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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温柔的散文(通用20篇)

人在一生之中,总有些酸楚的往事,让人泪流满面,令你不堪回首,那么一些些优美的散文段落总是抒发自己的情感。本文是优美散文段落赏析,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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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烛泪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000字

全文共 2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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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一阵高亢悠扬的唢呐声,从青凤岭上传来。

叶红玲听到唢呐声,心中甚是激动,一丝笑意浮现脸庞。急忙起床,匆匆梳洗完毕,直奔青凤岭而去。

青凤岭上,绿草茵茵,山花欲燃。绿草山花中,一个青年盘膝而坐,手持唢呐,鼓着腮帮,正自吹得起劲。

叶红玲气喘吁吁,上的岭来,躲在一块巨石后面,悄悄地弯腰捡起一块小石头,扔到青年的面前。青年吓了一跳,唢呐也甩到一边,四处张望。

“谁?”青年喊道。

“咯咯咯”巨石后响起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叶红玲走出来,一手叉腰,一手指着青年故作嗔怒道:“刘青河你个死鬼!不是说好明天下午才到这里来的吗?你咋偏偏一大早就吹响你那个破喇叭?”

青年站起,挠了挠头,傻笑道:“俺不是想你么?”

叶红玲嘴一撇,说:“光想有啥用?我俩要结婚,得有钱吧?我妈说啦,彩礼钱你不给十万也得给八万。你再修修房子弄弄啥,估计也得二十来万,我们这穷山沟里人何时才能挣下这么多钱呢?”

青年一脸窘迫,更加的挖耳挠腮,愁眉苦脸。嚅嚅道:“玲妹你说咋办?”

叶红玲摘了一朵小花,噙在嘴里,望着远处的云彩。想了半天,转过头对青年说道:“要不你先出去打工!不管你挣多少,你一并给了我妈,她要是还不愿意,我就和你私奔,让她永远找不见我们,好么?”

青年点头,“嗯。俺走后,你可要想我?”

叶红玲走到青年跟前,伸出手指,在青年头上戳了一下,笑道:“你这个死鬼!我会天天想着你的。”

于是,刘青河整理好行李,准备到山外打工。

临行时,叶红玲早早在村口,等着他。两人先是对望一眼,没说什么,叶红玲从怀中掏出一支红蜡烛,一支画着鸳鸯的红蜡烛。

刘青河疑惑不解道:“玲妹,你给我蜡烛干啥?城里现在早不点灯了,给我蜡烛有啥用啊?”

叶红玲锤了他一拳,骂道:“你个死鬼!你个憨货!你要是把这蜡烛弄丢了,我一辈子都不会理你!”说完转身跑去。

刘青河还没见过他的玲妹妹发过这么大的火。摇摇头,把蜡烛装在行李袋中。向大山外的城市里走去。

途中要经过一个叫荒山村的地方,每年三月荒山上的桃花满山遍野,总是吸引各地游客前来观看。刘青河也没心思欣赏这些开的很艳的桃花,边走边哼着不知名的小曲,转过一道弯,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只见,一辆黑色的小轿车仰面朝天,碎玻璃片满地都是,车窗处一个满身是血的女人,正在吃力的往外爬。周围也陆续聚了很多人,人们站在那里用眼观看,用嘴议论,有的点头,有的摇头,有的埋怨“怎么事故队来的这么慢!”。

刘青河二话没说,摘下行李包,往旁边一放,正要准备往外拉那女人,却被人群中一个老年人拉住,老年人瞪了他一眼,头一歪,小声说道:“你这个后生见世面太少!你要是碰一下那个女人,没准把你讹住,你麻烦就大了!”

刘青河用力拨开老年人的手,大声道:“俺惹上麻烦也比你们见死不救强!”于是,刘青河想办法用石头砸开车门,费了半天劲,累得满头大汗,最终,把女人拽了出来,女人正要说感谢的话,由于惊吓又流了血,头仰了一下,就晕了过去。刘青河先找到行李包,往身上一背,把女人往肩上一扛,迈开大步,头也不回向马王镇医院走去。背后人群攒动,人群又议论了一番,就传来一阵刺耳的哄笑声。

马王镇医院,203病房。

被刘青河搭救的女人,就躺在病房的床上。

医生护士忙活了半天,最终,医生走,护士留。护士对刘青河说:“您好先生!请您先到一楼交费处把钱交了吧。”

刘青河的心“咯噔”一下,急得抓耳挠腮,支支吾吾了半天,“这……这……”

好在这时床上的女人苏醒过来,先喘了一会气,缓缓道:“大哥你过来,麻烦你给我打个电话,我好叫人过来。”

刘青河双手挠开了头,不知所措,说道:“俺不会打电话!俺咋办?俺咋办?”

旁边的护士捂着嘴儿笑,最后忍不住了,竟笑得弯了腰。笑罢,护士掏出手机,脸转向病床上女人,轻声说:“您说吧,啥号码?”

女人算是通了电话,约莫半个时辰,来了一个西装革履戴着眼镜的中年人,中年人进的病房忙拉住女人的手泪流满面,抽噎着说道:“姐呀!我不该让你一人去荒山村啊!”

女人微微笑了一下,摸了一下中年人的脸颊,柔声道:“莫要自责,姐摔了一下也好,能够躺在这里静静心,免得公司里的烦恼事堵得我胸闷。我在这修养几日,公司的事就麻烦你了?”

中年人点了一下头,脸上忽然有了笑意,说:“姐!告诉你个好消息,我处了一个对象,可漂亮了!”

女人也是一脸笑意,欢喜道:“是吗?等姐出了院可要好好看看了。”

他姐俩热情的谈着话,完全把站在旁边的刘青河当做空气。

刘青河叹了口气,走过去对女人说:“这样吧!俺也该走了。”

女人忙说:“你看我好糊涂把这事给忘了,不知恩人你的大名?三柱快拉住恩人别让他走!我还没谢人家呢?”

那个叫三柱的中男子忙拉住刘青河,从衣兜里掏出一沓钱来,先在手上拍了拍,瞧了一下刘青河,说道:“感谢你救了我姐,也不能让你白救,喏,给你一万元,你这个乡下人估计一年也挣不来这个钱数吧?”

刘青河冷冷笑道:“不错!乡下人挣不到你这个钱数,但是你的钱乡下人不稀罕!”转身,快步,走出医院。

刘青河在路上飞一样,奔跑着,耳旁的风声呼啦啦响着,周围的一切,瞬间变得暗淡,失去了往日的光彩。路旁的行人,眼神也瞬间变得冷漠,似乎六月的夏天也能结起厚厚的冰来。

刘青河似乎被这层厚厚的冰包裹,透不过气。

于是乎,它吹起了唢呐,吹出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世态炎凉!

周围渐渐聚满了人,有人开始往他面前扔上五毛、一块、竟然有十块的,也许还有五十、一百的吧。

一张一百的百元大钞,就如一片树叶落在了刘青河的眼前。

刘青河抬头一看,见是中年人三柱,神情甚是傲慢,身边站着一个女人,穿戴花哨,打扮妖艳。不是别人,正是叶红玲。

此时的刘青河脸一阵青,一阵白。身子竟抖了起来,从行李袋中拿出那支红蜡烛,狠狠地摔到地上,蜡烛成为数截,冲出人群,漫无目的的跑开了。

青凤岭。

刘青河在青凤岭上。

刘青河使劲吹了一会唢呐,嚎啕大哭,刘青河摔碎了他的唢呐,刘青河使劲抠着青凤岭上的土。

在他绝望要死的时候,他看见了一个女人,他曾搭救过的女人。

女人对她柔声说道:“恩人啊!我可一直找你啊,你唢呐吹的那么好你就来我公司好吗?我公司是快乐艺术传媒,就专门找你这种有才人!”

刘青河怔怔道:“为啥她会变心?为啥她会变心?你这个女人,你走吧,少来烦俺!”

女人见刘青河眼睛布满血丝,神情甚是可怖,心里也有些发慌,急匆匆下得岭去。

农历六月二十日这天,刘青河死了,死因,青凤岭上摔下去的。

等打扮妖艳的叶红玲兴冲冲的回来,去找刘青河的时候,才知刘青河已经死了。

刘青河的坟就在青凤岭旁边。旁边站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悲声切切道:“刘青河你个死鬼!我是骗那富家子弟的钱,等钱骗够我俩好私奔!可你笨的不明白!你等着,你的玲妹妹很快就来随你了。”

言罢,在裤兜里掏出一支红蜡烛,也是一支画着鸳鸯的红蜡烛。点燃,又被青凤岭的山风吹灭。又点燃,又吹灭,直至剩下一滩红蜡泪!

她从另一个裤兜里,掏出一小瓶农药,旋开瓶盖,咕嘟咕嘟咽下肚去……从此,青凤岭上又多了一个新坟,坟前凝满了红蜡烛燃烧后的烛泪,像极了红尘中的痴男怨女的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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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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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冷,人静。他蜷缩在破旧的草席上,不由转了转身子。

忽地,他猛然坐起身来,眼前一片模糊。摇摇摆摆地从木桌上拾起一根粗大的羊骨针,颤抖着一拨,顿时屋里亮堂了许多。他吐出一口酒气,在床边摸出一把长剑,在灯火的照耀下,善良的长剑反射着火光。冰冷,锋利。那光亮的青铜把,映照出他的脸。

一声鸟啼。辗转。

“呜——”浑厚的号角声响彻中原,打破了凝重的黑暗。将士们呼呼喝喝的声音霎时出现,大宋的军旗在风中猎猎作响。眨眨眼,一个个满面洪红光,身材健硕的僵尸么,把着一杯小酒,谈笑风生。红光照在他们手中那一块块半熟的牛肉上,用牙撕开焦黑的外皮,淡红的嫩肉显现出来。火光,映得整个蒙古包生气勃勃,脚下的青草也格外夺目。将士们一个个端坐在檀木桌前,喷着酒气,欣赏着歌舞。面前,一个个每人身着飘飘纱裙,舞动着,歌唱着。坐在墙边的乐师们手持数十种乐器,琴瑟和鸣。他就坐在最中央,抚摸着长长的须髯。

秋日,凌晨。浅浅的阳光拂过草原,大片大片金色的草穗摇晃着,好似波浪。整齐地方针,士兵们身佩宝剑,披戴盔甲,咚咚的脚步声惊动了大地。他站在最面前,面对着数百万人的军团,威严地点着兵。

战士们的嘶吼声与拼杀声染红了大地,震耳欲聋。匹匹骏马载着主人一跃数丈,塔死无数敌人。嗖嗖的弓箭飞出,敌人倒下。霹雳般的箭声,恍如雨点密集。

宝殿上,他身着锦绣长袍。帝王向他致意,赏赐丰厚的资产与赏金。塞外,一个小牧羊女自由自在地玩耍。走在路上,人们投来崇敬的目光。

黎明,梦醒。长嘘一口气,不经意,镜中的他,又有了一簇簇似雪白发。他,老了。起身,拾笔,俯首一挥:《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落笔,辛弃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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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陪嫁牡丹美名扬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200字

全文共 5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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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皇帝的御花园,到塞北的贫瘠土地,陪嫁牡丹谱就的是天上人间的绝响。

——题记

一、公主下嫁

康熙十五年三月十八日,固伦郡主正在屋内读书,宫女传话来,说堂兄康熙帝要她进殿接见。郡主很是奇怪,不知康熙帝招自己去有什么事情。到了皇宫大殿里,行罢礼节,等待听从皇帝的命令。出人意料的是,堂兄今天竟然径直走下殿来,看来有十分要紧的事要和堂妹商量。

“堂妹,现在皇家有求于你,不知妹妹可否愿意为朝廷做点事情?”堂兄并没有直接把事情说出来。

固伦郡主十分纳闷,低声问道:“皇上在上,有什么事情尽管直说,妹妹一定会听从您的吩咐。”

康熙帝来回地踱着步,似有难言之隐。一会儿,又直直地看着郡主:“妹妹,不是堂兄心狠,实在是这件事没有更好的办法,所以才想到了要你做。”

固伦郡主也感受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但是还是不明白真正的实情:“没事,只要我能为大清做点什么,你尽管说。”

康熙帝折回去坐在龙椅上,感慨颇深地:“你知道蒙古族的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吗?”

固伦郡主想了想说:“就是那个带领蒙古铁骑横扫欧亚大陆,把蒙古的版图拓展到最大的那个人吗?”

康熙赶紧点头:“就是他,他可是蒙古族赫赫有名的人物,那你知道成吉思汗手下有一员猛将名叫者勒篾吗?”

固伦郡主摇摇头:“他是谁,与咱们有关系吗?”

康熙帝长叹一声:“不仅有关系,而且有非常大的关系。公元1206年,成吉思汗在翰难河畔称汗,并且大封功臣时,者勒篾被封为第9位千户那颜,成为蒙元帝国的开国元勋。”

“那倒真没听说过,他建什么功勋都是很久远的事情,与咱们大清有什么关系吗?”固伦郡主很显然还不明白。

康熙很耐心地说:“者勒篾的后裔后来逐步形成了著名的兀良哈部。在明代,兀良哈部因支持明成祖朱棣发动政变登上皇位而立下大功。在清代,清朝皇室前后下嫁者勒篾的后裔乌氏家族的爱新觉罗氏郡主就有9位。由此可见,兀良哈部在明清两朝的地位都特别显赫。明朝崇祯元年,者勒篾的14世孙苏布地和弟弟万丹伟征见大明王朝大势已去,便率领部族归顺了皇太极。苏布地和万丹伟征跟随皇太极四处征战,为大清王朝的建立下赫赫战功。清朝建立后,我为了笼络北方的蒙古族,采用联姻的办法稳固王朝的统治,其中孝庄皇后就是蒙古族。但是现在又有了新的情况……”

康熙没有继续说下去,固伦郡主听后越发糊涂:“什么新情况,与我有关系吗?”

康熙这才继续说下去:“现在塞北边疆虽然较为安定,但是对于朝廷来讲鞭长莫及,我很担心那里的安定和平。额琳臣为者勒篾的15世孙就在那里统治,我想叫妹妹下嫁给万丹伟征之子额琳臣,这样通过和亲,一方面表现了朝廷对他们的尊重,另一方面联姻后,血脉相连,也加强了边疆的稳固。只是哥哥觉得委屈于你,据说那里条件很恶劣,根本不能与皇宫相比,所以我不好意思和你只说,你看……”

固伦郡主这才明白过来,脸上立刻充满了愁情:“按理说我不能驳回圣意,可是我知道那里地处边疆,气候恶劣,地处贫瘠,我不知自己背井离乡到那里能否生存下去。”

“这些我都想过,但是这是我想出的最好的办法,不然如果哪天边疆出了事端,朝廷可就束手无策了。”康熙停了下,看了看郡主的表情,“不是因为你不是我亲妹妹我才这样做,为巩固北部边疆,朝廷实行“南不封王,北不断亲”的政策,对大旗王子下嫁公主,小旗王子下嫁郡主,以维持与蒙古人的友好关系。不过妹妹如果愿意去,无论什么条件我都能答应。”

固伦郡主皱眉想了一会儿:“既然皇上把话说到了这种地步,妹妹也无话可说,只是我到了那里,恐怕很难一下子适应那里的生活。还请皇上为妹妹安排。”

“这都不是问题,我可以赐资在小城子建驸马府,叫你以公主的名义下嫁,生活条件上绝不会亏待你。只要是能改善生活的金银财宝随你携带。你这已经为大清做了大事了。”

郡主欲言又止,康熙赶紧追问:“还有什么,只要是咱们皇宫有的,我都一并答应你。”

郡主这才肯说出来;“我的随身侍从、宫女,我要全部带走。还有我特别喜欢皇上御花园里的红牡丹,看见它我就像还在京城一样,就叫它陪我去边疆吧。”

康熙帝一再答应。就这样一场联姻就算成功了。固伦郡主出嫁的时候,规模非常宏大,额琳臣听到这个消息自然对皇上感恩不尽,一时间成为京城的一段佳话。

二、躲过一劫

1966年7月,额林臣的第十二代孙女乌傲珍正在屋中做事,父母慌慌张张的从外面进来,爸爸嘴里还一直嘟囔着:“这可怎么好,这运动怎么说来就来了,刚才我亲眼看见邻村的一个妇女在游街,据说是作风不正派。还有咱们村的几个村干部,据说什么什么思想有什么倾向,村支书还私下找人捎信来,说咱们家的牡丹花可能也要砍了,说是与什么思想腐化有问题,你说不就是一棵花吗?它可是咱们祖宗上的宝物,无论如何不能叫红卫兵给破坏了。”

母亲听后也是大惊失色:“那咱们可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如果真把花给砍了,以后咱们怎么对得起列祖列宗。这可是咱们家的传家宝呢,是康熙皇帝钦赐的。”

还是乌傲珍反应快:“父母不要着急,我们必须很快想办法。他们不是要砍牡丹花吗?咱们提前把牡丹花移走不就可以了吗?”

母亲还是叹气:“移走,能移到哪去,再说现在移花能成活吗?如果移死了,可就后悔也没办法了。”

还是父亲有主意:“我觉得应该没事,当初太太祖母来塞北的时候,不是把牡丹从北京御花园带来的,不是也活了吗,我觉得牡丹花有灵性,一定不会死的,只要咱们用心侍候,就绝对不会出问题。”

母女俩表示赞同,但是母亲还是提出了疑义:“咱们也要想一想放在哪里好呢?”

还是乌傲珍最后有了好主意:“现在牡丹花的位置太显眼,不如我们把它移到房子的后面的一个角落里,这样也便于掩人耳目,也许牡丹还能逃过这一劫。”

于是三人开始动手,做一切事情都小心谨慎唯恐伤了花。然后还在花的外面包了一层干草,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是牡丹花。还以为是农村喂牲口的干草呢。

第二天造反队果真就来砍牡丹花,不过看见已经没有了牡丹花,还是不放心,小组长还在院子里好一顿找,临走时还告诫他们:“告诉你们,牡丹花是毒花,如果你们敢窝藏,就叫你们也去游街,蹲局子。”

一家三口吓得大气不敢出。暗自庆幸先下手为强。就这样,牡丹花在房后一长就是十年,十年它委屈求生,但是一直生长得很茂盛。直到1976年,文革结束后,得以重见天日。望着劫后重生的牡丹花,一家人乐得合不拢嘴。这年春天,牡丹奇迹般地开了一百多朵花,鲜红的颜色,仿佛是血液在流淌,这可是乌家用鲜血和智慧保住的。牡丹是有灵性的植物,它像是用这种方式来表达对主人的回报。一百多朵花在春风中摇曳,花香弥漫,蜂飞蝶舞,好一派盛世太平的景象。

三、扬名全国

1999年5月14日,乌晓珍家里分外热闹,是园林研究所的所长慕名来到了乌家。站在陪嫁牡丹前,他惊得目瞪口呆。只见陪嫁牡丹平均株高1.5米,覆盖直径2米,一根分4杈,最大主径达7厘米左右。花为粉红色,千层瓣,花朵直径在20厘米左右。牡丹盛开,临风摇曳,蜂飞蝶舞,香气醉人,其幽雅清丽、庸容华贵之姿,真不愧“国色天香”之誉。

乌晓珍夫妇见有人来抓紧出来迎接,可是所长说什么也不进屋,就这样伫立在牡丹面前,看着妖娆的牡丹盛放的骄恣,频频颔首,然后他对乌晓珍夫妇说:“早就听说你们这里有棵京城带来的陪嫁牡丹,今天我算是见到了庐山真面目了,不,比我想象的还要美,简直是无与伦比。”

乌晓珍夫妇笑笑说:“我们没出过远门,也没看过别处的牡丹,这是我们祖上传下来的,我们就精心得养育着。不知所长您今天来还有什么事情吗?”

所长愣了半天神:“对,有,我打算带这个牡丹花,去昆明世博会上展出。”

夫妻俩不明白:“去那里展出有什么用吗?”

所长解释道:“有啊,叫全世界的人见证你们家牡丹的与众不同。现在人们只知道在南方可以养牡丹花,不知道在塞北也能养育牡丹花呢。没准你家的牡丹花就会名扬天下的,我敢保证,你们家的牡丹能和洛阳牡丹媲美。不,因为它生长在塞北,一方水土养一方植物,这里的牡丹花独具特色。”

于是夫妇俩赶紧帮助所长移出了分植出来的一株10年花龄的小牡丹,代表内蒙古参加了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从此扎根世博园,并且当年就开出了两朵花。而且经中国园艺协会鉴定,这棵陪嫁牡丹属“富贵红”品种,为全国传统牡丹的优良品种之一。从此,乌家的陪嫁牡丹一下子名声鹊起,县文联的作家来了,他们挥毫泼墨,写出了很多诗歌赞扬陪嫁牡丹的“国色天香”。中国花卉协会牡丹芍药分会会长、北京林业大学教授王莲英等专家来了,还说:“这株牡丹十分罕见,应该不遗余力地好好保护。”乌家的牡丹由于经常被媒体报道而芳名远播。如今的“陪嫁牡丹”依然国色天香,枝繁叶茂,每到牡丹花开时节,慕名前来赏花的游人络绎不绝。

四、世代相传

2014年5月15日,在乌孟和的小院里,一场记者采访正在进行中。人们围绕在陪嫁牡丹旁,这一年的春天很温暖,牡丹花竟然创造了奇迹,最初的那株牡丹花竟然开了三百多朵,好像用这种方式还告诉人们它悠久的历史。这次的花开还有一个奇迹,就是花瓣的层数特别多,层层叠叠,特别爽目。尤其是富贵红,开得那么艳丽,叫人看后眼花缭乱。嫩黄的花蕊在中间加以点缀,越发显出了牡丹的妖娆。而且更吸引人的就是牡丹花那淡淡的幽香,香远益清。整个院落都被一种花香充盈着,叫人疑心来到了皇帝的御花园,或者是洛阳的皇家牡丹园。大家不断地观赏着,评说着。乌孟和更哈斯忙得不可开交。

记者:请问,你家的陪嫁牡丹之所以三个半世纪长盛不衰,你认为谁的功劳最大呢?

乌孟和:首先功劳最大的应该是固伦郡主,我为是她的后代而感到荣幸。她一个郡主,肯下嫁到我们乌家,而且从皇宫里给我们带来了这么宝贵的花,这牡丹是国花,也是我们家族的家花。这三百多年里,它一直激励着我们要做一个有用的人。虽然我们没建立什么功绩,但是我们每个人都以牡丹为荣,都以牡丹的精神激励自己,活出自己的价值。

记者:那么近些年来,对牡丹贡献最大的是谁呢?

乌孟和:当然是我的哥哥乌晓珍。这株皇宫牡丹是乌氏家族的传家宝,依照乌家传下的规矩,皇宫牡丹由家族中女眷长负责管理,待管理者失去管理能力时再行移交。不管谁在老宅居住,首要任务就是看护、侍弄好这株皇宫牡丹。多年来,不管生活多么艰难,乌氏家族也舍不得把固伦郡主留下来的东西变卖。这株皇宫牡丹养护起来特别复杂。在春夏两季,施肥、浇水自然不能怠慢。浇水时,所用的水都是把井里的水在外面晒3天后,才能浇灌。进入秋冬季节,还要把皇宫牡丹入窖防冻。不过最近几年,这个繁重的工作一直由做教师的哥哥乌晓珍来做。哥哥乌晓珍是一名退休教师,如今已经年过八旬。2008年,哥哥得了脑血栓之后,便半身瘫痪了。如今,哥哥已经没有了养护皇宫牡丹的能力。因此,养护这株皇宫牡丹的艰巨任务就落在了弟弟和侄子们的身上。不管是由谁来养护,我们一家人的责任就是要把这株珍贵的皇宫牡丹,一代又一代地传下去。

记者:你们想过没有,你们完全可以通过这株牡丹花来开展旅游,然后赚取参观费来贴补家用?

乌孟和:这到没有想过,我们只当做祖传宝贝养护,一直没有通过媒体向外界宣传,不过自从它参加了世博园展览以后,来参观的人倒是络绎不绝。后来政府还帮我们修整了院落,即使我们因为牡丹花发财了,我们也会把资金捐赠给这里的小学,这株花就是我们家最大的财富。

记者:那你们有没有想过,把这株花申请世界文化遗产,没准就可以成为全国的宝物了,因为据我所知这株富贵红花,甚至比洛阳的富贵红还要纯。

乌孟和:这些事我不懂。我只知道,只要我们乌家的人在,牡丹花就在。这是我们祖传的家宝,也是我们家族的精神象征。

记者:请问如果有商家愿意出大价钱买走你们的陪嫁牡丹,你打算出售吗?

乌孟和:这个问题我们从没想过。虽然我们乌家的女主人为了避免皇宫牡丹因年龄的增长而死亡,便逐年分植出十几个分支,移植到几个儿子的院中。但是,我们从没想过要卖花赚钱。牡丹花是有灵性的花朵,我们的祖辈们就是这么说的,我们绝不做这种事情。就算在我们家最贫穷的时候都没有做,现在条件好了我们就更不会做了。不过,话也说回来,如果国家研究需要,我们会一分钱不要就送出的。

记者:你们不愧是者勒篾家族的后代,不愧是固伦郡主的后代,你们对得起列祖列宗。其实从你们身上,我们也看到了陪嫁牡丹精神的延续。

乌孟和:是的,我们会一直和陪嫁牡丹走下去,辈辈相传,生生不息……

五、源远流长

春去秋来,时光如梭,355多年过去了,郡主、驸马早已湮没在了历史的长河中,可是固伦郡主带来的皇宫牡丹却在后人的精心护养下,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成为历史的活化石。郡主大仁大义敢于牺牲自己换取国家安宁稳定的精神,也将和这牡丹花一起万古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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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消逝的那两只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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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生活的原因,我曾租住在蓬莱的水城小区。

楼房的南面有点空旷地,于是几十个小商贩便挤了进来,顺着路的两边排开,卖一些吃的东西。这些商贩们每天下午三点左右就会陆续的过来,不一会儿这院里就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市场。

我住在二楼,视野不是那么开阔,于是下班后,很多时候我就会透过窗户,注视着这个小市场上的人来人往。时间长了,有两只流浪的引起了我的注意,它们总是在这,就像这院里的居民似的。不过我偶然发现也不是这样,上午是绝对看不到它们的身影的。心里想,难道它们和那些商贩一样,总在下午的那个时间里过来?留心了一下,呵,还真是这样,而且很准时,商贩们刚刚铺开摊子的时候,它们的身影就出现了。真纳闷它们是怎么掌握这个时间,就像戴了手表似的。

其中有一只狗长得很漂亮,很英武,只是有些消瘦。一身黄色的毛,如果是黑色的话,你一定会认为它是一只德国黑背,至少也是一只狼狗。但它真的不是,否则就不会被遗弃,或是早有人会收养它了。

另一只是宠物狗,却是脏兮兮的,不仔细看你不会知道它原来长的是白色的毛。不过它有些可怜,好像是瘸了一条后腿,之所以说好像,是因为它走起路来,却像是两条腿都瘸了似的,后半身几乎是要拖着走。估计它也是被遗弃的吧。

它俩大部分时间会蹲坐在卖熟肉的摊子前面,桌子上有一盆熟肉,它们总是目不转睛的看着,也总是与桌子保持着固定的距离,我猜想,这个距离可能是商贩不会驱赶它们的最短距离吧。它们很专注,如果你感觉它们的头有些晃动,那一定是商贩在侍弄他盆里的熟肉。它们的神态,像是卖肉的商贩随时都会扔出一点碎肉,我相信一定有这样的时候,否则它们怎么会每天都并排整齐的蹲坐在那儿等待着,不过我倒是从来都没有看到它们收获过。

每过一段时间,也许是灰心了吧,它们就从肉摊那里走开,开始四处转悠,不过不长时间后又回来继续蹲坐着。

那只宠物狗虽然腿瘸了,但是爬起来并不慢,想必腿瘸了不是一年半年了,已经适应了。它不怕人,相反,总一副谄媚的样子,好像期待着过往的人会给它点什么,可惜它并不知道它那脏兮兮的样子是令人讨厌的。而黄狗和它不一样,见了人总是躲避,你快要靠近它的时候,它会塌一下腰,同时极快的闪到一边去,表现出很臣服的样子,就像是旧时代的农民遇见了乡绅一样。但你千万不要认为它没有一点脾气,有一天我见过它在院里像一个猛士一样,不依不饶的驱逐一只和它体态差不多的流浪狗,我这才知道它认为这个市场是它的地盘,但不知道它为什么容许那只瘸了腿的宠物狗,甚至是容许它和自己一起等待那比希望还渺小的碎肉?这真的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我想了很久,也无法解释。

日子一天一天就这样过去,终于有一天我突然发现黄狗好像不见了。

真的不见了。于是院子里就只剩下那只宠物狗了,依旧拖着残废的身体,爬到这,爬到那,只是明显少了点精神。感觉没过多久,这只宠物狗也不见了。终于院子里的这两只狗都不见了,但院子里的一切还是那个样子,对于它们的消逝,没有人觉得少了点什么,就像它们在这儿的时候,也没有人觉得多了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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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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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过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多美的描写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是最后他们一道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同坐一条小船,一道归去来,最后终于逼出了小明子的心里话:希望小英子做他老婆。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美好,人就会不自觉地与环境浑然一体,产生无限遐想,《受戒》,世外桃源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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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温柔的妈妈作文300字

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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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以前对我很凶。有一次,我和妈妈一起去买菜,我摔了一跤,难过地说:“脚好疼!”妈妈说:“我又不是医生,别告诉我。”在家长会上,妈妈听别的家长说,对孩子好一点,她才能变得更好,学习也会更好。从那以后,妈妈变温柔了。

有一次,我和妈妈一起去公园,我又摔了一跤。我害怕极了,以为妈妈依然会凶巴巴的,可是她却说:“有没有摔疼。”我愣了一小会儿,突然觉得不疼了,就说:“没事儿。”玩儿了半小时,妈妈说回家了。我开开心心地回家了,因为她温柔了。要不然像以前,我总会觉得玩儿不够,回家也总是依依不舍的。

晚上,妈妈和我一起睡觉,我看书看了很长时间,妈妈温柔地说:“休息一会儿,再看书吧。”我说:“不用。”我想睡觉的时候,妈妈又陪我聊了会儿天,我才进入了甜甜的梦乡。

我喜欢我温柔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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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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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丰富多彩的寒假里,我看了许多书,每一本都很不错,每一本都值得我去细细地品味,而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林清散文集”了。

我妈妈不小心给我买了两本不同的散文集。这两本书虽然是同一个人写的,但有许多不同的故事。在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应该就是“一千支银针”了。 在这篇文章里讲了一个童话,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位国王,他有七个女儿,七位公主各有一千支用来整理头发的扣针。一天,大公主发现她的针只有九百九十九支了,所以,她自私的打开了二公主的针盒,悄悄地偷走一支针。二公主也因为少了一支针而从三公主那里偷了一支,三公主偷了四公主的,以此类推。最后被连累的,是七公主。正好国王有贵客,七公主整天都在焦急地跟着侍女找银针,可都找不到。公主甚至想用树枝、冰、银线代替,可是都不行。七公主只好躲在房间里。那贵客竟是一位王子,王子的手里有一支银针,他说:“淘气的小鸟在我的帽子里筑了巢,我发现里面有一支雕有贵城花纹的发针,是不是其中一位公主的?”六位公主都知道,那是自己掉的针,可她们的头发都好好的梳在脑后。七公主听到后,连忙跑出来,王子和公主一见钟情,最后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这个故事虽然简单,但蕴含着许多的道理。林清玄在结尾的一段话我非常喜欢。他说:“这样想时,对生命的事,对情爱的观点,也就能云淡风轻处之泰然。每个人设若有一千支银针,不巧失落了一支,不必伤悲,因为我们还有九百九十九支银针,它们仍然能散放光芒,正如天上繁星万盏,有时雨天少了一颗,其他的还是为我们放光。” 他说得这种乐观的心态,是我们人人都应该拥有的。

这一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背后总有它的韵味,要我们去好好的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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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愿你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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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来得及说声再见,你便离开了我。

2013年的寒冬,你来到了我们家,成为了我们家庭的一员,那时你惊恐的眼神,怯生生地望着周围的一切,无助、黯然,眼神中蔓延着对原来主人的思念与不舍,在此之前,我们家没养过狗,一点不知道狗的生活习性,不知道怎么吃,怎么睡。一家人手忙脚乱,给你喝牛奶,吃点心,而你却只是礼貌地象征性地舔了舔,从你那忧郁的眼神里,我们都能理解;离开原来的主人,哪里吃的下。

渐渐地,你习惯了这里的生活。春节刚过,地上的残雪还未化尽,你便早已嗅到了青草的芬芳,你如同着了迷一般,低着头,鼻子紧贴地面,跑过来,跑过去,再跑过来,仿佛在耕地,又仿佛在寻找什么宝贝。夏天,繁花似锦,垂柳依依,你漫步在柳荫道,柔软的柳枝轻轻拂过你的身子,你大概很喜欢那种柔软的感觉。万物凋零的秋天,在你的眼中仍然是美的。你抬头,仰望着碧蓝的天空,金色的树叶衬托着瓦蓝瓦蓝的天空;你低头,金色的树叶撒满了碧绿的草地,你踩在金色的树叶上,到处嗅,寻找秋天的蕴味。冬天的你,不怕寒冷,奔驰在草地上,与同伴们嬉戏打闹,撒欢儿,打滚儿,你以这样的方式来亲近、来拥抱冬天……

转眼间,你陪我走过了三个春夏秋冬,2016年的寒冬,没打一声招呼,你便离开了我的身边,曾有多少次幻想,我与你一同环游世界,给你买漂亮的衣服,给你买吃的……这一切的一切最终成为我心中的遗憾,深深埋藏在心底,从今往后不可能实现。

再也看不到你围绕在我脚边,咬着鞋带不放的身影;再也看不到我学习时你静静地伏在我脚边的身影。还记得暑假里你坐在我自行车上,带你遛弯的快乐;还记得我带你出去玩,走在街上,过路人称赞你时,你羞涩的样子。想你,和你一同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想念你躺在我怀里,发出轻轻的鼾声。想你的每一个动作、表情、姿势、神态……如今,你的呼吸,我再也听不到了。你的心跳,我再也感受不到,你就这样离开了,离开了你最爱的家。

你一定也在想着我,想着我们一起玩耍的快乐时光,一定无比眷念这个曾经与你经历了太多风雨的家。如今的你过得好吗?照顾好自己,多多吃饭,开开心心的,不要忘了在这一头的姐姐一直爱着你,时时刻刻想念着你。或许是姐姐对不起你,没有与你好好地说声再见,你能原谅我吗?

不知不觉,眼前仿佛有一抹模糊的身影出现,眼角泪光点点,在月光中在闪烁……

曾经的你如此温柔地对待这个世界。如今,愿你在阳光的照耀下,接受温暖的洗礼,愿你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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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温柔的妈妈作文高2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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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我最亲爱的亲人,也是我最重要的人。她有一双炯炯有神的黑眼睛,长着一头自然卷的头发,大小适中的嘴巴,偏胖的身材,笑起来像洋娃娃一样。而她,就是——我妈妈

别看我妈妈对我严格,她可是我的“人工智能百科”,当我遇到困难时,她总会耐心教导,我一直讲到我会为止。她还是厨艺完美的妈妈,做的饭菜我和爸爸都喜欢吃,简直能配得上五星级大厨一样好。还有,她那“狮子吼”,简直能把我吓得震耳欲聋。一般情况下,是不用他的必杀技,除非我学习分心了,她肯定能发现。

妈妈虽然对我严肃认真,但她也有温柔的一面。那天下午,我正在写作业,她正在看书。我写着写着,发现有一道不常见的题,于是我认真思考了一会儿,发现它真的有点难,然后我就焦急了起来,心想:哎呀,这该怎么写啊?要不问问妈妈?万一她说我这么复杂的题不会都不会思考吗?唉,怎么办啊?正当我苦恼时,妈妈仿佛猜出了我的心思,她放下书,走了过来,来到我旁边,问道:“你怎么了?”“我这道题不会写”我低着头,小声的说道。“没关系,来,我们一起研究这道题。”说着,妈妈拿着卷子,对我认真细讲着,我也认真的听着。突然发现,妈妈是多么的美,多么理解我。

这,就是我妈妈,一个既严肃认真,又温柔待人,又爱我的好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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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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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林清散文自选集》让我明白了,人生的挫折和感受的离散乃是人生的必然,这本书让我再挫折中学习智慧;在离散中学习成长。在书中,还有很多的事情和道理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印在我的脑海之中。

其中在卷一:天真的心这里面的“挑水肥的人”,让我记忆最深。这是说他们乡间有一种专门挑水肥的人,每隔一个星期就会来一次。小孩子贪甜恶咸,喜香怨臭,所以每个人一见到挑水肥的人就捏着鼻子往反方向跑,有一次他和爸爸同行,见到了挑水肥的人,又不能跑,所以把鼻子捏住,过去之后,他爸爸说了他,他以后,见到挑水肥的人就深呼吸,在憋住气。

从这个故事中,让我体会了,那个挑水肥的人是多么伟大呀!他为了“我们”,忍耐着臭气,再帮我们用这些水肥给农作物洒上。而我们还见到就跑了,那是多么的打击别人的自尊心呀!再加上他们也是人呀,“我们”应该对这世间的每一个人,都要好,他在家中是人的儿子,也是他儿子的爸爸,我们大家应该尊重人、疼惜人。这样可以让别人心里舒服,也让我们有一种庄严之感。

有一次,我们大家一起吃饭桌边,围满了,见到旁边奶奶没有上桌吃饭,我就在想:我是一个小孩,可以到边上吃。于是我就说:“奶奶你还没吃饭呀,上桌去吃吧!”奶奶就说我是个好孩子,就坐上去了。我下来后果真有一种庄严之感。感觉很自豪似得。还有一个故事也让我深有体会——吹冷气的狗。

这是讲在夏天,银行门前蹲着五只狗。我立刻感到迷惑。每只狗脸上都入出了幸福的表情,原来是因为银行门很大,进出人很多,只要有人,门就会开,里面冷气出来了,吹在野狗身上。

野狗的内心里,,也有着对幸福的向往。+这些狗虽然知道追求幸福,但是它没办法在自己家里装空调。而我们可以在家里装空调,所以我们真幸运呀!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活。

这本书真是对我大有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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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超级可爱的小狗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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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只小黄,它是我妈妈给我买的,它的名字叫阿黄。

它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灵敏的鼻子下有一个很馋的嘴巴。它的毛很黄,黄得像披着一件黄色衣裳。它的尾巴总是一摇一摇的,非常可爱

它非常喜欢吃火腿肠。有一次,我拿着一根火腿肠,准备吃掉,小狗阿黄闻到了火腿肠的气味,迅速地跑到我的跟前,阿黄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火腿肠,又看着我不停地摇尾巴,好像在说:“小主人,我饿了,你给我吃一些火腿旸吧!。”看着阿黄可怜巴巴的样子,我把我的火腿肠给阿黄。阿黄一跃而起,一下子接下火腿肠,狼呑虎咽把火腿肠吃完了。又眨着大眼睛看着我,摇起了尾巴,好像在说:“主人谢谢你,火腿肠真好吃”。

阿黄也很爱睡觉,只要它一旦吃饱了喝足了,就趴在地上睡觉。我还常常逗逗它,当它快要睡着的时候,我就偷偷站在它身后搞一个恶作剧,大叫“啊”的一声,它就立刻会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我,好像在说:“主人,可以别再吵吗”?我想睡觉。我又看它眼皮已经合上了,只好让它睡了。

阿黄也很淘气,有一次晚上,我们已经睡了,我醒了,去了一次小便,回来,看到我的床上有狗屎,心想:一定是阿黄。然后我向阿黄的屋子走去,我想去打它,但是看它可怜的样子,就不打它了,我只好睡沙发了。

我有这样的一只小狗,我很是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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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做个这样的女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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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简素之美,心中装有幽蓝之梦,发誓要做这样的一个女子,读者诸君,你看可好?

——引言

简素之美

简素之美,总是令人怦然心动。

山,水,田园,一直都是令人心醉的字眼。想那深山之中,悬泉飞瀑之旁,有果树成林,曲径通幽,一间草庐,掩映在花木丛生的深处,门前高槐之下,一张长方小桌两人悠闲对弈,吱呀一声,门开处,有女子提了茶壶飘然走出,旖旎而来,倒茶敬茶,然后搬了椅子静坐一旁,默默观看。这样的情景,这样的静谧,不是一种令人向往的境界么?

又或者在那蓝天之下,平川之上,绿茵遍地,一幢青黛古堡,一群欢笑的孩子,跟着一个长裙曳地的女子嬉戏喧闹。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子由远方打马而来,只见他一声哨音,跳下马来,牵了马走向古堡,走向女子,孩子们一拥而上,场面极为温馨。这样的画面,这样的生活,不也在我们梦中经常出现么?

虽然这样的古朴,这样的幽静,似乎离我们太远,但我依然喜欢这种简素之美,喜欢这种没有太多现代科技因素的原始之美。如今我们虽然囚居在这高楼之中,与钢筋水泥四方格为伴,我依然希望我的生活能简简单单,我不指望那令人窒息的富丽堂皇,也不奢求那叹为观止的陈设装饰,我想那令人目眩的的装潢只会让我迷失让我沉沦。

说到底,我还是爱这简素的生活,简素的艺术。

譬如那书画,有的人想出千般主意万般手段,硬是弄出五彩鸟七色花字画合一,结果字不是字,画不是画,更有甚者,还有的再加上那花里胡哨的边儿,整个一叼烟斗的旧时媒婆样,俗不可耐,这种东西,怕也只合在地摊上出现,难进雅士之门的。而若是那黑底白字或白底黑字,或者加点不显眼的印花或淡淡的底色,再镶一个不打眼的边儿,结果可就两样。因为所有这些都仅是个烘托,目的就是将那或稳重或飘逸,或拙中见奇或灵动有力的字衬托出来,让人觉得那些字似乎能幻化出人形来从纸上飘然而下。而看画也是,无论人们如何解读如何推崇,那种浓墨重彩,夸张变形,极尽铺陈之能事的印象派后印象派画作,我就总是没法喜欢。但那讲究留白,或是巧妙点染,于那数尺卷牍之上涂抹而出的中国写意山水画,却让人流连不已,尤其是画上题诗,真个是诗书画意相得益彰。

又如那高明的摄影师,拍那美人照,他不选那装饰豪华美轮美奂的楼房,也不选那柳绿花红明艳无比的园林,却让她们身着素衣在那山野田间乡村陋巷,用那黄土巨石、古朴土墙、断壁残垣来做背景,反而使得镜头中的人儿美得一塌糊涂,无法形容。

音乐文学影视也是。那阵势宏大的交响乐,我不怎么爱听,却偏偏对那神气潇洒的二胡独奏小提琴独奏等一往情深;那史诗般的外国叙事长诗我不爱,却偏偏喜欢中国意境讲究含蓄的抒情小诗;那动辄上亿打造的所谓奢华视觉盛宴的《满城尽带黄金甲》似的影片我不爱,却偏偏喜爱《雏菊》这种田园牧歌似的小制作电影。

做人简素又何尝不可呢?素面朝天,心无城府,简简单单,持一份童心,让纯真永驻。

幽蓝之梦

我爱蓝,没道理。

小时候,我应该算个乖孩子吧,会认真读书,会努力帮妈妈做家务,但我最爱的活动还是在课外在室外。也能理解,那简陋的家,那一支粉笔一张嘴的课堂,能有多少吸引力呢?所以课余时或是领了差事,可以上山下地跳进河中,那就是一种身心的放逐,爽朗的笑声,活泼的身影,是只在此时才可闻可见的。

我家门前是一条河,沿河而下有一河滩,河滩恰在学校的背后,那时河滩上长着各种或深或浅的青草,有长得高大而密集的类似树状的蓖麻苎麻野葵等,而车前草米饭草等便是匍匐在地的。可供猪食用或是可做药材的也许早被拔光了,但有些据说猪不爱大概也无药用价值的草,就成了我们小孩子最好的游戏道具了。比方说,有一种灯芯草,我通常会拔一大把来小心的撕开,慢慢地取出中间那白白软软的如海绵一样的草芯来,带回家讨好一下家里的大人们。而有一种我们称之为思茅草的,我会用它来算“命”,每撕出一种形状,便对应着一种“命理”,这些命理都是跟大人们学的,但我自己又有所创新,总而言之,还是跟玩有关,但又有一些些的神秘,大概也正因为这样,我才会乐此不疲的。而当玩得累了时,我便什么也不干,直接仰卧在沙滩或草地上,以手当枕,看那天空的流云,听那潺潺的水声。在那蓝莹莹的天空之中,在那白丝带一样的轻云之上,在那潺潺淙淙的水声里,在那澄明静谧的境界里,我会很有默契地沉醉到自己斑斓的梦里去。

天蓝蓝,水蓝蓝,梦幻般的颜色,梦幻般的境界!

大概是爱屋及乌的原因,我爱蓝,也爱几乎一切与蓝有关的事物。桃红柳绿梨花白,美则美矣,但总觉得缺点什么,而那被誉为“蓝色妖姬”的蓝玫瑰一出现,其它的花便黯然失色;彩蝶翩翩花间舞,轻盈灵动,可这似乎也没什么稀奇,而若在那溪涧溅起的水花处突然出现几只与浪花嬉戏的蓝蝴蝶那是必引发我的惊叫的。商场里服装琳琅满目,风格多样颜色缤纷,但真正让我移不开脚步的却是那婉约优雅魅不可当的青花瓷系列。猛然惊觉,那么多年来,我穿得最多的颜色竟然就是蓝色。应该不会是巧合吧,像《蓝色生死恋》、《蓝色的多瑙河》、《魂断蓝桥》《蓝莓之夜》、《蓝色茉莉》、《蓝色矢车菊》,我向来不知道我竟然看过那么多带“蓝”字的影视剧,真是不可思议呵!

神秘而脱俗的蓝啊!忧郁总不是什么好事吧,可加了个蓝色竟也会觉得美丽起来,难怪有人要说美丽的忧郁了,若果那样,纵然忧郁又何妨?

我喜欢这样的女子。

她必长得清清秀秀,不施粉黛,纯天然美丽,犹如芙蓉出清水。她可以是长发垂腰,飘逸优雅;可以是短发齐耳,精明干练。她可以是皮肤白皙如凝脂,也可以是肤色黝黑如咖啡。她不必有高挑的身材,但一定要长得匀称,不要瘦得肋骨高耸,也不要胖得摸不到骨头;她必须是细腰长腿,走路朝气蓬勃,活力四射。

她嗓音清脆甜美,如新莺出谷,如流水淙淙。她讲话字正腔圆,抑扬顿挫,情味悠长;她唱那柔情满溢的情歌必引来众人侧耳,她唱那豪情满怀的歌谣,必高亢入云穿透四方;她朗诵那精美散文多情诗歌,比歌声更悦耳。大家喜欢听她说,听她唱,更喜欢听她诵读,因为啊,这无疑是一次听觉盛宴。

她学识渊博,天文地理无所不知,能说善道亲和自然。她出口成章下笔成文,言辞动人,情真意切。她广收博览,厚积薄发。文史哲艺,禅茶佛道,无不涉猎;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也纳入囊中。与人谈话,总让人感叹,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然而她依然谦和有礼,好学如初。

她写得一手好字,粉笔字亦秀亦豪,毛笔字清逸不凡,而硬笔字灵秀大气。她让别人直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她使得须眉男儿摧眉折腰连连称绝,她使得同为女子的巾帼同胞羡慕嫉妒恨,任她风光无限,任她超凡脱俗。

她静若处子,动如脱兔。她可以安安静静三天不下楼,潜心读书,认真著文;她也可以拿着相机游山玩水乐此不疲,她可以街头巷尾淘宝乐不思蜀;她可以舞动身形如蛟龙出海,她亦可优雅行走引人注目。

她走在哪里都是风景,她站在哪里都是中心,她很享受别人的倾听,她更得意于别人的羡慕。

反正啊,她就是一道别人无法取代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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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登南京紫金山怀古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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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我登上了六朝古都-南京紫金山(也叫钟山),此刻,满眼见到的是巍峨雄伟的山峰,苍翠一望无际,我感叹时过境迁,世事无常。唯一不变的只有山麓的万里长江,奔腾不息向东流入大海同时也带走了古都南京六朝(东吴,东晋,宋齐梁陈)时的繁荣。

时代变更,朝代更换到底是什么?看,不远处人们说是东吴和东晋所在的城墙,可以想像当时是何等热闹辉煌,可此时剩下的便是夕阳西照笼罩下的断墙和几根横在乱草丛的半截柱子。

六朝时的八里秦淮河是何等喧华,桨声灯影,汀洲曲岸,歌舞升平,歌女们肌肤白如雪,唱着地方小调,小楫在碧水中荡漾着,游客如织,如痴如醉…潺潺流水,声音仿佛惊醒了远逝的英雄们。

遥想楚国霸居东南半壁河山,称霸春秋时期,敢于问鼎于周天子时的雄才,中原谁可敌手?胸怀大略的曹操也大赞生子应当生孙仲谋,可他们如今何在?梁武帝一心向佛才使故国灭亡的吗?现在也没有几个人在意是什么原因了,六朝繁华短如一梦方醒。

谢安才华横溢,举止风流,年轻时不愿入仕途,只图与王羲之等好友在绍兴的东山下一醉方休,激皍文字于兰亭。但国家真正需要时,谢安仍运筹帷幄,,淝水之战以少胜多,痛击了北方蛮夷,保住了江东百年基业。联想起不务正业的南朝后主们,他们一定会愧对英雄先辈,看,陈后主在穷途末路时还不忘带上了宠妃丽华藏匿于胭脂井里。

往事如烟,钟山上留下的只是陵墓座座,陪伴它们的只有些参天古松,幽径埋没于凌乱的杂草中。

辽阔的天空天色慢慢暗下来,夕阳西沉,我目睹了百鸟归巢,此刻,看到了天边升起了如钩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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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栀子花开,我等你来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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栀子花开在山坡上,栀子花开在丛林里,栀子花,在那岁月飘飞处,我想起了你,栀子花开,我想起了席慕容那极美的爱情诗歌。

其实,我盼望的,也不过就是那一瞬,

我从没要求过你给我,你的一生。

如果能在开满了栀子花开的山坡上与你相遇,

如果能深深地爱过一次再别离,

那么,再长久的一生,不也就只是回首时那短短的一瞬。——题引

------------那转身后的落寞

这美丽清香的栀子花,随风一路清香着过来,那样的盛开,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我喜欢栀子花,单凭栀子两个字,就足以让那种清香的气味在空气中流放好一阵子,栀子,这种太纯粹的花,让每个喜欢它的女子,都把它摘来,插在乌黑的秀发上,放在枕头边。让这清丽的芬芳伴着淡淡的清香入眠,整个房间,都是那迷醉的花香。

少年时,总喜欢跑去对面的邻居家,合着栀子的绿叶,折下几枝,拿回来放在装水的瓶子里,放在房间的抽屉上。岁月扭转,画面似曾昨天,栀子花开,花蕊白中透碧,花开成白色,我躲在那洁白一样的清香世界,只可惜没有一个追风扑影的相机,来记录这淡淡的芬芳回忆,陶醉在淡淡的清香里不可自拔,也只可惜没有一页宣纸,来把栀子花开的芬芳写成历史。栀子花,素雅成别致的经典,它在我的回忆里永久都不曾挥去。

栀子花开的季节,清晨起早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到栀子花的身边,深深的呼吸这清幽的香味,这美到心惊的栀子花,它不会错过永生永世的相逢,它的幽香永远都会揣在我的怀里,清香在我的胳膊上。栀子花,让这回忆里的美丽缠绕在幸福围绕的浓意,香飘流溢人痴迷,我闻着淡淡的栀子花香,一点点情深醉意在这芬芳里愉悦。

我的心里盛满栀子的清香。在6月尾,丝丝缕缕,满是栀子花,那种香,撩人心怀。香飘流溢并丽的迷香,我忍不住去开满栀子花的山坡上摘上几朵,朝朝暮暮从这朵绕道那朵,于是,我仿佛听见那轻轻的素语,在深邃的眼眸轻放暗香,那栀子花纯白的约定,美花配美人,清香绕清纯,你如花来花如你,永世年华此心寄彼心心心相印。

万绿丛中,百花妖娆,我最爱闻栀子花开的香味,像我这样清新的女子,朴素,清淡,也有栀子那种轻飘的怜爱。我喜欢有生命的花儿,我喜欢在那芬芳的爱意里观望幸福的涟漪。栀子花,那种安放的静然与妥帖,那种清幽与怒艳,我知道,这一辈子都不会来把你忘记了,你的独自芬芳,无需写出,你是那美在迟暮不能再美的东西,美到让我偷偷喜欢,美到脱俗,美到让我回味还想这世间的好。

栀子花开,我守候在旁边,栀子花,只许自己闻到就够了,你的盛气凌人,你这样年复一年,你的清幽与怒艳,让我把你归来的前奏含在千言万语,写在纸里,插在发间,栀子花,喜欢你妖娆的白色盛宴;喜欢你的香,喜欢你讨好着任何人。栀子花,让我在你的耳语里轻轻的呢喃一阵,让你独有的清香永远的渲染在我的脸庞,栀子花;让你在我的笔下,固执的保持,妖娆到永久的清香?

栀子的花开躺在了爱情的圣坛上,栀子花开在飘逸的纯洁永恒里。栀子花,躺在那美丽音符里,等来我采摘,栀子的花瓣有了温情的气息。寂静的夜,站在月下,轻轻的问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呀!”

我魅力四射的栀子花,守候了一辈子,只为山盟海誓的炽热排山倒海的铺开,那么我就可以把你的香味永远厮守,把我的心丢在你的花蕊中,带我守候在一方,一辈子似水流年的陪你过着。

栀子花,在平淡的流逝里不时再现,落地余香,清芬愈久远,一朵小小的花,芳香万年让人念念不忘。栀子花,它在我眼中是美的,美到那种芳香馥郁,美到纯洁无瑕,美到那种永恒的千年万载,美到在我的字符里风华绝代。

栀子花语有永恒的爱与约定,一种很美的寄托,栀子花的花语融合着喜悦,花叶依依,在它的静默中,我读懂了一种语言。栀子花,折一枝种在窗前,能时时刻刻望见彼此。或许有一个开满栀子花开的浪漫城堡,一位女神穿着白色的上衣,蓝色的裙子在面前妖娆,眼里闪烁着琥珀色的光,我就感觉她和栀子花一样的清香美丽,有千朵万朵的栀子在与她惺惺相惜。静静的,看见了她在天边,燃起一篝萤火。

栀子树啊!你翠绿不凋,采一片你的叶放在书页里,是多么的青葱合绿呀!

清纯的夏天,因为有了栀子的清香,这个大自然会变得更有生机,这个夏天才会感觉到那样的清幽和苍绿。岁月是最公平的,也是在无情的。幽香缠绕在青丝的季节,只是盼望着,快些到来,那栀子花开的季节。

栀子花开呀开,是淡淡的清纯,纯纯的爱,我想了何炅唱过的栀子花开。栀子花,它已经开在了我心深处,这个属于清凉的季节,栀子花;因为你,让我爱上有你盛开的夏天,栀子花,因为你:才让回忆如此绵长的余味这一股清香;栀子花,因为你:才会让酷暑的季节有那份安逸的清爽;栀子花,我也太喜欢你了吧!

风儿吹来,枝叶一晃一晃,栀子花开,成一道美丽的风景线。栀子花呀!喜欢你与自然亲近的那份幽静与和谐;喜欢你那冰清玉洁的白与幽香;喜欢你绽放的华章,在夏天芳姿玉洁的使然;喜欢你在我的笔下,不留一丝遗憾于人间!

栀子花,喜欢你的叶和花,喜欢你,美到无言的生命。

席卷的风飘然而至,望着蓝蓝的天空,我静静的看着你,远方,有几朵白云,苍穹的辽阔可以眺望很远的地方,我看到那栀子花开到一捧的光阴里,在落日的余晖下慢慢沾染尘埃。朴素的女子,头上插一朵栀子花,干干净净,那些白色的栀子花啊!在阳光下白到了极亮,跑着,笑着。那轻飘的倩影里,并丽栀子的纯洁清香,飘香四溢。

栀子花啊!栀子花,我等着你,等着你的季节,等着你的不同寻香,等着你的夺目妖艳,我等着你,在清晨,在黄昏,在树下,在光阴里......我要等到你,等到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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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弦琴音,两曲天涯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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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华如水,泊泊清流,一片清辉,云卷云舒;

烟花雾漫,笺笺心语,一丝朦胧,穿越烟云;

花开花落,缕缕清风,一叶兰舟,潮起潮落!

题记

思绪缱绻,刻骨铭心的美丽流离一生。洒落一地的繁花,摇曳一怀的温暖,翩翩然然跃入眼眸!绵绵思绪纷飞在江南油纸伞下,曾经多少桑情滴成胭脂泪,等不到的守候荒芜了那份情,冷却了那份温暖,情愿忍心淡忘!

六月的江南,星雨飘飞;缓缓走进雨中,任一蓑烟雨淋湿如莲的心事;远处的紫薇开得正浓,花影婆娑,紫色如幻,仿佛依稀有你的身影,却是昙花一现;路上洒满了红豆,惹来百结愁肠。天涯太远,流年太长,此情何待?此心何安?前世,我是不是你相思成灰的那一朵,今生,还你十倍相思!

风起云涌,离愁惹人泪;我把紫色妖娆在眸,愿你携着清风,伴一路风尘,踏上廊桥,轻拥我入怀,用你的手为我拭去眼角的泪水;此后,我愿执笔封心,一颗冰心只愿你来解,你在,就一切都在。

如若不离不弃,便生死相依,天涯咫尺两两相惜,共赴一场落花与流水的相遇!

春去秋来,默默信守这段情。然而,一别成永,花开花谢,瑟瑟秋风吹红了枫叶,期盼的双眸在风中渐渐失去焦点,单薄的身子成了雨中的剪影。旧梦里的几许情牵,对月凝眸满离殇!回首来时路,芬芳了半世琉璃;再也握不住已逝的尘缘碎梦,拾起满地的落花,让残月随风,离殇中摔碎的梦,转角处,站在雨中洗刷伤痛,躺在雪中把苦痛冰封!

千帆过尽,总会渐至平静;曾经的一切,许我一帘幽梦;千万次的回眸,只为当初那一点玲珑。执笔浅笑,把所有的想念染入若有若无的幻梦。一弦琴音,两曲天涯,还无期。葬花心随葬;一度花开心不在,往事流水,一言千滴风雨,飞花逐流飘絮里,唯有独醉憔悴!泪许百年三生劫,滴滴夜雨,朦胧憔悴,身心落定,别别心浅,梦中南柯已觉醒;风一阵,雨一阵,一滴一桥不再见!

从此,一座围城,拒绝尘世参差纷扰,让里面的净土,陶冶心灵,不言浮华,只饮一杯如水年华。轻轻的来,淡淡的去;执笔,耕耘一片青山绿水,畅想云淡天高,远方的客人,恕我以字为茶,用不远不近的距离请你品尝,至于亲或不亲近,也别怪我,保持一定的距离,来与不来,也会给予淡淡的相惜!

拈花一笑,修心笔下,让水墨溶入从容之色,感受清澈见底的山泉溪水,把一纸素笺,画下梅的清冷,兰的淡泊,让心灵寻到最好的皈依。

一别,烟雨江南,渺渺无音;

二别,今生无缘,无牵无挂;

三别,隔世红尘,不再相见!

一生三别尽清醒,红尘梦中泅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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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一场温柔的流浪作文800字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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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曾写过一首歌,名叫《橄榄树》:“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

静夜,值得思索的时段。我拧开灯,目光随着柔和的光线落在书桌上那本《撒哈拉的眼泪》上。这本书叙述了三毛的一生,镌刻了三毛和荷西真挚感人的爱情,在那名叫撒哈拉沙漠的地方。此刻,我怀着崇敬,翻开书页。

在那段如诗的岁月里,世上也许真有那样一处桃源,而它仅出现在一个人的梦中。这个做着梦的人拥有世间最纯净、清澈的眼眸,她有一个童话般的名字——三毛。

有人说三毛有不幸的童年,有不幸的恋爱史。可我想三毛是幸福的。人生本是甘苦与共的一段旅程,不尝苦,何有甘?三毛和荷西的爱使我潸然,他们的情使我泪下。三毛与荷西在撒哈拉、西班牙等地方的流浪经历震惊了我。她的世界是纯与美的,只因为她懂得浪漫。没错,很多人无法走进三毛的世界,不懂她的世界。可三毛的世界极美,她的心灵感知生活,她的灵魂累积经历,铸就了传奇。

她喜欢拾荒,不,应当是酷爱拾荒。三毛是个现实的浪漫主义者。她在暖人的阳光里,拾起每一件路人遗落的、闪闪发光的珍贵。那可以是一件配饰,一段回忆,也可以是一份情感。而三毛的丈夫荷西,正是她的拾荒知己。

我感慨三毛与荷西在撒哈拉沙漠中生活的点点滴滴,他们的婚姻仿佛童话般唯美。在荒漠之上,他们筑建了属于自己的城堡。在这个城堡中,三毛当之无愧是公主,而荷西是骑士。他们在荒漠之中铸造爱巢、相濡以沫……他们用双手一点一滴创造了美好的家园。

他们的故事在我的眼前传颂,我听见流浪之歌在耳边回荡。他们在异乡浪迹着,那是最温柔的风花雪月啊!勾得我记起一句:“没有爱的人,纵然身边热闹蜂拥,终是寂寞不去。有爱的人,天涯浪迹,穷风踏雪,却从不孤独。”

可能三毛年少时的种种,都已注定了她不平凡的一生,注定了她与荷西的挽手流浪。

上天给我们创造了物质,却不交给我们生活的密钥。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同,收获更不同。我只想说,世间有美的极致,人要向前追索;无法铭记美好的人,怎么走得到将来?

“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用撒哈拉的眼泪沏一壶岁月的茶。就像你还在陪我走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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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三散文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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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和的阳光从参差的树叶中洒下来,在我的脸上洒下斑驳的花纹。沏一杯清名,捧一本好书。用手摩挲着树叶,闻着书页中散发出来的淡淡的油墨味,望着馥郁的馨香从茶杯中升腾开来。

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在书中静静体会……

在读李清照“凄凄惨惨戚戚”时落泪;在读李煜“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时叹息;在读晏殊“人面不知何处去,绿波依然东流”时感慨。

阳光温热,岁月静好,在书中细细品味……

我会思考王之涣的“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他让我懂得进取;我会揣摩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他让我学会为他人着想;我会推敲曹操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他让我学会志存高远。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我已经从书中学会了很多……

在我眼里,月亮已经不是单纯的月牙儿了,而是李白“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的稚嫩;是苏东坡“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祝福;是王安石“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的期盼。花儿也不是单调的红颜,而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而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而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用心阅读,用心感受,在书中慢慢斟酌……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关爱亲人反是诗情更怯生;“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友情彼此呵护,才能地久天长;“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多少萍水相逢的人相互给予温暖。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如此悲壮;“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我见犹怜;“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如此豪情壮志……

丝丝花语,淡淡茶香,抹抹日光,幽幽书情。

书海之中,我找到了前进的方向,树立了远大的志向,迈下了坚定的脚步。给自己的心灵多一份书香,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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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等待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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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睡醒,做了一个奇异的梦,梦到了我的大学同学们,这些同学在大学期间都交流的不多,但偏偏在梦里面相谈甚欢。

我们已经毕业一年多了,各自都有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但是大多数都只是“敬业”,而不“爱岗”。终其原因,就是对自己现状的不满。有的嫌弃工资太少,有的嫌弃时间不够,有的觉得前途渺茫,总是想法很多,却没有一件可以真正实现的。我想对你们还有自己说:

一、时机没有成熟,原本属于你的也不是你的

自古以来,先人们就对我们讲,天时地利人和。天时居于首位,可见其重要性了。我们才毕业没多久,要资本没资本,要阅历没阅历,最苦恼的是我们这些平凡人想要创业也奈何没有实际可行的好点子。我们要做的,不是一天一个想法,而是持之以恒的做好成功前的准备工作,一是积累原始资本,二是增长知识阅历,三是留下丰厚的人脉,四是关注时事,窥伺商机,随时动手。机遇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与其怨天尤人,胡思乱想,还不如踏踏实实做好现在的工作,打磨好手中的利刃。剑不出鞘,出鞘必见血,方能见其成效。

《易经》里面讲的“潜龙勿用”也正是这个道理,要达到“九五至尊”的地步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是的!我们羡慕那些成功人士,用钱就能砸死一大群人,但是每一个成功人士都经历过不同寻常的痛苦,这种痛苦的最大特征就是前所未有的孤独和寂寞。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兄弟们,先干一杯吧!

二、等待时机的过程如姜太公钓鱼

姜太公80多岁才得到重用,这么长的时间,你我是否做的到?当然我们也不需要做到,神话始终是神话,我们要做的只是取其三分之一或者六分之一。“十年磨一剑”,一把绝好的旷世之剑,不仅仅是材料优质,更重要的是在铸造时候的火候把握与淬炼时候的用力程度,我们都是一块上品的材质,谁又能否认我们自己的天赋呢?现在我们所处的状态正是在火炉之中,这个火候旺衰完全取决于我们现在的心态。该盛的时候绝不低头,该衰的时候绝不昂首。当自己真正胆大、心细、皮厚的时候才是亮剑的时候。拥有一身才干的我们,还有什么妖魔鬼怪可以阻挡?就算身处南极也依然如沐春风,就算在太阳周围翱翔,也能有一颗冰一样的心。姜太公钓鱼,虽然是直钩,但是它是用万年磁石所做,钓的是用有价值的金属鱼,80载的他钓到了封神的权利,时间的长短决定了你我所走路程的远近。

三、等待是一门艺术,更是哲学

孔子说“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这是一个时间推移与人生认知的命题。我们要学会等待,等待需要耐心,耐心需要经历,经历需要时间,这是一个永久的轮回。艺术是是一种精神文化的创造行为,是人的意识形态和生产形态的有机结合体,这充分说明了一个人的精神状态与一个人的创造行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有与等待的深刻内涵不谋而合。我们怎样来对待等待就是怎样来对待自己的人生艺术。但是单把等待说成是艺术,显然是低估了它。因为它还有一层哲学的意味在里面,就是哲学的三大终极问题:“等待从哪里来?”、“等待又到哪儿去?”、“为什么要等待?”这三个问题如果细说的话,放在不同人的身上,会有不同的答案,但是有一点是不会变的,那就是我们之所等待,无非就是为了那个值得我们等待的时间,光说等待一个人、一件事都显得太小家子气。

哥们今天你喝醉了,在远方的我只能独自饮酒来分担你的烦恼。这一切的不知所云,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希望我们都明白一个道理:“想要的,时间都会给我们。”

来!干了这最后一杯。呵!我也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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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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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有诗书气自华,在这个主要看气质的时代,腹腔内有那么一点点墨水儿,都有底气与人交谈。开卷是否有益暂且不提,文学素养的层次正是在读书的过程中逐步提高的。

从小在书堆里摸爬滚打长大的我,对书有莫名的好感。从三岁时母亲第一次给我读《幼儿画报》开始,书从未离开过我的世界。据母亲说,因为儿时不识字,不能亲手捧着书阅览,我在幼儿园里发奋努力,缠住老师学习汉语拼音,到了四岁多的时候,就能自己阅读带拼音的书了。在学前班,开始提前进入识字期,坚持了一年,记住了不少汉字。上了小学,兴趣愈发浓厚,一边坚持阅读,一边努力识字。

生活使我拘泥于一方水土,不能浪迹天涯且随风行,不能领略大千世界尽享视觉之旅,但是跨越了时间超脱于空间的书籍却能使我随心所欲地融入任何一个场景。走到哪里我都会准备一本书以备不时之需,走到哪里我都会准备一本书以备共度良宵。书的功能是可以被拓展的,在不同场景下阅读不同书籍有不同感悟,这是一件幸福的事。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在中国简直是刻在心底的老话。书为良师,它不肤浅,它的内涵藏在每一缕墨香之中。人的一生如浩瀚穹宇,而书的作用,就像漫天繁星中的天狼星,高高闪耀。不读书就无法思考,无法交流,无法博得一份应有的尊重。

书山有路勤为径,读书人的生活是苦的,但就是在苦中作乐的生活中才能一品读书的道理。读书人不迂腐,恰恰相反,读书人反而是站在社会最前沿的。读书人的思维方式取决于书,书跟随了他们一辈子,能够懂他们的,恐怕也只有书了吧!

一杯香茗,一盏油灯,一缕墨香悠悠飘出窗外,正掩住一轮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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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时光风靡了谁的旧背影散文

全文共 4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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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接近高考的最后一个多月,似乎每天每时每分每秒都紧张得过的飞快怕被谁抓住尾巴一样。黑板上方腥红的高考倒计时被刻画的尤为明晰。雪白的试卷从头顶滑落的速度比雨后春笋有过之而无不及。就这样一个危机四伏每个人脸上都挂着一副要死不活的表情的时候,姚小雨在放学的路上看到杨乐乐和一个男人在马路边拉扯着。杨乐乐平时的不可一世被现在的情景摧毁的不复存在。看得出来,杨乐乐很痛苦。

姚小雨匆忙快走了过去,几个同学好奇的在后面跟着。

两人的话题似乎是关于一个女人。是的。杨乐乐拽皱了那个男人身上几百块都买不来的西装骂他是个负心汉。那男人显然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说她如果在不松手他就要报警了。说着就要拿手机。杨乐乐已经哭出来了。

姚小雨快步跑上前去抢下那男人的手机,同时正对他惊愕并愤怒的脸。

“你打一个电话试试。”姚小雨拿着他的手机,耀武扬威般的语气。他看着姚小雨身后的几个同学,自知现在如果有什么事他不会占到便宜。语气软了下来:“你想干什么?”

“没什么,就想问问你,凭什么欺负我女朋友。”姚小雨瞄了一眼杨乐乐,她一脸错愕。男人也是不可置信的眼神。后面同学有点起哄,却又不敢有太大声响。

“我……”男人看我一个17、8岁的孩子竟然如此跟他说话,顿时语塞。

一巴掌甩到他脸上,血红的印子立刻浮现,姚小雨立刻拉过还在呆立的杨乐乐向回家的反方向跑去。留下哄闹的同学和愤怒不知所措的男人。

1

草坪上的风来的特别惬意,一旁的杨乐乐已经没了刚才的委屈,看着她,不知该笑该哭。

“那个男人是我男朋友,他找别的女人了,我不甘心,找了他好久才找到他,所以发生了那一幕。”杨乐乐的语气里,没那么多悲伤了。

“不用说我也知道,杨乐乐。从我知道你开始,这种事我都看习惯了,你怎么就那么没出息呢。不过是个男人,干吗那么过不去。”

“我们都说好今年年底结婚的。没想到他却这样……应该是又想到当初和那个男人的种种。”杨乐乐眼里又有了光亮。顿了顿又说:“小雨,你不懂得。”

姚小雨立马来劲了,“我怎么不懂了!他再想跟你结婚不也是没结嘛,现在不还是大路朝天各走半边!过去了,就让他永远是过去式!曾经再怎么恩爱也是曾经了,也许明天你就会见到他和另一个女人手牵手进教堂念着致辞呢。”

失恋中的她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所谓安慰吓了一下。愣了愣。看着姚小雨,翕动的嘴唇好不容易挤出几个字:“小雨,你长大了啊。我竟然都没关注过你。”

“那是自然,这么多年来你自然不会注意我,我只是家中不怎么出彩的丑小鸭,你才是大家的白天鹅,是么。姐姐?”

她不再说话,把头埋的深深的。沉默了良久。

姚小雨就在她旁边静静的坐着,欣赏她。这么多年来,杨乐乐在姚小雨心中都像个特别完美的女神,什么都优秀长得也漂亮,家里人也都特别喜欢她,哪像自己。一直以来成绩平平什么都不出众。就是一个丑小鸭。但其实如若不是杨乐乐一家当初收养自己,说不定自己连做丑小鸭的机会都没有。

2

15岁之前的姚小雨一直生活在孤儿院里,院长告诉她说她的父亲把她抱到这里的时候破缕褴衫,几乎要倒在孤儿院门口,把她放在那里后却如释重负一般决然离开。她的命运从那时被写成和一群也是从小失去父母亲人的孩子一起成长并看着同伴一个个的被好心人领走离开这个孤独的地方满脸不舍尽管心里痛恨到极点。13岁时的姚小雨曾有一次被领养的机会,却被她让给自己的好朋友王落落了。直到15岁,她遇到杨乐乐的家长。那时杨乐乐好像也是失恋了,不知怎的硬是要领养一个小孩子,到了孤儿院后看到姚小雨倔强的眼神,便下定决心要把她带回家。姚小雨一开始是拒绝的,她好像不怎么喜欢杨乐乐。都已经20好几的大人了,却还是疯疯癫癫的不正经。姚小雨看过报纸,杨乐乐这样的人。典型的80后,颓废的典型。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杨乐乐和姚小雨单独呆一晚上,姚小雨第二天就去和杨乐乐一家人办了户口手续。

好久以前的事了。怎么又想起来了呢。哎。

扭头看到回神的杨乐乐,眼睛里没有泪水没有悲情,一脸波澜不惊。正常的杨乐乐。也不用那么快吧。

“你,没事了?”姚小雨明显被她这种过于速度的恢复方式吓到了。

“嗯。小雨,回家吧。”杨乐乐拍拍身上的土,干净利落。起身就往回走,黄昏下,日光把她的背影晃得特别沧桑。突然间的感觉。错觉吧。

走到村口杨乐乐突然抱住姚小雨,嘴唇噏动着。终是没说出任何。姚小雨拍拍她的后背,走吧。爸妈该着急了。

3

杨乐乐的生活一如既往的多彩着,当然,雷打不动的是她在失恋后在家死皮赖脸的呆的一个星期。也不是失恋打击有多严重,而是这次她的男朋友是她的上司,她得重新找一份工作。

高三生活恨不得把24小时当成25个来用。姚小雨对于同学们一个个疯子似的复习方式嗤之以鼻。是的,早在高二的时候姚小雨就已经顺利考上一所艺术学校,所以她不会像那些前途没着落的高三迷茫的莘莘学子那样拼了命甚至不要命的学习。她前面的一个女生每天都带着mp3,为的是能够记住老师每节课说的话,回家的时候一直听着可以加深印象,她还有一套常人难以接受的理论,起码姚小雨不能接受。她说在睡觉的时候也听着会让这些话刻印在脑子里。这样就不会再忘了。数学课代表也发明了一种记忆方式。记忆宫殿。这种恐怖的记忆方式姚小雨在网上看过,是用一些特别怪异恐怖的图案来刺激大脑从而加深这项事物在你脑子里的印象。

杨乐乐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在一家报社当首席记者,这真不是随便一个人一到一个单位就能直接做到的。似乎她寻找了另一种为人处事的方法很快和同事们打成一片。杨乐乐依旧是杨乐乐。

高考前一个星期放假回家自己复习。姚小雨便和杨乐乐整天厮混在一起,杨乐乐公司聚会,姚小雨以家属的身份出现。杨乐乐指着一个英气的男人靠近姚小雨,“你的下一个目标?”姚小雨心神领会。但杨乐乐的回应却让姚小雨着实愣了。杨乐乐羞涩的,点了点头。

姚小雨又仔细的看了看那个男人,问旁边的长得像阿姨的姐姐,“他叫什么哦,姐姐?”

“姚宇。”女人笑得花枝招展,她不晓得自己这个行为多么遭人嫌。

“哦,姚宇。姚宇。”姚小雨心里默默念着。

其实很多事,她也并不是不知情。

4

临高考姚小雨心血来潮的想回学校看看这个时候的校园会是什么样子。人人都要离开这里,应该很萧条吧。

很惬意的散步。校园里果然冷冷清清,很少人像她这么闲。也许只是一些路人甲乙丙擦身而过。才发现原来学校的操场那么大。一个人晃啊晃的竟也用了半个多钟头。塑胶跑道踩下去原来是软软的,以前怎么都觉得它是那么生硬,硌的脚疼。教学楼原来也可以那么高大,也不过是五层楼而已,从楼底向上望去,还能被刺眼的阳光捉到。

就是刺眼的阳光里,多了一道影子。直直的坠落,“嘭”的一声后,平静的趴在地上。姚小雨看着眼前血泊里的女孩。双眼都没闭紧。鼻孔和眼睛都在不同程度的渗着血。抽搐了两下,不动了。只是血液还在不停的流动着。从身子里渗出,溢满至全身,流动着。长长的头发像被拨动一般,招手,招手。姚小雨愣着,只是愣着。没来得及尖叫,跑开,逃离了现场。

姚小雨躲在被窝里谁都不见,爸妈在外面一直问她怎么了,她只是缩成一团,不住的发抖。什么话也不说。后来嘴唇都白了。

杨乐乐被吓坏了。她被一看到她就扑上来抱住她不住发抖的姚小雨吓到了。跌落一般的,从床上连滚带爬的扑过去,抱住了杨乐乐。她轻轻拍着姚小雨的肩膀问她,小雨,怎么了。姚小雨用闪烁的目光看着她,泛白的嘴唇抽搐,发不出声音。

杨乐乐被这样抱了整整一晚上,后来渐渐冷静下来的姚小雨断断续续讲述,那女孩如何坠落如何突兀的出现在她面前,以怎样的姿态。未闭紧的眼睛里藏着的是怎样的神情,那种眼神被姚小雨窥视,剽窃一般的。而后那个女孩就闭上了眼。血就顺着她的身子流啊流好像到了自己身上一样。杨乐乐知道,这个女孩肯定是受不了高考的压力才选择这条不归路的,可却被可怜的姚小雨遇到,杨乐乐很难过,真的很难过,所以她那晚忘记了安慰惊魂未定的姚小雨,更加紧紧地抱着姚小雨,一晚上没松手。

第二天这件事出现在各大报刊上,杨乐乐作为首席记者自然了解了更多,关于那个女孩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她不好说出太多,于是一篇名为某校高三一名女生因为受不了高考压力临近高考时竟然选择轻生的报道应运而生。她知道,那天不只是那一个女孩的尸体。

5

姚小雨坚持去参加了高考,她说关于那个女孩她已经放下,不过是被吓到了而已,现在没事了。杨乐乐依旧心疼的表情,请了几天假,为姚小雨端茶送水鞍前马后的。姚小雨用不着这些。也没拒绝。

高考后的日子轻松了许多,应该开始在家过闲散的生活。姚小雨却不和同学们聚会。也不通知考得好不好。只是整天闷在屋子里不知道做些什么。杨乐乐告诉家人说她和姚宇一个月后要结婚了。姚小雨怔了怔,又回房了。

一个月时间须臾即逝。高考成绩下来了,一家人却被杨乐乐即将来临的婚礼搞得一团糟。请嘉宾印喜帖挑礼服等等等等。杨乐乐的嘴咧开了花,姚小雨却经常沉默着。

那天姚小雨把杨乐乐拉到草坪,问她。“他对你好么?”

杨乐乐乐不思蜀,“嗯嗯嗯,很好呢小雨。”

“我就要离开这里了。去西安。”

“为什么,不是早就定好的在这里陪着爸妈么。小雨,怎么可以这样?”

“婚礼要进行的很顺利哦,也许我不会参加了,本来还想当你的伴娘呢。不过,我会祝福你们的。杨乐乐,你怎么这次就能钓到这个金龟婿呢。”姚小雨转变话题,她知道杨乐乐很好哄得。

“因为你姐姐我有魅力呗。哈哈。”如此得意忘形的笑。杨乐乐,你还真是个乐天派哎。轻佻气氛稍露却转瞬即逝,杨乐乐追问她:“还是因为他么?”

“嗯。我打听到了,他现在西安,我现在去,也许可以找到他。”

“那么多年了,怎么还是放不下他呢。他当初可是抛弃了你,是我们给了你新的温暖生活。”

“也许你应该记起你3年前给我的承诺。你说过我当你三年妹妹,三年后让我去找爸爸。”

“我以为会留住你,原来,你的心,只为和你有着一样血的人。那你知不知道我当初为什么非要收留你!”

“也许你不说会更好点,我可以继续保留你在我心中完美姐姐的形象。”

“原来你都知道啊。”

是啊,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你们的事,我又怎么会不知道呢,姚小雨在心里自嘲。若不是你们,我也不会有这般田地。若不是你们逼得我父亲走投无路他怎么会把自己最亲爱的女儿丢在孤儿院。而你,又何苦多此一举收留我呢,到底还是要去找父亲的。

姚小雨起身离开,杨乐乐拉住她,“什么时候走?”

“明天一早。”声音里没有感情,挣开杨乐乐的手,姚小雨的背影渐行渐远。那是第一次亦是最后一次杨乐乐见到她的背影,在落日的余辉下,显得那么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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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那段难忘的咖啡岁月情感散文

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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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曼妙后迎来的是盛夏的气息,那么浓烈,那么激情。看,花儿妩媚,绿树葱茏;听,蝉鸣林间,蛙声相辅;闻,青涩岁月,盛夏芬芳。

清晨移步于林间,闻着青涩的岁月,品着盛夏的芬芳,心儿却摇曳到了远方,摇曳到了那段难忘咖啡岁月。

那时候,在晨光微熹之时,伴着闹铃和父母的呼唤,我就得努力地睁开乏力的双眼,又和世界说早安;

那时候,在颠簸的公交上,也偶尔会拿出单词公式,在纷扰的人群中默背,像一片随波逐流的叶子,摇啊摇;

那时候,在熟悉的校园里,和着同伴们的欢声笑语,我们也曾一起努力,说梦啊梦,总有一天我一定会追上你!

上天赐予生命最珍贵的礼物,也教会了我们做人要懂得付出,花儿尚且需要将根扎到深深的土里,才会有芬芳世界的一天,何况是我们,没有学会付出,历经风雨,怎会有芬芳的未来夹带着希冀的虹光!

那时候寒冬,每到深夜气温就骤降的厉害,当然,也正因为寒夜漫漫,朦胧的睡意每每都悄然爬上心头,于是,醇香苦涩的咖啡,便成为了我忠实可靠的战友,是它,将咖啡的苦涩夹着岁月的苦涩,一同刻进了我生命的里程碑。

时间像缓缓的溪流,像柔软的轻纱,像一片不知所踪的白云,我们拥有着,同时也在失去着。

这段高三岁月,算上很苦,但也绝不轻松,所有历经过高三的人都会明白,对于时间的概念:我们总是在希望它快点度过的同时,也一直在祈求时间能过得慢点。但是,不管怎么样,至少现在,这段时光已不复存在,过去的希冀也好,悔恨也罢,不管你是否拥有或错失,它也只能在记忆里存在了。

在那段时间里,我们总是想入非非,想着这该死的高三结束后,去哪里哪里旅游,做什么自己想做的事情,好好的睡个三天三夜…可如今看来,生活却是那么的空洞,没有旅游,不知道要做什么,甚至连好好睡一觉的机会都摒弃了。

突然好想同学们,好想老师们,高中的,初中的,小学的…

在阡陌的人生道路上,总有很多人能刻进生命的心骨,也有很多人,只要一想到曾经的笑靥,想到曾经的疯狂,想到曾经的美好,就会心头一酸,想起已有好多年未曾见面,好多时未曾联系,有时候,连问候都显得十分苍白。

曾经的你们,如今可好?

生命是一场遇见,在不同的时间段,会遇见不同的人,产生不同的羁绊与情感。如今我怀恋过去,未来我会怀恋现在,不是吗?

咖啡苦涩,但细品后发现醇香;岁月蹉跎,但回忆使它美好。时光啊时光,不得不说,你可真是一位富有哲理的哲学家!

好想好想…

好想可以回到十二年前,那时候,我刚刚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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