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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通济”安保交管多项措施发布详解(热门20篇)

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28日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全文如下:下面开学吧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行通济”安保交管多项措施发布详解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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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亮的名字—2024最美教师发布仪式》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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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亮名字--2020寻找最美教师发布仪式》中有人曾说过“亲其师,信其道”,此乃中国教坛上的一句古训。在教育中,孔子主张对学生施以“仁爱”,就像“最美教师”说的我们学校没有大楼,没有大师,但不能没有大爱。爱与责任是教育永恒的灵魂。我们要做一个温柔的严师,用充满爱意的语言来严格要求我们的学生。

20__年11月10日早上,外来务工人员姚慧芬和女儿翁进城、儿子翁明冲在衢州市区清莲里的家中煤气中毒。两名孩子就读学校的老师们发现姐弟同时旷课后,立刻打电话联系,并四处寻访,几经周折,最终在学生家中找到了煤气中毒的一家三口,并将他们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三位老师的责任心和爱心,挽救了一家人的性命。

最初看见衢江四小三位老师的先进事迹是在网上,我深深的被她们的事迹所震撼,所感动。同样,作为教师的我,学习了三位教师的先进事迹以后,感觉自己做的真是微不足道。在她们身上我看见了仁爱,看见了她们的坚持不懈,看见了她们执着的责任心,看见了她们那一份坚定的信念。作为一个人民教师,打电话给未到校的学生,这就是每个教师所应尽的职责。一般我们打电话,听见停机的也就放弃了。最多给充了话费以后,听到隐隐约约、语无伦次的声音,也就挂断了。但是三位老师并没有因为这样的挫折而放弃。调课之后,继续寻找,不求任何回报。作为老师的我们,应该很清楚,调课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但是三位老师,以不放弃不抛弃自己的每一个学生的精神,始终坚持着这一份信念。平凡之中见伟大,细微之处见真情。她们的努力,她们的仁爱更是让我自惭形秽。今后,我也要像她们一样,做一个会坚持,会尽责,会关爱学生的老师。通过学习“最美老师”的事迹,我也要和我的同事团结一心,用爱与责任去教育每一个学生。

孔子说过:“三人行,必有我师”。出了课堂,我和学生之间便是好朋友。经常促膝长谈,学生会对我非常的信任,谈在学校的学习,学校的生活,有时甚至个人感情的问题。学生会将他所遇到的问题遇到的迷惑说出来给我听。其实,我们经常说某个班的哪个学生真的很调皮很难教,现在的学生怎么越来越难教,诸如此类的埋怨一大堆。并非如此,用心做最好,用心用行动去感化他们。我们坚持“引领技术,成就未来”的校训。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坚持理实一体化。做双师型的优秀教师,也切实的在做。理论讲完,马上实践。实践中有不明白的又讲理论。在理论中学习技术,在技术中掌握理论。让学生可以更快的掌握技术和理论知识。让他们能在毕业以后找到一份好的工作。

正是本着“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精神,团结一心,用爱与智慧去教育学生。赢得了学生的信任、家长的信任和社会的肯定。孔子也曾经说过:“仁者,爱人”,要做到“诲人不倦”。关爱学生是每个教师应尽的职责。只有关爱学生,师生关系才会融洽。只有关爱学生,日常的教育教学才可继续。我将坚持向衢江四小的三位“最美老师”学习,学习她们的责任心、爱心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将它融入到日常的工作和行动中去,让“最美老师”的精神继续传遍全国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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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上海国庆7天天气预报发布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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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气象局获悉,今年第21号台风“杜鹃”已于昨天17时50分登陆我国台湾宜兰,预计将给华东南部带来严重风雨影响。受其影响,本市将有三四天的阵雨或雷雨天气,黄浦江沿线潮位将全面突破警戒线10厘米—30厘米,本市为此拉响黄浦江潮位蓝色预警。不过,随着“杜鹃”远去,国庆长假首日,本市虽仍可能有阵雨、大风,但下午雨水渐止,之后迎来三日晴好,而10月5日会再有一次降水过程。

市气象局首席服务官张瑞怡告诉记者,“杜鹃”今晨到中午将在福建连江到龙海一带沿海再次登陆,登陆后强度将迅速减弱,29日夜间进入江西,并减弱为热带低压。

“杜鹃”将给华东南部带来严重的风雨影响。由于“杜鹃”登陆华东期间正值天文大潮影响,风暴潮三碰头将带来严重影响。

受“杜鹃”影响,上海将出现较明显的风雨天气。昨天下午开始,本市将有3—4天阵雨或雷雨天气,主要降水时段可能出现在今天到明天夜里,局部雨量可达100毫米以上。

市防汛信息中心已于昨天14时46分发布黄浦江潮位蓝色预警信号,市防汛指挥部也于15时发布全市防汛防台蓝色预警信号,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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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组织生活方面问题及整改措施

全文共 1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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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要在领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入脑入耳上下功夫,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学而信,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筑牢精神支柱;学而用,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用讲话精神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学而行,就是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如何做一名爱学习重品行做表率的合格党员,我觉得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爱学习。学习无论对一个国家、或是一个政党,乃至一个人,都是极其重要的。著名作家王蒙说:一个人的实力绝大部分来自学习。本领需要学习,机智与灵活反应也需要学习,健康的身心同样是学习的结果,学习可以智、可以解惑、可以辩是非。学习是把钥匙,学习是座灯塔,学习是面镜子。在成长之路上,总会有许多困惑,许多选择,我们时常会迷惘,不知道下一步该如何。作为一名新时代的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人员,我要努力学习并精通相关业务知识,熟悉本职岗位工作知识,掌握本职岗位工作技能,特别是现代电脑办公及财务工作知识,谦虚好学,精益求精,把学习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去。

其次要重品行。是人,就要重品行,党员干部更要注重培养高尚的道德和操守。“品”是“品质”,“行”是“行为”。虽然品行问题也有光荣和耻辱,崇高与庸俗之分,但在法律和纪律的范畴,却是一个“擦边球”。

也就是说,品行主要依靠个人道德的修养和锤炼,没有相应的法纪约束。重品行的人之所以让人佩服和尊敬,也正是因为他们自觉地把自己放在了一个让人钦佩和折服的高度。重品行的人,会“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重品行的人,会一日三省吾身,把个人兴趣、爱好、欲望等一言一行,都严格控制在时代的道德范围之中。一个人的品行,就像一个人的影子。无论你走到哪里,它都会跟到哪里。只是你自己往往看不到,而你身后的人都看得很清楚。

党员干部只有“重品行”,才会牢记使命,牢记入党誓言,才会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对得起手中的“俸禄”,对得起良心,做到俯仰无愧,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才会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的锻炼和考验中坚定信念,在处理各种复杂问题中经受考验,不断铸就政治品行;才会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诚恳接受群众的监督;在“一日三省吾身”中升华思想境界,完善政治品行,常反省、常自新,以“日日弹尘,天天洗脸”的精神清理思想,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去锻造自己,磨练自己;从而真正树立起共产党员高尚的从政品格。

再次是做表率。人们常说:干部干部,先干一步,就是要在工作中“做表率”,处处以身作则。欲胜人者,必先自胜;欲论人者,必先自论;欲知人者,必先自知。党员要做群众的表率,干部要做党员的表率,领导干部要做一般干部的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如果连自己都做不到,又怎好张口要求别人去做。表率作用,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磁场,能够把周围的干部和群众紧密地团结在一起,产生一种巨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上行下效”,说的是领导者的一言一行都被人们看在眼里,对社会风气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现在人们常说“榜样的力量是巨大的”。

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要在工作和学习中做表率,而且要在精神文明建设和日常社会生活中做表率,以自己的表率影响群众,带动群众,服务群众,把方方面面的力量动员起来,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经得起人民、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业绩。只有这样,我们党才有感召力和凝聚力,我们的交通运输事业才会蓬勃发展,我们的高速公路联网管理各项工作才会无往而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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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发布活动观后感

全文共 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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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好比一场漫长的马拉松,若是一开始方向错了,无论流下多少汗水,也只会离终点渐行渐远。“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所以,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

智者曾言,“人只要不失去方向,就不会失去自己”,把握好人生的方向其实是出发的前提

,只有在树立了正确的价值取向后才不至于在未来的道路上迷失自我。从某种程度上说,价值取向决定了一个人的一生。

生活总是充满喧嚣,无数看似美好的东西在你内心深处骚动,像是塞壬的妖歌一般诱使你脱离原本正确的航道,最终撞上海礁,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在美国,有这么一群特殊的孩子。他们对于计算机技术天赋异禀,本应在长大后进入不错的IT公司,可他们被金钱的诱惑蒙蔽了双眼,走上了人生的岔道,在利益的驱使下成为黑客,最终被绳之以法,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无独有偶,在东南亚也有一群终日与毒品相伴的孩子,他们一开始就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在吸毒贩毒的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他们所得到的不是罂粟花短暂麻痹神经的快感,而是冰冷阴暗的牢房。在为这些孩子唏嘘叹惋之余,同样是青少年的我们也应该以之为戒,在一开始就应把握好人生的方向,不受外界黑暗浸染,于万千星辰之中等待晨曦乍现。

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不仅决定了自身的发展,更关系着社会的走势。没有人能够永远年轻,但永远有人正年轻着。正是青年人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也决定着这个国家的兴衰成败。在那个腥风血雨的年代,日军的刺刀正一步步逼向我国的心脏,有的人在威逼利诱下低下了自己的头颅,但更多的是那些有着稚嫩面庞却早已懂得要誓死守护祖国的青年人,他们用自己的满腔热血为祖国的每一寸土地而斗争。正是有了这些早就将“爱国”二字深深铭刻于心的年轻人,我们才最终迎来了十四年抗战的胜利曙光,也正是有了这些有着赤诚之心的年轻人,我们才懂得青年人的正确价值取向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是多么重要!青年人的价值取向决定了这个社会的风气,有了正确的价值取向,我们的国家在风雨如晦的动荡时代也总能留给她的国民一片和平的天空。

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容不得半点马虎,这也就要求我们青年在未来的道路上要树立好正确的价值取向,以一颗永远纯净的赤子之心去面对这个世界,既不惧风霜满路,又不易己身初心,在跋山涉水之后,终能拥抱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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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亮点五、虚假广告代言人及发布者也担责

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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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大量虚假广告充斥电视节目、明星代言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新消法强化了虚假广告代言人发布者的连带责任。此外,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增加一款规定: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个人在前款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服务的,同样负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规定,使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有了更多的保障。

针对经营者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虚假宣传等行为,第56条规定,除依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外,由有关部门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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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全文共 14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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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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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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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广东佛山“行通济”的缘起和演变

全文共 4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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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行通济,冇闭翳”已经成为佛山人每年不可或缺的一个习俗。不过,延续几百年的“行通济”风俗缘何而成?通济桥上桥和下桥的台阶数为何不同?“行通济”是元宵节走还是正月十六走?生菜是拿回家还是扔掉?很多市民对此却依然“蒙查查”。

近日,佛山传媒集团联合报道组专门采访了知名民俗专家,揭秘“行通济”有趣的缘起演变

■缘起:

“行通济”缘起明代

台阶数寓意“九出十三归”

通济桥是佛山最早修建的桥梁之一,建于何时已无从考究。明朝户部尚书、乡人李待问回到佛山,见此桥年久失修,于天启五年倡建修桥,翌年建成并取名“通济桥”。

“行通济何时成为佛山人的习俗已经不可考了。不过,根据我们的研究分析认为,可能是从明清时期开始的。”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专家、佛山民俗专家余婉韶认为,这一结论,是根据通济桥的时代建筑文化特色而考证的。

“通济桥的上桥台阶数是9,下桥台阶数是13,寓意九出十三归,这是典当行的行规——九块钱买的东西要用十三块赎回,也就是‘小本大利’的寓意。从明代开始,典当行在佛山是非常盛行的。”余婉韶说,通济桥如此设计寓意了外出的人们都能够顺顺利利,赚大钱回家,这说明通济桥的习俗与当时的经济发展程度是有关系的。

余婉韶说,当年通济桥上的一副对联则说明了通济桥的地理位置和为何要建这座桥。这副对联的上下联分别用“通济”开头,以前通济桥的桥头有个通运社,是一个土地庙。桥尾则有一座南济观音庙,南济观音是白衣观音,是求福求子的。通济桥横跨佛山涌,是佛山的水上交通要道,更是佛山商贸交流的重要通道,无论进京赶考还是出外做生意,都要经过这里。因此,佛山商民为求来年生意顺境,便行通济桥讨好意头,逐渐成风,便有了“正月十六行通济,行过通济冇闭翳”之说。

余婉韶认为,从这副对联的下联就能看出珠三角岭南文化的特征。“济祠联广宇,康元社稷共升平”,寓意了通济桥虽然只是一条桥,但它却可以“联广宇”:从这里出发,水道通向全国各地,可以看到整个天下,行通济就能够和谐、天下升平。

生菜寓意“胜意菜”

行完通济要拿回家

佛山人“行通济”,最大的特色就是要带风车、风铃和生菜等吉祥物。不过,余婉韶却表示,“买生菜”的确是“行通济”的习俗,但带风车和风铃却是后来逐渐演变出来的。

“旧时行通济,生菜被叫做‘胜意菜’。行完通济,买棵生菜带回家,寓意这一年都会‘万事胜意’。”余婉韶说,至于“扔生菜”的习俗则是人们的误解。据她考究,“扔生菜”是上世纪80年代后恢复“行通济”后才出现的,当时越来越多的外地人到佛山工作,参与“行通济”,一则不了解佛山的习俗,二则因为家不在这边,觉得拿了生菜没用就随手一扔,久而久之,就成了个“美丽的误会”。

个人祈福到通济天下

随着时代的推进,“行通济”也在不知不觉中演变着,在政府与传媒的积极引导下,这项古老的民俗被融入了更多的时代元素。

“行通济”民俗活动原为禅城及周边乡人的自发祈福活动,在政府的引导下,把古老的个人祈福活动注入了慈善募捐新元素,体现“通济天下”的精神。如2000年举行了“佛山市献爱心捐善款元宵万人行”活动;2005年禅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制作了大型生菜灯,倡导引菜(财)归家,并把生菜灯拍卖所得用作善款捐献给佛山福利事业;2006年更组织了“畅行通济·引财归家”——万家通济系列文化活动,为古老的习俗注入了新的文化内涵。

“行通济”民俗活动体现佛山人“和谐”、“仁爱”的人文意识和价值观念。这种自发的民俗活动通过政府的积极引导,吸引四面八方群众参与,从10万人行通济,到20万人行通济,再到2006年的40万人,2008年更是达到了创记录的53万人,本地人和外地人共同经历佛山的发展,共同分享佛山今天的成就,共同期盼佛山美好的将来。“行通济”大大增强了民众对佛山的认知和认同感。

不过,“行通济”延续至今几百年,一直没有变的就是每年几十万人行通济都平安无事,这不得不让人佩服。对此,余婉韶也深有体会,“这不能不承认行通济真是一种淳朴的佛山的地地道道的良风习俗,是人们一种对和谐幸福的企盼。”

开辟旅游点宣传佛山优良风俗

“行通济”延续几百年,从建国后一直保存至今,余婉韶认为,政府支持必不可少,也应该给予更大的支持。

“‘行通济’是佛山人非常淳朴的习俗,这种习俗促进了人们的和谐相处,促进了民间的友好来往。”余婉韶建议,应该把行通济扩展成为旅游项目,不仅仅是佛山人走,还要对外来游客开放。

“比如我们有‘行通济,冇闭翳’之说,这是每个人都企盼的好意头,外地人肯定能够接受,也乐意参与。而‘先通后济’这种做善事的呼吁,也是大家乐意去做的。我们只要通过一些宣传的方式,与旅游项目结合起来,开辟一个行通济的旅游点,不仅仅是正月十六走一次,平时都可以走,通过宣传,旅游部门带外面的游客来游览这个地方,了解佛山的这种良风良俗的渊源,宣传佛山的这种优秀的风俗,对宣传佛山也有好处。”余婉韶说。

据了解,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行通济”已经作为春节习俗的一项内容,被列为广东省级及佛山市级的“非遗”名录。目前,佛山正在申报成为国家级的“春节习俗保护基地”,如申报成功,将进一步促进这项传统习俗的保护。

传媒助力 擦亮民俗文化品牌

元宵节,岑桑等岭南文化名家将应邀前来与市民一起行通济

筑桥搭台,聚省内外名流共赏共论盛事;穿针引线,邀境内外媒体宣传助势。佛山传媒集团巧心烹烩,不断为“行通济”这一佛山民俗盛宴注入新的内涵、新的活力,为这张佛山文化名片增添更加夺目的光芒。

今年元宵节,佛山传媒集团又策划了“岭南文化名家行通济”。届时,著名岭南文化人岑桑、中国著名作家范若丁等名人,将与市民一起行通济。

■传媒助翼

民俗文化声名远播

2007年元宵节期间,佛山传媒集团在组织旗下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对“行通济”这一民俗活动进行全方位报道的同时,还主动介入这一民俗盛事,策划举办“著名作家闹元宵”,邀请中国作协书记处书记、中国作家出版集团总裁张胜友,《天下无贼》原著者赵本夫、“北极村”女作家迟子建、《暗算》作者麦家等20多位全国知名作家齐集佛山,品味畅谈佛山民俗文化。

应佛山传媒集团邀请,2008年的元宵节,来自全国知名媒体及省港两地的传媒精英齐聚佛山,一同见证“行通济”的空前盛况。他们中间既有省政协常委、省广播电视协会会长胡国华,省新闻出版局局长陈俊年等领导,更有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广州日报、凤凰卫视、TVB等媒体高层,也有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等媒体的知名主持人。他们与50余万之众的浩浩人流同行一条引财归家路、共越一座祈福通济桥,亲身感受佛山民俗文化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借助文化名人的名气,通过境内外媒体的覆盖率、影响力,佛山民俗文化名声远播。“行通济”作为一张城市文化名片、作为佛山城市精神的载体,为越来越多的人知晓。

■巧心烹烩

民俗文化味层次更丰富

民俗活动不只是民间盛事,佛山传媒集团为“行通济”佐以丰富的内容,为传统文化增添魅力增添活力,为这场民俗盛事烹制出无穷回味。

2007年,著名作家来佛山闹元宵,在为佛山增添喜气的同时,更浅吟低唱,挖掘这一民俗盛事更深层次的文化内涵、精神内涵,为这一民俗盛事增添文化气;坐而论道,将文化产业发展、多媒体互动做强文化产业等话题不断引向深入。著名作家白天光说,一个城市的文化品质在于对民俗的认可程度,佛山民俗文化人气旺盛,城市文化特征明显,佛山具有佛气、人气和文化气。

2008年传媒精英的到来,除了为“行通济”增添人气、扩大影响力,更为佛山的跨媒体合作写下序言。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南方月刊》总编辑蔡玉明说,今后《南方月刊》以及南方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其他媒体,将继续加强对“行通济”等佛山传统民俗文化活动的报道。香港TVB中国业务部总监刘建辉表示,今后将与佛山电视台合作联合直播。

■再出新意

佛山传媒人今年助兴又助势

前年是著名作家佛山闹元宵,去年是省港传媒精英行通济。佛山传媒集团董事长刘宁说,集团今后每年都将在元宵节举办类似活动。老祖宗留下来的传统文化,不但要在本地传承,还要在海内外传播好。

今年元宵节,佛山传媒集团又策划了“岭南文化名家行通济”。届时,领导、嘉宾及著名岭南文化人岑桑、中国著名作家范若丁等一众名人,将与市民一起行通济,并在“行通济”活动最高潮的时间——晚上10时30分,一同出席“岭南文化节启动仪式”。叶问长子叶准将从香港赶到佛山,参与行通济活动,畅谈咏春拳与佛山的渊源,并亲自率徒表演咏春拳。

当晚,佛山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将首次采用大型晚会直播的形式,通过现场连线和精彩的节目,呈现数十万人行通济的盛况,及作为“中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之一的佛山的欢乐与祥和。晚会上,学者名流们还将从城市建设的角度解读“行通济”这一古老的民间习俗,包括佛山民俗与岭南文化、民俗文化与城市经济等,将“行通济”这一民俗盛事引向更深更远的思考,带向更宽更广的领域。

■相关链接

行通济为何要带“吉祥三宝”?

现在市民行通济,都习惯于带纸制风车、风铃、生菜这“吉祥三宝”:风车象征时来运转、风铃象征迎来福音、生菜象征祈求生财。

据民俗专家余婉韶介绍,旧时行通济,生菜被叫做“胜意菜”,行完通济,买棵生菜带回家,寓意这一年都会“万事胜意”。后来人们取“生财”的谐音,又赋予生菜祈求生财的寓意。

至于带风车和风铃“行通济”,余婉韶说是上世纪80年代后才出现的。当时刚恢复行通济,还没有农民敢带生菜出来卖,烧香拜神又不被允许,有些头脑灵活的商家,就拿风车和风铃来卖,取其“时来运转”、“迎来福音”的好意头,又能吸引小朋友,渐渐地就形成了一种习惯。

到底是十五行还是十六行?

“现在人们还有个误解,以为是在元宵节‘行通济’,其实不对,应该是在正月十六行。”今年已70多岁的余婉韶从孩童时便开始“行通济”,她说,按照传统的做法应该是正月十六“行通济”。因为正月十五是春节的最后一天,而正月十六则是人们结束假期开始工作、商家开市的第一天。人们希望在这一天走过通济桥后,取个好意头,希望在新的一年平平安安、顺顺利利赚大钱。“而且以前人们行通济不会拿着花灯,解放前又没普及电灯,基本上人们都是白天走通济桥。”余婉韶说。

■小资料

行通济

通济桥是佛山最早修建的桥梁之一。在明代曾几次重修。据《佛山忠义乡志》载:明天启年间,明朝户部尚书、乡人李待问回到佛山后,见此桥年久失修,于天启五年(1625年)倡建修桥,翌年建成并取名“通济桥”,寓意“桥以通济名,必通而后有济也”,“以正义通,以亨屯济”。

清代嘉庆十二年(1807年)通济桥再次重修,保持原貌。民国时期,该桥虽然完整,但河道已淤塞,船只不便往来。60年代后,通济桥改建为钢筋混凝土公路桥。随着佛山城市化的发展和河涌的演变,通济桥下的河涌被改为暗沟,桥面也被建成马路,通济桥名存实亡,但“行通济”习俗仍得以继续。

2001年1月18日,佛山市政府斥资1700万元在原址旁重建通济桥,并整治美化周边环境,扩充建成通济广场。通济广场以通济桥、闸门楼及南北两个广场为主轴线,再配以桥下水体、周边绿化,形成一个面积7300平方米的公园。重修后的通济桥长32米、宽9.9米。桥两端的抱鼓石,以祥云和蝙蝠衬托风车,体现出通济桥民俗的象征物——风车。桥身上雕刻着相传八仙过海时所执的神器,寓意市民过桥时祈求消灾、寻求平安的美好祝愿。

每逢农历正月十六,佛山民众及四乡男女老少,联群结队,携男带女,步行至通济桥,或在社坛焚香烛、烧炮仗,或步入南济观音庙烧香,参神叩拜,男子求签,妇人则扯神前花灯灯带,求赐丁财。接着购买“行运风车”,持着游行于通济桥上。凡行通济桥的人,须一次从桥头(北岸)行至桥尾,不能折回复返,并由桥尾右傍大基而去,经尾窦到澳口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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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考研英语作文写作方法详解

全文共 2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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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段

第一段四个句子,第一句宏观描述图画,并谈图画看似可笑但发人深思.第二句写出图画最强烈的视觉效果,第三句是主题句,谈用二十个单词的爆发力句型谈该现象对个人的发展和进步有破坏性,并引发思考,第四句是用贬义词批判这个现象是强烈的指责。

1、As is vividly depicted in the picture, which seems to be humorous and ridiculous but thought-provoking on second thoughts.

2、The most striking feature that impresses me deeply is that unbelievably,

3、Recent few years has witnessed a phenomenon of 主题 which seems to be disastrous to individual survival and prosperity.

4、This phenomenon of 主题 should be condemned severely or made illegal.

二、中间段落

中间段落从两方面论证问题的危害,并举例论证,预测危害的趋势

第二段七个句子,首先第一句从宏观上谈这种现象的总的有两到三个点危害或者原因,第二句谈这个现象的第一个危 害,用 “not only, but also”的五星级句子,通常是谈对个人身心健康的危害性, 第三个句子谈第二个危害,通常是用一个豪华级的比较级的句子,让老师耳目一新,通常是谈这个现象对社会的危害.第四个句子谈对家庭或学校的危害.第五个句 子谈一个代替 “for example”的十五个单词的好句子,意思是说没有更好的例子来证明正如下文.第六个句子是例子群体的出现,谈根据一项调查表明,80%以上的人只要从 事经历过这个消极的现象一定会对个人在精神和生活上有危害.最后一句话是预测趋势的二十五个单词的钻石级的句子,谈以下预测趋势,表明这种现象再这样下 去,就会导致恶劣的结果出现,甚至是毁灭性的后果。

1、To account for the above-mentioned phenomenon, several serious effects have been put forward.

2、To begin with,主题 not only results does harm to our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but also results in a frustrating and humiliating life.

3、In addition, nothing is more harmful than主题 to contradict with a harmonious society.

4、Last but not the least, no issue is as harmful as 主题 to increase family burdens, which is a threatening situation we are unwilling to see.

5、No better illustration of this idea can be thought than the example mentioned below .

6、According to a survey made by China Daily, 63.93% of young people who have ever experienced主题will live a dull life or even feel loss of hope about the future.

7、If we cannot take useful means, we may not control this trend, and some undesirable results may come out unexpectedly, we will see the gloomy future of something.

三、结尾段落

最后一段要强调解决问题,谈的两点建议通常是提高人们的意识,加强执法

第三段六个句子, 第一个句子是下个结论,谈解决问题的必要性.第二个句子是第一个建议谈的是加强立法惩治这个现象,第三个句子谈提高人们的觉悟关于着这个现象能提高人们对 这个现象的觉悟.第四个句子谈个谚语,谈一下实践我的建议的重要性.五个句子谈解决的任重道远.第六个句子是解决问题之后的美好的未来。

1、From what have been discussed above, it is therefore, necessary that some effective measures are taken to prevent主题.

2、On the one hand, we should be sensible to strengthen the enforcement of the laws to protect something.

3、On the other hand, it is demanding for us to keep people aware of the importance of saving somebody out of the evil hands of destruction.

4、However, it is easier said than done.

5、Although the fight against it is long-standing and tremendous one,our efforts will eventually pay off.

6、Only when you attention to it can you see a colorful and harmonious future better sooner or l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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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出处与详解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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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愚妄固陋,不知变通。

①《三国志·魏志·文帝纪》“飨兹万国,以肃承天命” 裴松之 注引 汉 刘艾 《献帝传》:“况臣顽固,质非二圣,乃应天统,受终明诏。”

②北宋司马光《荐范祖禹状》:“由臣顽固,编集此书,久而不成,致 祖禹 淹回沉沦,不得早闻达於朝廷,而 祖禹 安恬静默,如可以终身下位,曾无滞留之念。”

③宋 陆游 《别曾学士》诗:“所愿瞻德容,顽固或少痊。”

④老舍 《茶馆》第二幕:“别顽固啦,三爷!人家给咱们改了 民国 ,咱们还能不随着走吗?”

2. 指愚妄固陋不知变通的人。

①《北史·儒林传上·张伟》:“儒谨泛纳,虽有顽固,问至数十, 伟 告喻殷勤,曾无愠色。”

②唐 李绛 《兵部尚书王绍碑》:“顽固革心,疆内如春。”

③《邻女语》第六回:“要使洋兵知道 山东 官长并不与朝中的顽固,通同一气。”

④孙犁《白洋淀纪事·村歌上篇》:“人家把我们几个落后顽固编成一组,我们越得争气。”

3. 谓固执己见。

①老舍《微神》:“他们越这样,我越顽固。”

② 郭沫若 《洪波曲》第七章三:“ 陈诚 看见我也顽固,却缓和下来了,他又考虑到了别的补救办法。”

4. 坚硬。[1]

①老舍 《茶馆》第三幕:“你呀,老大,比石头还顽固!”

③ 沙汀 《祖父的故事》:“那黑色的瓦浪,蜿蜒的土墙,碉楼顶上的女墙,看去是顽固,而且丑恶。”

5. 立场反动,不肯改变。

①《新民主主义的宪政》:“什么叫顽固?固者硬也,顽者,今天、明天、后天都不进步之谓也。”

② 陈毅 《过太行山书怀》诗:“可怜顽固派,摩擦空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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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行通济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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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一个让我十分激动的日子,也是一个让全班同学十分开心的日子。“今天的行通济之旅开始了!出发!”老师话音刚落,我们便高兴地向通济桥出发。

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在三千四百米的路途上,我们聊了不少东西:什么一会儿在通济桥上可能会被挤成肉饼啊,什么通济桥的生菜可以养活一村子的人之类的。走了一小会,我看见了许多由一些公司组成的行通济队伍,有国美电器,有市政府的……呀!竟然还有“歪果仁”(“外国人”的谐音)!看来大名鼎鼎的通济桥名气还传到了外国呢!

站在通济桥前,我放眼望去,桥上人头攒动,人群如潮水一般在通济桥上流过。在这么多人里,我好像不用走,人群就把我往前推动。在桥上,我看见了许多的摄像头,当它转过时,我便努力踮起脚尖,让它可以拍摄到我,让我上电视。

下了通济桥,我们就到了生菜池前。这里围着一大群人,我粗略地算了一下,十分钟里大约有三十多棵生菜飞进了白菜池里。

回学校走的是一条小路,道路两旁是各种各样地摊,里面有卖挂饰的、有卖小零食的、有卖用铁丝做成的装饰品的、有卖植物的、有卖风车的……什么都有。微风徐徐吹过,各式各样的风车便慢慢转了起来,像许许多多的小旋风,看起来很喜庆。

大约走了十来分钟,我们就回到了教室。去通济桥时,我的心中充满了烦恼。回来时这些东西都消失不见了。这就是“行通济,没闭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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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详解概述细叙法的写作方法

全文共 1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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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小编给大家介绍一种写作方法,叫概述细叙法,下面小编跟大家细说,附带优秀例文给大家参考~欢迎阅读~

概述细叙法,是指对人物或事件的概括叙写与对人物的某个特点、事件的某个细节的具体叙写相结合,以表现作品主题或人物特点的方法。

采用概述细叙法叙事,能使文章主次分明,轻重得当,浓淡相宜,和谐匀称。正确掌握并使用概述细叙法,可使读者对所描写的事物既有全面的认识,又有具体细致的感受。

例如叶君健的《看戏》一文,写剧情十分概括,写观众的表现具体详尽。文章运用概述细叙法,描写了群众观看京剧表演大师梅兰芳先生演出《穆桂英挂帅》的场面,赞美了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热情的观众和热情的艺术家。

运用概述细叙法,作者务必要深入地体察生活。只有对事物的整体或过程了解周全、详细,才能精当地概括出事物的全貌;只有对事物的每个侧面或环节,观察得细致、透彻,才能具体地叙写出事物的细部,高屋建瓴地揭示事物的意义和价值。概述与细叙之间,还须相互照应,彼此勾连。概述要统领全文,细叙要前呼后应,浑成一体。总之,运用概述细叙法,在细叙方面,对表达中心密切相关的人、事、物、景,要细针密线,用墨如泼;在概述方面,则应惜墨如金,简笔勾勒。

优秀例文

小店三部曲

上学放学,经过北京西路时,我总是被一家小理发店深深地吸引。“金时男女理发室”——多么凝重端庄的颜体!一股自豪感顿时充满了心窝。那是我的墨迹啊!往事不由得又一次涌上心头。

那时我家还住在江宁路上。早晨我去买烧饼,常常看见一对中年夫妇,男的挑着扁担,一头挂着脸盆架,架子上扣着只热水瓶,另一头是只旧木箱,油漆已经剥落得差不多了;女的一手拎脸盆,一手提桶,来到烧饼店旁,摆起剃头小摊。傍晚,我吃过晚饭出去散步,又看见他俩——依旧是来时的模样——向北京西路口走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江宁路上的人都熟悉他们,爸爸和他们的交情也不错。每次看到他们,我总是想起《四世同堂》中的孙七。

忽然一连几天没见到他俩,江宁路上好像突然缺少了什么。又过了几天,那个女人来到我家,满脸是止不住的喜悦。原来,他们在自己家里开了个夫妻店,她是来请爸爸写店名的。虽说爸爸是大学教师,可毛笔字却不及我。我在南京市少儿书法比赛中多次获奖,可为商店写招牌还是头一回,因此高兴得不得了,真有些受宠若惊。那时正是三伏酷暑,我把自己关在屋里,挥汗磨墨,花了两个多小时,终于大功告成。店名上墙那天,爸爸参观了新店。回来后,他津津有味地讲述了店里的一切,还夸我写的店招。以后,我常常从店门口经过,欣赏自己写的招牌。

后来搬了家,上学不经过北京西路了,小店也渐渐被我遗忘。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爸爸也赶上了时髦,留起了长发,但是长得恰到好处,更添了一份中年学者的风度。我真佩服理发店的手艺,使爸爸在我的心目中永远那么完美。一天下午,爸爸忽然说要带我到美发厅去把头发理一理,我真是又惊讶又高兴。惊讶的是,我的头发向来是由爸爸理的,今天却要到店里去理了;高兴的是,能到美发厅去见见世面,赶赶潮流。

爸爸带着我,竟来到了那对夫妇的小店。只见原来写着“金时男女理发室”的位置上赫然写着“金时美发厅”几个浑厚刚劲的大字。怎么变了?我满腹狐疑地踏进店门。屋里的正壁上醒目地挂着一面锦旗“开拓进取,劳动致富——赠给优秀个体户”。左面整面墙壁上,嵌着一面大镜子,使小屋的空间似乎大了一倍。镜前整齐地排列着三张崭新的理发椅。右边靠墙摆着两只小沙发和一个小茶几,茶几上有一盆茂盛的文竹。好一个美发厅!若再调上一杯咖啡,伴上一段名曲,才雅呢!夫妻俩热情地招呼我们坐下,并问爸爸是不是还理成老样子。噢,原来,爸爸就是在这里理的发。我坐在沙发上,看见茶几上还放着好几本理发方面的书,里面配有新式发型的彩色图片,还有好些文字说明,讲得头头是道。我惊叹道:“理发也有这么多学问啊!”男店主笑着说:“可不是吗?改革开放以来,连发型也开放起来了。既要款式新颖漂亮,又要大方脱俗,不懂点美学哪行?虽然老了,还要不断学习,跟上时代。现在有些小青年一味讲究时髦洋气,不懂什么叫合适,什么叫不合适,乱‘美’一气,反而变丑了。”真没想到,一个普通的个体理发师竟懂得这些深奥的道理。后来,女主人给我做了青春式发型,棒极了。

离开小店,我思绪绵绵:剃头摊,理发室,美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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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第十步、审批与发布《纲要》2024年3月

全文共 1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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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要》集体议决的过程为: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汇报;然后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进行预审查;接着由国务院全体会议审议并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后经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批准;最后在2016年3月由全国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6年“两会”之后,新华社将受权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随后,全国各部门、各地区将广泛开展学习“十三五”规划的活动。

中国式决策

用长达三年的时间,先后经历以上十个步骤,才制定了一个全国五年规划《纲要》,如果说其中没有民主,就如同说一部七十多万字的《红楼梦》中没有描写爱情一样。中国五年规划决策不但是民主的,而且还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第一,调查研究。重视调研是中国政府决策的最大特点,也是五年规划编制的突出特点,中国的历次五年计划编制都开展系统的、专门的调查研究。“十二五”规划编制期间,中国已经形成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调研,包括最高决策者开展的调研、规划起草组开展的调研,以及参与决策咨询的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各智库等开展的调研。恰恰是通过广泛的调研,使得决策者能够掌握第一手的信息,使得五年规划编制能够做到实事求是。

“十二五”规划编制期间也召开了若干次片会(指按照东部、西部、东北、中部等划分的区域座谈会)进行调研,但都是由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主持。“十三五”规划编制期间的调研有一个创新,即习近平同志围绕着“十三五”规划编制分别在浙江、贵州和吉林召开不同省区负责人座谈会,与省区市负责人直接交换意见,对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做出部署。这在我们国家规划编制历史上是首次。

第二,广泛协商。规划编制通过反复的交流、比较和协商来逐步实现其科学性,这是一个寓科学于民主的过程,包括前期的头脑风暴与初稿形成,编写过程中的内部反复商讨,以及基本思路、《建议》、《纲要》草案、《纲要》征求意见稿形成后的多方、反复征求意见。这种几上几下的协商与集中,恰恰是中国式的协商民主。

第三,大众参与。五年规划编制是一个汇聚民意的过程,与政治参与不同,群众路线要求决策者主动地逆向参与,深入广大人民群众,鼓励普通公众充分表达他们的意见,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与需求。我国决策模式的最大特点是决策者逆向参与。除了专门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建言献策活动外,决策者还通过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正式渠道和非正式渠道的公众意见来实现公众的广泛参与。

“十三五”规划编制前期就提供了公众参与的渠道,2014年6月,国家发改委和各地方政府专门开通了“建言‘十三五微信公众平台,听取并采纳公众建言。

第四,民主集中。只有通过高度的民主,具备有限理性的决策者才能处理海量分散的、不充分的信息,才能面对参与者的多元利益。“集思广益”决策通过“屈群策”机制来收集分散的信息,克服信息不对称;通过“合议决”机制来达成政治共识;通过“广纳言”机制来克服个人在决策上的片面性与主观性。

由于这种决策模式重视不同决策主体事前的充分协商,从而可以有效地形成决策共识,避免表决时的掣肘与延宕,减少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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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给”详解]

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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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一般读jǐ ,作动词(仅限单用)时可读gěi ------《现代汉语词典》

(动)充足的供给,以物质供给对方。

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史记·高祖本纪》

给贡职郡县。(像秦国的郡县那样贡纳赋税。给,供。)——《战国策·燕策》

给其食用。——《战国策·齐策四》

请铸铜记给之。——《宋史·职官志》

艺蔬自给。——清·张廷玉《明史》

给军民赏月钱。——清·邵长蘅《青门剩稿》

又如:补给;配给;自给自足;给使(供人差使);给与(授物与人)

授与,交付

若残竖子之类,恶能给若金!——《吕氏春秋》

1.允许的反义词

2.鼓励的反义词是什么

3.痛苦的反义词

4.迅速的反义词

5.善良的反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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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中央气象台1月3日6时继续发布霾黄色预警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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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1月3日8时至4日8时,北京中南部、天津、河北中南部、山东西部和北部、河南中北部、陕西关中、安徽东部、江苏、湖南中部、黑龙江南部、辽宁南部、四川盆地等地有中度霾,其中,北京南部、天津中西部、河北中南部、河南北部、山东北部、陕西关中、辽宁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重度霾。

预计3日早晨到上午,北京中南部、天津、河北中南部、山东、河南东北部、陕西关中、江苏北部、安徽南部、湖北中部、湖南西北部、福建中部、辽宁南部以及四川盆地等地有大雾,部分地区有能见度不足500米的浓雾,河北中部、天津南部、山东西部、四川盆地等地局地有能见度小于200米的强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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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最美教师发布仪式心得体会观后感

全文共 1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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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几位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我大受启发。老师们的民主教育手段方法,对学生的不懈付出,舍小家顾大家的风范,“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几位优秀教师的事迹深深将我感动。同样是平凡的人,他们于平凡中见伟大!这正是我毕生的心愿,在平凡的岗位上,象他们一样,将爱的阳光洒向所有因我们而幸福的人!

通过学习体会如下:

1、教师必须有高尚的品德。教师职业的特点是培养、塑造新一代,自己的道德品质将直接影响下一代的成长。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教师既要把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传授给学生,又要用自己的高尚人格影响学生、感化学生,使学生的身心健康地成长发展。因而教师必须要有高尚的思想境界,纯洁美好的心灵。在工作中,教师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必须耐得住寂寞,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正如教育家陶行知所说的“捧得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

2、教师对学生要有一颗慈母般的爱心。教师对学生慈母般的爱心应来自对教育事业的无限忠诚,对教育事业的强烈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教师的母爱精神具有巨大的感召作用和教化力量,她能彻底地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绪,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学习主观能动性。在日常教学中,教师如像母亲一样,无微不至地关心学生,帮助学生,对差生不嫌弃,不歧视,给他们多一点爱,就能极大地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使其在学习上有无穷的力量源泉。很多教师的成功经验都证明了母爱力量的神奇作用。

3、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作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幅教书育人的重担。作为一名教师,我认为在今后工作中首先应该以优秀教师为榜样,学习他们献身教育,甘为人梯的崇高境界。学习他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真正热爱教育事业,以教育为快乐,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扎扎实实地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把全部的爱献给教育事业,献给我们学校的学生们。

其次,要热爱学生。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会以优秀教师为榜样,满腔热情地投入到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去,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爱不应该是挂在嘴上,也不应该是肤浅的凡事包办,而应该深入到思想落实在行动上。家长把子女送到学校我们有责任把学生教育好、保护好、让每个学生都能在教师的爱护下和教育下健康的成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崭新的精神风貌,向优秀教师那样努力工作,不求索取,以奉献为荣。积极进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探索,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对他人宽容一些,多与人为善,与己为善。做到正人先正己,做事先做人,做一个坦坦荡荡的人。脚踏实地、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趋,立足自己的岗位,努力工作和学习,以实际行动为我们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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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立秋防暑措施

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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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仍有夏的高温,加上天晴少雨,气候干燥,此时感染到的燥邪为温燥,主要伤阴,即损害人体的津液。症状是皮肤干燥、眼干裂、舌红少津、毛发干枯、小便赤黄、大便干结、口鼻咽干、胸痛干咳少痰、痰中带血丝,甚至发中至高热。

由于空气中水分减少,很多与干燥有关的疾病会高发,从中医角度来讲就是“秋燥”,所以不论是健康人还是有慢性疾病的人,在这个时节要多补充水分,多吃“凉”的食物。

通过介绍,大家学会了2015年几月几日几点立秋防暑措施了吧。希望小编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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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北京雾霾红色预警的应对措施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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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18时,北京市应急办又宣布,启动该市史上首次空气重污染红色(一级)预警:全市于12月8日7时至12月10日12时将启动预警措施,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根据空气重污染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全市范围内将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

北京市教委7日晚发布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及校外教育机构停课。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合理化学习建议。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及周边情况,做出相应调整,报区教委同意后实施。停课期间,教师要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利用北京数字学校网络平台和数字化资源开展自主学习。

从北京市交管部门了解到,按照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应急措施要求,北京市将12月8日7时至12月10日12时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措施。同时,暂停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尾号轮换措施。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负责人说,已经按照单双号限行的要求,对全市电子监控系统进行了相应调整,8日起将启动高等级上勤方案,增派警力加强对于违反单双号限行规定的车辆的路面执法力度,同时将充分利用电视监控设备,及时发现违规上路车辆及公务用车,并布控拦截处罚。

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北京市实施单双号限行后,预计公共交通增加客流200万人次,目前已启动应急预案应对客流增加。据介绍,公交运输企业将调整运营调度方案,全日增加2.1万至2.5万运营车次,安排备班运力不少于150辆,并加强公交场站、换乘枢纽秩序保障。在重点线路、微循环线路安排备班运力不少于总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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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发布

全文共 1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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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七大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项目;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

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从总体要求到分类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提出了国企改革目标和举措。

《改革意见》提出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同时,在分类监管、股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国企重组整合等方面有不少亮点。

“本轮改革的一大优势在于,资本市场和金融工具比以往更完善,为推动国有资产证券化创造了条件。”民生证券研究院高级宏观研究员朱振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有资产证券化一方面可以解决谁来盘活国有资产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公开市场的竞价和监督促进政企分离,有效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对于证券化程度不同的国有企业,可采取如整体上市、借壳上市、反向收购母公司等不同模式提高证券化率。

着力推进整体上市

在目标上,《改革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陈少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改革意见》锁定的国有企业改革主要目标都是定性的,没有定量指标。鉴于我国规模庞大的国有资产规模,国有企业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要统一部署。

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搞拉郎配

对于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改革意见》要求对于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这些都是为了突出改革质量,防止一些地方和部门为改革而改革,防止改革结果与改革目标背道而驰。”陈少强表示。

在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层面,《改革意见》明确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在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七大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

“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中央层面上关注纵向产业链混改,比如中石化销售环节的混改,地方国企层面则关注发达地区混改,PPP作为一种特殊的混合所有制形式,在能源、通信、电力领域有较大应用空间。”朱振鑫分析说。

在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领域,陈少强表示,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意见》鼓励通过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者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人员等持股,对科技类国有企业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

国有资产将形成三层管理体制

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层面,《改革意见》提出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

朱振鑫表示:“现行国资管理体制由国资委主导,包括‘管资产、管人、管事’,国资委身兼‘裁判员’与‘教练员’双重身份。未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向是参照国内的‘汇金模式’与国外的‘淡马锡’模式,形成独立的裁判员和教练员,推动政府职能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建立国资委—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经营性国企的三层管理体制。”

此外,《改革意见》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资本市场,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企业资产,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变现的国有资本用于更需要的领域和行业。同时,将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按照统一制度规范、统一工作体系的原则,抓紧制定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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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基层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全文共 1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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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推进全党的党风廉政建设,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执政地位,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加强领导,夯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基础。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党委是关键,乡镇党委是主角。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一管到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县委、县政府要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中,与新农村建设工作同步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做到个个头上有任务,人人肩上有担子。县纪委、监察局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坚持教育,夯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一是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摸清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及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党风廉政建设入手,研究提出治理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二是要注意改进教育的形式,因地制宜,采用农村党员易于接受、乐于参加、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三是要不断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有规划、有组织、分层次地抓好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并将教育培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坚持下来,夯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

3.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一是要在健全民主决策工作制度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基层领导班子民主议事规则,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确保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二是要在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和“三公开”工作上下功夫。三是积极探索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有效监管方式。要把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作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推行村级财务预决算管理。强化对农村财务的审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4.严肃纪律,加大对违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追究力度。要加大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要严肃纪律,坚决处理。要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加强对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核、监督。要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重点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及各种巧立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等案件,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提高基层纪检组织查办案件的能力,建立案件协查制度。

5.强化责任考核,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要建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明确乡、村“两委”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任务和职责,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保证工作落实到位。二要推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承诺制,按照“年初提诺,组织审诺,公开亮诺,督促履诺,年终评诺”的程序,使广大群众全方位参与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三要抓好检查考核,把责任制的具体内容、进度、要求,分解成一些量化指标,制订具体的检查考核标准,采用定期、计分的方法,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考核,同时运用好考核的结果,切实将其作为乡、村干部业绩、奖惩评定的重要内容。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努力强化乡、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感。乡、村“两委”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落实,特别是对管理范围内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不制止、不纠正,都要按责任制的规定严格加以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贯彻落实。

1.微腐败廉洁勤政方面对照检查材料

2.廉洁勤政对照检查材料

3.关于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4.基层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5.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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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对于艾滋病的措施作文600字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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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字,我对钓鱼岛的评论】

艾滋病,已成了全世界人民共同关心的一个话题。怎样预防艾滋病,也就成了大家更为关注的话题。大家都知道艾滋病的可怕,都称它为“魔鬼”。那么,艾滋病到底是怎样的一个“魔鬼”?

通俗的讲,艾滋病是人体免疫系统被一种叫做“HIV”的病毒所破坏,因此身体丧失了抵抗力,不能与那些对生命威胁的病菌战斗,从而使人体发生多种不可治愈的感染和肿瘤,最后导致被感染者死亡的一种严重传染病。

据了解现全球约有3950万人感染艾滋病,每年都会增加430万人,也就是说世界上每隔8秒钟就会有11万人被感染艾滋病,而全球每天都有8000名感染者丧命。这是多么惊人的数字。

那么,艾滋病是怎样传染的呢?是血液、不洁性交、吸毒或静脉注射和母婴传播而引起的。有人问艾滋病是不是很严重?这是当然的,因为艾滋病毒引起的传染病,是一种死亡率极高的病,它的死亡率在所有的病中排名第2,艾滋病就像一股突如其来的风,“唰——”一下子在你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降临并迅速蔓延。

在我国,艾滋病的流行情况又是怎样呢?从1985年开始,每年只有几例感染者,多数是国外来华的人士,或者是我们出国的人士。这样大概持续了四、五年。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出现了第一个流行期:在云南边境,中国开始了艾滋病的流行。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出现了快速增长期,其特点就是以很快的速度波及全国。从1994年到现在,将近10年的时间,一直都是在以40%以上的速度增长。

哪些是艾滋病的易感染者呢?人们经过分析,已清楚地发现了哪些人易患艾滋病,并把易患艾滋病的这些人统称为艾滋病易感染高危人群。艾滋病的易感染人群主要是指男性同性恋患者、静脉吸毒成瘾者、血友病患者,接受输血及其它血制品者、与以上高危人群有性关系的人等。

艾滋病威胁着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因此预防艾滋病是全社会的责任。为了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的健康、幸福,我们应该怎么去预防艾滋病呢?

1、普及艾滋病知识,使人们了解它的病因、传播途径等。

2、避免不洁性交,尤其是避免与艾滋病人发生性接触。

3、对供血者进行艾滋病病毒检查,抗体阳性者禁止供血。

4、不共享针头和注射器及牙刷等可被血液污染的物品。

5、患艾滋病感染者的妇女禁止妊娠。

6、加强国境检疫,防止艾滋病的传入。

只要我们做到以上措施,艾滋病就不会入侵到我们体内,让我们一起抗击艾滋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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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时代楷模发布厅观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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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春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面对疫情,党组织迅速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作为一名预备党员,深入贯彻落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力以赴、科学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在这面对生与死、安与危的关键时刻,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为民族、为人民的存亡前赴后继、勇往直前的革命传统又一次得到了发扬。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中,千千万万普普通通共产党员不断挺身而出,汇成全民族抗击灾难的滔滔洪流,他们履行着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光荣与责任。

正如恩格斯曾深刻指出的,一个聪明的民族,从灾难和错误中学到的东西会比平时多得多。这使我懂得了入党的真正含义,只有在思想上入党才是真正入党,也只有在思想上入党了,才能在危急时刻实践着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高尔基说:“感到自己是人们所需要的和亲近的人——这是生活的享受,的喜悦。这是真理,不要忘记这个真理,它会给你们无限的幸福。”是呀,这些主动“请战”的党员干部,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也许会付出许多意料之外的代价,甚至有被病毒感染的可能,但他们的内心是幸福的。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向先进学习,弘扬他们忠诚、担当、奉献的崇高品质,做有中国精神、中国力量、中国担当的新时代工作者,发扬伟大“抗疫”精神,积极投身到各项工作中去,推动各项工作拼争抢创,为祖国的发展贡献更新、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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