分了……唉,只是不知道长什么样……艳艳,你说那四小姐那样锦衣玉食的日子不过,为什么要跑出来呢?”见我只愣愣的不说话,佳佳接着说,“不过也难怪,大户人家里真有些诡异呢,前一阵子我听说金家出了起车祸,相撞的正是金家太太和那位四小姐,都当场死了呢,谁知道过了一阵儿,这则寻人启事又登出来,可知那起车祸不是真事。不过,还有人说那金家三少爷长得花一样美,手又巧,又有本事,小小年纪就自己开了店,但却有一日好好的死在了自己的店里……兄弟死了,他的哥哥们还忙着办自己的婚礼,可知人情淡薄,是真是假咱们外人是不知道的,但可知那样的家外表看着好看,内里也不知怎么样呢,难怪那个四小姐要逃出来……想想,还是守自己本份的好,只不过偶尔会作作春梦罢……”

我扭脸掐住佳佳的手腕,“佳佳,你刚才说什么?”

佳佳喊了一声,忙捊开我的手,“怎么了,你脸色这么难看?”

“你说金家三少爷怎么了?”

“死了……”

我嚯地站起来,疯了一样往外跑。

身后传来佳佳的叫唤,“艳艳,去哪儿?”

公用电话亭里,我双手颤抖地拨着电话。

一年了,许多事都改变了。我握着电话,祈祷着听电话的人一定要是晓曼。

“喂……?”熟悉的声音。

“晓曼,是我”我的声音抵制不住地颤动着。

“你是谁?”声音很冷。

“我是梅艳艳……不,我是楣楣……”

咖啡馆里,我握着咖啡杯的手不停地打着颤,神经质的张开又合拢,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对面的晓曼。

晓曼冷淡淡的,一脸从前根本在她脸上找不到的木然。从坐下来后,她就一直沉默着。

我端起咖啡,半天也没喝到口里,只听到牙齿嗑在杯沿上发出的“嗑嗑”声。

晓曼拾起眼,叹了口气,“是真的”

“啊,什么?”我惊的一跳。

“榼走了,他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啪”杯子碎在地上。我双手捂住嘴,热辣辣的泪从指缝里一直滑到手腕上。泪汹涌而下,我紧紧捂住嘴,但压抑破碎的抽泣声仍清晰地逸出来。

晓曼起初只是木然地看着我,而后她眼睛里慢慢闪过轻痛,她站起身走过来,轻轻抱住我的头。

我倚在晓曼怀里,再也抑制不住,呜呜地哭起来。晓曼的手轻轻抚在我的背上,声音柔软夹着痛楚,“对不起,我不该怪你的……是我自己不好,是我太自私,是我太想拥有他了,我看到他听到车祸的消息后,表现的很坚强,我以为……等那段时间过去,他就好了……可是那只是他故意表现出来的,其实他的心已经跟你去了……我早该告诉他你并没死的……我早该知道他没有你,是不能活的……都是我不好,是我害了他……”

咖啡馆里两个女人抱成了一团,任泪水横流,淹没思念。

今天是我的第一场独舞,老板说,他早已看出我有着跳舞的天分,这一年来,他一直在锻炼我,而今天,珍珠就要发光了。

他还说,况且今天那位特殊的客人指定要我来独舞。

听到这话,我抬头看了看二楼正对舞台的那个包间,只见纱帘低垂,隐隐透着些灯光。那些纱帘都是用特殊材料制成,是包厢专用的,就为了包厢的客人不用掀帘也能清清楚楚看到外间,而外面的人除了隐约的灯光外是看不到里边的。

对老板口中那位特殊的客人我一直以来都是神往和好奇的。我并不知道他的年龄、身份,甚至长相。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有我伴舞的节目,他都会来光顾。每次都会在二楼正对舞台的同一个包间。节目完了,他会差人送下精巧的小礼物来,但从来不赠钱物。这点也是值得我敬佩的,知道他并不是俗人且又如此细心,懂得怎样不会伤害他人的自尊。听老板说,那个包间已经被他包下来,任何人不得进入的。而每一次,我上节目时,也都会不自觉地抬头看向二楼的那抹纱帘,看到里面浮动的隐隐灯光时,我心里就安定下来,我知道,他来了。

我也不知道,他一来为什么会给我一种安定的感觉。好奇心很重时,也曾经忍不住问过老板他的底细。而老板只是遮遮掩掩不肯说,我也无法。但从平日老板提起他那种恭谨的口气中,我猜知他的身份并不普通。

后来,时间长了,那份好奇心也淡下去,而每每二楼那间包厢灯光的明暗,则成了一种强烈的心里暗示。偶尔,跳舞时,包厢里的灯仍未点亮,老板便会过来跟我说,他差人来告诉我,有事不能来了。这时,心里就会有些不自在起来。

将乌发盘起,点缀上粒粒珍珠,描眉,点唇,揽镜而照,淡眉星眸,自是别样风情。

穿着一身洁白的鱼尾纱裙,我走上舞台,鱼鳞般的罗纹弧圈一层层拖曳下去,站在舞台中央,光圈打下来,感觉自己像一尾刚刚出海的人鱼。

歌声轻轻响起来,我举头看了一眼二楼的包厢,开始忘情地轻舞。

你是我的天使-----

尘世中谁会笑你痴/谁知道你是我的天使/你纤细的背影勾勒着心事/转过身/让我看到的却是你纯美的样子/

金粉红尘烙下水仙花的影子/西湖含烟倒映着你美丽手指/初见的吻种下永久的情思/竹马青梅只是童话里的暗示/

你说要保护我/不让我伤心/却放开手/从此让我的记忆也残缺/飞往天堂/你只为完成相守的夙愿/丢下我/一个人孤单/负载这一世的沉怨/

你是我的天使/不属于尘世的天使/你是我的天使/我一个人的天使……

仿佛看到榼从淡淡烟雾中向我走来,仍如水仙花般的美丽,他向我轻轻的一笑,转身又消失在雾蔼之中……

我伸出手去,却抓不住他飘飞的白色衣袂,我奋力追赶,却再找不到他的影子……

榼……榼……我跪倒在舞台上,台下的掌声如潮水一样涌来,却朦胧的有些不真实。

突然感觉一阵压迫,一个身影罩在我身上,肩上一暖,一件考究的西装褂裹住了我。

我抬起头,对上一双深而黑的眸子,那样定定的看住我。那完美的唇角依旧是那倔强的弧度。

他紧紧握住我的肩,扶我站起来,伸出手来轻柔地擦拭我潮湿的面颊。我们的眼睛一刻都不曾离开对方,我心里轻颤着,感觉做梦一般。他不是已经去了美国……自己都不知道这句话竟然从我嘴里说出来。

他笑笑,笑容里多了自信,“原来还认识我,真好……”

听了这话,仿佛一声巨响在脑中划开,我醒过来,转身跑向后台,身后脚步急响,他已经跟过来。

他抓住我,“休想跑,这一次你别想在我手上逃开了”

我挣扎,“放开!”我们俩果然是不能说话的。

“别拧了,跟我回去吧”他从背后抱住我,双手缚住我的手腕,声音压的柔了。

我一凛,僵硬地顶回去,“我不会跟你走的”

他没恼却轻轻笑起来,“果真?”

“我说过的话……”

这时帘子一摔,跑堂的“小倌”走进来,

“梅小姐,这是二楼包厢的先生留下的”

我接过那只精致的盒子,打开来,以为不过是每次都会有的小玩艺儿,低眸看时,盒子里躺着的却是一只晶莹翠绿的兔形玉佩,串着红色的丝绳。

手指一颤,取出来托在手心儿。

“哥……”原来是他……

“是哥告诉我你在这儿,我从不相信你会死,因为即使是死也会是我们两个死在一起。我不断地在各大报纸上登出寻人启示,去美国后每个月都会回来一次打听你的下落,却一无所获,谁知哥早知道你的消息了……”

我举步往外走,金榔拉住我,“他已经走了”

我默然地垂头看玉。金榔轻声说道,“该放下了,哥已经结婚了……你对他的并不是爱,只是种迷恋,哥和是你截然相反的一类人,你不曾有的,哥有,所以你总仰看他,却不知你们并不合适,当你得到他的时,也是放开的时候,哥是深知道这个道理的。而我们是同一类人,都是很自私的,做什么事想到的先是自己。看到对方就像看到自己的影子,心生厌恶却又对对方无法抗拒,所以总在不停地争吵,因为我们害怕一停下来,就会发现我们是彼此相吸的,都是那样热烈地爱着对方……”

“胡说”我怒斥。

金榔一笑,挑眉,“为什么反应这么强烈?”

他脾气倒是温和了不少,“你走吧,我是不会回去的”

“爸爸病了,他一直想见你……”金榔低低地说。

这一句话触动了我内心最柔软的一角,我沉默了,好半天才说道,“难道你们不恨我?”

“你留下的信我们都看了,妈做了许多错事,你就原谅她吧,而且她已经付出代价了……”

“她是因我而死的……”

“不,只是上天弄人,不要怪自己”

“榼也是因为我才走的……”我低下头去。

金榔抓住我的手,放在胸前,我的手触到一块硬硬的东西,我抬起头来,发现榼一直戴着的鬼脸贝壳挂在他的颈上。

看到我疑惑的目光,金榔说道,“不要伤心,榼本来就不该属于这个尘世,他太纯净也太美好,就像天使,连上天也要妒忌,要把他召唤回去。这个鬼脸贝壳第一眼看到就觉得像你,想要过来,榼却宝贝的紧,连碰都不要我碰,现在他走了,我很自私的把它留下来,没有随他去,只是我要代替他接着守护你,我想榼一定也明白我的心吧……回去吧……?”

我的心激烈的交战着,我摇摇头,即使所有人都已原谅我,我又怎么能轻易原谅自己?

“难道你不爱我吗?”金榔抓着我的手,深深地问,“回答我!”

我瞪着他,看他的瞳仁因为期待而慢慢收缩。

“是爱,对吧?不然这是什么?”金榔伸手揪出我颈子上戴着的香玉玫瑰,眼睛闪烁着,“你一直没有摘,说明你心里一直有我。连哥送你的羊形玉佩都取代不了它”

我扭过脸,不知道怎么答。为什么没摘,只是懒得摘吧……

“你看这是什么?”

我扭过脸,看到金榔手中拿着一只剔透的半颗心型的水晶杯,杯子里置着殷红的半瓣梅花型的芳香蜡,水晶杯缘上是黑色的篆字:思郎还在青山外。

我疑惑地看着他。那是万圣节舞会我准备的小礼物,没想到会到了他手中。

记得去礼品店时,一眼便看中了那两只芳香杯,店里一脸慈祥的老婆婆对我说,“这个半颗心型的芳香杯本是一对,拼在一起就是一颗完整的心,可是每人只能买走半只,因为这种芳香杯有个传说,当你遇到拿着另外半颗心型杯的他(她)时,就遇到了你命定的情侣”听了老婆婆的话,只觉得那个传说浪漫有趣却并没经心,因为毕竟是给舞会买的小礼物,到谁的手里并没有定数。

老婆婆取了那只镌着“思郎还在青山外”的芳香杯帮我包好,而留下了那只镌有“一点梅香一片心”的杯子。

没想到舞会结束后,我得到的礼物恰恰是那另外半只,当时不免轻问,难道那个传说是真的,就是不知我的那半只杯子在谁的手里?

金榔缓缓解开了我的疑惑,“我看到你进了店子,你出来后我才进去,老婆婆对我说,遇到持着相同芳香杯的人便是此生命定的情侣,她告诉我你已经买走其中一只。我叫老婆婆把另外一只帮我包起来。舞会那天我刻意安排小白做专司礼物的小丑,因为我想得到你手中的芳香杯,我想做你命定的情侣……”他的眼睛深深地看过来。

原来是这样……

“这只是你刻意制造的,是算不得数的”我急急地转过身,避开他的目光。

“你爱我吗?”身后的金榔缓缓地问,“回答我,你若说不,我立刻离开”

“爱我吗?”他的话紧紧逼过来。

我扭着手,额上开始冒出细汗,想开口,却怎么也张不开嘴。

“爱吗?”

“我……”我迟疑着,终于横了横心,“不爱”

好半天,身后也不见动静。我蓦地扭过身,只看到布帘在轻舞。

他走了……,他怎么这样就走了……?我的心升上莫名的失落。

掀开帘子,追出去,舞厅里客人散去,已是人去楼空。我呆呆立了会儿,怅惘地登上二楼。

揭开包厢的纱帘,屋里仍亮着灯,摸摸他曾坐过的沙发,喝过的茶,凉凉的已没了一丝温度,看来他早就走了。

我抬起手腕,纱袖退到肘部,露出左腕上拴着的红丝绳,红绳上坠着盈绿的羊型玉坠。

轻轻取下来,和那枚兔形玉坠一起收进盒子里。今后,恐怕它们也只能是看看了。

回到租屋,佳佳迎出来,看她有此异样,我跑进卧室一看,卧室里我的东西全部一件不剩,连梳妆台上我最宝贝的半心型芳香杯也不见了踪影。

佳佳吞吞吐吐的说,“闯进来几个人和一个很体面又英俊的男子,男子叫他们搬你的东西,还说,小心着,碰破了一点找他们是问。而他自己则捡着你那些精细的东西装走了”佳佳看着我难看的脸色,又说,“他还让我转告你,明天中午十二点,他就在不远的丽都大桥上等你,还说……等到十二点,你要不去,他就从桥上跳下去”

“无赖!”我气的坐在床上骂道。

佳佳凑过来,“艳艳,那个男孩子是谁?长得真俊,好像又很有钱的样子……”

我扭头瞪过去。佳佳撇撇嘴躲了出去。

第二天,我和佳佳都休息。我把所有的表都停了,可偏偏倚地窗子口的时候看到天上明灿灿的一轮太阳,就恨不能把它也摘下来。

太阳慢慢靠近中天,热力自窗子散进屋子里。我的心开始跳的越来越急,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在屋里焦燥地转了几圈。

佳佳就说话了,“要想去就去,谁用绳子拴着你?这样子还不是苦了自己?连带我都跟着你烦……”

“谁想要去?!”我冲着她嚷回去。

“好,好,算我多嘴,你一点也不想去好不好。呀,已经快十二点半了,他不会真跳下去吧,桥下的水很深呢……”

佳佳的话还没说完,我就转身冲了出去。

丽都大桥桥栏杆的牙子里,站着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背对我,面向着桥下的河水。

我急急地跑上去,他转身,抬腕看了看表,笑道,“正好十二点,你很准时呢”

他的笑容很刺目,我的脸一下子红了。这个佳佳,竟然骗我……

“我只是过来告诉你,不要耍什么把戏了,我不会跟你回去”

“你还没学会诚实”他的眼睛热辣辣地看着我。

我扭脸,“已经说完了,我要走了”

“慢着”金榔叫道,“你再往回迈一步,我就跳下去,得不到你的爱,不如死了干净”

又在胡说,难道我不了解他吗,他是不会真跳下去的……我转身往回走。

刚走出一步,只听身后“咚”的一声,我转回身,四下望望,都不见金榔的身影。

难道他……

“金榔,金榔!”我扒住栏杆向下看,金榔站的位置,桥下河水里有一个小小的漩涡。

我的心一下子寒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不要他死。

不行,我一定要找到他,我七手八脚地攀上桥栏,闭上眼,纵身往桥下一跃。

跳下去以后,我才想起来:我不会游泳……

晕晕的被人拖上岸,脸上一阵拍痛,我睁开眼,看到湿漉漉的自己正被落汤鸡一样的金榔抱在怀里,此时,他正俯在我身上,一眨不眨盯住我看,黑漆漆的眼睛像光彩耀耀的黑玉。

我握住金榔的脸,“金榔…金榔……你没有死?”

“傻瓜”金榔轻捏我的鼻子,黑眸里一片温柔,“下次再这样就该打了,不会游泳还跳下来,想找死吗?”

“还不都是你”我挣扎地想坐起来,金榔一把将我扑倒,鼻子几乎抵上我的鼻尖,眼睛黝黝的泛着奇异的光彩。

“你……你干什么?”

他不说话,坏坏一笑,唇低俯了下来。

我用手推着他的胸,捶他的后背,只是他都不为所动,双手轻轻托着我的头,柔软的唇辗转缠绵。

他何曾这样温柔?我慢慢放弃了挣扎,手缓缓抬起来插入他的黑发中,已经濡湿的发却依旧绸密不驯,掌心有着粗砺的触感,熟悉而亲切,一如他生病时一样。

已经两次,我的心都被那种就要失去他的恐惧所震撼。只有在感觉快要失去的时候,我才能触摸到自己的内心,我才知道这个从初见时就和我一直唱着反调的男孩,原来他在我的心里,只是埋得太深,就容易忽略。

一年的离别,不是不想念,只是思念最深的那个人是谁?

午夜梦回,不自觉地抚上那朵温润的香水玫瑰,让自己的心砰然乱跳的那个名字是谁?

那朵香水玫瑰有太多的理由也有太多的机会摘下来,只是懒吗?

我不想承认也害怕承认的那个名字是谁?

或许真如金榔所说,我们是同一类人,都是很自私的,看到对方就像看到自己,心生厌恶却又对对方无法抗拒。表面上总是不停地争吵,是为了怕对方看到自己的内心,我们都害怕暴露自己的弱点,因为清楚对方一旦抓住就会毫不留情的反击。害怕伤害,所以假意相对,假假相逢却总有一真,然而这种假象却很容易蒙蔽人的内心……

我摩挲着手中绸密的黑发,在他吻的间隙里轻轻唤了声金榔。

金榔感应到我的改变,缠绵细腻的吻开始变得热烈狂肆,如同一场强烈的热带风暴,席卷走所有的理智。

这才是金榔,一个鲜活的男人。

我回应着他,层层剥开自己心的屏障。

他是夏日的风暴,我才知道,只要我回应了一分,就能得到整个太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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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逆鳞小说原文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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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羊重登绝巅,俯视天下苍生。

他目光冷咧,望着那群背弃弃义的无耻小人。

他们害怕,瑟瑟发抖,眼中有无尽的恐惧以及……悔恨。

如果你以为他们的悔恨是因为对龙族挥动屠刀那就大错特错了。

他们恨,为什么没有早一点发现,为什么没有早一点杀了李牧羊。

陆契机一身白衣胜雪,绝美而灵动,觉醒凤凰之心的她,更加出尘,美艳不可方物。

“人类已经知错,付出了那么多人命的代价,龙族已经复活,这些已经够多的了,龙王,你还要再斗下去吗,还不停手吗?”

黑龙王,不,现在应该称他为黄金龙神。

“这些就够了吗?不,这些还远远不够,我要让他们死,让九国的领导人,还有这些道貌岸然的所谓人族精英,人族大英雄,全部都要死。”

陆契机高飞九天,化身为凤。

“龙王,万载的已经过去,你已经被仇恨磨灭了心智,放下吧,放下心中的仇恨,让那些都过去吧。”

李牧羊双目血红,他咬紧牙关,一字一顿道

“放下?

你要我放下……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那如山的仇,那似海的恨,你要我放下!!!

你问问那怒江之中的英灵,你问问我身后的弟兄,一句而今复活,便将所有磨灭,那你可知道,这万年他们是怎样过来的吗,你又知道,这万载以来,我……又是怎样过来的?

呃啊……”

龙王一怒,天摇地动。

“欠我的,欠我族人的,我要他们十倍,百倍,千倍,万倍的偿还……”

天地苍穹下,有惊雷炸响,天地间,下起了大雨,。

龙王怅然,翻手为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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