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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哲学书(精选20篇)

读书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小编收集了作文论读书,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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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着迷的书

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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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侯锦荣

一天,到吃饭的时候了,妈妈把饭端上了桌子,发现儿子的位置是空的,就对爸爸说:“开饭了,快去叫儿子吃饭!”

爸爸来到儿子的房间,看到儿子正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读着一本。便对儿子说:“快去吃饭,一会儿再看。”儿子听话地走开了。

儿子走后,爸爸好奇地看了看地上的书,想知道是什么书让儿子这么着迷

妈妈和儿子等了好久也不见爸爸回来,儿子只好也去找爸爸。结果爸爸趴在地上看书呢!

这究竟是一本怎样的书,让人这样着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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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书香飘满校园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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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籍使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邀游,早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点缀,书,像一位知识渊博而不言语的老师,它默默地向我们灌输知识,使我们受益无穷。

自从我呱呱坠地那一刻起,幽幽的书香便浸透了我的灵魂,那书香,为我进行了一场庄严的洗礼,那是对我心灵深处的洗涤。

刚上幼儿园时,我常听听读机讲阿凡提的故事,我总是听了一遍又一遍,它吸引我要做一个既聪明又有智慧的人。我喜欢听故事,故事陪伴我长大。一转身,太阳出来了;一转身,太阳落山了。不知不觉中,我上学了。

上学了,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我看到了更加缤纷的五彩世界: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杨红樱的童话故事、令我留连忘返;唐诗宋词那精美绝伦的词句,深深地打动了我……,在书中我看到如诗如画的独特风光。千姿百态的人物,我爱书,我爱上了清香、纯美的书

书,开启了我的心智,让我学会了坚强。在大自然中每个生命都有生活的权利,每个生命都可以创造一个属于自已的缤纷世界。沈石溪笔下的的象王、狼王与恶劣环境抗争的顽强生命力令我震惊,他们对幼崽的爱更像父母对我们的爱,让我们带着书香去感悟自然,热爱自然。

书,让我学会了感动,杨红樱笔下的笑猫,尚要做一个有追求、有理想、有价值的猫,更何况我们人呢,透过书中的文字,我看到了生命的价值,世间的美好。

从充满幻想的童话故事,美妙的唐诗宋词到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那幽幽的书香伴我走过了幼儿园门前的那棵葡萄树,走过了小学四年美好岁月。我对书的感情,渐渐地由喜爱变为至爱,那幽幽的书香伴我走过了金色的童年。

在书中,我游览世界;在书中,我学习幸福的含义。我感谢这位无声的老师。让淡淡的书香与我同行,让我们快乐地走在书香四溢的人生路上,一起享受乐趣,一起与周恩来总理一样“为中华的崛起而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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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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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我的同桌柔推荐“青少年心灵智慧系列丛”之一的书,名叫《小寓言大道理》。因为我的同桌不喜欢那些文绉绉的书。

因为这本书精选了古今中外最有深刻寓意的寓言故事,它每一篇有小寓言和大道理两部分组成,通过这些寓言,我们不仅能够会心地微笑,更能看到许多为人处事的道理。不但可以让我们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还可以让我们培养坚定的意志,让我们在快乐中掌握人生的道理,让我们进步和成长。幽默风趣的内容,和充满哲理的道理,掩卷而思,定会让你爱不释手,回味无穷,从而感到其中所蕴含着的深刻而平凡的涵义,折射出熠熠生辉的人生智慧!

这本书的第一章可以让我们认识到自己的缺点。我们每个人都会有一些缺点。而这些缺点往往是我们不自知的。只有知道自己的缺点在哪里?我们才能够改正这些缺点。弥补我们的错误。我们才能有机会战胜自己,并超越对手。

第二章是讲述的是让我们克服心中的恐惧。我们只要克服心中恐惧,我们就能够办到很多我们本以为自己办不到的事情。因为心中的恐惧是我们最大的敌人。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其实正是恐惧给我们设置了障碍。我们这时不要退缩,告诉自己勇敢尝试是成功的另一半。我们都要勇敢尝试,就有可能会取得成功!

第三章告诉我们是要坚持。我们的信心只要不被打碎,一次次的跌倒并不要紧,只要我们拥有信心,我们就会一次又一次的站起来,并取得最后的成功。

第四章走过人生的低谷。在人生的海洋中航行。我们不会永远的一帆风顺,难免会有遇到狂风暴雨的袭击,在这巨浪滔天的困境中,我们更需坚定自己的信念,不忘初心。

这本《小寓言大道理》的寓言书,你喜欢吗?我亲爱的同桌,你喜欢就赶快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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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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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神叫做百科大全。

前面,唐宋800首诗词,满腹经纶的我,神采奕奕,每天都十分开心。后面,我还有中国历史,介绍十大名著之类的名书,我还讲述了哥伦布等外国人的伟大事迹。

比如:《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长篇童话。它是世界文学第一部,也是至今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因为一次捉弄小妖精,而被小妖精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儿。他骑在大白鹅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开始了长途旅行。在旅行中,尼尔斯遇到了一些凶险的敌人,也结识了一些新朋友,增长了见识。他在困难中得到锻炼,最后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在中间我还插入了许多幽默的故事。主人每天不管忙不忙,都要看我一会儿。每一天都拿着他的摘记本,看着我的内容摘,记着一些十分重要的事情。

我不但是一本课外书,而且还可以帮主人考试呢。课内的课文,我这里一到六年级都有,我还可以帮助主人提取课文里面的精华,告诉他有什么好词好句,还可以学着我写出一篇十分好的作文,这样主人的作文水平就会渐渐提高。我里面的题目,10道有9道在考试的试卷里面出现。

这就是我一本十分美好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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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览室看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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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盼望已久的阅览课终于到了,我很高兴又能去阅览室了,我从书中学到了不少东西。

一进阅览室,我的心情很分外激动,因为我好不容来看一次书,真是好高兴,可是这些书就令我眼花缭乱,我不知是挑哪一本好了,我挑来挑去,最后我就选了一本《赛尔号——节日》的这本书,这本书讲了许多的节日是几月几日的,而且很吸引我,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里讲了,儿童节是6月1日,端午节是8月15日,腊八节是1月17日,国庆节是10月1日,教师节是9月1日……着每个节日里都有一个很好看的小故事呢,比如书腊八节是因为天气很冷所以家家户户都熬腊八粥,而且腊八粥里面还有许许多多的食物,有绿豆、黄豆、米……

着这本书里令我收获很多,以前我不知道很多节日,如今我只知道了不少的节日呢!而且我也知道了这一天是干什么的,有什么意义在里面,我都知道了,所以这本好看的书令我收货了许多。

今天阅览室我可真是高兴,我从收获了许多,我希望下一次阅览室快点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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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以书为伴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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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我们进步的阶梯,是打开知识和理想大门的金钥匙!因此,在本学期里,我们结合学校读书节活动方案,在班级开展读书活动,进一步拓展学生的知识面,让他们学到更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更加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让书成为每一个学生的好朋友。

我们五(1)班师生共同约定:每天抽二十分钟时间开展经典古诗文诵读活动;每个月至少读一本书并写一篇相应的读后感;将每周三下午第一节课定为班级读书课,师生一起探讨一本书,读好词,背好句,说心得,谈体会。读书活动开展了进3个月,我们惊喜地发现:书成了我们的好朋友,我们再也离不开书了!瞧,课间出去玩的人少了,捧着书如饥似渴读着的人多了!听,操场上,花坛的藤椅上,讨论书的声音响了!我们被《鲁滨逊漂流记》中的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所打动;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扑朔迷离的情节所吸引;《宇宙探索》、《十万个为什么》、《21世纪青少年百科知识全书》解开了我们脑海中一个又一个谜团…… 我们沐浴在书香中,徜徉在书海里, 读书让我们的视野更开阔,思维更敏捷,气质更高雅,让我们的班级焕发出勃勃的生机。

读书更提升了我们的品味,使我们捧回了各项骄傲的荣誉。我们在“学习雷锋,与爱同行”演讲比赛中获奖了;我们在学校开展的“阅读竞赛”中获奖了;我们的手抄报展评,征文竞赛获得老师们一致好评……正是“书”这个好朋友,带给了我们这么多得收获,这么多的惊喜!读书节活动虽然以至尾声,但是我们读书的热情却丝毫没有减退,我们将继续以书为伴,同书为友,在书海中汲取智慧的营养。

让我们捧起书本,翻开书页,在书的世界里徜徉,在无声的语言里,品读人生百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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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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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伴,我可以从沸腾的地心岩浆,跳到广阔无垠的宇宙太空;从史前社会读到未来文明。我与书,就像一对形影不离的伙伴,也像一团解不开的结。

我与书的故事,是从一岁半时翻开了第一页。那时候妈妈经常给我念书听,慢慢我就开始一个人捧着抱着有我一半高的书,连蒙带猜地读着。慢慢地,也有了自己喜欢的书。

一年级时钟情《哈利。波特》,二年级迷上《简。爱》,三年级爱上金庸全集,四年级喜欢沈石溪……最近,我又一头扎进了福尔摩斯的世界。

期末考试前一周,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精装版福尔摩斯全集,说提前屯粮,考完再看。望着那三大本大厚书,幻想着里面的精彩故事,让身为“书虫”的我口水直流,真是可望而不可及呀!

我心痒无比,想出了一个计划。

首先,我趁爸妈没注意,一本一本地,把书悄悄搬运到自己房间里。一切准备完毕,一个周五的晚上,行动开始!

当“啪嗒”一声关上灯时,我没有去和周公相会,而是睁着眼睛,一听到动静就闭上装睡。

等到确定所有人都睡着时,我关上门,打开灯,拿出准备好的零食,迫不及待地叼着棒棒糖,跳进伦敦贝克街221号B的房间,去经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正在看《蓝宝石案》的我注意到已经5点50了,爸爸妈妈就要起床了。我立马把零食包装纸丢掉,装作早起看书,名正言顺地又继续看了起来。

这次行动虽然实施得天衣无缝,但是——我一整天都顶着黑眼圈,成了名副其实的“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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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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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本有魔法,谁有了这本书,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做什么事,就能做得很完美。

有一天,一位平凡的小女孩在外面捡到了这本书。从那以后,她的生活改变了。小女孩不知道这本书有魔法,以为这只是一本普通的书。这时候,天上突然下起雨来,小女孩说:“要是现在有一把伞多好。”话音刚落,魔法书里就出现了一把漂亮的伞,小女孩高兴坏了,拿着伞就向家跑。回到家,小女孩告诉妈妈这本书有魔法,可是妈妈不信,小女孩想了一个办法。

第二天,小女孩让妈妈跳舞,妈妈不会跳,小女孩说:“叮叮叮…啪啪啪…要是妈妈会跳舞就好了”。这时,魔法书里飞出一只美丽的蝴蝶,飞到了妈妈的头上,妈妈不由自主的跳起了舞,可漂亮了。这次妈妈才相信这本书有魔法。从此,她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么好的魔法书,这么大的魔法,这么神奇,你们想不想要?我想你们一定想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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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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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那就是作家曹文轩的《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讲述的是哑巴青铜与妹妹葵花的故事。葵花跟着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因为火灾变成了哑巴的男孩——青铜。后来,因为爸爸的意外身亡使葵花成为了无依无靠的孤儿,葵花变得不那么愿意说话,本来就内向的她,似乎成了大麦地的一个谜。

而就在这时,青铜家宛如一束阳光照亮了葵花,葵花又恢复了从前的模样。而葵花和青铜也成了形影不离的“兄妹”。在“上学事件”中,青铜在能说话的时候就非常想去上学,每每看到孩子们从家里去上学时,心中就十分羡慕,但他知道,家里穷,上不了学。终于,家里的钱攒够了,可葵花来了,而家里头只能供一个孩子上学。青铜葵花两“兄妹”互相推让,最后决定“抽签”。最后葵花抽到了去上学的资格,不过,青铜比自己能去上学了还开心。

就在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本该生活的“家”。尽管青铜和葵花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亲如亲兄妹。失去妹妹的青铜魂不守舍,整天坐在草垛上望着那芦苇荡,最后从心底喊了一个名字——葵花!在草垛旁边的那棵榕树下,承载了他跟葵花的太多回忆,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守,从观察对方到了解对方,从形同陌路到形影不离。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是极深的。它讲述了两个孩子纯真而又真挚的感情!这使我更加相信:爱是可以创造奇迹的,一个因大火而成为哑巴的孩子,在多年未出声的情况下,因为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孩儿出声了!读到这里我泪流满面,爱得力量是任何人都不能衡量的。

曹文轩在书中写道: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凡能体会这兄妹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是的,青铜与葵花都经历了与凡人不同的痛苦,但,爱给了他们面对一切的力量!

小小的一本书中其实能带给我们很多启示,即使是个孩子,也能被这本书震撼到!想知道爱是如何创造奇迹的,请你打开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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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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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件非常喜欢做的事,就像鸦片一样戒也戒不掉,你猜猜是什么事呢?或许你能够猜到——那就是看。想知道我和书之间发生了什么趣事吗?让我详细地告诉你吧!

我家里有很多书,书柜都放不下了,有一些就摆放在了沙发的靠背上,没事的时候我总会拿出一本看看,有时候有什么不开心,看看书就好了很多。有一次,我因为一件小事被爸爸责骂了一顿,坐在沙发上,心里很难过,顺手拿起一本《狼国女王》就翻开看起来。

看着看着,我仿佛进入了书中的世界,我看见了了大公狼黑三为了六只小狼崽忘我地与恶虎搏斗,看见了雌狼羊踢踢对小狼崽和黑三的无限柔情……看着看着,我的泪水模糊了双眼,多么精彩,多么真实,多么感人啊!我一字一字地咀嚼,一句一句地品味,一页一页地欣赏,里面的情节吸引着我,舍不得放下。我贪婪地读着,早把被责骂的事情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脑子里全都是书中的精彩内容和片段。就这样走火入魔一般直到把书全部看完,抬起头来,才听见妈妈带着怒气的声音:“你这是怎么了?喊你吃饭喊了多少遍了?菜都凉了!” “哎呀!马上!”我这才合上书,从狼国的世界走出来,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坐到了餐桌前面。

唉,对我来说,读书就像过去的人吸鸦片一样太容易上瘾了,一拿到书就恨不得立刻把它看完,要不然就日日思夜夜想,非要找时间看完了才行。这样的习惯真是戒不掉的“鸦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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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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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当我把书皮包在书上时,就会想起一些陈年旧事......

小时候,我常常在妈妈的怀抱里听妈妈给我讲故事。现在我长大了,已经读过很多书了。如《水浒传》,、《红楼梦》,、《三国演义》......

每次读起书来,我常常废寝忘食,甚至应因为看书而被挨打。为了看书我爱看书,我常常在被书店老板驱赶后再寻找机会偷偷溜进去;为了看书,我爱看书,我常常在图书馆关门只是后还是?还意犹未尽;为了看书,我常常看书到深夜仍然手不释卷。即便如此,我和书的缘分还是割舍不断。读了一些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读了《三国演义》我知道了关羽的重情重义、吕布的勇猛、刘备的仁义;读了《水浒传》我知道了武松的勇猛、梁山的英雄好汉、吴用的机智;读了《幽默大王》我知道了怎么让自己幽默起来.....我读的书太多了,数也数不清。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的精神粮食。,书无时无刻陪伴着我,这些年来,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书,你真是我这一辈子的知心朋友、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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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2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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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曾说:"一一世界。 --题记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与乌龟。

如今读书不是为了那黄金屋,不是为了那颜如玉,也不是为了千钟粟,只是由于我已悄悄爱上这指间的世界。

读《红楼梦》,那悠悠大观园尽现眼前,与黛玉一同悲葬花,与湘云一同醉卧芍药园,感宝玉"富贵闲人"之叛逆,叹岁月的更送,人生百态。

读朱自清,领悟深沉的父爱,平民百姓平凡而认真的生活,与他一同在荷塘边赏月,把酒共尝夏荷之香。

读《简o爱》,让我懂得女性的自尊。女性与男性一样平等,同样无尊卑贵贱之分,懂得束缚人的心灵的其实是人的思想。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看到苏轼大唱:"大江东去浪海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洒脱,仿佛饮一盏白干,让我激情飞跃;我看到李清照"寻寻觅觅凄凄惨惨戚戚"的情真意切,恰似品一杯红酒,让我意深情浓;我亦看到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奇特思绪,好比干一瓶老窑,令我回味无穷。

在书里,我看到了洪战辉,当他还是个孩子时已经对另一个更弱小的孩子担起了责任,他在贫困中求学,在艰辛中自强,从一个小男孩变成了男子汉。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如一只彩蝶,翩跹起舞;如一只野鹤,在秋日高洁的蓝天里无所羁绊;在这指间的世界,我看到了大千世界的缩影。

在这奇幻的指间世界里,我看见了生活的缩影,尝遍了生活的百态,学会了认真的思考,学会了理性与睿智。

这指间的世界,让我的生命不断增值。

我爱这指间的世界。

Childrens reading is just the wonderful feeling when I like paper grinding fingers, just for the inexplicable throbbing in my heart, just for the cute little white rabbit and turtle in the book. />

Now reading is not for the golden house, not for the Yan Ruyu, nor the thousands of clocks, but because I have quietly fell in love with the world of fingers.

Read "The Dream of Red Mansions ", Then the leisurely viewing garden is now in front of him, burial flowers with Daiyu, and drunk and lying on Xiangyuns rebellion with the" rich and rich people ", sighing the time of the years, life in life.

BR/>Read Zhu Ziqing, understand the deep fathers love, the ordinary and serious life of civilians, appreciate the moon with him with him, and taste the fragrance of Xiahe in the lotus pond.

Read "Jane o love ", Let me know the self -esteem of women. Women are as equal to men, and they are equally distinguished from humble and low, and those who know how to restrain people are actually human thoughts.

In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I saw Su Shi singing: "Dajiangdong goes to the sea, and the eternal characters". The love is true, just like a glass of red wine, which makes me affectionate; I also see Li Bais "flying down three thousand feet, it is suspected to be the strange thoughts of the Galaxy falling nine days", like dry a bottle of old kiln, which makes me have an endless aftertaste.

In the book, I saw Hong Zhanhui. When he was still a child, he already took responsibility for another weaker little child. The boy became a man.

In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I like a colorful butterfly, dancing; like a wild crane, there is nothing in the blue sky in the autumn day; In the world, I saw the microcosm of the thousands of worlds.

In this fantasy finger world, I saw the epitome of life, tasted all the life, learned to think carefully, learn to learn, learn to learn Rawnate and wisdom.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s keeps my life increased.

I love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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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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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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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优秀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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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描写的是一个19岁的青年鲁滨孙为了实现航海的梦想,不顾父母的劝阻,放弃了安定舒适的生活,最终踏上了航海征途。鲁滨孙十分喜爱劳动。一次海难过后,他自己幸存了下来,可身上除了一把刀、一根烟管和一袋烟外,别无它物了。鲁滨孙依靠劳动,原来境况渺茫的他,非但没有饿死,反而每天都有营养丰富的粮食摆在他面前。鲁滨孙不但爱劳动,而且很坚强。他一个人在荒岛上手活了28年2个月零19天。这将近3o年的风风雨雨酸甜苦辣只有他自己最清楚。如果他没有坚定的信念,如果他没有坚强的意志,如果他没有勇敢战胜困难的精神,那么他就不可能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那么久。后来,鲁滨孙遇到了一个野人,给他取了个名字叫星期五。多年以后,鲁滨孙在海岛附近发现了一艘航行的大船,并收复了大船,将船长和船里的人质一起带回英国。就这样鲁滨孙回到了他阔别已久的故乡——英国伦敦。

这本以极大的篇幅描写了鲁滨孙落难荒岛、不畏艰险、自力更生、与恶劣环境作斗争的一幕幕动人情景,歌颂了人的智慧和勤劳的美德。虽然我不一定会像他一样流落荒岛上,可是我可以学习他那种爱劳动,不怕困难的精神,并且把它用到实际的生活中去,我想这样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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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书里书外,步履不停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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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春。一束光漫过窗棂,透着野草的清香。泡好一杯茶,坐于阳光灿烂处,茶叶浮沉,光影斑驳。便翻开夏目漱石的《草枕》,趁着春日,走进那诗与远方的画卷中。

天色黯淡,雨丝飘絮,云雾般朦胧。在山间的小路行走,两旁都簇拥着芳香与盎然。左顾,是成片的油菜花田,雨幕下仍是漂亮的颜色;右盼,是满山杂树,青墨一片,略显深沉,此中又不乏有浅粉色的山樱花层层摇曳,构成一幅和谐而难以言状的风景画。想必是自然界的美妙之处。

跟随着漱石先生,步履不停。在诗境中漫步,心境也得到濡养。远离尘世的繁华,只盼能在非人情的天地逍遥片刻。生活在尘埃四起的烟土里,即便是纯净的心灵,也不免会受到些许污染,也不免会坠入浊水同流合污,一旦坠入歧途,便难以修正。滚滚浊浪在身后呼啸,这时,我们渴望进入那样一个境界。“春风伴惟然,唯闻串串马铃声。”

迟暮的春色里,诗人善作俳句,身临其境时,不由得诗兴大发,同时画意也顺势浮起,拿起画板,在茫茫空白中渲染出一片色彩。路途还在继续。绕过一道山川,偶遇漫天烟雨,偶遇遍地落花,开阔的天地,尽收眼底。空旷的山谷间,偶尔有几声云雀啁啾,踮脚而行,却始终不见踪影,唯有空闻其声,也算作一种珍贵的享受。心中想到,人与自然的距离,仍有三分。尝试亲近,也须敬畏。

浮生半日,却也走过了。行经山中旅馆,歇息一些时日。沏一壶茶,与人长谈;泡一温泉,竹林环绕;春宵花影,月下低吟。纵使此刻脚步停下,但是心的旅程依然。漱石先生热衷于吟诗作画,而我也在独自思索。

“醒悟无论搬去何处都不易生存时,便产生了诗词,出现了绘画。”诗画,是人寄托心灵的去处,阅读,又何尝不是?我虽不是画中人,但心中已然有一片意境,那是满篇的诗情画意。艳红的山茶、洁白的木莲,此起彼伏地绽开。心境的窗口,也都一扇扇地开。全然没有顾虑。中的世界,是漱石先生寻得解脱之境,也是我在空虚时的安身之地。

文字,固然让人心旷神怡,而文字给人带来的启发与思考,则愈加难能可贵。那是心在沉淀。我们的一生,无时无刻地背着行囊,无论轻重。时代的浪潮在背后滚滚而流,它推动着前面的人前进,同时也将后面的人吞噬。即便是蜗行,我们的步伐也不得停止。谁都不想落后于谁。于是,我们步履不停,而心,也要激进向前。

夏目漱石笔下的世界,是我心中的一幅永恒的画卷。那般的描绘,那般的写照,总能让人心安,让人有归宿之感。在阅读中,我体会着艺术家的情感交织,同时也洞察着自己的心境更迭,偶尔有几缕思绪,便把它记下,小心翼翼地珍藏。

书里,是脚下的路在走;书外,是心灵的路在走。

暮春。里里外外,步履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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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读的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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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的几本是,十大名著中其中两本《水浒传》和《三国演义》。它们非常好看,里面的人物令我敬佩。

《水浒传》一看这名字就知道非常有意思,果不其然,这本书真的很好看,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开头第一章的主人公,鲁智深,这一篇文章叫《鲁智深倒拔垂杨柳》,一看这个题目就知道鲁智深就是一个力大无穷的汉子,这篇文章可畏是整本书的经典文章,内容讲述的是鲁智深去镇上吃酒,然后把店小二的牙打掉了。鲁智深俗称鲁达,读过《水浒传》的人在讲述的时候,很少人叫他鲁智深,都叫他鲁达。至于我为什么叫他鲁达呢?因为它有一身疙瘩肉,力大无穷,别看他表面那么粗鲁,其实人家心善的很,不会伤及无辜。所以,他是一个值得尊重的人物。

再来说说《三国演义》,作者是罗贯中,这是四大名著中最好的一本书。《三国演义》的人物各个厉害,个个威武,个个霸气,其中比较令人难忘的故事就是“桃国三结义”了。有大哥刘备,过五关斩六将的二哥关羽,最后就是三弟张飞了。还有三国中最强大的吕布,其中一篇文章就叫做“三英战吕布”,“三英”就是刘备,关羽,张飞他哥仨了,他们三人挑战吕布,吕布敢应战,可想而知吕布的强大了吧。号称无敌战神吕布有一批非常厉害的坐骑,叫做赤兔马,在人间流传着一句话叫做,“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还有当时的神医华佗,只要略知三国的人,一定知道华佗,他的医术在当时天下无敌,没人比得过他。对关羽“刮骨疗毒”的就是神医华佗。华佗救过多少条命,数都数不清了。还有赵云,曹操,周瑜,诸葛亮。周瑜死的太过于奇葩了,竟是被诸葛亮气死的。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可谓是无人能敌。赵云在那时除非吕布能勉强打得过他,其他人都是以卵击石。还有就是三国中最忠诚一员老将黄盖,他是周瑜的手下,周瑜和黄盖还出了一句歇后语,“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据说,当时周瑜和曹操对战的时候,曹军军队太过于强大,于是黄盖出了一个计策“苦肉计”,也是出于这件事,“苦肉计”就是当时周瑜和曹操敌对,黄盖对周瑜说,你把我捆在刑具上打,要打的狠一些,然后我就去假装投奔曹操,让他误以为你不要我了,然后我在里面当卧底,为大人您提供情报。果不其然,最后魏国曹操战败了,吴国周瑜取胜,曹操怒发冲冠,三国的人物各个机智勇猛啊!

赵云,蜀国刘备最强的一位部下,五虎上将之一。除了第一名关羽之外,就当属赵云了,一个人大战长柏坡,敌军有上千万的人,赵云还是活了下来,就是为了救刘禅。不愧是号称“白衣将军”的赵云啊!

下面介绍的就是五虎上将中的黄忠了,我最敬佩的是黄忠的箭,百发百中,是三国中最强神箭手。

马超,三国根本很少提到他,但是它的飞矛很厉害。张飞,粗中有细,一声吼死了夏侯渊。关羽五虎上将之首。过五关斩六将,刮骨疗毒,温酒斩华雄。在阎良,朱文丑,关羽非常忠厚,被圣人称为“武圣”,但是夜走麦城被吕蒙袭击而牺牲了,关羽也是我比较喜欢的英雄。

三国让我不禁赞叹,让我佩服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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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是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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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暑假里读过的中,最喜欢的就是叶圣陶的《稻草人》了。

我喜欢《稻草人》,因为里面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如“地球”、“旅行家”、“富翁”、“皇帝的新衣”等。告诉你吧,这里的“皇帝的新衣”可不是出自安徒生,而是叶圣陶根据安徒生的“皇帝的新衣”续写而成的。

这本书对我印象最深刻的当属它的代表作“稻草人”。稻草人看见了人间疾苦,非常伤心。如果它能动的话,一定会帮助人们减少疾苦的,但它只能在旁边静静地看着,却无能为力。还有一篇“旅行家”也特别有趣。这位旅行者来自其它星球,当看到地球上的东西都得用钱买时觉得很不可思议,决定帮地球人改变这种习惯。于是他返回自己的星球,为地球人带来了一台神奇的机器。如果你想要什么,只有对着机器一说,你想要的东西就会从机器里变出来,而且还是免费的。要是我们有一台这样的机器该有多好啊......

《稻草人》真好,要不是老师给我们推荐,我还真不知道有这么一本有趣的书呢!在这里,我要谢谢我的老师,同时也郑重推荐给其他小朋友一睹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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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好书伴我成长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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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的床头尽是些洋娃娃,渐渐地把洋娃娃玩腻了。我长大了,注意力集中在那些大大小小的上,看书就这样成了我的爱好,我也成了一条小小书虫。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爱徒生童话》、《作文大全》、《优秀作文选》……我都爱看,而且百看不厌。有时,我看书着了迷,连上厕所也在看,而且还毫不察觉外面的干扰。妈妈几次强调上厕所不要看书,可我总把妈妈的话当耳边风。在我看来,看书是每天必不可少的一件事。如果没有书,我不敢想像,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多么无趣。

有一次,我正在熬夜看书,结果被妈妈发现了,她为了我的身体,要我马上睡觉。无奈之下,我只好极不情愿地钻进被窝。但是,书中的情节一直浮现在我的脑海,我不甘心就此罢休,眼珠转了转,哎!一条妙计涌上心头。我假装肚子疼,“哎哟哎哟”直叫,并且将书藏在怀里。老妈不但没有怀疑我,问我是否坏肚子了?要我尽快去厕所。我心中一阵窃喜。耶!计划成功!蹲在厕所里,我一口气看完了那本书。我这才悄悄地打开门,踮着脚回房间。呀!有惊无险。幸好老妈没发现,要不然就会受到惩罚,一天不能看书了。

我看书越来越上瘾,成了一条地地道道的“书虫”。每次去书店,不买到好书,我绝不会甘心,并且会看到打烊。妈妈每次上街,我总是对她说“别忘了买书”!书,在我心中,永远比漂亮的衣服,MP4/MP5有地位。是的,我不能没有书,只要一天不看书,我的心就痒痒的。因为书给我知识,给我力量,使我懂得什么是善和恶,什么是美和丑。一本本书就象一扇扇知识的窗户,向我展示着一个个崭新的学习天地。我爱看书,好书一直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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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1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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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许多第一次,面对第一次必须去尝试,不能退缩。”《苦儿流浪记》这部小说就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雷米——一个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一家农户收养。雷米生性善良天真,在慈母的呵护下过着虽然贫穷但宁静的生活。凶恶的养父把他卖给了一位品德高尚身份神秘的流浪艺人,于是他一路与动物为伴,靠卖艺杂耍谋生。新主人遭怨入狱后,他邂诟了一位好心的贵妇人,过上了一段豪华的游艇生活。主人为培养他成为真正的人,把他领走,他又开始流浪。在一个风雪之夜,艺班的动物惨遭狼口,主人又冻死于绝境。后来他侥幸被一家花农收养。这个“避风港”不久也维持不下去了,他只得又加入了“黑煤子”的行列,偏偏又遭遇矿难,九死一生方见天日。他得知自己的身世后,寻亲紧急又误入有嫌疑的假生父之手。最终,他在好朋友的帮助下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原来她就是那位贵夫人。小说以大团圆结束。 The protagonist of the novel of the ministry is Thunder — an unknown abandonment of a life, and was adopted by a French farmer. Lei Mi is kind and innocent, and lives a poor but quiet life under the care of the mother. The fierce adoptive father sold him to a mysterious stray artist, so he was accompanied by animals and made a living by art. After the new owner was resentful, he criticized a kind lady and lived a luxurious yacht life. The owner cultivated him as a real person, led him away, and he began to wander again. On a snowy night, the animals of the art class were tragically wolf, and the owner frozen to death. Later, he was lucky enough to be adopted by a flower farmer. This "shelter" could not be maintained shortly after. He had to join the ranks of "black coal". After he learned his life, he was urgently and missed the suspected fake biological father. In the end, he found his biological parents with the help of a good friend. It turned out that she was the noble lady. The novel ended with a big reunion.

小说的作者是法国多产作家埃克多、马诺。《苦儿流浪记》家喻户晓,曾被译成英、德、日等多种文字,并被搬上银幕。在法国十九世纪文学遗产中,作为提高了的情节剧小说,《苦儿流浪记》具有重要的代表性。

这样好的小说,快去读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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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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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伴随着小学六年学习生涯的当然有许许多多的课外,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学会爱》,因为是它让我学会了感恩!

还记得那年期末结束的时候老师送了我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我最喜欢的刘墉先生。书中的一个个故事都是发生在作者和他儿子,女儿和妻子之间,引人深思,看了之后让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我学会爱了吗?”

书中有个故事让我看了之后尤其觉得惭愧。有一天,刘墉到朋友家做客。晚餐之后,刘墉指着桌子上的残羹剩菜,对主人客气地说:“您准备的太丰盛了,剩下这些,多可惜啊!”岂知主人才六七岁的小孩竟毫不考虑地搭了腔:“不可惜!奶奶吃!”“我婆婆等一会儿出来吃!”女主人说,看见我十分惊讶,又解释,“她不喜欢一起吃,叫她吃好的,她还不高兴,只有剩下来的,她才吃,而且吃得高兴!”难道他们就不能理解老人是因为爱才宁愿自己吃残羹冷炙,而把新鲜美味的食物留给自己爱的人吗?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情。记得小时候最爱吃的就是妈妈烧的`红烧小排,只要妈妈一烧小排,我就能吃满满的两碗饭。“开饭啦”妈妈悦耳的声音从厨房飘来,早已饥肠辘辘的我赶紧跑到了餐厅,”Yeah!今天有小排!“我高声喊道。端起饭碗,我就开始像这盆小排发起了积极的进攻,没过多久,餐桌上的这盘小排就被我快消灭完了。

爸爸妈妈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我吃得这么香的样子,妈妈说:“还有几块,孙霄你都把它给吃了吧!”“可是妈妈,你和爸爸都没吃过呢?”妈妈一说,我才猛然发现爸爸妈妈根本还没有尝过这盆小排的味道呢!妈妈说:“你爱吃,你就吃掉吧,爸爸妈妈不爱吃。”听妈妈这么一说,我马上毫不犹豫地把这盆小排都给吃完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瞬间明白了“爸爸妈妈不爱吃”的这句话的含义了!我为自己当时的不懂事而惭愧,也为自己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对自己的爱,自己又该如何去感恩这份爱而感到庆幸。就像书中所写的“有一种爱,它深藏在内心,温柔而克制,却在生活的每一个琐碎的瞬间,每一个琐碎的细节上,得到呈现。”父母无私的爱,让我们感到温暖,但我们必须要懂得那份爱,必须要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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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读一本好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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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我受益匪浅。它告诉我们:当我们遇到困难、挫折等不幸时,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并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就可以作出超乎自己想象的奇迹来。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鲁宾逊的英国人,他喜欢航海和冒险。为了出去闯荡,他依毅然放弃优裕的生活,当上了一名水手。在一次乘船前往南美洲时,遇上了罕见的暴风,船翻了,同伴们都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生存了下来。鲁滨逊被海水冲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面对着生疏、恶劣的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是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他的头脑和双手,从破船上取下有用的物品,着手建造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家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进然有序的家园、“王国”。

鲁滨逊在自己的“王国”里待了整整28年,在这28年,他忍受孤独、艰辛,病痛和危险。最后终于乘着过路的船只,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面对困难不要放弃,要利用自己的智慧,去解决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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