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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读后感初中瑞文网(实用20篇)

跳跃的音符,像一个个小精灵,带给我快乐与希望。小编收集了音乐伴我成长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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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读后感初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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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非常爱看书的女孩,所以,从小到大读了许许多多的课外书,如幼时就读的世界童话大师,丹麦作家安徒生爷爷写的《白雪公主》、《丑小鸭》、《灰姑娘》。我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书虫,今天我买《昆虫记》。回到家里,悄悄地关上门,轻轻地坐在床上,带着兴奋的心情读《昆虫记》,我立刻就被书中的内容给吸引了。

《昆虫记》这篇著作是法国著名困中加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才完成的。这本书里介绍了毛虫、蝉、蟑螂等几十种昆虫。不过,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关于蝎子——《白蝎自杀之谜》这一节。有人说,蝎子遇到危险就会自杀。于是,作者就做了一个实验。他用烧红的木炭围成一圈火墙,然后把一只白蝎子放进火墙里。热浪烤在蝎子身上,它倒退着卷成钩子,一会儿伸直,一会儿弯曲,动作快极了,使人目不暇接。突然,它一阵抽搐,接着,就一动不动了。作者用镊子把它夹到一块凉沙土上,过了一个多小时,令人不敢相信的是,蝎子竟然奇迹般的活过来了,和以前一样变得生气勃勃!这个实验证明,根本就没有蝎子自杀的这种事情,只是人们乱猜测而已!

读了这一节,我不禁思绪万千:世界上大概除了人以外,任何有生命的东西都不会自愿结束生命。其实不管遇到什么情况,自杀都是一种胆怯的表现。大家都认为生命是一种很宝贵、美好的东西,既然上天赐予了我们小小的生命,那我们就应该勇敢地面对苦难,珍惜生命,更要回报他人。在电视上,我们经常会看到许多人因为某种原因自杀了,著名艺人张国荣也在多年前跳楼了。我认为,这些人简直还没有一个小蝎子勇敢。由此,我曾还联想到我们平时的学习生活,我就是一个例子。我经常会因一道数学题不会做就生气,苦恼,有时候甚至干脆不做,发呆,去问同学答案,这应该也是一种怯懦的表现吧!我们应该学习蝎子的这种勇往直前的精神,做一个坚强而又勇敢的人!

啊!真没想到,我竟然被一本科普系列的书给吸引了。我认为,我读了这一本《昆虫记》,简直比读好几本小说书要强的多,有益的多。以后,我要听老师的话,多读读名著,说不定还会有一些不小的惊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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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初中昆虫记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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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了忽略,你就多了发现

——读《昆虫记》有感

我们为深邃的大海欢呼;我们被巍峨的高山折服;我们对广阔的沙漠充满向往;我们对娇艳的鲜花充满赞美……

但,谁曾留心过蝉第一次蜕皮是怎样的;谁曾了解过螳螂是怎样捕食的;谁曾观察过屎壳螂是怎样制作粪球的;谁会想到石蚕原本是生长在芦苇丛里;

我们忽略的太多太多,忽略的时间太久太久……

“昆虫”,听起来过于学问化的名词,不像人们日常口头用语。但是它,虽陌生但又熟悉——树上的知了、花间的蜜蜂、米袋子的象鼻虫、水里的鱼、吸血的斑纹……昆虫的数量比地球上的人类多上千万倍,然而人们居然熟视无睹,根本不愿意认真感觉这生命。他们真的那么渺小吗?就因为它们渺小而忽略它们吗?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不是奇迹了。法国杰出昆虫家、文学家、法布尔用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被人们忽略的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的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法布尔以他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书写完成了传世佳作——《昆虫记》。

《昆虫记》告诉我们,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在内,都有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该得到尊重,不应该被忽略。

法布尔将区区小虫的话题书写成多层次意味、全方位价值的巨制鸿篇,这样的作品在世界上诚属空前绝后。没有哪位昆虫学家具备如此高明的文学表达才能,没有哪位作家具备如此博大精深的昆虫学造诣。

《昆虫记》虽然是一部严谨的科学著作,但面孔却十分和善,不故作深刻,没有干巴巴的学究气,没有学术著作的晦涩枯燥与一本正经,没有言之无物的公式、一知半解的瞎扯,而是准确地描述观察到的事实,一点儿也不忽略。正是由于没有忽略,法布尔才会发现昆虫界与大自然柔美的一面,法布尔才会让那些我们平素看来陌生的生物变得亲切有趣。

法布尔就是少了忽略,用他求真求实,勇于探索发现的科学精神,在为我们讲解生物知识的同时也为我们打开了一扇通向大自然的大门,使我们的视野更加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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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朝花夕拾》初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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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童年,人皆有之。或幸福。或悲惨。可惜,我们不曾珍惜过它,长大了,领悟了,却已晚了——童年,渐行渐远。

曾经,鲁迅先生的童年,遇到过真诚善良的阿长,拥有一个严厉的父亲,更经历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趣味到乏味的生活。其中,他在三味书屋的枯燥、乏味,许多同学应该也和他一样对学习感到厌烦吧。而之前,鲁迅先生是多么自由自在:有植物,有动物相伴。长吟的鸣蝉,肥胖的黄蜂,碧绿的菜畦……构成了一座小村庄——百草园。它很小,但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不用过于浮夸的语言,鲁迅先生便能演奏一支绿色的自然圆舞曲。而随着音乐响起的,还有我的回忆:活动课,我们寻找传说中的幸运草;美术课,我们放着自制的风筝;班会课,当了回小小推销员……那时的我们,无忧无虑,不会像现在这样,被学习紧紧地束缚着。当然,也曾有过不悦、烦恼,但我们看得很轻,风一吹,就过去了,只是被披上了一层薄薄的纱,留下的,更多是美好的、快乐的。

长大后的鲁迅先生,不再有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不会害怕“美女蛇”,不会拔何首乌,更不会和闰土一起去瓜田刺猹了。他长大了……去日本留学了……遇到了敬爱的藤野先生,后来却弃医从文了……

过去。现在。未来。

过去,往往是美好的回忆;现在,却常是成堆的烦恼;未来,未知。

很多人都说过,活在当下。是这样的,时间无法倒流,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未来的却还未来,唯有珍惜现在,过好每一天,才是最好的选择。若每个人都永远活在过去,活在回忆,那一天将比一天更糟糕。过去的一年,我正是这样,总是想着小学那段美好的时光,导致这一年的心情都很糟糕。

从现在起,牢记:活在当下!不要忧郁了,不要永远紧握清晨的一缕阳光不放手。日出,日落,每天都会发生,明天,还有更加灿烂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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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水浒传》初中生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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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主要讲述了北宋年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揭竿起义,最后却走向失败的故事。身为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的内容的确是博大精深,洋洋洒洒一百万字,将作者丰富的情感发挥的淋漓尽致。一个月的时间,我只是草草读了一遍,自然不敢对全书发表什么观点,然而许多的细节,却给了我不小的感触。

“……看看红日平西,武松便道:‘天色将晚,哥哥不弃武二时,就此受武二四拜,拜为义兄。’宋江大喜。武松纳头拜了四拜,宋江叫宋清身边取出一锭十两银子,送与武松。武松那里肯受,说道:‘哥哥,客中自用盘费。’宋江道:‘贤弟不必多虑。你若推却,我便不认你做兄弟。’武松只得拜受了,三个出酒店前来作别。武松堕泪,拜辞了自去。宋江和宋清立在酒店门前,望武松不见了,方才转身回来……”

这是二十三回武松打虎前的一个插曲,初读水浒,心中最大的好奇便是,无论是改聚义厅为忠义堂,还是请招安,征方腊,平辽乱,在做这些决定之前,宋江的耳边总会听到反对的声音,然而每当这位大哥下定决心,他的兄弟们便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宋江究竟有什么魅力,使其他人甘愿为他效力?当“武松堕泪”,我的疑问也随其堕下,一个领导者,他可以样样都不如手下,但他必须能够发现人才,任用人才。武松呆在柴家庄里,众庄客疏慢于他,只得借酒消愁。然与宋江初遇不久,辞别时,宋江便亲自送他到十数里外,一名连死都不在乎的八尺男儿,为了报答宋江的知遇之恩,竟甘愿下跪,足以说明,对于一个空有才华的人来说,一分知遇,有多重要。

写到这里,脑海中不由浮现这样的景象:一名年轻文人,头戴纶巾,身穿麻布宽衫,腰系茶褐色銮带,丝鞋净袜,右手执笔,左手扶纸,神色忧郁,一气写下千古名篇——《马说》,落款韩昌黎。

我想,如果韩愈生于宋代,他或许也会成为一百零八将的一员吧,不为别的,单是宋江那对人才的赏识,变足以让这位无奈喊出“其真不知马也!”的才子为其抛头颅,洒热血了。然而,生不逢时,注定了韩愈终其一生,也没有得到君主的赏识,空有政治抱负却不能眼见它实现,只得留下一篇篇传世名作抒发苦闷之情。由此可见,“伯乐常有,而千里马不常有”,懂得用人,便不愁无人可用。刘备文有诸葛,武有五虎,便是经典的例子。

整个暑假,电视上都在不厌其烦的播放着步步高的广告,但却很少有人知道,如今步步高的幕后老板段永平,当年却是因为得不到赏识的无奈,才被迫从小霸王跳槽,独自打拼天下。如今,步步高产值已经过亿,段永平也跻身福布斯,然而小霸王却已逐渐埋没的历史的长河中,曾经段永平的老板,即便是在网络上,也搜不到他的踪影,如果当初这位无名老板能对段永平多一分赏识,多一份重用,结果又会是怎么样呢,恐怕,会改变无数人的命运吧?

俗话说:“士为知己者死”,为了报答知伯的赏识,豫让两次刺杀赵襄子,甚至不惜涂漆吞炭;方孝孺为了感谢建文帝的重用,面对凌迟全然不惧。而周文王赏识姜尚得以平天下;商汤破格任用伊尹得以兴殷商。

一个人要想成功不仅需要有人赏识,更重要的是本身富有才华,因此对于如今的我,恐怕只有学习才是王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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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初中简爱学生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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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瘦弱的女孩孤零地占据了整个封面,像是只被随意丢弃的猫咪,只觉得突然就被其孤独的情绪所感染。第一次接触《简爱》这本书,就被它的封面触动了,于是放学有空时我便经常拿起来看一看。

书中的主人公简爱生活在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歧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塑造了她坚强不屈的性格。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她勇敢追求自己的幸福,也誓死捍卫自己的尊严,她始终不忘初心,做最好的自己。

与她相比,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有慈爱的公公婆婆,有温柔的妈妈,还有一群可爱的小伙伴。我的生活或许太过一帆风顺,所以生活中许多隐藏的美好难以用心发现,有时稍不如意,还会怨天尤人,却不知道自己已生活在爱的天堂里,享受的更是许多孩子深深渴望却始终无法企及的童年,我应该满足,并感恩那些爱我的人。

对于简爱的遭遇,我的体会也许仍然不够,那是因为我还小,但是此刻,我深深地反省了自己。我希望自己也可以像她那样,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平,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都有美好的心灵,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性格生活着。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爱,不是简单的,我也坚定了自己以后一定要努力学习,做一名善良、勇敢、坚强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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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西游记》读后感初中

全文共 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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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优秀的神魔小说,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西游记》,不仅塑造了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更体现出了高于现实的艺术造诣和深刻的思想内容。瞧,齐天大圣孙悟空,一心向佛的唐僧,贪吃贪色的八戒,名不见经传的沙僧……一个个人物,宛如鲜花在我们的心中生根、发芽并绽放,那馥郁花香,飘经滚滚的时间长河,芬芳传世。

《西游记》读来脍炙人口,说的是一个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故事:在唐朝太宗贞观年间,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三人连同坐骑白龙马保护唐僧西行取经,路途中共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一路降妖伏魔,最后取得了真经并带回东土播传与世人,他们也功成正果而成佛。

这个由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和以现实作为背景搭建起来的“梦幻世界”,赋予了我对人生的又一个认识——

锲而不舍地朝目标奋进,才是成功的前提。

电视剧版的《西游记》中片尾曲有一句歌词:“容易干不成大业绩。”说得好,唐僧刚开始和两个和尚出发取经,途中路过虎穴,老虎把两个和尚和马都一并吞吃了,唐僧幸得一猎人相救,不过也吓掉了半条命。但唐僧重振雄心,在第二天的曙光中与猎人一家的送行下踏上征途。后得四个徒弟作伴,有时,八戒突然来一句:“散伙了罢!”但另外三人坚定不移,又一起向前挺进,奔向未知的变数。

时间一点一滴从他们的步伐间轻轻流逝过,弹指十几年如一瞬。不断的日月更替中,有悲欢离合,可是彼此坚定的意志支撑着身躯,不然这么多年乏味路途加上无数噩梦的挑战,谁能受得了?十几年的不懈奋进,最终换来了得到真经的那刻几乎要潸然泪下的欢喜。他们终于成功了,看到这里我也不禁笑了。是啊,多么艰苦,该需要多大的毅力?

在平时的生活里,不提似取经那般的伟事,就算是再也普通不过的学习,也需我们坚实的奋进脚步。

刚升初中那会儿,我的英语烂的就像一潭稀泥:单词无积累、语法不通、音标认不会。英语习作对于小学从未接触过的我简直是天方夜谭;英语课上老师的话,仿佛是一串外星语言,“无法识别”。但我一秒不放过地认真听着那节教音标的课,将每一个单词书写在手心、烙在心里,将每一篇指定的课文都牢牢掌握……我相当于从零开始学英语,但慢慢步入了正轨——一切都归于我的不懈努力,就像唐僧师徒四人,我取得了“真经”,修成了“正果”。

如今掩卷了《西游记》,它那无比的魅力仍氤氲于我的精神世界里。它教会了我“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以及松懈时,想象自己是八戒,再说“散伙”,可要小心被大师兄的金箍棒打手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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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空中大历险初中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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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空中大历险》,它的作者是沃尔特·R·布鲁克斯。

乘热气球空中旅行,本该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可弗莱迪和他的朋友们陷入了空前的危险中。“飞船”失控,暴风雨来袭、没有食物,远处地面还有拿着枪、虎视眈眈想要捕捉他们的坏人……更糟糕的是,他竟然成了警察追捕的对象!原来热气球的阀门坏了,气球降不下来,所以被别人误以为是他偷了气球……

精彩的内容介绍,栩栩如生的人物,幽默风趣的对话,我看着看着不时地就随着情节哈哈大笑起来!这本书我连续看了好几遍都不忍放手。

我最喜欢的人物还是小猪弗莱迪。他非常聪明,还曾经是侦探呢!最值得我学习的还是弗莱迪很善于观察、思考。他还很机灵,经常随机应变,可以说在紧急情况下他的大脑在以每秒一英里的速度运转呢!有一次,他遇上了警察,但是他并没有立刻跑掉,而是装成稻草人,警察回头时就往农场挪一点,最后安全到达农场。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遇事不能慌乱,要镇静,要适时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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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昆虫记八年级学生读后感经典

全文共 3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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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昆虫记》,那本书里介绍了许许多多的昆虫,像:蝉、开隧道的矿峰、樵叶峰、迷宫蛛其中最吸引我的就是迷宫蛛。

普通的虫子,如果好好地研究起来,也能发现许多有趣的事情。在七月的清晨,太阳还没有焦灼着人的头颈的时候,每星期达尔文总要去树林里看几次迷宫蛛。孩子们也都跟着达尔文去,每人还带上一个橘子,以供解渴之用。

走进树林,不久,他们就发现许多很高的丝质建筑物,丝线上还串着不少露珠,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好像皇宫里的稀世珍宝一般。孩子们被这个美丽的“灯架”惊呆了,几乎忘记了他们的橘子。

经过太阳半小时的照射,魔幻般的珍珠随着露水一起消失了。现在可以来专心观察它的网了。在那丛蔷蔽花的上方张着一张网,大概有一块手帕那么大,周围有许多线把它攀到附近的矮树丛中,使它能够在空中固定住,中间这张网看起来犹如一层又轻又软的纱。

网的四周是平的,渐渐向中央凹,到了最中间便变成一根管子,大约有八寸深,一直通到叶丛中。

蜘蛛就坐在管子的进口处。它对着他们坐着,一点儿也不惊慌。它的身体是灰色的,胸部有两条很阔的黑带,腹部有两条细带,由白条和褐色的斑点相间排列而成。在它的尾部,有一种“双尾”,这在普通蜘蛛中是很少见的。

达尔文猜想在管子的底部,一定有一个垫得软软的小房间,作为迷宫蛛空闲时候的休息室。可事实上那里并没有什么小房间,只有一个像门一样的东西,一直是开着的,它在外面遇到危险的时候,可以直接逃回来。

上面那个网由于用许多丝线攀到附近的树枝上,所以看上去活像一艘暴风雨下抛锚的船。这些充当铁索的丝线中,有长的,也有短的;有垂直的,也有倾斜的;有紧张的,也有松弛的;有笔直的,也有弯曲的,都杂乱地交叉在三尺以上的高处。这确实可以算是一个迷宫,除了最强大的虫子外,谁都无法打破它,逃脱它的束缚。

果然,一切都在蜘蛛的意料之中。它不慌不忙地扑到猎物上,慢慢地一口一口地吮吸着它的血,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至于那蝗虫,在蜘蛛咬它第一口的时候就死了蜘蛛的毒液使它一命呜呼。接下来蜘蛛就要从容地来吃完它了,而对于这只蝗虫来说,这远比半死不活或者活活被蜘蛛撕成碎片要舒服多了。

到快要产卵的时候,迷宫蛛就要搬家了。尽管它的网还是完好无损,但它必须忍痛割爱。它不得不舍弃它,而且以后也不再回来了。它必须去完成它的使命,一心一意去筑巢了。它把巢做在什么地方呢?迷宫蛛自己当然知道得很清楚,而达尔文,却一点头绪都没有,实在猜想不出它会把巢造在哪儿。我花了整个早晨在树林中各个地方搜索。工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发现了它的秘密。

在离网相当远的一个树丛里,它造好了它的巢。那里堆着一堆枯柴,草率而杂乱地缠在一起,显得有点脏。就在这个简陋的盖子下,有一个做得比较细致、精巧的丝囊,里面就是迷宫蛛的卵。

看到它的巢那么简陋,我不禁有些失望。但是后来达尔文想到了,这一定是因为环境不够好。你想,在这样一个密密的树丛里,一堆枯枝枯叶中,哪有条件让它做精致的活呢7为了要证明自己的推想没有错,达尔文带了六只快要产卵的迷宫蛛到达尔文家里,放在实验室的一个铁笼子里面,然后把铁笼子竖在一个盛沙的泥盘子里,又在泥盘中央插了一根百里香的小树枝,使每一个巢有攀附的地方。一切准备就绪后,现在就让它们大显身手吧。

这个实验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七月底的时候,达尔文得到了六只雪白的、外观富丽精致的丝囊。迷宫蛛在这样一个舒适的环境里工作,活干得自然细致了许多。尽情地观察吧!这个巢是一个由白纱编织而成的卵形的囊,有一个鸡蛋那么大。内部的构造也很迷乱,和它的网差不多看来这种建筑风格在它的脑子里已经根深蒂固了,所以无论在什么场所,在什么条件下,它造的建筑物都是那样的迷乱无章。

这个布满丝的迷宫还是一个守卫室。在这乳白色的半透明的丝墙里面还装着一个卵囊,它的形状有点像那些代表某一等级的骑士的星形勋章。这是一个很大的灰白色的丝袋,周围筑着圆柱子,使它能够固定在巢的中央。这种圆柱都是中间细,两头粗,总共大约有十个,在卵室的周围构成一个白色的围廊。母蛛在这个围廊里徘徊着,一会儿在这儿停住,一会儿又在那儿停住,时时聆听着卵囊里的动静,活像一个马上要做父亲的人在产室外面焦急地等待着孩子的第一声啼哭。这样一个卵巢里面,大概藏着一百颗左右淡黄色的卵。

轻轻移去外面的白丝墙后,可以看到里面,还有一层泥墙,那是丝线夹杂着小碎石做成的。可是这些小沙子怎么到丝墙里面去的呢?是跟着雨水渗进去的吗?不对,因为外面的丝墙上白得没有一丝斑点,更不用说什么水迹了,看来决不是从这墙上渗进去的。

到后来,达尔文才发现这是母蛛自己搬进去的,它为了怕卵受到寄生虫的侵犯,所以特地把砂粒掺在丝线里面做成一培坚固的墙。

这丝墙里面还有一个丝囊,那才是盛卵的囊。我打开的这个巢里面的卵已经孵化了,所以我能看到许多弱小的小蜘蛛在囊里快乐地爬来爬去。

但是,再回过头来看看那母蛛,它为什么要舍弃那张还完好无损的网,而把巢筑到那么远的地方呢?它的舍近求远自然有它的道理,你还记得它的网的样子吧?在它的网的上方,有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高高地露在树叶丛的外面,这是一个巨大的陷阱,同时也是一个很醒目的标志,它的敌人寄生虫轻而易举地就能看到这个迷宫,然后循着它再找到迷宫蛛的巢如果这巢离那醒目的网很近的话,那么寄生虫会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它的巢找到。寄生虫的卑鄙手段上面已经详细地报述过了,提防寄生虫入侵是每一个母亲为了保护下一代所必须做的一项重要事业。况且这种迷宫蛛的死敌寄生虫专门吃新生的卵,如果找到迷宫蛛的巢,会毫不客气地把它毁灭。所以聪明而尽责的迷宫蛛就趁着夜色到各处去察看地形,找一个最安全的地方作为未来家族的安乐窝,至于那个地方美观不美观,环境怎么样,倒是次要考虑的了。那沿着地面生长的矮矮的荆棘丛,它们的叶子在冬天里也不会脱落,而且它们还能钩住附近的枯叶,对迷宫蛛来说,不能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居处,还有那又矮又细的迷迭香丛,也是迷宫蛛爱做巢的地方。在这种地方,我常常能够找到不少迷宫蛛的巢。

有许多蜘蛛产卵以后就永远离开自己的巢了。可是迷宫蛛和蟹蛛一样,会一直紧紧地守着巢。不过和蟹蛛不同的是,它不会像蟹蛛那样绝食,以致日益消瘦下去,它会照常捕蝗虫吃。它用一团纷乱错杂的丝。筑起了一个捕虫箱,继续补充营养。

当它不捕食时,那就像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在走廊里踱来踱去,侧耳倾听四面八方的动静。如果我用一根稻草在巢的某一处拨一下,它就会立即冲出来查看个究竟。就是用这种警惕的办法,它尽心尽责地保护着自己的未成年的孩子们。

迷宫蛛产了卵后胃口还那么好,表示它还要继续工作。因为昆虫不像人类,有时候吃东西仅仅是因为嘴馋。它们吃东西就是为了工作。

可是产完卵后,它这一生中最伟大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它还要作什么工作呢?经过我细细地探究后,我才发现它所要做的工作是什么。大约又花了一个月左右的工夫,它继续在巢的墙上添着丝。这墙最初是透明的,现在却变得又厚又不透明了。这就是它之所以还要大吃特吃的原因:为了充实它的丝腺来为它的巢造一垛厚墙。

大约在九月中旬,小蜘蛛们从巢里出来了。但是它们并不离开巢,它们要在这温软舒适的巢里过冬。母蜘蛛继续看护着它们,继续纺着丝线。不过岁月无情,它一天比一天迟钝了。它的食量也渐渐地小起来。有时候我特意放几条蝗虫到它的陷阱里去喂它,

它也显得无动于衷,一口也不想吃。虽然这样,它还能维持四五个星期的生命,在它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它继续一步不离地守着这巢,每次一听到巢里新生的小蛛在活泼地爬来爬去,它便感到无限的满足和快慰。最后,到十月底的时候,它用最后一点力气替孩子们咬破巢后,便精疲力尽地死去。它已尽了一个最慈爱的母亲所应尽的责任,它无愧于它的孩子,无愧于这个世界。至于以后的事;它便托付给造物主了。到了来年的春天,小蜘蛛们从它们舒适的屋里走出来,然后像蟹蛛那样,靠着它们的飞行工具游丝,飘散到各地去了。它们的母亲在天之灵,看着自己的孩子一个个各自成家立业了,也该欣慰了。

多么聪明的迷宫蛛啊!如果把这技术用到社会科技上那我们的生活将会很快富裕起来,有些时候也要虚心向动物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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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妇人》读后感初中优秀作文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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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所著的《小妇人》我已经看过不知道多少遍了,每次读完都会有一些新的感悟,在期中考试之前我将我刚刚得到的感触记录下来,和大家分享一下。

这部小说以19世纪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描写了马奇一家四姐妹在父亲出征的情况下和母亲一同过着清贫的生活,在平凡的生活中她们学会了如何生活,定下了自己人生的目标,并在故事最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关于这个故事的内容我想我不必多说,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买来看,我可以保证即使你过去只是看过肯德基文学,只要你耐下心就可以从中品尝到土豆泥的味道。而对于没有享用过快餐的人来说,这篇小说给你的东西可能会更多。

个人认为这篇小说的文字不能用华丽来形容,相比较一些现代文学作品来说只好用平凡来形容,而且作者似乎对一些美丽的形容词有一些厌恶,或者说是翻译的关系吧,我想我应该去买一本英文版看看。不过我很喜欢这样的文笔,我也努力使自己有这样的文风,但是现在还有很多要努力改进的地方。

另外语言生动、幽默也是这本小说的一个特点,而且作者的幽默不是生硬的搬抄,而是来自于生活,普通的生活。我现在也在写一些故事,她的语言让我感受到了自己在写故事时候的不足,我可能真的十分善于模仿。可是这些东西现在看来不怎么实际,生活是文学的源泉,我现在真正体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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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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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老话说得是:老不看水浒,少不看三国,我虽不知其意,但也一直没怎么拜读它,上了初中,我屈指数了一下四大名著中,我还剩下《三国演义》和《红楼梦》没有看了,我上网查了一下,才知道老话少不看三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便细细品读起来。

《三国演义》共有五十个章节。而起初最吸引我的是第一章节:宴桃园豪杰三结义,它主要说了刘备在酒楼与张飞、关羽谈的很投机,后来,刘备说:“咱们三人结为兄弟,同心协力,然后可图大事。”

于是他们就来到张飞庄上的后院桃园里进行三结义,他们宣誓:“念刘备,关羽,张飞,虽然异姓,既结为兄弟,则同心协力,救困扶危;上报国家,下安庶民: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皇天厚土,实鉴此心。背义忘恩,天人共戮!”这一幕后来便成了人们广为传诵的佳话。津津有味地看完这一章节后,我的脑海里情不自禁地浮现出好朋友郭一帆的身影,郭一帆和我是同龄人,我平常总和他在一起玩,但是我俩的学习成绩差距却很大,今后,我要多向他学习,拉近我们的距离。孔子亦说过:“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我平时总和一些同学闹一些小矛盾,为此闹的不愉快,在此,我要向他们道歉,今后和他们团结一致、和平共处!

《三国演义》这本名著的第一章节就给我留下了如此深刻的印象,使我受到了教育,我一定要认真读完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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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初中生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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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课的时候,读完了鲁迅先生的《朝夕拾》,其中有十篇散文,十分的优美。在这组文章中,鲁迅先生追忆了自己年少时的往事,有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还有对师友的怀念。其中有不少关于少年儿童的往事,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童年,也回想起自己童年时的日子。

里面有一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也是初中时收录到语文课本里的一篇文章,所以对这篇文章颇为熟悉,不同年龄读这篇文章,也有着不同的感受。

十四岁时读这篇文章,我看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是鲁迅先生对百草园的描写,在这里,童年时的鲁迅先生是无忧无虑的,是快乐的。

可这样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

文章接下来就是对三味书屋的描写:“没有孔子的牌位,我们便对着那匾和鹿行礼。第一次算是拜孔子,第二次算是拜先生。”这是鲁迅先生对自己第一次去三味书屋的描写,他被迫到三味书屋,百草园也就卖给了别人,这里没有百草园的活泼和乐趣,这里有的是严肃、是认真,让鲁迅先生的心灵也随之改变。

那时候读这篇文章,自己也是感同身受很多。儿时的我,虽然是个女孩子,但也会和弟弟或是邻居家的小伙伴一起去田野里捉蚂蚱、找蛐蛐,跟奶奶一起挖野菜,还会和小伙伴悄悄地到种枣树的人家中摘枣吃,有时被发现,一起被大人们骂也是开心的。那时的我们,会因为吃了别人家的枣而开心,会因为把沙土堆成城堡而兴奋,而渐渐地,我们长大了,到了背起书包上学的年纪,也就是像鲁迅先生那样,不喜欢那样枯燥无味的读书生活,不想去上学,不喜欢上学时老师严肃的样子,就连儿时的同伴也渐渐走远,分散在各地,开始变得陌生,或是失去音信。有人说,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烦恼越多,长大的我们变得成熟,所以现在十八岁的我再读这篇文章,虽然没有生活在鲁迅先生那时的年代,但也是体会到了心灵的变化。我看到了文章中所揭露的那时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书塾教育的尖锐矛盾。

_在世时曾认为,鲁迅先生是“中国的第一等圣人”。若把文坛比作星空,那鲁迅先生的作品一定是其中最闪亮、最耀眼的星。

以上只是略微表达自己一些浅薄的看法和感想,相信以后,我会阅读到更多的鲁迅先生的作品,会更加深刻地理解鲁迅先生,也相信我们新时代的青年们,会更深入地实践鲁迅先生的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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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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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聊斋志异》,这本书是清朝的蒲松龄写的,它讲的全是鬼、狐狸和神仙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画皮。它讲的是:

一位书生赶路的时候遇到了一位女子,她长的十分俊俏。书生十分喜欢她,便走上前问了问姑娘的来历。原来,姑娘的父母把她买给了一个有钱人做小妾。他的大老婆嫉妒她,天天打她骂她,书生出于好心把姑娘带回了家。有一天,书生在集市上遇到了一个道士,说他被妖气缠绕着,他不信,但是却产生了怀疑,于是,书生从在窗旁走过,发现那位貌美如花的姑娘,脱下了人皮,露出了张牙舞爪的样子。书生再仔细一看,原来那位姑娘是鬼,他向道士要来了一个拂尘,所以鬼把他的心给掏了出来。他的老婆四处寻求帮助,终于按照道士的要求找到了一个乞丐。但乞丐有一个要求,要她吃他吐他的痰,她硬吃了下去。回到家想了想,委屈的大哭,一边哭,一遍整理她丈夫的肠子。忽然,她恶心想吐,一口吐在了丈夫胸口;那竟是一颗心,不一会儿,书生就醒来了。道士也找到了妖怪,把它收服了。

看完这个故事,我感觉人们不要贪图美色,要不然会惹来杀身之祸,我们做事不要只看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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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昆虫记初中生读后感2024通用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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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的作者法布尔是法国著名的生物学家、动物行为学家、科学文艺作家。他一生坚持自学,先后取得了数学学士学位、物理学学士学位、自然科学学士学位和自然科学博士学位。他精通拉丁语和希腊语,在绘画、水彩方面,也几乎是自学成才。留下的许多精致的菌类图鉴曾让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法国诗人弗雷德里克米斯特拉尔赞不绝口。

《昆虫记》是法布尔耗费了毕生的心血所著的`,是一部描述昆虫的种类、特征、习性、食性和婚习的昆虫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哲理的文学宝藏。不仅仅这本书值得赞扬、褒奖,作者研究昆虫的过程更是值得我们认同与尊敬的:在法布尔的那个年代,研究昆虫就是将昆虫解剖,研究内脏或者是将昆虫浸泡在烧酒中,再瞪大了眼,观察它们的头、胸、腹、爪、翅、触须等,再将它们分类。可是他们对昆虫的生活习性及那些器官的用途却漠不关心。当时的生物研究室就是酷刑室、碎尸间。而法布尔却不一样。他在“荒石园”里,让昆虫们活蹦乱跳地生活着,让它们仍然自由自在的鸣唱,而他就在旁边全神贯注地观察着,有时能从早待到晚,真是废寝忘食。并且,他的记录正像他文中的一句话:“既未胡乱添加,也未挂一漏万。”处处都细致入微、通俗易懂。他让血腥、冷酷的生物学变得生动而趣味。

《昆虫记》一书,不仅仅体现了作者对生命的尊重与敬畏,更蕴含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法布尔精神。我们要学习法布尔的精神,执着、专注的追求自我的目标,认真的观察与探索;尊重、善待一切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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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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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雷夫的《第56号教室的奇迹》之后,我受益颇多,对我以后的教学有了很大的提示与帮助。同时,对雷夫设立的"终身阅读"、"生活中的数学"、"以运动为本"等的教育方法,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下面,我就对"生活中的数学"来写写我自己的看法。

看了第五章"加加看"之后,我感慨良多。数学,的确是一门让老师头疼,学生叫苦的课程。在我从事教师行业这么多年来,我们的确有些不及艾斯奎斯的地方。我们在教数学的时候,老师在唱着独角戏,不允许下面的孩子有任何的科学异议。的确,数学本身就是一门严谨的学科,来不得任何的失之毫厘。不像其他的学科,比如音乐,没有一个特定的尺度,所以孩子们的各种声音我们都可以做出适当的评价。就要就造就了孩子们对数学的极端,要么很喜欢,要么很厌恶。还想起我以前学数学的经历,老师总是灌输了各种解题的方法,却不给我们解释这是为什么这么做的`。所以,我们在解题的时候就照搬着老师的模板解着一道又一道的数学题,却没有了自己的思想。久而久之,我们自然而然对数学失去了兴趣。细数我们的教育方式,可能就是"授之以鱼",也就是1+1就是等于2。确实,它不可能等于3什么的,但我们可不可以改变一下我们的教学方式,让这个2可以抓住孩子们的兴趣,并且一直对这门学科感兴趣下去呢?看了雷夫的方法,我似乎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答案。

雷夫的方法就是重质不重量,快乐学习。快乐学习,听起来像国足前教练米卢"快乐足球"的味道。不过,学习没了兴趣,什么学科都是不可能优秀的。我们不要重复的给孩子们做着同样的题目,只要他会的,做十题和做一百题的效果一样的,这样只会浪费时间,如果他不会,那么你让他做一百题的效果只会让他逃避,甚至会让他产生厌恶的情趣。快乐学习,就是在游戏与生活中学习。雷夫的游戏,心算暖身,玛西库克数学砖问题等,这种学习既不会让学生厌恶,反而使孩子们的学习热情大大的提升,使他们渐渐的爱上数学这门课程。在游戏的过程中,孩子们既学到了知识,也和老师的关系逐渐拉近。我想,雷夫抓住了孩子的爱玩的心态。其实我们也知道孩子们是淘气爱玩的,可我们总是让孩子们玩的时候像放羊式的没有任何动作,学习的时候却让他们规规矩矩的坐在位子上把知识硬塞给他们,这种效果和雷夫的教育方法的效果我不说大家也会知道。所以,在以后的教学中,我们要给孩子们带来的是快乐学习,不要他们厌恶学习了。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们都可以像雷夫一样,使孩子们爱上学习,爱上我们这群可爱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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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骆驼祥子初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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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文学家老舍,小说主要写了一个叫祥子的人力车夫的悲惨故事。

祥子一开始年轻力壮,什么不良嗜好也没有,一心想买一辆属于自我的车,祥子省吃俭用三年才买上了一辆,他此后的生活越来越起劲。一次被大兵们抓去,车被抢走了,由于他的机灵,他逃出来还带了三个骆驼,卖了三十五快,使他有了重卖车的期望,但又被侦探敲诈了。

他娶了虎妞,虎妞买了二强子的车给祥子,却又因生病花光了虎妞的积蓄,虎妞又因难产死了,祥子只好卖了车办丧事。小福子对祥子有情有义,为了父亲和弟弟,她去白房子,最终吊死。祥子经过这些挫折,最终完全堕落,心中的一切梦想的破灭。

从一个诚实、正直、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变成一个撒谎、懒惰的渣子,我感触很大,过去的老北京那些没权没势的穷苦车夫受尽压迫与欺辱,心中的期望一点点变成失望,最终变成绝望。

对于祥子,他一开始有着劳动人民的淳朴善良,像骆驼一样老实、吃苦耐劳。如此好的一个社会青年,若生于今日的社会,定会有所作为。

虽然祥子最终变得落魄、懒惰,但之前的一些品质值得我们今日的中学生学习,取他人之长,丰富我们的精神。祥子能忍、重情重义、老实、正直、友善、对目标不懈追求、有期望就有动力等众多优秀品质。

其实环境也会影响个人,艰苦的环境造就能吃苦耐劳的人们,和平富裕反而使有些人懒惰;过度的欺压和逼迫也会改变个人,正如祥子等许多车夫。所以,不能因为环境改变而改变自我的优秀品质,但遇到比自我更优秀的人,要学习他人的长处,使自我长处更长,短处不在使自我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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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中课外书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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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知道爷爷慈祥地说,“到那里用我们的身体去帮人们拿东西,做好事,完成我们的事业。继续往前走,便来到了第三幢楼前,这儿的绿化带别有一番风味,“瞧。”妹妹听了,很快就有了答案,她回答说:“还是十条鱼;你真的不愿再夏夜我们一起数星星直到天亮了吗。

读了狼图腾,我觉得人类根本不算什么,和狼比起来渺小的像细菌。商战中谁不是勾心斗角,损人利己;仕途之路谁敢保证自己光明磊落;为了工作加薪,哪个不是大包小包的送礼,为了自己的利益,谁光明正大的靠本事去争取?狼那么有个性,有骨气,有团体精神,快死的狼宁可自杀也不送与人之手;瘸狼捕食还没有独吞过呢;只要有野心决心信心,狼才不会放弃任何一个战机。

和狼比起来,人的原始形态和狐狸尾巴全部原形毕露。如今打着口号植树造林,防止沙漠化,大多数说说而已,纸上谈兵。谁都知道大西北沙漠连篇得和内地一个省那么大,有多少人扎根边疆,决心改造边疆,吃苦受罪,献其一生?与煮熟的青蛙一样死于安乐。草原赖子洞数不胜数,又深又长,夏季繁殖可达到一成十,十成百,一个赖子一个洞,千个万个草原岂不是遭殃了,所以狼就奉腾格里之命,替天行道铲除赖子,控制动物增减,对草原可是尽职尽忠,功莫大焉。狼对周围的东西十分好奇,恶劣的环境中它们仍是成群结队,大难不死。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旱灾大白灾,加上狼的高悬赏金诱惑猎人去围剿,狼能不死就说明它对人还留了一手,通有本事着呢。

合上书,眼前又一次浮现种种画面,人类真的可以从狼身上学到很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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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昆虫记初中生读后感2024通用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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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昆虫,也曾饲养过昆虫,在草丛中寻觅,在谷物中翻找那些蹦跳的、蠕动的小家伙是我的一大乐趣。起初只是出于好玩,为了满足好奇心,而把虫子作为自己的宠物。自从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后,我对昆虫有了许多新的认识,再也无法把这些小生灵纯粹当做小宠物来看待了。

曾在草丛深处捕获了绿蚱蜢,关在玻璃瓶中,放入几根草饲养着,但没过多久它就绝食自尽了。对此我纳闷了好久,实在想不出这是为什么。看过《昆虫记》后,我知道了原因,法布尔写道:“一个休息日,我正在门外散步,突然有什么东西从树上落下,还不停地叫着。我跑过去一看。原来一只蚱蜢正在贪婪地撕咬一只蝉得腹部。蝉徒劳地叫着,不断挣扎,蚱蜢则死咬住不放,把头深深扎在它的内脏中,一小口一小口地拽下来。”原来,蚱蜢是食肉昆虫呀!

有了养蚱蜢的经验,我对于饲养昆虫更加谨慎了。在了解到蝉吃树叶的汁后,我事先放入了几片树叶,再把“囚犯”关入牢房,满心欢喜地等待着它的变化。大约过了20个小时,当我再去观察它时,却发现这可伶的小蝉“六脚朝天”地躺着。我拉开纱窗,想借光细看它时,这小囚犯竟然“死而复生”,飞走了。看来这小昆虫也会骗人啊!

在《昆虫记》中,作者法布尔告诉我们许多昆虫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从圆网蛛到圣甲虫,这两位看似冷酷的妈妈实则是不惜用尽自己最后的精力为儿女毫无保留地献出所有的丝,所有精致的食物;总被人认为温柔可爱的萤火虫竟会以闪电的速度猎食蜗牛;看着笨拙的“大孔雀”蛾幼虫会织出构造巧妙的茧……这些事例都表明了昆虫拥有人类难以想象的智慧。

记住虫子并不渺小,虫子也有值得我们人类尊重的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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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朝花夕拾》初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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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拿着鲁迅先生的书《朝花夕拾》开始认真读的时候,我发现了一种奇妙的感觉,像小桥一样清爽

《朝花夕拾》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鲁迅从童年到青年的人生轨迹和经历,对那些刻骨铭心的人和事表达了最炽热的情感,生动地描绘了晚清的生活图景。举几个例子:《故乡》生动地描述了鲁迅和润土的童年。鲁迅家条件好,但没有自由;润土的家庭非常贫穷。他有自由,但他渴望更好的生活。长大后发现自己和对方之间有一道厚厚的墙,美好的童年再也回不来了;《药》,通过茶馆老板老栓和妻子给儿子小栓买血馒头的故事,反映了愚弄百姓的恶行和革命者的无私奉献。

从这两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旧社会的黑暗和不公正的判决。相比之下,我们现在过着衣来伸手,食来张口的美好生活,相差甚远。在,坐在干净明亮的教室里学习,有些学生还没有完成作业,有些甚至拒绝做作业。想想真的不对!现在我们没有不公平的法律,我们没有生活在恐惧中,我们没有饥寒交迫的日子,我们没有外来侵略。我们丰衣足食,让普通人可以安心生活。在21世纪,我们在一个强大而富裕的国家里非常幸福和甜蜜。想吃什么,想穿什么,想去哪里玩,想做什么,这些都是用手指就能做到的琐碎事。但假设是在鲁迅的童年呢?能实现吗?不,很难实现。对于富裕家庭来说,可能是可以的,但是对于贫困家庭来说,填饱肚子就好了。那些想都不敢想的愿望怎么实现?现在要体谅父母,不要再任性了。如果要放在过去,怎么能让你幻想呢?也许你连一本书都不会读。

《朝花夕拾》这本书是对过去岁月的回忆,极其悲伤,却让人无可奈何。有时开心,有时不开心,让我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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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西游记初中生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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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这本名着谁都看过,人人都爱看,书中的内容往往让人流连其间。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孙悟空由于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的五指山压住了。经过了漫长的五百年,被唐僧所救,于是和唐僧一起去西天取经,路上又碰见了猪八戒和沙和尚就和他们一起去取经。路途中他们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成仙了。

在还取经之前,孙悟空的性格十分的自大。居然上天大闹天宫,就连玉皇大帝也拿他没办法只好请如来来收服他。是啊!他可真可恨的,竞敢上天来逼玉皇大帝给他做齐天大圣。但是他并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啊!最后还不是被制服了吗?可是他被压了五百年本领到没变,性格却进行了天番地覆的变化,他开始变得不骄傲起来。更是在取经途中,他又变得聪明伶俐,勇敢无畏了。比如师傅让他背这那个妖怪变成的小孩,虽然他一眼就看透了身份,但还是背着这个妖怪,但心底下却算着该怎么样“对待”她。这样的性格变化能不使他改邪归正吗?

虽然孙悟空是神话中的人物,但是人人都可以做孙悟空。人生不免会做错事,但你只要改正过来,就能和孙悟空一样了。世界如果充满了像孙悟空一样的品质,那就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

读了这本书不仅让我在经典中漫游并教会了我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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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初中生作文600字:《向命运挑战》读后感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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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二十一岁就被医生诊断患了绝症的人。后来居然成了伟大的科学家。他就是《向命运挑战》一书的主人公—霍金。

我完全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了。书中的主人公霍金。二十一岁时患上了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医生说他至少还能活两年半。霍金心想着:反正就是一死,命运的能耐再大,最多也不过如此。他对着自己说:“时间只有两年半,不算多,要努力做些有益的事,让生命留下一点辉煌。”在他挑战下,病魔退去了。一个两年半过去了,他还是坚强的活着。他的事迹表明人是可以向命运挑战的。

我抬起头,静静地想着。霍金的身影在我眼前晃动,那坐在轮椅上的身躯越来越大,最后直矗立在天宇中间。是啊。霍金向命运挑战,不仅仅是他能活着,而且是他都能创造。脚不行了,手不行了,嘴也不行了,走路,吃饭,吃饭都由别人或机器人帮忙,体重只有四十公斤。但是,他的大脑还行。他活下来了,凭着坚强的毅力才活下来了!我的心被这种力量震撼了!

《向命运挑战》教会了我很多很多—一个人光有聪明才智是不够的,还需要一种精神,不怕失败,不怕困难,敢于向命运挑战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即使在遇到困难时也一定能赶走困难,取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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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初中荷塘月色读后感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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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题记

一直以来,我对文学作品不太感兴趣,可能是因为不会欣赏,可能是因为不会品味,但更多的时候是没有去阅读他们的兴趣。

那天放学,我正写作业,妈妈推门进来一本正经的对我说:“孩子,我觉得我有必要跟你讲一讲知识积累的重要性了。”起初我不耐烦,在学校老师唠叨完了回家爸妈还要唠叨,我耐着性子听她说完,然后笑着说:“妈,我记着了,有时间一定去看,你就放心忙去吧。”可能看我态度良好,她也笑了笑,转身出了房间。

放假了,我打开电脑盲目的搜索者,偶然间想起妈妈对我说的话,于是找到了《荷塘月色》准备“随便”看一看。其实对于《荷塘月色》我早有听闻,但朱自清老师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笔下的《荷塘月色》竟是如此的美妙,这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我查阅了一些关于朱自清老师的资料,原来,朱自清老师是我国近代的一位作家。原名自华,号秋实,后改名为自清,字佩弦。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东海,我想,是不是江浙的秀美塑造了朱先生细腻的文风呢?

《荷塘月色》是朱自清先生一九二七年在北京清华园写的。

我想象着他在一个美妙的夏夜,伴着皎洁的月光,嗅着淡淡的荷花清香,那是多么的曼妙啊!

夏夜的荷塘,真是美极了!荷花有袅娜的开着的,有羞涩的打着朵儿的。美丽的荷花舞姿优美,把最美的一面展现给了大家!给美丽的夏夜增添了秀色!

读到这里,我仿佛觉得自己也是一朵美丽,羞涩的小荷花,正伴着微风翩翩起舞呢!小金鱼游过来,告诉我昨天他换了一身美丽,漂亮的小裙子,小青蛙跳到我的荷叶上,碰了碰我的小花瓣,可爱地对我说:“哇!荷花姐姐你的裙子真漂亮啊!”顿时,望着眼前的美景,我觉得自己真幸福。

突然,“快来吃饭了!”妈妈的叫声把我从美梦中惊醒了,我恋恋不舍的合上书,起身向餐厅走去。

读完朱自清老师的《荷塘月色》我久久不能自拔,那悠闲而又恬淡的晚间美景深深地将我吸引,如痴如醉。仿佛自己也置身于一片荷塘之中,真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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