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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名人鲁迅的爱情故事(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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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成语故事《南辕北辙》中英文版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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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ing South by Driving the Chariot North

Once a man wanted to go to the south, but his carriage was heading north. A passer-by asked him:"If you are going to south, why is your chariot heading north?" The ma answered, "My horse is good at running, My driver is highly skilled at driving a carriage, ad I have enough money."The man didint consider that the direction might be wrong; the better his conditions were, ther further he was away from his destination.

The idiom derived froim this story indicates that ones action was the opposite effect to ones intention.

南辕北辙

从前有个人要到南方去,他坐的车子却向北方行驶。过路人说:“你去南方,车子怎么向北行驶呢?”他回答说:“我的马很能跑路,我的车夫驾车的技术也很高明,加上我又带了充足的路费。”这个人没有考虑到,方向弄反了,他的条件越好,离他要取得地方就越远。

后来人们就把这个故事概括为“南辕北辙”。比喻一个人的行动和他的目的正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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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国现代名人成长故事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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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莫言自述

我记忆中最早的一件事,是提着家里唯一的一把热水瓶去公共食堂打开水。因为饥饿无力,失手将热水瓶打碎,我吓得要命,钻进草垛,一天没敢出来。傍晚的时候,我听到母亲呼唤我的乳名。我从草垛里钻出来,以为会受到打骂,但母亲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只是抚摸着我的头,口中发出长长的叹息。

我记忆中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跟随着母亲去集体的地里捡麦穗,看守麦田的人来了,捡麦穗的人纷纷逃跑,我母亲是小脚,跑不快,被捉住,那个身材高大的看守人搧了她一个耳光。她摇晃着身体跌倒在地。看守人没收了我们捡到的麦穗,吹着口哨扬长而去。我母亲嘴角流血,坐在地上,脸上那种绝望的神情让我终生难忘。多年之后,当那个看守麦田的人成为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在集市上与我相逢,我冲上去想找他报仇,母亲拉住了我,平静地对我说:“儿子,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现代名人故事大全精选

我记得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一个中秋节的中午,我们家难得地包了一顿饺子,每人只有一碗。正当我们吃饺子的时候,一个乞讨的老人,来到了我们家门口。我端起半碗红薯干打发他,他却愤愤不平地说:“我是一个老人,你们吃饺子,却让我吃红薯干,你们的心是怎么长的?”我气急败坏地说:“我们一年也吃不了几次饺子,一人一小碗,连半饱都吃不了;给你红薯干就不错了,你要就要,不要就滚!”母亲训斥了我,然后端起她那半碗饺子,倒进老人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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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玄奘法师名人故事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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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座寺中有一个小和尚,每天清晨,他要去担水、洒扫,做过早课后要去寺后很远的市镇上购买寺中一天所需的日常用品。晚上还要读经到深夜。

有一天,他发现,虽然别的小和尚偶尔也会被分派下山购物,但他们去的是山前的市镇,路途平坦距离也近。于是,小和尚问方丈:“为什么别人都比我自在呢?没有人强迫他们干活读经,而我却要干个不停呢?”方丈只是微笑不语。

第二天中午,当小和尚扛着一袋小米从后山走来时,方丈把他带到寺的前门。日已偏西,前面山路上出现了几个小和尚的身影,方丈问那几个小和尚:“我一大早让你们去买盐,路这么近,又这么平坦,怎么回来得这么晚呢?”

几个小和尚说:“方丈,我们说说笑笑,看看风景,就到这个时候了。十年了,每天都是这样的啊!”

方丈又问身旁侍立的小和尚:“寺后的市镇那么远,你又扛了那么重的东西,为什么回来得还要早些呢?”

小和尚说:“我每天在路上都想着早去早回,由于肩上的东西重,我才更小心去走,所以反而走得稳走得快。十年了,我已养成了习惯,心里只有目标,没有道路了!”方丈闻言大笑,说:“道路平坦了,心反而不在目标上了。只有在坎坷的路上行走,才能磨炼一个人的心志啊!”

这个当年的小和尚就是后来著名的玄奘法师。在西去取经的途中,虽艰险重重,他的心却一直闪耀着执著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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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名人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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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我读了《科学家故事100个》,作者关于100名科学家的104个小故事。

对于这本书,我想从几个方面讲。从总体印象来讲,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科学家们的勤奋,反对者的无情,作者的赞美,以及科学家的生活。

从人物来讲,我最喜欢的莫过于爱迪生。我从他争分夺秒、与时间赛跑的事感受到他惜时如金的品质;从他为了发明而不顾身体的事中,我感受到了他无私奉献的精神,让作者都为之赞叹。

从章节来讲,我感触繁多。从道尔顿研究色盲、色弱,并发现自己是色盲的事中,我感受到了他的认真和细心;从人们把亚里士多德的科学著作捧为信条,反对对信条不敬的人的事中,我感受到了人们的无知和无理。

当读到布鲁诺为真理而被火刑烧死的时候,我的心沸腾了,有一种想把教会的人扔进火坑里的冲动,同时也为布鲁诺的死感到可惜和无奈;当我读到中国的杨振宁得到诺贝尔奖时,我不禁为自己是一名中国人而自豪!

联系生活,生活中也有一些这样无私奉献的人。比如说我们的老师,为了我们而燃烧自己。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科学家们的无私奉献、惜时如金和勤奋刻苦的精神,我要学习这些精神,并带动更多的人。

这是一本让人受益匪浅的书,让我受用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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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国历史名人故事

全文共 1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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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生命里的那对悲情姐妹花

1897年8月,在安徽怀宁,一场门当户对的盛大婚礼正在举行,宾朋欢呼中,18岁的陈独秀和时任安徽统帅部副将高登科的女儿高大众三拜九叩成亲了。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作为将门闺秀的高大众恰好比陈独秀大三岁,无论家世和相貌都无可挑剔,而少年得志的陈独秀也前程似锦。这是一段被格外看好的婚姻。

最初,年少夫妻倒也说得上琴瑟和鸣。十年间,高大众为高家添了三男两女。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差距也越来越大。婚后,受近代西方思想文化的影响,在杭州求学的陈独秀进行反清宣传活动,因受通缉,最后逃亡日本。回国后,陈独秀就成了高大众眼中的“怪咖”,而在陈独秀眼里,妻子高大众也成了彻头彻尾的“古董”。自从母亲去世后,陈独秀就很少回家,为了自己的人生理想,他几乎放弃了平常人世的天伦之乐。聚少离多,再加上个性和才情的天渊之别,夫妻之间越发人疏情薄。

作为一个接受封建传统教育的妻子,高大众希望丈夫能安分守己,所以她对陈独秀的所作所为极为排斥,甚至加以阻拦。得不到理解和安慰的陈独秀,偶尔回来面对的也是无休止的唠叨和数落,这使得他更对这份包办的婚姻和旧式的妻子充满厌恶。于是,家庭失和,口舌之争在所难免。日复一日,家,再也不是让人栖息安生的场所,情,冷漠之后就成了禁锢自由的监牢。

就在他们的婚姻陷入僵局之际,一天,高家迎来了位意外之客——高大众同父异母的妹妹高君曼。高君曼本名小众,小姐姐10岁,从小接受新式教育,性格活泼,热情奔放。她在北京女子师范学校读书时,就对姐夫发表的作品尤其钟爱,带着仰慕和崇拜,她走进了陈独秀死水般的婚姻生活。

陈独秀原本对这些世俗的亲戚关系并不上心,但高君曼时尚的装扮、灿烂的笑容、新潮的思想和不凡的谈吐还是让他耳目一新。于是,高君曼借着各种机会与陈独秀单独接触,或促膝谈心,或小径漫步,在密集相处中,陈独秀被她新式女性的一切行为惊喜着。在高大众眼里,妹妹的到来也许能给这个家庭带来生机,她从不怀疑丈夫和妹妹的交往会出现任何问题。可感情是一把燎原的火,稍有风助,则不可遏制也难以浇熄。

一颗求教上进乃至产生爱慕的粉丝之心,一颗急于冲破藩篱寻找慰藉方向的自由之灵,在一来一往的碰撞中,探讨变成了约会,亲情转向了爱情,情感在一爱一慕中升华,日子在分分秒秒中难舍,等他们警觉到危险性时,彼此已泥足深陷,难以自拔。

面对接踵而至的风言风语和世俗家族的压力,思想前卫的高君曼毫不在意,而乐于打破束缚的陈独秀也不顾人言,非议反而让离经叛道的两个“忤逆者”抱得更紧。各种打压扼杀无效后,高调“自由恋爱”的他们被逐出家门。

1910年,怀着对爱情的向往,他们一同来到杭州,正式同居。彼时,陈独秀在杭州陆军小学任教,打扮入时的高君曼陪伴在侧,他们出访高朋,听琴作诗,“徜徉在湖山之间,相得甚欢”。

新欢良宵短,旧爱寂寞长。面对丈夫的背叛,妹妹的掠夺,在老家恪守妇道的高大众饱受锥心之痛但又无计可施,只能忍辱负重,如往常一样上孝公婆,下抚子女。她没有大吵大闹,更不想家丑外扬,只是整天悲郁哽咽,闭守房门。

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陈独秀被任命安徽省都督府秘书长,高君曼陪他重回安徽。很快,他们的女儿和儿子相继出生。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后,陈独秀面对追捕不得不再一次逃离家乡。在辗转逃命的岁月里,高君曼不离不弃,饱经风霜,承担了全部家务和养育子女的重任。只是动荡的生活击垮了她的身体,她患上了肺结核,整日咳血不止。但她并不后悔,真正让她心寒齿冷的,则是陈独秀对家庭关系的偏执。

1915年,陈独秀在上海创办《新青年》,高大众所生的两个儿子前来谋生,作为姨母和继母,高君曼想把孩子们接到家中食宿,没料想陈独秀坚决不允,并骂她“妇人之仁”。见陈独秀如此不近人情,两人开始争吵,后来,竟然动了手。

因为长期生病,从1922年起,已转战北京的陈独秀开始对高君曼逐渐冷淡,并且外面盛传他另有红颜,心高气傲的高君曼怎受得了如此对待,心灰意冷之下于1925年带着儿女移居南京。自此离别,一南一北,他们再也没有相见。

1930年9月,高大众在老家走完此生的第55个春秋。高君曼带着两个孩子为姐姐奔丧,时光荏苒,二十多年过去了,但家族依旧对她鄙恨难泯。一年后,孤立无援的她旧病未愈又添新疾,最终病殒南京。

在陈独秀的一生里,一共有四段感情,高君曼离开后,他与一名女医生施芝英渐生情愫,并公开同居。晚年落魄之际,陪伴他走向生命终点的则是一位相差30岁的女士潘兰珍。1942年,陈独秀在重庆病逝,弥留之际他也许才终于明白夫妻间同甘共苦、永不言弃的意义。只是,面对陈独秀情感的过往,那一对风姿卓绝的高家姐妹花,虽然个性截然不同,但殒灭的悲惨命运又何其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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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这就是克迪名人故事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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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家们说,钢琴大师克迪是最权威的莫扎特诠释者之一。他在上海的演奏是排在一个美妙的晚上。他的那份专注神情,就像在精心挑选珠宝。他的手指在划动“珠宝”时,发出了那么悦耳的声音。当他从座位上站起来,向鼓掌的观众行礼时,观众早已疯了。他们拼命鼓掌,希望再一次将他拖入加弹。几乎所有人都相信彬彬有礼的克迪还会献出他更好的音乐。然而,他一次次返回台上,一次次立于钢琴旁边,一次次行礼。他以最有礼貌的温柔方式,没有加弹任何一个曲目。观众费解了。这是迄今为止,惟一的一位不肯加弹的钢琴大师。

不媚俗,坚持音乐精神,坚持高品质的纯粹的追求,构成了克迪的独特的音乐品位和精神高度。即使是加弹,他也不肯!

翻阅1975年的《加拿大表演艺术》杂志,可以看到一篇题为《安东·克迪挑战名声》的评论文章。今天,他已经赢得了这种挑战:不管媒体如何冷嘲热讽,他就是不与大牌的唱片公司签约。并且,他宁可在加拿大北方的小型音乐节演奏,也不愿去萨尔斯堡或者英国的“Proms”音乐节。他就是如此清高,如此超然而脱俗。

他还有更绝的细节。他常常去一个叫做曼尼托巴的小镇上演出。那个小镇在加拿大最偏远的地区,交通也不便利,也不会有专门的车来拉钢琴。但是,他却宁肯将钢琴装到运货的粗糙大卡车上,在弯曲的山路上一摇一晃,逶迤而行。那个小镇才1500人,而出席他的音乐会的却有750人。他翻山越岭不辞辛苦只为了尊重这750人。他是为音乐为真音乐而生的。

据载,他有一次专程去了一个地方演出,那里是查罗德皇后岛。他去那里演奏仅仅是为了一个人——一个老太太。这个老太太听过他的录音,便给他写信,希望他能够来她的小镇演出。而老太太以为他这么知名的钢琴家不会来的,永远不会来的。但是,她想不到他一接到她的信,就真的来了。这个老太太面对他的演奏,很久不敢相信眼前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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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国经典寓言故事1:牛鼻子上的绳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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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一场大雪,满山遍野,一片白茫茫。牛没有地方去找吃的,肚子饿得咕咕叫。

“你能给我点吃的吗?”牛问狗。

狗摇摇尾巴,说:“你去向猪要吧,他吃得可肥啦!”

牛找到猪。猪告诉它:“我吃得东西都是人给的,你去向人要吧。”

人听了牛的来意,热情地拿出一捆干草和一根绳子,对牛说:“你必须先用绳把鼻子穿起来,才能吃干草。”

牛照人的吩咐做了。它吃饱后,刚要告辞,但鼻子已被人牵住,只得服服贴贴地听人指挥。

因此,牛常常哞哞叫。大概在告诫它的同类:“当心,当心鼻子上绳!”

牛的悲剧是有很大现实意义的。因为社会上的某些人为了“一捆干草”之类的蝇头小利,出卖自己,被穿上鼻子,受制于人的现象,并不少见。所以,牛的悲剧正是某些人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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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名人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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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

恩格斯的读书方法之一是重视读原著,一般不轻易使用第二手、第三手材料。1884年8月6日,德国社会民主党人格奥尔格?享利希?福尔马尔给恩格斯写了一封,说有一位女士对社会主义感兴趣并打算研究社会科学,但是不知道是进哪一所高等学校才。恩格斯复信道,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因为大学里每一门科学尤其是经济学被糟蹋得很厉害,关键是要自学,并掌握有效的自学方法。

恩格斯在信中说:“从真正古典的书籍学起,而不是从那些最要不得的德国经济学简述读物或这些读物的作者的讲稿学起。”“最主要的是,认真学习从重农学派到斯密和李嘉图及其他学派的古典经济学,还有空想社会主义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的著作,以及马克思著作,同时要不断的努力得出自己的见解。”也就是说,要系统地读原著,因为“研究原著本身,不会让一些简述读物和别的第二手资料引入迷途。”从其阅读过的书目来看,他虽然也读过大量的通俗小册子,报刊等,但花功夫最大,读得最多的还是那些经典原著。他认为,系统读原著是从事研究的一种正确的读书方法。这样,可以了解一个理论的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不仅可以全面系统地掌握基本原理,而且可以掌握其发展过程,了解这一理论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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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现代名人小故事:身残志坚张海迪的传奇一生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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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迪生于1955年,小名玲玲,山东济南人。5岁因患脊髓管瘤,高位截瘫,自学了小学、中学、大学的专业课程,并获得了硕士学位。1983年张海迪走上创作文学的道路,后成为山东创作协会一级作家并且是山东作家协会副主席。

5岁时张海迪因患脊髓管瘤而不能上学,但她非常想学习,恨不得跳出病魔的“控制范围”。一天玲玲终于挎不住心中的渴望,她对妈妈说:“妈妈我要上学。”话刚说完,妈妈的眼泪夺眶而出:“孩子,妈妈和爸爸会让你学到知识的!”玲玲不能上学,家里又请不起教师,妈妈爸爸下班后便亲自教她。

有一次,她感到非常疲倦,连作业都无力完成(家庭作业),就对妈妈说:“这些作业我明天再做行吗?”妈妈却正重地对她说:“今天的事今天做完。”听了妈妈的话,玲玲明白到学习贵在坚持和自觉,绝不能拖拉。

学习知识的决心让这位钢铁战士傲视一切苦难,经过多年的努力,张海迪不但能够阅读英文版的报刊和文学作品,还能翻译许多长篇小说;不仅能够像其它人一样学习丰富的知识,还成为一位著名的作家。她的作品〈〈轮椅上的梦〉〉给了无数奋进中的人以无尽的力量。

在我们周围,还有许许多多个像张海迪的人,我们应该学习他们做一个生活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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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鲁迅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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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生于1881年9月25日,出生于绍兴城内都昌坊口一个破落的士大夫家庭。鲁迅原名周树人,英年早逝,他是中国现代着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如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鲁迅的名人故事,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还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房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么一部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长妈妈也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鲁迅得到压岁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连的。

鲁迅小时候对书籍特别爱护。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问题,一定要到书店去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上是不放书的,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页的习惯。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账统计”,从1912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

[鲁迅的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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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古代名人读书故事简短

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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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名人中,有很多人都喜欢去读一些书,提升自己的文化修养。小编收集了古代名人读书故事简短,欢迎阅读。

古代名人读书故事简短:悬梁刺股

汉朝的孙敬刻苦好学,每天一早就起来就读书,直至深夜。因为疲劳瞌睡,常会不知不觉打起盹来。他就把绳子的一头悬在屋梁上,一头系着头发。这样,一打盹,头皮就会被扯痛。后来,他终于成为儒学大师。战国时的苏秦因为游说秦国失败,家里人不理他,就发愤自学。每当瞌睡时,就拿锥子刺自己的股(大腿),直至鲜血淋漓。后来他成为有名的学问家。

后人将两人的事迹合在一起,用“悬梁刺股”形容刻苦自学。

古代名人读书故事简短:凿壁偷光

汉朝元帝时的匡衡,从小喜好读书。可是家里很穷,连饭都吃不饱,哪有钱上学读书呢?他只好白天干活,晚上自己学习。家里没有钱买灯油,怎么办呢?匡衡没有向困难屈服,想出了一个办法:在墙壁上凿了个小洞,借邻居家照射过来的微弱灯光看书学习。他勤奋刻苦,学到了许多知识,后来做了宰相。

古代名人读书故事简短:司马光警枕励志

司马光是个贪玩贪睡的孩子,为此他没少受先生的责罚和同伴的嘲笑,在先生的谆谆教诲下,他决心改掉贪睡的坏毛病,为了早早起床,他睡觉前喝了满满一肚子水,结果早上没有被憋醒,却尿了床,于是聪明的司马光用园木头作了一个警枕,早上一翻身,头滑落在床板上,自然惊醒,从此他天天早早地起床读书,坚持不懈,终于成为了一个学识渊博的,写出了《资治通鉴》的大文豪。

古代名人读书故事简短:顾炎武读破万卷书

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顾炎武童年非常不幸,天花病差点夺走了他的生命。虽然他体弱多病,但是在母亲的教导和鼓励下,顾炎武勤奋苦读,以过人的毅力手抄《资治通鉴》,终于成为一代大学者。

古代名人读书故事简短:欧阳修借阅典籍

北宋大文学家欧阳修,自幼天资过人,但是,他四岁时父亲就去世了。由于家境贫寒,家里无钱买纸买笔,欧阳修的母亲郑氏为了让儿子习文练字,想出了一个巧妙的办法,用荻草代替毛笔教小欧阳修写字教给他写字。还教给他诵读许多古人的篇章。到他年龄大些了,家里没有书可读,便就近到读书人家去借书来读,有时接着进行抄写。就这样日以继夜、废寝忘食,只是致力读书。欧阳修勤奋刻苦,练成了一手好字,成为远近闻名的神童,而这种刻苦精神也影响了他的小伙伴李尧辅,将李尧辅带上好学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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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名人故事:石油大王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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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冬天,美国加州沃而逊小镇来了一群逃难的流亡者,好的的人信给这些流亡者送去饮食,他们个个狼呑虎咽,连一句感谢的话都来不及说。

只有一个年轻人除外,当镇长杰克逊大叔把食物送到他面前时,这个骨瘦如柴、饥肠辘辘的逃难者问:"吃你这么多东西,您有什么活让我干吗?"杰克逊说:"不,我没什么活需要你来做。"为个年轻人目光立刻暗淡下来,说:"那我不能没有经过劳动便平白吃您的东西!"杰克逊想了想说:"我想起来了,我家确实有一些活需要你帮忙。不过,要等你吃过饭后,我才给你派活。""不,等做完了您的活,我再吃这些东西!"杰克逊只好说道:"小伙子,你愿意为我捶背吗?"于是这个年轻人弯下腰,十分认真地给杰克逊捶背。

后来,这个年轻人就留下来在杰克逊的庄园里干活,并成为一把好手。两年后,杰克逊又把女儿玛格珍妮许配给他,且对女儿说:"别看他现在一无所有,可他百分之百是个富翁,因为他有尊严。"果然不出所料,20年后,这个年轻人真成了亿万富翁,他就是美国赫赫有名的石油大王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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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名人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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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名人和我们一样,也是一个有血有肉、有着丰富情感的人。他们同样有过多彩而快乐的童年,同样经历过痛苦和挫折的考验。所不同的是他们一刻也没有停止过自己的努力,不断地向着成功的目标前进。

大家都知道孔子吧!下面我来讲讲孔子的故事吧!孔子三岁时,他母亲就叫他读书写字。有一天,母亲问孔子:“你能把我所有教的字,都背出来吗?”孔子说:“今天不行,明天再背。”晚上睡觉时,孔子虽然上了床,可一点睡意也没有。他问旁睡的哥哥:“明天娘要考了,你都会了吗?”哥哥说:“娘教的那些字都很简单,我都背得滚瓜烂熟了。”孔子说:“我在你肚皮上写,你帮我看一下对不对,好吗?” “好”,哥哥回答。当孔子通过时,孔子才安心睡觉。第二天一早,母亲考他,孔子一下就通过了考核。母亲惊奇地说:“孩子你真聪明!将来一定会做个大官。”看到母亲那么高兴,孔子心理也喜滋滋的。

看了孔子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孔子是一个自幼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也正因为严格要求自己,才有了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的称号。

名人,他们的身上集中体现着人类的智慧、勤劳、勇敢、顽强等各种优良品质。他们像一颗明珠在我的心中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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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徐溥储豆名人故事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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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大学士徐溥自幼天资聪明,读书刻苦。

少年时代的徐溥性格沉稳,举止老成,他在私塾读书时,从来都不苟言笑。一次塾师发现他常从口袋中掏出一个小本本看,以为是小孩子的玩物,等走近才发现,原来是他自己手抄的一本儒家经典语录,由此对他十分赞赏。徐溥还效仿古人,不断地检点自己的言行,在书桌上放了两个瓶子,分别贮藏黑豆和黄豆。每当心中产生一个善念,或是说出一句善言,做了一件善事,便往瓶子中投一粒黄豆;相反,若是言行有什么过失,便投一粒黑豆。开始时,黑豆多,黄豆少,他就不断地深刻反省并激励自己;渐渐黄豆和黑豆数量持平,他就再接再厉,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久而久之,瓶中黄豆越积越多,相较之下黑豆渐渐显得微不足道。直到他后来为官,一直都还保留着这一习惯。

凭着这种持久的约束和激励,他不断地修炼自我,完善自己的品德,后来终于成为德高望重的一代名臣。

徐溥对自己行为的高标准约束显示了他强烈的自律意识,即使是在个人独处时,也能自觉地严于律己,谨慎对待自己的一言一行。慎独是自律的最高境界,它能让一个人在独立工作、无人监督的时候仍然能够不被外物所左右,而是丝毫不放松自我监督的力度,谨慎自觉地按照一贯的道德准则去规范自己的言行,一如既往地保持道德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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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国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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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成语故事》,它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的成语共有82个,它是按第一个字的音序归类的。有的成语比较好理解,比如胸有成竹,有的成语则需要探明出处才能理解其中的奥妙,比如近水楼台,有的甚至失去原来的意义,比如朝三暮四。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成语是“八仙过海”。这个故事讲的是八个神仙过东海去参加蟠桃盛会。八个神仙有的把葫芦变成一叶扁舟,有的把花篮当船,其他几位神仙也把自己的宝物投入大海,最有趣的要算张果老,他从一只小箱子里拿出一只纸驴,吹了口仙气,它就变成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小毛驴了,他倒着骑在驴背上渡海。在渡海的过程中,他们各显神通,最终都顺利地渡过了东海。这个成语的意思是比喻各自显示自己的能力和本领。

成语是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它是历史长河中积淀下来的文化符号。读完这本成语故事,我说话的时候就会用到我读过的这些成语,妈妈经常会说我:“你还挺会用词的。”写文章的时候,我也会用到这些成语,我的文章读起来朗朗上口,老师也夸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文章词句很生动。这就是我读《成语故事》这本书的收获。希望大家也抽空多学成语,这样就能大大提高我们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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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中国名人故事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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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显祖写《牡丹亭》入了迷,饭不吃,觉不睡。有一次,汤夫人问他饿不饿?他说:“我整天都同杜丽娘、柳梦梅、春香打交道,哪里还觉得饿!”

汤显祖泪著《牡丹亭》一天中午给他送饭,书房里竞空无一人,急忙派人四处寻找,也毫无影踪,后来忽然发现柴房里隐隐传来痛哭声,夫人进去一看,正是他掩面悲恸。 原来(《牡丹亭》写到(《忆女》一场,春香陪老夫人到后花园祭奠死去三年的杜丽娘,悲从中来,低头看见自己身上的罗裙,恰是丽娘生前穿过的,物在人亡,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他说:“我正写到,‘赏春香还你旧尼裙’一句,好像自己成了春香,睹物思人,情发于中,忍不住就哭出声来了!” 汤夫人把他从柴堆上拉起来,又是埋怨又是关切地说:‘快回去吃饭,你这个人呢,就是不知道爱惜自己。“直到这时,他才发觉肚子咕咕作响了。

由于汤显祖全身心地投入创作活动,使《牡丹亭》一问世就轰动了当时的文坛,”家传户诵,几令《西厢记》减价。“搬上舞台后更受到广大观众的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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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苏东坡的爱情故事

全文共 3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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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因为一首《江城子》,一句“十年生死两茫茫”,苏轼已经成为鼎鼎大名的情圣,历史究竟如何,让我们了解一下苏东坡爱情故事吧!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

——苏轼.《江城子》

关于苏轼,关于一个豪放男人的似水柔情。

心理学家称,如果一个人兼具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的话,那么这个人将会有极好的人缘。这就好比男人的细腻被女人所看重,女人的大度被男人所看重一样,苏轼无疑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是中国古代作家中人气最高的一位,生前死后都讨人喜欢。东坡烧的肉叫“东坡肉”,东坡沏的茶叫“东坡茶”,东坡酿的酒叫“东坡酒”,东坡用的砚台叫“东坡砚”等等,千古文人,能受到如此待遇的,唯有苏轼一人了。

苏轼曾经妒嫉过柳永的红,而柳永却打心眼妒嫉苏轼的人缘。

苏轼的似水柔情与十年有关。

十年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千年是神话,百年不现实,只有十年,我们每个人都曾经经历,这样一种真实的沧桑,更能震撼我们的心灵。

十年前,他可以牵她的手,十年后,他从她身边走过,可是他的眼里已经没有她。

十年前,陆游和唐琬在沈园相依相偎,十年后,他们在沈园相遇,而她已经嫁作他人妇,而他另娶她作妻。

又有杨过和小龙女,十年前他们在战乱中流失,十年后他们在绝情谷重逢,荡气回肠的感情在经历了十年的考验后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苏轼的十年呢?

十年前,他十八岁,他娶了十五岁的王弗为妻,之前他们没有任何接触,这是一桩典型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当然他们也门当户对。不料,无心插柳,成就了一段千古佳缘。

十年后,王弗去世。又十年,是王弗的周年,王弗进入他的梦中,醒来后,惟有泪千行,遂作《江城子》,缅怀他挚爱的妻子。

苏轼这样一个男子,之所以有很多人喜欢,尤其是一些多情女子,是因为苏轼本人也是一个多情多义的男子。但他的多情与柳永的多情是不相同的,柳永的多情是在同一时间同时爱着多个女子,而苏轼的多情则是在不同的时段一心一意的爱着某一位女子。所以,柳永是浪子,苏轼是千载难逢的好男子。

王弗是苏轼的第一任妻子,但却不是他的初恋。苏轼的初恋是他的堂妹,史书上没有记载她的名字,在苏轼的纪念诗文中,他亲切的称她为“小二娘”。苏轼十八岁之前所有美妙的回忆都与小二娘有关,她是一个天使一般的女孩,纯洁、健康、可爱,郭沫若曾在回忆录里坦白,年少的他很想去摸一摸新婚嫂子那纤细的手,情窦初开的少年苏轼,也曾懵懂的想去牵她的红酥手,不料她的红酥手却被另外一个叫柳仲远的男人牵去了。

少年苏轼平生第一次尝到了失恋的滋味,那是一种淡淡的似乎又很美好的忧伤,后来他为小二娘写情诗,曰:“羞归应为负花期,已是成荫结子时。”小二娘死的时候,苏轼曾用“情怀割裂”、“心如刀割”这样惨烈的词语来形容他的心情,并为小二娘写一往情深的祭文: “……万里海涯,百日讣闻。拊棺何在,梦湿濡茵。长号北风,寓此一尊。”可见,当年的苏轼对小二娘是动过真情的。

小二娘的红酥手被别人牵走了,他也牵到了属于自己的红酥手。他的妻子王弗,是一个安静而又灵敏的女人,既有大家闺秀的端庄,又有小家碧玉的贤淑,如果把苏轼比作李世民,那么王弗就是长孙皇后了。

堪称古代第一贤妻,是苏轼绝无仅有的贤内助。在古代,女子是不能干政的,“妇人之仁”,“头发长,见识短”,女子一干政,就没有好下场。李世民之所以成为千古一帝,是因为他还是一个心胸宽广的男人,他尊重女人,尊重他的妻子,他把朝廷上的事情拿来问长孙皇后,长孙皇后拒绝回答,李世民赦她无罪,于是她委婉说出自己的意见,从而避免了李世民在朝政上一些错误的决定。

苏轼也把朝廷上的事拿来问王弗,因为他相信她,她聪慧,博闻强识,读了很多书,于是就有了“幕后听言”的千古美谈。

这是一个男子的大度,置一屏风,王弗静坐于屏风的后面,听苏轼与客人的交谈,客人走后,王弗款款而出,轻言细语,谦卑的告诉苏轼,哪些地方他说的很对,哪些地方有些欠妥。苏轼听了,没有不钦佩的。

像苏轼这样左右逢源的人自然有一大堆朋友,上至阳春白雪,下至下里巴人,没有他谈不来的,朋友多了难免鱼龙混杂,苏轼是何等聪明的人,但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没有看出来,他的妻子王弗却看出来了。

苏轼非常豪爽,把所有与他交往的人都当作好人,王弗就提醒他,小心那些假好人。哪些是假好人呢?就是那些为了得到某种利益而故意巴结逢迎之人。

一日,客人散去后,王弗从屏风后面出来,说道:“你何必跟他多费口舌。他不是真心与你交好,他肯定有事求你。你看他说话的时候非常谨慎,说的并不是心里话,尽说一些讨你喜欢的话。”正如妻子说料,不几日,那人找到苏轼,想要苏轼为自己的侄儿安排一个差事。王弗建议苏轼拒绝他,如果他真心想与苏轼交往的话,绝对不会因为苏轼的拒绝而疏远他,结果,遭到拒绝后,那人再也没有和苏轼来往。

有王弗这样的妻子是每个男人的梦想,苏轼是幸运的,然而他又是不幸的,上天把王弗赐给了他,又残忍的把王弗从他身边夺走。与苏轼相濡以沫十年后,王弗永远的离开了他。

王弗是个孝顺的好媳妇,她死后,苏轼的父亲苏洵为她素食三日,并对苏轼说:“你应该把你的妻子安葬在你母亲坟茔的旁边。”

苏轼按照父亲的话做了,并在安葬王弗的山头亲手种植了三万株松树。

三万株,不是一株,感天动地的爱,可歌可泣。

王弗泉下有知,死也瞑目了。

王弗死后四年,苏轼孤苦了四年,四年后,他娶王闰之为妻。

苏轼是好男人,好男人当然要好女人来陪伴,王闰之就是这样一个好女人。

其实很不想说她与王弗的关系,但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王闰之是王弗的堂妹。

于是,很多人向苏轼发出尖锐的质疑,问他是不是把王闰之当作王弗的替代品。这样的质疑可以理解,因为苏轼爱王弗之爱的真切爱的深沉,但苏轼绝对没有把王闰之当作王弗的替代品。不可否认,爱屋及乌,每个人都无法避免,从妹妹的身上可以看到姐姐的影子,这勾起苏轼对亡妻的无限怀念。但他并没有马上娶王闰之,而是经过一段很长的时间,他审视过自己的内心之后才做出的决定。

他敢发誓,他爱王闰之。

王闰之没有姐姐那般锦绣才华,但却不失一个好女子。从小和姐姐呆在一起,和姐姐的感情甚好,对苏轼这样一位姐夫也很仰慕,但仰慕归仰慕,她没有非分之想。

她是一个安顺的女子,做女人该做的一切,孝敬老人,相夫教子,柴米油盐,事无巨细,家庭是她一生的事业,爱情则是她额外的收获。姐姐死后,她嫁给姐夫,毫无怨言。

典型的小女子,很容易知足,对丈夫百依百顺。苏轼在王弗死后的十年,为前妻写悼亡词《江城子》,她不是不知道,她也看得懂他写的词,但是她不怪他,一点不怪他,他写《江城子》的时候,唯有泪千行,她看着他,也跟着垂泪。不为别的,只为苏轼这样一个深情的男子。

可惜这样一个好女子命也不长久,她陪伴苏轼走过了他生命当中最重要的二十五年,二十五年后,她追随姐姐而去。

王闰之的死,与王弗的死一样,带给苏轼巨大的悲痛,他在祭文中誓言要与王闰之死后同穴:“我曰归哉,行返丘园。曾不少许,弃我而先。孰迎我门,孰馈我田?已矣奈何!泪尽目乾。旅殡国门,我少实恩。惟有同穴,尚蹈此言。呜呼哀哉!”

后来,苏轼请了当时的大画家李龙眠画了十张罗汉像,将这十张佛像献于王闰之的灵前。

苏轼在祭文中的愿望也得到了实现,他死后,他的儿子把他与王闰之合葬在了一起。

相爱的人为什么不能长久的在一起?我们常常这样问自己,可是却永远也得不到答案。也许这个问题本来就没有答案,因为感情就是一件虚无缥缈的事情。

王弗走了,王闰之也走了,苏轼的一片心也跟随她们而去。

他开始看破红尘,沉迷于佛学。

可是,他本来就是一个多情的男子,而爱情又是世间最捉摸不定的东西,不是你说想要就能要的,也不是你说想不要就可以不要的。

爱情来了,谁也挡不住。

一个叫王朝云的女子走进了苏轼的生命,苏轼对爱情绝望的心死灰复燃。

没错,就是那个“天涯何处无芳草“的王朝云。

想来好笑,大学的时候朋友失恋,安慰他曰:“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一直以为这两句诗是连在一起的,都是苏轼写的,后来才知道,苏轼只写了前面一句,后面一句不知道是谁添上的,堪称绝配,独孤二少真是佩服。苏轼的意思是,无论走到哪里,都有王朝云这样的“芳草”与他朝夕相处。

她确实是芳草,十二岁的时候沦落风尘,卖唱为生。苏轼携妻子王闰之游西湖,仿佛前世修来的缘,他听到了她美妙的歌声,他毫不掩饰的赞叹:“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两相宜。”

心细的王闰之看出了丈夫的心思,暗中把她买下,遣人送来给苏轼当丫环,苏轼笑纳之,那一年,苏轼刚好是四十岁的中年男子。

在苏轼和王闰之共同调教之下,王朝云从一个懵懂的少女成长为人见人爱的“如夫人”。王闰之临终前把王朝云叫到跟前,再三嘱托她,无论苏轼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要离开他。她含泪答应。

王闰之走后,王朝云实践了她的诺言,无论苏轼富贵或者潦倒,她都对他不离不弃。

苏轼晚年仕途不顺,王朝云这样一个可人儿成了他唯一的精神支柱,他什么都跟她说,高兴也好悲伤也罢,他都愿意跟她分享,因为她理解他,直到他心中的苦。她是医治他心灵创伤的灵丹妙药。他赞美她“天女维摩”。

他被贬惠州。他的嫔妾丫环都离他而去,只有她,一如既往的跟着他,跋山涉水,千辛万苦的来到了当时可以称之为天涯海角的惠州。

后来,她死在了惠州。苏轼把她葬在惠州西湖,墓边筑“六如亭”,从此,苏轼心如死水,未再续娶,五年后,他也跟着王朝云的脚步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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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张飞卖肉的名人故事_1600字

全文共 1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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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飞少年时就好吃肉,酗酒,更好打架斗殴。到了青年时,爹爹希望他有点儿营生能维持生活,也省得总酗酒惹事,便问他:“你喜欢做什么?”张飞一听便说:“我喜欢卖肉。”

于是,爹爹便拿出小本金,让他开了个肉铺。

张飞卖肉与别人不同,宰杀过牲口之后,先要用锅煮上,煮好之后便大酒大肉地吃喝起来。在他喝酒的时候,是绝不卖肉的,就是来了顾客也不搭理,直到喝得醺醺大醉才卖肉。还不让顾客说了算,得他给你砍哪块你就得要哪块,他给你砍多少,你买多少。有一次,涿州的一个姓史的豪绅要招待客人,派人来买五斤肉。来人说要瘦肉,张飞把眼睛一瞪说:“娘的,什么叫瘦肉?要吃瘦肉,去吃你娘的肉吧!”

来人见他瞪起环眼,怪害怕的,肉不买了刚转身要走。张飞急了,从肉案子上跳将过来,将来人一把抓住:“你想溜?不买肉就蹲笆篱子吧。”原来,在他的肉铺前,有一口五百多斤重的大铜钟。他一手将钟提起来,一手把买肉的人扣进大钟里了。主人待客等着肉吃,派人来看,来一个让张飞给扣钟里一个。史豪绅在家等急了,怎么派去的人只去不回来?只好自己亲自出马了。来到张飞肉店问:“我派来买肉的人呢?”“来买肉的人都偷懒,钻到钟里歇着去了。”史豪绅不信,张飞说:“你不信,我把钟提起来,你看看就知道了。”

张飞到门前故意把钟提起一个缝儿,让史豪绅趴下身子往里看。史豪绅刚一趴到钟边,张飞就一脚把他也踢进钟里扣上了。然后通知史豪绅家:“不买俺吃剩下的肥肉,就不放人。”史家扭不过他,只好送来银子把肉买了,史豪绅和仆人们才被张飞放出来。

从此涿州的人谁也不敢到张飞肉铺买肉了。张飞眼看着肉卖不出去,急得又叫又跳,一瞪眼又想出了办法:凡是从他门前路过的人,他都让人来提门前的大铜钟,要是提不起来,就得买他的肉。要是能提起来的,他白送三十斤肉。可谁能提起来他的五百多斤重的铜钟?时间长了,人们都知道张飞太霸道了,谁也不从他卖肉的这条街上走了。肉铺门前变得冷冷清清,张飞再也想不出办法了。

一天,涿州城来了一个红面汉子,长着卧蚕眉丹凤眼,刚一踏上张飞卖肉的这条街,便有一个好心的老者扯住他,说:“客官,看来你是外乡人,你可不能从这条街上走呀!”接着,便把前后事情说了一遍。那红面汉子一听笑道:“我正饿得慌哪,正好去白吃他的肉。”说着便向张飞的肉铺门前走去。

张飞正在门前一见红面汉子走来,心里可高兴了,跨步上前,拦住去路,说:“朋友,从这里走,必须要提一提这口铜钟!”红面汉子问:“这是为何?”张飞便把提起来和提不起来的条件,向红面汉子说了。红面汉子一听,说:“你先供我一顿酒肉吃,吃完了之后,我要提起钟来,便天天到你这来白吃你的酒肉。要是提不起钟来,从今以后,你肉铺里的肉,我全买了。”张飞不相信这外乡人,能提起这口大钟。于是,便进屋中给他拿来五斤肉,搬来一桶酒。那红面汉子吃了五斤肉,喝了半桶酒,还没吃饱,又让张飞给拿五斤吃了,还没吃够,再让张飞给拿五斤肉。红面汉子吃过十五斤肉,喝了一桶酒之后,就到张飞门外举铜钟。红面汉子拍了拍手又拍了拍钟,先问张飞:“你叫我提它,你能提得起来吗?”张飞说:“当然我能提得起来。”说着便走近铜钟,双手一提,便把铜钟提起一尺多高,然后很得意地看了看红面汉子。红面汉子摇了摇头说:“太低,太低,我只要一只手,就会比你的提得高。你拿两条木杠,一条粗绳和一把锹来。”

张飞不相信他有这样力气,便把东西找来了。红面汉子把一条木杠埋在地下做撑木,把另一条木杠一端拴在钟环上,然后把钟环上的木杠担在撑木上。他一只手轻轻一压,那大铜钟就被提起有三尺多高。张飞哪里懂得这是杠杆作用啊,以为红面汉子真有这样神力,纳头便拜,忙把红面汉子请进屋里喝酒吃肉。

这个红面汉子是谁?他就是在蒲州为打不平杀死县令逃出来的关羽关云长。从此以后,关羽与张飞成了至交朋友,以后又遇上了刘备刘玄德,三人结拜为生死弟兄,这就是人人皆知的桃园三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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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恩格斯的读书方法的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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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读书方法之一是重视读原著,一般不轻易使用第二手、第三手材料。 1884年8月6日,德国社会民主党人格奥尔格享利希福尔马尔给恩格斯写了一封信,说有一位女士对社会主义感兴趣并打算研究社会科学,但不知进哪一所高等学校才好。恩格斯复信道,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因为大学里每一门科学尤其是经济学被糟蹋得很厉害,关键是要自学,并掌握有效的自学方法。

恩格斯在信中说:“从真正古典的书籍学起,而不是从那些最要不得的德国经济学简述读物或这些读物的作者的讲稿学起。”“最主要的是,认真学习从重农学派到斯密和李嘉图及其学派的古典经济学,还有空想社会主义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的著作,以及马克思著作,同时要不断的努力得出自己的见解。”也就是说,要系统地读原著,因为“研究原著本身,不会让一些简述读物和别的第二手资料引入迷途。”

从其阅读过的书目来看,他虽然也读过大量的通俗小册子,报刊等,但花功夫最大,读得最多的还是那些经典原著。他认为,系统读原著是从事研究的一种正确的读书方法。这样,可以了解一个理论的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不仅可以全面系统地掌握基本原理,而且可以掌握其发展过程,了解这一理论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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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中国成语故事《不合时宜》中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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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State of Lu, there was a couple of husband and wife, the former being an expert shoemaker and the latter a skilled hand in wearing taffeta. One day after consultations they decided to go to the state of Yue to earn a livelihood. The neighbors advised them not to go when they learned about their plan. "Dont go there," said one neighbor, "If you go, you can never earn a livelihood."

"We cannot understand you," interrogated the couple, "We have a find command of our art, how could we not earn our living with our work? Dont make a fool of us, please."

"Indeed, you have your skill," explained the man, "But have you taken notice of the fact that shoes are made for people and the silk taffeta are for hat-making? The people of Yue dont wear shoes, for they are barefooted. Again, they like to have their hair spread out over their heads and they never use hats. To whom should you sell your shoes and hats then?" Experienced though you are in the arts, yet the arts you have mastered are useless there."

After this explanation, the husband and wife now understood that anything that was not adaptable to the objective world would be useless and unpractical.

鲁国有对夫妻,男的是鞋匠,鞋子做的很好;女的是织绢能手。有一天,他们商量想到越国去谋生。消息传到四邻后,有人对他们说:"不要到那儿去!否则你们一定无法生存的!"那对夫妇说:"我们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们都有一套手艺,怎么 会生活不了呢?别胡说了!" 那人说:"对呀,你们虽然都有一套手艺,可是你们要知道,鞋子是给人穿的,但越国人都赤脚不穿鞋子,你们织的丝绢原是做帽子用的,但越国人喜欢披着头发,不戴帽子,你们的本领虽大,手艺虽高,但你们做的鞋子、帽子去卖给谁呢?那对夫妇这才明白,凡事如果不合时宜,不适合客观环境就不中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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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两只帽徽的军帽名人故事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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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哥马利是英国杰出的军事家、战略家,参加过两次世界大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著名的盟军军事指挥官,入选“最伟大的100名英国人”,并以50年的军旅生涯而成为英国历史上服役最久的将领。

蒙哥马利是一位谨慎、彻底的战略家。他不打无准备之仗,在部属中享有极高威信。

蒙哥马利精通驭兵之道。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充满硝烟的前线,英国官兵时常看见一位身材高大的将领,察看地形,指点部署,与官兵交谈,有时还亲切地拍拍士兵的肩膀。士兵们一下子就记住了这名将领,因为这位将领戴着一顶与众不同的军帽。别的将领和士兵的军帽都只镶嵌一只帽徽,而这名将领的军帽,却镶嵌着两只帽徽,一只是将军标志的帽徽,一只是装甲兵标志的帽徽。

士兵们互相一打听,原来此人是英国陆军元帅蒙哥马利。元帅亲临一线,让士兵们又兴奋又感动,士气大振。蒙哥马利元帅为什么要戴两只帽徽的军帽,大家又好奇地猜测起来。有的说元帅喜欢标新立异,故意猎奇;有的说元帅是以此显示自己特别重视装甲兵的用途。随着猜测的传播,士兵们深刻地记住了元帅,深刻地记住了元帅亲临前线的场景。

后来,还是蒙哥马利本人揭开了军帽带两只帽徽的秘密。原来,蒙哥马利元帅是出于具有实际价值的动机,才戴这样的帽子的。他认为,一个统帅人物要在部队中具有威信和感召力,就必须使下级官兵经常能够在前线看到他。这种认识来自于蒙哥马利的亲身经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蒙哥马利担任排长和上尉参谋,一直让他深感遗憾的是,他从未见过自己部队的总司令。蒙哥马利认为这是英军士气低落、战斗力不强的重要原因之一。蒙哥马利戴这顶镶有两只帽徽的特殊军帽的目的,就是为了让部队官兵能够经常看到他,并记住他。他说:“各部队官兵看到这顶帽子,就知道我来了,就知道我对他们的所作所为非常关切,就知道我不只是坐在安全的后方,高高在上发号施令,我是和他们站在一起,并肩作战。”

两只帽徽的小小军帽,成为了蒙哥马利元帅的象征,成为了元帅深入一线与士兵携手并肩的标志,成为了鼓舞士气提振军心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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