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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通济”安保交管多项措施发布详解(合集20篇)

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28日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全文如下:下面开学吧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行通济”安保交管多项措施发布详解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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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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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在工作中,要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以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

一是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在建设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社会中走在前列,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转化为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能力。

二是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时刻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在思想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下大气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下大气力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

三是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我们的事业推向前进,使各项政绩真正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检验。

四是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各项工作中都要贯彻勤俭节约原则,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

五是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中央大政方针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党和国家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同时善于把中央精神与地方和部门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六是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共同推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

七是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八是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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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领导担当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全文共 2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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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同志指出:“责任重于泰山,事业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一份合格的答卷。”这些语重心长的话语,充分体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自觉的历史担当意识和强烈的历史担当精神。在新形势下,每个领导干部要以天下为己任的担当精神、责任意识,事不避难、忠诚履责、尽心尽力,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在其位,有作为,勇于承担责任,做好自己的工作。有了这样的正确认识,我们才能充满自信和勇气,自觉自愿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一、敢于担当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

1、敢于担当是一种责任。习近平总书记说:“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干部的担当,就是在大事难事面前勇挑重担、敢于负责,在危险面前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在名利地位面前不计得失、顾全大局。在封建社会,我们的祖先们尚能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怀与担当。古人能做到的,我们共产党员、领导干部为什么做不到呢?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遇事不避难,迎难而上,主动把握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发挥主观能动性,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做到在问题面前不回避、困难面前不推脱、挫折面前不退步、逆境面前不悲观、不达目的不罢休;要咬定目标不放松,用行动激发热情,以担当排除阻力,用成果回报组织。

2、敢于担当是一种能力。领导干部既要有敢于担当之志,也要有善于担当之能。要紧扣县委的工作大局,以不负众望、争创一流的激情,不甘平庸、勇于创新的热情,心系基层、踏实干事的真情,倾心尽力,真抓实干,进一步凝聚社会力量、提振发展信心。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关头,面对改革中的深层次难题,面对工作中的具体矛盾,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如何找到解决问题的良策,找到化解矛盾的具体办法,把工作推开,把局面打开,这需要一定得能力,需要一定的智慧。这就需要领导干部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尊重客观规律。

3、敢于担当是一种操守。古人说:大事难事看担当,顺境逆境看襟怀。“担当”一词,词典的解释是七个字:接受并负起责任。社会需要担当,事业需要担当。勇于负责,敢于担当,是领导干部使命所在、职责所系,是强烈事业心的表现,是良好精神状态的反映。在革命战争年代,无数优秀的共产党员抛头颅、洒热血,战死疆场,谱写了惊天地、泣鬼神的历史篇章。在和平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广大党员干部做到了哪里有困难、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共产党员。在危急关头,一句“共产党员留下”,一句“共产党员跟我上”,是何等的豪迈!在当前,领导干部有无敢于担当的精神,关系到目标能否实现,关系到事业的成败。只有大胆负责、敢于担当的领导干部,才能在挑战中把握机遇,在发展中找到出路。

二、当前个别领导干部担当的缺失

1、有怕得罪人思想。在有的单位,有个别干部,乐于当老好人,害怕工作认真了得罪人,不敢坚持原则,认为要负责,难免会触及利益得罪人,也容易招致一些“意见”和“反映”。所以甘当“老好人”,还有的领导干部缺少对现实情况的了解,缺乏对复杂局面的判断,看不清趋势,做不出决断。或是不愿负责,没有担当的勇气,“得罪人”的事不干,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

2、缺乏担责任勇气。个别领导干部认为,当“太平官”比较安全,不违规不违纪、不请吃不收礼,却也不干事不担责了。工作激情消退,大事小办,急事缓办,面对机遇瞻前顾后,遇到困难垂头丧气,怕犯错误束手束脚,占着官位不敢担当。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无非是害怕承担责任,承担风险。

3、遇事怕担当、不敢当。当前,我们处于改革攻坚期,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利益多元化、诉求多样化,客观上领导干部在推动工作的过程中容易引发一些矛盾和问题,表现为碰到问题就躲、见到困难就推、遇到矛盾就绕,接到信访就拖。有的面对急难险重任务不敢靠前指挥;有的面对矛盾和棘手问题不敢迎难而上;有的面对工作失误不敢承担责任、勇于面对;有的面对歪风邪气不敢与恶人斗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行动迟缓,消极怠工,不推不动,甚至推了也不动。

三、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有所作为

1、要有担当的勇气。敢于担当,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价值追求。顺境逆境看胸襟,大事难事看担当。无私才能无畏,无私才敢担当。不敢负责,没有担当,软、怕、躲、退,说到底还是因为个人得失之心太重,患得患失,顾虑重重,多思转多私。忧的不是不辱使命,而是个人名利;虑的不是事业进展,而是个人“进步”。一些领导干部不敢担当、为官不为,说到底是私心杂念作怪。这样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又怎能干成大事、承担重任,为党分忧、为民请命?心底无私天地宽,为官者就要有“牺牲小我,成全大我”的胸怀、抱负和担当,把党的原则、党的事业、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讲真话、办实事,做到一心为公、事事为民,具备舍我其谁的气魄和一往无前的豪情。作为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要把严以用权、公道正派作为立身之本、为政之基,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用人观,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用好干部五条标准选人用人,从党和人民事业需要出发选人用人,坚持五湖四海选人用人,坚决抵制用上人的不正之风,自觉做到公道待人、公平识人、公正用人。

2、要有担当的智慧。担当需要勇气,也需要能力,需要智慧。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领导干部既要有激情、有韧劲,更要办事管用。办事管用讲的就是要有能力、有水平、有办法。 既要有担当的勇气,也要有“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善于担当的智慧。善于用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来观察和分析问题,不断地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做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化解前进中的风险、矛盾和问题。

面对大是大非,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不随波逐流,敢于仗义执言,勇于较真碰硬。面对错综复杂的矛盾,要敢于下决心、作决策,果断地拍正确的板。古人说,“为官避事平生耻”,这就要求我们还要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面前,不回避、不推诿、不扯皮,知难而进、迎难而上,解决问题。既要坚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要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自觉地用“三严三实”的标准要求自己,规范自己,提升自己,不断洗涤自己的思想和灵魂,使我们的党员队伍,使我们的领导干部队伍永葆先进性、永葆纯洁性。

3、要有干事创业的精神。“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实干是战胜困难的法宝,要在实干中体现领导能力,在实干中展现岗位追求,在实干中实现人生价值。要善于谋划、主动作为,坚持把工作置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全面系统地掌握中央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通过定项目、定责任、定时限,确立符合实际、可操作性的发展思路,做到见人见事见成效。要不畏艰辛、躬身亲为,怀揣干事创业的热情,鼓起奋发进取的劲头,保持逢山开路的勇气,积极主动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同干部群众一起研究办法、采取措施,真正既做到问政于基层,问需于基层,问计于基层,又解困于基层,帮扶于基层,建功于基层,努力打开工作局面。要善始善终、科学作为,做到既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又切实真抓实干、实事求是,谨防急功近利,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半拉子”工程,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干实事、干成事,干一件、成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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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全文共 14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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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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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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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两学一做整改清单及措施

全文共 2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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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以往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党内教育相比可谓更具全面性。下面是由语文迷网整理的两学一做整改清单,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何为“两学一做”?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二)何时开始开展?

2016年

(三)面向谁开展?

全体党员

推动党内教育:

▷ 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

▷ 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

(四)学习目的?

▷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 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

▷ 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 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具体要求有哪些?

▷ 一个重大任务: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而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 一个基本要求和一项根本任务:

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

▷ 四个进一步:

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

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 五个着力解决:

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

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

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

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

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

▷ 五个坚持:

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

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

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

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

(六)如何开展?采取哪些形式?

▷ 围绕专题学习讨论

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

▷ 创新方式讲党课

“七一”前后,党支部要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 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年底前:

查摆问题-征求意见-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措施-组织评议

▷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

▷ 立足岗位作贡献

在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中,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

▷ 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作表率

走在前面、深学一层

年度民主生活会要以“两学一做”为主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查找存在的问题。

(七)由谁组织领导?

▷ 领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进行

▷ 牵头:由中央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

▷ 配合:中央纪委机关、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 具体:

层层落实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

强化组织保障

健全工作制度,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

注重分类指导

基层党委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特点,对学习教育的内容安排、组织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

发挥媒体作用

充分利用共产党员网站、手机报、电视栏目、微信易信和远程教育平台等,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

(八)学党章党规

如何学?

▷ 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

▷ 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 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

▷ 从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

(九)学系列讲话

如何学?

▷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

▷ 认真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 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 深刻理解党的科学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内在联系。

▷ 区别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确定学习的重点内容。

(十)做合格党员

1.标准:“4讲4有”

▷ 讲政治、有信念

▷ 讲规矩、有纪律

▷ 讲道德、有品行

▷ 讲奉献、有作为

2.做到5个方面

▷ 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本色

▷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 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公仆情怀

▷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

▷ 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

整改措施

一、 围绕四个“?”,形成学习共识。镇党委结合党政联席会和支部党员座谈会研究明确四个“?”,即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学成什么样。突出解决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出工不出力、遇到问题绕道走、矛盾握在手里上交、刀打豆腐两面光”等问题,彻底整治工作中“慵、懒、浮、腐、慢、散”等现象,着力提倡“废寝忘食、奋不顾身、夙夜在公、舍生忘死”四种境界的干部,加强党员党性修养,争当先锋模范,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 围绕“提问+对答”,创新学习方式。结合中心组理论学习、道德讲堂、干部点名会、党员月例会、组织生活会等时机,实行“提问+对答”的学习模式,由主讲人根据学习内容的范围,列出相关问题提问,随机抽取党员对答,回答不正确的党员下次学习会上做陈述。此种“提问+对答”的学习模式,既提高了党员干部学习的主动性,也提高了学习的实际成效。

三、 围绕“两个清单”,明确学习目标和方向。镇党委要求每个党员干部根据党委学习行事历列出个人学习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划定学习“作战图”,明确完成时限,对图销账。所有党员干部的两个学习清单一律上报党委,实行“五天一调度,十天一排名”,对于学习认真,学习成效较大的党员干部给予通报表扬,对于不按时学习,学习不踏实的党员干部,责令限期完成,并根据学习材料,手写5000字心得体会。

四、 围绕“回头看”,查摆自身差距。学有所成、学有所获,是学习的根本目的。镇党委要求所有参学党员干部,对照两个责任清单,对照“狮子型”干部要求,对照优秀党员标准,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看看自己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是否从严、勇于担当责任是否尽心、善于管理是否尽责、坚持原则是否到位、严于律己是否从深。查找不足,明确差距,对照“课标”,完善措施,落实整改,确保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让全体党员干部补好“钙”加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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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寒潮黄色预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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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6寒潮来袭,中央气象台发布寒潮黄色预警,请大家做好御寒准备。以下是yjb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受强冷空气影响,21日夜间至25日我国中东部地区自北向南将先后有强降温和大风天气,大部地区气温将下降6~10℃,局地降温可达12~14℃;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最低气温将下降至-10℃左右,0℃线将南压至华南中部一带)。安徽中南部、浙江西北部、福建西北部、广东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最低气温可能逼近或突破历史极值。长江以北地区最低气温出现时间为23日或24日凌晨,长江以南地区最低气温出现时间为24日或25日凌晨。我国中东部地区日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6~8℃,局地超过10℃。 预计21日20时至23日20时,中东部大部地区最低气温或平均气温将下降6~10℃,其中,华北中南部、云南东部将下降12~14℃;23日早晨,华南北部最低气温将下降至0~2℃、长江中下游地区降至-2~-4℃、华北平原降至-12~-17℃;上述地区并伴有4~6级偏北风,阵风可达7~8级。

防御指南1:

1、人员要注意添衣保暖;在生产上做好对大风降温天气的防御准备;

2、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大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 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3、应到避风场所避风,通知户外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4、留意有关媒体报道大风降温的最新信息,以便采取进一步措施。

中央气象台1月21日18时继续发布暴雪黄色预警:

预计,21日20时至22日20时,浙江大部、安徽南部、江西北部、湖北南部、湖南北部等地有大到暴雪,积雪深度有3~12厘米,其中浙江西部局地有大暴雪(20~25毫米),积雪深度10~20厘米、局地可达20~30厘米。另外,贵州中部和湖南西南部的部分地区有冻雨。

防御指南2: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工作;

2.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3.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

4.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将户外牲畜赶入棚圈喂养。

基本概况:

中国寒潮黄色预警信号含义: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指南:

1、做好人员(尤其是老弱病人)的防寒保暖和防风工作;

2、做好牲畜、家禽的防寒防风,对热带、亚热带水果及有关水产、农作物等种养品种采取防寒防风措施;

其它同寒潮蓝色预警信号。

应对措施:

当气象部门发布寒潮预警信号时,有关部门及市民要做好防范措施,强冷空气带来的大风降温天气,将对社会生产、居民生活产生较大影响。气象部门警示,在寒潮预警情况下江、河、湖、海水面上的船舶应及时回港停泊;大风期间行人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附近逗留;大风降温易引发呼吸道、心脑血管等多种疾病,请广大居民加强防范,中小学生要及时添衣保暖和注意上学路上的安全;农村注意做好蔬菜的保暖防冻和大棚设施的加固。寒潮到来影响力大,影响范围广,受害可能性极高,有关部门只有提前做好应对措施才能把寒潮所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点,避免其带来的大范围影响,降低其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对农业带来的损害,保护好农业中的塑料大棚及果树蔬菜等。

法律规范:

法律严厉制裁非法向社会发布与传播预警信号的;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固定网、移动网、因特网等通信网络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实时预警信号的。气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预警信号的发布出现重大失误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发布预警信号,适用本办法所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中的各类预警信号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特点,选用或者增设本办法规定的预警信号种类,设置不同信号标准,并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同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发布的预警信号标准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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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发布活动观后感

全文共 1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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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女,今年十岁,现就读于_市平武县北山小学四年级。凡是成大事者不在于力量的大小,而在于是否长期坚持。一个人想做公益事业坚持几天很容易,坚持几个月也不是很难,但多年坚持做公益事业就需要有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她就是凭借这份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从小学二年级至今坚持参与公益志愿服务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弘扬社会正能量,同时也为同龄人树立了榜样。

她七岁时,就在表姐的影响下接触到志愿者服务这项活动,从最初的“环保小卫士”,到现在慰问帮助困难小朋友,让她慢慢地爱上了“志愿者小红帽”这个称号。她一步一个脚印,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有理想、有爱心的“小小慈善家”的梦想。

记得在二年级的时候表姐带着小杨菡参加了“环保小卫士”的公益志愿者服务活动。那是一个星期天,她和其他小朋友相约一起去清理平武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报恩寺景区周边的垃圾,他们用手一点一点的捡起藏在角落里的纸屑和食品袋,不怕脏不怕累,用劳动和汗水换来了景区的干净和整洁,看着被打扫的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报恩寺景区,他们每一个志愿者都深感欣慰和高兴。在那次公益活动中得到了现场游客以及家长的肯定和赞赏,这让他们更加坚定了要长期坚持做公益事业的信心和决心。从此以后,作为“环保小卫士”的她更加坚信:“只要弯弯腰,就定能捡出一片净土,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间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由于_居住的小区没有物业管理,于是她坚持每天把作业做完以后,主动到小区的每个楼道去清理扫垃圾,不一会小区就变得干干净净,看着自己居住的小区因为她自己的劳动而变得整洁漂亮心里无比的高兴和开心。每到周末,她还会放弃和同学玩耍的时间,约上几个“志愿者小红帽”去五星级景区报恩寺周边捡垃圾维护景区清洁卫生,让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看着游客们脸上的笑容他们心底无比的高兴。

去年夏天,她不怕路途遥远,和表姐前往一个偏远山区,去探访贫困留守儿童,为他们送去温暖。她拿出自己多年的压岁钱为贫困地区的小朋友买去书和学习用具赠送给他们,和他们交朋友,看着他们一双双渴求知识的眼睛,她更加坚定了要长期帮助他们的决心。每当学校组织爱心募捐活动,她总是慷慨解囊,把自己节省的零花钱捐给需要帮助的人。因为她坚信:“送人玫瑰,手有余香。”而且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帮助别人也是在帮助自己,不仅丰富了她的生活,还使她更加自信,更加开心。

在北山小学四年的学习中_团结同学,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德智体全面发展。在课堂上,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发言,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她每天坚持安排好值日工作,督促同学打扫清洁卫生,做事有条不紊,有始有终。她还是老师的好助手,同学们的好朋友。同学们只要有困难,就会想到热心的她,她都会竭尽全力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同学们在学习上有不懂的问题都会问她,她总是不厌其烦地给他们讲,直到他们听懂了为止。这几年班上的体育比赛和文娱活动都少不了她的身影,因此连续四年被学校评为“全能之星”。还获得过数学竞赛一等奖,跆拳道绿带六级、钢琴考过三级。这些成绩和荣誉的取得并没有让她沾沾自喜反而让她更加冷静和清醒。因为成绩和荣誉只代表过去,美好的将来还需要自己不断地努力奋斗。

课余时间_喜爱阅读,从中国古典名著,到西方经典文学作品,都非常喜欢。在众多文化经典中不仅可以学到文化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到了做人做事的道理,懂得礼义廉耻,懂得孝老爱亲。在家里,她是父母眼中孝顺的好孩子。从不乱花钱,知道父母挣钱不容易。在家里都会帮父母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端茶倒水、拖地擦玻璃、洗菜洗碗、洗自己的衣服、简单做一些饭菜,看到妈妈干活累得腰疼了,她会关切地说:“妈妈,快休息会儿,我给你揉揉背,你歇歇,我帮您干。”妈妈听到这些总是很欣慰夸她懂事孝顺。奶奶要给她买零食,她会说:“谢谢,不用了。”不乱花长辈的钱。她能理解父母的辛苦和不容易,从来不给父母添乱,一直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父母从小就教育她要有礼貌,不管是老师还是邻居,只要遇到都会很有礼貌的打招呼,邻居和老师都夸她是懂事有礼貌的好孩子。

这就是她,一个全面发展,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热心公益事业,积极乐观勤奋向上的阳光女孩。她将不断地进取、努力完善自己,争取成为更加完美的新时代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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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引证详解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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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同种类。

①《庄子·人间世》:“虎之与人异类而媚养己者,顺也。”

②汉 桓宽 《盐铁论·刺议》:“葶历似菜而味殊,玉石相似而异类。”

③《说岳全传》第七三回:“盖贤愚之异类,若幽显之殊途。”

④晋 陶潜 《饮酒》诗之八:“青松在东园,众草没其姿。凝霜殄异类,卓然见高枝。”

2.指不同种类的事物。

①汉 班固 《西都赋》:“ 九真 之麟, 大宛 之马……殊方异类,至於三万里。”

②晋 左思 《蜀都赋》:“百药灌丛,寒卉冬馥,异类众伙,於何不育?”

3.指禽兽神鬼之类。

①《列子·黄帝》:“ 梁鸯 者,能养野禽兽,委食於园庭之内……异类杂居,不相搏噬也。”

②宋 梅尧臣 《送许当职方通判泉州》诗:“异类尚有悲,人独安所求!”[1]

③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姑妄听之二》:“狐侃侃辩曰:‘其父不以异类视我,与我交至厚。’”

④鲁迅 《呐喊·兔和猫》:“这一对白兔,似乎离娘并不久,虽然是异类,也可以看出他们的天真烂熳来。”

4.旧时称外族。

①汉 李陵 《答苏武书》:“终日无覩,但见异类。”

②《孔子家语·好生》:“ 舜 之为君也……德若天地而静虚,化若四时而变物也。是以四海承风,畅於异类。” 王肃 注:“异类,四方之夷狄也。”

③清 陈梦雷 《绝交书》:“只手回天,孤立无辅;举目异类,莫输肺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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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台风暴雨的保护措施作文

全文共 1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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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范台风措施

1.气象台根据台风可能产生的影响,在预报时采用“消息”、“警报”和“紧急警报”三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同时,按台风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从轻到重向社会发布蓝、黄、橙、红四色台风预警信号。公众应密切关注媒体有关台风的报道,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2、强风有可能吹倒建筑物、高空设施,造成人员伤亡。居住在各类危旧住房、厂房、工棚的群众,在台风来临前,要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不要在临时建筑(如围墙等)、广告牌、铁塔等附近避风避雨。车辆尽量避免在强风影响区域行驶;

3、在做好以上防风工作的同时,要做好防暴雨工作。

4、台风来临前,应准备好手电筒、收音机、食物、饮用水及常用药品等,以备急需。

5、关好门窗,检查门窗是否坚固;取下悬挂的东西;检查电路、炉火、煤气等设施是否安全。

6、及时清理排水管道,保持排水畅通。

7、遇到危险时,请拨打当地政府的防灾电话求救。

8、强风会吹落高空物品,要及时搬移屋顶、窗口、阳台处的花盆、悬吊物等;在台风来临前,最好不要出门,以防被砸、被压、触电等不测;检查门窗、室外空调、保笼、太阳能热水器的安全,并及时进行加固;

9、准备手电、食物及时饮用水,检查电路,注意炉火、煤气,防范火灾; 暴雨是指24小时降水量大于或等于50毫米的降水。在我市,一年四季均有可能出现暴雨天气,但较大范围的暴雨一般出现在5月到10月。

暴雨的主要危害有:导致江河湖泊水位暴涨,淹没农作物,冲毁农田,造成农作物减产或绝收;冲毁道路、桥梁、房屋、通讯设施、水利设施,冲垮堤岸堤坝,造成江河水库决口,酿成大灾;引起山洪暴发、山体滑坡和城市内涝,直接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影响生态环境。

当预计未来可能出现暴雨天气时,市气象台除立即上报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外,还会通过手机短信平台、电话12121以及电视、报纸等媒体根据暴雨量级由低到高分别发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以提醒市民加强防范。当3小时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就会发出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也是暴雨灾害预警最高级别。

二:暴雨防范主要措施:

1.减少外出防意外。暴雨多发季节,注意随时收听收看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合理安排生产活动和出行计划,尽量减少外出。

2.远离山体防不测。山区大暴雨有时会引发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附近村民或行人尽量远离危险山体,谨防危情发生。

3.畅通水道防堵塞。暴雨持续过程中,应确保各种水道畅通,应防止垃圾、杂物堵塞水道,造成积水。

4.修好屋顶防漏雨。暴雨来临前,城乡居民,应仔细检查房屋,尤其是注意及时抢修房顶,预防雨水淋坏家具或无处藏身;预防雨水冲灌使房屋垮塌、倾斜。

5.关闭电源防伤人。暴雨来势凶猛,一旦家中进水,应当立即切断家用电器的电源,防止积水带电伤人。

应急要点:

1.遇积水,车绕行。驾驶员行车过程中,突遇暴雨,当心路面或立交桥下积水过深,尽量绕行,切莫强行通过。

2.砌土坎,防内涝。为防止暴雨发生时雨水灌入室内,居民可因地制宜采取放置挡水板、堆砌土坎或其他有效措施,将其拒之门外。

3.水中行,避井坑。出行遇到暴雨引起大面积积水,特别是儿童、妇女、老人要注意观察四周有关警示标志,注意路面,防止跌入窨井、地坑、沟渠等之中。

4.多观察,防触电。暴雨袭来,骤不及防。切记留心观察,远离电线、电器等设施,以防漏电遭致伤亡。 温馨提醒:山区暴雨来临时,防范山洪需留意;暴雨时节少外出,办事旅游要警惕;不在坡边多停留,危险山体要注意;提防突发泥石流,更防山洪平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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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引证详解

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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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亦作“彊悍”。

强横勇猛。

①宋苏辙《七代论》:“留孺子孱将以抗四方彊悍之虏,则天下之势已遂去矣。”

②清刘献廷《广阳杂记》卷四:“而黎世屏尤为强悍,此南土之隐忧也。”

③康濯《春种秋收·灾难的明天》:“就从这时起,她从痛苦中站立起来,她变得更强悍、更狠毒。”

2、指强横凶暴的人。

①元柳贯《渡湖宿麻子港口》诗:“旧闻萑蒲间,弱肉饱强悍。时平道路清,跋涉得无患。”

②明刘元卿《贤奕编·官政》:“后世既收拾强悍无赖者,养之以为兵。良民虽税歛略厚,而终身保骨肉相聚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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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最美教师发布仪式观后感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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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对一个教师来说个性的重要,因为,教师是孩子行动的标杆,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因此,师德师风的好坏往往影响和决定了学校的校风和学风的好坏。

透过对师德师风的学习,我简单得谈谈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严以律己,注重言行。

为人师表,坚持严以律己,增强自身的自控潜力,每一天都带着一份好情绪投入到工作中,带着微笑迎接孩子。

第二,培养良好的内在素养。

天生丽质固然能给人以美感,使人愉悦,但是作为一名教师更重要的是塑造内在的修养,这样教师本人的学识和内在素养就显得格外重要。只有不断的更新自己的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不断的完善自己,才能教好学生。在教学中我们要做到有效地备课,体现教师教学的智慧,常规教学做到扎实有效。

第三,刻苦钻研业务。

精通教学业务是教师之所以成为教师的关键。只有精通业务,才能将科学文化知识准确地传授给学生。如果学生提出的问题教师总是不能准确地解答,教师在学生心中的威信就会逐步丧失,学生对教师也没有信心可言,教师要提高教学业务水平,就务必自觉坚持学习和参加业务培训,并在教学实践中锻炼和提高。坚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与每一个孩子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孩子,尊重每一个孩子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孩子的潜在优秀品质,正确处理教师与孩子家长的关系。只有我们把学生看重了,学生得到老师的尊重了,他们才会尊重老师,愿意学习这个老师所传授的各种知识。

因此,师德——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一种精神体现,一种深厚的知识内涵和文化品位的体现!师德需要培养,需要教育,更需要的是——每位教师的自我修养!在我的人生中,不需要轰轰烈烈,只要将作为教师的美德继续下去,让自己在不断自我剖析、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超越中实现我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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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给校长的建议书详解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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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校长同志,我想和您说说我对学校的一些建议,鉴于对学校的现状,应该注重的是学生们的活跃心情,给予一种轻松的环境。

轻松的环境下人的心情都会不同,轻松的环境下人对事物的一种看法都会不一样,对于学习这样的枯燥事情,应该赋予一种更好的学习态度,一种轻松,这样才能让人有一种更好的前景。

学生的目的就是要把学习学好,但对于学习来说学习应该有一种环境的依托会更好,学习要是能够有一种好的心态来对待,和好的环境那么学生们将会拥有更大的一种上进心和上进力量。一个人如果要是想得到更好的成果就必须要付出很多的辛苦。面对生活会有很多的阶梯。现状就是学习的压力太大了,应该给予同学们一种更多的放松的时间。多给同学们开展一些课外活动,让同学们的心灵中能不那样的累。这样就能会有一种更好的学习的风尚。这样就能有一种更高的学习热情。这样的学习的热情会带给人一种更好的动力和活力。人的一生中环境的影响会促动一个人拥有的对前景的向往都是不同的。我建议校长同志应该考虑能够给予同学们安排更多的一种放松的事情。更多的一种同学们热爱的东西。这样的东西会让人对生活和学习拥有一定的帮助,这样的也是间接的开展和社会接轨,让同学们尽快的适应环境。

校长同志这些是我对学校现状的了解,更是一种建议,这对于学校和同学们都是有好处的,希望您尽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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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最美职工发布仪式观后感

全文共 1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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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还光荣吗?劳动还能致富吗?这些略显宏大的命题,近来却屡屡引起人们尤其是年轻人的讨论。在网上,有位经济学家曾抛出一条“毁三观”的结论:劳动致不了富,迅速遭到众多网友从事实到逻辑、从学理到情理的全方位反驳。事实证明,靠双手实现梦想、用劳动创造价值,既是人之为人的朴素道理,也是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更是我们时代深植于每个劳动者内心深处的真诚信仰。

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是事关社会根基的大命题。亚当·斯密在《国富论》开篇即提出主张,劳动是国民财富的源泉;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更进一步提炼了劳动的意义;因为历来重视勤劳致富、信奉劳动创造价值,中国的变革甚至被外媒称为“勤劳革命”。回溯历史,从“铁人精神”到“红旗渠精神”再到“载人航天精神”,正是劳动者手不停歇、抓铁有痕地实干,才成就了今天的辉煌中国。不可否认,社会上一度对劳动的价值有所怀疑,但时至今日,当蓝领工种薪酬普遍提升,一些企业的大工匠年薪甚至高达百万,劳动价值在回归。这些都构成了十九大报告中“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的坚实基础。

今天,劳动者的内涵被前所未有地拓展。网络主播、职业电竞选手、健身私教、梦想规划师……这些之前很少见的工种被创造出来,同时也催生了这个时代新的“人生赢家”。重庆朝天门的“棒棒军”谢幕了,纯粹作体力要求的工作越来越少,呼唤创造力的行业在急剧扩张。随着新发展理念的激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细化的分工,既在拓宽劳动者内涵,也在敦促劳动精度的提升。同样加工一个零件,精度99%是工匠,精度99.99%就成了令人仰视的大国工匠。劳动不仅没有过时,其市场价值还将进一步凸显。

报告强调,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正因为知识与劳动已如卯榫般紧扣,我们重申勤勉的意义,更要强调知识的分量。在知识经济风口起飞的创业者,“臂非加长也”“声非加疾也”,是知识提供了杠杆。这是一种风向,更是一种取向:强调埋头苦干不等于一味蛮干,新三百六十行,哪一行都离不开创新。拥抱知识、技能和创新,是中国人口红利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型的必由之路,也是每一个个体放大人生价值的关键砝码。正所谓技多不压身、不看学历看能力,新时代这杆秤,比任何时候都掂得出一个人的真正分量。

让劳动者梦想成真,勤劳勇敢者最需要的是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更多人生出彩的机会。30多年前,正是城乡间闸门的打开,让束缚在土地上的手脚一下子伸展开,让中国的生产力有了质的飞跃。今天,当户籍改革继续推进,市场机会持续增加,更多人有机会跻身成才成功的大门。但这条大路仍需要进一步拓宽。从金融浇灌“三农”到孵化创业项目,从强化职业培训到提供职业规划辅导,从增进劳动权益保障到消除就业歧视,当每一个最初的梦想被善待,勤勉劳动自然会成为一种信仰。

“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从制度运行的视角看,确保采花的蜂吃到最甜的蜜,甚至比鼓励“蚕吐丝、蜂酿蜜”更为重要,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改革发展的成果才能被劳动者共享。当所有勤劳守法者都能致富,做大中等收入群体水到渠成,劳动的价值不言自明。

“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根本上靠劳动、靠劳动者。幸福不会从天而降,但劳动可以让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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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时代楷模发布厅观后感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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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甘孜县邮政分公司长途邮车驾驶员、时代楷模其美多吉作为十大年度人物,第六个登台领奖。这是继20_年王顺友入选“感动中国”年度人物后,时隔20_年,中国邮政第二位登上“感动中国”盛典舞台的员工。

川藏线康定至德格这条险路,平均海拔超过3500米,被称为雪线邮路,途中的雀儿山被称为“雄鹰都飞不过去的山”。可其美多吉却已在这雪线邮路上来回翻越了30年,自己更是被乡亲们称为“雪山上的雄鹰”。

在此前接受封面新闻记者的采访时,其美多吉谈到自己最幸福的时刻就是每年送高考通知书的时候。每年此时,德格县的乡亲们都会从家里跑到邮车的分拣点。一看到绿色的邮车停靠,便会一起围过来。“本来是应该让我们的快递员分拣好再递上门的,但是乡亲们可等不了。”这时候,看着乡亲和孩子们脸上期盼的目光,其美多吉就会感觉这不仅是一份工作,“这真的就是在做善事,也是我做这份工作最幸福的时候。”

30年来走过的雪线邮路是孤独的,但他从来没有后悔过。冬天,往日川流不息的运输车辆都“猫冬”了,机械轰鸣的工地也归于宁静,路旁的饭馆、商店陆续锁上了大门,在外奔波的人都回家了,他却要孤单地行驶在这条路上。天地间,除了天上飞的老鹰,就是地下跑的邮车。“特别是临近春节,别人在家团圆,只有我们开着邮车,离家越来越远。其实,我们心里也盼着团圆啊,但我们的工作不能停下来,邮车必须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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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第八章促进措施

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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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法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向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受托人等提供慈善需求信息,为慈善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

第八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慈善信息共享机制。

第八十三条 慈善组织及其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八十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境外捐赠用于慈善活动的物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第八十五条 受益人接受慈善捐赠或者慈善服务,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八十六条 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十七条 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实物、有价证券、股权或者知识产权的,依法免征权利转让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

第八十八条 慈善组织开展扶贫、济困、助残、养老、救孤需要慈善服务设施用地的,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慈善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第八十九条 国家为慈善事业提供金融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提供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

第九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向社会提供服务,并依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第九十一条 国家采取措施弘扬慈善文化,培育公民慈善意识。

学校等教育机构应当将慈善文化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国家鼓励高等学校设置慈善相关专业学科,培养慈善专业人才,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慈善理论研究。

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慈善宣传活动,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

第九十二条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开展慈善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九十三条 捐赠人对其捐赠的慈善项目可以冠名纪念,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批准的,从其规定。

第九十四条 国家建立志愿者注册、志愿服务记录和评价制度,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对有良好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

国家鼓励慈善组织为志愿者购买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

第九十五条 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对为慈善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自然人,其本人或者家庭遇到困难的,应当予以优先帮助。

第九十六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慈善表彰制度,对慈善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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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时代楷模发布厅观后感

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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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知道自己的生命开始倒计时,还会拼了命去争分夺秒做一些事,这样的人有吗?有。湖北省武汉市金银潭医院56岁的党委副书记、院长张定宇就是这样的人。近日,在央视《面对面》采访中,张院长讲述自己带病抗疫的故事。他正在用有限的生命时间,与病毒抗争。他对自己的生命淡然微笑,让人过目难忘;他对人民的生命关爱心声,令人由衷敬佩。

我必须跑得更快,才能跑赢时间;我必须跑得更快,才能从病毒手里抢回更多病人。作为疫情的主战场,医院收治病人超过800例,张宁宇带领全院600名医护人员,奋战了30多天。没有节假日,不分白天黑夜,每天往往凌晨2时刚躺下,4时就得爬起来,接无数个电话,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雷厉风行”,是同事们对他的评价。张定宇微笑着为自己打圆场:“全院都晓得我性子急、嗓门大。性子急,是因为生命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我是一个渐冻症患者,双腿已经开始萎缩,全身慢慢都会失去知觉。我必须跑得更快,才能跑赢时间,把重要的事情做完;我必须跑得更快,才能从病毒手里抢回更多病人。”

我身为共产党员、医务工作者,非常时期、危急时刻,必须坚决顶上去。就在他日夜扑在一线,为重症患者抢出生命通道时,同为医务人员的妻子,却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接受隔离治疗。可是分身乏术的张定宇,却顾不上去看一眼妻子。除夕夜,张定宇从接到市卫健委的电话后,脚不着地忙碌起来,先后接待了4支医疗队500多名医护人员。安顿完已是凌晨。大年初一早,张定宇就开始为进驻医疗队调整空间布局。他坚定地说:“身为共产党员、医务工作者,非常时期、危急时刻,必须不忘初心、勇担使命,坚决顶上去!”

我的生命进入倒计时,只能拼了命去争分夺秒。全院没有一个人知道,他一瘸一拐的脚步,缘于渐冻症的折磨。这是一种罕见的绝症,无药可治。说起自己的病情,张定宇微笑着说:“这个病的名字真的很形象,上下楼梯的时候,腿真的跟冻住了一样。”张定宇从来不说,是因为不想影响同事。可是回忆与病毒争分夺秒的29天中,内心最艰难的时刻,眼前这位硬汉,忽然湿了眼眶。“我很内疚,我也许是个好医生,但不是个好丈夫。我们结婚28年了,我也害怕,怕她身体扛不过去,怕失去她!”

我愿用渐冻的生命,与千千万万白衣卫士一起,托起信心与希望。在灾情关头,张定宇总是冲锋在前,四川汶川地震抢救伤员;随中国医疗队出征,援助阿尔及利亚;在巴基斯坦蒂默加拉医院接生……这样一位施恩于人的白衣卫士,却总把“感恩”二字挂在嘴边,“我非常感激我们的同事,我们的护理队伍、我们的医生队伍、我们的检验队伍、我们的后勤队伍,我非常感激他们。”他认为,自己仅仅是带领指挥大家,在给大家提供一些服务而已。虽然他说自己没有他们做的更多。眼下,他还在生命极限状态下,与白衣卫士们一起,继续托起无数人的生命与健康。

鲁迅先生曾说,“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为国的人,他们是中国的脊梁。”张定宇就是中国的脊梁。广大党员干部,要向张定宇致敬,向张定宇学习。大疫当前,要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像张定宇那样,不忘初心、勇担使命,为打赢战“疫”防控阻击战贡献一份力量。

张定宇,人民的好院长,武汉人民感谢你,党和祖国感谢你。祝愿你健康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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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社区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

全文共 2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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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照检查查找问题的情况

(一)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问题:一是对民主集中制学习掌握不够深入、系统,应提高用民主集中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二是决策前存在沟通不到位,民主决策不充分现象。

(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情况

问题:一是政治理论水平需要持续提升,特别在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方面还存在着差距。二是自己作为班子主要负责人,对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有待提高。如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还需要加强。三是对组织纪律执行缺少办法和有效的监督措施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情况

问题:在作风建设上,本人深入生产一线不够。

自查“三严三实”方面的差距:一是在“谋事要实”方面,本人因到公司工作时间不长,一些工作思路还没变成行动,一些举措还没产生实效。二是在“创业要实”方面,本人在短时间内要快速解决企业众多瓶颈难题还有差距。三是在“做人要实”方面,本人在解决企业“老大难”问题中,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不够,善作善成还不够。

(四)履职尽责、攻坚克难的情况

尽管本人201X年只在公司工作了4个月,但面对公司第四季度低迷的销售形势,作为公司“新班长”,采取的办法不多、实招不多,公司201X年没有实现预定的产销目标和利润目标,自己也应该深刻总结和反思。

(五)落实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整改清单及本次民主生活会前征求到意见的情况

一是对照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整改清单兑现情况检查:公司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措施现已基本完成。但组织机构优化等问题仍未关闭,有些问题虽然已经制定并颁布制度,但执行效果不理想,这些持续整改工作,仍需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本人将督导所辖部门认真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二是对照本次民主生活会前征求到意见的情况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前7场征求意见座谈会上职工群众对我本人主要提出了7条意见,我又认领了领导班子中的五个方面7条意见。主要包括工作作风、发展战略、规范化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二、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继续加强学习,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把学习作为改造主、客观世界的“总开关”,从根本上提高自己的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同时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工作再忙也要抢时间、挤时间自学。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把学习与应用、认识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实际问题的理性思考,发挥对新实践新发展的推动作用。

(二)增强群众观念,强化宗旨意识。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队伍中是旗帜、是方向,自己时刻意识到肩负的责任,增强党性意识和群众观念,立党为公,甘于奉献。坚持群众路线,深入职工群众,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依靠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公司破难发展。定期开展班子交心谈心、开展与基层员工面对面交流会等,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保持低调务实、少说多干的精神,面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困难、挫折不气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

(三)正人先正己,身体力行,做好表率。作为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要正确定位自己,立足岗位实际,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以敬畏之心对待肩负的责任,以进取之心对待从事的工作,以真诚之心对待职工群众。对待同志们指出的问题和意见,没有的要力戒,有的要力改,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对照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继续深挖自己身上存在的“四风”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着力解决作风建设问题。在今后具体工作学习中,一、要努力做好与班子、与基层的深入沟通,搞好班子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二、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坚持参加“家务事”活动、高管值班双桥基地制度等,倾听广大干部职工的心声与建言,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三、加强自身廉政建设,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到自己的工作中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四)敢于担当,真抓实干,开拓创新。面对今年繁重而艰巨的生产经营任务,要坚定公司发展信心不动摇,锁定年度经营目标不放松,遇到困难不泄气,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带领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真抓实干、积极作为,在市场开拓、产品研发、内部管理、薪酬福利、团队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逐个破解公司发展瓶颈,加快公司的发展步伐。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刻分析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破解难题、推进工作的根本途径,善于运用统筹协调的思维和方法,有效推动公司管理工作,抓住关键问题求突破。

(五)团结拼搏,攻坚破难,加快发展。在实现今年经营目标过程中,有很多拦路虎和硬骨头,要充分发挥公司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调动和凝聚广大干部员工的智慧和力量,以拼字当头,实干为先,与问题较真,同困难碰硬,特别在销量提升、精简机构、优化流程、效率提升、降本增效、双桥基地改革发展等方面,团结拼搏、合力攻坚,确保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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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党支部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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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委会查摆问题

1、支委会紧密联系党员,支部形成了较好的沟通交流氛围,但立足于日常工作的沟通较多,正式的思想上的沟通较少。

2、为便捷、灵活地组织党员学习,支部设立三个党小组,党小组分组与部门工作职责保持一致,但各党小组成员对于支委会制定的全年工作计划了解不够深入全面。

3、支部党小组的设立虽进一步提升了党员的凝聚力执行力,但立足于三个党小组开展的活动较少。

4、支部由总裁办公室/联盟秘书处和业主部两个职能部门组成,共有正式党员11名,预备党员1名,是中青旅党员比例最高的部门之一,但业主部党员较少。

二、支委会整改措施

1、应加强思想方面的交流,保持思想行动的统一,多层面交流,增强支部领导与普通党员及党员和党员之间谈心机会。

2、为促进支委会全年工作计划的推进和落实,应进一步加强支委会工作的透明性。

3、应进一步加强以三个党小组为单位的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增进支部的力量。

4、支部不能停止发展部门新党员的步伐,要为支部输送新鲜血液,为每一位党员的职业生涯发展提供帮助和指导。

5、支部还要继续开展多种多样学习活动,加强支部党员的对党的了解和关注,积极履行党员职责,遵守党章规定,加强党支部会议的精神的有效落实,不走过场,使民主生活会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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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浅谈南海问题的现状及应对措施论文2000字

全文共 2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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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问题是一个长久的问题。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有关南海问题的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但近年来东南亚几国对南沙各岛屿问题的争议成为南海问题的焦点,中国主权问题受到严重的损害。

一、南海问题的由来及现状

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无论从南海诸岛的考古发现还是从历史典籍,都证明了这一客观事实。在二战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国际社会也都承认中国队南海诸岛的主权。但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地质考古发现我国南海地区储藏着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后,相关的周边国家开始蚕食、侵吞其中的一些岛礁。而1982年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上获得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更加刺激了这些国家对南海诸岛的分割占领。这些国家利用《海洋法公约》中的某些对其有利的条款,在南海领土主权问题上与中国公然抗争,大大提高了南海问题解决的难度,从而逐渐造成了今日南海的局势。目前,东沙群岛、中沙群岛和西沙群岛在中国政府管辖之下。南沙群岛虽然主权属中国,但189个已有命名的岛、礁和暗滩、暗沙中,中国仅控制着9 个岛礁,其中包括台湾控制的太平岛,大部分岛屿都不在中国控制之中。这些国家包括:越南,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文莱。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这些国家无视我国主权,开始分别在所占据的岛礁上修建飞机跑道,建渔港、灯塔和旅游观光点,并纷纷与外国石油公司合作,开采南沙地区的油气资源。一些国家自从涉足这一海域后,短短十几年时间,已从南海获取了重大经济利益,有的甚至从贫油国变成了油气资源出口国。各国对中国渔业资源的掠去是惊人的,并且还经常抓捕中国渔民。

南海问题绝不仅仅事关资源、领土或者主权的问题,更在于大国战略的实现、保证国家崛起的空间与长久的国家安全,南海问题事关国家安全。对于中国来说,南海具有重要的战略地缘价值,它是我国东南部战略防御的前哨阵地和华南地区的海上屏障。对于东南亚相关国家来说,南海问题主要包含着主权、领土、资源之争夺。

二、我国应逐步对南海问题采取的策施

1、经济政策

通过发展对东盟的经济交流与合作,加大东盟各国对我之经济依赖。

首先,我们当然不需要在可以预见的时期内达到与南海各相关国实现政治统一的目标,但通过发展东盟与我国的经济贸易,可以大大加强南海各相关国的在华利益,从而增强其对华的经济依赖。这对于中国在南海争端较为不明显的时代,可以随时约束相关国家在此问题上不轻易作出冒进的政策举措。而日后在南海争端激化的情况下,则也给中国增加了一份筹码,中国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对南海各相关国家进行经济制裁,这对于经济上严重依赖中国的相关国家来说,将造成极大打击,控制其经济。

其次,中国应当积极与东南亚努力建立共同开发海洋资源,尤其是油气资源开发的合作机制,在不同的国际市场梯次中实现进一步的合作。以“海洋开发为例,如果各国能够从海域管辖权划分、油气田勘探开发、资金投入、技术开发、产品加工等多个层面探讨对争议海域油气资源的共同开发问题, 那么在外部环境日益改善的前提下 , 南海问题争议各方将很可能在海洋资源开发领域形成多领域、深层次的合作。一旦这种合作形成,经济的力量将把东盟与中国紧紧捆绑。而随着南海相关国家在这一领域经济利益不断扩张,它将很难离开南海。而中国根据现有的南海开发状况,保持对南海资源的较低依存度,就可以使中国在南海争端激化时游刃有余,处于相对优势的地位。

2.外交政策

在南海争端中,美国绝对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区外角色。中国欲解决南海问题,首先必须排除或者尽量减少美国在此区域的干预和对我国在南海行动的阻挠。美国通过与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的军事合作,加强在此区域的军事存在,争取在此地的安全主导权,以南海问题为契机打压中国的崛起。但是中国实力的增强和在国际上政治大国地位的确立是无法遏制的,美国急需中国在诸多重大国际事务中对其予以支持。因此,我认为,中国对于美国的外交政策应当:1、尽可能发展与东盟各国的友好外交关系,如召开 “东盟外长会议”、“东盟首脑会议”,发展“东盟10+3”等经济合作,排挤美国在此区域的势力;2、在朝核问题、伊朗核问题、反恐等重大外交事件上对美国予以合理的支持,以要求其在南海问题上对我国的支持。此外,因尽量发展海军,弱化美国在此区域的军事优势。中国的崛起必将影响美国在亚太地区的利益,从而排挤美国

3.军事政策

首先,应加快建设航母、新型核潜艇和大型海上作战舰艇,加强远洋作战能力。以中国目前的海空军实力,尚不具备远洋作战的能力,完全无法与美国抗衡。一旦美国介入南海事端,则中国将处于极端劣势的地位。

其次,与南海各相关国家展开广泛的非传统安全的合作,促进军事互信,通过军事合作,打击该海区的海盗,展示中国海军实力,对南海各相关国家产生威慑作用。

4.政治策略

首先应通过政治、经济、文化乃至军事各领域加强与台湾地区的友好关系。

大陆与台湾关系的友好发展,可以逐渐打破美国对华的军事遏制,而且,两岸的友好发展将大大有利于南海问题的解决。大陆应力求与台湾达成共识,在军事上加强合作。甚至共同在太平岛驻军,这对于南海相关国家的威慑力是不言而喻的。

其次,加强全国人民的海权意识,保证中国在南海问题上有足够的群众基础,减少在非正常时期的舆论压力和政策执行难度。

三、 中国政府南海政策的执行阻力

1.大国的介入,南海地区国际形势复杂。南海各相关国家为造成既成事实,加紧对南海资源的开发,借助美日等国家的力量抗衡中国;其次,南海是重要国际贸易通道,主要各国(美、日、印、欧)在此有重要利益。而且,随着国际局势的变化、地区不稳定、中国的崛起,美国加紧对中国的遏制等因素,利益纠缠,国际形势复杂。

2.南海争端复杂。南海的争端,不仅仅在于南海相关国家对南海的资源开发,更在于对我主权的侵犯,使“主权在我”的前提形同虚设。各国在所占的岛屿上修筑机场、跑道、灯塔,并通过各种海基法案,无视本国政府的一再警告,肆无忌惮地侵犯我国主权。

3.南海各相关国家在南海问题上共同合作,抗击中国,使中国面对一个国家利益集团,外交上十分被动。

显然,要解决南海问题,必须排除或者最大可能减少美、日等国的干预,加强军事建设,分化瓦解东南亚各相关国家,争取各个击破。

因此,南海问题是一个长久的问题。我们要主动地争取早日解决南海问题,维护海洋安全,实现祖国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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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全国交通安全日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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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的一条消息引人注目——从2012年起,每年的12月2日将被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有评论指出,这一举措对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

国家为什么要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为什么要定在2012年12月2日这一天?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将如何开展?

设立初衷:让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在许多交警部门人士看来,交通安全日的设立,更是一次意义重大的“升级”。

一年前,公安部将2011年12月2日确定为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在这一天,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举行了以“文明交通,告别陋习”为主题的多种宣传活动。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活动中说:“交通安全与每个家庭、每个人息息相关。公安机关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充分借助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减少交通事故。”

来自公安部交管局的统计数字显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每年都在7万左右,受伤人数约30万,直接经济损失近10亿元。可以说,我国已经进入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期。

日前,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道路交通迅速发展,人、车、路矛盾突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大量存在,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这是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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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央视春晚主持阵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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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除夕夜日益临近,中央电视台2016年春节联欢晚会正在紧锣密鼓的排练和准备当中。从整体的春晚现场设计来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的央视春晚设立东、西、南、北四个分会场,与北京主会场形成五地联动,齐贺新春。而与之相对应地,今年的春晚主持阵容也将采用“6+4+4”新型模式。日前,大家期待已久的春晚主持人已尘埃落定。

在中央电视台一号演播大厅主会场的共有六位主持人,分别是周涛、朱军、董卿、撒贝宁、李思思和尼格买提。周涛的主持端庄大气、收放自如,其主持风格一直深受观众喜爱。朱军主持春晚已经是第二十个年头了,是观众非常喜欢的老面孔。从《直通春晚》到《春节联欢晚会》,董卿一直坚守在春晚最前线,是春晚的主持人也是见证人,今年她将在猴年春晚继续陪观众一起过大年。“小撒”撒贝宁自2012年首登春晚舞台后,凭借风趣幽默、颇具喜感的主持风格使观众认识到了不一样的他。李思思作为央视新生代主持人,在独自担纲《回声嘹亮》等节目主持后,清新活泼又不失稳重的台风,极具观众亲和力。而同为新生代主持人的尼格买提在近些年来也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今年还参加央视大型综艺节目《了不起的挑战》,让更多观众认识了这个率真活泼、阳光帅气的小伙子。

东、西、南、北四个分会场方面,央视将派出四位同样优秀的主持人前去与当地观众共度除夕。其中,主持人李佳明将在福建泉州分会场,与泉州广播电视台主持人赵琳硕合作主持;朱迅将赶赴陕西西安分会场,与陕西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徐杰组成默契搭档;任鲁豫将出现在广东广州分会场,联合广东广播电视台主持人邓璐共同担纲主持;而马跃则会与内蒙古广播电视台主持人欧仁图雅一起,陪伴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分会场的观众们共同守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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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时代楷模发布厅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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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医疗救援队星夜集结、千里驰援,由您率领的中医“国家队”,全线接管了江夏方舱医院,您全过程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病人零死亡、零回头、无一转为重症,医护零感染。”

这是江夏方舱医院“关舱大吉”的最后总结,而这一切的背后,是几十年中医研究的厚积薄发。

72岁的您身先士卒,坚守抗疫一线,诠释了医者仁心,也诠释了一名老党员的忠诚与担当,您不计个人得失,只愿山河无恙。我们作为一名天中人,即使身处后方,也要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为抗“疫”尽微薄之力。

(二)作为一名党员、一名中医经典课程教师,在此次抗击疫情过程中,我深感责任使命,尤其是在张伯礼校长您不辞辛劳、不畏病痛,远赴武汉奋战疫情防控一线的精神感召下,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守岗位,为培养高素质中医药人才奉献青春、贡献力量。

(三)

古稀之年,仍坚持出诊,您的身影一直在人民需要的地方。17年前,抗击非典前线,您挺身而出、义无反顾;庚子新春,您再次逆向而行、披荆斩棘。大年初三您带领一大批中医药专家前辈逆行奔赴武汉,你们亲自为感染患者处方开药,辨证施治,取得了中西医结合治疗的良好效果,使中医药这座文化宝库在新时代、在关键时刻再次发挥出重要的作用,惠及广大患者。悬壶济世,医者仁心,在您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您是天津的骄傲,是中医人的榜样,作为天津中医药大学的一名学子,作为共产党员,我们应深刻学习您的精神,提升自我能力,珍惜时间,提升技能,努力用自己的力量助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助力医学事业的进步。

(四)

医之大者,为国为民。伯礼校长奉命于危难之间,古稀之年逆行武汉,挺身而出坚守江城。在每日超负荷工作下,胆囊旧疾复发,摘除术后仅仅三天就再一次投入到抗疫工作中,不计个人得失,只愿山

河无恙。校长大力推广中医药治疗,亲自为新冠患者辨证施治,使得中医药这座伟大的宝库在国家危难之刻发挥着重要作用。您是我们每一位党员同志学习的榜样,是当之无愧的“英雄”。作为党员的我们,受到了很大鼓舞,我们要努力学习,继承发展,厚积薄发,日后在国家需要我们之时冲在一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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