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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书画艺术大赛征稿启事【精彩20篇】

日记来源于人们对生活的观察,因此可以记事,可以写人,可以状物,也可以写景,内容广泛。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全国书画艺术大赛征稿启事,方便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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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忠”字书法作品征稿启事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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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是忠县最显著的人文标志。忠县是中国唯一以“忠”字命名的县,建县历史达2300多年,是忠文化的主要发祥地之一。唐太宗因巴蔓子刎首留城,严颜断头不降,意怀忠信故赐名“忠州”。民国二年(1913年)改忠州为忠县。忠县人文荟萃,以“忠文化”为特征的忠县人文精神源远流长,历代忠勇忠义之士辈出,名人贤士交相辉映。忠县人崇尚忠义,素以“关公”为楷模,明清时期全县就兴建了以石宝寨崇圣寺为代表的为纪念“武圣”关羽的关帝庙24座,均系忠文化的展示之地。当前,忠县正在三峡港湾着力打造以忠义精神为主线的“三国”大型山水实景演出。

为展示忠文化,“忠勇、诚信、求实、创新”的忠县精神,忠县人“忠诚老实”的思想品格及“我忠诚、我自信!”的气魄,现特向全国书法界征集毛笔“忠”字书法作品,欢迎国内外广大书法家踊跃参加本次公益活动。

一、活动主题

“我忠诚、我自豪!”

二、征集要求

(一)作品内容为毛笔书写一个“忠”字,字体不限。

(二)作品形式及规格:三尺、四尺、斗方三种,横竖不限,巨幅作品需另行联系。

(三)作品力求艺术性强,充分彰显“忠”的人文精神和时代风貌。

三、权利归属

(一)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二)作者投稿即表示同意本次组委会对其报送作品拥有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征集作品不接受已正式出版和一作多用的作品。

(二)作品须在右下角用铅笔以楷书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三)作品不评奖,直接作为征集作品,用于弘扬“忠文化”的其他公益活动。

(四)凡应征作者,均可得到具有忠州特色的纪念品一件。

五、作品征集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截止。

(二)投稿地址: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大桥路10号—文化委员会(旅游局)宣传营销中心

邮政编码:404300

联系电话:023- 54241083 023—54246923

联 系 人:戴满堂 雷春霞 邓建忠

忠县文化委员会

忠县旅游局

忠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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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2024新春摄影大赛征集作品的启事

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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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弘扬民族文化,展现古老传统和现代文明,天津市西青区委宣传部与区摄影协会等单位联合举办2015新春摄影大赛,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一、 组织形式

主办:天津市西青区委宣传部

承办:《天津日报·聚焦西青》、杨柳青摄影协会

二、 拍摄要求

全国摄影爱好者,凡在春节期间拍摄(手机也可)的风光、人文、民俗摄影作品均可参加。

三、 投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5年3月10日。3月中旬,将聘请市级专业人员评选出30幅等级摄影作品,给予奖励并在本报刊登公布。

四、 投稿要求

本次参赛作品以电子版为主,像素在2MB以上的jpg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xqbs2007@163.com,收件人王璐。

五、作者请注明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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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大兴月季节摄影书画征集活动征稿启事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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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稿时间:

2015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

二、 征稿内容:

本次征集活动分为摄影书画两个竞赛单元。

凡能展示月季缤纷姿态、诠释月季人文魅力的书画、摄影作品均可参赛。作品以月季及其元素、月季与生活、月季与文化为主题,反映广大市民对市花月季的热爱之情为宜。

三、 征稿要求:

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每人投递作品张数总数不超过十幅。单张图片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图片大小不小于2兆。均需标明作品名称。美术作品每人限投两幅。纸质作品及或翻拍作品均可。

因人手有限,所有作品均不退稿,敬请谅解。

四、 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美术作品颁奖时间为2015年12月19日。届时,主办方将依照专家评审意见,并经公示后分别评出摄影、美术作品的各项奖项。

摄影、美术作品征集单元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为鼓励更多影友书画爱好者参与评选,主办方还在此基础上分别特设优秀奖各7名,单项奖各3名。以上奖项均将颁发奖杯或证书。

五、 投稿方式:

电子作品投稿邮箱:daxingyuejijie@163.com

光盘及纸质作品投稿请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D座7层 刘晶收(邮寄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大兴月季节征集”字样)

六、咨询电话:

010 59709888转601

七、参赛须知:

1. 所有作品均需附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2. 参赛作品需在北京市辖区内拍摄或绘制。

3. 所有参评作品仅可进行简单电脑调色,不得使用电脑修图软件对画面固有元素进行拼接、转移。

4. 所有获奖作品组委会将向作者调取原片、原图,以对其获奖资格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

5. 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自理。

6. 主办方日后有权免费使用获奖作品,用于在各类媒介上进行展览、出版、宣传等用途。著作权为作者本人所有。

*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上述全部参赛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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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甘肃廉政网“每周”系列专栏征稿启事

全文共 2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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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打造特色精品栏目,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讲好甘肃廉政故事,甘肃廉政网拟于近期开设“每周”系列专栏,设每周廉政故事、每周漫画、每周话题、每周一案、每周家规家训5个子栏目。现向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作者征稿

一、“每周廉政故事”专栏

1.栏目定位

刊发发生在陇原大地上的古今廉政故事,通过讲述历史人物和党员干部的廉政故事,弘扬廉洁文化,营造向善向上、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

2.稿件要求

(1)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讲述古今廉政故事,要求主题突出、立意新颖、内容丰富,具有吸引力、感染力。

(2)每篇文章配发若干张图片,力求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讲述廉政故事。

(3)为确保稿件真实性,反映历史人物的稿件,需要提供相关文献资料;反映党史人物的稿件,需要加盖当地党史部门公章。

(4)每篇文章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

3.投稿方式

(1)各市州要积极挖掘本地优质廉政资源,通过约稿或自采的方式,组织高质量稿件,每两月向甘肃廉政网报送1篇,首次报送时间为9月15日之前。稿件一经采用,将计入该市州信息采用数量,并支付一定稿酬。

(2)栏目负责人根据了解掌握的素材线索,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约稿。

(3)稿件请报送至gslzwxxbs@163.com,并注明“廉政故事”字样。

(4)联系人:杨霞电话:0931-8922131

二、“每周漫画”专栏

1.栏目定位

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创作,以漫画形式解读党规党纪,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评论廉政热点时事,反映典型案例故事。优先刊发反映甘肃本地反腐倡廉工作的漫画。

2.稿件要求

(1)稿件应为传统讽刺漫画或者时事漫画,主题鲜明,构思精巧,具有较强思想性、评论性、艺术性和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2)稿件必须为作者本人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其他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3)稿件单幅漫画、多幅漫画均可,手绘、电脑绘制均可。纸质作品规格为不大于A3(297mmx420mm)纸质尺寸。电子作品容量不小于2M、不大于10M,文件格式为JPE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00点。

(4)稿件需注明相关信息:标题、内容说明(200字以内)、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3.投稿方式

一般请采用电子投稿,投稿邮箱:982825738@qq.com。也可采用邮寄投稿,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南昌路1648号省纪委宣传部甘肃廉政网,邮政编码:730030。

联系人:毛玉煜电话:0931-8922191

三、“每周话题”专栏

1.栏目定位

主要针对近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热点问题,组织党员干部、专家学者、普通网民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交流或评述,打造纪检监察公众言论平台和工作交流平台。

2.稿件要求

“每周话题”由本周话题、众说、本网观点组成。

本周话题:以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决策部署、社会热点、新闻事件为由头,引入当期讨论的话题。

众说:组织单位、个人集中发表对当期话题的观点、看法,交流相关做法、经验,或精选集纳社会舆论对当期话题的重要观点,形成不同层次、不同视角的各方观点。

本网观点。综合各方观点,紧扣甘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撰写200-300字的本网观点,表达网站态度,正确引导舆论。

3.投稿方式

提前确定并公布要讨论的话题,通过重点约稿、自由来稿等形式组织稿件。稿件要求紧紧围绕话题发表观点看法,交流工作体会,主题突出、言简意赅、精炼短小,每则不超过500字。

投稿邮箱:gslzwszxx@163.com(主题注明“每周话题”)

讨论交流QQ群:374525338

联系人:马翔0931-8922101(传真)

四、“每周一案”专栏

1.栏目定位

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违纪案例进行深度剖析、点评,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2.投稿方式

电子邮箱:gsrblzsy@126.com

联系人:杨恒王彬电话:0931-8922217

五、“每周家规家训”专栏 1.栏目定位

刊发全省各地充满温情、智慧的传统家规家训,弘扬传统家国文化,涵养新时代良好家风。

2.稿件要求

按照官宦世家、经商世家、祠堂村落、主题展馆4类家规家训组稿,要求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稿件主要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1)家规家训所涉家族、家谱、人物等简介,语言精练,400字左右。

(2)家规家训全文或精选。家规家训内容较短的,可以刊发全文;内容较长的,可以精选10条左右。不要求注释。

(3)家规家训所涉家族、家谱、人物、村落、古籍、书法、遗存等相关资料照片若干张。

(4)家族后人特别是家族名人践行家规家训的感悟,或有关专家学者对家规家训的评析。150字左右,配发人物照片。

3.投稿方式

(1)各市州要积极挖掘本地优质家规家训资源,通过约稿或自采的方式,组织高质量稿件。稿件一经采用,将计入该市州信息采用数量,并支付一定稿酬。

(2)栏目负责人根据了解掌握的素材线索,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约稿。

(3)稿件请报送至zonghechu632@163.com,并注明“家规家训”字样。

(4)联系人:程岗电话:0931-8922244

六、稿件刊发及稿酬支付

投稿作品经审核后,于甘肃廉政网刊发,同时在甘肃廉政网手机客户端、“陇原清风”头条号等媒体发布。稿件一经刊发,支付一定稿酬。

甘肃廉政网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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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爱我中华”金誉杯全国书画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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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繁荣文化艺术事业,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发现和选拔书画精英人才,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和大众书画院拟于2015年7月在大众日报社山东传媒大厦举办“爱我中华金誉全国书画作品展”,即日起开始征稿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

承办单位:大众书画院

一、作品征集

1.征稿内容:古今诗、词、名句;英雄志士豪言壮语;表现祖国山水风光的书法绘画;赞美颂扬抗战胜利的历史题材;展望祖国未来的美好愿景等等,凡是与爱国、与社会和谐、与中国梦相关的书画篆刻均可参赛。

2. 征稿范围:面向全国,面向大众,面向所有书画爱好者。年龄、身份、行业、作品件数不限。并欢迎海外华人踊跃投稿。

3. 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一律竖式,无需装裱。

4. 美术作品:画种、尺寸不限,无需装裱;

5.篆刻作品:寄印稿3-5方,附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评审后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出资方档。

6、费用:每件作品收参评费30元,海外汇60美元。参评费用于专家评审、统一装裱、寄发证书奖品等费用,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参加评审。

7、备注:请在作品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码、手机号码,草书、篆书另附释文。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人力所限,恕不退稿。

8、注明:来稿请在信封相应位置注明“爱我中华“金誉杯字样。

二、征稿日期

即日起开始征稿,2015年6月2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7月初展览开幕,活动进程请关注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官方网站(www.shuhuaxiehui.com ) 和大众书画院官方网站(www.zgdzshw.com)。

三、评审

由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大众书画院特邀孔维克、张仲亭、滕西奇、路千里、王建新、张泰捷等知名专家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依据评审细则严格评审,七月初公布评审结果。

四、奖项

1.设金奖1人,奖金5000元;银奖10人,奖金1000元,铜奖30人,精美礼品一件;入展奖200人,颁发入展证书。为体现公平公正,主办单位(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和承办单位(大众书画院)专家作品以特邀身份参展(不参加评奖)。

2、非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和大众书画院会员作品获奖或入展,具备加入“一会一院”条件。

五、收稿和汇款地址

寄稿地址:济南市东关大街5号中泰大厦500室

收件人:**

汇款一律通过邮局(汇款勿在信封中夹寄)。

汇款地址:济南市华龙路8号大众书画院办公室

收款人:**

邮编:***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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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寻找身边的手艺”第二季征稿启事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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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近,返乡归家的温暖行程即将展开,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共同见证记录乡情岁月里手艺的变迁,共同寻找家乡的手艺。几帧图片、几段文字,说一说您家乡的今昔之变,聊一聊家乡手艺关联的风土人情,写一写家乡手工艺里包裹着的过往记忆,或者是关于手艺的新的萌芽和发现。

“寻找身边的手艺”征集活动第二季,寻找家乡的手艺。手艺的价值需要发现、记录和书写,需要万千个体在生活中的建构和创造,正如对我们来说岁月更迭、年节起承、乡愁回望需要有具体而又清晰的载体一样,关于家乡手艺的找寻会是一场记忆、乡愁与现实的对话和共鸣。2016年新春,让我们从家乡的手艺里,留下新的生活体验和文化思考。

一、活动主题

寻找家乡的手艺

二、征集内容

a.手艺风俗,梳理与手艺相关的风土人情、风俗习惯。

b.手艺记录,记录手艺过程,也可以是讲述手艺人的故事、童年的记忆、对手艺的感悟乃至提供手艺线索等等。

c. 村落记录,可以选择村落的历史、民俗、手艺、物件等视角进行介绍,呈现村落的人文风情。

d.来稿可采用文章、图片、视频等表现形式。

三、投稿方式

1.发送邮件至tougao@findcraft.cn;

2.新浪或腾讯微博发布手艺信息,并@寻找身边的手艺;

3.微信查找公众账号"findcraft"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寻找身边的手艺官方微信后,点击微信菜单"上传手艺";

4.登录寻找身边的手艺官方网站(www.findcraft.cn),点击菜单栏"上传手艺"。

四、活动时间

2016年1月20日——2016年3月20日

五、奖励办法

“寻找身边的手艺”征集活动第二季将评选热心参与活动的志愿者,并颁发证书、纪念品。对征集到的优秀稿件,将通过“寻找身边的手艺”微信公共账号发布。并择时举办线上或线下展览。

六、注意事项

所投稿件所涉及的版权、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方对投稿作品拥有制作、展览、出版、宣传等权利。

七、组织机构

主办: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城镇化进程中民族传统工艺美术现状与发展研究”课题组

承办: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寻找身边的手艺”项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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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生态湖北绿色之美”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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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生态湖北绿色之美”为主题,开展摄影大赛,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展现人们对绿色湖北和生态长江的新期盼。

二、作品要求及递交说明

1、作品要求

(1)参赛选手以组照形式参赛(同一主题组图,图片不少于3张);

(2)参赛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向上,能反映湖北各地在生态环保、转型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城市的成果,且不存在版权争议。彩色黑白均可,需简述作品创意或相关情况;

(3)参赛作品应为jpg格式文件,单张照片大小不小于3M。彩色、黑白不限,风格不限,只可对作品做对比度、亮度、饱和度等简单调整,不得做合成、删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5)参赛作品的肖像权、名誉权、署名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2、作品递交

请于2016年10月30日前将参赛作品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按“摄影大赛(专业)-单位-姓名-联系方式”格式报送。

投稿邮箱地址:editor@jm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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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作家精选》征稿启事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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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小朋友们,《小作家精选》开始征稿啦!快用文字记录下你们五彩斑斓的小世界,成就你出书的梦想,留下美好的童年记忆吧!

《小作家精选》本着探索作文教学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方法,发掘、激励和培养作文新秀的宗旨,以更加鲜活、丰富的内容,全面而多样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覆盖读者生活和习作,力求文字鲜活、实用、丰富、有趣,让读者喜欢读、乐于学、能写好!

一、征稿对象:

全国小学三到六年级学生和初中学生。

二、 征稿栏目:

人物介绍馆、叙事直播间、美景大转盘、状物万花筒、想象大世界、抒情感悟园、应用训练营等等。

三、 征稿要求:

1、体裁不限。(只有写得好,没有什么不可以!)

2、文笔流畅,体现积极健康的审美情趣。

3、字数在800字符以内。

4、必须是原创作品。(抄袭是不对的,相信大家都不会去做!)

5、需要带有指导老师的点评。(老师们,请来展示您画龙点睛般的作文指导吧!)

6、投稿作品必须制成word文档,在文章标题下(正文前)注明学校、班级、作者姓名、指导老师姓名、详细地址,作者联系电话或电子信箱。

7、所有来稿版权归主办和承办单位所有。主办和承办单位有编辑发表、出版发行等权利。

8、征稿通过了赠送作文书、荣誉证书、教师指导证书。

四、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 hebeishuhai@163.com

电话:0311-88878299

QQ号:609593879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政法职业学院西院(河北书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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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荆州颂·荆州市第四届书法大展征稿启事推荐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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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弘扬荆楚文化,歌颂荆州建设成就,推进“文化壮腰”,促进我市书法创作水平的提高,荆州市书法家协会举办荆州颂·荆州市第四届书法大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

荆州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荆州市内的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均可参加。

2.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必须是历代(含当代)歌咏荆州的诗词文赋对联,内容积极健康,书体不限,篆书、草书须另附释文。作品尺寸不超过6尺整张,竖式。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三、投稿方式

每位作者根据自己擅长的书体投1-2件作品,以县(市、区)书协为单位集体送交市书协,荆沙城区可自行送交。县(市、区)书协送交作品时必须打印登记表。作品由市书协统一装裱,装裱费由作者承担,展后退还。

四、评审

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由市书协组织评委评出入展作品120件左右,设优秀奖10名,优秀组织奖2名。

五、展览

将于2015年10月在荆州和武汉两地展出。展览之前,出版《荆州颂·荆州市第四届书法大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

1.向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全部入展作者赠送展览作品集一册。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荆州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七、征稿日期

从即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

八、收稿地址

荆州市荆州区屈原路29号

邮政编码:434020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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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2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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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征稿启事(2017年2月20日结束)

2016-10-25 06:50:40 来源: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展示当代中国书坛对书法经典碑帖的学习和研究成果,鼓励广大书法作者植根传统,尊崇经典,努力推出精品力作,推动当代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拟于2017年4月举办“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番禺珠江钢管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的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临摹、创作作品各一件。请在作品背后注明临帖或创作,放入一个信封,一次性寄出。本次展览不收篆刻作品。

(2)内容:临摹作品要求临摹历代经典书法碑帖,投稿时附上所临碑帖复印件及作品释文。临写作品时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创作作品要求应取法临帖对象,与临摹作品的书体、字法等元素基本保持一致,是对临摹对象的学习、思考与升华。

(3)规格:书体不限。尺寸为六尺整张以内(高不超过180cm、宽不超过97cm)。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可根据自己的专长选择最擅长的书体临摹及创作各一件,一次寄出,不接收第二次寄出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审。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人需汇寄退稿费人民币9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两件作品保险费为60元,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90元退还作者。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注明临摹或创作。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投稿创作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http://www.ccagov.com.cn/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所临碑帖复印件、作品释文和创作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不使用流行的仿古底色印刷宣纸。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评审初步定于2017年3月举行。

3、本次展览将维持高抽查比率,实行面试现场计分制,并严查代笔。凡经面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书写或创作作品抄袭他人者(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并被列为今后展览必查对象,同时视面试具体情况将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或通报其所在团体单位,并取消入展资格,直至取消中国书协会员资格。

4、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创作作品,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临摹水平兼及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或使用仿古印刷纸,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展览定于2017年4月下旬在广州举行,届时将展出200位作者一临一创共400件左右的入展作品。

六、出版

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税后)。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中国书协会员参加、入选本次展览,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优秀会员评选、专业人才选拔和邀请参加中国书协举办的学术提名展及专业展览等依据和参考。

5、本次入展作品收藏费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中国书协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达作者;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7年2月20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及汇款地址

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临帖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收稿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珠江钢管办公室

邮编:511450

联系人:吴小梅、王慧珊

电话:020-84558888转2299或2390

手机:18902408016

传真:020-84850688

E-mail:quanguoshufa@126.com

十、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联系人:郭琳,电话010—59759592。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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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魅力新疆美丽于田”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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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的胡杨林风景,由于田县人民政府旅游局主办、于田县中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的本次“魅力新疆美丽于田”摄影大赛,旨在通过组织全国各地优秀摄影师用生动的影像语言,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现和诠释于田县人文、绿色、生态、环保的人文发展理念,对于田县全域旅游的人文风景记录真实的瞬间,于田风光将被更多的人所了解和熟知。

现将有关活动细则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于田县人民政府旅游局

承办单位:于田县中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1月15日

三、参赛作品形式

1。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以便获奖作品可以印刷发表。

2。谢绝提供电脑创意或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即参赛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照片长边要求1800-3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

四、征稿细则

1。 参赛作品内容为于田地区胡杨景观。此次大赛不仅接受传统的相机作品,越来越普及的手机摄影也被纳入征集作品之中,相机或手机拍摄照片均可参赛。

2。投稿数量,每位参赛者作品数量不限,组照算一幅。

3。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原创摄影作品,必须拥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所有参赛作者必须声明参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不声明或拒绝声明的将取消参赛资格。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承担。参赛作品送交后直至使用该作品完毕,如发现参赛作品伪造、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主办单位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撤销已获得的荣誉。如主办单位因使用该参赛作品遭到第三方的侵权主张而导致处罚、经济或名誉损失的,其后果由该作品提供者承担。

4。摄影大赛所有入围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摄影展相关活动宣传、画册制作、展览等相关活动,并不再另付稿酬,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

5。参赛作品不得涉及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如有违反,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6。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所有参赛作品,无论是否获奖均不再退还。

7。本次摄影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摄影大赛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8。每幅投稿作品请于邮件正文第一段落填写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身份证号、地点、联系电话等内容,随参赛作品及著作权声明一并发至报名邮箱。

五、奖项奖酬

(一)、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0名。

(二)、奖酬

一等奖1名,稿酬10000元;

二等奖2名,稿酬各5000元;

三等奖3名,稿酬各2000元;

优秀奖50名,于田本地精美礼品一份。

注:以上稿酬均为税前金额,主办方代扣代缴税金。

六、评审方式

(一)社会征集结束后,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二)作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提交的作品不符合本次征稿主题和征稿细则;

2。逾期送达;

3。不符合投稿要求、资料不齐的作品。

七、投稿邮箱及联系方式

邮箱发送:参赛作者将作品及参赛回执表以电子文件夹形式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hongsen@vip.126.com:,图片JPG文件须注明作者姓名及作品名。

递交时限:请于2016年11月15日之前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递交时限以邮件中标明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0903-6891666

咨询时间:北京时间10:30~13:30 16:0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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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麓湖山赋”征稿启事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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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著名侨乡、人文秀区梅县区南口镇的广东麓湖文化产业园区,是一个集文化观光、运动健身、生态养生、休闲度假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高端文化旅游产业平台。目前已辟有山地型国际锦标赛标准高尔夫运动场、简欧式酒店、鸳鸯湖亲水平台、亲水栈道、杏花湾、百年客侨文化鹿湖避暑山庄、马头岩栈道、燕子谷、景湖阁、比迪儿童乐园、松涛邨休闲木屋别墅群等项目。园区高尔夫球场荣获“2014亚洲十大最具挑战性球场”、“2013—2014中国十佳新球场”和“2015中国100大高尔夫俱乐部”称号,“麓湖挥杆”景观被评选为“梅州十八景”之一。

为展示园区风采,助力打响该园区知名度,拉升我市文化旅游经济,,本报副刊部与广东麓湖山文化产业园区合作,特向社会各界人士征集“麓湖山赋”。

一、征文要求

1、应征文稿要求主题鲜明,语言凝练,风格高雅,具有鲜明的艺术韵律和较强感染力。

2、稿件字数以千字为宜,用典须附简明注释。来稿择优在《梅州日报》副刊版发表,并在梅州网()以及副刊微信推送。

3、作品必须原创,不得抄袭、套改。一经选用,其全部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将拥有其使用权和修改权。来稿请署明撰写人姓名、职业、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稿件请自留底稿,恕不退回。

4、截稿时间:2016年3月26日。

二、奖项设置

征稿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征文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600元;入选奖若干名,奖金各300元。以上均颁发证书。

三、邮函地址

来稿请发电子邮箱:mzrbkejia

feng@126.com;书面来稿请注明“麓湖山赋”字样,寄梅州市江南沿江东路梅州日报社副刊部收;邮政编码:51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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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水韵东平“僧安道一杯”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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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弘扬历代摩崖刻石书法艺术,故在泰安东平举办“韵东平‘僧安道一杯’书法作品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东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

泰安市书法家协会

东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组织机构

主办和承办单位共同组成组织委员会,山东省书法家协会负责组织评审。

三、作品要求

1.书法:书体不限,一律竖幅,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 x 97cm)。不收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2.篆刻:印稿6-8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入展者交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作者均可自由投稿,作品件数不限,须一次性投寄。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审。

4.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5.请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手机号码。作品折叠后,请将写明个人信息的部分露在外面,便于工作人员登记。限于人力,来稿一律不退。

四、评审

评审工作于2017年9月举行,评审结束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出版

本展于2017年11月在山东东平县举行,展出作品200件左右,同时印发《水韵东平“僧安道一杯”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

1.入展约200人,收藏费每人400元;向全部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本展作品集一册。以上事项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2.山东籍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省书协条件之一。

七、征稿日期

即日起征稿,至2017年8月1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活动进程公布在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网站www.sdssfjxh.com。

八、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白佛山景区

联系人:

齐红 13361061776

张佳 13869169991

电话:0538-2222207、2222208。

九、其他事项

1.发现作者代笔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省文联。联系人:邹方臣,0531-68978551。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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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走近梅州非遗”摄影大赛征稿启事建行杯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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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市委宣传部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更好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做好“客家文化大观年”的宣传活动,梅州日报社、梅州市金融文学艺术联合会、梅州市摄影家协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等单位联合组织举办“建行杯·走近梅州非遗”摄影大赛

一、征集主题:

聚焦梅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艺术、传承人物;金融支持文化发展、践行普惠金融取得的成就。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11月30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

入选奖60名,奖金各1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奖金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四、征稿要求:

1.作品为彩色图片,一律以jpg格式提交,并保留原始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不得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文件大小不低于5m,长边不低于3200像素。

2.参赛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3.对获奖作品,主办方可以用于展览、出版及其他公益性宣传,以上均不再另付稿酬,使用者尊重和保留作者的署名权。凡报送作品均视作同意上述约定。

4.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由作者自行负责,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五、投稿方式:

请发电子邮件至邮箱:*******@qq.com,联系人:张冠珍,电话(0753)*******

活动结束后,由主办方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委进行评选。

梅州日报社

梅州市金融文学艺术联合会

梅州市摄影家协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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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关于花样南宁旅游摄影大赛启事最新

全文共 1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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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花样南宁的决定,展示花样南宁旅游风采,塑造花样南宁旅游新形象,提升南宁旅游知名度,进一步推动旅游业成为南宁市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南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于2015年4月15日起举办2015“花样南宁”旅游摄影大赛,通过参赛者在现场拍摄的图片,向市民和游客介绍“花样南宁”美丽的自然风光、风土人情、历史文化、民族风情、城市面貌等,体现花样南宁的生机和活力,记录和展示花样南宁“四季有花、处处有花”的生态宜居之城风采,展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亲水、亲绿、宜商、宜居的花样南宁、花样景区和花样生活。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南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上林县人民政府

承办:南宁日报社 上林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作品征集

1.本次大赛征稿周期为:2015年4月16日—5月4日。

2.投稿方式:发送参赛作品至南宁日报社公共邮箱nnrbztb@163.com

三、参赛细则

1.作品征集范围:凡是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自然风光、环境生态、城市风貌、民俗风情、节庆活动,体现花样南宁的生机和活力,记录和展示花样南宁“四季有花、处处有花”的生态宜居之城风采,展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亲水、亲绿、宜商、宜居的花样南宁、花样景区和花样生活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2.奖项设置

一等奖(自然风光类、城市风貌类、民俗风情类)每类各1幅作品,每幅奖金3000元。

二等奖(自然风光类、城市风貌类、民俗风情类)每类各2幅作品,每幅奖金2000元。

三等奖(自然风光类、城市风貌类、民俗风情类)每类各3幅作品,每幅奖金1000元。

优秀奖82幅作品,每幅奖金200元。

共100幅获奖作品。

3.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2014—2015年期间在南宁市范围内(含所辖各县、区)拍摄的,反映花样南宁人文、风光、风情、名胜古迹和旅游节庆等内容的照片。

(2)参赛作品拍摄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胶片、数码均可;谢绝电脑合成作品,数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及裁剪等适当调整。

(3)参赛作品均为数码相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不能低于5M,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超过15幅,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不超过6幅,按顺序说明。投稿时请附简要文字说明。

(4)参赛作品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作品标题、拍摄地点时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所有提交照片一律不退。

4.权责声明

(1)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如出现剽窃等侵权行为,大赛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侵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主办单位有权使用所有获奖作品,不另付稿酬。

(3)若参赛作品内容涉及艺术、电影、文字、图案或肖像等,参赛者必须在提交作品前即已获得合法使用权或许可。

(4)参赛者若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主办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或取消已获得的奖项并要求返还奖品、奖金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民事责任,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损害赔偿的权利,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

(5)所有参赛作品,作者一经递交,将视为同意执行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主办单位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6)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

(7)本次大赛的评委谢绝参加比赛。

(8)本次大赛截稿日期为:2015年5月4日。

四、作品评选(2015年5月5日-12日)

1.评审会由7名专家构成进行评选。

2.评选过程

(1)初评:首先由评委筛选出150幅作品入围;

(2)复评:在150幅入围作品中筛选100幅进入终评;

(3)终评:从100幅作品中筛选18幅,对入选的18幅作品进行打分,依此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作品;其余82幅作品即为优秀奖。

五、获奖公告(2015年5月14日)

通过区、市主要媒体及相关网站公布获奖名单。

六、颁奖

1.颁奖

在2015年5月19日举行的2015年中国旅游日南宁主会场暨上林生态养生节启动仪式上进行颁奖。

时间:2015年5月19日

地点:(具体待定)

2.旅游摄影展

A.室外展

颁奖仪式后,所有获奖作品在2015年中国旅游日南宁主会场暨上林生态养生节启动仪式现场向公众免费展出3天。

时间:2015年5月19日-21日

地点:(具体待定)

采用标准展架,环绕排列,为观展人群留出足够空间。

B.网络展

在南宁微信、微博、南宁旅游信息网上开辟专版,用于获奖作品的展示。

3.获奖作品图册

评奖结束后将制作《2015“花样南宁”旅游摄影大赛获奖作品集》精美画册1000本,收录所有入围参赛作品,制作规格大气、简约,装帧精美、时尚。

咨询方式:

南宁日报社(联系人:*** 电话:*******)

南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联系人:*** 电话:*******)

南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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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童声里的中国-成长的歌谣”创作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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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谣是有韵的诗歌,校园歌曲是记录梦想与激情的乐章。优秀童谣、校园歌曲能滋润孩子们的心灵,帮助他们增强审美情趣,塑造开朗人格,培养美好情感,养成文明习惯,传承中华美德。通过征集和推广一批优秀童谣、校园歌曲,目的是让孩子们在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首届“童声里的中国-成长的歌谣创作大赛由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明办、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妇联主办;江苏少儿出版社、江苏省音协教育委员会、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童声里的中国”少儿艺术创研活动基地协办;江苏省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承办。

一、参赛条件

童谣创作,面向6-18岁未成年人征稿,同时欢迎社会各界、文学艺术爱好者投稿。校园歌曲创作,年龄不限。

二、投稿期限

2015年8月20日—11月10日

三、作品要求

1、童谣、校园歌曲创作内容:(1)围绕在青少年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创作反映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内容的歌谣;(2)围绕加强未成年人“八礼四仪”文明礼仪养成教育,重点创作反映仪表之礼、餐饮之礼、言谈之礼、待人之礼、行走之礼、观赏之礼、游览之礼、仪式之礼等“八礼”内容的歌谣;(3)围绕学习宣传美德少年先进事迹,重点创作反映青少年尊师孝亲、勤学创新、自强励志、团结助人、诚实正义等道德闪光点的歌谣。

2、童谣作品创作要求:通俗易懂,简洁明快,生动活泼,朗朗上口,体现童心童趣,时代感较强,适合幼儿园、小学生诵读传唱。

3、校园歌曲创作要求:词曲风格朴实明快,清新爽朗,展现青少年蓬勃朝气和健康阳光气质,适合所有未成年人传唱。

4、已在全国、省获奖的作品不再申报。作品坚持原创,拒绝抄袭、剽窃,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投稿方式

1、作品采取实名制报送,同一作者的童谣作品、校园歌曲各限报一个。请在作品最后注明姓名、年龄、学校或单位(含省市全称)、年级、联系方式(家长或老师电话)、指导老师。

2、投稿一律用word附件发送,每个作品限1个word文档,文件名为“作品名称+姓名”,发电子稿至专用邮箱tsldzg61@126.com。同时,校园歌曲简谱或五线谱均可,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寄送,有条件者同时寄送歌曲录音小样CD一份。寄送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江苏省少年儿童文学艺术促进会(南京大学出版社内);邮编:210008。联系人:张锋,手机:13951075263,电话:025-83594833;马如俊,手机:18118998765,电话:025-88802692。

五、活动流程

1. 投稿:2015年8月20日—11月10日。

2. 初评:2015年11月10日—11月19日。

3. 终评:2015年11月20日—11月30日。由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儿歌专家、作曲家、词作家等组成终审评委会,通过个人评审和集体讨论两个评审阶段选出优秀童谣100首,其中,青少年组、成人组分别评出优秀童谣一、二、三等奖;评出最佳校园歌曲20首。获奖名单及作品在江苏省文明网、江苏省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官方网站、各协办单位网站等刊登公示。组委会根据参赛及获奖作品数量、质量等评出优秀指导老师、优秀组织奖。

4.颁奖仪式:2016年1月,在“童声里的中国”少儿艺术创研活动基地(江苏南通)举行颁奖仪式,邀请全国著名儿童文学、儿歌作家、词曲作家和获奖学生、老师、学校代表参加。颁奖活动由江苏广电总台优漫卡通卫视频道录制播出。

5.宣传推广:汇编出版《首届“童声里的中国-成长的歌谣”优秀作品选》,制作最佳校园歌曲CD,入选者免费获赠。组织相关媒体同步发布征评结果,利用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多种途径传播获奖作品。同时,利用中小学校和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校外活动阵地组织,青少年诵读和传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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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迎国庆主题征稿启事

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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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国庆,我们参加了庆祝游行”“那年国庆,我们一起到北京看升旗”“那年国庆,我们在高架桥工程加班”“那年国庆,我们第一次出国旅游”……那年国庆,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平凡但却值得回忆的国庆故事。国庆即将到来,本报与齐鲁网联合举办“金秋十月,有一种记忆叫国庆”征文和老照片征集活动。文字稿件要与国庆有关,字数千字以内;老照片要展现一个与国庆节有关的故事或者与国庆节有关的细节,通过不同时代的国庆照片展示,折射社会发展、祖国成长的历程以及个人的成长经历。

让我们一起来分享国庆记忆中背后的故事。

稿件和照片请发至邮箱:duanpingkuai@163.com

截止时间:201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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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延安市第二届新区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最新

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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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延安市新区开发公司延安市摄影家协会2015年4月23日

在延安新区开工建设三周年之际,为展示新区建设取得的重大进展和新区建设者的风采,弘扬市委、市政府实施“中疏外扩、上山建城”的城市发展主旋律,传递新区开发建设精神的正能量,特举办延安市第二届新区杯摄影大赛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情系新区”为主题,旨在通过广大摄影爱好者高超的技艺手法和光影色彩,定格新区建设过程中让人难忘的瞬间。

二、主办单位

延安市新区管委会、延安市新区开发公司、延安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

延安市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范围

凡2013年6月15日以后拍摄于延安新区内反映各种活动、工地生活、建设场景的摄影作品均可投稿。

投稿作品分为两类:(一)社会活动类(在新区范围内举办的各类活动);(二)工程建设类(施工场面、建设者)。

四、征稿时间

从发布通知之日起至2015年7月28日止,公开广泛征集摄影作品。

五、参赛细则

(一)参赛须是本人2013年6月15日以后拍摄于延安新区内符合征稿范围的两类作品。每人在每类中限投四幅,(每一组照计一幅,每组不超过四幅)不接收改变原始场景及进行图像合成的作品。(作品可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当调整)作品著作权肖像权责任自负。

(二)参赛作品必须是尺寸不小于5×7英寸光面相纸制作。照片背面须注明:作品题目、参赛类别、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详细信息。(作者须对注明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接到作品入选通知后的作者须在当日投送入选作品同一版本不小于5mb的jpg格式电子文件。

(三)投稿参赛不收费、不退稿。不符合前述投稿要求的作品,不予参评。主办方对参赛作品具有非营利性收藏、展览、出版、宣传等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赛

投稿的作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活动的各项规定。

六、获奖作品评选、展出及表彰奖励

本次大赛由专家组成作品评审委员会,评出等级并颁发奖金、奖品及证书(奖金为人民币)。

1、一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证书;2、二等奖4名,奖金各2000元,证书;3、三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证书;4、优秀奖10名,奖金各200元,证书。

七、投稿地址

各县摄影家协会收集或自行投稿的稿件寄送延安市摄影家协会

地址:延安市双拥大道石油支队509室曹天辰收

邮编:716000

电子文件发送邮箱:********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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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大千文化杯·平安中国梦法在我心中”书画摄影作品大赛征稿启

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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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座谈会重要讲话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加快平安甘肃建设和依法治省进程,推进全省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掘优秀法治艺术人才和优秀作品,纪念《甘肃法制报》创刊30周年,特举办“大千文化杯·平安中国梦法在我心中”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大赛

一、大赛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面向全省征集书法、绘画、摄影作品。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委宣传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省安全厅、省文联、甘肃日报社联合主办,省书法家协会、省美术家协会、省摄影家协会协办。

承办单位:甘肃法制报社

协办单位:兰州大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参赛作品征集

(一)题材要求

美术作品要求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为主题进行创作;书法作品要求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为主题内容的诗文、格言、警句等进行创作;摄影作品要求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用镜头艺术再现我省政法战线精神风貌。

(二)作品格式

书法作品以毛笔书法及篆刻为主,书法作品高度不超过六尺。绘画作品包含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速写等,作品尺寸不限。摄影作品为24寸放大照片(不带相框)。所有书画作品请勿装裱(油画、版画、水彩、水粉、速写除外),作品背面请用铅笔以正楷字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三)作品权属

1.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必须保证其所参赛作品属于原创作品,如因参赛作品发生任何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一切后果;如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大赛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

2.参赛作品不收取参评费。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要求退还作品者,请每件另附退寄费50元;油画、版画类作品每件退寄费100元。

3.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大赛解释权归承办方所有。

(四)作品报送

1.征稿时间:自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以邮戳为准。

评选时间:2015年8月

展览时间:2015年9月15日

展览地点:甘肃美术馆、兰州美术馆

2.投稿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123号甘肃新闻大厦21楼甘肃法制报社《西部艺术》编辑部(730000)收

书画组联系人:王林强

电话:13239658922 0931-8156896

摄影组联系人:张增祥

电话:13993152858

3.在挂号邮件上注明“大千文化杯·平安中国梦法在我心中”书画摄影作品大赛字样。

(五)作品评选及入展待遇奖项设置

1.邀请省内和全国著名书画摄影艺术家及有关专家组成大赛艺术评审委员会,负责作品评选。

2.从参赛作品中选出200件入展,并出版《 “大千文化杯·平安中国梦法在我心中”书画摄影大赛作品集》。

3.入选作品作者颁发入选证书、赠送《“大千文化杯·平安中国梦法在我心中”书画摄影大赛作品集》;一、二、三等奖可以作为加入甘肃省书法家协会、甘肃省美术家协会、甘肃省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中书协、中美协会员作品免初评,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大赛组委会邀请省书协、美协、摄影家协会专家评选。

4.书法、美术、摄影作品设特等奖1名,奖金5万元;各设一等奖1名,奖金各10000元;各设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各设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各设优秀奖8名,奖金各1000元(奖金均为税前)。所有获奖作品将在《甘肃法制报·西部艺术》周刊专题刊登。

5.大赛设若干组织奖:请各级政法部门、宣传部门、社会各届及团体动员组织本系统员工踊跃参与活动,精心选拔优秀作品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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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临海“台州府城杯”全国诗词大奖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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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临海,东海之滨的一颗明珠,被文天祥誉为“海山仙子国”,是一座融千年古城深厚底蕴、江南名城秀丽山水、现代城市繁荣昌盛为一体的古城新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临海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古今文人骚客留下了不少名诗隽句。为进一步助推台州府城创建国家5A级景区,提升台州府城的形象品位,打响“千年古城 再忆临海”的旅游品牌。特组织临海“台州府城杯”全国诗词大奖赛,以收集更多的诗词精品,为古城增光添彩。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临海市委、 临海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临海市委宣传部 、临海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临海市文联 、临海市诗词楹联学会。

二、征稿要求

1、应征的诗词作品,以台州府城秀美风光、历史人物和风土人情为主题,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文责自负。要求立意新颖、遣词文雅、表达精练、符合格律,注重艺术性、地域性和景观的个性。

2、每人可投稿1-3首,也可对某一景区或景点、历史人物用组诗词形式投稿(如东湖三章、巾山八咏等)。

3、为方便评奖,这次比赛,诗只收近体诗并限用平水韵,词只收各个词牌的正格并限用词林正韵。

4、主办方对获奖、入围作品享有版权。

5、为了公平公正地办好这次比赛,提高广大诗词爱好者的积极性,临海市诗词楹联学会的会长、副会长,评委及亲属均不参加此次诗词比赛。

三、投稿方式

1、本次投稿一律采用电子版形式,电子稿件发至:fcscds@163.com 。在标题里注明“诗词应征”字样。

2、稿件后面须注明作者姓名、性别、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3、接收稿件截止时间:2017年8 月 31 日。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30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1000元。

五、评选安排

征稿截止后,组委会将邀请诗词名家组成评委。所有作品隐去姓名,公正评选。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初评从来稿中选出入围作品,终评从入围作品中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作品。评选结果将在相关媒体及网络进行公开。颁奖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一惠

联系电话:0576—85158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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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中国陶都醉美安陶”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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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区人民政府对“中国陶都、醉美安陶”的文化定位,为推动安陶文化的复兴,进一步丰富荣昌安陶的内涵和品质,以陶器为载体将书法艺术完美的融入陶文化之中,向世界宣传荣昌、宣传安陶、促进安陶的文化及旅游事业大发展,特举办本次书法作品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荣昌区文学艺术联合会

重庆市荣昌区书法家协会

重庆市荣昌区旅游发展中心

重庆市荣昌区文化委员会

荣昌区安富街道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展览时间

2016年底前

四、展览地点

荣昌区体育馆(暂定)

五、书写内容

本次展览书写内容原则上以吟咏中国安陶的诗、文、联为主,欢迎自撰与安陶有关的诗、文、联作品。

六、征稿范围

凡居住在荣昌区域内,年满18周岁以上的书法工作者及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参加,欢迎荣昌籍在异地的书法爱好者踊跃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性名。

七、征稿要求

1、书法作品书体不限,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作品规格不得超过六尺(180×97公分)整纸、一律竖式。可以少量册页作品投稿。

2、费用:本次展览免收作品评审费。

3、说明: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八、评审

由区书法家协会组织专家对所有来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出入展作品100件。

九、作者待遇

1、为入展作品作者颁发证书,每幅入展作品奖励200元。

2、编印《中国陶都 醉美安陶书法作品集》赠送入展作者每人一册。

3、非荣昌区书法家协会会员入展,可申请加入荣昌区书法家协会。

4、本次展览作者证书,作品集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式工发给作者。开幕式当天未到场的作者,展后在组委会指定的地点领取或邮寄。

十、说明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问题,经组委会核实,取消入展资格。

2、所有来稿作品一律不退。展出后作品归陶都博物馆永久性收藏。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所有作品主办单位有展出、编辑出版、宣传发行、收藏的权利。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荣昌区书法家协会。

十一、收稿地址

荣昌区昌元街道后西二街张大毅装裱店。

邮编:402460 张大毅 电话:1522319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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