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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枕无忧的典故【优秀20篇】

中国成语故事有很有趣的典故,那你知道哪些成语故事的典故呢?用英语如何讲好成语故事的典故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十高枕无忧的典故,欢迎大家阅读和采纳,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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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语乐不思蜀的历史典故精选

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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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不思蜀:很快乐,不思念 蜀国。比喻在新环境中得到乐趣,快乐地忘了本,不再想回到原来环境中去。 下面就由小编为你们带来2016成语乐不思蜀的历史典故精选,欢迎阅读。

三国时期,刘备占据蜀地,建立蜀国。他死后,儿子刘禅继位,又称刘阿斗。刘禅昏庸无能,在那些有才能的大臣死后,公元263年,蜀国就被魏所灭。刘禅投降后,魏王曹髦(máo)封他一个食俸禄无实权的“安乐公”称号,并将他迁居魏国京都许昌居住。

魏王自己也无实权,掌大权的是司马昭。在一次宴会上,司马昭当着刘禅的面故意安排表演蜀地的歌舞。刘禅随从人员想到灭亡的故国,都非常难过,刘禅却对司马昭说:“此间乐,不思蜀。”他一点儿也不想念蜀国。

南柯一梦 有一个叫淳于棼的人,平时喜欢喝酒。他家的院中有一棵根深叶茂的大槐树,盛夏之夜,月明星稀,晚风习习,树影婆娑,是一个乘凉的好地方。

淳于棼过生日的那天,亲朋好友都来祝寿,他一时高兴,多喝了几杯酒。夜晚,亲友们都回去了,淳于棼带着几分醉意在大槐树下歇凉,不知不觉间睡着了。

梦中,淳于棼被两个使臣邀去,进入一个树洞。洞内晴天丽日,别有世界,号称大槐国。正赶上京城举行选拔官员考试,他也报名。考了三场,文章写得十分顺手。等到公布考试结果时,他名列第一名。紧接着皇帝进行面试。皇帝见淳于棼长得很帅,又很有才气,非常喜爱,就亲笔点为头名状元,并把公主嫁给他为妻。状元郎成了驸马郎,一时京城传为美谈。

婚后,夫妻感情十分美满。不久,淳于棼被皇帝派往南柯郡任太守。淳于棼勤政爱民,经常到属地内调查研究,检查部下的工作,各地的行政都非常廉洁有效,当地百姓大为称赞。三十年过去了,淳于棼的政绩已是全国有名,他自己也有了五男二女七个孩子,生活非常得意。皇帝几次想把淳于棼调回京城升迁,当地百姓听说后,都纷纷涌上街头,挡住太守的马车,强行挽留他在南柯继任。淳于棼为百姓的爱戴所感动,只好留下来,并上表皇帝说明情况。皇帝欣赏他的政绩,就赏给他许多金银财宝,以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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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成语典故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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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陵,字少卿,是汉武帝时的著名将领,很受汉武帝信用,任命他为骑都尉,率军抵御匈奴的入侵。李陵擅长骑射,又懂得兵法,当时很 得朝廷信任。

不料,李陵在一次和匈奴的战斗中,由于寡不敌众,无奈投降了匈奴。

听说李陵投降,汉武帝很生气,认为李陵辱没了自己对他的信任。 朝中大臣也都纷纷指责李陵没有骨气。

只有太史令司马迁不这样认为,他说:“我和李陵一向没有什么交情,但我见他为人很讲义气,孝顺父母,友爱兵士。他常常想奋不顾身地解救国家的灾难,所以,我认为李陵这次在领兵不到五千的情况下,与数万名敌兵对阵,最后由于伤亡惨重、弹尽粮绝,归路被切断才被迫投降,是情有可以原谅的。而且我还认为,他这次投降并非贪生,而是想等待以后有利的时机再来报答国家。”

司马迁说得在情在理,但汉武帝却认为他是替李陵辩护,是非不分,将他关逬了监狱,施行了 “腐刑”。

后来,汉武帝还杀李陵全家。李陵知道后,很是痛心,于是在匈奴娶妻成家,至死不回故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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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烟神和火神的典故

全文共 3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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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烟神和火神是一对夫妻,丈夫名叫雷豹,妻子叫作云仙子。雷豹夫妻百年好合的约定,与火有关,这也是雷豹被封为火神、云仙子被封为烟神的原因。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很厉害的魔王,据说他能呼风唤雨,排山倒海。但是这个魔王有一个软肋,就是火!因为魔王曾经在碰到火时,被火灼伤,这是它成为魔王之后不多的几次受伤中印象最深刻的一次。火看起来是那么的柔弱,偏偏威力那么大!魔王心中就对火产生了恐惧。

为了杜绝有人利用火来暗害自己,也为了自己能够继续称霸世界、为非作歹,魔王就下了大力气把火收到了自己的魔宫里。魔王甚至在魔宫专门用一个坚固的屋子来锁住火,让火无处逃窜,只能在这间封闭的屋子里艰难度日。

也因为魔王的霸道专横,从此人间也就再没有了火。这下,百姓们就惨了,大家再也不能吃熟食了,只能吃些生硬冰冷的食物,也没有热水可喝,甚至在大冬天也只能用冷水度日。许多人因此而生病,甚至死亡。人间再没有一丝活力,只剩下阴沉沉的气息。

天宫里善良的三公主在偶尔路过凡间时,看到了凡间的凄惨情况,非常吃惊。因为在她的印象里,凡间应该是其乐融融、安康幸福的,绝不是现在这般死气沉沉,阴冷得没有一点儿活力。三公主很惊诧,就去查这件事,在清楚了原委之后特别生气,对魔王的自私残暴也极其愤恨。于是,三公主就决定亲自去魔宫见魔王,把火夺回来,还人们以温暖的生活。

三公主正要上路,突然想到了自己的三儿子雷豹。雷豹已经成年,而且武艺练得也不错,但还是缺乏历练。于是三公主就决定把这项任务交给雷豹,希望他在与魔王交锋的过程中能够成长起来。

雷豹领了母亲的命令,信心十足地承诺自己一定能把火夺回来,不夺回火,决不回天宫。说罢,雷豹就带着自己的武器——一支银枪,来到了凡间。让雷豹犯愁的是,他找不到魔王的踪迹。除了在人间四处询问,雷豹别无他法。但是人间大都是凡人,他们只知道现在的生活里再也弄不出火来,对原因却一无所知。雷豹找得辛苦不已,却毫无进展。

这一天,雷豹来到一条小河边,恰好看到一位晕倒在河畔的阿婆。雷豹赶紧过去,发现这位阿婆是过度疲累又加上缺乏营养才晕倒的。于是雷豹赶紧用法术让阿婆醒过来,并把阿婆背回了家。阿婆的子女都已经因为食用生冷食物而染病过世,如今只剩她一个人,身体还很不好,雷豹不忍心撇下老人,就留下来照顾阿婆。

魔王一直都没有消息,雷豹对自己毫无希望的寻找感到很疲惫。在阿婆家里,两个人像母子一般相依为命,雷豹还认阿婆做了干娘。平淡的生活,让雷豹渐渐忘了自己寻找魔王夺回火的使命。

直到三年后,干娘看雷豹渐渐大了,就决定给他娶一房妻子。于是,阿婆就让雷豹去东山找雷爷爷,她说:“雷爷爷认识的人多,一定能帮你找个好媳妇的!”

雷豹听到干娘要给他娶媳妇,才想起自己神的身份,也想起了自己来凡间的任务,不由得一阵羞愧:怎么能这么轻易就把如此重要的任务忘了呢?难道要让百姓们一直这样辛苦地过日子吗?于是雷豹就谢绝了干娘的好意,说:“干娘,我明白您的心意,但是我本是神,来凡间就是为了帮大家找到火。任务还没有完成,我怎么能先想婚事呢?”

干娘听了,微微一笑,说:“傻孩子,干娘明白!但是你成亲不耽误寻找火啊!找到了好媳妇,让她照顾你,和你一起找火不是更好?去吧,你雷爷爷见多识广,一定能给你帮助的。”

雷豹还想说点什么,但是看着干娘脸上期待的微笑,只好点了点头,说:“好,我这就去,我不在,干娘您要照顾好自己。”看干娘慈爱地答应了,雷豹才拿上自己的武器,向东山出发。但是,雷豹绝不是为了让雷爷爷给自己找妻子,何况自己也不该跟凡间的女子成亲,他是因为干娘说雷爷爷见多识广,希望雷爷爷能给他一些关于魔王的消息。

经过一番长途跋涉,雷豹终于来到东山,找到了雷爷爷。雷爷爷的头发、胡须都雪白雪白的,却精神矍铄,看起来很有智慧的样子。雷豹看着雷爷爷,终于又燃起了一点儿希望。他赶紧拜见雷爷爷:“雷爷爷,您好,我干娘让我过来找您,希望您能帮助我,告诉我一些关于火和锁起火的魔王的消息。”

烟神和火神的故事

“嗯?”雷爷爷笑眯眯地看着雷豹,过了好半天,才问,“你干娘真的让我给你一些魔王的消息?”

雷爷爷虽然一副弥勒佛的模样,那眼神却看得雷豹心里发虚,他只好说了实话:“雷爷爷,对不起,我不该说谎。干娘让我来找您,希望您帮我找一个好媳妇。但是我答应我娘,要找到魔王夺回火的,连自己承诺的事情都做不好,我又怎么能娶妻呢?希望您能帮助我。”

“哦!”雷爷爷摸摸胡子,沉思了一会儿,才抬头对雷豹说,“这样,你先到后院里,那里有片竹林,你要把每棵竹子都爬一遍,而且都要爬到顶端,不许偷懒耍滑。如果你能做到,我就告诉你一些事情。”

雷豹听了有些无奈,但是又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好来到后院,开始爬竹子。竹子很多,但是雷豹为了能完成自己的承诺,就给自己打气,让自己能坚持下来。花了整整九天时间,雷豹终于把竹子都爬了一遍。疲惫不堪的雷豹赶紧去找雷爷爷,期待雷爷爷给自己一些提示。

雷爷爷笑眯眯地说:“小伙子不错,有毅力。你明天中午到西边的湖畔,那里有一棵大树,树上会挂着一些衣服,你把其中的一件粉红色的拿走,然后就坐到树后的坡上等找你要衣服的人。”看雷豹有些疑惑,雷爷爷哈哈一笑,说:“天机不可泄露,听我的话没错,去吧!”雷豹只好闷闷地回去休息,等着第二天的到来。

第二天中午,雷豹就在暖洋洋的阳光里来到了湖畔。这里果然有一棵大树,雷豹费了好大劲儿才找到放在密密匝匝的树枝间的衣服,他拿了那件粉红色的就要离开,却突然听到了银铃般的笑声。笑声清脆婉转,而且从湖里传来,好奇的雷豹忍不住观看,这才发现,湖里有好几位漂亮的女子在洗澡戏水。这些女子大约没料到自己会被偷窥,都玩得非常开心。雷豹立马想明白了,这些衣服一定是那几位戏水的美丽女子的。他知道自己不该看也不该偷走人家的衣服,但是想到这可能是寻找魔王的唯一线索,就咬咬牙,带着衣服躲到了树后的坡地上。

果然,在太阳西下的时候,那些美丽的女子都上了岸。只见她们身姿轻盈地飞上树,找自己的衣服穿戴好,就一个个飘飘然往天上飞去。原来都是仙女啊,难怪这么漂亮!雷豹想着,更加不知道自己做得对不对。

正想着,雷豹就听到有人在喊:“哎,那个人!你拿我的衣服做什么?快还给我啊!”

雷豹四处张望,终于看到了躲在树上的一位美丽女子。女子借着树叶掩盖身体,脸色通红地对雷豹说话。雷豹脸也红了,赶紧要把衣服给她,转念又想起,万一她穿上衣服也飞走了怎么办?自己承诺了母亲,在夺回火之前是不回天上的,肯定追不上她,必须先问她才行!

想到这里,雷豹站起来,紧张地说:“你先回答我,你知道锁住火的魔王吗?是否知道他的踪迹?”

“你问这个做什么?那个魔王很凶残,谁都不愿招惹!”女子奇怪地问。

“我是天宫三公主的三儿子雷豹,母亲派我到凡间找魔王夺回火,让人间能过上正常的日子。为了百姓们,我也一定要打败魔王,夺回火来。所以希望你知道的话,能够告诉我。我不是故意拿你的衣服的,现在我就还给你。”雷豹终究觉得自己做得不地道,就把衣服抛到了树上。

“哦,你就是雷豹啊!我并不知道魔王的消息,但是我知道,雷爷爷一定知道!但是魔王太强大,你一个人恐怕不行的。这样吧,我帮你一起去找魔王吧,多一个人,总归要好一些。对了,我是云仙子。”女子穿上衣服就跳下树,站在雷豹对面笑吟吟地说。

雷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自己冒犯了云仙子,她竟然还不计前嫌要帮助自己!激动之下,雷豹赶紧道谢,带着云仙子就回去找雷爷爷。

雷爷爷正坐在院子里喝茶,看到雷豹和云仙子一前一后地进来,就发出一阵爽朗的大笑:“嗯,好小子,把媳妇儿领回来了!”

雷豹一听就紧张得不行:“雷爷爷,不要说笑,云仙子答应帮助我打败魔王的。”再看向云仙子,却发现云仙子分明是一脸娇羞地看着自己,转而才向雷爷爷盈盈一拜:“谢雷爷爷赐婚。”

雷豹这才明白过来,这就是雷爷爷给自己找的媳妇儿!云仙子都同意了,自己对这样一位善良勇敢又漂亮的妻子还有什么可说的!当即,雷豹也赶紧拜谢雷爷爷。

雷爷爷满意地点点头,才收起笑容,对小夫妻说:“魔宫的地址我会告诉你们,但是魔王在魔宫里,是非常强大的。你们要小心相互照应,相互配合,才能战胜魔王,夺回火。这是地图,你们去吧!”说罢,雷爷爷就不见了,桌面上缓缓出现一张兽皮模样的地图。雷豹一阵大喜,飞快地展开地图看了一番,就带着云仙子上路了。

他们跋涉了整整一个月,终于找到魔宫。休整了一番,雷豹就当前锋,带领云仙子冲进了魔宫。魔王发现有人闯进来,自然非常愤怒,大吼一声就冲了过来,雷豹赶紧上去迎战,并嘱咐后面的云仙子照顾好自己。

魔王的确非常强大,就算是武艺出众的雷豹也应对得非常辛苦。开始因为有云仙子不时使出法术帮助,还能勉强抵抗。但是云仙子的力量很快就不足了,雷豹就只能被动地防御,不多时就受了好几处伤。

就在雷豹快要被魔王给压制住杀掉的时候,云仙子清脆的声音传来:“万恶的魔王,受死吧!”接着,一团火球就被抛过来砸在了魔王身上,魔王对火极其恐惧,看着这一大团火球立马吓得嘶吼起来,雷豹趁机一枪刺过去,杀死了魔王。

原来,刚才云仙子发现自己和雷豹两个人的力量并不能制住魔王,就趁雷豹还有力气的时候去寻找火。凭借自己对云烟气的敏感,云仙子很快找到火并取出来,这才救了雷豹。

夫妻俩高高兴兴地带着火回来,送给凡间,百姓们感激不尽,雷豹和云仙子看着幸福生活的凡人也非常开心。终于完成了任务,雷豹长吐了口气,带着云仙子回到了天宫拜见三公主。

三公主看着长大了的儿子非常高兴,更高兴儿子还找了这么好的媳妇儿,就封雷豹为火神,封云仙子为烟神。这样,才有了今天我们传颂的烟神和火神,他们都是善良勇敢、为百姓奋不顾身的神,值得人们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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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愚公移山典故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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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古时候有两座大山,一座叫太行山,一座叫王屋山。那里的北山住着一位老人名叫愚公,快90岁了。他每次出门,都因被这两座大山阻隔,要绕很大的圈子,才能到南方去。 一天,他把全家人召集起来,说:“我准备与你们一起,用毕生的精力来搬掉太行山和王屋山,修一条通向南方的大道。你们说好吗!”,大家都表示赞成,但愚公的老伴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大家的力量加起来,还不能搬移一座小山,又怎能把太行、王屋两座大山搬掉呢?再说,把那些挖出来的泥土和石块放到哪里去呢?”,讨论下来大家认为,可以把挖出来的泥土和石块扔到东方的海边和北方最远的地方。 第二天一早,愚公带着儿孙们开始挖山。虽然一家人每天挖不了多少,但他们还是坚持挖。直到换季节的时候,才回家一次。 有个名叫智叟的老人得知这件事后,特地来劝愚公说:“你这样做太不聪明了,凭你这有限的精力,又怎能把这两座山挖平呢?”愚公回答说:“你这个人太顽固了,简直无法开导,即使我死了,还有我的儿子在这里。儿子死了,还有孙子,孙子又生孩子,孩子又生儿子。子子孙孙是没有穷尽的,而山却不会再增高,为什么挖不平呢?”,当时山神见愚公他们挖山不止,便向上帝报告了这件事。上帝被愚公的精神感动,派了两个大力神下凡,把两座山背走。从此,这里不再有高山阻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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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哲理的经典故事

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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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入室盗窃,刚进屋,女主人回来了,他躲到床下,还是被发现,遂暴力抗拒抓捕出逃,被抓。该情形依法应定入室抢劫,至少判十年。 后来找到一个学法律的,分别给他讲了盗窃罪、抢劫罪、强x罪的定罪及量刑,结果他改了口供,称当时入室是想强x,最后以强x未遂,初审判了三年,因为强x罪与入不入室无关。再后来这小子又找到某刑法博士,博士告诉他,你应该这样讲,当你想x奸时,发现该女奇丑无比,便逃跑,最后就可以被认定x奸中止,因无损害后果,就可能免于刑事处罚。再后来他找了一个刑法学博士后,博士后教他这样说:他看上了这家男主人,想强暴他,没想到女主人先回来了。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强x男人属于犯罪,这小子二审被无罪释放了。

哲理故事启示】

知识改变命运——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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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萧规曹随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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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萧规曹随”,以酒治国,以醉治国,留下了千古美谈。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汉朝的开国皇帝刘邦死后,大汉王朝就处在了风雨飘摇之中。

继承皇位的是幼小的刘盈,但真正的大权掌握在他的母亲吕后手里。这个早年善良贤惠,宽厚容忍的吕雉小姐,已经变成了心狠手辣,权欲熏心的吕太后了。她一心要除去所有刘姓诸侯和开国将帅,因为她相信这些人将来都会和惠文帝刘盈夺权。

幸而有个大管家萧何,支撑局面,平衡关系,一方面阻止吕后过分伤害刘氏政权,一方面疏导功臣对她的不满,避免强烈内争,造成皇朝崩溃。

但是萧何积劳成疾,重病不愈,不就去世了。

接替相国位置的,是曹参。刘邦死时有遗诏,萧何生前有推荐,这个位子非他莫属。

这个曹参,最早和刘邦,萧何一起闹革命,久战沙场,出生入死,身上有七十多处伤口。他资格比萧何老,战功比萧何大,却位居萧何之下,所以两个人的关系有点不对付,有点小杂音。

为了刘氏江山不变颜色,他们抛弃前嫌,完成了历史性的交接班。

奇怪的是,曹参这个猛将上任以后,没有点起“三把火”,却来个“新官上任三壶酒”,每天日夜饮杯,醉眼惺忪。上朝不是打盹就是打哈欠,官员将领们堵他的家门,他是兵来酒挡,将来也酒挡,谁来都是一句话:“请进!有酒!”扭住不放,一杯一杯地碰,一杯一杯地干。你要开口,他马上把酒递过去:“喝!喝!”不容说话,不喝个烂醉如泥,不放回去。相国府后院的小花园,成了官员们饮酒作乐的酒馆酒吧。

积压的公文堆积如山,他不看一眼,奏请的急件连篇累牍,他置之不理。他见人最常说的话就是“喝酒”。

上行下效,宫廷内外,一片豪饮之风。还有人不知好歹,密报相国府,说下面有人能饮酒误事云云,曹参亲自下去视察,到了现场,端起酒杯,就开始劝酒。大家喝得七倒八歪,他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能喝五两喝一斤,这样的同志咱放心。能喝一斤喝五两,这样的同志不培养。能喝白酒喝啤酒,这样的同志让他走。能喝啤酒喝饮料,这样的同志不能要。”必知这话是不是从那时传下来的。最后,连日夜沉醉在酒里的刘盈也看不过去了。这是哪门子相国?吊儿郎当,不务正业,是不是等着让我炒鱿鱼了?就把曹参叫来问话。

曹参反问刘盈:“陛下自认为在贤明方面,与先皇比如何?”

“朕哪敢与先皇相比!”

“那麽陛下认为我与萧相国,哪个更贤明?”

“说实在的,你差一大截子。”

“陛下讲得非常对,我们是不如他们。既然高皇帝和萧相国制定了非常完美的法令规章,臣的任务就是递守职位,按既定方针办,维持这套制度,让它化为习惯啊。”

好一个“萧规曹随”!刘盈茅塞顿开。原来曹参是有意降低政府效率,使吕后一党急于改变行政制度的种种努力被搁置,被延误,从而维持一个安定清静的政局。高,实在是高。

曹参当相国期间,无为而治,清静理国,坚守善法,以静制动,使得老百姓得以休息养生,安居乐业,在那个表面平和,实则波涛汹涌的年代,不愧是一个好的掌舵者。

可惜三年后曹参病逝。是不是死于酒精中毒,史无记载。如果是,真应该给他上报一个“因公殉职”,因为喝酒劝酒实在是他的重要工作之一。不管怎样,“萧规曹随”,以酒治国,以醉治国,留下了千古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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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商鞅立木求信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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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我们在初中的历史课上都有学习过,但是商鞅在变法之前曾经进行过立木求,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它的历史典故吧!

在战国七雄中,秦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比中原各诸侯国落后。贴邻的魏国就比秦国强,还从秦国夺去了河西一大片地方。

公元前361年,秦国的新君秦孝公即位。他下决心发奋图强,首先搜罗人才。他下了一道命令,说:“不论是秦国人或者外来的客人,谁要是能想办法使秦国富强起来的,就封他做官。”

秦孝公这样一号召,果然吸引了不少有才干的人。有一个卫国的贵族公孙鞅(就是后来的商鞅),在卫国得不到重用,跑到秦国,托人引见,得到秦孝公的接见。

商鞅对秦孝公说:“一个国家要富强,必须注意农业,奖励将士;要打算把国家治好,必须有赏有罚。有赏有罚,朝廷有了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进行了。”

秦孝公完全同意商鞅的主张。可是秦国的一些贵族和大臣却竭力反对。秦孝公一看反对的人这么多,自己刚刚即位,怕闹出乱子来,就把改革的事暂时搁了下来。

过了两年,秦孝公的君位坐稳了,就拜商鞅为左庶长(秦国的官名),说:“从今天起,改革制度的事全由左庶长拿主意。”

商鞅起草了一个改革的法令,但是怕老百姓不信任他,不按照新法令去做。就先叫人在都城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下命令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的,就赏十两金子。”

不一会,南门口围了一大堆人,大家议论纷纷。有的说:“这根木头谁都拿得动,哪儿用得着十两赏金?”有的说:“这大概是左庶长成心开玩笑吧。”

大伙儿你瞧我,我瞧你,就是没有一个敢上去扛木头的。

商鞅知道老百姓还不相信他下的命令,就把赏金提到五十两。没有想到赏金越高,看热闹的人越觉得不近情理,仍旧没人敢去扛。

正在大伙儿议论纷纷的时候,人群中有一个人跑出来,说:“我来试试。”他说着,真的把木头扛起来就走,一直搬到北门。

商鞅立刻派人传出话来,赏给扛木头的人五十两黄澄澄的金子,一分也没少。

这件事立即传了开去,一下子轰动了秦国。老百姓说:

“左庶长的命令不含糊。”

商鞅知道,他的命令已经起了作用,就把他起草的新法令公布了出去。新法令赏罚分明,规定官职的大小和爵位的高低以打仗立功为标准。贵族没有军功的就没有爵位;多生产粮食和布帛的,免除官差;凡是为了做买卖和因为懒惰而贫穷的,连同妻子儿女都罚做官府的奴婢。

秦国自从商鞅变法以后,农业生产增加了,军事力量也强大了。不久,秦国进攻魏国的西部,从河西打到河东,把魏国的都城安邑也打了下来。

公元前350年,商鞅又实行了第二次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一、废井田,开阡陌(阡陌就是田间的大路)。秦国把这些宽阔的阡陌铲平,也种上庄稼,还把以前作为划分疆界用的土堆、荒地、树林、沟地等,也开垦起来。谁开垦荒地,就归谁所有。土地可以买卖。

二、建立县的组织,把市镇和乡村合并起来,组织成县,由国家派官吏直接管理。这样,中央政权的权力更集中了。

三、迁都咸阳。为了便于向东发展,把国都从原来的雍城(今陕西凤翔县)迁移到渭河北面的咸阳(今陕西咸阳市东北)。

这样大规模的改革,当然要引起激烈的斗争。许多贵族、大臣都反对新法。有一次,秦国的太子犯了法。商鞅对秦孝公说:“国家的法令必须上下一律遵守。要是上头的人不能遵守,下面的人就不信任朝廷了。太子犯法,他的师傅应当受罚。”

结果,商鞅把太子的两个师傅公子虚和公孙贾都办了罪,一个割掉了鼻子,一个在脸上刺上字。这一来,一些贵族、大臣都不敢触犯新法了。

这样过了十年,秦国果然越来越富强,周天子打发使者送祭肉来给秦孝公,封他为“方伯”(一方诸侯的首领),中原的诸侯国也纷纷向秦国道贺。魏国不得不割让河西土地,把国都迁到大梁(今河南开封)。

[商鞅立木求信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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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历史典故:负米养亲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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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米养亲,是一个成语典故,选自《二十四孝》,讲述了一个子路为了赡养父母双亲,常常到百里以外的地方背回米来,尽到自己的孝心的故事。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孔子家语·致思》。

【释义】借米以赡养父母,形容人非常孝顺。

【历史典故】

子路,春秋末年鲁国人。在孔子的弟子中以政事著称,是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但子路小的时候家里很穷,长年靠吃粗粮野菜等度日。有一次,年老的父母想吃米饭,可是家里一点米也没有,怎么办?子路想到要是翻过几道山到亲戚家借点米,不就可以满足父母的要求了吗?于是,小小的子路翻山越岭走了十几里路,从亲戚家背回了一小袋米,看到父母吃上了香喷喷的米饭,子路忘记了疲劳。邻居们都夸子路是一个勇敢孝顺的好孩子。

父母去世以后,于路南游到楚国。楚王非常敬佩他的学问和人品,给子路加封到拥有百辆车马的官位。家中积余下来的粮食达到万石之多。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子路常常怀念双亲,感叹说:“真希望再同以前一样生活,吃藜藿等野菜,到百里之外的地方背回米来赡养父母双亲,可惜没有办法如愿以偿了。”孔子赞扬他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

【成长心语】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皋鱼在父母死后发出的叹息。这与子路的心态不谋而合。尽孝并不是用物质来衡量的,而是要看你对父母是不是发自内心的诚敬。我们能孝敬父母、孝养父母的时间一日一日地递减。如果不能及时行孝,会徒留终身的遗憾。孝养要及时,不要等到追悔莫及的时候,才思亲、痛亲之不在。然而,今天的很多孩子缺乏尊重父母、尊重长辈的美德,他们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想想看,一个连父母都不尊重的孩子,他怎么能算一个好孩子?他怎么能算一个好学生?长大后,他怎么能尊重老人、赡养老人?怎么能担负起家庭和社会的重任?“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子路为我们做出了最好的榜样。

[历史典故:负米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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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个中国成语故事的典故英文版

全文共 1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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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梅止渴

Among the outstanding figures of Chinese history, famous either for their

intelligence or treachery(背叛,变节), Cao Cao is one of the foremost.

One hot day, he marched out his troops under a burning sun in a mountainous

area. Bewilderingly(令人困惑地) he lost the way. The journey was long and the sun was

scorching. After their fruitless and tiresome march, all voiced their great

dissatisfaction with the leadership of Cao Cao. They bitterly complained of

their great thirst. The antagonism(对抗) of the soldiers was growing fast and they

were on the verge of staging a mutiny(兵变). The subordinate officers were

helpless to cope with the situation.

Cao Cao, however, in the nick of time cleverly and treacherously gave

orders to his troops to march to the nearby plum trees for a rest and announced

that soldiers would be allowed to eat the juicy sour(酸的) fruit as much as they

desired.

At the thought of the sour fruit the soldiers complaint of great thirst as

well as the antagonistic feeling were quickly forgotten.

Based on the story the later generation formed the proverb "to quench ones

thirst by looking up at plums", to illustrate a case where one takes comfort in

believing that they have already attained that which was expected or

desi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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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高考作文素材:外国典故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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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我们在生活、学习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国外的典故,如果你对国外的历史、文化、神话故事不了解的话,就可能看不懂对方想表达的意思,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常见的“洋典故”,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1.潘多拉的盒子:潘多拉是希腊神话中第一个尘世女子。普罗米修斯盗天火给人间后,主神宙斯为惩罚人类,命令神用黏土塑成一个年轻美貌、虚伪狡诈的姑娘,取名“潘多拉”,意为“具有一切天赋的女人”。并给了她一个礼盒,然后将她许配给普罗米修斯的弟弟埃庇米修斯(意为“后知”)。埃庇米修斯不顾禁忌地接过礼盒,潘多拉趁机打开它,于是各种恶习、灾难和疾病立即从里面飞出来。

盒子里只剩下唯一美好的东西:希望。但希望还没来得及飞出来,潘多拉就将盒子永远地关上了。“潘多拉的盒子”被用来比喻造成灾害的根源。

2.达摩克利斯剑:达摩克利斯是希腊神话中暴君迪奥尼修斯的宠臣,他常说帝王多福,以取悦帝王。有一次,迪奥尼修斯让他坐在帝王的宝座上,头顶上挂着一把仅用一根马鬃系着的利剑,以此告诉他,虽然身在宝座,利剑却随时可能掉下来,帝王并不多福,而是时刻存在着忧患。人们常用这一典故来比喻随时可能发生的潜在危机。

3.缪斯:缪斯是希腊神话中九位文艺和科学女神的通称。她们均为主神和记忆女神之女。她们以音乐和诗歌之神阿波罗为首领,分别掌管着历史、悲剧、喜剧、抒情诗、舞蹈、史诗、爱情诗、颂歌和天文。古希腊的诗人、歌手都向缪斯呼告,祈求灵感。后来,人们就常用“缪斯”来比喻文学、写作和灵感等。

4.斯芬克斯之谜:斯芬克斯是希腊神话中以隐谜害人的怪物,埃及最大的胡夫金字塔前的狮身人面怪兽就是他。他给俄狄浦斯出的问题是:什么东西早晨用四只脚走路,中午用两只脚走路,傍晚用三只脚走路?俄狄浦斯回答:是人。在生命的早晨,他是个孩子,用两条腿和两只手爬行;到了生命的中午,他变成壮年,只用两条腿走路;到了生命的傍晚,他年老体衰,必须借助拐杖走路,所以被称为三只脚。俄狄浦斯答对了。斯芬克斯羞愧坠崖而死。“斯芬克斯之谜”常被用来比喻复杂、神秘、难以理解的问题。

5.皮格马利翁:皮格马利翁是希腊神话中的塞浦路斯国王。他憎恨女性,决定永不结婚。他用神奇的技艺雕刻了一座美丽的象牙女像,并爱上了她。他像对待自己的妻子那样抚爱她,装扮她,并向神乞求让她成为自己的妻子。爱神阿芙洛狄忒被他打动,赐予雕像生命,并让他们结为夫妻。“皮格马利翁效应”后来被用在教育心理学上,也称“期待效应”或“罗森塔尔效应”,比喻教师对学生的期待不同,对他们施加的方法不同,学生受到的影响也不一样。

6.犹大的亲吻:犹大是《圣经》中耶稣基督的亲信子弟12门徒之一。耶稣传布新道虽然受到了百姓的拥护,却引起犹太教长老司祭们的仇恨。他们用30个银币收买了犹大,要他帮助辨认出耶稣。他们到客马尼园抓耶稣时,犹大假装请安,拥抱和亲吻耶稣。耶稣随即被捕,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人们用“犹大的亲吻”比喻可耻的叛卖行为。

7.诺亚方舟:出自《圣经》。上帝对人类所犯下的罪孽非常忧伤,决定用洪水消灭人类。诺亚是个正直的人,上帝吩咐他造船避灾。经过40个昼夜的洪水,除诺亚一家和部分动物外,其他生物都被洪水吞没。后被用来比喻灾难中的避难所或救星。

8.伊甸园:出自《圣经》。上帝在东方的一片富饶的平原上开辟了一个园子,里面有果树和各种飞禽走兽。上帝让亚当看守园子。为排解他的寂寞,上帝从亚当的身上取出一根肋骨,造成一个女人——夏娃来陪伴他。他们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人们用伊甸园比喻人间的乐园。

9.禁果:出自《圣经》。亚当和夏娃住在伊甸园中,上帝允许他们食用园中的果实,唯独“知善恶树”上的果实不能吃。狡猾的蛇引诱他们吃了禁果,从此他们懂得了善恶,辨别出真假,而且产生了羞耻之心。上帝因此将他们逐出伊甸园。禁果比喻被禁止得到而又渴望得到的东西。

10.多米诺骨牌,这是一种西洋游戏,将许多长方形的骨牌竖立排列成行,轻轻推倒第1张牌时,其余骨牌将依次纷纷倒下。用于比喻时,“多米诺骨牌效应”常指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即“牵一发而动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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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蒋诩三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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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出处《文选·谢灵运》诗注引 《三辅决录》:“蒋诩,字元卿,隐于杜陵。舍中三径,惟羊仲、求仲从之游。二仲皆挫廉逃名。”

释义用法西汉末年,王莽擅政,兖州刺史蒋诩归乡隐居,庭院中开三径,唯与同样逃名避世的羊仲、求仲二人往来。后以此典指退隐避世或寄情山水田园; 也以“二仲”等称隐逸逃名之士。参见“陶令三径”。

用典形式

【二仲】 唐·岑参:“幸有数亩田,得延二仲踪。”宋·苏轼:“庶几门户有八慈,不恨居邻无二仲。”元·吾邱衍:“吾庐正萧飒,二仲得羊求。”清·黄鷟来:“他时倘遂居山愿,三径惟容二仲通。”

【三径】 南朝齐·陆厥:“杜门清三径,坐槛临曲池。”唐·骆宾王:“还愁三径晚,独对一清樽。”宋·范成大:“斫开竹后初三径,忘却诗来又一年。”宋·辛弃疾:“三径初成,鹤怨猿惊,稼轩未来。”

【开径】 南朝梁·江淹:“素心正如此,开径望三益。”唐·李益:“开径说逢康,临觞方接阮。”

【羊仲】 金·元好问:“三径他时望羊仲,却应松菊未销忧。”明·翟式耜:“幽栖觅伴忍羊仲,偕隐无人羡鹿门。”

【羊求】 元·黄溍:“羊求何不来三径,门掩残书满石床。”明·高启:“徒闻竹林间,往来有羊求。”

【求仲】 南朝陈·江总:“径毁悲求仲,林成忆巨源。”宋·王安石:“愁寻径草无求仲,喜对檐花有广文。”

【求羊】 唐·皎然:“微踪与麋鹿,远谢求羊知。”清·朱彝尊:“耕田定须沮溺耦,开径可少求羊交。”

【蒋径】 宋·陈师道:“尚喜弊庐连蒋径,愿求佳句迎髯奴。”

【三三径】 宋·张炎:“短梦恍然今昔,故国十年心。回首三三径,松竹成阴。”

【三径诩】 宋·黄庭坚:“时邀五柳陶,共过三径诩。”

【开三径】 唐·王勃:“乱竹开三径,飞花满四邻。”唐·温庭筠:“元卿谢免开三径,平仲朝归卧一裘。”宋·苏轼:“明年我亦开三径,寂寂兼无雀可罗。”

【开竹径】 唐·杜甫:“自须开竹径,谁道避云萝。”

【求羊径】 清·钱谦益:“归与却扫求羊径,老去应同弥勒龛。”

【求羊踪】 唐·王维:“何人顾蓬径,空愧求羊踪。”

【径三三】 宋·张炎:“峰六六,径三三,此怀难与俗人谈。”

【蒋生径】 唐·陆长源:“爱君蒋生径,且著茂陵书。”唐·钱起:“应怜蒋生径,秋露满蓬 蒿。”

【蒋诩径】 唐·杜甫:“卜筑应同蒋诩径,为园须似邵平瓜。”

【径开高士】 清·归庄:“径开高士蓬犹蔓,酒漉征君菊有花。”

【避地蒋生】 清·黄鷟来:“避地蒋生还有径,蓬蒿独喜故人来。”

【蒋生难再逢】 唐·岑参:“尚子不可见,蒋生难再逢。”

【蒋诩归林园】 唐·吴筠:“二疏返海滨,蒋诩归林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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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百鸟朝凤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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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凤凰只是一只很不起眼的小,羽毛也很平常,丝毫不像传说中的那般光彩夺目。但它有一个优点:它很勤劳,不像别的鸟那样吃饱了就知道玩,而是从早到晚忙个不停,将别的鸟扔掉的果实都一颗一颗捡起来,收藏在洞里。

这有什么意思呀?这不是财迷精,大傻瓜吗?可别小看了这种贮藏食物的行为,到了一定的时候,它可发挥大用处了!

果然,有一年,森林大旱。鸟儿们觅不到食物,都饿的头昏眼花,快支撑不下去了。这时,凤凰急忙打开山洞,把自己多年积存下来的干果和草籽拿出来分给大家,和大家共渡难关。

旱灾过后,为了感谢凤凰的救命之恩,鸟儿们都从自己身上选了一根最漂亮的羽毛拔下来,制成了一件光彩耀眼的百鸟衣献给凤凰,并一致推举它为鸟王。

以后,每逢凤凰生日之时,四面八方的鸟儿都会飞来向凤凰表示祝贺,这就是百鸟朝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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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程门立雪的典故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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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门立雪”这个成语家喻户晓。它出自宋代着名理学家将乐县人杨时求学的故事。小编整理了程门立雪的典故,欢迎欣赏与借鉴。

【释义】程:程颐,宋代著名的学者;立:侍立。站在雪中,在程颐的门口等待。形容学生恭敬受教,尊敬师长。

【历史典故】

程颢、程颐兄弟俩都是北宋时期著名的哲学家和教育家,程颢人称明道先生,程颐人称伊川先生,是宋明理学的奠基人,世称“二程”。他们为人正直做事严谨,到他们门下求学的人特别多,杨时和游酢便是其中的两位。

杨时自幼聪明好学,反应灵敏,口齿伶俐。成年后,他虽然考取了进士,却淡泊名利,为了丰富自己的学问,毅然放弃了高官厚禄,跑到河南颍昌拜程颢为师,虚心求教。程颢死后,他仍然立志求学,刻苦钻研,又跑到洛阳去拜程颢的弟弟程颐为师。

游酢是杨时的好朋友,他们二人志同道合,经常就一些问题秉烛夜谈。他听说杨时要去拜程颐为师,便也不辞辛苦,与杨时结伴而行。他们到了程家,正遇上程老先生闭目养神,坐着假睡。这时候,外面开始下雪。

两人求师心切,便恭恭敬敬侍立一旁,不言不动,如此等了大半天,程颐才慢慢睁开眼睛,见杨时、游酢站在面前,吃了一惊。这时候,门外的雪已经积了一尺多厚了,而杨时和游酢并没有一丝疲倦和不耐烦的神情。程颐见了感动不已,于是将自己的学问倾囊相授。杨时和游酢也不负众望,都成了饱学之士,杨时更独创学派,世称“龟山先生”。

【成长心语】

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尊师重教”的观念,提倡将那些授予自己知识的人当做自己的长辈来看待,这不仅仅是对为师者的尊敬,更是对知识的尊敬。杨时恰恰是尊师重道、求学若渴的榜样。

学习既需要有虚心和诚恳的态度,也需要有尊师重道的精神。

人们如果失去了尊师的精神,必然也就失去了求学的恳切,这样的人根本无法得到任何有用的学识。

【出处】

"程门立雪"语出《宋史·杨时传》:"见程颐于洛,时盖年四十矣。一日见颐,颐偶瞑坐,时与游酢侍立不去。颐既觉,则门外雪深一尺矣。"

程颢、程颐兄弟俩都是北宋哲学家、教育家。洛阳人。颢、颐二人孩童时代曾读书求学于外祖母家——孝感董湖西北隅。《孝感县志》云:"程子读书台,在县东五里,宋庆历年间,二程读书于此。"程子读书台又名"凤凰台",因相传在晋穆帝永和四年,有凤集于东岗,产九子于其上而得名。程颢,字伯淳,学者称明道先生。嘉祐进士。反对王安石新政。神宗时为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曾与弟学于周敦颐,同为北宋理学的奠基者,世称"二程"。

在洛阳讲学十余年。倡导"传心"说,承认"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他和弟颐的学说后来为朱熹所继承和发展,世称程朱学派。著作有《定性书》、《识仁篇》等。程颐,字正叔,学者称伊川先生。曾任秘书省校书郎,官至崇政殿说书。反对王安石新政。先后讲学达三十余年。宣扬"气禀"说。主张"去人欲,存天理",认为寡妇再嫁是大逆不道。极力为名教纲常辩护。著作有《易传》、《颜子所好何学论》等。

[程门立雪的典故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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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一、出自神话传说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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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紫电清霜,王将军之武库:《中华古今注》说,吴大帝孙权有宝剑六,其二名紫电。据《西京杂记》卷一云,汉高祖斩白蛇剑,每十二年一加磨,锋刃常莹若霜雪。文章借此夸赞王将军。

2、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相传衡山有回雁峰,雁至此就不再南飞,待春而归。文章借此说明水边断断续续地传来一阵阵惊寒的雁声。

3、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以犹欢:古代传说广州有水名贪泉,人喝了这里的水就会变得贪婪。《庄子?外物》记载的处在涸辙里的鲋鱼求救的故事。文章借此表达作者不甘沉沦的思想。

4、今兹捧袂,喜托龙门:传说鲤鱼跳过龙门,就可以变为飞龙。作者借此表示,由于谒见了名人而抬高了自己的身价。

5、腾蛟起凤,孟学士之词宗:《西京杂记》卷二说董仲舒梦蛟龙入怀,乃作《春秋繁露》。又说杨雄作《太玄》,梦见自己吐出凤凰,飞集书上。文章借此形容孟学士文章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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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聂政行刺侠累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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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下面是小编收集到的一些历史典故,供欣赏,希望您能喜欢。

聂政是战国时代一位着名的勇士,因为杀了人,他带着母亲和姐姐从故乡逃到齐国,以屠宰为生。

侠累是战国时期韩国的大臣,也是韩烈侯的叔父,曾经担任过韩国的相国。韩国有个叫严仲子的,是个高官,因为和韩国宰相侠累有怨恨,害怕报复被杀,于是就逃离韩国。他怀恨在心,就到处找能够杀死侠累的人。

后来他到了齐国,听说聂政是个勇士,就去找他。聂政一开始避而不见,后来看到严仲子诚心诚意,就见了他。

严仲子准备丰盛的酒席,宴请聂政和他的老母。席间,严仲子抬上百镒黄金(镒为古代计量单位,一镒约为二十两),作为寿仪赠与聂政之母,聂政大惊,推辞不接受。严仲子屏退众人,然后对聂政说明来意。聂政说:“现在我还不能答应你,因为我还有老母要侍奉,不能将我的性命交付给你。”

后来,聂政的母亲去世了,严仲子得知消息后,马上派人去请聂政。聂政将母亲安葬妥当,便脱下丧服,自言自语道:“唉!我只不过是个卖肉的草民,严仲子这样的大人物,不远千里来和我结交,又拿出重金来给我母亲做寿。他如此待我,真是对我莫大的信任。先前我没有答应他的请求,是因为母亲还在世,现在母亲已去世,该是我为他效命的时候了。”

聂政到了严仲子府上,说:“我母亲已经去世,姐姐也已出嫁,可以为您效力了,谁是您的仇人?”严仲子见聂政愿意为自己卖命,精神为之一振,便告诉了聂政自己与侠累的恩怨,并道:“侠累是韩国的相国,又是韩王的叔父,所以他的府上戒备森严,我派人和您一起去!”聂政不同意,说道:“现在咱们要刺杀的是韩国的宰相,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份泄密的危险,那样你在韩国就很难立足了,我一个人去就可以了!”

聂政辞别了严仲子,一个人背着宝剑来到了韩国,他打听到相府的所在地,径直来到相府的大门口。当时,侠累就坐在堂上,府邸周围有重兵把守。聂政并无惧色,拔出宝剑,冲入相府!

侠累的侍卫们大惊失色,慌忙上前拦截,聂政大声咆哮,左杀右砍,连杀几十人,杀到侠累面前,一剑将侠累刺死!

聂政杀了侠累便欲逃脱,然而,侍卫越拥越多,难以脱身,他把心一横,用剑划破了自己的脸,毁掉了自己的容貌,并将双眼割掉,再剖腹而亡!

韩国人对聂政恨之入骨,韩国国君把聂政的尸体曝露在大街上示众,发下榜文,重金悬赏知情的人,

很久都没有人来认尸。聂政的姐姐聂荣听说了这件事,怀疑是她弟弟,便急忙赶到韩国,到大街上示众的地方一看,果然是自己的弟弟!聂荣悲痛万分,无法自抑,扑到聂政的尸体上大哭,说道:“他就是我的弟弟聂政啊!”

有的人便问她:“你弟弟杀死了当朝宰相,这是天大的罪过,韩王重金悬赏知情的人,夫人您不知道吗?”

聂荣悲泣道:“我知道。可他是因为我还在世,怕连累我,才把自己身体毁成这个样子,让人家认不出他来。以前我们的母亲在世,聂政为了不让母亲担忧而放弃争取名爵的机会。如今我又怎么能因为怕死,而让我的好弟弟的英名泯灭了呢?”围观的人听了,都感到惊诧不已。聂荣又哭喊道:“老天爷呀!”便倒在了聂政的尸身旁自尽了。

聂政身怀武艺却甘愿为母及姐混迹于市贩中,对于严仲子国士之礼舍命相报,为免亲人受连累不惜毁容一死,他所求者,不过是那种知己相报的信念。而聂荣虽无惊人的武艺,却具有无畏的精神,为了信仰、亲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敢于挺身而出,其性格刚烈坚强,行事果决,重义轻生,也可称其为烈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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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诸葛亮反客为主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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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历史典故,让孩子读懂半部中国史!下面梳理了诸葛亮反客为主的历史典故,供大家参考借鉴。

【出处】

(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七十一回。

【释义】

客人反过来成为主人。比喻变被动为主动。

【历史典故】

三国时,曹操率领大军南征,刘备败退,无力反击,大有坐以待毙之势。以刘备个人的力量,绝对无法与曹操相抗衡,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与江东的孙权联手。此时,诸葛亮自愿出使江东做说客。

诸葛亮见到孙权,只字不提联吴抗曹的请求,他知道孙权绝不会轻易投降,屈居曹操之下。于是刺激孙权,劝他投降。

孙权听完诸葛亮一席话,虽然不高兴,但不露声色,反问道:“照你的说法,刘备为何不向曹操投降呢?”诸葛亮针对孙权的质问,答道:“你知道齐王田横的故事吗?他忠义可嘉,为了不服侍二主,在汉高祖招降时不愿称臣而自我了断,更何况我主刘皇叔乃堂堂汉室之后。钦慕刘皇叔之英迈资质,而投到他旗下的优秀人才不计其数,不论事成与不成,都只能说是天意,怎可向曹贼投降?”

虽然孙权决定和刘备联手,但面对曹操八十万大军的势力,心里还存在不少疑惑。诸葛亮看出这一点,进一步采用分析事实的方法说服孙权:“曹操大军长途远征,这是兵家大忌。他为追赶我军,轻骑兵一整夜急行三百余里,已是‘强弩之末’。且曹军多系北方人,不习水性,不惯水战。再则荆州新失,城中百姓为曹操所胁,绝不会心悦诚服。现在假如将军的精兵能和我们并肩作战,定能打败曹军。曹军北退,自然形成三分天下的局面,这是难得的机会。”

于是,孙权同意诸葛亮提出的孙刘联手抗曹的主张,这才有了后来举世闻名的赤壁之战。

【成长心语】

人总是欺软怕硬的,遇到弱小的一方总是喜欢欺负,非得把对方逼到无路可退的境地。这是人的一种劣根性。如果你居于弱势地位,当对方不肯轻易顺你,甚至表现出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时,你可以一开始就以“恐吓”压制住对方,让对方屈从和改变主意,这样你就可以反客为主,占据主动地位。活着就是一种对抗,如果你不想被对方压倒,你就得先声夺人、反客为主,时刻占据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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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征虏投壶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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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出处《后汉书 ·祭遵列传》:“ (祭) (zhai) 遵为将军,取士皆用儒术,对酒设乐,必雅歌投壶。”

释义用法投壶是古代宴会上一种高雅的娱乐活动,宾主依次把箭筹投入壶中,以投中多少决定胜负,负的饮酒。后汉征虏将军祭遵设宴时,一定要雅歌投壶。后用此典表示武将的风流儒雅的气度。

用典形式

【投壶乐】 宋·曾巩:“柳间自诧投壶乐,桑下方安佩犊行。”

【军中歌吟】 金·元好问:“诗书义府无古今,祭遵军中亦歌吟。”

【征虏投壶】 清·顾炎武:“征虏投壶暇,东山赌墅优。”

【宾从投壶】 明 ·陈子龙:“檄书倚马销金甲,宾从投壶佐玉觞。”

【雅咏投壶】 明 ·高启:“如今四海无征战,雅咏投壶乐太平。”

【投壶接高宴】 唐·李白:“他日观军容,投壶接高宴。”

【投壶祭征虏】 宋·梅尧臣:“聊奉投壶祭征虏,休言击剑马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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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退避三舍历史典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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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避三舍,比喻退让和回避,避免冲突。出自《左传》:"晋楚治兵,遇于中原,其辟君三舍。"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退避三舍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出处】(春秋)左丘明《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释义】舍:古代行军时以三十里为一舍。意思是主动退军九十里。比喻主动退让和回避,避免冲突。

退避三舍的【历史典故】

春秋时期,晋国发生了内乱,晋献公听信谗言,杀了太子申生,又派人捉拿申生的弟弟重耳。重耳闻讯,逃出了晋国,在外流亡了十几年。这期间,重耳有一段时间住在楚国,楚成王认为重耳日后必有大作为,就以国宾之礼相迎,待他如上宾。

一天,楚王设宴招待重耳,两人饮酒叙话,气氛十分融洽。忽然,楚王问重耳:“你若有一天回晋国当上国君,会怎么报答我呢?”重耳略一思索说:“美女侍从、珍宝丝绸,大王你有的是,珍禽羽毛、象牙兽皮,更是楚地的盛产,晋国哪有什么珍奇物品献给大王呢?”楚王说:“公子过谦了。话虽然这么说,可总该对我有所表示吧?”重耳笑笑回答道:“要是托你的福,果真能回国当国君的话,我愿与贵国友好。假如有一天,晋楚之间发生战争,我一定命令军队先后退九十里。如果这样还是得不到你的原谅,我再与你交战。”与他们一同饮酒的楚国大将子玉听了重耳的话,知道他将来必成大器,于是建议楚王杀死重耳,以除后患,却被楚王拒绝了。

几年过后,重耳在秦国的帮助下,终于回到晋国当了国君,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晋文公,晋国在他的治理下日益强大。

公元前633年,楚国和晋国的军队在战场上相遇。晋文公为了实现他许下的诺言,下令军队后退九十里,驻扎在城濮。众将士们纷纷表示反对,晋文公则说:“行军打仗理直气壮方能获胜,如今我们主动后退,楚国便输了理。他们再主动进攻,我们的士兵反击时,必定心中有气,士气高涨,何愁打不赢这一仗呢!”楚军见晋军后退,以为对方害怕了,马上追击。晋军利用楚军骄傲轻敌的弱点,集中兵力,大破楚军,取得了城濮之战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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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药王孙思邈救龙的神话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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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思邈,唐代京兆华原(今陕西耀县))人。七岁上学,每天能背诵几千字。长大后,善于谈论老、庄及百家的学说。后周宣帝时,因为政治扰乱,隐居在太白山,学道炼气,将养身体,寻求超脱凡俗的仙术。他洞晓天文历及观天占验的术数,尤其精于医病用药,而且为人仁慈,做事处世,务求积累阴德,一方面专心培育自己本原,一方面以济人救物为功德。一天,他偶然出门,在路上见到有人想打死一条小青蛇,蛇已经被打伤,流着血。孙思邈忙恳请行人住手,并立即脱衣服赎来小蛇,帮它敷上药,放生在草丛间。

一月多时间过去了,孙思邈再度出门,碰见一位穿白衣的少年,带着许多随从和马匹。少年下马,迎上前来拜谢孙思邈,说道:“小弟承蒙道长相救,父母想见见您。”孙思邈救的人多,也不记在心上,听到此话也不当什么回事。那少年再次恳切拜谢邀请,思邈只好上了他准备好的马,和他并驾齐行。那马如飞,—会儿到了处庄园。那里花木正透着春色,景色祥和明媚,门庭焕然如新,极有气派,人物往来既多又有气势,望去俨然是王爷的府第。

少年请思邈入内,见一人端庄俊美,带白袷帽,穿绛色的衣袍,身后跟着许多侍从。看到思邈,高高兴兴地上来迎接,嘴里谢道:“十分想念道长,所以派孩子来迎接。前不久,小儿偶然外出,突然被愚人伤害,全靠您脱衣救赎,保全性命。这儿我们的同族不少,都感激先生再生之恩。今天能面见道长,真是荣幸啊!”一会儿,请思邈进入内堂。里面好像是宫殿的内宅,见一位中年妇女,领着个穿青衣的小孩出来,再三拜谢说:“这小孩儿呆头呆脑,被人打伤,全仗道长救护才免一死。”思邈这才想起曾经救活一条小青蛇,不由疑问重重:这是什么地方?又见左右服侍的都是太监婢女,侍从呼戴白袷帽的为“君王”,称乎中年妇女为“妃子”,心中十分诧异,便悄悄问身边的人,“这是什么地方?”回答说:“这是泾阳水府。”原来那“君王”,是泾阳的龙王呢。龙王请来宾客僚属,排下酒席,奏起音乐,宴请孙思邈。思邈推辞,说自己正辟谷服气,只能喝几杯酒。

在水府流连了三天,龙王问孙思邈想要点什么谢礼,孙思邈回答说:“本人居住山野,只喜好修道,冥想仙真锻炼形神,眼中虽看到各种物事,心中却没有什么欲求。”龙王把美丽的轻绡和珍贵的珠子、黄金送给他,思邈坚决辞谢不肯接受,龙王说:“道长是不把它们当回事罢,可怎么报答您呢?”于是命儿子取来秘藏在龙宫的药方三十篇交给思邈,说:“您是真正的有道之士,拿着它们可以济世救人。”于是备好仆马,送思邈回到所居的山上。

思邈对自己遇到的事十分惊异,试着用那三十篇医方治病,效果都很神妙。后来,他编写《千金方》三十卷,将龙宫之方编入书中。

《千金方》是医家的千古名着,造福世人不可胜数。孙思邈修道有成,医业又精,救人无数,所以被百姓尊为药王。在他家乡耀县,人们立庙纪念他,那庙所在的山就被称为药王山,周围民众至今仍流传着药王和龙王相交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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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历史典故:同室操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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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春秋)左丘明《左传》和(南朝·宋)范晔《后汉书·郑玄传》。

【释义】同室:自己人;操:拿起;戈:古代的兵器。自家人动刀槍。比喻兄弟自相残杀。泛指内部斗争。

历史典故

春秋时期,郑国大夫徐吾犯的妹妹徐吾氏长得特别漂亮,人见人爱。下大夫公孙楚和上大夫公孙黑见过她之后,都想娶她为妻。下大夫公孙楚送了聘礼,订为未婚妻;上大夫公孙黑倾慕徐吾氏的容貌,也送来礼物,强作婚约。公孙楚与公孙黑都是贵族,而且是堂兄弟,徐吾犯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是好,只得去请教执政子产。子产听了徐吾犯的讲述后说:“因为国家政治不清明,所以才会出现两个大夫争夺妻室的事情,这不是你的过错,还是让你的妹妹自己做决定吧。”

徐吾犯让二人分别来求亲。公孙黑穿着华丽的服装,将聘礼置于堂上;公孙楚穿着军服,在院中射箭,接着跳到车上离去,他没有再送礼,因为之前他已给过聘礼,认为不需要另送。徐吾氏在屋内认真地观看了两位大夫的行动,选择了自己的情人。她认为公孙黑确实漂亮,但不能做自己的丈夫,而公孙楚表现出了男子汉气概,决定嫁给他。她的哥哥尊重她的意见,徐吾氏遂同公孙楚结为伉俪。

但这件事情到此并未结束,失败的公孙黑很不甘心,一气之下,全副武装闯入公孙楚的家中,声称要杀死自己的堂哥,以夺取徐吾氏。公孙楚听了他的话也不甘示弱,执起武器与公孙黑打斗起来,结果在打斗中,公孙黑不幸被击伤。

【成长心语】

如公孙黑与公孙楚这般同室操戈的事件,在历史上不胜枚举,或为名利,或为美女,或为权势……无论是为了什么,这样的事情不断发生,直到今天,它还在上演。其实,家不但是可以躲避风雨的港湾,还是你茁壮成长的土壤。兄弟姐妹间虽然免不了争吵,但毕竟是孩童往事,最终不会妨碍血浓于水的亲情发展。

放眼今天社会,有许多家族企业皆由兄弟姐妹携手合作,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联手经营、相互激励、共渡难关,最终成就一方大业而受人敬慕。所以,兄弟之间一定要互相帮助和扶持,只有团结起来,才能成长、进步,成就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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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雌雄剑的传说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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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越国被吴王打败,越王勾践负辱在吴,卧薪尝胆,终于取得了吴王的信任,被放回越国。

勾践记恨在心,他一面继续讨好吴王,贡奉古木修筑姑苏台,选送绝代佳人西施给吴王,巧施美人计;一方面富国强兵,暗自铸造精良兵器。勾践为使自己有一把世上独一无二的宝剑,特意挑选了当时最好的工匠郑勤来为他铸造。

郑勤和他的儿子郑刚凝聚平生心血,整整用了七七四十九天时间,终于锻铸出一对雌雄剑。

那天深夜,郑勤按照越王的吩咐,刻好“超王勾践自作用剑”八个字后,便对他儿子说:“我明日早朝,将雌剑献给越王,此去必然凶多吉少,性命难保,或许连你也要受到株连,你赶快带着这把雄剑,连夜投奔楚国去吧。”说完父子俩抱头痛哭,洒泪而别。第二天早朝,越王勾践传郑勤献剑。郑勤递上剑,越王将剑拔出剑鞘,只见光芒四射,耀眼夺目,越王顿时喜形于色,众大臣也赞不绝口。

勾践为了炫耀一番,手执宝剑,对着大臣的兵器,初试锋芒,果然削铁如泥,锋利无比。

越王得意之余,心想:郑勤若再造出如此好剑,我勾践岂能称雄于世?想到此,他陡然声色俱厉,命武土将郑勤推出午门斩了,并通缉全国捉拿郑刚。郑刚听说父亲被越王杀害,悲痛欲绝,又见到处有通缉自己的告示,感到身佩宝剑易于暴露,只好将宝剑埋藏在雁荡山中,并乔装打扮成一渔女,日夜兼程逃出越国,只身投奔楚国去了。

郑刚来到楚国后,把从小随父亲学到的冶炼手艺,精心传授给楚人。很快使楚国的冶炼业得到发展和提高,与越齐名不相上下。郑刚从而得到楚王的赏识,被封为冶炼吏。这时,楚国进一步广征役卒,大造精良兵器,一时国威大振。之后,楚王亲率数十万大军去讨伐越国。楚军英勇善战,只杀得越兵丢盔弃甲,抱头鼠窜,很快就攻破越都,直追王宫。越王见大势已去,只好用那把雌剑自刎而死。恰巧楚王一步走来,连忙从地上捡起了越王剑。

楚王久闻此剑盖世无双,真是梦寐以求,本想留作自用,但又觉得它已不是吉利之物,便灵机一动,把它赏给了一位立了战功的武官。后来,这位武官病亡,越王剑就成了他的殉葬品。

郑刚定居楚国后,虽然被楚王封为冶炼吏,但他怕再引起杀身之祸,一直没把铸造雌雄剑的事说出来。因此,那柄被郑刚埋在雁荡山中的雄剑,至今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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