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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真好的作文怎么写(最新20篇)

《简爱》这本书是我很久以前看的了。最近又看了一遍,要说这本书里面让我感触最深的莫过于简爱小时候的可怜遭遇,她少年时的坚韧。如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简爱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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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经》读书感想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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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经常说我们应该多学习中国古代的经典名著,于是我让爸爸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三字经》。虽然当我读了之后,不是很明白里面的道理,但是通过爸爸耐心的讲解,我有了很大的收获,明白了不少做人的道理。

书里面有好多值得我们学习思考的地方。比如“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讲的是:从前,孟子的母亲为了给他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曾经搬了三次家。孟子不好好学习,母亲生气地割断织布的纱线,告诉他要好好学习。这个故事使我想到了我的爸爸妈妈,他们也像孟母一样,为了我的学习花了很多心思。不仅监督我的学习,给我买各种各样的学习用品,还请了家教给我补课。从前,我不理解爸爸妈妈的苦心,认为他们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也不知道珍惜;当我贪玩的时候,爸爸妈妈说我几句,我还会很不高兴。学了《三字经》后,我终于明白父母为什么这样,是希望我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讲的是:孔融四岁的时候,就懂得把大的梨让给兄长,尊敬兄长的道理。而现在很多孩子在家都是小皇帝,他们惟我独尊,想要什么就叫父母买,没买到就不高兴。这样是不对的,我们应该向孔融学习,同学之间,兄弟姐妹之间,要懂得谦让,我们也要懂得孝敬父母,因为父母为我们付出的太多了!

总之,学了《三字经》后,我的收获真的很多,也让我今后长大了能好好做人和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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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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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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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的小故事的作文600字左右

全文共 1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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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一件乐事,也是一件苦差事。如果是小人书,则雅俗共赏了。鲜艳的插图,引人入胜的故事,小时候经常看的连环画是极有趣味的。如果是厚厚的艰深的书,则不然。定力不足的人看这些书,是要打瞌睡打哈欠的。偶尔翻开看看,也会获得智慧。也是没事做做消遣。看这些书是要耐心也要花掉很多时间的。 Reading is a pleasure and a bitter thing.If it is a villain book, it will be appreciated with elegance.The bright illustrations, the fascinating story, the comic paintings often watched when they were young are very interesting.If it is a thick and difficult book, otherwise.People with insufficient fixed force want to doze and yawn.Occasionally open it to see, and you will also get wisdom.Its also okay to do a pastime.Read these books to be patient and spend a lot of time.

如果有人喜欢看书,那想当然,有人就喜欢藏书,这是他的爱好。有的甚至达到奇异的境界。买来书,装裱起来,放入书橱。看也不看。就像一件收藏品一般,由主人爱护起来。甚至不能染尘。然而如果是顽劣的小孩,喜欢打架。人来疯。则一般把书随地乱扔。

读书是有方法的,有的人浅尝辄止。完全未钻到书中去。不能理解其意思。浅浮着看,就不能理解书中的深意。往往在平白朴实的言语下,会有波澜壮阔,含义深刻的意境。会有大气磅礴,会有心酸与泪水,会有真诚,会有伟大。所以读书是不能一曝十寒,浅尝辄止的。书不是简单的工具。读书是有选择的,我们不应该只看虚华肤浅的书,那是耽误我们的时间,浪费我们的岁月,而得不到半点真正意义上的作用与好处。所以没有意义的书,是完全不能带来帮助和启迪的。

关于读书的态度,尤其是做学问的态度,历来有这么一说,有三种境界。第一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第二种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第三种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古人读书是十分刻苦的,有匡衡的凿壁偷光,有司马迁忍辱编纂成史记,就连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大雪的季节,挨饿受冻,手里却捧着一本书,专心专注地看。丝毫不在乎寒冷艰苦的环境。平常人能够做到吗?

古人也有其读书的方法,其中的一种是这样的:读书须知出入法,所当求所以入,所当求所以出,见得亲切,此为入书法。用得透脱,此为出书法。盖不能入得书,则不知古人用心处,不能出得书,则又死在言下。则知出知入,得尽古人之法也。古人也有读书的态度,要专心致志,心无旁骛。不为微小的惊扰所烦忧。不能一曝十寒,不能浅尝辄止,不能人云亦云,要有自己的主见和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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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昆虫记》读书感想小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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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我最爱的书——《昆虫记》,书中有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

整本书的封面就很有意思,它的颜色是翠绿色的,上面画着各种颜色的昆虫,有的在草丛中玩耍,有的在天空中飞舞,有的在仰望天空,还有的在树叶上爬行。真是一个奇妙的世界啊!

书中包含了很多知识:有大自然的清洁工——蜣螂;屁股上挂着小灯笼的猎人——萤火虫; 忠心耿耿的门卫奶奶——斑纹蜂……其中最有趣的就是萤火虫了,它可以用毒针把蜗牛麻醉,可是蜗牛却感觉不到疼痛,因为它已经失去了知觉。一般刺五六下,蜗牛就不能动了,触角也软软的垂下来了,萤火虫麻醉蜗牛后,它们把蜗牛做成肉粥,再慢慢地喝掉。这个有趣的知识也让我彻底颠覆了对萤火虫的看法,我无法想象可爱的萤火虫,竟然做出这种事。

昆虫们有好多本领,真有趣,它们和我们人类一样有丰富的情感,以后我也要留心观察小昆虫,在生活中做一个有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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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朝花夕拾读书心得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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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师生读鲁迅先生的这篇散文,里面很多都是写鲁迅小时候的故事,我非常喜欢。

里面写的小时候的鲁迅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忽然,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重,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野果,然后和伙伴们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这些我们也经常玩。

朝花夕拾让我更了解了鲁迅,让我们真正的走进了他,以后我也要多读读鲁迅写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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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快乐的读书六年级满分

全文共 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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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相信你们一定也像我一样,希望自己的成绩能名列前茅吧?不出意料的话,你们肯定是希望能名列前茅。但是,徐氏俗话说得好:没有付出努力,拿来的真正的成功?呵呵,想要成绩好,哪有那么容易?

那你可能又会问了:“那有什么办法才能成功呢?”嘻嘻,爱迪生好像说了这样一句话:“成功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我认为,想要成绩好,不能只靠努力,还要靠方法。读书是一个最重要的元素。

我们先来说说读书的好处。主要有两种:第一种,能学到比别人更多的知识。第二种,能增加作文水平。

先来说说第一种。你们可能会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为什么同坐在一间教室的我们,学的是一样的知识的我们,为什么成绩各有高低呢?

其则原因还是读书这一类问题。你看啊,只要你认真读了课外书,认真去积累了、记住了里面的知识,你就会发现你学到的知识比那些没阅读习惯、只学会了课上的知识的同学要多得多。这样一来,你的成绩会有大幅度提高。你再也不会面对试卷要签名而发愁。不用担心家长会批评你了。你也给家长争光了。这样的话,就会一举三得啊。当然,增长知识的好处还不止这三种。还有我们经常忽略的一些好处。由此可见,读书是非常重要的。

说完第一种,咱们接着来说第二种。这个所谓的增长作文水平啊,其实就是能让你在写某个写作类型的时候,可以用上读过的书中的好词好句,其效果能让语句通顺、准确、优美生动。总之,你的作文会脱颖而出,让阅卷老师眼前一亮,获得高分。

但是,你不光要多读书,还要会选书。要尽量选文学、科技、体育等方面的书来看,总之,要选有意义的书。不要光欣赏故事情节,还要积累,记在脑子里,这样买书才会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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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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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全神贯注地阅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刘易思?卡罗尔写的,里面讲述了爱丽丝无意中做了一场梦。她在梦境里看到一只穿背心、身带怀表,会说话的小兔子,于是她就追上去并跟着掉进了兔子洞。原来兔子洞里是一个神奇的世界,每吃一样东西就会长高,变矮,或者变成其它东西。爱丽丝遇到了渡渡鸟、毛毛虫、小老鼠、三月兔、帽匠、睡鼠、鹰头狮、素甲鱼、红心王后,红心国王等等,并发生许许多多不可思议的,有趣的事情。

故事刚开始,爱丽丝跟着兔子掉进了兔子洞,在陌生的环境里,我以为她会像其他小孩一样害怕,大吵大闹。但是她没有,还打开了一扇小门进入花园,开始她的奇幻之旅。面对爱砍人头的王后,我以为她会害怕,然而她很勇敢而且富有正义,在王后准备砍掉三个园丁的头时,爱丽丝把园丁藏在身边的一个花盆里,让士兵找不到他们而救下了园丁......

我觉得爱丽丝是一位善良、勇敢、乐观,勇于尝试的小女孩。她的品质感染了我,我要向她学习,做个善良、勇敢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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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爱读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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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生道路上,书是不可缺少的亲密伙伴。在我看来,书正如莎士比亚所言:“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从爸妈给我订阅儿童杂志,到一些文学名著,我都照单全收。每当手上有新书时,我会抱着新书,如饥似渴得像一匹恶狼,一页、二页,不停地啃下去,如痴如醉。我曾经多次一个人关在家里,静静的沉浸于书的海洋,在那里遨游、徜徉、流连忘返,每当闹钟响起,抬头一看,已经读了大半天。

有时,书中精彩的情节,常常让我废寝忘食。当主人公胜利时,我会高兴得手舞足蹈,脸上洋溢着欣喜的欢笑表情;读到悲伤时,我会气得直跺脚,接着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吧嗒吧嗒”的落下来;读到幽默时,我会开怀大笑。

读书,常常正当我读的津津有味时,连妈妈叫我吃饭也不知道,因此,妈妈经常大吼一声“吃饭去!”

像我这样,一见到书就迫不及待地去读,在同龄的孩子中恐怕少见。我读书的速度很快,一本书有时两三天就读完了,甚至一天也能读一本,因此,我家的书柜装满了书。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正因如此,我的作文在班里名列前茅,经常受到老师的鼓励和同学的羡慕,还有20多篇作文在全国刊物发表。但我认为这还不算优秀,因为知识是无穷的,学习是不断积累知识的过程。

书陪我走过了无数风雨,它见证了我的快乐成长,书是知识的海洋,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放飞梦想的翅膀。我爱读书,我愿做一名可爱的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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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七年级作文读书真让我着迷

全文共 1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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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文学家、教育家朱熹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意思说,人如果要心智澄明,就要多看书,读书。是的,读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我喜欢读书,四岁的时候,我就认得很多字了,一本《唐诗宋词》来到我身边,当时我读着里面朗朗上口的诗句,我便对《唐诗宋词》爱不释手。那时的我,虽不能读出“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心境,“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豪情,“知否、知否,因是红肥绿瘦。”的婉约柔情,却能让我感受到读书的快乐。

妈妈说,我小时候只要一书在手,就可以随便在哪个墙角蹲上半天,也就是对读书的这份痴迷,也让我常常闯出“弥天大祸”,比如临近期末考试,妈妈说:“洪愉淇,你少看点课外书,好好复习。”我哪听她的,依然沉迷于那一摞一摞的书中,每天至少完成一本课外书,导致期末考试差得一塌糊涂,妈妈知道了没讲一句话,不知道是对我失望透顶,还是直接不想和我说话,我心里也好不是滋味,我都对自己失望,既对不起妈妈,也对不起老师,更对不起自己。马上就要上中学了,照这样下去还了得?经过这次事件,以后我不会再在学习时间看课外书了。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头扎进题库里,很少碰课外书,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把妈妈给我买的一套小升初模拟考每一份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爸爸说:“对了嘛!完成得相当不错,拿出这个精气神来,会有考不好的吗?”我马上回道:“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妈妈马上过来:“你骄傲的老毛病又犯了。”我本认为我的地位又回来了,不料被老妈一句话打回了原形。

因为喜欢看书,闯祸也连连不断,昨天中午妈妈在炖鸡汤时,对我说:“愉淇,我出去买菜,厨房里炖着鸡汤,汤开了记得关火哟!”我当时正拿着《欧也妮。葛朗台》看得津津有味,并心不在焉地应答:“哦,知道了。”然后又一头扎进书海。十分钟,半小时,一小时……

“铃铃铃……”电话响了,“喂,愉淇,你的试卷做了吗?”原来是爸爸“审查工作”来了,“做了,做了,就等您老人家大驾光临检查啦,嘻嘻——哎,老爸,先不谈了,隔壁张大婶家不知道烧糊什么东西了,我去关一下门。”“烧糊?你这糊涂蛋,不会是你把你妈的鸡汤烧糊了吧?”听到这里,我连忙跑进厨房。

天哪!黑烟从锅中争先恐后地跑出来,黑糊糊的鸡块粘成了一团,满屋子都是难闻的焦臭味儿。这时,妈妈拎着大包小包回来了,看到这一幕景象……

“洪!愉!淇!你这小书虫,罚你上中学之前,再也不许看课外书!”妈妈歇斯底里地喊道,我连忙捂上我的宝贝耳朵。“唉!我脑子也真是进水了,怎么能把任务交给你这个马大哈呢?”妈妈随即换了一种语气,生无可念地说道。

“我说老妈,饭可以三日不吃,书不可以一日不看呐!”唉!书真是个让人着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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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喜欢读书作文小学生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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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书

我没有什么特长,却有一个爱好——看书。

下课,我爱自己坐在座位上看书;回家完成作业,我爱坐在沙发上看书;放假,我爱窝在家里看书。我对书的热爱已经超过了我对任何事物的热爱。

我家虽不像藏书阁,我看上去也不像充满书卷气,可我看的书却不少!恐怖故事类、侦探推理故事、童话类、幽默类的书籍,我可是照单全收!

我们班的语文老师专门为我们买了国际大奖小说系列,让同学们可以随时借阅。我在50多本的国际大奖小说中已经借阅了40多本呢!

有一次,我借阅了《女水手日记》,女主角陶雪洛将我带入了“海鹰号”。我仿佛感到我正站在“海鹰号”的甲板上,听着大海的呼喊;望着海鸥在海面上方自由飞翔;任凭海风吹拂着我的脸庞,挑起我的发丝。

读到雪洛遭遇飓风时,我好像听到了飓风的咆哮,“海鹰号”的呻吟;好像感到要被这突如其来的飓风吞噬。让我身临其境。

读到雪洛要为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负责、忍气吞声时,我不禁为她感到委屈。突然,感到头好像被打了一下,一阵微微的疼痛,我被这阵强烈的感觉拉回了现实。“叫你那么多次都不应,桌子叫你整到现在还没整好!你耳朵到哪里去了!”我低下了头。回想起刚才,我不禁感到自己做了一件傻事,笑出了声。

书,是沙漠中的一片绿洲,让你看到希望;书,是一眼清泉,浇灌你我心田;书,是一盏明灯,为你照亮前进的道路。

读书积累知识,知识开启智慧,智慧成就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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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读书我快乐二年级600字话题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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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全身漆黑的天鹅,沈石溪赋予了它人类的感情与智慧;一个背负使命的猎人,沈石溪赋予了他女子般的温柔与体贴;一段人与自然的情谊,沈石溪赋予了它生死相依的感动。 A dark swan, Shen Shixi gives it human feelings and wisdom; a hunter who is carrying a mission, Shen Shixi gives him a woman -like gentleness and consideration;The friendship between man and nature, Shen Shixi was moved by life and death.

初读这本书,我以为它只是一本普通的动物小说,诉说着猎人约翰·威廉斯与黑天鹅紫水晶生活的点点滴滴。随着我对这本书的深入,我发现它更像是大自然的叹息与不满,呵斥着人类因贪婪而肆意破坏自然的愚蠢行为,低吟着自己受到创伤的悲哀。沈石溪希望人与自然能够和谐相处,他将自己的期望寄托在这只黑天鹅身上,送到读者心中。就像严春友说的:“我们再也不应该把宇宙的其他部分看作只是我们征服的对象,再也不应该把其他生物仅仅看作我们的美味佳肴,而首先应该把它们看作是与我们平等的生命。”

在沈石溪笔下,一只微不足道的残疾天鹅幼崽都值得猎人用生命去保护,而在现实世界里,一只贵为濒临灭绝的珍稀动物都有可能成为猎枪的耙子。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残忍的对比?这恐怕要问问那些被金钱蒙蔽了的心。沈石溪用自己独有的文笔告诉世人:放下手中的猎枪,不要再让人与动物之间的怨恨延续。当我们砍伐苍天大树时,只听到耳边金币碰撞的声响,却忽略了树木那好似哀鸣的落地声;当我们猎杀动物时,只看到眼前的山珍海味,却忽略了动物那好的鲜血。这时的人类对大自然没有一丝爱怜,沈石溪正是用笔做武器,来反对这个冷血的世界,也号召每个人,从小事做起,善待自然。

在黑天鹅紫水晶的生活里,有和平、有杀戮、有幸福、有痛楚,让我感动的不只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还有感人至深的爱,紫水晶对小天鹅崽的母爱,约翰·威廉斯对紫水晶一家的关爱,约翰·威廉斯的祖先希望自己的后代拿黑天鹅的血来祭奠他,而约翰·威廉斯却用自己的生命在守护黑天鹅。不仅仅是因为他令紫水晶的丈夫丧命的内疚,更因为他爱护动物善待自然的本性。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像约翰·威廉斯一样,与大自然的一切和平相处,那么世界会更加美好。善待自然,就是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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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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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个充满幽默的女孩,一个既调皮又善良的女孩。一年级的时候,她因为淘气而被退学。之后,她又有了新的学校——巴学园。巴学园是个与众不同的学校,教室都是一节节废弃的电车车厢。她就是在这“电车教室”学习,才会有这么多好朋友的。她和大家一起品尝了“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还一起光着身子游泳,一起霞营。点点滴滴都记录了她在巴学园的真实、快乐的时光。而她,就是小豆豆。

其实小豆豆的名字不叫“小豆豆”,而是叫“彻子”。后来,大人们都叫她“小淘淘”,因为她太淘气了。久而久之,她就听成了“小豆豆”。于是在她的作业本上总是会出现“小豆豆”的名字。在巴学园,小豆豆就像一只飞翔的小鸟,在自由的天空中歌唱。小豆豆和任何一个孩子都是朋友,她们一起快乐的生活着。她们每天吃完饭都会去散步,在散步的过程中,她们还拥抱大自然,了解大自然。学习、游戏都一起进行。她们 在小林校长的带领下度过了一段美好又欢乐的时光。

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令我哈哈大笑。一会儿让我泪流满面,一会又让我感概不己。我觉得我都快成书里的小豆豆了。把她的不幸与欢乐都放在了自己的心里。我从一开始就在想,它到底要告诉我什么?可当我完全化在书中的时候,一切的一切都已经成了1+1=2。它的道理一个一个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而这些都是能触动我一生的道理。

在这本书中,我找到了人生最可贵的东西——做人。也尝到了“天上人间”所拥有的无比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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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父与子》读书笔记 叶铭臻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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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认认真真地再次把《父与子》这本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读《父与子》有感

《父与子》这本书非常搞笑。《父与子》系列漫画出自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之手,整部作品创作于1934年——1937年之间。当时德国的报刊杂志被纳粹政府控制,刊登的内容枯燥无味。幽默漫画《父与子》的出现为人们带来了惊喜和快乐,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并且在几十年时间里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被誊为德国幽默的象征。现在《父与子》早已跨越国界,成为全世界人们可贵的精神财富了!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机会难得”这一篇了。这一篇是说:“有一天,父与子的家里着火了,父亲和儿子连忙把家里的东西拿出来,然后,儿子在书包里拿出学习用品出来,把那些学习用品扔进去着了火的地方。”这真是难得不用读书的机会啊读《父与子》有感!

书到最后,突然看到父与子成名了,各种父与子品牌的烟灰缸,服装,甚至还有杂技演出,雕塑等出现在了市场。而我们的父与子呢?他们不是贪慕虚荣的人,父亲最终拉着儿子的手消失在了天空与世界的尽头,最后一幅图上,我们只看到了一颗最闪亮的星星在月亮下亮的耀眼。

虽然这本《父与子》每一集很搞笑,但是,我们不能像父与子那样笨,不然生活中就会想父与子那样有许许多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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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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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是自由,理想的象征。

虽然风筝被命运的细线束缚着,但是它从来就没有放弃过梦想。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中它依旧勇敢的站起来朝着自己的理想努力。风来了,雨来了,依旧没有动摇它追求理想的心,它知道如果不拥抱理想它将失去所有。现实是残酷的,如果一个人没有理想,没有拥抱理想,那么这个人将一无所有。虽然风筝没有鸟儿的振翅,但是它有比钢铁更坚硬的意志,在一次又有次的狂风暴雨中越站越勇。

风筝有和石灰一般的志气,它将用它的智慧,坚强,勇敢,认真去拥抱自由,拥抱理想。

就算最后风筝短了线,它也不后悔自己的所追求的理想与自由。天使被风筝感动了,于是在每个雨后,都会有只风筝在彩虹间飞舞,风筝成功了,但是它仍然努力着,为自己的下一目标奋斗着。

她希望全世界的人们都可以远离病痛,拥抱健康和幸福。

我就是那只风筝,希望自己可以通过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让全世界的人们都可以拥抱健康和幸福。

后记:我的理想?我想不用我说看的人就已经知道了。这篇励志文不仅仅是在鼓励自己时时刻刻要明记理想,在失败面前决不放弃,也想鼓励看的人要为自己的目标努力。无论现在你身处的学校环境与否,最终决定你是否成功的是你自己是否真的要学,是否真的为理想而努力,并不是学校。

就让我们行动起来,为理想奋斗,我要让全世界的人都认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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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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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的时候,我很讨厌觉新的懦弱,讨厌他的“作揖主义”。为什么他不能像他弟弟那样勇敢一点,做一个封建礼教的叛徒呢?为什么要四面讨好,放弃自己的原则,做一个好好先生?为什么要一味的忍让再忍让,最终酿成梅和珏的悲剧?有时候,我很想能进入书中,骂醒他,打醒他。

现在,冷静下来,我对觉新竟然充满了同情。想想他做的每一个决定,他的每一次妥协,又有哪个不是经过深思熟虑,几次权衡(可能在我们眼里并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的结果。他比弟弟看得更透,他比弟弟更懂得这个家的恐怖和黑暗,因为他是这一切的最深刻的承受者,最大的受害者。

也因为他看透一切的心,使他做这些事情比任何都要难受,都要无奈。

既然觉新看透了这个腐朽的大家庭,那他为何不像弟弟一样,勇敢地离开这个死气沉沉的家,这个再也找不到一丝温暖的家?

因为一个身份,高家大少爷的身份使他比弟弟要担负起更多责任。作为长房长孙,他有神圣的使命:使整个家族昌盛繁荣。他对整个家族负有责任,或者说他是整个家族的奴隶,他屈服在整个家族之下,没有自我。在旧思想的教育下,觉新懂得了要孝顺长辈,听从长辈,服从这个家族生存呼吸的法则,不容越过雷池半步。他不仅仅是这个家族生理上的传播者,更是旧道德思想的传承者。他无法像觉慧那样走得如此洒脱,长辈们不会同意,整个家族不会答应,那深深植入他脑海的正统思想不会同意。他被深深困在这里,永远被束缚在这个垂死的大家族中,同生共死。

如果觉新只是受到旧思想的教育,那么他可能不会那么痛苦。五四给他带来了新的思想,他和弟弟一起阅读《新青年》等这些杂志。他渐渐明白了一个人的价值——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本来他是铁屋子里面熟睡的人,很平静地等待死亡的来临,现在被人叫醒,知道了自己的处境,他无法改变自己尴尬的位子,他更多是无奈和悲凉。

一次又一次的妥协,他明知是错,却依旧去做。他是长子长孙,这一切总要有人去承受的,他愿意为弟弟们挡去这些污秽,小心地维持着这个家庭两端的平衡,如履薄冰。可是弟弟不懂他,指责他是个“作揖主义者”。他无力为自己辩解,因为他深刻明白自己做的一切的错误之处:应该反抗却没有反抗,既不甘心维护旧制度,又没有勇气走新道路,由此成为封建制度的牺牲者。珏懂他,她为他辩解:“他不是这样的。”他有他的挣扎和矛盾,请不要过多的责难他。同时觉新的牺牲并不是一无是处的,他为弟弟们撑起一片较为自由的天空(帮助觉慧出逃;徘徊在爷爷和弟弟的斗争之中,尽量帮弟弟隐瞒;应酬四爸这些人,减少摩擦)。

出生给了他这样的身份,不是他选择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过多去指责他,设身处地地替他想想吧,他身上携带着多少我们无法承担的重量,在他还只有像我们现在一样大的时候。这样一个充满梦想的年华,他又在做什么?他已经走上了飘落的路,经历了多少人世的心酸。在别人还在花开结果的时节,而他在心情上已经衰老了。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

虽然,梅的死,珏的死,觉新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他同样也是受害者,他失去了他的青梅竹马,他失去了他的心心相印。从此,他只能在梅林里感慨,洞房中叹息,躲在楼上独自默默流泪。

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这一切全压在他的肩上,把他压了这许多年,给他夺去了青春,夺去了幸福,夺去了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两个女人。

高觉新的悲剧是封建社会造成的,也是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造成的。高觉新最终没能走向新生,是因为封建

思想的束缚,封建思想是如此沉重,以致他的反抗是微不足道的,是徒然的。他最终成了最无辜的牺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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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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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我读了一本名叫《木偶奇遇记》的书。

他主要讲皮诺曹是老木匠老乔用木头雕刻的一个木偶,不料木偶却活了起来。木偶皮诺曹调皮、逃学、说谎、偷懒、贪玩,在经历了受骗、鼻子变长、在玩耍国变成驴子、在鲨鱼的肚子里仍想着搭救父亲等一系列历程。他渐渐认识到自己缺点的害处,不怕吃苦的改变自己,努力学习,诚实待人,最终他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通过这本书里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一定要诚实,不要说谎,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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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让生活更美好的话题

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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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圆溜溜的大脑袋,一双月亮似的弯弯的眉毛下面,有两只散发着聪明伶俐的光芒的大眼睛。有一双全是肉的手臂,手臂下面,有一个不胖不瘦的身子。一双粗大的腿被“安装”在身子的下面。这就是我。 A round head, a pair of lusters under the bending eyebrows, with two big eyes that exudes smart light.There is a pair of fleshy arms, and under the arm, there is a body that is not fat or thin.A pair of thick legs were "installed" under the body.This is me.

我十分爱看书。我最喜欢看的书是《哈利。波特》全套。我对书的爱好可以用痴迷来形容。走路的时候看,吃饭的时候看,看电视的时候看,玩的时候也在看。

有一次,我做完作业后,就从书架上拿出一本《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在看。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了。突然,妈妈叫我:“吃饭了,做了你最喜欢的红烧肉哦!”要是在平时,我一定会冲到饭桌前了,因为红烧肉是我的“心头爱”。但这会我正在看《哈利。波特与凤凰社》的关键时刻,我听了,很不高兴地说:“等等”。

妈妈说:“好吧,我和爸爸先吃饭哦!“又过了一会,妈妈又催我,说:“你眼中的一会要多久啊,都半小时了,快来吃饭。”我向妈妈使出了“杀手锏”撒娇说:“就不嘛,就不嘛,还有一点就行了,好妈妈,就一会了。”妈妈经不起我的一通撒娇,心一软,说:“那好吧,看十分钟,就十分钟。“很快,时间到了,妈妈走进书房,对我说:”时间到了,快来吃饭。“可我仍然不依不挠,说:“等等,再等等嘛。“

这一下,爸爸可受不了,朝我念起了“紧箍咒”,听得我耳朵起茧子了,没有办法了,我只好去吃饭了。

一阵狼吞虎咽之后,我用手擦了擦嘴,偷偷溜进书房,又看起了《哈利。波特》。妈妈仰天长叹:“真拿我家的这个书呆子没办法。”

爱看书,令我从一个斗大字不识的小孩子变成一个学识丰富的“小博士”;爱看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喜欢看书,书是我的一笔巨大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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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史慧萍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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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安徒生写的童话,名叫【拇指姑娘】。

文中讲了一对夫妇非常渴望有一个孩子,终于,巫婆给了她们一颗麦粒,使她们有了一个拇指大的小姑娘,取名叫拇指姑娘。

她每天开开心心的生活着,有一天,她被一只丑陋的癞蛤蟆带走,逼迫她嫁给他的儿子,她被一群可爱的鱼儿救了,之后她遇到了一只田鼠,田鼠让她嫁给鼹鼠,她不想嫁给鼹鼠,她更不想和鼹鼠在黑暗的地下生活。在这期间,她救活了一只快要冻死的小燕子。小燕子为了报答她,把她带到了南方,见到了一个和她一样大的小男人。后来,她们结婚了。

从此以后,她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拇指姑娘的遭遇十分曲折,她历经千辛万苦、种.种磨难,最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这幸福源自于善心,她友善地救活了冻僵的小燕子,因此,才会有燕子的帮助,逃到南方。

从拇指姑娘的故事中,我们可以明白;心存善心、乐于助人的人,终究会得到别人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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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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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作者是鲁迅,在上个学期中我们深度了解了他。《朝花夕拾》并没有满篇的好词佳句,却能吸引读者继续读下去。

一个以笔为武器,鲁迅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被誉为“民族魂”。毛泽东评价他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

鲁迅笔下写出了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一个个鲜活形象的人物形象,鲁迅用不同方式写出了人物的性格。

读《朝花夕拾》,我也真正领悟到,儿时的鲁迅拥有一颗丰富而且向往美好的心灵正而没有因岁月的流逝让故事变得僵硬。以致与许多年后当鲁迅回忆起童年在故乡的有趣的事和童年玩耍的地方,哪怕是其中的一件不起眼的小树,不起眼的小草,或是一颗不起眼的树,都在鲁迅的童年中依旧充满了深深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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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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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期间,我读了很多的书,有一本书让我留意在心。那就是《窗边的小豆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豆豆上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小 豆 豆 因 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孩子,并尊定了她一身的基础。

小豆豆有一颗好奇心。看见什么东西就会跳上去。有一次,小豆豆 放 学回家,快到家时,她看见了一堆沙子。没有海,又有沙子,小豆豆感到很好奇。就往上跳,结果发现不是沙子,而是灰色的抹墙泥。妈妈发现后,严肃的批评了小豆豆。

小豆豆还是一个勇敢的孩子。朋友被别人欺负,她就会挺身而出帮主朋友。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她在学校里的活泼可爱。我也想拥有一个像她一样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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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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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他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 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与侮辱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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