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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全职高手》较火的原因【精选20篇】

《红与黑》是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自1830年问世以来,赢得了世界各国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特别为年轻人所喜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这部的小说的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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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原因法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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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原来……”引出探究和剖析事理的文字,从因果关系上把论点和论据联系起来。具体说就是对事例中的行为,沿着“为什么”这条思路,探求其根源,发现其本质,使内容逐步深化。

例,如为了证明“人要立志”这一论点,举了这样一个事例:据说,牛顿小时候并不聪明,有一次,父亲叫他在门上打个洞,让猫和狗出入方便些,他却打了两个洞,说是因为有两只小动物。尽管如此,牛顿在立志探索科学奥秘的过程中,因刻苦钻研取得了累累硕果。一个人立了志,就像机器上安了发动机,就有了使不完的劲。牛顿就是因为在这“使不完的劲”的推动下,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成为著名的科学家。

例如,五十年代初,钱学森冲破重重阻拦,终于回到了新中国的怀抱。美国海军次长金波尔在得知他要回国时,立即给美国移民当局写信,声称:“我宁肯把这家伙毙了,也不能让他回国。因为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的东西,他知道得太多了。任何时候,他一个人都足以抵得上五个现代加强机械师。”(材料句)为什么他(钱学森)一个人任何时候都足以抵得上五个师呢?还不是因为为他的头脑里掌握了太多高深、前沿的现代科学理论和高精尖的现代科学技术?还不是因为这些关于“原子能量”的“知识”足以增强一个国家的实力甚至改变整个世界、决定人类命运?(分析句)可见,知识就是力量。(结论句)

当堂训练:在省略号处写上分析的内容。一千个“0”,也比不上一个“1”。(材料句)…… ……(分析句)空谈永远比不上实干,空想永远不如务实。(结论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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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主题的表现形式

全文共 1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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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微知著,以近知远。明显特点是“小”,字数千字左右,人物少,情节简单。但要小而精,微而妙,以少胜多, 并成为社会某一方面的缩影,以微观反映宏观。现实感强,迅速轻便,充满生活气息,但要写出艺术境界的“远”,使人联类无穷。

(二)博采众长,不拘一格。小说广泛吸取其它文章和艺术体裁的长处,可以称为“模糊小说”。①吸收新闻长处, 及时敏锐地反映社会生活,适合报纸选载。②吸收影视特长, 在同一时间结构起一组生活画面。如《!—?》,写在深夜城市中,A司机恶作剧地长时间按喇叭,B将军被惊醒,C作家打断思路,D病孩被折磨……③吸收寓言特长,结尾道出哲理。如《杰克和水手》。 ④吸收小品特长,具有较强的讽刺性。⑤吸收散文特长,多采用第一人称, 淡化情节,体现一种思想寄托和艺术追求。如《永远的蝴蝶》。 小说还吸收了诗歌、论文、神话、科幻故事等特长, 是作者进行艺术探索的广阔天地。

(三)取材精确,镜头小说。 短篇小说写横断面如《孔乙己》,尽管只有二千来字,但写出了一个社会横断面, 除代表旧时代乡村知识分子阶层的孔乙己外,还有丁举人、酒店老板、 学徒和看客等各阶层人物,孔乙己坎坷的命运也得到反映。小说写的是面上的一点,这个点是运动展开的,可以称作影视中的“镜头”。 如《一件小事》,写的是一件小事,一个场面,三个人物。 镜头在小说中的组成有三种。一是生活一镜头,即一个场面。二是组合镜头,以一个场面为背景,接连叠印多个局部镜头。 三是“闪回”镜头,用眼前场面带出以前的镜头。 一般短篇小说中的倒叙和补叙,在小说中要成为瞬间镜头的描写和串连,以免冗长叙述和说明。

(四)写特殊点,重情绪化。小说人物描写的特点是, 写主要人物的性格的某一侧面,或写主要人物的情绪心态。 ①一般来说应刻划出鲜明性格,具体方法是写性格的闪光点。 一是集中一点,突出强调。如《瞎说》,抓住一个教师胆小逢迎这一点。此人见人就笑,“文革”后更善于重复别人的话并连称“对对”。

在一次报告会上,劳模对他谦称“我那是瞎说”,他应声附和:“对对, 瞎说,瞎说!”引起人们惊诧,他也惊出一身冷汗。二是勾勒轮廓,重在神似。即白描手法,以叙代描,写人物内在和外在的主要特点。三是显微放大,夸而不诬。抓住人物特殊点进行夸张, 甚至涂上荒诞色彩,只要对准生活的焦点和本质都是可以的。 如王蒙的《雄辩证》,医生说“请坐”,病人却说“为什么要坐呢?难道你要剥夺我的不坐权嘛”,如是等等。对“文革”中盛行的强辞夺理、 咄咄逼人的“病症”进行了艺术的夸张。

契诃夫的《一个小公务员的死》也是这样。②注重情绪化描写。这是小说创作的一个趋向, 反映了西方现代派手法的影响。不重视性格刻划的传统写法,避免明晰性。人物往往只用“他”、“她”等代词称呼, 写出来也是缥缈的影子,大都是生活中的平常人。情绪气氛笼罩全篇, 有意识地作深层意识的剖析和细微感觉的刻划,产生一种朦胧而又深刻的意境。如《永远的蝴蝶》,没有描写事件过程,反复地写怀恋之情,刻划细微感觉和幻觉,蕴含着生死、爱情的永恒哲理意味。 情绪心态要尽量带有普遍性。如《那团云雾》, “他”游黄山买了高价茶叶便败了游兴,即使认识到这种心理的低下也无法快乐, 只有在看到同伴也吃了亏时才莫名欢悦,峰顶那团云雾都不见了。 这种情绪心态概括了人们惯熟而又可笑的“阿Q精神”,揭示出人类的劣根性。

对待小说的特点及技巧,一要弄通掌握, 争取在理论指导下站在较高起点上进行实践,二要灵活运用,甚至不去联系,让它们在潜意识中随时起到作用。还可以摹仿。照搬形式、技巧, 发扬精华,受到感应,并力求创新,出自己意。上述特点, 特别是“博采众长”中已经具备了小说的一些结构要求。以下再列出一种模式,供初学者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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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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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咱们从狭窄的当地驶向日子无限宽广的海洋。”“读一本好书,便是和许多崇高的人说话。”看,赞书的语句不计其数!是啊,书像一只小鸟,带咱们飞进常识的天空;书又像一艘大船,领咱们入常识的海洋。我看过许多书,可是给我留下最深形象的,仍是归《简爱》莫属。

简爱是一个小女子的姓名。她的日子与咱们这些孩子的日子几乎便是大相径庭。由于爸爸妈妈双亡,她只好住在舅舅家。可是不过多久,爱她的舅舅逝世了,她成了一个剩余的人。暴虐的舅妈不光让她不停地做家务,还让简爱去伺候她的那个被宠坏的表哥,因而,她常常遭到优待。后来,她的舅妈乃至是把她送到了女子学院,扔掉了简爱这个“包袱”。可是简爱很刚强,她靠自己的才调找到了一份很好的作业。她教得非常超卓,得到了别人的欣赏,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工作发生了。

“我快要疯了!怎样会这样,怎样会这样?”这是简爱在文中所说的一句话。你听了后或许会不明白,简爱她究竟怎样了?让我来告知你吧,简爱的爱人在与她进行婚礼的时分,被别人揭露他本来有一个疯妻子!读到这儿,我的心中泛起了一股怜惜心,简爱是多么不幸!简爱,我怜惜你!我刻不容缓地往下看:“可是,简爱她却忍耐住了,她来到别的一个城市,与命运之神持续搏斗着……”

她的叔叔逝世了,她承继了叔叔的一大笔产业!啊,这便是否极泰来了!她回到了她的爱人身边,照料他,与他夸姣地日子着。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简爱的那种刚强的.精力所感动!是啊,简爱不便是像竹子相同,“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吗?她那种百折不挠的精力与我形成了明显的比照,要是我的话,一遇到什么困难、波折就哭鼻子。看来,我确实要学习简爱那种百折不挠,刚强的质量啊!

朋友们,捧起《简爱》来细细品味吧!它就如一杯香浓的咖啡,令人喝了后久久回味;又像一位杰出的教师,教训你刚强做人的道理,让人收获颇丰!《简爱》是咱们的益友,咱们的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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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水浒传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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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在我们的生活中必不可少,多读书,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寒假里,我利用空余时间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是作者施耐庵根据北宋农民起义而写成的一部伟大的长篇小说。小说倾向鲜明地描写了当时不同阶层的人民群众反抗压迫的斗争。概括了当时不同阶层的人们从觉醒到反抗的斗争道路。

这本书的每一篇故事都写的非常深动。里面有《九纹龙大闹史家村》、《醉打蒋门神》《卢俊义活捉史文恭》、还有最惨烈的攻打方腊那一战。这些故事塑造了众多英雄人物形象,其中有性格刚烈的武松,武艺高强,逆来顺受的林冲,机智果断的吴用,结交广义的宋江,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还留在那些水浒英雄与方腊在战场撕杀的那种震憾情景里久久回味。“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是水浒的主题歌,唱的多么豪迈,有力,现在的社会虽然不像以前那样受压迫,但还是有一些不法分子做坏事,我们要像水泊梁山好汉一样,与恶势力做斗争,让我们的国家更加和平,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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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明清小说

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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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明代的章回小说和四大奇书.明朝人称《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为四大奇书。

《金瓶梅》的作者叫兰陵笑笑生,该书反映了明代中叶的社会现实。

B.伟大的现实主义小说《红楼梦》以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悲剧为线索,描写了贾、史、王、薜四大家族的兴衰史,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日趋衰亡。作者曹雪芹,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清代小说家。

C.此外还有明代冯梦龙的三言(《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清人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清人吴敬梓的《儒林外史》清人刘鹗的《老残游记》,吴沃尧(字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李宝嘉的《官场现行记》、曾朴的《孽海花》被列为清末四大谴责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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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小说作文

全文共 1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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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之所以称之为梦想,就是因为那只是一个梦,当梦想实现了,就可称之为现实。

儿时有很多梦想,也大多只是梦想,随着年龄的增长,梦想也在不停的替换着,没有付出过努力,也多渐渐淡忘了。

写一部小说,一部可以感动很多人的小说,不知道什么时候的突发奇想,困扰了我很多年。不出意外,后来也淡忘了。

一日,和多年没见的竹马相遇,得体的西装,鼻梁上架着黑色镜框,走路一扭三晃,用夸张的语调说要请我吃饭。

饭桌上他侃侃而谈,和某某歌坛天后打羽毛球,和某某知名大律师是某俱乐部的好友,云里雾里的让我很是羡慕。

临别之际,给了一个地址,让我给他新书签售会捧场。

突然想起儿时的梦想,唯一一个没有跟任何人提起的梦想。

我觉得该付出些努力,静下心写点东西了。

写作初起,自然要赋予这本书点教育意义或者为某一观点润色什么的,就这样写了大概七万多字吧,突然感觉卡文了,大脑一片空白,果断没再写了。

几年过去了,总考虑着,当初为什么开始又放弃,终是没有为自己开脱的理由。

一日,一姐们在自己空间写出一段话:如果我一直写下去,我可能也是这个高度了。突然,感觉理由好像找到了。

后来一个哥们又在空间更新:我新书在某某网站首发。看了几章没了兴趣,总觉得少了点灵气,哪怕我也写不出带灵气的文章,但就是不想看这样的。就像儿时刚接触李白的诗,虽然写不出来,但觉得那就是好的,这种感觉很是微妙。

自觉很喜欢小说,最早接触小说是上初中时,有一位同学喜欢把小说带到学校,上课的时候看,那时总是为能看到蹭书而沾沾自喜,每每看到高潮处都手心冒汗,为了不把书弄脏,总是把手心里的汗擦在裤子两侧,时间久了,裤子两侧颜色总要淡一些。

看的多了就想学着写上那么一段,我和那位同学经常聚在一起编造故事,画着简单的小人,把整个故事演绎完整。不知道为什么终归是没有留下文字性的东西,也只是一堆画满涂鸦之作的废纸。

后来就不怎么看小说了,偶尔会有朋友想跟我侃侃面包树的问题,我回应没看过,他当时的眼神我至今记得,包含着诧异与不屑,整个人挺了挺,下巴微微抬起,我也只是把眼睛眯成一条缝,不让他看见我眼里的厌恶。至今我也没看过面包树,每当去图书馆想借阅一下,总是想起那微抬高的下巴,捏了捏拳头,总想着一记上勾拳,会不会让他的下巴永远低不下来。

年龄大了,感觉对什么东西都不那么专注了,像一本厚的小说,看到一半就不想看了,那种笔者赋予的教育意义,根本提不起阅读的兴趣,也就只能看看搞笑的小段子了。

有人就会说道,你应该看看白鹿原,看看活着。看看文学小说,不要总是看家长里短嬉笑怒骂的这些。可我只是图个高兴,看那个能高兴起来吗?

[我与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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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学六年级小说类作文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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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试卷发下来了,寒冰又一次不及格,但他并不在意。

放学了,寒冰吹着口哨慢慢晃悠着走回了家。家里,奶奶正在煮饭,他连忙放下书包就走进厨房跟奶奶打招呼。奶奶回头望着寒冰,笑了笑,朝他摆了摆手,又炒起菜来。寒冰明白,奶奶是赶他去写作业呢。贪玩的他只好不情不愿地走进自己的房间。

晚上,寒冰还没有写完作业就被同学叫出去玩了。奶奶不知道寒冰出去了,端了杯水走进他房间,看到里面空无一人,于是就把水杯放在寒冰的书桌上。这时,奶奶瞄到了桌上那张试卷,她拿起试卷翻来翻去看了一会儿,又放下试卷,叹了口气,默默地走出了房间。

晚上九点,寒冰满头大汗地跑回了家,正迎上前来的奶奶。奶奶说今晚的月亮很圆,让他一起出去赏月。

两人各搬了把椅子,坐在院子里,静静地看着又大又圆的月亮。上次和奶奶一起赏月,已经是很久以前了,寒冰不禁陷入了回忆。

那次,也是他考得不好的时候。奶奶抬头望着天上的月亮,轻轻哼起了歌:“月儿圆,月儿圆,爸妈回家聚团圆……”寒冰听了,问奶奶:“奶奶,我的爸妈去哪里啦?”奶奶楞了一下,然后喃喃自语道:“你爸爸妈妈都飞到月亮上喽……”寒冰又追问:“那我能去看她们吗?”奶奶笑了笑,拍了拍他的笑脸:“等你考试考好了,就能去看他们啦。”寒冰当时还不懂事,仍然天天只顾玩耍。现在他突然想起奶奶的话,暗自下定了决心:我一定要努力学习,考试考好一点,就可以见到爸爸妈妈了。

“冰儿,你看,那月儿多圆啊!你啥时候去月亮上哟,奶奶等着你去月亮上呢……”奶奶慈祥地看着孙子。突然,奶奶用胳膊肘抵住肚子中间,哎哟哎哟地低声呻吟起来。寒冰赶忙问奶奶怎么啦,奶奶摆了摆手手,脸上挤出一丝笑容:“没事,没事,奶奶今晚吃得太多了。”

这天以后,寒冰开始发奋图强。他下决心要做一个宇航员,去月亮上看爸妈,也不负奶奶的期待。奶奶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可是她仍然操持着家里,让寒冰可以安心读书。她经常对寒冰讲的一句话就是:“奶奶相信你,奶奶一定会等到那一天的,加油吧!”

数年后,寒冰拿着北京航天航空大学的通知书,风急火燎地跑到医院的肝癌病房里。床上,浑身插满管子的奶奶慈祥地看着孙子和那张通知书,虚弱地挤出三个字:“等到了……”最后一丝笑容凝固在奶奶脸上,她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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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科幻小说作文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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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还认识我吗?不会把我给忘了吧?我是来自宇宙的可爱彗星呀!

我的头部很尖,尾部又四处散开,"外貌"有点像扫帚。就因为这特别的形状,致使我蒙冤生活了那么多年。

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哎!说来话长。不过,为了让你们知道,那我就长话短说,告诉你吧!

一些不科学的人们看见了我的模样,便称我为"扫帚星",更厉害的称我为"妖星",还将我与那些天灾人祸联系到了一起。

现在,科学渐渐发达起来,人们对我的看法也有了一些改变。可是有些人对我还不够了解,还是那么固执,继续他们的迷信观念,对我还是那么讨厌。这次,我为了我的兄弟姐妹们,也算是为了我自己,来做一次特别的"自我介绍"。希望通过这次的"自我介绍",能够使大家对我有更深的了解。对我的看法呢,也改变一下吧!

我知道,人们就是看不惯我那扫帚似的的身体,就是它使人们讨厌我的。那么我就先来说说我的身体吧!

通过科学家对我更进一步的研究,现已将我的身体分成了三个部分,那就是彗核、彗发和彗尾。彗核也就是我身体的中心,集中了我大部分的能量;在彗核外面包裹着一层云雾似的东西,是什么呢?科学家称之为彗发,顾名思义也就是我的"头发"。我的"核"与"秀发"联在一起,就变成了我的头。当我与太阳爷爷聊天时,距离越近,我的"头发"就越大,"头发"中间的一些气体与灰尘就被太阳爷爷推向了后方。这样,就形成了一条长长的"尾巴"。用科学语言就叫做"彗尾"。对我而言,就是我的"尾巴"。

哎哟!对了,你们瞧我这记性,还真差点把哥哥给忘了。在我们彗星家庭里,有数不清的成员,其中老大就得数"哈雷"哥哥了,"哈雷"跟我们这些小彗星们可不一样,它得74年才跟大家见上一次面,人们一般都可以见它一次或两次,可有些人恐怕一次也见不着。哎,哥哥就是哥哥,就喜欢摆架子。

好了,听完了我的这一番介绍,大家对我是否有了个更深的了解呢?可再也不要将我称为那令人讨厌的"扫帚星"了哟!否则,我可真要生气了。

时间不早了,哥哥姐姐要我早点回去的。再见吧,地球上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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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沈石溪动物小说有感作文200字

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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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任瑜我读过很多本沈石溪动物小说,有《红飘带狮王》、《熊猫妞妞》、《66号警犬》、《导盲犬迪克》等等,他的小说中,以细腻的笔锋,描绘出动物的神态,思想,每一种动物,在他笔下都和人类一样,有情感、有爱心、有愤怒。

沈石溪的小说,经常有写到狗,里面的狗狗都是威风凛凛地,可是,我家的金毛小七,确是十分二的狗。我们玩篮球,它就和我们抢球,我们扫地,它就来抢扫把。沈石溪说,狗不会抛弃主人,十分忠心,可是,和现实中的小七一比,我会怀疑他写的是不是真的,因为小七只要是一有机会就会不顾一切地往外跑,而且,越叫它,它跑得越快,越远,要费很大劲才能把它找回来。我怀疑它的忠心!

所以,突然有一种感想:小说就是小说,和事实还是不一样的!

[读沈石溪动物小说有感作文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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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虽然生活不是小说初三作文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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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带着豪情,带着希翼、带着能容纳下上千种计划上万种撞憬走出校门,一脚踏上社会的时候,你觉得天气美极了,阳光也柔和得很。

但渐渐地你发觉社会到底和学校不一样,活生生的现实和图书馆里那一堆写得天花乱坠的小说根本是两码事。你这才知道写小说的人实在混帐得很,他们把天真的读者捉弄得很惨。

虽然生活不是小说,虽然憧憬要比现实美妙得多,但再残酷你还得忍受。

生活就是这么回事儿,你要想潇洒地走下去,你就得慎重,过份地迷恋天真、轻率地抉择人生,你终返究要吃亏终究要懊悔。

社会是很复杂。

真到两只脚在社会上艰难跋涉的时候,你还在思索。你现许多人都很小心地走,每个人都小心地不断思索......

人活着就无须象铁笼里的山猴儿一样专看人脸色行事。你认为是一就说一好啦,没必要听人家指鹿为马你就随声附和。

你当然不能随便付和呀,朋友,就因为你不是乖猴儿,不是应声虫你还年轻你追求进步,追求真理。

活着和生存并不一样。

悲哀和欢快并不一样。

不一样你就得学会选择,就得唱着歌一路潇洒地走下去,该走的路要走完还得靠你自己。

而跋涉者的路从来就没有终点。你应声是一个出色的跋涉者。

即使山路崎岖、你被它捉弄得鼻青脸肿焦头烂额你还要爬起来继继走,即使在平坦的大道上你也要做好摔跟头的准备。

你渴望成功、渴望彼岸,但成功了你还要扬起远征的白帆。初三作文 对于跋涉者,成功不是彼岸。

“前面的路虽然太凄苦,虽然迎着风,虽然下着雨......."你一路欢歌一路潇洒。

你抱定一个观念——既然你选择了这面帆,就不必再考虑己否顺风。

生活不是小说,生活不象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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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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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三体》这部科幻小说,《三体》系列一共分为三部,这个假期我又重温了第三部——死神永生。我发现,每次阅读都会有不同的感悟,今天就来说一说我新的感悟。

书中描写到人类在了解了宇宙“黑暗森林”状态时,更新了自己的认知,不再那么懵懂莽撞。人类为了打入即将入侵地球的“三体”人的内部,就对三体舰队发射了一颗“人类大脑”,三体人在得到“大脑”后,进行了克隆,重建出了这颗大脑主人的样子,他的名字叫“云天明”。云天明在三体世界收集了很多年的情报后,佯装要见自己的朋友程心一面,将情报以童话故事的形式传递给了程心。由于三体人的思维缺陷,并没有发现这个秘密。人类对童话故事进行了解读,从中得到了很多信息,如:飞船可通过曲率驱动达到光速、宇宙安全声明方式——黑域等等重要内容。这时,震惊的消息传来,三体世界的宇宙坐标被公布,三体星系被更高文明的外星智慧体给毁灭了,地球的位置也随即暴露。人类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黑暗森林打击,想出了三个方案,并付出了几个世纪的努力去实现保护人类的目的。但是,由于对童话故事中的关键信息解读缺失,导致太阳系被二维化,人类辛苦建设的新家园付之一炬。只有极少数人类逃离了这场灾难。后来程心得知了大宇宙的真实图景后,决定躲进小宇宙等待大宇宙的新生。

故事中有大量的专业术语和科学知识,深深吸引着我。我很佩服作者刘慈欣,因为他能用现在的科学物理知识,以及我们大多数人都懂的常识,构造出了一个壮丽的宇宙,给我充分的想象空间。这本书的主人公——程心,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她在紧要关头保留着一颗善良的心,避免了多次的战争与危险。这本书给我的启发是,永远不要觉得自己很成功很厉害,因为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要时刻保持一颗谦虚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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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改写《木兰诗》为小说

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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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很冷。

风不是很大。

叹息声,一阵、一阵的从院子里传出。其中,还夹杂着几声机杼的声音。走进一看,才发现原来是一位少女在叹息。秋风吹过他两鬓的头发,两片红落下,飘在她的头发上,落在她的肩上。她仍在叹息,她在沉思,她很忧伤,她仍在想着昨日的那一幕。

她叫花木兰,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里,昨夜路过父亲的房间时,看见征兵文书,得知单于大犯边疆,君王在大量征募兵士,那么多卷征兵文书,每一卷上都有父亲的名字。父亲没有长大成人的儿子,木兰没有什么兄弟,她隔着窗子,看着父亲脸上那股神情,木兰仿佛随时都感觉到,她会随时失去她的父亲,她的心在痛。

“不,我不想失去父亲,我要待父从军。”木兰在心里默默叹道。

自从有了这个信念,她就从没有放弃过。她站了起来,跑到各个市集去买了一些必要的装备,她买了马,买了马鞍,买了辔头,买了长鞭。回到家,盘起自己的长发,换上男装,留下了一份信,又悄悄地拿走了那把,昨晚父亲擦拭了好久的陪伴了他多年的宝剑。

这时,天色已经晚了,谁知又下起了大雨,但她什么也不顾,骑着马,冒雨冲了出去。

风很大,雨点就像石子一样,打落在她的脸上,身上。但他的脸庞,总会露出那份毅然的面孔。她可以想象到,想象着父亲看到那封信时,会是什么样的心情,那是一股悲伤。可以想象到自己的母亲,是如何含着泪,呼唤自己的。但她也是为了自己的父亲。为了整个家庭。一想到这些,她便会抬起头来,毅然向前。

大约奔了两天,她抵达了军营。在这军营里,可能有人是为了国家而战,可能有人是为了自己的荣耀而战,但她却是为了自己的父亲。

时间很快。

十年过去了。

花木兰已经打了大大小小上百场战役,她也真正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回想起与敌人交战的场面,回想起行军万里奔赴战场作战的劳累,至今想起来还心有余悸,有时晚上还会做恶梦。但是,一切都过去了,她都挺过去了。因为他们胜利了。现在的花木兰,正率领着全军,前去面见圣上。她现在可不再是什么无名小卒,她已经是鼎鼎大名的花将军。

皇上给人的感觉,都是威严,肃穆的。但是这一位,说话间,却带着几分激动,因为他实在是太感谢花木兰了。“你说,你想要什么?只要是朕有的,统统都给你。”花木兰笑了笑,说道:“下官一无所求,只因辞乡多年,劳家中父母挂念,甚是不孝,故欲辞官回乡。”虽然皇上再三恳求,但还是被木兰婉谢了。

风吹过,红叶落下。此刻木兰以站在家门口。望着家园中的那棵树,已经变红了,又是秋天吗?又是十年前的那个离走时的那个秋天吗?她有点感伤,但是她不会落泪,因为军旅生涯,让她变得坚强了。

此刻她已换完女装,她推开院门,看见父母亲正坐在院中,个个深思熟虑,低着头。似乎自从她走的那天起,就在这里等,等她回来。她再也忍不住了,扑上去紧紧地搂住爹娘,两行泪不知何时已经流到了嘴角。在坚强的人,也无法忍受青亲情带给他们的折磨。此时,三个人互相看着,离别了十年,此时见了面,什么也没说。自然,他们也不知从何说起好,只有默默的泪水。

但这样就足够了。

让大幕落下,让这一家人去享受离别后的欢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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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是一个侦探小说谜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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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书有很多很多,比如《木偶奇遇记》、《克雷洛夫寓言》、《八十天环游地球》……但是,我最喜欢看的还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小说

说起这本书的来历,还有一段有趣的故事。我们班主任的网友,给我们学校捐赠了好多好多的书。吴老师就在教室后面的办公室,办了一个《小学生导刊》的“发现教室”图书角。我成了小小图书管理员。因此,近月楼台先得月,我便能够看到许多的课外书籍。

当我打开这本书时,看了目录,有许多题目如“古怪的福尔摩斯先生”、“花园街的惨案”、“案发当晚”等等。就深深地吸引我往下看。

有一次,主人公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收到一位新爵寄来的一封信。内容是圣西蒙勋爵希望下午四点能与福尔摩斯见面。看完信后福尔摩斯说:“寄信人圣西蒙勋爵是巴尔莫拉尔爵的儿子。”福尔摩斯最后决定与他相见。

四点到了,福尔摩斯迎进了圣西蒙勋爵,这位勋爵背有点驼,膝有点曲,当他脱去帽子,头顶露出稀稀拉拉的头发。他穿得十分讲究,右手不时晃动着系金丝眼镜的链子。

“这件事真叫我心烦。先生,您应该是第一个给如此高贵的人破案”。经过几个小时的谈论,华生送走了圣西蒙勋爵,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又讨论起“新娘失踪案”来。这时,警官雷斯垂德先生来了。“出了什么事?”福尔摩斯问雷斯垂德先生,“有没有找到圣西蒙勋爵夫人?”“必须把事件查到底。”福尔摩斯说。之后,警方全身投入到“新娘失踪案”,经过警方的查找,福尔摩斯把线索、资料全看了一遍,突然,他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正在这时他明白了凶手是谁。

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华生,经过警方的追捕,犯罪嫌疑人终于被抓住了。

这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它里面的故事让人十分着迷的情节。我真有点儿爱不释手。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篇小说,让我懂得:干什么事情都要学会深入细致的观察与思考,还要学会冷静处理问题。不要盲目去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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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梧桐花开微型小说作文

全文共 1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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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从窗户懒洋洋的透着进来,如同在床上懒洋洋的吴桐一样。在家的感觉就是好,没有没完没了的作业,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没有扰人的喧哗,有的只是这岁月静好。

吴桐在被窝里做了一下最后的挣扎,终于懒洋洋的伸了一下腰板,眯着一双俏眼看着从窗帘的细缝中照射进来的阳光,院子中那棵和她一起长大的梧桐树的影子在白色的墙壁上隐隐约约。

吴桐用一只胳膊支撑着身体,一头如海藻般的长发随着她的这个动作在床上懒懒散开。吴桐斜着脑袋,呆呆的看着墙壁上那随微风轻轻摇晃的影子,一个小男孩浮现在她的脑海,他正拿着一颗梧桐树的幼苗对她微笑,不觉间嘴角轻轻上扬。

“死丫头,怎么还不起来,”楼下传来一阵吼声,接着楼梯处又传来一阵“咚咚”声响。

吴桐抿嘴一笑,老妈又“杀气腾腾”地来啦。还是先起为妙。登时不管三七二十一,以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叠好被子。随手拉开窗帘,屋内便笼罩着一层淡淡的紫色。这时老妈已来到门口。

吴桐抓了几下头发,好理顺一些。抢先一步打开房门,对老妈来了一个灿烂的微笑,“妈,早上好呀!”

吴母在吴桐的额头轻轻戳了一下,“死丫头,还不赶快洗洗吃饭。”

睡了这么一大清早,再看着桌子上丰盛的早餐,吴桐的肚子开始咕咕叫了。吴父吴母看了都摇了摇头,同时都拿了一个鸡蛋放在吴桐面前。

“唉,这孩子,以后要嫁人了,还是这孩子般,”吴母看着狼吞虎咽的吴桐,一脸慈爱的说。

“妈,我永远都是你的孩子,我会永远陪在你身边,嘻嘻……”吴桐一边说着,一边将一个剥好的鸡蛋放在吴母碗里。

一家人正其乐融融的吃着早餐,只听见外面“喀嚓”一声,一辆自行车停在家门前。

吴桐走到门口一看,是个男孩走了过来。唔!不应该叫男孩啦,四年前他是个男孩,可现在,他已经是个玉树临风的青年了。他穿着一件修身墨绿色的线衫,卡其色的休闲裤,明亮的眸子里仿若储了一池秋水般深邃。清晨的阳光从梧桐的枝缝间软软地洒在他身上,他的四周便仿佛被晕染了一层淡紫色的光晕,似梦似幻。吴桐轻轻揉了揉眼睛,这个动作却让不远处的那个青年的嘴角轻轻上扬。

青年轻咳了一声,顿了顿道:“吴桐,我特意来看你,都不接待一下老同学吗?”

吴桐这才惊醒过来,扯了扯身上那白色毛茸茸的兔子服。这衣服是吴桐在街上无意之中看到的,当即便决定买下来,说是很适合她这种懒洋洋的性格,当时吴母就很无力了她的看了她一眼。话说回来,吴桐平时能说会道的,这时却没来由的来了句:“你就这样子,那该多好。”

那青年微微一笑,轻轻拍了一下吴桐的头说道:“我一直在这里,傻丫头。”

也不等吴桐去应答什么,那青年自行来到厅中,和吴父吴母一一问好。

清澈的溪水潺潺流过,流进田间,流进湖泊,不时有几只白鹭从头顶飞过,隐没在无边无际的田野里。露珠晶莹剔透的露珠在路旁的草丛上轻轻荡漾,微风中漂浮着淡淡的青草气息,这是吴桐最爱的风景。而此时,她却低着头,眼观鼻,鼻观心,一路上沉默不言。那青年也是看着远方,似有千言万语,但却什么也没说。

“楚泽,这次你什么时候走呀,”吴桐抬起头,嘟着小嘴向旁边的那个青年问道,明眸流转,顾盼生姿。

楚泽轻轻转过头,看着那娇嫩的脸庞说:“这次呀,不知道哩,你假期结束就要回学校吧,大学里的生活还习惯吗?”

吴桐心想自己的行踪被他知晓得一清二楚,而他现在在哪里自己都不知道,这太不公平了,于是又问道:“楚泽,你现在在哪个学校?”

楚泽这次不再看她了,遥遥向远去看了一会,才悠悠说道:“和你在同一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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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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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大家都知道《海底两万里》这本经典名著吧!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次刺激精彩的冒险之旅——主人公在坐船遇难时,“鹦鹉螺”号潜艇艇长内莫船长救了他和仆人还有一位捕鲸手。好客的内莫艇长带他们去神秘的海底参观。最后“鹦鹉螺”号不幸遇难,沉入水底,潜艇里的每一个人齐心协力,奇迹般的获救。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还是千姿百态的动物。瞧那鲷属剑鱼,身披着蓝白相间的衣服,游起来似飞机一样快;瞧那海豹,举止是多么优雅;瞧那极乐鸟,它让我的眼前浮现出这样一个画面:在依山傍水的树林中,美丽的极乐鸟在自由自在的翱翔,它们摇动着五彩缤纷的翅膀在天空中一起一伏的飞着,好似颜色鲜艳的风琴……

最让我敬佩的是主人公”的乐观。为了不想在海上待太久,他们产生了逃跑的念头,虽然制定了精密的计划,可因为突如其来的事情破坏了计划,最终以失败告终。凡尔纳并没有因此而气愤,而是乐观开朗的安慰他的朋友们。这让我想起有次考级。那一次的钢琴六级考级,我只得了良好,离优秀差一步之遥。因此,闷闷不乐了好几天。现在知道了之所以没得良好,是因为练得不熟炼,所以我没有资格垂头丧气,要挤出时间练习,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

《海底两万里》蕴藏着丰富的知识和深刻的道理,真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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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新奇有趣的童话小说600字作文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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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新奇有趣童话小说--《郑渊洁十二生肖之狗王梦游》。这本书由学苑出版社出版,作者是我国着名的童话作家郑渊洁叔叔。

翻开封面,首先眏入眼帘的是淡粉色的十二生肖漫画形像,个个眉开眼笑、憨态可鞠。这本书中收录了《五个苹果折腾地球》、《狗王梦游》、《一只想当猫的狗》和《名画风波》这四个小故事,其中我最欢的是《一只想当猫的狗》。故事内容是这样的:秀花是一只对主人忠心耿耿的漂亮小母狗,她曾经还救过主人的命呢!主人还养了一只又懒又馋,没一点儿本事的笨猫,那猫却曾经为一块肉背叛主人跟随小偷溜走过。秀花和她的男朋友大黄准备结婚了,他们多想给主人生几只同样忠心又漂亮的小狗啊!可是有一次,秀花无意中却听到主人和别人吵架时,气急败坏地用“狗”骂来骂去的,却不见用“猫”骂过。秀花绝望极了,她可不想自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被人骂,于是她痛下决心和大黄解除婚约去和猫结婚,这样她的孩子们就有了猫的血统了。秀花能如愿吗?

这些故事生动有趣,每一个故事内容都融合了真实的世界与幻想的天地,带人走进一个又一个奇妙的童话王国,去体会其中的酸、甜、苦、辣。有的故事在最后一个字后面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表示了故事还没有结束,给人一种深远的悬念感,让人回味无穷。

总而言之,《郑渊洁十二生肖童话之狗王梦游》是一部非常优秀的童话小说,我相信等你们读起它,一定会它爱不释手。

[新奇有趣的童话小说6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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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长篇小说西游记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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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完了《西游记》原著,深有感触,实令人叹服吴承恩的想象力与文学底蕴。记得以前小时候不懂文言文,就已经对《西游记》有了初步的了解,现在读完原著,对此书更是感受颇深。无疑,《西游记》是一部极其成功的小说,其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渊源流传。而其中最成功的部分,便是对人物的刻画与描写了,之所以成为举足轻重的文化瑰宝,这部分当然不可或缺,我在此便浅谈一下对此书的见解。

全文应分为三部分,哪三部分,曰:“第一部分为一至七回,写孙悟空出世直到大闹天宫,第二部分为八至十二回,写如来说法,观音访僧,魏征斩龙,唐僧身世及交代取经原因,第三部分包括第十三至第一百回,写悟空皈依佛门,与猪八戒,沙僧共同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斩妖除魔,最终修成正果的故事。第一部分大闹天宫几乎是全书最精彩的部分,是历来久演不衰,白看不厌的戏剧。塑造了一个神通广大,武艺高强,不惧强权,敢于斗争的故事,也因此成为了很多人心目中的英雄。第二部分写悟空皈依佛门,思想上有很大转变,由曾经的桀骜不驯变成了如今的样子,此部分表现了较多的封建宗教迷信思想。第三部分写师徒四人共同西天取经的故事,历经九九百十一难,终成正果,其中着重表现孙悟空的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形象,这部分也是全书中最令人津津乐道的话题。

在其中,也是充分表现了每个人的性格特点,下面便一一道来:唐僧乃金蝉子转世,因轻慢佛法转世成为唐僧,他念念不离善心,可谓“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总体说是一个一心向善,意志坚定的好人。可有些时候却的确令人不敢恭维。有时唐僧昏庸糊涂,总会听从猪八戒的撺掇而对孙悟空念紧箍咒,他对妖怪仁慈,可却对悟空冷酷无情,真是令人难解,虽然他仁义忠厚,但不明是非,一味向善,懦弱无能,胆小如鼠,口头禅可谓是:“悟空救我!”虽然是取经路途中的支柱,可他的缺点着实不少,因此光芒也几乎被孙悟空的神通掩盖。

要说《西游记》中刻画最令人喜爱的人物,真非孙悟空莫属了!孙悟空不仅武艺高强,神通广大,还意志坚定,具有反叛精神,蔑视神权,见了玉皇大帝从不下跪,有时还直称玉皇大帝为“玉帝老儿”,称太白金星为“老官儿”,连三界中法力大的如来佛祖他也不放在眼里,竟骂他是“妖精的外甥”。真可谓是“勇敢顽强,意志坚定,侠肝义胆,重情重义。”猪八戒历来就是为人所不齿的人物,他原来是天篷元帅,因调戏嫦娥而被玉帝贬下凡间,他性格粗鲁憨直,取经信念不坚定,动不动便要分行李走人,他还常被孙悟空戏弄,常为此怀恨在心,总要在唐僧面前“参他一本”,而唐僧的不分好歹,人妖难辨更是助纣为虐。

他还昏庸自私,总用自己狭隘的胸襟去揣度别人的胸怀,而且贪恋女色,真可谓集众多骂名集一身。但他也并非无比小人,他狡黠而不__诈,贪小利而不忘大义,轻视利益,充满乐观精神。沙僧寡言少语,是卷帘大将临凡,西天取经路上,他与猪八戒负责行李马匹,同时也帮孙悟空斩妖擒怪,最后修成正果,成为金身罗汉,他是队伍中不折不扣的坚定分子,只一心要取经,每次八戒要散伙,他都会去制止,他还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只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不刻意争功,当妖怪来袭,他明知自己本领不高,但依旧挺身而出,他还是最了解唐僧的人。

取经队伍中,最重要的就是人际关系,这个调和任务无人去做,而沙僧却做到了,他在默默的调节人际,为取经做出了重要贡献。《西游记》的描写从天上到地下,从龙宫到地府,都有着超凡的本领,表现了丰富的艺术想象力,尤其是人物的性格特征,使《西游记》成了我国不可多得的文化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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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我的叔叔于勒续写

全文共 1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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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尔赛岛旅行,不明情况的姐姐和姐夫玩得开心极了,而父母则在不安和失望中度过。直到同家后父母的沮丧不安才略有缓解。

晚上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忽见外面有亮光,我把门打开一个缝,只见父亲把叔叔写来的信都撕成碎片扔在地上,还咒骂着:“这个该死的流氓!就知道这混蛋不会有出息,但愿他别跑同来吃咱们。”说着狠狠地踩地上的碎片。母亲接着说:“亏咱们还每周去等他,这个混账!”母亲想了想又说:“不行,咱们还得去等他。”父亲大叫道:“我们凭什么去等那个家伙!”母亲赶忙捂住父亲的嘴,冲着姐夫的房间比了个手势,接着说:“我们依旧要衣冠整齐地去等,不然到家的女婿又飞了,你想让女儿被遗弃啊。”

之后,我们依旧去等叔叔,而父亲却不再重复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如果于勒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母亲的眼神中也没有了期盼。倒是姐姐和姐夫的希望与日俱增。

有一天,姐姐和姐夫在厨房做饭。有人来敲门,母亲去开门。忽然母亲变了声调,大叫道:“出去,你给我滚出去,混账东西!”我闻声而至,母亲砰一声把门关上了。姐夫问是谁,母亲说:“只不过是一个乞丐罢了。”可我分明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又老又穷苦,满脸愁容,还有那双枯皱的手,我绝不会认错的,那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于勒。母亲把父亲拽进屋子里,只听父亲说道:“还要回来,又想干什么?借钱,蹭吃蹭喝吗?”后来便听不清说些什么了。我跑上楼去,将我偷偷积攒的私房钱抱在怀中,冲出门去,追上我的叔叔,把钱送给他说:“我只有这些钱,你拿去用吧!”在那一瞬间,我看见他的眼中闪烁着异样的光芒。他说:“哦,谢谢你,我的约瑟夫,愿上帝与你同在。”

第二天,有一个管家模样的人站在门口,与父母交谈,递给父母一张支票说:“我们主人吩咐我们将约瑟夫少爷带走,我们会给予他最好的待遇,他将会受到最顶尖的教育,这是我家主人给的小费。”父母看到支票上“1”后面的那么多“0”,眼都直了,态度立刻恭敬起来,小心翼翼地问:“你家主人是?”“于勒·达尔芒司,现在美洲最大连锁公司董事长,兼美洲部分金矿的特权开采者。这是主人的名片,请收下。”父母惊呆了,一下子竟然忘记了叫我,管家不耐烦地问:“请问可以把约瑟夫少爷叫出来了吗?我们很快就要启程去美洲了!” 父母懊悔不已,但母亲最先反应过来:“可否将我们一起带上,我们作为他的监护人,应一同前往,况且我们是你家主人的大哥大嫂啊!”“很抱歉,我们主人吩咐只带约瑟夫少爷,而我们向来只照主人吩咐办事。”父母极不情愿地将我叫来。

我离开之后,父母还在那里捶胸顿足地后悔着。但他们似乎忽然想到了什么,攥着手中的支票狂呼起来,似乎在为“卖掉”我这个儿子换来那么多钱而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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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小说写作的基础知识介绍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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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什么?理论上的定义是:小说是作者对社会生活进行艺术概括,通过叙述人的语 言来描绘生活事件,塑造人物形象,展开作品主题,表达作者思想感情,从而艺术地反映和 表现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 裁。而作家们对小说有着自己的认识,如贾平凹说:"小说是什 么?小说是一种说话,说一段故事,我们作过许许多多的努力--世上已经有那么多的作家 和作品,怎样从他们身边走过,依然再走--其实都是在企图着新的说法。"(《白夜·后记》) 这种"小说是一种说话"的经验之谈,值得我们初学小说者认真思索。

小说的特点主要有三点:第一,以塑造人物形象为反映或表现生活的主要手段;第二, 有较完整、生动的情节;第三,有具体的、典型的环境描写。因此,人物、情节和环境被称 为"小说的三要素"。

小说的类别可分为: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和微型小说。在写作上,这四类小 说各有不同的要求。如短篇小说,它的篇幅和容量比较短小,一般二万字以下,两千字以上。 人物集中,故事单纯,结构紧凑。往往截取生活中富有典型性的某一侧面或片断加以集中描 绘,以提示社会生活的意义,"它往往只有一个主人公,一条线索;往往只写几个小时或几 天之内集中发生的事,但却使读者盾了以后可以联想到更远更多的事。"(茅盾)由于它借一 斑而窥全貌,以一目尽传精神,鲁迅把它譬之为"大伽蓝"中的"一雕栏一画础"。

如他的 《狂人日记》、 《风波》、《祝福》等。再如微型小说,它的篇幅更短,几十个字、几百个字至 一千多字。情节单一,人物很少。多取材于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寓有褒贬或哲理。如日 本现代作家星新一的《宝子姑娘》和我国当代一些作家的微型小说作品。小说家沙汀说:"我 以为小说之分为长篇、中篇和短篇,主要的差异并不在于字数,而在于表现方法。"这个说 法对初学写作者来说,很有指导意义;要从事不同类别的小说写作,不能不仔细研究并熟练 地掌握它们不同的表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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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十大经典励志小说推荐

全文共 2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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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励志小说可以给我们带来正能量,为自己打气加油,让我们充满正能量不断向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十大经典励志小说排行榜,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2017必读十大经典励志小说NO.1、《信念力》

奥里森·斯维特·马登着,重庆出版社

本书从人生的物质贫困、精神懦弱、身体孱弱、思维羞怯等各个方面入手,逐一分析,说明“信念力”在人们不得不面对的诸多困难前,可以起到奇迹般的作用,这个作用既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本书就是通过大量的案例、耐心细致的论证,让读者明白,正确坚定的信念力,可以逆转人生,使人生奇迹般的摆脱物质和精神的双重贫困,实现内宁安心(peace),力量强大(power),物质充足(plenty),身心健康(healthyandwealthy)。

2017必读十大经典励志小说NO.2、《朝着太阳走:曙光缔造者李进巅的风雨人生》

张安阳着,作家出版社

长篇报告文学。主人公李进巅由工人做到市委宣传部长,又仕途折戟,做回了工人。改革开放大潮中,他激流勇进,一手缔造了曙光集团,成为全国汽车车桥界的龙头老大。

作者张安阳在《朝着太阳走》中,不仅描述了李进巅在创办曙光之前的风雨人生路,写他在“文革”中被推到市委宣传部部长位子上后又摔倒谷底的遭遇,写他走出市委大院后艰难的处境,而且更加详尽生动地描述了曙光诞生后伴着改革开放的步伐风雨兼程的岁月。诸如,挂靠康华公司险些被卖掉的经历;曙光上市,发行“曙光股票”的曲折经历;在国家机械工业部部长何光远做“红娘”,曙光准备加入一汽的经历以及被迫“重组三城”的传奇;曙光“蛇吞象”式地兼并老牌国企黄海汽车集团的艰难经历;在美国打官司斗倒假洋鬼子美国柏利莱副总裁王勇的充满传奇和悲壮色彩的经历,等等,既是曙光由小变大、由弱变强的传奇经历,也是李进巅风雨人生的重要内容。

2017必读十大经典励志小说NO.3、“豹走天涯”系列

(其中包括《梦想启程》《巅峰见证》《极限挑战》)金飞豹着,云南人民出版社

登山是一项极具冒险精神而且危险性相当高的运动,风险是这项活动的重要组成要素,没有危险,登山就不能与其他众多娱乐活动区分开来。挑战生死的奥秘和纵览难得一见的瑰美景色也总是吸引着热爱自然的人们,能站在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上,更是所有登山者的梦想。于是作者来到了哈巴雪山,来到了这座实践的学校,来到了这个探险家的摇篮,在这里进行最基本的学习,并从这里获得了勇气和力量十大经典励志小说十大经典励志小说。从哈巴雪山(5396米)到慕士塔格峰(7546米)再到卓奥友峰(8201米),最后,作者终于自豪地站到了世界巅峰——珠穆朗玛峰上(8844米)。本书是作者攀登几大山峰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图文并茂,具有很强的可读性。

2017必读十大经典励志小说NO.4、《有为才有位》

邱庆剑着,机械工业出版社

“位”不是天生的,没有人生下来就功勋卓着,位高权重,受人景仰。人类数千年文明史中,大多数杰出人士都是在“无位”之时,努力“有为”,从而在历史的书页中拥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有为才有位》全面详尽地讲述了“有为”与“有位”的辩证关系,旗帜鲜明地提出“有为才有位”,并阐述了如何才能“有为”,如何才能履好“位”,如何通过持续“有为”来提升“位”等内容,是国内第一本关于“有为才有位”主题的图书。

2017必读十大经典励志小说NO.5、《一路狂奔:美女主播闯美国》

杨珂着,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用轻松幽默的笔触,记录了作者跨洋生活的真实经历,将其中的幸运与坎坷汇集成了这本故事版的“赴美须知手册”!。作者不仰视,不俯视,不浮夸,不极端,不道听途说,不听风是雨,以自己的亲身体会写出了从签证到赴美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以一个平视美国的角度,通过点点滴滴的故事为读者讲述了一个真实的美国。

2017必读十大经典励志小说NO.6、《成功时看得起别人,失败时看得起自己》

逸夫编着,地震出版社

人难免有成功、失败之时,关键不在成功与失败的本身,而在人们面对它们时的态度。实际思考得意与失意,有助于淡化人主观上的感受。许多时候成功与失败更多取决于外在的因素,所以成功的时候不要过高评估自己,失败的时候也不要过低评价自己,这样才能做到得意不忘形,失意不沮丧。

2017必读十大经典励志小说NO.7、《重遇未知的自己:爱上生命中的不完美》

张德芬着,湖南文艺出版社

为什么我们越长大,越孤单,越不安,越不快乐?因为我们在追求快乐的过程中,离真实的自己越来越远了!华语首席身心灵畅销书作家,销量过百万的《遇见未知的自己》作者张德芬,集多年潜心研究身心灵成长经验的精华,告诉现代都市人如何找回迷失的自己,找到不快乐的根源,重获最初的快乐。在本书中,张德芬将与我们分享她追求身心灵和谐的人生智慧,帮助我们探索真我的本质,学习如何爱自己,如何为自己的快乐和人生负起全责,如何拥抱生活中的阴影,如何让自己、家人及朋友过得更幸福!

2017必读十大经典励志小说NO.8、《高难度谈话》

道格拉斯·斯通、布鲁斯·佩顿希拉·汉着,中国城市出版社

道歉;客户迟疑不定;供货商百般刁难;突发的公共关系危机;想让别人帮忙,却难以启齿……

此刻的谈话是如此艰难,但总会在你毫无准备时不期而至,是面对还是逃避?是的,除了面对,我们别无选择。哈佛谈判项目组历经15年潜心研究,数千次的专业咨询,锤炼出破解顶级沟通难题的有力武器——跨越沟通中的最高峰即“高难度谈话”的哈佛谈话术。

2017必读十大经典励志小说NO.9、《活着已值得庆祝》

刘伟着,光明日报出版社

本书是首届“中国达人秀”总冠军刘伟的首部个人传记,一本能够撼动所有人的心灵成长史!一起意外事故将他推向鬼门关,如何奇迹般逃离死亡?双臂失去使他的人生天平发生巨大倾斜,路在哪里?生活如何继续?一个“忘年交”病友的神秘出现点燃了他的梦想,这个生命中的贵客是谁?冲击2008残奥会最后时刻放弃比赛,某选秀让他踢到铁板,前进还是后退?含辛茹苦的母亲是怎样的一个“虎妈”?“同手同脚”的妹妹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吗?从第一次尝试用脚趾弹琴到登上维也纳金色大厅,十年追梦路,苦情还是洒脱?刘伟,一个年仅24岁的北京男孩,用近乎幽默的方式表达了所有的苦难。读完此书您会发现,生活永远充满希望和力量,活着,就是最幸福的事十大经典励志小说励志故事

2017必读十大经典励志小说NO.10、《你能行》

马登着,文汇出版社

你能行——但是你愿意去做吗?你是“时代的结晶”,如果你愿意,这个时代已经赋予了你良好的环境、优越的条件以及潜在的机会。向前走,做你想要做的事情,只要你愿意,你就能行。从现在就开始,不要等到明天,明天未必会比今天更有利于你,今天就是这一年中最好的一天,今天就是你向着目标起航的一天,让今天成为你迈向目的地的第一步。你生来就是个胜利者,你最终能否取得胜利,一切均取决于你自己。

让每个人的生命之花都能绽放得更加绚丽夺目,让每个人都能开创出属于自己的成功之路,这便是我们此次“2011年十大成功励志图书”活动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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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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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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