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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历史典故 阅读(通用20篇)

关于阅读,小学生都会怎么去做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有趣的历史典故 阅读,欢迎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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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私会李师师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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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徽宗为贵妃的去世伤感不已时,内侍杨戬在徽宗面前夸耀另一刘氏有倾国倾城之貌,不亚于王昭君,徽宗将其召入宫中。刘氏本是酒家之女,出身卑贱,但长得光艳风流。徽宗一见,魂不守舍,瞬间便将丧妃之痛遗忘殆尽。徽宗对刘氏大加宠爱,与她形影不离,若离了她,竟是食不甘味,夜不能寐。刘氏天资颖悟,善于逢迎徽宗,还极善涂饰,每制一衣,款式新颖,装扮起来胜似天仙。不但徽宗喜欢,就连京城内外也竞相仿效。在徽宗看来,刘氏回眸一笑,六宫粉黛尽无颜色。道士林灵素见刘氏如此得宠,便曲意奉承,称刘氏为“九华玉真安妃”,绘其像供奉于神霄帝君之左。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刘氏渐渐风韵不再,生性轻佻浮浪的徽宗欲再觅新欢。尽管后宫粉黛三千,佳丽如云,但徽宗对她们刻意造作之态感到索然无味。就在这时,名妓李师师出现了。李师师原本是汴京城内经营染房的王寅的女儿,母亲早逝,由父亲煮浆代乳,抚养长大。

李师师四岁那年,她父亲以罪入狱,病死狱中,从此由邻居抚养,渐渐长得眉目如画,通体雪艳,又善解人意,经营妓院的李媪将她收养,并延师教读,又训练歌舞,十三岁那年就以青倌人的姿态,挂牌应客。本为歌妓的她最擅长的是小唱,等到宋徽宗时期,她的小唱在车如流水马如龙的繁华东京已经独占鳌头,不久名满汴京。朝廷命官、文人雅士、王孙公子之流、三山五岳之辈,以一登其门为荣耀,渐渐地她的名声不仅在东京的街头巷陌传扬,也穿越高墙红瓦飘到了宋徽宗的耳朵里。

这天宋徽宗和一帮妃子在御花园游乐,一时不觉沉闷,整天的呆在这里和同样的一群人再好玩也都腻了。陪侍在一旁的高俅和杨戬,看见主子闷闷不乐,不禁着急,这个高俅就像赵佶肚子里的蛔虫一样,立马猜到了主子的心思,进言道:“陛下为什么闷闷不乐啊?想陛下贵为天子,如今天下承平,正是行享乐之时,不要辜负了这美好的时光啊,况且人生如白驹过隙,若不自寻欢乐,等老了岂不徒增伤悲?”

一句话说到了心坎里,然而久困宫闱之中,毕竟没有什么兴致,要是能够出宫游乐,赏美景佳人,品美酒佳肴那该多么美妙啊。这时杨戬像是摸准了宋徽宗的心思似的,随即进言说:“陛下,如今东京城里景致宜人,商贾云集,热闹非凡,不如我等小人陪皇上微服私行。一来可以欣赏京都美景,聊以解乏;二来还能了解民间疾苦,体恤民情。”宋徽宗一听,正合心意,还能找个不错的借口。于是一行人换装从皇宫偏门来到了大街上,一路上到处舞榭歌台,酒肆花楼,看得宋徽宗好不兴奋,真是目不暇接。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宋徽宗的兴致也渐渐地淡了下来,高俅和杨戬两人一会意,互递了个眼色,就将皇帝带到了一处场所。只见家家户户,帘儿底下笑语欢声,门儿里箫管琴笛声声,这里就是京城里有名的烟柳巷。原来高俅早就知道宋徽宗一直惦记着名妓李师师,今天特地把他引来。

当时李师师已经名声很高了,寻常人是难得一见的,这老鸨一看他们平常装束,却点名要见李师师,一时不免脸上有些作难。等定睛一看,这来人中下人打扮的竟然是权倾朝野的高太尉,马上识趣的笑脸将他们迎到李师师的房里,又朝李师师做了个眼色。这李师师何等聪明,虽然互不称名,却也立即明白了,马上轻歌曼舞舒广袖,婀娜多姿展腰身,直把个宋徽宗的魂都给勾到九霄之外了。春宵苦短,不知不觉已天色微明,宋徽宗虽然恋恋不舍,也只得忍着。自此徽宗与李师师恩爱非凡。

回宫以后宋徽宗只觉得那些后妃没有一个比得上李师师的,因此茶里饭里,坐处卧处都惦念着李师师。

自从接待了宋徽宗,李师师的院子大兴土木,那紫云青寓已变成一座美奂美仑的华楼,楼成之日,宋徽宗亲题“醉杏楼”三字为楼额。那瘦金体字,古今一家,格外醒目,又用他独特的工笔画技,画一幅“百骏朝阳图”挂在李师师接客的客厅中。当时宋徽宗三天两头地呆在李师师家,朝野都已知道,相传周邦彦还曾为此作了一阕《少年游》: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指破新橙。锦帏初温,兽香不断,相对坐调筝。低声问:向谁行宿?城上已三更,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

虽然这件事引起了一批正直大臣的反对,力劝宋徽宗以国体为重,但宋徽宗在蔡京、高俅、王黼一班人支持下,又那里听得进去,况且心思早已被李师师所牵绕。

靖康之难,徽、钦二宗先后做了俘虏。宋室南渡后,李师师辗转流落在湖广一带,艰难无以自存,不得已重操旧业,受尽折磨后的李师师已心绪萧索,容颜憔悴,仅卖唱度日。南渡士大夫慕其盛名,常邀她参加酒会,席上她唱得最多的一首歌是:辇毂繁华事可伤,师师垂老遇湖湘;缕衫檀板无颜色,一曲当年动帝王。误国误名只为风流享乐赵佶即位后不久,即重用蔡京等“六贼”。大约与他的艺术气质相关,宋徽宗酷爱奇石,而这种奇怪的爱好和宰相蔡京的逢迎结合后,却生出了一个极其可怕的怪胎。这就是在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在北宋帝国的败亡中起到重要作用的“花石纲”。

崇宁四年,即公元1105年,是蔡京当上宰相的第三年。朝廷在苏州增设应奉局,由蔡京的心腹朱勔主持,专门在江浙一带为皇帝搜罗珍奇物品与奇花异石。起初,这种花石贡品的品种并不多,数量也有限,征集区域只是在东南地区。后来,皇帝对这些贡品大为赞赏,进贡者纷纷加官晋爵,恩宠有加。于是,化为一道无声的号令,发展为全国规模的“花石纲”大劫难,并迅速演变成举国之骚动。

政和年间,安徽灵璧县进贡一块巨石,高、阔均二丈有余,用大船运送到京师汴梁,拆毁了城门才算进得城中。宋徽宗大喜,亲笔御书曰:“卿云万态奇峰”,并加金带一条悬挂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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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历史典故:敲门砖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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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qiāo mén zhuān

【成语故事】古代科举考试,往往要考八股文,应考的人把八股文的套路练熟,以便在考场上应用。如果没考中,就说“撞太岁”,冒险撞运气;如果考中了,就把八股文的那一套程式称之“敲门砖”,进了门完全可以扔掉敲门的砖头。

典故】一日,冲元自窗外往来,东坡问:‘何为?’冲元曰:‘绥来。’东坡曰:‘可谓奉大福以来绥。’盖冲元登科时赋句也。冲元曰:‘敲门瓦砾,公尚记忆耶!’ 宋·曾敏行《独醒杂志》卷五

【释义】敲门的砖石,门敲开后就被抛弃。比喻骗取名利的初步的工具。

1. 比喻士人借以猎取功名的工具,一达目的,即可抛弃。 宋曾敏行 《独醒杂志》卷五:“一日, 冲元自窗外往来, 东坡问:‘何为?’ 冲元曰:‘绥来。’ 东坡 曰:‘可谓奉大福以来绥。’盖冲元登科时赋句也。 冲元曰:‘敲门瓦砾,公尚记忆耶!’”明 田艺蘅 《留青日札·非文事》:“又如《锦囊集》一书……抄录七篇,偶凑便可命中,子孙秘藏以为世宝。其未得第也,则名之曰‘撞太岁’,其既得第也,则号之曰‘敲门砖’。” 清 俞樾 《茶香室丛钞·焚时文》:“今人以时文为敲门甎, 宋 人已如此矣。” 鲁迅 《准风月谈·吃教》:“ 清 朝人称八股为‘敲门砖’,因为得到功名,就如打开了门,砖即无用。”

2.比喻谋求名利的手段。 朱光潜 《给一位写新诗的青年朋友》:“诗不是一种空洞的主义,也不是一种敲门砖。”

出 处 明·西湖居士《春游》:“这是敲门砖,敲开便丢下他。我们既作了官,做诗何用。”

用 法 偏正式;作宾语;比喻借以谋取名利的工具

示 例 鲁迅《准风月谈·吃教》:“清朝人称八股为~,因为得到功名,就如打开了门,砖即无用。”

【用法】作宾语;比喻借以谋取名利的工具

【结构】偏正式

【相近词】垫脚石

【押韵词】拔地倚天、王阳在位,贡公弹冠、转海回天、剩水残山、食宿相兼、稔恶不悛、磐石之安、以噎废餐、色胆迷天、鼠臂虮肝、......

【年代】古代

【成语造句】

◎ 在国际比赛中被人们称为通向冠军宝座的“敲门砖”

◎ 有些作者和导演,曾经也创作和拍过一两部较优秀的少儿电视剧,可他们只是把这种创作当作走进影视圈的敲门砖,之后很快就转到成人剧的创作拍摄。

[历史典故:敲门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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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仓颉造字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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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原,有一条河名叫繁水河,依河居住着一个部族。这个部族靠种植庄稼和打鱼捉虾繁衍生息。

部族里有个年轻人名叫仓颉。他自小就很聪明,常常喜欢涂涂画画。仓颉长大后,仍然爱动脑筋,无论遇到什么他不懂的事他都要弄个明白。

当时人们都是利用打结的绳子来记载事情的。一次,仓颉的邻居要到集市上去赶集,碰巧仓颉有事要出远门,于是他就请邻居帮忙用一匹马去换两辆车回来。这个邻居怕事情太多会忘记,就拿出记事的绳子,在绳子的一头打了一个结,再在绳子的另一头打了两个结。仓颉很放心地让邻居到马厩去牵马,自己就忙着办事去了。

因为邻居要办的事很多,所以他到马厩后又核实了记事的绳子,然后非常自信地牵着马往集市出发了。邻居办完了自己的事情后,径直找到了卖车的老板,将带去的两匹马换了一辆车。邻居觉得奇怪的是,今天这车老板,不仅请他吃饭喝酒,临走时还送了他一只大母鸡。于是,邻居就高高兴兴地驾着车回来了。

几天后,仓颉办完事回到家,邻居兴冲冲地把自己受到车老板热情款待的事同仓颉说了一遍,然后将车交给了仓颉。仓颉一看,只换回了一辆车,心里纳闷究竟是怎么回事,可又碍于面子,不便同邻居明说,急忙赶到马厩去看。唉!自己的马少了两匹。

原来邻居虽然将绳子打了结,但是却将要买的东西记反了,将原来的“一马换二车”记成了“一车换二马”了,白白让车老板赚了一匹马,还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呢。结果弄得仓颉无话可说,只好自认倒霉了。

这件事情,让仓颉伤透了脑筋。他一直在想,究竟如何才能保证以后不会再出这样的差错呢?仓颉每天都在沙地上涂涂画画,可怎么也想不出既简单又容易的记事方法。为此,他很是烦恼……

这是一个大雪天,仓颉一早起来到山上去打猎,只见满山遍野白雪皑皑,山川树木全被大雪覆盖住了。仓颉转了半天,也未见到一只猎物。他正准备下山回去,突然从树林里蹿出来两只山鸡,在雪地上觅食。山鸡走过后,在雪地上留下了两行长长的爪印。

不一会儿,又有两只小鹿也蹿出树林,发现人后撒腿跑掉了。雪地上又留下了小鹿的蹄印。仓颉看得出神,早已把打猎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他把山鸡的爪印和小鹿的蹄印一对比,发现形状不一样。

于是他想,把鸡爪印画出来就叫鸡,把鹿蹄印画出来就叫鹿。世界上任何东西,只要把它的形象画出来不就能记事了吗!想到这里,仓颉心花怒放。回去后他就在沙地上画下了自己看到的山鸡和鹿。

从此,仓颉到处留心观察,看尽了天上星宿的分布情况、地上山川脉络的样子、鸟兽虫鱼的痕迹、草木器具的形状,描摹绘写,造出种种不同的符号,并且定下了每个符号所代表的意义。

仓颉按自己的心意用符号拼凑成几段,拿给人们看,经他解说,许多人也都能看得明白。仓颉把这种符号叫做“字”。

经过反复的推敲,仓颉对研究出能详细记事的办法更有信心了。

有一天,仓颉看到了挂在窗台上的一串鱼!他灵机一动,脑海中渐渐浮现出类似“鱼”的象形文字。不知为什么,仓颉觉得好像突然来了灵感,一连串的文字一个个地浮现在脑海中。

仓颉急忙拿起树枝在地上涂涂画画。比如,“田”字代表了田地,“日”字代表了太阳,还有嘴张开就是“口”字。这些都是由图形、景物转变而来的文字,仓颉把它们称作“象形”字。

从此以后,仓颉无论走到哪里,无论看到什么,他都会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和字联系起来。

这天,仓颉走得太累了,就顺便在一棵大树下坐下来休息。说是休息,其实仓颉脑子里想的全是造字的事。哎,对了!一棵树应该是“木”,树多了应该是“林”,比林再大就应该是“森”了,那么人在树下坐着应该就是“休”了吧。仓颉越来越有心得,终于发现了用文字记事的诀窍和要领。这个诀窍和要领就是形成中国文字的六大原理,也叫做“六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仓颉造字成功后,上天见人间发现如此珍宝,为了以示吉祥并助民生,便在这天夜里下了一场很大的粟雨。第二天天刚亮,只见到处堆集了厚厚的一层粟。人们起初不认得是什么东西,后来有人先试着把它去壳煮了煮,觉得不仅味道甘香甜美,而且还能充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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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历史典故:临池学书

全文共 11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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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后汉书·张芝传》。

【释义】临:靠近,挨着;池:砚池;书:书法。指刻苦练习书法。

历史典故

东汉末年,敦煌酒泉这个地方,出了一个爱好书法的少年,名叫张芝。在他家附近有一个池塘,池塘边有一块很大的青石。由于家里贫穷,买不起纸,于是张芝每天早早起来,就以这块大青石为桌子练习书法。时间久了,大青石被他磨得平平的。

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的白色长罩衫的宽大衣袖可用来练字,便脱下展平在上面写起字来。写满了一只,又换一只。后来,索性连前襟后背也展开弄平当纸来写字。

不知不觉到了中午,一件大长外罩衫上密密麻麻都写满了字。他抖着长衫,看着写满的字,很是高兴。他写的是当时流行的“章草”。他对自己练写的字挺满意,但想起要回家吃饭,就发了愁,怎么向父母交代呢?他怕父母生气,站在这里竟不敢回家。

他一转身,看见自己家屋旁的大池塘,一下有了主意。他拿着长衫跑到池塘边,把长衫浸在池塘里搓洗。结果,字迹倒是看不见了,可是白长衫变成了灰长衫。

他提着灰长衫回到了家,做好了挨训的准备。父母见他的长衫变成了灰色,便问他是怎么回事,张芝很诚实地说了实话。不料,父母听完不但没生气,反而夸他刻苦练字的精神。母亲当即把儿子的长衫拿过来浸在水盆里,重新搓洗。这以后,母亲找一些没用的布帛,给张芝练习书法用。

由于张芝的勤学苦练,他的书法进步很大。但他还不满足,认为不能总是模仿别人,书法同其他事物一样,也应当不断创新。他认真分析自己写过的字,这种字形结构和篆书、隶书等不同,很难记忆,许多笔画勾连不断,不便于拆开辨认。

他想,应该创造出一种易于辨认、易于书写的新书体。从此,他潜心研究、练写,为此花了许多精力,一直没有成功。但他并不甘心,无论做什么,他都思索新的字体。

有一次,他与友人在长江乘船航行。长江水奔腾不息,一泻千里的气势,触发了他的灵感。他终于克服了章草的弊端,创造出一种新的字体——今草。

今草摆脱了章草中保留的隶书字体笔画形迹,使上下字之间的笔势自然牵连相通,既有章法,又有气势。字的偏旁则相互假借,其笔力纵横,形似神变而无极。这就是他受到浩瀚的长江自然景观的启迪而创造的字体。

后来,历代书法家们在今草的基础上又不断创新,最终成了所谓的“狂草”。

张芝的今草对后世历代书法家影响很大。人称张芝为我国书法史上第一个“草圣”,并用“临池学书”来赞誉他。

【成长心语】

张芝不仅勤奋练字,还不断创新,自创了一种新的字体。那他创新的源泉是什么呢?答案只有一个:知识。有了对知识的全面积累,有了对知识的消化吸收,创新才可能实现。广泛而全面地猎取知识的过程就是学习。万事始于学,只有通过学习,才能做好甚至创造性地做好应该做的事情。21世纪是一个创新的时代,学习当然也需要创新,它可以使人思路清晰、开阔,可以使你更聪明,不局限于课堂上所学的内容,可以使人富于联想,理解能力增强,记忆更加深刻。而要做到创新,只有勤奋学习,别无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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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红军长征与茅台酒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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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6月16日,红军不战而占领了仁怀县城和茅台渡口。红军将士有幸享用了历史悠久的茅台酒。早在1915年,茅台酒在巴拿马国际博览会上荣获金奖,从而扬名天下。但是,解放后,茅台酒定为国酒,却是因红军长征路过茅台,曾以茅台酒解乏、治伤,茅台酒支援了红军,加之品质上乘,为周恩来所钟爱。80年代以后,许多老红军在所写的回忆录中,对茅台酒仍然记忆犹新。

聂荣臻元帅回忆:“在茅台休息的时候,为了欣赏一下举世闻名的茅台酒,我和罗瑞卿同志叫警卫员去买些来尝尝。酒刚买来,敌机就来轰炸。于是,我们又赶紧转移。”

成访吾将军回忆到:“茅台镇是茅台酒的家乡,紧靠赤水河边,有好几个酒厂和作坊。政治部出了布告,不让人进入这些私人企业,门都关着。大家从门缝里看,见有一些很大的木桶和成排的水缸。酒香扑鼻而来,熏人欲醉。地主豪绅家都有很多大缸盛着茅台酒,有的还密封着,大概是多年的陈酒。我们有些人本来喜欢喝几杯,但军情紧急,不敢多饮,主要是弄来擦脚,恢复行路的疲劳,而茅台酒擦脚确有奇效,大家莫不称赞。”

曾三将军回忆:“在长征路上,我深深感到脚的重要。道理很简单:长征是要走路的,没有脚就不能行军,没有脚就不能战斗。大家不是听说过‘红军过茅台,用酒洗双脚’的故事吗?,这不是假的,因为用酒擦洗是最好的保护脚的办法。”

耿飚将军回忆:“这里是举世闻名的茅台酒的产地,到处是烧锅酒坊,空气中弥漫着一阵阵醇酒的酱香。尽管戎马倥偬,指战员还是向老乡买来茅台酒,会喝酒的组织品尝,不会喝的装在水壶里,行军中用来擦腿搓脚,舒筋活血。”

杨成武将军回忆到:“奉命转移到茅台镇,着名的茅台酒就产在这里。土豪家里坛坛罐罐都盛满了茅台酒。我们把从土豪家里没收来的财物、粮食和茅台酒,除部队留了一些外,全部分给了群众。这时候,我们指战员里会喝酒的,都喝足了瘾,不会喝的,也都装上一壶,留下来洗脚活血,舒舒筋骨。”

萧劲光将军回忆:“茅台镇很小,茅台酒却驰名中外。我们在茅台驻扎了三天,我和一些同志去参观了一家酒厂。有很大的酒池,还有一排排的酒桶。我们品尝了这种名酒,芳香甘甜,沁人心肺,真是一种莫大的享受。有些同志还买了些,用水壶装着,留在路上擦脚解乏。”

当时,国民党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污蔑红军在茅台酒的酿酒池里洗脚。时任国民参议员的黄炎培先生,嘲笑国民党反动派的无知,挥笔写下一首《茅台酒》:

喧传有客过茅台,

酿酒池里洗脚来。

是真是假吾不管,

天寒且饮三两杯。

1945年,应毛泽东主席的邀请,黄炎培等人去延安访问。他把这首诗抄给毛泽东、周恩来和陈毅看,受到大家赞扬。解放以后,黄炎培先生担任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副总理。1952年,黄炎培先生来到南京,上海市市长陈毅前去会晤,并设宴款待。席间,饮茅台酒。陈毅提起旧话,赞佩黄先生当年仗义执言,难能可贵,退席成诗两首:

金陵重逢饮茅台,

万里长征洗脚来。

深谢诗章传韵事,

雪压江南饮几杯。

金陵重逢饮茅台,

为有嘉宾冒雪来。

服务人民数十载,

共祝胜利饮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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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范缜反对迷信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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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时代,佛教渐渐盛行起来。南齐的朝廷里,从皇帝到大臣,都提倡佛教。南齐的宰相——竟陵王萧子良就是一个笃信佛教的人。

萧子良在建康郊外的鸡笼山有一座别墅,他常常在那里招待名士文人,喝酒谈天。有时候,也请来一些和尚,到他那里讲解佛教的道理。萧子良还亲自给和尚备饭倒茶水。人家都认为他这样做有失宰相的体统,他却并不在乎。

有宰相一提倡,佛教的势力自然更大了。这些和尚宣传人死了以后,灵魂是不会死的。还说一个人的富贵或者贫贱,都是前世的因果报应,穷人受苦受罪,都是命里注定,没法抗拒的。

当时,有一个大胆的读书人名叫范缜(音zhěn),起来揭露这一说法是一种迷信,要大家别信那一套。

范缜的堂哥范云就是经常在萧子良家里走动的。萧子良听到范缜竟敢跟他唱对台戏,反对佛教,十分恼火,叫范云把范缜找到他家来。

萧子良问范缜说:“你不相信因果报应,那么,你倒说说,为什么有的人生下来富贵,有的人生下来就贫贱呢?”

范缜不慌不忙地说:“这没有什么奇怪。打个比方,人生好比树上的花瓣。花经风一吹,花瓣随风飘落。有的掠过窗帘,落在座席上面;有的吹到篱笆外,落在茅坑里。”

萧子良瞪着眼睛,一下子还听不懂范缜说的是什么意思。范缜接着说:“落在座席上就像您;落在茅坑里的,就像我。富贵、贫贱,就是这么一回事,哪里有什么因果报应呢?”

范缜从萧子良那里回来,觉得虽然驳斥了萧子良,但是还没有把他反对迷信的道理说透彻,就专门写了一篇文章,叫作《神灭论》。文章里面说:

“形体是精神的本质,精神只是形体的作用。精神和形体的关系,好比一把刀和锋利的作用。没有刀,就不能起锋利的作用。没有形体,哪里有什么精神呢?”

范缜在那篇文章里,还断定人死以后灵魂是不存在的,什么因果报应,都是骗人的话。

这篇文章一出来,朝廷上上下下都闹翻了天。一些萧子良的亲信、朋友,都认为非把范缜狠狠地整一下不可。萧子良又找了一批高僧来跟范缜辩论,但是范缜讲的是真理,那些高僧到底还是辩不过范缜。

有个佛教信徒王琰讽刺他说:“唉,范先生啊!您不信神灵,那您就连祖先的神灵在哪里也不知道了。”

范缜针锋相对地嘲笑王琰说:“可惜呀,王先生。您既然知道您的祖先神灵在哪里,为什么不早点去找他们呢。”

萧子良怕范缜的影响太大,会动摇大家对佛教的信仰。隔了几天,他派了一个亲信王融去劝说范缜,说:“宰相是十分赏识有才能的人的。像您这样有才干的人,要做个中书郎,还不容易!何苦一定要去发这样违背潮流的议论呢。我真替您可惜。我看您还是把那篇背时文章收回了吧。”

范缜听了,仰起头哈哈大笑,说:“我范缜如果放弃自己的观点去求官,那么要做更大的官也不难,何在乎您说的中书郎呢。”

萧子良拿范缜没有办法,也只好由他去了。

南齐王朝只经历了齐高帝、齐武帝两代,就发生内乱。雍州刺史萧衍起兵攻进建康,公元502年,萧衍灭了南齐,建立梁朝,这就是梁武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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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丑妇效颦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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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代,越国有一位美女名叫西施。她的美貌简直到了倾国倾城的程度。无论是她的举手、投足,还是她的音容笑貌,样样都惹人喜爱。西施略用淡妆,衣着朴素,走到哪里,哪里就有很多人向她行“注目礼”,没有人不惊叹她的美貌。

西施患有心口疼的毛病。有一天,她的病又犯了,只见她手捂胸口,双眉皱起,流露出一种娇媚柔弱的女性美。当她从乡间走过的时候,乡里人无不睁大眼睛注视。

乡下有一个丑女子,不仅相貌难看,而且没有修养。她平时动作粗俗,说话大声大气,却一天到晚做着当美女的梦。今天穿这样的衣服,明天梳那样的发式,却仍然没有一个人说她漂亮。

这一天,她看到西施捂着胸口、皱着双眉的样子竟博得这么多人的青睐,因此回去以后,她也学着西施的样子,手捂胸口、紧皱眉头,在村里走来走去。哪知这丑女的矫揉造作使她原本就丑陋的样子更难看了。其结果,乡间的富人看见丑女的怪模样,马上把门紧紧关上;乡间的穷人看见丑女走过来,马上拉着妻、带着孩子远远地躲开。人们见了这个怪模怪样模仿西施心口疼在村里走来走去的丑女人简直像见了瘟神一般。

这个丑女人只知道西施皱眉的样子很美,却不知道她为什么很美,而去简单模仿她的样子,结果反被人讥笑。看来,盲目模仿别人的做法是愚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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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关竹林七贤的人物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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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涛

山涛字巨源,似乎这名字就设定好了他一生,无论是文化造诣上,还是官场政治上,他都是当得上“巨”之一字:身处竹林列七贤,近居庙堂为高官。就连识度——见识气度也绝配那“巨”字,他的妻子在把他和阮籍、嵇康比较时便说过:“你的才气不及他们,但识度胜之。”

他是竹林七贤中第一个真正走出竹林和司马氏合作的人。毋庸置疑,他受到的压力绝非常人所能接受。嵇康当时便写了《与山巨源绝交书》,指名道姓,直接把山涛贬为一介屠夫,说他自己的手占满了血腥污秽还要拉别人一起操刀。朋友的不理解和怒责无疑是巨大的打击,但想必更痛苦的还是山涛他自身的挣扎和矛盾。毕竟能和阮籍、嵇康这般人走到一起的必然不是那只顾追名逐利的俗子。

应该说山涛是挣扎过的,是选择那些隐逸的生活和出色的好友,还是选择民生、国家和功名?山涛最终选择了后者,这个选择要求他必须放低自己的原则,无论是君子还是小人,都要能与之融合而处,不复竹林中把酒闲散的情调,也不及与好友挥琴长啸的自在。官场之中有太多尔虞我诈,他小心翼翼的同时要挣扎着接受那些肮脏。

对于山涛,我们是不够资格责难他的。他虽终向浊世妥协,但他不同流合污,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他做到了;虽然嵇康罹难,官居高位的他为求自保而沉默,但嵇康死后却能将嵇康之子视为己出,不管是不是出于愧疚,都是难得的。就连嵇康自己都对嵇绍说了“有山涛在,你就不是孤儿”这样的话,可见他最后终究是原谅了并了解了山涛。连嵇康都已释然,我们又何必总是耿耿于怀?

总是会把山涛和薛涛弄混,不过这两人均是有才,又同为无奈屈协于浊世,一个是可爱的男子,一个是可爱的女子,有时候会想,他们若生在同一时代,可否作令人羡煞的比翼,连“洵美且异”的连理?又是怪念头。

二、王戎

“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

多么灵动精巧的话。有妻如此,王戎是有福的,更不难看出,他同他妻子一样,是个灵动精巧的人。

身为高级知识分子,王戎选择的不是加官晋爵、争取功名,相反他做了个商人。巧妙而矛盾:一边是社会顶端的知识分子,受人尊敬;一边又是社会底端的商贾之辈,受人鄙薄。甚至连娶妻也不娶书香门第的女儿,反娶商贾之女。我忍不住要猜测这是不是他对整个世俗的嘲讽。以这样尖锐的矛盾完成这样巧妙的讽刺,这怕在中国史上难寻其二。

说起来他是竹林七贤中最遭后人诟病的——因为爱财。但想必他自己是不在意别人的讽语的,他爱财爱得坦荡荡,更不掩其吝啬,卖李子要钻核,嫁女儿还讨债,侄子结婚送件单衣婚后又要回来。每每想到他和他妻子,一个老翁,一个老妪,挑灯夜战铜板,津津乐道地筹数家资,我就忍不住要乐上一把。《世说新语》中9篇《俭啬篇》,他一人就占了4篇。不怪阮籍酒正酣时要骂他:“你这个俗物中途又来,真是扫人雅兴。”

但换个视角来说,王戎也很有意思的。你看阮籍那般骂他,他还不愠不怒,摸摸鼻子自找台阶:“你们这几个雅士的兴致也未免太容易被人败坏了。”诙谐的动作加上幽默的语气,到底还是个可爱的人,坏就坏在太吝啬,从小时就精怪、不厚道,弄得声名狼藉,贬为俗物。但若无这吝啬,也自然没这精细的怪与可爱。

——若是不怪又何必作那竹林七贤?

三、刘伶

看到刘伶就会想到左思,两人都是相貌极丑却也兼负才情,还放情肆志,同样有魏晋名士之风,同样行趣事万千。很不谦虚地说,刘伶绝对算得上最爱酒之人,只怕酒量在文人之中也是无人能出他其右。这种人,是为了酒可以连命都不要了的。《晋书?列传十九?刘伶》记载刘伶常驾鹿车,携美酒,一路痛饮。还带了个仆人,让仆人扛把锄头,吩咐仆人道:“死便埋我。”爱酒至斯,如此放浪形骸,可见其洒脱。

记得前些日子与人争论竹林七贤之事,他评之“无稽”,还引了刘伶来客不着衣之事——其时值刘伶任建威参军,一日于家中一丝不挂地饮酒,有客人来访,他也不回避穿衣,还狂笑道:“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裤衣。诸君何为入我裤中?”

当时尚未找到驳斥之语,如今细细想来,不由要赞刘伶聪明。

刘伶此行难免有荒唐之嫌,但若来客是友,必然不会以此惊乍,老友了解刘伶,自也是习惯于他的“荒唐”之举;便是生人,若能释怀,也必是可结交一番的友人。若来客非友,这一句就成了绝妙的讽刺,是漂亮的逐客令。

——事是逸事,问是巧问,自然也只为趣人所设,不是让俗子来搅和的。

何必说他无稽下流?倒应问问自己是不是他眼中俗子。

四、阮籍

始终不能忘记阮籍吐的那数升血。每一滴都是痛心,每一滴都是伤怀,每一滴都是真情,每一滴都是对那浊世的洗礼和反讽。

阮籍的逸事很多,每一件均是至情至性。

送嫂子归家,别人笑他不懂礼法,他不在意,只说:“礼法岂为我辈所设耶?”淡淡的语气,连不屑都是漫不经心的,这是对司马氏所谓以名教治天下的虚伪的一种对抗。

《晋书》中记载他“性至孝,母终,正与人围棋,对者求止,籍留与决赌。既而饮酒二斗,举声一号,吐血数升。及将葬,食一蒸肫,饮二斗酒,然后临诀,直言穷矣,举声一号,因又吐血数升,毁瘠骨立,殆致灭性。”

有的人看的不全,只道他丧母还与人下围棋,不显伤心之色,诟病他不孝。

当母亲逝亡的消息传于阮籍之耳,不是不悲伤,只是棋局未完酒未尽。他的悲伤藏得很深,是下到棋里去的了,饮酒是为浇愁。是因为在座多俗人,所以他才不肯流露真情?许是吧!本性里的骄傲清高在潜意识里阻止他在那么多俗人面前痛苦的,他默默压抑这伤痛,连后来的大食酒肉也是压抑,用我们现代的说法是以暴饮暴食消除悲伤。然,终不可抑,吐血数升。

这种隐匿而真切的悲恸是与那些人前尽丧悲泣、人后瓜分遗产的伪君子形成的鲜明对比。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对比反衬出那些伪君子的道貌岸然,所以更不容见于那些只拘礼法的俗士和小人吧?才有了指责他不孝的言论。

可以说阮籍是孤独而寂寞的,鲜少有人真正理解他,这种不被人理解的孤独他虽面上若不在意,但这孤独是蛀进骨子的痛。所以当嵇康抱琴携酒而来,“籍大悦,乃见青眼”。当嵇康为他奏曲、陪他饮酒时,他心中的感动和震撼是无以言说的,所以结了这忘形之交。可以说嵇康是他这一生惟一一个真正的朋友,在嵇康死后,孤独加上失落,一起砸回,阮籍是受不住的。

阮籍死前曾对自己的儿子说:“阮咸已经入了我这一流,你不要再学我了。”我不知道这是要有多大的无奈才说得出的话,所有难言之苦经这一句全部道出,否定了他那一生。

如同历史上的文人,阮籍是矛盾的。虽然在最后他否定了自己一生,但同样可以肯定的是——他,不悔!

五、阮咸

阮咸虽然是阮籍的侄子,但他和阮籍却有着不同的性格,他是豪爽而幽默的。

如同历代的世家,阮家也有贫富之分。一边是富丽堂皇、阁楼水榭,一边却是砖瓦不齐、破屋破院。阮咸虽属贫者,但性情格调之高,又岂非常人可及?

当盛夏七月,富人们忙着晒衣物以炫耀时,阮咸也不急不忙地晾晒了一条粗布裤头于街边,末了,别人惊问,还不以为然地耸肩摊手道:“未能免俗,聊复尔儿。”

未能免俗?好一句“未能免俗”!是未能免俗还是已经破俗?

世人糊涂,偏发俗问。还不聪明,没听明白,阮咸在笑他呢!

阮咸的豪爽和幽默从他的“与猪共饮”中也是可以看出的:诸阮皆能饮酒,仲容至宗人间共集,不复用常杯斟酌,以大瓮盛酒,围坐,相向大酌。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任诞篇》)。

阮咸是妙人。以大瓮盛酒,见其豪爽;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见其幽默洒脱。人猪同好酒,人是妙人,猪是趣猪,人猪同好酒,共饮又何妨?倘若换作那般凡夫俗子,只怕阮仲容反倒还要不乐意了。

六、嵇康

终于写到我最喜欢的嵇康,却不知道从何下笔,明明已经是烂熟于心的故事却理不出头绪,生怕写得俗了,配不上这个男子,反倒辱没了。

——康早孤,有奇才,远迈不群。身长七尺八寸,美词气,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姿,天质自然。

《晋书?嵇康传》这样描绘他。

最开始时觉得他应是着一身白衣,在微光中散出一种白新的锐意,是他清高的气韵,隐隐中带一抹孤傲;后来又觉得白衣应是旧的,洗了多篇,以至不再发亮,还泛了些旧旧的黄,很淡很淡,淡出一抹光晕,像是从那逸中开出了朵朵白菊,柔和并给人舒适之感。

思来想去,猛然醒悟,人家嵇康是在打铁——哪里有人打铁时着一身儒装?更何况以嵇康的随意,又哪里会于此斤斤计较?

倒是我自己糊涂了。

不知道怎么说嵇康的收稍。看他站在刑台上而无畏惧,还有三千太学生为之请命,从这一面上来说,是风光的。但还是忍不住的心疼心酸。

——他生命的尽头,手中不是他的笔,不是他的琴,不是他的酒,不是他的铁锤,只有一根铁链铐住他空空如也的手,握着抓不住的空气,贯过去的风,飘逸轻灵而迅捷,像他的一生。

不知他看到三千太学生为他请命,心中会是何等滋味。应该有欣慰吧,有了这么多的肯定,他最后一段路走得那么坚定而平静。似乎不忍《广陵散》那样的名曲一落,他“手挥五弦”遗名曲。

乐音起伏,有些杂乱。

——那日小人钟会前来拜访,喧嚣混杂,他眉头微蹙,不理不睬,不留面子就问:“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拂袖而去。

乐音回荡,清泠动人。

——是他和向秀、吕安与林间把酒,琴音泠泠,回绕于翠竹之间,久久不去。

乐音高昂,微带怒颜。

——那日听闻吕巽夺弟之妻还反诬吕安,他当即怒起,与巽绝交,不料反遭祸端,但他又何惧?

乐音低沉,哀伤凄冷。

——为什么他愈是珍惜朋友反愈易失?山涛是,吕巽是。他落笔去写那绝交书时心中是何等之痛?

乐音婉转,渐至收稍。

——他眼望三千太学生,指微颤。

音竭,曲终,他长叹起身:“《广陵散》如今绝矣!”

都落幕了,竹林把酒之闲,路边打铁之乐,友人相交之欢,从完美的开端到完美的收稍。嵇康摔琴,从容赴死——如何?你司马氏自以为掌上权便可令我七尺男儿折腰?如何!不过一死,我又何惧。

许是三千太学生中有精通音律之人,听曲记谱,凑成一残曲,得后人修理,终得以流传,但其间只怕已遗韵味万千。便是一模一样的谱子,除了嵇叔夜,谁弹得出那般风骨气韵?

——《广陵散》如今绝矣!

千年历史长河彼岸,那个翩翩浊世佳公子仰天长叹,而于今世,我们以仰望的姿势去看去听去想像,也不得不同叹——《广陵散》如今绝矣!

七、向秀

向秀的印象是和嵇康连在一起的,他是那个会在嵇康打铁时陪嵇康说说话的人,有时也会打打下手吧,但一身儒装很快便被汗水浸湿,毕时举袖擦额。

不知是不是因为他的名字,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便是“清秀”,原本应该用来修饰女子的词,用在他身上却有了一份男子的儒雅和智慧。他给人的感觉不是大咧的洒脱,而是一种干净清爽的潇洒。比之于山涛,他少一分大志;比之于王戎,他少了一分精细;比之于刘伶,他少了一分放情肆志;比之于阮籍,他少了一分恃酒放旷;比之于阮咸,他少了一分豪爽幽默;比之于嵇康,他少了一分爽朗清举。但向秀便是向秀,他自有他的雅淡和冷静,虽是少了一分放浪形骸,但多了一分书生的清秀文弱。

他是聪慧而冷静的,《晋书》上说他“清悟有远识”,他既没有像山涛一样追求功名,也并不像嵇康他们太沉醉于自己的生活。如果说七贤中有一个“局外人”,便一定是他。

局外人——不是说他不入局,而是说他看的最为清楚。向秀是明白那些林中之日不可长存的。当嵇康孩子一般惹尽麻烦时,他是看得很清楚的,几次欲言又止,一方面他太了解嵇康,知道劝说无用且会使两人横生隔阂,另一方面他自己也不愿意以这些俗世之语坏了竹林的清泠。他不愿意打破那些林间把盏、交心、挥琴、长啸的美好日子,那是竹林七贤共同的快乐和美丽的梦。向秀是比任何一个都要珍惜这场梦的,因为他最清楚地知道这梦有多易碎。

想必他自己也是沉溺到这场梦里的吧,所以纵心间明白,却依旧是可与嵇康“相对欣然,旁若无人”。然而当嵇康死后,向秀清醒地认识到这梦临近破灭了,所以一年后便应司马昭之意出仕洛阳。

不知道途经以前和嵇康、吕安一起住过的竹林时,他心中会是怎样的痛。都破灭了,物是人非,只能思旧,只是“思”,思念的思,思想的思,真正写出来又是另一种欲言不敢言的悲哀。这悲哀不仅仅是在写《思旧赋》的时候有,在司马昭讽他,他不光要忍下来,还要低声下气地去恭维司马昭时更甚。

向秀的心,在那梦幻般的快乐消逝后就已死了大半,剩下的那些是不够他再用以反斥司马氏的。

比之嵇康从容赴死的漂亮收尾,向秀的结局是委屈的,甚至有那么一点窝囊。

曾有一个朋友说竹林七贤都比较孩子气。是的,真是像小孩子的一群怪人。说他们像孩子不仅是因为他们孩子般的执着和脾性,更因他们保有一颗赤子之心。

竹林七贤,七弦古琴。

若将竹林比作琴胆,那七贤便是古琴之七弦,举手抬足间,挥七弦,奏名曲,气韵自生,交响映衬,与林间翠竹中绕了千遍,渐融作一曲绝妙聆乐,冲破那魏晋灰天,无处一片竹林的清明。然,再向外展散,便被那乌云反弹而回,砸断琴弦,砸破琴胆。一把稀世珍琴就这样壮烈地破碎。

七弦古琴名士弹。“琴”毁,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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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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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天宝初年,李白因诗写得出色,被著名诗人贺知章推荐给唐玄宗。唐玄宗很快在金銮殿召见了李白。唐玄宗对李白很欣赏,就封他为供奉翰林,要他在宫在写诗作文。过了一段时间,李白既不见皇帝找他商量国家大事,有没有分派给他什么重要公务,却常常让他陪皇帝和贵妃游山玩水,写“宫中行乐词”。这和李白治国安邦的志向相差太远,因此他常常在苦闷中借酒浇愁。

有一天,皇帝又召见李白,请他起草一份很重要的诏书。恰巧李白刚刚喝完酒,东倒西歪地走到大殿上。他眯着眼往四周看了看,看见站在皇帝身边的一个太监正在很不友好地盯着他。这个太监叫高力士,是唐玄宗最宠信的太监,权力很大,皇太子叫他“阿哥”,王公大臣们称他“阿爹”,四方的奏事都要经过他的手,文武百官没有一个不巴结他的。李白其实早就看不惯高力士的所作所为了,于是趁着这天的酒性对皇帝说:“皇上,我有个小小的请求,不知您准不准?”皇上因为急着要李白写诏书,便着急地说:“你有什么要求,尽管讲。”李白说:“我刚喝了点酒,因此无法像平常那样很恭敬地写文章。请皇上准许我穿戴随便一点,这样我才能把这篇诏书写得符合您的要求。”皇上想了想,摸着胡子说:“既然这样,我就准许你随便一点吧。”于是,李白伸了个懒腰说:“我穿的鞋太紧了,要换一双松一点的便鞋。”皇帝便立即叫人给他取双便鞋来换。李白趁机向站在一旁的高力士把脚一伸:“给我把鞋脱了!”高力士看看伸在他面前的脚,又看看玄宗毫无表示,只好顺从地给李白脱下靴子。

这一次,李白可给那些受高力士欺负的人出了口气,但高力士平时作威作福搞惯了,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侮辱,这件事使他很愤怒,于是他就经常在唐玄宗面前说李白的坏话。唐玄宗对李白渐渐冷淡下来。李白在这样的环境里再也待不下去了,只得离开长安,再次到外地游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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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历史典故:一诺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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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千金是汉语成语,意思是指许下的一个诺言有千金的价值。比喻说话算数,极有信用。也叫千金一诺。不妨看看一诺千金。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西汉)司马迁《史记·季布栾布列传》。

【释义】诺:许诺。许下的一个诺言有千金的价值。比喻说话算数,极有信用。

历史典故

秦朝末年,在楚地有一个叫季布的人,性情耿直,为人侠义好助,只要是他答应过的事情,无论有多大困难,他都会设法办到,因此广受大家的赞扬。

楚汉相争时,季布是项羽的部下,曾几次献策,使刘邦的军队吃了败仗。项羽兵败后,季布孤身一人杀出重围,开始了他亡命天涯的生活。而当了皇帝的刘邦一想起这事,就气恨不已,于是下令通缉季布。

那些仰慕季布的人,都在暗中帮助他。不久,季布化装后,到山东一户姓朱的人家当佣工。朱家明知他是季布,仍收留了他。后来,朱家去找汝陰侯夏侯婴说情。在夏侯婴的劝说下,刘邦不仅撤销了对季布的通缉,还封他做了郎中,不久又改做河东太守。

季布有一个同乡曹邱生,听说季布做了大官,就马上去见季布。但季布对他有些误会,知道他要来,就虎着脸,准备发落几句,让他下不了台。谁知曹邱生一进厅堂,不管季布的脸色多么陰沉,话语多么难听,只是对着季布又是打躬,又是作揖,要与季布拉家常叙旧,并说:“你我都是楚地人,既是同乡,便应该珍视乡情才对。我听说楚地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得黄金千两,不如得季布一诺。’您是怎么能够有这样的好名声传扬在梁、楚两地的呢?皆因你是我的同乡,我才到处宣扬你啊。你为什么不愿见到我,与我结为朋友呢?”季布听了曹邱生的这番话,对于他的误解顿时消除了,两人从此成为至交。

【成长心语】

诚实守信、信守诺言是为人处世的一种美德,更是为人处世之本。如果一个人言而无信,失去了别人对自己的信任,就如同失去了比千金还宝贵的东西。诚实的人能忠实于事物的本来面目,不歪曲,不篡改事实,同时也不隐瞒自己的真实想法,光明磊落,言语真切,处世实在。诚实的人反对投机取巧,趋炎附势,见风使舵,争功推过,弄虚作假,口是心非。诚实守信首先是一种社会公德,更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历史典故:一诺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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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海瑞刚正不阿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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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严嵩掌权的日子里,别说是严家父子,就是他们手下的同党,也没有一个不是依官仗势,作威作福的。上至朝廷大臣,下至地方官吏,谁都让他们几分。

可是在浙江淳安县里,有一个小小知县,却能够秉公办事,对严嵩下面同党,一点不讲情面。他的名字叫海瑞。

海瑞是广东琼山人。他从小死了父亲,靠母亲抚养长大,家里生活十分贫苦。二十多岁他中了举人后,做过县里的学堂教谕,教育学生十分严格认真。不久,上司把他调到浙江淳安做知县。过去,县里的官吏审理案件,大多是接受贿赂,胡乱定案的。海瑞到了淳安,认真审理积案。不管什么疑难案件,到了海瑞手里,都一件件调查得水落石出,从不冤枉好人。当地百姓都称他是“青天”。

海瑞的顶头上司浙江总督胡宗宪,是严嵩的同党,仗着他有后台,到处敲榨勒索,谁敢不顺他心,就该谁倒霉。

有一次,胡宗宪的儿子带了一大批随从经过淳安,住在县里的官驿里。要是换了别的县份,官吏见到总督大人的公子,奉承都来不及。可是在淳安县,海瑞立下一条规矩,不管大官贵戚,一律按普通客人招待。

胡宗宪的儿子,平时养尊处优惯了,看到驿吏送上来的饭菜,认为是有意怠慢他,气得掀了饭桌子,喝令随从,把驿吏捆绑起来,倒吊在梁上。

驿里的差役赶快报告海瑞。海瑞知道胡公子招摇过境,本来已经感到厌烦;现在竟吊打起驿吏来,就觉得非管不可了。

海瑞听完差役的报告,装作镇静地说:“总督是个清廉的大臣。他早有吩咐,要各县招待过往官吏,不得铺张浪费。现在来的那个花花公子,排场阔绰,态度骄横,不会是胡大人的公子。一定是什么地方的坏人冒充公子,到本县来招摇撞骗的。”

说着,他立刻带了一大批差役赶到驿馆,把胡宗宪儿子和他的随从统统抓了起来,带回县衙审讯。一开始,那个胡公子仗着父亲的官势,暴跳如雷,但海瑞一口咬定他是假冒公子,还说要把他重办,他才泄了气。海瑞又从他的行装里,搜出几千两银子,统统没收充公,还把他狠狠教训一顿,撵出县境。

等胡公子回到杭州向他父亲哭诉的时候,海瑞的报告也已经送到巡抚衙门,说有人冒充公子,非法吊打驿吏。胡宗宪明知道他儿子吃了大亏,但是海瑞信里没牵连到他,如果把这件事声张起来,反而失了自己的体面,就只好打落门牙往肚子里咽了。

过了不久,又有一个京里派出的御史鄢懋卿(鄢音yān,懋音mào)被派到浙江视察。鄢懋卿是严嵩的干儿子,敲榨勒索的手段更狠。他到一个地方,地方官吏要是不“孝敬”他一笔大钱,他是不肯放过的。各地官吏听到鄢懋卿要来视察的消息,都犯了愁。但是鄢懋卿偏又要装出一副奉公守法的样子,他通知各地,说他向来喜欢简单朴素,不爱奉迎。

海瑞听说鄢懋卿要到淳安,给鄢懋卿送了一封信去,信里说:“我们接到通知,要我们招待从简。可是据我们得知,您每到一个地方都是大摆筵席,花天酒地。这就叫我们为难啦!要按通知办事,就怕怠慢了您:要是像别地方一样铺张,只怕违背您的意思。请问该怎么办才好。”

鄢懋卿看到这封信揭了他的底,直恼得咬牙切齿。但是他早听说海瑞是个铁面无私的硬汉,又知道胡宗宪的儿子刚在淳安吃过大亏,有点害怕,就临时改变主意,绕过淳安,到别处去了。

为了这件事,鄢懋卿对海瑞怀恨在心,后来,指使他的同党在明世宗面前狠狠告了海瑞一状,海瑞终于被撤了淳安知县的职务。

到严嵩倒了台,鄢懋卿也被充军到外地,海瑞恢复了官职,后来又被调到京城。

海瑞到了京城,对明世宗的昏庸和朝廷的腐败情况,见得更多了。那时候,明世宗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上朝,他躲在宫里一个劲儿跟一些道士们鬼混。一些朝臣谁也不敢说话。海瑞虽然官职不大,却大胆写一道奏章向明世宗直谏。他把明王朝造成的腐败现象痛痛快快地揭露出来。他在奏章上写道:“现在吏贪官横,民不聊生。天下的老百姓对陛下早就不满了。”

海瑞把这道奏章送上去以后,自己估计会触犯明世宗,可能保不住性命。回家的路上,顺道买了一口棺材。他的妻子和儿子看到全吓呆了。海瑞把这件事告诉了亲人们,并且把他死后的事一件件交代好,把家里的仆人也都打发走了,准备随时被捕处死。

果然,海瑞这道奏章在朝廷引起了一场轰动。明世宗看了,又气又恨,把奏章扔在地上,跟左右侍从说:“快把这个人抓起来,别让他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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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岳飞拜师周侗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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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回,岳飞家住的小镇上来了一个叫周侗的老爷爷,他的武艺非常高强,但他从来都不欺负好人。岳飞就和一些小朋友跟着周侗爷爷练武术了。岳飞训练时不怕吃苦,他从来不像一些小朋友那样偷懒,所以,武艺长进得非常快,经常得到周侗爷爷的夸奖。周侗爷爷的绝招是射箭,岳飞很想让周侗爷爷早点教给他。可是周侗爷爷老是不教岳飞,却让他苦练基本功:蹲马步,头上顶一个小碗,一站就是半天;或是老让他一个劲踢腿、弯腰。为此,小岳飞很不高兴,小嘴成天噘得老高老高,都可以挂一个小水壶了。岳飞回到家里,将这事告诉妈妈,妈妈这样跟他说:“练武术就像盖房子,地基必须打牢,然后一块砖一块砖地砌上去,如果地基打得不扎实,墙砌得不牢,这个房子不久就要垮下来,所以老师让你练基本功,也是为了让你将来能够有一身过硬的本领埃”后来,周侗爷爷知道了这件事,有一天他特意将自己珍藏了多年的长弓取出来交给岳飞说:“如果你能拉开这张弓,我就教你射箭。”小岳飞满不在乎地看了看弓,又看了看周侗爷爷说:“行啊,我要拉开了,你可不许耍赖皮。”于是小岳飞使出吃奶的劲去拉那张弓,可怎么拉也拉不动,周侗爷爷站在一旁摸着胡须哈哈大笑起来。从那以后,小岳飞练功就更加刻苦了,也不怕练习枯燥的基本功了。

几年以后,小岳飞长成了一个大小伙子。经过几年的训练,岳飞不仅能很轻松地拉弓,而且射出去的箭也是百发百中。他站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对准一片柳树叶,能将柳树叶射中。有一天,他正在练习射箭,突然发现前面的小树林里有一只小白兔正在悠闲地吃着青草,岳飞搭好弓箭对着小兔瞄准,这时小兔也正好抬起头用那双红红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岳飞,岳飞使出全身的力气,正要将箭射出,这时就听有人高喊“不要放箭,不要放箭”。他抬头一看,原来是周侗爷爷。周侗爷爷严厉地批评了岳飞,他让岳飞明白了:学武术不是用来伤害人或小动物的,学武术是用来保家卫国的。后来岳飞和小白兔成了一对很亲密的朋友,每次岳飞在树林里练箭的时候,总有一只小白兔在一旁悠闲地吃草,不时地抬起头,用它那双红红的大眼睛望着岳飞咧嘴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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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鲍叔牙荐管仲历史典故

全文共 1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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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叔牙和管仲是朋友,鲍叔牙是公子小白的师父,管仲是公子纠的师父。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鲍叔牙荐管仲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周平王在公元前年把国都迁到洛邑。从这一年起到公元前年周被秦消灭为止,历史上称为东周。东周又分为两个时代,一般把公元前年到公元前年叫做春秋,把公元前年到公元前年叫做战国。东周是个动荡的时期,周天子一天天丧失了权势和威力,称霸的诸侯国的权力大于天子。到后来周天子的国土只相当于一个很小的诸侯国了。

春秋初期,齐(都城临淄,在今山东淄博)是个大诸侯。公元前年到公元前年,齐桓(huán)公在位。齐桓公即位七年后就开始称霸。他得力于管仲,管仲又叫管敬仲,名夷吾,字仲,治理国家的本事很大。齐桓公任命他为国相以后,齐国一天比一天强大。可是以前管仲却是齐桓公的死敌。这是怎么回事呢?那就不能不归功于鲍叔牙了。

原先,齐国的国君是齐桓公的哥哥齐襄公。齐襄公残暴荒唐,连他的两个兄弟都逃到别国去了。这两个兄弟是两个母亲生的。一个叫公子纠,逃到了鲁国(都城在今山东曲阜)姥姥家。一个叫公子小白,就是后来的齐桓公,逃到了莒(jǔ)国(都城在今山东莒县)的姥姥家。公子纠的师傅是管仲,公子小白的师傅是鲍叔牙。

管仲和鲍叔牙从小就是好朋友。他们分别在当纠、小白公子的师傅以前,合伙做过买卖。鲍叔牙本钱出得多,管仲家里穷,出的本钱少。赚了钱呢,管仲倒多拿一份。伙计不服,鲍叔牙说:“管仲家里难,等着钱用,多分点给他我乐意。”他们俩也一块儿打过仗。冲锋时,管仲排在鲍叔牙后头,退兵时,管仲跑在鲍叔牙前头。人家说管仲贪生怕死。鲍叔牙分辩说,管仲不贪生,不怕死,他的母亲老了,多病,不能不奉养母亲。还说:“他的勇敢天下少有。”管仲听了这些话就对人说:“唉,生我的是父母,了解我的却是鲍叔牙!”

公元前年,齐襄公被人杀死了。第二年春天,齐国的大臣派使者迎接公子纠回去做国君。鲁国的国君鲁庄公亲自派兵护送。管仲怕小白抢在前头,就带着几十辆兵车赶紧走。走到即墨(在今山东平度东南),听人说公子小白已经跑在头里了。管仲使劲地追,追了三十多里路才追上。管仲瞧见公子小白坐在车里,也不多说,偷偷地拿起弓箭,对准了公子小白,“嗖”地一箭射过去。公子小白大叫一声,口吐鲜血,倒在车子里。管仲一看,小白死了,急急忙忙带着人马逃跑。他想公子小白已经被射死,公子纠的君位稳坐了。

谁知道公子小白并没有死,只是咬破舌头,弄得满口的鲜血装死。鲍叔牙护着小白抄小道赶到都城临淄(zī),可是公子纠年龄比公子小白大,照理应该立公子纠。鲍叔牙硬是说服了大臣们,立公子小白为国君,就是齐桓公。齐桓公任命鲍叔牙做宰(最高助手),鲍叔牙推辞不做,说管仲才可以当这个官。

不久,鲁国的兵马送公子纠回到了齐国地界。齐国的鲍叔牙立即请齐桓公发兵抵抗,结果鲁庄公吃了败仗,又把公子纠和管仲带回鲁国。不料齐国的追兵追上门来打。鲁庄公没有法子,逼死了公子纠,拿住管仲。鲍叔牙关照齐国的使者对鲁庄公说:管仲射过齐桓公,齐桓公要报一箭之仇,亲手杀了他。鲁庄公只好把管仲装上囚车,押回齐国。管仲明白,自己能活着回去,全是鲍叔牙的主意。原来鲍叔牙要举荐管仲帮助齐桓公治理齐国,怕鲁国先杀管仲。等到管仲一回到齐国,鲍叔牙就亲自到城外迎接。

接着,鲍叔牙大力把管仲保举给齐桓公。齐桓公说:“他拿箭射我,要我的命,你还叫我用他吗?”

鲍叔牙说:“那会儿他是公子纠的师傅,管仲自然冒死帮着公子纠啦。管仲的本领比我强十倍。主公要是用他,他准能给您立大功。”

齐桓公听了鲍叔牙的话,立即拜管仲为相国。鲍叔牙反倒做了管仲的副手。

管仲当相国以后,发挥他的政治才能,大力实行改革,使齐国的国力迅速增强。七年后,齐桓公就称霸四方,不久齐桓公就成了春秋第一霸。他尊称管仲为仲父。鲍叔牙则一心为齐国着想,甘居管仲之下,历史上传为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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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杜甫遇李白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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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杜甫相遇,在744年。那年,李白43岁,杜甫32岁,相差11岁。

其实,李白不仅在实际年龄上比杜甫大11岁,而且在诗坛辈分上整整先于杜甫一个时代。

两人见面时,李白已名满天下,杜甫还只是崭露头角。杜甫早就熟读过李白的很多名诗,此时一见真人,崇敬之情溢于言表。一个取得巨大社会声誉的人往往会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轻松和洒脱,这种风范落在李白身上更是让他加倍地神采飞扬。眼前的杜甫恰恰是最能感受这种神采的,因此他一时全然着迷。

李白见到杜甫也是眼睛一亮。他历来不太懂得识人,经常上当受骗,但那是在官场和市井。如果要他来识别一个诗人,他却很难看错。即便完全不认识,只要吟诵几首,交谈几句,便能立即作出判断。杜甫令他惊叹,因此二人很快成为好友。他当然不能预知,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将与他一起成为执掌华夏文明诗歌王国数千年的最高君主而无人能够觊觎;但他已感受到,无法阻挡的天才之风正扑面而来。

他们喝了几通酒就骑上了马,决定一起去打猎。

他们的出发地也是见面地,在今天河南省开封市东南部,旧地名叫陈留。到哪儿去打猎呢?向东,再向东,经过现在的杞县、睢县、宁陵,到达商丘,从商丘往北,直到今天的山东地界,当时有一个大泽湿地,这便是我们的两位大诗人纵马打猎的地方。

当时与他们一起打猎的,还有一位着名诗人高适。高适比李白小3岁,属于同辈。这位能够写出“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这种慷慨佳句的诗人,当时正在这一带“混迹渔樵”“狂歌草泽”。也就是说,他空怀壮志在社会的最底层艰难谋生,无聊晃悠。这是他的“地盘”,沟沟壑壑都了然于心,由他来陪猎,再合适不过。

挤在他们三人身边的,还有一个年轻诗人,不太有名,叫贾至,比杜甫还小6岁,当时才26岁。年龄虽小,他倒是当地真正的主人,因为他在这片大泽湿地北边今天山东单县当县尉,张罗起来比较方便。贾至还带了一些当地人来凑热闹,其中也有几个能写诗的。

于是,一支马队形成了。在我的想象中,走在最前面的是高适,他带路;接着是李白,他是马队的主角,由贾至陪着;稍稍靠后的是杜甫,他又经常跨前两步与李白并驾齐驱;贾至带来的那些人,跟在后面。

当时的大泽湿地,野生动物很多。他们没走多远就挽弓射箭,扬鞭跃马,奔驰呼啸起来。高适和贾至还带来几只猎鹰,这时也像闪电般蹿入草丛。箭声响处,猎物倒地,大家齐声叫好,任何人的表情都不像此地沉默寡言的猎人,更像追逐嬉戏的小孩。马队中,喊得最响的是李白,而骑术最好的应该是高适。

猎物不少,大家觉得在野地架上火烤着吃,最香最新鲜,但贾至说早已在城里备好了酒席。盛情难却,那就到城里去吧。到了酒席上,几杯酒下肚,诗就出来了。即席吟诗的不是别人,是李白和杜甫,连高适也只能躲在一边了,真是奢侈至极。

诗有典雅的面容,但它的内质却是生命力的勃发——无论是诗的个体、诗的群体、诗的时代都是这样。没有生命力的典雅,就不是我们喜欢的诗。因此,由诗人用马蹄写诗的旷野,实在可以看作被我们遗落已久的宏大课本。

诗人用马蹄写诗的地方也不少,但这儿,是李白、杜甫一起在写,这如何了得。

在那次打猎活动中,高适长时间地与李白、杜甫在一起,并不断受到他们鼓舞,决定要改变一种活法。很快,他就离开这一带,游历去了。

李白和杜甫从秋天一直玩到冬天。分手后,第二年春天,二人又在山东见面,高适也适时地赶了过来。不久,又一次告别,又一次重逢,那已经是秋天了。当冬天即将来临的时候,李白和杜甫这两位大诗人永久地别离了。

当时他们都不知道这是永诀,李白在分别之际还写了“何时石门路,重有金樽开”的诗,但金樽再也没有开启。因此,这两大诗人的交往期,一共也只有一年多一点,中间还有不少时间不在一起。

世间很多最珍贵的友情都是这样,看起来亲密得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细细一问却很少见面。相反,半辈子坐在一个办公室的,很可能尚未踏进友谊的最外层门槛。

就在李白、杜甫别离的整整10年之后,安史之乱爆发。那时,李白已经54岁,杜甫43岁。他们和唐代一样,都青春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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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国近现代历史典故大全

全文共 3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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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的今义,《现代汉语词典》释作“诗文里引用的古书中的故事或词句”。《辞海》、《辞源》的释法与此有类,说是“诗文中引用的古代故事和有来历出处的词语”。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中国近现代历史典故大全,欢迎阅读。

1、 曹雪芹与《红楼梦》:康熙下江南的时候,经常住在一个织造官曹玺家中,曹玺的妻子孙氏是康熙小时候的奶母,因受到康熙的眷顾,且织造又是个赚钱的差使,因此曹家成了一个豪门,雍正即位后,因皇室内部的纠纷牵连了曹家,雍正将曹氏抄家革职,曹家没落。曹玺有一子,名曹霑(zhan),字雪芹,立誓将自身经历写一部反映当时社会生活的小说《石头记》,就是后来的《红楼梦》,写至第八十回,因儿子夭折,含恨而终;另一个文学家高鹗续写了后四十回,使《红楼梦》成为了一部完整的小说。《红楼梦》与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施耐庵的《水浒传》、吴承恩的《西游记》并称中国古代四大名著。

2、 纪晓岚与《四库全书》:乾隆年间,由学者纪昀(纪晓岚)为总纂官,合同戴震、姚鼐(nai)用了十年的工夫,完成了《四库全书》的编纂,分经、史、子、集四部,为后人研究我国的丰富文化遗产作出了重大的贡献。纪晓岚,“铁嘴”一张,外号,纪大烟袋。

3、 《明史》:是一部记述明代历史的清代官修纪传体史书,编著耗时95年,是我国历史上纂修时间最长的一部官修史书。

4、 圆明园:乾隆九年(公元1744年),圆明三园:圆明园、长春园、绮春园建成,是清代北京西北郊五座离宫别院规模最大的一座,后为英法联军损毁。

5、 白莲教起义:公元1796年乾隆帝禅位于十五子顒琰,是为嘉庆帝,自为太上皇。同年,川陕鄂等省发起白莲教起义,历时九年,被清廷镇压。白莲教有一位女领袖叫王聪儿,嘉庆三年(公元1798年)罹难,年仅22岁。

6、 公元1839年,林则徐在广东严厉禁烟,责令英商缴烟,共缴获200多万斤,在虎门烧毁。次年英国以此为由发动中英鸦片战争。(1840年—1842年)。

7、 1644年,吴三桂引清兵入关,同时,南明福王、鲁王、唐王、桂王等抗清政权先后建立。5月,拥立福王朱由崧(song)为皇帝,在南京建立政权。1645年,清兵挥军南下,至扬州遭到抗清英雄史可法的顽强抵抗,因寡不敌众,扬州陷落,史可法英勇就义,清兵在扬州城疯狂屠杀十日,数十万人丧生,此为历史上有名的“扬州十日”大屠杀。5月,清兵攻陷南京,弘光政权覆灭,福王被俘,次年被杀。南京失陷后,又有鲁王、唐王建立政权抗清,于1646年先后被灭。而后大顺农民义军先后出现两次抗清高潮,均因内部问题导致失败。公元1664年,清兵入关20年,终于平定了大陆。

8、 三藩之乱:清兵入关后,为清朝出力最大的明朝降将有: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吴三桂。清廷平定南方后,暂由吴三桂等人镇守,吴三桂镇守云南、尚可喜镇守广东、耿精忠(耿仲明之孙)镇守福建,孔有德的女婿孙延龄镇守桂林。1673年11月康熙帝下诏削藩,吴三桂、尚可喜、耿精忠三番之乱起,1681年康熙帝平定三藩之乱,清廷才真正在大陆完成了统一。

9、 1683年,清朝福建水师提督施琅率领大军进攻台湾,郑氏伤亡惨重,郑氏大权投降大清,至此全国统一。

10、 雅克萨的胜利:明朝末年,沙皇俄国向黑龙江地区大举进犯,占领了黑龙江北岸的雅克萨城,清政权进关以后,派兵收复了雅克萨,公元1689年,双方在平等基础上签署了《尼布楚条约》,划分了两国边界。

11、 清朝文字狱:自清军入关至清朝灭亡,文字狱与大清相始终,前清尤甚,肇于顺治,渐于康熙,烈于雍正、乾隆,清朝文字狱成为阻碍中华文明发展的一大桎(zhi)梏(gu)。

12、 公元1842年,中英签署不平等的《南京条约》,主要内容是开放广州、上海通商,协定海关税则,割让香港。从此,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

13、 公元1843年,中英签订《五口通商规章》,在香港公布实行,又签订了《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

14、 公元1844年,中美签订《望厦条约》,中法签订《黄埔条约》,美国、法国获得了同英国同样的权力。

15、 公元1851年,洪秀全在广西桂林金田村起事,建号“太平天国”,自称“天王”,攻克永安后,洪秀全在永安封杨秀清为东王、冯云山为南王、萧朝贵为西王、韦昌辉为北王、石达开为翼王。1853年,太平军攻克南京,改名天京,定为国都,颁布《天朝田亩制度》;1856年,太平天国内讧,北王韦昌辉杀死东王杨秀清及其部下2万余人,天平天国渐趋败亡,1864年洪秀全病逝,清军攻入南京,太平天国败亡。

16、 公元1856年,英国以“亚罗号”事件为由发起第二次鸦片战争(1856-1860),法、美、俄也出兵加入。1858年,清廷与俄签订《瑷珲条约》,俄割占大片领土;同年,英法联军攻陷大沽,清廷又与英法两国签订《天津条约》,允许其自由传教等;1860年,英法联军逼近北京,咸丰皇帝逃往热河(河北承德),英法联军进犯圆明园,并将圆明园洗劫一空,制造了震惊中外的“火烧圆明园”事件,然后抢劫了万寿山、玉泉山、香山等几处属园中的文物,并放火第二次大焚烧。同年清廷分别与英、法、俄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内容为割让大片土地,赔偿大量财物等。

17、 公元1861年,清政府命曾国藩统辖江苏等四省军务,洋务运动(1861-1894)开始,创办军事工业、实业,编练陆海军,设西式学堂。

18、 公元1883年,中法战争(1883-1885)爆发,黑旗军在越南打败法国,击毙法将李维业,取得纸桥大捷。两年后签订《越南条约》,法国占领越南。

19、 公元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1894-1895)爆发,1895年,中日签订《马关条约》。

20、 公元1897年,德国借口巨野教案,出兵强行租占胶州湾。同年,沙俄大举侵入旅顺,强占旅顺和大连。

21、 公元1898年,光绪帝根据康有为等人的奏章,下诏定国事,施行戊戌变法,百日后慈溪太后发动政变,新政被彻底推翻,光绪帝被幽禁,谭嗣同、康广仁、林旭、杨深秀、杨锐、刘光第等维新人士被害,史称“戊戌六君子”,康有为、梁启超逃往日本,只维持一百日的戊戌变法失败,史称“百日维新”。

22、 1899年,义和团运动爆发于山东,义和团打着“扫清灭洋”的口号,与帝国主义侵略者及其走狗清朝统治者进行着不懈的战斗。最终由于农民阶级的局限性,在国内外敌人的夹击下失败。

23、 公元1901年,清代表李鸿章与11国(英、法、日、俄、德、美、意、奥、西、比、荷)公使签订《辛丑条约》,中国完全陷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深渊。

24、 1905年,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在日本东京成立,孙中山在发刊词中提出“三民主义”。

25、 武昌起义:1911年10月10日熊秉坤率领新军工程第八营首先发难,打响了辛亥革命的第一枪,次日攻占武昌城,武昌起义胜利。10月11日,湖北军政府在武昌宣告成立,宣布废除清朝“宣统”年号,改国号“中华民国”。这是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起义以来第一次胜利。

26、 中华民国成立: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胜利以后,全国各地纷纷响应,先后有14省和上海、重庆宣布独立,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孙中山返国被推为临时大总统,定1912年为中华民国元年,中华民国的成立标志着统治中国260多年的清王朝的灭亡和中国延续2000多年的封建帝制的结束,标志着中国历史上资产阶级共和国的诞生。

a) 反动势力袁世凯在帝国主义的支持下篡夺革命成果,1911年4月1日,孙中山迫于内外压力妥协,正式解职,让位给袁世凯,袁世凯开始北洋军阀的独裁统治,而后又有张勋复辟,但均因违背了民主的潮流,很快都垮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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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弟子应联历史典故

全文共 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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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先生欲考弟子学才。

一日,先生出上联,要弟子应对下联。

先生出:海棠;弟子应对:山药。

先生又出:一枝,一枝海棠;弟子应对:半截,半截山药。

先生再出:斜插,斜插一枝海棠;弟子应对:倒挂,倒挂半截山药。

接着,先生点点头,又续上:鬓角,鬓角斜插一枝海棠;弟子脱口而出:胯下,胯下倒挂半截山药。

先生心中不悦,但还是接着续:小姐;先生不往下说了。

弟子略加思索,对上:大汉。

先生面色难看,仍然接着:偷看!

弟子心想好对呀,紧跟着:梦见!

先生生气了,提高嗓门:无--耻!弟子大声应道:有情!!!

先生摇摇头,叹了口气:弟子。先生心想,看你如何应对。

弟子为难了,总不能拿先生来应对呀,暗自思量一番,终于想到了一个合适的词:师母!

先生脸色铁青,一声不吭转身走了。

弟子心中好生奇怪,怎么一回事?细细品味猛然发现对联上出了问题,暗暗叫苦不迭。

原来连起来就成了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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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猜灯谜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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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欢乐一时愁,想起千般不对头。如若想得千般到,自解忧来自解愁。

这首诗就是一个谜语,它的谜底正是"猜谜"。相传,两千多年前,就有了猜谜这种活动。那么,猜谜咋又变成灯谜了呢?这里还有个故事呢!

据传,很早的时候,有个姓胡的财主,家财万贯,横行乡里,看人行事,皮笑肉不笑,人们都叫他"笑面虎"。这笑面虎只要看见比自己穿得好的人,便象老鼠给猎捋胡子──拚命巴结;对那些粗衣烂衫的穷人,他则象饿狗啃骨头──恨不得嚼出油来。

那年春节将临,胡家门前一前一后来了两个人,前边那人叫李才,后边那个叫王少。李才衣帽整齐华丽,王少穿得破破烂烂。家丁一见李才,忙回房禀报,笑面虎慌忙迎出门来,一见来客衣帽华丽,就满脸堆笑恭敬相让。李才说要"借银十两",笑面虎忙取来银两。李才接过银两,扬长而去。笑面虎还没回过神来,王少忙上前喊道:"老爷,我借点粮。"笑面虎瞟了他一眼,见是衣着破烂的王少,就暴跳如雷地骂道:"你这小子,给我滚!"王少还没来得及辩驳,就被家丁赶出大门。

回家的路上,王少越想越生气,猛然间心生一计,决定要斗斗这个笑面虎。

转眼间,春节已过,元宵将临,各家各户都忙着做花灯,王少也乐哈哈地忙了一天。到了元宵灯节的晚上,各家各户街头房前都挂上各式各样的花灯,王少也打出一顶花灯上了街。只见这花灯扎得又大又亮,更为特别的是上面还题着一首诗。王少来到笑面虎门前,把花灯挑得高高的,引得好多人围看。笑面虎正在门前观灯,一见此景,忙也挤到花灯前,见灯上题着四句诗,他认不全,念不通,就命身后的帐房先生念给他听。帐房先生摇头晃脑地念道:

头尖身细白如银,论秤没有半毫分,眼睛长到屁股上,光认衣裳不认人。

笑面虎一听,只气得面红耳赤,怒眼圆睁,哇哇乱忠:"好小子,胆敢来骂老爷!"喊着,就命家丁来抢花灯。王少忙挑起花灯,笑嘻嘻地说:"老爷,咋见得是骂你呢?"笑面虎气呼呼地说:"你那灯上是咋写的?"王少又朗声念了一遍。笑面虎恨声说:"这不是骂我骂谁?"王少仍笑嘻嘻地说:"噢,老爷是犯了猜疑。我这四句诗是个谜。谜底就是针,你想想是不是?"笑面虎一想:可不哩!只气得干瞪眼,没啥说,转身狼狈地溜起了。周围的人见了,只乐得哈哈大笑。

这事后来越传越远。第二年灯节,不少人都将谜语写在花灯上,供观灯的人猜测取乐,所以就叫"灯谜"。以后相沿成习,每逢元宵灯节,各地都举行灯谜活动,一直传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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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有关吴王夫差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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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是在远古时候,中国被分成几十个大大小小的国家,它们之间连年不断地打仗,老百姓被搞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不得安生。如果一遇到灾荒,就更苦啦!吴国也和别的国家一样,经常派军队去攻打周围的邻国。

有一年秋天,吴国遭了水灾,眼看到手的秋谷全部给水淹没了,连谷种都没有收到。

老百姓整天饿着肚子,吴王夫差看到这个情景,心里很是着急,他和大臣们商量,决定亲自领兵攻打北方的齐国,抢些粮食回来度荒年。 一天傍晚,他领着人马走到一个山沟,迷失了方向。他立刻派几个士兵到附近去找个向导来带路。自己则坐在马上等着。不大一会儿功夫,士兵们回来报告说:周围连个人影都没见到。眼看太阳落下山,夫差干脆下令叫人马扎下营盘,等第二天再去找人。

他正准备下马休息,突然看见远处有一个人从草地上飘飘悠悠地向他走来。他感到很奇怪,就手提宝剑向前迎去。走近一看,原来是个年轻的姑娘,那姑娘好看极了,黑黑的头发披到了双肩,圆圆的脸像红红的苹果,两只眼睛一闪一闪的像天上的星星。不等夫差开口,那姑娘就在他的马前施了一个礼问道:“大王,你到哪儿去?”夫差望了望她,答道:“孤王要到齐国去筹粮!”姑娘又问:“那么,你怎么不走呢?” 夫差就把迷路的事告诉了她,并请她带路。姑娘听夫差说完,满口答应下来。她朝夫差笑了笑说:“不过,我在没有给你带路以前,请大王告诉我几件事情。”

夫差听她答应带路非常开心,就说:“好,你说吧。”

姑娘把手指了指天空问道:“大王,你说天上有没有太阳?”

夫差原以为她要问什么难题,一听问的是这个,便哈哈大笑说:“有啊!”

姑娘又问:“大王,你说地上长不长稻谷?”

夫差说:“长啊!”

姑娘接着问:“那么你为什么要到齐国去抢粮呢?”

夫差被姑娘问得怔住了,只好把遭遇水灾筹粮度荒年的事,原原本本告诉了她。姑娘听了夫差的话,跪下叩了一个头说:“大王,我们都是黄帝的儿女,分散居住在四面八方,天下的百姓全是一家人,一家人怎么能互相仇杀呢?”夫差想不到这个年轻姑娘竟敢当面责问他,刚想发作,举剑把她砍了,但转念一想,还得用她带路,只好忍了忍气,大声吼道:“不去打仗,叫我拿什么给百姓吃呀?”

姑娘不慌不忙地说:“大王,只要你使百姓安康,我就会帮你忙的!”

夫差听了半信半疑。心想,口气不小,小小年纪能帮我什么忙?姑娘见夫差怀疑的样子,便转身举手朝地上一划,说也奇怪,大地裂开了一个长长的大口子,一片金光闪闪。夫差连忙跳下马来一看,口子里装的全是饱满的稻谷,足足可供吴国吃好几年。他惊奇极了,忙问姑娘是什么人?这些稻谷又是从哪儿来的?姑娘微微一笑:“大王,我是你脚下的臣民,这稻谷是我每年在收割以后从田野里拾来堆藏到这里的,现在就送给你吧!”

姑娘说完就变成一只蛤模,一蹦一跳地走了。夫差恍然大悟,感动极了,朝着蛤蟆爬去的方向鞠了一躬,打消了去攻打齐国的念头,命令士兵把稻谷搬出来,除留下一些做种外,全部分给老百姓度荒。

吴王和士兵们原地住下来,开垦荒地,播种农田。没过几年,吴国就繁荣富强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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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白首同归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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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首同归”出自《晋书·潘岳传》:“投分寄石友,白首同所归。”

潘岳的父亲潘芘,曾任琅琊内史。潘岳才华横溢,但仕途却不够顺达,经常郁郁不得志。他任过河阳县令、尚书度支郎、太傅主簿等职,后任给事黄门侍郎。

当初,潘岳的父亲潘芘任琅琊内史时,让一个叫孙秀的人做潘岳的随从,孙秀这个人狡猾而聪明,常常自鸣得意。潘岳很厌恶孙秀的为人,多次鞭打、侮辱他,于是孙秀怀恨在心。当赵王司马伦辅佐期政时,孙秀当了中书令。有一次,潘岳在官署里对孙秀说:“孙中书令,你还记得从前与我相处的事情吗?”孙秀回答道:“过去挨打受辱的情景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一天也没有忘记。”于是潘岳知道自己一定会受到孙秀的陷害。不久孙秀诬陷说,潘岳和石崇、欧阳建阴谋帮助淮南王司马允、齐王司马冏举行叛乱。皇帝下令杀死潘岳、石崇等人,并且夷灭三族。潘岳快要被押赴刑场之前。与母亲诀别,说:“母亲多次劝我要懂得满足,多加检点。而我辜负了母亲的教诲!”潘岳和石崇被抓起来时,彼此都不知道对方的情况。石崇先被押赴到刑场,潘岳后到,石崇对潘岳说:“安仁(潘岳字安仁),您也被抓来了!”潘岳说:“这次真是‘白首同所归’了!”潘岳曾写过一首《金谷诗》,歌咏石崇家的别墅金谷园,诗中写道:“投分寄石友,白首同所归。”没想到,“白首同所归”这句诗,竟成了预言吉凶的文字。

归:归向、归宿。

“白首同归” 本指互相之间友情深厚,一直到头发白了,志趣依然相投。形容友谊长久,始终不渝。后来,人们也用它表示年老后同时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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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亲尝汤药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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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我们从小到大听过多少,知道多少,了解又有多少,今天,小编特意为大家推荐亲尝汤药的历史典故,希望大家喜欢!

亲尝汤药: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出处】

《二十四孝》。

【释义】

亲自品尝汤药的热度,是孝顺的一种表现。

【历史典故】

刘恒,是汉高祖刘邦的第三个儿子,初封代王,后来继承皇位,即汉文帝。刘恒是一个有名的大孝子,对他的母后很孝顺,从不怠慢。

有一次,他的母后患了重病,这可急坏了刘恒。他的母后一病就是三年,卧床不起。刘恒亲自为母后煎药汤,并且日夜守护在母后的床前。每次看到母后睡了,才趴在母后床边睡一会儿。刘恒天天为母后煎药,每次煎完,自己总先尝一尝,看看汤药苦不苦、烫不烫,自己觉得差不多了,才给母后喝。

刘恒孝顺母后的事,在朝野广为流传。人们都称赞他是一个仁孝之君。有诗颂曰:“仁孝闻天下,巍巍冠百王;母后三载病,汤药必先尝。”

汉文帝在位24年,重德治,兴礼仪,注重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与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后人为了纪念文帝的伟业和仁政以及他的孝道,将其列为二十四孝之第二孝。

【成长心语】

自古道:“久病床前无孝子”,而刘恒却能做到三年如一日。感恩以孝为先,因为父母的付出远远比山高、比海深。学会去感激别人是自己的一份良心、一份孝心,因为如此才会有和睦,有快乐,有彼此间的敬重。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看待社会,看待父母,看待亲朋,你将会发现自己是多么快乐。打开你的胸怀,让霏霏细雨洗刷你心灵的污染。学会感恩,会使世界更美好,使生活更加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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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凤凰和麻雀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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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鸟之中,凤凰最美。可也怪,它偷偷娶了个最丑的乌鸦做老婆,这还不要紧,那乌鸦还挺厉害,遇事凤凰不能作主,都得乖乖地听老婆的指示和吩咐。

这一天,吃罢早饭,乌鸦没事就飞到大树上观赏大自然的风景,忽然之间,它发现在蔚蓝辽阔的天幕下,衣着五光十色的群鸟,正展翅比翼翱翔在乌鸦的顶头上空,轻歌慢舞,自由自在。

乌鸦嫉妒的很,进而气愤不过,用眼轻蔑地向空中扫了一眼,然后一脑扎入洞中恼羞成怒地冲着凤凰说:

“你还是个鸟王!哼!都把我气死了,成天只知道呆在洞里,也不出去看看,那些比你丑的鸟都能腾空翔飞,看它们多神气!”

乌鸦见凤凰不吭声,就伸出长长的黑咀,在凤凰耳边嘀咕了一阵。凤凰象往常一样,照老婆的话行事。

第二天,凤凰下了一道命令:召集天下群鸟,要一个个把翅膀剪掉,省得他们再在鸟王头上耀武扬威!

众鸟听说鸟王有令,不到一顿饭的功夫,先后都来了,鹔鸠刚落地,孔雀又来了,那边,百灵鸟、鸽子、猫头鹰,还有家鸡……一个接一个地来了。这时乌鸦拖着肥胖的身子,代替凤凰点名查到,结果,众鸟都在,就是麻雀没来,大伙举目四望,就是不见麻雀踪影,乌鸦在凤凰耳边嘟哝了几句,然后高声说:“不等它了,我们开会吧!”

凤凰照着乌鸦的吩咐向大家训了话,然后动手剪翅膀。众鸟一听要剪翅膀,都吓得心惊肉跳,尽管一股劲地向后挤,挤来挤去,凤凰一手抓住家鸡,只听“咔嚓”一声,一对翅膀落了地。正在这时,只听见天那边,传来了“唧唧喳喳”的叫声,大伙一哄嚷起来:

“呵!麻雀来了,麻雀来了!”

凤凰一见麻雀,大发雷霆,冲着就问:“你这小东西,竟敢违抗鸟王之令,为什么迟到了?”

“我……”麻雀低着头慢慢地回答:“禀告鸟王,我在路上有事,耽误了时间!”

“什么事?”乌鸦抢先追问,那付气势凶凶的样子简直把麻雀一口要吞下去似的。

麻雀说:“路上有两个人在争咀,后来越吵越凶,争的不可开交,就打起架来了。一问,原来是这么回事:一个说‘晴天比阴天多,白天比晚上多’,可另一个偏说不是,非认定‘阴天比晴天多,晚上比白天多’不可”。

“那你怎么回答的呢”?凤凰问。

“我回答说:‘晚上比白天多’。”

“那为什么呢?”众鸟插咀问起来。

“白天,就是出太阳的时间,如果把阴天加上夜晚,岂不是晚上比白天多!”

“就这事,也不该迟到!”乌鸦还是不肯饶恕麻雀,马上又追问了一句。

“不,还有!”麻雀赶忙申述:“走不多远,又遇见一件事,一大堆人,看小俩口子在吵咀,只听那男的说:‘世界上男的比女的多’,‘不’,女的马上反驳:‘世界上女的比男的多’,男的不依,女的更不让,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服不了谁,争得脸红脖子粗,差点扭打起来!”“那么,你是怎样解释的呢?”这回,凤凰好奇地追问。

“我对他们说:‘世界上女的多,男的少!’”

“那为什么呢?”凤凰十分不明,奇怪的问。

“这个嘛!”麻雀瞟了凤凰一眼,意味深长地说:“本来世界上,有一男就有一女,可是,现在有很多男人光听女人的话,自己没有主意,受女人的摆布,分派惯了,结果,也就成了女的,所以我说世界上,女人比男人多!”

凤凰一怔,禁不住脸上一阵发热,半天说不出话来,两眼瞪得圆圆的,它恍然大悟,自己遇事失了主意,只受乌鸦老婆的吩咐,干了许多蠢事,当即就叫众鸟回去,自己一气也钻进了洞,空场上只剩下剪了翅膀的家鸡,拖着肥胖的屁股,来回不安地走着,它恼恨凤凰,可更讨厌乌鸦!从此,鸡就飞不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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