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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哲学书(汇编20篇)

读书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小编收集了作文论读书,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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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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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一名名副其实的小虫。

这位小书虫跟书形影不离,因为书,他闹出了许多让人忍俊不禁的糗事。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介绍吧!

先说第一件事吧,一天,他正在写作业,忽然觉的肚子疼,便抓起一本书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厕所,方便完了,他还悠闲地坐在马桶上,享受着图书带给他的乐趣,甭提有多美啦!这时,他老爸站在门口喊:“拉这么长时间,是不是掉马桶里了?”他漫不经心地回答了一声:“嗯”他老爸喊:“真的?让我赶紧去捞你呀!”这时他才回过神来,赶忙说:“哈哈,骗你的,中计了吧!”

还有这么一件事,一次,他去中原图书大厦看书,一进图书大厦,就被书陶醉其中了,在书的海洋里畅游,觉的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两三个小时已经过去了,妈妈催他该走了,他还抱着一本书看,妈妈看见他这么喜欢这本书,就说:“既然你那么喜欢这本书,就买下这本书吧”。他高兴地拍起手来。

刚出大厦,他就迫不及待地捧起那本书看了起来,他妈妈喊:“小心点”他“嗯”了一声,结果他刚“嗯”完,“咚”的一声,就撞在了电线杆上。他妈妈又喊:“我就说嘛,小心点儿!”他抬头傻笑,只听见:“咚”的一声,可怜的他又撞上了电线杆......

你们知道他是谁吗?哈哈,他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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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的战争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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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天生不爱读的人,从某方面说我与书有着很深的仇恨。

有一次,老师让我们背课文儿,因为我不会背书,所以老师让我抄课文儿,就在那一刻,我突然就恨上了读书。

回到家我就坐在我的房间里开始抄课文,我越抄越烦躁,最后一直抄到十二点还是没有抄完。妈妈还在客厅里一直说:“这都十二点了,你怎么还没有写完,你们班的同学都写完了,就你没有写完!”我本来就十分烦躁,再加上妈妈的教训就更加烦恼了,我再也忍不住了,站起来拍着桌子把书给撕毁了,从此以后,我对书的仇恨就更加深了。

我和书之间就好像我们俩是敌人似的,每次只要到了有书的地方,我就十分烦躁,因此,我只要看到书就会去另一个地方,远远的离开它。我想:这辈子和书算是无缘了,然而结果并不是这样。

那天,妈妈逼着我去图书馆,我坐在图书馆里看到别人都安静的坐在那里看书,只有我在这里坐着发呆,我无聊地找了一本儿书,看了一会儿,我发现原来书也并不是那么可怕,特别是那些漫画书深深的吸引了我,就这样我从此不再讨厌书了。

我与输之间的战争就这样结束了,我想,有一天我会和书成为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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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向你推荐一本书——《非常事件》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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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浩宇

我从小到大就读过故事类、科普类的图,但我从未读过文学类的现代小说图书。在我9岁时,我的作文老师便让我去读小说。于是我就买了一本《非常事件》。

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这本书主要讲了五年级三班的有趣事件。主要人物以豆芽儿、肥猫、兔巴哥等人的故事,展开情节来写的。《非常事件》有一个情节对我的影响很大。中间有这么一个情节。肥猫和兔巴哥在放学路上,看见了有三个一年级的女生放学以后,朝一个很神秘的地走去。

肥猫和兔巴哥便叫西瓜剧场的人跟踪那三个女生,便发现她们在虐猫,还用辣椒水滴在猫的眼睛上。她们虐猫的情节全被兔巴哥用相机拍下来了。他们把小猫救下来,交给了宠物院,并把三个女生虐猫的片段给他们班的老师看。老师通过调查才发现,她们三个女生,因为在生活中家长没有教育她们的心理,所以才会做出这样的事。

从《非常事件》中的虐猫事件,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一个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我读了《非常事件》这本书,我想把它推荐给各位家长和各位同学。家长读了,可以了解到家长的教育是多么的重要。同学们读了,可以看到一些既幽默又给人启发的事件。希望大家能认真地品读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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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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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可以让我们拥有千里眼,可以让我们运筹帷幄,决胜千里。所以我喜欢遨游在书的海洋里。

有一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讲的是出生在英国的鲁滨逊喜欢出海远行。在一次出海远行途中突遇风暴,一个人幸运地活下来,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但他在荒岛上用智慧和汗水改变了生活,奇迹般地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年,直到一艘英国轮船途经该岛时,才得以回家。面临绝境,鲁滨逊没有坐以待毙,而是积极与困难作斗争。

现实的我简直就是反面教材,遇到困难不敢面对,只会逃避,在学习上更是依赖爸妈,把学习当成了一种非完成不可的任务。

记得有一次考试,我一开始以为只会考一些和平常相似的题目,肯定是小菜一碟,可没想到后面的问答题却都是平时没做过的。我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汗流浃背。怎么办?怎么办?这次再考不好,回去又要挨骂。突然,我想到了鲁滨逊,想到了遇到困难应先冷静。于是,我渐渐地将情绪平静下来,认真地将题目多读几遍,先在大脑里构思,再在草稿纸上计算,一题、两题终于,我把所有的题目都做出来,我激动得差点跳起来。

读书诱发人的思绪,使想象超越时空;读书丰富人的思想,如接触智慧的老人;读书开拓人的精神世界,使人生更加美丽。同学们,热爱读书吧,你一定会和我一样收获意外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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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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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家玩舅舅的苹果升压药,妈妈对我说:“有比这个更好的升压药。我相信你会喜欢它,它会给你带来无限的快乐。你想看看吗?”我兴高采烈地说:“太好了,妈妈,我想马上看。”“好的,我马上给你拿来。”母亲边说边向房间走去。

不到一分钟后,妈妈拿来一个粉色的塑料盒,我迫不及待的打开。哇!里面有12个粉红色的图形动作,排列整齐,就像我们同学站成一排一样。还有像钳子一样的主机。我妈让我把图形运动放在主机里,把一张彩纸放进主机里,用力按,就像变魔术一样,于是一个漂亮的图形诞生了。

我找到了一些彩色的纸。我首先选择了房子和汽车设计。图形压好后,我先把红房子贴在一张白纸上,然后把绿色的汽车轮子剪下来,贴在红房子上面。最后,我用铅笔在红色的房子上画了一些小点。你猜怎么着?悄悄告诉你,这是一个又甜又好吃的西瓜。然后我选择了蝴蝶结和螺旋图案,做了一个非常精致的手袋。我还制作了花瓶、香蕉和章鱼,有许多不同的图案。我也用脑子自己做设计。我画了一棵大树,在树干上做了一只可爱的考拉,它正懒洋洋地躺在树上晒太阳。我还画了一条弯曲的河,两只橙色的小鸭子和一条蓝色的鱼快乐地游着。

这真是一套很棒的玩具。我想好好利用它,做出最漂亮的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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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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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如此的神圣和精彩!而我,仿佛天生就和书紧紧捆绑在一起,从小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当其他孩子还在玩泥巴和积木的时候,我就开始看书了。不知怎么的,我对汉字有一种特别的偏爱,深深的吸引着我。我翻遍了家里当时能看的书,还是看不完。每次和父母出去,看到不懂的字,一定要问父母答案。直到爸妈烦了,我还是停不下来。

就这样,我上幼儿园班的时候,已经认识了1000多个汉字。从此我就天天缠着爸爸陪我学习,书成了我最好的伙伴。

原来,我家所有的书柜里都放着我父亲的作文书。自从我开始读书,大书柜里有一半都是我的书!但即便如此,我还是觉得半个柜子里还有几本书。

小学二年级后,开始接触小说。沈先生西施的动物世界让我思考;杨阿姨的《淘气包马小跳》让我看到了世界的真情与美好。虽然我当时没有做笔记的习惯,但是那些精彩的段落和句子还是经常被我记住,至少让我在作文里有话要说。书带给我的好处不止这些。多看书,人就会安静,气质就会不请自来。书还能开阔人的视野,让人看得更高更远

鸟儿想在扇动翅膀之前高飞。人们在阅读之前努力进步。书在我身边。我愿意一直陪着书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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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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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生说:“天才百分之九十九来自于勤奋。”

读书开始,老师、父母都要求我们要多看,还要学会在读书中找到好的学习方法。我总结的学习方法要做到耐心、专注、观察、思考、想象、勤奋、预习、复习。这对读书有一定的帮助。

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就是成功的基础。在做任何一件事情时,父母、老师都会教我们细心,用心的把事情做好,好象练习书法一样,每一个偏旁部首都要认真的写好。

一个人做事一定要专注。上课注意力一定要集中,不做小动作,认真听老师讲课。还要学会观察周边的事务过程,在观察过程时,要讲究方法,注意细节,比如看图作文,要用心去观察,才能发现事务的变化,把作文写好。同学们在做任何事情时,遇到了困难一定要认真思考才能找出准确的答案。就像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勤奋思考,是很难找出问题答案的。

任何一位发明家都有丰富的想象力,才可以把他们发明的东西变成现实。就像在写作文一样,如果没有丰富的想象力就很难把作文写好,所以想象在学习中是多么的重要。学习中、工作中只有勤奋,才能把成绩提高,把工作做好。

预习是把要学的内容做到心里有数,提高学习效率和听课效率。孔子说:“温故而知新。”一个善于复习的人往往能够学到他人无法学到的知识。复习是学习的重要环节。同学们可以采用看、听、记、背、说、写等多种形式复习整理知识。

掌握读书的好方法,会让我们变得更加的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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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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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暇之时,我喜欢沉浸在墨香古卷中,越过千年的距离,拾起那细雨闲花的情趣。我穿过唐朝宋繁华的街市,翻越明清秀美的山林,越过一切历史的烟尘,只为品味那一首首优美的文字,品味诗人心中的波澜。

虽然我对于诗句的理解有些迟钝,毕竟因为我生活在如此喧嚣的时代,但我是如此钟情于那一段段感情细腻的文字,它们可以抚平我内心的创伤,平静我内心的烦躁,给我的心灵一丝慰藉,给我鼓舞与力量。

从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到苏轼的“一蓑烟雨任平生”,从柳宗元的“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到杜牧的“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我读到了陶渊明的淡泊,读到了苏轼的乐观,读到了柳宗元的宁静、杜牧的悠闲;我体味到了什么是“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我体味到了人应当诗意地面对生活,不论何时,不论何地,不要忘了让心灵歇歇脚,整理一下被生活弄得乱七八糟的思绪,重新启程。

从苏轼的“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到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从曹操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到毛泽东的“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我读到的是诗人们宽阔的胸襟、远大的志向,我感悟到他们不怕困难、不畏艰险的精神与勇气。所有的这些,都将我一次次地从失败的谷底拉回到希望的峰巅,一句句激情、豪迈的文字给了我生活的勇气与信心,一次又一次地我重新昂首阔步迎接生命的挑战。

从欧阳修的“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到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从岳飞的“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到曹植的“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我读到了诗人对黎民苍生的关怀,我读到了诗人对祖国的热爱,对民族的执著守护,同时我也从中学会了要热爱祖国。精忠报国的精神对每一个中国人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民族只要有了不折不挠的爱国者,这个国家就会屹立不倒;一个人只有永远心怀祖国,无论在哪,他就永远不会失去心灵的方向。

诗歌是中国五千年的文化,它是美丽的化身,它是哲理的宝库,无论你心情如何,你都能从中寻找慰藉。

我爱诗歌,诗歌,我将始终执著地守着你,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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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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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刘向这句话说得没错,读好的书可以得到心灵,精神上的治愈。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的作者是著名文学家——曹文轩。曹文轩的主要作品有《草房子》、《青铜葵花》、《我的儿子皮卡》等,曾获国际安徒生奖、冰心文学奖等60余种重要奖项,担任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

《青铜葵花》里面塑造了憨厚老实的青铜和胆小善良的葵花,让我有着深刻印象。它还让我明白了人内心深处的黑暗,以及人间的冷暖。

这本书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青铜和葵花成了兄妹,青铜处处为葵花着想:为了防止葵花放学时被嘎鱼欺负,每天放牛来姐葵花放学;为了让葵花上学,自己放弃了等待已久的上学机会;为了让葵花住上大房子,青铜和爸爸拼了命地割茅草;为了让葵花更好地上台表演,青铜费尽心思为葵花做了一条冰项链……有一次,城里人想接葵花回城,青铜听到这个消息后,天天守在葵花旁边。葵花上学时,青铜就远远地跟在后边,葵花放学时,青铜已早早守在了学校的门口。总之,青铜害怕有一天,葵花会突然被人劫走。当城里人真正到来时,青铜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进教室拉着葵花躲到了芦苇丛,了命运还是让他们分开了。看到这,我早已热泪盈眶。

也许,生活中是一路坎坷,但是,只要心中充满美好,坎坷也会过去的。正如书本封底曹文轩所说:少年时,就有一种面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能是一个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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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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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知章是一位有名的大诗人,他的诗家喻户晓。从小他出生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里,他三十七岁的时候考 中了 进士,便离开故乡,来到京城寻找自己的新生活。

就这样过了几十年过去了,贺知章,越来越想念自己的家乡了。

有一天贺知章正坐在井边休息,这时他发现自己的家乡口音虽然没有改变,但是,两鬓已经花白了,贺知 章看到了井中的自己,已经老了于是就辞官回村了,一路上他日夜兼程,就是盼望早点回到故乡,一天又一天 过去了,他终于来到了故乡,他在家乡的小路上溜达,边看看家乡有没有变化,家乡的美景依旧。远处一排排 高山高耸入云,山下的青草碧绿碧绿的,有一条清澈的小河,一排排房屋干干净净,整整洁洁。

这时他看见几个孩子正在村口玩游戏,贺知章走过去,小孩看见了一个陌生人很奇怪,就笑着问:"您是 从哪来的呀?"贺知章有点伤感,心想:看来我真老了,连自己家乡的人都不认识我了。贺知章回到家写了一 首诗"回乡

唐 贺知章

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贺知章这首诗一直流传着,直到现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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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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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皮的春风挑逗着我凌乱的头发,而我的眼眶中饱含泪水,想有“脱壳而出”的欲望。细眼看,怀里抱着一本《城南旧事》。想知道我因什么而热泪盈眶吗?

那是因为我看见了《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我们渐渐长大,童年也将渐渐离我们远去;我们即将小学毕业告别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担负起生活的责任。

我非常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是呀!多么的矛盾,但我们内心不就是这样的矛盾吗?既想长大又怕长大后生活的坎坷。原本都是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转眼间就变成成熟稳重的毕业生,人生何尝不是这样的矛盾呢?

好想把时间停留住,可它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溜走了。散步的时候,日子从我懒散的步伐间跃过;休息的时候,日子从我的枕边流过;写字的时候,日子从我的笔尖跨过;回忆的时候,日子从往事中溜过……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初版1960年。全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读者,可视作她的代表作。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它满含着快乐而略带忧愁的基调,多了些辛酸的味道,也多了些阳光明媚的色彩,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小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在文章中,当她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就愈发显得孱弱。缠绕在文章中那种无往不复的悲剧轮回也就更加令人触目和深省,这也正是本文显得丰富厚重的关键之笔。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我们又何尝不是想念着童年生活中的一切;想把它狠狠地抓在手中,可它却像沙子一样,抓的越紧它溜得越快。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时,总不忘带着一种淡淡的忧愁,但它总会告诫我珍惜时光。我现在把它介绍给你,希望你能从中有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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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书声点亮校园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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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里,树荫下,凝神晨读的身影被朝阳勾勒鲜明的轮廓;琅琅的读声点亮了校园的四季;夜灯下,奋笔疾书的姿态被凝固成了最美的雕塑,燃烧的激情装扮了靓丽的青春。

——题记

清晨,初曦微绽,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的青草气息,恬淡悠然。

校园被一层淡淡的金光笼罩着,隐约透出一股青春的朝气。悄悄凑近教室,“学堂青玉案,彩服紫罗囊”,书声朗朗八方传,在寂静的校园里显得格外清晰嘹亮。

三尺讲台催苗绿,五方净土育红花。课堂上,我们风华正茂,书生意气,在老师的引领下,尽情挥毫泼墨,大胆说出自己独到的见解,认真领会我们收获的知识。我们好似玫瑰,在老师的哺育下明艳;又如那小草,在老师的滋润下如茵。春拨桃李三千圃,秋来硕果满神州,老师像红烛,蜡炬成灰泪始干;老师像春雨,润物细无声;老师像园丁,园丁美,粉笔生涯,讲台春秋。因为老师的眼里满是“钙质”,所以我们的体内才满是铮铮傲骨。

在忙碌的学习后,我们便可以忙里偷闲。像鲁迅幼时一样体会百草园中的乐趣,了解正直热情的藤野先生,品味孔乙己悲惨的人生。亦或是在孔子的带领下了解诸子百家的学说,感叹那个思想繁盛的年代。

操场上,为运动会准备同学们,挥洒着青春的汗水,跑着跳着,互相鼓励,互相加油,让青春散发着活力的色彩。这里是我们成长的地方,嬉戏打闹,纵情奔跑,偌大操场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我们美好的记忆。

当月亮悄悄爬上天空,星星与它作伴,明亮的灯光点燃了校园的学习。“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英语词汇,数学题海,语文阅读,科学探究,都像是一把钥匙,带领我们开启校园知识的宝盒,余韵犹存,正可回味。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晚自习的每一分每一秒,同学们你追我赶,奋笔疾书,共同进步,畅游在知识的海洋中。

在这白驹匆匆间,于校园,挥洒着我们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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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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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转星移,岁月无情让人忘却一切,唯有文字能唯美地记录这一切。文字组成句子,句子组成段落,段落组成文章,文章组成好。莎士比亚曾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了翅膀。”

窗外下着蒙蒙的细雨,路上的行人躲避着,而我却沐浴在书的雨水中。妈妈正在厨房里炒菜,而我正沉迷于《三国演义》。看到诸葛亮超凡的领导才能和高深莫测的智慧,我不禁穿越时空回到了草船借箭的现场,沉醉于那惊心动魄的画面,就会使人忘却时间的凡事。猛然回过神来,却听到妈妈在厨房里叫我那东西的声音,听到的好像是草帽,就在家里东寻西找。终于找到了就立刻拿到厨房给妈妈,妈妈看到我拿着草帽,顿时傻眼了,问:“你这是做什么啊?我叫你那锅盖给我啊,你竟然拿来一顶草帽,唉……真是百年难得一遇的书呆子!竟然会把“锅盖”听成“草帽”,闹出这样一个大笑话。”从那以后,我妈妈就会不时在家庭聚会上提起这件事,弄得全家人都哄堂大笑起来。但这时的我,一点也不觉得不好意思,反而觉得他们是在称赞我。可我也觉得只要能让家人高兴,让他们取笑一下又何妨呢?

书不仅给我带来了乐趣,更带给了我的家人无限的欢乐。我爱唯美的文字,更爱用唯美文字组成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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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书的味道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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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药也”,不错的,书籍却如生活中一剂并不苦口的良药,在不知不觉中滋养着每一位阅读者求知的心灵。

小时不识字,但有听故事的习惯。每晚梦前总会在小精灵的家乡或者国王的宫殿里逛一遭,公主们奇妙的经历令我如痴如醉,美好无比的童话世界也使我沉醉其中。这是我与书这位益友友情开始的地方。

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多的书籍进入我的生活,我们的友情也日益深厚。连环画、小人书、卡片书……每逢无事可做的闲暇时分,我总把自己埋进书里。在书里见证了师徒四人艰难困险的取经之路,见证了富贵讲述自己活着的一生,也见证了数不尽的人物丰富多彩的人生路。我为他的一生悲哀,又替她的生活喜悦,因他们懂得了人家美好。这便是书籍的味道

书是香的,它足以比得上午夜馋人的饭菜香。它的油墨香随着密密麻麻的铅字永恒的印刻在纸上,使后来每一位读者都为之陶醉;它的内在香迷倒了一颗又一颗求知的心灵,让他们心甘情愿浸染满身书香,携着书卷气积极乐观的生活。

阅读,这位益友犹如一枝刚冒新芽不久的小花苞,在我的心田里滋养长大,逐渐开花,一丝一缕绽开花瓣,带着书籍的味道执着地芬芳,丝毫动摇不得。

当课业的浓云将我们彻底笼罩时,书籍便足以驱散浓云的烈阳;当思想染上疾病时,书籍便是治愈精神的良药;当生活的苦涩灌上心头时,书籍便是使一切褪尽的蜜糖。

书籍是做人之本,它总有无尽知识与道理在等待你去汲取,去渴望,去消化。它是良师益友,亦是精神大餐,授以知识,补以养分,赠以人生。

喜书之人,人生定精彩;爱书之人,世事多明了;嗜书之人,终生永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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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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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相伴人一生的朋友,它不会背叛,不会离你而去,反之,还会带来无尽的财富。

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的书。刚开始接触他的文章时,他写的那些晦涩不明的语句,让我很是烦躁,写那么些文章,却令人看不懂,有何用处?渐渐的,在学了他的《风筝》后,迷雾中似乎有了些许的明朗,但也仅此而已。再后来,又学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又读了《朝花夕拾》,了解了他的生活,总算可以理解大意了,就试着读《呐喊》。

《呐喊》的第一篇《故乡》,可以明显地看出“我”对故乡还有过去的人的怀念,怀念“我”与闰土小时的快乐与长大后的拘束,水生和宏儿也像“我们”,情深意重。小说最后写道“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给我不小启示:理想的实现与不实现是无法断定的,或许跟在前人的后面,实现的机会更大。

而《药》却又晦涩了。“鲜红的馒头”——馒头为什么红?蘸人血?还治病?而后才揭露是封建迷信作怪。《狂人日记》,更加阴森,难懂,可正是在这黑幕的笼罩下,突出了狂人的正义与反抗,更表现了鲁迅的呐喊——我们要为光明而奋斗。这也与那个时代相契合。

最典型的还是《阿Q正传》。鲁迅笔下的阿Q的确可怜,但可怜人必有可恨处,他的“精神胜利法”使他自我陶醉,引诱他一步步走入深渊,但他始终不觉悟。最终被杀害。值得说的是,阿Q的内心仍向往光明,支持革命,只是不懂何为革命。他代表了那时候懵懂无知的农民阶级,是需要人引导的。

虽然读了这么多,我却觉得我与《呐喊》之间仍有隔膜。这大概与我的阅读和阅历都有关吧。虽然直到现在,对他的一些作品还是一知半解,但那又怎样呢?我可以慢慢翻,反复看啊。不管刚开始怎样,只要静下心来读,鲁迅是绝对会吸引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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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推荐一本书精选五年级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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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你推荐一本,书名叫《老天会爱笨小孩》,《老天会爱笨小孩》是阳光姐姐——伍美珍从读者来信中选取素材,专为成长的烦恼量身定做的。

黄金鑫是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个反映慢,动作也慢的“笨小孩”。父母为了让他考上好高中,花大价钱把他转入了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级。刚转来的黄金鑫,一开始还真有点不习惯呢。在所有功课中,他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所以同桌汪德华还有黄金鑫的爸爸都说他是个“笨小孩”。

有一次,黄金鑫和汪德华还有胖青蛙一起回家,汪德华想要捉弄黄金鑫,就指着一块狗便便,问黄金鑫那是什么,黄金鑫说是狗便便,汪德华说不是,还说狗便便有臭味,那块狗便便没有。黄金鑫认定自己没看错,汪德华就让黄金鑫去闻,黄金鑫真去闻了,让汪德华和胖青蛙笑了好半天。

《老天会爱笨小孩》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你也一定能喜欢上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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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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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遍,其义自见。”我家的书有很多很多,有《小公主》、《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鲁滨逊鲁滨孙漂流记》

我很喜欢看书。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格林童话》。我一吃完晚饭,就拿着书看了起来,一看就是一小时。天色已晚,妈妈让我赶紧准备睡觉,我说:我再看一会儿,马上就来。”没想到一看就入迷了。已经十点了,妈妈怒气冲冲的向我走过来,厉声说道: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那里看书。”我说:这才几点,再看一小会儿。”妈妈说:已经十点多了,不行。”我一听,赶快睡觉了。

记得还有一次,家里的食用油用完了,妈妈给了我七十元钱去买食用油,我还是在看书。妈妈见我迟迟没动,还没有去买,就把我最心爱的玩具收走了,妈妈说:你赶快把食用油买回家,我才能把书还给你。”我走在路上在想书中的事,结果买成了面条,妈妈大声的对我说:买食用油,不是面条。”这一次去买,终于买对了。

读书使我快乐,读书伴我成长,读书使我增长见识,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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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优秀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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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描写的是一个19岁的青年鲁滨孙为了实现航海的梦想,不顾父母的劝阻,放弃了安定舒适的生活,最终踏上了航海征途。鲁滨孙十分喜爱劳动。一次海难过后,他自己幸存了下来,可身上除了一把刀、一根烟管和一袋烟外,别无它物了。鲁滨孙依靠劳动,原来境况渺茫的他,非但没有饿死,反而每天都有营养丰富的粮食摆在他面前。鲁滨孙不但爱劳动,而且很坚强。他一个人在荒岛上手活了28年2个月零19天。这将近3o年的风风雨雨酸甜苦辣只有他自己最清楚。如果他没有坚定的信念,如果他没有坚强的意志,如果他没有勇敢战胜困难的精神,那么他就不可能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那么久。后来,鲁滨孙遇到了一个野人,给他取了个名字叫星期五。多年以后,鲁滨孙在海岛附近发现了一艘航行的大船,并收复了大船,将船长和船里的人质一起带回英国。就这样鲁滨孙回到了他阔别已久的故乡——英国伦敦。

这本以极大的篇幅描写了鲁滨孙落难荒岛、不畏艰险、自力更生、与恶劣环境作斗争的一幕幕动人情景,歌颂了人的智慧和勤劳的美德。虽然我不一定会像他一样流落荒岛上,可是我可以学习他那种爱劳动,不怕困难的精神,并且把它用到实际的生活中去,我想这样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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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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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筱雅

我们家的很多,我从小就有了读书的习惯。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也是,因为一本书而让我写的作文经常受到老师的赞美,那本书就是《意林小文学》。

《意林小文学》是我从五年级开始定的,订了以后,发现里边还可以学习写作秘籍,学习明星是怎样激发他们变得更加优秀。不仅仅只有这些,还有许多的小文章,都是节选或全文,有些故事是伤心的,有的是开心的,有些是经受挫折后战胜了自己的对手……不仅我学到了许多新的词语,还懂得了人生道理。就像有一篇文章是这样的:女生小燕子是一位女学生,爷爷想给上学的她送点吃的,可那天正好小燕子有事出学校了,爷爷在校门口等了一天……家人们以为爷爷出去转了,可整整一天还没寄俺爷爷回来,全家人都急了,一边报警,一边出去找爷爷……当爷爷被找到后,小燕子也非常懊悔。一天爸爸妈妈不在家,在这个时候小燕子准备“行动”,把她讨厌的爷爷送回乡下去。回来时爸爸妈妈只见她一人回来了,就问爷爷呢?小燕子吱吱呜呜才说出了真相。爸爸急切地说:“你的学费不够,爷爷把房子卖了才给你交的学费。”小燕子一听,感动地哭了起来,很快就把爷爷接了回来。之后爷爷去学校给小燕子送饭,小燕子非常欢迎爷爷,不再讨厌爷爷了。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的爷爷奶奶,哪个不爱我们,为我们做了那么多!我们应该好好孝顺他们。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意林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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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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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数不胜数的,书就像大海一样广阔无垠。在这个世界上,书是永远也读不完,看不完的,但是我们是可以选择自己所喜爱的、感兴趣的书来看,这样以来,不仅乐趣无穷,而且开阔了视野,陶冶了性情。而我最感兴趣的书,那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因为这里面内容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接下来就由我来介绍故事的情节吧!

这里的主人公是“鲁滨逊”他是一个聪明机智、勇敢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并且他还能在恶劣的环境下长达28年的历险生存下来。

鲁滨逊从小就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的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遭遇到船底,唯一的只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上。他以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在荒岛上劳作生息,并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地与孤独伴,克服了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圣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凭着惊人般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后来,他搭救一个士人,称他为“星期五”,把他收做仆人。一直到算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荒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这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收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但他念念不忘“领地”,还专程回去“视察”他“领地的居民”,并给岛上带去一些必需品,使荒岛兴旺繁荣起来。

我很喜欢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因为,这本书内容不仅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它还教导我们不要害怕危险,危险的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害怕危险的心理,让人学会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所以我要向你推荐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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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珍藏一本书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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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的珍藏,给人一种踏实感;而精神上的珍藏,给人一种动力。

而我最好的珍藏,就是《狼王》这本,它给了我自信,也给了我动力。在别人眼里,这可能是一本很普通的书,可是对我而言,它是我永远的老师,因为它教会了我人生中最珍贵的道理:坚强、勇敢,学会自信,化沮丧为动力,还有最值得每个人学习的——永不放弃。

我从第一眼看这本书到现在,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了。在这五年中,我把全部的回忆交给了它,别的书被我看完之后就放下了,只有这本《狼王》,它都一直陪伴在我身边。

记得那一次,我去参加一场跑步比赛。一开始,还挺顺利的,可是,在中途我就感到了全身乏力,手脚也开始麻木了,这时我是倒数第五。我的体力已完全透支。不过,争第一的信念不断支撑着我沉重的身体。

突然,我眼前一黑,倒下了。虽然我还是想站起来,但我的确已经没有力量了。突然,一只小狼的身影从面前一闪而过。是它!没错,就是它-----柯勒,我仿佛看见了它永不放弃的精神,在我信念即将消失时,有一个念头在激励着我——永不放弃。

对,就是永不放弃,这个信念让我重新站了起来,我也仿佛看见柯勒的生命之火烧得越来越旺盛了。

这个信念一直支撑着我,我仿佛有一股新的力量充满了全身。

不过,我还是输了。

虽然我输了,但是这次赛跑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永不放弃。

如今,我还是珍藏着这本书,珍藏着那份信念——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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