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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历史典故六则(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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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儿皇帝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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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儿皇帝,五代时石敬瑭借契丹太宗耶律德光之助建立后晋,与其他政权抗衡。他虽为皇帝,仍向契丹称臣,石敬瑭虽然比耶律德光年长十岁却称耶律德光为父,自称儿皇帝。此后北汉附辽,则称侄皇帝。后世因作为叛臣的代称。关于这个的典故故事你知道吗?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拼音】ér huáng dì

【典故】学士以先君之命为书以赐国君,其书常曰:‘报儿皇帝云。’ 《新五代史·四夷附录第一》

【释义】五代时期石敬瑭勾结契丹建立后晋,对契丹主自称儿皇帝。后泛指投靠外国,建立傀儡政权的统治者。

【用法】作宾语、定语;指卖国求荣的人

【结构】偏正式

【同韵词】攻瑕蹈隙、踪迹诡秘、哀毁瘠立、负薪之议、雨蓑烟笠、书生气、汗马功绩、兔角牛翼、忘形之契、耕耘树艺、......

【年代】古代

【谜语】孩子王

【英语】boyemperor

【成语举例】伪满政府曾经成为日本统治下的儿皇帝。

【典故故事】

唐末五代是一个叛卖的时代。朱温先是叛变黄巢起义,叛降唐朝,被赐名朱全忠,与沙陀贵族李克用等协同镇压黄巢起义。后又叛变唐朝,自立后梁。

李嗣源本来还不想背叛晋王李存勖,被他的女婿石敬瑭说动,背叛和消灭李存勖后,自立为后唐。

石敬瑭背叛后唐,后唐派兵讨伐,石敬瑭被围,向契丹求援。9月,契丹军南下,击败唐军。石敬瑭在11月受契丹册封为"大晋皇帝",认契丹主为父,自称"儿皇帝"。

石敬瑭灭后唐后,按约定将燕云十六州献给契丹,使中原地区丧失了北方屏障。另外,每年纳岁绢三十万匹,并向比他小10岁的辽太宗耶律德光自称为"儿皇帝",奉耶律德光为"父皇帝"。

石敬瑭靠契丹的保护,做了七年的儿皇帝,病死了。

[历史典故:儿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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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封神榜的历史典故长篇

全文共 2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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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其实就是从修真界和人间选出三百六十五位神仙,然后进行册封。而这张册封的名单,就叫“封神榜”。这张榜单是谁定的,名单上都有哪些人物,这还都得从武王伐纣的故事说起。

商纣王名叫殷受,本是个明君,虽说不是兢兢业业,殚精竭虑,但至少也是每日临朝问政,亲近贤臣,听取忠言,可为什么后来会变成人人得而诛之的暴君呢?他的转变与一个女人有莫大的关系。

那年正好是纣王在位七周年,他传下旨意,要在三月十五这天,率领众臣到女娲宫降香。消息一出,都城朝歌的百姓都沸腾了。大家一个个欢天喜地,举家庆祝。大王降香老百姓乐什么呢?你想想,大王为什么去上香呀,还不是为了给百姓祈福,祈求这一年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这让百姓怎么能不高兴呢?

三月十五这天,商纣王带着文武大臣浩浩荡荡地来到女娲宫。此时,正逢女娲娘娘的真身云游天宫,殿内无人,只有金童玉女守在两侧。只见殿内云烟缥缈,幔帐内悬挂着女娲娘娘的圣像,若隐若现,一派肃穆庄严的景象。忽然,一股轻风刮来,掀起幔帐,恰好露出了女娲娘娘的圣像。那纣王刚好此时抬头,他一见女娲娘娘的塑像,顿时目瞪口呆。哎呀,这女娲娘娘实在太漂亮了,简直是国色天香啊。虽他看到的只是雕像,但这雕像中却透着一种超凡脱俗的气质,令人仰慕不已。那纣王看得如痴如醉,他看着看着,竟然色起心头,提笔在神殿的柱子上写了一首淫诗。

不久,女娲娘娘回到神殿,看见纣王题的诗,顿时羞得满脸通红。她怒从心起,狠狠地骂道:“好你个昏君,竟敢在如此神圣的地方羞辱我,看我怎么惩治你!”说完,只见她玉手一招,手里顿时多出一个金光灿灿的葫芦。女娲娘娘将葫芦口的封盖解开,摇了摇,从里面倒出一面幡,这可不是一面普通的幡,它是专门用来招妖的。

女娲娘娘摇动了几下招妖幡,顿时,天地间刮起一阵阴森的狂风,紧接着是一片幽幽的雾气,四面八方的妖魔鬼怪一齐冒了出来,恭敬地跪成一排,准备接受女娲娘娘的法旨。女娲娘娘望着众妖,将手一挥,说:“千年狐狸精、九头雉鸡精和玉石琵琶精留下,其他人暂时退下。”众妖听令后,除了被点名的三妖留下,其余的立即退下了。

女娲娘娘对三妖说:“商纣王荒淫无道,商朝气数已尽。在凤鸣岐山,有个叫西周的地方,那周武王将会取代商朝。我要你们隐藏妖形,进宫惑乱军心,助将来武王成功伐纣。但是,你们要切记,不可祸害众生。否则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知道了吗?”三妖连连点头称是,随后化成一股疾风离去了。

再说那商纣王,回到皇宫后,日日茶饭不思,惦念着女娲娘娘的美貌,最后连朝政都不理了。当时闻太师在北海打仗,朝廷被费仲和尤浑两个奸臣把持着。为了升官,诸侯们都对他们百般巴结,只有冀州侯苏护根本不把他们放在眼里。费仲和尤浑气不过,正好纣王此时又对女娲娘娘的美色念念不忘,于是,他们装作一副替纣王分忧的模样,禀告纣王说:“大王,听说苏护的女儿像天仙一样美丽,堪比女娲娘娘。您何不把她招进宫来,以解相思之苦?”纣王听了,觉得他们说得有道理,立刻下旨,命苏护把女儿送进宫来。

苏护知道后非常生气,在午门上题下一首大骂纣王的诗后就回了冀州。纣王一看,这苏护不但不积极献女,竟然还写了这样一首诗,他恼羞成怒,决定出兵攻打冀州。

苏护早就料到会有这样的结果,一回冀州就开始部署兵马,准备迎战。这时,西伯侯姬昌给苏护寄来了一封信,信中说道:“苏护啊,你还是把妲己送到朝歌去吧,不要因为爱女儿而使冀州的百姓遭受战争的痛苦啊。”

苏护看完信后,想了想,觉得姬昌说得有理,便决定依着他的意思,把女儿妲己送给纣王。于是,当晚他们一家抱头痛哭,忍痛别离。第二天,苏护便带着女儿和家丁,快马加鞭向朝歌赶去。

几天后,他们来到恩州驿馆,此时天色已黑,苏护决定先休息一夜,第二天再赶路。谁知驿丞却面露难色,说:“大人有所不知,我们这里妖精时常出没,您还是去别的地方休息吧。”苏护从不相信这些邪鬼传说,再说此时早已经入夜,还能到哪里住宿?他便坚持住了下来。为了确保妲己的安全,他特意把女儿和自己安排在一个房间里。夜里,妲己在卧室睡觉,苏护就在客厅守着。

二更时分,窗外突然吹来一阵阴风,吹到苏护身上,苏护顿时觉得毛骨悚然。就在这时,窗外传来仆人的叫喊声:“妖精来了!妖精来了!”苏护吃了一惊,赶紧冲进卧室去看妲己,他轻声问:“女儿,你还好吗?看见妖精了吗?”

“父亲不必担心,我并没有看见什么妖精。”妲己回答说,“一路劳累,我刚才睡得很香甜。不过有人喊‘妖精来了’把我吵醒了,我刚睁开眼睛,爹爹就来了。”

听女儿这么一说,苏护那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转身离开了卧室。其实,他根本不知道眼前的这个妲己已经不再是他的女儿了,就在他进门的那一刻,他女儿的魂魄已经被千年狐狸精给吸走了。

他们一路奔波,多日后,终于到达了朝歌。纣王看到妲己,果然如仙女般美貌无双,顿时血脉贲张,激动得说不出话来。此时,他哪儿还顾得上计较苏护辱骂自己啊,眼里心里只剩下眼前的美人妲己了!为此,他还特别嘉奖了苏护,给他加了薪俸。

打这以后,纣王就迷上了妲己。他封妲己为娘娘,天天和妲己在寿仙宫寻欢作乐,对朝廷的事一概不理。

一位在终南山上修炼的神仙——云中子察觉到了这只藏在宫里作乱的狐狸精。他特地来到王宫,警告纣王说宫中有妖怪,并送上一把可以除妖的松木宝剑,让纣王挂在分宫楼上。

说来也巧,这剑刚刚挂上,妲己就突然得了暴病。

“爱妃,你这是怎么了?”纣王焦急地问。

“大王,都是那把剑把我害成这样的。”妲己气喘吁吁地说,“我刚才走到分宫楼,突然看见把宝剑,心里吃了一惊,不由得吓出一身冷汗,回来就病倒了。”

听了妲己的话,纣王立刻命人把剑取下来烧掉。不用说,妲己的病自然也就好了。

自从妲己进宫以来,纣王便夜夜升歌,与妲己厮混。朝也不上,奏章也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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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秦国穷图必见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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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末期,秦国成为战国七雄中军事实力最强大的国家,秦国野心不断膨胀,企图吞食其他六国。公元前228年,秦国开始向北侵略,先后功灭了韩国和赵国,作为邻国的燕国唇亡齿寒、危在旦夕。为此,燕太子丹决定派荆轲去行刺秦王,以此来扭转局势。

荆轲是当时燕国的一位勇士,他擅长剑术,是行刺秦王的不二人选。为了荆轲能够成功接近并行刺秦王,燕太子为荆轲精心准备了秦王痛恨的秦国叛逃樊於期的头颅,同时,荆轲带上了燕国打算献给秦王的最肥沃的燕地督亢地区的地图。然而,在这卷地图里面藏着刺杀秦始皇的锋利匕首,刀锋上还涂抹上了烈性毒药。

秦王得知燕国派人进贡他最需要的两样东西,喜上眉梢。当秦王看见自己最痛恨的叛徒的头颅满心欢喜,紧接着秦王听说燕国想要奉献本国最肥沃的大块土地,更是心奋不已。秦王接过秦武阳手上的地图,当场展开地图。秦王仔细地看着地图,正当地图快要展到尽头时,突然露出一把匕首。荆轲一个箭步上前,一手抓着秦王的衣袖,一手举起匕首行刺。

但是,荆轲并没有刺中秦王,秦王奋力挣脱,两人随后围着柱子追逐,在一番追逐后,秦王在侍臣的提醒下,拔剑刺伤了荆轲的左腿。荆轲受伤倒地后,用力将匕首投向秦王,但是,可惜的是并没有刺中,而荆轲亦被随后拥上来的士兵用乱刀杀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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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历史典故:孟子不尽信书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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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在殷商末年,周武王继位后的第四年,周武王得知商纣王的军队主力远征东夷,朝歌空虚,即率兵伐商。周武王率军队,进至牧野。

商纣王闻讯后,仓促调动少量的防卫兵士和战俘,开赴牧野迎战。后来,《尚书·武成》中说:“受(纣王)率其旅如林,会于牧野。罔有敌于我师(没有人愿意和我为敌),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向后边的自己人攻击),血流漂杵。”

战国时期的孟子,有一次读到这里颇有感慨地说:“尽《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以血之流杵也?”按照孟子的看法,像周武王这样讲仁道的人,讨伐商纣王这样极为不仁的人,怎么会血流成河呢?肯定是《尚书》的记述有问题。

经验是一个既有用又无用,既有利又有害的东西,用得好可以使你不断成功,用得不好则会让你一败涂地。书上说的只是理论和经验,要通过自己亲自去实践去验证,得到的才是对自己有用的东西。书也有错的时候。如果一味相信书本上的东西,就有可能被误导,反而不如没有书本了。在现实中,我们也经常看见一些所谓的“专家学者”,死抱着书本,两眼不见现实,进行所谓的研究。他们的作为充其量不过证明他们自己是书呆子而已。

[历史典故:孟子不尽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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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步兵酒厨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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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时期,曹操手下有一个文才出众的书记官,他有个儿子叫阮籍,后来成为著名的“竹林七贤”之一。阮籍是历史上少见的不拘礼法,活得洒脱自在的人。

阮籍生于司马氏政权取代曹魏的乱世,亲眼目睹了政治斗争的残酷。当时的许多文人名士各为对立的政治集团所利用,一旦政治斗争激烈时,这些人就纷纷成为刀下之鬼。

血的事实使阮籍决定采取一种新的生存方式:绝不轻易地为任何一个政治集团所争取,尽量躲避官职的任命。而躲避的最适当方式就是纵酒沉醉。

但阮籍躲得并不彻底,在司马氏政权比较稳定之后,他有时心血来潮,也会要个官做做。

有一次,阮籍突然提出愿意担任北军的步兵校尉。正好此官空缺,司马昭便立刻答应了。其实,阮籍要担任这一职务的重要原因是听说步兵兵营的厨师擅长酿酒,而且打听到厨中还存有许多美酒。

求得此官后,阮籍每天喝得醉熏熏的,根本不去管事。古代的官员贪杯的不少,但像阮籍那样纯粹为了步兵酒厨里的那些美酒来做官,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

典出《三国志·魏书引注》。

后来,“步兵酒厨”这一典故,用来借指饮酒消极避世;以“步兵厨”等指美酒或酿酒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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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科举趣事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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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眼不服气,肉搏成状元

今天的高考虽然比较公平,但面对结果,仍会有考生不服气;古代,这种情况更不少。北宋初年,王嗣中参加科举考试,以第二名的成绩中了进士。但王嗣中却很不服气,认为排在第一名的进士赵昌言不如自己,于是就向有关部门投诉。当时,考试名次虽然排出来了,但还没宣布状元是谁,所以王嗣中就想争一把,把这个状元争过来。此事反馈到了宋太祖赵匡胤那里,赵匡胤没经历过这种事,就命人将王嗣中和赵昌言二人带到殿上来,让他们分别陈述理由。于是,二人就在大殿上吵了起来,各说各的理,谁也不服谁。

赵匡胤心想:这样吵下去,吵到天亮也吵不出结果啊!便对二人说:“你们别吵了,现在,你们二人以手相互搏斗,谁胜了谁就是状元!”

众人一听,以为皇帝是在开玩笑呢,但王嗣中反应快,趁赵昌言还在发愣的时候,就抬手向赵昌言头上打去。赵昌言是个秃头,当时戴着帽子,王嗣中一打,一下子把他的帽子打掉了,露出了明晃晃的秃顶;王嗣中捡起赵昌言的帽子,向赵匡胤说:“陛下,臣胜了!”众人见了,哈哈大笑起来,赵匡胤也大笑起来,宣布说: “好吧,那就以王嗣中为状元,赵昌言为榜眼吧!”

惹恼皇帝,发配边区

王嗣中实在是很走运,但并不是人人都有这样好的运气。明永乐四年,莆田人陈实考中了进士,那一年的头名状元也是莆田人,叫林环。陈实这个人,心胸狭隘,嫉妒心强,十分自负,认为同乡林环平时的成绩和名声远不如自己,怎么他就能当上状元而我就没当上呢?于是便上疏给皇帝,说这次选取状元的结果不公平,应该存在暗箱操作情况,希望皇帝能明察。

永乐帝朱棣接到举报后,对这件事很重视,亲自召见陈实当面询问。陈实便向朱棣说:“陛下如果不相信我的才学在林环之上,可以任意出一百道题,我肯定都能答得上来。”朱棣见他如此自信,就让有关人员草拟了一道百问策,自己亲临考场,命陈实和林环当面答题。他们二人答完后,朱棣看了一下,感觉答得都很有水平,难分上下,就没有要更改状元的表示;陈实依然不服,在朝堂之上与林环争论,情急之下,陈实竟然大吵大闹起来,此举令朱棣大为不满,当场降旨将陈实发配到边远地区戍边。

陈实到达流放地不久,就憋气加窝火一命呜呼了,他的两个儿子也相继丧命,其他亲属也受到连累。直到嘉靖年间,朝廷才不再追究。

大风刮跑卷子,考生被除名

科举制度只能使极少部分人改变命运,多数人只能落榜而归。落榜的原因,成绩不够当然是主要的,但也有其他五花八门的影响因素,让人大开眼界:正德十二年,有个叫刘淮的人参加科举考试,这个人饱读诗书,中举应该没什么问题。可是,正当他在考场答卷时,忽然刮过来一阵风,把他的卷子刮跑了,卷子随风飘飞,飞过了五凤楼、落到了南御河边。卷子被找回来之后,负责录取工作的杨阁老在卷子上批了 “不谨”两个大字,刘淮因此便落榜了。杨阁老所批的“不谨”是什么意思?按字面的理解,很可能是指责刘淮“不谨慎”,可是,卷子被风刮走的事纯粹是偶然现象,再谨慎的人也不可能预测到,因为这个革除刘淮的功名,的确有些荒唐。

幸运儿中的幸运儿

科举考试的竞争十分激烈,因此,能胜出者都是幸运儿;那么,如果有人没答完卷子却依然胜出了,就应该是幸运儿中的幸运儿了!宋代有个叫刘之杰的人,就是“幸运儿中的幸运儿”。

某一年,刘之杰参加科举考试,策论题刚做了一道,肚子便疼痛难忍,只好拿着没答完的试卷往茅房跑。到了茅房后,他把试卷插在了茅房门上,打算等解手完毕之后再带回考场继续答题。但他解完手后,急匆匆地就往考场赶,忘了拿试卷这回事,等到了考场才想起来,回去找时,试卷早已不见踪影,他只好自认倒霉,认定自己这回是没希望了。

但几天之后,他竟然发现自己中了进士,而且还名列前茅!他觉得此事蹊跷,但一直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刘之杰后来官至制置史,有一回,他到某州视察工作,当地的官员接待他,在聊天时,那名官员说:“我与大人恰好同年登第,有一事正想告知大人。”刘之杰便问他是什么事,那名官员屏退了左右,对刘之杰说:“当时我在考场上,也去上厕所,见到了您遗落的卷子,发现还欠第二、第三两道大题没做,就顺便带回了考场,替您把那两道题答了,然后交给了考官……”刘之杰一听,如梦方醒,连忙向那名官员表示感谢,说:“我一生官场仕宦,都是您所赐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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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目不见睫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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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历史文化悠久,典故故事更是数不清,今天,小编特意为大家推荐目不见睫的历史典故,希望大家喜欢!

【出处】

《韩非子·喻老》。

【释义】

自己的眼睛看不到自己的睫毛。比喻没有自知之明。也比喻只见远处,不见近处。

【历史典故】

春秋时,楚庄王想出兵讨伐越国。杜子听说后,去问楚庄王:“听说大王要攻打越国,是真的吗?”楚庄王回答:“是。”杜子又问:“您有成功的把握吗?”庄王说:“现在越国政治混乱,兵力不足,不堪一击。”杜子听了楚庄王的话,笑着说:“大王,您想错了。我虽然见识不多,但我知道,人的智慧往往就同人的眼睛一样,能见百步以外的东西,却看不见自己的睫毛。请您仔细想一下,我们楚国自从败给秦国、晋国后,失掉了几百里土地,难道这不是楚国军力虚弱吗?而国内又有庄矫这样的大强盗无法铲除,这难道不是政治混乱吗?因此我觉得楚国的乱和弱并不在越国之下,而您却自以为比越国强大,还想去讨伐它,这不就像眼睛看不到睫毛一样吗?”楚庄王听从了杜子的劝告,放弃了攻打越国的打算。

【成长心语】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人要了解自己,才能战胜自己,进而才能有所成就。自知让人明理明事,让人时刻保持谦虚的态度。自知是一种智慧的追寻与探求。自知是一种不回避弱点与弱势的勇气。自知的力量是人类追求前进与发展的动力。人贵有自知之明。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真正认识自己,才能走出自己的人生之路,在历史天空留下自己独特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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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毛泽东《七律·长征》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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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律·长征

毛泽东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

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

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

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

十二个月光阴中间,天上每日几十架飞机侦察轰炸,地下几十万大军围追堵截,路上遇着了说不尽的艰难险阻,我们却开动了每人的两只脚,长驱二万余里,纵横十一个省。请问历史上曾有过我们这样的长征么?没有,从来没有的。长征又是宣言书。它向全世界宣告,红军是英雄好汉,帝国主义者和他们的走狗蒋介石等辈则是完全无用的。长征宣告了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围追堵截的破产。长征又是宣传队。它向十一个省内大约两万万人民宣布,只有红军的道路,才是解放他们的道路。不因此一举,那么广大的民众怎么会如此迅速地知道世界上还有红军这样一篇大道理呢?长征又是播种机。它散布了许多种子在十一个省内,发芽、长叶、开花、结果,将来是会有收获的。总而言之,长征是以我们胜利,敌人失败的结果而告结束。”(引自毛泽东的《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一文)

这首诗首联是全诗的统领,一开场就道出红军不怕艰难,视万水千山的漫漫征途为小事一桩。在此不仅写了红军不惧自然界的困难,也明显地暗示了围追堵截的敌军更不值一提,对于红军来说,他们只是等闲之辈,不堪一击。

接着颔联、颈联四句从首联所营造的浩大的外在与内在的空间中脱颖而至,进入具象的细部勾勒,诗人从容地告诉我们到底什么是“万水千山”。诗人开始习惯自然地运用他精湛的典型毛氏诗艺的剑法,优美而具神奇效果的地理名称以及动词。连继出现“五岭”、“乌蒙”、“金沙”、“大渡桥”这一连串的地理名词递进(毛诗特点,前面论及,此不赘述)不仅是交待了故事的递进,也交待了心理感受所引起的层层情绪递进。艺术造型上也显得极为工整,从山再到水。是什么山呢?“逶迤”、“磅礴”之崇山高岭,但在诗人的眼里却如小小细浪以及小小的泥丸,不足挂齿也,其实质是艺术地再现了红军不屑于万般艰难险阻,视之为小事。这个再现的艺术过程中通过行云流水般的对比及夸张来达成的,得来并不费功夫,全仗经年历月的生活观察及艺术修养。那么又是什么水呢?金沙江水拍打温暖的悬崖,意境美妙绝伦,风景本身就如诗如画,作者在此没有正面描写巧渡金沙江的战斗,因当时情况亦是紧急的。1935年5月3日,中央红军干部团在后有强大敌军的追击下在云南禄功绞车渡,仅用七只小船,经过九天九夜偷渡过了金沙江,全歼对岸守敌,甩掉了追兵,突破了重围。对于这次如此惊险的胜利,诗人运用象征主义的通感艺术手法把严酷的战斗隐了下去,却把寒冷的江水写得温暖如春,它正怀以从容不迫的欣喜之气缓缓拍打着夹江的悬崖,诗人得以在江畔流露出胜利的宛若春水般的欢悦。紧接着是冰冷的铁索桥横跨在大渡河上。红军抢夺泸定桥是长征中最英勇、最不可思议的激战,虽不是大规模的人海战,却是显现单独个人的天才精兵之战,铁血亡命之战,旋风般的理想之战,真正堪称红军之鹰飞过了泸定桥。那时,红军刚过了金沙江,“跳出了数十万敌人围追堵击的圈子,取得战略转移中具有决定意义的胜利”(刘伯承《回顾长征》)。随即而至的强渡大渡河谈何容易。连太平天国时的一代名将石达开也身败于大渡河,竟是英雄末路,可悲可叹。但红军在大诗人毛泽东的率领下,一举冲桥成功,那就是我们从小耳熟能详的十八勇士全身武装,攀踏着悬空的寒冷铁索,拿了敌人的桥头堡。后继部队才得以跟进踏桥过了大渡河。对于这一次惊天动地的恶战,诗人仅用“铁索寒”三字便已使场面栩栩如生、英勇激烈了。这二句中的一“暖”一“寒”二字,含有不尽之意味,张弛奔竞,起落生姿,不露拔工而又有天然之光辉。

最后二行(即尾联),诗人终于发出出自肺腑的赢得长征胜利后的喜悦之情,二万五千里转战的目的地已经到达,三军大会师近在眼前,全军上下都在喜笑颜开。按毛主席1958年12月21日的批注:“三军:红军一方面军、二方面军、四方面军。不是海陆空三军,也不是晋国所说的上军、中军、下军的三军。”

“更喜”二字用得好,有婉转回肠之意,喜上加喜之概;“三军”用得妙,这个词语本来就是自然带有古汉语之美,加上按前面毛主席自己的说法是指当时的红一、二、四方面军,这古意盎然的“三军”又凭添了当代汉语之美,岂不是难能可贵,羚羊挂角获了一个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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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历史典故:照葫芦画瓢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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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zhào hú lu huà piáo

【成语故事】宋朝初年,翰林学士陶谷自以为文笔高超、才能出众,想好好表现一下升职,他劝宋太祖重视文字工作。赵匡胤以为他的工作只是抄写而已,说是依样画葫芦。陶谷的目的没有达到,就在住处墙上题诗:“堪笑翰林陶学士,年年依样画葫芦”。

典故】太祖笑曰:‘颇闻翰林草制,皆检前人旧本,改换词语,此乃俗所谓‘依样画葫芦’耳,何宣力之有?’ 宋·魏泰《东轩笔录》第一卷

【释义】比喻照着样子模仿。

【用法】作谓语、宾语;指模仿

【近义词】依样画葫芦、照猫画虎

【成语造句】

◎ 他最擅长照葫芦画瓢了。

◎ 这是因为原经字小模糊,伪造者照葫芦画瓢地临摹,虽力图作到形似,但笔画已距真迹甚远。

[历史典故:照葫芦画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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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历史典故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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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秦国有个名叫孙陽的人,善于鉴别马的好坏,只要让他看一眼,便能分辨出马的优劣。因为传说伯乐是负责管理天上马匹的神,于是人们都把他称为“伯乐”。为了不让自己的一身绝学失传,他把自己多年积累的识马经验写成一本书,名为《相马经》,书中图文并茂地介绍了各类好马。

孙陽的儿子资质很差,却想继承父亲的事业。在熟读了这本书后,他以为自己学到了父亲的所有本领,便拿着《相马经》去找千里马。《相马经》上说:“千里马的主要特征是:高脑门,大眼睛,蹄子像摞起来的酒曲块。”他按照这个特征找了很久,也没有什么收获。

有一天,他发现路边有一只蹦蹦跳跳的动物,他看了很久,觉得这个东西很像《相马经》中所说的千里马,于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个“千里马”捉住,并带回家。一进门,他便嚷着说:“我找到了一匹千里马,它长得和《相马经》中说得差不多,就是个头小了点,蹄子差了些。”孙陽一看儿子手里捉着的居然是一只癞蛤蟆,真是哭笑不得,只好回答说:“傻儿子,你拿的是一只癞蛤蟆,根本不是什么千里马啊!你这样按图索骥是不行的,要学相马的本领,就得多去看马、养马,深入地了解马才行啊!”儿子听了羞愧不已,从此便一头钻到马群中去研究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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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张说不做伪证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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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仁杰死了以后,魏元忠当了宰相。那时候,武则天宠幸两个官员,叫张昌宗、张易之。这两个人权势大得不得了,满朝文武官员见到两张,都让他们三分。可是,宰相魏元忠就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魏元忠是个有名的硬汉,在周兴、来俊臣得势的时候,他三次被诬陷遭到流放,有一次差点被处死。但是他始终没有屈服过。后来他担任洛州刺史的时候,张易之的仆人在洛阳大衔上仗势闹事,欺压百姓。洛阳官员因为闹事的是张府里的人,不敢奈何他。这件事传到魏元忠那里,魏元忠把那个仆人抓了起来,一顿板子打死了。

魏元忠做了宰相后,武则天想把张易之的弟弟张昌期任命为长史,一些大臣迎合武则天的意思,都称赞张昌期能干。魏元忠却说张昌期年青不懂事,干不了这样的大事。这件事就只好搁了下来。

为了这些事,张昌宗、张易之两人把魏元忠恨得要死,千方百计想把魏元忠除掉。他们在太后面前诬告魏元忠,说魏元忠在背后议论:太后老了,不如跟太子靠得住。

武则天一听就火了,把魏元忠打进了牢监,准备亲自审讯,并且要张昌宗他们两人当面揭发。

张昌宗恐怕辩不过魏元忠,就偷偷地去找魏元忠部下官员张说(音yuè),要张说作伪证,并且说,只要张说答应,将来就提拔他。

第二天,武则天上朝,召集太子和宰相,让张昌宗和魏元忠当面对质。魏元忠说什么也不承认有这回事。两人争论了半天,没有结果。张昌宗说:“张说亲耳听到魏元忠说过这些话,可以找他来作证。”

武则天立刻传令张说进宫。跟张说一起的官员听说他要上朝作证,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个官员宋璟(音jǐng)对张说说“一个人的名誉是最可贵的。千万不要为了保全自己,去附和奸臣,陷害好人啊!为这个得罪了朝廷,被流放出去,脸上也光彩。”

史官刘知几也在旁边提醒张说说:“不要玷污你的历史,连累后代子孙啊!”

张说明知魏元忠冤枉,但是又害怕两张的权势,思想斗争得挺厉害,头上直冒汗,听了宋璟他们的一番话,才觉得胆子壮了些。

张说进了朝堂。武则天问他说:“你听到魏元忠诽谤朝廷的话了吗?”

魏元忠一见张说进来,就高声叫起来说:“张说,你想跟张昌宗一起诬陷人吗?”

张说回过头来哼了一声说:“魏公枉做宰相,竟说出这种不懂道理的话来。”

张昌宗一看张说的话不对头,就在旁边催促他,说:“你别去管他,快来作证。”

张说向武则天说:“陛下请看,在陛下面前,他还这样胁迫我,可以想象他在宫外是怎样作威作福了。现在我不能不实说,我确实没听魏元忠说过反对陛下的话,只是张昌宗逼我做伪证罢了。”

张昌宗一见张说变了卦,气急败坏地叫了起来:“张说这小子是魏元忠的同谋犯。”

武则天是个聪明人,听了张说的答话,知道魏元忠的确冤枉,但是她又不愿给张昌宗他们下不了台阶,就骂张说说:“你真是反复无常的小人。”说着,就命令侍从把张说抓起来。以后,武则天又派人审讯张说。张说横下一条心,咬定他没有听到魏元忠说过谋反的话。

武则天没有抓到魏元忠谋反的证据,但是还是撤了魏元忠宰相职务,又把张说判了流放罪。

公元705年,武则天病重,她的侄儿武三思和张昌宗、张易之勾结起来,把持政权。宰相张柬之和一些官员趁武则天病重,夺取禁卫军军权,把两张逮捕起来杀了,迎接唐中宗复位。不久,那个显赫一时的女皇帝武则天病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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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张仪拆散联盟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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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孙膑打败魏军,魏国失了势,秦国却越来越强大。秦孝公死后,他儿子秦惠文王掌了权,不断扩张势力,引起了其他六国的恐慌。怎样对付秦国的进攻呢?有一些政客帮六国出主意,主张六国结成联盟,联合抗秦。这种政策叫做“合纵”。还有一些政客帮助秦国到各国游说,要他们靠拢秦国,去攻击别的国家。这种政策叫做“连横”。其实这些政客并没有固定的政治主张,不过凭他们能说会道的嘴皮子混饭吃。不管哪国诸侯,不管哪种主张,只要谁能给他做大官就行。

在这些政客中,最出名的要数张仪。张仪是魏国人,在魏国穷困潦倒,跑到楚国去游说,楚王没接见他。楚国的令尹把他留在家里作门客。有一次,令尹家里丢失了一块名贵的璧。令尹家看张仪穷,怀疑璧是被张仪偷去的,把张仪抓起来打个半死。

张仪垂头丧气回到家里,他妻子抚摸着张仪满身伤痕,心疼地说:“你要是不读书,不出去谋官做,哪会受这样的委屈!”

张仪张开嘴,问妻子说:“我的舌头还在吗?”

妻子说:“舌头当然还长着。”

张仪说:“只要舌头在,就不愁没有出路。”

后来,张仪到了秦国,凭他的口才,果然得到秦惠文王的信任,当上了秦国的相国。这时候,六国正在组织合纵。公元前318年,楚、赵、魏、韩、燕五国组成一支联军,攻打秦国的函谷关。其实,五国之间内部也有矛盾,不肯齐心协力。经不起秦军一反击,五国联军就失败了。

在六国之中,齐、楚两国是大国。张仪认为要实行“连横”,非把齐国和楚国的联盟拆散不可。他向秦惠文王献了个计策,就被派到楚国去了。

张仪到了楚国,先拿贵重的礼物送给楚怀王手下的宠臣靳尚,求见楚怀王。

楚怀王听到张仪的名声很大,认真地接待他,并且向张仪请教。

张仪说:“秦王特地派我来跟贵国交好。要是大王下决心跟齐国断交,秦王不但情愿跟贵国永远和好,还愿意把商于(今河南淅川县西南)一带六百里的土地献给贵国。这样一来,既削弱了齐国的势力,又得了秦国的信任,岂不是两全其美。”

楚怀王是个糊涂虫,经张仪一游说,就挺高兴地说:“秦国要是真能这么办,我何必非要拉着齐国不撒手呢?”

楚国的大臣们听说有这样便宜事儿,都向楚怀王庆贺。只有陈轸提出反对意见。他对怀王说:“秦国为什么要把商于六百里地送给大王呢?还不是因为大王跟齐国订了盟约吗?楚国有了齐国作自己的盟国,秦国才不敢来欺负咱们。要是大王跟齐国绝交,秦国不来欺负楚国才怪呢。秦国如果真的愿意把商于的土地让给咱们,大王不妨打发人先去接收。等商于六百里土地到手以后,再跟齐国绝交也不算晚。”

楚怀王听信张仪的话,拒绝陈轸的忠告,一面跟齐国绝交,一面派人跟着张仪到秦国去接收商于。

齐宣王听说楚国同齐国绝交,马上打发使臣去见秦惠文王,约他一同进攻楚国。

楚国的使者到咸阳去接收商于,想不到张仪翻脸不认账,说:“没有这回事,大概是你们大王听错了吧。秦国的土地哪儿能轻易送人呢?我说的是六里,不是六百里,而且是我自己的封地,不是秦国的土地。”

使者回来一回报,气得楚怀王直翻白眼,发兵十万人攻打秦国。秦惠文王也发兵十万人迎战,同时还约了齐国助战。楚国一败涂地。十万人马只剩了两三万,不但商于六百里地没到手,连楚国汉中六百里的土地也给秦国夺了去。楚怀王只好忍气吞声地向秦国求和,楚国从此大伤元气。

张仪用欺骗手段收服了楚国,后来又先后到齐国、赵国、燕国,说服各国诸侯“连横”亲秦。这样,六国“合纵”联盟终于被张仪拆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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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杜甫遇李白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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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杜甫相遇,在744年。那年,李白43岁,杜甫32岁,相差11岁。

其实,李白不仅在实际年龄上比杜甫大11岁,而且在诗坛辈分上整整先于杜甫一个时代。

两人见面时,李白已名满天下,杜甫还只是崭露头角。杜甫早就熟读过李白的很多名诗,此时一见真人,崇敬之情溢于言表。一个取得巨大社会声誉的人往往会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轻松和洒脱,这种风范落在李白身上更是让他加倍地神采飞扬。眼前的杜甫恰恰是最能感受这种神采的,因此他一时全然着迷。

李白见到杜甫也是眼睛一亮。他历来不太懂得识人,经常上当受骗,但那是在官场和市井。如果要他来识别一个诗人,他却很难看错。即便完全不认识,只要吟诵几首,交谈几句,便能立即作出判断。杜甫令他惊叹,因此二人很快成为好友。他当然不能预知,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将与他一起成为执掌华夏文明诗歌王国数千年的最高君主而无人能够觊觎;但他已感受到,无法阻挡的天才之风正扑面而来。

他们喝了几通酒就骑上了马,决定一起去打猎。

他们的出发地也是见面地,在今天河南省开封市东南部,旧地名叫陈留。到哪儿去打猎呢?向东,再向东,经过现在的杞县、睢县、宁陵,到达商丘,从商丘往北,直到今天的山东地界,当时有一个大泽湿地,这便是我们的两位大诗人纵马打猎的地方。

当时与他们一起打猎的,还有一位着名诗人高适。高适比李白小3岁,属于同辈。这位能够写出“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这种慷慨佳句的诗人,当时正在这一带“混迹渔樵”“狂歌草泽”。也就是说,他空怀壮志在社会的最底层艰难谋生,无聊晃悠。这是他的“地盘”,沟沟壑壑都了然于心,由他来陪猎,再合适不过。

挤在他们三人身边的,还有一个年轻诗人,不太有名,叫贾至,比杜甫还小6岁,当时才26岁。年龄虽小,他倒是当地真正的主人,因为他在这片大泽湿地北边今天山东单县当县尉,张罗起来比较方便。贾至还带了一些当地人来凑热闹,其中也有几个能写诗的。

于是,一支马队形成了。在我的想象中,走在最前面的是高适,他带路;接着是李白,他是马队的主角,由贾至陪着;稍稍靠后的是杜甫,他又经常跨前两步与李白并驾齐驱;贾至带来的那些人,跟在后面。

当时的大泽湿地,野生动物很多。他们没走多远就挽弓射箭,扬鞭跃马,奔驰呼啸起来。高适和贾至还带来几只猎鹰,这时也像闪电般蹿入草丛。箭声响处,猎物倒地,大家齐声叫好,任何人的表情都不像此地沉默寡言的猎人,更像追逐嬉戏的小孩。马队中,喊得最响的是李白,而骑术最好的应该是高适。

猎物不少,大家觉得在野地架上火烤着吃,最香最新鲜,但贾至说早已在城里备好了酒席。盛情难却,那就到城里去吧。到了酒席上,几杯酒下肚,诗就出来了。即席吟诗的不是别人,是李白和杜甫,连高适也只能躲在一边了,真是奢侈至极。

诗有典雅的面容,但它的内质却是生命力的勃发——无论是诗的个体、诗的群体、诗的时代都是这样。没有生命力的典雅,就不是我们喜欢的诗。因此,由诗人用马蹄写诗的旷野,实在可以看作被我们遗落已久的宏大课本。

诗人用马蹄写诗的地方也不少,但这儿,是李白、杜甫一起在写,这如何了得。

在那次打猎活动中,高适长时间地与李白、杜甫在一起,并不断受到他们鼓舞,决定要改变一种活法。很快,他就离开这一带,游历去了。

李白和杜甫从秋天一直玩到冬天。分手后,第二年春天,二人又在山东见面,高适也适时地赶了过来。不久,又一次告别,又一次重逢,那已经是秋天了。当冬天即将来临的时候,李白和杜甫这两位大诗人永久地别离了。

当时他们都不知道这是永诀,李白在分别之际还写了“何时石门路,重有金樽开”的诗,但金樽再也没有开启。因此,这两大诗人的交往期,一共也只有一年多一点,中间还有不少时间不在一起。

世间很多最珍贵的友情都是这样,看起来亲密得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细细一问却很少见面。相反,半辈子坐在一个办公室的,很可能尚未踏进友谊的最外层门槛。

就在李白、杜甫别离的整整10年之后,安史之乱爆发。那时,李白已经54岁,杜甫43岁。他们和唐代一样,都青春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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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隐公居摄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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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孝公薨,子弗湟立,是为惠公。

鲁惠公的元配没有生子就死了,妾室声子倒是帮他生了个儿子,名叫做息(一作息姑)。后来,惠公听说宋国有个女子生来手掌就有“鲁夫人”的纹状,于是就把她娶回鲁国,是为仲子。仲子为惠公生了个儿子,名叫做允(一作轨)。因有“鲁夫人”的纹状而娶之,隐隐有立她为夫人的意思,则她的儿子允就有可能当太子。

惠公没有立太子就死掉了。年长的公子息颇得鲁人的拥戴,于是他学当年周公旦那样,摄行君位。但是又担心其他人不服,于是立公子允为惠公太子,说是等他长大后就把政权返给他。历史上把公子息称作“隐公”,谥法:“不尸其位曰隐。”

隐公时期,卿大夫羽父位高权重,逐渐掌握实权。但是羽父权力权力欲太重,渴望与国君平起平坐,何况隐公甚至还不是名义上的国君。羽父就对隐公说,要不您立我为太宰吧(所谓太宰,那就是周天子的王室正卿,就地位而言,跟诸侯平起平坐。)隐公不答应,推托说自己又不是鲁侯,不能做主。羽父说,其实太子允没什么势力,您德高望重,不如顺势就即位好了,我帮你解决掉障碍。隐公震怒,“我之所以当这个家,是因为看到允年幼,担心人心不稳才勉强顶着众人的唾骂来做这件事。本想等到允长大了,我就到菟裘之地养老去。你瞧你说的什么话啊!”

羽父被弄得一愣一愣,敢情人家不想夺位?他担心太子允知道这件事,于是急匆匆跑到太子允跟前,来个恶人先告状,谗言隐公想要霸占权位,不会让他允掌权之类的话。太子允心想这还得了,于是授命羽父把事情给解决了。羽父就派人弑杀了隐公。

惠公太子允即位,是为鲁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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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周朝的历史典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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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王灭商后第二年,因病去世。他的儿子姬诵继位,即周成王,而此时的周成王还是个毫不懂事的少年。面对刚打下来的江山和年幼无知的侄儿,周武王的弟弟周公旦决定以国家利益为重,代行天子之事,替成王摄政。

此举引起管叔和蔡叔(周武王的堂兄弟)的猜忌,他们牢骚满腹,四处造谣,许多人信以为真,连年少的成王也充满了疑虑,对周公旦的行为产生怀疑。管叔和蔡叔在嫉妒和权力欲望的驱使下,联合商纣王之子武庚举旗反叛,发动了中国历史上有名的“管蔡之乱”。消息传来,周王室上下十分惊恐。

成王虽然年少,但也知道情况严重,完全依赖周公。经过大家的商议和安排,最后决定由周公亲自率领大军迎敌。经过三年苦战,赢得了胜利,武庚在战斗中被打死,管叔被诛杀,蔡叔成了俘虏,被流放到人烟稀少的蛮荒地区。

大军回师那天,周成王亲自到城外去迎接周公,满脸歉疚地说:“予其惩,而毖后患。”“惩前毖后”从此而来。意思为:要从以前的错误中吸取教训,防止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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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中国历史典故作文55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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凿壁偷光

中国有许多历史典故,据我了解的有:望梅止渴、完璧归赵等。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凿壁偷光。

古时候,有一个人叫匡衡,他年幼时十分爱学习和读书。但家里很穷,买不起蜡烛。那时候的书很贵,有书的人都很珍惜那书,没有孩子愿意借给匡衡。邻居家是有钱人,也瞧不起匡衡,不愿给他一根蜡烛。匡衡为了有书看,就去给其他有钱人干农活,不求工钱,只求有书看,于是,每天休息时间,他都会得到一本书。可白天看书的时间太少了,在晚上看书是最佳时机。但又没有光亮,这使匡衡很苦恼。

有一次,他躺在床上,偶然看见,跟邻居家隔开的墙壁上有一眼非常小的窟窿,从邻居家那儿透来一道明亮的光。匡衡突然想出了一条妙计。他拿出书本,放到那一眼窟窿下,一个个字体看得清清楚楚。他想:如果窟窿再大一点的话,那不就看得更清楚了吗?

于是,他拿出一把锤子,想把窟窿凿大一点。谁知喧闹的捶打声和小石子儿的滚落声惊动了邻居。邻居以为匡衡是来偷东西的。就气愤地对他和他的父母说:“你们是怎么教孩子的,竟然让他偷东西!还有,你这孩子真是没有教养!”但当匡衡对邻居说出了他真正的目的时,邻居为匡衡勤学好读的精神所感动,并让他和自己的孩子一起在明亮宽敞的环境下看书,学习。匡衡长大后成了一个很有学问的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勤奋使人进取,好学是通往知识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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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黔驴技穷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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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历史典故,让孩子读懂半部中国史!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一看黔驴技穷的历史典故,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出处】

(唐代)柳宗元《三戒·黔之驴》。

【释义】

黔:地名,今天的贵州省;技:技能,本领;穷:尽,用完。贵州的驴子用尽了所有的本事。比喻有限的一点本领也已经用完了,讽刺一些虚有其表,外强中干,无德无才的人。

【历史典故】

相传,古时候贵州一带没有毛驴。有一个好事之人从外地买了一头毛驴,用船运到了贵州。贵州多为崎岖山地,此人一时也想不出毛驴能派上什么用场,所以就把它放在山脚下。贵州山中有老虎出没,老虎从来没见过毛驴,一天,它发现了这头毛驴,还以为毛驴是神,一定有什么特殊的本领,所以不敢贸然靠近它。

老虎远远地躲在树林里,偷偷地观察毛驴的一举一动。过了一段时间,老虎放轻脚步小心翼翼地朝毛驴的方向挪动了几步,想弄清楚这个怪物究竟是什么东西。它一点一点地靠近毛驴,可还没等老虎看清,毛驴突然大叫起来,声音大得响彻了山谷,回音不绝。毛驴的叫声着实把老虎吓了一大跳,以为它要来吃自己了,吓得急忙逃得远远的。

又过了几天,老虎仍不死心,又转来转去慢慢地靠近毛驴,反复地观察毛驴,再也没有发现这只驴子有什么特殊的动静,也没发现它有什么特别的本领,好像它只会偶尔响亮地叫上几声罢了。

再后来,日子久了,老虎对毛驴的叫声也习惯了,觉得它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渐渐地就敢靠近毛驴了。于是,老虎向毛驴靠得更近些,在它面前转来转去,结果还是相安无事。后来,老虎靠毛驴更近了,甚至碰撞毛驴的身子,故意冒犯它,毛驴也只是一味躲闪。

有一次,老虎试着用爪子抓了毛驴一下,毛驴终于被惹怒了,就用蹄子猛踢了老虎一脚。老虎一点也不觉得疼,于是便很高兴地想:“原来这个怪物不过如此,只有这么一点本事啊!并不可怕嘛!”于是,老虎便大吼一声,猛扑上去,张开血盆大口,咬断了毛驴的喉咙,美美地饱餐了一顿。

【成长心语】

世界上有很多东西貌似强大,样子很可怕,其实只不过是外强中干而已。那些咋咋呼呼的人,往往并非是真正的强者,他们因为内心极度不安全,而被迫采用这样的方式,试图掩盖自己的弱点。这样的做法虽然可以在短时间内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真相总会被揭穿的。外强中干,是一种最不可靠的本领,与其假装强大去吓唬别人,不如真正地做一个强者。其实,没有什么值得我们胆怯的,因为只要尽力了,你也可以成为一个拥有强大力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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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麒麟楦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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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出处《太平广记》卷二六五引唐·张鷟《朝野佥载》:“唐衢州盈川县令杨炯词学优长,恃才简倨,不容于时。每见朝官,目为麒麟楦许怨。人问其故,杨曰:‘今乐假弄麒麟者, 刻画头角,修饰皮毛,覆之驴上,巡场而走。及脱皮褐,还是驴马。无德而衣朱紫者,与驴覆麟皮何别矣!’”

释义用法唐代杨炯富于才学,看不起他人,把朝官称为“麒麟楦”,即披上麒麟皮的驴。后以此典指人徒有其表而内里没有真才实学。

用典形式

【画麒麟】 唐·杜甫:“要闻除猰, 休作画麒麟。”

【楦麒麟】 清·钱谦益:“世事但堪图鬼魅,人间只解楦麒麟。”

【麒麟楦】 宋·黄庭坚:“忽思麒麟楦,突兀使人惊。”宋·陆游:“残骸皆作麒麟楦,旧友仍非处士牙。”清·叶衍兰:“鸣珂金紫焕,赫赫麒麟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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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有关蜂蜜凉粽子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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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蜜粽子,是西安、关中和陕南一带特有的流行夏令食品。始于唐代,是由唐代“烧蜂蜜凉粽子尾宴”上的“赐绯含香粽”演化而来的。蜂蜜凉粽子是在凉粽子上淋上蜂蜜而成,是一种理想的夏令食品。西安的蜂蜜凉粽子,是历史最悠久的粽子。载于唐韦巨源《食谱》。具有凉甜芳香、沁人肺腑的特点。它全用糯米制成,无馅,煮熟后晾凉,形似菱角,白莹如玉,清凉解暑。吃时用丝线或竹刀割成小片,放在碟子里,淋上蜂蜜或玫瑰、桂花糖浆。吃起来筋软凉甜,芳香可口,沁人肺腑,别有风味。

蜂蜜凉粽子,是西安、关中和陕南一带流行的夏令风味小吃。它与别的粽子不同,既不包馅,也不包粽叶,全用糯米制成,形似菱角,白莹如玉,清凉解暑。吃时用丝线或竹刀割成小片,放在碟子里,淋上蜂蜜或玫瑰、桂花糖浆。吃起来筋软凉甜,芳香可口。

蜂蜜凉粽子起源很早,相传与纪念屈原有关。蜂蜜凉粽子始于唐代,是由唐代“烧尾宴”上的“赐绯含香粽”演化而来的。是在凉粽子上淋上蜂蜜而成,是一种理想的夏令食品。具有凉甜芳香、沁人肺腑的特点。

陕西盛产蜂蜜,产量居全国第二,陕南和关中部分地方盛产糯米,制作蜂蜜凉粽子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蜂蜜和糯米,营养丰富,还有许多食疗作用。因此,蜂蜜凉粽子在西安、关中和陕南,是深受群众喜爱的夏令风味食品。

做法是将糯米先制作成粽子,无馅,煮熟后晾凉,待凉透后撒上蜂蜜、桂花酱即可食用。以其凉爽甘甜、沁人肺腑的风味特点而闻名三秦,是理想的夏令食品。

粽子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春秋时期粽子已然出现,裹成牛角状替牛来祭天,等到楚大夫投江的时候,粽子是有竹筒的外包装了,不过还是以菰叶、苇叶裹黍米的多。

南北朝时,粽子既可以在端午这天吃,也可以在夏至这天吃。西晋周处《风土记》谓之:“角黍”,用“菰叶裹黍米,以淳浓灰汁煮之,令烂熟,于五月五日及夏至啖之”。北魏贾思勰

蜂蜜凉粽子《齐民要术》中称粽子为“粘黍”。宗懔《荆楚岁时记》则说:“夏至日食粽”,根本未提端午。而“夏至”往往在五月中旬,不一定在五日。

南朝起,盛行包粽子以纪念卓越的诗人屈原。到了唐代,粽子瓤有多种果仁,其味比单纯黍米要好。宋代有一种“艾香粽子”。陆放翁有句:“盘米共解青菰粽,衰甚将簪艾一枝”。指的就是这种粽子。元末明初,出现了箬叶裹的粽子。到明弘治年间,已用芦苇叶作粽皮,且在瓤馅中加有蜜糖豆沙、猪肉、松仁、大枣、核桃等。这样,粽子就发展到有荤有素,有甜有咸了。至清乾隆年间,出现了箬叶裹粽,中放火腿一大块的“火腿粽子”。

西安蜂蜜凉粽子,历史悠久。史籍中多有记述。在长安长大的唐代段成式所著的《酉阳杂俎》中记载:“庚家粽子,白莹如玉”。早在唐中宗年间,它就是当时盛行一时的“烧尾宴”上的一道佳肴。那时叫“赐绯含香粽子”(蜜淋)。后来,长安城里也逐渐出现了专门经营这种粽子的店铺,而且制做这种粽子的技艺已相当高超了。

唐代著名诗人元稹曾作诗赞曰:“彩缕碧筠粽,香粳白立团”。又据《岁时杂记》称:“端午粽子名品甚多,形制不一,有角粽、锥粽、菱粽、筒粽、秤锤粽(又名九子粽)”。由此可见,远在盛唐时期,长安蜂蜜凉粽子已是上至宫廷下至民间的著名食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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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女娲补天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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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很久很久以前,没有天,没有地,没有山川湖泊,没有花草树木,没有飞禽走兽,更不用说有人类。

在盘古开天辟地之后才有了万物生灵。不知哪一年,西天突然塌了一块,天河中的水哗哗地从缺口流下人间,淹死了无数人畜,天下顿时沦为泽国。

当时,有个姑娘名叫女娲,住在再大的水也淹不到的山崖洞里。她目睹百姓颠沛流离,动了恻隐之心,立誓要把天上缺口补起来。她离开所住的崖洞,爬过无数高山,淌过许多大河,到处寻求补天的办法,可是都无结果。

她疲倦极了,坐下来歇息,不知不觉睡着了,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中有一位神仙告诉她,昆仑山顶堆满许多五色宝石,用大火将宝石炼过,就可以拿来补天。

女娲醒来后,就直奔昆仑山。昆仑山高耸陡峭,更有狮虎等恶兽无数,等闲人上不了山。但她一心一意想早日找到补天的宝石替天下百姓消灾,道路崎岖险恶,全不加理会,日夜兼程,来到昆仑山下。

举头一望,到处是处锯似的荆棘、犬齿般的乱石,不但上山无路,山顶更高不可攀。然而她不怕险阻,拨开荆棘,攀过乱石,手脚伤痕累累,脸也被剌花,仍不分日夜往上爬,正当爬得疲惫不堪时,荆棘丛中突然扑出一只老虎,对她张牙舞爪。女娲正要躲避,老虎抢先一步一把抓住了她,张开血盆大口,要咬她的头。她镇定地说:“老虎,你先别性急,我这个头可以给你吃,可要等我去山顶找到宝石,补好天上缺口,你再来吃好不好?”

老虎似知人意,就放她走了。女娲再往上走,山越来越陡,雾也越来越浓,累得走不动了。她跌跌撞撞,爬爬滚滚,始终不停步。突然一阵狂风吹来,一只金毛雄狮从林中跃出,一口咬住女娲的头发。老虎从后面赶上来,对着狮子咆吼说:“这妞儿是我先抓到的,说好她补完天后让我吃,你竟敢抢先?”

狮子听了放下女娲,和老虎厮斗起来。结果狮子不敌,被老虎赶跑了。但老虎生怕女娲再让狮子抢去,就尾随女娲,一直跟到山顶。

女娲在山顶上终于找到五色宝石。她捡了许多,堆在山顶上,烧起一把大火,炼了九九八十一天,把宝石炼成熔浆。眼看熔浆炼成,女娲高兴极了,一次又一次用双手捧起熔浆拿去补天,直至天上缺口滴水不漏,她才舒了口气。这时,地上的百姓见天河水不再漏下来,纷纷重整家园,再过快活的日子。

女娲知道大功告成,完成了心愿,于是履行诺言,满心欢喜地对老虎说:“你现在可以吃我了!”

说完,她伸长颈项,等老虎来吃。说也奇怪,老虎并不来吃,反而和气地说:“像你这样一个为民造福、舍已为人的姑娘,我怎么能吃?况且,你将天补得完整无缺,我看了也开心。只是你还有剩余熔浆,多补一些,不是更牢靠吗?”

女娲听了,觉得老虎的话有道理,于是把剩下的熔浆全捧起来,高举双手,预备将缺口再加填补。眼看就要到天顶了,哪知突然从南海刮来一股狂风,吹得树倒山摇,女娲手中捧着的熔浆也吹掉了。

女娲一急,竟哭了起来。老虎见她这样,就对她说:“姑娘先不要哭,快骑到我背上,我们去把熔浆追回来。”

女娲果然止住泪,立即骑到老虎背上。老虎飞身跳下山崖,脚踏彩云,向光彩夺目的熔浆追去。

老虎背着女娲飞过三山五岳,飞过黄河长江,因为风太急了,始终没有追上。其后风渐渐平息了,他们加快脚步,哪知色彩斑斓的熔浆又慢慢向茫茫的大地落下去,他们唯有加一把劲向下追。追到洞庭湖上空,眼看就要追上了,老虎一时高兴,吼叫数声,慢了脚步。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刹那,女娲来不及接回熔浆,眼看着熔浆直泻洞庭湖。

熔浆一落到湖里,霎时间五彩缤纷,霞光万道,照得湖水通明透亮,不久熔浆就变成了七十二座形态不同的山峰,在水中半沉半浮,那白玉盘似的洞庭湖,添上了迷人的景致。

女娲虽然惋惜,但又觉得熔浆落入人间,也是好事。她落下来,站在还没有凝固的山峰上,脚下踩的是绿宝石熔浆,留下了一双深深的脚印。她再行几步。原来带软的山峰就凝结了,成为一个小岛。

也不知过了多久,娥皇、女英追寻夫君舜帝来到这儿,知道舜的噩耗,哭死在山上,后人就称这座山为“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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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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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此地无银三百两比喻想要隐瞒掩盖某些事,但反而暴露。此话来源于一个故事。以下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历史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拼音】此地无银三百两 cǐ dì wú yín sān bǎi liǎng

【释义】比喻想要隐瞒、掩盖真相;因手法拙劣;反而彻底暴露。

【出处】 民间故事:有人把银子埋藏地下,并在地面留字写道:“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偷走了银子,也留字写道:“隔壁王二不曾偷”。

【用法】复句式;作主语、分句;比喻打出的幌子正好暴露出来

【近义词】欲盖弥彰、不打自招

【历史典故

从前有个人叫张三,喜欢自作聪明。他积攒了三百两银子,心里很高兴,但是他也很苦恼,怕这么多钱被别人偷走,不知道存放在哪里才安全。带在身上吧,很不方便,容易让小偷察觉;放在抽屉里吧,觉得不妥当,也容易被小偷偷去,反正放在哪里都不方便。他捧着银子,冥思苦想了半天,想来想去,最后终于想出了自认为最好的方法。

张三趁黑夜,在自家房后,墙角下挖了一个坑,悄悄把银子埋在里面。埋好后,他还是不放心,害怕别人怀疑这里埋了银子。他又想了想,终于又想出 了一个办法。他回屋,在一张白纸上写上“此地无银三百两”七个大字。然后,出去贴在坑边的墙上。他感到这样是很安全的了,便回屋睡觉了。

张三一整天心神不定的样子,早已经被邻居王二注意到了,晚上又听到 屋外有挖坑的声音,感到十分奇怪。就在张三回屋睡觉时,王二去了屋后,借月光,看到墙角上贴着纸条,写着"此地无银三百两"七个大字。王二一切都明白了。他轻手轻脚把银子挖出来后,再把坑填好。 王二回到自己的家里,见到眼前的白花花的银子高兴极了,但又害怕了起来。他一想,如果明天张三发现银子丢了,怀疑是我怎么办?

于是,他也 灵机一动,自作聪明地拿起笔,在纸上写到“隔壁王二不曾偷”七个大字,也贴在坑边的墙角上。

〔注〕:后来人们根据这个民间故事,把这句话“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不曾偷”当作一个成语,用来比喻自作聪明,想要隐瞒,掩饰所干的事情,结果反而更加暴露明显了。这句成语,被简化为“此地无银”了。 “此地无银三百两”,本来的意思就是这个地方没有三百两银子。后来人们用这个成语比喻由于做事愚蠢,想隐瞒的事情反而被彻底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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