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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温柔的散文【精选20篇】

人在一生之中,总有些酸楚的往事,让人泪流满面,令你不堪回首,那么一些些优美的散文段落总是抒发自己的情感。本文是优美散文段落赏析,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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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出我的温柔乡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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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在离城市很远的农村。虽然是农村,但是这里的一草一木都不输于城市,这里充满了温暖,充满了……

我的家乡虽然不大,但是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和谐,那么的美好。村子南边有一条小河,河水清澈见底,鱼儿成群结队的在水里有着,无比的自由;偶尔还会有几只蜻蜓在水面上嬉戏,水面上留下几圈水圈慢慢扩散开来。河里的小鱼有时还会四眼相对,离得非常近,也不知道在干什么,好像是在谈情说爱,河边的小草害羞的低下了头。远远望去河岸上青青的小草映衬的小河格外清澈,格外的生机勃勃。

小河上还有一座年久失修的石桥,有些部分则已经开始垮塌了。虽然老桥已经摇摇欲坠、奄奄一息了,但是它仍然坚持着。直到有一次下大雨,把他给冲塌了。现在这座桥虽然美观,但是在我心中依然不及老乔半分。

在离小河不远的路旁边有一所小学,学校简陋,没有高楼,也没有塑胶跑道,更没有草坪,只有一排简单的教室,一个说大不大的操场,一个国旗杆和一面在旗杆上飘扬的国旗,学校极其简陋,但因为有了我们这些学生,简陋的学校也变得生机勃勃了。

而现在小河不再是以前的小河了,老桥也不再是以前的石桥了,小学也变成了幼儿园,一切都变了。

现在的小河里小鱼少了,河里的水草到是多了不少,差不多快赶上日本的樱花河了;老桥也已经面目全非了,学校吧,现在是设备齐全,五颜六色的,跟以前相比真的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啊。但是还是感觉以前的好。总觉得现在的学校少了点什么。

现在的家乡虽然不如以前那么和谐那么美丽,但是跟城市相比,我依然是更喜欢我的家乡。走在街上,听着大家的招呼声心里暖暖的,每条街都是那么的温暖,充满了爱意。所以我一直都不愿意离开我的家乡,这应该就是大家口中所说的‘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吧。

这就是我所晒的恋恋不忘的“温柔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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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温柔的涟漪牵动了我的情丝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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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过来帮妈妈看看,这染色剂是怎么用的。”妈妈嘀咕了半天,也没有弄明白怎样把自己隐藏着银白的头发重新耀着乌黑。

唉!说明书不是在里面吗?”我撂下笔,眉头紧锁,走出了房间。

当我站到镜子前的时候,我愣住了——曾经向太阳一样永远散发着生机与活力的她,如今像个娃娃似的,已比我矮了半个脑袋,托着腮,站在镜子前,执着的对着光,瞅着染发剂。

“妈妈已经老啦!”

木梳的尺在妈妈的头顶久久不能落下,妈妈头顶的那圈银白实在太为醒目,在四周的乌黑的发丝下显得格为耀眼。太阳光辉下的银丝闪着淡雅的银白,好似温柔涟漪,轻漾在平静的水湾中,激起我内心的波澜。

回忆似水——

雨,好似天上的银河倾泻而下。我不厌其烦的拭去车窗上的水汽。路上已没有路人的脚步了。各色的霓虹灯穿过雨雾,映出圈圈光晕。

久别故乡。熟悉的街道,路口,灯光。我朝手心哈了一口热气,公交车在弥天大雾中,滑向那个温暖的家的怀抱。

车站的红色的光幕应在车窗上。

那个灰头土脸的女人的身影在满天白色中实着不起眼,却紧紧地揪住了我的心——个头矮小的她的脚尖一定是踮起的,否则怎么与别人的肩膀同高呢?仍然是那件四季同式的灰色的工作服,她像是孵蛋的母鸡,伸长了脖子,在寻找着什么,时光磨灭了她眼中的光彩,却掩藏不住此刻她眼睛中盛满的期盼。

妈妈患有严重的关节炎,半丝冷气也然不得。一年四季,她的电瓶车上都要套一个大袄子。

我推开人群,跳上车站。她顺手就接过了我的行李,却没有时间去往自己的手心吐一口热气。

坐上电瓶车,她的叨叨就不停歇。我正不耐烦,眼睛贪婪的望着四周熟悉的情景,不经意的一瞥,瞅见了她头顶那圈淡雅的银白,好似温柔的涟漪的银白。

我轻轻合上眼,两股微微温热的液体顺着脸颊流下,我已分不清是泪与否——那圈银白好似温柔的涟漪,轻漾在平静的水湾中,激起我内心的波澜。

木尺轻轻地咬合着柔顺的长发。

“妈妈,我爱你。”轻轻地,不让眼中温热的泪水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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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未来的超级图书馆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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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图书馆是一个国家实力的体现。拥有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在这里,人们不仅能吸取知识,还能得到美的享受﹗

首先,超级图书馆入口是一个大黑洞,里面连着无数的小黑洞,每个小黑洞都有一个3×3×3立方米的空间。每个黑洞都连接着世界最大的超级计算机。空间里面有一个超级柔软的大沙发,当你想要看书的时候只要说一下书的名字,世界上不同版本的这本书全都送过来,并自动帮助您挑选一本最适合您的版本的书,空间是6d的。当您阅读的时候,随着书中的情节升腾跌宕,超动感空间会让您身临其境一般。如果您读书累了,系统会自动检测到您的状态,自动送上一杯星巴客咖啡,并放出轻松的音乐,空间还会自动调成大自然模式,让您身心放松,浑身舒畅。

图书馆有一个人性化服务。有视觉障碍的人,可以用立体成像机把文字立体成像在脑子里。这样不用眼睛也可以看书了。

超级图书馆还有一个逆天服务。如果是历史或现代书,可以把你传送过去让你更加深刻了解作者的用意。如果是其它书,可以帮你模拟出一个世界,感受一下书中的情景。

怎么样,在未来的超级图书馆不错吧,将于2060年竣工,一年的借阅费用大约每年30万,哈哈哈,请各位尽请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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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陪嫁牡丹美名扬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200字

全文共 5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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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皇帝的御花园,到塞北的贫瘠土地,陪嫁牡丹谱就的是天上人间的绝响。

——题记

一、公主下嫁

康熙十五年三月十八日,固伦郡主正在屋内读书,宫女传话来,说堂兄康熙帝要她进殿接见。郡主很是奇怪,不知康熙帝招自己去有什么事情。到了皇宫大殿里,行罢礼节,等待听从皇帝的命令。出人意料的是,堂兄今天竟然径直走下殿来,看来有十分要紧的事要和堂妹商量。

“堂妹,现在皇家有求于你,不知妹妹可否愿意为朝廷做点事情?”堂兄并没有直接把事情说出来。

固伦郡主十分纳闷,低声问道:“皇上在上,有什么事情尽管直说,妹妹一定会听从您的吩咐。”

康熙帝来回地踱着步,似有难言之隐。一会儿,又直直地看着郡主:“妹妹,不是堂兄心狠,实在是这件事没有更好的办法,所以才想到了要你做。”

固伦郡主也感受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但是还是不明白真正的实情:“没事,只要我能为大清做点什么,你尽管说。”

康熙帝折回去坐在龙椅上,感慨颇深地:“你知道蒙古族的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吗?”

固伦郡主想了想说:“就是那个带领蒙古铁骑横扫欧亚大陆,把蒙古的版图拓展到最大的那个人吗?”

康熙赶紧点头:“就是他,他可是蒙古族赫赫有名的人物,那你知道成吉思汗手下有一员猛将名叫者勒篾吗?”

固伦郡主摇摇头:“他是谁,与咱们有关系吗?”

康熙帝长叹一声:“不仅有关系,而且有非常大的关系。公元1206年,成吉思汗在翰难河畔称汗,并且大封功臣时,者勒篾被封为第9位千户那颜,成为蒙元帝国的开国元勋。”

“那倒真没听说过,他建什么功勋都是很久远的事情,与咱们大清有什么关系吗?”固伦郡主很显然还不明白。

康熙很耐心地说:“者勒篾的后裔后来逐步形成了著名的兀良哈部。在明代,兀良哈部因支持明成祖朱棣发动政变登上皇位而立下大功。在清代,清朝皇室前后下嫁者勒篾的后裔乌氏家族的爱新觉罗氏郡主就有9位。由此可见,兀良哈部在明清两朝的地位都特别显赫。明朝崇祯元年,者勒篾的14世孙苏布地和弟弟万丹伟征见大明王朝大势已去,便率领部族归顺了皇太极。苏布地和万丹伟征跟随皇太极四处征战,为大清王朝的建立下赫赫战功。清朝建立后,我为了笼络北方的蒙古族,采用联姻的办法稳固王朝的统治,其中孝庄皇后就是蒙古族。但是现在又有了新的情况……”

康熙没有继续说下去,固伦郡主听后越发糊涂:“什么新情况,与我有关系吗?”

康熙这才继续说下去:“现在塞北边疆虽然较为安定,但是对于朝廷来讲鞭长莫及,我很担心那里的安定和平。额琳臣为者勒篾的15世孙就在那里统治,我想叫妹妹下嫁给万丹伟征之子额琳臣,这样通过和亲,一方面表现了朝廷对他们的尊重,另一方面联姻后,血脉相连,也加强了边疆的稳固。只是哥哥觉得委屈于你,据说那里条件很恶劣,根本不能与皇宫相比,所以我不好意思和你只说,你看……”

固伦郡主这才明白过来,脸上立刻充满了愁情:“按理说我不能驳回圣意,可是我知道那里地处边疆,气候恶劣,地处贫瘠,我不知自己背井离乡到那里能否生存下去。”

“这些我都想过,但是这是我想出的最好的办法,不然如果哪天边疆出了事端,朝廷可就束手无策了。”康熙停了下,看了看郡主的表情,“不是因为你不是我亲妹妹我才这样做,为巩固北部边疆,朝廷实行“南不封王,北不断亲”的政策,对大旗王子下嫁公主,小旗王子下嫁郡主,以维持与蒙古人的友好关系。不过妹妹如果愿意去,无论什么条件我都能答应。”

固伦郡主皱眉想了一会儿:“既然皇上把话说到了这种地步,妹妹也无话可说,只是我到了那里,恐怕很难一下子适应那里的生活。还请皇上为妹妹安排。”

“这都不是问题,我可以赐资在小城子建驸马府,叫你以公主的名义下嫁,生活条件上绝不会亏待你。只要是能改善生活的金银财宝随你携带。你这已经为大清做了大事了。”

郡主欲言又止,康熙赶紧追问:“还有什么,只要是咱们皇宫有的,我都一并答应你。”

郡主这才肯说出来;“我的随身侍从、宫女,我要全部带走。还有我特别喜欢皇上御花园里的红牡丹,看见它我就像还在京城一样,就叫它陪我去边疆吧。”

康熙帝一再答应。就这样一场联姻就算成功了。固伦郡主出嫁的时候,规模非常宏大,额琳臣听到这个消息自然对皇上感恩不尽,一时间成为京城的一段佳话。

二、躲过一劫

1966年7月,额林臣的第十二代孙女乌傲珍正在屋中做事,父母慌慌张张的从外面进来,爸爸嘴里还一直嘟囔着:“这可怎么好,这运动怎么说来就来了,刚才我亲眼看见邻村的一个妇女在游街,据说是作风不正派。还有咱们村的几个村干部,据说什么什么思想有什么倾向,村支书还私下找人捎信来,说咱们家的牡丹花可能也要砍了,说是与什么思想腐化有问题,你说不就是一棵花吗?它可是咱们祖宗上的宝物,无论如何不能叫红卫兵给破坏了。”

母亲听后也是大惊失色:“那咱们可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如果真把花给砍了,以后咱们怎么对得起列祖列宗。这可是咱们家的传家宝呢,是康熙皇帝钦赐的。”

还是乌傲珍反应快:“父母不要着急,我们必须很快想办法。他们不是要砍牡丹花吗?咱们提前把牡丹花移走不就可以了吗?”

母亲还是叹气:“移走,能移到哪去,再说现在移花能成活吗?如果移死了,可就后悔也没办法了。”

还是父亲有主意:“我觉得应该没事,当初太太祖母来塞北的时候,不是把牡丹从北京御花园带来的,不是也活了吗,我觉得牡丹花有灵性,一定不会死的,只要咱们用心侍候,就绝对不会出问题。”

母女俩表示赞同,但是母亲还是提出了疑义:“咱们也要想一想放在哪里好呢?”

还是乌傲珍最后有了好主意:“现在牡丹花的位置太显眼,不如我们把它移到房子的后面的一个角落里,这样也便于掩人耳目,也许牡丹还能逃过这一劫。”

于是三人开始动手,做一切事情都小心谨慎唯恐伤了花。然后还在花的外面包了一层干草,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是牡丹花。还以为是农村喂牲口的干草呢。

第二天造反队果真就来砍牡丹花,不过看见已经没有了牡丹花,还是不放心,小组长还在院子里好一顿找,临走时还告诫他们:“告诉你们,牡丹花是毒花,如果你们敢窝藏,就叫你们也去游街,蹲局子。”

一家三口吓得大气不敢出。暗自庆幸先下手为强。就这样,牡丹花在房后一长就是十年,十年它委屈求生,但是一直生长得很茂盛。直到1976年,文革结束后,得以重见天日。望着劫后重生的牡丹花,一家人乐得合不拢嘴。这年春天,牡丹奇迹般地开了一百多朵花,鲜红的颜色,仿佛是血液在流淌,这可是乌家用鲜血和智慧保住的。牡丹是有灵性的植物,它像是用这种方式来表达对主人的回报。一百多朵花在春风中摇曳,花香弥漫,蜂飞蝶舞,好一派盛世太平的景象。

三、扬名全国

1999年5月14日,乌晓珍家里分外热闹,是园林研究所的所长慕名来到了乌家。站在陪嫁牡丹前,他惊得目瞪口呆。只见陪嫁牡丹平均株高1.5米,覆盖直径2米,一根分4杈,最大主径达7厘米左右。花为粉红色,千层瓣,花朵直径在20厘米左右。牡丹盛开,临风摇曳,蜂飞蝶舞,香气醉人,其幽雅清丽、庸容华贵之姿,真不愧“国色天香”之誉。

乌晓珍夫妇见有人来抓紧出来迎接,可是所长说什么也不进屋,就这样伫立在牡丹面前,看着妖娆的牡丹盛放的骄恣,频频颔首,然后他对乌晓珍夫妇说:“早就听说你们这里有棵京城带来的陪嫁牡丹,今天我算是见到了庐山真面目了,不,比我想象的还要美,简直是无与伦比。”

乌晓珍夫妇笑笑说:“我们没出过远门,也没看过别处的牡丹,这是我们祖上传下来的,我们就精心得养育着。不知所长您今天来还有什么事情吗?”

所长愣了半天神:“对,有,我打算带这个牡丹花,去昆明世博会上展出。”

夫妻俩不明白:“去那里展出有什么用吗?”

所长解释道:“有啊,叫全世界的人见证你们家牡丹的与众不同。现在人们只知道在南方可以养牡丹花,不知道在塞北也能养育牡丹花呢。没准你家的牡丹花就会名扬天下的,我敢保证,你们家的牡丹能和洛阳牡丹媲美。不,因为它生长在塞北,一方水土养一方植物,这里的牡丹花独具特色。”

于是夫妇俩赶紧帮助所长移出了分植出来的一株10年花龄的小牡丹,代表内蒙古参加了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从此扎根世博园,并且当年就开出了两朵花。而且经中国园艺协会鉴定,这棵陪嫁牡丹属“富贵红”品种,为全国传统牡丹的优良品种之一。从此,乌家的陪嫁牡丹一下子名声鹊起,县文联的作家来了,他们挥毫泼墨,写出了很多诗歌赞扬陪嫁牡丹的“国色天香”。中国花卉协会牡丹芍药分会会长、北京林业大学教授王莲英等专家来了,还说:“这株牡丹十分罕见,应该不遗余力地好好保护。”乌家的牡丹由于经常被媒体报道而芳名远播。如今的“陪嫁牡丹”依然国色天香,枝繁叶茂,每到牡丹花开时节,慕名前来赏花的游人络绎不绝。

四、世代相传

2014年5月15日,在乌孟和的小院里,一场记者采访正在进行中。人们围绕在陪嫁牡丹旁,这一年的春天很温暖,牡丹花竟然创造了奇迹,最初的那株牡丹花竟然开了三百多朵,好像用这种方式还告诉人们它悠久的历史。这次的花开还有一个奇迹,就是花瓣的层数特别多,层层叠叠,特别爽目。尤其是富贵红,开得那么艳丽,叫人看后眼花缭乱。嫩黄的花蕊在中间加以点缀,越发显出了牡丹的妖娆。而且更吸引人的就是牡丹花那淡淡的幽香,香远益清。整个院落都被一种花香充盈着,叫人疑心来到了皇帝的御花园,或者是洛阳的皇家牡丹园。大家不断地观赏着,评说着。乌孟和更哈斯忙得不可开交。

记者:请问,你家的陪嫁牡丹之所以三个半世纪长盛不衰,你认为谁的功劳最大呢?

乌孟和:首先功劳最大的应该是固伦郡主,我为是她的后代而感到荣幸。她一个郡主,肯下嫁到我们乌家,而且从皇宫里给我们带来了这么宝贵的花,这牡丹是国花,也是我们家族的家花。这三百多年里,它一直激励着我们要做一个有用的人。虽然我们没建立什么功绩,但是我们每个人都以牡丹为荣,都以牡丹的精神激励自己,活出自己的价值。

记者:那么近些年来,对牡丹贡献最大的是谁呢?

乌孟和:当然是我的哥哥乌晓珍。这株皇宫牡丹是乌氏家族的传家宝,依照乌家传下的规矩,皇宫牡丹由家族中女眷长负责管理,待管理者失去管理能力时再行移交。不管谁在老宅居住,首要任务就是看护、侍弄好这株皇宫牡丹。多年来,不管生活多么艰难,乌氏家族也舍不得把固伦郡主留下来的东西变卖。这株皇宫牡丹养护起来特别复杂。在春夏两季,施肥、浇水自然不能怠慢。浇水时,所用的水都是把井里的水在外面晒3天后,才能浇灌。进入秋冬季节,还要把皇宫牡丹入窖防冻。不过最近几年,这个繁重的工作一直由做教师的哥哥乌晓珍来做。哥哥乌晓珍是一名退休教师,如今已经年过八旬。2008年,哥哥得了脑血栓之后,便半身瘫痪了。如今,哥哥已经没有了养护皇宫牡丹的能力。因此,养护这株皇宫牡丹的艰巨任务就落在了弟弟和侄子们的身上。不管是由谁来养护,我们一家人的责任就是要把这株珍贵的皇宫牡丹,一代又一代地传下去。

记者:你们想过没有,你们完全可以通过这株牡丹花来开展旅游,然后赚取参观费来贴补家用?

乌孟和:这到没有想过,我们只当做祖传宝贝养护,一直没有通过媒体向外界宣传,不过自从它参加了世博园展览以后,来参观的人倒是络绎不绝。后来政府还帮我们修整了院落,即使我们因为牡丹花发财了,我们也会把资金捐赠给这里的小学,这株花就是我们家最大的财富。

记者:那你们有没有想过,把这株花申请世界文化遗产,没准就可以成为全国的宝物了,因为据我所知这株富贵红花,甚至比洛阳的富贵红还要纯。

乌孟和:这些事我不懂。我只知道,只要我们乌家的人在,牡丹花就在。这是我们祖传的家宝,也是我们家族的精神象征。

记者:请问如果有商家愿意出大价钱买走你们的陪嫁牡丹,你打算出售吗?

乌孟和:这个问题我们从没想过。虽然我们乌家的女主人为了避免皇宫牡丹因年龄的增长而死亡,便逐年分植出十几个分支,移植到几个儿子的院中。但是,我们从没想过要卖花赚钱。牡丹花是有灵性的花朵,我们的祖辈们就是这么说的,我们绝不做这种事情。就算在我们家最贫穷的时候都没有做,现在条件好了我们就更不会做了。不过,话也说回来,如果国家研究需要,我们会一分钱不要就送出的。

记者:你们不愧是者勒篾家族的后代,不愧是固伦郡主的后代,你们对得起列祖列宗。其实从你们身上,我们也看到了陪嫁牡丹精神的延续。

乌孟和:是的,我们会一直和陪嫁牡丹走下去,辈辈相传,生生不息……

五、源远流长

春去秋来,时光如梭,355多年过去了,郡主、驸马早已湮没在了历史的长河中,可是固伦郡主带来的皇宫牡丹却在后人的精心护养下,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成为历史的活化石。郡主大仁大义敢于牺牲自己换取国家安宁稳定的精神,也将和这牡丹花一起万古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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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爱上古典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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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寒、暑假,住在新屋的表妹都会来我们家住几个礼拜,可是,平常我父母亲都要上班,无暇照顾我们,所以照顾这位小客人的工作就落在我这小主人的身上,然而就在陪伴她的那段期间,我发现自己竟然爱上古典音乐。

还记得前年暑假,表妹按照惯例到我家住,年幼的表妹常常对我耍脾气,淘气的她总是把我家的客厅搞得乱七八糟、凌乱不堪,玩过的玩具和布偶也不归回原位,爸爸、妈妈下班回家后,往往只责备我一个人,从来都不责怪表妹,因此,我非常不喜欢表妹那淘气的个性。有一天,表妹玩好的玩具又没有放回应该放的位置,于是我生气了!我把所有的玩具都摔在地上,满肚子的不愉快在那时便完完全全的宣泄出来,平时十分嚣张又无理的表妹,被我生气的举动给吓哭了,不管我怎么劝,她仍然不停的哭泣,我满肚子气的走进房间,关起房门,并随手从CD架上拿了一卷CD放进音响里,本想藉由音响的声音盖过表妹无理的哭闹声,然而就在此时,音响传来动听的音符,我顿时被那美妙的旋律给吸引了,不但火气全消,不知不觉随着韦瓦第感受春的苏醒、夏的蝉鸣、秋的凉爽以及冬的宁静,就在那一刻起,我知道,我深深地爱上了古典音乐。

爱上了古典音乐之后,它成了我不可多得的好朋友,不论是莫扎特的土耳其进行曲、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帕海贝尔的卡农或是韩德尔的水上音乐……等等,那些优美的旋律加上动听的音符,总是能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发挥安抚心灵的功用。我认为古典音乐不仅是一种艺术,更是克制社会上不良现象的一帖良药,日本的科学家证实,音乐能够使品性不好的坏人导向正途,如果社会的每个角落都充满古典音乐,不但能提升国人的艺术涵养,也能陶冶性情,更能减少整个大环境的暴戾之气。

古典音乐能够使我深深陶醉在音符世界里,它就像是个带给我快乐的小天使,我无时无刻都不能缺少它,希望有朝一日,我能够成为一位伟大的音乐家,常常演奏古典音乐,带给更多人欢乐,让社会的每个角落都充满古典音乐的艺术气习,创造出一个和谐的地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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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城市之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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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教会了我们狡猾。人与人之间有着过多的猜忌和伤害,也有过多的秘密。所有的秘密,显性的、隐性的、诡谲的,早已不是秘密,但它却被包藏着,浸泡着更多沉重的疑问。我们的内心之间因此无法抵达,像一根涌塞的下水道,几乎承载不了水压的负荷。一座高山抵挡在你我之间,任何一种心灵的过往都无法规避。在类似于跋涉的旅途,只能寻找内心纸一般透明的真纯。认识一个人往往难以验证我们所见到的传说,就像小道消息一样,真实总是与传说大相径庭,要么夸大要么缩小,要么好得过分要么坏得可以,脱离了我所亲见的事实。我能读懂一些人,却不能读懂更多的人。我向他们敞开心扉,他们的门却向我紧闭。我不想把目光落在阳台,那里的一切,内衣、裤头、背心、尿片……在风中扭曲,让我感到害臊和羞赧。那些见得人见不得人的,把自己大方地晾晒在阳光里。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事实果真如此吗?有谁不因天气和环境的不如意而抱怨,又有谁不因环境的改善和天气的好转而心情舒畅。坏日子要飞驰而过,好日子就去慢慢赏玩,如欣赏一段旅途的美景。城市的面孔是一致的,你无法确知你准确的方位。打开窗户,风挤进来了,声音挤进来了,下水道污浊的气息挤进来了。车辆川流不息,行人摩肩接踵。城市匆忙的身影,让人应接不暇,甚至一头迷惘。肉价在涨,房价在涨,股票大起大落,工资却老谋深算,不动声色。那些热潮的,冷静的,为生计奔波的,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寻找赖以安身之地。一些人走进这座城市,又离开这座城市;一些人盖起了高楼大厦,却蜗居在茅棚矮檐。他们是城市的候鸟,不断在城市的旅途迁徙和跋涉。鸽子是飞翔的目标,流云是静止的风景。在目标中寻求,在风景中幻想。城市蓄满了泡沫,泡沫一般的掌声和鲜花,虚伪和狂热是它们得以寄生的土壤。这是一个浮躁的时代,也是一座浮躁的城池。浮躁已经打败了许多人,包括我身边亲近的人。我曾规劝过他,也安慰过他,但我苍白的言语,却连自己都难以说服。我为他捏着一把汗,也为他保守着一段秘密。至今我没有讲给任何一个人,包括我自己。当他不再浮躁,不再迷惘,不再狂热的时候,我会讲给他听,也会讲给我听。许多个夜晚,我都会做一些奇奇怪怪的梦。梦里有许多假面具,给我带来夜晚的恐惧。我一直以为,假面具的背后一定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因此,很早的时候,我就开始惧怕面具。我有时对着镜子,也能看见自己也戴着的面具。我不敢撕去它,也是因为惧怕看到面具后面真实的自己。

从生活的现代回到十年、二十年前,如一次艰难的跋涉,路上会经历无数记忆缺失的断层。我刚工作不久,那时,我还对农村人保留着固有的情感,而今,我麻木了,我把自己“伪装”成一个道貌岸然的市民。我看见那个拾荒者蜷缩在城市的屋檐下,雨水打湿了他的裤腿,他浑身筛糠一般颤抖。他上身裹着毡毯,毡毯湿漉漉的,不知道是为了遮雨,还是为了御寒。我的成长经历注定了我是善良的,我的性格决定了我对此无法熟视无睹。是谁在用一把刀子插进了我的胸腔,我的内心在隐隐地痛。我把脸别向一边,但我的心思却无法移开那个瑟瑟发抖的蜷缩成一团的影子。人们关注自己的口袋,如把玩手心的石头;人们攫取钞票,心思如磨盘一般沉实;人们行走在大街上,目光高举过楼盘的顶端。我喜欢拿别人的一切与我作比,今天,我走出了农村,汇入了城市汹涌湍急的河流。如果我当年的努力付诸流水呢?那么,我也是一个农民,我会如他一样吗?我不敢再往下想象。河水是不能倒流的,假设也就难以成立。

亲爱的,请不要这样看我,我也许犯过难以原谅的错误,但我是诚实的。我不希望得到你的原谅,我不需要你把我看得如何卑劣,或崇高。我知道,我在你的内心,还是曾经的月亮,你也曾经是照亮我内心的太阳。那时,是我不够珍惜,把你只看作了时隐时现的星星,于是,一段故事就这样错失了。请你不要原谅我,你就把我当作巫神,当作恶魔,这样也许让我会坦然些。用微笑掩藏起仇恨,用微醺掩藏起虚伪,让杯中的葡萄酒晃动成带毒的玫瑰,直刺仇怨结下的恶果。我们还能拾起什么,我们还能放下什么,我们还能担待什么?既然已经种下了怨恨,还能收获甜蜜吗?既然已经过去,还需要掏出血淋淋的心来,捧在手心以示证明吗?城市是匆忙的,城市不会为那些鸡毛蒜皮大伤脑筋。城市有它的历史,城市也只有书写在文字上的历史。文字已经霉变,已经锈迹斑斑,我尝试用水洗涤,用砂纸抛光。我想让城市的记忆,在早晨的阳光中,折射出金色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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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烟雨峨眉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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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年暮夏,蝉羽六月,廿二日,日铺时分,抵峨眉,夜宿半山。

初达,临窗而望,远近山连,植被葱郁,偶露裸岩,呈棕褐横纹状,恍然山体陡峭。环山带溪,流水甚欢,嬉闹而去。天甚明净,云若薄纱。欣逢观世音菩萨成道日之后,普佛、礼忏、念佛、上供、放生诸多法事活动举办于此,信徒众众,车流不绝。继而,落照盈山,群山渐隐于暝色之中,晚风徐徐,甚为舒爽。

晨起微雨,拾级而上,石蹬修整,四山环翠,近午时抵万年寺,磐韵香烟,古刹红墙肃穆,树木高硕,回首遥望,远山雾岚缓缓流淌,时幻时真,恰是山色空濛,雨亦称奇。香客虔诚,余同求一符平安。正午时分,天色渐霁,日朗风爽,然晌后稍时,雨继,势愈急也。

披蓑戴笠,竹杖芒鞋,蹑石阶而下。沿途绿植皆饮天地之灵气,色泽鲜亮,翠绿欲滴,野芳葳蕤,修竹茂盛,桢楠通直。蔚然佳木,种种神飞,古树林立,宛如睿智老人,沉默不躁。忽见一抹桑茶之色悠然而过,飘然离去,未能细观,后觉约为峨眉枯叶蝶。

渐至村落,不记其名,山雨急而路难行,故暂歇茶棚。野山茶叶呈浅碧色,舒展于杯中,氤氲白气回转升起,初味苦而回味甘。欲远眺群山,无奈雾岚茫茫而不得见,而身畔野花正值怒放,粉嫩秀色,水珠清莹,娟娟媚人,忽感遥探虚无不如怜取眼前。

复前行,至清音阁,继转向右,路忽狭,栈道阶梯繁多,复上复下,行人纷纷,摩肩接踵,方觉蜀道之难于上青天。忽闻灵悦之音,异于水声,乃弹琴蛙,蛙声阵阵,如琴声清脆叮咚,只闻其声,未见其形。新雨溪涨,左侧山涧,泉清流水浅,然势急湍激。溪底清晰可见,大小石块堆砌,或浅棕或灰白或淡青,凡有阻水之处,必若喷雪浪花,故山溪呈浅青琉璃色与粹白色相交映,飘逸流带,欢歌而去。

至一线天,雨势稍减,路愈狭,石壁裹翠,叶繁绿光,山泉渗于此,淙淙莞尔,店贩引此流水以浸瓜果,味甚甘。稍时,山始豁然,栈道断于此,踏石横渡山溪,复得路。石桥雕以灵猴,形态各异,风雨侵蚀,石猴皆为青苔所覆,面相模糊,尚能辨其形。忽闻游人喧哗,循声而望,乃峨眉灵猴,数约三四,两三攀爬于高枝,一坐于石墩,讨食于客。

后原路折返,栈道游人颇多,逆行不爽,故循山溪而下,踏石而行,复至清音阁,继右转下行。雨势再起,甚急甚密,行至长廊,可暂避雨势,褐瓦青苔,雨水顺檐滴落,滴答状若珠帘。数次转合,忽见一泓澄碧,围青漾翠,雨刻细纹,重山隐于云烟,雾雨难分。

黄昏稍霁,暮色既合,忽淋暴雨,难分前路,车马拥堵,无奈滞留山麓,抵成都,已是子夜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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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散文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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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组图,放在我的图库有些时日了,迟迟不敢落笔的原因,是怕这白发人黑发人的人间大悲,让我揪心的痛!悲悯到窒息。古人说,人生三大悲剧:幼年丧父、中年丧偶、晚年丧子。而这世间还有多少白发人经历了大半生的风雨坎坷之后,还要经受送黑发人的人间悲剧,余生陷入茫茫无助的绝望。

爹娘的心肝宝贝啊!爹娘老去的依靠啊!恶耗掺杂着血腥,我们等来的是你,苍白如纸,满嘴是血,冰冷的遗体。白发人哭得死去活来,这伤心欲绝的老泪,如血滴落在你冰凉的脸庞,你却再也没能睁开眼睛看一眼白发爹娘,再也没能张开嘴巴叫声爹娘。至此,一路孤零零地远去,带走了白发人的欢声笑语,带走了白发人温馨幸福的快乐生活,更带走了白发人的灵魂。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足以令人唏嘘,令人崩溃,令人惋叹,令人痛不欲生。问这世上,哪个父母能承受如此之痛?黑发人,就这么的去了,离开家,离开亲人,离开我们这共同的世界。不给白发人留下一丝一丝的念想,或是最后一丝一丝的希望。只有决绝的事实,让可怜的白发人无法接受,肝肠寸断,这难堪的生生永别便是死亡的最残酷之处。

白发人送黑发人,想来世间最惨痛的遭遇莫过于此。而若黑发人是独生子女,白发人的惨痛就更是雪上加霜。生死无常,人的生命真的很脆弱,就这样突如其来,就这样毫无征兆,不知道什么时候,生命之火就这样熄灭,生命之路就这样嘎然止步。

你走了,你永永远远消失在茫茫人海,把无尽的痛与思念留给苟活的白发人。滚滚红尘中,一条长长的生死界河隔断了白发人与黑发人深深情,浓浓爱。以后白发人只能在无数个梦里去见你的音容,去聆听你的叫唤,以后白发人老泪成行,甚至哭瞎了混沌的眼睛。

人生苦短已是不尽人意,偏又有“旦夕祸福”,人虽贵为万物灵长,却又有太多面对生死而无能为力。疾病、灾难,战争,事故,哪一样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毁灭一切美好的东西,哪一样都能剥夺人的生命。人,如此渺小脆弱,面对无常几乎无力抗拒。能够做的唯有选择珍惜,选择生无止息地追求生活的美好,才不辜负这短暂易逝的生命。

我宁可相信,每一个生命的离去都是夜空中划过的一颗流星,每一个生命的离开都是去往极乐世界。愿这世间每个人都珍惜生命,愿这世间老少平安相伴,幸福美满的活着,愿这世间再没有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凄苦大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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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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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雁朝天际飞去的时候,天就笑了。

我从墓地回来,就成了诗。

在秋枫满地的地方数着地上的残骸,老树干低着头看着死去的孩子,用尽了力气想伸展开苍朽无力的身躯,从树枝里渗出了眼泪,我想用声嘶力竭的呐喊打破秋天沉寂的思绪,老树却大笑起来,其实,我明白它的苦痛。

从第一片落叶到最后一片,直到它们都腐败在大地的躯体里,幸福也许就会再来了。

我一不小心踩着了知了的声音,才知这里还有活物,我就想起了你,我的思念是蚂蚁排起的长长的队伍,时刻都为筑起坚固的巢穴面要准备远行,而不会像大雁那样为了躲避寒冷而匆匆逃开,因为这里是属于我的,或者我是属于这里的。

来自秋末的虫蚁赶在冬天来之前蚀去了老树,雨水灌注了老树的身体,像老树的思想,就那么似有似无地溢出来了,我还是在树柱旁守着爱,我不期盼着幸福,老树受不了知了声的挑衅和虫蚁善良的爱,终也倒下了,倒也成了让我不相信幸福的理由了,其实,有人告诉我,春天来的时候,我就到尽头了。

雨又下起来,老树又开始流泪,我不知道大雁飞去之后还存不存在,但它们终于不会回到这里,我也不知道,这是结束,还是开始,老树的泪渐渐装满了我的身体,我如果有天承载不了,请看着我深蓝的眼睛,看着我的泪水和微笑的天空,大概你就感到我的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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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一场梦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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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梦”

记忆长河中,总保存着许多令人难以忘却的事。它们就如闪烁在银河中的无数星晨,虽然有明,有暗,但是都无比美丽多姿。其中,有一颗最璀璨最明亮的星高高的悬挂在我的脑海上空,现在,就让我把它摘下来给你慢慢讲述。

四年级时候的一个夏天,正好是星期六。天边的红绣球已被西山接住了,而我却还和伙伴们在外边玩滑板车,正在兴头上,一个意外却正悄悄地跟在我的身后,而我却浑然不知——“啊!”瞬间我已跌倒在地。爸爸看见了十万火急叫车把我送医院。唉……真是惨埃

“左胳膊的两根骨头断了。”医生一丝不苟地检查后,板着脸对我说。

我愣住了,周围的空气瞬间凝结——这犹如晴天霹雳,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咬着牙忍着疼痛转向医生,让他把骨头正过来。那种痛,简直是要命。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而我却痛得流下了眼泪。

第二天,除了痛还是痛。唉……以后再也不玩这个了,这一回就够我受的了。时间一天天的飞逝着,疼痛如魔鬼般折磨着我,也没见什么好转。爸爸开始担心了,他害怕是不是医生没有把我的胳膊医好,于是爸爸又跟我去医院做了个检查。最终的结果更让我大吃一惊,医生说我的胳膊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更加严重了。“你的胳膊必须马上做手术!”医生严肃的说着。手术!我在心里开始埋怨自己,当初我为什么玩这个?为什么不在家里好好呆着?如果在家里的话也不至于这样埃现在好了,只能躺在床上,就连睡觉也痛的睡不着了。真是自作自受埃如今我的胳膊更加糟了,还要做手术,承受这么大的痛苦。不过就算再痛再苦也是我自找的,谁让我玩那个呢,活该!这时妈妈听说要做手术,眼急了,说什么也要想个什么办法治好,一定不能做手术。因为妈妈知道做手术是很痛苦的。一直到了晚上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来。只有等着明天上手术台了。

“叮咚……”是门铃响了!

这么晚了。那会是谁呢?当妈妈过去开门之后进来了一个穿着黑衣服的人,他一回头我才看出来原来是爷爷。我问爷爷:“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睡啊?”“唉,我睡不着。这不我去了对面的你那位叔叔家,他说他知道一个治疗骨折的地方,而且那里是专业治疗骨折。”

话音刚落爸爸忍不住问了起来,打听仔细后,爸爸又去了那位叔叔家,过了一会儿,爸爸回来了。

“我知道在哪了,明天我们先去那儿看看能不能治好”。爸爸一进门就高兴地大喊。 我们家里人都点了点头。

天刚蒙蒙亮,晨星还未隐去,爸爸就早早的起来,去找了一个车,于是我们伴着一丝希望去了那里,到了那里,医生说我不做手术还可以治好,医生把我和爸爸叫到了另一个屋子里,开始给我治疗了。

“啊……啊……”这种声音不停的在我口中发出,实在是太痛了。经过医生的一番“折腾”,终于医好了。医生说:“你们回去修养一段时间就可以了”

唉,在家简直就是度日如年埃终于 两个月过去了,我的胳膊好了!!

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才是这场噩梦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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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奏一首长久的歌散文

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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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们的路上,没有孤单,没有彷徨。余生,我们在彼此的世界徜徉。

——题记

认识一个人并不需要多隆重的理由,也不用挖掘各种共同的兴趣爱好。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句简单的问候,这些足够。缘分是一只赶不走的猫,尝到了甜头,就会死乞白咧的呆着。

时间贼溜溜的,总是让人抓不到它的尾巴。我的兄弟们,从相识到相知,再到相互包容,理解,我们已经走过了十个年头。它不只是十位上多了个数字。岁月沉淀下,我们靠的更紧,抓的更牢。

豆蔻年华时,我们出现在彼此的世界里。那时候的我们多可笑。你问我借半块橡皮,我嘱咐你那是我刚买的,少用点,用完就还回来。我向你借只笔,你说没有,其实我看见你下午买了支新的放在了桌洞里。我的目标明确,你的拒绝直接。懵懂的少年,对新出现的伙伴以试探的方式结识。其实, 那时的我们没有过多的心思,用天真形容更恰当。

一路风风雨雨,我们为彼此撑着伞,不怕风吹,不怕路遥。那时的我们有两个梦想,一个自己的,一个我们共同的。现在,我们依然在路上,不过,我相信终会有那一天的。

一脚踏入青春,我们变的桀傲,叛逆时常砸在我们头上。我们想做乖孩子,奈何上了青春这座桥。然后,我们开始没有基础和目的的恋爱,高调的成双成对的出入。风光不久,成了老师和家长严打的对象。在他们眼里早熟就是吸血虫。我倒觉得没什么不好,早熟是成长路上的生长素。

一起玩,一起疯,我们在大人眼里是一群狐朋狗友。没事,我们只要活出自己的精彩。兄弟,还记不记得有人分手后一起去喝个烂醉,虽然分手的只有一个人。我们学着分担,就算心情是杂货铺也能被大家整理的井井有条。哭过,笑过,闹过,疯狂过,点点滴滴,绕在了我的发丝上。

老酒经得起时间的酝酿,老友经得住时间的冲刷。如果我的人生是一首歌,那么你们是里面跳动的音符,主旋律下,我们一起演奏。

时间磨掉了我们的棱角,让我们变的圆滑。不说少年老成,但也得精于世故。在这个灯红酒绿的世界,它是最实用的技能。

你们是我的港湾,推杯置腹,我可以不加丝毫防备。我们唱自己的歌,用豪迈的腔调,而二胡是我们很喜欢的乐器,苍凉的声音,让我们戒骄戒躁。

生命中的成长,因为有你们,变的不再单调。不矫情,我也会把你们拥抱。

最后,门前多了一棵叫冬青的树。你们说,这是十年前播下的种子发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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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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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压迫,学者们排挤,又经历战乱后写下的回忆。作者在这样的纷扰中寻找出一点空闲来,委实不易,眼前是那么离奇,心里是那么芜杂。一个人到了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算是无聊了,但有时候竟会连回忆也没有。对往事的回忆,只是现实生活的一点安慰。而每一个美好的回忆又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百草园和绣像摹本卖掉了,长妈妈也匆匆告别了人世,本是激发人们爱心的《二十四孝图》背后却隐藏了某人性命,教人看得丑陋祸心。去留学,并碰到了一个令自己敬仰的师长,却因为感受到医治人的精神比治疗身体病症更重要而离别了。在学校办事兼教书,实在勤快得可以的老友范爱农,终究摆脱不了贫困潦倒,落水而逝的命运。

在这一连串苦乐参半的事件的记叙中,作者还追究了自己的一些思想根源,例如仇猫,小小的,带给作者遐想的隐鼠的失踪,只是个象征的意志: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这才是作者仇猫的动机:它在夺人所爱!从鲁迅先生一生的经历看:嫉恶如仇,不过是对缺乏爱,失落爱,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

对这个细节作者又给自己开了个伤心的玩笑: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虽然猫吃老鼠,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在下一节回忆中,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睡觉时占领了全床,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己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经》买来送给了“我”。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记起她,追念她。

在朝花夕拾的回忆中,作者多次写到封建教育的失败和狭隘。如小时候,长妈妈的故事里说:“倘若有陌生人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以免那是害人性命的美女蛇”的这种提防陌生人,并假想他就是坏人的逻辑。

在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走过留学日本的求学过程,一起追忆失去的老友。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世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的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起潮起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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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相约红尘,清淡如水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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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红尘谁无怨,化蝶千年也作哀,空惆怅,一腔愁绪诉难言,爱已远,怎道西风落花残,轻泪盈,烟雨织愁愁更愁。回首怎堪往事忆,烟雨红尘情几许?

年华飘落,在四季的轮回中,总是幻想断桥残月的的凄美佳话,总是徘徊柔情似的红尘靓影,似乎这一世,滴穿千年泪,总有说不完的别情聚散,道不尽的红颜花残,也许,这是人生赋予年华的美景吧,当一切感知过后才知道,尘如烟云,飘渺的柔情,看不见摸不着。 情断红尘烟雨里,相约来世何凄凉。

叹不尽寂寞惹断了相思枉盈袖。月缺难圆我不敢再回首。却望不穿这烟雨尽。梦里的相思无语泪流。一个人独守着天长地久。残香未尽人渺茫。我伫立在红尘渡。我在烟雨中默默守候。

纵隔天涯念你却依然。月照离人泪,隔着天涯,你可看到了我断肠的心碎?而直到今天,隔着天涯,我依然静守一份为你倾城的美丽,于无望的期盼中,肥了相思,瘦了颜容……而此后,一念执着,危栏倚断,却苍凉了望断天涯的情思!只是始终不悔,这场红尘里的相遇、相知,纵然此生,你在天涯,我在海角,隔着无法穿越的距离,但我的牵挂,我的情意,依然会在字里行间跳跃,而你,一如既往,今生今世,始终是我惦念的唯一!

无数个梦中,隔着春天长长的回廊,与花儿遥遥相望,花儿在梦里,我在梦外。红尘如梦,往事如花。梦中,风,含着花香轻轻的拂过,片片花瓣纷洒红尘,纷洒无香的寂寞。一缕香魂遁入轮回,拼尽三生三世,只为寻一个懂花、怜花、知花的人,朝起晨昏,把花儿把所有的寂寞与忧伤换成宁静,为花儿把守寂寞,守望红尘,在来世回转路上,相携相伴,揩去点点珠泪,让一世的忧伤清弥无痕。花非花,梦非梦,一帘风絮随风动。

在熙攘的红尘过往,沧桑的梦里,蚀了的光阴中,用清泪洗涤的,用心诉说的还未醒的梦和放飞过的激昂的歌,并时常被沦为指尖的墨香在缓缓地流淌,写下纠缠的过往和那些被记忆折磨的岁月!若,邂逅只是梦一场,那么,手心里的温度怎会还留下几许醉人 的芬芳!若,邂逅只是梦一场,那么,心中的寂寞河畔,怎会留下悠悠的缠绵思念!若,邂逅只是一场梦,可为什么感情在此岸凝结,梦总在彼岸出现?

一缕轻愁,悲恨相续,魂飞千载寻伊尽,唤不醒,相思人憔悴,夜半静听万千泪..经流年,梦回曲水边,烟波碎,人已醉,红尘滚滚皆是泪,风逝一抹暗脆。入红尘,只因为生自烟雨的性情,语红尘,只因为爱尽烟雨的空灵,悟红尘,只因为身置烟雨的清静,叹红尘,只因为看遍烟雨的凄零。爱红尘,却爱不能红尘飘渺如烟雨,盼红尘,却盼不得红尘清冷如烟雨,恨红尘,却恨不尽红尘纷乱如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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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灯火阑珊,梦里寻他千百度经典散文

全文共 1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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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墨香,总是萦绕在我的心头,沉淀在笔端。一日不写,恍若失魂落魄,少了生活的乐趣,甚或是当日的精华事务。

一头扎进去,便对身旁的琐事偶感,统统融进块块方块字。每日奔波于县城和镇上,往返几十公里,不多不少。初见冬青开出白花,不禁让我的思绪,飘飘然。只见过冬青碧叶,未曾目睹过花容月貌。碎碎的花儿,远望,白的圣洁,闲适写满花瓣,随意的镶嵌在绿叶群里,彷佛给它穿上一领碎花裙子。典雅,不失情调,我喜欢。

由此及彼,联想到,今日我看天气预报,是阴天,便褪掉昨天的阳光裤装,改穿风格依旧的裙子。不过,却是那种很庄重的风格,黄色的外搭,与优雅黑的背心裙,想搭配。那一抹海水蓝,又绕在了我的玉颈上,这一身通黑,被这一双对比色,黄和蓝,而平衡,显得青春,显得优雅,知性。

和眼前的那抹碎花裙子,显得风格迥异。这倒使得我有些羡慕她了,那么惬意,舒适,不被任何枷锁束缚。相反,激起了我写文的情绪。就这样,我身旁的一些生活趣事,也成了我激情澎湃,或者惆怅满怀的寄托。

在这优雅的墨香里,宛如雨巷中的撑伞姑娘,淡淡的,悠长的回味,美好的想象空间。真如一杯醇酿,谁饮谁知味,谁品谁醉心。我深爱这个并不知道路长的巷子,是一道泛着墨香的巷子。

清雅,是我的风格;如风,是我的希冀;抒怀,是我的真心体现。每每文字连成章,希望他能出现。然而总是在期盼里盘旋,不见他落在文字上,分明是一只飞鹰,眼睛明锐,但就是不愿意在墨香驻足。

不在乎,他是否欣赏这片风景;不苛求,他是否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不逼迫,他在由我思绪寄托的地方,慢慢品读我的喜怒哀乐。可是不否认,我的内心还有一点小小的愿望,就是希望他能透过淡雅的文字,读懂我的心思。曾经的读过,不能算是读懂;曾经的喜爱,不能代表永远;曾经的赞赏,不可能是永久的关心。

仰首,惊鸿一瞥,风景迷人,意境悠远;远眺,暮霭云绕在山巅,神奇无比,幻想联翩;幽篁丛生处,空弹古筝,谁人懂的我的心,反成了自娱自乐。一曲作罢,人叹景衰。

俗尘中,无奈的接近庸俗,远离了清雅。只能在墨香里寻找,亦希望在墨香里遇到一个他,知己。能解我风情,能知我初衷,能懂我心怀。一起共剪灯烛,临窗,交流,小酌,品茗,皆是彼此心心相交的印证。

人生生涯中,不同的人群,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可是希冀能有一人,真正陪我一起徜徉的墨香中,嗅闻它的香气,底蕴,雅致。不是浅表的,而是深入骨髓的,彻头彻尾的。人无喜好,百业具废,人无知己,百花绚烂也徒然。

一座城,一原野,孤人守候,那是守候自己,凄楚,酸痛。难道为打发寂寞,高声在旷野呼喊?奔跑?发泄?也许有人会说,不怕别人不屑和质疑的目光。但内心终究是孤单的,寂寞的。郑愁予说过的,“我的心,如小小寂寞的城,窗扉紧掩。”那是一种错误,自我封闭的错误。

欣赏,是一种高度,仰头的高度,仰视的高度。放低自己,看高别人。这与知己,读懂自己的那个他,相比,又是另外的样子。

为此,我不算大彻大悟,在墨香里嗅闻许久,但抬头的一瞬间,眸子里却噙满失落,何人懂得我心。灯火阑珊处,却是街市的尽头。怀揣失意,侧卧软榻,梦里寻他千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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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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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之好,读过的人有口皆碑。他写景、写人、写事、写物,看似冲和散淡,其实有着精心的布局,结尾尤其好。读每一个结尾都是一种享受。一切景语皆情语,但还不只是景语,每一句平实的话都有深情。全篇只一两句点到伤情之处,好比冰山露一角,我们就能体会到那座冰山。比如《北京的秋花》,通篇写的是各种植物,很生动有趣,像科普读物,后面写到秋海棠,带到自己的母亲,很小的时候就得肺病死了,锁在一个小屋里,怕传染不让人去看,所以对母亲没什么印象,小屋边开着秋海棠,看到秋海棠就想起母亲。语言非常的平静,一点不抒情,但给我巨大的感动。再说写他的老师沈从文,《星斗其文,赤子其人》,通篇细密的写沈从文其人其事,非常平实,行文到最后写到老师的死。只一句,也是用叙事代抒情:“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这是多么高级文字,堪称人书具老。

书中也有赤子的情怀流露。在西南联大边的诸多茶馆之一的墙上,发现了真正的诗:记得旧时好,跟随爹爹去吃茶,门前摸螺壳,巷口弄泥沙。

几篇文章也提到了茶文化。在《湘行二记》中,汪曾祺细细的提到了擂茶,他十分喜食,令我想起去年到湖南湘西时也在马路边买到过擂茶,已经不十分的土了,类似珍珠奶茶的店铺。汪曾祺还反复提到了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大学生们都爱泡昆明的茶馆。有人甚至连牙刷脸盆都放在茶馆里。他是个美食家、老茶客,对茶也有心得,在《寻常茶话》一文中,大谈了吃茶的点滴。

在《皖南一到》一文中我发现我祖母与汪曾祺是徽州的同宗,都是越国公汪华的后人。汪华大概是割据一方的豪侠,后来降了唐,受李渊封为越国公。在隋唐时期,这是个很高的封号,隋炀帝时期的司空杨素就是越国公。当地称“汪王”,或“汪王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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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林间小道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0字

全文共 5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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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间小道

漫步在林间小道,润如心扉的淡淡花香,小鸟们在林间的树枝欢愉的跳动着,小草在微风中左右摇摆着向路人招手。

看那棵参天大树,那魁梧的树干,茂盛的树叶,向路人展示着它那悠久的岁月,树上的皮有部分已掉落,但没有因此失去它应有的坚韧意志,随着岁月的变迁,依旧挥洒着它的挺拔英姿。

淡淡的微风徐徐吹过,穿过林间,拂动着它那看似柔弱而坚韧的树枝,抚平它那点点的岁月痕迹,它微笑的摆动着。

微风带着片片的花香,一路上都能闻到。

走在林间小道上,我在思考着人生,人生其实都一样,有的人生就像那棵大树,有着坚韧的意志,为了生存而努力着,为了展示人生的魅力而坚强;有的人生就像这棵小草,看似柔弱但是最坚强的,在无论多恶劣的条件下都能生存,都能融入全体中。

大自然的生存法则,就是只要你能坚持,就会有成功的一天,只要你努力就会有收获成果的一天。

林间小道上行人越来越多了,人们有说有笑的走来走去,但是没有人去伤害这些花花草草,因为这些看似弱小的植物,却是我们人类的生命源泉。

我走出了林间小道,回头望望,再闻闻这大自然的清香,相信明天会更好。

每一个人

在每一个婴儿刚出生时,在风吹佛着大地时,我们开始走向自已的人生,这是一次没有轨迹的人生,是一条走向不归之路的人生,里面的酸、甜、苦、辣自有自已能够体会,而自已就像一个靶子,任由里面的酸、甜、苦、辣折磨自已,宰割自已。但这是一个永久性的问题,因为没有人的人生是完美的,总有让自已不快乐事情,但伤心过后就是彩虹、就是太阳

在我们的心里,我们只知道如何去做自已比较喜欢做的事,而不去考虑别人的感受。当我们回过往事时,已然后悔不已,每一个心里都有着一个美好的梦想,希望梦想实现。然而命运总是去捉弄人,当你要实现时,路上遇到了各种过去从末有过困难,自已不知如何去面对,甚至不知道怎么去面对。在这里我想我给自已信心、决心,努力去完成自已的梦想,在黑暗中寻找光明,在失败中吸取教训,让失败走向黑暗,让光明走向美好的明天。

每一个人都有自已的故事,但每一个故事都要突破自已的心。为了让自已的生活的更精彩,在自已不愿的情况下,去寻找新的突破点,让自已从困惑中解脱。为了明天,我们努力的让自已的故事变得更完美、更动心、更动人。但这一切都需要自已的努力和奋斗才能完成。

I do not want you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醒来睡前都会翻看手机是否有你的消息、未接来电;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都想看到你,听到你的声音;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都会看下曾经点点滴滴的回忆;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看着我们一起拍摄的照片傻笑;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都习惯醒来有你在我身旁;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次旅行走带着你给我的信物;

I do not want you,I really do not want you, I just I do not think about at a time when you think of you

做真正的智者

一直以来,人们习惯用“聪明”和“愚蠢”来评判别人的为人处事成功与否。聪明人,智者,愚蠢人,愚者,做事的差距也就显而 易见,成功了也就聪明,失败了也就愚蠢,这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可是古人有云:不以成败论英雄,若是用一件事情的成败来衡量谁聪明谁愚蠢,这似乎有点草率。

很多人长者都希望别人夸赞自己的孩子:这孩子真聪明。可是人家孩子跟自己也不熟呀,这聪明是怎么判断出来的呢?于是乎,第一印象就成了雷打不动的评判标准,长相漂亮的孩子也就成了人们口中的聪明孩子,自然而然,那些长的不怎么起眼的孩子也就成了笨小孩。不过这样的标准往往有失灵的时候,在学校里,成绩优异的往往不一定是那些长相漂亮的孩子。就算那些品学兼优又漂亮的孩子,家长也有不满意的时候。每当这样的孩子连一道家长自认为非常简单的题都做不出来的时候,家长往往会这样说:这孩子真笨。我倒是想问问:此时此刻的聪明孩子,到底是聪明了还是笨了?我们也曾在公众场合听到过类似这样的话:大家都是明白人。这是一种比较含蓄的说法,说的直观一点那就是:大家都是聪明人。可问题是,人究竟把事情做到什么程度上才能算得上聪明人,聪明和愚蠢的界限到底在哪里?

我们都希望别人对自己赞美,赞美自己年轻,赞美自己富裕,赞美自己聪明。每当听到这样的赞美,我们都会心花怒放。谁也不希望别人说自己傻不啦叽,整天跟烂泥扶不上墙似的,这样自己会很难过,久而久之,容易产生自卑感。所以我们都渴望聪明,渴望别人夸赞我们聪明,不过在我看来,聪不聪明只有一个评判标准:那就是一定要用自己的智商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福利。聪明的反面那就是笨,我认为,有时笨反而还能成大事。如果说笨是一门艺术,那么装笨则是一们学问。走在大街上常常会看到这样一幕场景,女朋友拉着男朋友的手说:人家好象很喜欢吃必胜客哦。听完这样的话,你不会觉得这女孩笨吧,连自己喜欢吃什么都弄不清楚。这女孩就算平时再笨,那这会儿一定不笨,就算这会儿笨,那也是装出来的,她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自己很喜欢吃必胜客,就看男孩请不请自己吃,毕竟一顿必胜客得花不少钱呢,而男孩在这样的情况下通常都会慷慨解囊,这样一来,女孩装笨的效果就达到了。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太快,很多人都不跟自己客气,在给别人介绍自己的时候不忘记说自己聪明,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所以,真笨的人越来越多,装笨的人越来越少,装聪明的越来越多,真聪明的越来越少。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你不认识的人站在你面前目中无人的说:我那么聪明,天底下能比过我的又有几人?你听到这样的话,是不是很想强烈的鄙视他,说的更严重点,恨不能立马上去抽他一个嘴巴,接着再踹上两脚,完了再指着他的鼻子说:我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聪明人!当然我们只是假设而已,就算真有这样的人这样的事,我们也不能动手打人,毕竟大家都是文明人,没必要因为一句无关紧要的话与陌生人结下梁子。再说了,就算要教育别人,那我们也不能自己夸自己是聪明人呀,你此言一出,自己就成了被别人鄙视的人,会有更多的别人对你的说法嗤之以鼻:你说自己很聪明,凭什么呀,你有什么真凭实据呀?

要做一个真正的智者,得先做一个真正的愚者,哪怕这个“愚”是装出来的。这个社会千姿百态,你不可能让每个人都了解你,而自己又渴望立足社会赢得别人的尊重,那么你就得学会装笨。只要对自己有信心,那么旁人一时半会的评头论足可以根本不用去理会。因为别人不理解你,而自己却非常了解自己,了解自己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以及通过什么样的方式争取到属于自己的东西,这就叫装笨,这就叫以不变应万变。

我们公司老板看上去很赏识我,时不时找我谈论人生理想,可是我都三缄其口,不愿意把自己的奋斗目标告诉他,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说白了吧,我不信任他。我自己心里很清楚,他之所以比较欣赏我是因为我在公司为人处事个人形象他都还挺满意,而且在他的观念中平日里我也很少说话,也许正式因为这样的原因吧,所以每次我要离职之前他都会同我来一番长篇大论,这让我觉得很不适应。我有自己的人生规划,不希望别人太多的干涉,更重要的是,他给我感觉是很没有诚意,为什么每次都是直到我离职之前才同我聊这些诸如加工资长福利之类的话题呢?我心里很清楚,他若是真想重用我,完全可以在我上班期间给我加发额外的福利,让我看到他的诚意。每次聊天完毕,他对我的聊天内容评价不是很高,说真的,这就是我要的效果。作为老板,他是一个商人,所有的商人都有一个亘古不变的经营宗旨:那就是在最短时间内通过最小的投资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他之所以对我比较赏识,那是因为我于他还有利用价值,这点我很清楚。老板赏识员工跟男人赏识女人差不多,时间久了,发现你没有他期望中的那么好,那他一定能随便找个理由让你out。所以我要学会在这样的职场中实现自我增值。不要等到自己江郎才尽时才觉得别人的处事风格比较犀利,届时就来不及了,人,一定要学会hold住自己的命运。

我的老板曾经同我聊过这样的话题,他说:你有没有交心的朋友?我觉得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其实我很想反问他有没有交心的朋友。我觉得人与人做到交心掏心掏肺这个份儿上真的很难,哪怕夫妻之间都很难,也不是不存在掏心掏肺,那得看对谁掏心掏肺。因为掏心掏肺说出来的话质量一定比平时侃大山的话质量要高的多,而且吧,人无千日好,朋友之间一旦反目,那真有可能什么事情都干的出来的,这样一来,掏心掏肺的话无疑就成了自掘坟墓的利器,与其到时再追悔莫及还不如当初的时候不掏心掏肺,就算要交心那也一定要在聊天内容中有所保留,这是对自己最起码的尊重。退一万步讲,朋友就是要伤害你,那他也一定不能把你伤到体无完肤。

我特别相信君子之交淡如水,老板与我非亲非故的,为什么会帮助我?不过我挺谢谢他,看的出来,他也许真的很欣赏我。有一次,公司经理对我说:你知道吗,那么多员工,老板其实最喜欢你。听完这话,我当时很淡定,淡定的超出经理的想象。经理本以为我会惊讶,最好是合不拢嘴的那种,然后再反问道:是吗,那真是太好了!最后再跳上几跳,那就更好了。可是我只是浅浅的回应道:这点我已经看出来了。其实我当时想说的是:虽然我在公司不甚言语,可是并不代表我什么都看不出来,更不代表我不聪明,更重要的是,欣赏我的人,当下我的这位老板还不是第一位,而且我也没看出来,他有多么器重我,所以我用不着感恩戴德高兴到不行。

我觉得自己还是一个比较注重细节的人,老板每次同我聊人生聊理想,都在人声喧哗的场所进行,我虽然嘴上不说,但这本身就让我从心理产生一种强烈的抵触情绪。把自己的理想公开化,这让我着实受不了,这就好比用饭碗喝红酒,穿西服配球鞋,怎么都感觉不搭。红酒一定要用高脚杯,西服一定要配皮鞋,这是最基本的礼仪常识,违背了就显得不伦不类。以前我在别的公司上班的时候,老板也很器重我,他曾先后三次把我叫到咖啡厅聊天,虽然聊天最后的效果都不怎么明显,但是说真的,我挺喜欢那样的聊天场合的,相对密闭,是个谈事儿的好地方。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我知道自己的优势和缺点,也有自己明确的努力方向,虽然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是不需要对别人大晒自己的理想,何必呢,自己做到心里有数就可以了。所以不管别人怎么评价我,我都可以一笑了之。也许有一天,你会面带愧色的对我说:原来智者就是这样练成的,到那时,我的智慧也就熬出头了。

正能量,我的梦

梦想是个很抽象名词,它可以很远,也可以很近,每个人应该都有一个梦吧,我的梦想在哪呢,它的的确确的存在着,在我心里,

生活太现实,就像老男孩里唱的“生活像一把无情刻刀,改变了我们模样,未来在哪里平凡,谁能给我答案”

难道梦想真的只能被藏在心里,只能是一个梦吗?我们一次次的努力着,可又一次次的被生活打击着,

感觉梦想渐行渐远,可是我们又不愿放弃,一次次的爬起,

因为我们始终相信只要生命不息,奋斗不止,总有一天,一定会有属于我们的小小成就……

我靠谱,你随意

晚上夜聊,大家兴致很高。说谁谁谁又分手了,谁谁谁居然还在一起,谁谁谁结婚了,谁谁的同学孩子请满月酒,谁谁谁问谁谁谁现在的女朋友是谁,大家都摇头,表示说情况很不明了,大家都不知道。谁都没有问工作的事情,谁都没有问考研的事情,大家兴致很高,因为我们从头到尾,只聊感情。

我们看电视上的帅哥,杂志上的模特,我们说我们要找一个什么样子的男人,陪自己走一辈子。小时候说自己的白马王子要骑着一匹神马来到自己面前求婚,结果现在漫天飘着的,只有浮云。暧了无数的昧,恋了无数的爱,以为自己在找那个人,结果在过程当中,连自己都丢了。

没有男朋友的,看起来最悲催,但实际上却很幸福,因为还有做梦的权利;有男朋友的,大家都以为很幸福,但是谁又敢那么笃定地说,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不是还在心里盘算,眼前这个人,究竟适合不适合自己;暧昧的最揪心,走不近,跑不远,两个人一起玩一场益智的太极,以为对方不知道鹿死谁手,结果两人都不知道,究竟谁是鹿。当然,有很多暧昧的除外。

这个世界有很多理论,唯独没有一本权威的书,告诉我们什么是爱情,怎样才是健康的婚姻。每次流星划过天空,就听见“我要男人”的呼喊划过半空之中。藏在心里的愿望,还是要通过呼喊,来向流星表达想要实现的迫切之情。

到了这个年纪,我们也不能不迫切。

小学时候还没有概念,看见男生女生觉得没有差别,大家手牵手过马路,是老师的要求。

上了初中,大家都开始发育,心里的小芽儿也开始冒头,我们被男生揪头发,乱捉弄,身边朋友们起哄,原本可能纠缠的小藤蔓,也在大家的围观当中烟消云散了。

终于上了高中,我们都已经成熟,但是高考制度更成熟。写满高考的沉重乌云凝聚在头上,挥之不去,两个人的空间里,我们呼吸着对方排出的二氧化碳,但最终还是都背过了身,因为越努力走近,越是喘不过气。

我们到了大学,看着这个终于允许爱情光明正大的地方,欣喜不已,耳边却听到父母说,不要恋爱哟,万一你们以后不在一个地方工作。

就这样,我们到了该结婚,却连恋爱应该是怎样都不知道的年纪。各种各样的相亲活动,势如破竹地插入到了我们的生活当中。

爱情总是有各种外在原因,让那个就站在你面前的人,变成镜中月,水中花。但真正让爱情变得虚幻的,却是那个站在面前的人。

“你靠谱么?”每次有人站在面前的时候,这是无数次想要问的问题。

你心里觉得不靠谱的,或者在他的心里,头点得像鸡啄米;你觉得靠谱的,指不定人家眼里是你,心,早都不知道已经跑到了哪里去。

什么才是靠谱?我突然想起教堂结婚的誓词来: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她,直到离开世界。

说白了,所谓靠谱,就是我们可以跟他结婚那一个人。换句话说,“你靠谱么?”翻译过来就是“你会娶我么?”这个…太直白了。

想,思念

我想你

在最寂静的夜

透过点点光晕

看见你微笑的侧脸

我想你

在最晴朗的天

透过朵朵云

思念你明亮的眸

我想你

在最快乐的清晨

透过清新的空气

幻想你对我的思念

我想你

在最孤单的午后

透过欲坠的夕阳

想想你对我的爱恋

到现在才发现

我的心已经被你填的满满

我的眼再也看不见他人的亮点

我的思绪不由自主在想念

我的情绪随你起伏变幻

爱你

让我如此眷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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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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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春天就是一个起点,只要你起跑很完美,未来就无限美好。“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他领着我们上前去”。多么有诗意的一篇散文啊!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春天是草长莺飞、的季节,春天是生机勃勃的季节。

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被作者出神入化的写作手法所迷住,好像被带到了世外桃源一样。嫩嫩的、绿绿的的小草布满了田野里,孩子们在无忧无虑地玩耍着。桃树、杏树、梨树都开满了花赶趟儿。千姿百态的花儿散落在草地上,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吹面不寒杨柳风”,风像母亲一样抚摸你,还夹杂着泥土、青草、花儿的气息。雨是春天最寻常的,像牛毛、像花针,唤醒万物……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可以使人精神焕发。春天是一个开始,刚起头儿,有的是工夫,有的是希望,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笑着,走着,抓住春天这一时机,继续向新一阶段前进,只要肯努力,成功就是你的!

以前的挫败和失落都被春风吹走,向你迎面走来的是,以前的一切早已成为历史。春天就是一条起跑线,努努力,加加油,你的起跑一定会很完美!我们的祖国也要像春天一样,犹如东方一条盘旋的巨龙,总有一天会“振翅高飞”!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深地体会到:春天就像未开垦的,只要你在春天辛勤耕耘,就一定能收获硕果累累的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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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愿做一颗莲子散文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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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做一颗莲子,依偎在荷叶的怀抱里,等待着成熟;

我愿做一颗莲子,欣赏荷花绽放的绚烂,等待着收获;

我愿做一颗莲子,遗世而独立,等待着未来。

在这漫长等待的过程中,我要学会沉淀自己,经得起浮躁和诱惑,守得住寂寞和困苦,只为收获季节来临时的从容和自信,只为坚守住那遥远的未来和希望。

或许在这期间,我会有一丝动摇,有一点动心,有一刹那的后悔,面对荷叶摇曳多姿的独舞,面对荷花生命怒放的绚烂,面对众人对于它们的称誉和赞美,我仍需坚守住自己的内心,耐心地独自等待,静待果实结成,静候希望到来。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是的,这个过程需要我们放下内心的浮华和躁动,学会欣赏,学会包容,更要学会忍耐,这样才能看到希望,收获果实。

“低头弄莲子,莲子青如水”,我愿做一颗心如止水的莲子,远离尘世的喧嚣和浮躁,收获属于自己的希望和未来。

“海到天边天作岸,山登绝顶我为峰”我们低调的同时抱着这样一种伟大情怀昂头走属于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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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已经拥有何必再寻找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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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风吹醒了昏迷的凌风。虽然身处荒无人烟的雪原,幽暗宁静的峡谷,但是凌风的心跳依旧很执着。因为这里有着成就他梦想的东西,为了梦想凌风独自一人不远万里跋山涉水来到了这里。虽然也失足跌入深渊,可他依旧不舍地追求着自己心中想要的生活。

凌风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已经昏睡了多久,现在他必须为自己的身体补充能量。可是他身上的食物袋已经空无一物。

面对食物的短缺凌风并没有一蹶不振,因为他已经习惯了用野草充饥。虽然野草的味道难以下,可是这却激发了他走向梦想的决心,因为凌风知道他现在所经历的一切都是成就他梦想的良药,心中有梦自己真的不孤单。

太阳西下山谷中的光线也越来越暗。风拼命地吹打着凌风的身体,凌风执着地向着梦想走着——寻找天山雪莲。梦想是他心中永远的亮光,因为有梦他一路披荆斩棘永不停止地向前走着。

夜越来越深了,风也渐渐地消失了。在这漆黑如墨的黑夜里,在这荒无人烟的山谷里凌风除了一直努力的向前走又能有什么选择。

突然间他听到远处传来狼的叫声,凌风的心跳开始慢慢的加速。在自己体力充足的情况下与狼战斗也是命悬一线,可是现在凌风的体力已经严重不足急需补充能量,这个时候狼群来袭自己还能够面对嘛?凌风的心中虽然满是恐惧可是他也知道没有人可以和生活讨价还价,他所能做的就是面对它。

就在凌风的脑中满是危险信息的时刻,他突然看到远方有一道忽明忽暗的火光。在火光的照耀下似乎有一个人影在那里走动着,凌风加快了脚步向那束火光走去。

“你燃烧的是可燃冰吧?”

冰洁被突然传到自己耳中的声音吓了一跳回了回神说;“你是谁?从哪里冒出来的?不许靠近我,我可是回功夫的。”

凌风叹了口气说;“放心吧!我对打架没兴趣,不用这么夸张。”

通过了解凌风知道了玉洁和他都是为了寻找天山雪莲。他们既是合作伙伴也是竞争者,因为面对这里恶劣的环境和天山雪莲的稀少他们别无选择。

看着玉洁眼角流出的泪水凌风安慰地说;“不用这么伤心,你伤心也没有用,没有人可以和生活讨价还价,当风雨来临的时候我们只有面对它。相信你母亲的病会好的,相信过不了多久我们都会寻找到天山雪莲,我和你母亲的病都会好的。”

听完凌风的话玉洁似乎有了新的希望与动力。她微笑地望着夜空,忍受了十几天寒风侵袭的玉洁感到些许温暖;“嗯!给!吃点东西吧,吃完之后我们一起寻找天山雪莲。”

阳光渐渐的照亮了整个峡谷,雪在阳光的照耀下亮白无比,而凌风与玉洁此时此刻正被一群狼追赶着。体力不足是他们现在最大的危险,可是狼群又怎会舍得这个就要到口的食物呢?他们执着的精神令凌风与玉洁恐惧不已。

凌风边跑边大声呼叫,玉洁听了嘲笑说;“别喊了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你再怎么喊也没用。

凌风边跑边说;“怎么没有用,大声喊说不定会引起雪崩,峡谷又那么狭窄如果运气好的话山谷上滑落的雪会砸死我们身后的狼群。”

玉洁听了之后对刚才的暗自嘲笑感到惭愧,于是也和凌风一起喊了起来。

狼群和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了,可是峡谷两边的雪还是一动不动地堆在那里。筋疲力尽他们决定和狼群拼了,反正逃跑也是死面对还能杀死几只狼。于是他们停下了奔跑的脚步,狼群迅速地将他们围了起来并一步步向他们逼近。

凌风与玉洁背靠背心中满是恐惧却又指着地面对狼群的进攻。

狼群面对两个弱不经风的人心中满是欢喜,因为它们实在是太饥饿了它们认为这两个人是上帝给它们的恩赐高兴地咆哮了起来。

当凌风与玉洁拿着匕首准备与狼群决一死战的时候狼群的嚎叫却引起了雪崩狼群四处逃窜,凌风与玉洁也向着峡谷的出口冲了出去。

走出峡谷是连绵不尽的山脉,山脉的尽头是 高耸入云的天山。望着触不可及的天山玉洁迷茫滴望着凌风说;“不知前方还会有什么危险,我带的食物也快没了,你会放弃嘛?”

凌风笑了笑说;我怎么可能会放松呢!虽然路途遥远可是为了心中的梦想、为了曾经许给自己的承诺、为了能医好自己的神经系统、为了让自己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我怎么可能会止步不前呢?再多再大的困难我不在乎,我只害怕不去追求的自己。”

听了凌风的话玉洁想起了家中还在被病痛折磨的母亲,想起母亲挣扎的画面玉洁就心如刀割。她知道没有人可以和生活讨价还价,她现在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去寻找能够消除母亲病痛的天山雪莲。

经过十多天的寻找他们却始终一与所获,他们心中所有的迫不及待都等不来期待。凌风怀着低落的心情走到悬崖边缘他用尽所有力气朝着对岸呼喊,似乎要发泄掉心中所有的不满情绪。

可是发泄之后凌风也只能垂头丧气地将目光移向崖底没有任何丝毫的改变。

突然之间凌风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因为他看见在那悬崖峭壁之下有一朵青色的天山雪莲。

“快过来看,我发现一朵天山雪莲。”凌风向玉洁边招手边说。

玉洁高兴及了,顾不上疲惫不堪的身体迅速地走到悬崖边缘向悬崖深处望去。

“不是一朵,是好几朵,你看那朵青色的右下方和左上方都有。”

“这次你母亲的病和我的病都能医疗好啦。”凌风高兴地说到。

“那就让我们为我们共同的梦想加油吧!”玉洁说到。

“嗯!也为我们的青春喝彩。”

由于过度的高兴凌风顾不上身体的疲惫顺着绳子向天山雪莲生长的地方爬去。

看着天山雪莲与自己的距离一点点的缩短凌风的心兴奋到了极点。因为天山雪莲承带了凌风太多的希望与梦想,拥有天山雪莲意味着凌风的神经系统就可以恢复正常,再也不用被人歧视可以自由地行走于天地之间了,那种生活该是多么的逍遥自在幸福快乐呀。失去的友情,遗失的爱情都会重新回到他的身边那该是一种怎样的幸福感受。

当凌风的手触摸到天山雪莲的那一刻是那样的激动与兴奋,他甚至能感觉的到美好的生活已经向他敞开怀抱。

一棵、两棵、三棵,凌风在悬崖峭壁之上辛苦又幸福地采摘着天山雪莲。玉洁在悬崖边上满怀欣喜地看着。几十天受的苦难与委屈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可是就在此刻玉洁发现凌风拉着采摘天山雪莲的绳子即将被磨断,玉洁想伸手去抓住绳子却晚了一步只能眼睁睜地看着凌风向悬崖深处落去自己却无能为力。

玉洁的眼中早已满是泪水。陪伴自己那么多天又经历了那么多磨难的小伙伴难道真的就这样被上帝带走了吗?玉洁真的不愿相信这是真的,她立即固定好绳子决定去崖底寻找凌风。在自己没有亲眼目睹之前她绝对不会相信凌风就这样离开了,虽然他们认识的时间不多凌风却给她带了太多的保护与快乐。

可是通向崖底的路程是那么的艰难。玉洁虽然心急如焚却只能小心翼翼一步一步地向悬崖深处爬去。

玉洁的双脚踩到崖底的那一刻她看到凌风一动不动地躺在冰冷的土地上。她跑过去叫着摇着凌风真心希望凌风没有离开这个世界。

“别遥了!再摇我真的就被你遥死了。”听到凌风的声音玉洁又高兴又激动。

“你哭了?”凌风看着玉洁的眼角流出的泪水问道。

n “没!我们才认识多久呀,我会为你哭别做梦了。”

“别装了,情绪可以控制眼泪不会撒谎。”

“好吧!我说不过你你在这继续躺着吧我走了。”

玉洁站起了身走了几步回头看到凌风正在那里苦苦地挣扎着,立即跑了过去说;“怎么了?站不起来了嘛?”

凌风吸了口气说;“没事,我再试一下。”

玉洁看着凌风苦苦挣扎的样子急忙说道;“别动了,休息一下我们还有时间。”

凌风停止了站立的动作拿出了口袋里的天山雪莲对玉洁说;“你先走吧,我想我需要在这里休息一下了。”

“不!你对它寄托了太多的希望我不能要,你一定会站起来的别放弃好吗!如果你不会放弃你自己生活也不会放弃你,命运也不会放弃你,生活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结果的请坚韧一些,你努力了那么久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这样我都明白,可是命运的归命运自己的归自己我已经努力过了,对于命运的安排纵然我万般的愤怒也无法改变什么了。”

“不要这样想,谁说你没有好的未来,相信我我会医术我会把你的推医疗好的。”

“真的嘛?”凌风似乎看到了希望满怀欣喜的问到。

“是的!请相信自己,相信未来,你的神经系统会好起来的,你的腿也会好起来的,你的未来一定会很精彩,我不会让你忍受孤单。”

玉洁的语言如阳光般在一瞬间融化了凌风冰冻已久的心。玉洁能够在他一无所有的时间和他一起同行他怎么可能让玉洁失望呢!凌风终其一生寻找的不正是甘愿为自己停下脚步的人嘛!现在她就在自己的面前何必在去寻找呢?

凌风自嘲了一下自己的脆弱,然后笑了一下对玉洁说;“你说的对,为了美丽的明天我绝不能放弃。”

玉洁笑了一下说;“这才是我心中的大侠,你只要过了这个坎你的人生一定会很精彩。”

此时此刻的凌风心中满是阳光,因为他相信自己的未来不会太黑暗,虽然他不知道这个过程自己要忍受多少困苦磨难,可是他相信只要一直努力向前走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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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海边小村的散文

全文共 2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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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的项目位于雷州半岛湛江边上的一个小村,小村名为调顺村。

从村名可看出,这应该算得上是个久远的小村庄了。自古以来,海边的人以打渔为生,大自然的无常能轻易危及出海人的生命、影响一家人的命运,使他们自然生出最急切而朴素的愿望——风调雨顺。走在村里,能时时感受到这朴素愿望的影子。

村中水泥铺成的小巷阡陌纵横,把各家分割为豆腐块。人流少的原因,各小巷窄而洁净,戴望舒的《雨巷》写的大约也就是这样的小巷子吧。各条小巷均有巷名,十字巷口处树立着蓝底白字指示牌。小巷的命名简单而有效,一律为方位、中心字、数字三部分组成,中心字总选取一个祥和如意的字,如“和”、“安”、“合”、“平”、“镇”等诸如此类。

走在小巷中,时时能遇见几座老旧古朴的建筑,那是村民的祠堂。祠堂均呈四合院样式,进门屋檐下撑起三五根水泥柱子,门两侧镌刻着久经风雨不变样的对联。有“黄氏祖祠”刻着“莆田世泽长,江夏源流远”的,显示这是一个来自福建莆田的迁居家族的祠堂;有“长孙祖祠”刻着“居秀衡山积业长,派分大水源流远”的,写的是一个在移居衡山创业有成的家族某一分支。这些祠堂的房屋虽古旧但还棱角分明、干净清爽,祠堂的大门白日敞开、夜间微闭,随时欢迎归乡的游子或附近的村民进去参祭瞻仰。

各家各户的院子里总千篇一律耸立着一株或大或小垂着长须的榕树,仿佛大门两侧的门神画,大概起一个守护神的作用吧,不过这是一副立体鲜活的形象罢了。榕树下间或摆着石凳石桌,偶有几个老人在石凳上闲话或放着收音机听本地的雷州戏。

绕村有两条稍微宽阔的主村道串联起各小巷岔道。路边成排高耸着铅直的椰子树,树干光滑、呈无限拉长的橄榄球状;椰子树间套种着小叶榄仁,主干浑圆挺直,树冠自然散开成伞状。少了些闹市区的约束,本来不宽阔的主道侧旁随处可见砖瓦石砂堆,村民自由出行其间,却不觉得促狭。随性却不随心所欲,到了夜间,各小堆旁便插着一根闪烁的警示灯提醒路人安全。村道两旁的砖墙上,时时可见贴着的四方大红纸,用毛笔写着:

调顺祖庙二〇一五年四至九月收付数公布以下

接黄xx交来余额244297.26元

本期收入244297.00元

本期付出84380.00元

本期余额311122.26元

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村民的敬天奉祖的心并没变,为了纪念他们的先祖,村民集体募捐,多者出资数十万元、少者数百元,在原祖庙处开辟场地新建起一座广场,在广场划一道中轴线,中轴线两端相望而立建起两座高楼——“调顺祖庙”和“万福楼”,中轴线正中由红白两色大理石相间拼成一朵硕大的紫荆花。

祖庙门前的广场上两侧树立两个雕有龙凤的华表,正面一字排开三只铜香炉,稍退后石阶两侧矗立两只大石狮子。

祖庙高大气派,石木结构,斗拱梁柱构架、重檐歇山顶,采用正门、仪门、礼亭和正殿为序的三进五开间布局。祖庙正面两侧墙壁上镶嵌着“八仙过海”“太公封神”和“蟠桃会”“金台点将”的浮雕石画。大门两侧挂着鎏金对联,有神恩浩荡、圣德巍峨之语。大红门上嵌着秦琼和尉迟恭的彩色门神浮雕。正殿内供奉着村民信奉的康皇大帝、天后圣母及海口大王。

已是晚上10点了,刚至庙门口,迎面款款走来一拎着白色小包的年轻女子,灰衣白短裙,时尚却不失优雅庄重,从这肃穆庄严的庙堂里走出来并不显得一丝突兀,倒显得神圣可亲。她可能是专门来祭拜先祖但更像是日常的走动。再进去,五六个五至八岁的小孩子正在殿堂里穿梭追逐,还有两个正在殿前的跪枕上磕头作揖,那神情活似三岁小儿在大年初一正跟自己的爷爷磕头要压岁钱。那一磕一作间,似乎就与上面危坐的先祖进行了一次时隔几百年的蕃衍亲情对接。下至小孩子,来祖庙里走动已在当地村民生活里固化成一个习惯了吧。

夜晚下的广场总是最热闹的时候。有广场自然少不了广场舞,村里人的广场舞,俨然成为一种正式的活动,从所穿的衣服可以看出,每天各不同,有绿衣黑裙、灰衣红裙、黄衣白裙等等。参与的人也有点与众不同,跳的人以年轻的姑娘媳妇居多甚至有年轻的小伙子,旁边看的人以上年纪的老人居多。近几日,广场上的雷剧演出成了主角,跳舞的人只能暂避锋芒另寻他处了。

为了庆祝刚落成的祖庙,村里专门请了当地雷剧戏班在祖庙正对面的万福楼唱一个月的戏。万福楼的底层就是一个专用的舞台,舞台开阔、进深大,悬挂七层幕布,戏台上的八根石柱上均贴着“开台大喜”的红纸。戏台两侧专门搭起脚手架平台各放置两个大音响,震天的扩音声,即使不出门也能听戏。近戏台下的露天广场上,摆着七纵六横的长椅,坐满了人。无座的人,或站或半坐半倚在摩托车上,或干脆从家里搬来凳子坐着。看戏的人不拘一隅,男女老少妇幼皆有。每天的戏自晚上七点半,随着鞭炮声的鸣响准时开场,期间不停,直至晚上十一点半随着鞭炮的鸣响而终场,偶尔有到凌晨十二点半终场的时候。虽然晚,因为少了大城市的噪音管制,广场上的戏可以随性而为,村里的人却乐得这份享受。第二日,照常早起,各做各事。

入夜,是村里人忙碌一整天后犒劳自己的时候,村外的大街道上关闭一整白天的小馆子和排挡店粉墨登场了,白切狗、白切鸡、各种海鲜烧烤摆满了各店门口。听着广场传来的戏曲声,呷着啤酒,吆五喝六,一桌一世界。

生活在这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小村子里,调顺村的人似乎从来没有愁,只有对生活的享受。这大概也是这个小渔村几百年流传下来的传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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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别君经积年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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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总是胃痛,不至受苦,但总也不能摆脱。早起时,臂弯生凉,被褥过薄,即使团成一只蚕蛹,也经不住打颤。似能听见冷气从纱帐孔中丝丝透进来的声音。凉席空旷,肤之所触之处皆为冰凉,摩梭有沙沙声。侧头已能看见自己的发丝,末梢残留一年前卷烫的痕迹,在尾部自顾自地长成亚麻色。想来睡姿欠佳,四散开来,盖住了枕头,长至肩颈,生于我身而能安护我,不分彼此。枕头是竹篾的,内芯是龙井茶叶。父亲有来往各路朋友,中有江南茶商。春末夏初,龙井茶叶已过时节,叶大枝粗,不宜饮,无商价,但父亲每年都会觅得这些无用茶,让外婆制成枕芯。周遭皆为茶味,透进骨头缝里,打个弯从毛孔里溢出来,感觉自己就是一片茶叶,褐色的,末季茶的颜色已不张扬,沉下来,安老

赤着脚下床,把鞋从床下拖出。卫生间里有各种洗发水的味道,遮盖了清扬的浅淡。总是很遗憾,为什么它是一瓶洗发水呢,这样的俗物。清扬,清扬,很好听的名字啊,为什么就是那样的俗物占据了呢,哎……张爱玲说:“人生恨事: (一)海棠无香;(二)鲥鱼多刺;(三)曹雪芹《红楼梦》残缺不全;(四)高鹗妄改死有余辜。”而我亦曾想狠狠地咒骂,前曾为一位未出世的婴儿拟名,对它母亲道,若为女孩儿,则为清扬,《诗经》说:“有美一人,婉如清扬。”再叹不过如此祝愿了。若为男孩儿,当名飞扬,韩愈的《听颖师弹琴》中有“天地辽阔随飞扬”。先人予以的美意,都叫我们当今人给破坏了,那些字眼都慢慢褪去了应有的光华,篡改人怎不死有余辜?!

对着镜子搽最后一层遮瑕液的时候,我突然想起那位化妆师的话。CHCEDO的成效不突出,却也未曾毁我一张皮相。和母亲去CHCEDO的修颜课时,遇见那位化妆老师。很难想像一位男子能够独善自己的脸,并且做得比一些女子更出色。向来不喜欢过于细枝末节的男子,精通女人事,女人心,外阳实阴,翘一双兰花指,丹凤眼眉梢上翘,直直为人间第一赃物!但这位化妆师终于颠覆了我的坚持,与臆想中的大相庭径。文静,温暖,甚至是绅士的,一直微笑,却仍见真诚,自信满满。独独最最好看的是那一双眼睛。明亮,干净。我太害怕某些人的眼睛了,自觉没有做伤天害理之事,但每每遇见,触目惊心的仍为那一双眼睛,哀怨的,暴戾的,本就是黄色的瞳色,像弯出一把暗刀来,扭曲着绕周身旋,然后擦肩而过。匆匆一瞥而已,留下的也只有这一双乖戾的眼睛,混合我的失望,在愤怒还未滋长到心的时候硬生生的压回风平浪静。我尽量扯动嘴角裂开一个笑,张煐在《花凋》中说,笑全世界便与你同笑,哭你便独自哭。有些东西,原就是含笑饮毒酒……化妆师对授课及其认真,但亦是风趣的。世间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它使你心情愉悦,耳目一新,有时是物,有时是人。但这都不涉及情感,不论是亲情还是爱情,这仅仅止于欣赏,就像我见到美丽的女生,看到牵手散步的老人,读纳兰容若的《饮水词》,都是一样的心,他们都是世间最最美好的事物,有缘遇见,于他们于我,都是一种幸运,化妆师也一样,他很美好,让我欣赏,仅仅而已,与感情无关,我已多年不知拼尽全力去爱一个人的感觉了,不知爱人,不知爱己,伤胃亦伤心,最无言的,不是愤怒,而是失望,哀莫大于心死。化妆师问我,知道修颜中最重要的一步是什么吗?我起初回答是最后的遮瑕,任何一张破损的脸,只要技艺高巧,都可以精装示人。他摇头,是清洗,因为那时候的脸是没有任何遮掩的,那就是你真正的容貌,就算千疮百孔,也是属于自身的,你必须爱自己,世上有太多人不爱你,有太多苦难等我们去接受,所以你必须爱自己,比任何一个人都要爱。遮瑕液永远只能给你一张面具,而你总会有时候是脱下它的,败絮其内的有何意义,真实的若做完美,何需一张面具?从CHCEDO中走出来的时候,我明白了,这张皮原来是这世界上最无足轻重的东西,于男人也好,女人也罢。

近日班中谣言四起,疯传两位同学的桃色新闻,听多了甚是无趣,并不深信。女生即是同寝,却也不好拐弯抹角的询问,毕竟心中大疑,想来是不可能的。此前两人均是以“父女”之名视于外人的,况女生声音童稚,貌相纯粹是十岁的幼童。实实是想不到那般地方去了的。令人诧异的是那女生竟自己在众人面前落落大方的承认了,并在宿舍中有问必答。我心中顿是惊异,继而惶恐,最后至恶心,情愿自己是不知的。先前如此“父女”关系的两人竟能多生事端,还能细细的讲与众人,乃至何时何地做了何事。顿觉的自己看人不深,实不想多听多看,心中大骇至极。一日清晨,在书桌上竟发现那女生误放的情书,恰只读了一段便胃酸涌动,腹中翻江倒海,只想把看进去的字眼一并地呕吐出来。如此浅显而苍白,躁动病态的情话实是辱人耳目。在印象中,情书是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唯一能用古老方式保留下来的文化,痖弦的《秋歌 给暖暖》写的甚好,恰是最后一句,舒婷的《致橡树》和张枣的那一句“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了下来。”最最悲壮的当属林觉明的《与妻书》了,“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我读了十多年印刷的情书,这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见到,我想用大失所望都是过于轻描淡写了,真真是想将那男生挫骨扬灰了。那男生虽生的聪明,善于理数,却对舞文弄墨之事一概不知。头型硕大,加之不满五尺之身,活活是一个倒三角。留八字胡,不善言语,面容几近呆滞瘫痪,做事拘谨,走路总是要夹着胳膊,如同一只盲目的火鸡,急赤白脸的一个人快步走过,从不在路上与人打招呼亦在他人叫他时不应声,低着头,瞪着眼。说话总会给人一种尴尬的气氛,喉咙似张不开,只是嗡嗡的动嘴唇,把平舌音都读成了翘舌音,煞是折磨人。不合群,从不与其他男生打球或是其他,单单一个人站在一旁,无所事事,又不愿与他人的目光接触。一星期中总会发无名之火,不言语,不理人,自顾自,但仍是深深深深的不自信!如此男生,真是无法想到那篇令我差点胃病复发的情书出自他手。先前他坐在我前面的时候,便觉得他应是孤独终老之人,竟能干出这等事来,想必里外定是天翻地覆的不同。最最厌恶内外两套的男生,危险可怖。要做就做真正的正人君子,若为小人也没必要藏着掖着。君子无趣,小人无品,两者都不是上上做人之道。若为佳者,首应是自信,最最最最要紧,男子的评定完完全全不在相貌上,至少是我的意见。譬如教授我们的生物老师,男演员黄磊,还有父亲,男子的最好时光当是中年,幽默睿智的,干练自信还懂得了自己的责任,勇敢果决,当家中遇事,他能够把妻儿拉至身后,自然而然的揽在自己的身上,解决的干脆完美。懂得惜福,维护得了好景,承受得住苦难,在经历了岁月的洗练后,就像唐鹏说的那样“每个中年男人都是一块温润的玉。”或许每一个母亲都曾对女儿说过,以后呀,千万不要嫁给像你爸这样的男人。但是我觉母亲这一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嫁给了父亲。每一个女孩对于好男人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来源于父亲,他永远以一种完美的英雄的概念活在女儿心里,因为只有他可以任你哭闹而永远守在那里,你不用害怕他会离开,不用害怕他会厌烦。因为只有他懂得你的不易,心疼你的脆弱,即使是所有人都认为你活得轻松。在爱情里你爱的人并不一定是最懂你的人,也并不一定是对你付出最多的人,没有血缘的两人在爱情里本就是相互算计,算计着怎样不让你怎样让你走,就像酒在肚子里,事在心里,中间总好象隔着一层,无论喝多少酒,都淹不到心上去。小心翼翼的维护好自己的形象,当你不是你自己,而是你的形象大使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有多可怜,为什么要费尽心思的去讨好一个毫无瓜葛的人,仅仅因为你爱他,那爱得有多卑微。张爱玲在胡兰成面前低到尘埃里开出花来,这样一个高傲的女子,低下去便都廉价了。细想,自己如此排斥班中的谣传,实是处于意料之外的一种无用感慨而已。他人为他人,即便为歪门邪道,歪理邪说,我又何必去干涉,自己清净着便好,若铮铮较起理来,便没了意思了,如理何?如命何?

深夜时分,我躺回原处。这些年,学会安静的活着了,沉下来才能看清一些事情,安意如说,即使是回忆涌过来,我也学会了后退。有些事情抹不去也不需要抹去,再不好过的,放下了,也都好过了。不忍心放下的,没关系,失望几次便都能放下了。因为那些你背了这么久的东西都是源于失望放下的,而为什么失望?是失望于他人的胆小懦弱,还是失望于要自己疲于应付那些人,更或是失望于有些人不是不愿意做某些事而是他根本不知道他应该做这件事。反正是失望了,倒落得个清静。想恨的就凭他们恨着吧,都已至心灰意冷之时了,不祈求他人能够明白自己原是捧着一颗热心来的,被你的一举一动煽冷了。…………11点40分的时候,突然胃痉挛一样的阵痛,腹部像有利爪撕抓一般,我能感到有汗浸到枕头里,把茶叶的味道逸得更浓了。我起身七零八落的翻箱倒柜寻找药,室友皆醒,询问,我已不能顾及回答。匆匆忙忙的灌进胃后,想起冬日告诉某人病情时音讯石沉大海;想起在楼梯瞥见我一眼便吓得扭头换道的人;想起如何轻描淡写建议我找老师而不必烦他的人……一切都结束了,结局很好,再筋疲力尽,都不会有声嘶力竭了,无所谓对错,或许我输了,但我不在乎,不想理论……

这么多年啊,我忘了一个最应感谢的人,她是我自己,他人如何帮扶,劫数都只有一个人撑着。谢谢自己,谢谢你撑了这么久,谢谢你撑下来。你还需光明的,快乐的,感恩的,独立的,勇敢的,云淡风轻的走下去。谢谢你,谢谢自己,若是没有你,人生将是

苟延残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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