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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温柔的散文(优秀20篇)

人在一生之中,总有些酸楚的往事,让人泪流满面,令你不堪回首,那么一些些优美的散文段落总是抒发自己的情感。本文是优美散文段落赏析,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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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间小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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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山环抱着,绿树林荫下,一座小石屋掩映在山色里。年老的守林人,历时三十春秋在这里,依然如故。

山中梯田层层,各种果树历经风雨,依然硕果累累。嫁接、施肥、修剪、更新、老人用心血浇灌,心灵守护着,这片神圣的山林。

山中有一弯弯小溪,大地赋予的潜能,不停流淌着。掬一捧咽下,丝丝凉意直下心田,余味中还有淡淡的香甜。山中林风涌动,超然脱俗。身临其境一切烦恼忧愁、名利、得失都烟消云散。它洗涤你的心,冲刷你的灵魂,沐浴你的躯体,浑然忘我。

“春将水暖鸭先知”,老人喂养的鸭子又开始戏水,春又回到了山林。小草钻出了地面,不甘寂寞的嫩芽争先恐后地爬上枝头。沉睡的大地苏醒了,抖落掉寒冬的沧桑。眨动着春的双眸,贪婪的吸着春的乳汁,扇动着风的翅膀,像苏醒蛰伏的龙。

牧羊的村童,三两个一起,拿着树枝,赶着羊群。乘着阳光,背着天真,蹿蹦在山林间,惊飞一路山鸟。不知疲倦唱着山歌,好一幅山林写真图画。

远离喧闹的城市,还有那漫天的雾霾。假日的清晨在林间漫步,青山绿水,山花争艳。享受大自然风光,让人深思遐想……

人生在世,几十年时光。生活让我学会思考、坚守、感恩、传递。知识让我内心强大,让软弱变得坚强。稳重让骄傲变得谦虚,宽广的心让颓丧变得积极,痛苦变得愉快。任何事都要拿得起,放得下。

人生在世,你要当英雄,就去闯荡去开辟自己的事业。要圆作家梦,就去历练人生,博览群书。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眼即逝。不要把目标定在不可及的位置,那将是对人生的侮辱。

人既要适应环境,又要改变环境。左手是命,右手是运,要学会把握命运。人的感情,可遇不可求,相遇要相惜。古往今来多少悲欢离合,柔肠寸断、天涯寻觅、地老天荒、海枯石烂、几十年后都烟消云散。

人生如酒,越久越醇。邀几好友,一杯清茶、一轮明月、互诉衷肠。那是避风的港湾。多少次聚了又散,散了又聚,真正知己几人。网络世界,你我相加好友。互不相识,天各一方。哪怕一句祝福也是真诚的关注。我喜欢把知己放在心里,当一份珍藏。尽管已不是好友。

我喜欢听秋风在细雨中呢喃。每到秋收季节我都会回到那林中小屋,和乡亲们一起,收获核桃、大枣、还有那希望。

秋月下,我留住在林中小屋。尽管与主人是多日的"忘年交”,每次到来他都会惊喜。淡淡的月光下,一壶浊酒、一杯淡茶、几碟时令蔬菜。听秋虫鸣唱、松涛阵阵。观日星月移,这是山林的恬静。

老人的儿子是在一次战役中为国捐躯。在那山坡向阳处,松柏下、花丛中,有英雄的衣冠冢。老人守护在山林里,有太多思念、太多寄托、太多人性的感悟。

山林是老人承包的,他总是把收获和喜悦无偿地分给大家。人们一直关注他。无论经历何种风雨,我都会回到那林中小屋,那里有我的梦。那地方住着这样一位慈祥的老父亲。

老人栽种了一山希望,播下了未来。傍着那青山绿水,守护着这方神圣世外桃源,寄托那无尽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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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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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作家有每个作家的写作风格,每个作家的写作风格都不一样。在老师的带领下,我看过了很多的散文集了。林清玄用他的笔写下了许多好文章。

我买了一本《林清玄散文集》,我读了几篇文章,感觉写得都十分好其中一篇:《快乐的思想》足以让我反复回味

这篇文章,先开头是讲了个故事,我们快乐的思想是决定我们一生的最重要的关键。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快乐的思想乃是建立幸福人生的`第一步,一个人没有快乐的思想,那么尽管用尽一切努力,可能还是会落空。一旦快乐的思想被建立起来,即使生活悠闲单纯,幸福乃至人间的美善都会自然的来到。我有时也拥有快乐的思想,的确很好。一生想要快乐,就要先有快乐的思想。就像文中的故事一样。同样是在砌砖,有了快乐的思想会比别人多一份喜悦。

一本散文书一向放在我的书桌上,每当我写完作业都会把这本爱不释手的书读一读。以前买第一本散文集时,我都不是很喜欢读,可此刻我已经真的喜欢读散文了。林清玄的散文不像其他的散文,道理都含在文章里,让人很容易看懂很清丽悠远,我喜欢这种风格。

读林清玄的散文集,我感觉到他善于捕捉生活中的小细节《软枝杨桃》。

林清玄他的文字如水样轻柔,语言亲切,大多数写得都是散文。他的散文很有哲理,当将它们运用在生活中时,更易懂。

书的封面上写了:期许少年们有天真的心,纯善的心,完美的心,庄严的心期许他们能在这混浊的世界,持续清明,能在这悲伤的人间,拥有快乐。的确,我挺喜欢这句话。

每年的散文介绍没有轮到我,很遗憾,但是下次是席慕容的散文集,我也会认真读的。我爱散文,我会一向继续看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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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夏日菜蔬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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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我喜欢夏天,不如直接说我喜欢夏天的菜蔬

在华北平原,能代表夏天的,我以为,第一当属西红柿。

喜欢西红柿,那红彤彤灿若云霞的颜色,那酸甜甜琼浆玉液的滋味,甚至,那果枝,那叶子都有个性的味道,轻触一下,就留在手上。每一次闻到,都感觉通体清爽,心旷神怡。

记忆里最早的西红柿,是三四岁时,回眸童年,那酸甜甜的西红柿的味道,还在心头氤氲着。及至后来,我们家自己种植了西红柿,是一个秋日,我在田园里帮妈妈用压水机压水,水流清清凉凉从地下抽出,汩汩流淌进菜园,彼时那片西红柿的棵子上,已有三五枚半红微红的果子,在秋阳里,如待嫁的新娘,丰满,青涩,优雅。等不到它们红透。今天依然记得,秋天的西红柿,一个字,美。换一个字:爽。

还有,西红柿鸡蛋汤。白净的或者蓝花的瓷盆,里面是黄白红相间的汤,看着都喜庆。尝一口,呀,不要太好喝哟,下巴都快掉了哟。还有还有呢,西红柿炒鸡蛋,也是小侄女爱吃的菜。小毛头两岁呢,还是两岁多一点?去姥姥家,说吃洋炒鸡。她姥姥问了半天不明白,只好电话奶奶,奶奶在电话里,笑得一脸的花儿开放:就是洋柿子炒鸡蛋啊,孩子小说不全,就简化为洋炒鸡了。

去朋友家玩,看她一个人捧了玉盘,里面是白糖拌好的西红柿的切片,一下子,觉得生活那么美好。以后的以后,心情好或者不好的时候,也给自己来一盘西红柿拌白糖。这世界,因了西红柿,不同凡响,温馨如初。一个红彤彤灿若云霞的西红柿在手,足以让人忘却一切烦恼。一果在手,岁月静好。

然后呢?然后是黄瓜。通体碧绿的黄瓜,其实从开花的时候就喜欢了它。小时候,因为淘气,因为馋嘴,曾经很多次被自己家里种植的黄瓜扎了手,那些碧绿黄瓜上面个性的小刺刺,犹如西游记里面那个王后的霞衣,让人心痒痒的,却不敢亵渎。

记忆里的黄瓜或片或丝,甚至直接摘了,在衣袖上擦擦,就可以大快朵颐。因为那些精灵一样的瓜,是不上化肥的,更别说农药,或者转基因种子。它们所用是农家肥,是草木灰,带着它们原始的味道和温度,在天地间自自然然的轮回。不张狂,不扭捏,不忘乎所以,也不妄自菲薄。所以它们健康,水灵,鲜美。透着一股子灵气和生机。生吃,熟食,抑或腌制,黄瓜给我的记忆都那么美好。回首灯如花,未语人先痴。多年前的夏日中午,躺在小床上睡不着,看着自己手臂上青色的静脉,曾经傻傻的问奶奶:我手上的筋是绿色的,是不是吃黄瓜吃的?

后来知道了爱美的女友,竟然用黄瓜片做面膜。为此还遭到我的声讨,一直喜欢素面朝天,只用氢二氧一洗脸的,她竟然用黄瓜面覆脸,简直浪费食物,简直暴殄天珍。简直,简直不对。哦!

那时候好黄瓜的标准是,顶花带刺。现在这标准早吓得不敢用了。谁敢说市场上士兵一样码放整齐的,顶花带刺的黄瓜顶上,没埋过避孕药?没打过农药?没。再说扫兴,不说也罢。

茄子

如果说,紫色是贵族的色彩,那么茄子一定是菜蔬里的贵族了。你看它的棵:深紫的茎,包括主干和侧枝。绿中带紫的叶片,上面一浅层毛茸茸的细物。还是一株小苗儿呢,就这样美轮美奂,美不胜收。小时候,我常常傻兮兮蹲在茄子棵的旁边,看它。目不转睛的看它。这很容易让人想起一句话:未曾出土已有节。自然那是写竹子的,但是,我怎么觉得茄子比竹子还美呢?

除了美,茄子还谦虚,亲民。与众不同的是,其花都是面向大地的。它似乎从来都没有把自己的青春花冠高举,给蓝天看,给蝴蝶蜜蜂看,给来来往往的风儿雨儿看。它就那么低调地生活在民间,隐忍,坚韧,忘我。小茄子一露头也是头朝下,面朝黄土。所以即使长成大茄子,它的性情都没改。即使没有油,切好以后放在笼屉上蒸熟,茄子依然是好吃得一塌糊涂。脾气好到让人敬重,涵养好到让人折服。一点不做作,不折腾,无污染。在这意义上,能生在农村的干净天地里,顺便养成好的涵养,也算茄子们上辈子的修行,这辈子的福分。它们终日与土地相依,相看两不厌。纳日月精华,接地气,有灵气。

小隐于山也罢,大隐于市也罢,茄子是隐居在民间的隐者。是精神上的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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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抓岁散文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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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岁“,有的地方也叫做抓周。意思是一样,就是庆贺孩子的第一个生日。竹山人见了哪个人坐不住,爱动手脚疯闹开玩笑的人,总爱逗趣说:“你妈没有给你抓岁啊!”一般说来,无论穷富人家。第一个孩子是一定要抓岁的。

孩子到了周岁那天,从头到脚,由里至外换上一身新,亲戚家门、街坊邻里相聚,都争着抱一下周岁儿逗笑玩耍。转悠着看,堂屋里摆上两张大桌子,摆的有尺、秤、算盘、升子、斗;笔、墨、纸、砚、书本;木、漆、石、铁、砌匠的用具和小型农具;还有时令果品,时鲜蔬菜,尤其要放葱(取其谐音聪明之意),还要摆放做成桃子、石榴、莲花、花鸟虫鱼等形状的发面蒸馍。最重要的是,要把褪去毛衣的公鸡盘坐在磁盘上,焚香敬观音娘娘。

正当午时到,一片鞭炮声响过,把周岁孩子安坐在大桌子中央——开始抓岁——开始了对这孩子的秉性、天赋、爱好、趣味、甚至是职业、前程的预测一—一看孩子去抓什么,都不免有牵强跗会的恭维话,例如:抓了算盘会算帐、识数,抓了书本喜欢读书,抓了葱是聪明,抓了青菜认亲人,抓了蒸馍有饭吃……有的孩子胆小,一见人多,闹闹嚷嚷,慌了神,只想哭,小嘴巴撇撇,啥东西也不想抓。为了有好兆头,婆婆妈妈硬是要捡拾一两样他们认为好的东西,往孩子身上塞,非要让给抓一下,挨着就算。确实也有挨也不想挨的孩子,你也拿他没有办法。有的娃子胆大“吃皮”,不需大人诱导,见啥抓啥,叫大人好喜欢。于是,把一些好东西只管娃子身边搁,让他(她)抓着方便。抓一样,红纸封一样,拣起去。

一一可怜天下父母心!心思用尽,巴望瞀自己的孩子成人,成为有用的人,其实呢,抓了葱的,长大或许就是个笨蛋;吃了蒸馍的,也不见得就是好吃老,说不准长大是个不愁吃喝的精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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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记忆中的梧桐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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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的长河中,难忘,难忘那五彩缤纷充满万花筒般的孩提时代,充满着生趣,充满着理想,充满着梦想,充满着希望------

但最难忘,最刻骨铭心,至今记忆犹新的是故乡那充满生命力的高大、挺拔的梧桐树

我很小的时候,就迷上了故乡的那棵古老的梧桐树。那棵梧桐树好高好大,几个人环抱着才能抱得过来。光阴似箭,而我小时有大部分的时间是在那棵梧桐树下度过。

明媚的春天刚刚来临,温柔的阳光普照着,梧桐树撇下春寒料鞘,舒展着翠绿欲滴的枝叶,抖动着腰枝,在微风中摇身矫情地舞蹈着。那全身的活力宣示了它无比的强大。而我不迷恋它的强大,却特喜欢它那象手掌般大的梧桐叶。还可放在头顶上做帽子戴,不至于晒太阳。那时的我就很知足。那个季节,我和湾里的小朋友在梧桐树下拣子、跳绳、踢键子、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听叔叔讲鬼的惊险故事------玩得不亦乐乎。那时我们童真无邪,那时我们和同年的伙伴无话不谈,那时我们思想透亮单纯,那时我们也盼望着快快长大,好让大人说话自己也有插话的权力------然而时至今日,当我们有发言权,我们才恍然大悟,我们什么都懂了,我们却什么都不想说,喜欢沉默,这就是人,小时和长大了就不一样。才慨叹人生糊涂难得,难得糊涂!

常忆,常忆那些个热闹的夏天,那美丽的夜晚在梧桐树下乘凉,母亲亲手为我摇着古老的小蒲扇,一阵阵清凉的风吹进心田,然后听叔叔讲鬼的故事:那鬼青口撩牙,红脸,蓝眼睛,伸着长长的舌头,手爪好长好尖,能从窗口伸进房里抓小孩,我当时那个怕哟,听到猫叫就慌了,连忙扑到母亲怀里,反正不敢一个人睡,也经常做着恶梦------那些个夏天好漫长,也趣味盈然,经常听故事,也喜欢听故事,当时是又怕又爱,听到最后就沉沉的进入了甜美的梦乡------梦中尽是女鬼优美的故事。

那个夏天,我亲眼见到了豺狼把我家喂的猪吃的只剩下猪头和猪肠子,血淋淋的,母亲哭得伤心的那个劲,肝肠寸断。而我只缥缈的记得那豺狼的眼睛是蓝色的能放光,老远看见人来了就跑了。看见母亲哭得伤心,我也哭了,母亲见我哭,怕吓着我,就抱着我回家了。听说母亲一晚都伤心得没睡。还好那个夏天鬼倒没来抓我,母亲安慰说是因为我很乖。我信了,因为我真的很听话。

很快夏天过去了,那五彩斑斓的梦也不再有了。突然感觉到了秋的凉意,秋天真的来了,梧桐树叶也黄了,一片片的飘落下来,一地的梧桐叶在秋风中旋转着,舞蹈着,诉说着------它们不平常的经历和故事。我在风中追逐着那蝴蝶般的梧桐叶,梧桐籽竟掉了下来,一个个欢蹦乱跳的砸在我的头上。我小心的拾起来,默默的注视着那梧桐籽。肚子饿得呱呱叫------真的好想好想能吃点什么,可我不能说,因为每天都没吃饱,不过母亲也没吃饱,如果我说我饿母亲又会流泪,所以就默不作声。看到梧桐籽竟有一种悸动,什么都没想就塞了一个到嘴里,没想挺甜!于是拼命的将梧桐籽拣起放在衣兜里。偷偷拿回家,然后不敢告诉母亲就偷偷的把队里分的油放了一点在锅里,把梧桐籽倒进锅里炒,只到熟了,再放上一点盐,熟了就吃。哇噻!又香又好吃,吃了居然也没死,心里可乐了。没想母亲知道了,便挨了一顿打,说是毒死了咋办。不过我从此倒希望我家能种上一棵梧桐树,可这个愿望总也没实现。澳,我梦中的梧桐树啊!你再也没有成长过。

寒冷彻骨的冬天终于来了,我们一家也在饥饿中艰难的度着日子。那时我无比的幼稚,竟飞奔着来到梧桐树下发呆,也梦想树下要能掉下好多梧桐籽该有多好,一家人也许能暂时充饥,可那又怎么样呢?嗨!------

冬竟是那么的寒冷,那么的萧瑟,那么的严酷,又那么的不尽人情。那个冬天,冬将那个会讲故事的叔也带走了,叔叔的追悼会就在那梧桐树下举行!更增添了几分凄凉!我突然很想念我那个可敬的叔叔。是啊,当夏天再次来临的时候谁会再来梧桐树下给我们讲那优美动人的女鬼的爱情故事呢------唉!叔叔呀,你就安息吧!或许你走了,你再也不会挨饿了,从此在那另外一个世界里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

儿时的梧桐树啊!你可否依然还在,还有我那儿时的伙伴和乡亲们,你们可否还好?我深深的想念着你们,你们可否也如同我思念你们一样思念着我呢?哦,故乡的梧桐树啊------我生命中的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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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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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古朴的屋舍中,一张桌,一把藤椅,一位老人坐于藤椅之上,微仰着头,意态悠远。

他在回忆往事,那些已经逝去的青春年华——有对家乡美食美景的无限眷恋,有对母校西南联大的光辉追忆,更有对风俗文化的悉心寻探……这,都是纯粹的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

我最喜欢《我的家乡》这篇文章,汪曾祺的家乡是水乡,碧波荡漾的水上,偶尔有一只,两只打鱼的小船划过,只需两点竹篙,便可到达。汪老那时看打鱼、看船、看西堤美景,不亦乐乎。黄昏时,最打动人的是天空上的紫。傍晚时分,江边一带的船,都点起橘红色的灯,星星点点地分布着……正如沈从文说的那样,这里真是一个圣地!好山好水好风光!

汪曾祺的散文中总有水,那水是平静而雅致,欢快并无拘束的,平平淡淡却又令人回味无穷,正如他家乡之水。他的文章就如清澈之泉,饱含了那些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令人读起来舒雅闲适……

或许我们都是匆匆生命中的过客,在办公室中两眼紧盯着电脑,接打着无休止的电话,开着无穷尽的会议……这些,竟将人与自然隔离,无法留心那些纯粹的美。但无论怎样,请保持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一颗纯粹自然的心!

不觉间,耳边传来了慈祥的声音:看,孩子!那吸附在青草上的露珠,多美啊!摸摸它,像不像天上撒下来的甘露?好美,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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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破晓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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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坚信我们虽累着但我们快乐着!这一天我们开始步入正轨,似乎所有的工作我们都知道它的运作轨迹,所以工作很自然的进行着。

今天早上轮到我们这一小组当后勤人员,在所有人都安静的睡着的时候,我们就开始动身到饭堂刷锅洗米煮粥。在煮粥前,我们还有一个艰苦的任务,就是到柴房拉柴,只有早早的把柴拉好,我们才能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吧早餐煮好,才能保证41位小伙伴们有早餐吃,才有开展工作。我这小组在我带领下,团结合作,提前把早餐煮好了,看到他们吃得津津有味,我们都很开心!我忽然懂得了付出有时候比得到更有成就感!

只要我们有一颗善于发现美的眼睛,我们的每一天生活里都会有美的存在,都会有让你感动的旋律!早上上完营养健康课的时候,同学们都在围着营养健康老师拿糖果,有一位女生悄悄的把她手上自己的糖果拿给了我。我委婉的说你留着自己吃吧,但她对我说的那句话让我非常感动,她说,我要给老师吃的,老师拿着吃吧!他们对我们的爱是那么的轻微,却那么的温暖!还有那个跟随我的小女生,今天中午由于我放学的时候要送其他学生回家,学生的家挺远的,我回来得比较迟,而她一直在教学楼楼下等我回来!听我的小伙伴们说他们每个人都叫她去吃饭,她都不肯,说要等我回来。她看到我走进校门就开心的跑过来,抱住我,那一刻我虽没反应那么快,但去到饭堂听到小伙伴都说她只跟我,谁都不想跟。看到她对我微笑,我的内心很温暖,有种说不出的喜悦!那一刻我突然明白,在我们人生道路上能与我们相逢的人有很多,能相逢又相识的人也多,但能和我们相逢相识又相知的人很少,所以我们要珍惜那些与你相知的人,好好对待对我们好的人!虽然她们都还是孩子,但她们都出现在我们的生命里,都是我们的有缘人,都在我们的生命里留下了一段最难忘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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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烟里的孤独散文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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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在寂静的夜里,点燃一只香烟,数着青烟缭绕的脚步,看黑夜的伤口,疼痛层出不穷。

喜欢在心烦意乱的时候,呼吸往事的碎片在心里,展转失落的心情。烟,打理那张沉默的嘴。

点燃一只烟,把黑暗中的思绪,通体照亮,暮色,睁着惺忪的单眼,寻觅一条回忆的路途。

昏黄的街头,有人影漂流。

迷茫的指间,有创伤在呼喊。

烟如伤痕累累的日历,愈燃愈短,绵延的孤单,却如禅竭的灰烬,愈落愈长。

迷离的咖啡厅里,混暗的角落。蜷曲着红红的烟头,品茗着那轻盈如沙的音乐,曲终人散,烟里的想念,还残存着你的余温踯躅。

时光荏苒,情感剥落,烟中的孤单,流放了几多的春秋,尽蕴了悲欢的花开花落,烟在澎湃的心潮中焚烧。

光亮燃烧,如昔日的牵手而过。

尘埃落定,似记忆的挥手而落。

你说过去不抽烟的我,何时享受起了那份别异的不悟,其实我早已看见,你的指间躺着烟过的痕迹,那是我们别后的潺潺流水,汹涌过后的氤氲。

烟里的泪水,跌宕成愁迷竞值的叹息,寒雨落日,故事燃了又熄,只有那烟中的呼吸,在沉寂的想念中依旧如你清晰。

烟里的孤单,与红尘有染,迷蒙的心境,亘古着对圣火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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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眼里只有你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600字

全文共 2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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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个不痛不痒的字眼,对于我这么一个跟世俗格格不入的人,或许我要摆脱,或许世俗要摆脱我,因为我们之间没有火花。

这里的世俗,不是整个环境,整个区域的世俗,而是对于我们这么一个村落,这么一条河流域的世俗。

我在说出这样的一句话,也隐藏着很多粗俗的观点,其实我自己也没有完全答应要信任自己,甚至我在怀疑自己,怀疑我的思维、我的言语。

从这几句话中,能够知道我很纠结,很矛盾。

上初一那会儿,我喜欢上村里的一个女孩,那也是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喜欢,什么叫做朋友。

我每当吃饭,都会想到她,我拿起碗筷,我就想起她,想知道她吃了没有?想知道她是否过得好?想知道她所有的一切。

记忆最深那一次,是我爹打回来一只鸟,然后我们吃着吃着,我一直在想她,我有种想给她送去的冲动,但是并没有,因为我们没有交集,或者说我们还不算是朋友。

我在想:今天的你,吃什么呢?而我吃了鸟肉,我欠你一顿,我对不起你,我很内疚。

我娘从坡上摘点野果回家,张开嘴那一刻,我就想到她:现在的你,在干吗呢?有没有休息好?有没有吃好?有没有睡好?有没有像我一样吃着这个野果?如果没有,我觉得我又欠你一次,又内疚一次,我恨不得马上、立刻给你送过去。但是我担心你会不会接受?会不会喜欢吃?

当时傻得糊里糊涂,完全被情绪牵引着走,走路不在状态,心不在焉的拖着疲惫的步伐。

可是那回没有人能懂我,就连我自己也不懂我自己,我在干吗?到底我在做什么?有意义吗?

我不停的问自己,可我还是不知道要怎么做?或许我知道要怎么做,但是我不想那样做,我只想跟着心走,无论走到哪,我都会继续,尽管是那么的累,我还是不能自拔。

死的念头,时刻敲醒着疲惫的我,但我并没有这么做。

这件事对我影响很大,班主任亲自叫我到办公室去训骂我,对着整个办公室里的老师,我哭着,发不出声音,不是我不敢发出声音,而是我的喉咙僵硬、哽咽了。我不是被老师骂才哭,而是自己明明很累、很痛、很煎熬、却始终不能放下,导致成绩一落千丈。

我哭了,我记得,面对着整个办公室里的老师的面哭,而且我很害羞,可是控制不住的泪水,翻涌而下,我的手捂住嘴巴,其实我根本发不出声音,我只是本能的捂住嘴巴,只听到我深呼吸的声音,整个办公室安静得就像午夜,就连老师翻开作业本批改作业的手也停在半空中,像一只僵硬的木头,直到很久很久才放下去。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老师总是约束我们,不让我们谈恋爱的原因,就怕影响我们的成绩,可是,那个东西就像洪水一样,说来就来,你根本控制不住,而且根本就不在你控制范围内,唯一能做的,就是乖乖的降伏,让那洪水把你冲走。

家人,在我眼里,他们根本就不算什么,甚至我跟他们都没有关系似的,好像我与他们没有任何交集,我只是寄宿在他们这里一样,除了她,什么都跟我无关,我只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想着她,唯有她,才是我的全部,甚至连我自己什么都不算,也就是说,我想死,但她必须好好活着,如果有这么一个选择,要我去选,我肯定会选自己,让我的死,来换取她的快乐。

这是不是初恋呢?

或许,那什么都不算,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有在恋爱,只是我一心的对人家好,一心想着人家,一心想为人家付出。

然而,一年后的我们,都变了样。也就是因为我太喜欢她,那一年暑假我选择,离开家,去哪呢?

我去姨妈家住,虽然我们只隔着一条河,但我们真的没有见过面,我没有回过家一次,因为我怕见到她,因为我怕我会受伤。

一个月过后,我回家了,也就意味着,我们必须见面。这段时间,我还没有到镇上上初中,我还属于小学生,六年级的学生,她读四年级。

回来第一天,我就写信,在球场上,我把信交给她,当然不是我亲手交,我没那勇气,朋友帮我交的。

我们打完球,到河里游泳回来,她把信退给了我。

我的失望从那时候开始,我的幻想一切都开始动摇,虽然我毫不察觉,但事情总在发生着。

初二那年,她跟别人xx,我也只有心痛了,但我之前给她买的东西,比如衣服、球,这些都成了过往,我也不再抱任何希望,我也没有怨她,好像整个人都没有了知觉。

整个人郁郁寡欢,闷闷不乐整整一年多,初三我都还没有恢复,直到换了个环境,进入高中的校园,整个人都变了,因为学习的压力大,任何事情都将被抛向远处。

学习很用功,很努力,但是成绩并没有上去,只好我放松了,不再紧紧逼自己,给自己一个喘息的机会。

从学校出来,第二年,她跟人家结婚了,虽然我已经麻木,对她也少了那种感觉,甚至我还恨过。也好吧,毕竟人家找到人家的幸福,我只不过是她生命里的过客,一颗流星。

婚后不久,好像去年还是前年,又离婚了,是她主动提出。

回头看看,这一段段往事,好像刚发生在昨天一样,但少了那种冲动,那种心动,那种关心,那种心疼。甚至有些嘲笑的余音,我不是故意,但那笑声从心底爬上来。

我真不是故意,也许那就是一种祝福吧,因为你总会有那么一个人更适合你,但是你不努力,你只是想坐享天伦之乐,那么还是要看你的运气了。

写了这么多,都没有进入主题,看来我还是太情绪化了。

婚姻不是儿戏,不是你想拥有就能拥有,而是一场战斗,你能在那么多的候选人当中脱颖而出,证明你真的很有实力。

往往,我们面对的,都是一些不用考虑,甚至没有候选人的的选择,根本不给我们选择的余地,而是给我们框一个空地,给我们准备好只有唯一一个答案。

什么意思呢?

就是我们本来有更多的选项,但是我们都一一把其它选项淘汰掉,最后只有唯一一个选项,那么这个选项一定是最好的选项吗?还是凭感觉?还是靠外貌?抑或是嘴巴?

会说话的人,都是能吸引一定的人,但是不是全部都这样。

甜言蜜语,谁都会说,只是有些人除了甜言蜜语,就已经找不到更能表现的优势,除了那一张嘴,把衣服一脱掉,黝黑的肌肤、下垂的胸部、会发出味道的下液、椭圆的肚皮、粗大的双腿……

我不是针对某些人,也不是故意挑拨谁,如有冒犯,纯属无意。

什么意思呢?

就是你不给你自己选择的余地,你把伸向你的手都一一的砍掉,最后只剩一只手给你,你认为好的一只手。

也就是说,你一心只想着那一个人,你没有给自己后路,走到狼牙山顶,你只有跳下去。

要上山可以,但要给自己退路,不要把自己逼向悬崖,没有人推你,是你自己一心想要到达的终点,但是终点并不如你想象的那么美好,一切都不是你想得那样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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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温柔的妈妈作文高5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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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温柔妈妈

我妈妈长着一张漂亮的脸,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妈妈的眼睛经常会放出温柔的光芒。

我妈妈是一名优秀的老师,她对学生非常好。比如在我妈妈的班上有一个学生生病了,妈妈把学生送到医院,还帮那个同学倒水,煎中药。

还有一回,到了高考,妈妈总是为几个身体不好的学生送鸡汤为他们补身子。

妈妈是一个典型的工作狂。比如有时候晚上妈妈10点多才回家。她值日的话就要到11点才回,最晚有12点的。

我妈妈的爱好是:打篮球、下棋、爬山、学习。

我妈妈还有一手令人佩服的好厨艺。她做的菜总是香喷喷的,总是让我吃得津津有味。

我妈妈很有同情心。有时候在看电视时,看到感人的片段时,她的眼角总会有激动的眼泪。

我妈妈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在下象旗的时候悔棋。

在7月25日的下午,我妈妈一起床就走到我面前,对我说:“儿子陪我杀几盘。”我爽快的答应了。到了最后,妈妈看见形势不妙就开始对我“死缠烂打”我妈妈也是一个初学者,我就同意了,最后我妈妈的两个车背我的象(相)跺坏了N次,在着N次里妈妈经常把车放回修理场,最后妈妈才恩准车休息一下。

我妈妈会在我困难的时候帮助我,在我伤心的时候来安慰我,在我考试考杂了的时候来鼓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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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秋是一个反省的季节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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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在人的情感上,给予人一份萧飒,一份对生命的感怀。而对秋风秋露,飒飒山林,草木皆枯,黄叶遍地,寒霜彻骨,怎不令人感伤呢。在古代,秋是刑官,是象征着死亡的;秋高气爽,人壮马肥,又是发动战争的好时光。入之于律,就是‘商声’了,是一种悲切的音韵,虽然秋象征着死亡和悲凉,但在植物生长的过程中,它是成熟的季节。春花秋实,是植物生命中最丰美的好时光。所以宇宙的万事万物,有盈有亏,是生命生生息息的循环。面临秋光秋色,我们必须对人生有所了悟。俗语说: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她就告诉了我们:人生是一条曲突不平的道路,秋是一个反省的季节。

微雨,墨香,谁在谁的深情中凝望?

花儿泼墨,绚烂了夏;落叶题词,静美了秋。滴滴清雨,和着八月之末燥热的气息从敦煌一路到天水沁润而来,秋天,宛如一幅展开的多彩画卷,赏心悦目的挂在眼前。

岁月,以它飘逸的姿态,轻松地迈着前进的步伐,在不知不觉中过了一个又一个年轮。而落叶以最美的姿态选择了这个季节的飘落,看风吹叶落,蓦然,一颗淡然的心渲染出几许微凉,几许感伤……

炎夏的酷暑与温热已悄悄地隐退在季节的转角处。秋语问情,爱染流年,不远处,那还挂在枝头的落叶,在秋风下等待着又一次烂漫的葬礼,看它完整的把季节交予它的使命,带回到重生的土壤里,孕育着下一场春暖花开。独赏这个季节的景致,有一种淡淡的轻愁溢上心间,看花开花谢,看飘舞的落叶,看缠绵的秋雨,心生怜悯和凄凉,泪水悄然滑落……

八月,有过执着,有过无奈,有过思念,也有过落寞。于是,在夏末秋初的时节,把一颗凄婉善感的心交于青山绿水,在郁郁葱葱的太白深山,去感悟诗人李白在此的泼墨豪情;从龙山到凤山,跨越峻山云峰,触摸向往中的蓝天白云。那一缕缕清爽的风,那一山山醉人的景,拂去了眼中的迷茫,终于让浮躁的心沉静下来,内心变得坦然安静。

将一丝丝念想,绽放成葱笼的模样;将一叠叠记忆,折叠成泛黄的纸张。微雨,墨香,谁在谁的深情中凝望?谁又在谁的指尖淡走苍凉?多少飞花似梦,化成心脉的律动、风儿的呢喃,终究云散曲终。眷眷尘心,纤纤凝香,生命里的痴恋,不过是镜花水月,秋梦一场。

心,栖息在时光的缝隙里,看雨沁花香,看朝芳晚霞,缓缓旋起心中的梦。听雨润芭蕉,声声悦耳。听风拂心湖,波光摇曳。任风和雨的味道,在诗意的脉络里交织成最美的乐章。或许这就是心灵的寄托与灵魂的安放。

其实,骨子里一直是个安静的女子,安静的让心语嫣然,让梦想简单。喜欢,把感性的自己交给文字或自然景物,和着窗外微微的风声,听着心内呢喃的雨声,伴着案头清浅的兰香,静中生念,让微澜的情愫,付了水,依了风。梦想便在期待与守望中生长为淡淡的清欢。

都说秋水无尘,秋云无心,这个季节的山河盛世,应该沉静无言。秋荷还在,只是落尽芳华。而我们无须执意去收拾残败的风景,因为时光仍旧骄傲地流淌。始终相信,万物的存在,都带着使命,无论起落,都有其自身的风骨。

静默纤尘,笑守文字里水墨落花;细数流年,轻倚记忆中水色年华;素心如莲,依稀年华里点点斑斑。一路珍惜,一路拥有,一路从容。 此去经年,掬水揽月,心境臻于清远,漫卷红尘,不为花开,不为花落,只为在流年让自己的心,宁静些许,淡然些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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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与书房结缘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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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一个人呆在我的书房里。一个人,在书房,就像一个人在这世界上,你想要怎样你就能怎样。可惜,这也是个梦想,要实现还真不容易。时不时的总有人走进我的书房里,不是现实中的人,就是幻觉中的人。

很多时候,我读书,是因为我很孤独。读书对于我就像在窥探另外一种奇特的生活,另外一种新颖的思想,另外一种味道的心情。我一翻开书就像是去了另外一个世界里。直到读完,合上书,回过神,眼前仍然飘着浮着许许多多异样的灵魂。他们爱,他们恨,爱了,恨了,仍孤独。爱与孤独是永恒的,恨与孤独也永恒。

什么是“好书”呢?这个我也说不清。但我觉得好的文字不仅是具有情感的而且是具有骨感的。有人总是说:写作应该贴近现实,写作不能不接地气。而其实,写作的真实状况是:你若越是投入写作,你也就离现实越远,你也就与理想更近。接地气也要看接的是什么样的地气。橘生于南则为橘,橘生于北则为枳。

我喜欢读文学书,喜欢读小说,喜欢读诗歌,有时也会写一些。好的小说,在我看来,是那些写平日里暗地里很隐晦的人和事的,是那些平日里不好说或者不该那样做而又非常想去做的,只有这样,才有意思,读起来才爱不释手。好的小说,冥冥之中总会呈现某种命运。好的诗歌,在我看来,就是诗人的白日梦。诗是想不出来的。真正的诗人都具有独一无二的灵魂。每个字在诗人眼里都会具有更多的含义。好的诗句大都是言有尽而意无穷。人生越凄苦,诗句越美丽。诗句越美丽,人生越凄苦。生活是非常实际的,诗是不切实际的。人活着要实际,但又不能太实际。

只有关心生命的人,关心个体生命的人,才有可能接近文学。真正的文学,表现的全是独特的个体生命。文学之所以显得比生命更加丰富和神秘,恰恰就是因为它能够令人惊讶地感受神秘的生命。我之所以热爱文学,至今不愿放弃文学,就是因为只有在文学这个世界里,我的心才相对自由。

我总是对自己说:如果你还爱读书就说明你没有老。人老是不可阻挡的,文字却能永远年轻。不管你是多么老了,你的文字都应年轻,都应让人觉得干净。年轻,干净,就是美。我最失败的时候就是我写作时不是自己(生活中,我无法好好地做一个我自己,这已经是一个事实,我早就举手投降了)。我写下的这些文字具有持久的价值吗?卑微的存在也可以企望伟大的时刻吧。

活在这个世界上,最能使我愉快的,除了阅读和写作,还有什么呢?还是阅读和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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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登高改写成散文500字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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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我就是那片离开家乡却不知该何去何从的叶子么?诗人登到山顶高处,望着眼前朦胧的山色,默默仰头问天。而天却也是沉默着……

就在这一瞬间,山雾遮掩住了阳光撒下的金鱼绫,这淘气的小东西却不愿就此罢休,仍在山的怀抱里若隐若现。

但诗人的眼里只有让人眼眶打湿的山雾。在山的对岸,似乎传来了阵阵猿啼声。无精打采的鸟儿在天上斡旋着。他们是迷失在了诗人的世界里吗?他们一如既往地挣扎,却无法自拔,自始至终困在了这片悲伤地水域。

磅礴的长江就在脚下,孤身一人的诗人伫立在这条祖国的血管上,感受着血液流淌,气势如虹,身后那棵可怜的小树呵!枯黄的落无力地往下飘,秋风毫不留情地玩弄它们,它们脆弱的身子禁不起风的萧瑟,无方向地摔在了冰冷的地面。它们太冷了,蜷缩着抱在一起取暖,铺成了一条暗黄色的地毯。

诗人潸然泪下,泪水停留在了灰色的鬓前。诗人能察觉吗?然而,他只是不断地咳嗽,时不时细细地抚摸自己的双鬓。诗人闪烁的眼睛里容纳的不只是所谓的山清水秀,还有那关于岁月的一段段感人故事。

一股似曾相识的香气夹着秋天的气息从突兀峻拔的山后传来,那是酒!诗人为之一动,却又安静下来。他知道,只有雪鬓霜鬟的他,又能怎么样呢?

秋风习习,一位疾病缠身的老人,站于高山之巅感慨着人生苦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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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原来我也可以温柔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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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女汉纸一枚,动辄上手,甚者用脚。周围一干男生皆受过我的“摧残”。我没有个女孩子样,而且毫不在意自己的形象。我们班上女汉子云集,淑女寥寥无几,几近灭绝,所以我并不在意别人如何看我。

时间一久,我几乎自己都快忘了我原本安分的样子。去年寒假,我3岁的侄女从苏州回来到我家里来拜年。小丫头长着一张圆圆的小脸,脸上的肉很多,小黑豆一样的眼睛,加上一个圆圆的蘑菇头,很可爱,瞬间俘获了我的心。

但是我的侄女很怕生,一开始刚见到我时很怕我,有几次离她几米远都可以看到她扑向表哥哇哇大哭。我有些无奈,但却按捺不住想揉她的小圆脸的想法,于是以前所未有的耐心和她培养感情。在玩具、零食、糖果建立起的物质基础上,小丫头慢慢对我放松警惕,一步步靠近,以至于可以任我随意抱起她、牵她的手、揉她的脸。

但我的小侄女对我熟悉了以后,逐渐暴露出了本性:任性地扯我头发,任性地折腾我的房间,任性地掐我的手……害得我不仅每天守在房间里阻止她“邪恶的小手”还要忍住打她的欲望,承受她“龇牙咧嘴”地用小指甲掐我手的痛苦。

如果是在以前,我可能早就一巴掌打过去再加一脚了,可是她是一个小孩子呀!是我的侄女呀!这要我怎么下得去手?于是我最多就是等她折腾够,一边安慰我的手,一边收拾她带来的残局。

我这个姑姑当得可真不容易,既要温柔地对她,又要忍受她的任性。就差没拿把小扇弯着腰在她身后喊:“小姐,小姐您慢点!”

可不是吗,这个任性的小熊孩子,可不就是一个嚣张跋扈的小公主嘛!

待她回了家,才渐渐反应过来,咦?我这些天一点都不女汉子了!反而有些,温柔?

真奇怪,原来女汉子也有温柔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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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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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的书,用文学少女的话说,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女儿节的茶巾寿司,上等多汁的蘑菇,香喷喷的白芝麻,栗子。加入这么多配料的醋饭,用稍带甜味的薄薄蛋饼仔细的包裹着。虽然不是最近的作品,却非常亲切、可爱、紧紧揪住胸口,可是读著读著,醋的味道也不断变浓,直到最后变成深切的无常观充塞胸中。

我觉得汪曾祺的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地方民俗特色很浓。尤其是饮食文化,让人感觉这不是一本散文,倒像是金庸的武侠小说了。不能不让人想起《射雕英雄传》中黄蓉烧菜给洪七公吃的那一段。包括他的语言,都是半掺着文言的,读起来反而让人有一种顺化流畅的感觉。羽毛般又轻又薄的甜甜煎蛋慢慢四散在口中,心脏扑通扑通地跳著期待包在里头的松软康吉鳗、碎栗子的出现。就像是这样的感觉!

古往今来,上至九龙天子,下至平民百姓,无不向往着羽化登仙的生活,若是做不到,便梅妻鹤子,隐逸孤山做个隐士。然而,他们却忽略了尘世带给人的快乐生活。舒婷在她的《神女峰》中写道:“金光菊和女贞子的洪流正煽动新的背叛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长生不老,淡泊名利固然值得欣喜或钦佩,然而对酒当歌,寻山问水,觥筹交错却有着那些所谓的神仙隐士们体会不到的一番乐趣与风情。

汪曾祺的书,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一个道理。他写那些人都是些市井中最最常见的小人物,他写的食也是路边小摊上的并不怎么高级的地方小吃,他写的事也是一些常见的鸡毛蒜皮。可人们可从他那看似平淡无味的语言中品出人与人之间的美丽情感。命运在最大的不公平中有时会偶尔留下一丝温暖慰藉的余温,让人对这尘世难舍难弃,又好像一些另有深意的安排,一人一事都不是随便出现的,全看你心智够不够来领悟天意。

儿子与父亲间深切的交流等等,每一样都值得品味。

用力咬下椎茸瞬间流出的美妙汤汁!

融化在嘴里的康吉鳗!

成块的醋饭和栗子的甜味成了绝妙的搭配!

就连缠著蛋皮的葫芦乾也是充满弹性非常好吃呐!

这或许就是这本书的美妙之处。想到书中人事那些美丽的误会与牵绊,哪怕再僵硬的嘴角,也终会露出一抹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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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超级美女变变变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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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大家听好了,我说的大美女可不是什么明星大腕,她就是自称“冉冉”的小朋友。她时而古灵精怪,时而又乖巧可爱。不信,我给你回放几个镜头看看!

镜头一:天上掉下个丑娃娃

跟着2009年元旦的脚步,我们家也迎来了一个新成员。上午,刚出手术室的大表姐第一时间向我打来电话:“笛子,你当小姨了!”“啊?真的吗?祝贺你呀,姐姐,你当妈妈了!”是啊,姐姐当妈妈了,那我不就当小姨了?哈哈。真是天大的好事呀!我又急忙问姐姐:“是男孩还是女孩?”“不告诉你,来医院看看就知道了!”我急忙奔向医院。

一进病房,我就看见婴儿床上躺着一个小不点。我跑近一看,是个小女孩,哈哈,我的小外甥女!只见小外甥女红红的小脸还没我的巴掌大,小脸上长着很多细细的小茸毛,而且额头上还有两条小皱纹,简直就是一个小老头。眼睛紧紧地闭着,一点也不像我想象中的那么漂亮、可爱。“好丑呀!”我心里嘀咕着,可没敢说出来:“真是个丑娃娃,就像用泥巴捏的小人。”干瘦的小手红红的,像几根干干的树叉,身子软软的,我抱都抱不起来。看着我笨拙的样子,妈妈笑着给我做示范,“一只手托着头,一只手托着腰就行了!”妈妈真是经验丰富呀!

姐姐躺在床上,虽然脸色苍白,但精神还是很好,姐姐对我说:“高兴吗?当上小姨了!”我说:“你更高兴吧!”姐姐的脸上写满了幸福!

镜头二:丑娃娃变成了大美女

现在的冉冉已经三岁了,一双大大的眼睛,总是忽闪忽闪地东张西望,乌黑浓密的头发颇有一些自然卷,极像一个洋娃娃,好玩极了!而小嘴巴更是甜得没得说,谁见了都喜欢!

大美女特别爱臭美,而且很自恋,一向都自称“冉冉”的她,不知什么时候又自封“大美女”了。我们要说;“冉冉,吃饭了!”她会马上纠正:“我是大美女!”那一本正经的样子让我们笑得呀肚子都疼了!现在的她特别爱穿裙子,每天大美女做的事情都是穿着自己喜欢的花裙子在镜子面前扭来扭去,嘟嘟嘴,眯眯眼,还会旋转一圈让漂亮的裙子飘起来,看把她臭美的,好像自己变成了仙女似的。最可笑的是,她还总让姐姐给她抹上口红,打上腮红,再涂上一点点眼影,最后还不忘穿上她的一双玩具高跟鞋,往我们面前一站:“现在,请欣赏大美女给大家表演。”说完,再像模像样地摆个POSE,哈哈,完全不比大明星逊色吧!家人都说丑娃娃变成了大美女!

超级变变变,丑娃娃变成了大美女,一个爱臭美的大美女。

镜头三:大美女卖乖

冉冉一见到我,都会亲昵地“小姨小姨”地喊来喊去。把你叫的晕头转向,心里却甜滋滋的。小心,这时的她一定是有要求的。又是让你陪她玩过家家,又是让你给她画画什么的。

看,大美女又故技重演了。我一进门,大美女就迎上来,“小姨,大美女好想你!哦”我想:糟了。果然不出所料:“小姨,你陪我骑小车吧!”“小姨、小姨……”在你没答应之前,她决不会离开你,会一直围着你“小姨、小姨”叫个不停,让你实在不忍心拒绝。

不过,得逞的大美女是不会忘恩负义的,她一定会唱首歌或跳支舞来回报。当然,每次都是《喜羊羊与灰太狼》,看着她那蛮认真的样子,你实在不忍心打断。

好乖的大美女啊!

镜头四:大美女发飙了

虽然冉冉乖巧可爱,但发起飙来也一发不可收拾。一次,我们一大家子人到我家大聚会。我热情地拿出糖果招待成群的小朋友,一人一颗正好发完。大美女吃完还想吃,可是没有了,她就坐在地上大哭起来,又是手抓又是脚蹬的发起飙来。我刚想去哄她,姐姐给我使了一个眼色,我心领神会,不再理睬她,任她哭闹。大美女一看,大家竟对她置之不理,边哭边大叫:“我生气了!”“我生气了!”虽然我们都为她的演技暗自窃笑,但仍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在一旁说说笑笑。此时的大美女看此招不行,就变本加厉哭闹得更厉害,干脆躺在地上手脚乱蹬,但我们仍置若罔闻,该干什么干什么。她看确实没戏,终于举“白旗了”投降了。自己从地上爬起来,一步一步蹭到姐姐身边,娇滴滴地说:“妈妈,我不生气了,我不生气了!”“不生气一边玩去!”姐姐说。“好!”大美女一蹦一跳地跑开了,就像刚才什么也没发生过!

哈哈,看看我们的大美女多善变呀,即使发飙也忘不了卖乖。

镜头五:丑娃娃vs大美女

在家的小冉冉可调皮了!早晨起床,一向以“大美女”自称的冉冉头发乱蓬蓬的,就像炸开的鸡窝窝,眼上还有小臭臭,小脸还脏兮兮的,衣服也穿得歪歪扭扭的,真是一个丑娃娃。姐姐喊她梳头洗脸,她装作没听见,理也不理。可是一说要出门,爱臭美的大美女就马上让姐姐又是给她洗脸擦香香,又是扎小辫儿穿新衣,完全变成了一个大美女,而且一见到我就问:“小姨,我漂亮不漂亮?是大美女吧!”我总是亲昵地说:“漂亮,冉冉是天下最漂亮的大美女了!只不过,在家里要是再像个小花猫似的不洗脸不扎辫就会变成丑娃娃的!”冉冉一听,扔下小挎包,就气冲冲地追着我跑,“我不是丑娃娃,我是大美女!”刚刚的矜持早已无影无踪了!

怎么样,我们的大美女超级善变吧,简直就是个小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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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温柔的涟漪牵动了我的情丝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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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过来帮妈妈看看,这染色剂是怎么用的。”妈妈嘀咕了半天,也没有弄明白怎样把自己隐藏着银白的头发重新耀着乌黑。

唉!说明书不是在里面吗?”我撂下笔,眉头紧锁,走出了房间。

当我站到镜子前的时候,我愣住了——曾经向太阳一样永远散发着生机与活力的她,如今像个娃娃似的,已比我矮了半个脑袋,托着腮,站在镜子前,执着的对着光,瞅着染发剂。

“妈妈已经老啦!”

木梳的尺在妈妈的头顶久久不能落下,妈妈头顶的那圈银白实在太为醒目,在四周的乌黑的发丝下显得格为耀眼。太阳光辉下的银丝闪着淡雅的银白,好似温柔涟漪,轻漾在平静的水湾中,激起我内心的波澜。

回忆似水——

雨,好似天上的银河倾泻而下。我不厌其烦的拭去车窗上的水汽。路上已没有路人的脚步了。各色的霓虹灯穿过雨雾,映出圈圈光晕。

久别故乡。熟悉的街道,路口,灯光。我朝手心哈了一口热气,公交车在弥天大雾中,滑向那个温暖的家的怀抱。

车站的红色的光幕应在车窗上。

那个灰头土脸的女人的身影在满天白色中实着不起眼,却紧紧地揪住了我的心——个头矮小的她的脚尖一定是踮起的,否则怎么与别人的肩膀同高呢?仍然是那件四季同式的灰色的工作服,她像是孵蛋的母鸡,伸长了脖子,在寻找着什么,时光磨灭了她眼中的光彩,却掩藏不住此刻她眼睛中盛满的期盼。

妈妈患有严重的关节炎,半丝冷气也然不得。一年四季,她的电瓶车上都要套一个大袄子。

我推开人群,跳上车站。她顺手就接过了我的行李,却没有时间去往自己的手心吐一口热气。

坐上电瓶车,她的叨叨就不停歇。我正不耐烦,眼睛贪婪的望着四周熟悉的情景,不经意的一瞥,瞅见了她头顶那圈淡雅的银白,好似温柔的涟漪的银白。

我轻轻合上眼,两股微微温热的液体顺着脸颊流下,我已分不清是泪与否——那圈银白好似温柔的涟漪,轻漾在平静的水湾中,激起我内心的波澜。

木尺轻轻地咬合着柔顺的长发。

“妈妈,我爱你。”轻轻地,不让眼中温热的泪水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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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奏一首长久的歌散文

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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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们的路上,没有孤单,没有彷徨。余生,我们在彼此的世界徜徉。

——题记

认识一个人并不需要多隆重的理由,也不用挖掘各种共同的兴趣爱好。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句简单的问候,这些足够。缘分是一只赶不走的猫,尝到了甜头,就会死乞白咧的呆着。

时间贼溜溜的,总是让人抓不到它的尾巴。我的兄弟们,从相识到相知,再到相互包容,理解,我们已经走过了十个年头。它不只是十位上多了个数字。岁月沉淀下,我们靠的更紧,抓的更牢。

豆蔻年华时,我们出现在彼此的世界里。那时候的我们多可笑。你问我借半块橡皮,我嘱咐你那是我刚买的,少用点,用完就还回来。我向你借只笔,你说没有,其实我看见你下午买了支新的放在了桌洞里。我的目标明确,你的拒绝直接。懵懂的少年,对新出现的伙伴以试探的方式结识。其实, 那时的我们没有过多的心思,用天真形容更恰当。

一路风风雨雨,我们为彼此撑着伞,不怕风吹,不怕路遥。那时的我们有两个梦想,一个自己的,一个我们共同的。现在,我们依然在路上,不过,我相信终会有那一天的。

一脚踏入青春,我们变的桀傲,叛逆时常砸在我们头上。我们想做乖孩子,奈何上了青春这座桥。然后,我们开始没有基础和目的的恋爱,高调的成双成对的出入。风光不久,成了老师和家长严打的对象。在他们眼里早熟就是吸血虫。我倒觉得没什么不好,早熟是成长路上的生长素。

一起玩,一起疯,我们在大人眼里是一群狐朋狗友。没事,我们只要活出自己的精彩。兄弟,还记不记得有人分手后一起去喝个烂醉,虽然分手的只有一个人。我们学着分担,就算心情是杂货铺也能被大家整理的井井有条。哭过,笑过,闹过,疯狂过,点点滴滴,绕在了我的发丝上。

老酒经得起时间的酝酿,老友经得住时间的冲刷。如果我的人生是一首歌,那么你们是里面跳动的音符,主旋律下,我们一起演奏。

时间磨掉了我们的棱角,让我们变的圆滑。不说少年老成,但也得精于世故。在这个灯红酒绿的世界,它是最实用的技能。

你们是我的港湾,推杯置腹,我可以不加丝毫防备。我们唱自己的歌,用豪迈的腔调,而二胡是我们很喜欢的乐器,苍凉的声音,让我们戒骄戒躁。

生命中的成长,因为有你们,变的不再单调。不矫情,我也会把你们拥抱。

最后,门前多了一棵叫冬青的树。你们说,这是十年前播下的种子发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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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那年遇到的那个哈克湖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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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一个秋日,偶经吾尔达拜戈壁中的哈克湖畔,目睹了当地牧民与野鸭等鸟类互为友邻的情景,并被牧民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浓厚氛围所深深地感动。

哈克湖位于哈巴河县萨尔塔木乡东20余公里处,湖面约有二三十亩大小。与其说是湖,不如用池塘来形容更为恰当。然而就这一方小小的湖面却成了鸟儿们的天堂。黄鸭、麻鸭,还有一些以前我从未见到过的野鸭三五成群地在水面上游弋着、嬉戏着,时而扎进水里,时而相互戏逐,时而阵发出“嘎嘎”的欢鸣声;那些白鹭全然一副悠悠然的样子,或蜷腿翘立在浅水中享受着秋天的暖阳,或伸个长脖子全神贯注地盯着水下的鱼儿;沙鸥则群集在湖边的沙滩上,安然地梳理着身上刚刚才打湿了的羽毛。远处马背上的牧羊人吆着羊群从湖边经过,鸟儿们不惊不飞,就连我所乘的车子绕着湖边小路缓缓前行时,靠近湖岸的野鸭才漫不经心地朝湖心游了游,给人一种唐诗中“人来鸟不惊”的境界。

湖边零星地散居着几家牧民,歪歪斜斜的蓠芭墙上爬满了野草,荒凉的戈壁滩、蛇行的沙石路、成排的白杨树、马背上的牧羊人、云朵似的羊群与热闹的哈克湖绘成一幅浑然天成的画卷。车子在羊群边停下,我们和牧羊老人聊了会,据牧羊老人说,每年都有大批野鸭、白鹭等水鸟在哈克湖栖息落脚,开春时节还有天鹅等珍禽光顾,多的时候天鹅可达20多只。多年来,当地牧民从不去打扰湖里的鸟儿们,任其繁育,就连湖边的苇草也从不去采割,至今未发生过一起牧民猎杀鸟儿或掏鸟蛋等事件。由于人鸟和谐相处,常有白鹭等鸟儿卧在牛羊背上被畜群驮回棚圈的稀罕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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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又见华飞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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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洋溢着甜甜的笑脸,将一丝丝暖意吹进我的心里,用律动的音符将冬日的寂静悄悄打破,然后挥动纤细的手指与寒意淡淡送别。

在春风柔柔的呼唤声中,枝头冒出了星星点点,如此突兀,如此牵强,好似枯枝上溢出了一个个难以治愈的细小肿块。没几日,这样的肿块却秀出了诱人的淡绿,伸展出久违的娇嫩身影,勾起了希望的思绪,泛起了快乐的浪花,幻化成茫茫一片绿意……

和风渐渐退去包裹我们的厚重衣服,枝头的绿意却仍未涂沫出属于春天的生命色彩。如此细碎,细碎到必须走近它,仰起我们关注的神情,才能感受到它紧跟春天的步伐。当然,那些习惯挽起的枝头,仍然沉睡在自己的梦里,仍然在编织自己五彩的思绪,久久不愿醒来。

在这春寒料峭,绿意稀疏的时节,一树桃花却绽放出了令人惊喜的颜色,把寒冬遗留下来,尚未退尽萧瑟的原野装点,在天地间画出了一抹令人振奋的色彩。这一树桃花虽然娇嫩,却足以让我们欢欣春的到来,虽然不够热烈,却足以驱散心底的寒意。那粉红的色彩令我们滋生出一丝淡淡的情愫,那随风轻舞的身姿让我们涌起些许浪漫的思绪,随风荡漾到了一片春色之中。

离老家十余公里的地方有一坐山,如今仍不知确切之山名,因种了满山满坡的桃,春天里是桃花如烟,绽放如霞,故大家都称之为桃花山。虽然离家不算太远,但那时交通不便,年纪尚小,父母并不放心单独前往,而他们应对生活的艰辛,忙于每天的农活,更没时间陪你游山玩水。因此,只能听闻桃花山之名,压抑一睹美景之心愿,一年又一年,期待下一个春天的来临,盼望真有一天能畅游花海间。

那一年,上小学五年级。班主任李老师说要带同学们到桃花山春游,仅在课文中读过春游一词,而不曾在这样的季节结伴游玩的我们真是开心到了极致。李老师用了高于平时两个八度的声音说了三遍“静一静”,才让我们嘈杂如一锅粥的声音平息下来。接下来,自然是左叮咛,右嘱咐,让大家一定要听指挥、注意安全之类的,但我们的心却早已飞到了桃花山,飞到了那片花海之间。就连晚上的梦中自己都如齐天大圣一般能腾云驾雾,似一只鸟儿般穿梭迂回于被桃花装点了的世界。

一大早,大家都骑上自家的或是借来的自行车,在李老师的带领下浩浩荡荡地往桃花山进发。那天,阳光如我们的心情般灿烂,和风也如我们的思绪般畅快,那放飞心情的愉悦,拥抱春天的快乐如今想来心情都无法立马平息下来。为了安全,李老师并不让我们骑得太快,为了写出我们人生的第一篇游记,我们亦要将沿途的风景一一记下,更不敢加快速度,怕错过了春天里的任何一幅美的画面。

骑行了一个多小时,路变得不再平坦,虽是农村孩子,相距亦不太远,但绝大多数同学都是第一次出“远门”,他们对山里的景色也是比较陌生。越行越往山的腹地行进,满眼的翠竹,以及一些叫不出名的绿色植物充斥了我们的眼帘,清清的山泉正唱着迎接我们的欢歌,那高高的山梁让我们感叹如何才能站到山巅,俯瞰群山的春色。那扑面而来的和风,感觉也多了一些山野的味道,如此自然,如此清新,如此纯朴,如此一尘不染,就似那月光下的万物,都罩染上了一层淡淡的明净,让你内心似有所动,却又不想将之说出来,怕影响和破坏了那样的感觉。景是不错,景确是美,但倾斜的坡度还是让我们的体力有些吃不消,也有一些女生只能下车推行,李老师就让大家都一起停下来休息休息,别走散了,一会找不到人。

虽然停下了脚步,但大家被放飞的心仍在四处游弋,七嘴八舌的声音好似清晨迎接阳光的小麻雀,双眼还不时搜索着远方的山峦,以及一些不知名的植物,猜测那些不太熟悉的叶片往后会开出怎样的花朵,又会结出酸的、甜的、还是苦的、或是涩的果实……

再次出发,转过两个山梁,前面的同学已经开始大呼小叫,那瞪大的眼睛,张大的嘴巴,夸张的语调,不说我们亦能猜到,肯定是到了我们今天的目的地——桃花山。紧蹬几下自行车,映入眼帘的就是开满了视线所及山坡的大片花海,那如烟如霞的粉红铺得漫山遍野都是,简直超出我们所能想象的一切可能。那被花儿装饰了的山坡就如秋后的田野被金色的稻谷所覆盖一样,那被花儿填充了的山谷,一定是一年中最富足的季节。近看,如此大片的花海,竟然是一小朵,一小朵的桃花排列而成,如此浩瀚的景致竟然是如此细微的花儿渲染成就。除了惊叹,感叹,赞叹之外,我们真的无法用语言表达当时的心情。

我们就如一只只美丽的蝴蝶,在那满树桃花间翩翩起舞,我们就如一只只快乐的小鸟,在那桃花的世界里纵情歌唱,我们就如一只只小鱼,在那大片的花海里畅游而不知疲倦。和风吹来,轻柔的花瓣随风摇曳,将我们每一个人都拉进美丽的童话世界,仿佛我们就是故事中的主角,生活于那被花儿装饰了的天堂之中。

那天,我还第一次拥有了今生的两张彩色照片,一张是全班的合影,一张是将我年少的模样与那天快乐的心情毫无保留凝固而成的画面。我也不知道那天的快乐是因为拥抱了春天,还是放飞了心情,是得偿了心愿,还是纯真的友谊在那花海间得以升华。总之,那是好长一段时间里记忆中所能搜寻到的最快乐的时光,如今仍是念念不忘的经典画面。后来听说,那片桃花早已成为过去,幻化成了记忆中的最美色彩,而那座山梁也种上了大片的石榴,内心不免有些感伤。明知夏天的榴花一样会装点那片天地,呈现出别样的景致,但依然对那桃花翻飞的景致不忍说别离,更不愿相信这样的美景往后只能在梦中邂逅。

每年,看到桃花绽放,我都会觉得这是春天在向大地诉说爱意,并用柔柔的口吻向它倾诉不尽的思念与绵绵的情意。每次,看到那两张照片,我都会觉得这是思念在向曾经表达不舍,并用无邪的情思讲述谁与你相伴于过往的年岁。春风送暖,花瓣飘落,嫩嫩的身躯虽将内心的娇羞暴露无余,可随风飞舞的情思依然将浪漫的情愫完美呈现,并让蓝天与白云作证,随叮咚的流水唱响不老的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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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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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完汪曾祺散文,感触较深。

一是学到一些理论知识。比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的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说的。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以前的东西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起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该描写太多,而应该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写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面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该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现在好多人写的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内容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非常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的是写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的回忆文章写的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对西南联大的诸多师友的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老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文中提到的他的老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该保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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