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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书里去作文(汇编20篇)

书法是世界上文字表现的艺术形式,包括汉字书法、蒙古文书法、阿拉伯书法和英文书法等。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您提供的走进书里去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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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书虫初二作文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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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里,人们都说,我是个小虫,因为我看书的时候种感觉要把书吃了一样。比如......

那天,我在上语文课,语文老师说他突然有点事,叫我们自己看书,我看着看着连下课了都不知道,当我看到假如世界上没有灰尘的精彩时刻,老师轻轻拉了下我的耳朵说:“林子璇,下课啦,别看书了,去外面走走吧,这样对眼睛不好哦”“喔,什么时候下课的”我转眼看着班主任奇怪的说“你还真是个小书虫啊,看得书都被你给吃了,好吃么?”老师对我开玩笑的说,“嘻嘻,我有点认真过头了,呵呵”我傻笑着轻轻说。

还有一次,我在家里爸爸的书房里看着书,妈妈喊着我说:“子璇啊,去买包盐回来。”“好的”我大喊一声,接着看我的书去了,过了几分钟,“快哟,妈妈急着用”这下我才依依不舍的把书放下,急匆匆的跑去买,跑到一半,突然听了下来,因为我忘了要买什么,想了想,我知道了,原来是味精,跑到味精店了买了味精就跑回家了,妈妈太急了,看都没看就直接往里倒,倒好直接叫我放在柜子里,我接着跑到爸爸的书房里接着看着我没看完的书。然后吃饭的时候我怎么觉的这鱼的味道很怪,就跟妈妈说,妈妈尝了下,赶紧吐出来,然后妈妈说:“会不会你买的盐巴是过期的呢?”我奇怪的问:“妈妈,您不是叫我买味精的吗?”爸爸哈哈大笑起来,妈妈一脸沉默,感觉妈妈好像不知道要笑还是要生气呢!

妈妈还总说我和爸爸一样是个书虫。也经常提起我以前看书都是囫囵吞枣的,自从看了书的好处,我就变成小书虫了。

小书虫,这个外号就是这样的来历,我喜欢这个外号,因为是它体现出自己是个爱读书的人!小书虫,我爱你,你就向是我的朋友、伙伴一样,陪着我看书,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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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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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家说“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学生们说“书是不开口的老师”;惠普尔说“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大海中的灯塔”;高尔基说“爱护书籍吧,它是智慧的源泉”

倘若与书为“敌”,那就是与整个世界为“敌”,我是个爱书人士,有的同学会说“你太刻苦了,到哪都拿着本书。”我知道那是他在嫉妒,我不与他一般见识。假使有人破坏了我的书,我会雷霆大怒,也会潸然泪下。如果有人愿意拿本新书换我手中多次翻阅而略显苍老的旧书,我会决绝的谢绝。我喜欢手头、卓头、床头,总有悦心的书陪伴,这将是一生的幸事。书在左右,或信手闲翻,或倾心细读,或一笑看过,或反复品读,芬芳盈口,满心余香。

追其根源。我以前也很不喜欢书,见到语文就头大,更别提读书了。我的数学能考满分,语文也能不及格。唉,本以为我与书无缘,可没想到后来《西游记》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吸引了我;《安徒生童话》催人泪下的故事打动了我;《格列佛游记》入木三分的粉刺警醒了我。或是淡淡的讲述,或是澎湃的呐喊,那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轮番登场,将我与书的缘分系在了一起。其实,书本无言,却在默默中与读懂他的人实现心灵的挈合。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每天都需要用知识来充实自己。我们班有的同学通过订阅杂志,有的通过自己购书来满足自己对书的渴求,而我趁着中午半个多小时的午休时间钻进阅览室,畅游在书海。看书的时候固然美好然而最痛苦的就是那短暂的时间的结束,那时间大姐高举着“公平,公正”的牌子,而无情的将我与书分开,每每离开阅览室时我只能不舍的回头用无奈的目光与它们告别,它们也流下了不舍的泪水,想挽留我,却无能为力。

我喜欢读书,喜欢享尽这不为所役的人生。在山穷水尽时,随意躺下却又找到内心另一座恬静闲适的村庄······。多谢书的多年陪伴,我与书的故事还将继续,何止《海底两万里》?何止《一千零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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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书声点亮校园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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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里,树荫下,凝神晨读的身影被朝阳勾勒鲜明的轮廓;琅琅的读声点亮了校园的四季;夜灯下,奋笔疾书的姿态被凝固成了最美的雕塑,燃烧的激情装扮了靓丽的青春。

——题记

清晨,初曦微绽,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的青草气息,恬淡悠然。

校园被一层淡淡的金光笼罩着,隐约透出一股青春的朝气。悄悄凑近教室,“学堂青玉案,彩服紫罗囊”,书声朗朗八方传,在寂静的校园里显得格外清晰嘹亮。

三尺讲台催苗绿,五方净土育红花。课堂上,我们风华正茂,书生意气,在老师的引领下,尽情挥毫泼墨,大胆说出自己独到的见解,认真领会我们收获的知识。我们好似玫瑰,在老师的哺育下明艳;又如那小草,在老师的滋润下如茵。春拨桃李三千圃,秋来硕果满神州,老师像红烛,蜡炬成灰泪始干;老师像春雨,润物细无声;老师像园丁,园丁美,粉笔生涯,讲台春秋。因为老师的眼里满是“钙质”,所以我们的体内才满是铮铮傲骨。

在忙碌的学习后,我们便可以忙里偷闲。像鲁迅幼时一样体会百草园中的乐趣,了解正直热情的藤野先生,品味孔乙己悲惨的人生。亦或是在孔子的带领下了解诸子百家的学说,感叹那个思想繁盛的年代。

操场上,为运动会准备同学们,挥洒着青春的汗水,跑着跳着,互相鼓励,互相加油,让青春散发着活力的色彩。这里是我们成长的地方,嬉戏打闹,纵情奔跑,偌大操场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我们美好的记忆。

当月亮悄悄爬上天空,星星与它作伴,明亮的灯光点燃了校园的学习。“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英语词汇,数学题海,语文阅读,科学探究,都像是一把钥匙,带领我们开启校园知识的宝盒,余韵犹存,正可回味。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晚自习的每一分每一秒,同学们你追我赶,奋笔疾书,共同进步,畅游在知识的海洋中。

在这白驹匆匆间,于校园,挥洒着我们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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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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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说过“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由此看来,从古至今,书一直是人们很重视的。

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吧!书名叫作《小公主》,这本书的作者是弗朗西斯霍金森伯内特。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莎拉·克鲁的女孩子。她的爸爸是一位富有的商人,但是,莎拉的妈妈在她两岁的时因病去世。爸爸把莎拉送到明棋学校就读,爸爸给她买了许多书、衣服、帽子等。还给她准备了特殊房间,专门的马儿,车夫、女仆。莎拉不仅长的很美丽而且学习很好。

每次周日,老师、校长、学生们一起礼堂时,一路上,总会许多人说:“看,那个领头的女孩子,长得多像一位高贵的公主啊!”然而,不幸的事又发生了,莎拉的爸爸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病而死去,而那一天,正好是莎拉的9岁生日,莎拉听到这个消息后,她没有哭,也没有大吵大闹。

明棋校长让她住在阁房上一间有老鼠的屋子。莎拉没有反抗,反而和老鼠一家成为了好朋友。她很开朗,也很乐观。夜晚,点着蜡烛,在微弱的灯光下看书,直到这一截蜡烛燃尽,不过,这个故事在后来有了转机,旁边来了一个非常富有的先生。

先生看到这个女孩那么可怜,于是在莎拉不知道的情况下,为她准备足够的生活用具。直到厚爱,先生才知道莎拉就是那个他一直在寻找的女孩。于是,莎拉又变成了一位“高贵的公主”,明棋校长后悔不已。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莎拉在那么恶劣的情况下,还要读书,而我呢?我一定要向莎拉学习,无论在怎么样的情况下,都要好好学习,热爱书的同学们,这本书值得我们细读,动起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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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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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名言:“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激励我们多读书。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品之一—《窗边的小豆豆》。

这本书是由日本女作家黑柳彻子所著的儿童小说。它讲述了黑柳彻子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故事。小豆豆以为淘气,仅一年级就被退学,后来转入巴学园。最初让小豆豆喜欢这里的原因是这里的校长能听她讲四个小时的话,并没有把她当作一个话多的孩子对待。在这里,小豆豆还见识了有趣的午餐、餐间歌,与众不同的运动会……在小林宗作校长的爱护与引导下,一般人眼中的“怪豆豆”,成为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

文章还表现出了作者的希望。在故事后面,彻子通过一个个小豆豆的伤心事,来反映在孩子们童真的视角中,他们讨厌战争,热爱和平。她本人也是这样的。在其中,我们还能读出作者本人对小林宗作校长的感谢以及慰怀。因为是小林校长发现了她的优点,并让她一点一点认识到,奠定了她辉煌的基础。也许是自己亲身经历的是,黑柳彻子才会将自己的感情毫无保留地书写出来。

彻子阿姨的文笔很美,读一读,好像文中的一切都身临其境。她十分注重细节描写。虽然巴学园已经不存在了,但我能感受到一个真切的校园。书中的人物、景色的描写也很让人敬佩。尤其是景物描写,尽管没有特意的刻画,随笔式的记录仍能让我感到具体、生动。另类比喻也是一大亮点,有趣而形象。

读读《窗边的小豆豆》吧,它能给你更多的心灵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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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让人着迷的书

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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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张心

中午,妈妈煮好香喷喷的饭菜,就准备吃饭了。可是儿子却没有在餐桌上吃饭。于是妈妈就让爸爸去儿子的房间叫儿子吃饭。

爸爸来到儿子的房间,看见儿子正津津有味地看一本。然后就对儿子说,儿子吃饭啦!儿子听后就出去吃饭了。爸爸很好奇,儿子到底是在看什么书?竟然看得那么认真。就走过去一看。看着看着,没想到爸爸也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儿子来到餐桌上准备吃饭,可是爸爸又不见了。妈妈又让儿子去叫爸爸吃饭,儿子来到自己的房间,对正在看书的爸爸说:“爸爸吃饭了。”爸爸说:“知道了儿子,爸爸这就去吃饭。”爸爸嘴上说去吃饭,可是眼睛却还在盯着书本,直到儿子收起书本放到书柜里,爸爸才来到餐桌。最后他们一家人开心的在那吃饭,妈妈做的饭真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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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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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你喜欢看吗?我想向你推荐你一本书——《爱的教育》。

这是意大利着名的教育家——亚米契斯的一部代表作《爱的教育》。直到此刻,我还清楚的记得这本书的扉页上的那段话:一本好书,能够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能够引发千万人的思考。就是这句话使我用心读完了这本书。

书中主要写安利柯成长的故事,作者以一个小学生的口吻叙写了主人公一年的所历,所闻,所见,所感,抒发了乡国之感,师生之谊,亲子之爱和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友爱之情。透过一个个平常又满蕴人情味的生活条件,把爱和美注入读者的心田。作者用日记的形式来写作,但每月又有一篇较长的,结构完整的“每月故事”。这些故事记录了他在校园,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并以高尚的感情绪感联系在一齐,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卷,带给我们爱与美的享受。同时也带认识了几个新朋友,“小博士”代洛西,“小英雄”洛贝谛,爱帮忙人的卡隆,可怜的奈利,衣着华丽的瓦梯尼……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没有任何虚伪的说教,也没有任何豪言壮语。透过朴素的描述和精彩的语言,使我明白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用任何东西都换不回来的,爱是人世间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爱是人人都需要的!

如果你望见这本书你必须要认真的品味品味!要记住那句话:“世界充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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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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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一名名副其实的小虫。

这位小书虫跟书形影不离,因为书,他闹出了许多让人忍俊不禁的糗事。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介绍吧!

先说第一件事吧,一天,他正在写作业,忽然觉的肚子疼,便抓起一本书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厕所,方便完了,他还悠闲地坐在马桶上,享受着图书带给他的乐趣,甭提有多美啦!这时,他老爸站在门口喊:“拉这么长时间,是不是掉马桶里了?”他漫不经心地回答了一声:“嗯”他老爸喊:“真的?让我赶紧去捞你呀!”这时他才回过神来,赶忙说:“哈哈,骗你的,中计了吧!”

还有这么一件事,一次,他去中原图书大厦看书,一进图书大厦,就被书陶醉其中了,在书的海洋里畅游,觉的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两三个小时已经过去了,妈妈催他该走了,他还抱着一本书看,妈妈看见他这么喜欢这本书,就说:“既然你那么喜欢这本书,就买下这本书吧”。他高兴地拍起手来。

刚出大厦,他就迫不及待地捧起那本书看了起来,他妈妈喊:“小心点”他“嗯”了一声,结果他刚“嗯”完,“咚”的一声,就撞在了电线杆上。他妈妈又喊:“我就说嘛,小心点儿!”他抬头傻笑,只听见:“咚”的一声,可怜的他又撞上了电线杆......

你们知道他是谁吗?哈哈,他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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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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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把钥匙,为你打开知识的大门;书是一盏明灯,为你照亮前进的道路;书是一位导师,带领你走向成功;书还是一位朋友,与你热情地交谈。我与书也正有一段不解之缘。

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迷上张秋生老爷爷的小巴掌童话,是张秋生老爷爷把我带进了书的世界。《会跳舞的长袜子》让我哈哈大笑,何时我的袜子也开始跳舞?《尖顶屋子里的艾艾猫和平顶屋子里的比比狗》让浮想联篇,如果明天比比狗喜欢上牵牛花,艾艾猫喜欢上蒲公英会怎么样?《幸运兔和黑嘴乌鸦》让我明白了诚实的真谛……这些宝贵的记忆我至今还留着。

四年级的时候,我又开始看中外名著。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由美国作家凯特·迪卡米洛写的《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讲的是一个叫爱德华·图雷思的瓷兔子被一个叫阿比林的女孩所拥有,阿比林很爱爱德华,有一天爱德华被丢失了!从海洋深处到渔夫家里,从垃圾堆到流浪汉的营地,从一个生病孩子的床前一直到阿比林女儿的手中。这个故事让我感动,让我流泪——即使一颗极易破碎的心也可以失去爱、学会爱而又重新得到爱。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看书长进了我的知识,使我的作文步步提升,三年级的时候我的作文《一张便条》发表了,五年级的时候我的作文《钓多肉》又在报纸上发表了,当时我攥着由我自己赚来的钱,心中又是激动,又是兴奋。

如今我快六年级了,我开始看中国古代历史,和中国古代的作品。《聊斋志异》里的神魔鬼怪让我胆战心惊,《上下五千年》里爱国的屈原、失败的英雄项羽,壮怀激烈的抗金名将岳飞我都读得津津有味。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和书的故事还会一直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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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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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就验证了这个事实。

三年级放暑假时,妈妈为我买了两本书,分别是《一千零一夜》和《孙子兵法》,我虽然口上答应了妈妈认真看书,但实际上我只看漫画书,有时我也会翻一下,但不到一分钟,就会合上,有时,我连看都不看一眼,把它们冷落在一旁。

有一天,爸妈都出差了,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无所事事,干什么呢?作业写完了,电视机坏了,电脑上着锁,漫画书,我都快会背了。这时,我把目光投向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上,我无趣地翻开书,漫不经心地看着。突然,《渔夫的故事》吸引了我,内容很精彩。讲的是:一名渔夫捕鱼时捞着一个魔鬼,魔鬼想杀死渔夫,最后,渔夫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魔鬼。当我看到渔夫就要被魔鬼杀死的时候,心里紧张万分。当渔夫战胜魔鬼时,我才松了一口气,我的心情也随着渔夫的命运而跌宕起伏

时间就这样慢慢地过去了,当我从书中“醒”来时,眼睛不经意地瞟了一眼闹钟,呀,已经半夜两点多了!我立刻合上书睡觉了。

就这样,我逐渐养成了读书的习惯,积累了大量的知识。一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当期末考试的分数出来的时候,我看到了自己最满意的结果鲜红的一百分。我高兴得跳了起来。我知道我能考出这么好的成绩,全是归功于读书的收获。因此,我更加喜欢看书了。而现在,我看的却不是课外闲书,而是《分类作文》、《阅读》等对学习有益的书。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通过一本书,我能懂得书中的道理;通过一本书,我能领略美的意境;通过一本书,我能知道怎样做一个健康的人。所以,读书吧,它能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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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书的作文高二

全文共 1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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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窃读”的滋味,我仿佛回到了往日的时光;在课堂上偷偷看课外被老师罚站、为了及时还书而打着手电躲在被窝里“赶工”直到天亮……

用现在的眼光看,以前的“痴情”简直有些可笑,但我要庆幸从小就有这样的爱好。阅读不是一种投机,未必让人短期获益,但它确确实实是我们的生活重要组成,甚至影响你的人生。我坚信,这是一场漫长的洗礼,让我逐渐远离了平庸和肤浅,开拓了我的视野,深邃了我的思想,曾让我获得了一种与众不同的自信。

安徒生阅读童话,发现幸福不过是人鱼公主消失时幻化的气泡;达芬奇阅读微笑,发现蒙娜丽莎慑人的神秘;培根阅读生命,发现自由才是人类心底真切的渴望; 我们阅读书籍,发现世界不过是无数纸张拼凑起来的歌舞升平。

读书是幸福的,小资十足的文字堆砌起来的幸福。书里,我看到了继木如同一只无法飞翔的乌鸦在黑暗中奋力奔跑;看到了韩寒高傲甚至自负的背影;看到了安妮宝贝苍白而虚无的跋涉。我看到了他们生活过的痕迹。我看到了他们牵扯着我无比真切的情绪满天满地的宣泄、狂欢。

读书是幸福的,中华崛起的路途中道道血痕昭示的幸福。书里,我看到了阿Q迂腐自嘲的笑,看到了人血馒头在黑夜中闪出邪恶的光,看到了长征路上衣衫破旧却仍谈笑风生的脸,看到了碉堡下董存瑞坚定的双眸。我看到了他们的血肉模糊,看到了他们的痛心疾首,看到了他们心中互相厮杀的失望与希望。那是谁的身影屹立在世界的东方,促使我自豪地幸福着。

读书是幸福的,未知的世界无尽的好奇下夺目的幸福。书里,我看到了郝思嘉倔强而对戈多无尽的等待。我看到了异域的天空泛起迷幻的光,看到了不同肤色的躯体上演不同的人生。那是谁的裙摆,在世界各个角落飞扬,也扬起我满心憧憬的幸福。

读书是幸福的,飘逸的幸福。

读书是幸福的,它告知你古今中外世界与历史玄妙的变迁。我们在求知与获得的轮回中享受着这种幸福。

晓古知今,洞察内外,这就是读书的幸福。

或许,读书算不得大幸福,充其量是一种小幸福而已。然而,这很重要,在这个世界上,大起大落的人生毕竟不常见,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生命里更多的是安静和平淡。小幸福贯穿着我们的一生,但也因其小,我们常常有意无意地忽略了。拥有小幸福,就让我们从读书开始吧!

一个读书的人是充满希望的人,一个读书的家庭是充满希望的家庭,一个读书的民族是充满希望的民族。“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一代伟人周恩来发出的呐喊,于当今中国仍然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希望它依然是一针清醒剂,唤醒仍然徘徊在读书门槛之外的芸芸众生,快乐读书,读快乐之书!读书吧,让幸福与你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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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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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就像一首歌,这首歌美妙动听,童年就像一首诗,这首诗笔迹清晰,童年就像一个色香味俱全的调味瓶,但是它随着时光的脚步流逝。

当年,我养了一只米黄的宠物兔。我捧着这只小兔,怀着欢乐的心情回到了家,平时的我总是东玩玩,西弄弄,佷无聊,但是现在我的所有精力和目光全放在它:这个快乐“小丑”身上了,当时我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公主了。

我把它放在一个小垫子上,让它在阳光妈妈的呵护下自由的奔跑,享受着自由畅快的呼吸,那时我跟这个小丑一起玩耍、歌唱,把彼此当成了最贴心的伙伴。爸爸告诉我那些柔软、漂亮的像小球一样的东西叫毛,但我的脑袋中充满的是与大人不同天真、幼稚的想法,于是,我猛眨了眨眼睛,像个小袋鼠一样蹦蹦跳跳地摇着爸爸的手臂激动的说:“不,爸爸,这是兔子的大花衣,小燕子都可以穿花衣,小兔子要更漂亮,呵呵。”小兔子跳了跳、动了动耳朵,仿佛很赞同。

我感到兔子的身体很热就想帮它洗个澡,让它凉快凉快。于是我拿来一个很深的水桶,挽起了袖子,拧开水龙头,放下桶,水装满了整个桶后,我提起水桶,抱起小兔,猛的一丢进去,小兔快速挣扎,不停的溅出水花,我却以为它在玩,还若无其事的唱起了歌,满意极了,最后随着啊的尖叫声,溺水的小兔被救了出来。它仿佛在说:“小主人,下次别这样对我了。”

童年的故事,丰富多彩,一个个情节曲折的故事仁在放映,让我们搭上幸福的列车,一起出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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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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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说话是最快乐的事。”这句话是我的座右铭,也是我一直努力实践,并是我所认为的真理。

“观天上云卷云舒,看庭前花开花落,读书中人喜人悲,叹世间今是昨非…”这是我偶然见到的句子,觉得读书果真如此。从书中我会得到许多知识,明白许多道理,知道谁是谁非。即充实了自己,又让自己的世界更精彩、更丰富。

记得暑假时,我买到了原版的《三国演义》,在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拿出来读。我从刘、关、张的桃园三结义到蜀王魏兴;从曹孟德白门楼斩吕布到关云长败走麦城;从孔明三气周瑜到南蛮王五次遭擒…一百二十回的故事,在我的眼前浮现出一百二十张连环画。我时而与刘备同桌而食;时而与黄盖烧毁魏军船只;时而与孔明姜维同船前行;时而与赵子龙比武;时而与张飞论棋。我被赵云、关羽、张飞的英勇;周瑜、孔明、姜维的智谋;董卓、吕布、颜良文丑的奸诈震撼了。书中人物的悲欢离合让我牵肠挂肚,一会哭,一会拍掌叫好。我更要学习好汉的义气、信用、厚道,抵制坏人的奸猾、阴谋、失信。

直到今天,我仍然在休息时都不放弃看一些好课外书,让自己的生活不再枯燥、单调。

我知道,读书必须征服他,如果只被书征服,那只是个书呆子。要有自己的感想才行。

我建议每人都要多读书,读好书,但要有好的读书方法,这才能使我们每天的生活多姿多彩。

啊!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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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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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朋友,有时让我哭,有时让我笑,有时让我愁眉苦脸,有时让我轻松快乐。

有一次,我正在看一本惊险小说,看着看着,我竟睡着了,快来看看我的梦是怎样好玩的吧!

“哎呀!”我从潮湿的草地上爬起来,摸了摸头,“头可真痛!”“吼!吼!”从不远处传来了声音,这是叫声,但怎么听着那么熟悉?让我想想……啊!是怪兽的叫声!我跑啊跑,越发越不对劲,咦?这场面我好像在哪儿见过,哦!我想起来了,这画面,跟刚看的惊险小说里的画面一模一样!“那可怎么办?小说里,这怪兽可是凶恶无比的呢!对了!按照小说里的方法打败怪兽不就行了?”我灵机一动,用大脑飞速地回忆小说里的内容,马上拿起身边的花草,丢向怪兽,嘿嘿!这怪兽原来还对花草过敏呢!我不停地向怪兽扔花草,哈哈!终于把怪兽打跑啦!等等,好像没那么简单!原来,那只怪兽去找救兵了!有更多更大的怪兽迎面而来。我跑啊跑,哎呀!不料,被一只怪兽抓住了!眼看就要成为它的食物了,我捂住眼睛,低着头,不敢吭声,等待结果,就在那一瞬间,我猛地醒了过来,真是虚惊一场!

真没想到我会梦见打怪兽,好可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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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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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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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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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妈妈经常带我到图读书,里面各类书籍一应俱全,让人看得眼花缭乱。我迫不及待地棒着自己喜欢的书读起来,每当我读到兴奋处时,就会大声叫好;读到悲伤处时,则会唉声叹气。

我经常在图书馆里一呆就是大半天,而每次看完也都是依依不舍地离开图书馆。后来,妈妈因为工作忙,不再带我去图书馆里读书了。一时间,我就像失去了好朋友似的,经常怀念在图书馆里读书的日子。上了中学后,每到星期天我都会骑着自行车飞速向图书馆奔去。在书中,我知道了保尔的生命历程,知道了鲁滨孙和格列佛俩人的传奇经历,感受到了他们坚持不懈的精神;在书中,我知道了许许多多我曾经不知道的东西,上至天文,下至地理,里面的风景美不胜收。“书到用时方恨少。”

如果你从前不喜欢读书、不热爱读书,那么请你从现在开始喜欢读书热爱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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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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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第一次老师不小心提到一本,我就在书店买了。这本书也是我今天要介绍给大家的。这本书叫什么名字?然后往下看就知道了。

这本书叫《译林》,里面的一篇文章让我觉得很有道理。作家余华知道大约2000个汉字。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这是一个缺点,但是中国的批评家们却称赞他的语言简洁。余华坦言:我的语言简洁是因为我不太懂汉字。因为知道的汉字不多,语言简洁,真的是独一无二的优势。巧合的是,一个跳舞的人,跳舞时戴着帽子,左手伸进口袋,后来,这个动作成为代表他舞蹈的经典动作。事实上,他戴帽子是因为他秃顶,左手在口袋里是因为他紧张。一系列的巧合让他成为了一个有自己风格的舞蹈大师,真的很有意思。

这篇文章教会了我,没有必要掩盖缺点,因为有缺点往往会导致你的优点;懂得扬长避短,会让你的生活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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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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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来自平桥一小三年级三班。我是一个很文静的小女生,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我自己。

我个子不高不矮,瘦瘦的。头发长长的,经常扎个马尾辫,因额头前面有些碎头发,出去时不得不戴一个发卡。脸尖尖的,别人都说是瓜子脸。柳叶眉下面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像两颗大葡萄,有一张樱桃小嘴能说会道。

我是一个爱看的小女孩儿,大家都叫我“小书虫”。有一次我在看乐多姐姐写的《女生心事薄》,正看得津津有味时,妈妈忽然大声说:“欣欣看好妹妹,我去买点菜。”我应了一声,头也没抬,好像没听见似的,只听见妈妈出去了。过了一会,妹妹突然说想上厕所。我说:“自己去卫生间。”又继续看书,过了一会儿妈妈回来了,她看见妹妹的裤子是湿的,妹妹妹一五一十的说出了原因,妈妈生气的走到我面前把我批评了一顿。

就是我,你们喜欢爱看书的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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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一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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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汪浩瀚的海洋,让人视野宽阔;书,是一座缤纷的花园,给人以不同的美丽;书,是一片璀璨的星空,指明了黑暗中光明的方向……每个人心中总有一本书,让自己印象深刻,体味无穷,而对我来说,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

《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在1861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的社会生活。书中最主要的四个人物: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和梅兰的情感纠葛,命运去向紧密相连。作者把他们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读来让人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郝思嘉,她不仅美丽动人,敢爱敢恨,更吸引我的是她身上体现出的那种历经战火洗礼,却仍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谁能想象,一个出身优越的大小姐,在经历情感和家庭变故后,能主动挑起整个塔拉庄园的重担,义无反顾地一往直前。书中有一段文字,令我不得不敬佩她的精神:“她想起了父亲为这份家业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经历多少的磨难,因此她也不能向生活屈服。

至少,现在她还有塔拉的土地。”她为了生存,原本柔弱的心变得坚强起来。她为了复仇,原本胆怯的姑娘开枪杀死入侵的北方佬;她为了土地,原本高傲的她放下架子,亲自耕种……她的信念,也是全书中我最受感动的一句话“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是的,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永恒只是幻想,一切的繁华与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我们要坚定地相信未来,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都会有回报。

每个人在人生旅途中,都会遇到无法负累的痛苦和悲伤,“诗仙”李白在仕途失意后,挥毫写下“天生我材必有用”,坚信自己会有重展辉煌的一天;而民国名媛阮玲玉只因社会的流言蜚语,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从此香消玉殒。

我爱这本书,还因为去年五年级的期末考试遭挫折,我夜不能寐、辗转反侧,在黑暗中我想起郝思嘉那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心情舒坦许多,第二天清晨,太阳依旧升起,而我亦深知,我开始拥抱新一天的太阳,我去追逐我的梦想!

我爱《飘》,她给予我勇往直前、相信未来的力量!让我一直记住:“Tomorrow is an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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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与书相伴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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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在青春中都有一个纯真生动的意境,是罗曼蒂克的纯髓,可以说在青春的舞台上,少年们个个都是艺术家的胚、诗人的料、侠客的种……但,青春将近,纯真的本钱渐渐消失,生活的魔鬼蹂躏着我们的内心---人情世故、勾心斗角、人心险恶……将我们折磨的不堪重负。渐渐地,少年们青春时内心的轻盈、清澈消失了踪迹,唯剩戾燥干涸。这时,我们叹息:我们终是活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

若想在青春告罄仍保持内心的澄澈、透明,唯有与诗相伴。清澈的内心唯有在诗词的浸润下才不会被阡陌红尘的污秽污染,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

夜,一片寂静,唯有雨滴拍打屋檐发出清脆的“滴答”声,演奏着动听的乐章。床头的灯散发着橘黄的光芒,我,翻开古老的诗卷,在诗词湖畔解开古树的细缆,荡舟离岸,越千年风雨,寻觅诗词那情意萧瑟的朦胧背影……

残月下,他双手轻抚琴弦,清风微微吹过脸颊,扬起的发丝缓缓落下,轻轻拨弄一下,一声清脆的声音萦绕在耳畔,与这轻灵的夜色交相呼应。他那双漆黑的眸子中充满了悲伤,他的眼中似乎出现了一个美丽的少女,她为他而舞,舞姿动人,却转瞬即逝,独留三尺白绫。想到这,他痛苦地闭上了眼,口中吟诵着:“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这是他对她最深的思念。

晚秋,南浦旁,西风袅袅,他于此送别友人,万分不舍。友人已荡舟离岸,却频繁回头,身影踽踽,面容愁苦,眼眶中闪烁着泪光。离别无可奈何,他唯有写下“一看肠一断,好去莫回头”来抑制双方无法控制的情感。

年幼的的他写下了“曲项向天歌”的千古名句,殊不知,从这一刻起他那高昂的头颅就不再低下。出生于世家贵族的他,宁可马革裹尸,也不愿尸位素餐,于是他不顾众人劝阻,执意征战沙场。他是宁可战死也不愿与这肮脏的世界同流合污。论其一生可谓“平生一顾重,意气溢三军”。

……

忽然,远处传来悠扬的笛声,我从诗词的世界中醒来,它那青衣潇洒的背影渐渐消逝……

青衣不再,内心却仍从容与清澈。

青春已逝,唯有与诗书相伴,方可使我们在风雨沧桑中拥有不骄不躁的心怀。收纳纷扰和安逸,然后一一过滤,只留淡然于心中,得内心丰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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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推荐一本书的作文怎么写五年级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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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行万里路。”读一本好书,相当于一次愉快的旅行。这学期,我阅读了许多有趣的课外书籍,认识了许多鲜明的人物形象,如:永远长不大的彼得潘;可爱、善良的爱丽丝;唯利是图的巴伯兰……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还是《吹牛大王历险记》。

这本书是我在新华书店里买的。有一次我去新华书店里买书,它精美的封面一下子就吸引了我。我便翻看着它,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所以我决心要将它买回家。

一回到家里,我就迫不及待的看起这本《吹牛大王历险记》来。其中主人公敏希豪森男爵是一位勇敢的冒险家,它有着许多稀奇古怪的冒险故事,比如:骑着老鹰在天空上翱翔;一口气喝了18桶葡萄酒;提着自己的脑袋作战等等。有一次,敏西豪森男爵一不小心掉进了一条大鱼的肚子里,出不来了。看到这儿我很担心,米希豪森男爵该不会死在大鱼肚子里,再也出不来了吧?但他没有,他极其地镇定,冷静地思考着逃生的办法。突然,他急中生智,像孙悟空一样在大鱼肚子里上蹿下跳,闹的大鱼浑身疼痛,张开嘴巴,叫苦不迭。趁这时候,敏西豪森男爵往外猛冲,顺利地逃了出来。我不禁心里暗暗地佩服他了。平常我遇到了危险,只会扯着嗓子大喊大叫,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可是他在生死存亡的关头,却临危不乱,冷静地想办法。跟他相比,我真是自愧不如!因此我决定要向他学习,成为一个坚强勇敢的人。

《吹牛大王历险记》是一本闻名世界的好书,里面有着许多的精彩故事,如果你还没阅读它的话,那你就赶紧去阅读吧,它会带给你无穷无尽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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