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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哲学书【推荐20篇】

读书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小编收集了作文论读书,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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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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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曰: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但不可一日不读。我们现在应该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我来为你推荐一本书吧!

我向你推荐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大学生被警察抓走,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真本书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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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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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明天又要数学考试了。”我抱怨地说,“要是能跳过明天的话就可以玩了。”想着想着,渐渐地我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起床时,我看见桌子上多了一本看起来很古老的。我马上跑过去拿起来,“不就是一本看起来很古老的书吗?”我嘀咕道。我翻开书的第一页,突然,出现了一个满脸皱眉的老爷爷,他慢悠悠地对我说:“我是时间爷爷,听说你想要把时间过得快一点,是吧?今天,我就帮你实现这个心愿,你只要在书上写出你想要到哪个时间段,就可以到达那个时间,但是,记住你写过的时间,只要写下,就永远回不去了。”听完时间爷爷的话,我心里开心极了。对这本有魔法的书更充满了好奇。

“那我先跳过什么时间呢?”我纠结道,“对了,先跳过今天早上的数学考试,到和小伙伴们编花绳的时候吧!”于是,我在书上写了“到今天和小伙伴们编花绳”果然,过了一会儿,我就到了“今天”编花绳,“今天”我玩得很开心,因为不用考数学,只有开心玩的时间。可是,明天又要上学了,对了,我要穿越到大学时,看看我考了哪所大学,我在纸上写了“大学时代”四个字,没过一会儿,我来到了我的大学时代,我找到了那个我,原来,我考不上大学,在农村种田,我觉得在农村种地好辛苦,我被火辣辣辣的太阳烤黑了皮肤,我每天都要在田里工作10个小时,好累好累。谁叫我小时候读书不好好努力,只想着玩,我后悔了。

看完大学时候,我又在纸上写了“成人时”,到“成人时”到那里我带着孩子干着沉重的农活,而隔壁家因为孩子是大学生,运用在大学所学到的知识科学种田,既轻松又高产。我又想看看我老时长什么样,于是,我就在纸上写了那“老年时”三个字。到那时,我病重了,走路要用拐杖,心里却在后悔少年时没有好好读书,想改却来不及了。终于,我走到了生命的终点,这可吓坏我了,脸上有一颗颗汗水,吓“死”我了。

“乐榕,起床啦!”妈妈说。原来是一个梦,我以后一定要珍惜每分每秒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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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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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陈寿曾经说过一句话:一日无,百事荒芜。我对书的感觉也是如此地着迷,如此地“痴心”。

记得有一次,我就因为书,惹出了一个大笑话。如果你们感兴趣就听我慢慢道来。

那天下午,我正在津津有味地读着《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刚读到文中的点睛之笔时,厨房中的爸爸大喊道:“女儿,醋没了,去楼下小卖部买一瓶吧!”可我一心只在书上,根本就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后来,还是老爸把我的书收了,我才依依不舍地出了门。可等我到了楼下,又忘了老爸要我买什么了?不管了,随便买一样好了,好快点见到我的书呀!

就这样,我买了一瓶子酒就大步流星地向家走去。爸爸见了后是哭笑不得,可我早就已经躲进房间与我的老朋友叙旧了。

告诉你个小秘密,卫生间也是我的领地,每天早上都要与书这个伙伴共伴美好的晨间,也常常因为这个而上课差点迟到呢!不过我都不在意,因为书带来的欢乐大于忧愁。

毛泽东主席曾在打仗时,百忙之中都要抽出一些时间去看书,许许多多有成就、有出息的人都是在书的帮助下成长的。书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座在黑暗之中的灯塔,照亮了他们的人生道路。

而书,对于我来说是一位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是一个温暖而又温馨的家,也是一碗解渴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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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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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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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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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多么质朴无华,又是多么深奥绵长。不知何年何月我与它交上了朋友,是它令我懂得了人生的道理。

它,恰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卷,也似一曲跳跃着欢快音符的乐章,我不知怎与它交上了朋友,有可能是厌烦了重叠的ABCD,又苦恼的接受X+Y。它令人快乐,令人愉悦,它蕴韵着历史的兴亡,古典的美,永恒的知识。在我记忆里的心扉中,它与众不同,对我这样如饥似渴的少年来说,它的作用更是不言而喻。我对它如痴如醉,它的故事常常令我牵肠挂肚。每当我感到愉悦的欢快时,去品尝甜密的赞美时而骄傲,它告诫我“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在我一次一次失败时,它给了我勇气,给了我恒心,给了我无坚不摧的信念。告诉了我“失败乃是成功之母”使我念念不忘,它常说“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它好比稍纵即逝的流星,流星一刹那多么光明、耀眼,可只有那一刹那的光明,远远不够,只有恒心才是真正的永恒,真正的美……

它就是,我爱它的深奥绵长,爱它的永无止境,爱它的每一个段落,每一个句子,每一个词语,每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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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1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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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它就是《童年》。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在1908年到1910年之间,列宁到高尔基的.寓所做客,高尔基曾不止一次向列宁讲述自己的童年生活。一次,高尔基对列宁说:“有一天,我会写出一部小说的……”不久,高尔基就实现了自己的诺言,于是,就有了我们现在看的《童年》。《童年》是世界名著,被翻译成了很多种语言,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

《童年》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病死之时,母亲就带着他来到了外祖父家生活。而外祖父家,是一个令人窒息且充满仇恨的家庭,在这个家庭里,父子、兄弟间经常会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斗殴。外祖父脾气暴躁,经常把阿廖沙打得失去知觉。母亲被迫改嫁,几年后患病去世。外祖父破产后,阿廖沙流落人间,开始了他独自谋生的生涯。

在这本书中,主人公阿廖沙是一个苦难的人,他生活在一个污浊黑暗的环境里,但是,他并没有被这个恶劣的环境所扭曲。有一次,阿廖沙因好奇,把雪白、干净的餐桌布染成了蓝色,外祖父得知后,异常地愤怒,怒气冲冲地取下一根粗树条,将年幼、瘦弱的阿廖沙按在地上抽打。最终,在外祖母的劝解下,狠毒的外祖父停止了鞭打。此时,阿廖沙已昏死过去了,身上是血红血红的条痕,这件事过去后,阿廖沙并没有就此沉沦下去,而是越发变得积极向上。不管他的生活多么艰辛,多么困难,他都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我认为阿廖沙这种坚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不能因为生活中的某种挫折,而变得性格扭曲,我们应向阿廖沙一样,做一个积极向上的人。

阿廖沙是一个善良的人。他对任何人都很坦诚,善良的交往,使阿廖沙和军官家的三个儿子交上了朋友。可是,外祖父严令禁止和军官家的人交往,因为,外祖父认为,军官家的人是非常冷酷、无情的,可是,阿廖沙认为,他的善意和三位“少爷”的善意是相同的。我想到了以前我总是和一个同学打架,那个同学和我的关系很差。有一天,我的脚骨折了,当老师问谁愿意帮我时,那个同学站了起来,说愿意帮助我。当时,我既感动又羞愧。我觉得我应向阿廖沙学习,做一个善良的人。

阿廖沙是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他懂事、能干,在外祖父和外祖母分家后,他开始自食其力。为了挣钱,阿廖沙开始在街上捡破烂,捡完东西后,他就卖掉这些东西,将卖东西的钱全部交给外祖母。虽然,阿廖沙的生活艰苦,但是,他又想了更多方法来贴补家用。我和阿廖沙的年龄一样大,力气也比他大,但是平时却很少做家务,吃饭时,我总是挑出不喜欢吃的饭菜,这样做是不对的,我们应向阿廖沙学习,做一个勤俭节约、自食其力的人。

文中语言生动、有趣,富有感染力,这也是我推荐这本书的原因。人物描写很到位,栩栩如生,场景描写活灵活现,给人以身临其境的感受。

这就是《童年》,一本让人深受启发、耐人寻味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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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好书伴我行600字话题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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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精神食粮,与书为伴,让我健康成长。

题记

我喜爱读书,它让我从盲目走向成熟,让我理解了幸福的真正含义。幸福是“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的牵挂;幸福是“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美好祝愿;幸福更是“衣带渐宽终不悔”的思念。

我喜爱读书,它让我从无知走向成熟,让我明白了何为爱国。爱国是“死去原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的死不瞑目;爱国是“遗民泪入胡尘里,南望王师又一年”的期盼;爱国更是“夜来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的旷世情怀。

我喜爱读书,它让我健康,成熟,让我懂得了爱情的内涵。爱情是“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亘古眷恋;爱情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不睨与坦荡;爱情更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追求。

读书伴我成长,给我启迪,为我指引正确的方向。

李白的潇洒与不羁“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他的自信与博大“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让我为之震撼。

李清照的凄婉“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她的悲壮“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让我震撼不已。

谭嗣同的正气“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辛弃疾的豪壮“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杜甫的忧国忧民“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让我情绪澎湃。

在我失落时,它给了我自信;在我失败时,它给了我坚强;在我成功时,它给了我鼓励。

漫漫人生路,会有得有失,有悲有喜,朋友会背叛,亲人会离开,可唯独书不会,它会给人精神的支柱,为人指明前进的正确方向,是人最忠实的朋友。

与书为伴,共度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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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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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身边有一个非常有特点的人,他就是我非常要好的朋友——小吴。

小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虫”,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他非常喜欢看书。记得有一次,他放学回家后,像脚底踩着风火轮一样冲进自己的房间。这时,只见小吴把书包放到自己的小床上,从里面拿出了今天老师要求做完的作业,开始奋笔疾书起来。过了一段时间后,他终于写完了所有作业。这时,他飞快地收拾了一下书包,然后就马上回到书桌上,捧起一本厚厚的书,开始认真的读了起来。他看书的时候,仿佛在自己的世界里,根本不受外界的影响。小吴仿佛真的沉浸在了自己的书中:当他看到书里的那些好人被杀害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难过;当他看到书里的坏人想趁机谋杀好人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害怕;当他看到书里的那些好人打败了坏人,取得胜利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开心......这时已经到三更半夜的时候,只见小吴的书“躺”在书桌上,而小吴已经靠在了椅子上,甜甜的进入了梦乡。

正因为小吴非常喜欢看书,所以每次考试他总是能名列前茅。而且小吴从很多书里也获得了一些知识、一些道理。这正如高尔基所说的“读书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这就是小吴——一个实实在在的“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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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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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称它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我爱读书,不仅仅是因为读书能增长知识,还能陶冶人的思想。像蝴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我每忆及小学的读书生活,就不禁涌起视听的愉悦之感。在记忆的心扉中,那时的读书生活好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

我最先读的书是一些漫画书。开始,我看的津津有味,被书中幽默搞笑的情节给迷住了。但时长日久,就感到不过瘾了。于是,我央求父母给我买一本又大又厚的《十万个为什么》。我得到它后,欣喜若狂,便立即开始读。在读这本书中,我知道了许多知识。在一次上课中,老师问我们:“地震是怎样形成的?”开始的时候,没有人回答这个问题,教室里鸦雀无声。后来,我想起《十万个为什么》里介绍地震是怎样形成的内容。便流利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得到了老师的夸奖。这次经历,使我明白了:读书真好!

当然,读书不仅能使人增长知识,还能陶冶人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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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的相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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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行万里路”。在每一段旅程中,我可以遇见不同的人、不同的事和不同的片段。在这些旅程中,我会找到一些新的发现。

我在《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中遇见了机智勇敢和知恩图报的美德。当戴安娜的妹妹生病的时候,安妮用她的聪明才智救下了病重的小妹妹;当安妮的成绩落后其他同学的时候,她会努力追上去,最后,竟然成了班上的第一名;当抚养安妮长大的玛丽拉生病的时候,她毅然放弃了学业,回到绿山墙农舍,做了一名乡村教师;

我在《秘密花园》这本书中遇见了友情和幸福。玛丽、科林和迪肯在荒废已久的花园里种花、聊天和野餐,让花园恢复了以前生机勃勃的样子。他们在这个花园里收获了满满的友情。科林的爸爸,也就是玛丽的姨父得知科林的病好了以后,就赶忙从外面回来。他意外地发现科林变成一个健康而有活力的小男孩。他决定留在科林身边,和他幸福地生活在这个花园里。

我在《笨狼的故事》这本书中遇见了快乐和有趣。笨狼家的沙发靠背上长出了2个尖尖的耳朵;笨狼家的面包形状是笨狼的头;笨狼妈妈的平底锅上也长出了2个尖尖的耳朵。当我伤心的时候,我一看这本书,就会忍不住哈哈大笑。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划上休止符,只会越走越远,越来越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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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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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以物质价值来看,它和纸张的价值是等同的,那为什么书籍被誉为“人类进步的阶梯”呢?书籍和纸张最大的区别便是那些文字。一本书真正的价值不是看它用的纸张的质量,而是看其记载的文字的好处。那文字有好处,这书便是好书,反之,文字无好处,那书便等同废纸。废纸是不能够陪伴一个人的,所以,能够伴一个人成长的,都是好书。

最令我感受至深的是一本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作者柯南·道尔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在他的笔下,一篇篇精彩绝伦的案件一个比一个触动人心,当然,福尔摩斯总能想出解决的办法,这一点必定要归功于他那冷静对待事物的方法。无论是再离奇,再不可思议,他都会比别人更先静下来,整理头绪,心里是十分平静的。在我们此刻的社会中,有几个人会这样认真对待思考问题?平静身心,也是我们要向大侦探福尔摩斯学习的。可是,福尔摩斯也不是没有失败过,他也有挫折,失败过四次,三次败于几个男人,一次败于一个女人,这也很明显的证明,这世界上没有人是东方不败,也没有人是常胜将军。可是在福尔摩斯最忧愁的时候,他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借酒消愁,也不会自暴自弃,而是悠闲的拉着小提琴,来调节自我的心态,在音乐中找回原先的自我。这也是这个人物成功的一点,也让我在困难面前想到了他,不悲观,不退缩,平静地应对事实。

一本好书真的能让人感悟到很多很多,就像《福尔摩斯探案集》真的使我很受益,小到清茶淡水,大到人生哲理。好书是心灵的血脉,而读一本好书就是为身体换来全新的血液。此刻对我来说,书就是我生活的推进器,它给我启迪,给我目标,给我生活的动力,推进我向前。

读好书,好读书,读好书,这是我读书的目标。一本好书有它无限的魅力,能够吸引全球的目光。让好书陪伴你的成长,让好书陪伴我们的生活,启迪我们一生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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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书写我的人生路

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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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好似一张答卷,有选择题,填空题,应用题,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来瞧一瞧,这张答卷吧。

母亲赋予我们生命,让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是填空题,在那括号里你将填上你的姓名,你的爱好,和你在人生道路上认识的好朋友,亲戚,家人。

当你大学毕业的时候是选择题,在那时,你要选择你今后人生道路中,需要走的那条路,而且这条路要是你喜欢的,要是正确的。当你选择完之后,你在上班时要做的是应用题。

当你在做应用题的时候,你要联系生活中的事物,要想尽一切办法让应用题完美无缺。当你将应用题做完了,你该检查这张答卷,之后交给老天爷。

人生如同一张答卷,我想告诉每一个人,把你自己的答卷做好,让你的人生答卷上更加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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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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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一位魔术师,当你伤心时,它会变出几个笑话,让你的心情好起来;当你感到自卑时,它会变出几个勇敢、励志的故事,让你为自己竖起大拇指。总之,每一本书都以它那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们,可最令我喜爱的是《木偶奇遇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小木偶——匹诺曹、樱桃师傅、仙女妈妈以及许多动物。主要讲了:一截普通的木头,被樱桃师做成了一个木偶,这个木偶能说、能跳,还会翻跟头呢!樱桃师傅给它起名:匹诺曹。匹诺曹经过了种种坎坷,终于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能成功!

读到这里,你是不是手痒痒了呢?赶快读一读《木偶奇遇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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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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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如”正如苏轼所说,读书给我带来的好处是无穷无尽的。现在,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他的字汝忠,号射阳山人。《西游记》与《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称为四大名著。《西游记》讲述了孙悟空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故事。

《西游记》的开始,主要写的是孙悟空从一块巨石中破石而出,孙悟空四处拜佛求师,终于在祖师那里学会了筋斗云和七十二般变化。

在《西游记》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片段。白骨精又叫白骨夫人,是唐僧西天取经途中遇到的女妖精。她善于变化,诡计多端。她想吃唐僧肉,她先变成十六七岁的美貌少女,再变成一个八十岁的老婆婆。后来又变成年迈力衰的老翁。均被孙悟空识破。于是她使出离间计,迫使唐僧逼走孙悟空,这才把唐僧捉住。在唐僧险遭杀身之祸时,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多番变化,几经争斗,白骨精终于被打得露出原形。

在《西游记》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沙僧,因为他憨厚严谨。他永远服从他的上级,他平时很少说话,但是在为保护师傅而战斗的时候却显得十分勇敢。不管酷暑还是严寒,他总是毫无怨言地挑着最重的行李走在最后面。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也一样成了佛,沙僧让我明白:只要踏踏实实做每一件事就能成功。

你还想知道《西游记》里面的什么精彩环节?快来买一本《西游记》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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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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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不爱看那些课外,有时候连课文都懒得去读、背,都是被老师强迫的,这不,老师现在又让我们去看那本名叫《昆虫记》的书。可是,我的自觉读课外书的习惯也是从这本书开始养成的。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布尔,他生于法国的一个农民家庭。《昆虫记》第一章是“蝉出地洞”。我读着读着就被吸引了。蝉的出口大部分在树根处,它慢慢地爬出洞口,再爬上树的高处,我怀着疑问继续读了下去,心想:它为什么在高处破壳而出?后来发现如果它在破壳时被打扰,会直接死去,所以在高处脱壳是怕人打扰。我看见如文中所说,好几个蝉好不容易爬上了树顶,却因为破壳的时候放弃了,自己死在了自己壳中,只有半块身体露在了外面。有的还差一点就出壳成功了,但在最后关头放弃而死去,不放弃的蝉此时在天空中自由飞翔。

我读到这里时,突然明白了老师的用意,原来老师让我们看这本书是想告诉我们在背书的时候,不要背到一半就放弃。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能半途而废。

还记得我曾经学游泳的时候,因为我之前去海边游泳时,不小心跑到了深处喝到了好几口海水,还呛到了鼻子里。要不是老爸把我带到了浅水里,我都不知道要呛成什么样,我吓得再也不敢去游泳了,我现在都不敢去游泳。但读了这篇文章,我又鼓起了勇气,决定重新学习游泳。

后面还有好几篇关于昆虫的文章,其实每一篇文章都有一个深刻的道理,将会受益无穷。你们也快去看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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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与书相伴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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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喜欢阅读,一向自称“虫”,喜欢读各种类型的书,并把阅读当成我生活中的一大爱好。每当妈妈问我生日想要什么礼物的时候,我总是毫不犹豫地说:“给我买几本书!”

从三四岁时,我就边看绘画边识字。到幼儿园时,主动从书中寻找答案解惑,养成了独立思考的能力……阅读带给我的影响是巨大的。

记得一年级的时候,家里的书已经不能满足我的阅读量了,妈妈便带我去少儿图书卡办了借书证,并定期带我去借书或去书店看书买书,每次我总是在妈妈的催促下才依依不舍地离开。大量的阅读培养了我独立思考的能力,语文作业基本能自己搞定。

二年级的时候,我开始练习看图写话了。妈妈不免有些担心,怕我胡乱写。一天,我放学后兴高采烈的回到家,原来是我的作文的作文得了优秀,还被老师当作范文在班里朗读了。那是一篇跟学校进行防火演习有关的一篇作文,我写了三段,还用了几个不错的词语。从那以后,我深受鼓舞,因为阅读的积累,许多好词好句陆续出现在作文里。老师也在评语中写道——大量阅读的积累,让你的作文文采飞扬,总能被我当作范文来读。

我没有上过作文补习班,却凭借自己的能力写出了一些好的作文,这不得不归功于阅读,因为与书相伴,所以我收获了其他人所得不到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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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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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遍,其义自见。”我家的书有很多很多,有《小公主》、《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鲁滨逊鲁滨孙漂流记》

我很喜欢看书。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格林童话》。我一吃完晚饭,就拿着书看了起来,一看就是一小时。天色已晚,妈妈让我赶紧准备睡觉,我说:我再看一会儿,马上就来。”没想到一看就入迷了。已经十点了,妈妈怒气冲冲的向我走过来,厉声说道: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那里看书。”我说:这才几点,再看一小会儿。”妈妈说:已经十点多了,不行。”我一听,赶快睡觉了。

记得还有一次,家里的食用油用完了,妈妈给了我七十元钱去买食用油,我还是在看书。妈妈见我迟迟没动,还没有去买,就把我最心爱的玩具收走了,妈妈说:你赶快把食用油买回家,我才能把书还给你。”我走在路上在想书中的事,结果买成了面条,妈妈大声的对我说:买食用油,不是面条。”这一次去买,终于买对了。

读书使我快乐,读书伴我成长,读书使我增长见识,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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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与书的战争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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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天生不爱读的人,从某方面说我与书有着很深的仇恨。

有一次,老师让我们背课文儿,因为我不会背书,所以老师让我抄课文儿,就在那一刻,我突然就恨上了读书。

回到家我就坐在我的房间里开始抄课文,我越抄越烦躁,最后一直抄到十二点还是没有抄完。妈妈还在客厅里一直说:“这都十二点了,你怎么还没有写完,你们班的同学都写完了,就你没有写完!”我本来就十分烦躁,再加上妈妈的教训就更加烦恼了,我再也忍不住了,站起来拍着桌子把书给撕毁了,从此以后,我对书的仇恨就更加深了。

我和书之间就好像我们俩是敌人似的,每次只要到了有书的地方,我就十分烦躁,因此,我只要看到书就会去另一个地方,远远的离开它。我想:这辈子和书算是无缘了,然而结果并不是这样。

那天,妈妈逼着我去图书馆,我坐在图书馆里看到别人都安静的坐在那里看书,只有我在这里坐着发呆,我无聊地找了一本儿书,看了一会儿,我发现原来书也并不是那么可怕,特别是那些漫画书深深的吸引了我,就这样我从此不再讨厌书了。

我与输之间的战争就这样结束了,我想,有一天我会和书成为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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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书的力量600字

全文共 1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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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的作品。这几天,我把古白话文版《西游记》“啃”了下来,下面和大家分享一下。 "Journey to the West" is one of the four masterpieces of our country, and is the work of Wu Chengen, a novelist of the Ming Dynasty.In the past few days, I have "stabbed" the ancient vernacular version of "Journey to the West" and share with you below.

《西游记》主要讲述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他们经历了一共“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真可谓是经历了千难万险!但是,他们师徒四人虽然经历了那么多磨难,却没有放弃取经的念头,他们不怕途中的妖魔鬼怪,一直勇往直前,而且还经常帮助他人,真令人敬佩。他们心中有一股力量在不停的流动,也正是这股力量使他们把取经这件事坚持到底。

《西游记》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三打白骨精”这一章。师徒四人经过一座山,前方出现了一个少女,孙悟空用火眼金睛分辨出她是妖精,于是一棒将她打死,可善良的唐僧却误认为悟空伤害了百姓,经过悟空劝说后,原谅了悟空。之后,白骨精又变成了一位老太太,说自己的女儿出去为何还不回来。孙悟空再次认出是妖怪,将其打死。

唐僧发怒坚持把悟空赶走,经八戒和沙僧劝说,才勉强将其留下。走过一段路后,他们再次遇到了白骨精变成的老爷爷,询问老太太和女儿的去向,唐僧听后深信不疑,终将悟空赶走了。随后,唐僧和八戒被白骨精的两个手下骗到了白骨洞。无奈之下,沙僧只好来找悟空帮忙。悟空听说白骨精的母亲来吃唐僧肉,就打死了她,扮成她的模样,进入洞穴,消灭了白骨精,救出了师傅和师兄,回到了师傅身边。

读了《西游记》,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事要有恒心,持之以恒,才能成功。不是吗?师徒四人就是靠心中的这股力量而坚持到底的。我想,悟空、八戒、沙僧甚至唐僧可能都产生过放弃的念头,但是,正是他们心底的那股坚韧,支持他们克服困难和杂念,最终取得了成功。我想,我们也应该有这种持之以恒,坚韧不拔的念头和力量,这样我们就可以品尝到劳动后的甜甜果子了。

再说说作品,《西游记》创造了神奇绚丽的神话世界,人物的活动有广阔的天地,可以无拘无束地充分施展超人的本领。情节生动、奇幻、曲折,表现了丰富大胆的艺术想象力。

《西游记》——一本好,推荐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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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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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刘向这句话说得没错,读好的书可以得到心灵,精神上的治愈。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的作者是著名文学家——曹文轩。曹文轩的主要作品有《草房子》、《青铜葵花》、《我的儿子皮卡》等,曾获国际安徒生奖、冰心文学奖等60余种重要奖项,担任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

《青铜葵花》里面塑造了憨厚老实的青铜和胆小善良的葵花,让我有着深刻印象。它还让我明白了人内心深处的黑暗,以及人间的冷暖。

这本书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青铜和葵花成了兄妹,青铜处处为葵花着想:为了防止葵花放学时被嘎鱼欺负,每天放牛来姐葵花放学;为了让葵花上学,自己放弃了等待已久的上学机会;为了让葵花住上大房子,青铜和爸爸拼了命地割茅草;为了让葵花更好地上台表演,青铜费尽心思为葵花做了一条冰项链……有一次,城里人想接葵花回城,青铜听到这个消息后,天天守在葵花旁边。葵花上学时,青铜就远远地跟在后边,葵花放学时,青铜已早早守在了学校的门口。总之,青铜害怕有一天,葵花会突然被人劫走。当城里人真正到来时,青铜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进教室拉着葵花躲到了芦苇丛,了命运还是让他们分开了。看到这,我早已热泪盈眶。

也许,生活中是一路坎坷,但是,只要心中充满美好,坎坷也会过去的。正如书本封底曹文轩所说:少年时,就有一种面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能是一个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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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爱的课外书

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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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班 艾庆德

星期六的早上,天气格外晴朗。

妈妈给大家煮了我最吃的西红柿鸡蛋面。爸爸妈妈叫我吃早餐,叫了好几次,却发现我迟迟的还没有从房间里出来。妈妈让爸爸去房间叫我。走进房间门口发现我双手托着下巴,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嘴巴里还发出咯咯的笑声。爸爸生气地把书夺走,我只好低着头失落地走出房间去吃早餐。过了好一会儿,妈妈发现爸爸还没有出来。我走进房间一看啊!,发现爸爸跟我刚才一样,双手托着下巴,趴在地板上也津津有味地看着课外书,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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