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小说作文(精选20篇)
《到灯塔去》小说以到灯塔去为贯穿全书的中心线索,写了拉姆齐一家人和几位客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一段生活经历。下面是开学吧为大家带来的小说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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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2作文
1000小说欢乐颂最后结局
全文共 852 字
+ 加入清单在小说中,五美的大姐安迪是一位白富美,在经历跟三个男人(谭宗明、奇点、包奕凡)的感情纠结后,终于找到自己的归属,那就是小包总——包奕凡!两人未婚先孕,因为安迪的家族有精神病基因,所以遭到了包妈妈的反对,但又因包爸爸在外风流,急于跟包妈妈离婚,借用安迪之手气死了包妈妈,安迪和小包总在经历一波折的考验后,最终走到了一起!
再来就是家庭负债累累的樊胜美,外表光鲜亮丽的樊美眉终于撕下了装扮,她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父亲卧病在床,母亲重男轻女,哥哥不争气且在外欠一身债,好在暗恋她许多年的王柏川愿意跟她一起承担。但在第二季中,王妈妈知道樊家的情况后,就用王柏川的手机约樊胜美出来,要她离开王柏川,两人在经历一番波折又复合,准备买房结婚时,樊胜美遭到哥哥起诉,上法庭打官司,王柏川为了避免房子被樊哥抢去,就没有在房产证上加樊胜美的名字,导致两人彻底分手。而樊胜美最后跟帮她打官司的律师好上了!
傻白甜邱莹莹,她的结局就比较幸福美满,是22楼五美中最早结婚的一个。她被曲筱绡无意说出不是处女,而她的男友应勤恰恰有处女情结,于是跟小蚯蚓分手,并很快和别人订婚!但未婚妻太过霸道,先后把应勤和邱莹莹打伤住院,这时应勤才知道心中所爱,克服处女情结,大胆跟邱莹莹求婚,两人走进幸福的婚姻殿堂!
在上一季中,早就找到感情归属的就是曲妖精,她对赵医生可谓是一见钟情,用上了死缠烂打的招数才把赵医生这个唐憎收入怀中,而在接下来的剧情中,曲家遭遇破产,曲筱绡没了财富的支柱,不能再任性,一贯骄傲惯的她也自卑的觉得配不上赵医生,可最终还是在一起了。
而乖乖女关雎尔(乔欣)在对赵医生一见钟情后,就想方设法的拆撒赵医生和曲筱绡,可以说是性格大转变,但她也遇到了自己真命天子——谢滨,一位警察。两人很快就在一起了,但是谢滨又不好的童年,为人阴沉,前女友曾为他自杀,而曲筱绡在知道关关和谢滨在一起后,就找人调查了他,但被谢滨侦查出来,误认调查他的是安迪,而曲筱绡却把事情赖到关关头上,说是她指使的,导致两人分手!五美中也只有关关的感情没得到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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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美国短篇小说《云中垦荒》
全文共 2682 字
+ 加入清单本文讲述了主人公的心理历程,家人,开垦,一些记忆淅沥沥。下面是美国短篇小说《云中垦荒》,欢迎阅读。
“这边走,杰斯。”父亲用手杖指着我们脚下的深谷说,“我想让你看样东西!”
“天这么热,你走这么长的路,身体吃得消吗?”咸咸的汗水弄疼了我的眼睛,我伸手擦去滑到脸上的汗水。
我真不想跟着他再走下去了。我刚刚从自己家中背了一篮子食物爬了半英里山路,到父亲家送给妈妈。我可是知道这天儿有多热,我也知道在过去的几个月中父亲找了八位医生,他们都告诫他不要走长路。
但是,我可阻止不了他,当他下定决心做某件事时,他就一定要做到。他可不在乎是炙热逼人的酷暑还是寒风凛冽的严冬。我们下了山,走在位于牧场和草场之间的小径上。
突然,他停下脚步,掏出一把小折刀,割了一把苜蓿草,把它举在阳光中。
“看这儿,杰斯!”他自夸地说,“你可曾见过长得这么好的苜蓿吗?”
“它的确是我见过的最好的牧草。”我说。
“当初我买这块地的时候,人们都说我疯了,”他又骄傲地说,“我花了三十年的工夫,才让这地长出这么好的草!”
站在这片位于两山之间的牧场上,看着茂盛的苜蓿,我回想起了父亲是怎样从大树上摘下叶子,把它们撒在地里,又用犁把叶子翻到土壤下面,让它们腐烂。当父亲买这块地的时候,地里只长着松树和荆棘,那些松树只长到齐腰高。由于土地贫瘠无法使它们长得更高,因此父亲砍倒松树,翻耕了地。他播了一遍覆盖作物,翻到土下以增进土壤肥力,然后他又播种了好多遍,几年以后,我们获得了玉米、土豆和小麦的丰收。
“可是,这并不是我想让你看的,杰斯。”父亲说,“跟我来,往前走。”
我跟着他穿过草场的门,走下山坡,沿着一条羊肠小道走进深深的山谷。
“我们要往哪儿去?”看见父亲要走上横跨小溪的独木桥时,我赶紧问他。
他笑了,用手指着一个树木葱郁的山尖,“那儿,那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
独木桥是父亲用砍倒的一棵白橡树,架在深深的溪水之上搭成的。我跟着他跨过小溪。
接着,我们走上了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穿行在高高的山胡桃树下。我小时候,常和父亲来这里捕捉松鼠,不过那已是将近三十年前的事了。那时,我经常走过这坎坷的山坡。我知道,在父亲修成这条小路之前,这儿从来没有过山路。这条小路棒极了,它静静地躺在高高的胡桃、山胡桃和橡树叶子的遮盖下,让我们看不到头顶上的蓝天。
走在我前面的这个小个子男人,曾经让我必须跑着才能跟上他,但是岁月不饶人,他现在走不快了。多年的劳累已经压弯了他的腰,他的呼吸再也不像过去那样自如了,走这段路时他已经停过两次,拄着手杖休息。
“我太喜欢这些大树了,杰斯。”父亲说,“还记得吗?我们常常到这儿来捉松鼠。呼吸着八月的晨风,让人感到多么惬意啊!十月即将到来,野兔长得肥肥的。深秋时节,山胡桃树的叶子也变黄了。秋风吹过,这些大叶子飒然而落,宛如金黄色的雨滴落在地上!噢,杰斯,那是多么美妙的日子呀!”
我问:“这就是你要我看的吗?”
“噢,不,不。”他边回答,边爬上一面陡然伸向蓝天的山坡,那山顶上松树长长的枝杈,看上去好像是正在伸出手指,轻轻地抚弄着一块白云。
“你为什么走这条这么陡的小道?”我问父亲,“为何不走旁边的那些路?”
离我们几码远的地方,有几条小路从这条主路分出去,绕着山坡,渐渐伸上山去。
“这些路,都通向同一个地方。”父亲答。
“那你为啥偏要走这条陡路?”
“我呆会儿会解释的。”他喘着气说。
他的话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想他是发现了一种新的野草,或是一种新的树。我记得有一次他在我们的林子中找到一棵咖啡树;据我所知,这棵树是我们这儿唯一的一棵咖啡树。
终于,我们到达了山顶。白云早已随风而去,只剩下那些松树,枝杈直指深不可测的蓝天。在山顶荒地的中心,我看到了一小块不足四分之三英亩的平整干净的垦地。
“现在,儿子,”父亲一边说,一边用手把围地篱笆上边的铁丝压下去,以便跨过篱笆,“这就是我要让你看的东!”
“这是谁干的?”我问,“是谁平整了土地又围了篱笆?”
“是我清理出这块地,也是我围上了篱笆!”
“可是,你干么做这些?”我问他,“看看山谷里,我们有的是肥沃的土地!”
“肥沃!”他笑了,他俯身用双手挖起满满一捧泥土。“儿子,这才是土地,这才是!”说着他低下头闻了一下泥土,“它好像是新鲜的空气,摸起来都让你感到兴奋!”
“可是,爸爸……”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父亲打断我的话,“你妈也想过同样的事情,她奇怪,我为什么要爬到这山顶来种马铃薯、甘薯和西红柿!可是,杰斯,”他用一种温柔的低声说,“任何东西种在像这块地一样的新土上,就会有更好的味道。等着吧,到我的西红柿熟了的时候,你会感到一生中都没尝过比这更甜的西红柿!”
“这的确是我见过的最平整而肥沃的一块土地!”我叫道,“可是,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你自己找这么多麻烦。这都是违背医生忠告的呀!”
“在我一生中不知有多少次,”父亲说,“医生告诉让我回到家中,尽我所能地和家人呆在一起。他们告诉我不要工作,什么事也不要干,只要快快乐乐地静心生活,享受我剩下的不多日子。但是,我却许多次地欺骗了死神!现在,我已经活过了《圣经》赐给一个人的天年。人生七十古来稀啊!”
他坐在一棵树桩上 , 擦去他那布满皱纹的脸上的汗珠。
“七十岁以后,你的日子就是向上帝借来的。然后,你就会回到你所了解和热爱的地方去。”他一边说一边示意让我跟着他来到空地边缘,并指着下面深深的山谷,看看这个斜坡。”
“在你母亲十九岁、我二十二岁的时候,我们一起开辟了这个山坡,种下了玉米、豆子和南瓜。”他的声音随着激动也提高了,“这就是我为什么常来这里的原因,来到这里,我犹如又回到了我们的青年时代。”
我望着脚下宽阔的山坡。就是在这块坡地上,父亲曾经给我做了一个小木犁,在我六岁的时候,他们把我带到这块地上来间苗。
现在再看这山坡,真不敢相信他们做了这一切,许多树已长到六十英尺高,野葡萄藤紧紧地缠树而生,一直攀到树顶。
“杰斯,”父亲接着说,“医生让我一动不动地坐着,悠闲地享清福,可是我做不到。我不能不干活,不能不闻这泥土,不能不抚摸它,而且,我得品尝长在这块土地里的甘薯、马铃薯和西红柿!”
我跟着他离开这块云中垦地,沿着一条新的小道,朝下面的深谷走去。
“可是,你为什么修了这么多小路通向山顶?”我问。
“啊,是这样,”他说,“去年早春,我不能爬上那条陡路,那时医生说我活不过一星期了,所以我弄了一条很容易上山的小路;后来,我的病情稍有好转,我就修建了一条稍微陡一点的小路;我的身体继续变好,于是我就又修了一条更陡的小道。这是证明我正在不断恢复健康的一个办法!”
我跟着他,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下了山,这条小路比我们上山时爬的路长三倍。
篇2:关于余罪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239 字
+ 加入清单余罪是最近很火的一部片子,这是根据同名小说改编,由童星张一山主演,深的90后00后小朋友们的喜欢。目前已经上映了余罪1和余罪2,余罪3还未上映。余罪结局如何?余罪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余罪小说女猪脚结局分别怎么样?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余罪小说结局是什么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余罪第二季结局预告三下手势是什么意思?余罪3第三季什么时候开拍播出 网络剧《余罪》自播出后,一直备受观众好评,张一山的演技简直逆天了,演技受网友好评,那么在看完《余罪》第二季结局后,很多网友表示看不懂结局余罪三下手势是什么意思,是救安嘉璐了还是去穿警服了?这结局是留下悬念暗示余罪有第三季吗?一起跟小编看看吧!
余罪第二季结尾那个手势的意思应该是以打手势的方法告诉那些警察事情,因为纸条写了只让他一个人去,那就不能和那些警察直接说,所以打手势告诉他们。 余罪第三季还没开拍,官方也为回应是否有第三部,但是张一山微博都确认有第三季。
余罪第三季安嘉璐被谁绑架了 第三季余罪会和林宇婧在一起吗
《余罪》第二季的结尾可以看到,傅国胜被抓了,余罪也从他的口中知道了沈嘉文的真实身份,于是余罪和林宇婧开着快艇,极力抓捕沈嘉文,当他们发现了沈嘉文的船时,林宇婧立马跳上渔船,和毒贩搏斗。在情急之下,沈嘉文拿出了自制的炸弹,想要和余罪谈条件,放了自己,她就放了林宇婧。
最后沈嘉文选择乘坐渔船离开,余罪只好紧追其后,两支船相撞爆炸,沈嘉文却再一次失踪了。在欢迎余罪归队的时候,所有人就等着余罪走过去,这时候有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划过,余罪收到了一张纸条和秘密信物,纸条上写着:安嘉璐和我在一起,想救她,自己一个人来。
因此,在第二季的大结局中,安嘉璐被沈嘉文绑架了,她不但没有死,还绑架了安嘉璐来威胁余罪,余罪选择去救安嘉璐,在结尾的时候打了一个手势,意思就是告诉那些警察,他还不能归队。这次的网络剧《余罪》的上线方式不是采用以往的季播模式。
因此,在第二季的大结局中,安嘉璐被沈嘉文绑架了,她不但没有死,还绑架了安嘉璐来威胁余罪,余罪选择去救安嘉璐,在结尾的时候打了一个手势,意思就是告诉那些警察,他还不能归队。这次的网络剧《余罪》的上线方式不是采用以往的季播模式。
余罪小说的结局:余罪和大胸姐在一起 当上警察 走上人生高峰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就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篇3:爱之链小说续写作文
全文共 582 字
+ 加入清单乔依醒来后发现耳边放着一个用报纸包着的包裹,打开一看,他愣住了。因为他根没想到会有那么多钱,乔依马上从床上爬起来向妻子问道:“我的床边哪里来那么多钱?”“是一位老妇人说在她困难的时候,有人帮助了她。所以现在她也想帮帮我们。”妻子回答道。乔依笑了笑,他似乎知道了什么一边向外跑一边说:“别人把爱传给了我,我也要把爱传递下去!”
乔依穿了一件毛衣,外面只套了一件破夹克在荒无人烟的雪地里缓缓的走着,忽然,他踢到了什么,那个东西一下子滚没了。乔依回头看了看,在一个死胡同里有位大爷正弯着腰,俯着头,拾起一个个金灿灿的小橘子。他抬起头对乔依笑了笑,那银
白色的头发上沾满了雪。乔依赶忙帮老大爷捡橘子,因为带着手套橘子会从手上滑下去,所以他再次摘下那破手套,两只手也再次冻得几乎没有知觉,清水鼻涕又一次流了下来。他们将橘子全部拾起来放到推车上去,老大爷抖了抖衣服上的雪水,又向乔依笑了笑,脸上的皱纹瞬间绽放开来。他又从推车上拿了几个橘子,递给乔依说:“我也没有什么东西来报答你,就只有这几个橘子,你拿回家吃吧……”乔依打断了他的话,说道:“大爷,我帮助您不是为了要你报答我,如果您遇上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就请给他一点帮助吧!”
后来卖橘子的大爷把爱传给了卖花的小姑娘,卖花的小姑娘又把爱传给了扫雪地的大妈,扫雪地的大妈把爱传给了卖海鲜的小伙子……就这样爱一直传递下去,永远没有尽头。
篇4:耽美小说排行前十名
全文共 1416 字
+ 加入清单导语:随着小说的发展,出现了很多新的名词,比如说耽美这一词。 “耽”,沉溺;入迷。耽玩/耽于幻想;“美”,则指美好的事物,这里特指美少年。耽美,即沉溺于美少年之恋。耽美最早是指一切以美为基准的事物,让人看了赏心悦目的。不过目前逐渐指向描写男男恋(BL~boys love)或者女女恋(GL~girls love)的小说或者动漫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耽美小说排行前十名,欢迎大家参考!
1.孤芳不自赏
孤芳不自赏,主要讲述了镇北王楚北捷与小敬安王的侍女白娉婷之间的爱情故事。中国网络人气最高的女作家之一风弄的作品,数年来积聚了无数读者好评,被评为“第一好看的帝后小说”。也是一部经典的男强女强古风小说。
2.天下
天下是梦溪石的一本耽美小说。创作于晋江文学网。天下中,本来赵肃的存在影响了大明的结局,却并没有天马行空的大改动。而故事在赵肃与万历修成正果,鸿鹄双飞之后画上句号,并没有展开写大明最终的结局如何如何,清军有没有入关之类。梦溪石的历史文兼具起点历史文的磅礴大气与晋江耽美文的温润细腻,让人欲罢不能。
3.暴君
暴君小说免费阅读,作者:风弄,古策,散发着邪魅光芒的黑夜帝王,是女人心中象征着狂野诱惑的黑马王子。但是,在孤傲冷漠的杜云轩眼里,古策只是一个——十足的暴君!猝不及防的相逢后,紧接着的,是邪恶的圈套、要挟、侵犯、恐吓、监视……
4.逆袭
逆袭小说百度云资源,作者:柴鸡蛋,这是一个穷diao丝逆袭成为高富帅并抢走前任女友的现任男友的故事,欢乐多多,精彩连连。
5.凤于九天
凤于九天是2004年威向文化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风弄。主要讲述了凤鸣在上学途中,为了救小孩而不幸身亡,但这位小孩的父亲是灵学者,为了答谢凤鸣所救小孩之恩,将凤鸣重拾新的生命,将他「穿越」到另一个时空,而凤鸣所转移的身分为西雷国的太子,不过这位太子的地位似乎并不是凤鸣所想象的崇高,与摄政王容恬有不寻常的关系,容恬也发觉太子的内在并不是之前的太子,加上凤鸣时常脱口而出的不可思议的观点,进而对凤鸣产生兴趣。
6.重生之嫡女多谋
重生之嫡女多谋免费阅读全文,一杯毒酒强行灌下,韦墨琴死不瞑目。太师府中,董阡陌的眼睛突然睁开。她要拿回失去的一切,她要让董家大院从此家宅不宁,她要毁去毓王登基的每一分机会。月凉如沙,她就如同一个抓不到的虚无缥缈的影子,安静地在某处阴影下冷眼旁观,不动声色,那一双因仇恨燃烧的黑眸,像一盅没有解药的蛊。
7.少帅你老婆又跑了
少帅你老婆又跑了结局免费阅读,作者:明药,少帅说:“我家夫人是乡下女子,不懂时髦,你们不要欺负她!”那些被少帅夫人抢尽了风头的名媛贵妇们欲哭无泪:到底谁欺负谁啊?少帅又说:“我家夫人娴静温柔,什么中医、枪法,她都不会的!”那些被少帅夫人治好过的病患、被少帅夫人枪杀了的仇敌:少帅您是瞎了吗?
8.一见倾心
一见倾心小说怀榭执笔全文免费阅读,小说一见倾心是作者怀榭执笔最新原创作品,身为名门望族的他反对商业联姻,离家出走在某一古镇遇见那个一见倾心的她,也许这就是爱情吧——只一眼就决定终生!
9.落魄千金薛少认真疼
落魄千金薛少认真疼全文免费阅读,哥哥为了钱要将他嫁给一个傻子,为了逃避这场婚姻她决定一年内帮哥哥找到这笔钱作为收回婚约的条件,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她会怎样生活呢?
10.嚣张欧巴请淡定
唯爱豪门嚣张欧巴请淡定季雪免费阅读,季雪和杨天昊、温斌三人之间的感情纠葛会是怎样的结局呢?商场争斗、权衡利益之间她会如何选择呢?
篇5:浅谈小说语言鉴赏角度
全文共 1705 字
+ 加入清单小说采用的是叙述笔法,经典小说常常是刻画人微,含义隽永的。但是学生阅读的现状常常令人不够满意,他们多数被小说曲折的情节所吸引,而忽略了作品的艺术魅力。产生这种普遍现象的原因之一应该是学生还没有在阅读中形成一定的鉴赏思维,还找不到分析记叙性文字的切人点。此时,教师的引导就显得非常重要,教师在引导之外还应该适时总结,否则学生只是从一篇作品中得出了感受,换了其他文章,就又不知道该怎么展开思路了。如笔者教学鲁迅的《药》时被这几句话吸引住了:
1.(华老栓)仰起头两面一望,只见许多古怪的人,三三两两,鬼似的在那里徘徊;定睛再看,却也看不出什么别的奇怪。2.那三三两两的人,也忽然合作一堆,潮一般向前赶;将到丁字街口,使突然立位,簇成一个半圆。3.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
笔者认为这段话有很多词句值得分析,可以让人产生多重感受。但是,学生的回答却让人很失望。 课堂讨论只停留于对看客的分析而已,因为学生们曾于初中阶段学过鲁迅的《藤野先生》,对于看客的分析有如探囊取物。那么多精当的词语和那么精彩的比喻,学生居然视若无睹,这是令人心痛的。此时,笔者便给出了以下几点提示,结果学生在片刻谈论后果然得出了精彩的答案。
提示:此段描述的是老栓眼中的画面,所以它们首先反映了老栓特定情境下的心理状态;画中人的行为是在特定心理趋势下产生的,所以这些描写可以体现看客们的特点;对老栓和看客们的描写中寄寓的是作者的感受。
学生分析:
1.第一句中写到了看客们鬼似的在那里徘徊。华老栓得出这种印象,首先有他的心理原因:为了儿子的药而患得患失、疑神疑鬼;其次是因为环境的影响,这是天将明未明时分,周遭一片沉寂,丁字街又是犯人行刑之地,阴森的氛围容易让人产生鬼的联想。而这些鬼似的人,也就是看客们,在这本应是除了夜游的东西,一切都睡着的时刻,在这儿徘徊,让人充分感觉到他们的无聊和空虚;徘徊一词最为关键,它的意思是走来走去,在这里应是体现了看客们焦急的心态,他们想早点看到杀人的场面,这个动作可以和下面的 潮一般向前赶紧密相承。动作描写之外,鬼这个见不得天日的形象也意味着这些古怪的人心理的阴暗,字里行间都让人体会到作者对看客们的厌恶之情,讽刺之意。
2.第二句,一连串的动作描写中出现了忽然 突然两个同义词语,从中可以看出老栓的惊奇感。潮一般向前赶,一则显示人多,二则说明人物行动之迅速,三则表现出这一堆人行进的整齐以及目的的一致。一个赶字写出了人物心理的急迫,而这急迫却是为了赏鉴那杀人的表演。作者于此虽未明确表示态度,但所蕴涵的痛心却显而易见。而这句话中的动作描写又为下文的比喻作了铺垫。
3.第三句中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运用了比喻。脖子长的动物很多,鲁迅为什么唯独选了鸭作为喻体呢? 首先第二句中一群人赶着去看杀头,可以作为成语 趋之若鹜的一种画面式的解释;长脖子的动物中大概也只有“鹜” (野鸭)才会在汉语中带上贬义的色彩了。由看客的行动想到成语趋之若鹜是很自然的事,所以鲁迅接下来将看客们比做伸长脖子的鸭也是再恰当不过的了。这些看客的脖子被无形的手捏住了,这无形的手是剌激的杀人场面,也是人物愚昧的思想意识、麻木的精神状态……看到这些句子,读者可以联想到当时的老栓一颗心提在那里,都快窒息了;作为读者,又何尝没有这种感觉呢!从作者充满嘲讽的语气中,我们也可以体会出那种深切的悲哀:被捏住了脖子的鸭是待宰的、无力改变自己命运的,而这,却是中国无数百姓的生活现状。语句中的都与许多尤其让人觉得沉重,当愚昧成为一种集体无意识时,革命者的牺牲便注定成了表演。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深入阅读准确把握叙述性文字必须打开思维,多角度思考:首先要考虑发出行动的对象 (如看客)的特征与意义,其次要考虑暗写的对象行为观测者 (如老栓)的特征与意义,还要考虑作者的写作意图。而这些角度都必须以文中具有表现力的词句为依凭。
高明的鉴赏还得注意文句间的呼应与文气的连贯,而不应该将每个句子孤立起来鉴赏(比如文中徘徊赶之间的紧承性,以及它们对修辞运用的促成)。
篇6:《恶灵之门》小说和现实,真的分的清楚吗作文
全文共 1125 字
+ 加入清单恐怖小说家两年前开车意外撞死了一对路人母子,妻子张静茹替他顶罪,出于对妻子和那对意外身亡母子的愧疚,他的情绪出现失控,把自己封锁起来,得了自闭症,还出现了幻觉。
从那以后,他忘记以前关于自己的一切,也忘记了替他顶罪的张静茹。
为了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他把那对意外身亡的母子写进了他的小说,“包装”成他的老婆和孩子。而他妻子坐牢出来之后再遇到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漂亮性感的新邻居。
多么讽刺!
随着“新邻居”介入他的生活,让他原本幸福的“一家三口”出现了裂缝。或许是因为曾经跟张静茹之间的爱,让沉浸了虚幻世界的泽田出现了动摇,他开始在小说里幻想这位性感的“新邻居”,感受她给自己带来的温暖与悸动。
张静茹的出现让他在现实与小说里挣扎。
他看到张静茹开车”撞死“了他的老婆和孩子,愤怒地想杀了她。在寻找张静茹的过程中,所有的真相逐渐被揭开。而他,也被迫走入这个陌生的现实世界。
结满蜘蛛网的破败房间,发霉的散落在地上的苹果,被虫子腐蚀过的泡面……他不敢相信,这就是他之前生活了两年的房子……
幻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清醒之后的泽田面对这个陌生而又的熟悉的现实世界,他适应不了,他始终过不了自己那关。
他不能原谅自己开车撞死了那对无辜的母子,也不能忘记虚幻里有老婆孩子的三口之家的幸福。即使张静茹已经很清楚地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但他还是愿意选择那个幻想出来的世界。
他又一次看到了他的老婆周丹和孩子小天......
周丹告诉泽田,只要没有张静茹,他们一家三口还可以回到原来的日子。到这一次,泽田已经彻底疯了。他逃避这个现实的世界,他想要回到以前的虚幻的世界,所以,他要杀了张静茹。
在摇曳的灯光下,他将张静茹绑在椅子上,目光凶狠。他拿出绳子,勒住张静茹的脖子。只有杀了这个女人,他才可以做回以前的那个泽田,那个好爸爸,好老公。
画面一转,他推开了奄奄一息的张静茹。在现实和虚幻之间,他选择了现实。
就像张静茹曾经问过他的,小说和家,你选哪一个。当时他的回答是,两个都选,他认为这两个并不冲突。然而,现实是,这两个,他只能选择一个。
出于对张静茹的爱,他没有杀她,而是选择自杀。他告诉她,如果自己不死,早晚会杀了她的。他把绳子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他欠那对母子的,打算用这样的方式还给他们。电影结尾是张静茹虚弱的声音——“你说过你爱我,我现在信了。“
由此可见,即使最后泽田想要摆脱那个虚幻的世界,但他那时已经陷得太深,回不来了。电影里他放过张静茹而选择自杀的画面,只不过是他幻想出来的(证据就是他当时看见了周丹和小天)。而最终,张静茹还是被他杀了。
至于泽田的结局,不知道,可能,一直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世界里。也可能,他在杀了张静茹之后,真的自杀了。
作者宇魂
篇7:2024骆驼祥子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58 字
+ 加入清单《骆驼祥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文学家老舍,小说主要写了一个叫祥子的人力车夫的悲惨故事。
祥子一开始年轻力壮,什么不良嗜好也没有,一心想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祥子省吃俭用三年才买上了一辆,他此后的生活越来越起劲。一次被大兵们抓去,车被抢走了,由于他的机灵,他逃出来还带了三个骆驼,卖了三十五元,使他有了重卖车的期望,但又被侦探敲诈了。他娶了虎妞,虎妞买了二强子的车给祥子,却又因生病花光了虎妞的积蓄,虎妞又因难产死了,祥子只好卖了车办丧事。小福子对祥子有情有义,为了父亲和弟弟,她去白房子,最终吊死。祥子经过这些挫折,最终完全堕落,心中的一切梦想的破灭。他吃喝嫖赌,还出卖朋友、撒谎骗钱,变成社会的行尸走肉。
从一个诚实、正直、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变成一个撒谎、懒惰的渣子,我感触很大,过去的老北京那些没权没势的穷苦车夫受尽压迫与欺辱,心中的期望一点点变成失望,最终变成绝望。
对于祥子,他一开始有着劳动人民的淳朴善良,像骆驼一样老实、吃苦耐劳。如此好的一个社会青年,若生于今日的社会,定会有所作为。
虽然祥子最终变得落魄、懒惰,但之前的一些品质值得我们今日的中学生学习,取他人之长,丰富我们的精神。祥子能忍、重情重义、老实、正直、友善、对目标不懈追求、有期望就有动力等众多优秀品质。
其实环境也会影响个人,艰苦的环境造就能吃苦耐劳的人们,和平富裕反而使有些人懒惰;过度的欺压和逼迫也会改变个人,正如祥子等许多车夫。所以,不能因为环境改变而改变自己的优秀品质,但遇到比自己更优秀的人,要学习他人的长处,使自己长处更长,短处不在使自己自卑。
篇8:叶笑的小说十二魂结局
全文共 762 字
+ 加入清单十二魂本就是十二个魂魄构成的世界,每个魂魄代表一个时辰。这些魂魄所存在的世界,所遇到的人都是按照现实世界来的,本来他们应该在这里安稳过日,但是墨染要破坏十二魂的世界,于是必须让这些魂魄伤心欲绝,想要拼命逃离这里,才能顺利收集十二魂。
在最终篇中,大家将会知道,原来十二魂世界的悲剧和因果,都是墨染一手安排。
萧颜为什么会穿越?墨染为什么让叶安去见宁惜时?谢长君作为贵族继承者为什么会去边塞青城,以至于遇到墨清颜,还教授她这么久?是谁让谢家家主找一个年纪轻轻的许长欢去接自己的继承人?……
原来这一切,其实都是墨染早就安排好的结果。相遇,相爱,可悲,都在墨染掌控之中。
而最终叶安和墨染带着其他十一魂走出了十二魂的世界,只留下谢子商一人在这个世界里,于是十二魂的世界继续存在,其他天命师的魂魄在那里继续保留,唯一的缺陷就是十二魂的世界永远只有谢子商那一个时辰。
离开十二魂的世界后,所有人都在自己体内苏醒,然后再见到十二魂世界中的男女主,各自有了各自的人生。
萧颜没有穿越,一直在皇宫长大,然后在宴会上见到谢欢,觉得很熟悉;
宁惜时没有毁容,在街上与男主再见,一瞥之间,便觉前世已经相识;
墨清颜不曾见过谢长君,一生留在青城,相夫教子,安稳成人。后来伴随夫君上京面圣与谢长君相见,谢长君看了许久,也只是问了句:“夫人,你我是否是在哪里见过?”;
谢彦没有在年少时与女主相见,但一直有一个执念,于是谢彦年近30时初次见到女主,便骑着马追过去,一直死缠烂打将女主娶回了家;
……
总之每个人有了每个人的归宿,平安幸福。而十二魂世界里发生的一切,也就是你们之前阅读的十个故事,其实从来不曾存在。
这算个HE结局,但是也算是一个BE的结局。
而叶安作为最后一个天命师,终于知道了对天命的敬畏,从此再也不逆天改命,而墨染就一直陪伴在她身边。
从此,此世再无天命师。
篇9:关于小说围城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01 字
+ 加入清单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x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x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x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x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这岂不悲哉?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方就绝对没有。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甚至最后娶了孙柔嘉了,还要计较计较她的姨妈给他工作,使他失尊严……
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躁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一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一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孰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篇10:经典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悟
全文共 824 字
+ 加入清单在《平凡的世界》中,路遥以史诗般的笔触描述了在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大背景下,黄土地上普通人的悲欢离合,读书笔记:《平凡的世界》读后感。作品问世即好评如潮,并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重新回想这部书所概括的时光,依然会发现从1978-1985年以来的岁月是那么令人神往。生活在那时的人们以劫后余生的喜悦憧憬未来,用感恩看待刚刚过去的恶梦…简单、纯粹,一切都笼上了理想的光环。没有咖啡馆没有浪漫的海滩风景,在那小小的西北黄原城里,在那无名花草盛开的小土坡上,依然能成长出传奇般的爱情。这爱情曾让十几年前的一代人为之动容。然而,在寒假里,我翻阅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时,一次又一次地被感动,读后感《读书笔记:《平凡的世界》读后感》。终于,我发现,它的一些感情已在不知不觉中潜入了我的心灵深处。
孙少平,一个普通的农家子弟,之前的理想也不过是想跳出农村,去寻找一个新的世界,用当时的话来讲,便是做个城里人。关于城乡这种区别,如今的人看来可能有些可笑,但在那年那月,却是很难迈过的门槛。尽管不算伟大,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轻视孙少平的理想。凡是能够坚定不移地追求自己理想的人,总是叫人尊敬的。更何况,在寻找的过程中,已不仅仅是对理想简单追求。确切地讲,他寻找的是一个真正的生活,寻找的是一个平凡人心中更高尚的灵魂。原来一个平凡的人也可以达到一种令人仰望的高度。
孙少安,一个也曾经是像他弟弟一样有很多梦想的人。但在艰难的生活中,他终于选择了扎根土地。他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对生活的执着和热情,并终于也得到了灵魂的满足。两兄弟,两种不同的人生,却是同一精神。
田小霞的出现,给了少平的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关于她的章节,我都会一遍又一遍的通读因为有他出现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有了她,我们的少平就算生活再苦也还是幸福的。而她的牺牲,却把那缕阳光多走了,少平的悲痛与彷徨让我再次潸然泪下,田小霞是少平的一个梦,破碎但深情、酣畅却桎跛的梦。她的牺牲,让我认识到这就是生活。
篇11:小说芙蓉锦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258 字
+ 加入清单芙蓉锦小说结局很悲、很虐心,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小说芙蓉锦结局是什么,欢迎查看。
秦府大公子被人暗杀,在车站被人连刺两刀,且刀上涂有剧毒,秦承煜虽不从军政,然而却是川清巡阅使秦鹤笙之长子,身份非同一般,一时之间舆论大哗,众说纷纭,有说扶桑人所为,又有人说是革命党所为,俞军参谋长高仲祺全力侦办此案,不久便有人告发凶手竟是天津驻楚州巡查长赵德劭,且在赵宅中搜寻出大量与革命党私下联系的信件凭证,赵德劭事发即饮弹自尽。
高仲祺连夜将案件报告送到了秦鹤笙的办公室,秦鹤笙面色惨白,手扶着桌面,将那些资料看完,末了全身颤抖,咬牙切齿地恨道:“全城搜索革命党,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个!”
窗外传来一阵阵风声,吹着园子里的花木簌簌作响,好似下了一阵急雨。
贺兰躺在床上,睁大一双空洞洞的眼睛望着天花板,手里紧紧攥着他为她买的那一盒胭脂,她好像是已经死了,周身没有一点活气,朱妈端着香米粥,哀求道:“小姐,你吃一点,你吃一点。”那盛着粥的小勺碰触到她的嘴唇,却说什么也喂不进去。
她干涸的眼底没有一滴泪,脸腮被高烧的温度烧得通红,卧室门外传来脚步声,正是段薇玉走进来,那一双眼睛也是哭得通红,望着朱妈道:“贺兰怎么样了?我来看看她。”
朱妈一望见段薇玉,便用袖子揩着止不住流下来的眼泪,“作孽哟,姑爷那样好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小姐都好几天没吃一口东西了,我真怕……”段薇玉走到贺兰身边,看到贺兰的情形,先忍不住落下两滴泪来,连着叫了数声,“贺兰,贺兰。”
贺兰将头转向一边,就是不应声,段薇玉便忍不住先掉了眼泪,用帕子捂着嘴哭起来了,谁料贺兰的眼珠忽然动了动,薇玉见贺兰有了反应,慌地道:“贺兰,你清醒过来了吗?我是你薇玉姐姐。”贺兰那干裂的嘴唇艰难地动了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支撑着从床上起来了,她这几天简直瘦脱了形,薇玉忙扶着她,她吃力地下了床,双手哆嗦着去开梳妆台上的小抽屉,朱妈忙道:“小姐,你要找什么?我给你找。”
贺兰拉开了梳妆台上第二个小抽屉,里面放着一把亮晶晶的钥匙,她把钥匙拿起来,牢牢地握在手心里,转身踉踉跄跄地往外走,朱妈拿着软缎拖鞋来给她换上,她整个人都木木怔怔的,薇玉一路扶着她,道:“贺兰,你要到哪里去?”
她只是不说话,一步一晃地下了楼梯,走到楼梯下的时候她已经是头晕眼花,一头就栽到了地毯上,那下坠之势突兀猛烈却悄无声息,犹如骤然猝死了一般,薇玉也跟着跪在了地毯上,吓得道:“快来人,快来人。”
丫头老妈子一拥而上,她却又睁开了眼睛,艰难沉重地呼吸着,那些人要把她抬到楼上去,她死抓着薇玉的衣角不放,那是最后的力气,“别拦着我。”她呢喃着,鼻子里的呼吸像是着了火一般,“别拦着我,我死不了。”
没有人能听明白她在说什么,薇玉甚至认为她是烧得糊涂了,指挥着下人要把她抬到床上去,她忽然怒起来,“别拦着我!”下人都被吓得往后退,只有朱妈和薇玉还围着她,贺兰眼珠通红干涩,好似燃烧的火炭,哑着声音道:“朱妈,安排一辆汽车,我要去华普敦66号。”
朱妈慌道:“小姐,你现在身体这样差,怎么能出去?”贺兰便更是发急,面孔都涨红了,急促地道:“怎么?连你都不帮我么?那我自己去。”她撑着一口气站起来,却还是控制不住地往前栽,但却被人一把扶住,那人说:“嫂子,我带你去。”
秦兆煜将贺兰搀扶起来,贺兰靠在他身上,轻飘飘的,他扶着她一步步朝外走,她似乎是有点知觉了,一点点腾挪着自己的步子,那脚慢慢地迈出了大门,刺眼的阳光从头顶上射下来。
秦兆煜道:“朱妈,打电话给门房,让他们准备汽车。”朱妈赶紧去打电话,薇玉跟着兆煜跑出来,帮着兆煜扶着贺兰,贺兰还穿着软缎拖鞋,那鞋虚虚地落在地上,掉了一只,她的样子简直犹如一缕脆弱的轻烟,兆煜稍微犹豫了一下,事急从权,他终于还是伸手将贺兰抱了起来,转头对薇玉道:“薇玉姐,拜托你一件事儿,母亲也还病着,你去照顾母亲,她不太喜欢看见我。”
薇玉叹了一口气,轻轻地点点头,秦兆煜便抱着贺兰朝着大门处快步走去,汽车已经停在外面了,秦兆煜把贺兰放到车座上,自己坐在倒座上,对司机道:“去华普敦66号。”那车开动起来,她虚弱到了极点,右手攥成了一个小拳头,脸色灰败,双目没有半点神采,坐都坐不住,只靠在车门上,那车身一晃,她的眼泪便一行一行地往下落。
那车行了好久,终于停下来,司机道:“二少爷,华普敦66号到了。”
失魂落魄的她却清楚地听到了那一声,无神的双目凝聚了一点光芒来,挣扎着想要起来,他扶了她一把,又把车门打开,她竟然自己下了车,秦兆煜跟在她后面,就见她摇摇晃晃地上了台阶,站在一扇大镂花铁门前,手里握着一把钥匙,想要把钥匙插在钥匙孔里,然而那手却抖得厉害,钥匙就是对不准钥匙口。
兆煜走过去,去拿她手中的钥匙想要帮她,她却忽然战栗了一下,转过头来望着他,那眼里充满了陌生的戒备,那神色简直就是恐惧,害怕他来抢她唯一的一把钥匙,兆煜忙收回了自己的手,表示自己什么也不会做,她慢慢地转过头去,但却依然头晕眼花,兆煜试探地把手伸过来,握住了她拿钥匙的手,将钥匙对准了钥匙孔,插进去,慢慢地一拧,“咔嚓”一声,门开了。
一间空荡荡的屋子,阳光从窗外射进来,可以看到轻巧的尘埃在那一线的光芒里飞舞着,屋子里静极了,她已经是筋疲力尽,慢慢地走了几步,手摸着楼梯的一侧云头,慢慢地坐在楼梯的台阶上。
她缓缓地低下头来,看着被她攥在手里的那一盒胭脂,描金珊瑚红的颜色,盒盖子描刻着葳蕤盛放的芙蓉,他买的时候一定想着她最爱芙蓉花,专挑了这一盒,她轻轻地抚弄着,他说她擦胭脂好看,温柔的声音犹在耳边,她干涸的眼底依然是火辣辣的疼,巨大的哀恸在身体里左突右撞,却被她顽固地封存着,她等着这些哀恸绞碎自己的五脏六腑,哪怕就是这样活生生地将她折磨死。
她沙哑着嗓子,轻声道:“若不是承煜,我这条命早就没有了。”
若是没有承煜,她早就死了。
被埋在地窖里的四天,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死的,周围冷得可怕,身上的伤口疼得如刀割一般,她的喉咙沙沙的,说不出来话,只能艰难地敲击着头上的水门汀板,她总是得不到回应,总是得不到,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了,她以为自己难逃一死了,就这样活活地冻饿而死,她绝望害怕,但是忽然有人掀开了那层水门汀板,她看到承煜的面孔。
她倒在雪地里,流着泪对着那个将她抱起来的人说:“秦大哥,救救我……”他救了她,一次又一次……再没有人能取代他在她心中的位置,然而他在她的面前倒下去的那一刻,绝望的痛楚犹如狰狞的野兽,呼啸着伸出利爪要将她撕个粉碎,从此,再也没有人能为她遮风挡雨。
园子里的芭蕉叶子笼在深沉的夜色里,七月了,紫薇树盛放出鲜艳热烈的花朵,在夜风里娇娇颤动,绿纱罩落地灯发出幽幽的光芒,高仲祺坐在灯下,逆着光,光影打在他的脸上,将他那原本清晰立体的轮廓照耀得更加深刻起来。
陈阮陵将药瓶打开,从里面倒出几粒药,放在了桌上的一张白纸上,微笑道:“参谋长也该看出来了,这药片与某种心脏特效药,在外形和气味上是一模一样的。”
高仲祺拈起一片药,看了一眼陈阮陵,黑眸雪亮。陈阮陵笃定地道:“参谋长放心,这只是很普通的营养药,我保证它除了能给人补点钙之外,再没有别的用处,但若是一个心脏病人要靠它来压制病情,恐怕就是自寻死路了。”
高仲祺淡淡道:“你这是哪里来的□□?真以为我会上你的当?”陈阮陵微微一笑,拿过高仲祺手里的那一片药,放到了自己的口里,用一盏茶送服了,神色如常地看着高仲祺,笑道:“如今参谋长与我都是一条船上的人,我对参谋长早就没有了猜忌之心,难道参谋长还要一再试探于我么?”
高仲祺望一望陈阮陵,半晌居然笑了一声,双眸熠熠生着寒光,“陈阮陵,我何时与你这半个扶桑人成了一条船上的人?你大半夜的前来,就是为了给我送这么一瓶子药么?你不要指望我与你们扶桑合作,做一个不忠不孝之人。”他从沙发上站起身来,一副要掀铃送客的架势。
陈阮陵那唇间依然含着笑,心里却不禁要暴起骂人了,这高仲祺简直狡猾如狐狸一般,秦承煜之事一毕,竟立刻与自己作出一副“全数推翻,概不认账”的无赖模样来,如此看来要么高仲祺胃口太大,另有图谋,要么是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不必再周旋。
陈阮陵在这转瞬之间,已经理出一条头绪来,且把心头的怒火按下,抬起眼来,先是一笑,道:“高参谋长此言差矣,何为忠孝?岳飞人杰,还不是落得一个命丧风波亭,屈原爱国,反倒投了汨罗江,古往今来,忠臣志士,又有几个落得好下场?况识时务者为俊杰,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道理,高参谋长总比我这半个扶桑人清楚。”
高仲祺竟笑了笑道:“陈先生还有何高见,高某愿闻其详。”
陈阮陵也不是等闲人物,这会儿已准备好了满腹的蛊惑之词,先把目光投注在那药瓶上,沉默了片刻,方才淡淡笑道:“高见谈不上了,只不过是替高参谋长审一审当下形势罢了,说一句不好听的,若是老帅一倒,这川清河山到底归谁,议会联合会一开,俞军内部势必风起云涌,老一辈督办人物最是倚老卖老,兴风作浪,尤其是段督办实力之强,不可小觑,只怕到时候就算是参谋长有通天之能,只靠着乌棣桥汤处长这一帮子人,未免势单力薄,难以控制局面。”
他嘿地一声笑,那语气竟略带嘲讽,“明人不说暗话,高参谋长何必在陈某面前大谈忠孝,分明是参谋长自觉羽翼未丰,此时若扳倒老帅,有段督办在,也难入掌俞军中枢,所以不敢轻举妄动罢了。”
高仲祺那面色如常,半晌一笑,“陈先生好口才。”
陈阮陵亦笑道:“不敢当,只不过是我扶桑对高参谋长在秦大帅手下的非凡作为,很是敬慕,早就有攀附之心,只要高参谋长振臂一呼,扶桑自当倾尽全力,力保高参谋,取这川清大好河山,便如探囊取物一般。”
高仲祺淡淡地笑了一声,道:“你们如何力保?”
陈阮陵抬起眼来,那温文尔雅的面容上竟出现了一丝略显狰狞的冷硬,目光灼灼宛如火炬,“只要高参谋长答允与陈某合作,老帅一倒,川清之地宣布独立,扶桑定当全力协助高参谋长,总司令之职决跑不出参谋长手心去。”
那夜渐渐深了,门外传来许重智的声音,“参谋长。”
高仲祺道:“进来。”许重智一推门走进来,就望见了陈阮陵,他那眼神略略一闪,却没说话,陈阮陵已经笑着站了起来,将药瓶放在桌上,道:“该说的不该说的,我都说了,剩下的就请高参谋长慎重斟酌,陈某告辞了。”
他拱了拱手,竟就洒脱地转身推门走了,许重智见他如此不羁,倒有些目瞪口呆,高仲祺却转眸看他,道:“查出来了吗?”
许重智忙道:“查出来了,在华普敦66号。”
高仲祺听完,那眉头一蹙,抬脚就朝着外面走去,许重智忙道:“参谋长,二少爷也在那。”高仲祺回过头来,许重智道:“贺兰小姐在华普敦66号待到现在,二少爷也守在那里,直到现在。”
篇12:情歌小说泼茶香作文素材
全文共 344 字
+ 加入清单木吉他的旋律温和细腻,
像是时光的老人用充满生命的口吻在细说往昔,
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年岁的掌纹。
我们就像是无数条不平行的直线,
有缘相交,
而后渐行渐远。
留在彼此心间,
是那份共同的婉约的,
在盛夏光年被阳光绚烂照射着的回忆。
喜欢看老旧的东西,
看着时光赋予它们的印记,
泛黄的照片,深致的院落,
记载着一段段各不相同的人们的故事,
我只是充当一个旁观者,
臆想当年发生过的事情,
是欢欣?抑或是凄美?还是耐人寻味的平凡的现实?
流年飞逝,
往事被尘封在心的某个阴暗的角落,
偶尔重见光明。
感觉是微妙的,
没有惋惜,
只是平静着,
欣赏已成琥珀的时光。
胶卷重播,
回忆顿成困兽,
丝缕寂寞如炊烟,婀娜多姿,
像思绪一般繁复而简洁。
只有前奏的歌,
当初觉得的无比光怪陆离,
多年后才知道,
副歌就是那缱绻的温柔。
篇13:夏至未至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772 字
+ 加入清单悲剧结局。
小四(作者)最终还是没有点出七七的作为,是她作了手脚,使得遇见不能实现梦想。
小司被光环包围着,可是失去了那些一直在他身边的亲人:之昂因为保护他而坐牢,无期徒刑。
七七成为了大红大紫的明星,她为了自己的歌唱地位不受影响,断送了遇见的歌唱梦!而且在立夏不再时,和小司酒后乱性,还怀了孩子,以此来叫立夏离开小司。
立夏决定让七七照顾小司,让她呆在他身边.自己则在上火车的一刹那丢掉了手机卡,没有人知道她离开,也没有人知道她会去哪里,其实后来她回到了浅川,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只是生命中和小司的记忆,那是谁也取代不了的。
于此同时,在浅川的还是遇见和青田。段桥的死教会了遇见怎么样去爱一个人,所以她和青田厮守一生。
夏至未至人物介绍
傅小司——学习成绩优异,性格温和,为人低调,是一个绘画天才,毕业后成为知名画家,喜欢立夏。
立夏——故事叙述的视角人物,一个单纯善良干净的女孩子,因为成绩优异考入全国知名的高中,在校园认识了傅小司和陆之昂,以及遇见,喜欢傅小司,因为误会最终没有走到一起。
陆之昂——傅小司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与傅小司的性格是个极大的反差,他性格外向,乐于交往,是一个温暖的阳光大男孩,但他的人生最后也产生了戏剧性变化,母亲去世后,他变得沉默寡言,后赴日本留学。
遇见——立夏的室友,敢作敢当,是个非常有主见的女孩,喜欢唱歌,敢于追逐梦想,因一直没有得到赏识,最后决定到北京去圆梦。
程七七——立夏的初中同学,家境优越,性格活泼可爱,人缘极好,各方面都非常优秀,而就是这样一个光芒万丈的女孩子最终背叛了所有人,是她的自私使傅小司和立夏最终没有在一起。
青田——遇见的初恋男友,性格温柔,遇见去北京时,两人提出分手,最后还是走在了一起。
段桥——建筑系优材生,与遇见两人一起打工,相恋,为遇见放弃了出国留学的机会,后在马路上追赶遇见时不幸出车祸去世。
篇14: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1 字
+ 加入清单看了《追风筝的人》这篇文章对我来说是一个沉下心来读书的开始,一个深入思考的开始,不得不承认,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刻里,我几乎对读书丧失了兴趣。经常是拿起一本书——放下。看起来,我与书无缘了。但总会有一个转折点的。当我看到《追风筝的人》这个书名,引发了我无限的联想。又看到它的封面――黄昏的天空。一层层斑斓云彩中有一片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天空中翩翩起舞。正因一个书名,正因一个梦境,我买下了它。
故事的开始,在阿富汗。说起这个我们的邻国,并不是一个太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难民、死亡联系在一齐。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一张张惊恐的脸,没有简单,更不会有笑容。这不是什么童话故事,也并非喜剧。
似乎一切都是注定的。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齐长大的主仆,或者说伙伴。阿米尔少爷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父亲,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阿米尔为了得到父亲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懦弱、自私,看到哈桑被阿塞夫一群人欺负,却装不知道。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复杂。最终他确定“为了赢回父亲,也许哈桑只是务必付出的代价,使我务必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还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父亲一生深埋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经死在战争的枪下。
是他错了吗?当我们读完这本小说,无不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但是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我们不得而知。这也许对他来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吗?
但有一点能够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正因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这个故事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灵,他向我们再一次发出最深的呐喊:我们要和平!我们要平等!
篇15:初一小说玄幻作文
全文共 599 字
+ 加入清单“臭小子!你服不服?!”一片绿意盎然的草丛中,几个强壮的少年中,一个像是头目的男孩抓着一个已经鼻青脸肿的大约7、8岁的小孩的衣领,怒喊道。 小孩的眼中流露出明显的厌恶和反感。他咬紧牙根狠狠地瞪了他们……
“臭小子!你服不服?!”一片绿意盎然的草丛中,几个强壮的少年中,一个像是头目的男孩抓着一个已经鼻青脸肿的大约7、8岁的小孩的衣领,怒喊道。
小孩的眼中流露出明显的厌恶和反感。他咬紧牙根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即使已经被打得遍体鳞伤,他也丝毫不打算屈服!
他——叶独影十分明白:这个世界上从未有过‘公平’二字,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无论是以大欺小还是以多欺少,只要输了就是输了,就会被人看不起,没有任何借口可言!
所以他一定要努力变强!变得所有人都无法欺负他!!
看着叶独影没有一点要屈服的样子,抓着他衣领的男孩脸上闪过一丝尴尬的神情。他伸出拳头,毫不留情地抡到叶独影的脸上!
“唔!”叶独影闷哼一声,吐出一口鲜血倒在草地上。
他捂着嘴,不让殷红的液体流出,艰难的爬了起来。他的身体在风中颤抖,让人看起来有种弱不禁风的感觉,可眼神却像一头危险的狮子,——冷漠、无丝毫的感情因素在其中。那是一种怎样盛怒,竟让人不禁逃避他的眼神。
叶独影冷冷地盯着眼前欺负他的几个人,暗暗记下了他们的脸和名字:叶旭春、叶勋、叶无凝……
总有一天,他也会让他们也常常这种挨打,受人的滋味!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必诛之!
篇16: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1426 字
+ 加入清单19世纪中叶,海上发生了一件离奇而神秘的怪事。引起了渔民,商船、海军和各国政府的注意。原来是海里出现了一个体型庞大的怪物。看到过它的人说,足有100米长,比巨鲸还大得多。有的轮船还被它撞了个大窟窿。
为了保证海上交通安全,美国海军部派出“林肯”号驱逐舰,组成远征队,去寻找并除掉这个“海怪”。法国巴黎自然博物馆,生物学教授阿尤纳斯,受邀参加远征队考察。
他们从纽约出发,绕过南美洲,进入太平洋,经过几个月的海上搜寻,一直没有找到“海怪”。正在他们垂头丧气,准备返航时,发现了一个长长的黑色物体露出海面,海面上留下一行白得耀眼的浪迹。“林肯”号全速追上去,但那怪物你快它也快,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船长气得不行,下令开炮。炮弹打到“怪物”身上,直接滑到了海里。
天黑了,“怪物”停在了水面上。为了不惊动它,“林肯”号也停了机,靠惯性慢慢跟上去。只有20米了,捕鲸能手尼德举起鱼叉,使劲投了出去,像是碰到坚硬的壳体,发出响亮的声音。只见“怪物”发怒地冲过来,撞得“林肯”号剧烈摇晃,阿尤纳斯和他的仆人康塞尔,还有尼德被抛下了大海。“林肯”号落荒而逃。
他们在海里挣扎着,游到了“怪物”背上。这哪是什么动物,分明就是一艘巨大的潜艇。过了一阵,潜艇启动了,一边前行,一边慢慢往下沉。三人慌了神,使劲敲打外壳。终于舱盖打开了,出来几个人,把他们押进了舱里。
这艘潜艇叫“鹦鹉螺”号,尼摩船长开始把他们当敌人。后来了解到,他们只不过是在追逐,捉拿“海怪”,并不是要消灭“鹦鹉螺”号。同意把他们留下,作为乘客,一起行动。
潜艇到了太平洋腹地的一座小岛,叫克利斯波岛。尼摩船长邀阿尤纳斯教授去海底打猎。他们穿上潜水服,带上特制的枪,走在海底的沙滩上。阳光斜射海面,经过海水的折射,给海底的岩石、植物、贝壳和珊瑚染上了缤纷的七彩,相互交融着、变换着,美不胜收。到了100米深的海底,阳光不再明亮,只是隐约可见。成群的鱼儿在身边游来游去。最后,船长打到一只水獭,皮毛十分漂亮。
一次,“鹦鹉螺”号在靠近新几内亚的一个小岛附近,触礁搁浅了。要等到满月涨大潮,才能退出来。这期间,他们受到土著人的围攻。土人拿着弓箭长矛,趁着退潮,向潜艇围过来,足足有五六百人。阿尤纳斯教授脸都吓白了,尼摩船长说:“不用怕,我有办法”。有20几个胆大的土人爬上了潜艇,结果刚接触到扶梯,就一个个,大叫一声被打到海里。原来是尼摩船长在扶梯上通了高压电。
“鹦鹉螺”号从太平洋,驶到了印度洋的锡兰岛附近,这里的珍珠举世闻名。阿尤纳斯教授在尼摩船长的带领下,去参观采珠。每年这个时节,都有许多人来这里采珠。他们划着小船,在采珠人身上捆根绳子,脚间夹块石头,跳到海里采珠。他们可没有潜水服,每隔30秒就必须上来换气,而且不是每一个珍珠贝都有珍珠,要看运气。尼摩船长一行,穿着潜水服在海底观看。突见一条大鲨鱼,张着血盆大口向一位采珠人冲过来。采珠人闪到一边,但还是被鲨鱼的尾巴打翻在地。鲨鱼一个翻身,回过头来,眼看采珠人性命不保。尼摩船长抽出短刀,冲上去照鲨鱼的腹部猛刺一刀,鲜血染红了海水。但鲨鱼并没有死。又向尼摩船长扑来。危急时刻尼德拿着鱼叉赶到,刺死了鲨鱼。尼摩船长和采珠人得救了。
“鹦鹉螺”号从亚丁湾,通过海底隧道进入大西洋,又从大西洋南下穿过南极,然后从美洲经过北极,达到挪威海域。他们在海底,打捞了古代沉船中的珍宝。见证了地壳运动沉入海底的城堡。欣赏了海底的奇幻美景,也经历了无数险境,最后,终于回到了陆地。
篇17:鲁滨孙漂流记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38 字
+ 加入清单人生就是一艘荡漾在生命长河中的小船,会经受数不尽的风风雨雨,也会享受数不尽的万里晴天。
一个人会在一生中经受许许多多的浪头,浪头总是汹涌无比,让你胆战心惊,充满得失之患。但是,小船是被浪头击倒还是平稳地渡过,真正掌握它命运的是你!你既可以让它从风浪中走出,又可任它被浪头击倒,掉在长河的漩涡里,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于你。
今天,我读了《鲁滨孙漂流记》,感觉这本书正印证了这个道理。
鲁滨孙──一个孤独而顽强的冒险者;鲁滨孙──一个能够放弃安逸舒适的生活,为梦想而拼搏的人;鲁滨孙──一个真正的勇者,他能在一座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独立的度过二十八年的时光……一切的一切,都说明鲁滨孙是个敢于冒险、百折不挠的人。
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无数革命学子们为攀上学之高峰,经历了无数次没有硝烟的战争;无数位企业家为了能够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为了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在商海中拼搏了多少年,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泪水和汗水……他们是我们的榜样,但我们又何尝不愿意为自己的人生去闯练闯练、拼搏一番呢?
篇18:关于小说上海往事的结局
全文共 16310 字
+ 加入清单导语:毕飞宇,男,1964年1月生,江苏兴化人。1987年毕业于扬州师范学院(现扬州大学)中文系,著名作家、南京大学教授、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协第九届全委会委员。 获文学学士学位,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小说创作,作品曾被译成多国文字在国外出版。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获得者。2017年8月21日 ,荣获法兰西文学艺术骑士勋章,总领事阿克塞尔·科瑞欧为毕飞宇授勋。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毕飞宇小说上海往事的结局,以供参考。
我都没有弄明白那具尸首是谁。从河边回来小金宝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小金宝安静了,大草屋也就安静了。整个孤岛都一起安静了。
黄昏时分小金宝开了门。出门时脸不是脸嘴不是嘴。我在门缝看见了她的一脸死相。我从门缝后头猜测她的心思。翠花嫂送晚饭来了,我听得出她的脚步。她拉开门,留出一颗脑袋的缝隙。小金宝和翠花嫂就在这个观察点里打了个照面,两个女人的这次照面在我的眼里都有些猝不及防。翠花嫂对小金宝点头一笑就低下了脑袋,似乎很不好意思。翠花嫂走过时只用眼睛瞄着小金宝的脚尖。翠花嫂低下头,小金宝这才想起来补一个笑脸,笑得极快,极短暂,稍纵即逝,但翠花嫂已经走过去了。小金宝点头一笑过后也没有再看翠花嫂,目光中气不足,又陷入了先前的恍惚。翠花嫂刚一走过小金宝就把门掩上了。我感觉到不对,怕惹出什么事,也忙着把脑袋收了进来。
小金宝没有到阿贵的房间里吃晚饭。我吃完饭给小金宝盛了一碗,是稀饭。我把饭碗放到小凳子上,小金宝只用筷子挑了几下,推开了,掉过头去。这样坐了很久。我看见小金宝呼地一下站起了身子,直冲老爷的房门。我站在过道里预感到要发生些什么,便走进了自己的屋子。老爷的门不久被敲得震天价响,是那种不恭不敬的放肆响声。我坐到床上,把身子贴在了木墙上,眼睛在耳朵里瞪得滚圆。门打开了。
但接下来便没了响声。这次寂静的过程极其漫长。很久之后才传出老爷的一句话,老爷拖了腔说:"我的钱,正过来是我的面子,反过来还是我的面子!"我听得出老爷的声音有些不耐烦,随后便没了声息。又过了一刻老爷拖了腔说:"你说怪谁?这种事你说能怪谁?——要真的怪谁,还得怪你,你晚上要是不乱跑乱动,我还不知道那边有人呢。"
接下来又好一阵沉默。我猜不出小金宝在一阵沉默的过后说了一句什么。这一句话声音不太大,但一定戳到老爷的疼处。老爷"咣当"一声扔掉了手里的瓷器,瓷器碎片在老爷屋子里四处飞迸。老爷怒吼道:"拉屎把胆子拉掉了,谁敢对我这样说话!"
夜笼罩了孤岛。是大上海的夜色笼罩了孤岛。我听见小金宝从老爷的屋子里走了出来,由西向东。她的脚步声中有极大的破坏性,是那种贸然放肆的破坏性。我听见她一脚踢开了房门,我的耳朵被黑夜塞满了。
这样的夜谁能入眠?
说句实话,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弄不清,怎么小金宝惹上谁谁就得倒大霉。她的身上长满了倒霉钩,她一动就把别人钩上了。你不喜欢她时她是这样,你喜欢她时她依旧是这样。我不知道她这辈子真正喜欢过什么人没有,在我的眼里她对桂香不坏,桂香立即死了儿子;她对翠花嫂也不错,翠花嫂一转脸就失掉了心上人。我不知道她的倒霉钩将会钩住什么。
黑夜的孤岛上水汽真大。小金宝的背影在这股潮湿的黑色中悄然走向了翠花嫂家。我拿着伞,沿着小金宝的背影跟了上去。翠花嫂家亮着灯,在这样的孤岛之夜那盏灯光给人以归家的感觉,我跟在小金宝身后,但不敢太靠近,我担心我一靠近反而招来厉声呵斥。
小金宝敲开门,微笑着站在翠花嫂的面前。她的脸上很清爽,看不出任何事情。翠花嫂热情得有些过了头,她端着灯一个劲地把小金宝引向屋内。
翠花嫂和阿娇正在编席。她们的屁股下面是厚厚的一叠。眉苇子都泡到了好处,又柔又韧,在手里欢快地跃动。小金宝咧开嘴,笑着说:"正忙哪?"
翠花嫂放下灯就进了屋去,小金宝有些纳闷,弄不懂她慌里慌张做什么去了。翠花嫂出来时手里捧着一件上衣,不好意思地说:"我正想给你送去,昨天你来借衣服,我头疼,也没给你挑一挑,这件好,你换了。"
小金宝怔了一下,接过衣服侧过了头去。阿娇在灯下对她一笑,她也就笑了一笑。小金宝想了想,说:"今晚上你可要好好陪我说话了。"翠花嫂低下头,坐回到苇席上去,不敢看小金宝的眼睛。翠花嫂吞吞吐吐地说:"昨晚上真是对不起小姐了,我有些头疼。"翠花嫂侧过脸关照阿娇说,"阿娇,睡觉去。"阿娇噘着嘴,扭了扭屁股,不愿意。小金宝笑笑说:"我也常头疼的。"翠花嫂抬起头瞥一眼小金宝,又笑了一回,眉不是眉眼不是眼。
"你今年多大了?"小金宝问。
"属马。"
"你怎么老成这样?"小金宝说,"你还是我阿妹呢!"
"老点好,老了蚊子咬不动。"
"你怎么不改嫁?"
"小姐又瞎说了,又不是城里头。"
"心里头有人了吧?"
"小姐就喜欢拿我取笑——阿娇,去睡觉!"
"我就不信,嫂子这样,就没男人喜欢?"
"小姐……"
"我给嫂子说一个。"
"姨娘,我阿叔喜欢我阿妈。"阿娇突然插话说。
"阿娇!"
小金宝点点头,目光却散掉了。
翠花嫂见瞒不过去,也就不瞒了。翠花嫂低下头,低声自语说:"其实吧,也不是外人,就是死鬼他三弟。"
翠花嫂脸上溢出来的幸福光彩一点一点刺进了小金宝的心窝。
"人呢,倒不错,就是太木,也没什么大本事——他还嫌我不是黄花闺女呢,我就开导他,是你亲哥哥,又不是人家,肉还不是烂在自家锅里!他一听,也就不提这事了。"
"你们什么时候成亲?"
"死鬼去了三年了,"翠花嫂想了想,说,"个把月后,我也给他守了三年寡了,再有个把月,我也不住在这个鬼地方了,就跟了他,到镇上去了。"
小金宝一把捂住了翠花嫂的手,一时却又说不出话来。"……等你成亲,告诉我一声,我送你两床缎面被子,两只鸳鸯枕头,把你的屋子里插满红蜡烛,贴满红双喜,到处红彤彤亮堂堂的,到处喜气洋洋的。"小金宝望着小油灯,目光有些收不拢,小金宝的脸上渐渐失去了刚进门时的好兴致,脸上疲乏了,弥漫出一股青灰的光。"要不我送嫂子一件白婚纱,最好的白婚纱,法国料子,毛茸茸的,让两个穿西服的童男子拖着纱脚,一路都是鲜花、马车,还有好听的歌,一直通到大教堂去。"
"小姐!"翠花嫂的脸上难看了,翠花嫂顺下眼皮说:"小姐可不要拿我们这样的人穷开心。"
小金宝的目光却收不回来了,她一把抓住翠花嫂的胳膊,自语说:"女人家,谁不想当新娘,当多少回也值得。"
翠花嫂捋着眉苇子,没有接话茬。
"我要能像你,在岛上有人疼,有人爱,平平安安过一辈,有多好。小姐还没有成亲?"
小金宝"唉"了声,脸上走了大样。她的泪水涌了开来,在小油灯下默然一点头,不吱声了。
"小姐这个岁数,也该嫁了。"翠花嫂说,"我第一眼见到你,就猜你命不顺……"
"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成亲……"小金宝的泪在往外涌,她用力忍住,失神地说。
"小姐怎么说这样的话?"翠花嫂用眼睛骂她了,"女人的命,是等的命,什么事都要等,全靠等,只要你真心,耐着性子等,苦苦地等,慢慢地等,好运道总会来到。"
"嫂子!"小金宝失声扑进了翠花嫂的怀里,身子弓成了一只虾米。小金宝说:"嫂子……"
翠花嫂抱着小金宝,抚着她的头,轻声说:"阿妹。"
小金宝的两只胳膊无力地沿着翠花嫂的肩头向上攀缘,十只指头一起乱了方寸。
"嫂子……"
"你不要太伤心,你看看我,那时候……真像死了一样,现在不也好了,阿妹,慢慢等。"
阿娇瞪大了眼睛,似乎吓着了,呆呆地望着这边。
我坐在门外,怀里抱着雨伞。我弄不懂两个女人哪里有这么多的话要说。她们安顿了阿娇,头靠着头,守在小油灯底下,就这么在夜的深处说着。她们说话的声音极低,到后来只有她们自己听到了。我慢慢打起瞌睡,在门外睡着了。
翠花嫂开门时天已经大亮。她的开门声惊醒了我。翠花嫂手里端着灯,她是在看见东方的晨曦后吹灭手里的油灯的。我睁开眼,一缕弧形猩红正从东方的天边流溢而出,一副大出血的样子。一块云朵被烧得通红,使我想起了铁匠炉里烧得通红的铁片。太阳一点一点变大了,带着一股浓郁的伤心和绝望。小金宝和翠花嫂一齐望着初升的太阳,她们的脸上笼罩着血腥色,笼罩着倾诉了一夜过后的满足与疲惫。小金宝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说:"多乖的太阳,我都十几年看不见这样的太阳了……"
我半躺在墙角。大地一片阴凉。我挪了挪身子,腿脚全麻了,站不起来。我的动静惊动了小金宝,小金宝回头时脸上吃了一惊。小金宝疲惫的脸上布满了疑虑。小金宝说:"你怎么在这儿?"我抱紧了雨伞,说:"外面水汽大。"小金宝半信半疑地望着我,不相信地说:"你在这里躺了一夜?"我点点头,我想应该是一夜。
小金宝走到我面前,拉我起来。她摸了摸我的头,带着一股很怪的表情。她的脸上全是太阳反光,那种古怪的表情也如同清晨一样清冽而短促。她背过身,对我说:"我们回去。"我听清楚了,她说,我们回去。我觉得她说的我们很好听,洋溢着小镇雷雨之夜她身上的温馨气味。
老爷出门吃早饭成了今天的开门彩。他一出门就显得容光焕发,老爷步伐矫健神采奕奕。阿贵、阿牛、翠花嫂、阿娇和我正在老爷对门的屋子里,围着桌子准备开饭。老爷的门打开了,老爷笑眯眯地凑上来,说:"今天有什么好吃的?"大伙一见是老爷,众星捧月喊了一大通老爷。翠花嫂第一次见老爷,有些紧张,顺了眼笑着说:"老爷早。"老爷的兴致极好,说:"你就是翠花嫂吧?"翠花嫂听到老爷叫出她的名字,有些受宠若惊,说:"老爷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老爷大声说:"天天喝你熬的鱼汤,怎么敢不记住你的名字?"阿贵和阿牛就大笑,好像老爷的话句句都有天大的笑料。老爷说:"翠花嫂,等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派人接你到上海玩两天——这是阿娇吧?"老爷转过脸问。老爷坐下来,把阿娇抱到自己的腿上,动作又慢又轻,看了好大一会儿,说:"小丫头多俊俏,跟小金宝当年一个样——小金宝呢?"老爷回过头关照我说:"去把小姐叫过来。"
小金宝已经来了,正站在门口。她的站样有些松散,两只手不撑也不扶,就那么垂挂在那儿,脸上是没睡好的样子,流溢出乏力浮肿的青色。老爷还是第一次看小金宝的农妇装扮,咧开嘴说:"嗯,你别说,你这身打扮还真是不错。"老爷回过头对阿贵说:"回头也给我找一件,我也再做一回庄户人。"阿贵答应过了。老爷说:"小金宝,你看看这孩子和你那时候像不像?"随后大声说:"来,认孩子做个干女儿。"阿娇从老爷的怀里挣脱开来,抱着小金宝的两条腿,仰着头就小声喊:"干妈!"小金宝极疲惫地一笑,样子有些凄艳。翠花嫂说:"阿妹,我给你炸了几个糍粑,凉了就不脆了。"小金宝没有动,只是低着头用手指顺阿娇的头发。翠花嫂一把拉过阿娇,对着老爷大声说:"还没有叫干爷爷呢!"屋里顿时静了下来。我在翠花嫂的身后轻轻拽了一把她的上衣下摆,翠花嫂以为自己挡住小金宝的路了,忙退回一步,笑着说:"小姐,你阿爸真好,一点没架子!"老爷大声说:"你们看看,不就成一家子了?"大伙又一阵哄笑,暗地里松下一口气。老爷坐下来,笑着说:"吃早饭吃早饭。"没人敢坐。老爷说:"不要拘礼了,随便坐。"阿贵阿牛歪着屁股坐到了老爷对面。小金宝站着没动,老爷说:"吃饭了。"小金宝没好气地说:"几天没刷牙了,嘴巴臭。"老爷挪了挪身子,依旧是一脸的笑。老爷用手指头轻轻点了点身边的凳子,声音里头却是威严。小金宝不敢违抗,走了过去。阿牛见小姐过来了,拍了个高级马屁,说:"嘴巴臭有什么不好,就当吃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阿牛一说完自己先笑了,小金宝毫无表情地落座,阿牛见马屁没拍到位置,脸上极不自然,咧开一嘴大黄牙。阿贵见小姐的脸绷着,拉下脸说:"笑什么?一嘴臭豆腐!"
翠花嫂给每个人盛上饭,老爷说:"翠花嫂,中午杀两只鸡,下午我有客人来。"翠花嫂应了一声,老爷把嘴巴就到小金宝的耳边,轻描淡写地说:"是约翰和郑大个子。"小金宝的肩头猛地一个耸动,她顺势一手端起碗,一手执筷。小金宝的这次细微惊慌瞒过了所有的人,却没有逃得出我的眼睛。小金宝的眼珠子从老爷那边移向了手里的稀饭,却又放下了,说:"我不饿。"
郑大个子从小船舱里一出来就大呼小叫:"他妈的,老子憋死了!"老爷和小金宝一副乡下人模样,站在栈桥迎候宋约翰和郑大个子的到来。宋约翰和郑大个子穿着渔民的旧衣,样子很滑稽。宋约翰没戴眼镜,立在船头弯着腿眯着眼睛四处张望。郑大个子把宋约翰扶上岸,宋约翰才摸出眼镜,戴上了。宋约翰和郑大个子走到老爷面前,招呼过老爷。老爷笑得如一朵秋菊,满脸金光灿烂。宋约翰说:"大哥的伤怎样了?"老爷摊开双手,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来。宋约翰松了一口气,说:"这样就好。"郑大个子迫不及待地摸出一根粗大的雪茄,点上,美美地深吸一口。宋约翰望着小金宝的鞋尖,喊了声小姐。小金宝则微微一笑,说:"你好。"郑大个子大声说:"才几天,怎么客套起来了?"老爷背着手,望着宋约翰,轻声问:"那边怎么样了?"宋约翰从怀里掏出几张报纸,递到老爷面前。老爷一边看,一边满意地点头。郑大个子衔着雪茄,把手伸到裤带里去,说:"我这儿还有几张。"三颗上海滩的巨头就凑在了一处。老爷的后脑勺倾得很长。小金宝的目光如春草的气息慢慢飘向了老爷的脑后。宋约翰的眼睛敏锐地捉住了这股气息,目光就试探着摸了过来。他们的目光在老爷的后脑勺上轰然相遇,舌尖一样搅在一块。没来得及花前月下,就匆匆宽衣解带,颠鸾倒凤起来。老爷说:"干得好!"四条目光正搅到好处,宋约翰花了好大的劲才撕了开来,小金宝在另一处娇喘微微。这个慌乱的举动如风行水上,只一个轻波涟漪,即刻就风静浪止,默无声息了。
老爷把报纸折叠起来,郑大个子伸过打火机,啪一声点着了。老爷望着报纸一点一点变成灰烬,长长舒了一口气。三个人会心一笑,老爷说:"我这一刀子,值得!"郑大个子背着手,衔着雪茄阔步而行,大声说:"值得值得!"宋约翰说:"大哥,还是要多小心。"老爷拍着宋约翰的肩说:"多亏了你们两个。"宋约翰说:"都是按大哥的吩咐做了,主要是大个子。"老爷又拍了一回,说:"大哥我心里全有数。"
小金宝侧着身子,立在一边抿着下唇,胸口里的小兔子们又一阵乱跳。我站在阳台上,像二管家关照的那样,一一招呼了宋爷和郑爷。
我记得就是宋约翰和郑大个子上岛的这天夜里我的肚子开始疼的。肚子疼有点像天上的第一个雷,它说来就来。我想肯定是那个夜里睡在外头着了凉了。肚子疼得真不是时候,它发生在整个故事的最后阶段。然而,肚子疼得也是时候,要不然,许多大事我真的没法看得见。
小金宝在这一夜里没有睡竹床,而是卧在了地板上。半夜里小金宝伸出头,如冬眠的蛇那样伸出头,轻轻撑起上身,用耳朵四下打量一遍,站起来了。小金宝卷起被子,踩上去,朝门那边摊开来。她一边退却一边卷被子,再转过身,把被子朝门那边延伸。小金宝出了门,把门钩好,再用刚才的办法一步一步向东移去。到头了,小金宝没有从木质阶梯上下地,而是把被子轻轻丢在地上,再趴下来,吊吊虫那样爬了下去。
这个机密的动静本来完全可以避开我的,但我的肚子把我疼醒了。我捂着肚子意外地听到了动静。我不知道时间,只是看见小金宝的身影鬼一样飘了出去。我只好取过伞,往外跟,但我只走了两步就发现不对劲了,小金宝没有向南,而是朝东走进了芦苇丛。我弄不明白她走到那边做什么,屏住气,紧紧张张地跟了上去。
但我立即看到了一个黑影。那只黑影是从地上突然站立起来的,这个黑影吓了我一跳,我猜同样也吓了小金宝一跳。小金宝怔住了。不过小金宝似乎立即认出对面的黑影是谁了,我也认出来了,我是从那人脸上的玻璃反光认出他是宋约翰的。
两条黑影在芦苇丛中只静立了一瞬,就拥在一处,胡乱地吻了。夜风荡漾起来,芦苇的黑影在秋风中摇曳得极纷乱,鬼鬼祟祟又慌乱不安。小金宝的双臂紧勾住宋约翰的脖子,身体贴在了他的身上。宋约翰吻了一半就抬起头,机警地张望四周。小金宝张着的双唇沿着宋约翰的脖子努力向上攀援,喘着气用心追寻。宋约翰再也不肯低下头了,小金宝的喉咙里发出了焦虑喘息。宋约翰的双手托住小金宝的腰,用气声说:"老家伙是不是怀疑上我了?"小金宝用力甩动头部,嘴唇像雨天水面的鱼,不停地向上蹿动。"是不是怀疑我了?"宋约翰问。"我在等你,你爱不爱我?"小金宝的喘气声透出一股伤心热烈的气息。"我在等你,大上海我就剩下你这么一点指望了。""老家伙让我来干什么?"宋约翰急切地说。"我在等你!我天天在等你!"宋约翰极不耐烦这样的疯话,双手一发力,小金宝的下巴就让他推开了。这个推动过于生硬,小金宝突然安静了,下巴侧过去,放在了肩上。宋约翰公鸡吃食那样在小金宝的脸上应付了几下,哄着她说:"告诉我,是不是怀疑我了?"小金宝一把抓住了宋约翰的手,捂在掌心里头做最后一次努力,"我们走。"她仰着头说,"我们离开上海,你让我当一回新娘,我依着你一辈子!"
"你要到哪儿?"宋约翰问。
"随便到哪儿。"小金宝说,"只要能像别人那样,随便在哪儿我都跟着你。"宋约翰拥住小金宝,柔声说:"我会让你做新娘的,可不能随便在哪儿,等我把上海滩收拾了,我让你成为全上海最风光的新娘,你要耐心,你要听我的话——老东西到底让我上岛来干什么?"
"你烦那么多做什么?我们离开,我们一了百了。"
"他不会平白无故把我叫到这儿来,"宋约翰森森地说,"他一定有大事情——你是不是把我卖了?"
"我能卖谁?"小金宝凄然一笑,"我是卖到上海滩的,我能卖谁?"
"大个子是不是来过岛上?"宋约翰好像突然记起了一件事,有些突兀地问。
"他和你一起来的,我怎么知道。"
宋约翰意义不明地笑了笑,拥住了小金宝。他吻着小金宝的耳坠,小金宝站着没动,平静地望着他处。"你尽快给我弄清楚,"宋约翰说,"你明天一定要给我弄清楚。"
"好,"小金宝说,"我天亮了就问老爷,你知不知道你的兄弟想抢你的椅子,他还抢了你的床!"
宋约翰不吱声了,他的嘴巴堵住了小金宝的双唇。这次封堵很漫长,宋约翰的双手爬上小金宝的胸脯,小金宝感觉到自己的胸脯不争气地起伏了。我蹲在远处,看见两条黑影慢慢倒在了芦苇丛中。我听见了两个人无序有力的喘息,他们的喘息此起彼伏,在黑寂里像两条耕地的水牛。
我捂紧了肩,夜里真凉。
第二天我开始了拉稀。我什么也没有吃可就是不停地拉。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肚子里怎么会有那么多东西拉出来,我担心这样拉会把自己全拉出去的。我拉了一趟又一趟,拉回来之后就软软地倒在床上。中午时分小金宝来到了我的床边,她脸上的气色因为一夜的折腾变得很坏,但我想我脸上的颜色一定比她更糟。我们两个病歪歪地对看了一眼,小金宝说:
"你怎么回事?"
"我拉肚子了。"
"你瞎吃什么了?"
"我没有瞎吃什么。"
"好好的怎么会拉肚子?"我不再说话,她这样的话听起来叫我伤心。我望着她,她也就无声地望着我,再后来她好像想起了什么事。小金宝不声不响地走到灶前,点上火,开始烧水。我倒在床上,望着她烧火的样子,觉得她实在是太笨了,烧水这样的事都做不好。但她烧火时的模样实在是好看,炉火映在她的脸上,实实在在的就是一个村姑。我看着她的样子,觉得"逍遥城"里的一切真的都是梦。
我又要拉了,匆匆下了床出去。草草处理完毕我只得再一次捂着肚子回来。阿牛和阿贵坐在栈桥上吸烟,阿牛跷了一只脚,对我大声喊道:
"臭蛋,你一上午都拉了几趟了?"
"六趟。"我嘟囔说。
"下次给我走远点,"阿牛大声对我说,"你自己也不闻闻——这屋前屋后你摆了多少摊了?再乱拉,小心我揍你!"
我点着头,小心地上了栈桥。其实我不点头也像是在点头。我的肚子里全空洞了,走起路来像鸡,头也就一点一点的。
我进屋的时候小金宝的手里正握着一把菜刀,她用菜刀的刀把碾碎大盐巴,碾好了,把刀放在了灶台上,然后把盐末放进碗里去,舀出开水。她一只手拿一只碗,两边对着倒,一边倒一边吹。我不知道她在干什么,我只是觉得她上锅下厨时的样子像我的姐。她把水弄凉,端到我的身边,说:
"喝了。"
"我不渴。"
"喝了,"小金宝拉着脸说,"再拉,你就走不动路了——是盐水,全喝了。"
阿牛和阿贵恰巧走到我的门口,阿牛看见我在喝水,倚在了门口,说:"好你个臭蛋,你还在喝?你还想拉到什么时候?"
我望着小金宝,不知道该说什么。
小金宝的两只手也抱到了胸间,一步一步走到他们面前,一副成竹在胸。她瞟了一眼阿贵,眨巴一下,又傲气十足地把眼珠移向了阿牛。"阿牛,"小金宝说,"你是怎么说来着?怎么着臭?怎么着又香了?你再说给我听听。"阿贵一听这话捂着嘴就要笑,阿牛猛一回头,恶狠狠地盯了他一眼。小金宝送出下巴,笑盈盈地说:"说。"阿牛舔舔嘴唇,说:"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小金宝鼻孔里冷笑一声。"好你个阿牛,"小金宝说,"你讨了便宜还卖乖!"小金宝虎地就拉下一张脸,骂一声"下作",张开胳膊,一手拉过一扇门,"乒乓"就两下,关死了。夏末的夜晚入了夜竟有些秋意了,云朵大块大块地粉墨登场。月亮照样升起,一登台就心神不定,鬼鬼祟祟地往云后钻。月亮在云块与云块的裂口处偶一亮相,马上又背过身去,十分阴险地东躲西藏。秋虫们很知趣,该在哪儿早就蹲在了哪儿,大气不敢出。月亮在黑云的背面寓动于静,如不祥的预感期待一种猝然爆发。
我又捂着肚子下床了。老爷的房间里传出零乱的洗牌声。老爷的一阵大笑夹在牌声里,是那种杠后开花式的大笑。我愣了一会儿,阿牛跟在身后,小声对我说:"走远点,给我走到水边去!"我不敢违抗,黑头瞎眼直往水边的芦苇丛中钻。芦苇丛一片漆黑,仿佛里头藏了许多手,随时都会抓出来。我犹豫了片刻,有点怕,不敢弄出声音,蹑手蹑脚才走了两步,就在芦苇丛边蹲下了身去,我蹲下之后刚才的急迫感反倒荡然无存了,我就那么蹲着,想一些可怕的场面。这时候一颗水珠掉在我的脸上,随后又是一颗。我伸出手,夜雨就凉凉地下了。
一个男人的说话声就在这时响了起来。声音不大,但在这样的时刻我听上去如雷轰顶。"妈的,下雨了?"一个男人在芦苇丛里说。我的后背猛然间排开了凶猛芒刺,我的手撑在了地上,嘴巴张得像狗一样大。我不敢动,不敢碰出半点声响。
"下雨好。下雨天办事,我从来不失手。"
"宋爷怎么了?怎么想起来杀小金宝?"
"你别管。两点钟小娘们一进来,你就上,用绳子勒。"
"宋爷说用刀子的。"
"你别管,细皮嫩肉的,弄破了还有什么意思?"
"雨再大,我们躲到哪儿?"
"躲到水里头。"
我如一条蛇开始了无声爬动,爬得极慢,极仔细,爬一阵停一阵,再仰起头吐一吐蛇信子。我大口地喘气,心脏在喉咙里无序地狂跳。我爬了一路。雨点大了,天破得如一只筛子。我匍伏在草地上,四只爪子慌乱地舞,快到大草屋时我趴在了地上,静了一会儿,站起身,一起身就对了大草屋撒腿狂奔。
我推开门,整个大草屋"砰"地就一声,我没来得及站稳身体就被门后的两个男人摁住了。小金宝坐在对门。老爷、宋约翰和郑大个子同时回过来三张惊愕的脸,我喘着大气,一身的泥浆,两只手全剐破了,血淋淋地在胸前乱比划。"小姐!"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芦苇丛!芦苇丛!两点钟,你千万别到芦苇丛!"
小金宝飞速瞟一眼宋约翰,呼地站起身,厉声说:"你胡说什么?"
"是真的。"我急迫地辩解说,"来了,宋爷派人来了,要杀你,芦苇丛!"
郑大个子从桌面上抽回手,插进了口袋。
我挣扎了两下,身后的手却摁得更紧了。老爷给了一个眼色,那双手便把我推到老爷的面前。老爷说:"把他放了。"老爷的目光一直穿透到我的瞳孔的最深处。我没见过老爷这样生硬坚挺的目光,不敢看了。"臭蛋,"老爷说,"望着我——你重说。""我拉肚子,芦苇丛,有人说话。一个说,下雨了。另一个说,下雨好。一个说,宋爷怎么了,要杀小金宝。另一个说,两点钟,小娘们一来,用绳子勒。一个说,宋爷叫用刀。另一个说,弄破了没意思。"
老爷点点头,要过我的手,正反看了一遍。又要过另一只,正反也看了一遍。老爷的脸上没有表情,但眼睛里头上知天下知地了。老爷只是伸出手,平心静气抓过一张牌。
我不敢吱声,偷看了一眼宋约翰。他的眼睛正对着我平心静气地打量,然后,小心地移到了老爷的脸上。小金宝一动不动,眼里空洞了,像极干净的玻璃,除了光亮,却空无一物,她就用那种空无一物的光芒照射宋约翰。只有郑大个子显得高度紧张,两只眼珠子四处飞动。
老爷的牌放在手上,转动着敲打桌面,却不打出去。整个小屋里就听见老爷手上的牌与桌面的敲击声,空气收紧了,灯里的小火苗都快昏过去了。老爷粗粗出了一口气,看着桌面说:"小金宝和余胖子的事,今天在场的可能都听说了——没有不透风的墙,我这张脸算是丢尽了。"老爷抬起一双浑浊的眼伤心地望着宋约翰,说:"我知道你对大哥的一片心,可我舍不得,你先放她这一码。"老爷把牌打出去,说了声二条,询问宋约翰说:"你派了几个兄弟?"
宋约翰有些摸不着底,犹犹豫豫地说:"十八个。"
老爷望了望小金宝,慢吞吞地说:"你瞧瞧,十八罗汉都给你用上了。"
小金宝的双手扶着牌,不动了,脸上却有了笑意,怪异而又妖娆,在小油灯的那头楚楚动人。宋约翰低下头,稳一稳自己,从一二三条中间抽出二条,冷静地打出去,说:"跟大哥。"郑大个子懵里懵懂地伸手去抓牌。小金宝用手拦住,笑开了,虽没有声音,却咧开了,脸上的样子像自摸。"宋爷,"小金宝说,"光顾了跟大哥,都当了相公了。"宋约翰一凝神,还过神来,掩饰性地跟着就笑,笑得太快,太仓促,都不像笑了。头上竟无端地晶亮起来。郑大个子看着老爷,越来越觉得不对,满脸狐疑,随便抓过一张,只看了一眼又随随便便打了出去。轮到小金宝了,小金宝却不出手,她就那么对着宋约翰笑,痴了一样,让所有的人害怕。她的目光与笑容如入无人之境,蛇一样在宋约翰的眼前无声缠绕。她从自己的牌里夹出一张,用中指和食指夹出来,以戏台上花旦的手型把自己的牌摞在了宋约翰的那张"跟"牌上,指头修修长长而又娇娇柔柔,也是一张二条。随后就把手指头叉在一处,搁到下巴底下。"我跟你。"她对宋约翰撒了娇说。宋约翰的头上慢慢排了一行汗珠,但他毕竟心里有底,显得并不慌乱。宋约翰沉沉着着地摸出手绢。"宋爷,你出汗了,"小金宝说,"都说吉人自有天相,你的额头的汗珠排得都有样子,是一把通天和,小七对呢。"宋约翰把手绢团在手心说:"小姐也当相公了。"小金宝的笑容如同橘灯的最后一阵光亮,在凄艳之后缓缓退却了,眼里恢复了先前的空洞,目光也收了回去,眼里的泪却一点一点变厚。"我哪里是当相公,"小金宝噙了两颗大泪珠子说,"我是当!"
我立在一边,看不出头绪。老爷侧过头,和颜悦色地对我说:"臭蛋,去睡吧,这里没你的事了。"
小金宝却把我叫住了。她从手里抓了一摞子洋钱,塞到我的手上,看了我一眼,说:
"去睡吧。"
我刚出了门,木门迫不及待地给关紧了。所有的人和所有的事全关在了里头。我没有走回厨房,一个人走到草地上解下裤子,蹲了下去。老爷的房门关得很紧,屋里安静得听不到一丝声音。仿佛是一座空屋,没人了,只有门缝里杀出一条扁扁的光,看起来特别地刺眼,那道光如一把利刀把外面的黑色分成了两半。
一队黑衣人从过道里快步向芦苇丛跑去,他们走过那条光时手里的家伙通通一闪。
我知道小金宝不会挨刀子或挨绳子了。但我突然记起了小金宝刚才的表情,她似乎知道这件事,她似乎很害怕我当着那么多人说出这件事。我的手里握着银洋,我感觉到了银洋的潮湿。
天边滚过又一个雷。大雨就要来了。
我不知道自己睡着了没有。我是在听到外面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后坐起身子的。我听得出脚步很乱,脚也出乎意料的多。草地上一定积满了水,急促的脚掌踩在草地上一路发出吧叽吧叽的水声。我下了床,打开门,过道里没有一线光亮,所有的房间全黑透了。这样的场面不同寻常。我倒吸一口气,隐隐约约看见草地上有人正拖着东西往东边的远处去,被拖着的东西像人,是死去的人。我伸出头,深夜大雨如注。远处有一盏孤灯。灯光下站着高高低低的人们。
我不敢在这里久留。我走进了雨中。沿着灯光小跑而去。满地的尸体被人拖着飞跑。灯光越来越清晰了,老爷挺挺直直地站在一张雨伞下面,站得很高,他的脚下是一片新翻的泥土,身后是郑大个子。几个男人从地下的大土坑中钻出来,雨网使他们的黄色背脊恍如梦景。他们把大铁锹插在地上。这时候一路尸体正好拉过来。人们闪开道,尸体在老爷的面前横得到处都是。
但这次闪道给了我极意外的发现。我借着这道缝隙看见了五花大绑的宋约翰,离老爷五六丈远。我正想上去看个究竟,一只手拽住了我。阿贵正在这里守戒。阿贵说:"别动,再过去你就没命了。"
宋约翰站在雨里,四周没有人说话,气死风灯的残光团中,一条一条的雨丝格外清晰。宋约翰站得很直,也很稳,他再也没有风流倜傥的斯文模样了,头发被淋透了,西瓜皮一样贴在了脑袋上。
老爷望着他,一言不发。
宋约翰只是盯着郑大个子,宋约翰说:"大个子,你怎么忘了上海滩是谁的了?姓唐的还能有几天?"
"我怎么会忘?"郑大个子说,"上海滩怎么弄,当然是你的主意好,可老大必须是大哥,这是一条死理,谁要想对大哥有二心,他是神仙我也得和他对着干。"
"你是一头猪。"
"猪又怎么了?大哥让我做,我就做,像你这样不仗义,要我做人我都不做!"
"姓宋的,"老爷笑着说,"这回你可花了本钱了,想当年在十六铺那阵子,我想让你的十八罗汉救救急,你都没肯,这回,你可动了血本了。"
"你那一套,上海滩快用不上了。"
"你别忘了,我在上海滩这块码头撑了多少年了?"
"要说打打杀杀,你有一手,可拿锄头铲刀的手,再也把不稳大上海的船了!"
"上海滩我是要回去的——到了上海,我就说是余胖子杀了你,我会给你披麻戴孝,让上海滩看看我唐老大的大仁大义,然后,我和大个子还要替你报仇呢,我那一刀子旧账,顺便也了了。上海滩,还得姓唐,这回你总算明白了?"
宋约翰望了望土坑,心中有些发毛,脸上做不了主了。宋约翰回头看了一眼老爷,口气突然有些软了:"大哥。"
"是不是想叫我饶了你?"老爷笑着说,"老弟,不饶人处且不饶——饶你?让你来就为了这个!"老爷往远处一送下巴,商量着对郑大个子说:"大个子,就埋了吧?"
宋约翰身后的男人猛一发力,宋约翰咕咚一声栽进了坑里。他在下滑的过程中脸上的眼镜飞到了一边,几把铁锹一同挥舞起来,地底下传出了宋约翰与泥土猛烈的撞击声。老爷俯身捡起宋约翰掉在泥地上的眼镜,在手里翻动了几下,对郑大个子叹了口气,说:
"今晚的麻将是打不成了。"
小金宝被-个家丁押了过来。她没有被绑,就那么走到了老爷的身边。雨水把她的长发淋得披头盖脸,她冲了老爷走过去,松松地将胯部送去,屁股扭得又快活又。"把我埋在这儿?"小金宝歪着嘴唇说。
"你还想在哪儿?"
小金宝用目光数了数,说:"十九个,老爷,你也真是,等你入了土,这不明摆着是你的十九顶绿帽子嘛!他们谁的尺码不比你长?"
小金宝向四处看了看,地上横的全是彪形死尸。"也好,"小金宝说,"十来个大小伙子——老爷。我可不是省油的灯。"
老爷的脸顿时就黯下去了。
小金宝妩媚地斜了他一眼。"你瞧你,又吃醋了,都吃到死人的头上去了。"
小金宝走到郑大个子面前,摸摸他的脸,对老爷说:"你别说,你这么多兄弟里头,还就数他不好色——男人家,不好色能有多大出息?"
"小金宝!"
小金宝拖了腔答道:"老——爷——"
"你还有什么要说?"
小金宝抬起头,想了想。她突然看到了远处的孤灯,那是翠花嫂的窗前等待与期盼的灯光。
"我是有一件事要求你——翠花嫂和阿娇,你放了,她们和这件事没关。"
"我没白疼你这么多年,"老爷说,"就数你明白我的心思,小阿娇我当然留下来,到上海调教调教,过几年,又是一个小金宝,翠花嫂,只能怪她自己命不好。"
小金宝在乱发的背后瞪大了眼睛。"——姓唐的你这!"
老爷笑起来,说:"小金宝,要怪还得怪你,谁让你那天夜里对她说了那么多,我的规矩,你又不是不知道。"小金宝张开嘴,一时找不到话说。小金宝的目光移向了孤灯,两行泪顿然间汹涌而出。小金宝回过头,回头扑向老爷,满头长发飘扬起来,像一头受伤的母狮。"!我挖了你的眼!"
小金宝刚一上去身后的男人就把她反揪住了,小金宝的腹部在灯光下剧烈地起伏,她的双腿乱蹬,脚下飞起一片污泥浊水。我知道他们要埋小金宝,我大叫一声,挣开了阿贵,向老爷飞奔过去,我的头一下撞到了老爷的肚子,一同倒在了泥浆之中。
"唐老大,你!我要杀了你!我在地下天天睁着眼,天天在你的脖子上瞪着你!"
一只脚踢在了我的头上,我什么也听不见了。
雨后的早晨格外干净。天更高,气也更爽,郁郁葱葱,在夏末晨光中做最后的姿态。初升的太阳停在山头,黄灿灿的,又湿润又干爽。我从昏沉中醒来,第一眼就看见了那把刀和那只碗,搁在灶台上,那是小金宝给我做盐水的大海碗。我的眼红肿着,头疼得厉害,伤心的雨夜极顽固地留在我的脸上。我托着那只碗,沿着草地来到了小金宝的墓前。但地上没有墓,只有一片新翻的泥土,散发出一股铁钉气味。我站在新土旁边,泪水滚下来,咸咸地流入嘴角。
我的记忆在这一刻彻底中止了,脑海里一片虚空。我放下碗,准备蹲下去。我在下蹲以前打量了一趟四周,这个打量要了我的命。不远处的小丘之上竟凭空坐着一个女人,散了头发,模样和小金宝如出一辙。这个骇人的画面使我如雷轰顶,我一个惊吓就跪了下去。我看见了鬼。我用力眨巴一下眼睛重新睁开来,那女人依然端坐在高处,对着初生的太阳一动不动,头发蓬松开来,打了一道金色边沿。我从坡后绕过去,从女人的身后悄然爬上高处。我明白无误地看清了面前的女人是小金宝。我小心地伸出手,我要用手证明我面前的这个是人,不是鬼。我小心伸出手,向她摸过去。
小金宝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回过了头来。我的手僵在那儿,不敢前伸也不敢回收。小金宝的脸上又空洞又疲惫,无力地眨一下眼,显然是活的。小金宝无力地说:"臭蛋你干什么?"我说:"你有没有死?"我把手抽回去了,蹲下身紧张地问:"你到底有没有死?"小金宝充满了怜爱。"我好好的。"小金宝无力地说。我勇敢地伸出手,抚摸小金宝的脸,温的,我托住小金宝的下巴泪水飞涌出来,小金宝平静疲惫的脸极伤心极难受地笑了。满天满地全是鲜嫩的太阳。小金宝贮着满眼的泪,把我揽进怀里,望着初升的太阳说:"又是一个乖太阳。"我抱紧小金宝的腰,满眼是血色的晨光。
身后传来了一个女孩快乐的笑声。是小阿娇的笑声。小金宝似乎被小阿娇的笑声烫着了,呼地站起身,远远地朝草地上望去。青黄色草地上夏末阳光分外灿烂。阿娇正搀着老爷的手在草地上一步一跳,如一只红色蚱蜢,老爷慈爱地望着阿娇,依旧穿着农夫的衣裤,像领着小孙女赶集的阿公。小金宝拉了我就猛跑过去,阿娇说:"爷爷,我到了上海,有没有好衣服穿?""有。"老爷拖了腔调说。"有没有金戒指?""有。""手镯呢?""有,都有。""我也要像姨娘那样!"阿娇满脸自豪地说。老爷轻轻抚摸着阿娇的脸蛋,眯着眼说:"好,也像姨娘那样。"小金宝猛地从小坡上冲下来,跑过去,在离老爷不远处立住脚。我看见小金宝的眼神霎时间如水草一样呈现出秋水姿态,有一种不确切的粉碎与波动的绝望。小金宝望着阿娇。她正勾过老爷的脖子,亲老爷的腮。老爷的目光像绒毛,亲切慈爱地吹拂小阿娇的面庞,微笑得如同秋日里的另一颗太阳。
"阿娇!"小金宝这样神经质地叫道。
小阿娇张开双臂,扑向了小金宝的怀抱。小金宝模糊的眼里小阿娇如同水面的一道清纯小波浪,哗地一声,爬上了小金宝的心灵之岸。"姨娘,我要上大上海啦。"阿娇高声说。小金宝拥住阿娇,一个劲地亲,两只眼却盯着老爷。"我妈先去了,"阿娇说,"我妈夜里头让老爷接到上海啦!"小金宝不说话,看着老爷向她笑盈盈地靠近。老爷回头看一眼草屋,静静地说:"都干净了。"老爷说着话就接过阿娇,摸阿娇的小辫子,小金宝一把反抢过阿娇,努力弄平静说话的语调。"阿娇,听姨娘话,"小金宝说,"我们不去上海。"小金宝才说了两句语速就快了,收不住,一句连一句往外蹿。"阿娇你不能去上海,那是个坏地方、鬼地方,到处是大老鼠……"阿娇眨了一下眼睛,顽皮地说:"我不怕,我们家就有老鼠。""阿娇。"小金宝急了,"听姨娘话,你不能去!"阿娇望着小金宝的疯样有些害怕,抱住老爷的一条腿,抬起头看了看老爷。老爷正对着她慈祥地微笑。阿娇竟也笑了。"姨娘你骗我,"阿娇说,"我妈还在上海呢。"小金宝说:"阿娇!姨娘带你在岛上,我们哪里也不去!"阿娇抱紧老爷的腿,只是摇头。"阿娇!"小金宝大怒说,"你不许去!你不许去上海!"阿娇把身子转到老爷的身后去,伸出半截脑袋,不高兴地说:"我妈早就说了,你这人不坏,就是说话不讨喜,哼!"
小金宝的脸上一下就傻掉了。
老爷抱起阿娇,哄了两句,对小金宝说:"你这是怎么弄的,怎么到了岛上,你连谎也不会说了?"
"我这是怎么弄的,"小金宝耷拉着脸自语道,"怎么连谎也不会说了。"她的声音没气力了,闷在喉咙里。小金宝自语说:"我连谎也不会说了。"
小金宝回到草屋后就坐在了床边,一言不发。阳光从窗子里爬了进来,斜印在地板上,留下窗棂的阴影。我从厨房里出来,看见老爷正站在阳台朝着河边对着谁点头。芦苇的顶上一只白帆被人扯上去了,只扯了一半,又停住了。那张破帆像一张裹尸布,弥漫出一股尸臭。
老爷很开心的样子,对我说:"臭蛋,叫小姐收拾收拾,要开船了。"
我站在过道与小金宝和老爷刚好形成一只三角。我对屋内说:"叫你收拾收拾,要开船了。"
"告诉他,我不回上海。"小金宝轻声自语说。
"小姐说,她不回上海。"我对着阳台传过话去。
"叫她别怕,"老爷大大咧咧地说,"我不会把满汉全席扔到黄浦江去。"
"老爷让你别怕,"我接着说,"他不会把满汉全席扔到黄浦江去。"
"别人不扔,我扔。"小金宝说。
"别人不扔,她扔。"我对着太阳那端说。
"我手下留一口气,是天大的面子了。"
我朝屋内说:"手下留一口气,是天大的面子了。"
"他想要,就拿去。"
"你想要,就拿去。"
老爷愣了一下,大声说:"臭蛋你瞎说什么?"老爷故意加大了嗓子说:"小姐怎么会说出这种混账话!"
我傻站住,不敢再传话。
"臭蛋,告诉他,小姐说了这样的混账话!"
我预感到不对,慌忙看一眼老爷,轻声说:"小姐。"
小金宝站起来,走到门槛前大声说:"你说,我不是他妈的小姐!"
老爷听见了。老爷什么都听见了。老爷拉下一张脸,临走时对我说:"臭蛋,帮小姐收拾收拾,回家了。"
我紧张起来,和小金宝僵持在门槛两侧,小心喊道:"小姐。"小金宝吁出一口气,平静了,好像扫干净胸口里的一口恶气,她摸着我的头,轻轻松松地说:"帮我收拾一下,我要回家了。"
我点点头,走进小金宝的房间。小金宝倒过身,却进了厨房。我帮小金宝折叠好上衣,放在一块布上,扎成褡裢。我回到过道,看见厨房的门关上了,顺手推了一把,却关死了。我敲敲门,叫"小姐"。里头传出了咣当一声,像是刀子掉在了地板上。我重敲一遍,说:"是我,臭蛋!"这时候门槛底下很意外溢出一丝鲜红的东西,洋溢出一股浓郁的腥气,我蹲下去,汪汪鲜血又迅猛又困厄地汹涌而出,冒着浓腥的热气。
我刹那间明白过来,伸出手用力捂住缝隙,死死往里堵,仿佛捂住了小金宝的汹涌伤口,不让血流出来。我大声说:"别淌血了,姐,你别淌血了!姐、姐、姐你别淌了。"
老爷赶了过来,我张开血手,一把扑向了老爷。
我的脚被阿牛捆上了,拴到了船帆上。阿贵和阿牛一扯风帆,我倒着身子被扯了上去。我口袋里的洋钱随着身体的上扯全都掉进了船舱,在船舱里四处飞奔,阿娇说:"爷爷,怎么把臭蛋哥吊起来了?"老爷摸着阿娇的腮,笑着说:"他没听话,做错事了,长长记性。"老爷高兴地对郑大个子说:"我早说过,这小东西是块姓唐的料,我还真有点喜欢,好好给几鞭子,驯服了就好了。"
郑大个子说:"是。"
我被一顿猛揍,倒悬在桅杆上。水面上一片刺眼的水光。小船启动了。老爷和郑三爷坐在船帮看阿娇在舱里嘻笑。阿娇极开心,心中装满大上海,笑脸格外甜,眼睛格外亮,声音格外脆。老爷说:"阿娇,告诉爷爷,你最喜欢做什么?"阿娇并了脚尖,在屁股后头掰着手指头,撒了娇说:"唱歌。"老爷就开心,老爷说:"阿娇唱一个给爷爷听听。"阿娇看一眼我,说:"把臭蛋哥放下来吧?"老爷说:"你唱你的,阿娇,等他听话了就放他下来。"
"到上海就要听话吗?"
"到了上海就要听话。"
阿娇想了想,说:"我给老爷唱外婆桥,好不好?"
"好!"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外婆说我好宝宝,
又会哭,又会笑,
两只黄狗会抬轿。老爷顺着阿娇的节奏轻轻摇晃上身。小木船一左一右轻轻摇晃起来。湖面和孤岛以倒影的形式在阿娇的歌声里一点一点远去。孤岛在摇晃,被新鲜的太阳照耀得安详宁静优美妖艳。我的泪水涌上来,孤岛和水面就浑浊了。船一晃,泪水掉进鼻孔里去。孤岛和水面又清晰如初。阿娇唱得正起劲,船晃得愈厉害了,孤岛和水面就又一次晃糊涂了。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桥上喜鹊喳喳叫。
红裤子,花棉袄,
外婆送我上花轿。
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我猛一阵咳嗽,血往头上涌,我的头疼得厉害,快裂开来了。我的眼眨了几下,昏过去了,银亮雪白的水面夜一样黑了。
篇19:小学作文我喜欢写小说
全文共 399 字
+ 加入清单我小小年纪却迷恋上了写小说。嘿!你们可别小瞧了我,我可是我们班的“写作达人”呢!可是,就是我喜欢写小说这一爱好,却遭到了很多人的非议。
我被那些非议我的人冷眼过、嘲笑过、甚至讽刺过。你们知道一个还没上六年级的小女生被这样评价是多么大的伤害啊,这些人给我的心灵上抹上了一条不可抹擦掉的伤痕。
自从我看过“阳光姐姐小说派《我们班就是一个江湖》”评价了这篇小说后,她的一些话让我印象很深刻:至于你们写小说的目的是什么呢?我认为只有一点——为了快乐!所以你们写小说,完全不必去迷信权威的看法,你们可以完全听从自己心灵的呼唤,大胆的构思,自由的表达,只要是发自内心的文字,都是很有价值的!
我完全同意“阳光姐姐”的这一看法,我们想写小说,是我们的自由,大人们凭什么干涉我们的自由。“小孩和小孩,不带大人玩儿”大人们口口声声说为我们好,假如你们真的为我们好,请你们站在我们的角度上想一想,好吗?
[小学作文我喜欢写小说
篇20:雪城小说姚玉慧结局
全文共 2805 字
+ 加入清单《雪城》是梁晓声著的一部经典长篇小说。《雪城》曾被改编成电视连续剧热映。她,独身穿入另外的时空,却像凤凰浴火重生,给了她一种无比充实的生活,善良,帮助她一路走来,带给别人希望,于是,便在这个异世界,留下了一个见证的地方――雪城。《雪城》以电视连续剧的形式通过大众媒体,走向了千家万户,尤其是刘欢激情演唱的主题歌更是传遍大江南北,使梁晓声的声誉达到了顶峰。这是一部纯粹的知青小说。相对于叶辛的《蹉跎岁月》的心酸,哭泣,呐喊,血泪,以及阵痛的控诉,梁晓声则赋予了更多的悲壮,更多的英雄意味。它带有宏观,总括的叙述,并延伸了人物命运的思考,相对于他其他的作品及其他的知青小说,它更放眼于现实的观照,将个人命运与时代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有位作家说过:“文艺到了最高境界,对人生世相必有深广的观照与彻底的了解”.是的,每一部作品,都是作家将人生呈现于读者面前,给人以智慧,给人以力量,给人以思考。文章第一句“等待”便有了大气的感觉。都说梁晓声的语言是具有巴尔扎克意味的,此话一言不假。顺着这条思路,作家以倒述的方式穿插其中。主人公姚玉慧,徐淑芳等知青对于爱情,对于人生的思考,以及他们返城后面临的道路选择,及横亘在他们面前时代错位造成的鸿沟。许多人在这理想与现实之间不能坚持,失去方向,最终沦为社会的无助者。曾经的激情与理想主义在现实中灰飞烟灭,徒剩下悲壮。“沦落在庸常现实生活的理想主义者,他或他们若不能被锤锻成坚韧的现实主义者,那么他或他们将会以表面上看起来傲视生活的形式被生活所抛弃。”至今看来,这句话依然充满着理性的声音。只有自己去适应社会,才能被社会所接纳,才能创造出自己的价值。 主人公姚玉慧生长在一个高干家庭,19岁时去北大荒当知青。入党,提干,当教导员,这是她走过的知青之路。家庭的原因及个人的经历,她的性格有些自恋,并羞耻于谈恋爱。这使我想起了《禁欲时期的爱情》。她总是以教导者的身份来要求别人,压抑自己的情感。与营长的激情使她背上了沉重的心灵十字架。回到城里后对于角色的转变一时不能适应,父母给她安排的道路她难以听从,最终徘徊在命运的十字路口。她内心的苦楚只有她一个人品味,无从向别人提及,也无法提及。她于未来是惶惑的。 而另一主人公徐淑芳,在北大荒里成就了她坚韧的品格。在命运面前没有低下自己的头。于两个男人之间的情感纠葛,使她成熟。没有外在的依靠,她在无法预知的命运里前行。最终成为一名实业家。
作品鉴赏
《雪城》以壮阔动人的画面,表现了一代返城知青虽失落而没有幻灭的历程,虽历难而未曾衰朽的青春,他们在新的环境里的奋争与寻觅。
从社会着眼
小说写返城兵团战士,主要有两方面的笔墨:一是从社会着眼,写“伤痕”,表现“文革”浩劫的余波,突出时代的悲剧。作品以“十年浩劫”结束不久,二十万知青离开北大荒,一夜之间大返城的躁动时期为背景,生动地表现了“上山下乡”悲剧虽已过去,但历史遗留在生活里的悲剧,却不可能一夜之间自行结束。
雪落无声的寂然城市,陡然间变得不安起来。下自邻里千家,上至市府官员,都卷入了命运交迭、心灵冲撞的情感漩涡。衣食住行、职业出路、生活位置、存在与希望,一时间成了人人关心、户户忧虑的大问题。不可能期冀有一支回天之手,翻掌之间,即可把一切安排停当。这批返城知青曾经过长期泣血流汗的艰苦奋斗,而今不但没有见到自己所期待的业绩,相反,连他们自身的位置和价值也淡化若无,他们已没有当年的虔诚和狂热,又不具备足以在社会上立足的资本。他们像虚幻飘渺的幽灵,回荡盘桓在熟悉而又陌生的土地上。这是历史酿造的一杯苦酒,也是他们生存选择的前提。《雪城》就以业已结束的悲剧的追忆为前导,展开正在上演的悲剧的描述,既暗示着两者的内在联系,同时,也暗示了后者是前者的延伸和发展。
时代的背景上
二是在时代的背景上,表现知青们在为生计奔波的逆境中的人情美和人性美。作品凝重深沉地开掘了一代青年走出历史性的灾难之后,心灵中保留着的美好因素,着力于灵魂拯救、温暖、沟通和理解的描绘,并赋予人物以强烈的英雄气概和人格力量。他们相濡以沫、相嘘以实的互助精神,他们百折不挠、顽强进取的生活态度,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纯洁的信念和纯真的爱情不惜付出巨大的牺牲,他们所特有的斗争方式,他们嘲弄邪恶的目光,这一切中,都蕴藏着热烈和真诚,令人心热、令人崇敬。可以看出,集体高于个人,道德先于需要的群体意识和伦理原则深入他们的魂髓,成为他们一切行动的准则,造就了他们不可淹没的英雄气概。
为“金嗓子”刘大文举办的街头演唱会,荡气回肠、慑人心魄。这些为了各自的衣食住行的最低生存需要而奔波的人,身上竟迸发出如此感人的光辉。从小说的悲剧意识的审美特征看,作品中的悲剧冲突是在善与恶的对立、善与善的矛盾、恶与恶的碰撞中,交织成一个多样性的有机统一的艺术整体的。正因为如此,即使调动多种判断手段,也难以概括出哪一个或者哪一类人物,是善或者恶的纯粹代表。善与恶、崇高与卑下、正义与邪恶、高洁与平庸、理智与迷狂奇妙而矛盾地灌注在每一个人物身上,在不同情境中,显现出相去甚远,甚至截然对立的形态。
作品中悲怆与欢乐两种情绪的迸发,也没有哪一种情绪上升到主导地位,或下降到从属的位置。两种情绪相互交替,相互渗透,相互包容,贯穿首尾。
在表现这些相互交织着的矛盾关系的多层次和立体化构成中,在悲怆和欢乐两种情绪的文汇点上,展示人、历史和国家最终要摆脱两难选择,从沉沦走向澄明,体现了对人类可臻完美的坚定信念,从而使作品的悲剧的审美价值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小说以史家的笔墨,在几组人物的感情纠葛中,多层次地描绘当代青年群像,教导员姚玉慧的性格与情感是在“感情与道德”、“现实与未来”交结点上展现的。她是一个,在兵团是一个“有路线觉悟”的优秀代表,下乡后很快被提拔为教导员。她处处约束自己,显示自己的政治风度。返城后,虽然家中富裕,不愁吃穿,然而却为长期待业而苦闷,痛苦地感到青春的失去,她更看不起家人的庸俗,痛恨不正之风,大胆地揭露母亲搞的假考试招工把戏。在她的深层意识中,苦闷、迷惘与热烈的向往相抗争,传统的习惯与无视传统的力量相抗争,忠诚与虚假相抗争,最终她将从旧的习惯势力羁绊中解脱出来,走向新的生活。其他人物,如徐淑芳、郭立强、姚守义、刘大文、严晓东等也都刻画得各具特点。
结构特点
在结构上,小说运用了过去与现在、历史与现实反复交迭辉映的方法,别具匠心地安排了一种“板块组合”,故事看去似乎分散,但题旨贯通。七十万字的小说,自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如,返城知青高洁的道德风貌和集体主义精神,与他们在现实中的软弱无力,曾一再形成鲜明的对照,作品对于前者的推崇和强化,对于同代人的无保留的肯定,使作品在历史与道德的评判中有失偏颇,进而影响到作品的生活内涵。又如,小说在反映特定历史时期的北部生活方面开辟了新的领域,但一些不无偏颇的议论,存在着大于或脱离形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