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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读书笔记(合集20篇)

书是一把船桨,在自己乘风破浪时助一臂之力;书是黑暗的旅途中前方的一盏明灯,指引前进的方向。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的世界以读书为伴满分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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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读书笔记初5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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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法布尔花了一生的心血完成的。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的世界是有那么多的奥秘,这种奥秘让我又有了新的梦想当一名昆虫学家去研究昆虫的奥秘!

从这本书里我知道了蚂蚁怎样和蚜虫合作,寄生虫是怎样潜入其他昆虫的家,禅是怎样脱壳但是最让我佩服的还是屎壳郎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和他们为大自然无私的奉献。屎壳郎在许多人们心中都是有着不好的形象,但是因为有屎壳郎为我们清理大自然的垃圾,我们的才有干净的环境居住,如果没有了屎壳郎,可能地球现在到处都是脏兮兮的大便。虽然屎壳郎受到这样的耻辱,仍然无私的奉献。我在电视上看到过一个关于屎壳郎故事:在以前,屎壳郎因为吃的是大便,所以被许多昆虫看不起,这时有的屎壳郎就尝试吃草生活,后来许多屎壳郎因为营养不良死亡了。过了一段时间,森林里没有昆虫清理垃圾,森林里到处都是昆虫的排泄物、枯萎的植物,昆虫们现在才知道了自己错了,立刻去请屎壳郎为它们清理森林,后来森林又变回了原来美丽一面。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因为其他人的一个缺点而看不起他们,要从被人身上发现优点。

屎壳郎是一种只知道工作的昆虫,它的一生差不多都在工作,它跟懒惰的寄生虫相差就是一个南极一个北极。屎壳郎的家是住在地底下的,屎壳郎一出生就先把母亲留给它的遗产(一个梨)吃了维持生命,最后经过一次次的脱壳,它就成为一个健壮的屎壳郎青年。屎壳郎中有许多小偷,它们为了不用劳动也能的到劳动果实就不折手段的抢自己同胞的食物,有时还避免不了一场激烈的战争。但是如果哪只屎壳郎的食物被偷了,它只能自认倒霉重新再去寻找食物,就算它认识偷它食物的屎壳郎,当它们再见面时,被偷食物的屎壳郎也会友好地跟偷它食物的屎壳郎打招呼。这就是屎壳郎的品质。

屎壳郎虽然在我心目中也有不好的印象,但是现在我对屎壳郎又有了一种敬佩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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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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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说了些话,不久反悔了,就和听到这些话的人不了了之了,我觉得A的做法不对,要离A远点.

B说了些话,不久变卦了,就向当初听到这些话的人解释我为什么改口,我觉得B蛮有意思的,不是个坏人.

C说了些话,不久还在说这些话,我觉得C有毛病,同情之余,却也懒得理C.

D说了些话,不久死了,我看着D的遗照,怎么也想不起D说话的腔调了,心里是说不出的惆怅.

于是,我就想要把身边ABCEFG等一干人的声音录下来,最好还能合拍几张照,甚至拍拍DV,这样就算塌实多了,以免日后心空洞洞的.

但是,我依旧觉得A不是个东西,B还像个人样,C就是那么让他去吧.

光是记录,而不去改变,这样好么?

虽然大贤罗素说过:"参差多态,乃幸福本源",可是,参差的程度太厉害,就难免产生偏见了.恩,说到偏见,那可多了去了,ABCDEFG...没几个让我看了不爽,恨不得把我的脑袋拧下来塞到他们的脖子上.

上述的想法虽然不太冷静,但却是最为真实,最为触及矛盾核心的比方!

意识到当时自己还没能力解决其中问题,就这么插科打诨混到了18岁.那日子倒也不难熬,因为发现了电视和电影.不过,电影电视看多了,感觉满脑子都进了水,智商一路狂掉,没有锐气了.

还好,脱住院的福,读了点自认为了不起的文字.于是,产生了这样的价值观:所有的参差多态,我压根没必要去管,把我自己的差距和ABCDE拉开来就OK了,人家能不能赶上我,远没有我能不能把人家甩远来得重要!

最后,抖点包袱:机缘巧合,我看到了这样一句话:"男生不能不读王小波,女生不能不读周国平"我承认,我是奔着媚俗的想法,即想要找点能把ABCDEFG比下去的资本底气而去看王的的(本来也要看周的,但卖光了).至于对我产生了何种效应,我也说不上来,只是至少,觉得"参差多态",如果能借助文字,写出来,一吐为快,比起得过且过谈恋爱,倒也清爽,也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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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鼹鼠的月亮河》读后感与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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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后,让我深刻的感受到了——当别人遇到困难时,我们要伸出手去帮助别人。

书中的主人公米加为了帮助无意之间遇到正在洗衣服的尼里,它看着尼里每天很辛苦的洗衣服,由于力气太小,洗的衣服根本缴不干,米加看后就一心想着要为尼里做一台鼹鼠洗衣机。

可爱的米加想用自己演出的钱省下来给尼里买做洗衣机的材料,因为材料不够,所以无法完成做洗衣机,米加去城里把材料找齐。在城了遇到了魔法师咕哩咕,不小心把米加变成了一只乌鸦,可恶的是要一百天才能变回原来的米加,咕哩咕向喷嚏女巫去借魔法书,使米加能尽快的变回来。米加变会后还帮助了喷嚏女巫,让她永远不在打喷嚏。

最终,米加完成了它的心愿,帮助尼里装好鼹鼠洗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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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最新《鲁滨孙漂流记》初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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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第一次读这本书,是6年级的时候了。一开始,我不喜欢《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读着读着,就觉得,鲁滨逊的生活充满了艰险,他在岛上的28年生活,也同样,有着不一般的经历。

鲁滨逊在1632年出生于英国北部约克城的一个富商家庭,全名叫做鲁滨逊?克罗索。鲁滨逊有两个哥哥,还有两个小妹妹。大哥服兵役多年,当上了英国一个步兵团的中校。后来,大哥的部队跟西班牙军队在刻尔克附近发生激战,大哥就这样阵亡在战场上。至于他的二哥,从鲁滨逊开始记事的时候就没什么印象,只听说他下落不明。只知道他和大哥都留下了后代,就是鲁滨逊的两个小侄。鲁滨逊渐渐长大,成为了一名令人尊敬的法官。可是,他的脑子里却充满的航海旅游的念头。

一天,鲁滨逊和他的父亲说了自己的梦想,父亲听到后,伤心地流泪了,但是,鲁滨逊还是很想去海上航行,却遭到了父亲的严厉拒绝。1651年9月1日,鲁滨逊从赫尔海港上船出发了。船刚驶出港口就碰到的可怕的风浪。8年后,鲁滨逊伦敦出发,船上一共有14个人。12天后,鲁滨逊踏上的船,遭遇了长达10天的飓风,不久,他们又遭遇了另外一次狂风恶浪。突然有一个人喊道:“陆地!陆地!”他们刚要跑出船去,却发现船又突然搁浅在一片沙滩上面再也动弹不得。大副靠了大家的帮助把小艇放在大船的旁边。他们全都上了小艇,把小艇解开。听凭上帝和海浪支配他们未来的命运。没过多久,巨浪向他们压来,小艇上的人东一个西一个,都来不及喊一声“上帝啊!”就都被海涛吞没了。那时,就只剩下了鲁滨逊一个人,其余的人全都没海浪吞没了。鲁滨逊在一个荒岛上“建”起了自己的“家”。

25年后,鲁滨逊救起了一个逃亡的俘虏,也就是“星期五”。渐渐地,鲁滨逊已经习惯的荒岛上的生活,也救起了一个又一个俘虏,其中有一个,还是星期五的父亲。1686年12月19日,鲁滨逊离开了生活了28年2月9天的荒岛。拜读这部小说后,我对鲁滨逊在坎坷经历中表现出的刚毅、坚强不屈的品格钦佩至极。我深刻体会到,鲁滨逊有如此丰富多彩的经历,与他的实干精神和坚强性格是分不开的。而我正是缺乏这种精神和品格。我早已习惯了父母为我创造的优越条件。在学习中,我常遇到一些困难,但这点困难与鲁滨逊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遇到的艰难险阻相比,是微足不道的。他能用双手创造奇迹,我为什么不能鼓起勇敢战胜困难呢?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奋斗的精神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那么从现在起,我应该坚强、勇敢,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向对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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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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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阅读《父亲的病》这篇文章,我体会到封建迷信对旧中国封建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文中父亲悲惨地病故便是这颗罪恶的种子迅猛生长而结出的苦涩果实。

那些所谓的名医,所开的药方的药引子都是如此讲究,同名医们一样--排场大。然而,一个个愚昧的中国人救人过于心切,以至于不多思考就毫不犹豫地为寻“珍贵”的药引子忙里忙外,不惜拼了性命。父亲的病读后感我倒是佩服名医们的口才,将人们驯化得服服帖帖。为开脱而编造的种.种理由似乎是那么完美、漂亮,一次又一次“瞒天过海”。他们总是坚信停滞不前的中医能治百病,远远超过西医,不肯取长补短,或是不断探索、创新。只是将中医与自欺欺人的神鬼传说相结合,宛如讲述着一段绝世传奇,那样引人入胜。

当时的中国孝子,由于封建传统思想的熏陶,即使对名医的话将信将疑,也未曾想到过请西医来救治。而宁愿怀揣着疑虑疯狂寻药引、看着一碗碗“良药”下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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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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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和妈妈去新华书店买了《父与子》一书。这本书是20世纪30年代初的漫画家埃·奥·卜劳恩(E·O·Plaune)的作品。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对父子,爸爸幽默搞笑,儿子活泼可爱。我们买的是英汉对照版本。从这本书里,我们不仅能感受得到那总温馨快乐的感觉,还可以学到简单的英文句子。

我会读的英文句子是:I am so lucky!(我太幸福了!) Wow ! Its so funny(哇!看起来很好玩呀!)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父与子在生活中的那种融洽的情感,文中的父亲没有英俊的外表;没有健壮的身躯;没有稳定的工作。但他却有善良、幽默的内心,使人一眼就喜欢上了他。从他的每个举动中,我们都能感受出他很爱自己的儿子。文中的儿子没有聪明的头脑;没有乖巧的性格;没有渊博的知识。但他却有调皮、淘气的性格。他还有一点儿小聪明,却常常坏事。他和我们一样有纯真的童年,无暇的幻想。唯独不同的就是,他有巨大的范围让他玩耍,而我们却只有一小块地方玩耍。

他们是一对快乐的父子,一对幽默的父子,一对淘气的父子。他们就像是一对铁哥们,一对好朋友。其实,不仅在漫画中有这样的父子,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父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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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中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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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孤独的小舟,一片浩瀚的大海,一位沧桑的老人,一个纯真的孩子,一个个形象在我的脑海里交替浮现,我不断对自己发出疑问:究竟是什么支撑着一个饱经沧桑的老人独自在茫茫的大海上捕鱼八十四天?

我只记得那天老人一遇到大马林鱼时,他便知道自己人单力薄,但他丝毫没有退缩的念头。

“我跟你奉陪到死,”他说,“因为当渔夫正是我生来该干的行当。”当钓索勒在老人背上,疼痛超越了忍受的极限时,老人便念起祈祷文来缓解痛楚。等到鲨鱼一再来袭时,老人用尽一切个人手段来反击。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船桨上乱扎;刀子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丢了,他用舵把来打。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老人依然对大马林鱼不离不弃。

也许有人会认为老人最后只留下了鱼头鱼尾和脊骨,真是可悲。不,不是这样的,在这次出海作业中,老人最大的收获是在过程中,而不是在于结果。在征服大马林鱼的过程中,我们无法想象老人如何改写那伤痕累累的苦难史,如何在力量悬殊、筋疲力尽的情况下使“庞然大物”成了他的手下败将,成为精神上永远的赢者。

你听说过戴摩西尼吗?他是古希腊着名的演说家,他一生下来就口吃,这使得他吐字发音不准,虽然有满腹的见解,却无法一气呵成地表达出来。为了克服这个缺陷,戴摩西尼常把石子放在嘴里,跑到海边,面对大海练习演讲,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居然把口吃的毛病改掉了。为了能专心练习口才,他甚至把头发剃掉一半,以打消自己想出去游玩的念头。经过不懈的努力,戴摩西尼终于成为闻名遐迩的大演说家。

从口吃到演说家,从八十四天捕不到鱼到只身捕获大马林鱼,这些看似不可能的事在戴摩尼尔和老人圣地哥亚的超人努力下终成为现实。海燕飞越大西洋,是因为它征服了自己对于大海恐惧;凤凰浴火重生,是因为它征服了死亡对于自己的威慑;蝴蝶破茧而出,是因为它征服了虫茧对于自己的束缚;老人只身捕获大马林鱼,是因为他征服了自己相对于大马林鱼的微不足道。

就像老人所说的:“人不是为失败而生,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只有不断征服自己,挑战自己,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成为奇迹的创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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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水浒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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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捧上手的《水浒传》是少儿版的,彩色的图,带着拼音的楷书,简短的文字,却还是让当时六岁的我看不懂,但是每当看到书中的好汉把“反派”打得落花流水,鼻青脸肿时,我总会拍手叫好。这个周末,我再次打开少年版的《水浒传》,却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豪爽感。

细细品读一遍后,我不禁哼上了那首耳熟能详的好汉歌:“大河向东流,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哇……”颇有一番梁山好汉豪放的气势。书里记录了一百零八个头顶,排定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的座次,《水浒传》里好汉聚集了四大高贵品质:忠、信、义、勇,让我崇拜得五体投地,以他们为榜样,故事中让我最喜欢的人物有:力大无比的鲁智深,机智冷静的林冲,英勇无畏的武松,还有千万人敬佩的宋江,因为他们都具备忠、信、义、勇!

最让我体会到好汉精神的情节是“景阳岗打虎”。 武松,人称“行者”, 他武艺高强,嫉恶如仇,又行侠仗义,好打抱不平。一天,他去镇上会哥哥,在景阳岗旁的一家小酒馆里喝酒,一碗又一碗,第四碗时,老板不让他喝了,毕竟这可是“三碗不过岗”的超烈性酒,可他执意又来了几碗,不听劝告,不顾旁人阻拦过景阳岗,遇上了白虎,借着酒劲儿,空手打死了凶猛的白虎,他为老百姓除了害。他当时的无畏,连白虎见了恐怕也会心虚。看到这儿,我不禁联想到了中国共产党党员们,他们就像无畏的武松,带领人民打倒一批批凶猛的白虎,毫不畏惧,勇往直前。

古往今来,有多少位好汉舍身取义,难道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我们也要学习好汉的精神,为国家做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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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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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大自然里有这么多昆虫!它们包括了:蜘蛛、蟋蟀、蝉、螳螂、萤、黄蜂和松毛虫呢!它们的名字有:塔蓝图拉毒蛛、虎纹园蛛、狼蛛等等……读后就感觉来到了大自然!

书里主要讲述了:天生的攀岩家、蟋蟀的住所、蝉和蚁、蝉的音乐、蝉的卵、萤的外科器具、黄蜂悲惨的结果……现在,《昆虫记》就像一股风,带领着我们,慢慢的向大自然飘去……

因为好奇,我和弟弟来到院子里,开始细心的寻找昆虫。很快我们发现了一条毛毛虫,它身体上长满了毛毛刺,它爬行的很慢,很有趣。接着我们又找到了许多蜗牛,蜗牛总是将自己的身体缩起来,像一个个小圆球,好玩极了。后来我们还发现了蚯蚓、蜘蛛等……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美妙的大自然,了解了各种昆虫的生活的习性。妈妈说大自然里不仅有许许多多奇妙的昆虫,还有各式各样奇妙的植物、各种各样奇妙的动物……如此可见,大自然真是有趣的非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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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笑猫日记之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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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素有“心灵鸡汤”美称的笑猫日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接下来,我为大家讲一讲我印象最深的场景。

在一个春天,二丫有了一个小小的愿望,那就是帮助卖报的聋哑老人买报。为了这个理想,她找到了鹩哥(一种会说人话的鸟,比鹦鹉说的还好),求他叫她说人话,从此,二丫每天都要去学。把嗓子都练出血了。

这就是我印象最深的一幕。在我看来,连猫都有这种悲天悯人的情怀,难道我们人不应该更胜一筹吗?没有,我们没有像二丫那样做。反而,一再的给那些人白眼看。没错,这个世界本来就是残酷的,但是,即使打着“优胜劣汰”的旗号,也不能成为漠视生命的理由。所以,我希望,大家都可以伸出援助之手,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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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格林童话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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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格林童话》我被里面的灰姑娘而打动,开始我很同情灰姑娘,后来我为灰姑娘能和王子在一起而高兴。虽然继母讨厌她,继母的亲生女儿欺负她,但她还是努力的为她们“服务”。灰姑娘想参加王子的选妻聚会,但因为自己没有漂亮衣服而放弃,灰姑娘的好朋友小鸟、老鼠虽然帮助了她,帮他做了漂亮的衣服,但继母的亲生女儿把她撕坏了。但是一位好心的巫婆帮她变了一套美丽的衣服,漂亮的头发,水晶做的玻璃鞋,把老鼠变成小马,把南瓜变成了南瓜车,不过巫婆告诉灰姑娘一定一定要在十二点前回来,不然他就会变回原样。

就这样她们来到了城堡,王子看见了灰姑娘马上邀请了她,灰姑娘的继母和亲生女儿都不知道她是灰姑娘,因为她们认为灰姑娘没有这些漂亮的套装,但她们很嫉妒与王子跳舞的她。个个都羡慕灰姑娘的漂亮和美丽。十二点还差一分钟就到了,灰姑娘看着那大大的闹钟想起了巫婆对她说的话,想马上的跑下去,但被王子抓住了,灰姑娘挣扎着,终于跑了下去,但鞋子掉了一个,灰姑娘顾不了那么多,坐上了南瓜车,王子和兵人坐上了自己的白马去追灰姑娘,因为灰姑娘还没告诉王子她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南瓜车跑的很快,马上跑到了森林但已经到了十二点她们变回了原样,她们躲到了草丛,王子和兵人刚好路过但没看见灰姑娘,王子就这样失望的回到了城堡,灰姑娘也会了家。

灰姑娘的继母觉得和王子跳舞的人像灰姑娘,心想:要是王子找到了她,她就变成了王子的妻子,那该怎么办!我一定不允许她变成王子的妻子。然后把灰姑娘锁在了一间屋子了不让灰姑娘出来。第二天王子把灰姑娘不小心掉的鞋子递给下人,下了命令:谁要是能把这双鞋子穿下去谁就能成为王子的妻子。命令下去了以后人们总想把这双鞋子穿下去但都不行,到了灰姑娘家,继母的亲生女儿用尽全力的挤,但都不能穿下去,下人只好失望的走出去,灰姑娘大声的对他们说:“等等”,原来是小老鼠把门锁的钥匙给偷走了,因为钥匙在继母的口袋里,老鼠趁继母没注意就拿走了,下人们回头,把鞋给了灰姑娘,继母说;“她只是个仆人没资格穿”,然后把鞋子拿给了下人,下人说:“王子说过只要是我们国家的女孩都能穿!”继母很着急就故意把鞋子拿到自己的手上把手一放掉下去了,摔坏了,下人不禁大哭,因为他怕王子要了他的命,灰姑娘拿起和那双鞋子一模一样的鞋子说:“我还有一只”,然后穿了下去,继母大吃一惊:真的是她!下人一边跳,一边请灰姑娘做上马车,就这样王子和灰姑娘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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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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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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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背影》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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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读了朱自清先生的《背影》。

这篇文章没有特别华丽的词语,它用简单的语句把在站台上的那个背影写得具体生动,触动我们的心灵。父亲为“我”买回了“我”爱吃的橘子,使作者泪如雨下。由此,我想到了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平时话并不多,也不像妈妈那样天天教育我。但是父亲却像一座大山一样,保护着我,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

记得有一次,小罗邀请我去参加他周末举办的生日宴会。我开心地答应了,并和妈妈一起,积极地挑选生日礼物送他。他可是我最好的朋友呢!

可是,周三老师突然说小记者可以去黄山玩。这下我可左右为难了:到底去哪儿呢?

小罗是我的好朋友,他的生日宴会是早就约好了的。可是,我从来没有参加过小记者活动,真想好好去游玩一番啊!我自以为聪明地想到了一个“绝妙”的方法:让小罗把生日宴会延期,不就两全其美了嘛!

我开心地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父母。妈妈还没有说话,爸爸的脸却已经沉了下来。他严肃地说:“答应别人的事情一定要做到!而且小罗是你最好的朋友,你不能因为出去玩而抛弃朋友。爱动脑筋是好事,可是,一旦把‘小聪明’用在朋友身上,你就会失去朋友的信任!”

父亲的话让我非常惭愧,也使我明白了:友谊的花朵是娇嫩的,需要我们共同保护它、珍惜它,才能长久地开放。

我的父亲就像朱自清先生的父亲一样,虽然他们平时并不唠叨,但是他们的爱并不比母爱少,他们的爱深沉而内敛,一点一点地浸润到我们的成长过程中,让我们永难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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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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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了数周之后终于开始动笔了,感到很欣慰,哈哈。

这本书是我时隔2019年后第二次看,很感慨,得出个结论,书确实是要这样看的。众所周知王小波是一位特立独行的作家,他自认为是小说家,这是他在写作末年开始写的所有杂文总编,编者是他的妻子李银河,并不是按照时间顺序,而是从内容上的连贯性出发而组织的,客观背景大致如此。

至今我仍然认为,大多数小说作家并不会写很多杂文其实是一种害羞自卑心理,相比较而言,我倒认为王小波在这方面确实是有斗士的精神。我们都知道杂文的精髓在于批判,而“胆子”似乎是很关键的一环。本书的开篇《沉默的大多数》,给我们讲述了他的动机,但看起来更像一杯壮胆的烈酒。他说自己因为“幼年的经历、家教和天性谨慎,是我变得沉默的起因”,这在我看来是一个对我们整个社会文化环境的隐喻。我同意这一点。人口数量和弱化隐私的文化传统让中国人在对外表达上有极为独特的风格,这也被很多人拿来当做东西方文化最大的区别。所以我们的“阳”的一面确实与西方“阳”的一面非常的不像,“阴”的一面却显得极为庞大,作者就把自己作为“大多数”中的一分子,而且是当中奋不顾身的勇敢者,甚至是起义者,用这文字作为武器,挺枪刺向“阳”的一派。

其实,我用“斗士”为题,并不是站在赞美的立场。任何时代任何一场战争中的斗士,其实本身是不是在真理的一方,都很值得商榷,只不过他们自己非常坚信而已。这种坚信、善意、责任以及勇气,便是一个完整的斗士了,至于“对”或“不对”,并不相干。而真正“客观”一些来看,偏见的成分是有的,而且是一定有的。

一、大体上,本书从国学的讨论开始,涉及了东西方思想及比较、科学观、性、艺术、新事物、电影、风俗等等,内容很多很广,其中最大篇幅的就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和思想的批判,而且这种批判相当彻底,可以说是完全不接受。有关这个问题,我是持完全反对意见的,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否能找到他这种观念的原因。他说:“我对国学的看法是:这种东西实在厉害。最可怕之处就在那个”国“字。”(《知识分子的不幸》)“为什么在中国,一说到文化,人们就往伦理道德方面去理解。我认为这是种历史的误会……”(《我看文化热》)“从孔孟以降,讲的全是行货言论,尤其是和《独立宣言》对照着读,更是这样。”(《“行货感”与文化相对主义》)王小波推崇的则是以罗素、萧伯纳、尤瑟纳尔等等人所提倡的”以人为本“、科学至上、真理至上的客观哲学。对中国哲学体系则归纳为臆断的(没做对过什么习题,没编对过什么程序,只是忽然间想通了一个大道理,觉得自己都对,凡不同意自己的都是禽兽之类……——《皇帝做习题》)、机械的(我们知道,儒士的基本功是要背书,把圣人说过的每一句话都牢牢记住……此种怪诞的情形提示了儒学的精神:让儒士成为圣人的精神复制品。——《文化之争》)、浅薄的(具体在《我看国学》,稍后详论)。最集中的体现在《我看国学》和《智慧与国学》这两篇。而且可以推断,他因为发表这些言论受到了很多攻击,并且他本人认为自己并不是所攻击的”民族虚无主义者“,反而认为攻击他的人有”狭隘民族主义“倾向(《警惕狭隘民族主义的蛊惑宣传》、《优越感种.种》),且接受传统文化的人群有心理问题(《对中国文化的布罗代尔式考证》、《人性的逆转》、《弗洛伊德和”受虐狂“》)。

事实上,当年我高一时第一次看这本书,对于全书的每一个字都感觉像是自己说出来的,从而生发出对王小波的无比认同感。今天可以猜到,因为我当年正处于叛逆期而已。直到这十多年来,我本人接触了很多古籍,而且我自己认为我接触的过程是非常健康的——我先从《三国演义》看起,然后又去看《三国志》,然后再向前看前三史和春秋时的文章,顺带看些《世说新语》等。这跟王小波的过程截然相反,在《我看国学》中他提到,因为老师说他“国学底子不行”,于是发奋将四书五经孔孟杨朱看了一遍,而且是越看越烦(“虽然没有很钻进去”),我更相信是“翻”了一遍,至于具体的历史上的记载,从他引述中从未出现并不“广为人知”的事迹这一点可以看出,他反而了解极少。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他的青少年成长经历,在思维形成的重要阶段,我们可以相信,这对于一个思维坚强的人是一个极大的否定理由,所以我们看到他用来证明自己的各种结论的例子最多的便是那段时期发生的人和事。另外一个原因便是他在这段时间里由于自然的排斥民族文化转而接触了大量的西方读物,于是我们看到他对于西方的价值观是无条件的接受与褒奖,并举了相当多的例子:罗素等人不用说了,在他心中是无与伦比的伟人,就连科学人士也不例外——”我承认自己很佩服法拉第……牛顿、莱布尼兹,特别是爱因斯坦,你都不能不佩服,因为人家想出的东西完全在你的能力之外。“而对于传统文化或者说国学,他的说法是:“这些人(上述西方人)有一种惊世骇俗的思索能力,为孔孟所无。”“按现代的标准,孔孟所言的‘仁义‘啦,‘中庸’啦,虽然是些好话,但似乎都用不着特殊的思维能力就能想出来……”“如果说,这就是中华文化遗产的主要部分,那我就要说,这点东西太少了,拢共就是人际关系里那么一点事,再加上后来的阴阳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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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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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拇指姑娘》。使我深受感动。

写了美丽、善良的拇指姑娘对友谊的追求。拇指姑娘先是差点嫁给癞蛤蟆的儿子,把他急得大哭;后来又碰到鼹鼠要和它成亲,虽然他很富有,但拇指姑娘讨厌他;再后来她碰见了安琪儿,他们相爱,很快成亲。作品还描写友谊,如,拇指姑娘从癞蛤蟆的儿子那儿逃了出来,是小鱼们帮助了她;寒冬,田鼠引她进温暖的房子;拇指姑娘救活昏死的燕子,小燕子又把她从鼹鼠那儿救出来。这种无私的友谊,是文章的主旨,也是作者对人间高尚友谊的追求。

拇指姑娘这种友谊,也是我们同学之间所要做到的。所以,我们同学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并且发扬光大。

在现在的社会中,如果人与人之间能够相互帮助、团结友爱,那这个社会将是一个温暖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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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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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平凡世界》后,我才真正懂得了生活的真谛,知道了这本书为何能改变中国千万青年的命运,它为何鼓舞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他向我真正地打开了与另一个世界沟通的大门。

读完这本书后,才发现原来一个人最难战胜的永远还是自己,但有时,克服自己内心的自卑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为成功而拼搏的路上,有自卑相伴有时并不会感到失落与恐惧,只要正确地去面对他,勇敢地去直视他,转化为自身坚强的动力,那么自卑过后必然就会坐拥胜利,自卑过后,也有凯旋的歌儿。

书中虽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但最让我感到震撼的是孙少平,他真正体现了书本的名称,他很平凡,只是一个受过高中教育的普通工人,但他一生的成长经历,却反应了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的生活现状,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和信心,但往往又对生活感到无奈。他通过自学达到了大学生的水平,但他永远也只是一个工人,无法改变现状。作者赋予了他许多别人梦寐以求的优点,让他既脚踏实地活在现实中,又可以跳出现实,展开宏伟的想象。他家境穷困,但他没有让自己的理想消失。要知道,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意志消亡,尽管他在逆境之中有时也表现出了自卑和懦弱,但他并没有退缩,那种努力战胜自我,在想要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的坚强让我由衷得感到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难能可贵的精神。

作者在这部小说中都是写生活中平凡的小人物,他们的世界也是平凡的。作者从小处着眼,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出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正是通过对这些平凡人物的描写,反映出人性的善良,丑与恶。人性的醒悟就是要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但我们又从故事中看出人们的不平凡。比如孙少平,他仅管吃穿破旧,但他怀着自己的理想,努力奋斗,他有男子汉的气魄和铮铮铁骨,他可以卷缩在破旧的被窝里,就着昏暗的光线读书而且乐在其中,他可以前一秒是工人,换一身衣服下一秒就变成了文雅的书生,和田晓霞谈论高雅的文学。

《平凡的世界》让我认识到,在平凡中也会有伟大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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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与感悟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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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学期,我阅读了名著《海底两万里》,它是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我带着好奇与激动的心情读完了全书,被其中的人物与情节深深吸引。

此书主要讲述“鹦鹉螺号”的故事。1866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疑似为独角鲸的大怪物,阿龙纳斯教授及仆人康塞尔受邀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到了怪物的脊背上。发现这怪物并非是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潜水艇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中大量的氯化钠分解出来的钠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进入地中海、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著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艇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回到了他的家乡。

文章的人物性格鲜明,有血有肉,尼摩船长虽然痛恨人类,但是却心底善良,为了船员的死而掉泪,他爱钻研,发明出了伟大的鹦鹉螺号,他性格忧郁,却有知识渊博,可以将珍珠毫不吝啬的送给可怜的采珠人,看到自己的船员死去,却又掉泪。他对人类有根深蒂固得不信任感,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他镇定,勇敢,却善良真诚。阿龙纳斯是个学者,他对海洋对科学有着深厚的感情,是典型的知识高于一切的学者,为了知识,不惜牺牲自由。康赛尔是一个忠实可爱的仆人,擅长于生物的分类,对主人忠心耿耿,即使为主人牺牲生命也愿意。尼德?兰一个是性格急躁,追求自由的意大利人,他热爱陆地,热爱人民,急切渴望自由,为逃出鹦鹉螺号有重大的作用。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受到了凡尔纳丰富的想象力,他为我们营造出了一个及其惊险的氛围,《海底两万里》塑造出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角色,使我们仿佛身临其境,跟着作者与书中的主人公一起探寻海底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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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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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获益匪浅。

主人公鲁滨逊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他航行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一次,他在去往非洲购买奴仆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在苍凉寂寞的荒岛,鲁滨逊以他勇于冒险、敢于创造的精神,独自一人与困难和艰险斗争,终于创造出了自己的一片天空。在荒岛上,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房屋、篱笆,还学会了做衣服、器具等生活必须品。他把还把山羊、鹦鹉等野生的动物圈养起来,用剩余的一点种子经过反复的播种,吃到了自己的粮食。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终于,他把原本荒凉的小岛建造得美丽而富饶,自己非但没有被困境压倒,反而过上了自得其乐的生活。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这个故事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它详细地讲述了鲁滨逊在荒岛上整整生存了28年的离奇经历,展现了一个人艰难的生存处境,以及孤独无助和时刻渴望获救的心情。

鲁滨逊在岛上最大的问题,就是克服孤独和恐惧感了。不过后来他结识了一个野人,称他为"星期五",他们相处融洽,后来鲁滨逊和星期五之间建立了一种充满温情的友情。

我从他的事迹中,感受到鲁滨逊具有强烈的开拓进取和冒险的精神;他勤劳,勇敢,机智,并且具有顽强的毅力;他虔诚,仁慈,而且还知恩图抱。鲁滨逊的每次航海和冒险都有着明确的商业目的,不断计算着自己的财产和利益;他还将自己生活过的那个孤岛当做自己的领地。这样也表现了鲁滨逊有高智慧的经济头脑,令我十分佩服。

我看了这本书,不仅可以从曲折离奇的故事中得到乐趣,让人紧张,投入。还可以从鲁滨逊荒岛求生的故事中认识到劳动对人类生存的重大意义,从而获得许多有益的启蒙。

我们应该学习主人翁鲁滨逊为生存而拼搏的聪明才智和顽强毅力。

看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学习鲁滨逊的品质,顽强,努力,拼搏,仁慈。可以让我们每个人都受到不小的启迪啊!

假期里看一本好书,是一件很享受的事,一本好书能让我们得到许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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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父与子》读书笔记 叶铭臻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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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认认真真地再次把《父与子》这本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读《父与子》有感

《父与子》这本书非常搞笑。《父与子》系列漫画出自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之手,整部作品创作于1934年——1937年之间。当时德国的报刊杂志被纳粹政府控制,刊登的内容枯燥无味。幽默漫画《父与子》的出现为人们带来了惊喜和快乐,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并且在几十年时间里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被誊为德国幽默的象征。现在《父与子》早已跨越国界,成为全世界人们可贵的精神财富了!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机会难得”这一篇了。这一篇是说:“有一天,父与子的家里着火了,父亲和儿子连忙把家里的东西拿出来,然后,儿子在书包里拿出学习用品出来,把那些学习用品扔进去着了火的地方。”这真是难得不用读书的机会啊读《父与子》有感!

书到最后,突然看到父与子成名了,各种父与子品牌的烟灰缸,服装,甚至还有杂技演出,雕塑等出现在了市场。而我们的父与子呢?他们不是贪慕虚荣的人,父亲最终拉着儿子的手消失在了天空与世界的尽头,最后一幅图上,我们只看到了一颗最闪亮的星星在月亮下亮的耀眼。

虽然这本《父与子》每一集很搞笑,但是,我们不能像父与子那样笨,不然生活中就会想父与子那样有许许多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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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简爱》读后感_《简爱》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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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艰辛的故事,这是一段艰苦的人生追求,这是一首充满爱的幸福之歌,这是一幅用汗水拼凑的蓝图。当我郑重的把这本书的最后一页合上时,一股强烈的情感涌上心头,我的脑海里不断浮现着两个字简爱……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里面主要讲述了简爱出生在一个贫穷的牧师家中,她自幼父母双亡,只能在舅舅家生活,不久后,舅舅去世了,舅妈待她非常不好,她从此无依无靠,整天沉浸在水生火热的生活中,经常遭到舅妈的欺凌和虐待。虽然她的命运非常不幸,但是他还是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坚持了下来,经过她的不懈努力终于克服了所有困难,获得了成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本书其实是夏洛蒂以自己为原型创造出来的,这是她最真实的写照。

简爱之所以能在逆境中成功,是因为她有着持之以恒、孜孜不倦的精神。我们也要像简爱那样,要敢于面对困难,关于克服困难。要知道世界上没有攀登不了的高山,也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我们只有知难而进,凭着永不服输的精神,这样才会获得胜利。就像人们这样说道:乌云上面就是太阳,困难背后就是胜利,艰苦的前方就是幸福,坚持,决不放弃!

记得在小学四年级时我的语文成绩很不理想,每次只能考低分,我渐渐没有了信心,每次考语文时,心里只会想“反正每次都会考低分,何必在乎这一次呢?我开始变得消沉,但直到有一次我的分数和倒数第一名相差无几时,我才发现,我错了,以前,不管成绩怎么样,我总是努力过的,不像现在没有了信心。从那以后,我就开始认真对待起语文来,没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就会对自己说:“坚持决不放弃!”付出的艰辛不会白白浪费,终于我语文考试有了很大的进步!

生活本来就是一个艰辛而又需要奋斗的历程,但是你必须付出刻骨铭心的代价,你才会成为雄鹰自由的翱翔于属于自己的来蓝天;你只有选择坚强,才能后的胜利的掌声;只有同命运抗斗到底,才会到达胜利的彼岸;你只有不断努力,不断激励自己不断奋斗,你才能变作美丽的蝴蝶破茧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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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灰姑娘》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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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和爸爸一起读了格林童话选中的《灰姑娘》。故事中说:

从前,有个富商的女儿,因亲妈去世,父亲又找了个后母,后母和后母的两个女儿经常虐待她,弄得身上整天脏兮兮的,被人称作“灰姑娘”。

灰姑娘每天都要去母亲的坟前哭泣,一直小白鸟可怜她,经常帮助她。

王子要挑选未婚妻了,全国的漂亮女孩都接到了邀请 ,灰姑娘知道后,便请求后母让她去,虽然她完成了后母两个刁难性的要求,可是还是没能去成。小白鸟帮助她在母亲的坟前穿上了漂亮的衣服去参加宴会,王子很喜欢她,整晚都在和她跳舞,第二天同样如此,但是她拒绝王子送她回家,灰姑娘在回家的时候掉了一只水晶鞋,王子拿着这只水晶鞋找到了心爱的灰姑娘。她的后母和两个姐姐也因心地太坏受到了惩罚。

我觉得灰姑娘很可怜,但是她心地很好,我要学灰姑娘的爱心、善良、宽容,做一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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