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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通济”安保交管多项措施发布详解(20篇)

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28日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全文如下:下面开学吧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行通济”安保交管多项措施发布详解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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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时代楷模发布厅观后感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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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战争年代,共产党员扛着红旗高呼“跟我上”,最终取得革命的胜利。身先士卒一直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在这场战“疫”中,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冲锋在前,奋斗在排查一线、宣传前沿、医护主战场,用自己的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履行铮铮誓言。

疫情面前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主动加压,身临一线不后退,从“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到“密切跟踪、及时分析、迅速行动,坚定有力、毫不懈怠做好各项工作”。

普里尼说:“在希望与失望的决斗中,如果你用勇气与坚决的双手紧握着,胜利必属于希望。”在大灾面前,任何人都不是旁观者,但干部和医务工作者绝对应该是领导者、先行者。

疫情十万火急,防控分秒必争!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正以以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为人民群众筑起坚固的疫情防控阻击线,让人民群众在疫情面前看到党员的身影,感受到党的温暖,我们要坚定必胜的信心,继续发挥群策群力、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优势,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最终,我们取得了这场硬仗的阶段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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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升初作文的写作详解

全文共 1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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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人,是小学作文训练的基本功之一。在记叙文中,人和事是不可分的,小编收集了小升初作文的写作详解,欢迎阅读。

在记叙文中,人和事是不可分的,关键是看题目如何要求。要求写事的题目,文中的人要为事服务;要求写人的题目,文中的事必须为人服务。写人为主的记叙文,就是要通过一件或几件事,来表现人物一种或多种品质。写人的继续文,叙事不要求完整;记事的记叙文,虚实要求完整,而且要贯穿文章始终。

(一)通过一件事来写人

通过一件事来写人,通常是表现人物的一种品质或性格的一个方面。为了刻画人物,对所写人物必须进行必要的外貌、语言、动作、心理等方面的描写。但是,从以事写人这个角度来说,最好是选择一件最能反映此人某一特点的事,并把这件事写好。在写事情的时候,要选择典型的事例。所谓典型,就是能集中反映中心思想的事,能够表现人物的好思想、好品质、美好情感的事。对小学生来说,选择典型事例,要着眼于小事,选择那些最能反映深刻意义的小事。这样的事表面上看,都是普普通通的凡人小事,但是其中却蕴涵着深刻的意义,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小中见大"。

(二)通过几件事写人

可以分成两种情况:以是用几件事表现某个人的一种品质;二是用几件事表现某个人的多种品质。要注意:用几件事写人,这些事可以是完整的,作者必须把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经过、结果),一一交代清楚,也可以是不完整的,只着重于某几点进行叙述。更多的是在一篇文章中,有的事详写;有的事略写;有的事要求写得比较完整,有的事要求写得比较简单。通过几件事写人,同样要对人物进行必要的外貌、行动、语言、心理的描写。

(三)学会刻画人物

写人的文章要会在叙事的过程中,对最能表现人物思想感情、性格特点的外貌、语言、动作、心理活动等方面进行描写,也就是学会刻画人物。

1、也叫肖像描写,是通过对人物的容貌、神情、衣着、姿态、语调、外貌特征的描写。来揭示人物性格的一种方法。人物的的外貌和人物内心世界密切的联系,具体说:通过外貌描写,使人物的形象更丰满,能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通过外貌描写,揭示人物的身份;通过外貌描写,展示人物在特定场合的内心世界;通过外貌描写,表现人物性格、精神面貌和思想品质。

总之,外貌描写要和表现人物特点、突出文章的中心思想紧密配合。外貌描写要传神,切忌脸谱化,反对那种部分主次,从头写到脚、千人一貌的写法。

2、语言描写有对话和独白两种。

对话是两个人或几个人的谈话;独白是人物的自言自语。语言是人物内心世界的直接表露,对表现人物的思想性格起重要作用。有个性特点的语言可以起到"闻其言,见其人"的作用。语言描写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文章中人物的语言要精心筛选,把那些足以能表现人物的个性特点、最能表现中心思想的语言,写进文章中;二是好的语言描写,一定是符合当时的情景,符合人物的性格、身份、性别、年龄和文化修养等方面的特点。对话描写有四种形式:说的话写在后面,说话人后面用引号;说的话在前,说话人写在后,用引号、句号;前后各引一句或几句,中间交代谁说的,用逗号;只写人物语言,不写说话人。这四种形式要根据实际需要灵活事业,避免行文死板。

3、动作描写

是通过人物的行动、动作,来表现人物的思想性格的一种方法。一个人的行为、动作,往往是他的思想感情、性格特征的最真实的外化。看一个人,不仅要听他怎么说,更要卡他如何做,正所谓"听其言,观其行",因此,动作描写是直接刻画人物形象,展示人物精神面貌,把人物写"活"的重要手段。那么,怎样描写人物的动作呢?

首先,要选择关键性的动作来写。一个人做事的时候,会有许多动作。但他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这些动作一个不少地都写出来。这就要求选择那些关键性的、最有意义的动作来写。

其次,要写准确。同一个动作可以用很多动词来表示,但只有那些有特色,最能反映人物气质的动词,才能把人写"活"。有一位作家说过,最难的不是写动作,而是写出有特点的动作,从动作中写出人来。

4、心理描写

心理的人物内心的活动,是无声的语言。人物内心世界,指人物内心的喜、哀、乐、忧伤、犹豫、嫉妒、向往等复杂的感情。在写人的文章中,恰当地描写人物心理,可以更有效地刻画人物,突出中心思想。心理描写的要求是:要真实,要有根据;人物的心理变化要自然,合情合理;心理描写要为文章的中心思想服务;在描写人物的心理活动时,要客观、谨慎,不能以己之心,度人之意。

小学生作文时,大多采用第一人称("我"活"我们"),采用这种人称作文,就不能用"他想"的形式来写人物的心理活动,因为"我"不可能钻到别人的脑子里去看。此时,可以换一种方式--在描写人物的语言、神态、动作上下功夫,这样可能更合情理,使人感到真实可信。

心理描写除了用"我想"之外,还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提出问题,引入所想的内容。

(2)使用假设,流露心理活动。

(3)字里行间,流露着"想"。

(4)直接抒发心中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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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个人关于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全文共 1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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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此次“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作风整顿专项行动安排,我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深刻查摆和剖析了我这一年多来在思想观念、工作决策、体制机制、服务发展以及营造环境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现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自身学习抓的不紧。一是学习理论不够深入。由于平时工作任务重,大空没有,小空净不下心来,没有下决心挤时间学习,平时多满足于读读报纸、看看文件,学习理论缺乏深度。二是学习知识不够全面。在学习中有时存在实用主义的思想,用着就学,急用急学,先用先学,学习面还需拓宽。三是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虽然在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政治理论上也投入了一定精力,但在运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上还有一定差距,创新性地推进工作的措施和方法还不十分多。

(二)调查研究不够深入。调查研究工作开展得不够深入,不够细致,不够广泛,在办公室听汇报多,会议多,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的时间少,对广大服务对象的所思、所想、所求了解的不够全面,在问计于民、切实帮助基层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方面投入精力较少。赴基层调研的时间和效果还远远不够,调研的方式还有待改善。由于调查研究的基本功还不够扎实,致使一些工作落实的还不够到位,不够理想。

(三)贯彻民主集中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对一些问题决策时,有时在比较急迫的情况下征求意见不够细致,不够全面,还存在没有充分让大家发表意见而急于拍板的现象。

(四)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规范管理付诸行动晚。就任局长之初,也确实在完善会议、学习、考勤、日常事务管理等方面加强了制度建设,促进了局系统的规范化管理。但没有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督机制,致使一些干部的服务不到位、服务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以上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虽出现在表面上,但却产生在思想中。从更深层次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一)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分析自己在思想观念、工作决策、体制机制、服务发展以及营造环境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从自己是党的先锋队一员,肩负着重要历史责任的高度去认识学习的极端重要性,没有从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现实需要去认识学习的紧迫性。因而不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学习,并在学习中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造好主观世界,进而运用科学的理论去很好地思考问题,有效地解决问题。

(二)宗旨意识不够强。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体现在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上,体现在对事业的责任感上。自己有时忽略了自己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需要在“全心全意”上去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造成深入基层少,深入了解困难群众的疾苦少,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没能及时的给予解决。

(三)对制度建设的作用认识不深刻。原来总认为大家都是机关干部,觉悟都比较高,对一些干部出现的问题多提醒,多敲警钟,就能解决问题,造成一些规章制度没有出台,一些运作程序不太规范,致使一些干部放松了要求,在工作中服务不到位、服务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

(四)自我要求不太严。作为局主要领导,应该高标准、严要求,时时处处走在前,干在前,为大家做表率,做榜样。多年来,自己虽然也努力做了,但做的还不够,有些问题如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决策前征求意见不深入、不全面问题等等,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自我要求不严造成的,如果自己一直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这些问题都能够缓解,能够克服,能够避免。因此,必须始终以领导干部的标准管好自己、规范自己、约束自己、提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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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最美教师发布仪式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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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使我懂得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性,更加坚定了做一个合格人民教师的信心。

记得有位教师说过:“谁爱孩子,孩子就爱谁”可见,爱是通往教育成功的桥梁。纯真的爱心是“施爱”的基础。有人说:一切的教育方法,一切的教育艺术都产生于对幼儿无比炽热爱的心灵中。因此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应该做到爱孩子。刚接触孩子,他们纯真的笑容感染了我,因此对于一些童趣十足,忧伤大雅的举动我总是宽容对待,欣赏他们的可爱之处,保护他们珍贵的自尊心。

真挚的情感是“施爱”的前提,教师真挚、深厚的情感可以发出强大的爱流,有利传导,教师把心里的情感用语言、行为表达出来,师生间通过精神的交流达到思想的感情上的联系和信赖,教师真挚的情感在幼儿的情绪上就会产生共鸣。打开幼儿的心扉引导他们走上一条充满自信,充满欢乐的人生大道,这比什么都重要。

尊重幼儿是“施爱”的关键。尊重幼儿的人格,尊重幼儿的感情,有礼貌的对待幼儿。严厉的责备和不适当的批评都会招来失败,甚至导致师生的对立。因为他们的自尊心强,对他们的的教育方法是:避开严厉的直接批评、尽量和风细雨,说服教育。

了解幼儿是“施爱”的途径。教师对幼儿的情况要深入了解,对幼儿的心理变化要细致观察,只有这样教师才能以更好地接触到幼儿情感的点子上了,这种接触点就像是个突破口,它往往是教师传授爱的门路。老师用心去多方面地了解幼儿,然后适时地进行鼓励,这可能改变幼儿的一生,毕竟,一个人人品好、城实、最可贵。

教师生活在幼儿中间,深知幼儿需要教师的关怀与爱护,而喜欢得到这种师爱的并非是一个或几个幼儿,而是所教的全部幼儿。但教师只有一个,时间和精神有限,这就必须调动集体力量,通过集体力量,通过集体关心,使幼儿感到温暖,相互影响、帮助、扩大和深化师爱的作用。

魏书生老师说:“世界也许很小很小,心的领域却很大很大。”教师是在广阔的心灵世界中播种耕耘的事业,这一职业应该是神圣的,愿我们以神圣的态度,在这神圣的岗位上,把属于我们的那片园地,管理得天清日朗,使我们无愧于孩子,无愧于“人类灵魂工程师”这一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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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携程旅行网董事长梁建章:二孩政策需各方面配套措施

全文共 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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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符合中国未来的发展。而要让政策完全落地,让年轻人敢于生二孩,建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配套,一是包括出台一些补贴抚养小孩的财政措施,可以像其他国家那样,通过直接的经济补贴、免社保和免税等方式进行;二是为育儿提供各种便利,尤其是教育、基础设施等规划需要更有前瞻性,现在很多地方的学校数量按户籍人口规划,远远不够。未来,建议按城市的整体规模来规划教育设施,使育儿没有障碍、入学没有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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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武断引证详解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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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平准书》:“当此之时,网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兼并豪党之徒,以武断於乡曲。” 司马贞 索隐:“谓乡曲豪富无官位,而以威势主断曲直,故曰武断也。”

谓妄以权势独断独行。

①唐 元稹 《授刘悟昭义军节度使制》:“州里行信让之风,乡曲除武断之患。”

②宋 曾巩 《襄州到任表》:“野有羣行之盗,里多武断之豪。”

③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仇大娘》:“邑人 赵阎罗 ,原漏网之巨盗,武断一乡。”

只凭主观作判断。

①唐 刘禹锡 《祭虢州杨庶子文》:“ 比阳 布和,战地尽辟; 寿春 武断,奸吏夺魄。”

②《儿女英雄传》第三一回:“那著书的既不曾秉笔直书,我说书的便无从悬空武断。”

③ 李大钊 《战后之妇人问题》:“我们 中国 的女界,对于这世界的妇人问题,有点兴趣没有,我可不敢武断。”

主观,盲目自信。

①田北湖 《论文章源流》:“吾以古文称《尔雅》,鲜不疑吾为武断,为狂诞;吾岂无以自信哉?”

②鲁迅 《集外集拾遗补编·名字》:“有时也自己想:这实在太武断,太刚愎自用了。”

③洪深 《这就是“美国的生活方式”》第三幕第一场:“非常傲慢和武断,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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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时代楷模发布厅观后感

全文共 1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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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行动起来去做一件事并不难,难就难在把一件看起来平凡的事坚持了几十年、几代人。”29日,甘肃省古浪县八步沙林场“六老汉”三代人治沙造林先进群体的事迹被报道后,在甘肃引起热烈反响。

“沙漠的形成是漫长、复杂的地质和生态过程。而沙漠治理和恢复更是非常漫长的过程。”兰州大学生命与科学学院马妙君教授介绍,“‘六老汉’三代人38年来扎根荒漠,种树治沙,用三代人的坚守和不懈努力换来了一条防风固沙的绿色生态安全屏障,让人看到了人类改造自然的精神、坚持和力量。”

“种树难,管护更难,‘六老汉’没有相关专业知识,硬是靠着一腔热血和决心把荒漠变成了绿洲。”怀着对生命科学的向往,李淑艳去年报考了西北师范大学的生物科学专业,一年的专业学习让她对生态环境保护有了更深的认识,“作为生科学子,我们的学习是要保护生命,治理和改善环境,我将尽自己所学,积极投身于荒漠治理事业”。

于雪姣是土生土长的武威人,每年春季经受沙尘暴的“洗礼”是习以为常的事情。得知中央宣传部授予甘肃省古浪县八步沙林场“六老汉”三代人治沙造林先进群体“时代楷模”称号后,她第一时间将新闻转发到自己的朋友圈。她说:“‘六老汉’三代人坚持植树造林、防沙治沙,是我们身边人积极投身环境治理的缩影,我感到由衷的敬佩。我们年轻人要向这六位老人学习,不断培养和提升自己的生态环保意识,去做对家乡、国家发展有益的实事,为家乡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同样是武威人,任彦旭离“六老汉”更近。他在古浪县黑松驿镇工作,看到全国各地的媒体都在报道古浪治沙“六老汉”的故事,他感到十分骄傲。“‘六老汉’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尤其是作为乡镇干部,我们更要发扬他们的治沙精神,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做好本职工作,努力为建设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和谐古浪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何延忠看完“六老汉”治沙事迹后,倍感治沙光荣。20_年,何延忠带领员工老小两代人驻扎敦煌阳关的风沙口库姆塔格沙漠,治理危及阳关的沙害水患,创造发明了以水患治沙害的“沙漠都江堰”治沙模式。他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参与到生态环境的治理中来,为沙漠增一片绿。”经过何延忠等两代人近20_年的努力,目前敦煌阳关生态治理面积达134平方公里,新增可利用水达20_多万立方米,保护受益面积达900多平方公里,每年汛期阳关泛滥成灾的洪水泥石流得到了有效治理,吞噬阳关的沙害也得到了有效防治。

王焱是甘肃静宁县三合乡张安村的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他为“六老汉”“献了家庭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的当代愚公精神所感动,也亲眼见证了自己驻村帮扶的父老乡亲们,把“跑土、跑水、跑肥”的贫瘠山地,一点点修建成层层平整梯田的事实。他说:“八步沙‘六老汉’艰苦奋斗的精神坚定了我们张安村脱贫奔小康的信念和决心。”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他们的一生是同黄沙抗争的一生。”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_级研究生李宁被“六老汉”治沙的故事深深打动。他说:“沙漠上映照着绿意的树苗,是三代人的治沙心。生态环境的改善不仅带来了绿水青山,也为当地农民带来了金山银山,这是绿色发展理念的生动践行,也为建设绿色甘肃树立了榜样。”

情系大漠写春秋,薪火相传志越坚。“六老汉”三代人承包沙漠,以身许沙,守住了古浪的绿色底线,铸就了一道坚守的生态屏障,书写了从“沙逼人退”到“人进沙退”的绿色篇章,唱响了一曲令人动容的生态文明壮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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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行通济”活动现场安保示意图

全文共 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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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通济,冇闭翳”,一年一度的佛山传统民俗盛事“行通济”将在元宵节当晚举行,警方预计今年参加人数可能超过70万人次。在上海外滩跨年活动发生踩踏事故致36人死亡的惨剧后,佛山将如何保障“行通济”安全?

3月1日,禅城区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行通济”的路线、安保、交通等相关情况。其中,今年行进路线将向南北分别延长1.3千米和3千米,管控范围进一步扩大,安保警力将增加700人次。同时,警方提醒市元宵节当晚7时开始,禁止非佛山籍车进入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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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考研英语作文写作方法详解

全文共 2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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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段

第一段四个句子,第一句宏观描述图画,并谈图画看似可笑但发人深思.第二句写出图画最强烈的视觉效果,第三句是主题句,谈用二十个单词的爆发力句型谈该现象对个人的发展和进步有破坏性,并引发思考,第四句是用贬义词批判这个现象是强烈的指责。

1、As is vividly depicted in the picture, which seems to be humorous and ridiculous but thought-provoking on second thoughts.

2、The most striking feature that impresses me deeply is that unbelievably,

3、Recent few years has witnessed a phenomenon of 主题 which seems to be disastrous to individual survival and prosperity.

4、This phenomenon of 主题 should be condemned severely or made illegal.

二、中间段落

中间段落从两方面论证问题的危害,并举例论证,预测危害的趋势

第二段七个句子,首先第一句从宏观上谈这种现象的总的有两到三个点危害或者原因,第二句谈这个现象的第一个危 害,用 “not only, but also”的五星级句子,通常是谈对个人身心健康的危害性, 第三个句子谈第二个危害,通常是用一个豪华级的比较级的句子,让老师耳目一新,通常是谈这个现象对社会的危害.第四个句子谈对家庭或学校的危害.第五个句 子谈一个代替 “for example”的十五个单词的好句子,意思是说没有更好的例子来证明正如下文.第六个句子是例子群体的出现,谈根据一项调查表明,80%以上的人只要从 事经历过这个消极的现象一定会对个人在精神和生活上有危害.最后一句话是预测趋势的二十五个单词的钻石级的句子,谈以下预测趋势,表明这种现象再这样下 去,就会导致恶劣的结果出现,甚至是毁灭性的后果。

1、To account for the above-mentioned phenomenon, several serious effects have been put forward.

2、To begin with,主题 not only results does harm to our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but also results in a frustrating and humiliating life.

3、In addition, nothing is more harmful than主题 to contradict with a harmonious society.

4、Last but not the least, no issue is as harmful as 主题 to increase family burdens, which is a threatening situation we are unwilling to see.

5、No better illustration of this idea can be thought than the example mentioned below .

6、According to a survey made by China Daily, 63.93% of young people who have ever experienced主题will live a dull life or even feel loss of hope about the future.

7、If we cannot take useful means, we may not control this trend, and some undesirable results may come out unexpectedly, we will see the gloomy future of something.

三、结尾段落

最后一段要强调解决问题,谈的两点建议通常是提高人们的意识,加强执法

第三段六个句子, 第一个句子是下个结论,谈解决问题的必要性.第二个句子是第一个建议谈的是加强立法惩治这个现象,第三个句子谈提高人们的觉悟关于着这个现象能提高人们对 这个现象的觉悟.第四个句子谈个谚语,谈一下实践我的建议的重要性.五个句子谈解决的任重道远.第六个句子是解决问题之后的美好的未来。

1、From what have been discussed above, it is therefore, necessary that some effective measures are taken to prevent主题.

2、On the one hand, we should be sensible to strengthen the enforcement of the laws to protect something.

3、On the other hand, it is demanding for us to keep people aware of the importance of saving somebody out of the evil hands of destruction.

4、However, it is easier said than done.

5、Although the fight against it is long-standing and tremendous one,our efforts will eventually pay off.

6、Only when you attention to it can you see a colorful and harmonious future better sooner or l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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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立秋防暑措施

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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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仍有夏的高温,加上天晴少雨,气候干燥,此时感染到的燥邪为温燥,主要伤阴,即损害人体的津液。症状是皮肤干燥、眼干裂、舌红少津、毛发干枯、小便赤黄、大便干结、口鼻咽干、胸痛干咳少痰、痰中带血丝,甚至发中至高热。

由于空气中水分减少,很多与干燥有关的疾病会高发,从中医角度来讲就是“秋燥”,所以不论是健康人还是有慢性疾病的人,在这个时节要多补充水分,多吃“凉”的食物。

通过介绍,大家学会了2015年几月几日几点立秋防暑措施了吧。希望小编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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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纪委五次全会公报发布

全文共 3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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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1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纪委委员125人,列席365人。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任务。全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审议通过了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全面总结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2014年,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讲话深刻分析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党内监督。讲话着重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对遵守政治规矩进行了全面阐释。指出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讲话充分肯定了一年来纪律检查工作取得的成绩,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寄予殷切期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体现了崇高的党性品格、担当精神,对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全党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密切联系思想实际,深刻学习领会,融会贯通;紧密结合工作实践,认真贯彻落实。

全会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为过去的一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严肃查处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案件,深得党心民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清理省一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解决职能越位、错位、不到位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成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巡视全覆盖,对19个部门和中央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巡视,巡视强度力度全面提升、效果显著。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强化党内监督。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坚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治病树、拔烂树,形成震慑,深入开展国际追逃追赃,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教育监督管理,以铁的纪律建设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全会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得益于党中央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得益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得益于纪检监察干部付出的辛劳和智慧。全会总结了两年来的工作体会。一是党中央从严治党的鲜明立场、坚决态度和强有力措施,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就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惩治腐败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二是坚定立场方向,聚焦目标任务。我们党进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立场是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当前任务是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纠正“四风”,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不是一阵子,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节奏和力度,把工作一步步引向深入。三是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在党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必须落实各级党委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只要全党共同努力,我们就一定能从严峻复杂的形势中走出来。四是必须聚焦聚焦再聚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的纪律刚性约束。从严治党首要的是严明党纪,要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五是紧紧依靠人民参与支持,释放群众和媒体监督正能量,使监督无处不在。六是冷静清醒判断形势,客观审视面对的挑战,树立必胜信心。要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坚持标本兼治,选对人用好人,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监督,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强化“不能”;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确立“三个自信”,强化“不想”。

全会强调,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全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巩固深化“三转”成果,进一步解决组织、形式转变后思想认识的深化和工作的到位问题。深入推进市级纪委清理议事协调机构,重点研究探索县及县以下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问题。

第一,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对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纪律是党的生命,纪律建设就是治本之策。我们党是肩负着历史使命的政治组织,必须有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必须遵守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我们党决不容忍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要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抓紧修改党风廉政建设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

第二,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制定实施省区市、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围绕“四个着力”,聚焦突出问题,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专项巡视,提高频次、机动灵活,扩大巡视覆盖面。对已巡视过的地方或部门开展回头看。今年要加大对国有企业的巡视力度,实现对中管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巡视全覆盖。加强派驻监督,新设8家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完成对保留派驻机构的改革和调整,实现派驻全覆盖。

第三,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要巩固成果,推动地市一级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第四,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锲而不舍、狠抓节点、扩大成果。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问责。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社风,倡导时代新风。

第五,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突出纪律审查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作为审查重点,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纳入依规惩处的重点内容。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

第六,加强国际合作,狠抓追逃追赃,把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健全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强化与有关国家、地区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突破重大个案,形成威慑。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推动落实《北京反腐败宣言》,做好防逃工作,布下天罗地网。

第七,落实监督责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的调整。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申维辰、梁滨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之前作出的给予申维辰、梁滨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

全会号召,全党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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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闪亮的名字—2024最美教师发布仪式》观后感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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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最美教师”的感人事迹。我的心久久未能平静,看着那一个个平凡的名字,殊不知,名字的背后却书写着一个又一个感人至深的真实故事传说传说。这些河东教师,在不同的环境中,却发扬着最伟大的民族精神——无私奉献,他们的精神、他们的行动正是对教师高尚师德的最美好的诠释。

提及这些最美河东教师,无论是爱生如子,还是扎根乡村……不管是什么,他们的信念都是共同的,那就是做好教育,一切为了孩子。他们为了那一双双渴求知识的眼睛,为了让大山里的孩子走出去,他们不辞辛苦,任劳任怨,用自己的知识、自己的爱心与责任心谱写着一曲又一曲动人的乐章。我要向“最美教师”学习:

第一是忠于职守、高度负责的精神。最美老师,美在责任。她们的责任心充分体现了对学生尽心、对工作尽职、对社会尽责的态度,充分体现了她们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精神。向她们学习,就是要树立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把岗位当作社会责任,把工作当作一种事业的追求,满腔热情的、全身心的投入各项工作,踏踏实实的干事,兢兢业业的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第二是乐于助人、至善大爱的精神。最美教师,美在大爱。这种爱就是把学生真正放在自己的心里,对学生不嫌弃、不抛弃、不放弃,坚守着可以没有大师,没有大楼,但绝不能没有大爱的坚韧的信念和价值。向最美教师学习,就是要传承中华的美德,弘扬大爱精神,本着爱人民、爱社会、爱他人的博大情,扎扎实实的做好为群众服务的各项工作,努力把河东打造成为充满爱心,人人向往的幸福之城。

第三、学习他们敬业爱岗、高度责任感、使命感。敬业与爱岗都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使命,教师只有爱这个职业,才能珍惜这个职业;只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几十年如一日的坚守才能不辱于使命。教育不是一人的事业,而是整个中华民族的事业,因此教师要具备高度责任感、使命感,把这个工作当作一种事业的追求,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敢于担当、勇担重任、尽心尽责,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

总之,作为在教育事业中默默无闻的我们,更应该奉献自己的一片爱心,去关爱那些需要关注的孩子。当他们遇到困难时,我们伸出热情的双手;当他们犯了错误时,我们给予耐心的批评教育;当他们取得进步时,我们给予他们莫大的鼓励。爱生如子,这就是教师精神的真世界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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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微软发布Win10首次重大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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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1月13日早间消息,微软本周四发布了Windows 10的重要升级。在升级之后,PC的启动速度将变得更快、照片将更清晰、日程提醒将更易设置,而PC的运行将更流畅。不过,用户界面不会有太大改变。

实际上,这是Windows 10的首个“SP”(服务包)。Windows SP通常会修复多个漏洞,并增加新功能。不过,微软已不再将这样的升级称作“SP”。目前,微软正在采用“Windows即服务”的模式,持续发布软件升级。微软表示,随着用户持续提供反馈,Windows 10将获得不断的改进。

微软Windows和设备集团执行副总裁优素福·迈赫迪(Yusuf Mehdi)表示:“我们将其称作11月升级。这表明,我们正在摆脱SP的概念,但事实上,这就是SP中的代码。”

微软表示,最新升级将使Windows 10的启动速度比Windows 7设备快30%。Edge浏览器将获得类似Chrome的功能,支持用户在所有Windows 10设备之间同步收藏夹。用户还可以使用手写输入,在Cortana虚拟助手中设置提醒。而一系列驱动程序升级将帮助Windows 10 PC拍摄出更好的照片,运行更流畅。

此次升级对企业用户同样意义巨大。微软向Windows 10加入了一系列功能,使这一系统在企业环境中的部署变得更简单。例如,在升级之后,IT管理者将可以更好地控制,Windows 10如何在他们的组织中进行升级。

目前已有超过1.1亿台PC运行Windows 10系统。Windows 10于7月29日发布,因此已成为普及速度最快的Windows版本。

微软预计,企业用户也将很快升级Windows 10系统。市场研究公司Gartner估计,到2017年,将有50%的企业开始部署Windows 10.

本周四,Xbox也将获得Windows 10升级。微软的目标是到2018年使Windows 10运行在超过10亿台设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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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坚持梦想的作文详解

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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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一个美丽又神圣的词语。每个人都有梦想,或多或少,或伟大或渺小,或壮烈或平淡。可是美丽的梦想啊,又有几个能如花朵般绽放?心若在,梦就在!没有梦想的人生将是空虚寂寞的,梦想它会随着思想的前进而改变。儿时的梦想是希望自己像一只小鸟一样,在广阔的天空上自由飞翔。但现在我长大了,我坚定了自己的梦想,那就是——当漫画家!心若在,梦就在!只要有心,梦就会在。我之所以有这个梦想,是儿时我与爸爸去图书馆看书,那时我无意中发现一本漫画书,漫画书中的人物都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迷人,那么的真实,那么的让人陶醉。那时我心想,要是我长大了当个漫画家多好呀,画出千千万万幅美丽动人的漫画。我把这个梦想告诉了我爸爸,我原本以为爸爸会同意,因为我做什么事,爸爸都会支持我,鼓励我,可是这次他竟然不允许我有这个想法,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他会这样?当漫画家有什么不好?我相信我一定会实现我这个梦想的!在一个星期后,爸爸知道我每天在画画,于是他看我画的画,表情立刻严肃起来,说;这么难看,还想当漫画家,简直就是痴人说梦话!我的自尊心瞬间被他的一句话给打击了。在那一刻,我有种想放弃当漫画家的恋头,爸爸你可知道你的这一句话深深的伤害到我了吗?我想你不知道吧。心若在,梦就在!我坚持这个信念,可是被爸爸的嘲笑给打败了。放学回家,我跟爸爸说明了这件事,爸爸带着讽刺的语言说;这么不堪一击?经不起别人的几句话麽?如果真是这样,你没有资格说梦想!那晚爸爸跟我说了很多,我哭了,原来我是这么的不堪一击。心若在,梦就在!经过那件事后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在追逐梦想的过程中,少不了别人的嘲笑,少不了别人的讽刺,但那又怎样呢。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退缩,下一站的梦想未必比上一站的梦想那么合适。相信自己你可以做到的,梦想它在等待你去打破它,你又怎能半途而废呢?泉水挑不干,知识学不完,只要我们为自己的理想去努力冲破难关,就必然有事者事竟成。朋友们,梦想它是看得见的,只要用心,它就在,请给梦想一次开花的机会吧!其实我知道爸爸是在跟我说气话,就是想让我去坚持这个梦想,爸爸谢谢你给我另一种方式的鼓励。心若在,梦就在!

[关于坚持梦想的作文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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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时代楷模发布厅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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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医疗救援队星夜集结、千里驰援,由您率领的中医“国家队”,全线接管了江夏方舱医院,您全过程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病人零死亡、零回头、无一转为重症,医护零感染。”

这是江夏方舱医院“关舱大吉”的最后总结,而这一切的背后,是几十年中医研究的厚积薄发。

72岁的您身先士卒,坚守抗疫一线,诠释了医者仁心,也诠释了一名老党员的忠诚与担当,您不计个人得失,只愿山河无恙。我们作为一名天中人,即使身处后方,也要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为抗“疫”尽微薄之力。

(二)作为一名党员、一名中医经典课程教师,在此次抗击疫情过程中,我深感责任使命,尤其是在张伯礼校长您不辞辛劳、不畏病痛,远赴武汉奋战疫情防控一线的精神感召下,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守岗位,为培养高素质中医药人才奉献青春、贡献力量。

(三)

古稀之年,仍坚持出诊,您的身影一直在人民需要的地方。17年前,抗击非典前线,您挺身而出、义无反顾;庚子新春,您再次逆向而行、披荆斩棘。大年初三您带领一大批中医药专家前辈逆行奔赴武汉,你们亲自为感染患者处方开药,辨证施治,取得了中西医结合治疗的良好效果,使中医药这座文化宝库在新时代、在关键时刻再次发挥出重要的作用,惠及广大患者。悬壶济世,医者仁心,在您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您是天津的骄傲,是中医人的榜样,作为天津中医药大学的一名学子,作为共产党员,我们应深刻学习您的精神,提升自我能力,珍惜时间,提升技能,努力用自己的力量助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助力医学事业的进步。

(四)

医之大者,为国为民。伯礼校长奉命于危难之间,古稀之年逆行武汉,挺身而出坚守江城。在每日超负荷工作下,胆囊旧疾复发,摘除术后仅仅三天就再一次投入到抗疫工作中,不计个人得失,只愿山

河无恙。校长大力推广中医药治疗,亲自为新冠患者辨证施治,使得中医药这座伟大的宝库在国家危难之刻发挥着重要作用。您是我们每一位党员同志学习的榜样,是当之无愧的“英雄”。作为党员的我们,受到了很大鼓舞,我们要努力学习,继承发展,厚积薄发,日后在国家需要我们之时冲在一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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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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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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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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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最美教师发布仪式心得体会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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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教师,美在心灵,最美教师,实至名归。

吕_老师,他的事迹我早已耳闻,未见其人时,便被他美好的品格所感动,而真正见到他,他的乐观、幽默让人动容,我原本以为,这样一个带有传奇色彩的老师身上一定有很多悲情的东西,但是从他身上,只看出对美好生活、教育事业和学生的热爱与希望。是啊,真正热爱教育的人又怎么会悲情,有的只是对这份事业的无限向往。而他对学生的无私和奉献更让我在台下数次红了眼眶。一个老师能够拯救一个学生,我们便可以称之为伟大,而吕老师拯救了千千万万的孩子,是我们身边最伟大的榜样。正如吕老师的专题题目——不能让任何一朵花在我的手中无声地枯萎,我们一定要学习这种精神,不能让任何孩子在我们手中误入歧途,要让他们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所以趁着我们风华正茂,趁着我们年轻,心中正燃烧着青春的火焰,一定要苦练基本功,掌握一套科学灵活而有效的教育教学技巧。当然,我们更需要修炼一颗充满着大爱的心,爱我们耕耘着的三尺讲台,爱我们有时可爱有时又可恨的学生。

徐_老师,是我们学校的一名老师,今年我有幸和她做了同事,看过她的视频,听过她的事迹,我为她而心疼,为她而感动,更加感觉身边有这么的“最美教师”而如此幸福!

一个人的成长,从心开始。做任何事,“有心”和“无心”千差万别。所有外境都是我们心灵建造的,所有外境,也会随着我们的心灵去改变。对教师而言,如果我们认为教书是很享受的事情,我们就会觉得每件事都很有意义,我们就会满怀激情去做。但是,如果只把教书看成一种职业,你要从中赚钱,获取生存,可能你就会特别计较,如果带着这种心态去工作,你可能就会度日如年。我们应该有自己做教育的“信仰”:教育在我们手上,我们要从中发现,除了挣钱,养家糊口之外更高的意义。这其实就是一种自我认识。

那么,一个教师的意义和价值,到底体现在哪呢?——是让学生的生命因你而动听。钱理群老师的一句话:“中小学教师工作的全部意义,就在于成为青少年学生回忆中美好而神圣的瞬间。”于漪老师也曾经说过她自己是:“一辈子做教师,一辈子学做教师。”其实,那些优秀教师和被我们熟知的名师,一辈子都在不断地学习当中,正是因为学习,才让他们更加优秀,最终为我们熟悉。

教师的成长是对自身完整的不断追求。波斯纳提出了一个关于教师成长的公式:“成长=经验+反思。”所谓“经验”,就是经历和体验,所谓“反思”,就是隔一段时间,回头看看自己所经历的,这样更可能找到前进的方向。

这些最美教师他们为什么眼含热泪,因为他们对教育这片沃土爱的深沉,我们为什么为他们的所作所为、所感所想眼含热泪,因为我们明白,是前辈们对教育这片沃土的热爱,让国家的教育和未来越来越好。

感谢你们的坚持,我们一定要和你们一样,守护这片沃土,为国家的教育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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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隐患2:安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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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约全城有500多个贫民窟,大都依山坡而建,生活着近百万的贫困人口。在全拉美最大贫民窟罗西尼亚,街头巷尾时常可以看到身背AK47的黑帮人员,带着白色小塑料袋兜售毒品的毒贩随处可见。在成功申办世界杯和奥运会后,里约警方已经加大了打击犯罪力度,在公共治安方面加大投入,警方还强攻过十几个长期被武装毒贩控制的贫民窟。但对于暴力犯罪的严重程度来说,警方的打击力度似有不足。

巴西采取“不记名缴枪奖励”制度,就是如果有人上交枪支,不需要报名就可以获得现金奖励的办法,但回应者寥寥。里约警方统计显示,2008年该市共发生5000多起刑事案件,有近百名警察被杀,尽管2009年申奥成功后,这一数字几年来有所下降,市政府在治安管理方面也得到了巴西联邦政府包括资金和人力在内的大力支持,但里约的治安问题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特别是贫民窟的治理问题,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

里约在申办报告中许诺,到2012年底,巴西联邦政府提供总计33.5亿美元的资金用于改善里约治安环境,能否这笔钱用好,用到实处也是对里约的一个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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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厦门今日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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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7号晚上到今天早晨9点左右,厦门东渡站最低能见度仅为63米,出现在今晨5时许。近日早晨厦门还发布大雾橙色预警

雾到浓时,岛内能见度竟普遍不足百米。鹭岛“雾煞煞”的状态,这个月来常发生。气象专家说,往年的4月都是春季大雾的高发期,只是最近阴雨天气实在多,难免让人感慨:“大雾阵阵几时休。”

大雾高发 三天发布5次预警

52米、86米、65米,这分别是昨天岛内东渡、会展中心、植物研究所这三个区域的能见度,时间差不多在凌晨4时许。这样的雾,达到了浓雾级别。

而在集美区的坂头村,甚至只有40米的最低能见度,达到了强浓雾级别。“雾煞煞”的状态,已经持续了好几天。早在16日晚9时开始,厦门市气象台就将原先的大雾黄色预警信号变更为橙色,并且持续发布,直到昨天上午10时40分才解除。导报记者统计,单单前三天,厦门市气象台就发布了至少5次大雾预警信号,其中3次为橙色。

今年以来大雾特别多,至今大雾橙色预警信号就已经发布了10次,每个月都有,其中这个月6日也有一次。

东北风来 今天午后“吹干”鹭岛

只是,这时常弥漫的大雾,到底什么时候会结束?什么时候才能好好地看一看太阳公公?

气象专家说,最近暖湿气流仍然强势,不断给厦门带来水汽,因而雨雾天气居多。不过,随着一股弱冷空气的到达,今天午后起,天气或将好转。

冷暖空气激烈碰撞产生的降水,出现在昨天晚上到今天上午,预测为中雨量级,夜晨仍然有轻雾。不过随着弱冷空气的扩散影响,今天午后降水会停歇,厦门将进入阴天。

气象专家说,这股弱冷空气会让今天的最低温下滑到15℃左右,最高温也只在22℃,并且伴有3-4级的东北风。而正是这风,会吹散雾气,能见度会有所好转。直到周四白天,暂时都不会有明显的降水。

拓展阅读:

雾的危害

1.它还能对输电线路和露天电气设备的绝缘体造成变故,甚至酿成事故,危害人体健康。

2现今科学家认为,雾的产生由于存在“逆温层”,大气很稳定,对流作用减弱,空气中的水汽、尘埃和其他污染物不容易向高空扩散,便只能滞留在近地面当雾滴消散后,污染物便全部进入空气中,造成严重的污染,直接危害人体健康。

3.据科学家测定,雾滴中含有各种酸、碱、盐、胺、酚、尘埃、病原微生物等有害物质的比例,比通常的大气水滴高出几十倍。这种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以呼吸道最为显著。因此人们不要在雾中行走,更不要在雾中健身。

防雾措施

1、尽量不要外出,必须外出时,要戴上口罩,防止吸入有毒气体。

2、尽量少在雾中活动,不要在雾中锻炼身体。

3、行人穿越马路要当心,应看清来往车辆。

4、驾驶车辆和汽车要减速慢行,听从交警指挥,乘车(船)不要争先恐后,遇渡轮停航时,不要拥挤在渡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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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领导担当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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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市委常委会将于近期召开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重点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高市委常委会班子党内生活质量。

会上,县市区党委书记、市人大代表、民主党派代表、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村、企业党委主要负责人等,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直奔主题,谈看法提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市委常委会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大家围绕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改善、城市管理、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中肯地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毛腾飞边听边记,不时与大家插话交流,会场气氛十分热烈。

毛腾飞对与会人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他说,大家给市委常委会班子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既有战略层面也有战术层面的,既有市县层面也有乡村层面的,既有机关层面也有企业层面的,既有发展层面也有党建层面的,既有思路层面也有干部作风层面的,很好地反映了当前各个领域存在问题,为市委常委会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提供了重要条件。对这些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对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要分门别类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切实加以解决。同时,要探索建立和完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长效机制。

毛腾飞强调,民主生活会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要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严格对照《条例》和《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引领作用,用心抓党建,共同谋发展。

阳卫国要求,要对此次会议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及时认领,明确整改责任、整改单位和整改时限;认领意见建议后要高度重视,逐一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同时,还要畅通听取各方意见的渠道,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随时随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为今后改进完善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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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时代楷模发布厅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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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中央各主要媒体对因公殉职的全国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福建省宁德市局蕉城分局原副局长杨春同志的感人事迹进行集中宣传,在福建各地引起强烈反响。中共福建省委日前作出决定,追授杨春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向杨春同志学习。福建广大干部群众纷纷表示,要以杨春同志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尽责,无私奉献,立足本职岗位,以实际行动书写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杨春同志的故乡宁德市是福建省内第二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单位,当地积极开展向杨春同志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标杆,在服务奉献社会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宁德市机关通过开展集中学习讨论、举办党日活动、举行网上祭奠纪念等一系列活动,掀起了向杨春同志学习的热潮。宁德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胡楠表示,全市干警要把学习活动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形成人人“学典型、争先进、比贡献”的良好氛围,立足岗位践行崇高精神,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是每一个党员干部都需要正确回答的问题。杨春同志这位长期扎根、奋斗在基层一线的优秀共产党员,用自己短暂而精彩的人生向党和人民群众交出了一份催人奋进的答卷。”宁德市屏南县局干警江松松表示,要认真学习杨春同志身上的担当精神、奉献精神,学习他扎根基层、心系群众、服务基层的情怀,学习他淡泊名利、廉洁奉公的高尚情操,并将这些精神运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不忘初心、永葆本真,为建设“县强民富生态美的新屏南”而不懈奋斗。

“上汽宁德基地能按序时进度推进各项工作,离不开以杨春同志为代表的广大干群的不懈努力。杨春身上的那股子浩然正气,在日常接触中深深感染着我。”上汽乘用车福建分公司工会主席赵荣华说,在上汽宁德基地项目动工早期,为保证安征迁进度,杨春带领民警成立上汽园区警务室,一线化解矛盾问题。在杨春等人的努力下,短短6个月,宁德市蕉城区完成上汽宁德基地项目安征迁房屋签约100%。

“忠诚的力量催人奋进!”福州市局仓山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主任俞如锋说,仓山区院校众多、商铺林立、人员密集,治安复杂程度高,我们要像杨春同志那样心系百姓,把身边每一起纠纷、每一起小案处理好,让每一起检验鉴定都经得起推敲。

“杨春同志短暂而不平凡的一生,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新时期党员干部和团员青年学习的楷模。”共青团宁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兰薛岩表示,将用好各种平台讲好杨春同志的感人故事,引导当地广大青年见贤思齐,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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