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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小说作文【实用20篇】

《到灯塔去》小说以到灯塔去为贯穿全书的中心线索,写了拉姆齐一家人和几位客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一段生活经历。下面是开学吧为大家带来的小说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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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记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3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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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飞羽提醒过江行云,不要与那种臭名昭著的女人来往,江行云不以为意,结果,祸端就由莉莉亚公主而起。

不是别个原因,莉莉亚公主看上了黑发黑眸的冯飞羽,她愿意用自己的贴身男仆交换冯飞羽,让冯飞羽去做她的贴身男仆。倘冯飞羽是个轻薄人品,估计也不会太在意莉莉亚公主的提议,毕竟这位金发碧眼的公主生得皮肤雪白,一流美貌,虽不及江行云,但也腰肢轻软,胸脯高耸,尤其那一袭薄纱刺绣的束腰长裙,将莉莉亚公主的七分美貌衬托到了十分。

多少贵族青年都以成为莉莉亚公主的入幕之宾而倍感荣幸,甚至会有勇士为一亲莉莉亚公主芳泽而与人生死决斗,不知是不是看多了当地人的金发碧眼,莉莉亚公主相中了冯飞羽神秘的乌发黑眸,以及那不输当地男子的修长挺拔的身量。莉莉亚公主原是想召冯飞羽服侍她一回,她差自己的男仆给冯飞羽送去了不菲的礼物,冯飞羽没收,而后,不论莉莉亚公主如何明示暗示,冯飞羽就如同个瞎子一般,对莉莉亚公主视而不见。

莉莉亚公主同江行云抱怨,江行云笑道,“殿下这般聪颖之人,如何就不明白,凡轻而易举得到的,必是廉价的。”

莉莉亚公主皱眉想了想,道,“你是说,冯是故意对我视而不见。”

江行云但笑不语,她明白莉莉亚公主的性情,这位公主凭仗财富与美貌,在贵族男青年中向来无往不利,故而,这位公主是极为骄傲的,她尤其不喜有男人在自己同前玩弄心计。江行云这般说,莉莉亚公主也就暂歇了对冯飞羽的心思。江行云也提醒冯飞羽低调一些,冯飞羽想了想,与江行云商量着,他干脆去柏尔温船长那里拜访,柏尔温船长近来准备第二次远航出海之事,但,老船长的游说似乎不大顺利,前些日子让仆人送信过来时,信中还提及此事,冯飞羽不耐烦莉莉亚公主之事,偏生眼下是在人家地盘儿上,一时回不得东穆,冯飞羽也知人在屋构檐下的道理,不过,他避一避也就罢了,更多的事,他绝不可能答应莉莉亚公主的。

江行云并未反对这个提议,倒让冯飞羽有些讶意,他还以为江行云得劝他从了莉莉亚公主呢,毕竟,这种事还真说不上男人吃亏。而江行云那种为送目的不择手段的政客作风,冯飞羽亦是深知的。见冯飞羽那错愕模样,江行云微微一笑,“我们这样努力的出人投地,不外乎要在不想笑的时候可以不笑,在想说不时可以直接说不罢了。这事虽与男人说不上什么损失,但你既不愿,何需勉强。起码在我眼里,你不是个能勉强的人。”

冯飞羽道,“莉莉亚公主不是第一次见到我,此事蹊跷。”

“我知道,你先离开这里,我自有法子让莉莉亚打消念头。”让冯飞羽带上仆人,坐上马车便去了柏尔温船长的小庄园。

冯飞羽一走,江行云干脆让庄园的管家去在外头搜罗了几个俊俏的小伙子,经过专业训练后,请莉莉亚公主来她庄园度假,将这几个小伙子带出来,莉莉亚公主果然心喜,相中了其中一位,一夜*之后,莉莉亚公主对于江行云的礼物显然很满意,就此不再提冯飞羽之事。

莉莉亚公主之事令江行云的心里响起警钟,此地绝非久留之地。

且,莉莉亚公主也绝非可靠之人。

面对此地贵族的追求,江行云时常拿冯飞羽做个挡箭牌,这当然是假的,但她明明白白的向外宣示过,冯飞羽是她的人。莉莉亚公主明知此事,还向她索要冯飞羽,明显未将她放在眼里。

这样轻视于她的人,江行云可是不会上赶着再去奉承莉莉亚公主的,江行云转而将目光投向莉莉亚公主的同父异母的弟弟艾伦公爵。艾伦公爵没有莉莉亚公主的美貌,事实上,他于整个王室都是一个异类,因为在王室普遍的美貌之中,竟有艾伦公爵这样相貌平平的人存在。艾伦公爵非但相貌寻常,他个子不够高,平淡无奇的五官,面上有些雀斑,寡言鲜语,并不受国王父亲的宠爱。但,江行云知道这位公爵学识渊博,并且对大海充海野心,艾伦公爵是为数不多的向江行云请教过东穆文化的王室成员。

初时,江行云一直将艾伦公爵视为第二合作对象,这并不是艾伦公爵哪里不比莉莉亚公爵,实际上,艾伦公爵论智慧远胜莉莉亚公主。只是,艾伦公爵于王室实力低微,他纵有心,也没有实力与地位资助柏尔温船长再一次出海的。但,如今江行云对莉莉亚公主生隙,艾伦公爵自然就成了江行云眼中的第一合作对象。

江行云不过微微示意,艾伦公爵就对江行云发出邀请,邀请江行云参加他的私人宴会。江行云一袭宽袍广袖、衣袂翩翩的去了,与艾伦公爵互行过礼后,艾伦公爵赞美道,“如此华服美人,委实令人对于那片神秘国度充满向往。”请江行云去小客厅说话。

二人坐下,庄园的仆人端来调入蜂蜜的鲜牛乳与新出炉的酥点,江行云轻呷一口香甜牛乳,笑道,“每次受到公爵阁下如此热情招待,我都会误以为公爵阁下对我充满善意。”

艾伦公爵微微侧开头,额前一缕金发随着他的动作滑动,艾伦笑道,“我对夫人的诚意,上帝可知。”

江行云将盛在牛乳的银杯放下,看向艾伦公爵那双浅蓝的眸子,道,“那么,阁下为何要挑拨莉莉亚公主对我的人动手?”江行云绝不是傻子,艾伦公爵干的那些事,她已尽知。

艾伦公爵哈哈一笑,“我只是想让夫人认清我的姐姐莉莉亚是何等愚蠢罢了,她那样浅薄的智慧,如何配得上夫人的雄才伟略。她既不知远航的意义与艰险,亦不知夫人何等智慧,她的脑袋里除了男人还是男人,夫人这般眼光,为何要选那样的合作者,请相信我,我比我的姐姐更适合夫人的远志。”

无耻是无耻,好在还有坦诚的优点。

江行云腰身微侧,双腿交叠,看向艾伦公爵,道,“在我的国家有句话,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形容公爵阁下再恰当不过,公爵阁下既然出手,想必已有全盘计划。”

艾伦公爵除了坦诚,还有个直接的优点,他完全不似当下贵族说句话要拐一百八十道弯的委婉,艾伦公爵正色道,“我可以资助柏尔温的船队,也可以送夫人回国,但,我需要夫人将海上辩认方向的法子如实相告。”

江行云微笑,“先说第一点,公爵你的封地相当贫瘠,并无多少出产,我想,依公爵的身家,怕是没有办法完全资助柏尔温船长。”

“我自然不会无所准备。”艾伦公爵道,“夫人可能还不知道,我的舅舅艾布尔已于近日前在自己的国家登基为王。”

江行云笑,“恭喜公爵阁下。”

艾伦公爵道,“艾布尔舅舅一直对海外有着极为高昂的兴致,我可以说服舅舅一并资助柏尔温船长。”

“这将是足以载入史册的英明选择,阁下真是一位幸运的人,您无疑将成为这个国度的英雄物。”江行云道。

艾伦公爵笑,“看来,夫人对我们的合作没有异义了。”

江行云笑,“我很乐意听一听公爵阁下的细节,您也知道,这是一趟多么危险的行程。虽然成功就预计着巨大的收益,但同样,葬身鱼腹也是航行中的可能性之一。”

艾伦公爵灿烂的笑容让他那张平淡无奇的脸孔都生动许多,他道,“那么多贵族小姐夫人加起来也不及夫人万分之一的智慧。”

“我也只与可以同我匹敌的人合作。”

艾伦公爵哈哈大笑,他本就是个擅于言辞讨好的,不预今日棋逢对手,江行云的话显然令艾伦公爵开心。与艾伦公爵这样已经拥有实力且已拥有智慧的合作者合作无疑是再正确不过的决定,当然,江行云再一次拒绝了艾伦公爵的暧昧,艾伦公爵惋惜又哀怨的看向江行云,江行云道,“许多人已拥有难得的珍宝,却还要觊觎那些不属于自己的,我相信阁下不是这样的人。”艾伦公爵早有妻室,只是因不受其父喜爱,艾伦公爵的妻子只是一个侯爵的女儿。侯爵之女,明显有些不能与艾伦公爵的身份相匹配。

不过,江行云连冯飞羽都不会勉强,她又岂会让自己成为艾伦公爵的情人。

江行云与艾伦公爵私下达成协议,没有不知会冯飞羽一声的道理,冯飞羽却是遇到了麻烦,他与莉莉亚公主委实有些孽缘,或者不是冯飞羽的孽缘,艾布尔国王陛下登基之事影响到了老国王对于储位的选择,尽管老国王对于莉莉亚公主的兄长亚度王子依旧宠爱,但由于艾布尔国王强势要求,老国王不得不为艾伦公爵更换了一块富庶的封地。而江行云与艾伦公爵的亲近显然令莉莉亚公主极为不喜,她对此视为背叛,尤其在知道冯飞羽与柏尔温船长去艾布尔国王陛下的王宫做客的事后,莉莉亚公主将自己一向宠爱的贴身男仆放到马车送给江行云,要求交换冯飞羽去做她的贴身男仆。

江行云道,“冯不是我的男仆,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属下,我的情人,恕我不能将他用于交换。”

莉莉亚公主立刻诬陷江行云偷了老国王送她的宝石花冠,要求老国王削去江行云的爵位并且立刻逮捕冯飞羽。艾伦公爵干脆送江行云去自己舅舅的国度做客,同时搞定了莉莉亚公主。

艾伦公爵笑道,“夫人太过紧张冯了,他当然出众,但夫人完全可以用上次的手法安抚莉莉亚。”

江行云道,“愚蠢实在是一种让人完全失去耐心的品质。”

艾伦公爵非常认同江行云这话,他问江行云,“夫人拒绝我,是因为冯吗?”

江行云微微一笑,“并不是。”

艾伦公爵天空一样湛蓝的眼睛里有些不解,“除了容貌上无法与夫人匹配,我相信,其他方面我完全可以令夫人满意。”

“在我的国度,忠贞是一种美德。”江行云诚恳道,“阁下已有妻子,在我的国度,高贵的人不能与有妇之夫发生感情。”

艾伦公爵惋惜一叹,他现下还要借助侯爵的力量,他不能与自己的妻子离异。艾伦公爵轻声道,“我与夫人的协议,还望夫人不要令第三人知晓。”

江行云点头,知他防的不是别人,正是艾布尔国王,这就是政客了。

有艾布尔国王的支持,柏尔温船长的航行计划非常顺利,当与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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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论在美国还是在其他国家,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影响力都是十分巨大的,而他的自传不仅是其个人心路历程的真实问题,而且也是一本包含了诸种善与美的道德律令手册。该书自出版以来,相机被译成多种文字,被迄今为止的几代人当作人生修养的范本。

青春励志小说三、《自己拯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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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励志小说十、《谁动了我的奶酪?》斯宾塞·约翰逊

此书创造了非纯商业图书长期领衔商业图书榜首的奇迹。

[十大青春励志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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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励志小说排名Top4、《我不是马加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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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小说排名Top6、《青春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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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青春留痕》是一本诗集,收录的是云泉2008近年来发表在海南文苑、红袖飘香等文学网站上的100首自由体诗歌,主要分为思念烟云、心灵星光和感怀晨曦三大章节。虽然文字并非尽如人意,但感情真挚,是内心世界真实的表白……

献给所有在青春年华时失去美好东西的人们……

励志小说排名Top7、《让青春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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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这是一个被遗弃的都市,欲望、贪婪、权利、仇恨、自私、演绎着这座城市的悲欢离合。

李筱风、颜晓雨、苏霄阳、慕雪、叶妍、叶哲、他们本是同学毕业后各自奔向他乡,宿命的纠缠使得他们再次相遇,因为这次的相聚他们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他们怀揣着对事业的渴望,凭着不服输的精神、不屈的意志、踏上了创业的旅途。

六个人在旅途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上演了一幕幕浪漫而动人的爱情,他们接受了种种困难的洗礼终于达到了事业的巅峰,演绎了事业传奇的神话……

励志小说排名Top8、《与未来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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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小说排名Top9、《冰凌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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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历时三载半,用嘴叼笔、用略有部分功能和知觉的胳膊带动小指骨节笨拙地敲击键盘,写出了四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冰凌花开》。这位全身瘫痪的农村青年,用自己的自强不息,在荒草与钢筋水泥间立起了一面生命的旗。正如他在书中坚定地写道:“肉的翅膀折断了,还有心的翅膀,只要你想飞。”

励志小说排名Top10、《一路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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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没背景,没金钱,没学历,甚至连老爹都没有!

当兵喂猪,军校开除,还被派到鸟不拉屎的地方当哨兵!

自己爱的嫁人了,爱自己的也嫁人了,这绝对是要逆天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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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关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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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渝兴兵十万越境突袭,衮州失守!”

“尚阳军大败,合州、旭州失守,汉州被围,泣血求援!”

“东海水师侵扰临海诸州,掠夺人口民财,地方难以控制一事态,请求驰援!”

“北燕铁骑五万,已破阴山口,直入河套,逼近潭州,告急!”

“夜秦叛乱,地方督抚被杀,请朝廷派兵速剿!”

一整叠告急文书小山似的压在萧景琰的案头,还有不少的战报正在传送的路上,一封封地宣告着事态的恶化。三个邻国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发动攻击,境内又有叛乱,就算是放在大梁鼎盛时期发生,这也是极大的危机,更何况此时的大梁早已在走下坡路,尤其是当年祁王试图改良而未果之后,政务腐坏军备废驰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近一年来萧景琰虽大力整饬,略有好转,但数十年的积弱,又岂能在朝夕之间治好。如今面对虎狼之师,若无抵抗良策,拼死以御,只怕真的会国土残缺,江山飘摇,让百姓遭受痛失家国之灾。

“殿下,除了各地安防必须留存的驻军以外,可调动的兵力已经统计出来了,共计十七万,其中行十万,驻防军七万。另外南境和西境……”

“南境和西境军都不能动,一来劳师远调,磨损战力。远水也救不了近火,二来大楚和西厉也不是只会看热闹的。必须保持威慑。”萧景琰一把从兵部尚书李林的手中拿来奏折,飞快地看着这些兵力地分布情况,“行不用说了,这七万驻防军的装备如何?”

“还可以,大约有两万人甲胄不全。但兵部还有库存,很快就能配好。”

“钱粮方面呢?”

“危急时刻,臣会尽力筹措,”沈追立即接言道,“臣已想了几个妥当的募资法子,只要殿下同意,臣会负责实施。”

“不必细说了,照准。你加紧办吧。”萧景琰握紧手里地折报,喃喃地又重复了一遍。“十七万……诸位军侯觉得如何?”

他这句话,显然是针对座下被召来议事的几个高位武臣问地。这些人面面相觑一阵,一时都难以发言。最后还是衡国公嗫嚅着开口道:“殿下,臣等还是主和……先派员前去商谈为好……”

“主和?”萧景琰冷笑了数声。“一般来说。都是文臣主和,武将主战。怎么咱们大梁是反的,战火都快烧过江了,却是文臣们主战,列位军侯主和?”

“殿下,柳大人沈大人他们的意见当然也是为国为民,只不过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不是臣等怯战,可这只有十七万,要应对大渝、东海、北燕、夜秦……兵力实在不足啊……”

萧景琰面如寒铁,目光如冰针般扎向这位老军侯的脸:“兵力倒未必不足,要看怎么算法了。”

衡国公被噎得脸一红,忙起身道:“老臣愚昧,请殿下指教。“

“大渝、东海、北燕和夜秦几乎是同时兴兵,看起来似乎风烟四起,但我们非要同时把他们平息掉吗?凡事要先分个缓急,也要看发展下去将会出现的态势和后果。东海水师侵扰海境,毕竟登陆地兵力有限,入不了腹地,驻军本来可以应付,只是地方官安嬉日久,不习水战而已,所以朝廷不须派兵,只要指派擅长水战的将领前去统筹战事即可。沿海各州驻军兵将大都已在当地安家,这是保自己的家园,比起异地征派过去的军队而言,他们反而要更尽力一些。”萧景琰直视着殿下诸臣,语调十分冷静,“再说夜秦,地处西陲,兵力薄弱,在当地作乱而已,最远也打不过朝阳岭,不过是疥癣之患。可先分调邻近诸州的兵力控制事态,等腾出手来,再好好收拾。”

被萧景琰这样一说,整个议事厅内慌乱的情绪顿时稳定了不少。中书令柳澄拈须道:“殿下分析的极是。真正危及大梁江山的,只有十万大渝军与五万北燕铁骑,算起兵力来,我们倒也不必太心虚。”

“可是兵力并不单单是个数字那么简单,”萧景琰刀锋般的目光缓缓拖过殿下诸武臣地脸,“同样的兵,不同的人来带,战力就不一样。现在缺地不是兵,校尉以下的军官建制也很齐全,我们缺地只是大将,是主帅。诸位军侯,大梁已经进入战时,正是各位为国分忧,建立军功地时候,不知哪位卿家有意请缨?或者有所举荐也行。”

他这句话一问,殿下的武臣们差不多全身都绷紧了,尽皆低头不语。大梁这十多年来,战事主要集中在邻大楚地南境和邻西厉的西境,其它地方起的狼烟,多由靖王时代的萧景琰前去征讨。今天坐在这里的高阶武臣中大多数已经久不经战事了,更何况有些还是世袭的,地位虽高,其实没什么用,素日里也就是贪渎克扣一下军饷,等哪里出了饥民、盗匪占山的事情,再由朝廷指派挂个指挥之职去捞军功,差事全靠中层军官去办,获利者却是他们。所以认真说起来,在萧景琰这样征战出身的人眼中,他们甚至算不上是真正的军方,要指望他们去打仗,那还不如让士兵们自杀快一点。但这些人在京城的人脉关系却极广,也都是世家的背景,若无适当的机会和理由,还真的不能轻易触动。

“怎么不说话?”萧景琰语声如冰,“衡国公。你说。”“老……老臣已经年迈,只怕难当重任,还请殿下……”

“那淮翼侯呢?”

“臣……臣……臣……臣也年迈。只要有臣可以做的事情,臣万死不辞。可是这领兵迎敌,臣……心有余而力不足……”

“淮翼侯,正准备跟你说呢,”沈追在一旁插言道,“你地玉龙草场不是养着七百多匹马吗?听说那可都是按战马标准驯养的。上次春猎时你自己还说,王公亲贵世家子弟都来你的马场买马……”

“哎呀,”淮翼侯反应还算快,立即拍着脑门儿道,“沈大人不提醒我还忘了,今天早时我还跟管家说呢,让他快把草场里地所有良马检查一遍,朝廷一定用得着啊!”

萧景琰冷着脸,就象没听见他说的话一样。不过视线总算已经离开了他,移向其他人。很快,这些或“老迈”或“病弱”地武臣们都纷纷绞动起脑筋来。争先恐后地想要说明自己家里也有哪些“朝廷用得着”的东西……

“这些下来跟沈追说吧,”萧景琰毫不容情地截断了他们的话。“如今当务之急还是尽快驰援北部。阻止大渝和北燕继续南下,收复失地。负责北境的尚阳军新败。齐督帅阵亡,军心不稳,这十七万的援军北上,需要一场速胜来稳住大局。所以本宫决定……”

他话还没说,议事厅里已经唬倒了一片,沈追接连冲前几步,大叫道:“请殿下三思!如今国势危殆,陛下又……又御体不安,正是需要殿下坐镇京师地时候,万万不可亲出啊!”

十来位重臣也纷纷跪下劝止,连几个武臣都顺着场面,连连说“不可不可”,萧景琰叹息一声道:“诸卿之意,我自然明白可是皮之不附,毛将蔫附?大梁的生死存亡,岂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话虽如此,但谁都不敢说他此时出征会引发什么样的朝局变数,心腹重臣们急得直冒火星,偏偏朝廷现在能派出去打仗的人确实没有几个,更何况如今的局面不是小阵仗,不是临时提升几个中层军官就压得住场面的,而是大梁十多年来最大的一次危机,一时半会儿要找出可以替代萧景琰的人,那可真是不容易。

“对了殿下,”绞尽脑汁后,蔡荃突然灵光一现,“已复职的几位赤焰旧将正堪重用啊,虽说……刚刚平反就派上战场有些……呃……不过国家危急,他们也是责无旁贷……”

赤焰旧将所代表地是祁王时代的兵制和用将方针,要搁在平时,高阶武臣们一定会想方设法阻碍这些人地位的提升,可现在是战时,狼烟逼近,危在旦夕,只要有人肯到前方血战,他们当然是大力赞成支持地。

听到这个提议,萧景琰沉吟了一下。国家情势如此,赤焰旧将们当然不可能置身事外,这个他早就想过。可是细细分析下来,也只有聂锋可以独当一面,偏偏他的嗓音有问题,指挥起来难免不方便。而其他人细想起来,为大将足矣,但还不太胜任主帅地职责。

想到此处,萧景琰地目光不由地移向了大厅的东角。那里树了一面挡屏,屏上悬挂着一幅详细地北境地图,一个修长的身影正站在图前,负手仰面,凝神细思,看神态仿佛一点儿也没有被这边的吵闹所影响。

“苏先生,您也来劝劝殿下吧。”沈追觉得近来太子的态度转变,好象又特别宠爱这位麒麟才子似的,未及多想,已经开口道,“京里没有主持大局的人,人心会浮动的!”

梅长苏被他一喊,这才转过头来,有些茫然地问道:“沈大人说什么?”“殿下说他要亲征!”

梅长苏立即一皱眉,抬头看了萧景琰一眼,虽未说话,但反对之意甚浓。

萧景琰知道现在时间确实紧迫,军事上的事留着殿上这些人也没什么好商量的,当下命他们各自去忙手头的事。等大家都退出之后,他才起身走向梅长苏,道:“看你的意思,似乎对于将帅的人选,已经有了大概的想法?”

“是。”

“别跟我说你要去。就是我去也不会让你去地。”

“那我们就先说说别的,”梅长苏也没强争,“这场战事必须动用赤焰旧将。这一点殿下没有异议吧?不是我自夸,虽然带的不是熟悉地兵。但赤焰人的声名摆在哪里,首先就不需要担心属下兵将是否心服地问题。”“这是当然。对赤焰旧将而言,立威这个过程并不难,大家心里都是敬服的。”萧景琰赞同道,“再说沉冤方雪就临危受命。只会令人感佩。若派了其他人去,怕只怕将士们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又要卖命为大老爷们挣功劳了……”

“我粗排了一下,东海让聂铎去是最合适不过的,你尽可放心;夜秦没什么好商量的,暂且不说。北燕拓跋昊率地五万铁骑一路狂飙,后备却有问题,不象是做足了功夫,有多大企图的样子,目的很可能只是为了取得胜果之后。跟我们谈判,得到金银财帛,或者要回四十年前割让给我们的三州之地。拓跋昊是支持他们七皇子的。北燕尚武,他这一战若能得回失地。七皇子的声名必然高涨。就算不能,多得些财物也好。他心里有所欲。却患所失,根本经不起几个败仗,所以对付他,一定要挫其锐气,等他发现得不偿失时,自然会退兵。要论以刚胜刚,以快打快,聂大哥的疾风之名可不是浪得的。虽然他现在说话旁人听不大懂,不过冬姐已经听得十分顺畅了,他们夫妇同去,再配些好的校尉偏将,拓跋昊绝对讨不了好。”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地,兵分两路,聂锋带七万人迎击北燕,大渝那边就是我……”

“景琰,”梅长苏按住他的手臂,轻轻摇着头,“你听我说,先听我说说好不好?”

“好,你说吧。”萧景琰一挑眉,“我看你能说出多大一朵花来。”

“首先,你不能去。这么大的场战事,除了前线厮杀以外,后方地补给调度支援更加重要。不是我信不过皇帝陛下,而是根本就不能信他。我敢肯定,你一旦轻出,后果不堪设想,这一点,你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这个我何尝不知,可是……”

“既然你不能去,那我们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谁合适去,”梅长苏快速地截断了他地话,“站在下阶军官和士兵地立场上来看,他们需要什么样的主帅呢?那一定得是一个真心实意想低御外侮,有声望,有能力,可以令他们甘愿受其驱策地人。除了不能调动的霓凰和西境军的章大将军以外,我只想到了一个人。”

“谁?”

“蒙挚。”

萧景琰眉头一皱,立时就要反对,被梅长苏抬起一只手制止住了,“蒙大哥以前在军中时,就以作战勇猛著称,颇有几件传奇轶事,名声很高,他又是我们大梁的第一高手,在士兵的心中,自然有如天神一般,派他去,场面一定是压得住的。”

“可是一个人善不善战,跟适不适合当主帅,这是两码事吧?”萧景琰瞪了他一眼,“你明明知道的,蒙挚确是一员猛将不假,但要担当主帅之职,他还……”

“我知道,上位者在任命主帅时所要考虑的,当然和士兵们所想的不完全一样。身为主帅,首要职责是统筹全局,排兵布阵,这些的确不是蒙大哥所长,需要设法弥补……”

他说到这里,萧景琰突然明白了过来,“哦,你是不是想跟我说,只要在蒙挚身边放上一个懂得统筹全局、排兵布阵的人就行了?这个人是不是就是你啊?”

梅长苏向他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轻声道:“景琰,你先别急着否决,我也不是凭一时意气提出这个要求的。想当年的聂真叔叔,不也是不谙武力、身体孱弱吗?他常年在前线,除了最后谁也没逃过的那一次,他何曾遇到过危险?这次你让我去,自然和他一样,有蒙大哥和卫峥在,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可这次援军的声势,怎么能和当年赤焰军比?战场上的艰难危凶你我都知道。我不是担心你应付不了战局,实际上那个是我最不担心的部分,可是小殊。打仗行军,那是要体力地!”

“我要是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信心。就不会向你要求出征了。你想想,我明知蒙大哥并非帅才,却劝你任命他,如果正在交战的关键时刻,我自己突然病个人事不知地。那岂不是害了蒙大哥,更对不起前线的将士和大梁地百姓吗?”梅长苏凝视着好友的脸,言辞恳切,“景琰,你相信我,我最先考虑的就是自己的身体状况,这一点不成问题。当前的局势如此危殆,也由不得我冒险任性啊!”

萧景琰抿紧了嘴唇,找不出话来反驳他。但心里终究是悬着地,不肯点头,索性便板起了脸。不开口。

梅长苏并没有进一步劝说,反而慢慢步至窗前。看着庭外有些萧疏的深秋景致。眉宇之间神情悠远,仿佛正在回溯时光的逆影。遥想过去的峥嵘与青春。

“北境,是我最熟悉的战场,大渝,是我最熟悉的对手。”良久后,梅长苏缓缓回头,薄薄的笑意中充满了如霜的傲气,“也许因为骨子里还是一个军人,即使是在这漫漫十三年的雪冤路上,我也随时关注着大渝军方地动向,没有丝毫的放松。说句不怕你恼的话,就算是你,也未必比我更有致胜地把握,更遑论他人。择适者而用,是君主的首责,而你我之间,不过私情而已。景琰,大梁地生死存亡,难道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梅长苏刚才并没有留心听大殿这边地争论,但他说的这最后一句话,却与萧景琰试图说服群臣地那句话一模一样,令这位背负着江山重责的监国太子不由心头一紧。

如果面前站着的是林殊,一切自然顺理成章,没有人会想要阻止林殊上战场的,他是天生的战神,他是不败的少年将军,他是赤焰的传奇、大梁的骄傲,他是最可信任的朋友,最可依赖的主将……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再坚韧的心志和强悍的头脑也抵不过病体的消磨,只要一想起他病发晕迷的那一夜,萧景琰的心便会揪成一团,不管怎么说,梅长苏终究不再是林殊了……

“我听卫峥说,你有一个蒙古大夫吧?”沉思半晌后,萧景琰想到了一个拒绝的借口,“我要见见他,如果他说你可以去,我就同意……”

听到这个要求,梅长苏的眸中突然快速闪过了一抹复杂的神情,不过瞬间之后就消失了,再仔细看时,表情已被控制得相当完美。

“好吧,我回去跟蔺晨说说。”梅长苏微微欠身,“筹措出征,殿下还有一大堆事要办,我先告退了。”

萧景琰被他自若的神态弄得心里略略发慌,总觉得有些什么掌控之外的事情在肆无忌惮地蔓延,可细细察时,却又茫然无痕。

不过这股异样的情绪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前方急报很快又一波接一波地涌了进来,瞬间便占据了他的全部思绪。一系列的兵力调动、人事任免、银粮筹措、战略整合,各部大臣们轮番的议禀奏报,忙得这位监国太子几乎脚不沾地,甚至没有注意到梅长苏是什么时候悄悄退出的。

比起紧张忙碌的东宫,苏宅显得要安静宁和得多。不过战争的阴霾已经弥漫了整个京师,苏宅也不可能例外,当梅长苏进门落轿之后,大家虽极力平抑着,但投向他的目光还是不免有些躁动不安。

“请蔺公子来。”梅长苏简略地吩咐黎纲后,径直便回到了自己的卧房。片刻后,蔺晨独自一人进来,脸上仍是带着笑,站在屋子中央,等着梅长苏跟他说话。可是等了好一阵子,梅长苏却一直在出神,他只好自己先开口道:“我刚刚出去了一趟,你有几个小朋友正在募兵处报名从军呢。看来这世家子弟也分两种,一种如同蠕虫般醉生梦死毫无用处,另一种若加以磨砺,却可以比普通人更容易成为国之中坚……”

“国难当头,岂有男儿不从军的?”梅长苏语调平静地道。“蔺晨,我也要去。”

“去哪里?”

“战场。”

“别开玩笑了,”蔺晨的脸色冷了下来。“现在已经是冬天,战场在北方,你勉强要去。又能撑几天?”三个月。”

他答的如此快捷,令蔺晨不禁眉睫一跳。唇色略略有些转白。

“聂铎带来了两株冰续草,”梅长苏的目光宁和地落在他地脸上,低声道,“此草不能久存,你一定已经将它制成了冰续丹。是吧?”

“你怎么知道的。”

“这里是苏宅,我知道有什么奇怪?”

蔺晨背转身去,深吸了两口气道:“你知道也没用,我不会给你的。”

“你地心情,我很明白。”梅长苏凝望着他的背影,静静地道,“如果按原计划,我们一起去赏游山水,舒散心胸。那么以你地医术,也许我还可以再悠悠闲闲地拖上半年……一年……或者更久……”

“不是也许,是可以。我知道自己可以!”蔺晨霍然回头,眸色激烈。“长苏。旧案已经昭雪,你加给自己的重担已经可以卸下。这时候多考虑一下你自己不过分吧?世上有这么多的事,一桩桩一件件永不停息,根本不是你一个人能解决完的!你为什么总是在最不该放弃的时候放弃?”

“这不是放弃,而是选择,”梅长苏直视着他地双眼,容色雪白,唇边却带着笑意,“人总是贪心的,以前只要能洗雪旧案,还亡者清名,我就会满足,可是现在,我却想做的更多,我想要复返战场,再次回到北境,我想要在最后的时间里,尽可能地复活赤焰军的灵魂。蔺晨,当了整整十三年的梅长苏,却能在最后选择林殊的结局,这于我而言,难道不是幸事?”

“谁认识林殊?”蔺晨闭了闭眼睛,以此平息自己的情绪,“我万辛万苦想让他活下去的那个朋友,不是林殊……你自己也曾经说过,林殊早就死了,为了让一个死人复活三个月,你要终结掉自己吗?”

“林殊虽死,属于林殊地责任不能死。但有一丝林氏风骨存世,便不容大梁北境有失,不容江山残破,百姓流离。蔺晨,很对不起,我答应了你,却又要食言……可我真的需要这三个月。就公义而言,北境烽火正炽,朝中无将可派,我身为林氏后人,岂能坐视不理,苟延性命于山水之间?从私心来讲,虽然有你,但我终究已是去日无多,如能重披战甲,再驰沙场,也算此生了无遗憾,所得之处,只怕远远胜过了所失……”梅长苏用火热的手掌,紧紧握住了蔺晨地手臂,双眸灿亮如星,“冰续草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奇药,上天让聂铎找到它,便是许我这最后三个月,可以暂离病体,重温往日豪情。蔺晨,我们不言大义,不说家国百姓,单就我这点心愿,也请你成全。”

蔺晨怔怔地看着他,轻声问道:“那三个月以后呢?”

“整个战局我已经仔细推演过了,敌军将领地情况我也有所掌握,三个月之内,我一定能平此狼烟,重筑北境防线。对于军方地整饬,景琰本就已经开始筹划,此战之后,我相信大梁的战力会渐渐恢复到鼎盛时期。”

“我是说你,”蔺晨眸色深深,面容十分沉郁,“三个月以后,你呢?这冰续丹一服下去,虽然能以药效激发体力,却也是毫无挽回余地地绝命毒药,三月之期一到,就是大罗神仙,也难多留你一日。”

“我知道。”梅长苏淡淡地点头,“人生在世,终究一死。蔺晨,我已经准备好了。”

蔺晨牙根紧咬,一把扯开自己的衣襟,从内袋处抓出一个小瓶,动作十分粗暴地丢给了梅长苏,冷冷道:“放弃也罢,选择也好,都是你自己的决定,我没什么资格否决,随便你……”说着转身,一脚踹开房门,大步向外就走。

“你去哪里?”

“外头的募兵处大概还没关吧,我去报名,”蔺晨只是略停了停脚步,头也不回地道,“我答应过要陪你到最后一日。你虽食言,我却不能失信,等有了军职。请梅大人召我去当个亲兵吧。”

梅长苏心头一热,冰凉的小瓶握在手中。突然开始发烫。守在院子里的其他人虽然不知道冰续丹的存在,也不知道两人谈话地细节,但从蔺晨走时所说的这句话,大约也能推测出梅长苏已经决定出征北境。几个侍卫都是热血小伙,黎纲和甄平更是旧时军士。他们一方面都想要上疆场卫国杀敌,另一方面又怕梅长苏经受不起征战艰苦,矛盾重重之下,都呆呆地站在院中,不知该作何反应才好。

在一片僵硬的气氛中,宫羽抱琴而出,廊下独抚。纤指拨捻之间,洗尽柔婉,铿锵铮铮。一派少年意气,金戈铁马,琴音烈烈至最**时。突有人拍栏而歌:

“想那日束发从军,想那日霜角辕门。想那日挟剑惊风。想那日横槊凌云……流光一瞬,离愁一身。望云山,当时壁垒,蔓草斜曛……”

歌声中,梅长苏起身推窗,注目天宇,眉间战意豪情,已如利剑之锋,烁烁激荡。

越一日,内阁颁旨,令聂锋率军七万,迎战北燕铁骑,蒙挚率军十万,抗击大渝雄兵,择日誓师受印。在同一道旨意中,那位在帝都赫赫有名地白衣客卿梅长苏,也被破格任命为持符监军,手握太子玉牌,随蒙挚出征。临出兵的前一天,梁帝大概是被近来地危局所惊,突发中风,瘫痪在床,四肢皆难举起,口不能言。萧景琰率宗室重臣及援军将领们榻前请安,并告以出征之事。当众人逐一近前行礼时,梅长苏突然俯在梁帝的耳边,不知说了些什么,早已全身瘫麻的老皇竟然立时睁大了眼睛,口角流涎,费力地向他抬起一只手来。“父皇放心,苏先生是国士之才,不仅通晓朝政谋断,更擅征战杀伐。此次有蒙卿与他,乱势可定,从此我大梁北境,自可重得安固。”站在一旁的萧景琰字字清晰地说着,眸中似有凛冽之气。

梁帝的手终于颓然落下,歪斜地嘴唇颤抖着,发出呜呜之声。曾经的无上威权,如今只剩下虚泛的礼节,当亲贵重臣们紧随着萧景琰离开之后,他也只听得见自己粗重的呼吸声,在这幽寒冷硬、不再被人关注的深宫中回荡。

第二天,两路援兵的高级将领们便拜别了帝阙,束甲出征。如同当年默默看着梅长苏入京时一样,金陵帝都的巍峨城门,此刻也默默地看着他离去。到来时素颜白衣,机诡满腹,离去时遥望狼烟,跃马扬鞭。两年的翻云覆雨,似已换了江山,唯一不变的是一颗赤子之心,永生不死。

初冬地风吹过梅长苏乌黑的鬃角,将他身后的玉色披风卷得烈烈作响。乌骓骏马,银衣薄甲,胸中畅快淋漓地感觉还是那么熟悉,如同印在骨髓中一般,拔之不去。

放眼十万男儿,奔腾如虎,环顾爱将挚友,倾心相持。当年梅岭寒雪中所失去的那个世界,似乎又隐隐回到了面前。烟尘滚滚中,梅长苏地唇边露出了一抹飞扬明亮地笑容,不再回眸帝京,而是拨转马头,催动已是四蹄如飞的坐骑,毅然决然地奔向了他所选择地未来,也是他所选择的结局。

尾声

大梁元佑六年冬末,北燕三战不利,退回本国,大渝折兵六万,上表纳币请和,失守各州光复,赦令安抚百姓。蒙挚所部与尚阳军败部合并,重新整编,改名为长林军,驻守北境防线。在这次战事中,许多年轻的军官脱颖而出,成为可以大力栽培的后备人才。萧景琰、言豫津也皆获军功,只是前者因身世之故,辞赏未受。

对于百姓、朝臣和皇室而言,这是一场完整的胜局,强虏已退,边防稳固,朝堂上政务军务的改良快速推进着,各州府曾被摧毁的家园也在慢慢重建。大多数欢欣鼓舞的人们在一片庆贺的气氛中,似乎已经忽略了那些应该哀悼的损失。

但萧景琰没有忘记,他在东宫的一间素室中夙夜不眠地抄写本次战事中那些亡者的名字,从最低阶的士兵开始抄起,笔笔认真。可是每每写到最后一个名字时,他却总会丢下笔伏案大哭,悲恸难以自抑,连已怀有身孕的太子妃,都无法从旁劝止。元佑七年夏,聂铎从东海归来述职。但他与霓凰的婚事,萧景琰总是不肯答应,直到有一天,宫羽带来了梅长苏所写的一封信,他才默默首肯。婚后霓凰将南境军交给了已日趋成熟的穆青,随同聂铎叩别林氏宗祠,一起去了东境驻守海防。

元佑七年秋,太子妃产下一名男婴。三日后,梁帝驾崩。守满一月孝期,萧景琰正式登基,奉生母静贵妃为太后,立太子妃柳氏为。

庭生果然被萧景琰收为义子,指派名师宿儒,悉心教导。由于他生性聪颖,性情刚强中不失乖巧,萧景琰对他十分宠爱,故而他虽无亲王之份,却也时常可以出入宫禁,去向太后和请安。

长寿的高湛依然挂着六宫都总管的头衔,只是现在太后已恩准他养老,可以在宫中自在度日,不须再受人使役。高湛十分喜欢那个玉雪可爱的小皇子,常去宫中看他,每次庭生抱小皇子在室外玩耍时,他都要坚持守在旁边。

“高公公,你要不要抱抱他?”看着这满头白发的老者眼巴巴在旁边守护的样子,庭生有时会这样笑着问他,但每次高湛都躬着身子摇头,颤巍巍地说:“这是天下将来的主子,老奴不敢抱……”

对于他的回答,庭生似乎只当清风过耳,并不在意,仍旧满面欢笑地,引逗着小皇子呀呀学语。

“看他们兄弟俩,感情可真是好,”旁边的奶娘一边笑微微地说着,一边注意天色,“不过也该抱进去了。天这么阴,高公公,你觉不觉得……好象起风了?”

“不,不是起风了,而是在这宫墙之内……风从来就没停过……”眯着昏花的双眼,历事三朝的老太监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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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介绍小说《百万英镑》高一英语作文

全文共 1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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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air of brothers received a letter which gave him a million pounds.

It turned out that the brothers made a bet, bet if a poor, honest man fall from the sky received one million pounds, he will have what results?

Brother that he would starve to death because he could not prove the money was his own, someone else will be suspected, even banks will not allow him to save money.

Brother believes that he will very well, so they brothers will check for one million pounds lent the poor, and abroad spent thirty days.

I did not expect at this time, people who suddenly rich riches rare, hard to actually draw him from the free food, buy clothes, to free accommodation, one by one like a beggar, like to please him, and continue to improve his social position, until the outdoor addition to the king on top of Duke!

Not only that, he got a good wife and thirty thousand pounds of bank interest.Since then lived very, very happy life.

See here, I am so envious of the "lucky" the hero, but I want to: The reason why people please him, not because it was too much focus on money yet?

Worship of money is shameful, something for nothing we should not!

Money is not everything in the world there are many more important things than money.

Article on the "money is everything" "Money is omnipotent," the idea for a satire and expose the ugly face of capitalist society and the rule of darkness.

参考译文:

一对兄弟收到了一封信,给了他一百万英镑

原来兄弟打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从天空坠落收到一百万英镑,他会有什么结果?

哥哥,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别人会怀疑,甚至银行不会允许他省钱。

哥哥认为他会很好,所以他们兄弟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穷人,和国外花了三十天。

我没有想到在这个时候,突然间丰富的财富的人罕见,很难真正吸引他从免费食物,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喜欢取悦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直到室外除了国王公爵之上!

不仅如此,他有一个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自那以后生活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到这儿,我很羡慕“幸运”的主人公,但我想:为什么人们请他,不是因为它太注重钱了吗?

敬拜的钱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我们不应该!

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讽刺和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嘴脸,和黑暗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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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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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十分好看的书——《呼兰河传》,它的作者是萧红。

这本书中作者的童年是快乐的,也是寂寞的。呼兰河并不繁华,就只有春夏秋冬这样来回走着。在这里,到处可见由于人们的无知发生的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人们只为活而活,为了死而死。接二连三的悲剧,让我也无法判断谁对谁错了。

萧红给我们带来了童年的快乐,让我们一起走进了她的世界。让我们体会了生活,让我们了解了生命。在这,我也想起了我五彩缤纷的童年,我一想起它,我便会会心一笑······那是一个大夏天,我正在空调房里玩游戏,我突发奇想:这么舒服的地方,我干嘛不去“偷”点糖化糖水喝呢?说干就干,于是我拿起杯子,蹑手蹑脚地走到厨房,将杯子倒满水,心想:嘻嘻,他们都没发现我,现在偷糖可是最佳时机。我用小手捂着嘴巴,傻笑了两声,可开心没多久,问题就来了:两个瓶子里都是白色物体!哪个是糖呢?我拍了拍脑袋,自言自语地说道:“妈妈怕不够,一定多买了一瓶,这么说来就有两瓶糖!”我正在自作聪明的时候,我看见两个瓶子上有不同的两个字,这下我纳闷了,心想:怎么会!难道不是两瓶都是?哎,这下我的聪明才智该发挥出来了。我在那念着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突然,我好像知道了什么,便拿起勺子,舀了一大勺“糖”放进水里。我还开心的一跳,以为自己拿到了糖,可傻傻的我却不知那是盐。回到房间,我用手搅了一下,便一口气喝完了。不一会儿,我的脸色突然变暗了,连忙找水喝。哈哈,不认字的我实在太可爱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推荐大家读读《呼兰河传》这一本近代小说,它能带着你回到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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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欢乐颂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2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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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性格决定命运”, 下面为大家整理的是欢乐小说人物结局,欢迎阅读~

先说说欢乐颂五美中的1号美人安迪。人设是海归精英,金融圈响当当的人物,但由于小时候的经历,对他人存在一定的生理排斥,给人以高冷之美。但是目前来看,根据36集当中安迪的表现,进展不错,至少能主动拥抱樊盛美,但跟她现任男友魏渭的进展一直比较缓慢,还停留在很礼节的轻吻阶段,就像曲筱潇在35集巫婆式分析预言的一样,安迪跟魏兄不来电。估计安迪能接受魏兄纯粹是因为两人之前在科幻论坛有过接触,安迪对他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但是错把这种感觉当成是爱情,虽然两人在交往过程中确实安迪也感触良多,觉得那是爱情的甜蜜,但是安迪一直都保持着一份理智在。魏兄本人也并不单纯,由于自己白手起家的辛苦,也经历过人生的大起大落,对待刚刚接触到的人都会下意识的去研究,识人的本领之强,判断之准,真让人喜欢不起来。也是由于算是经历丰富的人物,他当然知道安迪是一个不屑于分他财产的人,又是一高智商美女,单纯有趣,这些小小的因素组合影响,最终决定了他会继续跟安迪接触并发展成为男女朋友。但是在感觉到安迪不太对劲的时候,暗中调查安迪的身份,然后在不知具体情况的时候自以为是的带出安迪的爸爸,打着为安迪考虑的亲情幌子,来试探安迪。

行为最终换来谭总的一顿毒打。虽然电视剧中有美化魏兄之嫌,因为小说中的魏兄更可恶,如果真的决定要跟安迪在一起,为什么都不带安迪大美女回老家见公婆,这点在小说中有提及但是目前为止还没有在电视剧中体现,可能被改编掉了。看了下集预告,貌似魏兄拿着一大堆的房产证和公司股权等一系列资产证明放在安迪面前,然后还说会一直等安迪的答复。表面上看好像是很有诚意,实际上却是真正的伪君子一枚,也许在魏兄自己看来,他还算是有点资产的,所以就拿着这些东西去跟安迪坦白,用这些钱财之类的来保证自己与安迪步入婚姻的期待,因为按照中国传统观念认为,一旦一个男人跟你交了家底,就说明他对你是认真的。但实际上,安迪并不缺这些,也并不在意这些。安迪的所思所虑,根本不是这些。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及另外一位一直倾慕安迪的为大家所非常喜欢的谭总,恩,我也非常非常喜欢东哥版的谭宗明。电视剧中目前为止,没有说明谭总为什么会放任安迪大美女跟魏兄交往,其实他自己也是非常喜欢甚至爱安迪的,从他那么一直保护安迪就可窥一二。但没有跟安迪走到一起,一方面是安迪对他没有想法,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了解到安迪的病症会遗传到后代,安迪的外婆,妈妈都有这种病症,他有所顾忌,所以不得不忍痛割爱。小说中魏兄也是因为安迪自己的坦白,从而了解到安迪有潜在的发病可能性,以及会遗传给后代的几率,所以不敢跟安迪在一起的。直到后来被不知不管不顾直接扑到安迪的小包总收了,安迪才真正找到自己所爱。当然,过程免不了也要纠结一番。

有些男人或许是真爱,但是到了实际的、会威胁或者说会对他产生不良后果,而这个后果是他觉得不能承受,或者不愿意跟你一起承受,的时候,他的爱,可以撤退。谭宗明和魏渭如此,王柏川也一样。

欢乐颂的2号美人樊盛美。樊盛美的各种经历现在电视剧放的也差不多,当放下她那死要面子活受罪的身段之后,相信小美美眉会越来越好,也会更加的爱自己,但估计是作者觉得她成长的不够,需要重新认识一下自己,然后让小美美眉真正绽放属于她胡同“公主”的美。为什么要重点强调公主二字?之前一直都说樊盛美是“胡同公主”, 虽然漂亮,但是被家里拖累的不行。而经过了王柏川的买房事件之后,樊盛美才真正的当了自己的“公主”。王柏川很喜欢很喜欢樊盛美,一直把小美美眉当女神供着,有机会可以走近樊盛美也是尽心尽力的做着一个中国好男友应该做的一应事物,帮樊盛美是义不容辞。但真正到了要买房,樊盛美想要把自己的名字写到购房合同上时,王柏川还是耍了心目中的女神一把。也许在陪同樊盛美经历了那么多的家庭风波之后,王柏川一想到以后樊家一大家子的麻烦需要他跟樊盛美一起承担时,他犹豫了。

有人说,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是两个家庭的事。所以,当他考虑到以后要承受樊盛美一家的无底洞时,他没有想着要跟女神一起承担。他觉得他自己承受不起,虽然这个时候樊盛美已经开始慢慢掌握樊家命运的主动权。当然,人为自己多多考虑也没有错,而且买房的时候小王和小樊还没有领证。但如果爱情当中真的要计较那么多,这种爱情能继续吗?或者说如果他没有考虑跟樊盛美结婚,还追求个什么劲。虽然后期想要诸多弥补,可以加上樊盛美的名字,但经历了这件事的樊盛美已经意识到自己就像一根莬丝草,对他人的依赖性很强而失去自我。直到这个时候,樊盛美才是自己的“公主”,开始活的漂亮,并在最后收获一份很美好的爱情,一个或许可以跟小包总和安迪媲美的精英男。有句话说的好,爱情就是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上对的人。王柏川特意搬到上海来发展,制造跟樊盛美相处的各种机会,但是时间不对,他陪着樊盛美经历了那么多风波,然后失去了继续陪下去的勇气;没有蜕变之前的樊盛美,一门心思想要一个有房有车的人可以安稳地在上海生活,但她发现,即使不结婚,没有自己的房,也可以让自己活得漂亮。而当她改变想法之后,她整个人的精神状态也改变了,或许这个时候的她是最美的,所以才会吸引精英男士的自然关注。

欢乐颂3号美人曲筱潇。曲筱潇人不坏,本质是好的,或许是家庭环境的影响,让她有一种天生的对他人的窥察,这种窥察不像魏渭那么没品的,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或许有人会说,怎么两套标准判断人。没错,曲筱潇的窥察是基于生意的习惯,对所有人都窥察,但魏渭的窥探,是针对安迪,恩,其他人根本不需要他的可以窥探就被看清本质了。两个人的目的不同,判断的标准也就不同了。虽然曲筱潇目前为止被人骂的狗血喷头,连喜欢小猫都被说成是洗白之类的,但电视剧播放到现在,大家对曲筱潇也是又爱又恨的吧,毕竟她还是帮了樊盛美很多,虽然嘴硬也厉害,但是人家确实有一对火眼金睛又敢爱敢恨的。或许是作者的角度问题,总觉得作者本人就是一个上海女子,价值观什么的基本跟曲筱潇一致。所以给了曲筱潇爱情的完美大结局,虽然有父母的离婚痛点在,但应该能被赵医生的爱情抚平吧。虽然欢乐颂剧中的赵医生实在是作的不行,包括演员本人王凯,很多人不太喜欢,这个很多人也包括我自己。

欢乐颂4号美人关雎尔。这个女孩循规蹈矩,出生于中产之家,就像樊盛美说的,这种家庭出生的孩子,做人做事有一套自己的规则。但就是因为这种中规中矩的行为指导原则,导致了关关在遇到心爱的赵医生之后只能默默关注,看着主动进攻的曲筱潇抱得美男归。当然,除了赵医生这段美好的暗恋,作者还是安排给了关关一个虽然没有赵医生帅,但是也不错的男生,只是因为两人的各种误会以及男孩本身的问题,导致最后只能分道扬镳,男孩远走他乡。

欢乐颂5号美人邱莹莹。有一句话说,傻人有傻福。邱莹莹在咖啡店里也开始碰到另外一个男孩并开始另外一段感情,但是传统的IT男友也并没有那么给力,在经历了一系列事件之后,勉勉强强的跟邱莹莹结婚,至于婚后的邱莹莹是否能够得到她想要的幸福,那估计是另外一篇小说和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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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夏至未至》小说结局

全文共 2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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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来到浅川,我已经没什么印象了。从北京回到室县之后,我几乎很少再去浅川。家乡的人和曾经的同学都好奇怪为什么北京大学的我会回到乡下来,我也没想去解释,只等时间冲淡一切。

于是日子就真的那样平淡地过下来了。平淡地找了份工作,平淡地认识了新的男孩子,平淡地和他谈婚论嫁。只是再也不会有曾经对傅小司的那种感情了。

那样的感情,一辈子,只有一次。

在北京那个炎热的夏天,就被消耗干净了。

不会再去那样地想一个人了。也不会再去那样地挂念一个人了。也不会再去那样地担心一个人有没有吃饭有没有在冬天里穿着温暖的袜子了。也不会再去因为他的一次皱眉而紧张得不知所措了。也不会再去连续熬通宵为了让一个人工作轻松了。

再也不会有那样的时光了。

就像再也不会有那个曾经为了爱奋不顾身的立夏了。

有时候从室县去浅川办些事情,每次事情办完之后,我都会在浅川待上一天,走一走那些熟悉的街道,看一看那些熟悉的风景。

很多时候我都会看见遇见,可是我不敢叫她。记忆里的她,像一只华丽的燕尾蝶,翱翔在山谷的泉水之上。很多时候,我都是安静地看着她,看着她在路边等候,看着她去买东西,看着她和青田一起走过黄昏的街道,就像多年前看着他们一样。

我总是假装着也和她一起享受着这些平凡的幸福,假装着我们还在一起。

即使我们不在一起了。

我没有告诉她我已经回来了。在她的心里,肯定还以为我在没人知道的一个地方吧。

记忆里只剩下一些发亮的细节,在无数个大雨的夜里,重新回到我的梦境中来。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是穿着CK的白色T恤,依然被我不小心弄上了便当上的油渍,依然瞪着双大雾弥漫的眼睛对我面无表情。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削好了一支铅笔从前面默不作声地递给我,依然会带着我翻过学校高高的围墙,依然是那个当年全中国似乎只有我才知道的小画家祭司。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在大雨里站在公寓的门前等我下楼,依然开心地吃着我从家乡带来的甜点,依然是在冬天里都还是穿得单薄都不怕寒冷,依然和我一起,在文理分科的表格上,做了一样的选择。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是在大雪里用大衣包围着我,依然会对我微笑说早安,无论是多么疲惫的一张脸,依然会为了我的一时兴起而认真是去学校查地图然后带我去没有去过的乡村。

可是那些梦境中的你,早就死在2003年的夏天。死在那个连太阳都会觉得发烫的夏日。

重新站在浅川一中门口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你曾经躺在我的腿上,对我说,立夏,什么时候,我们一起回浅川去看看那些香樟吧。

而现在,当初说着一起看着香樟的人,只剩下我一个人回到曾经的这个地方。小司,你知道吗,那些从学校里面走出来的女生,好多人都抱着你的画集,甚至可以听到她们口中的你,都已经是被神化之后的你了。很难想象,一个曾经学校里平凡的男孩子,会成为流传在一届又一届学生口里的传奇。你听了,肯定会好开心吧。而曾经的我,也是那样一个抱着你的画坐在浅川一中的树一睡着的女生,只是,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被我整天抱在怀里的祭词,原来就和我每天呼吸着同样的空气,走着同样的路。

我甚至在那一瞬间有点微微想起你难得一见的笑容,差点就在马上就要结婚的丈夫面前哭起来。

他也很温柔。

他也很体贴。

他也会在我生病的时候买药给我。

可是他却永远都给不了我你曾经给我的那些色彩。有时候都觉得你太过自私,带我看过了那么美好的风景,却又中途离开,而我以后的路途,从此变得没有任何可以超越从前的惊奇。

明天我就要结婚了。

今天来浅川挑选装饰家里的饰品。当我路过一家油画店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了好多你的画。好多好多,你成名前的,和你成名后的。一幅一幅的画全部挂在墙上,我一幅一幅地看过去,时光在眼前缓慢地流逝,我像是看着你曾经的岁月又在我的面前轰隆隆地跑过去。带出地动山摇的震撼力。像是当年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一样。

我告诉我的丈夫,说这些画都是我高中时代最喜欢的画家画的。于是他笑眯眯地对我说,只要你喜欢,我们家里可以全部挂起这些画。

我说好,也只有这些画,才配得上装点我的青春。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面像是在黄昏时突然拉起窗帘,一下子全暗了。

我突然想起在大学的时候我们一起看过的话剧,那是《罗密欧与朱丽叶》,里面的一句台词就是,外面的天亮了,我们的心暗了。

那个店的老板还开玩笑说我真年轻,因为现在喜欢这些画的都是那些高中的女孩子。我只是笑了笑,没说话,因为我怕一说话,他们就听出我声音里悲伤的情绪。

我叫丈夫帮我挑第一幅,他指给我看墙角的那一幅,说他很喜欢。我抬头看过去,是那幅《从未出现的风景》。我去付钱的时候,放在最上面的那幅,就是这幅《从未出现的风景》。那一瞬间掠过脑海的,是画面上那个从天国俯下身去亲吻男孩的女孩,那个女孩的白衣裳,和那个男孩明亮如星辰的眼睛。以及,在那个除夕夜的晚上,你在窗边对我说的:

立夏,接吻吧。

所有的过去,所有的岁月,所有的散发着油墨清香的试卷,所有在夏日的暴雨里打篮球的湿漉漉的男生,所有在湖边安静地背着长长的英文词条的女生,所有盛开在夏天末尾的凤凰花,所有离开的人,所有归来的人,所有光芒万丈的诗篇,所有光阴暗淡的日记,所有离散的时光,所有重建的家园。所有溃烂在雨水里的落叶,所有随着河流漂远的许愿瓶,所有黑夜里唱起的歌,所有白天里飘过的云,所有的幸福和泪水,所有的善良和自由。

都在很多年前的那个夏天里,一起扑向了盛大的死亡。

只剩下连绵不绝首尾相映的香樟,像海浪一般覆盖了整个城市。在一年一度的潮湿的季风掠过树梢的时候,它们才会默默地低声传诵。

传诵着传奇的你们。

和你们留下来的,永不磨灭的传奇。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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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那年五月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10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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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五月

春天在跌跌撞撞中来到,又在毫无预兆中离开。今天的风有点大,阳光很清澈,抬头便可一眼看穿云层,春风兴奋的摇曳着开满花的蔷薇,香气四溢。春天是个多情的季节,每年的春天都差不多,但每年的春天也各不相同,这大概就是那种,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吧。

从十六岁到二十六岁,十年的时间眨眼就没了。青春仿佛是按照写好的剧本一样一波三折的走到现在。

十年前的现在我还坐在初三的教室里准备中考,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年,少年?姑且这么认为吧,十六岁的我还算是个少年。那时候,有一帮纯真的朋友,在足球场上穿着同一样的球衣尽可能的宣泄着自己的青春岁月。

那时候的生活里简单而快乐,只有家、学校和足球场,在这个三个地方必然有一个能找得到我。那时候的网络聊天还处在成长阶段就像那时候的我们一样。那时候的早恋也仅仅是放学后故意拖着不走,留到最后的两个人隔着远远的位置脸红红的相视一笑,然后一起走出教室,背着夕阳慢慢回家。

那时候的约会还个是“集体性”的活动,两个人不好意思单独出来,便会约一大帮关系好的朋友骑着自行车满世界逛,这样对爸妈撒谎成功率也会高很多。那个时候我通常是作为亲友团出现在这样的场景里,自己骑着车默默的跟在后面,多我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那时候还不懂得什么叫“存在感”,好友的一邀,就会挺身而出。

青春期里的感情几乎从来都没有完美的,那么对于我这样没有感情牵着的人是不是另一种完美呢?

我一直觉得青春期里的感情是不必太当真的,因为喜欢一个人是件很简单的事情,也许是因为在阳光明媚的春天,她转身对你的一个微笑,也许是她顺便帮你打了一杯水,再或者是她给你讲解题目时认真的那一瞬间,在你的眼睛里心里产生了一个错觉,让你觉得你喜欢上她了,想跟她一起天长地久。然而却不知,过了一段时间,你发现原来的喜欢和爱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或许是另一个女孩一下子闯进了你刚刚打开的心里世界,也或许是她的一个小缺点让你忍无可忍。

有些感情不能叫喜欢,更不能叫爱,只能算作是欣赏,情窦初开的年纪,情感总是很容易发芽。

中学毕业,我们劳燕分飞,所幸的是都还在同一个城市,学校与学校之间也不过只是几条马路而已。就是这么点距离却彻底击败了初中的这几年建立起来的友谊。最初的一段时间,你们可能会经常的去看望彼此,随着学业的加重,新朋友的结交,而逐渐冷漠了。

再到大学,跨越了几个省的距离,从地球仪上看中国不过几厘米,但就是这几厘米足够你坐火车坐上一天一夜的。况且如果不是死死的铁哥们,谁会坐几天火车去看望一个关系一般的老同学呢?

工作了,一切的重心开始围绕着自己的生活打磨了,友谊也只是在老家参加同学聚会的时候拿出来劝酒用的。

十年后的现在我坐在办公室里,为了生活中的车子和房子打拼着,看着窗外的树叶绿了有黄,黄了又绿,天空里的云彩来来去去,球场里的朋友从陌生到熟悉,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已经渐渐成形,生活没什么变动了,简单而知足。

人心是一个有固定容量的容器,有些新朋友的到来,就注定有一些老朋友离开,这很符合人的天性。一生中遇到的很多人都是从陌生到熟悉,然后再从熟悉到陌生,最后完全忘记。当明天变成了今天成为昨天的时候,我们的青春就这样一点点消散,自己也不知不觉间老了。

逐渐长大成熟的我们对于感情的理解似乎更深了一些,开始计算对于这段感情的付出和收获,得到了自然高兴了,失去了就会不开心,这也就是为什么高中时候的友谊比初中的友谊更难建立,有更多的利益味道吧。

有些人可以活在彼此的世界里,有些人注定要放在心里,也有些人会随着时间而慢慢消失去。当你的心被更新的东西填充进来的时候,那些你忘的了的,忘不了的,活在心里的,忘记了的,到最后都会在不知不觉间变得无影无踪,就像她们从来不曾来过一样。

青春就是那些用现在的眼光看起来过去做的那么多很二逼的事情,直骂自己骂傻自己呆,却如果有机会还是想原封不动的重新经历一回。

也许会在未来的某一天突然间想起自己在十六岁的时候喜欢过的人,做过的一些二逼的事情的时候,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甜蜜,害羞还是傻笑?

世界上,有多少人把自己喜欢的人硬生生的变成了朋友?有多少人把朋友变成了陌生人?又有多少人把陌生人变成了走一辈子的伴侣?怀念的青春里,总是或大或小,或多或少,或重要或不重要的有自己的影子在里面。也可能是一些朋友说出了你想说的话,做了你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也可能是你曾经幻想过你就是你的一个朋友。所以,怀念青春,不如说是怀念那个最初傻傻的自己。

青春的天空是透明的,青春里的情感是单纯的,就像那年五月的天空一样,干净清澈而整洁,从白云掠过的地方你看到了你喜欢过的女孩的笑脸,就像当初的那个回眸一笑一样,看着她笑着对你说再见……匆匆的十年转瞬而逝,这个五月和很多年前的一样温暖,只是我们都不在是从前的那个少年。

你喜欢过的人,喜欢过你的人,出现在你生命里的,没出现在你生命里的,都已经成为了往事,也仅仅成为了往事。那么,下一个十年,你会在哪里?又会经历着什么样的故事?

(原创作者:田超)

作者希腊爱琴海的文集

词有词的沉醉,人有人的心碎

喜欢砌一杯简单的茶,端坐窗前,听着或舒缓或奔腾的音乐,翻着词,去想象词中或平凡或跌宕的故事,去触摸那字里行间或温雅或流泻的文字。

翻到晏几道,与晏对话。他与小颦一见倾心,却相守甚短。至或“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晏酒后追忆似水年华,谈年来踪迹,只有微雨,只有楼台高锁,只有伤心人独立。他洒脱,他细腻,却也难逃伤感、凄楚。于是“舞低杨柳楼新月,歌尽桃花扇底风”。

贺铸,其貌不扬,却与诗词交欢。把酒窗前,坐望满城风絮,不知他闲情何事,也不知其伤心几许。但见“杨柳回塘,鸳鸯别浦,绿萍涨断莲舟路”。当年“少年侠气,交结五都雄”的豪侠之气置于何地,都为情困。

罢了,去寻“京华倦客”,看他怎样孤苦漂泊。周邦彦词中多是身世之感,“登临望故国,谁识,京华倦客”。这样的孤独使者怕是无暇顾及爱情吧。细翻来,全是望故乡渺藐之作。我在慢慢追寻他的每一次炙热的思乡之旅,“故乡遥,何日去?家住吴门,久作长安旅”,“江南人去路缈,信未通,愁已先到”。

或者尘世太累,总期盼着袭来一阵风,涤荡我忧郁的心头。那么,把心都交付给词吧!黄花瘦,西风紧,断壁残垣,蔓草封径。去寻心灵的一片桃花源,让干涸的心长满绿草,盛开鲜花。

是为感情惜败,还是为前途难耐。冲冲撞撞,喋喋不休。

我觉得人生不是炼狱,而是挖坟,埋葬自己的心。数落一弯伤心月,惊起数颗零乱星。为了那孤独的忘却,还是杳无音信的黎明。

我要离开了,如果没有爱上这片土地,那就伤感地为它吟上一首词。“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梦回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去年春恨却来时,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或者,可以高昂地唱喝:“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饮还无味。”

人生有多少不称意,无需太在意,如果能穿越疼痛,就让自己关在一片嘘唏之声。

词有词的沉醉,人有人的心碎。

八月·七夕·我依然孤单

你永远也看不到我最寂寞时候的样子,因为只有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最寂寞。七夕意味着情侣的相聚,在这里祝所有的情侣终成眷属,七夕快乐。

八月请善待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

你总说我是个乐观的女孩,永远都是的那么阳光;你总说我是个善良的女孩,所有事都为着别人着想,好像你不是为自己而活而是为别人而活;你总说我是个爱做梦的女孩,每天都做很多的白日梦,可是你却是坚信的女孩。

对啊,我是乐观我是善良我是爱做梦可是你有真正的了解我吗?我乐观,那是我不认输;我善良,那是我认为只要我对别人好别人也会对我好;我爱做梦,那是我给自己一个无法实现梦想的天堂。

我可以给别人一个安心的微笑,也可以给别人一个温暖的拥抱,也可以笑得没心没肺。在没有人的陪伴下我可以一个人走完那没有灯的道路,在没有鲜花与掌声的鼓励下我可以一个人坚强的奋斗,一个人也可以很幸福。

我又在口是心非了,其实我一个人很孤单寂寞有时候甚至是无助。特别是看到别人成帮结队聊得很嗨的时候,特别是遇到困难一个人面对的时候,那种心情真的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各种情绪都涌上心头。是的,我很孤单,我的朋友是别人的朋友,我爱的人是别人爱着的人。

七夕了,我却显得更孤单,有的朋友去约会的去约会了,有的也忙着和新的朋友聊天玩空间留言了。我没有男朋友,也没有朋友们的陪伴我是那样孤单,不过没有关系我也从没生她们的气,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我已经很感谢你们曾留在我生命,谢谢曾经陪我走过一段路的人。

八月你好,请善待孤单的我。

七夕你好,请善待那些有爱情的人们。

八月,七夕,我依然孤单。

作者浅唱浅青春的文集

乡村小屋

有的人喜爱宽敞的房子、高雅的别墅,然而,我只喜爱我的小天地——我的小屋。我深深的喜欢它,因为这片天空是属于我的,因为在我孤独暗自伤心时,它给我一份心灵的宁静和安慰。 ——题记

在那不遥远的地方,有个美丽的村庄,小桥流水的河岸上,树立着我心爱的小房。

这个小屋是我的,我可以在这里独自享受阳光的灿烂和温暖,独自享受寂静、落寞与迷惑……在这里有春天和煦的阳光和细雨,有夏天的鸟语和花香,有秋天的落叶和宁谧,有冬天的雪华与静寂。

在这个小屋里,我捕捉春夏秋冬。

在小屋里,我感受着春天的生机勃勃。一天天看着小草那柔嫩的身躯奋力的钻出厚实的土地,看着枯萎的树木又重新染绿!我喜欢坐在小屋里静静的手捧书本,细细地咀嚼书的味道,任柔和的春风肆意的掠过身体。看着柳絮在空中自由的飞,仿佛内心的不快也被带走了,心也随着柳絮飞得好高好高……

在小屋里,我感受着夏天的红红火火。四楼的高度,足以让我看到我最爱的蔚蓝的天,但同样看到狂风暴雨。从这里看到,天空一次又一次划过闪电,一次又一次落下雨点,整个城市都浸泡在水中,绿绿的叶子也湿湿的,眼前的一切茫然而透明。心情也自然开朗起来。有时,会有幸看到美丽的彩虹,内心便如彩虹般变得美丽而多姿。

在小屋里,我期待秋天的硕果累累。这个角度的秋天似乎什么也没有。没有累累的硕果;没有滚滚的麦浪;没有霜叶红于二月花;没有无边落叶萧萧下……却有无尽的愁。愁什么?我也说不清。或许是为曾经辉煌的绿叶黯然失色而感到惋惜吧。我唯能看到那飘飘摇摇的落叶,在空中为自己跳最后一曲舞步。虽然有着蝴蝶般的美丽姿态,然而它的生命却那样短暂,不禁使人感到悲凉与凄美,这时的心情总是朦胧的,有些问题便想不清,也不想弄清。

在小屋里,我看到冬天的银装素裹。坐在窗前,我看到顽皮的小雪花快乐的跳舞,然后晕晕的落到地面。越积越多,越积越厚,眼前的世界纯洁而清晰,不用分辨什么,也分辨不清。因为一切都平坦而雪白。却有几个顽皮的小孩跑来跑去,打破了这片宁谧与神圣。于是,自己也按耐不住,便走出小屋,踏一串深深的足迹,再按几个属于我的手印……

在这个小屋,我独自享受我所喜欢的一切,用各种语言和音符来形容多彩的四季。在这个小屋里,时时刻刻都有清新的气息,我每天都在它的怀抱中快乐的成长,幸福的成长,我永远爱我的小天地。我的小屋。

爸,您的爱我懂

爸,您的爱,我懂!

今天是父亲节,我一大早就戴着耳机单曲循环着《父亲》,更让我增添几许伤情!每一句歌词都心扉痛彻,声声入耳,字字痛心!莫名的感伤涌上心头,无声的敲打着键盘,欲言又止,无声的爱,该怎样去表达?

父爱沉重如山,这些年来,一直在为我们默默付出,用厚实的双手撑起我们的家!总是把最好的留给我们。

这些年来,您的爱一直在影响着我!从你身上,我懂得了什么叫责任,什么叫成熟,什么叫真爱……我一直以来都拿你当我的榜样!你为我们做的一切,是我无法企及的。

我自有意识起,您就给我灌输责任的思想!或许是出于对您的敬佩,我一直在努力的成长着,尽力做到最好!做一个您能够引以为豪的儿子!很遗憾,我曾经一度的让您失望再失望!做为儿子的我,这是我的严重失责,我没有做好一个儿子应该做的本分!让你操心了,对不起!

我曾经以为我很有孝心,一直努力工作,学习,在社会中独立!可惜,我错了!青春的叛逆,让我曾一度地迷失方向!我以为,青春,就该有青春的色彩,再不疯狂就老了!!!于是,我脱轨了。拿起包袱,远离了最初的轨道,抛弃了最初的原点!我不顾一切,所有的期盼,期望,一切一切美好的梦,都被残忍无情的我打碎了!碎得不堪入目,就像从天堂跌入地狱,所有的所有都化为泡影,我知道,您,心痛了,伤了,也累了…

那时候,我并不是没有想到这样做的后果,年轻特有的轻狂还是突破了最后一道防线!我逃跑了,在众目睽睽下,我大摇大摆的逃跑。以至于我还没来得及好好准备下一场战斗,就让我负伤累累,败得一塌涂地!

原来,脱离了轨道,远离了原点,跑出了你们的视线外,一个人的旅途竟是如此的崎岖,如此的难走!我伤了,累了,倦了,怠了…也从那时起,我变了!变得不再欢笑,不再乐观,不再开心,不再联系…沉默了,漠视了,淡然了…成了一位名副其实的孤独患者!

于是,从那时起,文字是我唯一的陪伴!落笔成伤,一道道感伤的文字刻在案上,留下一段段凄美的殇!是我抛弃了您对我的爱,那沉重如山、刻骨铭心、痛心彻扉的爱!

从小到大,我在你们的眼中,我一直在表现得很文静很沉默的孩子,我不去干坏事,却也及少去做好事。

在家里,我不喜欢热闹,像是与世隔绝,把自己关在房子里,看书,睡觉,玩自己的小发明!小时候的日子里,我对您的记忆很模糊!那时,您总是早出晚归!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起床匆忙的去忙工作,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回来吃晚饭!您总是不会有定点的时间出现在我眼前!甚至乎一连几天都没见你人影!那时候我总在想,为什么我就不能像其他人一样,天天能看到爸爸!当我被别人欺负的时候,就及时有爸爸替我出头。那样,我该多开心!后来,我开始理解了,开始懂了…

尽管有时我做一些"特别"的事以此来引起您的注意力,甚至欺负弟弟妹妹,但更多的时候,我是表现的懂事!因为我知道,除了您,我就是家里"第二大男人".于是,我慢慢地学着接受与承担!或许是出于对您的倾慕,又或许是出于对您的尊重,您在我心中永远占据着不可比拟,无法言喻的重要位置!

从小到大,您为我们所做的一切,所承受的屈辱与磨难。在我所知道的范围内,我都会若有所思的思考着这一切,或许懂了,或许不懂。每次沉思过后,您都深深的影响了我,在心里都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我暗暗地告诉自己,长大后一定也要像您一样,做一位好丈夫,好父亲,好男人!是您深刻的影响了我,是您悄无声息的魅力塑造了我的灵魂!

我一直都认为我很幸运,很幸福!我拥有一个温馨,美满的家庭!虽然物质上不富裕,但是精神上却从不匮乏爱与幸福!我想,这也许就是平凡的幸福,一种简简单单的,平平淡淡的幸福。

我一直认为上帝做得很公平。世界上很少有两全其美的事物,即使是有,那也是上帝让人们心存希望的一丝灯火!所以,得失之间总得有个选择。这世间才会得以平衡与稳定!这也是您一直教导我的理念,得与失、取与舍之间,得有个合理的抉择!我一直都铭记于心,也一直以这个理念为基准,努力地成长着。

还记得两年前,我高中毕业了。我并不是像很多同学一样的解放,肆意地放松自己身心!然后玩够后等待着跨进梦寐以求的大学,而我面对的却是苦不堪言的,艰难的抉择!就业还是从学?在这个分水岭里,我迷茫了,完全失去了方向!对于一个刚考完高考的学生来说,这,无疑是道没得选又不得不选择的单选题目!哪个答案都对,又好像哪个都不对!我很为难。你说,我知道知道这对你来说有点残忍,可是你不得不在它们之间做个抉择,我给你时间,好好思考,想清楚再给我答复#…我刻意地看着你说话的表情,平静的语气,淡定表情。却让我的内心更加的翻云覆雨,境像万生!那时候我整天都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思考。内心挣扎了十几天,却想不出两全其美的答案,最后竟然糊里糊涂地选择了就业,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有点可笑!带点小小的遗憾却也很庆幸自己的选择!

去年,是我去同学学校最多次的一年。那时候,我每次都狠刻意地,深深地留住那些片段,在那里,我一个人安静的哭过,伤心过,思念过,那种痛,撕心裂肺。我也算是体验过几天的大学生活吧!我常常在想,如果当初。爸,您不给我这个选择题!我就顺理成章的上大学,现在的我也会是像他们一样吗?又或许,当初我一味地,死脑筋地坚持要读书,而不是就业,两年后现在的我,还会是以前的晴天男吗?而不是现在多愁善感的伤感男吗?我不敢想象,因为我狠害怕!看到天堂般的大学生活,也许我会像很多同学一样荒废了青春!而以我这样性格的人来说,我肯定会疯掉!思想包袱肯定会比现在更加地沉重!所以,虽然有些许遗憾没结束了学业。但,我更多的是庆幸!您当初是那么的及时,不偏不倚,给我出了道这样的选择题!让我在一定程度上成长了!

在学习上的,您一直狠支持我,也狠尊重我。您很少会干涉我的学习,也很少给我施加压力!只是偶尔地鞭策一下!您的政策,总是不紧不松,让我在有限范围内又有一定的自由!还记得小时候刚上学,您给我买了个新书包,我开心了好久,好久,后来,我突然神经地对您们说,我读到六年级就不读了!或许那时太天真烂漫了吧!谁知后来,我居然是家里读了最多年的孩子!每次想起都不禁一笑!这么多年来,真心感谢您的爱!这无声无息却又沉重无比的爱!我该怎样报答?一生坚强的爸爸,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从09年开始渐渐的觉得,只有家人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那一年,是我第一次看到您流眼泪,我知道,因为妹妹那些事,您的心真的伤了,伤得是那么的彻底,撕心裂肺!这泪,积蓄了十几年,那次,我想您一定流尽了!那一次,我们都泪了…三天三夜,不吃不喝,看着您伤心,我感觉到很无助也很无奈…

那时,我感觉天好像塌下来一样,黑压压的乌云,挥之不去,让我感觉到沉重的危机感!没了您的支撑,这个家快要散了一样!那时候,我读高二第一学期。也从那时候起,我开始变了。没人察觉到我的变化!也从那时起,种下了多愁善感的根!而家的责任感在我心里愈加强烈!我常常对自己说,该长大了!该承担了,不能再让您再次伤心了!

从那一年开始,我更加努力地逼迫着自己成长!想让自己能快点有能力去承担一切,于是,我的心思变了,变得不再努力学习。不再开朗乐观,心早已不在校园内!或许有些极端,有些恶虐,又或者是…我渴望着长大,不想再做个只会读书的小呆子!也不想别人认为自己没用处!渐渐地,这些自以为是的想法侵蚀着我的灵魂!也从那时起,我的性格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我的心逐渐远离人群,不再爱开玩笑,不再爱聊天,更不喜欢热闹的地方!那时,很多关心过我的同学都注意到我的变化,他们也曾对我说,你变了!!!!!而我确实是变了……只不过,爸,您没察觉到!因为,我在你面前得把自己伪装起来,不想您担心,更不想让您知道我的学习情况!如果让你知道我在辜负你的心意,我真不知道我该怎样去对您!爸,请原谅我当初的自以为是和不孝!

今年,我再次做了一个不得不选择的选择!在你们的再三坚持下,我不得不放下我当初脱离轨道的执着与信念!我知道,离开轨道的一年里,我得到了许多,但是同时失去了更多!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体验过,我尝试过,痛哭过,悲伤过,无助过…这所有,所有的一切如今还历历在目,我成长了,不再是是个天真幼稚的小孩!而失去的,却让我更加的痛心,不知道该怎样去弥补!过去的一年里,我的意外脱轨,让你们操碎了心。就像一面镜子,破碎了后,再粘回来已不是原来的镜子!我无法弥补这一年来我给你们带来的痛苦与忧虑!在过去的一年的青春岁月里,这是我唯一最感到后悔和痛心的遗憾!我以前在日志里说过,别让自己的青春留下斑点!可惜,这一次,我错了,刻下了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

我一直感觉愧对于您!因为,我还没尽到儿子的责任!我努力的想办法弥补过去!这一次,我很认真的做了选择!我重新回到了当初脱离轨道的地点,我告诉自己!一切都将回到远点,重新出发当我下定决心告诉您的时候,我知道,我现在能为您做的同时也为自己做的就只有这些了!我想,您当初知道我的决定后,您一定是非常开心的,似乎生活又燃起一丝丝的希望与期望!我努力地这样想,或许这样,我的心里会好过些……而事实证明,我现在的选择是对的!我重新获得了当初失去的东西,你们也重新有了美好的期待!我现在努力地潜行着,第一个目标我也快实现了,我想,那时您们会更加开心,快乐,期待的!我重新扬起了帆,努力的向着美好的彼岸前行。我想,我一定会实现的!

尊敬的爸爸,想说声爱你不容易!因为我还没真正的做到!也没勇气说出口!这些年来,总有千言万语想要对您说,可是爱在心口难开,每一次想要说出口时,都哽咽了回去!也许,这就是父与子之间无声而密切的爱吧!

爸,您的爱,我懂!我现在很珍惜,可惜我不在你身边照顾您,只希望您一切安好!我只希望树欲静而风已止,子欲养而亲还在!那我此生足矣,何欲还求?

【落笔成殇,唯芯独醉】

2013.7.2

作者【落笔成殇,唯芯独醉】的文集

借倚春风,沉醉

果然是春色已浓了,漫山遍野的野花竞相开放,摇曳在风中。绿草葱茏,疏疏密密。山间田胧,翠****流。一眼望去,星星点点的各色花星罗棋布地点缀在春意无边的绿野上,俨然是一张天然的大幅地毯。

野草莓花开了,五片白色的花瓣托着花蕊,在低矮的地莓树上洁白如雪,远如纸片。金黄色油菜花正是繁茂时,白色的萝卜花、会变色的豌豆花也纷纷高踮花枝,摇曳生姿。贴在地面上的不知名的野花数不胜数,有紫的,蜷曲如团绒一朵;有白的,优雅如兰花纤指;有玫红的,细小如繁星点点,……姿态万千,争奇斗艳。

春意之中那些不抢人眼目的树也改头换面了。新生的嫩芽弯如细眉、凤眼。新生的细枝纤腰一束,在风间袅娜生姿。有些微微泛红的叶片,如红唇一点,含羞轻启。老树叶就高高地托举着那些新生的叶片,无声地垫在新叶之下,墨绿、葱绿、翠绿、碧绿、嫩绿……有层次的绿意渐变,相携相生。一树之上,不同程度的绿,不同大小的绿,不同年纪的绿巧妙地搭配在一起,浓淡相谐,老幼相间。也有微红的叶片点缀其间,让人难以分辨是花,是叶,还是蕾。怕是如喙的画笔也无法精妙地将它们这种细微的色彩变化与时日的长短精准地描绘下来。惟有自然这只神笔幻化奇迹,一丝不苟地以笔笔惊艳唤醒每双停驻观赏的眼睛。

阳光透过高矮不一的枝叶的缝隙,无数明亮的光斑闪烁其间。每一片都闪着光,亮着眼儿径直奔入眼底,仿佛叶片是呼扇着翅膀,轻轻悄悄地穿过这长长短短的距离钻入眼瞳里的。让每一次触目之时,都被晃了眼儿。

纵目远望绿树扶摇轻风,起伏如浪波。绿波绵延万里,与天相接。有些拔节的椿树类的植物则秀如翠竹,高耸挺拔。松树的针叶间拱出了许多淡黄的花朵,满树黄绿相间。零落的几颗桃树,错落有致的桃红点缀。翠竹,弯弯细梢,风中摇曳,妩媚多姿……不由想起“我看青山多妩媚,青山看我应如是。”伫立风间少许留连,然后借倚一阵春风,醺然沉醉。

下得山来,提一壶清凉的泉水,直把这清甜的天地甘霖带回家,好好润一润家中的茶叶、茶壶,继续沉醉于茶香氤氲,有如漫山雾起,白雾轻纱。

绿是一叶,红是一叶,高是一叶,低是一叶,满山无数叶片装点了春色无限。一壶茶水里,同样如此,绿是一叶,红是一叶,整是一叶,残是一叶,满壶众多叶片沸腾了香茗杯杯。如此静思如冥,远山近茶,山色悠远,茶氤飘浮,出入其间,渺如虚实相和。仿佛借一茶一泡,又挪移了一整面的青山绿水,对语三千,不问年华。它们由我的指尖触摸的温度再到唇齿间的留连,片片低语,叶叶缠绵,有如山风应和,林涛起伏。

虽说青山原不语,泉水本无声,春色亦默然,但在这春意盎然的时节里能借倚春风,如此低吟沉醉,谁说不是一件酣畅的事儿?

繁华的夜空尽头我两手空空,悲痛时握不住一颗泪滴。面对大山我无限惭愧,年华虚度空有一身疲倦,“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岁月易逝,一滴不剩。水滴中有一匹马儿一命归天。”

“这么多年来,遇到过多少次清朗的月色,有过多少次想一直走下去的念头,总是盼望着能有人和我在相同的感觉在清如流水的月色里,在香草芬芳的山路上,陪着我不停地走下去,走下去,让所有的事物都永远不会改变,永远没有结束的一刻。”

时间改变了一切被证实过的单纯,灯红酒绿的社会让一切模糊的轨迹变得清晰起来。终于知道什么才是永恒。除了那数不尽的星星,还有那扇永不被开启的屏风。屏风那边早已是神话下的号角,响着,却看不到。

“单纯与宽厚的灵魂在成长中逐渐变得复杂与锐利,在种种牵绊上不断地伤害着自己与别人,在腐烂的空气中发怒、哭喊,还要学着不后悔。”一生中最为辉煌的岁月,早已被铸造在冰冷的铸铁内,只身保留着固执的冲动与呼唤,在箭猪般的生活中,没有听得懂的人。

一切闪着光的雨滴都是由阴沉的泪线注释着,每一个摇曳的脸谱都没有留下欢乐微笑的痕迹。在那轻风吹袭的山路上,在那光华四散的摇灯下,在完整而宁静的痛楚中发现,只身的冲动与呼唤遮住的屏风旁,环绕着死寂的另一种沉默,夹杂着种种放弃的念头。无论是生活,还是活生生的心脏。

慢慢地习惯在黑暗中点烟,摇晃着被烫伤的步调,和那不时狂吼的回响。在颤抖的笔尖上,不敢再铭刻自己的梦想。面对宁静的地平线,荒唐地写下满的关于春天的谎言。在贫困的烟头上,在疲倦的手指中,一切希望在低沉的乌云中吹散。

也许是一种借口,让人固执地独自留守布满尘埃的路口。看那洒满一地的黄叶,是否还写着关于春天的美好画面。当一切美好变成烟灰随风燃尽的时候,终究会有人明白,生命里可以停留的位置,是那缠绕成一圈圈的寂寞,还有那纯黑色的瞳孔里倒影出的空虚的剪影。明白这是至少还活着的感觉。

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可以看到那美得似醉的黄昏,依然想对着这一切放声大喊,却不能再像从前那样。我再没有喊出口的理由。我再没有机会默立在落幕里等待黑暗的吞噬,甚至开始觉得在那能哭能喊的痛苦的年代是幸福的。

如今,我徘徊在这里,看每一段揪心的对白,沿着鸽子的哨音,希望能在迷途的倒影下看到白昼的方位。发现一切都来不及思考时,早已在准备追寻中结束。冰冷的房间比山中的草屋更寂静,让人感觉其中存在着某种过度的东西,也许是故事听多的原因,或许是心里作用,抑或是世界多了一个没有堵上的裂口,从来没有任何东西能止住它的狂流。灯光带着我的一部分死去了,而音乐带着我亟待爆发的另一部分活了下来。载着那忧伤的眼神,及那辛酸的泪水。

当呜咽的月亮吹起古老的音符,将一缕缕微风收入黑暗的掠夺中,沉默依然想成为生活的主旋律。在白色的寒光中,战栗的嘲笑声在雪白的墙壁来回飘荡,半透明的影子像一个孤零零的逃犯坚决要让一切发生在夜里的故事,结束在不属于任何一天的夜里。

渐,学会在每一个宁静的夜里,写下生活的诗,在始终诚实地遵守着一个没人共誓的诺言的同时,伴随着从没有饶恕过我的不能相容的世界,在没有选择的地方,倒下去。让所有充满信仰的烛光,埋葬在冗长的梦里。

[那年五月的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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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穷人》的续写

全文共 1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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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外面不再是狂风怒号,波涛汹涌,仿佛昨晚的事情是一场梦。桑娜早早的起来,看了看四周:丈夫的位置空着,她面带微笑,但从她眼中可以看出她心中的那份忧虑:虽然昨晚渔夫同意收养这两个小家伙,但是五个孩子已经够他和自己受的了,如今又添上西蒙的两个孩子……该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呢?桑娜拉开白色帐子,不禁沉思着。这时,她发现孩子们醒了。

首先醒的是桑娜的五个孩子中最大的那个孩子:维克斯。维克斯发现床上还有两个人再睡。“嘿!你们两个怎么又躺回去了?”维克斯想把他们拉起来。“我们在这里,才没有睡呢!”维克斯后面响起了颇为不满的声音。差点没使他跳起来,脸上带着惊恐的表情,结结巴巴的说:“你……你们在这?那他……他们是谁?”桑娜站在一旁——我就知道!她心里笑着。

维克斯看见妈妈醒了,急忙问桑娜:“妈妈,他们是谁?怎么在我们家里?”哦,要跟他们说吗?桑娜想了一下,对维克斯说:“哦,他们?嗯,他们是我们的邻居——西蒙阿姨的儿子。”一听此话,孩子们就叫开来了:“为什么西蒙阿姨的儿子要来这而不在他们家?”“他们为什么要来这儿?”“妈妈,快送他们回去吧……我们怎么能把他们放在自己家里呢?西蒙阿姨会着急的!”

桑娜思考了一下,对她的孩子说:“嗯……西蒙阿姨去了很远的地方,可能会很久才能回来,因为她的孩子没人照顾,所以我们就要来帮帮忙……嘘,你们安静,他们醒了!”孩子们回头一看,果然,那两个粉嫩的小肉团动了动。

两个小家伙醒来后,发现四周有许多人和陌生的东西,却偏偏没有妈妈,不禁哭了起来。(原创投稿 )

这不哭可不要紧,一哭才把桑娜从“以为就这样过去”的想法拉回来:他们吃什么?以后穿什么?穿的问题,桑娜从仅剩的布上剪下一大块,对着一个小孩比划一下,小心翼翼的剪下一小块,左补右缝,总算做出了一件合身的小衣服。可是桑娜却发现,剩下的布不够了。于是桑娜便把小衣服剩下的一小块布缝缝补补,问题终于解决了。可是他们该吃什么呢?桑娜又犯愁了。

这时,当桑娜在哄孩子们时,一股海风迎面扑来:渔夫回来了!他笑嘻嘻的问道:“嘿!桑娜,我回来啦!”“哦!正好,西蒙的两个孩子正饿着呢,你说,他们吃什么呢?”渔夫面带微笑,这时,桑娜才发现丈夫怀里有什么东西。“咦?”桑娜问渔夫,“你怀里有什么宝贝呢?笑得这么开心?”“我刚还想吊个胃口,结果被你抢先问出来了。”渔夫耸了耸肩,露出怀里的东西——那是一袋白里带黄的面粉。小木屋里安静了下来。桑娜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了。

良久,桑娜两眼泛花,略微激动地问渔夫:“这是哪来的?我从未见过如此洁白的,面,面粉!”渔夫这才说出这袋面粉的来历:原来,渔夫去集市时,遇到一位在这附近的庄主。庄主正好缺一些帮忙打扫马场的人手。魁梧黧黑的渔夫会缺力气吗?渔夫为了自己的妻儿,以及刚刚收养的西蒙的两个遗孤,便毫不犹豫的去报名当帮工去了。

“至于工钱嘛,我就要了几个子儿和这袋面粉咯!”渔夫微笑着说。“哦,天啊!”桑娜惊喜地叫着,“我想,今天的早饭就改一下了:我,维克斯他们吃黑面包,当然现在可以加进一点白面粉了!而西蒙的那两个孩子,就吃面粥吧!哦,对了,你吃了吗?”“当然啦,我吃得饱饱的。”渔夫一边说,一边下意识的摸了摸扁扁的肚子。做好饭了。大家就在一个小凳子上轮流吃,。而西蒙那两个可爱的儿子则在床上由桑娜和渔夫一个一个喂。在他们的嘴角边,可以看见属于他们的纯真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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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终究只是喜欢为题目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1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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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与L的相识源于一次偶然事件,是缘分吗?说不上。

L是某重点大学的高材生,山东人,却不是山东大汉,典型的清瘦型帅哥。W是正宗的北方姑娘,在一个小城市读一所三流的本科院校B大,生性爽朗。两人相识场景很恶俗(至少W一直这样认为),认识L时,W已失眠若干天,正困在自己的毕业课题中无法自拔。

L由于课题原因来到了B大,无意间侵占了W在实验室的领土,顺势就点燃了W心中无处发泄的怒火,一场地盘争夺战就此拉开了帷幕,还没到高潮就被W的老板一句“W,你这几天就和L学习实验吧”给无预兆的终结了。在L小人得志的笑脸下,W怀着一颗“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心,开始不甘不愿地成了L的学徒。

时间在平静过去匆匆过去,W和L也开始和解,L给她讲相识7年的女友,因L在京买不起的房子开始动摇。L的故事很长,是典型的大学生恋爱,由浪漫走到平淡,时间改变的不仅是两个人的年龄,还有两个人对待爱情的心。W静静的听着,心里的某个地方被触动。

L临行的前夜,W组织了小伙伴们为他们送行,在KTV唱了整整一夜。W不知自己何时睡着,醒来后却发现自己枕着的是L的腿,身上还有L的大嘴猴上衣,而L保持标准坐姿闭着眼休息。那一刻,W心里暖暖的。

L离开后,W的生活回归到实验室,食堂,宿舍的三点一线。L最终还是和女友分了手,之后L很消极,W则一直通过网络陪伴着他,两人开着视频,都不谈及此事,W做自己的实验,L就这样在网络的另一端看着,吃着W给他带回去的肉干,发着“有个哥们儿真好”的感慨。

没几天学校要放假,W正进行了一半的试验面临着停工,这意味着之前W的努力全白费了。前后思量,W决定自己留下,做完再走,没地方就住在实验室,吃的只有泡面,这时L也开始忙了起来,有时好几天不见踪影。再见时,整个人瘦了好多,但却不在有失恋之初的痛苦,看着W这几天的成果,便一顿嘲笑,气的W直接拔掉了电脑电源。次日,L告诉W,他要来陪伴他的战友了,学校那边已经请好了假,附加条件只有一个,W必须管饭!W听了只当是玩笑,当即许诺包吃包住。

L真的来了,惊呆了W。

刚下车的L看着W,一脸疲惫却仍嘲笑道:“嗨,没见过这么帅的帅哥!”

“见过,没见过这么仗义的帅哥!”

L专职帮W做实验,两人早九晚五,一日三餐毫无规律,这样一干便是7天,W课题终于顺利完成。两个从未搭档过的人,配合竟极为默契。为了犒赏自己这段时间的辛苦,L和W决定一起去旅行,目的地选择了L的家乡——青岛。

在青岛,故事没有偏离预料,两个人很自然且欢乐的在一起了,从相识到走到一块虽然只有50多天,但W知道自己喜欢L,也坚信L对自己的喜爱,被爱情甜蜜包围的W,早把理性的丢进了海里,她忘记了时间和距离的力量。

青春的岁月中,我们都曾为爱奋不顾身过,那是一场不计后果的尝试,有时会用尽全部的力气。

这段原本蛮浪漫的爱情,保质期却不长,没有一个月就匆匆地暂告段落。记得刚分手的W没有哭,只是不吃不喝的呆坐着,她不明白是哪儿出了问题,为什么L要逼着她说分手?只是因为距离吗?明明当初那么喜欢,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而她只能接受不明原因地分手,无奈离去,带着最后的尊严,独自一人舔舐着伤口。

W开始不停的忙碌着,从早到晚的工作和学习,拼命的样子让旁人都惊讶。突然一天,W跑了,是的,跑了,没有和任何人告别。再回来时,W瘦了很多,带回来更多的却是风雨过后的平静。她没有告诉任何人这段时间到底去了哪里,只是不再那么玩命折磨自己,而是更加懂得疼惜自己。对于L,W绝口不提。

某日的午后,我与W相遇在一家咖啡店,看着她优雅的喝着咖啡,就这样,静静地过了好久,W开始讲述这段“类似爱情”的故事。苦咖啡伴着这个有点伤感的故事,静静流淌着,就这样载着W的青春流向远方。

“他找了个当地姑娘,呵呵,家里有房子的。”W笑着说道:“我理解他,也相信他那时候的喜欢是真喜欢,但仅仅只是喜欢,而我却误以为那就是爱情。”

人们早已习惯把事情的起因归咎于外在的一切,实际上,真正原因正始于自己的内在。我们坚信自己看到的就是真相,一旦拥有就不会改变,对于未知便一手遮住眼睛,心里暗暗说着离自己还很远呢,顺便按照自己的想法去选择好故事的结局,殊不知有些故事也只是属于一个人的故事,而你所不知道的,却是你知道的唯一东西。喜欢与爱之间并非是等于号,喜欢来势汹涌,带来的是刺激和浪漫,而爱情,更多的是平淡与相伴。

有些喜欢,终究也只是喜欢。

[终究只是喜欢为题目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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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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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读了《童年》这本书,作者是苏联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的作品。书中主要讲得是阿辽什卡(简称阿廖沙)童年的生活,是一段童年时光的真情演绎,一部激励读者的励志佳作。

阿辽什卡小时候由于父亲去世,只好跟着母亲到外公家去生活,一到外公家,他母亲就走了。外公很粗暴,管教也很严厉,阿辽什卡常常受到外公的打骂,可阿辽什卡并没有怪外公,只要外公打骂亲人,阿辽什卡就用恶作剧来报复外公,报复完又被外公惩罚。

阿辽什卡的母亲生了个小弟弟,继父对阿辽什卡的母亲经常打骂,有一次被阿辽什卡看到了,他就想杀死继父再自杀。却被母亲一把推开,只划破了裤子,然后跑了。阿辽什卡的母亲因为饥饿、疾病,最后死了,阿辽什卡流浪街头,和穷孩子捡一些能卖钱的垃圾。

虽然阿辽什卡在一个穷苦的家庭,经历很多事。幼年父亲早早过世,母亲被继父打骂,自己也经常被外公打骂……等等各种生活的挫折和不公平的待遇,他勇敢的面对这些事,用平和的心态,坚强的战胜了这些挫折,体现出他坚忍不拔的品质和对生活的热爱,他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面临挫折时,也要像他一样,成为坚强、勇敢和乐观的面对挫折。

智慧和坚强是唯一支撑我们生活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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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叶笑的小说十二魂结局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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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魂本就是十二个魂魄构成的世界,每个魂魄代表一个时辰。这些魂魄所存在的世界,所遇到的人都是按照现实世界来的,本来他们应该在这里安稳过日,但是墨染要破坏十二魂的世界,于是必须让这些魂魄伤心欲绝,想要拼命逃离这里,才能顺利收集十二魂。

在最终篇中,大家将会知道,原来十二魂世界的悲剧和因果,都是墨染一手安排。

萧颜为什么会穿越?墨染为什么让叶安去见宁惜时?谢长君作为贵族继承者为什么会去边塞青城,以至于遇到墨清颜,还教授她这么久?是谁让谢家家主找一个年纪轻轻的许长欢去接自己的继承人?……

原来这一切,其实都是墨染早就安排好的结果。相遇,相爱,可悲,都在墨染掌控之中。

而最终叶安和墨染带着其他十一魂走出了十二魂的世界,只留下谢子商一人在这个世界里,于是十二魂的世界继续存在,其他天命师的魂魄在那里继续保留,唯一的缺陷就是十二魂的世界永远只有谢子商那一个时辰。

离开十二魂的世界后,所有人都在自己体内苏醒,然后再见到十二魂世界中的男女主,各自有了各自的人生。

萧颜没有穿越,一直在皇宫长大,然后在宴会上见到谢欢,觉得很熟悉;

宁惜时没有毁容,在街上与男主再见,一瞥之间,便觉前世已经相识;

墨清颜不曾见过谢长君,一生留在青城,相夫教子,安稳成人。后来伴随夫君上京面圣与谢长君相见,谢长君看了许久,也只是问了句:“夫人,你我是否是在哪里见过?”;

谢彦没有在年少时与女主相见,但一直有一个执念,于是谢彦年近30时初次见到女主,便骑着马追过去,一直死缠烂打将女主娶回了家;

……

总之每个人有了每个人的归宿,平安幸福。而十二魂世界里发生的一切,也就是你们之前阅读的十个故事,其实从来不曾存在。

这算个HE结局,但是也算是一个BE的结局。

而叶安作为最后一个天命师,终于知道了对天命的敬畏,从此再也不逆天改命,而墨染就一直陪伴在她身边。

从此,此世再无天命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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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的艺术表现指的是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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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裔法籍作家米兰·昆德拉是20世纪杰出的小说家之一,他在小说创作和小说理论方面作了开放性的探索、思考和实践,为小说这门艺术开辟了新的道路。他从小广泛涉猎音乐、绘画、电影等艺术领域,阅读了大量世界各国的文学作品,继承了西方的文学传统。昆德拉做过布拉格电影学院的教师,讲授世界文学,经历过二次世界大战和苏联入侵捷克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直到1975年定居法国。他十八岁成为捷克共产党的一员,他的人生轨迹与捷克共产党有着复杂的关系。

昆德拉小说思想受到他那个时代的影响和欧洲文化环境的熏陶。捷克民族多难的历史,和昆德拉自身的传奇经历,让他冷静地审视人的存在和人类的遗忘问题;欧洲悠久的文化传统和丰富的文化资源,加深了他对于小说幽默智慧的理解;存在主义的哲学思想,影响着昆德拉从对人性的沉思上升到哲学层面;音乐艺术的熏陶,影响着昆德拉小说形式技巧的创新。

全面的艺术修养和颠沛流离的人生经历,深化了昆德拉对世界和人的存在的认识和理解,使得他能够用冷静的眼光洞察世事,发现艺术本身存在的价值,为他的小说艺术提供了全面、广阔、深刻的思想空间。昆德拉的小说思想,是建立在对西方各国小说的独特认识和重新解读以及对人的生存境遇的哲学思考之上的,并且始终将对人的“存在的可能性”的探寻体现在作品中。在他的小说作品和小说理论中,伴随着深沉的哲学思考、独到的文艺美学认识、传统经典作品的思索发现、对人类存在的深入探寻、对遗忘和记忆的不断拷问……这些都在他的文字中有着丰富的思想和独到的见解,为读者提供了广阔的认知空间和认知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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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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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本书对我的触动是非常大的,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这样,福贵还是活了下来,活着——心中永存希望,只要心中有希望,那么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可以克服。作者在书中说了这样一句话: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活着自己去感受生活,不可以看别人是怎么说的。希望在心中是不会破灭的。

书中的福贵小时候家里非常的有钱,他经常出去赌博,把所有的钱都都赌光了,那时的福贵还不知道挣钱的不易,当赌完所有的钱财时,福贵的爹死了,娘病了,福贵才真正体会到活着的意义。福贵变了,在国军遭到攻击的时候,福贵活了下来,为了活下来福贵也是遇到很多的不幸,家珍生下了凤霞,当福贵回来的时候,凤霞已经会说话了。后来家珍又生下有庆,有庆给别人输血时,生生的被输死了,有庆的死对福贵的打击很大,但是福贵依然选择活下去。家珍病了,病的越来越严重,可后来又渐渐的好起来,福贵的日子也慢慢的好起来了,但是凤霞又因生孩子大出血死去了,家中只剩下二喜、苦根、福贵,但好景不长,二喜又被压死了,苦根吃豆子太多撑死了,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人了,但是还是没有放弃生活,坚持活了下去。

福贵这一生应该说是幸运的。因为经历了中国多次的大变动、土地改革、人民公社、某,他都活了下来,同样,他也是悲惨的,亲人们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但是他心中依然选择活着,没有放弃希望。《活着》结束时说: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的东西。福贵可以说就是一个英雄,在二十世纪的中国,当时的社会局势动荡,可福贵的一直坚信活着、乐观的活着,这就是活着的意义。

《活着》告诉人们的就是福贵的那种精神吧。《活着》给我最大的感受是:坚强的活下去吧,并且乐观的活着,快乐的活着,没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只要快乐的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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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玄幻小说排行榜

全文共 1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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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如果说女生喜欢言情的缠绵悱恻,那么男生一定更爱玄幻的惊心动魄,玄幻小说思想内容往往幽深玄妙、奇伟瑰丽。不受科学与人文的限制,也不受时空的限制,励志,热血,任凭作者想像力自由发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玄幻小说排行榜,欢迎大家参考!

1、完美世界

《完美世界》为《遮天》前传,是著名作家辰东的第五部小说,首发于起点中文网,也是结婚后的第一部东方玄幻作品。一粒尘可填海,一根草斩尽日月星辰,弹指间天翻地覆。群雄并起,万族林立,诸圣争霸,乱天动地。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一个少年从大荒中走出,一切从这里开始。

2、大主宰

大千世界,位面交汇,万族林立,群雄荟萃,一位位来自下位面的天之至尊,在这无尽世界,演绎着令人向往的传奇,追求着那主宰之路。  无尽火域,炎帝执掌,万火焚苍穹。  武境之内,武祖之威,震慑乾坤。  西天之殿,百战之皇,战威无可敌。  北荒之丘,万墓之地,不死之主镇天地。 种种纠葛,请看土豆最近力作《大主宰》~~~

3、天域苍穹

《天域苍穹》是腾讯文学白金作家风凌天下继《傲世九重天》之后又一力作,首发于创世中文网!

4、魔天记

一名在无数凶徒中长大的亡命少年,一个人与魔并立的时代,一个可以役使厉鬼、妖灵的大千世界……PS:这本书同样构思了不短的一段时间,虽然还未动笔开始写,但我相信也是十分精彩的一本小说,希望大家到时能够同样喜欢。

5、择天记

《择天记》是著名网文作家猫腻加盟腾讯文学后的首部作品,《择天记》讲述了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治病改命离开自己的师父,带着一纸婚约来到人世间,历经重重磨练,最终成长为逆天强者的故事。疑为架空隋唐历史。《择天记》于2014年5月28日正式在腾讯文学连载,一经推出便广受好评,蝉联人气榜冠军。

6、雪鹰领主

《 雪鹰领主》是 继《莽荒纪》《吞噬星空》《九鼎记》《盘龙》《星辰变》《寸芒》《星峰传说》后,我吃西红柿的第八本小说,有别于传统的东方和西方玄幻,是异世界题材的小说。 在帝国的安阳行省,有一个很小很不起眼的贵族领地,叫——雪鹰领! 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7、灵域

在浩瀚无际的灵域,有着无垠无限的海洋,有着许多大陆,有着各种各样的生灵种族,他们都在不断地突破自身,永恒追寻着天地间的终极玄妙。在这里,等级森严的武者势力,如蛛网般覆盖在世界上每一个偏僻角落!  在这里,低等级的青石级势力,只能靠依附着强大势力来生存,被肆意践踏着尊严。

8、武之巅峰

武之巅峰,是孤独,是寂寞,是漫漫求索,是高处不胜寒逆境中成长,绝地里求生,不屈不饶,才能堪破武之极道。凌霄阁试炼弟子兼扫地小厮杨开偶获一本无字黑书,从此踏上漫漫武道。感谢书友那不是爱、是依赖提供的打油诗一首:先天不足难修武,不屈之魂开黑书。金身岂可无傲骨,武道怎能有坦途。漫漫长路纵然苦,凌云壮志不屈服。荆棘遍布巅峰路,一将功成万骨枯。

9、永夜君王

《永夜君王》,是由网络超人气奇幻小说作家烟雨江南,于2014年3月1日在纵横中文网连载发行的玄幻小说,是一部值得一看的热血巨作!在纵横中文网,《永夜君王》备受欢迎,数月时间点击突破1000万,获得红票超过100万,曾登上纵横月票榜第一,并长期雄踞全站月票榜前三甲。作品在中国移动和阅读首发及火热连载中,短短数日点击破百万,成为中国移动阅读基地原创频道又一部引发网友追捧狂潮的玄幻巨作。2014年6月和阅读原创榜中榜上榜作品。

10、武道至尊

一息若存,希望不灭。 身怀神武血脉的王辰,肩负重担,带着家族的仇恨,带着梦想踏上武道。 杀仇人,寻武道,名动天下,带领着家族,带领着没落的宗派,他开始了他的征程,开始了迎接一个又一个的挑战。 问鼎之路,何其困难,无边杀戮,蔓延而来。 且看,他如何克服重重困难,神武血脉,君临天下!金刚之身,问鼎苍穹!仗剑四方,笑傲苍天,神挡杀神,佛阻灭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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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余罪小说的最终结局

全文共 10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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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该剧改编自常书欣的同名小说,讲述警校学生余罪因特殊选拔而进入生活与社会矛盾中,之后成为卧底遇到惊险事件的故事。以下是小编带来余罪小说的最终结局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两个月后………

国庆前夕,二队的集体宿舍多了几位不速之客,先是在晋南当派出所片警的郑忠亮匆匆来了,之后又有王林、熊剑飞,甚至已经成家的张猛、鼠标、余罪都住到了集体宿舍凑热闹,无他,李逸风和欧燕子;骆家龙和楚嫣然,两对新人要集体典礼了。

盛事啊,曾经班里同学来了一大半,二队成了接待处了,这天一大早,鼠标和余罪就出去了,作为东道主加伴郎,总务事情一概由两人负责,搬酒、定餐、布置婚庆现场,都落在两人肩上了。

房间里,昨夜的杯盘狼籍尚未收拾,一干人打着哈欠醒来,在这个仍然要出早操,排队列,早训的气氛里,郑忠亮已经完全不适应了,洗脸时候看到了,那拔了警校兄弟还像很多年前一样,让他好怀念……对了,也不一样,那位晕枪的周文涓,现在已经成指导员了,他怎么也不相信,晕枪的,居然使板砖敲倒一个持枪的歹徒。

环境使然,看不懂的东西越来越多了,这里刑警走路个个标挺,而且大部分腋下藏枪,像随时要准备抓捕一样,看人都审视的眼光,不熟的人他都不敢打招呼,这和地方派出所相差太大,比如他……肚子已经鼓了,那是吃的;腮帮子已经垂了,那是胖的,思想已经严重褪化了,就觉得这简直不是人呆的地方嘛。

早操完毕,那拔人围着周文涓,估计今天都要抽身去贺喜了,还有同学未动,李二冬、孙羿几人先回了宿舍,然后看到了郑忠亮傻的瞅训练场,李二冬笑道问着:“大仙,没见过这架势吧?到这儿才知道什么是警察。”

“瞧瞧,都胖成这样了。”熊剑飞摸摸他。

“大仙,卜一课呗,这本事没放下吧?”孙羿逗着他。

“不掐算也知道你们几个还是光棍着呢,好意思笑话我?”郑忠亮笑道,他一捋袖子指指:“来来,多年不见,再给你卜一课,问婚姻、还是卜前程?”

“给我卜卜前程咋样?看能提拔个小队长不?”李二冬凑上来了。

郑忠亮作势一掐算,然后摸摸李二冬的瘦脸、万分不中意地道:“高颧尖腭、黑不拉叽成这样,明显苦逼之相,提个屁啊。”

李二冬笑了,一笑指着郑忠亮对众人道着:“这充分证明,郑大仙还像以前一样坑蒙拐骗,根本不会卜卦。”

众人一笑,把郑忠亮笑懵了,他追问着才知道,李二冬的组织谈话已经过了,就要到刑警队任职,正是队长,气得他直拍大腿喊着,不能这样好不好,多年不联系,捉弄人是不是?信不信我再卜一课,把你全卜成光棍。

这恶毒的,有人踢、有人踹、有人提着裤带,直接把他扔床上了,多年没见,兄弟们真和他亲热亲热。嘻笑打闹着,说不完的话,什么鼠标同志,有可能到鼓楼分局任政委;什么余罪同志,要接任总队特勤处。还有很多很多同志,已经是今非昔比了。

不过不经意说到解冰时,气氛一下子凝固了,郑忠亮直扇自己嘴巴,对兄弟们说着:“对不起啊……骚蕊,骚蕊,尽管当年我很羡慕嫉妒恨他,但不得不说,他确实很优秀,不管过去,还是现在。”

“那当然。”李二冬道。

“人咋样了?”郑忠亮问。

“你算算呗。”李二冬翻着白眼道。

他再问,没人搭理他,气得他竖了一圈中指。

打闹间,脆生生的声音响起来了,有人在楼下喊着:“二冬、孙羿,都下来……看谁来了。”

是周文涓的声音,少见这么兴奋,众人窗户上一排脑袋,哦哟妈哟,来了个抱着娃的,那不是当年的刀子嘴,老和兄弟吵架的易敏么。旁边那位高挑个的,肯定是叶巧玲了。

“哇塞,这个我可没掐算到啊。”郑忠亮惊讶得,众人嘻哈奔下来,不管当年怎么唇枪舌战,此时相见却是如此地亲切,特别对易敏怀里,吮着手指的小娃娃兴趣大增。

“哟,带把的,行啊易敏,当年怎么没看出来?”孙羿道。

“看出来也没你的事。”熊剑飞道,惹得众人一阵好笑。

“我那时候和易敏前后座,你看小孩多像我。”李二冬逗着孩子。

“少来了,像我………”

“呸,像我……”

“来来,让我摸摸骨,算算前程……”

一群大老爷们,愣是把孩子吓哭了,易敏斥着同学们,哄着孩子,众人又逗上叶巧铃了,关键一句是:铃,成家没?兄弟们都还光棍着呢啊,你要不凑合挑个得了。

还是易敏脸皮厚,孩子哄不住,一捋上衣,那娃吧唧吧唧吮着,一下子止住哭,这豪放的,把众刑警惊住了,齐齐地看着易敏犯愣,易敏笑着刺激嚷着:哟,要不你们也来一口?

哦哟,众人绝倒,李二冬感慨着,这人都肿么啦,当年那清纯妹子涅?怎么都成这样啦!?

不过还好,时间虽然过去了很久,可情谊尚在,不一会儿大巴来接人来了,林林总总,连同学带单位的,倒差不多拉了一车警察………

………………………………

………………………………

这一天是注定相见,似乎也是注定离别的日子。

马秋林踱步进了航站楼,身侧默默地跟着楚慧婕,像他女儿,恬静间带着几分涩意,似乎有点不高兴,饶有马老一辈子揣摩嫌疑人的心思,也摸不透小儿女的想法啊。这姑娘自从黄三去世,像完完全全地变了一个人,或者这个样子才是本性使然!?

“高兴点,这次学习机会来之不易啊。”马秋林轻声道。

“嗯。”楚慧婕默默应了声。

“特种教育在咱们省算是空白领域,你有先天优势,相信将来在这个上面会有建树的。”马秋林又道,聋哑学校公派教师赴京学习,两年培训时间,别人趋之若骛的机会,好像并没有让楚慧婕高兴起来,她不时地朝后看,当看到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时,回头满脸失望。

马秋林知道她在等谁,可那位偏偏来不了,对两人之间那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老马实在理解不了,他笑了笑道着:“余罪今天真来不了,两位同事结婚。”

“我知道了。”楚慧婕黯黯地道。

“呵呵,在首都要遇到合适的,就谈上一个啊,你也老大不小了,这事马叔真帮不上你啊。”马秋林笑着道,停下脚步了,楚慧婕笑了笑,没吱声,告别时,老马这慢性子才掏出一个小方盒子来递给她,楚慧婕不解时,马老笑着道:“他托我送给你的。”

楚慧婕讶然间开始拆了,两人很熟稔得,好像不至于还托人送礼物,拆开了,一个漂亮的水晶球,里面镶钳着一事玩耍的场景,六个人,一老五少,老人的肩上骑了一个,背后跟了五个,楚慧婕莫名地笑了,好幸福而恬静地笑。

“这里面有密码?”马秋林疑惑地问:“我怎么没看懂啊。”

“这是我爸领着我的四个孩子,多了一个。他告诉我,又多了一位哥哥。”楚慧婕笑着,小心翼翼地把礼物装好,郑重地抱在怀里,告辞着,走向安检,那是一个好欣慰的礼物。

马秋林明白了,这是余罪给予这段遗憾最好的注释,他和楚慧婕挥手再见着,心里在想着,遗憾,又何尝不是一种美呢!?

心情颇好的离开航站楼,出了自动门厅时,一辆普通的民用轿车已经刹停在他身边,驾车的,居然是许平秋,马秋林上车坐定,老许好奇地问着:“师傅,这就是黄三那闺女?”

“对,现在已经是特种教师了,去首都学习。”马秋林得意地道。车启动时,马秋林奇怪地问着:“我说,许局长,您这纾尊降贵的亲自驾车,这是……”

“现在中央三令五申的,我敢开公车出来招摇么?再说我已经打了离退报告了,就等着光荣退休呢。”许平秋笑着道。

“你今年……你不和少峰同届么?”马秋林脱口而出。

两人都喀噔了一下,许平秋道着:“他比我小多了,我是知青下乡劳动了几年才上的工农兵大学,比邵兵山、少峰都大……哎,我们那一届,没留下几个啊……”

“年龄到了?”马秋林问,许平秋的黑脸,显恶,不显老。

“年底就够一届了……老伴这次逼着我去体检,哮喘、脂肪肝、高血压、心机还有点紊乱、您上回就说我脑袋锈了,我真不是脑袋锈了,是整个人都快锈了。”许平秋笑道。

马秋林看看这位比他入行晚的弟子,指摘道:“你这是激流勇退,知道自己再无法站到比现在更高的峰顶了,所以以退为进。”

“进?可能么?”许平秋笑了,他笑着自嘲道着:“这么大个窝案,怎么可能还提拔窝案发生地的公安领导?那怕是清者自清。能全身而退,没有被捎带进去,我已经很知足喽。”

听到此处,马秋林向他竖了一个大拇指赞道:没锈钝,还明白着呢。少峰是真糊涂。

说起这茬,许平秋却是揣摩到了马秋林的胸襟,即便被打压过,现在似乎并没有什么恨意,多得只是浓浓的同情,不独是他,老校长王岚因为这事已经中风不起了,人间的悲欢离合,莫过于追求了一辈子的事,最终却是亲人的背叛。

许平秋有点唏嘘地讲着案情,王少峰因为收受贿赂等严重违纪行为已经被省常委批准双X,正式逮捕,而据他的交待,仅仅是因为想抱上那位大老虎的粗腿,而给戈战旗行了多次方便,却不料自己也随着星海这艘大船淹没了,因为非法集资以及牵扯出来的旧案影响,五原的官场自上而下来了一次大动荡,网媒曾经用一个“省委常委还剩几位?”做标题,真实的情况是,还剩下一个。此事的直接后果是,破天荒地出现从部里空降厅局级干部的事。

“激流勇退,独善其身未必不是个很好的选择。”马秋林笑着安慰问。

“也是,此役过后,五原盘踞的官商黑恶去了个七七八八,王少峰被抓、市委领导正副职齐齐双X,五原市各街道都有放鞭炮的,还有人大喊解放了……呵呵……这官不聊生的时代快到了,再不退下来,像我这号路子野、文化低的干部,没准那天也要落马。”许平秋自嘲地道着,如是坦然,反而心胸跟着宽广了许多。

“小余呢?”马秋林突然问。

“他没事,他的野心不大,而且,不管那一任局长,谁舍得把这些办事的给砍喽。他可是在部里挂上号的。”许平秋道。

“也好,你要真想退啊,来跟我做个伴怎么样,我正在筹备一个互助基金,将来咱们伤残警员以及生活困难的警察家属,可以从基金里得到一部分补贴……警察这个队伍强大,可个体的警察,不比普通人强多少啊。”马秋林道。

“好事啊,这个事应该办办……不过师傅啊,基金来源呢?难道让在职警员,从那点可怜的工资里抠出点来,那不行啊,单位强制捐个款,一片骂声,现在的经费管理,招待费早全部砍了。”许平秋道,先想到难题了。

“呵呵……我已经蓦捐到二百万了。”马秋林笑道。

这消息吓得许平秋油门趔趄了一下,他嘎声刹车停到路边,疑惑地看着马秋林,不像开玩笑,然后他狐疑地想着道:“我怎么觉得这钱有问题啊,谁脑袋就驴踢了,也不会做这种慈善啊!?”

“还真有脑袋被骗踢了,一直在做,已经解决了不少警员家属的就业问题。”马秋林道。

“我好像明白了……又是余罪搞的?”许平秋道,他知道,余罪骨子里还是奸商,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机会。而且他从乡警出身后,一直就有粮油的生意。

“没错,你知道是他搞的,但你不知道他是怎么搞的……因为他的层次已经超越你我了,别瞪眼,别看你个厅局级干部,还真赶不上他。”马秋林道,好赞的口吻。

“呵呵,本来就是他成就了我,而不是我成就了他,好事,看来退休后有地方混了。”

许平秋讪讪一句,重新启动,他一时间还真想不通,这事情是怎么办的,不过他知道,余罪肯定已经办出个样子了………

……………………………………

……………………………………

贤德的余处此时在干嘛呢?

他居中指挥着,乐队刚到,鼠标忙着招待、气拱门还在充气,豆晓波正忙着扯彩带,欢迎的鞭炮是不能放滴,准备用大喇叭冒充,杜雷开着厢货正发电机线,各队组织的井井有条。

时间差不多了,按五原当地的习俗,迎亲的队伍会在午时以前出发,接到这儿典礼,差不多就到出发时候了,几辆车鱼贯而来的时候,李逸风,骆家龙从车里跳出来,兴奋地大喊着:“嗨……接媳妇喽!”

我去,我去……

我上这辆,你上那辆……

豆晓波扔下手头的活,钻进车里了,至于和李逸风也熟悉的鼠标,就成香饽饽了,两人都拽标哥,还是李逸风抢走了,婚车是清一水奥迪,这次蔺晨新可是帮到忙了,两个车队十辆,他自己不知道那儿请了辆开天窗的路虎,驾着摄像机得瑟呢。

车队方走,终于能歇口气了,余罪刚坐下,电话就来了,一看是蔺晨新,一接居然说接到了点礼物,放在1120房间了,是给两位新人的,余罪一想就知道,应该是汪慎修的礼物,他可能不好意思来了。

收起手机匆匆上楼,两家典礼的今天包了酒店几乎一半的房间,匆匆赶到1120时,才省得自己没房卡,尝试地敲了敲门,片刻门开,惊得余罪啊声差点惊呼出来,差点掉头就跑,然后被屋里的女人,一把揪进房间了。

是栗雅芳,她似笑而笑地看着余罪,媚眼如丝、笑厣如花,像捉到贼一样,得意地看着他。

“妈的,蔺晨新这货,居然串通了骗我。”余罪暗骂了句,一直以来他总是有意识地躲着这位旧情人,推了好几次邀约,而栗雅芳从来没有要挟过什么,越是这样,越让他有一种难堪的感觉,像欠下了莫大的债一般。

“我又没死乞白咧嫁给你,你躲我干什么?”栗雅芳笑着问。

“这个……”余罪显得难为了,不好意思地道:“这个……非要回答啊?”

“怕老婆。呵呵。”栗雅芳笑了,附耳轻声道:“你就没向你老婆坦白,结婚后还和我,那个那个了很多次。”

余罪心一抽,难堪地看着栗雅芳,栗雅芳谑笑着瞅着他,抬腿一踢门,锁上了,她轻轻伸着舌头,舔了舔润泽的红唇,轻轻地解开了胸前的两个扣子,隐约可见的深v,余罪贪婪地一眼,猛地收敛形色时,栗雅芳噗声笑了,小声告诉他:“婚车就快回来了,时间不多哦,不过冲个澡好像够了。”

她笑吟吟地褪下了外衣,肤白赛雪、胸傲如峰、慢慢的转身,眼神暧昧地进了卫生间,回头嫣然一笑,脆声提醒着余罪:“不许胡来哦,你可是有老婆的人了。”

眼光留恋,语气幽怨、莲步轻移、轻瞬不见,余罪徒然间,被撩得邪火顿起。

还真是冲澡嗳,哗哗水声响起,玻璃隔间里,能隐约看到雪白的人影,余罪在门缝里偷窥着,使劲咬着食指,在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贱,还是别犯贱…………

…………………………………

…………………………………

结果不得而知,不过过了半个多小时才见得余罪悠悠然地从房间里出来,神情萎靡却窃喜,步履从容却虚浮,他进电梯的时候,栗雅芳已经追出来了,追到同乘电梯里,笑吟吟地看着他。

“你非要看到我脸上的惭愧表情啊?”余罪羞赧地道。

“你确实应该惭愧啊,比原来差多了。”栗雅芳笑着调戏了一句,这一点却是有点伤到自尊了,余罪瞥瞥眼,噎住了。

栗雅芳却是身子又呶呶余罪,婉转道:“不过还是挺有激情的哦,我发现还是喜欢你多一点。”

“咱…咱们以后不能这样了啊。”余罪又一次赌咒发誓,还是别再见面,相见肯定犯贱。

“我都提醒你,你是有老婆的人了,赖我啊。”栗雅芳嗤鼻不屑道,叮声电梯到时,她出了电梯,等在梯口,要挽余罪的胳膊,吓得余罪缩头缩脚,赶紧溜了,逗得栗雅芳又是一阵好笑。

这个一直做贼心虚,心虚却一直作贼的小男人,为什么看着就这么可爱呢?

她和女宾到了一起,看到了余罪躲着她溜到门厅之外,她心里如是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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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车一到,热闹再起,特别是数年未见的同学,玩起来不像样子了,这场合闹得**那是一个接一个来。

李逸风小嘴甜,哥哥叫个不停亲切也不行啊,结婚这天不治你怎么对得起兄弟你呀。李二冬出馊招了,附耳给大伙一讲,来,上生理课。啥生理课呢,有人拿根火腿肠别在李逸风腰上,有人拽着欧燕子讲规则,只许嘬啊,敢咬断了给你整根更粗的。

这众目睽睽的,李逸风也不好意思了,众人恐吓着:不同意啊,想嘬你身上那根?

围观哄笑一片,羞答答的欧燕子含上时,嗷声四起,卡卡嚓嚓都是手机拍照的声音。

骆家龙这边,鼠标维持的现场相当好,大腹便便给大伙讲着,咱们都是文化人啊,得用点文明方式啊,简单来个吃喜糖啊。有人给他拿喜糖,他一剥给骆家龙塞嘴里,规则就是嘴传嘴,传到新娘嘴里,新娘娇羞不胜的含走。

看看,这多文明,第二粒给他绑在线上,孙羿骑在标哥膀上,逗了好大一位,才让骆家龙咬住了,第三粒众人开始使坏了,叶巧铃挤到新娘身边,冷不丁这粒塞进新娘的胸前,新娘被规则约束,想找出来,早被女宾拽住双手了,这边的起哄着,把骆家龙推上来,在娘子胸前,拱啊…拱啊…拱得新娘脸红耳赤地说着:“笨死你啊,下面点。”

鼠标在背后踹着催着:“听见没,嫌你笨呢……不行我们上啊。”

哄笑又起,在这样的场合,任何一句都能成为笑话的起源,双方老人却是笑吟吟地看着,偶而会急步迎接儿女单位来的便装领导。

闹了一个小时,终于精疲力尽进门,散喜糖、拍照、开宴、又来一个婚庆正宴,请到的主婚居然是许平秋,老许在会场又来领导讲话了,竖着三根指头,我今天强调三点啊,三点必须不折不扣完成。这三点就是,婚后给老婆上交工资奖金,一分不少;老婆要发牢骚训话,一字不漏;老婆交待要完成的家务,等同于工作任务,一丝不苟,能办到吗?

气氛颇是轻松,难得地见到许平秋这么和霭的表情,余罪嗅到了一丝不寻常的味道。

不过容不得他细想,敬酒、点烟,两对新人挨着桌来了,亲戚还好说,一到同学同事桌边,又是起哄逗闹,行程相当慢,一个小时都没走完大厅。

热闹中,肖梦琪和女宾们饭桌上,不时的注视着余罪的方向,可能有所不同的是,余罪比前几次收敛多了,也稳重多了,席间她看到余罪接了个电话,悄悄离席时,她鬼使神差的放下筷勺,追着出去了。

出了走廊,出了门厅,余罪喝得估计有点高了,在四下找车,肖梦琪背后一拍,一指自己驾的车,余罪道着:“走,帮我办点事,火车站。”

“接人?”肖梦琪边走边随口问。

“不,送人。”余罪道。

应该是私事,肖梦琪倒不问了,上了车,出了酒店,余罪半躺在椅子上小眯,肖梦琪边开车边道着:“我你说件事……”

“我知道。”余罪道。

“你知道?”肖梦琪道。

“不还是那案情的事,我说有些事,别揪着问那么清好不好?糊里糊涂过去不就得了。”余罪道。

似乎想岔了,这也是肖梦琪数次询问过余罪的事,集资诈骗案已经水落石出,但诸多疑点仍然没有得到解释,当然,不是嫌疑人,也不是案情。而是余罪。

比如,怎么在第一时间盯上戈战旗,这个时间很早,案发前一个月特勤就建立监视,特勤的监视,要比普通刑警更隐敝,这种事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老任那一关就过不了。比如,马钢炉出逃,追捕小组直接得到了确切的定位信息,这个信息,肖梦琪知道,就在余罪身上,但在案卷的叙述时,全部省略了。

“那事我可能知道了。”肖梦琪道。

“你知道什么了?”余罪问。

“在嫌疑人中消失的名字,就是秘密。所以,这个秘密是:卞双林。”肖梦琪道。

“呵呵……没错。”余罪道。

“你是怎么收买他的?这种事稍有差池,可是要命的事啊。”肖梦琪道,最终险险逃生,卞双林就杳无音信了,所有的案卷在整理完毕后,都没有见到这个名字,她知道应该是早有安排了。

“说出来就不值钱了,其实很简单,在我们找他帮忙的时候,那时候监狱管理的局就已经去过人了,多方想办法要给他减刑,最可恶的是,在王少峰的授意下,孙迎庆还扮成监狱管理的局人员和他见过面……他那时候已经感觉到危险,所以他要找一条退路,最终,退路选在我这儿。”余罪道。

“他怎么可能相信你?”肖梦琪不解地问。

余罪笑了笑,视线中回忆着这样一个场景,老卞眼泪汪汪看着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而女儿,却狠狠地把他的礼物扔了好远,很庆幸,他帮着老卞检回来了。

“不是可能,是他一直就相信,我是一位秉公执法的人民警察。”余罪得瑟道。

“把你拽的……不过也有资本拽啊,所以你一直就知道,戈战旗在密谋诈骗,一直知道是马钢炉背后支持,而且甚至在他们逃到南方,老卞也想办法给了你准确的定位?”肖梦琪道。

“差不多,毕福生告诉我,这事是马钢炉操作的,陈瑞详也是个无赖,他欠了马钢炉四百多万的高利X……卞双林在本案中的角色是,他们借用了老卞的名声,以及他和星海的旧怨,甚至于他出狱遭到袭击,都有可能成为把火烧向宋军的理由,但意外的是,老卞居然脱身了,不过脱身让对方更警惕,他一直被软禁着,还被逼着在适当的时候和宋星月联系,挠乱她的思路………可能唯一的意外是,咱们省任职的那位大老虎在部里落马,让他们选择立即结束,仓促出逃,如果事情再推后一点,他们可能拿走的资金要更多。”余罪道。

“这人也不简单啊,居然在何占山手下死里逃生了。”肖梦琪赞道。

“这就是骗子的高明之处了,一直示敌以弱,都以为他就靠嘴吃饭,其实在监狱里呆十年,就是只兔子都会咬人了。”余罪道。

“那戈战旗还是过于自负,他估计和我一样,一直把卞双林当做过气的骗子,认为他根本不会懂现在的金融以及资金操作。”肖梦琪道。

“呵呵,他看错的可不止一点。”余罪道。

一笑间,肖梦琪知道余罪又在自得了,她笑着问着:“所以,你们俩联袂,一内一外,毫不声张,准备到最后一刻,给他致命一击?我说你怎么这么高明,处处料事先人一步了。”

“虚心使人进步啊,那些犯罪分子里头能人真不少。”余罪道。

“有条件的吧?他没有出现在任何案卷里,我有点奇怪,什么促使他这样做?”肖梦琪。

“本能嘛,他可不是坐以待毙的人,他不介意看着宋家倒台,但也不愿意赔上自己,只能找外援了。他摸准了我的心态,肯定会追着不放。”余罪道,欠欠身,笑着说着:“至于为什么吗?你很快就知道了。”

“哦……”肖梦琪一愣,瞥了余罪一眼,余罪又合上眼睛了。

很快证实这个想法了,在火车站的候车大厅,肖梦琪看到了卞双林,发染了,穿了一声休闲装,显得年轻多了,而且她发现了百思不得其解的动机。

在他的身边,坐着一对母女,都是见过的,那位等了十年的老婆,和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一下子,肖梦琪愣在当地了,这可能比案情还让她觉得不可思异。

余罪匆匆奔上去,和卞双林握了握手,和小米笑了笑,那姑娘偎依到母亲肩膀上了,两人借一步说话,余罪看看老卞,拱手抱拳:“谢谢……都没来得及谢你一句,真够险的。”

“一点都不,我从来没有信过谁,除了我老婆,你是第一个。”卞双林笑道。

“那我太荣幸了,我也很少相信嫌疑人,但你绝对算一个。”余罪道。

“能告诉我原因吗?”卞双林问。

“因为……”余罪笑了笑,看了看小米,卞双林的女儿,告诉他,原因在那儿,卞双林笑着问:“你怎么知道不是假的,我毕竟是个骗子。”

“亲情是最不值钱的,如果在乎这个,其他的就可以忽略了。”余罪道。

两人像惺惺相惜一样,余罪坦然,老卞显得有点难堪,他默默地掏着胸前藏着的东西,慢慢地递给余罪手上道着:“最后一件事了,帮我完成它。”

余罪看了眼,是宋星月的档案,他笑着问:“真的要走?”

“是啊,换一个地方重新开始,我在狱中呆了十年,发奋学习,其实动机是等着有朝一日出来,重新站在财富的顶峰,把所有坑过我的人踩在脚下……呵呵,学了一半我突然明悟了,活着意义有很多,财富、名利、权力这些东西,就像人身上的衣服,总有一天会脱到赤条条的时候,那时候还能剩下什么?你说得对,亲情不值钱,但却是最珍贵的,我最成功的地方不是做了多大的骗局,而是娶了一个不离不弃的糟糠之妻。”卞双林脸上,泛着幸福的笑容,回头看了眼那对母女。

“那恭喜你,如愿以偿了。”余罪道,这就是卞双林的唯一要求,他想回到正常的普通人的生活中。

“你也是,该说再见了,或者,以后别见了,我可不想再和警察打交道。”卞双林握着余罪的手,肖梦琪也伸手上来,和老卞握握,老卞甚至在转身走的时候,又回头提醒肖梦琪道:“我看得出,你们两人还没有任何进展啊,提醒您一句,千万别被他的外表迷惑,他才是最高明的骗子,连我都被他骗上路了。”

似乎在开余罪的玩笑,他说了句,转身,一手揽着老妻,一手提着行李,向检票处走去,不时地回头,向二位笑笑,谁可能想到,一例轰动全国的诈骗案,最关键的一个知情人,就这样默默无声地消失了。

“他判断错了。”余罪道。

“什么?”肖梦琪没明白。

“他说咱们没进展……其实有,亲过了。”余罪贱笑着,小声道。

“滚。”肖梦琪斥了句,不理他了。

两人出了车站,肖梦琪翻阅了几页档案,这个引起宋星月恐慌的东西,现在看起来是那么的微不足道,走着走着,余罪一把夺走了,走到垃圾桶跟前,掏着火机,直接点燃了,烧了一半,扔进垃圾里。

“你干什么?这得上交的。”肖梦琪要拦。

“交回去,又要有人被扒官衣了……都这么多年了,让它沉了吧。”余罪继续点着,肖梦琪怔了怔,再没有拦,眼看着一张一张笔录、案卷,在凫凫的清烟中,化为灰烬。

烧完了,余罪拍拍手,酒意盈然地道着:“这才是最后圆满了,哎对了,我今天发现老许好像有点不对劲?”

“什么不对劲?”肖梦琪道。

“好像很和霭,像真要退了,我一直以为,这事他还会提一提呢。”余罪道。

“你蠢啊,发生窝案的地方,怎么还可能再提拔身处其中的公安领导干部?能全身而退,没有被问责,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当然,你肯定会被提拔的,张勤、寥汉秋几位领导,齐齐给你申请个人一等功了。”肖梦琪道。

“本末倒置了啊,我已经习惯把功劳让给领导了。”余罪道。

“你是真傻还是装傻。”肖梦琪哭笑不得了,直斥着:“倒了这么多领导干部,这功劳谁敢拿呀?谁想当这个官场的公敌?”

是啊,这要被推前台,那果真公敌的节奏,余罪愣了愣,然后哈哈笑了,笑着道着:“他们这些贪赃枉法的,根本就是社会公害,我还真不介意当他们的公敌,吓死他们。”

“以后得注意言行了,千万别让人抓住你的把柄,有很多人会不介意致你于死地的。”肖梦琪上车前,如是提醒道。

“够胆他就来,我身后几千警察兄弟,怕个鸟。”余罪得意地坐在车上,根本不惧。

或许根本不需要畏惧,警察本身就是所有违法犯罪的公敌,肖梦琪似乎被他这股子豪气折服了,笑笑,竖竖大拇指,发动着车,却没有走,嗫喃地说了句:“其实我要告诉你的是另一件事。”

“我知道了,不就是去国际刑警联络处吗?寥处长找我谈过话,我没去。”余罪道。

这个机会,似乎是排在末位的拣着便宜了,肖梦琪笑着道着:“为什么梦寐以求的东西得到之后,却没值得高兴的感觉呢?我不止一次想往上走,到这个时候了,却发现很留恋这里。”

“精彩的永远是过程,而不是结果,就像我们俩,守望和暧昧才有感觉,真滚了床单,肯定发现结果不尽如人意。”余罪贱笑道。

“呸,你真恶心。”肖梦琪笑了,发动着车,顺便问着:“那我去了首都,你会去看我吗?”

“一定会抱着不纯的动机去。”余罪强调道。

“哈哈……我倒不怕你,就是有点怕你老婆啊,怎么办?”肖梦琪开着玩笑。

“不要提老婆好不好,一提老婆人家心虚。”

“哈哈……”

车且行且走,轻快地飞驰在通向城市的马路上,视线无比开阔,在前方的路延伸的尽头,城市的天空难得一个晴空朗朗,雾霾尽去。

一个月后,肖梦琪赴京任职,得偿夙愿。

年底,很不意外的是,许平秋光荣退休,这位铁腕治警、雷厉风行的公安领导在职时毁誉掺半,争议颇多,在他选择光荣退休后,自上而下,赞声一片。

退休后他很少露面,唯一的一次公开露面是在解冰和安嘉璐的婚礼上,曾经的警校校花,义无返顾地嫁给了初恋情人,而那位装了一条假肢的冰山骑士,仍然执著于他的警察梦想,婚后夫妻两人齐齐应聘到警校任职,就像一个轮回,他们携手回到了梦开始的地方。

余罪仍然在继续着他的争议,这个人似乎和那个职位也格格不入,放那儿都不合适,当个大队长重案队长,似乎有点大材小用。当个总队长似乎资历又显不足,当个分局长、副局长吧,以他的履历,领导又不敢用,可真要遇到棘手的案子,这个人又不得不用。

领导也有领导的解决方式,经过长达一年的组织考察,又经过数次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级别不对称,加个括弧说明:副处级。职衔不匹配,再加个括弧说明:代理,副主任主持工作。

最终破格提拔了有史以来一位最年轻的总队长:

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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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乌夜啼小说结局

全文共 2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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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焉安顿好周紫衣,出门来终于能喘上一口吸,像是同昨日的彻底作别,肩上重压的担子亦减轻不少。闲来到书房与春山吩咐公事,问起太子,“东宫那位,这一个月出了多少趟门?最远到何处?”

春山弯下腰答话,“禀义父,太子本月共去了三回,都是在南山行猎。”

“倒是不远…………”他皱眉,略略思量才说,“我记得早年间太子与景彦自汤泉山私自外出,去追一队蒙古细作?”

春山道:“可不是么,都出了关,险些就要杀到元军腹地。就为这个,国公府三少爷还挨了好一顿打。如今想起来,就跟在昨儿似的,人啊事啊都清清楚楚的。”

春山的话未说完,陆焉嘴角便突然间荡开了讳莫难测的笑,似感慨似肯定,低喃道:“太子生来好战,恐怕是耐不住了…………恨不能领军亲自杀出关外…………”

春山低头看脚尖,眼观鼻鼻观心,不敢多话。

“呵…………也是该他还债的时候了…………”话是冷的,冰渣子一样戳人心,把春山冻得一个激灵,脊梁骨发寒。本以为这一日问话就此揭过,谁知他换了面孔,带着一颗慈悲心与春山讲私事。

“你跟着我也该有十年了吧。”

春山愣了愣神,不知其为何意,只得照实说:“回义父,快十年了,只还差着月份。”

“想过再进一步没有?不必多想,今日既问出口便使要与你敞开说,听你一句真心话,往后我也好尽早安排。”他微微蹙起眉头,曲直轻敲桌面,等待春山深思熟虑之后的答案。

这世上除了景辞,他倒也是从没想过要正正经经对谁好,今日一眨眼来两回,自己先没能稳住,飘飘然要升仙做菩萨。

春山咬牙顶着压力,心底里明白这是给他个机会选路走,他这辈子从出生到净身入宫从没能做过自己的主,这一回也想着能过过好日子,思来想去,心一横,最终说:“小的没什么本事,都靠义父一路提拔才有今日,义父去哪儿小的就去哪儿,横竖跟着您,总不会错。”这孩子眼泪浅,分明已经是人人巴结的春山公公了,到陆焉跟前说的两句窝心话,还是照旧要哭,眼泪婆娑的不像个有官职有品级的大老爷。

“哭什么哭!”陆焉没那份耐性哄人,当即压低了声音吼他,吓得春山一瞬间收住泪,抽噎的气憋在胸口不敢出,到最后憋成个嗝儿打出来,绵长悠缓。

陆焉扶额,无奈道:“遇事就只知道哭,罢了罢了,留下你来恐怕也是给人当靶子,撑不过半个月就得去阎王爷那报到。跟着吧…………”

“那…………义父要去哪儿啊?难不成还有比京城更好的地方?不见得呀。”

“这也是你能问的?闭紧嘴,敢多说半个字,当即割了舌头喂狗!”陆焉抬眼,冷森森眼神能杀得死人。春山被吓破了胆哆哆嗦嗦说不完一句好话,陆焉摆摆手,“下去吧,也不知撞了什么邪,当初竟挑了你这么个没用的东西。”

春山跌跌撞撞走到门口,按说就该有多远滚多远了,谁知他不怕死,还敢来触霉头,扒着门探出个头来,小心翼翼打听,“义父…………那咱能把半夏姐姐带上嘛?”

“滚——”拿了笔管就砸,春山脑袋上挨了那么一下,赶紧灰溜溜跑开。

陆焉仍在犹豫,这一步棋是进是退,是坚守是放弃,都是折磨人的谜题,让人辗转反侧日难安。

但这厢他问过了春山,内堂中景辞也正巧拉着半夏说话,其实都是一个样,他以为自己不说,景辞便都蒙在鼓里,但她心里头敞亮,明白这京城是非之地再不能久留,她与他迟早要走,分别不过是江南与南洋之选。

从前守在一处的还有白苏桂心与忍冬,大家伙自小伴着一块长大,说起话来也热热闹闹,如今只剩半夏一个,可怜还丢了一只手,她自己仍是笑笑闹闹的性子,看起来似乎没变,但景辞心里知道,大劫大难过后,人生就此翻篇,不要说失去左手的半夏,就是她自己,也已经与往日不同了。

景辞手里拨弄着一只未完工的朱红剑穗,轻声细语地与半夏交心,先是闲聊一段生活琐事,渐渐就由她往正题上引,“不知是不是有了孩子的缘故,这段日子总是喜欢回忆小时候的事情,想来想去,还是没长大的时候最快活,那个时候吵吵闹闹的,大家伙都在…………倒不像现在,也□□静了些…………”

“您就甭瞎琢磨了,养好胎是正事儿,等小主子一落地,您还怕安静呀?只怕是吵得没个能消停的时候!”

景辞低头看了看还没外凸的肚子,长长吐出一口气来说:“还早着呢…………”

半夏道:“日子过起来就快了,一眨眼功夫,小主子就成了大人,奴婢呢…………也就老掉牙咯…………”

景辞道:“那时候你不也该是子孙满堂颐养天年了?”

半夏低头继续手上的活计,好半天才闷声咕哝一句,“奴婢不敢,奴婢这辈子都不嫁人了,就守着郡主,噢,错了,是夫人。”

“胡说!”景辞放下剑穗,专心同她说话,“你还能真的一辈子不嫁人不成?”

半夏一副破罐子破摔的赖皮样儿,小声嘀咕,“就奴婢现在这样子,哪还能想着嫁人呢,横竖就跟着郡主,您上哪儿奴婢上哪儿,可别想着甩开了奴婢一个人逍遥快活去。”

“我看你说话是越发的没大没小了,没了白苏在,你得意了不是…………”话说出口才知伤透,两个人对视一眼,又纷纷沉默下来,等自鸣钟滴答滴答数上许久,才听景辞长长叹一口气,缓缓说,“我也是,说话口没遮拦的。”

半夏道:“奴婢跟春山那小子打听过,派出去的人都好几拨了,还是没消息。”

景辞道:“有时候,没消息就是好消息。”

“郡主放心,白苏姐姐那样聪明伶俐的人,到了哪儿都能活得好。”半夏这姑娘虽然傻得厉害,但骨子里透着一股韧劲,认定了的人和事一辈子不改,莫名让人钦佩。

“终究是我对不住她,也对不住你…………”

半夏听了这话,反倒别扭起来,低着头不敢向前看,呐呐道:“郡主这是说的什么话,奴婢伺候郡主,本就是应当,哪来的这些话,听得人怪不好意思的。”

“我终究是亏欠你,如今这样光景,也不知该如何补偿才好。看陆焉…………我约莫着,不多久就要离京,届时又是漂泊无依的日子,你不若挑一处地方,我先安顿好了你再启程。”

她原想着尽其所能地照顾半夏,不成想话一出口,这姑娘扑通一声跪下,眼泪也涌出来落了满脸,哭着求她,“郡主千万别丢下奴婢,奴婢不怕吃苦,只怕一个人孤孤单单在这世上,再也没有个可亲的人………………”

景辞无奈,起身扶她起来,“傻姑娘,这是做什么…………唉…………我只怕你受苦,更怕牵连了你,我这就算是死,也不能安心…………”

“郡主这是怎么了?好好的怎么提这个,这可不吉利,呸呸呸,奴婢替您吐了它。”

门外,陆焉不知站了多久,等到屋内哭声渐渐停了,他才装作个平常模样推门进来。半夏见了他,还是跟老鼠见了猫似的害怕,行了礼便逃出去,一句话没说成。

他看着景辞微红的眼睛,叹一声将她抱起来放在膝头,过许久才说:“小满,你…………可曾想过要报仇?”

景辞静静看着他,不明所以。他握紧了她的手,呼吸着她颈间浅淡柔和的香,沉沉问:“你想杀了孙氏毁了国公府吗?你点头,她便活不过今夜。”

她想了许久,最终的答案全然出乎意料,或许甚至她自己也不能理解。“复仇仅仅是生者的*,我如今只想好好活着,更不愿意你的手因我而染血。”

他无言,她却说:“但我不想你因我而有任何顾忌,你让我等我便等,我等你,凤卿。”

“好姑娘…………”他一遍遍吻着她细致的眉眼,大约无法放过他生命力唯一一束光。

景辞说:“我不怕…………”

而他只剩叹息,“我怕…………”

那一夜,无风又无月,提督府突然间生起火光,景辞在迷糊间被人带上马车,趁着夜色出承安门一路南下,她靠在他怀里,前路茫茫却再没有什么比这一刻更安定,轻声问:“咱们这是去哪儿?”

他亲吻她眉心,拍着她的背说:“睡吧,醒来就是山南海北世外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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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余罪小说里安嘉璐结局

全文共 1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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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余罪》是爱奇艺、新丽传媒、天神娱乐联合出品的悬疑犯罪网剧,由张睿执导,沈嵘、张仕栋等担任编剧,张一山、常戎、吴优、张锦程等主演。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余罪小说安嘉璐结局,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余罪小说简介

《余罪》是网络原创文学作家常书欣所著的都市类小说,连载于创世中文网,小说已完结。小说主角,警校学生余罪从一场特殊的选拔开始,进入了生活和社会矛盾之中,成为一个卧底,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难以想象的痛苦生活的开始。

余罪小说里安嘉璐结局

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吊丝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延伸:余罪小说各个人物结局

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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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写小说啦初一作文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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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我手中的书,心想:要是我也能写一本小说就好了,不过,斜小说最重要的是坚持,我经常半途而废,写了小说也没什么用吧。想着,不禁叹了口气,“唉!”“想什么呢?”雨儿凑到我跟前问。“雨儿,我想写小说了,我看过的小说很多,我想写属于自已的小说,但我又怕我半途而废。”我把我心里所想的都说出来。“原来是这个啊!你想写小说的话我看好你哦!”雨儿为我加油鼓劲。我点点头。

回到家,打开手机,继续阅读未看完的书。看着看着,我想写小说的的决定越来越强了。再看看群里,分享小说的,讨论下一章小说怎么写的,我也很想加入,可我根本没写小说。记得班长说过,书旗小说里可以写小说的,看到下载的人很多,我决定了,以后就在那里写了,即使很忙,每天也要写一章。我想写小说的心情越来越强。看着下载,25%很慢,仿佛过了一个世纪才下载完。我点开书旗小说,用我的qq登陆,找了许久才找到写小说的在哪里。

内容我都想好了,只是没有写。我开始码子,我打字速度不快,过了一个小时左右我才打完,点发布的时候我特别紧张“会不会不通过?”我犹豫了一会儿才点。审核还需要时间的,我不知道审核的时间是多久,上网查了查,有说一天的,三天的。我都不知道该相信哪个才好。

趁还没有审核,我就去写作业了,写作业时,心不在焉,心里都想着小说。发呆了好久才回过神来。用了两个小时才完成作业。我迫不及待地点开书旗小说,看看我的小说通过没有。结果让我很兴奋,“通过了,通过了。”我欢呼起来。不过下一秒我就郁闷了,书的封面,简介还有男主角还没有想好,我绞尽脑汁,半天才想出那么一点。

希望大家多支持我写的小说《霸道公主的爱情》在书旗小说里看哦!写作之路会很艰辛,但我会努力的,争取让读者们满意。

[写小说啦初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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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琅琊榜小说梅长苏结局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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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琅琊榜》是首发在起点女生网上的一本架空权谋类小说,作者是海宴。小说营造了一个尔虞我诈的世界,通过主人公梅长苏的视角书写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权谋之斗。

梅长苏结局

梅长苏最终放弃了霓凰,梅长苏和霓凰原本自小就由婚约,而两人也有懵懵懂懂的感情,然而就在这些都还没开始的时候,因为陷害两人最终天各一方,而聂铎在梅长苏的授意之下,留在了霓凰身边帮助他,可是没想到霓凰却和聂铎日久生情,可以说三人之间的关系都让梅长苏很为难,也许至今梅长苏也无法看清,他的内心已经被仇恨所覆盖,而他也给不了霓凰想要的幸福,当初的感觉已经模糊不清,自己也分不清是亲情还是爱情,在这种情况下,梅长苏选择了放手,成全了他们。

琅琊榜小说结局比电视剧的更加的凄凉,梅长苏为什么放弃霓凰,也许只有他自己才清楚了,是因为没爱,还是因为爱更深,他都藏在了心中。

梅长苏简介

天下第一大帮江左盟宗主,虽病体单薄,但容颜灵秀,气质清雅,并且精通音律,才冠绝伦,为琅琊公子榜榜首。原本是不败威名的少年将军,后在赤焰冤案中身中剧毒,从此容颜大变,内息全摧,再无半点武力,后化名苏哲回到金陵帝都,成为靖王的谋臣。在他的幕后操控下,六部大都换主,天下局势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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