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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通济”安保交管多项措施发布详解合集20篇

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28日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全文如下:下面开学吧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行通济”安保交管多项措施发布详解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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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教师发布仪式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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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使我懂得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性,更加坚定了做一个合格人民教师的信心。

记得有位教师说过:“谁爱孩子,孩子就爱谁”可见,爱是通往教育成功的桥梁。纯真的爱心是“施爱”的基础。有人说:一切的教育方法,一切的教育艺术都产生于对幼儿无比炽热爱的心灵中。因此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应该做到爱孩子。刚接触孩子,他们纯真的笑容感染了我,因此对于一些童趣十足,忧伤大雅的举动我总是宽容对待,欣赏他们的可爱之处,保护他们珍贵的自尊心。

真挚的情感是“施爱”的前提,教师真挚、深厚的情感可以发出强大的爱流,有利传导,教师把心里的情感用语言、行为表达出来,师生间通过精神的交流达到思想的感情上的联系和信赖,教师真挚的情感在幼儿的情绪上就会产生共鸣。打开幼儿的心扉引导他们走上一条充满自信,充满欢乐的人生大道,这比什么都重要。

尊重幼儿是“施爱”的关键。尊重幼儿的人格,尊重幼儿的感情,有礼貌的对待幼儿。严厉的责备和不适当的批评都会招来失败,甚至导致师生的对立。因为他们的自尊心强,对他们的的教育方法是:避开严厉的直接批评、尽量和风细雨,说服教育。

了解幼儿是“施爱”的途径。教师对幼儿的情况要深入了解,对幼儿的心理变化要细致观察,只有这样教师才能以更好地接触到幼儿情感的点子上了,这种接触点就像是个突破口,它往往是教师传授爱的门路。老师用心去多方面地了解幼儿,然后适时地进行鼓励,这可能改变幼儿的一生,毕竟,一个人人品好、城实、最可贵。

教师生活在幼儿中间,深知幼儿需要教师的关怀与爱护,而喜欢得到这种师爱的并非是一个或几个幼儿,而是所教的全部幼儿。但教师只有一个,时间和精神有限,这就必须调动集体力量,通过集体力量,通过集体关心,使幼儿感到温暖,相互影响、帮助、扩大和深化师爱的作用。

魏书生老师说:“世界也许很小很小,心的领域却很大很大。”教师是在广阔的心灵世界中播种耕耘的事业,这一职业应该是神圣的,愿我们以神圣的态度,在这神圣的岗位上,把属于我们的那片园地,管理得天清日朗,使我们无愧于孩子,无愧于“人类灵魂工程师”这一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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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最美职工发布仪式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3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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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男,汉族,1966年4月16日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农艺师,现任_州甘科所副所长、工会主席,_省现代农业甘蔗产业技术体系_综合试验站站长,_省第八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经作专业委员会委员。

_同志,在29年的工作中,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以来,共获得各级政府科技成果奖15项,其中,_省人民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_州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7项;获_省优秀发明创造选拔二等奖1项;在《中国糖料》、《甘蔗糖业》、《_蔗糖》、《甘蔗》等专业刊物上发表科技论文18篇。长期扎根甘蔗生产第一线,工作中,服从工作安排,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爱岗敬业,勤勤恳恳,任劳任,勇于探索、默默奉献,在甘蔗良种示范推广、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甘蔗科技培训方面做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用自己的辛勤汗水滋润着_蔗糖事业的发展,为_蔗糖业的科技进步倾注了自己的心血。

1、抓植保工作,为甘蔗生产保驾护航成绩斐然

分管植保室工作,为把甘蔗病虫为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带领植保团队一班人开展了大量的防治方法和药剂筛选试验,取得了斐然成绩。2006年至2007年,在_县弄璋糖厂蔗区开展甘蔗地下害虫的防治试验研究,结合生产实际,摸索出了一套甘蔗地下害虫综合防治技术措施,并在全州蔗区推广应用,使我州甘蔗地下害虫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减少了虫害造成的损失,《_蔗区甘蔗地下害虫综合防治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项目2008年获_州科学技术一等奖,20_年获_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008年试验筛选出防治甘蔗绵蚜的特效农药噻虫嗪,并创新了施药方法,甘蔗绵蚜由传统的农药喷雾防治改为农药根施防治,从根本上改变了甘蔗绵蚜防治的方法。该技术具有省时、省工,操作简便,防控时间长,防控效果好,安全、环保的特点,一经示范推广,就得到广大蔗农和企业的认可,在甘蔗生产中得到快速推广应用,以甘蔗绵蚜为主的甘蔗叶部害虫得到有效控制。目前,该技术在甘蔗上的应用面积全州每年都在50万亩以上,累计应用面积达350多万亩,挽回虫害造成的甘蔗损失效果显著。《_州甘蔗叶部害虫综合防治技术推广应用》和《推广新型农药噻虫嗪防治甘蔗叶部害虫突破200万亩》两个项目分别获20_年、20_年_州科学技术三等奖。

2、投身甘蔗良种示范推广工作,成效显著。

为充分发挥甘蔗良种对我州蔗糖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在甘蔗品种工作上,_积极参与甘蔗新品种的引进和自育选育工作,并在甘蔗良种示范推广中,积极探索甘蔗良种快繁技术。在甘蔗良种上,参与试验筛选出了新台糖20号、粤糖93—159、德蔗93—94、德蔗93—88等一批早熟高糖甘蔗良种在生产上示范推广;在甘蔗良种快繁技术上,试验研究出甘蔗单芽直播快繁技术,并引进《甘蔗组培育苗工厂化生产》项目加速甘蔗良种繁殖。通过与州内各糖厂直接合作,利用组培和甘蔗单芽直播快繁技术,开展对新台糖20号、粤糖93—159、德蔗93—88等甘蔗良种快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新台糖20号、粤糖93—159、德蔗93—88等一批早熟高糖甘蔗良种在生产上得到快速应用,对我州蔗糖生产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工农性状兼优的粤糖93—159的推广种植,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累计种植面积达300多万亩,为全州蔗糖生产各项指标居国内前茅,发挥了重要作用。《引进甘蔗组培育苗工厂化生产获得成功》、《利用单芽繁殖技术加速甘蔗良种推广效果显著》和《新台糖20号在_蔗区的引进及推广》三个项目分别获2001年、2002年、2007年_州科学技术三等奖;《甘蔗品种新台糖10号在_蔗区的推广应用》、《特早熟高糖甘蔗品种德蔗93-88的选育》和《特早熟高糖甘蔗品种德蔗93-94选育成功》三个项目分别获2003年、2005年、2006年_州科学技术二等奖;《高产优质甘蔗新品种德蔗03-83的选育与应用》获20__州科学技术一等奖。

3、创新服务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分管甘蔗科技示范推广工作,在工作中,创新服务方式,走出去,直接与糖厂、制糖企业合作,把新技术、新产品直接送到田间地头,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的服务指导。依靠企业的资金扶持,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1999年至2002年,先后与景罕、_、_、勐养,_、平原、_等糖厂开展甘蔗良种的快繁合作项目,利用组培、甘蔗单芽直播快繁技术,对新台糖20号、新台糖22号、粤糖93—159、粤糖86—368、德蔗93—88等甘蔗良种进行快繁。_带领一班人生产了甘蔗优良品种组培苗50多万苗提供给相关糖厂种植,现场指导相关糖厂完成甘蔗单芽直播快繁面积2000多亩,繁殖了大量新台糖20号、粤糖93—159等甘蔗良种蔗种,为这些甘蔗良种在全州蔗区的推广应用打下了坚实基础。2006年至20_年,先后与_英茂糖业有限公司、_力量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开展甘蔗害虫综合防治的技术合作。通过技术合作,甘蔗地下害虫综合防治技术、新型农药根施防治甘蔗叶部害虫技术等技术成果在两公司蔗区得以大面积推广应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了大规模的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蔗区蔗农防虫的主动性和技能得到提高,蔗区的甘蔗虫害得到及时有效的防治,达到了协议要求的各项指标。通过走出去,与企业直接合作的方式,企业的需求得到解决,研究出的科技成果得到转化,锻炼了队伍,提升了素质,同时,单位的影响力得到了提升,双方实现了共赢。

4、开展科技培训,成绩突出。

在长期的基层工作中,_把提高蔗农科学种管甘蔗的水平、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的能力,作为己任,不余遗力地做好此项工作。在与企业合作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了大量的甘蔗科技培训工作。通过培训让蔗农掌握了科学种管甘蔗的技术,认识了防虫的新技术、新产品,从整体上提升了蔗农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的能力。参加工作以来,共主讲各种甘蔗种植、中耕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各种大小现场会、培训会171场次,培训甘蔗工作人员、蔗农及糖厂农务人员5640人次,为我州甘蔗生产科技水平的提高和普及作出了自己的努力和贡献。工作得到了业内的认可和好评,他两次被州委、州政府评为蔗糖生产先进工作者,一次获得州委、州政府颁发的为_州蔗糖生产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三等奖。

5、开拓创新,为我州蔗糖产业科技发展再添助力。

20_年,_同志任_省现代农业甘蔗产业技术_综合试验站站长以来,认真履职,紧紧围绕体系任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甘蔗新品试验示范、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甘蔗轻简高效栽培技术及甘蔗间套种技术等试验、示范工作,工作取得较好的进展,为_蔗糖产业科技水平的提升再添助力。一是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得到扩大应用:①机械化整地得到普及;②小型机械中耕培土年应用面积在20万亩以上;③宿根甘蔗深铲蔸筛选出适宜机型,正在加大示范;④甘蔗机种技术得到改进,正在推广应用;⑤甘蔗机械化收获技术有了新进展。二是甘蔗轻简高效栽培技术成效明显:①旱地甘蔗全膜覆盖配合缓控释肥、长效新型农药一次性施用,节本增产效果明显;②试验筛选出适宜我州的甘蔗间套种模式6种,年应用面积近2万亩。三是建立甘蔗新品种、新技术展示示范基地,为甘蔗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打下了坚实基础。

_同志,二十九年如一日,扎根于_甘蔗生产的第一线,为_蔗糖科技普及和发展付出了自已辛勤的劳动和努力。他的付出得到社会的认可,他两次被州委、州政府评为蔗糖生产先进工作者,获州委、州政府为_州蔗糖生产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三等奖1项,四次被州蔗糖办党组、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一次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在他又在为_甘蔗全程机械化技术、甘蔗轻简高效栽培技术、新的甘蔗良种的示范推广而努力地工作着。是一位为了甜蜜的事业更加甜蜜的默默奉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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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时代楷模发布厅观后感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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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首播“时代楷模发布厅”节目,此次节目创新电视表达,用话剧《六老汉立誓》,情景再现上世纪80年代初,郭朝明、贺发林、石满、罗元奎、程海、张润元6位村民立誓要治理7.5万亩八步沙,“别忘了,咱们可是村干部,是共产党员,咱们不带头,谁带头?你们看!这是我拟的治沙合同!我带头!先按上!”

“我也来,我跟着你干!”

“齐声:好,我们一起干!”台词和造型都给人以震撼和悲壮的戏剧冲击力。同时,在表述故事中,还原情感,如在演播室采访第二代第三代愿意不愿意治沙真实的想法,不回避第二代第三代不愿意治沙的复杂心情。正因为还原了情感,反映了他们真实的心路历程,所以才有后来主动治沙“死也要死在八步沙”的感人肺腑的心声。节目中还引入了秦腔等节目形式,赋予了节目艺术感染力。此外还用颁奖的仪式感,庄严郑重向时代楷模致敬,表达了全体人民对时代楷模的爱戴、怀念和学习的情感。节目巧用大屏图片六老汉工作合照和历史影像资料,使故事更真实更可信更生动。

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在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今天,《时代楷模发布厅》播出的甘肃省古浪县八步沙林场“六老汉”三代人治沙造林先进群体的事迹,突出了他们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忠实践行者,是荒漠变绿洲的接续奋斗者,更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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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分担家务的英语作文详解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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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ing Housework

Mother is always the greatest person in the family, because she takes care of everything, she does all the housework, though she is a housewife, what she is so heavy and great. I nearly help my mother to do the housework, when I go home after school, I always go out to play with my friend and then until the dinner, I will come back. Now as I grow up, I start to realize that I need to help my mother, I should share some housework, so that I can reduce her burden. Since I help my mother with the housework, she looks so happy, she will praise me in front of her friends. I feel proud of myself.

妈妈总是家里面最伟大的人,因此她照料着家里的一切,她做了所有的家务,虽然她是一个家庭主妇,但是她所做的繁重而伟大。我几乎不怎么帮她做家务,当我放 学回家后,我总是出去和我的朋友玩,然后直到晚饭时间,我才回来。现在我长大了,我开始意识到我需要帮助妈妈,我应该分享家务,这样就能减少她的负担。自 从我帮助妈妈做家务,她看起来很开心,她会在她朋友面前表扬我。我为自己感到自豪。

[关于分担家务的英语作文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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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施工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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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施工安全顺利进行,交管部门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11月13日23时至11月14日23时(24小时),三环路内环方向主辅路(三元西桥至三元桥)、三环路外环方向主辅路(三元东桥至三元桥)禁止除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通行;

二、11月13日23时至11月15日5时(30小时),京密路双方向(香河园路与新东路相交路口至太阳宫南街路口)禁止除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通行;

三、自2015年11月14日6时起至2015年11月14日23时止,五环路远通桥至上清桥双方向禁止货运机动车辆通行。货运机动车辆可绕行六环路等其他道路。

施工导行期间,将在外围道路多层次设置交通提示标志告知过往司机绕行,同时在主要路口和重要交通节点位置加派警力和维护人员进行分流卡控,增加巡逻力量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清拖事故及故障车辆,保证道路通行秩序良好。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还将安排相应备用警力,随时做好应急支援准备。与此同时,交管部门还将充分利用室外显示屏、北京交警微博微信、北京交通广播和电视媒体全程发布三元桥周边道路运行信息,对出现的突发情况及时预警,引导市民选择最佳出行路线。

交管部门还提示广大驾驶员,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为落实公交优先战略,施工部门将利用三元桥的匝道修建临时导行环岛,三环路和京密路的公交车辆可借用环岛通过三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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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个人关于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全文共 1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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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严格按照这次“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作风整顿专项行动的要求,认真学习,深刻反思,对照要求深入剖析自己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努力提高,现将结果汇报于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1、学习的要求和动力不够

对学习的要求不够高,学习的内容较浅,学习的范围较窄,系统性、专业性、深入性不强,从而使得学习的效果不明显。动力不足,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的自觉性不强。没改变那种“要我学”为“我要学”的良好学习习惯。自己较注重单位安排的各种思想政治及业务学习,而对其他学习的主动性不够;二是学习的钻劲不够。学习过程中,我认真做了笔记,但往往浅尝辄止,没有作深入消化,领会内涵,应用实践;三是学习重点不清。自己没有认真把握学习重点,但求面面俱到,忽视了与教学直接相关的重点学习。

2、责任意识不够强

由于大局意识不够,往往只管自己职责以内的事,其它的事就少有过问。有时,自己明明看到班上存在问题,认为自己不是班主任,不该自己管也就放之任之;有时自己认为无足轻重、无碍大局、可干可不干的事,也就无动于衷;有时本该今天干完的事,也随便拖到明天干。

3、教学工作创新不够

因为思想解放程度不够,教学工作中仍有些默守陈规,拘泥于传统教学思维和模式,不能放开思维,开拓创新。在处理问题时老喜欢“看别人的”或是用一贯的老套路、老办法。对于各种教学规章制度不加辩证分析地贯彻执行。

4、对工作的热情度不够

教学工作是一项既单调而又枯燥乏味的重复性工作,刚接触时,还觉得新鲜。但日复一日地重复,思想上也就有所动摇,工作热情有所减退,对工作的积极性也大不如初,滋生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工作态度。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作风整顿个人剖析材料 1、平时疏于学习

在知识结构日新月异的今天,不学习,就要落伍。以往我总认为,只要能把自己的本质工作干好就行,其他学习都无关紧要,殊不知,学习与工作是相辅相成的。只有深入地、系统地、全面地学习,才能更好地胜任自己的工作。在我自己的教学工作岗位上,我认为只要能把美术课上好就行了,而放松了对其他课的知识学习,加之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对于学习制度坚持不够,老爱犯“三分钟”热情的毛病,这一不良习惯致使学习收效不大。

2、为学生服务的观念弱化

我们的一切出发点应着眼于学生,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真正做到一切为了学生。由于自己性情较急,学生稍有不听话就缺乏耐心,缺少笑脸和热情,总认为他们不是自己的孩子,他们想要怎么样就随他们,对他们也不严格管教,放任自流,与同学们的交流不够,没有与经常与他们打成一片结下浓厚的情谊。

3、思维局限,认识落后

思维局限,认识落后,进取意识不够强,认为工作上过得去就行,不求冒尖,但求稳而不乱,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按部就班,认为只要规规矩矩地按教学条款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办事,工作上不出错,不给学校添乱子,也就问心无愧。没给自己树立起跨越的高标杆,让自己朝着目标坚定地走下去,反而缺乏向更高目标追求和奋斗的激情与勇气。

三、努力方向及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认真学习书本知识,做到全面学习和重点学习相结合,不断给自己“加油”和“充电”,经常和同事们相互交流、相互竞赛,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能力;认真学习各种规章制度,树立爱岗敬业和安全教学的责任意识;积极参加学校的思想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

2、严于律已,增强为学生服务的意识

我们工作的最终目标要体现在为学生服务上。所以在教学工作中,自己始终要围绕为学生服务这先决条件,严于律已,一丝不苟地干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多抽时间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增强为学生服务的责任意识。

3、开拓创新,树立大局意识

在教学工作中,要开拓创新,敢于突破常规思维,想别人之所没想、所不想,树立敢闯、敢冒的精神,只要所思、所识、所想、所为符合教学工作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就大胆地干。自己要勇于剖析自己。经常对照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言行,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积极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向其他同志请教,请别人帮助查找问题,对于别人的批评和指正,自己决不敷衍,坚决摒弃面子思想。努力树立大局意识和集体意识,一切以学校大局为重,服从学校和领导的安排,认真做好教学工作。克服患得患失的思想顾虑,把自己塑造成一位具有时代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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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最美职工发布仪式观后感

全文共 1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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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还光荣吗?劳动还能致富吗?这些略显宏大的命题,近来却屡屡引起人们尤其是年轻人的讨论。在网上,有位经济学家曾抛出一条“毁三观”的结论:劳动致不了富,迅速遭到众多网友从事实到逻辑、从学理到情理的全方位反驳。事实证明,靠双手实现梦想、用劳动创造价值,既是人之为人的朴素道理,也是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更是我们时代深植于每个劳动者内心深处的真诚信仰。

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是事关社会根基的大命题。亚当·斯密在《国富论》开篇即提出主张,劳动是国民财富的源泉;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更进一步提炼了劳动的意义;因为历来重视勤劳致富、信奉劳动创造价值,中国的变革甚至被外媒称为“勤劳革命”。回溯历史,从“铁人精神”到“红旗渠精神”再到“载人航天精神”,正是劳动者手不停歇、抓铁有痕地实干,才成就了今天的辉煌中国。不可否认,社会上一度对劳动的价值有所怀疑,但时至今日,当蓝领工种薪酬普遍提升,一些企业的大工匠年薪甚至高达百万,劳动价值在回归。这些都构成了十九大报告中“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的坚实基础。

今天,劳动者的内涵被前所未有地拓展。网络主播、职业电竞选手、健身私教、梦想规划师……这些之前很少见的工种被创造出来,同时也催生了这个时代新的“人生赢家”。重庆朝天门的“棒棒军”谢幕了,纯粹作体力要求的工作越来越少,呼唤创造力的行业在急剧扩张。随着新发展理念的激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细化的分工,既在拓宽劳动者内涵,也在敦促劳动精度的提升。同样加工一个零件,精度99%是工匠,精度99.99%就成了令人仰视的大国工匠。劳动不仅没有过时,其市场价值还将进一步凸显。

报告强调,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正因为知识与劳动已如卯榫般紧扣,我们重申勤勉的意义,更要强调知识的分量。在知识经济风口起飞的创业者,“臂非加长也”“声非加疾也”,是知识提供了杠杆。这是一种风向,更是一种取向:强调埋头苦干不等于一味蛮干,新三百六十行,哪一行都离不开创新。拥抱知识、技能和创新,是中国人口红利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型的必由之路,也是每一个个体放大人生价值的关键砝码。正所谓技多不压身、不看学历看能力,新时代这杆秤,比任何时候都掂得出一个人的真正分量。

让劳动者梦想成真,勤劳勇敢者最需要的是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更多人生出彩的机会。30多年前,正是城乡间闸门的打开,让束缚在土地上的手脚一下子伸展开,让中国的生产力有了质的飞跃。今天,当户籍改革继续推进,市场机会持续增加,更多人有机会跻身成才成功的大门。但这条大路仍需要进一步拓宽。从金融浇灌“三农”到孵化创业项目,从强化职业培训到提供职业规划辅导,从增进劳动权益保障到消除就业歧视,当每一个最初的梦想被善待,勤勉劳动自然会成为一种信仰。

“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从制度运行的视角看,确保采花的蜂吃到最甜的蜜,甚至比鼓励“蚕吐丝、蜂酿蜜”更为重要,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改革发展的成果才能被劳动者共享。当所有勤劳守法者都能致富,做大中等收入群体水到渠成,劳动的价值不言自明。

“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根本上靠劳动、靠劳动者。幸福不会从天而降,但劳动可以让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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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NASA发布太阳冕洞照片热点

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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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4日消息,NASA发布太阳上的冕洞照片,该照片是由美国宇航局的太阳动力学天文台,在2015年10月10日拍摄的。所谓冕洞是日面上剧烈太阳风产生的地方,它们会携带大量带电粒子流进入太空,轰击地球磁层,1950年,瑞士天文学家瓦德迈尔从日冕仪观测的太阳图象中,首先发现日冕中有些暗黑的区域,他把这种区域叫做“洞”,后来天文学家把这些“洞”定名为所谓冕洞是日面上剧烈太阳风产生的地方,它们会携带大量带电粒子流进入太空,轰击地球磁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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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全文共 5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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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受到宣传教育不到位、民主监督不完善、查处力度不够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仍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解决。

一、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义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农村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发展阶段,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党领导和执政的重要基础。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干部的作风如何,是否公正清廉,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与形象,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全面贯彻落实的重要保证。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斗堡垒,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农村基层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执行力如何,直接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在农村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具体措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基层干部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是党保持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纽带和桥梁,能否自觉抵制和克服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基层的社会、政治稳定。

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新成效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农村基层组织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述廉制度增强了廉政意识。自2002年中共十六大提出述廉制度后,我国基层党组织在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方面又取得了一项新进展。述廉制度要求村级干部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述廉活动,内容包括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落实村民代表大会议案情况,为群众办实事情况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本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等。通过述职述廉,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提高了社会透明度,也加强了对基层干部的监督,起到了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的作用。

(二)专项整治起到了震慑作用。近几年我国持续开展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查办农村部分干部截留、挪用、侵占、贪污国家支农惠农强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非法买卖、出租集体土地问题;农村少数基层干部涉黑涉恶,“以黑治村”,敲诈勒索,欺压群众,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在基层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伪造选票、篡改选举结果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少数基层干部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挥霍公款等违纪违法问题,有效地震慑了腐败分子,挽回了经济损失,教育了党员干部,增强了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满意度和信心。

(三)民主评议规范了政风行风。近年来,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在全国普遍推行,逐步成为依靠人民群众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发展的一种有效形式。以我县为例,2014年,来自社会各界群众代表组成评议员,重点围绕机关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依法行政等方面,对全县22个行政管理单位、39个行政执法单位和31个公共服务单位进行评议,向各单位提出质询意见74条,下达《整改通知书》 13份,确定整改事项42条,对先进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落后的单位给予批评追责,为纠正工作作风、查摆自身问题作出了重要贡献。

1.微腐败廉洁勤政方面对照检查材料

2.廉洁勤政对照检查材料

3.关于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4.基层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5.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四)网络发展拓宽了反腐渠道

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以其特有的互动性强、隐秘性高、速度快捷、影响深远等优势,正迅速成为我国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一柄利器。目前,全国各地各部门纷纷建立了独立域名的廉政网站,有的建立了廉政网页,有的设立了廉政专题,还有的开辟廉政文化宣传窗口。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8年,中国的官方廉政网站就已超过200家,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国的纪检监察网络举报体系。网络反腐易引发公众对信息的关注度,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力量,直接促进反腐工作的同时,也明显推动了党员干部接受社会监督。

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要求,我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1.重经济轻教育。不论是镇(农业园区、办事处)还是村(社区),一些基层党组织的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足,片面地认为:经济发展快,政绩明显,党风廉政建设“不出问题就是没有问题”,过于强调发展经济,忽视了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致使不少干部群众信仰缺失,唯利是图。

2.重经验轻法制。有些农村干部不注重学习掌握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不学法、不懂法、不依法办事,凭着自己的感觉和经验工作,尽管工作热情很高,却很容易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3.重使用轻培养。部分乡镇对党员干部只注重选拔和使用,而不注重培养他们的道德素质和工作技能。被选拔的干部一旦任职后,相关部门便不愿投入资金和时间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教育和跟踪管理,致使党员干部理论考试、实践学习流于形式,不仅难以提升他们的整体素质,而且败坏了学风。

(二)工作发展不平衡

1.宣传多落实少。在反腐倡廉中,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是年年抓、经常搞,但形式单一,局限于开开会议、读读文件、办办橱窗;有的仅停留在订计划、做记录,应付检查、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实效性,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受众“疲劳”现象。此外,反腐倡廉亮点经验没有经过系统整理,一些好的措施得不到及时反馈、宣传和推广。

2.工作杂待遇低。乡镇党员干部除本职工作外还担负着其他任务,导致学习时间少,业务比较生疏,工作力度大打折扣。村干部不是国家公务员编制,所得报酬全部由财政统一拨款,待遇低,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为群众工作的主动性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

3.信访多矛盾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群众利益诉求越来越多样化,特别是征地拆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矛盾引发的信访群访问题,矛盾复杂难调解;群众利益表达方式极端,缺乏理性;党员干部处置问题不及时,措施不到位,个别干部还存在着官商勾结、以权谋私、忽悠群众的嫌疑,不仅解决不了矛盾,反而致使矛盾更加激化。

(三)监督机制待完善

1.村务公开无实效。在村务公开中,有些村(社区)存在公开内容不具体、公开时间不及时、公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尤其是对于一些敏感、存在利害关系的内容,个别村遮遮掩掩、避重就轻。还有些村子的公开栏内容长年不变,上级布置督促就更新,反之就还是老内容。

2.财务管理待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结账时间不固定、未及时进行村社财务公开、财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设置不科学、专业术语太强或者用语模糊等问题。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和监督委员会未能全面参与村社经济活动,群众监督力度不够。有些村的村长会计出纳一身兼,收入不公布,支出不透明,出了问题说不清。更有些驻村干部不驻村,致使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惠民项目失去了知情权。

3.民主监督走形式。民主监督功能发挥不够,仅停留在表面。有些党员干部对村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缺少了解,担心被报复,监督走形式。对村集体土地承包和租赁、重大工程招投标、集体资产处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监督不足,程序不规范,遗留问题较多。虽然成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但主动性监督少,发现问题上报不及时,甚至睁一眼闭一只眼,没有认真履行职责。

(四)干部作风需改进

1.纪律松懈、管理过宽。有的乡镇党员干部上下班迟到早退不守岗,即使按时上班也是出勤不出力,串岗聊天玩游戏、上网炒股搞网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有的党员干部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服务意识差,与群众发生争吵甚至打架行为。这些不仅对机关作风造成损害,而且影响为群众服务。

2.办事拖拉、工作滞后。部分党员干部缺乏敬业精神,工作积极性不高,办事拖拉现象较为突出;有些党员干部对工作没有前瞻性,领导安排做啥就做啥,推一下动一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而且存在畏难情绪,有“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思想,工作滞后,应付了事。

3.墨守成规、缺乏反思。个别党员干部认为自己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面对新问题、新情况,创新意识不够,陷入“老办法不管用、新方法不会用”的尴尬境地;也有党员干部工作不实,作风漂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总结经验、汇报材料东拼西凑,不切实际,缺乏自我反思。

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新形势下,通过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剖析,我们应以教育、制度、监督为抓手,进一步健全、深化、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重视廉政学习教育,打好“预防针”

作风问题、腐败问题,首先是源于思想“滑坡”、信念动摇。因此要把思想教育贯穿基层干部成长的全过程。一要加强党员干部的道德教育,提升党员干部的整体道德水平,积极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和个人品德教育活动,营造大公无私、务实肯干、清正廉洁的氛围;二要抓好警示教育。利用身边的廉政先进典型加以宣传,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同时也要充分运用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明确禁令,划清红线,使党员干部得到警示教育;三要创新教育载体。在充分发挥传统媒介作用基础上,多利用微博、微信、QQ等网络手段,充分挖掘当地文化资源和载体,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廉政教育宣传格局,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常补理想信念之“钙”,布好 “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当好“领头羊”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在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在各级党组织,难点在责任划分、狠抓落实。结合基层实际,一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农村工作之中,纳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落实。二要明确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落实。党委和纪委要找准角色,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可偏颇,二者并重,相互协调、同向同进;三要加强机关纪律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党员干部要增强风险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管得住小节,经得起考验。领导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率先垂范,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永葆党员的政治本色。

(三)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构筑“防火墙”

加强基层反腐倡廉机制建设,健全制度是重点,强化落实是关键。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突出制度的操作性,发挥制度的规范效应。一要推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土地承包和租赁、村集体经济收益使用、重大建设工程的承包、村干部的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等,必须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策,充分尊重群众的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二要健全镇村两级财务监督制度。乡镇、村加强财务制度建设,细化监管机制,严格审批权限,加大镇村两级政务、财务、党务等公开力度,突出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将政务、财务、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基层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党员干部群众“不能腐”的制度体系。

(四)强化民主监督管理,增强“免疫力”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机制,推进民主管理,一要加强党内民主监督机制建设。通过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充分发挥基层自治主体作用,利用民主评议和村民议事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村民自治组织的监督;二要加强基层纪检组织作用,针对干部升职调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以及子女升学、乔迁新居等不廉洁行为易发的特殊时期,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事前监督;三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尤其是广泛应用信息技术、电子技术、网络技术等,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比如开发系统软件,建立实时在线电子监察系统,使权力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四要实行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予以经济责任审计,正确评价干部,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五要深入调研。通过开展入户、入田头、无记名调查等多样化的调研,广泛吸收民意。同时注意保密工作,消除群众担忧,掌握最真实的第一手资料。

(五)搭建法治信访平台,开启“直通车”

信访举报是公众参与反腐败斗争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目前,大量社会矛盾和典型的腐败案件都是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的,但在利益诉求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的情况下,要想达到化解矛盾、惩治腐败的目的,我们必须将群众举报引向专业化和法治化的轨道。一要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载体,推广和完善民生热线、视频接访、绿色邮政、信访代理等做法,多角度使力打造反腐线索“主渠道”。二要引导和鼓励群众向司法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检举贪污、腐败党员干部及事实,而非企图通过暴力上访、越级举报等不理性行为达到反腐目的。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要本着依靠群众、方便群众、取信于民的原则,设置举报箱、专用电话、接待室等,及时接收和处理案件,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同时保护好证人、举报人的人身健康安全。三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通过“亮权示险”,严查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涉农资金发放、涉农管理收费、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密切联系的领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乱纪者绝不手软,形成党员干部群众“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和社会氛围。

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各级党组织要把维护和发展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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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层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5.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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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最美教师发布仪式个人观后感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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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8月29号的学习,使我懂得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性,更加坚定了做一个合格人民教师的信心。

记得有位教师说过:“谁爱孩子,孩子就爱谁”可见,爱是通往教育成功的桥梁。纯真的爱心是“施爱”的基础。有人说:一切的教育方法,一切的教育艺术都产生于对幼儿无比炽热爱的心灵中。因此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应该做到爱孩子。刚接触孩子,他们纯真的笑容感染了我,因此对于一些童趣十足,忧伤大雅的举动我总是宽容对待,欣赏他们的可爱之处,保护他们珍贵的自尊心。

真挚的情感是“施爱”的前提,教师真挚、深厚的情感可以发出强大的爱流,有利传导,教师把心里的情感用语言、行为表达出来,师生间通过精神的交流达到思想的感情上的联系和信赖,教师真挚的情感在幼儿的情绪上就会产生共鸣。打开幼儿的心扉引导他们走上一条充满自信,充满欢乐的人生大道,这比什么都重要。

尊重幼儿是“施爱”的关键。尊重幼儿的人格,尊重幼儿的感情,有礼貌的对待幼儿。严厉的责备和不适当的批评都会招来失败,甚至导致师生的对立。因为他们的自尊心强,对他们的的教育方法是:避开严厉的直接批评、尽量和风细雨,说服教育。

了解幼儿是“施爱”的途径。教师对幼儿的情况要深入了解,对幼儿的心理变化要细致观察,只有这样教师才能以更好地接触到幼儿情感的点子上了,这种接触点就像是个突破口,它往往是教师传授爱的门路。老师用心去多方面地了解幼儿,然后适时地进行鼓励,这可能改变幼儿的一生,毕竟,一个人人品好、城实、最可贵。

教师生活在幼儿中间,深知幼儿需要教师的关怀与爱护,而喜欢得到这种师爱的并非是一个或几个幼儿,而是所教的全部幼儿。但教师只有一个,时间和精神有限,这就必须调动集体力量,通过集体力量,通过集体关心,使幼儿感到温暖,相互影响、帮助、扩大和深化师爱的作用。

魏书生老师说:“世界也许很小很小,心的领域却很大很大。”教师是在广阔的心灵世界中播种耕耘的事业,这一职业应该是神圣的,愿我们以神圣的态度,在这神圣的岗位上,把属于我们的那片园地,管理得天清日朗,使我们无愧于孩子,无愧于“人类灵魂工程师”这一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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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立法法》全文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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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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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全国交通安全日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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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的一条消息引人注目——从2012年起,每年的12月2日将被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有评论指出,这一举措对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

国家为什么要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为什么要定在2012年12月2日这一天?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将如何开展?

设立初衷:让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在许多交警部门人士看来,交通安全日的设立,更是一次意义重大的“升级”。

一年前,公安部将2011年12月2日确定为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在这一天,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举行了以“文明交通,告别陋习”为主题的多种宣传活动。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活动中说:“交通安全与每个家庭、每个人息息相关。公安机关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充分借助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减少交通事故。”

来自公安部交管局的统计数字显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每年都在7万左右,受伤人数约30万,直接经济损失近10亿元。可以说,我国已经进入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期。

日前,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道路交通迅速发展,人、车、路矛盾突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大量存在,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这是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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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央视春晚主持阵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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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除夕夜日益临近,中央电视台2016年春节联欢晚会正在紧锣密鼓的排练和准备当中。从整体的春晚现场设计来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的央视春晚设立东、西、南、北四个分会场,与北京主会场形成五地联动,齐贺新春。而与之相对应地,今年的春晚主持阵容也将采用“6+4+4”新型模式。日前,大家期待已久的春晚主持人已尘埃落定。

在中央电视台一号演播大厅主会场的共有六位主持人,分别是周涛、朱军、董卿、撒贝宁、李思思和尼格买提。周涛的主持端庄大气、收放自如,其主持风格一直深受观众喜爱。朱军主持春晚已经是第二十个年头了,是观众非常喜欢的老面孔。从《直通春晚》到《春节联欢晚会》,董卿一直坚守在春晚最前线,是春晚的主持人也是见证人,今年她将在猴年春晚继续陪观众一起过大年。“小撒”撒贝宁自2012年首登春晚舞台后,凭借风趣幽默、颇具喜感的主持风格使观众认识到了不一样的他。李思思作为央视新生代主持人,在独自担纲《回声嘹亮》等节目主持后,清新活泼又不失稳重的台风,极具观众亲和力。而同为新生代主持人的尼格买提在近些年来也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今年还参加央视大型综艺节目《了不起的挑战》,让更多观众认识了这个率真活泼、阳光帅气的小伙子。

东、西、南、北四个分会场方面,央视将派出四位同样优秀的主持人前去与当地观众共度除夕。其中,主持人李佳明将在福建泉州分会场,与泉州广播电视台主持人赵琳硕合作主持;朱迅将赶赴陕西西安分会场,与陕西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徐杰组成默契搭档;任鲁豫将出现在广东广州分会场,联合广东广播电视台主持人邓璐共同担纲主持;而马跃则会与内蒙古广播电视台主持人欧仁图雅一起,陪伴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分会场的观众们共同守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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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教师对学校的建议与整改措施400字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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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决学生饮水状况,安排专人送水或购置电热水设备。

整改措施:经校委会商定,学校将为每班购置一个电烧壶,解决学生饮用水。

2、突出办学特色,强化传统项目的开展。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整改措施:学校将进一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做好相关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办好学校特色。

3、学校后勤提升造血功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

整改措施:学校在提升造血功能上,想尽办法,开源节流,对内挖潜。学校欢迎教师们提出具体可行的增收节支方案。

5、加强行管与一线教师的沟通,公平、合理落实各项制度。

整改措施:继续实施校委会领导联系年级组制度,深入一线了解教师心声,沟通感情,落实各项制度,促进校务工作有序进行。

5、强化食堂管理,调配花样,丰富营养。

整改措施:学校将加强食堂管理,卫生监控,提高饭菜质量。

6、充实教师业余文体活动。

整改措施:学校适当组织教师业余文体活动,近期将购置部分文体器材,同时提倡全体教师在课间操时,跟学生一起做体操。

建议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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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学生作文写作指导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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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作文教学的序列目前国内正在实验的作文教学序列,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以统编教材为基础的作文教学序列

统编教材的作文扣除安排在教材的“基础训练”中,与阅读教学结合穿插进行。一可分三个阶段:

1、一年级.为中年级写片断做准备阶段。通过看图说话、写话、回答问题等形式训练学生说写一句完整的话、几话连贯的话,同时学写请假条、留言条、简单的日记等应用文。

2、三年级,由说话写话向命题作文过渡阶段。要求能写记人记事和状物的简短的记叙文,要求内容具体,条理比较清楚,语句比较通顺,会用标.点,同时学写板报稿、决心书、通知等应用文。

3、四、五年级,命题作文综合训练阶段。进行记叙文写作方法和作文能力的各项训练,使学生作文逐步做到思想健康、中心明确、内容具体、条理清楚、语句通顺。同时进行一般书信、读书笔记、会议记录等应用文教学。

(二)以景山学校实验教材为基础的作文教学序列

该校实行“读写结合,以作文为中心安排语文教学”,以名家名篇为典范,严格进行写作训练。

一、二年级在集中大量识字的同时,突出字词句的训练进行大量造句、抄书、听写句子和段落、看图写诗写片断、写日记等练习。同时引导学生留心观察和反映周围的人、本、秆境,养成观察习惯,积累写作素材。这样,到二年级下学期,“绝大多数学生就能在教师指导下,写出三、四百字的短文,为下一段作文启蒙打好基矗

三年级是作文启蒙阶段。主要采劝放胆文”的形式,把文章“写开”、“写顺”。从三年级下学期起,就指导学生围绕中,用逻辑思维去选择和组织生活中那些生动、形象、具体的材料,要使文章内容具体,叙述细致生动。

四年级是掌握规律,严格训练阶段,教会学生如何写人、记事、状物等。

五年级是运用规律,提高作文水平阶段,训练学生能写出夹叙夹议央抒情的儿童小品。

应用文则根据难易程度分别插在几个阶段中进行教学。

(三)以中央教科所和辽宁黑山北关实验学校合组的实验教材为基础的作文教学序列

从“集中识字——大量阅读——分步习作”体系出发,制定“三步分段”的教学序列。

1、说话训练,第一段,说一句完整的话;第二段,说几句连贯的话(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第三段,说一段连贯的话(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这步说话训练主要在一年级完龙同时,且要贯穿于小学作文教学全过程.随年级升高而不断提高要求。

2、写话训练。第一段,记录口语和原文,就是记录自己或别人说的一句话、几句话,听写简短的记叙文;第二段,借助现成材料(图画、问题等)写话;第三段,自己搜集材料,《自己所做所见所感所想等》写话。

书面作文训练.第一段,放胆练笔,启蒙开篇;一第二段,分项训练,系统提高.第三段,综合训练,全面达标。

二、作文教学的规律

小学作文教学的基本规律可归纳成四句话二“从说到尾,.从达到作,从模仿到创作,从扶到放到收。”

1、“从说到写”。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为1练学生口头语言.如回答问题.青团说话,叙述观察所见,复或课文,论问题,朗读和背诵课文等。要注意说写结合。把说的话贸。尽一可能让学生写下来。各种书面作文,也要重视会学生先用“说”做准备。“说”和“写”互相配合,一互相参逐。

2、“从述到作”。“述”是学生依据一定的材料。按照一定的要求,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的;而“作”则要求学生自己去选材,通过独丘构思陈述自己的意见,抒发自己的感情,是创造性发表自己思想的方式。“述”的训练先从四、五句短文,到比较复杂的文章,从教师提出提纲让地土叙述,到儿童共同拟定提纲,再到独立拟定提纲叙述,这屯是按“由浅入深,循序渐进,逐步提高”的原则进行。“作”的训练是如此。先是从低年级以图片、实物,学校与家庭生活为题材,叫学生写简单的故事,到写题材更为广泛、内容更为复杂的文章。从写简单的日记、书信,到独立写简短的记叙文和常用的应用文。

3、“从模仿到创作”。给学生以范文,让他们模仿,这对帮助学生写好文章,逐步提.高作文能力的作用是很大的。教师要注意,只要学生作文有了一定的基础,“就要引导学生向创作过渡,否则,模仿会对学生作大起消极作用。

4、从扶到放到收。“扶’,是指对学生写作练习的具体指导帮助。“放”的意思,就是激发儿童写什兴趣,培养儿童的写作习惯,并能放开笔,练习基本写作技能。然后对学生作文逐步提出较高的要求,这是“收”的意思。

三、作文的起步训练

1、明确训练要求

一年级上学期,结合学词学句单元的教学首先让学生直接感知什么是句子,帮助学生建立句子概念。学会议完整话、学写完整句子,初步认识陈述、感叹、疑问、祈使四种基本句式。

一年级下学期,在认识结构简单的单句的基础上,再从一识一些结构比较简单的复句。有意识地提一些常见的句型、句式,让学生练习仿造句子,扩充句子,要在学说连贯话、把一句话写通顶上下功夫。

二年级上学期,通过看图说一句话、说几句话的训练,让学生认识内容较多、形式较复杂的句子群,学会模仿范句套写总分式、并列式、接续式句群.进行初步的逻辑思维训练,使学生观察有序,言之有序。

二年级下学期,通过看图、看静物、看一场景色等观察训练,学习按时间、方位等叙述顺序写一段话,或写小短文。“学习简单的比喻句、排比句、设问句等,练习修改不通顺的病句。

2、加强说话训练

①口语训练从第一堂课抓起。儿童入学的第一堂课,就围绕“入学教育”的六幅图,进行说话习惯的培养和说好每一句话的训练。

②在看图说话中逐步建立句子概念。凭借学拼音的辅助图画;在看懂图意后,每幅图编一句简单而完整的话让儿童仿说。

③在句式练习中,理解、巩固句子概念。一要让儿童理解怎样便才是完整的一句话,什么样的话不是句子;二是让儿童在练习中学会说和写比较复杂的句子,从而进一步建立司于概念。

④用课文的词句丰富儿童的语言。经常引导儿童模仿运用课文上的语句说话,儿童学一句用一句,口语规范、充实、丰富了,将为过渡到书面语言打下良好的基矗

⑤说写意思连贯的话,要重视思维训练。六年制小语第一、二册教材中,几乎每篇课文后都设计编排了思考练习题。是训练儿童思维和语言的作业。要通过这些作业进行思维训练.通过思维的条理性达到语言的连贯性。

四、作文从说到写的过渡

1、做听写练习。听写就是用文字记录口语,这是作文的基本功。听写训练从一年级第一学期就可进行,开始先听写学过的词语、课文,然后听写教师编撰的句子、短文,或书报上的一段话。这科训练在一二年级几乎可以天天进行。二年级第二学期,学生有了一定的阅读能力,可摘录优美句子、篇段,这样做,不但能激发学生阅读兴趣,而且能为说话、写话积累素材。

2、从造句、写见闻到记观察日记。在学生掌握一定数量的常用词后,开始用词书面造句,先说后写、一词多退。在练习书面逐句的同时,还可让学生写见闻。开始要求把今天看到、听到、说的、做的各写一句话,叫写见闻。要求每天或隔天写一段,这样学生觉得有东西好写,也感兴趣,学生写的内容也慢慢地丰富起来,就成了日记。在此基础上指导学生写观察日记。除了写见闻、写观察日记之外,还指导他们写三言两语。三言两语的面更广一了,可以把他们看到的、听到的,不受命题的限制,通顺连贯地写下来。

3、看图写话。进行看图说话、写话的训练,要注意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在启发引导时.要认真抓好看、说、写三个环节。每一环节有次序地进行具体指名一不能操之过急。

五、三年级作文常规训练

(-)连句成段训练

1、练习以事情发展为顺序的。①把错乱排列的几句话,按照事情发展的先后顺序整理成一段通顺的话。②先听老师讲一个小故事,再把这个小故事分成一段话。③教师给一个开头和一个结尾,让学生把事情的经过部分写成一段话。④仔细观察几幅连续留,并对照每幅图上的小标题,把图上的意思连成一段话。⑤让学生观察一幅宣传画,思考几个问题,再把画面的意思写成一段话。

2、练习以总起分述为顺序的。①给总起句,并规定分达的范围或内容,让学全.写一段话。②给学生一个总起句,要求学生把分述部分写成一段话。③规定内容或范围,要求学生用总起分达的方法写一段话。

3、练习以时间为顺序的。①在指定时间里观察某一事物。如指定在清晨、中午、傍晚三段时间内观察太阳的变化,然后要求学生以时间为顺序把观察结果写一段话。②规定描写对象,要求学生写出它在不同时间里的不同状态。③在几幅图上标明时间,女。这样三幅图:第一幅图是幼苗出土,图上标明时间为“春天”。第二幅图是植物开花,图上标明时间为“夏天”;第三幅图是植物结出果实,图上标明时间为“秋天”。要求学生以时间为序,把图上的内容写一段话。

4、练习以地点。方位为顺序的。①指定地点、方位,如指定写“学校的四周”,要求学生以方位为序写一段话,写出学校四周是什么样的环境。②要求学生按方位顺序写出室内的布置、陈设,如“教室”、“图书室阳等、③给学生一个题目,如小卜河两岸》,要求学生按地点的转移写一段话,分别写出小河两岸的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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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时事论据:广州第一次发布防台风防汛全民动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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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14时,广州市三防总指挥部宣布启动全市防台风防汛最高级别的I级应急响应,发布防台风防汛全民动员令。

未来24小时内,台风将严重影响广州,带来强风与强降雨。

广州市委常委、市三防总指挥部总指挥周亚伟发布社会动员令,宣布三停:停工、停产、停课,除了抢险救灾工作人员,市民切忌外出,民政系统开放避险场所供需要人士。供水,供电,供气,交通,通讯,民政,医疗,主副食品供应要保证供应。

南沙阵风超14级,台风预警信号升级为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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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最美教师发布仪式观后感个人心得

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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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更是引导学生如何做人的引路人。可以说,教师是除家长外,对学生的成长影响最大的人。特别是小学生,平时在家都是父母监护,在学校视老师为最亲近、最信任、最崇敬的人,所以教师的道德、人品表现会对学生产生极大的影响,甚至会影响其一生。所以,教师的师德不只是个人的问题,同时,一个教师只有有良好的师德,才能认真对待教学工作,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才能得到学生的认可。因此,师德是教师的立身之本。而良好的师德师风,则是一个学校的立身之本。

师德的表现是多方面的,教师经常与学生在一起,教师对工作的态度,对学生的态度、对社会的看法,甚至其举止等等,其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影响。所以,我们要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为人表率。如上课时要衣冠整洁,精神饱满,不可将个人丝毫的不良情绪表现在课堂上。更不可在课堂上发牢骚,抱怨学校或贬损其他老师。否则,不仅会对学生产生不良影响,同时也会影响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正人先正己,育人比教书更重要,知识的缺乏可以后天弥补,但一个人的道德观、世界观一旦形成,就很难再改变。所以,教师的责任绝不是仅仅是讲几节课。

师德也是认真对待工作的前提,没有良好的师德,就不会有对事业的责任心,就不可能对工作兢兢业业。只有视教书育人为自己的神圣职责,视学生为自己的子女,才能有端正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我在改学生作业时,对每份作业对认真批改使是两百多人的大班。这样虽然辛苦些,但可以准确了解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也可以了解整体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和教学是否存在什么问题,再有针对性的改进。学生见老师如此认真,自然也会认真学习,而不会随意糊弄,从而激发其学习的积极性,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教师要时刻想着学生,一切为了学生。我们的一节课才45分钟,对学生来说是极其宝贵的,所以我授课的原则是“向45分钟要效果”,尽力使课堂学习效果最大化。当然,这就需要在课前认真备课,特别是对于专业课程,还要在课外多与学生交流,了解学生对背景知识的掌握情况。如我在授课时发现部分学生掌握程度相差很大这种情况时。对于这种情况,就需要事先了解学生,然后对没有学过的和掌握差的学生进行课外辅导补课,使他们能尽快赶上学习,绝不能不分情况地一味灌输。正如一位老老师所说“工夫到了,教学效果自然就有了”。

教师就是要传道、解惑,对学生和同事在学术上不能有丝毫地保留。对于自己编写的教案、收集的资料等,都会毫无保留地提供给学生和同事,有助于学生更好地进行学习,也会赢得学生的尊重。同时别人的进步也是促进自己不断努力学习的动力,正如美国历史学家杜兰特所说“教育是一个逐步发现自己无知的过程”。

树立良好的师风需要每个老师的努力,都要从自身做起,培养良好的师德。希望能借评估的东风,“立师德,正师风,强师能”,使自己的德能更上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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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台风暴雨的保护措施作文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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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的日常防护措施

1.地势低洼的居民住宅区,可因地制宜采取“小包围”措施,如砌围墙、大门口放置挡水板、配置小型抽水泵等;

2.不要将垃圾、杂物等丢入下水道,以防堵塞,造成暴雨时积水成灾;

3.低层居民家中的电器插座、开关等应移装在离地1米以上的安全地方。一旦室外积水漫进屋内,应及时切断电源,防止触电伤人;

4.在积水中行走要注意观察。防止跌入窨井或坑、洞中;

5.预防居民住房发生小内涝,可因地制宜,在家门口放置挡水板或堆砌土坎;

6.室外积水漫入室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防止积水带电伤人;

7.驾驶员遇到路面或立交桥下积水过深时,应尽量绕行,避免强行通过。

行车遇暴雨怎么办

周末到了,气温舒适,很多小伙伴想驾车出行,但自驾最怕遇到一些暴雨等恶劣天气问题,如果遇到暴雨,我们该怎么办呢?据相关专家介绍,暴雨中行车,因能见度下降,地面湿滑,有时还有雷电大风等剧烈天气,这时就应:

1.打开汽车小灯,握好方向盘,小心驾驶,注意行人,低速行驶,慎用制动。因轮胎附着系数低,制动距离会更长,极易出事;

2.遇特大暴雨时,千万不要冒险行驶,应选择较高的安全地带停车;

3.不熟悉的路况,不了解积水深度,不要轻易地让汽车涉水;

4.千万不能急加速,这样飞溅的雨水容易被排气管吸入,造成损伤。应尽量放慢车速,小油门谨慎前行;

5.如不小心车子进水熄火后,千万不能再进行启动,否则发动机将“报销”。而应尽快联系保险公司,并通知4S店施救。也可请路人帮忙,将汽车从水中推出来,尽快进行修理;

6.如紧急需出车,遇有暴雨必须行驶,则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先将空气滤清器拆下或将进气软管抬高,或将排气管用橡胶软管接高。使汽车的进、排气口尽量远离水面,减少发动机进水的可能性;

7.当水淹没高度达到车轮半径时,应尽量避免让汽车涉水。采用挂低档、少加油、慢而匀速行驶的方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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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时代楷模发布厅观后感

全文共 1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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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抗疫人民战争打响,这位中医大家挺身最前线,老当益壮、当仁不让,以“中药漫灌”的理念,科学救治新冠肺炎患者,诠释了阻击疫情关键时刻一个中医药科学家和白衣天使救死扶伤的仁心大爱,不愧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年逾古稀的张伯礼院士,从天津来到湖北,以科学报国的精神,充分发扬中医药特长,在疫情阻击战中指导建起一家以中医药综合治疗为主的方舱医院,率领由来自天津等地中医医疗团队组成的“中医国家队”,书写了挑战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故事,为新冠病毒患者解除病痛,为阻击疫情蔓延争取了主动和时间,充分展示了中医药的科学魅力,印证了中西医结合在抗击疫情中的功力和成效。

张伯礼院士身患胆石症,在抗疫斗争前线微创切除胆囊,成为“无胆英雄”,他不曾从抗疫火线退下,而是毅然坚守,而且他的儿子、天津中医药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执行院长张磊带领天津第十二批支援湖北医疗队也来到武汉,父子在一线红区共同抗击疫魔,如此情节,多么感人!

张伯礼院士是一位英勇无畏、敢于担当、忘我工作的抗疫英雄,一位白衣天使的代表,一位老共产党员的代表,一位天津人的代表。他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必将激励我们把抗疫斗争进行到底,夺取最后的胜利。

张伯礼院士离汉前写诗告别

4月16日,江夏方舱医院总顾问、中央指导组专家组成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张伯礼凯旋,离开了他苦战82天的武汉。

1月26日,大年初二晚上,正在天津指导防疫的张伯礼院士接到国家疫情防控指导组电话,要求当晚到武汉。72岁的张伯礼不惧危险,来到武汉。

1月27日开始,张伯礼院士深入定点医院、方舱医院、社区,给病人会诊,调查疫情,制定中医治疗方案、研究中药治疗新冠肺炎的处方。

创建武汉首个中医方舱医院推动中医治疗新冠肺炎

2月12日,张伯礼院士率领209名中医“国家队”进驻江夏中医方舱医院。该“中医国家队”由天津、江苏、河南、湖南、陕西五省市三甲医院专家组成。随队进驻的还有中央指导组中医药专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院长刘清泉。

2月14日开舱至3月10日休舱,江夏中医方舱医院运行26天总计收治病人564人,治愈出院392人,其他休舱转诊他院。

据江夏中医方舱医院副院长熊侃介绍,张院士作为总顾问,带领刘清泉院长及五省市400多中医专家,奋战在江夏中医方舱医院。他亲自穿上防护服,走进隔离区查房,为每一位患者拿脉、查看舌苔,了解病情。一个上午出来,防护服早已汗的透湿。

晚上,张伯礼院士又召集五省市几名知名中医专家会诊,在张伯礼院士的指导下,制定了江夏中医方舱医院一号方、二号方。后期,江夏中医方舱医院基本做到了“一人一方”。

据张伯礼院士自己介绍江夏方舱医院有564个患者(轻症71%,普通型29%),五个中医医疗队(中医国家队)整建制接管。患者吃的主要是中药,除了吃中药还要打太极、练八段锦、做按摩、做敷帖,做针灸,中医疗法全套都上。截止到“休舱”,实现了“三个零”病人零转重、零复阳;医护人员零感染。这表明用中药完全可以达到治疗轻型、普通型新冠肺炎的目的,其疗效主要体现在缩短痊愈的时间、降低转成重症的比例。患者用的药,主要是宣肺败毒、淸肺排毒汤,再就是少数配方颗粒(中成药)。像密切接触的、发热的、留观的、疑似的人,用中成药,如金花清感颗粒、莲花清瘟胶囊。针剂则用血必净。

江夏中医方舱医院副院长熊侃说“张院长亲自带领一支中医医疗团队,进驻江夏中医方舱医院,在他的全程、深入推动下,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救治中,中医对疫情介入的深度、广度、力度史无前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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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第八章保障措施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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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划分,将反恐怖主义工作经费分别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国家对反恐怖主义重点地区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对应对处置大规模恐怖事件给予经费保障

第七十四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部门,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建立反恐怖主义专业力量,加强专业训练,配备必要的反恐怖主义专业设备、设施。

县级、乡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指导有关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力量、志愿者队伍,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第七十五条 对因履行反恐怖主义工作职责或者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七十六条 因报告和制止恐怖活动,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作证,或者从事反恐怖主义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经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

(三)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变更被保护人员的姓名,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前款规定,采取不公开被保护单位的真实名称、地址,禁止特定的人接近被保护单位,对被保护单位办公、经营场所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以及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七十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反恐怖主义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开发和推广使用先进的反恐怖主义技术、设备。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履行反恐怖主义职责的紧急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任务完成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恢复原状,并依照规定支付相应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补偿。

因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补偿。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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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发布活动观后感

全文共 1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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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一个品学兼优、多才多艺、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她的脸上总挂着自信的微笑。任班级语文课代表、小组长,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老师的言传身教,父母的悉心熏陶,在她幼小的心灵中种下了一颗颗健康向上的种子。使她一天天茁壮成长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小学生,她是诚实守信,遵守公德,热心公益活动的好少年,展现了新时代青少年乐观进取、向上向善的亮丽风采,为广大青少年树立了学习榜样。

在家里,她尊敬长辈,孝顺父母。她从小就养成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每天还能协助大人们做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例如帮妈妈一起打扫卫生、陪奶奶一起洗洗碗、给爷爷读读报捶捶背,晚上的时候她还会端来热水为妈妈洗脚,一双小手抚摸着妈妈的脚,说:“妈妈,您为我操劳了这么多年,辛苦了。”这体贴的话语让妈妈顿时感动流泪。这是她对自己的一惯要求。因为她,整个家庭里充满了快乐的气氛。

在学校,她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她刻苦学习,认真听老师讲课,积极参加小组活动,大胆发言,学习成绩优异。她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从老师的辛勤耕耘中,一点一滴积累着收获。和同学们一起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在同学中,能够主动承担责任,同学之间的友谊她特别珍惜。在学校是老师的好帮手,在同学们心目中是知心朋友、学习伙伴。在学习中,她有着一股钻劲儿,不向任何一道难题低头。不耻下问是她的好习惯,正是这种好习惯促使她不断发展。她每天的家庭作业都是自己独立认真完成,今天的事情一定今天完成,决不留到明天,每天作完老师布置的作业后都能自觉的读30分钟课外书籍,作好读书笔记,记好好词好句,一年365天每天从不间断。正是这种坚持不懈的决心,让她在语文、数学等各科的成绩正好比芝麻开花节节高。每当遇到在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她总会耐心地尽其所能,认真讲解。她在2016-2017年度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都被学校评为“学习之星”称号,2016-2017年度第一学期还被学校评为“守纪之星”的称号,2017年度全市“优秀少先队员”荣誉称号,_市第四届“美德少年”荣誉称号。

在社会,她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活动。在_市各界人士自发组织“拯救白血病患儿义捐义卖义演”活动中,她捐出了自己积攒的零花钱、压岁钱以及自己心爱的玩具,活动的最后她还给大家来了一场精彩的舞蹈,让路过的人们留住他们的脚步,停下来看她的精彩演出并购买她们义卖的物品来帮助这些白血病患儿。在她所属的社区当中有一些留守儿童和孤寡老人们,她会不定时的为这些留守儿童送去自己为她们精心挑选的课外书籍及一些学习文具,每次完成作业后都会为孤寡老人们唱唱歌、跳跳舞、打扫卫生,让孤寡老人们感到温暖和快乐。用一丝爱心编织着爱的缆绳,用一股股暖流汇聚起爱的海洋。

她热爱环境,努力地做好服务社会的“环保小卫士”。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随身总是带着一个用来装垃圾的小环保袋子,捡起地上的一片纸、一块垃圾,无论走在哪里,看到垃圾她都会毫不犹豫地捡起来,这是她的习惯。每逢周末、节假日,总能在南湖公园、韩山公园等一些公共场所中看到她的身影,捡捡垃圾、擦擦座椅、清除墙上的“小广告”。捡起地上的一块垃圾每个人都能做到,但年复一年,从不间断的每天都做好同样的一件事,那不仅需要坚持,更是一种美德。今年正逢_市政府提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她主动与创建志愿者叔叔阿姨们一起在社区里开展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例如张贴宣传材料,发放文明手册等,还得到了创建志愿者叔叔阿姨们的赞赏。在班级中,每当有什么最脏、最累的活儿,冲在最前面的有她的身影,老师不在的时候她也总能发挥自我的组织潜力,带领同学们把班级打扫得干净彻底,总是让老师十分放心。同学们都愿与她交朋友,因为她性格开朗,热情大方,团结他人。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她就是_,一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美丽、活泼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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