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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真好的作文怎么写(汇编20篇)

《简爱》这本书是我很久以前看的了。最近又看了一遍,要说这本书里面让我感触最深的莫过于简爱小时候的可怜遭遇,她少年时的坚韧。如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简爱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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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乐趣的满分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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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喜欢看书,虽然说不上嗜书如命,但书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更是我的良师益友。 From a young age, I like to read a book. Although I cant say that I am addicted to books, the book has become an indispensable part of my life, and it is also my good teacher.

汉代学者刘向曾经说:“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但是,但我们不能死读书,应该从读一些好书中汲取营养,感受世界,提高思想修养。

读书,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从小一有空,我便捧起《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等课外读物读得津津有味。读了这些书,不仅提高了我的阅读能力,还可以从中摘录一些好词佳句,等到写作文时,就可以得心应手了。

读书,使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记得在很小的时候,脑子里总有很多的问题。比如:天上为什么会有月亮?鱼为什么不能到陆地上来生活?为什么雪花是白色的?等等。但当我上小学并爱上了读书之后,书就像一位会说话的老师,帮我解答了这一切.我由衷地感到读书的好处,更坚定了“我要多读书,才能多长见识”的信念。

读书,使我立志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们敬爱的周总理在少年时代就立下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宏愿。我们的长辈已经为我们创造了幸福的生活,难道我们这代人不应该把社会建设得更繁荣富强吗?要实现这个目标,只有从小刻苦读书,掌握很多的知识,长大后才能用自己的才干为人类服务,报答我们亲爱的祖国。

好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唐代伟大的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从书中西吸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让我们养成阅读的好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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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以读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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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书的人一定觉得读书没意思不好玩,可经常读地话,那你一定会深深的喜欢它。因为它可以使我们增长见识,不出门,便可知天下事。可提高我们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也可以使我们找到好的工作,也可以,这正如高尔基说的;读书就应该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和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不是,你瞧!那些小时候读过书,成绩好的大人们,那个干的不是好工作?那个写作水平不好呢?因为读书就能让我们幸福。所以,我们一定要多读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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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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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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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骆驼祥子》读书感悟800字左右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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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先生是一位十分著名的小说作家和作家,大家常常触碰到他的著作。这一暑期,我品位了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这一部小说集是老舍先生的经典作品,真正地勾勒了北京市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凄惨运势。

祥子一贯要好和拼搏,他所理想的不过是以自身的劳动者求取一种自立自强的生活。像他那样善解人意、正直的人,可便是无法得到老天爷的疼惜总算买回来的新汽车被抢、委屈求全地娶了自身并不喜欢的虎妞、卖新车下葬孕妇难产而死的虎妞、自身喜爱的小福子被卖去白房子后又自尽这种事,给了祥子一沉沉的严厉打击,他本想要自身的勤奋来完成自身的梦,但历经这种严厉打击,他缺失了针对生活自信心,自暴自弃,越来越懒散奸诈、极端化自私自利,最终忍不住夏太太的引诱,得了一身脏病,变成一堆行尸之惧。

针对祥子的不幸,我觉得十分怜悯。他本是一个很正直的人,却落个这般结局。实际上他一开始也在勤奋地与生活抗争,仅仅他沒有坚持不懈,假如他坚持不懈了,那麼事儿就不容易是那样。

实际上,祥子往往会出现这般结局,很重要的缘故是那时候旧时代的黑喑和不科学。书上说:苦人们的懒惰是勤奋和空虚的自然结果,苦人们的刺痛带有一些公理。人把自己从猛兽中破格提拔出,但是如今人还把自己的类似驱到猛兽里去。祥子仍在那文化艺术之地,但是变成了兽类。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失。由此可见那时候的社会发展真可以把人变为鬼!

假如祥子生活在大家这一时代,或许他就不容易变为那样的刺儿头了。以他那般的拼搏、那般的善解人意、那般的刚正不阿,定能变成一个对我国、对社会发展有效的人,也可以变成一个幸福的女人。大家如今生活在一个公平公正、公平、公布的全面依法治国,大家应当爱惜那样的自然环境,好好学习培训,不要辜负党和广大人民的教育

,未来为祖国献上自身的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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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巴黎圣母院高一读书心得

全文共 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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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小说是由法国的诗人雨果写的,而这本书更被誉为“法国浪漫主义历史小说的杰作”和“浪漫主义文学的里程碑”。《巴黎圣母院》情节曲折离奇,富有戏剧性,充满了现实世界中不可能含有的巧合、夸张,书中的一切,简直可以用“奇异”两个字来概括。而书中那一个个栩栩如生、独特的人物形象,更是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这本小说有几个重要的人物,首先,爱斯美拉达,她一笑百媚生,所有人看她都是一种享受。她心地善良、纯真、乐于助救人、纯洁、美丽。虽然卡西莫多曾伤害过她,但她看见卡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她毫不犹豫的地把水递给了他。因为格兰古瓦曾帮助过她,当他遇到生命危险时,她选择当格兰古瓦的名义上的“妻子”。可是就这样一个像天使一样美丽的姑娘,她的命运却是被上流社会的玩弄、抛弃、诬陷,最后居然被折磨到绞死。

其次是卡西莫多,他驼背、独眼、歪鼻、跛足,还因长期敲钟而导致耳聋。他遭世人唾弃,可爱斯美拉达用她的善良让卡西莫多感受到了人间第一束光,使卡西莫多沦陷了——他彻底爱上爱斯美拉达了。当他在悲愤之中无意中发现自己的养父远望着高挂在绞刑架上的吉普赛姑娘发出恶魔般的狞笑时,卡西莫多对那个伪善者亲手从钟塔上推下,使其摔得粉身碎骨。最后,强悍的他最后结局是殉情。尽管他奇丑无比,但他同样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他一直守护着爱斯美拉达,试图使她远离一切伤害。然而现实却是如此残酷。

然后是主教代理克洛德,他才华出众、博学多才,他是巴黎圣母院最年轻的教士。可外貌正经的克洛德神父自从遇见美丽的吉普赛姑娘后,被其美色所诱而神魂颠倒,但他以占有为目的,当他发现他无法得到爱斯美拉达时,他的自私让他选择了毁灭爱斯美拉达,亲手把他心爱之人送上了绞刑架。他是宗教禁欲主义的牺牲品,长久的禁欲扭曲了他的灵魂。这种人,可怜又可恨。

最后是弗比斯,他是一位年轻的军官。他有一副英俊的面容、华丽的穿着、高贵的门第,但他却有一副无比丑恶的灵魂,他是个花花公子。他贪恋爱斯美拉达的美色,但他却毫不爱惜爱斯美拉达的生命。他明明知道爱斯美拉达是清白的,可是却害怕自己名声破坏而不去指正真正的凶手,害的爱斯美拉达失去了她的生命。他是个伪君子,像他这样的人,虽然善于谈情说爱、山盟海誓和甜言蜜语,但却永远体会不到真正的爱情是什么。

作者把这些人物形成了善与恶的鲜明对比,让读者感受到封建专制残酷统治的危害,让人叹为观止、引人深思。这本小说同时也唤起了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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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以一年级读书的乐趣小学生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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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而言,若让我去选择一个闲暇的时间,去做一件我认为最美好的事,我想,我定然会选择一本书、一杯茶陪伴我度过这段时光。 For me, if let me choose a time of leisure and do something I think is the best, I think, I will choose a book.Books and a cup of tea accompanied me to spend this time.

当手轻轻地摩擦在书脊,默默地念着书名时,我的内心就会升腾起一阵无法言语的满足感。那一本本书承载的不仅是自身的光芒,更寄托着我内心的情感。所以,我更愿时光在读书中流淌,生活在书香中前进。

人们常说,光阴似箭,生活也是如同流沙,逝而不回,不禁常感叹岁月无情。但是对我而言,读书使我们的生活更美好。每每徘徊在书架前,取下一本本书,细细的品读,此时的时光,也好像被书籍的光芒所折服而不思向前。常羡慕东晋时的人物丰韵,就如同《世说新语》里的一段,“谢太傅寒雪日内集,与儿女讲论文义”,那是怎样的一种境界,书使人不禁沉醉于一片恬静之中,不予理会的是门外的光怪陆离的世界、支离破碎的霓虹灯。

书使我的生活里有一片港湾,一个可以让我彻底放松的港湾。在书的怀抱里,我可以静下心去感受脉搏的跳动,抓住心中一闪而过的光彩。不得不说,书也使我更真实的去触摸人间的悲欢离合,在读罢的怅然之中,对生活有了更好地理解。

明代张岱的《陶庵梦忆》是我爱不释手的一本书。许多人爱读它是因为其中文章多有涉及明清时的奇闻轶事,而我爱读更多的是因为书中所流露出作者对时过境迁、往昔对比的愁绪。这本书里的淡淡愁绪,让我对生活的理解更进一层。从起初世家子弟张岱的“十二好”到最后的《自为墓志铭》,书里的人事变迁,让读者我也一起轻轻叹息。人生在世数十载,回顾往昔过眼如空,为何不把握当下,好好地生活?

读书如梨园观戏,看书里人间,叹人间如书。读者在书里寻觅生活的真谛,探访心中的桃花源。一转身,也许已是数载匆匆而过;一回眸,也许已是苍山暮雪、韶华已负。然而,因为有书,有读书,我们的生活才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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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格列佛游记》读书感悟6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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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朋友推荐的《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来自英国的斯威夫特。当我翻开了书时,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大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家……我一看到这些奇怪的题目就想快点往下看,带着很多疑问我认真地从第一章读起。

这本书中写了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情节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可以随心所欲地移动。还有在慧?国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和鲁滨逊一样,是一个天生喜欢冒险的人,他记忆力很强,善于学习、观察和思考,有独特的思维,性情朴实温和,对人态度友好,知恩图报,愿意帮助朋友。同时他聪明机智,有胆识,说话巧妙伶俐,做事坚决果断,能够急中生智,对于面前的困难不退缩,勇敢面对,有着极强的自信心。

这本书还让我明白了人世间的很多善与恶,有些人舍己为人,有些人却时时刻刻想着怎么害别人。我真心希望这个世界上不要再出现骗子、杀人犯、盗贼之类的人,愿世界更加美好,愿人们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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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书趣事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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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过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书迷”。一看起书,那可是一发不可收拾,必须要把这本书看完才心安理得。因为我爱看书,所以也闹出了许多笑话。

在一个周末,爸爸给我买了一套《荒野求生》。我兴奋极了,等爸妈一出门上班,我就立马抽出书本,津津有味地“品尝”了起来。“哦,贝克又被困丛林了……”“哦,贝克又开始逃生了……”我不停地自言自语嘀咕着,心情也随着书的内容不断起伏。每当贝克被困住时,我揪心地叹着气,在心中暗暗为他加油,恨不得跳进书本和他并肩战斗。等他脱离困境时,我会捧着书手舞足蹈起来。

就这样,时间毫不留情地从指缝中流逝。一转眼,已经过了三个小时了。我无意中瞟了眼时钟,才发现这个惊人的事实。这下可惨了,我的作业都还没做呢。我赶紧抓起笔赶作业。可是我越是心急,这些作业越是跟我作对,我越做越急,越错越多。等妈妈下班到家,我的作业修修改改才完成了一半。结果可想而知,我肯定受到了严厉的批评。事后,我向妈妈诉说了这个过程。她哭笑不得地告诉我:“爱看书是件非常好的事,妈妈非常赞同,非常支持你看书。但是得先完成你的作业后,才能安心看书呀!”

经过了这次教训,我再也没因为看书入迷而拖过作业——我养成了先做作业再看书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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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朝花夕拾读书心得

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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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上下五千年,仁人志士,数不胜数。有“诗仙”李白,有“诗圣”杜甫,还有文笔极好的朱自清,但是,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鲁迅先生。

在鲁迅的作品里,《朝夕拾》可以说是名著了,主要描绘了封建时期的歪风邪气作者的批判行为。在书中的每行字里都流露出一种讽刺和批判,鲁迅从小就在乡下生活,有一次钻进了百草园,鸟儿在这里歌唱,蟋蟀在这里低唱。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鲁迅每天都快活着雨,小虫子为伴,只有在童年时期才能体验这种美好。虽然鲁迅在每天游玩,但是他却是一位才子,鲁迅先生曾经在日本留学学习英学。

《朝花夕拾》,这本书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没有其他作者的好字佳句,却有别人没有的朴实,童年已经离我们远去,让我们重新翻开这本书,寻觅以前的童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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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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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只叫“紫岚”的狼,已经快生宝宝了。以前他的愿望就是自己的老公能当上狼王,可它的愿望破灭了,因为紫岚的老公不久便死了,所以他又把希望放在即将出生的孩子身上。

紫岚产下五只狼宝宝,因为它几天没吃什么东西所以没有奶水,这样下去五只狼宝宝都得饿死,这时,他看到身体很虚弱,几乎活不成的老五,于是,它就狠下心来把老五吃了。这样,它就有足够的奶水喂其它孩子吃了,还给它们起了名字:老大叫黑仔,老二叫蓝魂,老三叫双毛,老四叫媚媚。紫岚把当狼王的梦想先放到黑仔身上,因为黑仔勇敢,机智,但有一天黑仔正在玩耍时被一只金雕叼走了。于是,它有培养蓝魂儿。蓝魂儿有勇无谋,有一次上当被捕兽夹夹住,后来也死了。紫岚又把希望放在老三双毛身上,起初双毛比较懦弱,胆小,紫岚就用激将法,经常让双毛寻找猎物但不让它吃,一次又一次的让恼怒,目的是把它培养的强壮,勇敢。在与狼王的决斗中,双毛表现得很好,就在快要赢的时候,它犹豫了一下,结果狼王发出吼叫,狼群跑过来一块咬死了双毛。只剩下媚媚了,紫岚又给它找一个勇敢,优秀的老公,为了让它的孩子更优秀,实现它的“狼王梦”······

紫岚一次又一次的梦想,一次又一次的破灭,但只要心中有梦想,我相信总有一天会实现;就像我们,心中如果没有梦想和目标,永远都没有实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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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七年级作文读书真让我着迷

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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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艳丽的花园,将我带入芳香迷人的天堂。书,是彩色的翅膀,带我遨游浩瀚神奇的宇宙。书,是奔驰的骏马,载我驰骋在辽阔无边的草原。书,是甘甜的泉水,滋润我荒芜干涸的心灵。

也许是妈妈启发了我,在我牙牙学语时,用一首首儿歌触动了我的心灵,让我觉得书是那么有趣,在我的心里种下了热爱阅读的种子。

小时候。《安徒生童话》打开了我阅读的大门,一个个精彩的小故事领我结识了无数的朋友,和他们在童话中漫游让我很开心。上了小学,《小猪唏哩呼噜》让我爱不释手,傻乎乎的小主人公让我开怀大笑。三四年级,《小海蒂》的传奇经历令我感叹,她积极乐观的精神令我佩服。五六年级,四大名著步入了我的生活。《三国演义》让我见识了古人的智慧与神勇。《西游记》让我体会到了古典神魔小说的魅力……在一本书中遨游,使我倍感快乐。这些生动的故事,让我对读书着了迷。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该是对我每日状态的最好描述。书是我生活中最不能割舍的伙伴。早晨睁开眼,习惯性的翻几页书,让书香成为我一天的开始。等吃饭的间隙也要瞄几眼书,妈妈三催四请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觉可以一日不睡,饭可以一口不吃,书不可一日不读。”这句话可不是甚对我心。“梁勍,课外书放家里,不要带到学校去,在学校里专心学好课内知识。”妈妈不放心地叮嘱。“知道了。”心虚地回答,连忙跑出家门,省得妈妈看出端倪。

下课铃响起,迫不及待地请出我最心爱的伙伴,津津有味地品读起来。哪管它教室嘻笑打闹,不管他窗外欢呼声高。“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课外书。”

放学回家,急忙写作业,好留出足够多的时间来大饱眼福。宁静的夜,靠于床边,打开床头灯,惬意地无拘无束地读一会儿书,岂不是人间美事一桩?以书香开始,让我一天充满能量。让书香伴我入梦,这一天才算完满。夜深了,满足的放下书,闭上眼,在梦里继续与书中人物纠缠……

读书放飞了我的想象,积累让我的灵魂丰富。优美的文字浸润了我的文笔,我的作文水平一天天提高。“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古人诚不欺我!轻轻捉笔,在洁白的纸页上划出一个个流畅的文字。我笔写我心!灵感如涌泉,一气呵成,妙笔生出花一样的文章。

读书不是我生命的附属,而是我生命的全部。从没有任何一项活动,任何一件事情能让我如此着迷。愿读书习惯伴我一生,让我的生命溢满书香。读书真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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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写读书的感受一年级话题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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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家里并不富裕,也没有什么娱乐器具,唯一能带给我快乐的,只有隔壁书房里那一本又一本的书。 When I was a kid, the family was not wealthy, and there was no entertainment appliance. The only one that could bring me happiness was the book one after another in the study next door.

呆在书房里,我随手抓起一本书就看。那时的我还未上学,大字不识几个,最多能看看书里的插图,领会一番意思罢了。我这样看书,家里人也不反对。等到我稍大一点儿了,就试着认识书中的字。由于是初学汉字,所以有一段时间,我经常把它们的意思混淆。我在书中看到“祥”字之后,就不再写“一样”,而开始写“一祥”。这个错误一直延续到幼儿园,我才把它改掉。

等我认识了一年级书中所有的字,爸爸才送我上学。此时,我家盖了新房,生活也富裕了。我的阅读范围很广,从魔幻小说到科教书籍,我都看。上过几堂作文课后,我尝试着自己也写一些。

记得在一次习作,老师要我们记一次发现。我以《我发现了蜻蜓的眼睛是复眼》为题,唧唧歪歪写了不少,自以为从头至尾都很完美了。后来,我偶然看到了那篇作文,不由得脸红了:这哪谈得上是天衣无缝的完美之作?审视这篇作文,满是些象声词——“嘭”“呀”“哈”……写得竟那么潦草,老师却评了个“A”!我的锐气顿时减了大半。不过,在那以后,我更喜欢读书了。

在作文网上,我第一次有勇气投了稿。七天后,真的通过了!我士气大增,一连几天,都有源源不断的灵感。凭着9篇作文,我已拥有了20多名“粉丝”。我喜出望外,从此以后,读书的欲望像野草一样疯长。我梦想当一名作家,正因如此,我才那么需要读书。“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样的道理谁不懂呢?

我像一尾小鱼,在广阔的书海中畅游。总有一天,我会在书海中长大,成为大鱼。那时,我会乘风破浪,勇敢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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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五年级读书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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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感觉是什么?是惊鸿,掠过诗意的流年;是翩然,划过碧落的雨燕;是纯美,散满墨香的书笺;是一群人,邂逅在青春的花田。

那个下午,暖阳斜照,我抱着书,等在图书室雕花木门的旁边,低垂眉眼,心中思绪万千。何为风雅来斯?一切都充满了未知。图书室里,芸香漫漫,木质温润。我缓步走进门里,那一册册的书脊,一本本卷帙,温柔地释放着明媚的光亮。

遽然间,浅浅淡淡的嗓音传来,我转头望去,李老师已经站在书架旁——一身绣着花蝶缠绵的旗袍,外罩一件简单的月白色上衣。那一眼,我的脑海中有几个词跳了出来——干净、典雅、温婉。她眼中有星,身上有光。没有香衣秀影,脂粉满面,却有一种动人的气质,好像灵魂都浸润在了书香里。

没有冗词赘句的开场,没有乱坠天花的介绍,李老师便带领我们走进了书中。老师的话语中,有渔舟唱晚,晓风残月,明月疏雨,青苔阑珊。严厉而不失温情的傅雷,娴静内敛的梅馥,严谨条理的傅聪。使味同嚼蜡的《傅雷家书》也字字含情、点点蘸意,让我慨叹且流连。时光痴缠,隙间白驹,那一刻,仿佛临风陌上,有夕阳醉翠柳,遍地泼茶香;那一刻,浸在书中的我感觉到,我在绽放,在和那一个个词句合二为一,融化在书里。

作为一个痴迷诗词的爱好者,我读书更侧重于偏古风的类型。但,凡是墨迹,是纸质的书,都能打动我的心,使我澄澈,使我珍惜。

苏轼说过:“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是的,爱读书的人,就算低落到了尘埃里,也能在尘埃中不染纤尘,开出最美的花。

你可曾听闻散发弄扁舟的李白;静坐竹林深处奏琴的王维;抱着诗书涕泗横流的杜甫;漫步书画间的弘历;行走在灵隐中的张祜?你可曾听闻大漠孤烟,小桥流水,亭台飞瀑,红莲接天?你可曾见过杨万里的小泉,欧阳修的灯市,韩翃的轻烟,杜牧的杏花村?拾一阙清浅词句;读一首平仄诗行;挥一片沉香虎墨。最美的芳华,就是蓦然相遇在书的转角,披着满身夕阳,戴着一肩星光。

韶华易逝,烟雨人生。但只要有书,一个人就会干净通透,善解人意,心藏锦绣,口吐莲花。所调风雅,就是在最美的年华里,读到风流儒雅的书,遇到志趣相投的人。

牵一缕轻风,捻一指红尘,徜徉在文字中。既然人生如萍,聚散潋滟,那就去读一本本书吧,往后余生,让我们一起感受书的风雅。

有书的日子,刹那芳华。读书的人生,一世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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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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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本书,每个人都能在这里找到属于自己的童年记忆,书中的小林宗作校长更是让我震撼不已。这本书中有“山的味道,海的味道”、电车教室、还有……这本书就叫做《窗边的小豆豆》。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的是作者黑柳砌子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经历,小豆豆因为淘气,所以被学校退学,来到巴学园以后,在小林校长的教导和帮助下,小豆豆逐渐变成一个懂事的、能让大家接受的好孩子。

记得,小豆豆第一次来到巴学园‘面试’时,小林校长是一个忠实的听众,他一句话也没说,任凭小豆豆讲了四个小时。小林校长并没有摆着校长的架子,而是蹲了下来,和小豆豆平等的交流,这种精神多么可贵啊!!在巴学园内,学生们都是和睦相处,没有受到身高和等级的差异,像身体残疾的高桥君,因为一次运动会后,反而成为了大家的偶像。

啊!《窗边的小豆豆》真是一本好书,里面的人物我都很喜欢,但是,书里小林宗作最令我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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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傅林钦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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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女人想要一个孩子。拿出十二个银币给巫婆,巫婆给她一颗大麦粒,种下麦粒后,麦粒开花了,里面坐着一个非常娇小可爱的小姑娘,这个小姑娘就是拇指姑娘。她遇到了一只非常可恶的癞蛤蟆,要让儿子跟她结婚,她正在独自哭泣,好心的小鱼救了她。半路却被金龟子拦下,金龟子们个个都说她长得丑,她很伤心,逃走后,又碰到了不喜欢的鼹鼠,她无意中救了冻僵的小燕子,鼹鼠逼拇指姑娘嫁给他,拇指姑娘受了很多苦,与小燕子的告别带来了转机,在小燕子的帮助下,她嫁给了花朵上的小王子,真是好心有好报。

读了这篇故事后,我要向拇指姑娘学习。在学习、生活中都会碰到很多困难,我要去努力,不能退缩。一次不够二次、三次,哪怕无数次,只要有不屈不挠的精神,任何困难都会带来好的转机,同时都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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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城南旧事》读书体会作文800字

全文共 1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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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热的午后,闲暇之余,捧起了《城南旧事》,它是著名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偶然在杂志上阅读了这本书里的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这本书给我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它记叙了作者幼时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的生活。我能感受到文章里满满的乡愁,沧桑年代的人间冷暖和无奈,那些似曾相识的童年快乐的时光。

乡愁滋生在这个远离故乡的人身上。旧北京的南城纵然不是林海音的出生地,其实却是她精神上的故乡,是她最为依恋的地方。

林海音的父母东渡日本经商,而她生在跨祖国数里的日本大阪,长大后就读女师,后进入北京世界新闻专业学校。1960年一部描写20年代北京胡同内,一户普通人家的小说——《城南旧事》问世。我能深切感受到,旧北京城里的那些事儿,或多或少有林海音自传的痕迹。在台湾被日本侵占期间,人民生活在日寇的铁蹄下,她辗转迁居到了这红墙黑瓦的北京城,此后,这硕大的北京城便是林海音最留念的故乡,透过一个小姑娘——英子那涉世未深的双眼,看透人间冷暖、世态炎凉和那形形色色的人和事。斜着嘴笑的兰姨娘,椿树胡同的疯女人,井边的小情侣,藏在草堆旁的小偷,不理我们小孩了的德先叔叔,随着小驴回家的宋妈……那丝眼中历历存目的往事,谱成一曲淡淡的乡愁,婉转于梦里梦外。

细细品读着《城南旧事》,仿佛又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和妈妈去乡下的那些日子,我也曾在芦苇沟边尝试钓龙虾的乐趣;曾在寂静炎热的午后,在林间找寻“金蝉脱壳”后留下的痕迹;也曾给河沟中捉来的小鱼儿喂香肠,在田间奔跑,用网兜捕捉飞舞的蜻蜓……是这一生最珍贵的经历,贮藏在心灵深处,偶尔触及却如阳光一般温暖。

英子的童年充满天真、童趣、可爱和善良。她的世界一片纯美,虽然在英子纯洁的心里,眼前的一切都是美好的。但是“人有悲欢离合,”英子有着挥之不去的忧愁:自己熟悉的人,一个无可奈何地从身边离开,让我们体味到她内心深处的哀鸣。疯子秀贞,人见人躲,唯有英子渴望与她接近,仿佛那两颗心是相通的。那天夜里,秀贞带着自己苦寻多年的女儿去寻找自己日思夜想的丈夫。英子孤零地站着,声声不舍的呼唤,被这满城风雨湮没。每每读到这里,我都不禁泪目。后来,一生关爱自己的父亲也因病去世,英子感觉自己在离别中长大了。“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英子在心中默念着。在她的童年里无忧无虑,可父亲的突然离开,让英子明白,她告别了父亲,同时也要告别童年。年仅十三岁的她必须承受一个孩子无法承受的责任!这是英子成长的转折点,她再也不是小孩子了!绿叶不可能永远留住心头的芬芳,黑夜不可能永远永远将星星挽留心上,离别,才是一生注定经历的感伤。

童年,是冬日的阳光,是滋润万物的雨水……童年是一生最绚烂的时光。纵然那一缕淡淡的乡愁难以割舍,但人生自古伤离别。我们每个人都会告别童年岁月,独立成长,迈步走向新的生活。我相信在今后的日子里,可以像林海音笔下的英子那样——经历坎坷,却不惧风雨,一心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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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父与子读书笔记 陈锋

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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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本好书,就像是和许多高尚的人交谈。我对这句话深受感触,现在我就要分享我读一本好书的后感,那就是《父与子》

《父与子》是一本漫画书,里面有一个肥肥胖胖的光头爸爸,和一个长着刺猬头瘦瘦的儿子。爸爸既善良,脾气又好,儿子虽然调皮,但也深受爸爸的宠爱。《足球》这个片段更能体现出爸爸对儿子的爱,故事讲得是:一天早上,爸爸和儿子在楼下踢足球,突然不知道是谁把下水道的井盖给打开了,球滚到了下水道里。爸爸没有生气,而是准备到下水道里拿球,儿子很担心爸爸就在外面等了很久。过了一会,儿子担心地说:“爸爸你找到球了吗?”“找到了”。下水道里传来了爸爸的声音,儿子这才放松了下来。这个《足球》的小片段体现了爸爸为了让儿子快乐不惜牺牲一切的精神。

这本书讲了一对普通父子的一些平凡的事,又让我们在故事中明白了伟大的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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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1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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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一位伟人曾经说过:“只有精神的胜利才能使我们感动,为其悲壮而落泪。”

>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老人圣地亚哥是古巴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渔夫,他有一位忘年交,小男孩马洛林。由于运气原因,他连续84天都没有捕到一条鱼,孩子也因为父母的原因离开了老人,去了另一条渔船。但他仍然坚信下一次自己总会钓到一条了不得的大鱼。的确,他成功了。在费尽千辛万苦,经历了无数次失败之后,他终于凭借着惊人的毅力打败了大鱼,钓上了一条长达十八英尺,比他渔船还大的马林鱼。但命运之神>told such a story: The old man is a experienced old fisherman in Cuba. He has a young boy Marlin.Due to his luck, he did not catch a fish for 84 consecutive days. The child left the elderly because of his parents and went to another fishing boat.But he still believes that the next time he will always catch a big fish.Indeed, he succeeded.After exhausting thousands of hardships, after countless failures, he finally defeated the big fish with amazing perseverance and caught a Malinn with an eighteen feet long and bigger than his fishing boat.But God of Destiny

似乎仍没有眷顾对方,在他用尽全力,花费了两天两夜捕获到这条大鱼,正准备返航时,鱼的鲜血散发出血腥味却又引来了成群结队的鲨鱼。在精疲力竭赶走了全部鲨鱼之后,他才发现那条十八英尺的大鱼已经被撕咬得只剩下一条脊骨…… the next spine ...

费尽周折,却只带回一具残骸,历尽艰辛,却只留下了一身的伤。但尽管这样,老人仍然与孩子相约一起去打鱼。看到这里我潸然泪下——这是一种多么值得人敬佩的精神啊!这篇文章给我带来了感官上的刺激,但更多的则是反思。敢问在我们这些从小娇生惯养的00后可曾有这样的精神?作业稍多,便叫苦连天;受点挫折,便萎靡不振;甚至有许多成年人都无法做到这一点!写到这里,作为一名少先队员,我感到深深的惭愧,不禁扪心自问:这种本应该长久留存下去的优良品质去哪了?海明威笔下一个普普通通的老人圣地亚哥却让我感受到了这种永不腐朽的品质。Is reflection.Dare to ask us that after 00s that we have been used to raising from a young age, there is such a spirit? There are a little bit of homework, so it is called bitterness; if you suffer a little setback, you will not be sluggish; even many adults cannot do this! Write here, as one as oneI feel deeply ashamed, I cant help but feel at my heart.The ordinary old man, San Diego, made me feel this kind of ever -timed quality.

现在中学生阅读的普遍是一些所谓的“青少年流行读物”,那些真正的名著却堆在家中的书柜里无人问津。在这里,我要向全世界儿童呼吁:那些“少年读物”无法带给你任何东西。有空,多去翻翻那些名作,那是世界几千年文化积累的精华!其它只是转瞬即逝的风景,只有那些经典之作才是经久不衰的! The essence of thousands of years of culture!Fort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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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200字]

全文共 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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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是一个外国的童话故事。故事中的木偶名字叫做“皮诺曹”。

皮诺曹刚被做好就很淘气。开学了,爸爸为他买了新课本,他就拿去卖钱看马戏了。他也爱撒谎,他每次撒谎,鼻子都会变长一节。有一天,他遇上了一位仙女,她告诉皮诺曹,只要皮诺曹能做一个好孩子,就把他变成一个真正的人。

读完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小朋友要诚实。不然,自己会没有朋友的。小朋友们也不能淘气,磕这儿,碰那儿的,会出事。我们也应当听老师、家长的话,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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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喜欢读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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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唐代着名诗人杜甫曾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就是有那么大的魅力,那么大的用处。

当你拿起一篇短篇小说《凡卡》时,你会深感地同情他。在美丽的城市――

莫斯科,过着一段艰苦的学徒生活,挨打、挨饿、挨冷,真可怜啊!

当你拿起奥斯特洛夫斯基缩所写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时,会令人发指。文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面对困难是如此的不屈不挠,如此的坚持不懈,让你深省。

当你拿起《西游记》时,你会惊喜万分。英勇的孙悟空、贪吃的猪八戒、老实的沙僧,以及那一个个惊险而又精彩的打斗,不得不让你激动万分啊!

……

书,可以激发人的各种感情:喜、怒、哀、乐。同时也可以让你对它依依不舍,不离不弃。当然它也会给你莫大的好处。下面呢,就请听一听我与书之间发生的小故事吧!

记得暑假期间,我迷上了一本探案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白天看了一大段,晚上也还想看。可是由于父亲的不允许,我无法继续看下去了。福尔摩斯高超的探案本领,不得不令我佩服啊!惊险的水手案,刺激的四签名,让我深深的迷上了它。

有一次,不知是谁拿走了这本书,我可是心急了。东找西找,将床翻得乱七八糟也没找着。我着急的差点掉了眼泪。后来我去问了所有人,也没下落,我快急疯了。这时,父亲把这本书拿了过来,对我说:“是我拿走了。可你也太迷这本书了吧!”我暗暗地偷笑,想了想,也对。我实在是太迷这本书了,还差点废寝忘食,让父母担心,真不应该。

现在,我在看《童年我的大学》。这本书,整整让我流了几次眼泪。作者的童年太悲惨了,父亲的死亡,外祖父的粗暴,可作者那时还是与我一般大小的孩子,实在太感人了。

也因为书,我的作文水平也有了相对的提高。与众不同的文章格式,议论文中的优美故事素材。只可惜,我的记叙文选材,依旧是那么的平凡,那么的普通平淡。不怕,相信我这棵“草儿”,在书的魅力的影响下,由一棵丑陋的狗尾巴草,变成那一棵被人欣赏的兰花草。

喜欢在明媚的阳光、阴凉的树阴下,坐在绿油油的草坪上,读着那一本精彩动人的书。星星听我诉说着感想,月亮知道我那时常变化的心情,而我在读着那一本优美动人的书,在欢笑。书让我着迷,启迪我的人生,助我挖掘我的智慧,让我拥有一个水晶般明亮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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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二年级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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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向爸爸借了一本《三国演义》。里面有聪明多智的诸葛亮、阴险奸诈的曹操、英勇杀敌的关云长——关羽。可是妈妈不让在床上看书,我把灯光调掉最低,放在床上,躺着看。当我看到三英战吕布时,恨不得也上战场。此时的我很快乐,也很惧怕。快乐时因为书中的场景让我激动,惧怕是因为害怕被妈妈发现,收到了严厉的训斥。很不巧的是刚说完就被妈妈看见了,就开始训斥我了。

我的读书经历是丰富多彩的,有快乐,有喜有忧……我爱看书,看完了我的读书经历,我盼望见到你的读书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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