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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通济”安保交管多项措施发布详解【汇总20篇】

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28日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全文如下:下面开学吧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行通济”安保交管多项措施发布详解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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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教师发布仪式观后感个人心得

全文共 2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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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8月,带着青春的无限激情,满怀对教育事业的真诚,我踏入了教育工作这片热土,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时光匆匆流逝,转眼间从事教师工作已经13年了。在教育工作中,我始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十几年如一日,在三尺讲台上无私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用真情和爱心浇灌着一棵棵幼苗茁壮地成长。有人说:“教师的职业是太阳底下最神圣、最伟大的职业。”是啊,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从自己喜欢的工作中感受快乐,分享成功是我在平凡岗位上超越自我,走向成功的动力。

一、教育教学工作:

三尺讲台,是我永远的舞台,而学生,则是作为歌唱者我最欣喜见到的听众。

13年来,我的教学成绩都很突出,不管是科学教学,还是语文教学,都倾注了我的满腔热情。如前几年,当我在科学教育工作中正如鱼得水,应用自如时,学校语文教师出现了短缺,领导们将目标描向了我。开始时,我犹豫、彷徨,痛苦,因为我深深地知道:当时自己的科学教学正处于开花结果的时候,转教语文学科就意味着我不得不放弃多年擅长的科学教学从零开始。对于即将踏入中年的我来说,不得不面临人生一个重大的挑战。“干还是不干?”历经过无数个不眠之夜,我的良知告诫我:要为五十多名学生负责。此时,我毅然以大局为重,放弃了自己的科学教学,全身心地投入到我并不熟悉的语文教学中。之后不久我又担任起60个孩子的班主任工作。一下子面对并从事着不熟悉的语文及班主任工作,我的困难可想而知,但是我并没有因此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从此研究语文教学及班级管理工作成了我的必修课,别人都休息了,我中午还在加班加点,晚上前后楼的灯光全部灭了,而我的灯一直亮到凌晨二、三点钟。这些日子里,每天我的睡眠时间平均只有5个小时左右,但我不后悔,为了教育教学工作,我别无选择。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就代表学校在“首届初中说课竞赛”中主讲了语文说课《散步》,受到上级领导及听众的好评。后来我执教的《归园田居》获得了县级优质课评比二等奖,……

在自己取得成绩的同时,我所教学生获得了可喜的成绩:如上学期,我所教学生在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优秀率高达85.5%,及格率为100%,全班平均分为89.6分,在全校文科考核中排名第一。值得一提的是,我从七年级上学期就开始给学生进行“快乐习作”训练,才短短的一年,孩子们写出的满分作文集足足有三本之多,既有质量亦有数量,而网络“快乐习作”开设,则令更多老师感到震惊,因为大家发现,许多家长也忍不住加入到写作中来,一起记录孩子成长的点点滴滴。“让我们与众不同”,我和我的学生们真的做到了!

二、教科研等工作:

我庆幸,我能同那么多如我一样的歌者,以文字的形式谱奏新曲。融入到教育改革交响乐的美丽华章中。

近两年来,我不断学习教育理论,大胆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教研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教研教改颇有一些收获。现在,我是语文报刊协会课堂教学分会成员、荆州市语文教学研导小组成员并实施新课标课堂教学。通过刻苦的研究,我所撰写的《解读文本、拥抱生活》获得市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浅谈科学教学中的实验教学》获得全国“树人杯”论文评选一等奖、《浅谈现代化语文教学》收录《中华教育文库》、散文《绿》发表于《三峡文学》上、并成为《三峡文学》的特约记者,教学案例《三读杜甫》获语文报刊协会课堂教学新课改研讨活动一等奖。

三、班级管理工作:

人说,没当过班主任工作,不知道其中的甘苦。自从我担任着班主任工作起,我就深深体会到班主任工作的艰辛与不易。现在我带领着孩子们快乐、健康地走出初中。

在班级管理上,作为一名班主任,我关心爱护每个学生,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爱护有加。每天很早来到教室,帮助学生开门、协助孩子们打扫卫生。课间积极开展各项丰富多彩的文体游戏和运动,促进了学生身体素质的提高。班级文化建设方面,我精心布置班级墙壁,力求让每面墙都会说话;我还牺牲大量的休息时间,创造性的创办班级网站,在线与家长进行“学生习惯养成”等讨论活动,加强了家校的沟通,并把班级文化建设搞得有声有色。上学期我的主题班会“做文明学生”获得全校第一名,这个学期,我创造性的开创了主题班队课新局面,家长参与了我设计的《学会感恩__做知礼行孝好少年》主题班队会活动。在队会上,家长通过生动的故事传说,让学生感受到父母对自己的养育实属不易,受到了真正的教育。

因担任过多年的科学教学,我深知素质教育的作用,因此,我鼓励学生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在活动中增加自身综合素质。我班的学生综合能力提高很快:我带领学生积极参加古诗文朗读表演、假期义务劳动、五四才艺比拼、科技制作、手抄报制作、歌咏比赛、学跳集体舞等活动,尽最大努力丰富学生的生活,把工作做好。五四的舞蹈《我爱祖国,我爱家》及烛光表演震灾歌曲《生死不离》两个大型节目是我自创的,受到了家长及领导们的好评……在我的带领下,全班60名学生各方面都有了很大进步,在不久前举行的“天地杯”满分作文竞赛中,我辅导的多名学生获得本次大赛的一、二、三等奖。自己虽然担任班主任仅两年时间,却获得了各方面对自己工作的任可。去年及前年,在学生评教、家长评教及教师评教活动中,我均获得了100%的优秀评价。年终,我在教育教学年终考核、师德考核、班主任工作考核几个项目考核中,也全部被评为了优秀。这让我深深地体会到:生命之路是这样美好,能将自己的生命融入到教育这崇高的事业中,竟然是如此的幸福!

人生的意义在于奋斗。回首来时路,13年来,在从教的路上,自己洒下的不仅有汗水还有泪水,但如一句话所说“付出越多,收获就越多。”我一路走来一路收获,收获的不仅有美好,更有幸福。在教育教学方面,我要走的路还很长,过去的成绩已经成为历史,我会一天一个脚印,不断进取、不断努力,争取更大的成功!歌者无悔,我要继续立足三尺讲台,永远唱出最美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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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闪亮的名字2024最美教师发布仪式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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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我深深的知道,师德,即教师的职业道德;师风,即教师的行为作风。对一个教师特别的重要,因为,教师是学生行动的标准。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对于师德师风问题,不少教育家及国家领导人曾有过精辟的论述:孔子提出:“以身立教,为人师表”等;江泽民同志也说过:“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我们清楚地意识到:正确认识自身的职业价值,倡导爱岗敬业,强化责任意识,是社会对教育职业道德的必然要求。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经济方兴未艾,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各国之间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是民族创新能力的竞争。教育作为培养人才和增强民族创新能力的基础,必须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没有教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就无法造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就无法把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丰富的人力资源优势,就难以提高全民族素质,难以提升国家的综合国力,难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教育兴、民族兴。正因为这样,中央决定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教育要发展,教师是关键。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体现在两个主体地位:一是教育要以育人为本,学生是教育的主体;二是办学要以教师为本,教师是办学的主体。教师在传播人类文明、启迪人类智慧、塑造人类灵魂、开发人力资源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关键的作用。教师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育者,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没有高质量的教师就没有高质量的教育,没有高质量的教育就没有高质量的人才。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首先就要尊重教师,关心教师的发展,重视教育队伍的建设。我们党的几代领导集体对教师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伟人说过:“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教师是学生增长知识和思想进步的导师,他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影响,一定要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识学风上全面以身作则,自觉率先垂范,这才能真正为人师表。在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广大教师要为人师表,注重师德修养,以高尚的情操教书育人,注重素质教育和德育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重温和学习我们党几代领导人的讲话精神,我更加深切地认识到,教育事业发展,关键在于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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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最美教师发布仪式观后感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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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泽州特校校长王老师为我们上了一堂非常触动我们的一堂课,《愿每个孩子都能被阳光找到》。在课堂上老师用许许多多琐碎、平凡却真实动人的故事和我们讲述了她与她的孩子们的生活。老师讲述孩子们他们的苦恼、他们的需求、他们的纯真、他们的善良,时时刻刻提醒我,我的孩子们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哪里都有调皮的孩子,这些孩子让老师很生气,可能很多老师在这个时候容易控住不住自己的怒火和孩子们发生口角,但我希望以后生气的时候要想起王平老师的这些小故事,要站在孩子们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多倾听孩子们的诉求和需要。我们的孩子也是这么的懂事、善良、可爱、善解人意。老师作为引导着要用真诚和爱心陪伴孩子们成长。

若爱——请深爱;若教——请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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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诚实的反义词详解

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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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真实表达主体所拥有信息的行为(指好的一方面),也就是行为忠于良善的心。“诚实”是褒义词,用于赞美一个人的好品质,它具有“善”的特质,它不等同于准确传达客观事实这样的意思。比如一个如实交代自己行凶过程的罪犯,我们不会用诚实来称赞他,而一个为保护无辜的人被迫说谎的人,我们也不能用不诚实来责备他。诚实才能带来信任,谎言带来的是背叛。

同义词: 忠实

反义词:虚伪

词 性: 动词、形容词

词 义 :褒义

基本解释:

1.内心与言行一致,不虚假。

2.准确地说明事情的原委以赢得信任。

相关语句:

1.诚信是人最美丽的外套,是心灵最圣洁的鲜花;诚信是你价格不菲的鞋子,踏遍千山万水,质量也应永恒不变;诚信,是一股清泉,让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流淌着洁净。

3. 诚信像一面镜子,一旦打破,你的人格就会出现裂痕。

4. 诚信是道路,随着开拓者的脚步延伸;诚信是智慧,随着博学者的求索积累;诚信是成功,随着奋进者的拼搏临近;诚信是财富的种子,只要你诚心种下,就能找到打开金库的钥匙。

5. 诚信是做人之根本,立业之基。

6. 创起诚信校园,树起诚信学风,成为诚信学子。

7. 诚信为本,学做真人。

8. 诚信为荣,失信可耻。

9. 最大限度的诚实是最好的处事之道。

10. 诚实守信是面明镜,不诚实的人在他面前,都会露出真相。

11. 没有诚实,何来尊严?

12. 诚实是上策。

13. 一切有成效的工作都是以某种诚信为先决条件。

14. 不诚则有累,诚则无累。

15. 诚信是沟通心灵的桥梁,善于欺骗的人,永远到不了桥的另一端。

16. 诚信,是一股清泉,它将洗去欺诈的肮脏,让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流淌着洁净。

17. 诚信,让心灵无瑕,让友谊长存,让世界美好!

18. 知识是财富,诚信也是一种财富,拥有知识能使你变得充实,拥有诚信能使世界变得更美好!

19. 诚,乃信之本;无诚,何以言信?诚而有信,方为人生.

20. 诚信,如一把钥匙,打开你我心中那扇门上的锁,让我们敞开心扉,沐浴那友谊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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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雾霾防范措施英语作文100字

全文共 2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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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Sunday, I with the help of the father, Internet checked the xian half a month before the air quality in March, a check, let me by surprise, I found the China heavy pollution has six days, light pollution has two days, there are seven days in moderate pollution.

We are living in such an environment, I asked my father: "fog and dust what a harm to human body?" Dad and I looked at the information online, it turns out that the dangers of smog and dust is very big, the fog haze will lead to the spread of infectious diseases and a variety of diseases, bring great harm to human body health. Dust can also harm to peoples health, to the human travel a lot of inconvenience.

I have checked the cause of fog and dust, the original atmospheric air pressure is low, the air flow is not the main factors, air does not flow together, a tiny particles in the air, floating in the air, the air temperature is low, the ground, because of the large ground dust and vehicle is stirring up dust... Dust is a kind of the dangers of the interaction of wind and rain sand weather phenomenon, its formation and the earth greenhouse effect, vegetation destruction, species extinction, climate anomalies and other has an inseparable relationship. He also divided into dust, dust, dust...

I dont think we should be unrestrained exploitation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should not be random cut down trees, people have a car to drive less as far as possible, do more bus and ride a bike, green travel. Bulb use energy-saving lamps, less air conditioning, everyone will give more than street sprinkler. Dont throw rubbish everywhere, afforestation, protect our earth.

星期天,我在爸爸的帮助下,上网查了一下西安三月份前半个月的空气质量,一查,让我大吃一惊,我发现其中国重度污染有六天,轻度污染有两天,中度污染有七天。

原来我们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我问爸爸:“霾和沙尘对人体有什么危害吗?”爸爸和我查阅了一下网上的资料,原来,雾霾和沙尘的危害非常大,雾霾会导致传染病扩散和多种疾病发生,给人体健康带来较大的危害。沙尘也会危害到人们的身体健康,还给人类出行带来很大的不便。

我又查了一下造成雾霾和沙尘的原因,原来大气空气气压低,空气不流动是主要因素,空气不流动是空气中的微小颗粒聚集在一起,漂浮在空中,由于地面灰尘大,空气温度低,地面的人和车辆是灰尘搅动起来……沙尘是一种风雨沙的相互作用的危害性天气现象,它的形成与地球温室效应、植被破坏、物种灭绝、气候异常等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他还分为沙尘暴、浮尘、强沙尘……

我想我们不应该无节制开采自然资源,不应该随意砍伐树木,有车的人尽量少开车,多做公交车和骑自行车,绿色出行。灯泡尽量用节能灯,少开空调,大家要给街道多洒水。不随地乱扔垃圾,多植树造林,保护我们的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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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4城启动红色预警响应措施后,污染有所减轻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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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称,已及时部署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各地积极落实应对措施,截至目前,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唐山、沧州市,山西省太原、临汾、晋中、运城市,山东省德州、聊城、菏泽市,河南省郑州、濮阳、新乡、安阳、焦作、鹤壁市,陕西省西安市等24个城市均已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措施,启动橙色以上预警措施的城市超过50个。

从实际监测情况看,虽然多个城市达到严重污染水平,但由于各地政府积极应对,同时,广大民众以绿色出行等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应急减排,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全民抗霾,重污染天气影响有所减轻

以北京市为例,预测结果显示,18日PM2.5小时峰值浓度将超过400微克/立方米,但实际最高浓度为275微克/立方米;天津预测峰值浓度将超过500微克/立方米,实际峰值浓度为380微克/立方米;石家庄预测峰值浓度将超过700微克/立方米,实际峰值浓度为631微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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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领导班子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全文共 3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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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干部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当老好人。有的为了升迁,怕惹麻烦、怕“丢选票”,对错误行为不抵制、不批评,对存在的问题不研究、不解决,任何得罪人的事情都不干,任何触及矛盾的事情都不做。二是摆花架子。有的喜欢编个新提法,只发号令不出实招,只造声势不做实事;有的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照搬照套、囫囵吞枣;有的好大喜功,热衷于说大话、喊口号、吊胃口,盲目提大任务、定高指标;有的重显绩轻潜绩、重面子轻里子,对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不重视、不研究、不部署、不落实,喜欢搞“短平快”,热衷于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有的急功近利,任务刚下达、成绩和数字就报上来了,工作刚部署、经验和做法就总结出来了。三是只要权力不干事。有的拖拉懒散、效率低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变着花样搞“吃拿卡要”,门好进、脸好看但就是不办事;有的在简政放权中放小不放大、放虚不放实、名放实不放。四是不思进取图安逸。有的干工作存在惯性思维,习惯于凭老经验、用老办法解决问题;有的求稳怕变,一些重要工作能拖就拖;有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办法不多,化解长期积累下来的矛盾投入精力不够;有的感到提拔无望,就什么事也不干,“当着和尚不撞钟”,在一个地方工作多年却“涛声依旧”。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深刻把握“五个敢于”的内涵要求

针对一些干部不愿担当、不敢担当的问题,要加大治理力度,有效推动一些突出问题的解决。也要认识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真正使敢于担当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必须牢记习近平同志对干部提出的要求,把“五个敢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忠于职守,撸起袖子加油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担负好惠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的责任。

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习近平同志强调,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必须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当前,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复杂、斗争尖锐,西方敌对势力利用所谓的人权、民族、宗教等问题干涉我国内政,插手炒作敏感案事件,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面临新挑战。作为领导干部,我们要有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眼睛特别亮,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发扬斗争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面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不当“绅士”当战士;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等问题进行渗透,严厉打击各种邪教破坏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矛盾问题面前,最能考验领导干部的担当作为。当前,河南正处于经济转型关键期、深化改革攻坚期、社会矛盾凸显期,老问题与新问题相互交织,不同领域矛盾相互叠加,躲不开也绕不过。如果领导干部抱着“宁可不干事、千万别出事”的心态,存在“等靠要”的想法,坐看矛盾问题积累恶化,最终势必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这就需要我们坚持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和愚公移山精神,把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方面,在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对河南工作的要求、打好“四张牌”方面,在打赢脱贫攻坚战、抓好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在防控风险、维护稳定方面,敢于迎难而上,做到挺直腰杆担当、甩开膀子干事,以破解难题的实际成效带动全局工作整体提升。

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习近平同志指出,领导干部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劲头,真正成为带领人民群众战风险、渡难关的主心骨。领导干部敢于担当,不仅要体现在平时工作中,更要体现在紧急关头上。去年,河南局部地区的洪涝灾害非常严重,但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比较小。这得益于各级领导干部深入一线、冲锋在前,做了大量工作。但也要看到,当前仍有一些干部在危机面前畏首畏尾、瞻前顾后,有的顾虑重重、采取“鸵鸟政策”,有的忧心忡忡、茫然不知所措,有的手忙脚乱、以致乱中出错,给工作造成被动。领导干部应提高应对危机的能力,遇到紧急情况时,果断决策、科学决策,不能优柔寡断、患得患失;遇到大灾大难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临危不惧、靠前指挥,不能躲闪回避、贻误时机;遇到突发群体性事件时,及时稳控局面,抓紧研究解决办法。

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习近平同志指出,不谋私利才能谋根本、谋大利,才能不掩饰缺点、不回避问题、不文过饰非。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出现失误不可怕,可怕的是掩饰失误、推卸责任,不能思其过、改其行。领导干部不能有了成绩都归自己,出了问题就推给他人。随着经济转型任务日益加重、社会治理难度不断加大,在探索创新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失误。在这种情况下,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失误,不能因怕丢面子而丢了里子,不能用一个错误去掩盖另一个错误,而应主动承认失误、及时加以改正,把纠正失误、总结教训的过程作为成长进步的阶梯。

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习近平同志指出,“四风”问题都是顽症,要真正解决问题,就要有抛开面子、揭短亮丑的勇气,有动真碰硬、敢于交锋的精神。在各种歪风邪气面前,是做挡风驱邪的泰山石还是做八面玲珑的老好人,对每一位领导干部都是现实考验。当前,“四风”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顶风违规行为由明转暗。面对这种状况,领导干部应有正气压倒邪气的必胜信心、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和铁面无私的浩然正气,敢抓善管、严厉整治,对纪律观念淡薄、作风松懈的,执铁规、出重拳,敢于较真碰硬、真抓严管;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以及各种社会丑恶现象,不留情面、坚决打击,让各种歪风邪气没有市场。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增强担当精神,既需要领导干部自身加强历练,也需要好的政策环境支持担当者、保护担当者、褒奖担当者,使敢于担当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追求。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支持和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当前,一些干部之所以“不敢为”,一个重要原因是怕踩红线、怕得罪人。有人形象地将这个现象总结为“洗碗效应”,认为洗碗多难免要打破碗、难免要被责骂,还不如少洗碗、不洗碗。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方面,河南一些地方进行了积极探索,研究出台了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干部干事创业的试行文件。我们将认真总结这些地方的探索实践,在省级层面研究制定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指导性文件,对哪些属于改革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哪些属于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哪些属于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加以界定,明确政策界限,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容错的具体情形、程序、结果运用和保障措施等,为敢于担当的干部卸“包袱”。容错并非纵容,保护绝非庇护。容错的同时需要注意纠错,要创新纠错办法,形成宽容失败、允许试错、有错必改的一整套机制,最大限度消除影响或挽回损失。健全保护机制,对那些因敢于动真碰硬而受到诬告的干部,及时澄清是非、消除影响,保护好干部。

健全激励机制。激励机制是促进干部干事创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障。目前在干部正向激励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健全多元正向激励机制,在从解决思想“总开关”入手的同时,适应干部多层次、多元化、动态化需求改进激励考核制度,充分激发干部潜能。应畅通干部成长通道,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把敢于担当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导向,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注重选拔那些敢抓敢管、实绩突出的干部。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在“下”的问题上细化衡量标准,确保干部下得合规、下得合理、下得服气,将目前干部“要么踏步、要么进步”的单向晋升变为“干得好进步、干不好退步”的双向流动。同时,公正对待“下”的干部,让其有改进提高、重获提拔使用的机会。应加强绩效考核,研究制定体现“重视基层、多劳多得、优秀重奖”导向的政策措施,着力提高基层干部待遇。运用好精神激励,创新荣誉表彰制度,大力培树先进典型,营造鼓励改革创新、激励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完善监督机制。《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指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我们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河南实际研究深化落实的有效机制和办法,着力解决监督难题,保证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多同干部交流谈心,多注意干部群众的反映,用好民主生活会、干部考察考核、述责述廉、报告工作、巡视巡察等各种日常监督制度,及时发现干部不担当的问题,通过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推动问题解决。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让各级干部时刻置身于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之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干部既干净又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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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非银网络支付新规正式发布央行

全文共 1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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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央行正式下发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分类与监管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继上周央行发布商业银行个人账户最新规定之后,央行昨日正式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此前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一经公布,在市场引发热议。对比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办法》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互联网金融总体要求,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进行了规范,旨在促进其健康发展。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新的要求和规定需要支付机构做相应准备,分类监管要有一定的适应期,下一步还将根据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活动,防范互联网金融各类风险。

与商业银行个人账户实行分类管理的思路一致,个人支付账户分为三类,其中Ⅰ类账户只需要一个外部渠道验证客户身份信息(例如联网核查居民身份证信息),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和转账,主要适用于客户小额、临时支付,身份验证简单快捷,余额付款限额为自账户开立起累积1000元。Ⅱ类账户年累计余额限额10万元,验证方式较Ⅰ类账户相比,需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三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如身份证信息、绑定银行卡、绑定电话等),Ⅲ类账户年累计余额限额20万元,验证方式较Ⅱ类账户还增加至少两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多种验证身份并不需客户本人去相关部门证明“我是我”,客户只需要按照支付机构的要求在网上填写并上传相关信息即可,由支付机构负责与外部数据库或系统进行连接并验证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支付机构应采用必要技术手段确保客户操作流程简便、体验便捷,这对支付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出了一定要求。

同时,为引导支付机构提高交易验证方式的安全性,加强客户资金安全保护,《办法》规定,对于交易验证安全级别较高的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支付机构可以与客户自主约定单日累计限额;但对于安全级别不足的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办法》规定了单日累计限额。《办法》规定的单日累计1000元、5000元的限额能够有效满足绝大部分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付款的需求。此外,《办法》规定,综合评级较高且实名制落实较好的支付机构单日支付限额最高可提升到现有额度的2倍,以进一步满足客户需求。

除支付账户实行分类监管外,《办法》对支付机构也实行分类管理。对于综合评级较高且实名制落实较好的支付机构,《办法》在客户身份验证方式、个人卖家管理方式、支付账户转账功能、支付账户单日交易限额、银行卡快捷支付验证方式等方面,提升了监管弹性和灵活性。如支付机构可以扩充支付账户转账交易功能,可以同时办理支付账户与同名银行账户之间、支付账户与非同名银行账户之间的转账交易;支付机构可以根据客户实际需要,适度提高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单日交易限额。

腾讯方面表示,《办法》非常重要的调整之一,就是提出对支付机构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针对评分高、且支付账户实名率落实好的支付机构,执行较为宽松的监管政策,给予监管弹性和灵活性。

东方证券首席银行业分析师王剑表示,分类监管思路对综合评级较高的支付机构给予监管优惠和创新空间,这将加剧市场的集中度,小的支付公司可能会受到冲击,支付牌照的价格也会相应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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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最美教师发布仪式》观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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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榆树中心小学于微近日,_老师的事迹传遍了祖国大地,感动了全国人民,震撼了亿万灵魂。我校也掀起了向_老师学习的高潮。

_老师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奋力救出四名学生,而自己却被摩托三轮车严重撞击,导致脑部颅骨骨折、脑干出血,终因抢救无效而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享年49岁!

我们不能过度地沉浸于这种痛惜与悲伤之中,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让这突然降临的痛惜与悲伤快快地离去!

曾经勉励全国广大教师,要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_老师就是这样的好老师。作为新时代师范院校师生的我们,要结合讲话精神和_老师的先进事迹,认真思考如何去做一名人民需要的好老师!我们学_老师的感人事迹,就是要发扬_老师的高尚精神,就是要争做人民需要的好老师,以实际行动告慰_老师的英灵!

我们要学_老师坚守基层、奉献一线的定力,争做人民需要的、有理想信念的好老师。从20岁毕业分配到农村小学直至因公殉职前,_老师坚守基层教育第一线近30年!这是何等的定力!在这定力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_老师对理想信念的坚守、对教育的热爱和对基层的奉献!

我们要学_老师舍生忘死、爱护学生的魄力,争做人民需要的、有道德情操的好老师。在三轮车急速驶来、形势万分紧急的情况下,_老师一边大声呼叫学生避让,一边冲上前去用自己的身体护住学生减少伤害。这是何等的魄力!在这魄力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_老师对道德情操的诠释、对爱护学生的注脚和对生死的抉择!

我们要学_老师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毅力,争做人民需要的、有扎实学识的好老师。在最近的一次考试中,_老师自己所带的班级语文考试整体成绩又取得了全年级第一;作为一名语文老师,_老师总是竭尽全力,认真教好每一堂课、教好每一名学生!这是何等的毅力!在这能力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_老师对扎实学识的理解、对精益求精的追求和对学生学习渴求的满足.

我们要学_老师公私分明、先公后私的耐力,争做人民需要的、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_老师一心扑在工作上,她一家三口原本住在市内,由于工作原因一家人却总是只有周末才能见面;她平时把学生看作自己的孩子,却让自己的孩子独自承受并且付出了很多。这是何等的耐力!在这耐力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_老师对仁爱之心的践履、对公私的取舍和对师德的崇尚!青山巍巍埋忠骨,一腔热血洒杏坛!

_老师虽然去了,但是_老师的精神永远存在!她是新时代名副其实的人民好老师!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要以她的精神为鼓舞,争做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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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发布活动观后感

全文共 1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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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遵守校纪班规,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学习上,勤学善思,努力学好每一门功课,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自学能力。工作中,尽责奉献,经常任劳任怨地为班级、为同学们服务,成了老师的小助手,协助老师管理好班级,和同学们在快乐生活中共同成长、共同进步。生活里,富有爱心

,乐于助人。她,就是_友谊中学初20_级_班学生_。

她孝敬、感恩父母,也会帮父母做做家务,例如洗洗碗筷,晾晾衣物,浇浇花草,擦擦桌凳,拖拖地板。看到父母、奶奶劳累的时候也会给他们捏捏肩,捶捶背。在这期间里,她学会了很多东西,学会了买菜、洗菜、做饭等。奶奶脸上条条皱纹足以证明,头发中的根根银丝可以证明,岁月像一匹野马,它不停的奔跑着。奶奶的时光随着野马的奔跑不断减少,有什么理由不去孝敬她呢?

今年初春一个周末,奶奶突然生病了,浑身无力,走不稳路,额头发烫,一量体温,高烧到39℃。爸爸妈妈都去上班了怎么办呢?_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团团转,一会儿,她冷静了下来。回想起自己生病的时候,奶奶是怎么照顾自己的经历,_便学着照顾奶奶。她先倒了一杯温开水,然后在备用药箱里找出成人吃的退烧药。看了退烧药药品说明书后,她把3颗退烧药片和温开水喂到奶奶的嘴里。奶奶吃下去后,怕她冷,_又在屋子里拿出一床被子盖在奶奶身上。还特别地叮嘱奶奶睡上一觉,这样就会好得快些。看着奶奶慢慢的进入梦乡,_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心里却甜滋滋的——她学会了照顾长辈。

在人生中除了亲人,还有一些重要的人物,那就是老师。她以饱满的情绪,集中精力,积极思考,上好每一节课;按时独立完成各项作业,认真体会老师在作业上悉心批阅之处;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对老师虚心诚实、言行有礼,真正做到尊敬尊重老师。对班级的工作,_也积极主动替老师分担。比如收发、检查、登记家庭作业,抽背课文、单词、公式,带领学生诵读经典,组织同学改正作业中的错误,管好班上纪律等,忙得不亦乐乎。她任劳任怨,干得开心,经常早出晚归。因为她知道老师工作任务重,也很累,好几次老师都是带病给同学们讲课。既然协助老师工作就得做好,就要认真地去完成,决不辜负老师的信任。而且老师不在的时候,如每周星期二下午的三四节课,班主任和其他老师都去开会,身为班长,当然得管理好班上的纪律,督促、带领同学复习,完成作业,一起学习。

在学习、纪律、清洁,参加各项活动等方面,她总是起到带头作用,同学都会跟随她进步。她尽力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积极的协助老师管理好班级,和同学们和平相处,一起学习,互相帮助,努力让班级这个“家”变得更加团结进步,变得更加美丽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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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闪亮的名字2024最美教师发布仪式》观后感个人心得

全文共 1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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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初,我市在教师队伍中开展了强师风、铸师魂,争做人民满意教师的师德教育活动,并将今年定为师德建设年。育人先树德,教师只有树立好自身的形象,才能真心、真情、真意地去教育学生。

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让我对《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一些具体的了解,使我懂得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性,并约束与规范了我日常的教学行为,努力做一个懂法、守法、护法的人民教师。

学校在师德教育活动中,开展了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从多层次、多角度学习了全国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使我感悟到教师职业的崇高性,认识到我的人生价值。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当为人师表,做学生的楷模,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正确认清和对待自己应履行的职责。

通过开展师德师风学习,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他们思想活跃,思维天真,好动,好闹,工作烦燥之时,我会不自觉地把学生的这种习惯当成不懂事,事后想来,这样的我是不应该的,事实上,学生是一个活的生命体,他们有属于自己的感觉和要求,优秀的学生人人喜爱,然而调皮的学生也并非一无是处。作为一名教师要有一副放大镜的眼去寻找与挖掘他们身上的闪光点。以点带面促进学生进步,在今后的教学中我要努力克服自己的不良情绪,沉下心来,静下心来去教育每位学生,要学会用优秀教师的品质激励自己。和优秀教师相比,我目前的思想境界还要不断提高。在教学方面首先要把学生当作朋友,改变师道尊严的旧观念,使自己的教育深受学生喜爱,家长认可,做一个人民满意的教师。

通过学校开展的师德师风学习,也让我发现了自身的不足。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不能光作为一种口号,要付出实际行动,在教育教学中首先要学会不断学习,以学习来丰富自己的学识,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其次,在实际教学中要勤于钻研,倾心育人,要用心去传授知识,培养学生多方面的智力;另外,师是服务于学生的,在服务学生的同时,要教会学生怎样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总体而言,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的学习中,先进教师的精神和行为荡涤了我的心灵,激励了我教书育人的热情,也警示了我工作中的不足,更让我体会到人生的价值所在,即工作是快乐的,奉献是幸福的!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个信息化时代,各行各业一日千里、日新月异,教师行业也不例外,因此,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让学生学得轻松,教者教得愉快,确实是件不容的事。教师每天担负着繁重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就更应加强师风师德建设。近段时间来,通过学习《中小学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心中不由得产生一种对教育事业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应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承担起培养下一代人的责任,塑造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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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写好小学状物作文的方法详解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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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物作文离不开观察,可是我们通常说的观察,大多数是只用眼睛去观察,而忽略了其他感官的配合,这样观察出来的事物,难免单调,写出来的作文就枯燥无味了。

所以,写状物作文之前,我们做好观察这一步,充分地调动我们的感官--用眼睛看,用鼻子闻,用嘴巴尝,用耳朵听,用手脚触。这样一来,我们对事物的观察就全面了。然后我们可以把我们观察的结果先列成要点,看到的颜色、形状、模样等,闻到的尝到的味道是怎样的,敲敲、摇摇它听到怎样的声音,摸起来是怎样的触感和质地,把这些要点记下来了,就需要找特点了。它和其他的事物有什么不一样呢?它和它的同类相比有独一无二的特点吗?当我们把它的与众不同找出来,这才是我们作文里要重点写的内容,否则千人一面,作文的价值也就寥寥无几了。

确定了写作的内容,这时候就可以用精巧的语言来包装它了,就像一个娃娃有了头,还需要给他添上身体和手脚,这样他才完整。我们可以先描述出它的特点,然后开动脑筋,通过联想和想象,让我们找出来的特点,能通过文字让读者也了解。比如我们观察的事物颜色很特别,是红黄绿三种颜色,我们就可以给它取一个特别的名字,叫它“红绿灯”;再比如它的形状很特别,可以用比喻或是拟人的手法来描述。如此一来,作文也就完整又形象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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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时代楷模发布厅观后感

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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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有起点,也会有终点。张定宇——武汉抗疫一线一位医护人员,似乎在按倒计时的方式与生命和时间进行着搏斗。

武汉市金银潭医院是武汉规模较大的专科传染病医院。自首批7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入院以来,张定宇院长率领全体医护人员在抗击疫情的繁重任务中,他隐瞒自己身患渐冻症的病情,也顾不上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妻子,是奋战在疫情前线的“最美逆行者”!

与时间赛跑,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当下,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正是与时间赛跑、与疫情抗争的紧要关头,必须把抓好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党中央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坚决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蔓延,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树立底线思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树立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分类指导,抓实每一项部署,把好每一道关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硬仗。

继续全面排查,确保联防联控到位。加强农村地区防控,强化网格化管理,实施地毯式排查,追踪到人、登记造册,落实居家医学观察,必要时对重点人员实行集中隔离观察,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加强城市社区防控,动员全体社区居民共同参与防控,重点针对节后返城人员开展新一轮摸排,做到全员上阵、责任到人、联系到户。加强家庭防控,引导群众注重个人防护和家庭卫生,及时开展心理干预服务,做好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的疫情防控,全力做实做细各项防控举措。

医者无惧,医者仁心。真心祝愿每一位医务人员都平安,希望被感染的病人能早日恢复健康。感恩有你,战“疫”路上我们一起走进“春天里”,与“逆行者”一起出发,与时间赛跑、跟病毒搏击,在抗击疫情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共同筑起抗击疫情的钢铁长城,谱写着感天动地的生命赞歌。

张定宇——与时间和病毒赛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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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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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思想作风上:

1、理想信念有所淡化。对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学习理解不深刻,理想信念相对淡化。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用辩证的观点分析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对本部员工的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不够,未能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对社会上存在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抵制不够。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学风不正,对理论武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忽视了主观世界的改造,缺乏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理论上不够成熟,造成政治上不够坚定。

2、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存在实用主义,要用什么才去学什么,与工作关系密切的才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学习一般化,没有带头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未带动本部员工广泛深入的开展理论学习。学习专题不突出,针对性不强,不分层次,一般通读多,重点精读少,做读书笔记更少。对理论的钻研不深入,没有在把握理论的科学体系上下功夫。对理论学习浅尝辄止,不求甚解。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用脱节,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把理论和实践紧密地联系起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解决问题、指导工作。

二、在纪律

1、对工作纪律抓落实不够。执行制度有时不够严格,由于碍于情面乐于做和事佬,有时对本部职工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大胆地进行批评,对各种违规行为监督不力。

2、在廉洁自律方面略有不足。防微杜渐意识不够强,自我要求不高,对一些小问题上有所放松,同志关系庸俗化。

三、在工作作风上

1、业务知识不足。这几年,虽然完成了本科阶段的学习,并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各种业务知识,但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具备的业务水平,远远未达到专业级计算机管理人员的要求,如图书馆业务所要求具备的理论知识不足,计算机技术和故障解决方法未达到现代化管理的要求,而且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开发,图书馆管理的方式方法不断增加,相应的技术手段不能及时落实到位,学习能力欠佳。

2、工作方法跟不上时代要求。一是仍然满足于陈旧的工作方法和思路,对如何抓好新时期图书馆的工作思路不够清晰。二是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欠缺,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时缺乏与人沟通,使员工参与的积极性不够主动,导致工作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三是工作协调能力有待改善,对一些牵涉到其他部门的工作未能主动协调办理。四是工作的艺术性不够,做员工思想切入点有时把握不准,批评管理教育学生的方法过于简单,效果不明显,处理突发事情不够冷静,显得不够成熟。

3、对工作有畏难情绪。随着计算机技术在图书馆管理方面的不断深入,我馆在改革中出现了的种种困难,如计算机管理系统利用率低,历史遗留的的数据凌乱,新业务技术困难重重,使我对图书馆的改革与发展产生了疑虑,面对各项技术任务的压力, 感到信心不足,找不出解决问题和困难的突破口,出现了畏难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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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基层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全文共 1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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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推进全党的党风廉政建设,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执政地位,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加强领导,夯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基础。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党委是关键,乡镇党委是主角。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一管到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县委、县政府要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中,与新农村建设工作同步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做到个个头上有任务,人人肩上有担子。县纪委、监察局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坚持教育,夯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一是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摸清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及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党风廉政建设入手,研究提出治理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二是要注意改进教育的形式,因地制宜,采用农村党员易于接受、乐于参加、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三是要不断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有规划、有组织、分层次地抓好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并将教育培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坚持下来,夯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

3.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一是要在健全民主决策工作制度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基层领导班子民主议事规则,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确保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二是要在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和“三公开”工作上下功夫。三是积极探索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有效监管方式。要把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作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推行村级财务预决算管理。强化对农村财务的审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4.严肃纪律,加大对违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追究力度。要加大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要严肃纪律,坚决处理。要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加强对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核、监督。要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重点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及各种巧立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等案件,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提高基层纪检组织查办案件的能力,建立案件协查制度。

5.强化责任考核,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要建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明确乡、村“两委”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任务和职责,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保证工作落实到位。二要推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承诺制,按照“年初提诺,组织审诺,公开亮诺,督促履诺,年终评诺”的程序,使广大群众全方位参与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三要抓好检查考核,把责任制的具体内容、进度、要求,分解成一些量化指标,制订具体的检查考核标准,采用定期、计分的方法,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考核,同时运用好考核的结果,切实将其作为乡、村干部业绩、奖惩评定的重要内容。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努力强化乡、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感。乡、村“两委”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落实,特别是对管理范围内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不制止、不纠正,都要按责任制的规定严格加以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贯彻落实。

1.微腐败廉洁勤政方面对照检查材料

2.廉洁勤政对照检查材料

3.关于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4.基层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5.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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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时代楷模发布厅黄诗燕先进事迹观后感

全文共 1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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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秋时节,老区炎陵瓜果飘香、五谷丰登。又迎丰收年,人们更加怀念带来巨变的炎陵县委原书记黄诗燕

炎陵县地处罗霄山深处,2011年5月纳入罗霄山片区国家级贫困县。当年6月,黄诗燕就任炎陵县委书记。他九年如一日,扎根扶贫一线,带领20余万老区人民脱贫奔小康,直至2019年11月29日因公殉职,年仅56岁。

近日,黄诗燕被追授为“全国脱贫攻坚模范”、敬业奉献“中国好人”。

最后一道脱贫攻坚“战斗令”

2019年11月29日上午,炎陵县召开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会议。黄诗燕脸色憔悴,但坚持作了20多分钟讲话。他说,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提神提劲,克服“疲劳、松懈、麻痹”情绪,把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实抓好。

这是黄诗燕作为炎陵脱贫攻坚“一线总指挥”发出的最后一道“战斗令”。当天下午,因多日劳累,他骤然倒下。

“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但脱贫功成,务必在我。”黄诗燕在炎陵工作期间,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

黄诗燕初到炎陵任职时,该县贫困发生率19.5%,农民人均年收入2970元,只有全省平均水平的一半。

老百姓渴望脱贫,黄诗燕深感重任在肩。为争取招商项目,他有一次清晨5时从炎陵出发,汽车在高速上滑行100多米后撞上护栏,所幸有惊无险;为办好在长沙、深圳两地的招商活动,他一天连续工作16个小时;企业诉苦说招工难,他安排工作人员带着招工信息直接进村入户;为推广炎陵黄桃,他带病为“黄桃大会”站台,跑遍每一个城市推广点、每一个乡村展台……

9年脱贫攻坚,老区换了模样。在黄诗燕履职的2011年至2019年间,炎陵县经济总量增长199.3%,贫困发生率从2014年的16.57%下降到现在的0.45%;炎帝陵景区成功晋级国家5A级景区,炎陵相继获得“中国最具幸福感县城”“全国最美生态旅游示范县”等称号,全县旅游经济效率和质量增长均跻身全省前十。

“大黄抓小黄,抓出金黄黄”

黄诗燕“生在普通农家,长在田野山坳”,坚信“农业做好了,农民才能真正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2011年,他提出建设全县农业“一带八基地”,即生态休闲农业风光带和特色水果、无公害蔬菜、炎陵白鹅、茶叶、油茶、笋竹林、药材、花卉苗木基地,县财政每年投入500万元奖励扶持种植大户,以炎陵黄桃为突破口,带动群众脱贫增收。

“农业见效慢,从‘种子’到‘票子’,少则3年,多则6年,怎能快速致富?”“县财政本来就困难,黄桃产业看不到税收预期,每年拿钱去贴,值吗?”“一家一户分散种植,品质如何保证?”……一连串的质疑接踵而至。

面对质疑,黄诗燕看准路子,一干到底。在他的主导下,全县砍掉劣质果树苗,培育5个优质高效示范点,扶持171个科技示范户;建立“合作社+基地+农户+电商”模式,及时提供良种苗木、技术培训、农资供应、销售渠道等服务……

黄诗燕是炎陵黄桃的“头号推销员”。每年的桃花节、黄桃大会,他都出面“站台”吆喝;北京、广州等地的供销对接会,他现场促销;央视推广“炎陵黄桃”,他琢磨出推广语“炎陵黄桃,‘桃’醉天下”,为树立“炎陵黄桃”品牌提供了有力支撑。

有人好心建议他“低调”,他坦然道:“为老百姓脱贫站台,我怕什么?”

“大黄抓小黄,抓出金黄黄。”如今,炎陵黄桃成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出口新加坡、阿联酋等国家和地区,炎陵60%的贫困人口通过种植黄桃实现稳定脱贫。今年,炎陵黄桃采果面积5.2万亩,总产量达5.18万吨,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达20.6亿元。

黄诗燕去世后,人们说,他就像一头老黄牛,为老区脱贫耗尽了自己的最后一丝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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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中国反恐法全文发布完整版

全文共 14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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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

第三章 安全防范

第四章 情报信息

第五章 调查

第六章 应对处置

第七章 国际合作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国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不向任何恐怖活动人员提供庇护或者给予难民地位。

第三条 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是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

(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

(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五)其他恐怖活动。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人员,是指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

本法所称恐怖事件,是指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

第四条 国家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反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外交、军事等手段,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极端主义,消除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

第五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防范为主、惩防结合和先发制敌、保持主动的原则。

第六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

第七条 国家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主义工作。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在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本地区反恐怖主义工作。

第八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根据分工,实行工作责任制,依法做好反恐怖主义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并根据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部署,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

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动配合机制,依靠、动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对举报恐怖活动或者协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民或者机构实施的恐怖活动犯罪,或者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恐怖活动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刑事管辖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 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

第十二条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根据本法第三条的规定,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外交部门和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对于需要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应当向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对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应当立即予以冻结,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和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被认定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对认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申请复核。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及时进行复核,作出维持或者撤销认定的决定。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作出撤销认定的决定的,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资金、资产已被冻结的,应当解除冻结。

第十六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管辖权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可以依法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对于在判决生效后需要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的,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安全防范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反恐怖主义意识。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恐怖活动预防、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文化、宗教、互联网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加强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第十八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十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发现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相关记录,删除相关信息,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网信、电信、公安、国家安全等主管部门对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责令有关单位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或者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进行调查。对互联网上跨境传输的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电信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阻断传播。

第二十条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

前款规定的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

第二十一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第二十二条 生产和进口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枪支等武器、弹药、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作出电子追踪标识,对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检示踪标识物。

运输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的运输工具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

有关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严密防范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扩散或者流入非法渠道。

对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可以决定对生产、进出口、运输、销售、使用、报废实施管制,可以禁止使用现金、实物进行交易或者对交易活动作出其他限制。

第二十三条 发生枪支等武器、弹药、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失的情形,案发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依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作、生产、储存、运输、进出口、销售、提供、购买、使用、持有、报废、销毁前款规定的物品。公安机关发现的,应当予以扣押;其他主管部门发现的,应当予以扣押,并立即通报公安机关;其他单位、个人发现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对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恐怖主义融资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涉嫌恐怖主义融资的,可以依法进行调查,采取临时冻结措施。

第二十五条 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资金流入流出涉嫌恐怖主义融资的,应当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第二十六条 海关在对进出境人员携带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实施监管的过程中,发现涉嫌恐怖主义融资的,应当立即通报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组织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符合反恐怖主义工作的需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组织、督促有关建设单位在主要道路、交通枢纽、城市公共区域的重点部位,配备、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等防范恐怖袭击的技防、物防设备、设施。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对宣扬极端主义,利用极端主义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人身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发现极端主义活动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将有关人员强行带离现场并登记身份信息,对有关物品、资料予以收缴,对非法活动场所予以查封。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宣扬极端主义的物品、资料、信息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九条 对被教唆、胁迫、引诱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或者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和监护人对其进行帮教。

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加强对服刑的恐怖活动罪犯和极端主义罪犯的管理、教育、矫正等工作。监狱、看守所对恐怖活动罪犯和极端主义罪犯,根据教育改造和维护监管秩序的需要,可以与普通刑事罪犯混合关押,也可以个别关押。

第三十条 对恐怖活动罪犯和极端主义罪犯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监狱、看守所应当在刑满释放前根据其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服刑期间的表现,释放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等进行社会危险性评估。进行社会危险性评估,应当听取有关基层组织和原办案机关的意见。经评估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监狱、看守所应当向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安置教育建议,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于确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在罪犯刑满释放前作出责令其在刑满释放后接受安置教育的决定。决定书副本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被决定安置教育的人员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安置教育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安置教育机构应当每年对被安置教育人员进行评估,对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安置教育的意见,报决定安置教育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被安置教育人员有权申请解除安置教育。

人民检察院对安置教育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将遭受恐怖袭击的可能性较大以及遭受恐怖袭击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活动、设施等确定为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报本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备案。

第三十二条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二)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配备、更新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

(三)指定相关机构或者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岗位职责;

(四)实行风险评估,实时监测安全威胁,完善内部安全管理;

(五)定期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城乡规划、相关标准和实际需要,对重点目标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技防、物防设备、设施。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保障相关系统正常运行。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九十日。

对重点目标以外的涉及公共安全的其他单位、场所、活动、设施,其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第三十三条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对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应当调整工作岗位,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公安机关。

第三十四条 大型活动承办单位以及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和管制物品,应当予以扣留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五条 对航空器、列车、船舶、城市轨道车辆、公共电汽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营运单位应当依照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设施,加强安全检查和保卫工作。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掌握重点目标的基础信息和重要动态,指导、监督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履行防范恐怖袭击的各项职责。

公安机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重点目标进行警戒、巡逻、检查。

第三十七条 飞行管制、民用航空、公安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空域、航空器和飞行活动管理,严密防范针对航空器或者利用飞行活动实施的恐怖活动。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在重点国(边)境地段和口岸设置拦阻隔离网、视频图像采集和防越境报警设施。

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应当严密组织国(边)境巡逻,依照规定对抵离国(边)境前沿、进出国(边)境管理区和国(边)境通道、口岸的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物品,以及沿海沿边地区的船舶进行查验。

第三十九条 出入境证件签发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对恐怖活动人员和恐怖活动嫌疑人员,有权决定不准其出境入境、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或者宣布其出境入境证件作废。

第四十条 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发现恐怖活动嫌疑人员或者涉嫌恐怖活动物品的,应当依法扣留,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

检验检疫机关发现涉嫌恐怖活动物品的,应当依法扣留,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旅游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境外投资合作、旅游等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中国在境外的公民以及驻外机构、设施、财产加强安全保护,防范和应对恐怖袭击。

第四十二条 驻外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和应对处置预案,加强对有关人员、设施、财产的安全保护。

第四章 情报信息

第四十三条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实行跨部门、跨地区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统筹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搜集工作,对搜集的有关线索、人员、行动类情报信息,应当依照规定及时统一归口报送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

地方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建立跨部门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对重要的情报信息,应当及时向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报告,对涉及其他地方的紧急情报信息,应当及时通报相关地方。

第四十四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依靠群众,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基层情报信息工作力量,提高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能力。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事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因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依照前款规定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反恐怖主义应对处置和对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十六条 有关部门对于在本法第三章规定的安全防范工作中获取的信息,应当根据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的要求,及时提供。

第四十七条 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地方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以及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有关情报信息进行筛查、研判、核查、监控,认为有发生恐怖事件危险,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应对处置措施的,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可以根据情况发出预警。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通报做好安全防范、应对处置工作。

第四十八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个人应当对履行反恐怖主义工作职责、义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调查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接到恐怖活动嫌疑的报告或者发现恐怖活动嫌疑,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迅速进行调查。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嫌疑人员进行盘问、检查、传唤,可以提取或者采集肖像、指纹、虹膜图像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和血液、尿液、脱落细胞等生物样本,并留存其签名。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可以通知了解有关情况的人员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地点接受询问。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相关信息和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查询嫌疑人员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情况复杂的,可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根据其危险程度,责令恐怖活动嫌疑人员遵守下列一项或者多项约束措施:

(一)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指定的处所;

(二)不得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或者从事特定的活动;

(三)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特定的场所;

(四)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五)定期向公安机关报告活动情况;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公安机关保存。

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其遵守约束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

采取前两款规定的约束措施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不需要继续采取约束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

第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侦查。本章规定的有关期限届满,公安机关未立案侦查的,应当解除有关措施。

第六章 应对处置

第五十五条 国家建立健全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体系。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针对恐怖事件的规律、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分级、分类制定国家应对处置预案,具体规定恐怖事件应对处置的组织指挥体系和恐怖事件安全防范、应对处置程序以及事后社会秩序恢复等内容。

有关部门、地方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应对处置预案。

第五十六条 应对处置恐怖事件,各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成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指挥机构,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负责人可以担任指挥长,也可以确定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指挥长。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的恐怖事件或者特别重大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指挥;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的涉及多个行政区域的恐怖事件或者重大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由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指挥。

第五十七条 恐怖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立即启动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确定指挥长。有关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织,按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和指挥长的统一领导、指挥,协同开展打击、控制、救援、救护等现场应对处置工作。

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可以对应对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必要时调动有关反恐怖主义力量进行支援。

需要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依照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

第五十八条 发现恐怖事件或者疑似恐怖事件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处置,并向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报告;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发现正在实施恐怖活动的,应当立即予以控制并将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尚未确定指挥长的,由在场处置的公安机关职级最高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公安机关未能到达现场的,由在场处置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职级最高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现场应对处置人员无论是否属于同一单位、系统,均应当服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指挥长确定后,现场指挥员应当向其请示、报告工作或者有关情况。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境外的机构、人员、重要设施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恐怖袭击的,国务院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商务、金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旅游、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启动应对处置预案。国务院外交部门应当协调有关国家采取相应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境外的机构、人员、重要设施遭受严重恐怖袭击后,经与有关国家协商同意,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可以组织外交、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派出工作人员赴境外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第六十条 应对处置恐怖事件,应当优先保护直接受到恐怖活动危害、威胁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六十一条 恐怖事件发生后,负责应对处置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可以决定由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对处置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封锁现场和周边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在有关场所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三)在特定区域内实施空域、海(水)域管制,对特定区域内的交通运输工具进行检查;

(四)在特定区域内实施互联网、无线电、通讯管制;

(五)在特定区域内或者针对特定人员实施出境入境管制;

(六)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抢修被损坏的交通、电信、互联网、广播电视、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八)组织志愿人员参加反恐怖主义救援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九)其他必要的应对处置措施。

采取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的应对处置措施,由省级以上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决定或者批准;采取前款第六项规定的应对处置措施,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决定。应对处置措施应当明确适用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二条 人民警察、人民武装警察以及其他依法配备、携带武器的应对处置人员,对在现场持枪支、刀具等凶器或者使用其他危险方法,正在或者准备实施暴力行为的人员,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紧急情况下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第六十三条 恐怖事件发生、发展和应对处置信息,由恐怖事件发生地的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发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的恐怖事件,由指定的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发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不得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不得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在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过程中,除新闻媒体经负责发布信息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批准外,不得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

第六十四条 恐怖事件应对处置结束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帮助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生活、生产,稳定受影响地区的社会秩序和公众情绪。

第六十五条 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给予恐怖事件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适当的救助,并向失去基本生活条件的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及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卫生、民政等主管部门应当为恐怖事件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提供心理、医疗等方面的援助。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对恐怖事件立案侦查,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和结果,依法追究恐怖活动组织、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对恐怖事件的发生和应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评估,提出防范和应对处置改进措施,向上一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报告。

第七章 国际合作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则,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合作。

第六十九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政策对话、情报信息交流、执法合作和国际资金监管合作。

在不违背我国法律的前提下,边境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经国务院或者中央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与相邻国家或者地区开展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交流、执法合作和国际资金监管合作。

第七十条 涉及恐怖活动犯罪的刑事司法协助、引渡和被判刑人移管,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十一条 经与有关国家达成协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可以派员出境执行反恐怖主义任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派员出境执行反恐怖主义任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第七十二条 通过反恐怖主义国际合作取得的材料可以在行政处罚、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但我方承诺不作为证据使用的除外。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划分,将反恐怖主义工作经费分别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国家对反恐怖主义重点地区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对应对处置大规模恐怖事件给予经费保障。

第七十四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部门,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建立反恐怖主义专业力量,加强专业训练,配备必要的反恐怖主义专业设备、设施。

县级、乡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指导有关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力量、志愿者队伍,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第七十五条 对因履行反恐怖主义工作职责或者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七十六条 因报告和制止恐怖活动,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作证,或者从事反恐怖主义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经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

(三)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变更被保护人员的姓名,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前款规定,采取不公开被保护单位的真实名称、地址,禁止特定的人接近被保护单位,对被保护单位办公、经营场所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以及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七十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反恐怖主义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开发和推广使用先进的反恐怖主义技术、设备。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履行反恐怖主义职责的紧急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任务完成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恢复原状,并依照规定支付相应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补偿。

因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补偿。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补偿。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 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第八十一条 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或者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

(二)以恐吓、骚扰等方式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

(三)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共同生活的;

(四)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生活习俗、方式和生产经营的;

(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六)歪曲、诋毁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煽动、教唆抵制人民政府依法管理的;

(七)煽动、胁迫群众损毁或者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人民币的;

(八)煽动、胁迫他人以宗教仪式取代结婚、离婚登记的;

(九)煽动、胁迫未成年人不接受义务教育的;

(十)其他利用极端主义破坏国家法律制度实施的。

第八十二条 明知他人有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行为,窝藏、包庇,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或者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三条 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对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未立即予以冻结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八十四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未依照规定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的;

(二)未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停止传输、删除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关闭相关网站或者关停相关服务的;

(三)未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造成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情节严重的。

第八十五条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

(二)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予以运输、寄递的;

(三)未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的。

第八十六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依照规定对枪支等武器、弹药、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作出电子追踪标识,对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检示踪标识物的;

(二)未依照规定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的运输工具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的;

(三)未依照规定对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四)违反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对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决定的管制或者限制交易措施的。

第八十八条 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管理、营运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的;

(二)未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或者未配备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的;

(三)未落实工作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

(四)未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或者未将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调整工作岗位的;

(五)对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未依照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设施的;

(六)未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的。

大型活动承办单位以及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未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九条 恐怖活动嫌疑人员违反公安机关责令其遵守的约束措施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九十条 新闻媒体等单位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或者未经批准,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一条 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九十二条 阻碍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阻碍人民警察、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第九十三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从事相关业务、提供相关服务或者责令停产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有关证照或者撤销登记。

第九十四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有关部门接到检举、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回复检举、控告人。

第九十五条 对依照本法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收缴的物品、资金等,经审查发现与恐怖主义无关的,应当及时解除有关措施,予以退还。

第九十六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本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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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最美教师发布仪式观后感个人心得

全文共 2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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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观看了一部反映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系列片《_》。这部长达九集的VCD教学片,把教师职业道德的历史回顾、基本理论与教师的职业活动紧密结合,通过在全国各地实地拍摄的形象、生动、真实的案例,向我们展示了师德修养的丰富内容。片中许多真实的场景,师德高尚的教师的感人故事传说,催人泪下,更是发人深省。使我的心灵受到深深的震撼……

爱是教师最美丽的语言。我教坛三十载的风雨,尝尽苦辣酸甜。古往今来,多少哲学家、诗人饱含深情地讴歌教师,他们把教师比作“春蚕”、“蜡烛”、“园丁”、“人梯”和“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这也是人们对教师职业的赞誉。然而,教师却是清贫的。选择了教师就意味着选择了两袖清风和一室“蜗居”,更意味着选择了责任和奉献。要当好一名教师,就要爱岗敬业,热爱学生,爱得专心致志,爱得无私无畏!

一、热爱学生是建立和谐师生关系的基础

赞科夫说:“当教师必不可少的,甚至几乎是最主要的品质就是热爱学生。”从《师德启思录》中又一次感悟:只有给予学生爱,让学生感受到爱,体会到被爱之乐,他们才会学着去爱别人。是的,“金凤凰”要爱,“丑小鸭”更要爱,唯有爱满天下才能换来桃李芬芳。例如:一个生病的学生看到老师为自己着急得流泪,一定会倍感温暖而铭记在心;一个能对学生问寒问暖的老师,必定是一个深受学生喜爱的好老师。面对学生的偶然犯错甚至是冒犯自己,你是宽容地就势引导,还是大发脾气或撒手不管呢?有爱心的教师总是选择前者,他们善于把关怀和宽容作为与学生沟通的法宝。

《师德启思录》反映:师生之间注意协商、沟通,关系比较和谐,学生的情绪就会轻松愉快,有个良好的学习心境。主动积极地参与各种学习活动,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都高。反之,若师生关系是“专制型”、“放任型”的。则会带来学生情绪上的紧张或放任,造成内心烦躁、恐惧等,在这种情况下就不会有高效的学习,学习效果也不会好。这种情况,正如英国教育家洛克所揭示的:“儿童从导师方面受了无情的言语和鞭鞑,他的心里,就充满了恐惧,恐怖立刻占据了他的整个心理,使他再也没有容纳别种印象的空隙了。”

在影片中,教师与学生之间要进行多方面的互动,会产生种.种矛盾。倘若教师没有尊重,关心和热爱学生,即没有与学生沟通关系的法宝爱之心。不把其视为亲人,视为可倾吐心声解决困惑的朋友,让他们感受到亲人般的关爱和保护。有时会使学生产生偏见或教师有“宁给好心,不给好脸”的观念和行为,可能会产生学生对教师的“好心”的误解。但是教师只要走出这种爱的误区,注意以正确的方式去体现对学生的尊重、爱护和关心,就能为建立民主、和谐、平等的师生关系奠定良好的基础,进而很好地化解矛盾。因此说,热爱学生是和谐的师生关系的基础。

二、热爱学生是教育工作的重要条件

《师德启思录》使我领悟到:学生的成长不只是阳光、雨露、面包和开水就能完成的。他们需要一样与植物和其他动物所不同的东西——这就是火热而真诚的心。老师对学生的爱,会被学生内化为对教师的爱,进而把这种爱迁移到教师所教的学科上,正所谓“亲其师,信其道而乐其道”,因此爱的教育是我们教学上的巨大推动力。

教师关心学生,就能载起我们教育界称之为严格要求的那条很难驾驭的小舟。没有这种关心,小舟就会搁浅,用任何努力也无法使它移动。教师热爱学生有助于学生良好品格的培养;有利于创造活泼、生动的学习氛围,使学生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有利于……而这一切,都是做好教育工作必不可少的条件。在《师德启思录》影片中我觉得,热爱学生要具备的三个条件:

(一)爱是理智公正。

在教育中,我对学生的爱是理智的,而不是盲目、冲动的。盲目的爱缺乏是非感,无明确的目的性,不能有力地引导学生向好的方向发展,不能有利地抑制和消除学生自身的不良因素。在教育中,对学生的爱是正直、公正、坦荡、无私的,不是偏狭、庸俗的。因权势而爱,因门第而爱,因金钱而爱,这种爱会败坏社会风气,污染学生纯洁的心灵。如果我们希望学生成为有热爱美好事物而仇恨丑恶等行为的真正公民,我们就应当真诚地对待他。

(二)爱要坚持“三不”。

不挖苦学生。当学生做错事时,我耐心开导,不挖苦、不训斥,不拿大话威胁恐吓;不体罚与变相体罚。如有的学生因作业没写好,或没有按教师的要求去做的,我不是像有的老师那样让学生写上十遍、二十遍,而是单独找他谈话,帮他找出原因;不心罚。“心罚”即对学生内在心理和精神的惩罚,它是与体罚相对应而言的。比如,有的教师说学生:“生来就不是读书的料,还有脸往这儿坐。”“灌铅的脑袋!”“死榆木疙瘩!”

这种心罚侮辱了学生的人格,刺伤学生的自尊心,伤害他们的情感,损伤了他们为人的尊严。大家想想,学生真的遇上这样的老师日子该多难过。所以,我们应爱护学生,维护其自尊心,尽量避免对学生造成伤害。“老师的生命是一团火,老师的生活是一曲歌,老师的事业是一首诗。”有关对教师以及教师职业的赞美之词确实不胜枚举。但我们应常常进行一些反思,思考一下我们的行为是否与那些赞美之词相符。

(三)要严爱结合。

现实中往往爱好学生易,爱差学生难。我就要求自己不仅要爱“小天鹅”,还要爱“丑小鸭”。采取学生能够理解、接受的方式对待学生,即严爱结合。首先,善于在尊重关爱学生的基础上对学生提出严格要求。其次,善于在严格要求的过程中去体现对学生的尊重友爱,努力创条件,使他们获得成功。并且做到爱得得体、严而有理、有度、有方与有恒。

观看完影片《师德启思录》之后,我深深感到:爱是教师最美丽的语言。为人教师,他的责任不仅仅是把知识传授给学生,同时还要教育学生成人、成才。教师对学生的爱不是抽象的一个字,而是一种具体的教育过程,是建立在教师对学生的理解、宽容、原谅、赏识、信任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心理相容。只有这样,师生关系才能体现平等和尊重,才能体现出我们人民教师优秀的师德,那么教育的效果也就会象我们所希望的那样: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教育家高震东先生曾说过:“爱自己的孩子是人,爱别人的孩子是神。”愿我们每位教师都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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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中央气象台11月23日06时继续发布寒潮蓝色预警

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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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强冷空气和雨雪天气影响,预计23日08时至25日08时,青海西北部、西北地区东部、华北中南部、东北地区东南部、黄淮大部、江淮,江汉、西南地区东部、江南大部、华南北部等地气温将普遍下降6~10 ,部分地区降温幅度可达10~12 ,山东南部、河南北部、江苏北部、江西西部、湖南南部、贵州东南部、广西北部等地局地降温幅度超过12 ;上述地区有4~6级偏北风,北部和东部部分海区有7~8级大风。

26日至27日,长江下游沿江及以北地区最低气温低于0 ,其中,内蒙古中部、华北北部最低气温将下降至-25~-15 ,华北中部和南部最低气温将下降至-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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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最美教师发布仪式个人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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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8月29号的学习,使我懂得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性,更加坚定了做一个合格人民教师的信心。

记得有位教师说过:“谁爱孩子,孩子就爱谁”可见,爱是通往教育成功的桥梁。纯真的爱心是“施爱”的基础。有人说:一切的教育方法,一切的教育艺术都产生于对幼儿无比炽热爱的心灵中。因此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应该做到爱孩子。刚接触孩子,他们纯真的笑容感染了我,因此对于一些童趣十足,忧伤大雅的举动我总是宽容对待,欣赏他们的可爱之处,保护他们珍贵的自尊心。

真挚的情感是“施爱”的前提,教师真挚、深厚的情感可以发出强大的爱流,有利传导,教师把心里的情感用语言、行为表达出来,师生间通过精神的交流达到思想的感情上的联系和信赖,教师真挚的情感在幼儿的情绪上就会产生共鸣。打开幼儿的心扉引导他们走上一条充满自信,充满欢乐的人生大道,这比什么都重要。

尊重幼儿是“施爱”的关键。尊重幼儿的人格,尊重幼儿的感情,有礼貌的对待幼儿。严厉的责备和不适当的批评都会招来失败,甚至导致师生的对立。因为他们的自尊心强,对他们的的教育方法是:避开严厉的直接批评、尽量和风细雨,说服教育。

了解幼儿是“施爱”的途径。教师对幼儿的情况要深入了解,对幼儿的心理变化要细致观察,只有这样教师才能以更好地接触到幼儿情感的点子上了,这种接触点就像是个突破口,它往往是教师传授爱的门路。老师用心去多方面地了解幼儿,然后适时地进行鼓励,这可能改变幼儿的一生,毕竟,一个人人品好、城实、最可贵。

教师生活在幼儿中间,深知幼儿需要教师的关怀与爱护,而喜欢得到这种师爱的并非是一个或几个幼儿,而是所教的全部幼儿。但教师只有一个,时间和精神有限,这就必须调动集体力量,通过集体力量,通过集体关心,使幼儿感到温暖,相互影响、帮助、扩大和深化师爱的作用。

魏书生老师说:“世界也许很小很小,心的领域却很大很大。”教师是在广阔的心灵世界中播种耕耘的事业,这一职业应该是神圣的,愿我们以神圣的态度,在这神圣的岗位上,把属于我们的那片园地,管理得天清日朗,使我们无愧于孩子,无愧于“人类灵魂工程师”这一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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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引证详解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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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作“ 屏鄣 ”。

1、屏风。

①《晋书·阮籍传》:“ 籍 乘驴到郡,坏府舍屏鄣,使内外相望,法令清简。”

②唐·杜甫《韦讽录事宅观曹将军画马图歌》:“贵戚权门得笔迹,始觉屏障生光辉。”

③元·白朴《墙头马上》第一折:“小姐,佳人才子为甚都上屏障,非同容易也呵!”

④明·刘基《发普济过明觉寺至深居记》:“诸峯咸外列如屏障,故寺高不露。”参见“ 屏风 ”。

⑤《在浪尖上》诗:“他是一架大山--敌人难于逾越的屏障。”

2. 泛指遮蔽、阻挡之物。

①唐·李山甫《山中依韵答刘书记见赠》:“野寺连屏障,左右相裴回。”

②《明史·王复传》:“险隘俱在内地,而境外乃无屏障,止凭墩堡以守。”

③艾青《在浪尖上》诗:“他是一架大山--敌人难于逾越的屏障。”

3. 保护,遮蔽。

①明·朱有炖《风月牡丹仙》第三折:“从今俺皆尊让牡丹仙,愿情在他四围屏障奉侍他也。”

②杨朔《洗兵马》卷上一:“山头上长满赤松、杉松、落叶松,莽莽苍苍的,是屏障南朝鲜的一道险要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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