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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通济”安保交管多项措施发布详解【热门20篇】

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28日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全文如下:下面开学吧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行通济”安保交管多项措施发布详解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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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今日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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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7号晚上到今天早晨9点左右,厦门东渡站最低能见度仅为63米,出现在今晨5时许。近日早晨厦门还发布大雾橙色预警

雾到浓时,岛内能见度竟普遍不足百米。鹭岛“雾煞煞”的状态,这个月来常发生。气象专家说,往年的4月都是春季大雾的高发期,只是最近阴雨天气实在多,难免让人感慨:“大雾阵阵几时休。”

大雾高发 三天发布5次预警

52米、86米、65米,这分别是昨天岛内东渡、会展中心、植物研究所这三个区域的能见度,时间差不多在凌晨4时许。这样的雾,达到了浓雾级别。

而在集美区的坂头村,甚至只有40米的最低能见度,达到了强浓雾级别。“雾煞煞”的状态,已经持续了好几天。早在16日晚9时开始,厦门市气象台就将原先的大雾黄色预警信号变更为橙色,并且持续发布,直到昨天上午10时40分才解除。导报记者统计,单单前三天,厦门市气象台就发布了至少5次大雾预警信号,其中3次为橙色。

今年以来大雾特别多,至今大雾橙色预警信号就已经发布了10次,每个月都有,其中这个月6日也有一次。

东北风来 今天午后“吹干”鹭岛

只是,这时常弥漫的大雾,到底什么时候会结束?什么时候才能好好地看一看太阳公公?

气象专家说,最近暖湿气流仍然强势,不断给厦门带来水汽,因而雨雾天气居多。不过,随着一股弱冷空气的到达,今天午后起,天气或将好转。

冷暖空气激烈碰撞产生的降水,出现在昨天晚上到今天上午,预测为中雨量级,夜晨仍然有轻雾。不过随着弱冷空气的扩散影响,今天午后降水会停歇,厦门将进入阴天。

气象专家说,这股弱冷空气会让今天的最低温下滑到15℃左右,最高温也只在22℃,并且伴有3-4级的东北风。而正是这风,会吹散雾气,能见度会有所好转。直到周四白天,暂时都不会有明显的降水。

拓展阅读:

雾的危害

1.它还能对输电线路和露天电气设备的绝缘体造成变故,甚至酿成事故,危害人体健康。

2现今科学家认为,雾的产生由于存在“逆温层”,大气很稳定,对流作用减弱,空气中的水汽、尘埃和其他污染物不容易向高空扩散,便只能滞留在近地面当雾滴消散后,污染物便全部进入空气中,造成严重的污染,直接危害人体健康。

3.据科学家测定,雾滴中含有各种酸、碱、盐、胺、酚、尘埃、病原微生物等有害物质的比例,比通常的大气水滴高出几十倍。这种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以呼吸道最为显著。因此人们不要在雾中行走,更不要在雾中健身。

防雾措施

1、尽量不要外出,必须外出时,要戴上口罩,防止吸入有毒气体。

2、尽量少在雾中活动,不要在雾中锻炼身体。

3、行人穿越马路要当心,应看清来往车辆。

4、驾驶车辆和汽车要减速慢行,听从交警指挥,乘车(船)不要争先恐后,遇渡轮停航时,不要拥挤在渡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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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闪亮的名字—2024最美教师发布仪式》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2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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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工作是辛苦的,但老师的职业更为神圣,在平日教书育人中需要我们付出很多精力、时间,但学生更需要老师的关爱。给予学生足够的爱,能产生神奇而伟大的教育力量。许多教育学家在谈到他们的经验时都说,其实只有一个字:“爱”。爱你所从事的事业,爱你的班级,爱你每一个学生。老师既要爱又要善爱。对学生的爱要以理解和尊重为基础,要持之以恒,更要一视同仁。本人认为最重要的是爱还要因材施爱、因时施爱。既要关爱各类问题学生的细微处,也要关爱优等生细微处,更要关爱广泛层面上的“默默无闻”的学生细微处。“谁爱孩子,孩子就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他才能教育孩子。”教师应用自己博大的爱去温暖每一位学生。教师只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才能去精心地培养学生,只有爱得深,才能更认真、更耐心、更细心地对学生进行教育。“爱”源于高尚的师德,德是人的素质的核心,也是人健康成长的一个动力。加强师德建设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教师的师德是调动教书育人积极性、实施素质教育的决定因素。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首要的问题是转变观念,统一认识,而这一切的实现,强化师资队伍的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是关键。

通过短短的时间学习了师德师风后,令我深深地认识到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也是漫长的育人之旅,还认识到言传身教的重要性。古人云“亲其师,则信其道;信其道,则循其步”。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所以说教师是旗帜,学生如影随形般地追着走;教师是路标,学生毫不迟疑地顺着标记前行。为人师表、有教无类、诲人不倦的教育原则。在学校教育中,教师是“人师”,教育是一种以人格来培育人格,以灵魂来塑造灵魂的劳动,而我在教育中,想想过去,对照现在,展望未来,查找自己存在的问题。现结合自己教学生涯认真剖析自己:

一、存在的问题

1、重教书,轻育人。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作为语文老师,我醉心于提高本班学生的语文成绩的提高,满足于学生语文方面的进步。平时与学生的分析讲解较多,但与学生的谈心少了,对学生的家庭思想等情况忽视了不少。对学生中出现的诸多不良现象,我也甚至有力不从心的感觉。教书与育人,这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细细想来,这种做法让我心有不安。

2、缺乏依法执教,特别是遇到一些屡教不改的学生时,教语文兼班主任的我心躁气急,对此类学生恶语相击,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大声训斥,使师生关系很尴尬,这实在是一种不尊重学生人格的表现。不仅损害了老师的形象,还违背了“为人师表,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3、小成即满。我发现自己习惯于自己跟自己比,特别是老把现在跟以前比,觉得一切都很好,安于现状,进取力度不大,甚至有时还为以前取得的那丁点的成绩沾沾自喜。通过深入学习,我发现这是很危险呀,这种思想那可要不得,感觉“满”了,那就晚了,你思想不解放了,没有了进取心,你会被时代所淘汰。{学,,师风师德之感}.

时代的发展要求我们一定要顺应潮流,这个潮流实际上就是客观规律,逆流而行,太危险。

4、在如何做好课堂落实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面还需加强:(1)要明确自身的职责,帮助学生检测反思自我,寻找、搜集和利用资源,设计恰当的学习活动,发现所学东西的个人意义等;(2)要为学生开发和提供充分的课程资源;(3)要为学生确定新的教学观:首先要帮助学生确定能够达成的目标;另外教学方式要服务于学生的学习方式,密切联系学生的生活世界;同时还需要激励学生完成富有挑战性的任务;及时反馈,建构沟通的桥梁;不要限制学生思考的方向;帮助学生发现知识的个人意义;强调理解而非死记结论;最后必需经常提示本课程与其他课程关系,引导学生创设融洽和谐的学习氛围。

5、在“在对待自我,新课程强调反思”这句话的理解上,还不够深入:因为反思是教师以自己的职业活动为思考对象,对自己在职业中所做出的行为以及由此所产生的结果进行审视和分析的过程。教学反思被认为是“教师专业发展和自我成长的核心因素”。新课程非常强调教师的教学反思,按教学的进程,分为教学前、教学中、教学后三个阶段。而恰恰在这方面,我不太擅长。反思的范围缺少广度,反思的内容不够深入。

二、今后的改善

通过对照检查、分析,使我更加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改善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帮助学生方面

1、对学生少一点斥责,少点失望,少一点冷漠,多一份理解,多一份信任,多一份关切,尤其关爱学困生,积极与他们构建一个和谐的师生关系,这样才受到学生的喜欢,才能感化每位学生,学生就会信服于你的道理,学生才能在爱的海洋里吸取更丰富的知识。关爱每一个学生是一个教师的职责,应尽职尽责教育学生进步。

2、时刻要求自己“育人先做人,正人先正己”,也就是你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要做到。

3、以身作则,要以自己的言行去感染每一位学生,使学生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4、帮助学生检测和反思自我,明白自己想要学习什么和获得什么,确立能够达成的目标。帮助学生寻找、搜集和利用资源。

5、帮助学生设计恰当的学习活动和形成有效的学习方式。帮助学生发现他们所学东西的个人意义和社会价值。帮助学生营造和维持学习过程中积极的心理氛围。

6、帮助学生对学习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帮助学生发现自己的潜能。

(二)在自身修养方面

1、刻苦专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修养,时刻牢记“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必须有一桶水”。

2、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我除了面对学生外,还要与周围其他同事发生联系,要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与配合。课程的综合化趋势特别需要与全体教师之间的合作,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相互配合,齐心协力的培养学生。不仅要教好自己的学科,还要主动关心积极配合其他教师的教学,从而使各学科、各年级的教学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同事之间一定要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团结互助,这不仅具有教学的意义,而且还具有教育的功能。另外还要处理好与家长的关系,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与合作,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3、转变作风,积极工作。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兢兢业业地做好教育工作,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严格要求,自我加压,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讲价钱,不图虚名,不事张扬,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全心全意为教育、为人民服务。

4、加强语文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一是从实践中学,向广大的教职工学习,学习他们先进方法和思想,二是勤于从书上学,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业精于勤,信服于人。三是向挫折和教训学,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以致完善自我,丰富人生。

5、我还要继续正确地对待群众提出的各种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从群众意见中看清自己平常没有察觉或没有引起重视的缺点和不足,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好自己的师德问题。

师德建设是与时俱进的,我会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坚持以先进的教育理念提升自己,坚持以自觉的育人精神引导自我,我会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育人功能和为人师表的作用,把师德工作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素质,师德为本。我会努力成为“信念坚定、思想过硬、知识渊博、品格高尚、精于教育、善于育人”的好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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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每种预警对应不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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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预警等级对应I-IV四个级别的应急响应,有不同应急措施,措施的执行落实到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农委等各相关部门。蓝色预警对应的IV级应急,其措施包括对公众发布健康防护提示、采取节约用电、乘坐公共交通等建议性措施以及强制性措施。强制性措施包括,组织应急天然气资源,协调应急用气供应。此外,还要求石化、钢铁、化工、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采取限产、限污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每项措施都有责任部门。

当黄色预警发布,III级响应启动时,强制性措施包括石化、钢铁、化工、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采取限产、限污或停产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对排放VOCs的石化、化工企业和区域,严禁各类大型连续生产装置开停车、放空等作业。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建筑工地室外作业,停止道路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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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央视猴年春晚吉祥物发布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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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央视猴年春晚吉祥物“康康”正式发布。消息一经传出立马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央电视台2016猴年春晚吉祥物“康康”正式发布。作为春晚历史上第二任吉祥物,它将接过羊年春晚吉祥物“阳阳”的重担,以独特的方式出现在2016年春晚的舞台上,给全国电视观众带来笑声和祝福。

吉祥物通常是为大型赛事或者活动而创作的特殊形象,带有美好深远的象征意义。今年春晚吉祥物以十二生肖“猴”为原型,取名“康康”。祝愿全国观众在新的一年里康健安泰、康乐吉祥。

“猴”在十二生肖中代表聪明、机智。为了在春晚吉祥物中体现出传统文化赋予生肖猴的内涵和特点,并被广大观众所接受,春晚剧组特别邀请国家一级美术师、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福娃”的创作者韩美林来设计猴年春晚吉祥物。韩美林在创作过程中从多个方面综合考虑,不断斟酌,尽最大的诚意和努力将春晚元素融入到设计中去,在先后尝试了几十种造型后,最终确定该版吉祥物。在视觉上,“康康”首先给人一种可爱的直观印象,以中国传统水墨画的艺术形式,表现出“猴”的灵动活泼。整体配色也采用传统中国风,艺术风格独到,个性特征鲜明。

韩美林,国家一级美术师,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中央文史馆研究员,2015年10月14日,被授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平艺术家”称号。同时他也是中国当代极具影响力的造型艺术家,在绘画、书法、雕塑、陶瓷、设计乃至写作等诸多艺术领域都有很高造诣。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福娃”、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航标均出自他手。

“康康”简历:

姓名:康康

性别:公

出生日期:猴年猴月猴日

出生地:花果山

职业:陪取经

身高:9头身(猴圈的模特)

体重:看啥材质

梦想:大家看见我就想乐

爱好:吃

喜爱的食物:桃子

猴生格言:猴哥猴哥,你真了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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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最新世界大学排名榜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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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5日,英国知名教育研究机构QS发布了“2015-2016年世界大学排名”,清华大学首次升至25名,位列亚洲第3。

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进入百强,分别排名41、51、70。进入650强的30所中国高校排名较去年均有上升,其中,变化最大的华东理工大学跃升231名至476名。

对此,QS全球教育集团智库中国总监张巘认为,中国建立“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效果开始显现。

但全球排名的前端仍为英美高校占据。全球前三名分别为麻省理工学院、哈佛大学、剑桥大学。榜单的前十名中、美、英两国的大学共占9所,其中包括5所美国大学和4所英国大学。在前100强中,位于美国的大学亦占多数,共有30所大学入榜;其次则为英国高校,共有18所入榜。

亚洲地区共有10所大学进入50强。新加坡国立大学、南洋理工大学分别以12、13位名列前二,中国的清华大学位列第三。香港理工大学则从12名降为28名,位列第四。其后依次为:香港大学(30),首尔大学(36)、京都大学(38)、东京大学(39)、北京大学(41)、浦项科学技术大学(43)。中国台湾地区仅有台湾大学(70)进入百强。

“QS 世界大学排名”是世界高教评鉴的三大知名机构之一。此次的排名基于六项指标,其中“全球学术声誉”占40%,“雇主声誉”占10%、“师生比”占20%,“师均论文发表数”占20%,“国际教职工比例”和“国际学位生比例”则分别占5%。

在各项数据上,北京大学在全球学术和雇主声誉上排名16,位居中国大陆第一。在“师均论文发表数”项目上,中科大位列全球第25名,为中国大陆高校之冠。从地域分布看,进入全球650强的30所中国大陆高校中,北京有7所,上海则有6所。

张巘认为“中国大学的进步的原因在于在科研、发表论文的数量、全球学术声誉和雇主声誉等世界一流大学硬实力上的稳步提高。

不过,中国大学在“软实力”方面仍存在明显的“短板”。

在体现教学质量的“师生比”,和反映国际化程度的“国际教职工比例” 和“国际学位生比例”等三项指标上,中国大陆30所大学的均分为41、22.8、14.4,低于全球所有上榜学校的均分52、50、48。

本次排名的结果,是基于过去5年全球100多个国家的76798名学者和44226家用人单位的同行评议,以及对全球最大论文数据库Scopus/Elsevier中1110万学术期刊和5820万篇论文引用情况的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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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国GDP明早10点发布

全文共 1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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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每年的年度GDP数据都要来的比别国早那么一些,今年也不例外,并且今年的数据比起往年意义更加重大,因统计局去年三季度刚刚改革了GDP核算方法,且中国股市暴跌以及人民币贬值冲击了全球市场,世界都在翘首以待中国这一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GDP数据。

定于下周二(19日)北京时间10:00公布的中国2015年经济增长数据,将包括GDP总量、三大类产业,以及九个门类行业的数据。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周二(12日)表示,2015年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前三季国内GDP增长6.9%,预计全年增长率约为7%,与预期目标基本一致。

此前公布的季度数据现实,中国2015年前三季度GDP增速分别为7%、7%、6.9%。

位于巴黎的经合组织(OECD)周一发布的领先指标显示,中国经济放缓的情况或将在今年晚些时候结束,衡量中国经济的领先指标显示,这一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将不会出现经济增速进一步大幅放缓的情况,也不会出现决策者、投资者和企业所担心的“硬着陆”。

经合组织表示,去年11月份衡量中国经济的领先指标从10月份的98.3升至98.4,该指标连续第二个月上升,预示中国经济将出现“企稳的暂时迹象。”

统计方法

如今中国经济正在转型过程中,脱离依靠住宅建筑和低端产品出口等旧有增长引擎。但与美国等采用支出法来计算国内生产总值数据不同,中国混合采用收入法和生产法来计算GDP,注重在经济的生产方面。

服务业是中国经济经济结构调整的中心,目前占中国经济总量的一半。但当下中国的统计方法可能造成服务业的产值被低估。

国信证券在近期的报告中指出,当前服务业的统计调查制度不完善,通过人员工资增长核算增加值很容易产生低估的问题。服务业统计核算完善将可能使服务业增加值提高,占GDP比重进一步提升。

国信证券还称,与国际惯例不同的是,长期以来中国都是采用的成本法来核算居民自由住房的服务价值,主要采用住房造价折旧计算。随着中国房价的迅速上升,房屋造价与市场价值的差距越来越大,造成居民自由住房服务价值、房地产业增加值以及第三产业增加值的低估。

但尚不清楚统计局在本次的数据统计中方法是否有改进。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统计局在2014年刚刚做过五年一次的对逾7000万家公司和中小企业展的开经济普查,并在随后上修了2013年GDP总量,增幅几乎相当于马来西亚全年的经济总量,其中大部分增幅归功于服务业对GDP的贡献加大。

国家统计局为满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标准,在去年9月采纳了新的季度数据统计标准,从原来的累计核算改为分季核算,调整了季度的核算期。即从原来分别核算1季度、1-2季度、1-3季度和1-4季度的累计GDP,改为直接核算1季度、2季度、3季度和4季度的当季GDP,累计GDP由当季GDP相加得到。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宪春表示,季度GDP核算改革因不涉及年度核算方法变化,全年的GDP绝对额不会发生变化。

此外,中国统计局将在2月份发布更加全面细分的2015年度报告,之后在9月份发布首次修正数据,到2017年5月公布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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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微软发布Win10首次重大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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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1月13日早间消息,微软本周四发布了Windows 10的重要升级。在升级之后,PC的启动速度将变得更快、照片将更清晰、日程提醒将更易设置,而PC的运行将更流畅。不过,用户界面不会有太大改变。

实际上,这是Windows 10的首个“SP”(服务包)。Windows SP通常会修复多个漏洞,并增加新功能。不过,微软已不再将这样的升级称作“SP”。目前,微软正在采用“Windows即服务”的模式,持续发布软件升级。微软表示,随着用户持续提供反馈,Windows 10将获得不断的改进。

微软Windows和设备集团执行副总裁优素福·迈赫迪(Yusuf Mehdi)表示:“我们将其称作11月升级。这表明,我们正在摆脱SP的概念,但事实上,这就是SP中的代码。”

微软表示,最新升级将使Windows 10的启动速度比Windows 7设备快30%。Edge浏览器将获得类似Chrome的功能,支持用户在所有Windows 10设备之间同步收藏夹。用户还可以使用手写输入,在Cortana虚拟助手中设置提醒。而一系列驱动程序升级将帮助Windows 10 PC拍摄出更好的照片,运行更流畅。

此次升级对企业用户同样意义巨大。微软向Windows 10加入了一系列功能,使这一系统在企业环境中的部署变得更简单。例如,在升级之后,IT管理者将可以更好地控制,Windows 10如何在他们的组织中进行升级。

目前已有超过1.1亿台PC运行Windows 10系统。Windows 10于7月29日发布,因此已成为普及速度最快的Windows版本。

微软预计,企业用户也将很快升级Windows 10系统。市场研究公司Gartner估计,到2017年,将有50%的企业开始部署Windows 10.

本周四,Xbox也将获得Windows 10升级。微软的目标是到2018年使Windows 10运行在超过10亿台设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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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中国反恐法全文发布完整版

全文共 14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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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

第三章 安全防范

第四章 情报信息

第五章 调查

第六章 应对处置

第七章 国际合作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国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不向任何恐怖活动人员提供庇护或者给予难民地位。

第三条 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是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

(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

(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五)其他恐怖活动。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人员,是指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

本法所称恐怖事件,是指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

第四条 国家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反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外交、军事等手段,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极端主义,消除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

第五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防范为主、惩防结合和先发制敌、保持主动的原则。

第六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

第七条 国家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主义工作。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在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本地区反恐怖主义工作。

第八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根据分工,实行工作责任制,依法做好反恐怖主义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并根据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部署,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

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动配合机制,依靠、动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对举报恐怖活动或者协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民或者机构实施的恐怖活动犯罪,或者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恐怖活动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刑事管辖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 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

第十二条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根据本法第三条的规定,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外交部门和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对于需要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应当向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对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应当立即予以冻结,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和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被认定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对认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申请复核。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及时进行复核,作出维持或者撤销认定的决定。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作出撤销认定的决定的,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资金、资产已被冻结的,应当解除冻结。

第十六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管辖权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可以依法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对于在判决生效后需要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的,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安全防范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反恐怖主义意识。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恐怖活动预防、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文化、宗教、互联网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加强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第十八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十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发现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相关记录,删除相关信息,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网信、电信、公安、国家安全等主管部门对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责令有关单位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或者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进行调查。对互联网上跨境传输的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电信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阻断传播。

第二十条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

前款规定的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

第二十一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第二十二条 生产和进口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枪支等武器、弹药、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作出电子追踪标识,对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检示踪标识物。

运输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的运输工具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

有关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严密防范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扩散或者流入非法渠道。

对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可以决定对生产、进出口、运输、销售、使用、报废实施管制,可以禁止使用现金、实物进行交易或者对交易活动作出其他限制。

第二十三条 发生枪支等武器、弹药、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失的情形,案发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依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作、生产、储存、运输、进出口、销售、提供、购买、使用、持有、报废、销毁前款规定的物品。公安机关发现的,应当予以扣押;其他主管部门发现的,应当予以扣押,并立即通报公安机关;其他单位、个人发现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对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恐怖主义融资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涉嫌恐怖主义融资的,可以依法进行调查,采取临时冻结措施。

第二十五条 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资金流入流出涉嫌恐怖主义融资的,应当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第二十六条 海关在对进出境人员携带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实施监管的过程中,发现涉嫌恐怖主义融资的,应当立即通报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组织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符合反恐怖主义工作的需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组织、督促有关建设单位在主要道路、交通枢纽、城市公共区域的重点部位,配备、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等防范恐怖袭击的技防、物防设备、设施。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对宣扬极端主义,利用极端主义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人身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发现极端主义活动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将有关人员强行带离现场并登记身份信息,对有关物品、资料予以收缴,对非法活动场所予以查封。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宣扬极端主义的物品、资料、信息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九条 对被教唆、胁迫、引诱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或者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和监护人对其进行帮教。

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加强对服刑的恐怖活动罪犯和极端主义罪犯的管理、教育、矫正等工作。监狱、看守所对恐怖活动罪犯和极端主义罪犯,根据教育改造和维护监管秩序的需要,可以与普通刑事罪犯混合关押,也可以个别关押。

第三十条 对恐怖活动罪犯和极端主义罪犯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监狱、看守所应当在刑满释放前根据其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服刑期间的表现,释放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等进行社会危险性评估。进行社会危险性评估,应当听取有关基层组织和原办案机关的意见。经评估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监狱、看守所应当向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安置教育建议,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于确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在罪犯刑满释放前作出责令其在刑满释放后接受安置教育的决定。决定书副本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被决定安置教育的人员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安置教育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安置教育机构应当每年对被安置教育人员进行评估,对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安置教育的意见,报决定安置教育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被安置教育人员有权申请解除安置教育。

人民检察院对安置教育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将遭受恐怖袭击的可能性较大以及遭受恐怖袭击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活动、设施等确定为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报本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备案。

第三十二条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二)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配备、更新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

(三)指定相关机构或者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岗位职责;

(四)实行风险评估,实时监测安全威胁,完善内部安全管理;

(五)定期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城乡规划、相关标准和实际需要,对重点目标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技防、物防设备、设施。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保障相关系统正常运行。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九十日。

对重点目标以外的涉及公共安全的其他单位、场所、活动、设施,其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第三十三条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对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应当调整工作岗位,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公安机关。

第三十四条 大型活动承办单位以及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和管制物品,应当予以扣留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五条 对航空器、列车、船舶、城市轨道车辆、公共电汽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营运单位应当依照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设施,加强安全检查和保卫工作。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掌握重点目标的基础信息和重要动态,指导、监督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履行防范恐怖袭击的各项职责。

公安机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重点目标进行警戒、巡逻、检查。

第三十七条 飞行管制、民用航空、公安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空域、航空器和飞行活动管理,严密防范针对航空器或者利用飞行活动实施的恐怖活动。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在重点国(边)境地段和口岸设置拦阻隔离网、视频图像采集和防越境报警设施。

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应当严密组织国(边)境巡逻,依照规定对抵离国(边)境前沿、进出国(边)境管理区和国(边)境通道、口岸的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物品,以及沿海沿边地区的船舶进行查验。

第三十九条 出入境证件签发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对恐怖活动人员和恐怖活动嫌疑人员,有权决定不准其出境入境、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或者宣布其出境入境证件作废。

第四十条 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发现恐怖活动嫌疑人员或者涉嫌恐怖活动物品的,应当依法扣留,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

检验检疫机关发现涉嫌恐怖活动物品的,应当依法扣留,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旅游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境外投资合作、旅游等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中国在境外的公民以及驻外机构、设施、财产加强安全保护,防范和应对恐怖袭击。

第四十二条 驻外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和应对处置预案,加强对有关人员、设施、财产的安全保护。

第四章 情报信息

第四十三条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实行跨部门、跨地区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统筹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搜集工作,对搜集的有关线索、人员、行动类情报信息,应当依照规定及时统一归口报送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

地方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建立跨部门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对重要的情报信息,应当及时向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报告,对涉及其他地方的紧急情报信息,应当及时通报相关地方。

第四十四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依靠群众,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基层情报信息工作力量,提高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能力。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事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因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依照前款规定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反恐怖主义应对处置和对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十六条 有关部门对于在本法第三章规定的安全防范工作中获取的信息,应当根据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的要求,及时提供。

第四十七条 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地方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以及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有关情报信息进行筛查、研判、核查、监控,认为有发生恐怖事件危险,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应对处置措施的,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可以根据情况发出预警。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通报做好安全防范、应对处置工作。

第四十八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个人应当对履行反恐怖主义工作职责、义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调查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接到恐怖活动嫌疑的报告或者发现恐怖活动嫌疑,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迅速进行调查。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嫌疑人员进行盘问、检查、传唤,可以提取或者采集肖像、指纹、虹膜图像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和血液、尿液、脱落细胞等生物样本,并留存其签名。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可以通知了解有关情况的人员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地点接受询问。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相关信息和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查询嫌疑人员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情况复杂的,可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根据其危险程度,责令恐怖活动嫌疑人员遵守下列一项或者多项约束措施:

(一)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指定的处所;

(二)不得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或者从事特定的活动;

(三)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特定的场所;

(四)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五)定期向公安机关报告活动情况;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公安机关保存。

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其遵守约束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

采取前两款规定的约束措施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不需要继续采取约束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

第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侦查。本章规定的有关期限届满,公安机关未立案侦查的,应当解除有关措施。

第六章 应对处置

第五十五条 国家建立健全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体系。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针对恐怖事件的规律、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分级、分类制定国家应对处置预案,具体规定恐怖事件应对处置的组织指挥体系和恐怖事件安全防范、应对处置程序以及事后社会秩序恢复等内容。

有关部门、地方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应对处置预案。

第五十六条 应对处置恐怖事件,各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成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指挥机构,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负责人可以担任指挥长,也可以确定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指挥长。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的恐怖事件或者特别重大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指挥;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的涉及多个行政区域的恐怖事件或者重大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由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指挥。

第五十七条 恐怖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立即启动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确定指挥长。有关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织,按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和指挥长的统一领导、指挥,协同开展打击、控制、救援、救护等现场应对处置工作。

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可以对应对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必要时调动有关反恐怖主义力量进行支援。

需要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依照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

第五十八条 发现恐怖事件或者疑似恐怖事件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处置,并向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报告;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发现正在实施恐怖活动的,应当立即予以控制并将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尚未确定指挥长的,由在场处置的公安机关职级最高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公安机关未能到达现场的,由在场处置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职级最高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现场应对处置人员无论是否属于同一单位、系统,均应当服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指挥长确定后,现场指挥员应当向其请示、报告工作或者有关情况。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境外的机构、人员、重要设施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恐怖袭击的,国务院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商务、金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旅游、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启动应对处置预案。国务院外交部门应当协调有关国家采取相应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境外的机构、人员、重要设施遭受严重恐怖袭击后,经与有关国家协商同意,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可以组织外交、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派出工作人员赴境外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第六十条 应对处置恐怖事件,应当优先保护直接受到恐怖活动危害、威胁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六十一条 恐怖事件发生后,负责应对处置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可以决定由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对处置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封锁现场和周边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在有关场所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三)在特定区域内实施空域、海(水)域管制,对特定区域内的交通运输工具进行检查;

(四)在特定区域内实施互联网、无线电、通讯管制;

(五)在特定区域内或者针对特定人员实施出境入境管制;

(六)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抢修被损坏的交通、电信、互联网、广播电视、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八)组织志愿人员参加反恐怖主义救援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九)其他必要的应对处置措施。

采取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的应对处置措施,由省级以上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决定或者批准;采取前款第六项规定的应对处置措施,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决定。应对处置措施应当明确适用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二条 人民警察、人民武装警察以及其他依法配备、携带武器的应对处置人员,对在现场持枪支、刀具等凶器或者使用其他危险方法,正在或者准备实施暴力行为的人员,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紧急情况下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第六十三条 恐怖事件发生、发展和应对处置信息,由恐怖事件发生地的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发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的恐怖事件,由指定的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发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不得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不得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在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过程中,除新闻媒体经负责发布信息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批准外,不得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

第六十四条 恐怖事件应对处置结束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帮助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生活、生产,稳定受影响地区的社会秩序和公众情绪。

第六十五条 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给予恐怖事件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适当的救助,并向失去基本生活条件的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及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卫生、民政等主管部门应当为恐怖事件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提供心理、医疗等方面的援助。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对恐怖事件立案侦查,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和结果,依法追究恐怖活动组织、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对恐怖事件的发生和应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评估,提出防范和应对处置改进措施,向上一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报告。

第七章 国际合作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则,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合作。

第六十九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政策对话、情报信息交流、执法合作和国际资金监管合作。

在不违背我国法律的前提下,边境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经国务院或者中央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与相邻国家或者地区开展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交流、执法合作和国际资金监管合作。

第七十条 涉及恐怖活动犯罪的刑事司法协助、引渡和被判刑人移管,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十一条 经与有关国家达成协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可以派员出境执行反恐怖主义任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派员出境执行反恐怖主义任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第七十二条 通过反恐怖主义国际合作取得的材料可以在行政处罚、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但我方承诺不作为证据使用的除外。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划分,将反恐怖主义工作经费分别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国家对反恐怖主义重点地区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对应对处置大规模恐怖事件给予经费保障。

第七十四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部门,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建立反恐怖主义专业力量,加强专业训练,配备必要的反恐怖主义专业设备、设施。

县级、乡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指导有关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力量、志愿者队伍,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第七十五条 对因履行反恐怖主义工作职责或者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七十六条 因报告和制止恐怖活动,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作证,或者从事反恐怖主义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经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

(三)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变更被保护人员的姓名,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前款规定,采取不公开被保护单位的真实名称、地址,禁止特定的人接近被保护单位,对被保护单位办公、经营场所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以及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七十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反恐怖主义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开发和推广使用先进的反恐怖主义技术、设备。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履行反恐怖主义职责的紧急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任务完成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恢复原状,并依照规定支付相应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补偿。

因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补偿。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补偿。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 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第八十一条 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或者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

(二)以恐吓、骚扰等方式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

(三)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共同生活的;

(四)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生活习俗、方式和生产经营的;

(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六)歪曲、诋毁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煽动、教唆抵制人民政府依法管理的;

(七)煽动、胁迫群众损毁或者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人民币的;

(八)煽动、胁迫他人以宗教仪式取代结婚、离婚登记的;

(九)煽动、胁迫未成年人不接受义务教育的;

(十)其他利用极端主义破坏国家法律制度实施的。

第八十二条 明知他人有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行为,窝藏、包庇,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或者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三条 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对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未立即予以冻结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八十四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未依照规定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的;

(二)未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停止传输、删除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关闭相关网站或者关停相关服务的;

(三)未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造成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情节严重的。

第八十五条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

(二)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予以运输、寄递的;

(三)未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的。

第八十六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依照规定对枪支等武器、弹药、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作出电子追踪标识,对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检示踪标识物的;

(二)未依照规定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的运输工具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的;

(三)未依照规定对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四)违反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对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决定的管制或者限制交易措施的。

第八十八条 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管理、营运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的;

(二)未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或者未配备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的;

(三)未落实工作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

(四)未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或者未将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调整工作岗位的;

(五)对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未依照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设施的;

(六)未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的。

大型活动承办单位以及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未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九条 恐怖活动嫌疑人员违反公安机关责令其遵守的约束措施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九十条 新闻媒体等单位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或者未经批准,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一条 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九十二条 阻碍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阻碍人民警察、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第九十三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从事相关业务、提供相关服务或者责令停产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有关证照或者撤销登记。

第九十四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有关部门接到检举、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回复检举、控告人。

第九十五条 对依照本法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收缴的物品、资金等,经审查发现与恐怖主义无关的,应当及时解除有关措施,予以退还。

第九十六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本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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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对策措施

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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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建立完备的校园安全管理机构。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明确安全主体,为创建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保驾护航。各级政府还应加大对中小学校安全事故的监督和检查力度。

学校要建立完整的校园保护体系。要结合实际情况,构建完善的校园安全责任制度,校长作为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安全管理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规章制度之外,还要建立校园暴力的应急机制,科学采用技术手段,建立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校园暴力预防机制。对于学生的不良行为也要进行预测和评估,通过校园暴力行为心理预示机制、校园暴力危机的心理防范机制等,对学生进行有效引导。与此同时,还要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教学中,创新形式,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意识,坚持法治教育和德育熏陶有机结合。

家庭是根治校园暴力的重要环节。家庭环境是青少年成长的关键,父母要改进家庭管教方式,学习科学的教育方法,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使学生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人生观。

要完善青少年保护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对校园暴力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只能适用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或者侵权责任法中对人身权利侵害的相关规定来解决,这往往起不到很好的效果。因此,可以考虑借鉴他国经验,制定针对校园暴力的专项法律,如美国早在2002年,就有加州等15州通过了禁止校园欺凌的法案,实践证明取得了很好的预防效果。具体来说,可以对现有有关法律进行细化,将殴打他人、向他人吐口水、故意推搡他人、拍裸照、恐吓泄露他人隐私等行为定性为校园暴力行为,并设定与之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要依法加大对校园施暴者的惩处力度和对监护人的问责力度,充分利用法治手段整治校园暴力行为,从根本上解决校园暴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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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时代楷模发布厅黄诗燕先进事迹观后感

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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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诗燕同志的名字我早已熟悉,此前和最近一段时间朋友圈有很多人转发黄诗燕同志的感人事迹,有不少炎陵当地的干部群众写诗寄托哀思,也有株洲的机关干部发文感怀。

本月,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最美扶贫书记”黄诗燕同志的先进事迹后,我了解到一个更加立体全面的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深受感动、有所启发。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尤其是作为行政党支部书记,我应该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从以下三方面不断提升、继续努力。一是要始终坚定初心。黄诗燕同志入党35年来始终践行共产党员的庄严承诺,对党忠诚、鞠躬尽瘁,服务株洲造福炎陵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这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党忠诚、鞠躬精粹的精神值得所有人学习。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时常思考当初“入党为什么”,回顾入党初心、坚定入党初心,将对党许下的诺言作为毕生的追求,用一辈子守初心、践承诺。二是要始终牢记使命。黄诗燕同志是从基层成长锻炼至领导干部岗位,始终把党和人民放在首位,以大局为重,以发展为重,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他坚定不移的奋斗目标,用实际行动诠释责任担当、初心和使命。作为青年教师,应该时常思考“在岗干什么”,始终牢记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神圣使命,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把教学岗位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青春力量。三是要始终为民服务。

黄诗燕同志不管在何种岗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多年来,他的足迹遍布炎陵的每一个山村,用实际行动回应着老百姓的关切和期盼,用真情真干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作为一名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应该时常思考“为群众做了什么”,要把心思放在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上,把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弘扬务实之风,坚持为民服务。“广大党员、干部要在经风雨、见世面中长才干、壮筋骨,练就担当作为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敢字为先、干字当头,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中冲锋在前、建功立业。”当前正是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作为党员要有知难而进、克难而上的锐气,要有在困难面前站得出、危难关头豁得出的勇气,克服困难,坚定信心,在没有硝烟的抗“疫”战争中,持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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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NASA发布全球雾霾地图

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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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报道台媒称,大陆及印尼遭霾笼罩的画面令人震惊,凸显这些地区空气污染变得有多严重。美国国家航空局(NASA)将卫星资料制成连串地图,显示大陆、印度和中东因工业扩张使污染增加。

台湾“中央社”12月16日引述英国《每日邮报》报道称,透过高解析度全球空气品质指标卫星地图,NASA科学家追踪了过去10年全世界不同地区195个城市的空污趋势。

主导这项研究的NASA哥达德太空中心大气科学家邓肯表示:“空气品质模式的改变并非随机。”

他说:“当政府介入表明要规范污染物时,影响就能看得见。”

邓肯和他的团队检视了NASA气流卫星上荷兰与芬兰臭氧监测仪的观测结果,时间是自2005至2014年。

臭氧监测仪监测到的大气气体之一是二氧化氮,这种黄褐色气体是汽车、电厂及工业活动常见的排放物。NASA据以制作的空气品质指标地图,显示出全球空污状状在过去10年间的变化,以颜色的变化显现,美国与欧洲可见显着改善。

今年稍早,全球空气品质指数也推出全球即时污染地图互动工具,要让城市居民掌握空气中有害微粒浓度的最新资讯。

这份地图提供了细悬浮微粒PM2.5浓度的资讯,PM2.5是来自柴油车废气、燃烧化石燃料和树林,以及极细灰尘。

如何应对大雾带来的健康危害?

1、戴好口罩再出门。为了防止雾害,首先应做到大雾天戴好口罩再出门,防止毒雾由口鼻侵入肺部,有晨练习惯的人,应停止户外活动。因为每天6点到11点是污染较为严重的时段,相对而言,晚间的空气较为清洁,有晨练习惯的市民不妨把锻炼放在晚间。

2、做好个人卫生。雾气看似温和,里面却含有各种酸、碱、盐、胺、酚、尘埃、病原微生物等有害物质,因此雾天外出归来应立即清洗面部及裸露的肌肤。

3、重视居室卫生。大雾天气尤其要重视居室卫生。每天记得开窗换气,保证空气清新。及时打扫房间卫生,清理卫生死角,不给病菌以孳生之地。

4、调节情绪、饮食清淡。由于雾天日照少、光线弱、气压低,有些人在雾天会产生精神懒散、情绪低落的现象。建议大家保持科学的生活规律,避免过度劳累,多饮水,注意饮食清淡,少食刺激性食物,多吃些豆腐、牛奶等食品。

5、采取预防措施。为预防雾霾的危害,增加身体抵抗力,人们还可以自己制作生姜红枣汤(生姜5-6克,红枣10克,加两碗水放红糖)饮用。这样可以增强人体抵抗力,以预防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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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英语四六级考试听力调整详解

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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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提高听力测试的效度,2016年6月考试起将对四、六级考试的听力试题作局部调整:已经使用多年的的短对话和短文听写题型将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新增3段短篇新闻,与英语专业四级新闻听力题型一致;新增3篇讲座文章,与托福听力题型完全一致,听力难度或将大大增加。

解读:

四六级听力将调整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听力测试的效度。2016年6月考试起四六级听力将调整:已经使用多年的的短对话和短文听写题型将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新闻听力和学术讲座。

四六级听力将调整:四级听力新增3段短篇新闻

四六级听力将调整:六级听力取消短对话和短文听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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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在执行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全文共 2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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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包括政治纪律、经济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和外事纪律等方面。现阶段,党的纪律还包括“八项规定”、纠治“四风”。农村干部能不能做到廉洁履职,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执政基础。这几年,文登在农村推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三堂课”,核心就是加强对农村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用制度手段管住村干部的绝对权力。主要是严肃查处在村级事务决策中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在村级事务管理中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在村级事务监督中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违法违纪行为。

二、党的纪律处分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1、警告:一般对在工作上由于经验不足或一时疏忽偶尔违犯党的纪律的,或对错误虽属于思想品质方面,但错误性质和造成的后果不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

2、严重警告:是指党员所犯错误性质和程度,比警告处分严重,但构不成撤销党内职务(或无党内职务又构不成留党察看)处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撤销党内职务:是指撤销党员在党内经过选举或由党组织任命,而担任的党的各级组织及其工作部门中的领导职务。适用于错误的性质、程度、后果和影响,已不适宜继续担任党的领导职务,但又不构成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

4、留党察看: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两年。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开除党籍:主要是对犯了严重错误,造成很坏影响,给党的工作带来重大损失,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党员,或者对犯了错误拒不改正,拒绝党组织的批评教育,已丧失了党性和党的立场,背离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党员的处分。

三、怎样做执行纪律的模范?

纪律是党的生命。习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最近,张竞书记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也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强化规矩意识,带头讲规矩、守规矩”。主要讲“五个务必”。

第一,务必认清形势。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释放出两大信号:一是决心;二是重拳。所谓“决心”,中央的决心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永远在路上,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持续保持高压态度,形成从严治党新常态。中纪委的态度是对“踩红线、闯雷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不搞法不责众、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情有可原,通过“治病树、拔烂树”,逐步实现弊绝风清;所谓“重拳”,一个是惩治腐败,坚决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且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再是纠治“四风”,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以身试法的行为。对于这“两大”信号,我们一定要保持高度敏锐性。

第二,务必正确用权。“当权力成为一种负担时,它就会稳于泰山;当权力成为一种享受时,那么一切也就完了”。正确用权,一是自己不能乱。无论权力大小,私权都是零。掌权用权要一碗水端平,把话筒交给群众,千万别一个人说了算,不能把“村民自治”变成“村官自治”;二是要认清人。当干部一定要学会拒绝,勇于拒人千里之外。如果作风不正、权力失范,农民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就会大大削弱。我们也决不允许“离群众最近的人”危害群众。

第三,务必亲民爱民。干部与群众的关系,应当像种子与土地、鱼与水的关系一样,只有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百姓,百姓,百样心”,群众的事就是村干部的事,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做。作为村干部一定不能小看肩上的担子,要带着平和、感恩的心去工作。只有放下架子,沉下身子,多为群众着想,多与群众商量,多给群众办事,群众才会领情,才会拥护你。

第四,务必严以律己。自身正,才能自身硬。做人既要敢于担当、接受监督,又要心中有戒、修正自己。一是要防“情”。古人讲:“结交淡若水,履道直如弦”。要切记在权力和亲情、友情之间,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不能把权力因素带到朋友交往中,否则,害了自己又毁了友情;二是要防“微”。“祸患常积于忽微”。很多失足就始于小节。作为村干部就是要从小事、小处入手,耐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为官发财,自古两道。当官不能为了捞钱,而要留名,一个好名声,千金不换;三是要防“虚”。“百行以德为首”。古人讲养气,“养浩然正气,养昂扬锐气,养蓬勃朝气”。大家要牢记和践行这些古训,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心胸宽广,诚实守信,克己为公,“一袭白袍不染点墨,两袖清风一身正气”。

第五,务必如履薄冰。做人要心存敬畏、慎独慎微、知足知止。人生就像一架飞机,不在乎能飞多高,关键是平稳着地。我们区农村干部队伍整体是好的,但也有少数同志存在问题。选上村干部不等于十全十美,有的同志身板还是很虚的,尤其是这次换届后还有来信举报,那要收敛,好自为之,不要执迷不悟,不要走钢丝,不要撞枪口上。党把我们培养成人,我们不能把自己变成鬼。

“要想守好你的摊儿,首先守好你的道儿”。这个道儿,就是“为官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自律之道在于加强纪律性,做执行纪律的模范”。也就是说,“守规矩,才是人生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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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最美职工发布仪式观后感

全文共 1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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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还光荣吗?劳动还能致富吗?这些略显宏大的命题,近来却屡屡引起人们尤其是年轻人的讨论。在网上,有位经济学家曾抛出一条“毁三观”的结论:劳动致不了富,迅速遭到众多网友从事实到逻辑、从学理到情理的全方位反驳。事实证明,靠双手实现梦想、用劳动创造价值,既是人之为人的朴素道理,也是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更是我们时代深植于每个劳动者内心深处的真诚信仰。

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是事关社会根基的大命题。亚当·斯密在《国富论》开篇即提出主张,劳动是国民财富的源泉;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更进一步提炼了劳动的意义;因为历来重视勤劳致富、信奉劳动创造价值,中国的变革甚至被外媒称为“勤劳革命”。回溯历史,从“铁人精神”到“红旗渠精神”再到“载人航天精神”,正是劳动者手不停歇、抓铁有痕地实干,才成就了今天的辉煌中国。不可否认,社会上一度对劳动的价值有所怀疑,但时至今日,当蓝领工种薪酬普遍提升,一些企业的大工匠年薪甚至高达百万,劳动价值在回归。这些都构成了十九大报告中“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的坚实基础。

今天,劳动者的内涵被前所未有地拓展。网络主播、职业电竞选手、健身私教、梦想规划师……这些之前很少见的工种被创造出来,同时也催生了这个时代新的“人生赢家”。重庆朝天门的“棒棒军”谢幕了,纯粹作体力要求的工作越来越少,呼唤创造力的行业在急剧扩张。随着新发展理念的激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细化的分工,既在拓宽劳动者内涵,也在敦促劳动精度的提升。同样加工一个零件,精度99%是工匠,精度99.99%就成了令人仰视的大国工匠。劳动不仅没有过时,其市场价值还将进一步凸显。

报告强调,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正因为知识与劳动已如卯榫般紧扣,我们重申勤勉的意义,更要强调知识的分量。在知识经济风口起飞的创业者,“臂非加长也”“声非加疾也”,是知识提供了杠杆。这是一种风向,更是一种取向:强调埋头苦干不等于一味蛮干,新三百六十行,哪一行都离不开创新。拥抱知识、技能和创新,是中国人口红利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型的必由之路,也是每一个个体放大人生价值的关键砝码。正所谓技多不压身、不看学历看能力,新时代这杆秤,比任何时候都掂得出一个人的真正分量。

让劳动者梦想成真,勤劳勇敢者最需要的是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更多人生出彩的机会。30多年前,正是城乡间闸门的打开,让束缚在土地上的手脚一下子伸展开,让中国的生产力有了质的飞跃。今天,当户籍改革继续推进,市场机会持续增加,更多人有机会跻身成才成功的大门。但这条大路仍需要进一步拓宽。从金融浇灌“三农”到孵化创业项目,从强化职业培训到提供职业规划辅导,从增进劳动权益保障到消除就业歧视,当每一个最初的梦想被善待,勤勉劳动自然会成为一种信仰。

“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从制度运行的视角看,确保采花的蜂吃到最甜的蜜,甚至比鼓励“蚕吐丝、蜂酿蜜”更为重要,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改革发展的成果才能被劳动者共享。当所有勤劳守法者都能致富,做大中等收入群体水到渠成,劳动的价值不言自明。

“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根本上靠劳动、靠劳动者。幸福不会从天而降,但劳动可以让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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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时间表官方发布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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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六、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附上2015年清明节高速免费时间

2015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5年4月4日(星期六)、4月5日(清明节法定假日,星期日)、4月6日(星期一)放假3天,无调休。

所以2015清明节高速公路免费时间为:2015年4月4日0时至4月6日24时。

2015全年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时间

2015年高速免费通行时间确定 共计免费20天

中国网1月20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央视新闻”消息,2015年高速免费通行时间确定,共免20天。

①春节期间:2月18日(除夕)零点开始至2月24日(初六)晚24点结束,共七天;

②清明节期间:4月4日0时至4月6日24时,共三天;

③劳动节期间:5月1日0时至5月3日24时,共三天;

④国庆节期间:2015年10月1日0时至10月7日24时,共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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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最美教师发布仪式观后感个人心得

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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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更是引导学生如何做人的引路人。可以说,教师是除家长外,对学生的成长影响最大的人。特别是小学生,平时在家都是父母监护,在学校视老师为最亲近、最信任、最崇敬的人,所以教师的道德、人品表现会对学生产生极大的影响,甚至会影响其一生。所以,教师的师德不只是个人的问题,同时,一个教师只有有良好的师德,才能认真对待教学工作,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才能得到学生的认可。因此,师德是教师的立身之本。而良好的师德师风,则是一个学校的立身之本。

师德的表现是多方面的,教师经常与学生在一起,教师对工作的态度,对学生的态度、对社会的看法,甚至其举止等等,其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影响。所以,我们要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为人表率。如上课时要衣冠整洁,精神饱满,不可将个人丝毫的不良情绪表现在课堂上。更不可在课堂上发牢骚,抱怨学校或贬损其他老师。否则,不仅会对学生产生不良影响,同时也会影响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正人先正己,育人比教书更重要,知识的缺乏可以后天弥补,但一个人的道德观、世界观一旦形成,就很难再改变。所以,教师的责任绝不是仅仅是讲几节课。

师德也是认真对待工作的前提,没有良好的师德,就不会有对事业的责任心,就不可能对工作兢兢业业。只有视教书育人为自己的神圣职责,视学生为自己的子女,才能有端正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我在改学生作业时,对每份作业对认真批改使是两百多人的大班。这样虽然辛苦些,但可以准确了解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也可以了解整体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和教学是否存在什么问题,再有针对性的改进。学生见老师如此认真,自然也会认真学习,而不会随意糊弄,从而激发其学习的积极性,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教师要时刻想着学生,一切为了学生。我们的一节课才45分钟,对学生来说是极其宝贵的,所以我授课的原则是“向45分钟要效果”,尽力使课堂学习效果最大化。当然,这就需要在课前认真备课,特别是对于专业课程,还要在课外多与学生交流,了解学生对背景知识的掌握情况。如我在授课时发现部分学生掌握程度相差很大这种情况时。对于这种情况,就需要事先了解学生,然后对没有学过的和掌握差的学生进行课外辅导补课,使他们能尽快赶上学习,绝不能不分情况地一味灌输。正如一位老老师所说“工夫到了,教学效果自然就有了”。

教师就是要传道、解惑,对学生和同事在学术上不能有丝毫地保留。对于自己编写的教案、收集的资料等,都会毫无保留地提供给学生和同事,有助于学生更好地进行学习,也会赢得学生的尊重。同时别人的进步也是促进自己不断努力学习的动力,正如美国历史学家杜兰特所说“教育是一个逐步发现自己无知的过程”。

树立良好的师风需要每个老师的努力,都要从自身做起,培养良好的师德。希望能借评估的东风,“立师德,正师风,强师能”,使自己的德能更上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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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时代楷模发布厅观后感

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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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有起点,也会有终点。张定宇——武汉抗疫一线一位医护人员,似乎在按倒计时的方式与生命和时间进行着搏斗。

武汉市金银潭医院是武汉规模较大的专科传染病医院。自首批7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入院以来,张定宇院长率领全体医护人员在抗击疫情的繁重任务中,他隐瞒自己身患渐冻症的病情,也顾不上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妻子,是奋战在疫情前线的“最美逆行者”!

与时间赛跑,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当下,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正是与时间赛跑、与疫情抗争的紧要关头,必须把抓好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党中央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坚决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蔓延,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树立底线思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树立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分类指导,抓实每一项部署,把好每一道关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硬仗。

继续全面排查,确保联防联控到位。加强农村地区防控,强化网格化管理,实施地毯式排查,追踪到人、登记造册,落实居家医学观察,必要时对重点人员实行集中隔离观察,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加强城市社区防控,动员全体社区居民共同参与防控,重点针对节后返城人员开展新一轮摸排,做到全员上阵、责任到人、联系到户。加强家庭防控,引导群众注重个人防护和家庭卫生,及时开展心理干预服务,做好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的疫情防控,全力做实做细各项防控举措。

医者无惧,医者仁心。真心祝愿每一位医务人员都平安,希望被感染的病人能早日恢复健康。感恩有你,战“疫”路上我们一起走进“春天里”,与“逆行者”一起出发,与时间赛跑、跟病毒搏击,在抗击疫情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共同筑起抗击疫情的钢铁长城,谱写着感天动地的生命赞歌。

张定宇——与时间和病毒赛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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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议论文的基本结构详解

全文共 1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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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文基本结构通常由“引论、本论、结论”三部分组成。要求是开头必须提出论题或论点,主体部分选用材料分层次地论证论点,结尾归纳总结。本论是文章的主体,是对问题的分析。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议论文的基本结构详解,欢迎阅读。

一、并列式结构。

先提出总论点,然后并列地从几个方面分别对总论点加以论述,即论述部分是由并列的几个分论点的论述组成的。并列式的几个分论点常常放在每段开头,以显示层次。

在论证思路中,为了论述的方便,将文章的中心论点分解成几个平行的、并列的分论点,或是把论据并列起来,论证的几个层次或段落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这就是并列式。

如福建满分作文《稳中求胜》文章在亮出中心论点“为人沉稳,稳中求胜”之后,便从三个方面展开了充分的论述:“a.沉稳从志而来,b.沉稳从难而来,c.沉稳从无欲而来”。这三个分论点共同证明了中心论点,论证充分,结构清晰。

运用这种结构形式的关键,是对一个总论点能够从不同的侧面来加以认识,并能够并列地排出几个能说明总论点的分论点来。

例:

说“思”:

1.要养成多想的习惯(总论点)

2.多思才能把知识学活(并列分论点一)

3.多思才能有所发明创造(并列分论点二)

4.多思脑子才越用越灵(并列分论点三)

二、对比式结构。

通过对比来论证论点。对比有正与反的对比,现在和过去的对比,这一事物与另一事物的对比,同一事物各个不同发展阶段的对比,等等。

在论证思路中,把两种事物(或意见)加以对比,或者是用另一种事物(或意见)来烘托某一种事物(或意见),这就是对比式。对比可以使观点更为鲜明。

例:

说“思”:

1、生活中的两种人:勤于动脑的人;懒于动脑的人。(态度对比)

2、不同态度的不同结果(结果对比)

3、不同态度的不同思想根源(思想根源对比)

4、应学习第一种态度,做勤于思考的人(结论)

再如江西一考生的《公则生明》本论部分先引作文材料以做反面典型,由此带出两例正面典型事例。这样,三个事例一反两正,对比鲜明,孰是孰非,一目了然。

三、递进式结构。

在论证思路中,按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层层深入,步步推进,这就是递进式结构。

它的特点是各层的前后顺序有严格要求,不能随意变更。一般议论文采取先提出问题,再分析问题,然后解决问题的思路,即体现了层进式结构的特点。

“深入”的路子很多:可由现象说到本质;可由可能性说到必然性;可从经验说到问题,再说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可从“是什么”说到“为什么”,再说到“怎么样”……这种结构形式能使问题的剖析如层层剥笋,步步深入。

例:

说“思”:

1、“思”就是提倡动脑筋(是什么)

2、“勤思”的重要(为什么)

3、还要“善思”(怎么样)

再如高考作文《正直是做人的根本》,文章先摆出女学生拒绝广告的现象,接着说明这样做的原因,再评论女学生这一行为的意义和价值,这样层层递进,说理深刻,从而透彻地揭示了问题的实质。

四、“总-分-总”式结构。

先提出自己对某一问题的看法,即论点,然后加以分析、论证,最后得出结论。这种结构形式是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顺序来展开论述的。

这是文章运用最多的一种结构方式。在论证思路中,有的是先总说后分说,有的先分说后总说或者先总说后分说再总说。这就是“总-分-总”式结构方式。

例:说“思”:

1、学会动脑筋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提出问题)

2、搞好学习、工作、科研等都需要多动脑筋(分析问题)

3、要养成多动脑筋的习惯(解决问题)

如满分作文《诚信所至,金石为开》开头引用古语,提出论点,这是引论。本论先说诚信的作用,再说诚信的适用范围。结尾点题,照应开头。总结全文。是典型的“总一分一总”结构,显示出作者较高的谋篇水平。

五、“正反式”结构

提出论点后,从正反两个方面进行论证。任何一个论点,既可以从正面论述,又可以从反面论述;把两方面结合起来,说明才更透彻。有些论点可侧重从正面论述,结合进行反面论述;有些论点可侧重反面论述,结合进行正面论述。

例:

说“思”:

1、要提倡多动脑筋(提出论点)

2、多动脑筋的重要(正面论述)

3、不动脑筋的危害(反面论述)

六、“归纳式”结构

先摆出一系列能说明总论点的事实,然后归纳得出总论点。归纳式往往用于段落里对某个观点的论证,而用作全文结构形式的较少,一般与其他形式结合使用。

例:

说“思”:

1、牛顿从观察苹果落地到发现万有引力定律(实例一)

2、瓦特从观察烧开水到发明蒸汽机(实例二)

3、马克思从观察商品交换到发表剩余价值学说(实例三)

4、凡事必须多动脑(归纳)

七、“证明式”结构

先提出总论点,然后用一系列事实证明之。层次安排与归纳式正好想反。(实例略)议论文是每一个命题,几乎都可以按这几种结构形式构思。多进行“一个题目,多种构思”的训练,有益于开拓思路。当然,以上只是议论文的几种基本结构形式,在具体运用时要求灵活变通,驾驭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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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表示措施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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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e should take some effective measures.

2)We should try our best to overcome(conquer)the difficulties.

3)We should do our utmost in doing sth.

4)We should solve the problems that we are confronted(faced)with.

例如:

The housing problem that we are confronted with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serious.Therefore,we must take some effective measures to solv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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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个人关于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全文共 1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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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此次“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作风整顿专项行动安排,我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深刻查摆和剖析了我这一年多来在思想观念、工作决策、体制机制、服务发展以及营造环境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现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自身学习抓的不紧。一是学习理论不够深入。由于平时工作任务重,大空没有,小空净不下心来,没有下决心挤时间学习,平时多满足于读读报纸、看看文件,学习理论缺乏深度。二是学习知识不够全面。在学习中有时存在实用主义的思想,用着就学,急用急学,先用先学,学习面还需拓宽。三是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虽然在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政治理论上也投入了一定精力,但在运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上还有一定差距,创新性地推进工作的措施和方法还不十分多。

(二)调查研究不够深入。调查研究工作开展得不够深入,不够细致,不够广泛,在办公室听汇报多,会议多,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的时间少,对广大服务对象的所思、所想、所求了解的不够全面,在问计于民、切实帮助基层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方面投入精力较少。赴基层调研的时间和效果还远远不够,调研的方式还有待改善。由于调查研究的基本功还不够扎实,致使一些工作落实的还不够到位,不够理想。

(三)贯彻民主集中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对一些问题决策时,有时在比较急迫的情况下征求意见不够细致,不够全面,还存在没有充分让大家发表意见而急于拍板的现象。

(四)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规范管理付诸行动晚。就任局长之初,也确实在完善会议、学习、考勤、日常事务管理等方面加强了制度建设,促进了局系统的规范化管理。但没有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督机制,致使一些干部的服务不到位、服务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以上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虽出现在表面上,但却产生在思想中。从更深层次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一)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分析自己在思想观念、工作决策、体制机制、服务发展以及营造环境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从自己是党的先锋队一员,肩负着重要历史责任的高度去认识学习的极端重要性,没有从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现实需要去认识学习的紧迫性。因而不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学习,并在学习中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造好主观世界,进而运用科学的理论去很好地思考问题,有效地解决问题。

(二)宗旨意识不够强。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体现在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上,体现在对事业的责任感上。自己有时忽略了自己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需要在“全心全意”上去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造成深入基层少,深入了解困难群众的疾苦少,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没能及时的给予解决。

(三)对制度建设的作用认识不深刻。原来总认为大家都是机关干部,觉悟都比较高,对一些干部出现的问题多提醒,多敲警钟,就能解决问题,造成一些规章制度没有出台,一些运作程序不太规范,致使一些干部放松了要求,在工作中服务不到位、服务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

(四)自我要求不太严。作为局主要领导,应该高标准、严要求,时时处处走在前,干在前,为大家做表率,做榜样。多年来,自己虽然也努力做了,但做的还不够,有些问题如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决策前征求意见不深入、不全面问题等等,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自我要求不严造成的,如果自己一直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这些问题都能够缓解,能够克服,能够避免。因此,必须始终以领导干部的标准管好自己、规范自己、约束自己、提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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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详解全文

全文共 11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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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小编整理了全文详解如下:

2014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深化农村改革力度,粮食产量实现“十一连增”,农民收入继续较快增长,农村公共事业持续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作出了突出贡献。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如何在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必须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国内农业生产成本快速攀升,大宗农产品[0.63% 资金 研报]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如何在“双重挤压”下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提高农业竞争力,是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考验。我国农业资源短缺,开发过度、污染加重,如何在资源环境硬约束下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必须应对的一个重大挑战。城乡资源要素流动加速,城乡互动联系增强,如何在城镇化深入发展背景下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城乡共同繁荣,是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大问题。破解这些难题,是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重大任务。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靠改革添动力,以法治作保障,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2015年,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做强农业,必须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1.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能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强化对粮食主产省和主产县的政策倾斜,保障产粮大县重农抓粮得实惠、有发展。粮食主销区要切实承担起自身的粮食生产责任。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统筹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将口粮生产能力落实到田块地头、保障措施落实到具体项目。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大资金投入,集中力量加快建设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耕地占补平衡实行与铁路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同等政策。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推进现代灌区建设,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和盐碱地改造科技示范。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实施植物保护建设工程,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2.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科学确定主要农产品自给水平,合理安排农业产业发展优先序。启动实施油料、糖料、天然橡胶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加快发展草牧业,支持青贮玉米和苜蓿等饲草料种植,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立足各地资源优势[-0.69%],大力培育特色农业。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布局调整。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畜牧业和粮食加工业,继续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继续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实施园艺产品提质增效工程。加大对生猪、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力度,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加快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增强畜牧业竞争力。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政策。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大标准池塘改造力度,继续支持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加强渔政渔港等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3.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落实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补助政策。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培育知名品牌。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制度,强化地方政府法定职责。加大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力度,保护农林业生产安全。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惩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4.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完善科研院所、高校科研人员与企业人才流动和兼职制度,推进科研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和科技人员股权激励改革试点,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建立优化整合农业科技规划、计划和科技资源协调机制,完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机制。加强对企业开展农业科技研发的引导扶持,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应用的主体。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在生物育种、智能农业、农机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建立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搭建农业科技融资、信息、品牌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农业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校及其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职业院校、科技特派员队伍在科研成果转化中的作用。积极推进种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试点,完善成果完成人分享制度。继续实施种子工程,推进海南、甘肃、四川三大国家级育种制种基地建设。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安全管理、科学普及。支持农机、化肥、农药企业技术创新。

5.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加快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转型升级,着力加强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健全交易制度。完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加大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千亿斤粮食新建仓容建设进度,尽快形成中央和地方职责分工明确的粮食收储机制,提高粮食收储保障能力。继续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加快构建跨区域冷链物流体系,继续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推进合作社与超市、学校、企业、社区对接。清理整顿农产品运销乱收费问题。发展农产品期货交易,开发农产品期货交易新品种。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6.加强农业生态治理。实施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推广生物有机肥、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按规定享受相关财税政策。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大力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继续实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开展西北旱区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东北黑土地保护试点。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增殖保护力度。建立健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国家水资源督察制度。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全面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加大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力度。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退耕还湿试点范围,推进重要水源地生态清洁小流域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大力推进重大林业生态工程,加强营造林工程建设,发展林产业和特色经济林。推进京津冀、丝绸之路经济带、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与修复。摸清底数、搞好规划、增加投入,保护好全国的天然林。提高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补助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继续扩大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奖励试点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贴政策。加快实施退牧还草、牧区防灾减灾、南方草地开发利用等工程。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问责监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7.提高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加强农产品进出口调控,积极支持优势农产品出口,把握好农产品进口规模、节奏。完善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和关税配额管理,严格执行棉花滑准税政策。严厉打击农产品走私行为。完善边民互市贸易政策。支持农产品贸易做强,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集团。健全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抓紧制定农业对外合作规划。创新农业对外合作模式,重点加强农产品加工、储运、贸易等环节合作,支持开展境外农业合作开发,推进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开展技术培训、科研成果示范、品牌推广等服务。完善支持农业对外合作的投资、财税、金融、保险、贸易、通关、检验检疫等政策,落实到境外从事农业生产所需农用设备和农业投入品出境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各类商会组织的信息服务、法律咨询、纠纷仲裁等作用。

二、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

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富裕农民,必须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开发农村二三产业增收空间,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加大政策助农增收力度,努力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势头。

8.优先保证农业农村投入。增加农民收入,必须明确政府对改善农业农村发展条件的责任。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各级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加快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增加财政农业农村支出,中央基建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农民增收、农村重大改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民生改善。转换投入方式,创新涉农资金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改革涉农转移支付制度,下放审批权限,有效整合财政农业农村投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确保资金使用见到实效。

9.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健全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调整改进“黄箱”支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惠农增收效应。继续实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选择部分地方开展改革试点,提高补贴的导向性和效能。完善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向主产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扩大节水灌溉设备购置补贴范围。实施农业生产重大技术措施推广补助政策。实施粮油生产大县、粮食作物制种大县、生猪调出大县、牛羊养殖大县财政奖励补助政策。扩大现代农业示范区奖补范围。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制度。

10.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增加农民收入,必须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总结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经验,完善补贴方式,降低操作成本,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户。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合理确定粮食、棉花、食糖、肉类等重要农产品储备规模。完善国家粮食储备吞吐调节机制,加强储备粮监管。落实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计划,建立重要商品商贸企业代储制度,完善制糖企业代储制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种植面积和产量统计调查,改进成本和价格监测办法。

11.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帮助农民降成本、控风险。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重点支持为农户提供代耕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服务。稳定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等公益性取务机构,健全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改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在农技推广中的作用。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服务。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力度。将主要粮食作物制种保险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目录。中央对政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领应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加快研究出台对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的中央财政以奖代补政策。扩大森林保险范围。支持邮政系统更好服务“三农”。创新气象为农服务机制,推动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2.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立足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扶持发展一村一品、一乡(县)一业,壮大县域经济,带动农民就业致富。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加大对乡村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线上线下营销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研究制定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发展的用地、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激活农村要素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13.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增加本民收入,必须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落实同工同酬政策,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支付的长效机制。保障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扩大城镇社会保险对农民工的覆盖面,开展好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帮扶行动,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相关政策,探索农民工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办法。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居住证制度,分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现阶段,不得将农民进城落户与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相挂钩。引导有技能、资金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返乡创业,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降低创业成本和企业负担。优化中西部中小城市、小城镇产业发展环境,为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造条件。

14.大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加快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加快片区规划实施,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推进精准扶贫,制定并落实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帮扶措施。加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实施整村推进、移民搬迁、乡村旅游扶贫等工程。扶贫项目审批权原则上要下放到县,省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公开扶贫对象、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等情况。健全社会扶贫组织动员机制,搭建社会参与扶贫开发平台。完善干部驻村帮扶制度。加强贫困监测,建立健全贫困县考核、约束、退出等机制。经济发达地区要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水平。

三、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繁荣农村,必须坚持不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加快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15.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任务,推动农村饮水提质增效,继续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因地制宜采取电网延伸和光伏、风电、小水电等供电方式,2015年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加快推进西部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资金投入和机制创新,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和农村校车安全管理。完善农村沼气建管机制。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统筹搞好农房抗震改造。深入推进农村广播电视、通信等村村通工程,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推进信息进村入户。

16.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学校教学质量。因地制宜保留并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支持乡村两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以未能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为重点,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逐步实现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全面推进基础教育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扩大农村地区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国家教育经费要向边疆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倾斜。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筹资机制,同步提高人均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进一步提高实际报销水平。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强农村基层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能力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与省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积极发展惠及农村的远程会诊系统。拓展重大文化惠民项目服务“三农”内容。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管理,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改进农村社会救助工作。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支持建设多种农村养老服务和文化体育设施。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场地和资源,构建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17.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规划,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力。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搞好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推进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继续支持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加快推进农村河塘综合整治,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整治,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和改厕力度,加快改善村庄卫生状况。加强农村周边工业“三废”排放和城市生活垃圾堆放监管治理。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扩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范围,重点支持村内公益事业建设与管护。完善传统村落名录和开展传统民居调查,落实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规划。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示范。有序推进村庄整治,切实防止违背农民意愿大规模撤并村庄、大拆大建。

18.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对于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可采取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对于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建设目录,研究制定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探索建立乡镇政府职能转移目录,将适合社会兴办的公共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19.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针对农村特点,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凝聚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精神力量。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好家风好家训活动,继续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等活动,凝聚起向上、崇善、爱美的强大正能量。倡导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创作富有乡土气息、讴歌农村时代变迁的优秀文艺作品,提供健康有益、喜闻乐见的文化服务。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

20.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不断夯实党在农村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创新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乡村两级党组织班子建设,进一步选好管好用好带头人。严肃农村基层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肃处理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强化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服务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四、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农村改革放在突出位置。要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完善顶层设计,抓好试点试验,不断总结深化,加强督查落实,确保改有所进、改有所成,进一步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21.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完善对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的支持服务体系。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促进规范发展,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行动。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土地经营权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不得硬性下指标、强制推动。尽快制定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和监管办法,严禁擅自改变农业用途。

22.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出台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扩大整省推进试点范围,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明晰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试点过程中要防止侵蚀农民利益,试点各项工作应严格限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流转服务平台作用,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完善有利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税费政策。

23.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在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分类实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制定缩小征地范围的办法。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赋予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改革农民住宅用地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的新机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监督,切实做到封闭运行、风险可控,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24.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要主动适应农村实际、农业特点、农民需求,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运用财政税收、货币信贷、金融监管等政策措施,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确保农业信贷总量持续增加、涉农贷款比例不降低。完善涉农贷款统计制度,优化涉农贷款结构。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有关税收政策。开展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提供更优惠的支农再贷款利率。鼓励各类商业银行创新“三农”金融服务。农业银行[-2.02% 资金 研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覆盖全部县域支行。农业发展银行要在强化政策性功能定位的同时,加大对水利、贫困地区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审慎发展自营性业务。国家开发银行要创新服务“三农”融资模式,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投放。提高农村信用社资本实力和治理水平,牢牢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定位。鼓励邮政储蓄银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提高村镇银行在农村的覆盖面。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做好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工作。鼓励开展“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银担合作机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债券。开展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完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强化农村普惠金融。继续加大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等对农村妇女的支持力度。

25.深化水利和林业改革。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开展水权确权登记试点,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推广水价改革和水权交易的成功经验,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加强农业用水计量,合理调整农业水价,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鼓励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扶持其成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主体。积极发展农村水利工程专业化管理。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林地、湿地保护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和国有林区改革,明确生态公益功能定位,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建立国家用材林储备制度。积极发展符合林业特点的多种融资业务,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碳汇林业建设。

26.加快供销合作社和农垦改革发展。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坚持为农服务方向,着力推进基层社改造,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全国性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抓紧制定供销合作社条例。加快研究出台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股权多元化改革,创新行业指导管理体制、企业市场化经营体制、农场经营管理体制。明晰农垦国有资产权属关系,建立符合农垦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推进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发挥农垦独特优势,积极培育规模化农业经营主体,把农垦建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的示范带动力量。

27.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在有实际需要的地方,扩大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继续搞好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进一步规范村“两委”职责和村务决策管理程序,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制度设计,健全村民对村务实行有效监督的机制,加强对村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监督务实管用。激发农村社会组织活力,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农村专业协会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构建农村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

五、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农村是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领域,必须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同步推进城乡法治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同时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善于发挥乡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28.健全农村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抓紧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明确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界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之间的权利关系,保障好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统筹推进与农村土地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工作。抓紧研究起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加强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29.健全农业市场规范运行法律制度。健全农产品市场流通法律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交易,营造农产品流通法治化环境。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适时启动相关立法工作。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产地环境保护,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和生产经营行为。逐步完善覆盖农村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方面的法律法规,适时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30.健全“三农”支持保护法律制度。研究制定规范各级政府“三农”事权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政府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支出责任。健全农业资源环境法律法规,依法推进耕地、水资源、森林草原、湿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开发保护,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立法,明确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支农责任,促进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农业保险健康发展。加快扶贫开发立法。

31.依法保障农村改革发展。加强农村改革决策与立法的衔接。农村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立法要主动适应农村改革和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立法条件成熟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需要明确法律规定具体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的,要及时作出法律解释。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继续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积极探索农林水利等领域内的综合执法。健全涉农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统筹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32.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各级领导、涉农部门和农村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引导农民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引导和支持农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理性表达合理诉求。依法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依靠农民和基层的智慧,通过村民议事会、监事会等,引导发挥村民民主协商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切实防止出现放松农业的倾向,勇于直面挑战,敢于攻坚克难,努力保持农业农村持续向好的局面。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研究农业农村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面临的风险挑战,科学谋划、统筹设计“十三五”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三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加快农村改革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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