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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华的诗(合集20篇)

导语:花样年华是这样的青春耀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几篇题为我们女生的花样年华的作文。供大家参考阅读。希望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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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样年华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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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如同一首美妙的歌,谱写着欢快的旋律;青春如同永不停歇的旋转木马,充满活力的追赶;青春如同一幅美丽的画卷,勾勒出绚烂的一笔;青春如同一场电影,无时无刻都在放映着属于我们的花样年华

花样年华,充满生机。

看!操场上到处都是矫健的身影。跑道上,两人并肩,你追我赶,互不相让,既互相竞争,又互相鼓励,齐头并进。沙坑旁,一人正助跑,跳!哇!太棒了!嘭!嘭!一群学生正在争抢绣球,好不热闹。这些晃动的身影,展示着莘莘学子的青春与活力。

花样年华,充满竞争。

看!教室里,每个人都埋头苦干,时时听见讨论问题的争执声。在宿舍,常常还拿着手电筒挑亮苦读。餐厅里,学生们还拿着资料在背诵,绝不放过点滴时间。有时累了,抬头看看窗外,心情平静后,又增添了一份坚持,又加入学习的行列。

花样年华,充满欢笑。

看!宿舍里有一个人正在放声高歌,为舒适的环境中增添了一份乐趣。有时累了,便起个头,宿舍的人齐声高歌,随之而来的是止不住的笑声。有时觉得单调了,便推荐一个人讲笑话,讲不到笑出眼泪,决不罢休。

花样年华,充满爱心。

看!校园里的一个小妹妹跌倒了,殷红的血流出来了,急的小孩直哭,忽然一只干净的手帕递上来,血很快浸透了雪白的手帕,于是他便义无反顾地背起小女孩跑向医务室。

我爱我的青春,我爱我的花样年华!

因为他们点缀了我的人生,从而使我的人生绚烂多彩。

因为他们唱响了我的人生,从而使我的人生古乐交响。

因为他们绽放了我的青春,从而使我的人生花开满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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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在最美的年华里作文

全文共 1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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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在生命最青春的那段时光里,让我遇见了你,遇见你的美好,遇见你的包容,遇见我们最纯粹的友谊!

——题记

去年有一部很受欢迎的网剧《最好的我们》,我也很喜欢。剧情虽然和爱情有关,但是我却更愿意站在友情的一面去欣赏这部网剧。在最美年华里有一个知己,不再是孑然一身。

写作文以前,我特地百度了一下“朋友”。什么是朋友:相互尊重、相互分享美好事物、可以在对方需要的时候自觉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的人,其最高境界是知己。

古人云:“人生得一知己难,把酒言欢对空盏。”两千多年前的俞伯牙遇到了钟子期,此后的俞伯牙不再是曲高和寡,高山流水之音连绵不绝。两千多年后的今天,我又如此的幸运的遇上了王智,虽不如伯牙子期般高尚,却也是青春年月的一道光。

到一个完全陌生学校,人生地不熟。多少都会有些落寞。王智是第一个和我搭话的人,热情的让我措手不及。因为有共同话题,很快就成了朋友。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我们又看到了对方身上的闪光点,成了死党,又成为知己。一个在刚开学还特别文静的人,不到两个月就现了“原型”。我们有很多地方都是相似的,作息规律等方面。我们都喜欢文科,特别是语文;讨厌理科,特别是数学。

我经常嫌弃她长得矮,她就经常说我长得胖。虽说每天都是互相嫌弃,但是她也见不得别人说我不好。当别人在背后说我坏话的时候,她都告诉我是谁说的,说了什么。周围的人都是人云亦云。王智却是怎么都不相信他们说的。

她是一个很谨慎,心思很细腻的人。不管什么事她都会考虑的特别细,与我的大大咧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有丢三落四的毛病,一旦东西找不到了,我就去找王智。我找她,她找东西。她每次都告诉我要把东西放好。结果我还是经常麻烦她,以前的毛病一点都没改。到了最后,她索性就不说了。因为她知道,再怎么说我也不长记性。

我们在学习上也是互补的。我擅长英语,她擅长生物和地理。七年级的时候学地理。经纬网和等高线地形图的那个单元,我是怎么看怎么不懂,考试还不及格。王智花了好长时间才给我解释明白。虽然我在现实生活中还是不分东西南北。

除了学习以外的生活,我们还是很活泼的,经常开玩笑,例如以下事例:

(一)时间:熄灯前几分钟地点:宿舍

她:(指着衣服上女孩)郝贵云,你看,我多了个闺女‘大妮’。

我:(无语的看着她)你整天捂得那么严实,就不怕把她憋死吗?

她:没事儿的,她生命力顽强

我:(瞅着‘大妮’)好孩子,来找姐姐啊,姐姐陪你玩儿啊。

她:‘大妮’,咱才不找你姐姐呢,她一点都不好。

我:……

(二)时间:体育课地点:操场

她:郝贵云,你给起来,快点,麻溜的!

我:(瘫在草地上)姑奶奶,能不能让我歇会儿。

她:现在不起来,明天腿就疼,明天腿疼别找我啊!

我只好默默地起来和她慢悠悠的绕着操场散步。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这就九年级了。面临升学,学习任务也就更重了。明年夏天就要分别了。这三年感受到的是是非非都会化为乌有,但是那些快乐的回忆都会铭记于心。一个知己是一辈子的。俞伯牙在钟子期死后“破琴绝弦”。我不知道明年一别会不会再见,但是不会忘记点点滴滴和一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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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金色年华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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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总是让人想入非非。别了娇艳的红莲,别了婀娜的柳条,别了如火的骄阳,我们心中有太多的不舍,太多的留恋。但一想到随后而来的干爽天气,素有“隐士之称”的菊花,心一下子又舒展开了。

经过夏日漫长的等待,十月迈着稳健的步伐向我们走来。十月来得是那么的及时,就在我们经历了一季的炎热后,它带来了久违的清风;十月来得是那么的惬意,就在我们要被潮湿和闷热掩埋得透不出气时,它送上了清新的凉意;十月来得又是那么的喜人,就在我们为秋收而暗自祈祷时,它用画笔染黄了谷子。我知道十月回来了,带着我的金色国度回来了。它在梦中呼喊着我,我清晰地的听见它欢快的叫唤声。它邀我一起享受这金色的盛宴。它邀我来到田野,那里有一望无际的金色稻田,我的心被这金色震撼。十月说,这是最迷人的金色,不知有多少人为这金色弯了腰。这是辛勤浇灌出来的金色大地。它带我来到花坛,那里有大簇的菊花,不经意间眼睛就被这些金色的精灵点亮了。十月说,这是清化心灵的金色。我终于理解陶渊明为何独衷情于菊了,因为这是高尚品格才能培育的金色花朵。它牵着我来到原野上,那里是空旷的草地。十月说,它要给我金色的源泉。我愣住了,难道四周的杂草就是那撩人心弦的金色源泉吗?十月指了指天空,带着虔诚的笑容,顺着它指的方向,我看到了太阳,不是带着刺眼强光的太阳,而是放着柔和金光的太阳。我沐浴着这金色光芒的太阳走去,迎接属于我的金色年华

在这个十月,我迎来我的金色年华,我将浇灌这片金色,培育这片花朵。因为我知道我的梦想在这金色的照耀下会愈发灿烂,定能永远夺目,魅力四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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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青葱岁月筑梦年华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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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风儿袭过,吹动了随波逐流的小船。那么,请扬起青春的风帆驶向梦想的彼岸吧!

——题记

天空一碧如洗,阳光灿烂。鸟儿和微风时缠绵时发出的喃喃低语萦绕在耳边如孩子银铃般的笑声,使人顿时浮想联翩,思绪万千。我都在漫步在蜿蜒幽静小路,猛然发现,路的尽头是一望无尽的,我顿时恍然大悟,我的青春梦想是否也像这永无止境的小路一样没有终点呢?

我闻着沁人心脾的茉莉花香,清脆的鸟鸣声唤醒了消沉的我。倾听快乐的小鸟休息时喃喃私语,感受这春暖花开的美好时光,听涓涓细流奏起美妙心曲,观苍翠挺拔尽显英姿飒爽。那枝干遒劲,闭月遮天的树木形如精神抖擞的士兵矗立于其中。当我的心绪沉浸这亦真亦幻的美景之中,脑海中忽然闪现出我那青春时的梦想。

于是,勾勒起我的回忆。思绪如潮水般涌进。

青春时的梦想就好像是一支甜蜜的冰淇凌,一触即化。我的梦想此时也被摧残的消失殆尽了。我黯然神伤!

犹记年幼的时候在小小的心中就开始萌芽了长大后要成为一位舞蹈家,这近乎可望而不可及。可是这天真梦想随着年龄的增长也在逐步的加剧它的真实性。直至如今,这个梦想都未曾改变,我始终坚信我的青春梦想将会是插上绚丽多姿的花环而迎接着我。

也许是我初谙世事,也许我里生活太远,总是把一切想的简单,似乎天上的星星都唾手可得。事实上,在我的青春梦想上也曾受到父母的阻挠与责备。可是我依然始终坚信,只有勇于拼搏,奋发图强,勇往直前,奋勇前去朝向青春梦想的终点站而驶去。

有位诗人说过:“如果你不能成为大道,那就当一条小路;如果你不能成为太阳,那就当一颗星星,决定成败不是你的尺寸的大小,而在做一个最好的你。”没错,不管未来我的梦想旅途有多么的艰苦卓绝,我都会持之以恒的继续走下去。只有拼出来的辉煌没有等出来的骄傲这句话将会验证青春梦想的初始。

我一定会做让我的青春梦想插上理想的风帆远去,不论路上有多少艰难险阻,我不会气馁。我情愿做一只随波逐流的小船到达梦想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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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

全文共 4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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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谋杀年华》是2011年8月1日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蔡骏。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以供参考。

寂静无声的特需病房,盛世华虚弱地闭上眼睛,可能再度昏睡了过去。没有人再敢说话吵醒他,大家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好,气氛异常沉闷而尴尬。

即便涵养一流的盛太太,也无法坐下去了,她低头走出病房,大概是想一个人独处。

这个年过五旬美丽优雅的女人,终于露出衰老的疲态,独自走出医院电梯,走出略显清冷的大楼,来到雪花飞舞的夜空下。

远处的高架桥灯光闪耀,马路对面的餐厅生意正好,街边有年轻男女们走过,还有叫卖十块钱一束玫瑰的小女孩。

盛太太在雪地里走了几步,回头看着身后的足迹,也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身影——那个女人比她年轻二十多岁,悄悄跟在她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眼睛。

“小麦,你怎么下来了?”

她皱起眉头后退了一小步,田小麦却往前靠近她一小步。

两个女人面对着面,小麦在风雪中用力深呼吸着,近到彼此能感觉对方呵出的热气。

她嗅到死神的气味。

终于,田小麦对自己点了点头,确认了所有的判断。

“伯母,我已经知道了——是谁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谁?”

盛太太的这声“谁”问得异常平静,似乎她也猜了出来。

“就在我面前。”

小麦说完这句话,发现盛太太的目光颤抖了一下:“我?”

“是。”

“小麦,请你别开这种玩笑!”

盛太太的表情异常严肃,这时盛赞也来到雪地中,他狂怒地大吼道:“小麦,你发疯了?你是不是和我家有仇?”

田小麦已把盛赞当做空气了,继续说:“伯母,您把自己隐藏得非常好,只是有一点您没办法隐藏干净——那就是您身上的气味!”

“香水?”

“是。”小麦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当我坐在你们车里,坐在您的身边,闻着普罗旺斯的薰衣草香水,却想起十年前——是我最早发现了慕容老师的尸体,我闻到她丝巾上也有相似的气味。”

“这又能说明什么?”

“虽然相隔十年,但只要我恢复了记忆,就不可能遗忘那气味。发现慕容老师的清晨,是我最深刻的记忆。十年后,钱灵死去的那天,我再次从绕着她脖子的丝巾上,问到了同样特别的气味。虽然,这时我已闻到过您身上的香水,却完全没意识到竟是丝巾上的气味。那天,跟你们全家去度假村的路上,您向我展示了心爱的香水,告诉我那是各种珍贵香料混杂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这隐藏触动了我的记忆。当时,我才会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许忽略了这本书的副书名: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盛太太镇定自若,眼神没有任何变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别,而且也确实用了十几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气味。”

“没错,就是这种气味,独一无二,永不磨灭!这种气味的记忆,将永远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脑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您肯定在作案前,仔细清除过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个人长年累月的使用同一种香水,这种气味会渗透到皮肤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彻底清除干净!而您因为习惯这种气味,所以并不会感觉到这一点。”

这句话则让盛太太哑口无言。但她摇了摇头:“这证明不了什么。”

雪粒积满小麦的头发,又慢慢融化下来。她从容不迫地说:“香水碰上丝巾这种东西,最容易保留气味,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当凶手站在慕容老师和钱灵背后,用丝巾将她们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丝巾,就是头发和衣服,一定会剧烈摩擦到凶手的头发,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气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乌黑的长发,轻描淡写地回答:“嗯,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师死后的那个清晨,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我仍然闻到丝巾上残留的香水。是的,那两条杀人的丝巾,它们在说话,说您就是凶手!”

秋收是通过眼睛辨认出了第一个凶手,小麦却是通过鼻子抓到了第二个凶手。

“胡说!”这回轮到盛赞跳出来,“你知道要把一个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吗?像我妈妈这样年纪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到呢?”

“对不起,你知道Esfahan丝巾的柔韧性有多好吗?这种天然蚕丝制成的顶级丝巾就是最佳的绞杀工具!何况,上个周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还说过,您年轻时候是知识青年,在西北农村插队落户,经常像男人一样下地干活,胳膊变得极有力量。您现在身材保持得这么好,无疑是常年坚持锻炼的结果,我相信您的臂力绝不会小!再加上一条合适的丝巾,足够在对方毫无防备之下,杀死一个女人!”

“够了!”盛太太摇摇头说:“小麦,你说来说去还是气味!气味——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就算让我出庭作证,也无法证明我的嗅觉是正确的。其实,我也无法通过气味来确定伯母就是凶手。当我把您身上的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与慕容老师跟钱灵遇害时丝巾里的气味联系起来,我仍然不敢怀疑到您——在我的眼里,伯母您是那么高贵美丽,怎么可能是一个谋杀犯?而且,您也丝毫没有杀人动机。难道是报复钱灵甩掉了您的儿子?难道是当年慕容老师教过您儿子语文就起了杀机?实在想不到一个合理的杀人理由!但刚才我病房,您的丈夫坦白了与慕容老师和钱灵的私情后,您的杀人动机终于完全地符合逻辑了。盛先生在为自己澄清的时候,我悄悄注意到了伯母您——你们的眼神有交流,他知道您就是凶手,只是不愿当场说出来罢了。”

一粒雪落到盛太太的眼里,她的嘴唇有些发紫:“眼神?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不过,伯母,您有像盛先生一样的不在现场证明吗?”

“没有。”

“还是不要绕圈子了吧!”小麦说了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警方已证实过了,他们提取到了1995年,2000年,2010年三桩命案的凶手指纹,只要与伯母您的指纹对比一下,就能证明您是不是清白的了!”

说到这里,盛太太的脸色已经变了,她满脸苍白地注视着小麦的眼睛,直到低下头来。

“好吧,我承认!”

这句淡淡地回答,让盛赞跳了起来:“不!妈妈!不是这样的!”

盛太太严厉地对儿子说:“你别插嘴!”

灯光下呼啸的雪风,并未模糊小麦的视线,她似乎看到了慕容老师和钱灵,看到她们挣扎在丝巾的绞索内。

“谢谢!”小麦柔声说。

“其实,1995年,我已发现丈夫不忠的秘密。只是,我一直深爱这个男人,我不希望因为别的女人,而与我的丈夫分开,再让我的儿子受到伤害。我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丈夫处理好他的问题,后来,我听说那个女人被杀死了,我知道肯定是我的丈夫所为。凶器就是条紫色丝巾,我不会告发他,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只要他继续好好过日子。”

盛赞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妈妈,这都是真的?”

“是。”盛太太抚摸儿子苍白的脸,“2000年,我发现你爸爸无法克服男人的弱点,勾搭上了那个姓慕容的女老师。我像从前一样,等待他处理好自己的问题,但一直等不到他真正的行为。我决定代替他完成——那个大于的夜晚,我悄悄等在南明路的公交车站附近,我看到那个女人也系着紫色丝巾,还有个少年陪伴在身边。等到那少年离开,车站那儿只剩下女老师一个人。趁着四下无人的雨夜,我无声无息地来到她背后,抓住丝巾用尽全力把她勒死。我担心尸体在车站很快会被发现,就拖到附近的废弃工厂。”

田小麦的目光变得犀利与冷酷:“可惜,大于并未洗去丝巾沾染的你的气味。”

“钱灵也是被我杀死的!半年前,我发现了我的丈夫和她的私情。他已经五十五岁了,却还像年轻时一样。我给了他改正错误的机会,但他同样迟迟没有动手,只能由我亲自出马了。那晚,我趁着他去北京出差,凌晨三点来到钱灵的住所。钱灵给过他一把钥匙,但他平时不用,一直锁在他的保险箱里。我的丈夫并不知道,我早就破解了他的保险箱密码。保险箱里的钥匙自然落到了我手里。没想到她那么晚还没睡觉,人正好在卫生间里。我看到桌上有条紫色丝巾——与之前我看到你系得那条一模一样,再次看到这条丝巾,它就像对我施了咒一样,让我想起了杀人的老办法,那一刻,这也是让你给我最解恨的办法。我躲在房间的角落,等到钱灵毫无防备地出来,就用丝巾从背后缠住她的脖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勒死!我到底是老了啊。”

“你再次留下了香水的气味。”

“我已经非常小心了,提前两天没用香水,特意换上一套新衣服,却还是留下了气味。”盛太太真是不动声色,到现在连一丝后悔的表情都没有,“杀死钱灵以后,我拿走了她的手机,为销毁她与我丈夫交往的证据。我看过她手机里的短信——但我不知道你是第一个发现慕容老师尸体的人。直到今晚,我也从没想到你竟然接触过那两条杀人的丝巾,更没想到你会把丝巾上残留的气味牢牢记住!即便我对你的丝巾心怀芥蒂,却对你的鼻子毫无防备。”

小麦拼命压抑剧烈的心跳,以免对方发现自己的激动:“所以,你毫不介意让我了解你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阴差阳错地被我发现了杀人丝巾里气味的秘密!”

“对,我完全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只是觉得我可以控制住局势,我不会惧怕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姑娘。最重要的是,我想既然盛赞这么喜欢你,还是不要出面公开反对你们,以免他恨我一辈子。”

盛太太说罢看了看儿子,盛赞追悔莫及地喊道:“妈妈,我想从前爸爸说的没错——不要去警察的女儿做媳妇!这女人太可怕了!”

田小麦异常失望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这种家族的智商和情商总是一代不如一代,他连他父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如。从前对盛赞的一往情深,恐怕只是所以女人们共有的帅哥痴迷症吧。

她从新看着盛太太的眼睛,提出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想过要做我的婆婆?”

“其实——”盛太太苦笑着摇头,“小麦,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谢谢,伯母,您终于说出真心话。”

“当你第一次系着那条紫色丝巾,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有了不详的第六感,我对你所有的殷勤和喜欢都是假装出来的——我已经假装了那么多年了,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装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丈夫和儿子。我发现这两个我最爱的男人,竟然那么喜欢你,迷恋你到不能自拔的地步,说实话我的心底非常嫉妒。”

田小麦庆幸自己还能活到今晚:“对,嫉妒心已经让你杀死了两个女人,说不定以后我会成为第三个。”

“没错,你是在我的计划里——下个月的某一天,你还没有成为我的儿媳妇,大家会发现你神秘地死了,脖子上依然缠着那条紫色丝巾。这完全是你咎由自取,谁让你有那条丝巾?人们会联想到钱灵的死,认为是你们以前的关系惹上的麻烦。当然,也有人会怀疑盛赞,因为他与你们两个死去的女人都谈过恋爱,但我肯定会给他安排好不在现场的证明,但绝不会有人怀疑到我——只要你死了的话!”

盛太太平静地说完这些冷酷的话,仰头对着飞雪的夜空冷笑起来。

听着这不寒而栗的笑声,就连盛赞也头皮发麻地抓住她说:“妈妈!你没有杀过任何人!全是你自己幻想出来的,我要带你去接受精神鉴定!”

田小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一动不动地站在雪中,她刚让自己躲过了一场劫难——要不是靠着记忆力惊人的鼻子,下个月她就会像许碧真,慕容老师,钱灵一样,被紫色丝巾无情地杀死,化作又一具美丽的尸体。

忽然,看着盛太太微笑的双眼,小麦感到一阵深深的恶心,有什么要从胃里翻腾出来。

转头看着外面的世界,路边广告牌上不断闪过“merrychristmas”,还有赶着麋鹿的圣诞老人。

盛太太伸手接住几片雪花,看着雪花融化在手掌心。

“小麦,我会去见警察的。”

说罢,盛太太沿着来时的足迹,穿过医院大楼门口的那片积雪。

盛赞也低头跟在母亲身边,耿耿于怀地回头看了要买一眼。

田小麦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痴痴地看着他们母子的背影,渐渐隐没在医院大楼里,警官老王正在等待他们。

一粒冰冷的雪落到唇上。

她从包里小心地取出一张纸条,灯光照亮一行潦草的字——

我心里难受你

这行来自十年前的字,被埋入“坟墓”迟到了十年的字,渐渐被雪水打湿化开,就像一封出土的古代书信,一遇到空气就迅速化为乌有。六个平淡无常的简体汉字,也像六只蝴蝶张开翅膀飞舞起来。直到中间那两个字完全消失在雪夜深处。

没有了中间的“里”和“难”,只剩下“我心受你”。

我心受你

田小麦看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十八岁那年的夏天。一个少年对自己写下的誓言——

我爱你

迟到了十年,还算不算晚呢?

又一滴眼泪,热热的眼泪,融化了纸上的雪粒,也融化了中间剩下的“心”和“受”。

终于,她高高地扬起头,穿过茫茫无边的黑夜,穿过平安夜的风雪,看着医院的第十八层楼,想象某扇窗户里是手术室,想象那个男人已安全苏醒。

他睁开眼睛,回到了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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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青葱岁月筑梦年华征文

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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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阴雨濛濛的秋季,我又上学了。不过这回是离开那个曾经承载过我的快乐和忧伤的高中,搭上去西安的列车然后上大学。

我的学校在南郊,远离市区,这多少让我有点失落。记得报名那天,天空很适时地下着毛毛雨,跟大家的心情真是绝配。我突然间想到了退学,然后回家补习......因为很难过,学校太偏僻了,感觉很伤感。不过只是想想,开开玩笑罢了,走到这一步就无法回头了。

第一次离开家,也是第一次住宿舍。这种想家的痛苦相信很多同学都能理解,也应该经历过吧。我记得来学校的第二天晚上我哭得像个小孩子,只是因为想家......

第三天我们就开始军训,14天的军训生活让我学会了很多。

军训,最难忘的是连长的歌唱得很好听,还有就是晚上十几个营的娃娃坐在一起拉歌。大家就像是一家人!这首先教会了我和同学和睦相处。因为太认真,不会学别人偷懒,所以我的脚在训练时候磨破了,腿也拉伤了。其实我不在意这点小痛,虽然我是女生......我明白,长大的过程是痛苦的。就像蚕化茧,茧化蝶一样痛苦。这又教会了我坚强和诚实。

记得军训前一天晚上首长安排的任务:每人写一份军训决心书!我就说其实我挺害怕的,因为有听哥哥姐姐们说过军训很苦。不过我不会当逃兵的,我会好好配合连长,认真学习每个动作。我决心挑战自己!结果我真的做到了,虽然最后因为个子低被刷掉了,但我还是被评上了优秀个人。我很骄傲!不仅是因为这个奖,更是因为我学会了勇敢面对,而不是以前那样只是逃避。

我相信,任何人只要拥有一颗健康向上的心,再加上勤奋努力就离成功不远了。我曾经被郭敬明的文字深深吸引着,甚至整理了很多他的经典语录,整天揣在兜里背诵。最可笑的是我曾经还刻意模仿小四,直到我的文字里有了深深的忧伤!而且很多时候我会无故就感觉到伤感,和很多朋友走着走着突然就沉默了,装沉思者......现在回忆起来感觉真的挺可笑哦。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不应该那样轻易就被一个人影响。拥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很重要,尤其是在高三!

现在我心如止水,不知道是不是麻木了?或许只是因为刚刚军训完,太累了吧!朋友说的话让我心里暖暖的你的选择,我的支持;既选之,则乐之!

今天军训汇报完毕,明天开始正式开课。我要好好学习专业课,然后进军学生会,混个官当当。再就是参加社交,学习我的最爱街舞!用我的认真和热忱完成我的大学生活,书写一张多彩的扉页!

希望学弟学妹们加油,尤其是高三的朋友们,不要喊累。要知道你在休息的同时有人在看书!早日考上自己理想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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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年华之成长作文

全文共 1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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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没有回家,和几个同学溜尽了几条街上几乎所以偶的音像店,想去照几张摇滚乐队的唱片。一家一家的去找,我蹲下身子一张一张的在货架上去找,一次一次的失望。这地方音像店很多,这个地方的摇滚乐队的唱片却少的可怜。没有麦田里的守望者,没有甲壳虫,没有唐朝,没有黑豹……有排在世界第四而我又最喜欢的beyond,有姐姐喜欢的轻摇滚而又用些流行乐的五月天,也有曾经辉煌的零点,也有中国摇滚之父地崔健,但家里照旧散落了他们的唱片,只是beyond的就买了好几张。

他们说现在摇滚的已经很难进来了,大部分都是流行乐曲。有的老板竟然拿出DJ小可,不知道DJ小可什么时候也变成了摇滚。在一家超市里买唱片的地方张望了好久终于看到了几张,也只好买了。又在哪家常去的音像店里买了一张,又向他说了几个乐队的名字,希望下次进货的时候帮忙进来。不知在这地方那些唱片会不会在书店里订书一样,下次问的时候,老板笑着说不好意思,去了好几个地方但都没有。而我除了对他妈说声谢谢之外也不能做别的。

整整一个下午,走得小腿发疼,脚踝发疼,脚也发疼,好疲惫。但回到宿舍只是段站的停留之后又拿着篮球去打球去了,直到夕阳落下,暮色四合。我抬头看到成群的飞鸟飞过头上的天空。

我也会傻傻的笑着,以为简简单单的生活,怎么样才是自己,怎么样去找自己的世界,我仿若找不到了自己,虽然我知道我不能这样下去,却还是不可阻挡的让自己失望。夜里站在窗台前仰望夜空,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是呆呆的仰望,望着星与月与黑暗。街上的橙黄色街灯渐露,这个季节的愿望还是有些发冷,走在人流很少的街上,想起了自己想起了周围的人们,看着年华又在轻轻的流逝,还对自己说着,你在成长着。。

又看起了课外书,初中时一样。从课外书中再找到另一本不错的书,再买来再看。有一段时间我搁浅了我喜欢的文字,经害怕再提起自己的笔再像以前那样写出自己乱乱的文字。那段时间我的文字死了,死在我脑力的细胞,死在了我右手的笔尖之下。可怜的是想写却怎么也写不好,什么都写不好,什么都不敢再写。那段时间我翻看以前写的厚厚的文字,问自己,它们是什么。

那段失落日子整日迷迷茫茫不知道在做什么,机器人一般,没有了头脑。仿若是迷失,迷失了自己,迷失了为自己指引的方向。空白,空白礼物里的空灵游荡,没有目的没有方向。还好,我知道我不能这样下去。

好伟大的预言者。看到了过去,预言了明天。哈,真的好伟大,好伟大的预言者。我不是你的崇拜者,也不是你的信徒,更不懂的预言。预言者,伟大而又神奇的力量也会错吧。

预言。宿命。真的有么?

然而到底是让我迷茫了,心里很乱,很烦,但我强迫着自己要好好的。因为我相信一切都会好的,还好我还在喘着象征着生命的气息,我还拥有自己与自己周围的人。要好好的,一切都会好的。有些东西我能承受的,我院不犹豫执着地却承受。

终于又提起了自己的笔,写下自己乱乱的文字。像以前,只是很想去写,像在仰望天空时就有一股很想去很远的地方的冲动一样。周围的环境再喧闹我也不会去顾及,文字里的世界拥有自己的安静的角落。

只是开始觉得记忆就在时光里轻松地散落成碎片,终于开始模糊得连自己也不敢相信。一切就在记忆里变得迷蒙,那些记忆残留着的还是那样的面目全非,不知道了故事的开始,也忘记了结局。开始责备自己,责备自己的记忆会如此的差劲。记忆里的自己也会被遗忘了吧。

真想让自己在某一个角落里愈陷愈深,望着夜空里的星辰,走过弘伟的边城。我为我自己指引。

走来。离开。等待……

坚强,倔强。祝福,祈祷。成长……

都会好的。告诉自己,加油,我也会像飞鸟一样飞在自己的天空,划过云端飞翔很远的地方。

告诉自己,你还在成长着。

[年华之成长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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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和你携手走进青春年华作文900字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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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应该是他们说的青春年华

――题记

时光依旧悄无声息,等发现她在消逝时,却发现她那么无情,不停歇下脚步。时光荏苒,岁月匆匆。我们是毕业季的学生,我们是青春年少的学生,我们是朝气蓬勃的学生。我们正值青春。

我们在一个校院,我在四班,你在七班。初二那年因为一些原因,你们分了班,记得你还消沉了数日。

同时感谢这次机会,我们有幸想见,感谢在这个最美好的年纪遇见你。郑小妹,记得吗?那天下午,你搬着书来了我们班,因为我们将几日后进行第一次月考,班主任便把你安排到了最后一排的一个空位。这等举止优雅美丽的漂亮女生,在后排,处世不惊,丝毫没影响到你。下课后,我满不屑的看了你,不屑与你谈话,后来,终究好奇:“嘿,7班来的,你叫啥啊,我可是学霸。”

可是,你没说,后来,我听见已经认识了你的女生叫你名字。我算是认识你了。我已经认识了你啊,虽然不是我亲自问的你。

你是老师身边的“红人”,有礼貌,很得老师芳心。考试后,老师把你排到第一排,我在你的左面,相隔一个人。早上,我们会参加早读。你都会准时来到教室。拿起语文书,或英语书等等,你全身心投入到了背诵中,我无意一看你,发现:认真的你甚是漂亮。午后,吃完饭后,看见你坐在自己位置,在翻看一本书,和煦的阳光越过窗户,照射到你的身上,你的可爱的锅盖头发影子,射到了我面前,我伸出手,装作拍打你的脑瓜的样子,我知道,平时我拍你的小脑袋,从来都不生气。你翻书时的样子,美不可言,我看着你,竟发呆了。我是学霸,你知道,我在咱们可爱的四班没出过前五,也算名列前茅,你却比我更优秀。我很喜欢问你题,我不会的,你都会。为此,我不能不思进取。我以你为目标,我在你的帮助下,也得到些进步。

可是青春,只让我们在晚霞中站了一会儿,懵懵懂懂的我们,转眼就要分离了。我想我一定舍不得你和四班大家庭。照相的三秒定格了初中的三年,我怕我看到我们之后的毕业照片,忘记你们这些好朋友,会落泪。

我们现在还在一起,那就让我们一起努力。奋斗现在。不拼不搏,初三无味。

青春年华中有着单纯的小美好。

青春年华中有着努力的奋斗拼搏。

青春年华中有着可爱的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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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诗酒趁年华作文800字

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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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梦为马,不负韶华。——题记

苏轼有一句诗:“且将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是啊,在年少意气风发的时候,诗意文采也是最丰富的时候,我们自然应该绽放自己人生中的芳华。

其实在古代,年轻人常常不被看好,像“齿少气锐”“年少意气”等词都表明了当时社会认为年轻人沉不住气,遇事不够老练,可我却认为正是由于年轻,才会有充满好奇的心和一往无前的冲劲。

一代国士南仁东老先生正是在年轻时默默爬上一座座高山,默默爬过一个个难题,终于炸开天坑,成就身后万世荣光。Facebook创始人扎克伯格被誉为“21世纪最年轻的亿万富翁”,而他的商业帝国不也是来自于大学时期与朋友的义无反顾吗?更不必说,如今高科技工作者大多是新鲜血液。这一切的一切无不彰显着世界翻天覆地的变动,青年人的时代,已经降临!

我看那一座座崭新的大楼升起,也看到过去的高楼作为基点,托起一座座更高的楼宇。前辈们的经验是最好的老师,而历史绝不重演过去的事迹。我们必将以前人经验为底,向更高的未知处,漫溯!

幸好,我们赶上了最好的时代。

前人的话语犹如大风盘旋在谷中,我们来迟了,没有看到那一代的光彩。但也正给了青年人拼搏向上的动力。而作为青少年,青年预备军的我们又该如何?古有韩愈“焚膏油以继晷,恒兀兀以穷年”今有学子“挑落读书灯,一身都是月。”青年一代在最前战场上披荆斩棘,那我们就在书海中,以笔为剑,遨游漫溯;前辈们仍在不懈前行,我们更应奋发向前,以梦为马。

可惜,我们赶上了最坏的时代。

现如今,网红文化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击着青少年脆弱的价值观。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里,越来越多的青少年被大量视频信息所蒙蔽,越来越少的青少年,愿意捧着一本书,温习甘美旧梦。由网红文化主导的价值观面临的世界将会是如何分崩离析暂且不论,单是荼毒青少年就令人义愤填膺。

古人在战场上杀敌制胜,而我们现如今更以意志来拯救大批涉世未深之子,更以良好的教育来教化为无数价值观逐渐衰退之人。

我们遇见了机遇,却面临着挑战;我们坚守着本心,却也偶尔有挫折。海子的《以梦为马》中说:“以梦为马,不负韶华”,正是我们这一代人应该遵循的原则。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在变化莫测的人生背景图下,在难料的世事变迁中,人的品行却是由自己决定。

不由得又想起一句很常用的话“少年强,则国强。”青年是一个国家命运的主宰者,泱泱华夏,烈烈青年,何愁不盛!

诗酒趁年华,拼搏正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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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善润了年华作文600字

全文共 1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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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种本能,叫不忍。可以跟随时间的粉饰而质变,但终究不可消逝。跟那些世俗堆积起来的苍白的仇恨不一样,善有灵魂,可以剖析。

大概年少时,真的只能叫不忍,于我是种直觉,也算种天分。不过是当妈妈熄了头顶上那盏明亮的大灯,在柔柔的鹅黄色的光晕下给我读小樱桃的故事时突然滋生的一种情绪。当故事终干讲到小樱桃卡进了那个经泥土掩盖的大缝,它好着急却蹦不出来的时候,妈妈发现我的脸上再也没有了陶醉于故事的那种安静。

于是她停下,听到我急切的童语:“小小樱桃快出来,快出来……”脸上写满了深沉的难过,突然委屈得像个被人抢走了糖的孩子,又像那颗绝望中的樱桃种子。

年少是生命中最初的善良,但终究只是年少。能涉足人世间百般情感,却追溯不到它的源头。

这是幼儿园。后来我上小学了,附小是个很好的地方,因为它从小就教我们真善美。善在最中间,老师说站在中间的都是最重要的。我记得一年级那个笑容慈祥的女教师告诉了我们雷锋叔叔的故事,说他是很好很好的人。

于是……于是啊,雷锋叔叔被所有的小朋友用各种各样的字迹搬上了整齐的作交格子。那时写作文哪会用浮华的词藻来堆积,几乎每篇都一样——雷锋叔叔特别善良,他是好人。很朴素,却是大家对善良下的第一个脱离了“不忍”的书面定义,是不全面的,却误打误撞的,——是好的。

善良呐,是好的。好的,就是对的,就像如今的我只要看到我喜欢的东西就会忍不住用“好”来形容,就一个字。

再后来,我长大了一些,那时候附小门口总是蹲着三四个乞丐,我记得很清楚,大冬天他们就穿着打了补丁的黑色布外套,用一小块破布小心翼翼地裹着似要冻裂的瓷碗。手指像脱了半层皮的西红柿,皱皱巴巴。那时我总向来接我的爷爷伸手要钱,他很认真地告诉我,那是假的,乞丐是骗人的。我更认真地说,才不是你看他们多冷啊。于是爷爷不再固执,掏出硬币递给我,再由我转交给乞丐,然后傻笑着听他们感谢我,说小姑娘你真好啊。

善良,或者说“好”,大概就是这么令人开心。

现在想来,爷爷说的当然是对的,他们何故要蹲在学校门口,进行这种双方似乎都很情愿的欺骗——孩了有多单纯,就有多容易动恻隐之心。他们甚至愿意为你一个冷得搓手的动作放弃心仪好久的小卡片。这算什么啊,“不忍”是种天分。

再后来,迈入初中,我终于变成了现在的我。那是个干净的季节。有很蓝很纯粹的天,还有海陵送给我们的严酷军训和一轮烈日。绿茵的操场被烧灼得滚烫,空气中的水分都被拧干了,似乎只有簌簌的灰尘落下来。

“全体休息,发水!”教官洪亮的嗓音总是那么容易令人震颤,所幸他说的是好事。一群互不相识的新同学,在这时倒是保持了绝对一致——眼睁睁地抬头望着那一排一元一瓶的矿泉水。

当然,看也没用,水是不够的。

我前面的那个女孩子似乎很虚弱,却只是微微抬起瓶子往嘴里倒了一小口。然后转身递给我,一双眸子有些发亮。“你喝吗?”声音轻轻的,嗓子很淡。

“喝。”我学着她的样子抿了一小口,然后意外地看见她更明媚的笑容。于是我也笑了,自动捧着瓶子往后转,附带一句温暖了我的“你喝吗”。

盛夏繁花,绿茵场上的一排女孩子竟然都在重复这个动作,直到现在我还固执地相信这是最好的相识。哪怕那时候我并不知道她们的名字,也忘了那个女生的容颜。

那终究是谁的善良,相视一笑如此甚好,就像蓝胖子的心一样柔软。无论是个形容词,还是种情绪,亦是种表现又或是本能。

是伴我成长的,润我华年的,我所铭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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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画面,定格在12岁年华的瞬间1200字

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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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短短的几个字,触动了我的心灵。在2009年4月25日,就是我生日的前一天,你走了,那年的你和我都才12岁吧,那么幼小的生命,就因为一场病夺走了你的生命。

你在世的时候,我们每天都是那么快乐的。我是个对生活不太乐观的人,但是你呢,跟我截然不同,每次我沮丧时,都是你来安慰我,就连这次……你也…一样,你生病了,你立即告诉了我,你知道我一定又开始伤心了,就跟我说:“小梦,我告诉你哦,医生说我这个病不严重的,治疗一两个月就可以痊愈了呢!”呵呵,当时的我是那么的天真啊!你一说我就立刻相信了,又开心的笑了!

其实,你知道吗?我们的过去我一直没有忘记过,我不敢的哦,我们差不多大,不过你比我懂事的多,有时我做得不对时,你也会说我。

就那次吧!我们都才9岁哩,我贪玩得很,我们两个自己出去玩,我说要吃棒冰,你说:“梦,天冷咯,不可以吃棒冰了呢,不然会感冒的,听话!”但是呢,我硬是要吃,我就趁你和小店阿姨不注意的时候,爬上了凳子,在小店的棒冰箱中拿棒冰,但我却不慎掉了下来,你知道了这件事,就说我:“梦,你怎么那么不听话啦,你这样摔痛了,棒冰也吃不到,要吃棒冰到夏天,再等一年就好了。”你用你稚嫩的声音说着“一年就好”,现在想想真是好笑啊!那时,还不太懂一年的概念吧,我又傻傻的相信了。

希,你知道吗?跟你在一起的日子,我真的很快乐,很快乐。你记得吗?以前我们从来不会吵架,因为你什么事都让着我,还说,我们能做永远的朋友,不分开的。但是,现在你没守信,你把我丢得远远地!现在才发现,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一个梦!

以前,我们天真的像一个星,以为能战胜黑暗,像一阵风,以为站在云端。就像你我之间那些深的浅的期待,就像支许过愿望后忘了吹熄的蜡烛,以为那支蜡烛可以永远不熄灭,但是那期待与蜡烛都随记忆风干了!它都只是定格在记忆中,在现实中却是虚有。

希,你知道吗?你走的那天,我的妈妈带着我来医院看你了,我在你的病床前哭了好几个小时呢,我想你一定看到了,我后悔我那天没有笑,我还记得,你说过:“梦啊,你笑起来好漂亮的,以后不要哭,多多的笑哦!”现在我的眼睛明明想给微笑,一眨眼却挤出了泪水!你知不知道,我现在写这这篇作文,哭得好伤心好伤心,我正在回忆我们快乐的过去,回忆你的笑脸,回忆那天我在你病床前那痛苦的模样,回忆你去世后苍白的脸色。还有,我叫你姐了,姐——,你不是一直都希望我叫得吗?你一定会听到对不对?这一切的一切都敲击这我的心灵啊!他们一直都说,人死了,就会幻化成星星的,我知道,你一定是天上那颗最亮的星星,因为你还要看着我走过人生的道路……

现在,我突然懂了“一年”和“癌症”的概念,姐,妹妹知道你一直在对我撒一个善意的谎言,那时的我就是太天真了。你去世了以后,所有的一切,我都懂了,这也是你一直希望的,你希望得……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我的懂得是要用你的离开换来的?你的离开为什么要代替我的懂得?姐姐,妹妹今后一定会狠听话狠听话的,姐姐一定要看着我,我不会再偷拿棒冰吃了,因为,我知道,姐姐不喜欢我偷拿棒冰,姐如果爱,妹就喜欢;姐不喜欢,妹就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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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古樟年华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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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樟树下透过那斑驳的阳光,看见年华的色彩,以及那些定格的温暖。

——题记

阳光的韶华隐于生命细微的角落,如同飞扬中裙裾的飘逸,沉淀在光影中的宁静,绽放在枝头芬芳的年华。那些岁月里的阳光,灿烂的微笑,照入人的心田,给予温暖。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季节花开,生命拔节。我们相识在古樟飘香的九月,定格成友谊的温暖。校道上,我们缓步走来,课室里,我们一起学习,操场上,我们一起放歌,古樟下,我们幻想着未来……那棵古樟下,有你稚嫩的面容。还记得我们的初相遇,那一回,我遗失了一本书,找得很着急,甚至急出了眼泪,又气又急之下,把气都撒在同学身上。这时,你来了,站在我们班门口腼腆的问:“xx在么?她掉了本《年华》。”那样温柔的声音,瞬间浇熄我所有的怒火。为了感谢你,我留下你的名字,看着娟秀的字带着笔墨的馨香刻进我的生命。那一刻,我们相视而笑,因为你的善良,我的感恩。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临近中考,担子越来越重,我们的负担越来越重,不想要艰辛,不想要劳累,但却只能为之奋斗。为了升学,为了未来,我们毫不犹豫踏上奋斗的征程。青春的年华开始一条崭新的路,满洒牺牲的“血雨”,提醒着我们这场战争将会有多么惨烈。但我们义无反顾,不能后退,前进是唯一的选择,只有弱者才当逃兵。

悲欢聚散一杯酒,南北东西万里程

古樟下,飘扬的落叶在空中飞扬起华丽的舞蹈,绽放的花儿奏响希望的协奏曲,我们即将挥别在烈日吐焰的时节,即将分别独自奔波在不同地点,看见蓝色校服还以为是我认识的谁,最后只剩泪水与思念。从此以后,天长水阔,悲喜不知,经年一别,江南江北,万里相思……

友谊是天长地久的温暖,奋斗是镌刻未来的温暖,分别却是一个人独自坚强学会微笑的温暖……校园里的温暖无处不在。古樟之下,我们荏苒了年华,透过了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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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曾经错过的年华作文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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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可以带走身边的一切,带走的是时光,留下的是回忆,后悔使我不认识自己,不了解自己。

如果现在是过去的我,我不会因为外人的一句话或一个眼神而心事重重,胡思乱想,而是奋发向上坚定自己的信仰。

童年,是所有人的黄金年华,而我并不觉得我拥有童年,我以我认为童年并不是美好的而是懵懂的。爸经常说:不要以为自己的童年有多美好,因为有一天你会长大,到那时你就会了解和体会这世界是残酷的,人心是自私的。

那时,我有许多朋友,虽然现在也有朋友但性质不一样,那时的朋友可以一起商量问题,遇到困难时可以给你一个依靠为你想想办法,那时的我觉得朋友比自己的父母还要重要,因为他们比父母还要了解自己,可是,现在的朋友只是表面上玩的好而真正遇到事的时候一点忙都帮不上,有时还会互相利用一下。

那时,我可以任性,我可以随心所欲,有时也可以唯我独尊,不管闯什么祸,心里都会说:“怕什么我还小”,那时会有人处处保护我,现在,干什么都会有所顾忌,要考虑很多,瞬间自己就会觉得有很多束缚,觉得以后就不可以自由自在了,有的时候会要让这别人。

现在多的是对以前的过往的回想,多的是对那时美好日子的感慨,对回不去的时光的怀念。

可是,我们更多的是对未来的憧憬,对未来充满想象,树立自己的目标,找到未来自己,那些错过的年华是激励我们过好未来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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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年华似水,师爱依旧作文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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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华,可您的微笑依旧在记忆深处散不开。

——题记

您教了我们两年语文,伴我们走进青春期的开端,在留下优秀的教学成绩后离我们而去,我们都没来得及对您说声“再见!”我至今也忘不了您那漂亮的“瓜子脸”上扬起的嘴角,您眼底不由自主散发出的宠爱。那天在阶梯教室偶然遇见您在查看作业,我小心翼翼的走到您的身边,拍了一下您的肩,开玩笑的说:“您还记得我吗?您还是那么有魅力,您在的地方就特别安静。”您扬起习惯性的微笑,宠溺的摸摸我的头,说:“哎!是你啊!怎么会不记得你呢!升入初三感觉怎么样啊?有没有想我啊?语文考的怎么样?下次拿成绩来找我!”我拍拍胸脯说:“成绩杠杠的,就是有点想你啊!”您又风趣的说道:“你要好好的学啊,考上高中了,要跟我打电话,可不能忘了我这个大美人呦!”听了这些话,我竟有些难过,为了不让您察觉,急忙说道:“好好好,你那么美,我怎么会忘了你!”隐约看到你眼底闪烁的晶莹。你拍拍我的肩说:“好了,回去吧,快上课了,最近天气冷了,多穿点衣服!”拾起我眼角泛起的泪水,转身间,看到你那乌黑亮丽的头发隐约有几丝银线,心里更难受了,匆匆扭头跑了。

您在嘉奖会上被评为优秀教师,您获奖感言最后一句话是:我愿倾尽我一生所有,认真对待我的每一位学生,他们是我的骄傲。此后,每学期嘉奖名单上都有你闪亮的名字——谢萌萌。

我们永远记得您,永远记得您温柔的笑,永远记得我们之间的回忆。年华匆匆逝去,可不变的是您对我的爱,它像湍流不息的水,那份关爱之情缓缓地流淌在我的心头。谢谢您,在多年之后还能记得我,还关心我的近况。真可谓是年华似水,师爱依旧。

当篱畔菊黄,枫叶染红之时,一切都成了印记,那夜您停滞在那个梦中,也许我是中了水银月的蛊惑,默默无语。我祈祷那尘寰,在今后的岁月里,风华您发鬓上丝许岁月的痕迹。年华似水,师爱依旧。

南冶中学初四六班 段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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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青春年华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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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还有什么字眼比“青春”两个字更动人,更富有魅丽?

青春是一轮喷薄而出的朝阳,瑰丽的光芒映照着我们灿烂的脸庞;青春是一曲悦耳动听的音乐,跳跃的音符捉动着我们年轻的心炫。

青春是人生中最漂亮的一道风景,是一生中最真切的回忆。它像一幅绚丽的画,光彩夺目;如天上的流星。一闪而过。短暂而美好的青春,标志着成长与未来,记载着掌声与微笑。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像流水一样飞快地从我身边流走。上初中的一年就过去了,我真的有点舍不得。每当我看到校服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就会浮现出初一上学时的情景,是多么的快乐。其中有一件事最令我印象深刻。你们想知道吗?想知道就跟我来吧。

初一的下个学期,我进了田径队,这既是一件高兴又是一件不开心的事。高心的是我有这样的天份,能够被选中,不开心的是初中有很多知识要学要记,每天又要上很多节课都够辛苦了,放学后还要训练,那不是更辛苦吗?这件事令我一直在烦脑,倒置我的学习越来越差。我想了又想,是时候制定一个学习计划了。早上,早点回课室背书,因为早上是我们记忆最好的上时候,背书是最适合不过的;中午早点回课室看一下课外书;晚修后复习老师所讲过的知识;认真地训练专心听课。没过多久我的计划已经变成了习惯,我的成绩提上来了。但是田径队有时候不去训练,所以体育老师找我谈话了,在谈话中有几句话最令我印象深刻“宝剑锋从磨励出,梅化香自苦寒来”“火越烧越旺,人越干越壮”“玉石越插越闪光。”这几句话一直在我心中激励着我,以后我每天都去了。到学期末的时候,我考了全班第3,400米短跑只用了1分10秒,真是双喜临门。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有一份耕耘,有一份手获”了。

我希望大家永远要记得一句话,它将会掌握着你的人生和未来“汗水换来丰收,勤学取得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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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童年·年华800字作文

全文共 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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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潺潺的流水;时间,静默的萤光。呼喇喇的风吹过,翻起书页猎猎作响。不经想起“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何为我思,不过是已经随风逝去的童年罢了。

沈复的《童趣》一展他的天真活泼和好奇。我呢?拾起渐渐泛黄的叶片,透过那斑驳的阳光,一切都变得模糊,模糊的像是存在过却又怀疑它是否真的存在。

推着车走过那小铁桥,一切似乎又回到了过去。那段于我不甚美好的小学时光。说是不美好不过是较之现在的成绩而言,那时的分数简直是惨不忍睹。篡改鲁迅先生的一句话来形容便是“分数,已使我目不忍视,排名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所谓差生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刨除这些无关紧要的事,记得比较清楚地快乐时光似乎是在河堤上度过的。

说是河堤,其实不过是一条较大的沟的两岸。岸边种着附近小区爷爷奶奶闲暇时播下的油菜或是白菜亦或是其他什么已是不甚清楚了。一条小小的路掩在菜叶和野草中间,快到尽头时还有一个小坡,坡下是小河的一个‘小瀑布’。犹记得夏季放学时会和包子、叶子下水摸鱼摸螃蟹,因此而耽误了回家的时间的例子数不胜数。想想那时:已经褪去大半火气的太阳在最后的咆哮,三个矮冬瓜小姑娘排排站的嬉闹追逐,时而停下分一口锅贴、臭豆腐或是一杯凉凉的藕粉。拖拉着凉鞋,也不管是不是会踩到别人家的菜或是草丛中的不明物体尖叫一声往前冲,连带着剩下两人不明所以的一起冲。冲上坡了才知道是一场乌龙,抱怨着对方怎么那么傻。

你推着我,我推着你就是不肯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似乎每次不是我先下就是包子先下,凉凉的流水拂过一天的或喜或悲。只有云彩偶尔施施然掠过,流水静静的淌着。那时不明白当时那一瞬间遁入空门般的顿悟是什么,现在想来也许是那一时心灵岁月静好的安详,感慨身边人一直存在的安全感。

归家分别已是难舍难分,总是在岔路口如老婆婆的裹脚布一样絮絮叨叨的说着许多,透支着门禁,直到真的真的必须走了才会撒手。而今的分别是你挥手走向华师一附中,我们静默的送你远去;而今的分别是我潇洒转身奔向重点,她愁中含笑的许下诺言;三年后的分别是迈向不同的大学,我们互相送别。

回顾历史,是为了总结失败教训,回首童年,是为了忆起当初的壮志雄心。纵然年华易逝,我也要做那璀璨的烟火绽放而死。

[童年·年华8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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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一样的青春,不一样的年华作文900字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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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个子不高,瘦瘦的,见人总爱笑,她就是我们学校的黄练。

黄练家庭条件不好,家里只有她和爸爸两人相依为命,而她的爸爸又是聋哑人,很多时候经济上都全靠叔叔和伯伯的帮助。

在我们这个年龄,很多同学还会在父母面前撒娇、上学要父母接送等等,然而黄练却从没有过,因为她的爸爸是聋哑人,有时听到父亲那种咿呀呀的声音都是一种享受。别人常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是的,每当到周末她都会背上背篓上街卖菜为自己赚零用钱。我有时候问她你不怕吗?她说怕什么,只要是自己的劳动所得我觉得很开心。

到了五月份,到了插秧的季节,这时候的周末你如果到黄练家的田间去,一定会看到一个娇小的身影卷着裤腿不时的在田间一会儿弯腰、一会儿伸腰;一会儿摆线、一会儿扔秧苗,那就是黄练,她在插秧呢!黄练很能干,除了插秧,她还经常给父亲洗衣、做饭等等,只要她能做的她都做。所以每到冬天她的小手总会长满冻疮,肿的像一个小萝卜似的。她非常孝敬她的父亲,每当父亲干活回来,她都会给父亲倒茶端水,她从未向父亲提任何要求。在生活上她非常的朴素节俭,每个季节就两套换洗的发白的旧衣服,在学校除了买学习用品,她从不多花一分钱。记得夏天的一节体育课,天气炎热一节课下来大家都觉得又热又累快不行了,就到商店有的买1元的冰棍、有的买了5毛的汽水;我和黄练也赶来了,她小心翼翼的从兜里取出了5毛钱,紧紧的捏在手里,她这样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突然离开了。后来才知道她直奔教室喝水去了。家庭虽然贫困但她从没自暴自弃过、悲观过,她很乐观开朗,平时总是乐呵呵的脸上总挂着笑容,不仅这样她还乐于助人。只要谁有事找她帮忙她都会答应。

在学习上她是一个很刻苦的人,她的学习成绩也很不错。因为她知道知识可以改变命运,她想通过好好学习有出息使父亲过上好日子。她一有空就会扑在学习上;一有疑问就会和大家讨论或者问老师。每当中午吃饭的时间一到,大家都急急忙忙往食堂赶,而她却坐在教室还要做一会儿作业,因为这时候人多她不想浪费时间。

青春是美好的,但又是短暂的。在这美好的时光里,有的人轻浮不珍惜不努力;有的人平庸得过且过;有的人认定目标不怕一切困难勇往直前。正是青春的我们,你是哪一种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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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善润了年华的作文

全文共 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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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颗平凡的小石头,粗糙的外壁,黯淡的光泽,十分不起眼。但是,它此时却触动了我的心。

这一天,阳光正好,天空澄净蔚蓝,我踏着轻快的步伐到朋友家玩。我在路上小跑着,突然脚下一滑,我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上。当我艰难地起身时,却发现胳膊已摔破了皮,我忍着痛慢慢站起身,低着头四处搜寻,终于找到了让我摔倒的"罪魁祸首"——一颗小石头。我凝望着这小小的石头,心里有些惊讶,思绪不禁飘远,想到了从前……

小时候,我常和奶奶在一起生活,乡村的日子自由自在,我天天跟着奶奶走到西走到东,也常陪奶奶一起在田里干活。

一天,我和奶奶手拉着手走在田间小路上。我们俩缓缓地走着,四处欣赏着田野生机勃勃的美景。小路的两旁是旺盛碧绿的水稻,它们已经长得比我都高了,仿佛是一个个高大威严的士兵,微风拂过,它们便一个个向我们鞠躬敬礼。小路上也有着许多有趣的东西,我总是会蹲下来细细观察,一棵野草或是一丛小花,还有一些爬来爬去忙碌着的小昆虫,都会让我欣喜不已。

当然,小路上也少不了有一颗石头。正在走路的奶奶低头看见了这颗不起眼的小石头,她突然停下了脚步,用一只脚轻巧敏捷地将小石头踢到旁边去,那颗小石头便"骨碌"一下消失在了水稻田里。我看着奶奶的举动,心里很是不解。正当我疑惑的时候,奶奶对我说道:"以后在路上遇到小石头,要将它踢到旁边去,这样路过的人就不会因为它而摔倒了。"我这才明白了,于是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心里想着:只不过是一颗小石头而已,有必要这样做吗?所以我很快将奶奶的话抛之脑后了。

我虽没有听进奶奶的话,但是奶奶却没有改掉这个习惯,每次她只要看见路上有小石头,她都会主动踢开。多年过去,我也不知奶奶"帮助"了多少即将摔倒的路人了。

而在今天,我真的因为一颗小石头而摔倒了,我望着那颗石头,粗糙的外壁,黯淡的光泽,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它,但是它可能会让更多人像我一样摔倒,我突然明白了奶奶这个小小善举的意义:只要轻轻一踢,就会少一个人在这里摔倒,多一个人在和朋友欢笑。这个小小的动作,背后是一颗善意的心。

我站在这颗小石头跟前,慢慢伸出了右脚,轻巧地一踢,这颗小石头便隐没在了路边的草丛里,不见踪影。

从小到大,十几年的光阴里,奶奶的善良,如春雨般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使我懂得了善,学会善待他人。

我感受到,心底里有一颗种子,在善的滋润下,悄悄的发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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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追忆似水年华作文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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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如刀,雕梁画栋,雕出了人间冷暖,刻出了老者额前深深的皱纹,画出了秋日里火红枫叶的沧桑。

十二年前,世界上多出一声婴儿的啼哭,一个新的生命诞生了。你在众多人哀叹“怎么是个女孩”时欢喜的接过了我,用粗糙的大手托住我的腋下,将我高举头顶!眼里分明含着笑意;十一年前,你带我一步一步地学走路,用温暖而带有伤疤的手扶住缓慢而笨重的我,在你的欢笑声中,我学会了走路……

这个陪伴着我的人,十二年前,留着短短的寸板,宽大的脊梁坚实而有力,修长挺拔的军姿直立于风中;如今的你,身上褪去了那股豪气,背已经弯成了弓。脸上虽还透露出一种坚毅,但深深的皱纹已经布满了那张年轻的脸,变得苍老。

爷爷是那个永远最宠我的人。小时候,他会让我骑在他的肩上,带着我去摘那颗最红的桃子。那时爷爷的肩是我最舒服的座椅,坐在宽大结实的肩膀上面,我是快乐幸福的小公主。风儿吹过我的头顶,拂起我的发丝如此惬意。

现在,爷爷总是拖着一身疲惫与汗味交杂着的泥味回家,当他用水清洗身上的泥浆时,每一寸干裂的皮肤里都有杂尘混在伤口上,清澈的水瞬间变得乌黑。手臂上原本该高高鼓起的肌肉也已经被岁月磨得松弛了,每一寸皮肤都变成了古铜色,满身农民的标志。

岁月是何等神秘,它使一个年轻朝气的人变得老,使新的生命诞生,也无情地让无数生命在它眼下消失。爷爷,曾经,你为我亲手制作了一个闪着银光的葫芦,它的藤是青绿色的,泛着属于青春、朝气的光;如今,那个葫芦的藤是枯黄色的,失去了光彩,没有丝毫青春的能量。

爷爷,我想念与你一起坐在小板凳上看电视的时光,我想念与你一起摘枣的时光,我想念每天天不亮就和你去赶集的时光……我想念每一个与你在一起的每一天,每一份时光。爷爷,我想你了。

飞逝的岁月一去不返,那时那个挺拔的爷爷,会永远走在岁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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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青春年华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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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还有什么字眼比“青春”两个字更动人,更富有魅丽?

青春是一轮喷薄而出的朝阳,瑰丽的光芒映照着我们灿烂的脸庞;青春是一曲悦耳动听的音乐,跳跃的音符捉动着我们年轻的心炫。

青春是人生中最美丽的一道风景,是一生中最真切的回忆。它像一幅绚丽的画,光彩夺目;如天上的流星。一闪而过。短暂而美好的青春,标志着成长与未来,记载着掌声与微笑。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像流水一样飞快地从我身边流走。上初中的一年就过去了,我真的有点舍不得。每当我看到校服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就会浮现出初一上学时的情景,是多么的快乐。其中有一件事最令我印象深刻。你们想知道吗?想知道就跟我来吧。

初一的下个学期,我进了田径队,这既是一件高兴又是一件不开心的事。高心的是我有这样的天份,能够被选中,不开心的是初中有很多知识要学要记,每天又要上很多节课都够辛苦了,放学后还要训练,那不是更辛苦吗?这件事令我一直在烦脑,倒置我的学习越来越差。我想了又想,是时候制定一个学习计划了。早上,早点回课室背书,因为早上是我们记忆最好的上时候,背书是最适合不过的;中午早点回课室看一下课外书;晚修后复习老师所讲过的知识;认真地训练专心听课。没过多久我的计划已经变成了习惯,我的成绩提上来了。但是田径队有时候不去训练,所以体育老师找我谈话了,在谈话中有几句话最令我印象深刻“宝剑锋从磨励出,梅化香自苦寒来”“火越烧越旺,人越干越壮”“玉石越插越闪光。”这几句话一直在我心中激励着我,以后我每天都去了。到学期末的时候,我考了全班第3,400米短跑只用了1分10秒,真是双喜临门。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有一份耕耘,有一份手获”了。

我希望大家永远要记得一句话,它将会掌握着你的人生和未来“汗水换来丰收,勤学取得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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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追忆似水年华的好词好句摘抄

全文共 1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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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年华》(A la recherche du temps perdu)(Remembrance of things past,一译为《追忆似水年华》、《追寻逝去的时光》)这部被誉为二十世纪最重要的文学作品之一的长篇巨著,以其出色的对心灵追索的描写和卓越的意识流技巧而风靡世界,并奠定了它在当代世界文学中的地位。

以回忆的形式对往事作了回顾,有童年的回忆、家庭生活、初恋与失恋、历史事件的观察、以及对艺术的见解和对时空的认识等等。时间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作者凭着智慧和想象力,使时间变得具体、生动、完美。它就像一首由多种主题构成的交响乐,爱情、嫉妒、死亡、回忆、时光,时而交叉重叠在一起,时而又游离开来,然而在宏观上,整个作品浑然一体,具有蓬勃的生命力。《追忆似水年华》被公认为文学创作的一次新的尝试,开意识流小说之先河。

这是一部与传统小说不同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七大卷,以叙述者“我”为主体,将其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融合一体,既有对社会生活,人情世态的真实描写,又是一份作者自我追求,自我认识的内心经历的记录。除叙事以外,还包含有大量的感想和议论。整部作品没有中心人物,没有完整的故事,没有波澜起伏,只有贯穿始终的情节线索。它大体以叙述者的生活经历和内心活动为轴心,穿插描写了大量的人物事件,犹如一棵枝丫交错的大树,可以说是在一部主要小说上派生着许多独立成篇的其他小说,也可以说是一部交织着好几个主题曲的巨大交响乐。

Always try to keep a patch of sky above your life.

永远努力在你的生活之上保留一片天空。

我到威尼斯时,发觉我的梦已经变成我的地址了。

不爱我们的女人犹如失踪者,尽管我们知道再无任何希望,我们仍然期待。等待稍稍一点动静,稍稍一点声响。

现实折过来严丝合缝地贴在我们长期的梦想上时,它盖住了梦想,与它混为一体,如同两个同样的图形重叠起来合而为一一样。

“就让料峭春风为一早就等在门口的彩蝶吹开耶路撒冷的第一朵玫瑰。”

唯一真实的乐园是我们已经失去的乐园,唯一有吸引力的世界是我们尚未踏入的世界

我现在才明白,凡属严重错误都有一个共同的性质:那就是没有克制感情的冲动。

回忆中的生活比当时当地的现实生活更为现实。

生命只是一连串孤立的片刻,靠着回忆和幻想,许多意义浮现了,然后消失,消失之后又浮现。

当一个人不能拥有的时候,他唯一能做的便是不要忘记.

在很长一段时期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有时候,蜡烛才灭,我的眼皮儿随即合上,都来不及咕哝一句:‘我要睡着了。’半小时之后,我才想到应该睡觉;这一想,我反倒清醒过来。我打算把自以为还捏在手里的书放好,吹灭灯火。睡着的那会儿,我一直在思考刚才读的那本书,只是思路有点特别;我总觉得书里说的事儿,什么教堂呀,四重奏呀,弗朗索瓦一世和查理五世争强斗胜呀,全都同我直接有关。这种念头直到我醒来之后还延续了好几秒钟;它倒与我的理性不很相悖,只是象眼罩似的蒙住我的眼睛,使我一时觉察不到烛火早已熄灭。后来,它开始变得令人费解,好像是上一辈子的思想,经过还魂转世来到我的面前,于是书里的内容同我脱节,愿不愿意再挂上钩,全凭我自己决定;

所谓认识,只有对自身的认识可言。我们几乎也可以说,所谓嫉妒,只有对自身的嫉妒可言;别人的行为是无足轻重的;我们只有从自身感到的快乐中才能引出智慧和痛苦。

然而在教堂跟所有不是教堂的住所之间,始终存在着一条我的理智无法逾越的界限。

有回忆才是完美人生

尽管我们知道再无任何希望,我们仍然期待。等待稍稍一点动静,稍稍一点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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