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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民政局写大病申请补助书最新20篇

导语:关于读书的作文要怎么写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文章,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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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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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随着年龄的增长,在老师的教导指点下,我也渐渐的爱上了阅读。最近,我就读了几本好书,有《鲁滨逊漂流记》、有能七十二变的《西游记》、还有为民除害的《哪吒闹海》,但是我最喜欢的书就要数帮助百姓战胜邪 恶与困难的《哪吒闹海》了。

本书是一个中国神话故事。在书中哪吒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孩子,是百姓的小英雄,同样也是百姓的好朋友。这本书是在过年的时候我爸爸送给我的,当我爸爸把书拿到我面前时,我就知道我脑海里的知识海洋又要多一位成员了。在之后的时间里,我便天天读这本书,并且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越读越入迷,到了最后我连玩游戏的时间也都用来读这本书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觉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是它的中间部分,讲的是哪吒从刚开始不被百姓所接纳的怪物,到最后为百姓们战胜困难换来太平的经历。一天,正当百姓们有的在河岸钓鱼,有的在划船看风景,还有的在河边散步说话聊天……,突然,海面波涛汹涌,一个大浪袭来,害的不少无辜百姓们活活的被淹死。哪吒一看怒发冲冠,原来是东海龙王的儿子又来海上惹事、捣乱来了!哪吒心想也来捣乱也就算了还害了那么多百姓们,实在是不能忍!然后哪吒找来了两件法宝,分别是:风火轮和三尖枪。他带着风火轮和尖枪一下子跳进了海里,三太子见哪吒向他进攻拿起斧头就向哪吒扔了过去,哪吒一个转身扑向了三太子,一枪直接把三太子打 倒在地,三太子看情势不妙,很不甘的逃走了。后来,龙王知道了非常生气!就自己去对付哪吒。哪吒看龙王亲自来对付自己也毫不示弱,用自己的聪明智慧和坚强意志及过人本领,最终战胜了龙王,取得了胜利。从此以后,东海龙王家族成员再也不敢胡作非为,百姓们过上了太平幸福的生活。

那么同学们看了我对《哪吒闹海》的叙述,感觉这本书怎么样呢?我觉得哪吒不怕困难,乐观向上,乐与助人的精神品质非常值得我们学习。这本书也确实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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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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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它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但在浩如烟海的书里,你一定有最喜欢的一本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老人与海》。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令人震撼的故事:一个老渔夫,因好多天抓不到鱼,濒临破产。就在他第八十五天捞鱼时,发现了一条巨大的青枪鱼,他非常兴奋,拼命地捕杀这条鱼,经过一场争斗,终于,这条巨大的鱼被老人的毅力折服了。老人正往家赶,一群鲨鱼又跑了上来。老人实在太累了,无力抵挡,鲨鱼把鱼尸吃掉大半,老人只拖了个鱼头回家。

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从心底佩服老人那种勇敢、毅力与不屈不挠、乐观向上的精神。当他的船被青枪鱼拖着走时,他从未想过“我完了”这样消极的话语;当他身心疲倦又遇上大批鲨鱼时,他不慌不忙,尽自己的努力保护自己的生命这些都是老人身上多么可贵的品质啊!

看了这本书,我不禁想起我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作业多一些,上学累一些,周末兴趣班多一些但这些小小困难,与老人遇到的困难相比,只能说是九牛一毛,但我并没有像老人那样乐观的面对困难,一遇到一点儿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这不好,抱怨那不对。想到这里,我就有点脸红心跳羞愧不已。从此以后,我遇到了困难,再也不会等待妈妈来帮我,而是迎难而上,独自解决难题,尝到了成功的甘甜,这还真要感谢老人啊!

我除了喜欢老人身上那种品质,还喜欢海明威粗犷热情的语言,他用他那神奇的笔,描述出了一个明朗的“硬汉”形象。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如今,已看了三五遍,满书都是我标注的痕迹。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书是智慧的源泉,让我们徜徉在书的海洋里,用心体味文字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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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书为伴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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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图馆、阅览室、课堂教室,成千上万的文人、学者、教师、学生都在孜孜不倦、日以继夜地遨游学海,求知学问,向书山攀登。我们成了这一大群人中的一份子。一个新一代的读书人,充满幻想,志存高远,在这个追求知识,求取学问的大环境中,我们除了学好课本应有的知识外,还需要博览群书,增广见识。那么就必须要有好书作伴。

历经苦难的高尔基曾说过:“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我们又何尝不是呢?读书带给我们最大的乐趣,最恒久的动力;读书带给我们心灵的和平,精神的慰籍。有人曾说过:“读书足以怡情,足以长才”,使人开茅塞,得新知,养性灵。因为书中有着广阔的世界,书中有着永世不朽的精神,虽然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但书籍却永远是新的…在哈佛大学的图书馆里就有这样一则标语“此刻打盹,你将做梦;此刻读书,你将圆梦。”由此不难看出读书求知对于一个人生命的意义了。

我是一个把书视为伙伴的人,我热爱读书,尤其喜欢读好书,因为好书能教给我许多做人的道理。让我懂得了我们做事要勇敢机智,不畏艰难;知道了我们要有一颗自信顽强的心;明白了我们要讲文明懂礼貌,令我通过读书学习到新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给予我无穷的智慧,无尽想象的翅膀,让我陶醉在我的半亩方田,迷醉在书的海洋中,并从中获得极大的快乐。

所以说只要是好书,就会开卷有益;只有博览群书,才能使我们的知识渊博;只有与书作伴,思想才不贫穷、不孤独,身心才能得到舒展。就让我们与书为友吧!做到与好书同行,成功地实现梦想,铸就精彩的人生!我希望和大家一起,以好书为伴,读好书,做好人,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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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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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它的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是一本新奇有趣、语言优美生动、情节曲折离奇、人物个性鲜明,思想会给人带来启迪的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1909年获得诺贝尔奖奖金。拉格洛夫生于瑞典西部的一个陆军中尉家中,幼年时下肢瘫痪,但她爱文学自强不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她的代表作品有:《有形的锁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他之前是一个爱欺负动物又不太听父母话的调皮男孩,动物们都很讨厌他,父母也对他感到失望。在一次奇特的际遇下,尼尔斯见到了传说中无所不能的小精灵,他顿时有了捕捉小精灵的邪恶想法。就在他正得意自己的计划时,小精灵先发制人的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小得连动物们都瞧不起他。

在后来的日子里,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会了帮助其它动物,跟动物们交流谈心。他和大雁们经历了种种困难,受到了真正的锻炼,改正了他以往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缺点,最后以完美的成长回到了父母身边。

其实,书中的小精灵就是人们心中的小恶魔,来提醒人们不能做什么,也是人们心中的小天使,来帮助人们该如何选择。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尼尔斯,因为他年纪虽小,却很勇敢。有一次,他被老鹰捉住了,老鹰说要把他吃掉,尼尔斯却没有害怕,反而冷静的待在洞里想办法怎么逃出去。他先给老鹰的`小宝宝们讲故事,等小宝宝们睡着后,尼尔斯就让老鹰去找食物,等老鹰飞远后,他就趁这个时机偷偷逃出去了。

与此同时,尼尔斯非常乐于助人,动物们受伤时,有困难时,他都能解决。比如,有一只松鼠它去找食物,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给划伤了,尼尔斯看见了,就赶紧去安慰它,一边安慰还一边帮它包扎伤口。这让动物们非常的喜欢他,这也是让我喜欢他的一幕。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当中,人类和动物都应该互相尊重,生命都应该珍惜,世界才会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的美好与幸福。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这是一本成人和学生都可以看的童话哦!喜欢的话,就赶紧去书店买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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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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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中,我看了许多的好,其中最让我受益匪浅的一本书是张天翼写的儿童文学选集《大林和小林》。

大林和小林是来自于同一个家庭。然而他们的经历和命运却是接然相反的:他们经过了很多的事情遇见一个很大的怪物、小林被人家买来去做苦力小林只好忍气吞声、埋头苦干,而且为了自救把欺负他们的四四格给打死了,后来有出现了一个十分凶恶的四四格,小林有把他们打死。最后小林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十分适合自己的一份工作———开火车的人、大林贪财,不爱劳动。故事中大林当了富人家的儿子,没有及时给昆虫寄信,被钱迷了眼,所以昆虫不接他所以大林到了富翁岛上饿死了。

在这本书中,我知道了,人不要太贪心,不要被钱给迷惑住了。我听说有一位博士,放下本职工作不干,却去非法赚钱,最后搞得自己身败名裂,只有在监狱里度过自己的余生了。可惜啊!本该为国家发挥光和热,却因为钱毁了自己。相反,那些在平凡的岗位上勤勤恳恳、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人们,如老师、警察、医生等,他(她)们的收入微薄,每天的生活不像富人那样山珍海味、花天酒地,但是他(她)们以苦为乐,从工作中体会到了劳动带来的幸福和快乐,所以,他(她)们的生活是非常充实。

这本书这么好,意义那么重大,朋友们,有时间快来读读《大林和小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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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第一次洗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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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有过第一次做某事的经历。别人的第一次都是一次尝试、探索,而我的第一次尝试却是洗。什么?洗书,到底这么回事?有很多疑惑的声音,下面我来为大家一一解答吧!

那天,我窝在沙发上,一只手碰着一本书,一只手拿着果汁,津津有味地边喝果汁边看书。当我翻页时,手抖了一下。果汁在我的书上安了家——一朵特大号的、娇艳欲滴的、盛开得十分灿烂的“万寿菊”。菊花开得挺好看的,可是呢,我的书可嫌弃了。我也看不下去了,便开始想如何清理这朵“菊花”。我左思右想,认为床单、被套、衣服、裤子都可以洗,那书也可以洗吧!

于是,我匆匆跑进卫生间。拧开水龙头,把书浸泡在水里。等我把书完全浸湿以后,我在手上抹了一点点洗手液在书上轻轻地搓、揉。结果有很多很多的纸屑渣渣掉下来了。我便立刻停了下来,又用水浸过来浸过去。然后,马上把书急匆匆地放在阳台上阳光最最充足的地方晒。我这才想到书是不可以洗的啊,怎么突然这样糊涂呀。

我的书晒干后到处都是皱巴巴的,字迹也都不清楚了。就连那难看的“菊花”也没有洗掉,唉!

这就是我第一次洗书的经历,大家知道为什么了吗?后悔啊!我这奇葩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洗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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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一本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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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田韩

有一天,妈妈做好饭,爸爸来了,爸爸拿起筷子准备吃饭,被妈妈拦了下来,说:“儿子呢?”妈妈让爸爸去喊儿子。

爸爸推开儿子的房门一看,儿子正趴在地上看,腿一上一下的,爸爸说:“儿子,吃饭了。”儿子没听见,爸爸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儿子吓了一跳说:“是谁?”爸爸说:“是我。”爸爸又说:“吃饭去。”儿子说:“可以再让我看几页吗?”“不可以。”爸爸说。儿子低着头走出房间,儿子走到餐桌那,妈妈问:“爸爸呢?”妈妈就让儿子去叫爸爸。

儿子去叫爸爸,看见爸爸正在看自己的书,儿子说:“爸爸,吃饭了。”爸爸没有听见,爸爸笑着说:“好看,好看。”儿子趴在爸爸身上,爸爸说:“是谁?”儿子说:“是我。爸爸,该吃饭了。”爸爸说:“一会再去,不如咱俩一起看。”他们俩看了起来,爸爸和儿子都把吃饭的事忘了。

妈妈想:饭菜都凉了,快半个小时了,儿子和爸爸怎么还没来?妈妈便自己去儿子屋子,一看儿子和爸爸手对手,头对头,看书看得津津有味。妈妈说:“饭菜都凉了。”儿子和爸爸没听见,妈妈踢了他们一脚,爸爸说:“是谁?”妈妈说:“是我。快去吃饭!”爸爸和儿子终于走出房间准备吃饭了!

这真是有趣的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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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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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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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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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虫”?这不是在说我的同桌杜雨霏吗?

杜雨霏瘦瘦的,梳着一个长长的马尾辫,她的脸圆圆的,弯弯的眉毛下面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对每个人都笑眯眯的。

杜雨霏她可爱看书了,只要一拿起书来就放不下。她吃饭时看,上卫生间看,甚至走路的时候都拿着一本书在看,总之是一有时间就看书。有一次,她看了一本《米小圈上学记》,然后晚上做梦还是想着《米小圈上学记》里的精彩内容,嘴里还说着:“米小圈,快交作业,不然我就告魏老师了啊!”第二天上学的时候她告诉了我这件事,把我逗得哈哈大笑。

记得有一次,下课铃声响了,大家都像小鸟一样飞奔出教室,跑到操场上去玩了。只有杜雨霏一个人坐在教室里,拿出一本《红楼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当我走进教室,她头也没抬一下,我想吸引她的注意力,就走到她身边用手指轻轻地戳了戳她,可她根本就没有被我从“书窝”里拉出来。唉,真是个“书虫”啊!

杜雨霏因为看得书多,口才极好,讲起故事来滔滔不绝,同学们都喜欢听她讲故事。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在生活里要多读书,才能懂得更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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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作文450字五年级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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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为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爱的,书名叫《小鹿斑比》。

《小鹿斑比》是奥地利著名的儿童小说。我当初读这本书的时候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这本书最吸引我的是它那精彩生动的故事,特别引人入胜。令我情不自禁的走入了斑比的世界,为它的聪明、智慧喝彩;为它遇到困难而深深担扰。这本书对环境及景色的描写也是精彩绝伦。如:把从地面上冒出的五颜六色的花比喻成灿烂的星空;把昆虫的鸣叫形容成美妙的音乐会……仿佛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让我对森林和草原充满了美好的向往。另外,这本书也精彩呈现了动物们丰富的性格特点。如斑比的聪明、老鹿王的威严、法莉的机灵活泼……让人忍不住想与它们一一认识。

这本书也对人们捕杀动物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现在的人类正越来越多的遭爱着自然灾害,地震、海啸、雾霾……这不都是大自然给人类敲的警钟吗?因此人们真的要认真反思,好好保护大自然,维护生态平衡。

《小鹿斑比》虽然讲述的是动物间的故事,但也告诉了我们许多人生哲理。斑比从出生、成长到成为新一代鹿王的历程不也与我们的人生一样吗?我们会慢慢长大,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那我们就应该像老鹿王对斑比所说的一样:如果你要保护自己,要懂得生活,要获得智慧,就必须独立生活。

有人说:“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那就让我们多读好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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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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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精神食粮,在我欢乐时与我一起分享喜悦,在我伤心时帮助我忘掉不快,让我沉浸在诱人的故事中,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接下来发生什么。

我读的第一本书是《幼儿画报》。那时我还在上幼儿园,每天被红袋鼠、火帽子、跳跳蛙带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书里面发生在幼儿园的有趣故事,让不爱上学的我也喜欢上了学校。

从那时起我开始明白,原来和小朋友们一起玩耍是多么有趣的事。于是一回到家,就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一起分享我在学校的“发现”:谁吃饭把食物弄得满脸都是,谁睡觉时打呼噜等等。

上了小学,我便看起了图画与文字相结合的四大名著,为劫富济贫的好汉们拍手叫好,惊呼孙悟空神通广大,夸着诸葛亮的足智多谋。至于《红楼梦》,我并没有什么兴趣,因为看不懂,直到现在,我对巜红楼梦》还是有点儿偏见,不喜欢读。

到三四年级,我逐渐看一些中外名著。那时看《百万英镑》,似乎并不怎么透彻,只是单纯地看一遍而已。并没有品味出什么韵味。但是从那时起到现在,我一直对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情有独钟;我也很好奇,那些故事是不是真实的,心想:难道他能听明白动物语言?还是他有读心术?

五、六年级时我对小说产生好奇心,有了些兴趣。什么修真小说,玄幻小说,让我逐渐认为确实还有那样的世界。那时学校流行写小说,我当然也参加进来,利用课余时间创作属于我的一“巨著”。我写的小说被同学传看,因为是玄幻的,所以很受欢迎。在这一两年里,我的写作水平似乎提高了不少。

曾经还梦想像小说里的武侠一样仗剑走天涯,现在才知道,现实中这样做保不齐被城管抓走,则不那么喜欢这种不切实际的小说了。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确实是这样,我在书的陪伴下一路成长,随着我的长大,从书中获得的知识也在“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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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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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743年的深秋,长安城里,一个84岁高龄、两鬓霜花的.老人在衙门忙完了公事,正在院中小憩。秋风习习,落叶满地。一阵雁鸣,勾起了老人对家乡的思念。于是,他辞去了官职,决定告老还乡。

老人风餐露宿、日夜兼程,终于踏上了家乡的土地——越州永兴。此时已是初春,老人不禁放慢了脚步,欣赏路边的江南美景。野花遍地,绿树成荫,枝头还有黄莺在歌唱。老人一路兴致勃勃,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亲人们,笑得合不拢嘴。

他走近一个小山村,下了马,映入眼帘的是一幕幕既熟悉又有些陌生的画面:一间间矮小的茅草屋,一棵棵高大的刺槐树,一座座碧绿的小山丘,远处的镜湖依旧波光粼粼。他不禁想起了小时候:白天,他骑在黄牛上,去山坡上放牛,放完牛,便和小伙伴们一起捉迷藏,在湖里游泳,打水仗,捉鱼摸虾;晚上,他躺在床上,数着窗外的星星,听母亲讲那遥远的故事。他情不自禁地说:“这么多年了,家乡还是那个样子,还是那么温暖。”

“嘻嘻……”一阵笑声打破了老人的回忆。他抬头一看,一群乡村孩子正在竹林里做游戏。一个年龄稍大的小男孩来到老人身边,打量着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笑着用纯粹的家乡话问道:“请问远方的客人,您从哪里来?”老人笑而不答,因为老人又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

夜里,老人在自家的茅舍里,拿出纸笔,心中顿时有了灵感,挥笔写下了《回乡》这样的千古名句: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离别家乡岁月多,近来人事半消磨。

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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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推荐一本书:朝花夕拾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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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洋

哈喽!大家好!没错,又是我——海洋。一周不见,有没有想我呢!这周我给大家推荐的是《朝夕拾》,下面,跟我一起走进去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原名周樟寿后改名为周树人,“鲁迅”是他的笔名,其实鲁迅并非一开始就写文章,他在日本东京留学从医时,在看电影时,发现了中国人的腐败与懦弱,他意识到凭借医学,根本无法医治中国人的灵魂,于是,他毅然回国,弃医从文,要通过文章来医治中国人的灵魂,他写的文章都是白话文,就是通俗易懂的文章,他在当时的影响很大,他是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教育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毛泽东曾评价:“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共有《小引》、《狗▪猫▪鼠》、《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范爱农》《后记》等十二部分组成。

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二十四孝图》,这里是元代郭居敬编,内容是古代所传二十四个孝子的故事。后来的印本都配上图画,通俗读物。书简要阐述了父母刚到百里之外为父母背米,向乙常吃粗劣的食物,对父亲恭敬孝顺,白天先把父亲的枕席扇凉,冬天先用自己的身体的父亲暖床。怀橘遗亲,陆绩六岁时到父亲的朋友家做客,拿了三个橘子藏在怀里,临走时橘子滚落出来,父亲的朋友问他,他跪着说:“我母亲最喜欢吃橘子,我是拿回去送给她吃的。”等故事。

看到这里,大家肯定会认为这些人们真孝顺呀!其实并非这样,你认为这些故事真的可靠吗?真的会有人“卧冰求鲤”、“哭竹生笋”、“郭巨埋儿”吗?这只不过是鲁迅在讽刺当时黑暗的社会背景和人们腐败的封建迷信。

读完之后,我觉得我也要向鲁迅那样,让社会中的腐败风气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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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是个书谜初三作文

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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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跳舞,有人喜欢唱歌,我却喜欢看,简直就是一个书迷。

我爱看书,因为书是知识的海洋,书给了我们智慧和力量。

以前,我不爱看书,有一天,我在同学家里看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就蹲在同学的的墙脚下看,一下子就着迷了,不知不觉天黑了,书也看完了,妈妈一直在找我,回家怕妈妈吧,谎称在外婆家吃饭了。以后,我和书就成了不可分割的好朋友。

有一次,我坐公交车去大舅家,带了一本书在车上看,下子就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住了,车子到站了,乘额陆续下车了,我却一动不动的看书,车子又向始发站开去,车子到了站,我的书也看完了,我下车看了看,觉得高楼很熟悉,售票阿姨笑着说:“你在车上和我绕了一个来回”。

同学样,为了灿烂的明天,让我们一起和书交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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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最新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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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作者是儒勒.凡尔纳(法)。

这本书很好看。那么多章,每一章、每一页或惊心动魄,或开心愉悦。其中,我认为激战章鱼的和被冰封在冰里,氧气不足的两章描写地非常生动。激战章鱼的一章中,船员各自拿上武器,去杀章鱼,因为章鱼绕着潜艇,潜艇无法动了。激战后,章鱼大败,最后,一只章鱼喷出墨汁,把一个船员拉下去,给死去的章鱼当了陪葬。书主要叙述的不只是各种风雨坎坷,更是讲述了海洋深底最奇异的动植物,让人仿佛也站在潜艇中,看到的也是这样的景象。

我最喜欢书里的以捕鲸为职业的尼.德兰,因为他无私奉献:被冰封的时候,他存了好多氧气,并把氧气让给那个教授而不是留给自己。他的无私奉献让人感动。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很多海洋里的知识,又很有趣,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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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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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着马车,一路上欣赏着祖国的秀丽山河,心想:我的家乡――绍兴还是那副老模样吗?我真恨不得立刻回到家,尝尝那园子里的嫩丝瓜、通红通红的西红柿……傍晚一定要到大桃树下乘凉,还要到那个又大又圆的鱼塘钓鱼……我的家乡口音几十年没有改变,可我的.头发却斑白了真不知道我的老伴和家人还认不认识我.

经过一个月的风餐露宿,我终于赶回了家乡。啊,我的家乡,我的家!我年轻时盖的那间茅屋还在,那清清的鱼塘还在,那五颜六色的金鱼还在!我还看到一群活泼可爱的小孩在我的房子前嬉戏,啊,这一定是我的儿孙吧?我虽白发苍苍,一把胡须,但现在儿孙满堂,我也心满意足了。几个小孩见我走来,好奇地围着我,一位稍大的、胆大的小男孩,仰着头,笑嘻嘻的对我说:“老爷爷,您从哪儿来,要到哪去呀?”听到这话,我满脸苦笑,感慨万分,一时诗兴大发,吟出了一首诗: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认识,笑问客从何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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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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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说过“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由此看来,从古至今,书一直是人们很重视的。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吧!书名叫作《小公主》,这本书的作者是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莎拉·克鲁的女孩子。她的爸爸是一位富有的商人,但是,莎拉的妈妈在她两岁的时因病去世。爸爸把莎拉送到明棋学校就读,爸爸给她买了许多书、衣服、帽子等。还给她准备了特殊房间,专门的马儿,车夫、女仆。莎拉不仅长的很美丽而且学习很好。每次周日,老师、校长、学生们一起礼堂时,一路上,总会许多人说:“看,那个领头的女孩子,长得多像一位高贵的公主啊!”然而,不幸的事又发生了,莎拉的爸爸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病而死去,而那一天,正好是莎拉的9岁生日,莎拉听到这个消息后,她没有哭,也没有大吵大闹。明棋校长让她住在阁房上一间有老鼠的屋子。莎拉没有反抗,反而和老鼠一家成为了好朋友。她很开朗,也很乐观。夜晚,点着蜡烛,在微弱的灯光下看书,直到这一截蜡烛燃尽,不过,这个故事在后来有了转机,旁边来了一个非常富有的先生。先生看到这个女孩那么可怜,于是在莎拉不知道的情况下,为她准备足够的生活用具。直到厚爱,先生才知道莎拉就是那个他一直在寻找的女孩。于是,莎拉又变成了一位“高贵的公主”,明棋校长后悔不已。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莎拉在那么恶劣的情况下,还要读书,而我呢?我一定要向莎拉学习,无论在怎么样的情况下,都要好好学习,热爱书的同学们,这本书值得我们细读,动起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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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本书初中作文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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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很多,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查理九世》,可近期却迷上了一本书——《斗罗大陆》。

我是伴着书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因此读书成了我一大嗜好。在我出生后不久,爸爸妈妈也像别的年轻夫妇一样,把我放在床上,让我去抓床上的东西。我没有抓五彩缤纷的糖果,没有抓亮着屏幕的手机,也没有抓红红的钞票,而是抓了一本叫做《儿童识字》的书本,因此我对书有了深深的不解之缘。尤其是《斗罗大陆》,这本书更让我爱不释手。

那一天,我买了这本书后,就从早到晚看了起来,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姥姥叫我AV吃饭,我没有听见,还沉醉在故事的情节之中。两个小时后,我才读完了书中的内容。

《斗罗大陆》一书的内容真精彩啊,我深深地被吸引了。在一片大陆上,所有人都有魂环,这代表了每个人的能力,最高的是九个魂环,封号斗罗,是最强大的。魂环上的颜色也代表着魂环的修为,白色是十年的,黄色是百年的,紫色是千年的。黑色是万年的,更高的,无人拥有。但有一位世界上最厉害的封号斗罗,是一名冰寒之翼的人,她拥有九个魂环,一个紫色的、三个黑色五个红色的。她是大陆上唯一拥有红色魂环的人,红色表明十万年修为。

而有一个人叫做唐舞麟,他小时候抽到的魂环是蓝银草。蓝银是废武魂,可唐舞麟却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当地最好的学校——史莱克学校。

在这里,唐舞麟认识了许多朋友:谢谢、原恩夜辉、舞丝朵、古月……还有一个老师叫舞长空。舞长空也是一个重量级的人物,他被人称之为冷傲男神,因为他长得帅,又有九环封号斗罗修为。古月的魂灵是不常见的元素侠,可以掌控金木水火土五种颜色,非常厉害,可以轻松地打败五环修为。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不管你的天赋多差,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成功。”这句话成了我的座右铭,时刻提醒着我要努力奋斗。这本书我很喜欢,请同学们有时间可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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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一本让人入迷的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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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妈妈做好了饭菜,爸爸指着空椅子说:“儿子呢?”妈妈说:“在卧室里,我们等一会儿他吧。”

过了几分钟,儿子还没过来,爸爸急了。上楼打开了儿子的房间,发现儿子正在地上看。爸爸说:“儿子,下楼吃饭去。”

儿子走了之后,爸爸心想:儿子看什么书,看得这么着迷?爸爸很好奇,弯腰看了一眼儿子的书。

餐桌上,儿子和妈妈都已坐好,可是爸爸还没有回来。

过了一会,妈妈生气地说:“儿子,饭都凉了,去看看你爸爸在干什么?”儿子打开他房间的门,发现爸爸正坐在床上,兴致勃勃地看着书。儿子生气地说:“好啊!爸爸,你叫我去吃饭,自己却在这里看书。”爸爸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儿子。走,我们一起去吃饭。”

他们终于坐上了饭桌,开心地吃完了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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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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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被熏陶着成长。学习名人读书的故事;背诵名人读书的名言;阅读名人的图书。于是,书籍这个老师,就踏入了我的日常生活。

我从小就喜欢读小说。记得我最先读的小说就是黄蓓佳写的。他写的小说让我爱不释手。第一本就是《我要做好孩子》。它教会了我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这本《我要做好孩子》鼓励我在学习生活中不断地超越自己,做到更好。

我要做好孩子,不需要父母操心的好孩子;一个努力追求上进的好孩子;一个善良、纯洁的孩子。以后,经历过的事情,听到过的事情,我都会细细品尝,因为,我要做好孩子。

有人说,读书没有什么好。读书是一种负担,读书时犹如把自己关在一个密不通风的笼子里。读书仿佛在接受魔鬼训练一般,使你生不如死,读书是多么痛苦。它是致人于死地的毒药。这只是那些文盲的看法。我却觉得读书的好处多多。我认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无声的老师,书是我们知心的好友,书是营养的药丹,书是精神的食粮,让我们走入仙境。

在我童年的黄金屋中,永远存在这两个字“读书”。只有先学会读书,才懂得享受读书的快乐。只有读书才会绽放出光芒,你也不会虚度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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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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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猜猜我最好、最亲密的伙伴是,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的名言。我爱读书,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翱翔,尽情地允吸知识的琼浆。小时候,看“白雪公主”,我为公主的善良而感动,为七个小矮人的可爱而喜欢,为皇后的恶毒而愤恨,看到公主与王子最后的结局是完美的,我的心理就很舒畅。渐渐的,我长大了,开始读《上下五千年》、《名人传》等一些科普书籍。从中领略到了祖国的大好河山,领悟到了为人处事的道理。是书本教会了我如何做人,如何学习知识。是书让我了解了知识的海洋是那样的无边无际。

记得那一回,是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天,哥哥要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书,我喜上眉梢------这正合我意,我到书店去就好像去宝库一样兴奋,那书简直就是一颗颗璀璨的宝石,令我欣喜若狂。一到书店,我急忙找出一本《盛世繁花》,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早把哥哥抛到九霄云外了。

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已过正午。肚子‘咕咕’的警告我,但此书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便自我安慰:“没啥,不过是一顿饭而已,饿一饿也无大碍,来这里看书的机会难得。”于是,我又捧起书,伴着肚子的咕咕声,那种痛并快乐着的感受无以言喻。天色一点点暗下来,当我翻过最后一页的时候,抬起眼,却是一片模糊,好一会儿才清晰过来。看一看墙上的钟,已指向六点了。心中一阵慌乱,急急忙忙一路狂奔回家,免不了一顿狂风骤雨,我咬咬牙,可心里却甜滋滋地。谁叫我对书一见钟情呢!

阅读书籍,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事,不要怨恨阅读是浪费时间的无聊行动。酷爱书籍的人,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因为它拥有书中的各种情感,书使人一生受益。一本书对我的影响是无穷的。他是一个有灵魂、有活力、有生命力的东西,他可以洗涤你的心灵,是你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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